中書舍人
中書舍人,中國古代職官名,為輔佐皇帝的高級秘書官,掌詔令、侍從、敕旨、審閱上奏表章等事[1]。舍人之名,首見於《周禮·地官》中的「舍人掌平宮中之政,分其財守,以法掌其出入」,本為王室宮廷總管,掌管王宮事務與王族財政,沿至後世,則為國君或太子的親近屬官,地位相當於現代的秘書長或幕僚長[1]。南朝以舍人四人分判四省,時人謂之四戶,權傾天下。隋朝專掌制詔。唐宋為行政中樞秘書長,掌詔旨誥令,兼管中書省事務[1]。唐朝多以帝王心腹任用,入禁中內,執掌機密,職權尤重,多至宰相[1]。宋初為寄祿官,實不任職,元豐改制後,復掌其事[1]。至明清其職掌則為內閣取代,遂淪為閒職[1]。
歷史沿革
編輯「舍人」之名始見於《周禮·地官》,本是君王或貴族的親近屬官。[2]《漢書·高帝紀》顏師古註:「舍人,親近左右之通稱也。」魏晉時於中書省內置「中書通事舍人」,至南朝梁去「通事」之名,改稱中書舍人。南朝皇帝多重用中書舍人以架空日益腐化的士族,[3]當時中書舍人的地位僅次於侍郎,掌呈進章奏、撰作詔誥、委任出使之事,[4]乃至於南朝的中書舍人的權勢可以達到專權的地步。[5]梁武帝晚年耽於佛教、荒於時政,以致有中書舍人朱異專權的情事。陳後主晚年荒於朝政,以致中書舍人施文慶、沈客卿等人專權。隋煬帝時曾改稱內書舍人,武則天稱帝時中書省改稱為鳳閣,中書舍人即鳳閣舍人。西台舍人,唐時置六人,擇其中資歷深者一人為「承旨」。宋初亦設此官,但無實權,另置知制誥及直舍人院起草詔令。明清內閣亦設有中書舍人,其職僅為繕寫文書,職權大不如前朝。《新唐書·百官志二》:「中書舍人六人,正五品上。[6]掌侍進奏,參議表章。凡詔旨制敕、璽書冊命,皆起草進畫。」
中書舍人之名,始於三國魏晉,西晉於中書省置中書通事舍人四人,掌制誥、詔令、宣旨、受理文書章奏[1]。東晉省「通事」二字,多任用名流。南朝宋復名中書通事舍人。南齊因之。梁、陳除「通事」二字,直名「中書舍人」。南朝多以帝王親信為之,「入直閣內,出宣詔命,凡有陳奏,皆舍人持入,參決於中」,於轉呈百官章奏之本職外,漸奪中書令、侍郎草擬詔誥之任,權力漸漸加重,甚至專斷朝政[1]。南齊至陳,自成舍人省,以中書舍人為長官,名義上隸屬中書省,實際上直接受命於皇帝,專掌草擬、發布詔令,受理文書章奏,即所謂「天下文簿板籍,入副其省(舍人省)[1]」;監督指導尚書省及諸中央、地方政府機構施行政務;受詔勞問、出使慰撫、持節察授、審理冤案上訴等職,亦皆屬之,權傾天下,把持政務中樞[1]。《南史》云:「時中書舍人四人各住一省,世謂之四戶,既總重權,勢傾天下[1]。」《齊書》云:「明帝踐阼,引傅昭為中書舍人,時居此職者,皆權傾天下[1]。」
隋朝隨省改名內史舍人、內書舍人。唐朝復名中書舍人,乃中書省核心要職,為天子近侍之臣,位在樞近,直接受命於皇帝,與中書省長官有上下級之名,無領導與被領導之實[1],以有文學資望者擔任,職責為起草帝王詔令、執掌朝廷制命、參預朝政機密、代表皇帝受理和批覆百官奏表等,「凡百司奏議,文武考課,皆預裁焉[1]」。唐朝皇帝多重用親信的中書舍人架空三省長官的權力,以至於唐朝中書舍人的權勢可以達到專權的地步,其品秩雖不高,卻是顯貴的官職,上朝時班位在四品官員之上[1]。唐開元年間,曾取帝星紫微垣之意,改中書舍人為紫微舍人,以其樞近地位對照天之紫微,故中書舍人在唐朝亦名紫微舍人或紫薇舍人[1],職權從起草詔令、侍奉進奏發展為參預機密、參議表章,獲得裁決政務的權力,在中樞政局中的作用愈加重要,是詔旨制命的實際決策者[1],凡冊立太子、任免將相、宣布大赦、號令征伐等有關軍國大事的重大詔令皆起草進畫,並參與覆審刑案、考課官吏、主持科舉等事,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有「閣老」之名[1]。唐朝的中書舍人是天下文官士子無不企慕的顯要之職,被《通典》譽為「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諸官莫比焉」,只有最具文采及學識的人才能擔任,能夠擔任中書舍人的,都是當時政治地位最高的士人群體[1]。
宋朝為中書省實際長官和中書後省主官,與門下省長官共同領導中書門下後省,負責朝廷機要決策,同時擔任皇帝的機要秘書和最高幕僚,掌行天子命令為制詞,並擁有「封駁權」,如對天子命令有異議,可封還詞頭,駁回詔令[1]。宋朝神宗元豐年間,改中書外省為中書後省,以中書舍人為最高長官,掌奉行皇帝旨意,草擬制詞,如有異議,可駁回詞頭,「事有失當及除授非其人,則論奏封還[1]」。宋朝中書省長官中書令位居一品,實際上有名無職,副長官中書侍郎為專職宰相,又以中書舍人一人「總判省事」,真正掌管中書省職權[1]。明初仍以中書省統轄六部,長官稱左右丞相。明朝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誅殺丞相胡惟庸,乘機廢除宰相機構中書省,此後不再設立宰相,由皇帝直接統轄六部,另置內閣,以大學士六人取代中書舍人的職權,雖留置中書舍人,然權責地位已與先朝大異,原本屬於中書舍人的起草詔令及參議表章之權歸於內閣大學士,明朝的中書舍人與唐宋相比,則有天淵之別[1]。清朝改稱內閣中書,以新科進士為之[1]。
注釋
編輯-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中书舍人. [2019-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04).
- ^ 《漢書》【高帝紀】顏師古註:「舍人,親近左右之通稱也。」
- ^ 趙翼撰,《廿二史劄記》,卷12,〈江左世族無功臣〉
- ^ 陳仲安、王素著《漢唐職官制度研究》提及「當時中書舍人草擬文書詔令,並不需要很高水平。這種工作,西漢中書宦官能做,不學無術的寒人當然也能做。」
- ^ 清代趙翼《廿二史劄記》卷八〈南朝多以寒人掌機要〉提出南朝君主以寒人當權,趙翼指當時高門大族「不屑竭智盡心,以邀恩寵,且風流相尚,罕以物務關懷」,反之寒人「希榮切而宣力勤,便於驅策」。此說頗多爭議。參見王鏗,〈論南朝宋齊時期的「寒人典掌機要」〉,《北京大學學報》,1995年,第1期。
- ^ 《新唐書》【百官志二】:「中書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凡詔旨制敕、璽書冊命,皆起草進畫。」
參考書目
編輯- 賴瑞和:〈論唐代中書舍人的使職化(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賴瑞和:〈唐後期三大類詞臣的升迂與地位——以白居易、元稹、權德輿、李德裕為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