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各國家和地區人口密度列表
各國家和地區人口密度列表曾於2021年1月27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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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List of countries and dependencies by population density」(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本條目有商確之處, 因未發展地區也計算在內, 未能反映真實情況。例如香港有1100平方公里, 但實質可住人的只有25%,所以實際人口密度是高達約285,000人每公里, 是全球之冠。 其他待考證。
為什麼此頁與英文版的數據不一致呢? Frank 17:19 2006年12月17日 (UTC)
為什麼我編輯的永和人口密度在第一位 明明是事實 但是為什麼會被砍掉??
- 這是「國家」人口密度列表...118.166.73.60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3:34 (UTC)
- 所以孟買的數據(22,937/平方公里)比澳門(20,500/平方公里)還高,都榜上無名,因為這的確是「國家」人口密度列表,但是不是有需要註明這個列表不計算單一城市?還有是否要註明海外領地和殖民地等這些行政或司法獨立的地區是分開計算呢?例如直布羅陀、香港和聖誕島等。我已經被這個列表混淆了很多次了,每一次和別人討論世界上的城市人口密度時,指澳門是世界第一,那是絕對不正確,至少從數據上已經無法說服我。--182.93.32.226(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4:36 (UTC)
人口密度排名的數據準確性和及時性
編輯- 第一點,由於人口普查需時,編密條目時難免會出現時差,某些數據採用了較舊的來源,但是部份條目所列出的數據,有可能已經是過時,所以有需要就人口的數據採取頻密的更新;
- 第二點,全球城市人口排名和國家人口密度列表的數據不一,是不是應該採取統一的數據來源較為合理?
- 第三點,也就是我最關心的一點,就是人口密度上,上述兩個條目所載的數據因為性質不同,所以在排名上出現不同。按國家人口密度列表來計,世界第一的是澳門(雖然不計排名,但這統計曾被健力士紀錄接納),但澳門只有20,500/km2,孟買卻有20,694/km2,怎算都比澳門多,可惜條目內只有說明不單一計算已發展區,卻沒有說明不計算單一城市,這種說明難免會讓人誤會。而全球城市人口排名只計算人口最稠密的50個城市(何謂最稠密?有沒有實際數字有定限?還是以人口密度作準?),跟國家人口密度列表有理解上的衝突,例如香港,在全球城市人口排名內,人口密度是32,000/km2,但在國家人口密度列表卻只有6,498/km2,那麼應如何理解?所以個人認為應該在兩條條目內詳加說明及擴充。
--182.93.32.226(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5:08 (UTC)
- 回覆:
- 1)這些列表的數據,確實有久未更新的情況,而且更新也不同步,建議收集數據的時候,同時查看相關的英文條目,並訪問相關的政府網站。
- 2)全球城市人口排名和國家人口密度列表的概念並不相同,全球城市人口排名是以各地的城市為單位,中國、印度和美國等大國,雖然擁有多個城市的國家,但因為列表長度有限,只有人口數量較高的大城市才會入列,例如上海、新德里和紐約等。香港的數據則因為不算入中國大陸,人口也較多,所以排入列表。國家人口密度列表是以全球各國的人口密度排序,右列都是國家或擁有自治權的行政區。影響排名次序的是國家的領土面積和全國人口。香港和澳門則以行政區的身份加入列表作為參考。--Thomas.Lu(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6:57 (UTC)
- 即使性質不相同,數據的本質根本沒有分別,人口密度就是人口密度,這一點我明確指出我關心的是數據來源而不是條目性質,所以閣下並未解答到我的疑問。當然兩條條目的性質不同,引用的數據可以不同,例如,數據是否包括海外領地、從哪一個情況下採取哪一種數據。所以我認為從引用的數據來源上是可以統一,但有需要明確說明數據的包含範圍。--182.93.32.226(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7:27 (UTC)
- 3)香港的人口密度高達32000,原因是新用戶在沒有提供資料來源的情況下[1],把數值竄改,由於存在誤導性,有關編輯已被回退。由於部分用戶的惡作劇行為,所以 閣下宜同時參考英文條目。城市間密度的差異,部分原因是市區和都會區的定義,很多國家的大城市,其市政府的行政範圍,除了包括已高度發展的市區外,還包括市區附近的市郊地區,甚至鄰近的城鎮,但如何界定市區和都會區,則要視乎相關國家的政府。澳門特區因為面積細小,沒有市郊地區,所以沒有市區和都會區的區分,整個特區都已經屬於已開發的市區狀態。其實全球城市人口排名並不完善,因為沒有分別列出城市的總面積和市區的面積。--Thomas.Lu(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6:57 (UTC)
- 此點先講前半部份,英文版的數據也不一定準確,至於是否用戶的惡搞劇,在善意推定下,我看不到上述的數據是屬於竄改或誤導性的修改,我認為那是來源不明的數值,不一定就是弄虛作假,作為寫手是要嘗試尋找來源並求證,而不是隨意回退。中段部份,不同政府也有不同的定義,那是無可厚非,但在寫入條目之後,是否要追加條目的相關說明呢?至少清楚說明收錄的標準、如何定義、收錄的數據包含了哪些情況(例如︰下列人口密度的數據包括計算都會區、市區、海域,或不單一計算發展區,或不包括行政獨立的地區等等諸如此類),現時兩條條目就是缺少了此種說明。最後部份,我認同閣下的說法,全球城市人口排名並不完善。--182.93.32.226(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7:27 (UTC)
- 回覆:
- 對於今次香港每平方公里32000人的回退,君無須過慮,因為回退是按照維基百科的編輯方針和指引進行,事實上這種胡亂刪改資料的破壞並不罕見[2]。根據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任何新資料的加入或內容更新,編者都有責任提供支持該編輯的可靠資料。編者不應以自行臆測和想像去編寫條目,其編寫的內容應基於參考文獻所提供的資訊,這樣才能避免出現原創研究,並確保條目內容的可靠度。對於重大資料或核心內容的更新,如果沒有可靠資料支持,有關內容可被回退,如果整個條目都沒有提供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整個條目更可被刪除。君既曰『如香港,在全球城市人口排名內,人口密度是32,000/km2,但在國家人口密度列表卻只有6,498/km2』,其實 君也質疑數值的差異為何。人口密度的數值作為人口密度表的核心內容,編者把數值增加近五倍,卻沒有按照編輯方針主動提供可靠來源,這種編輯並沒有建設性。君曰『我認為那是來源不明的數值』,也反映該核心內容的編輯不符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至於 君曰『作為寫手是要嘗試尋找來源並求證』,如果大部分編者都抱著由他人代為尋找資料的心態,就會使維基百科的可靠性低下,也令其他編者忙於修善條目而奔馳。
- 至於 君『認為從引用的數據來源上是可以統一』,畢竟這兩個是各自獨立的列表,即使規定取用相同來源,也不能保證兩個列表的數據能夠同步更新,不過英文版的 國家人口密度列表 - en:List of sovereign states and dependent territories by population density 的做法較為理想,為每個國家的資料更新年份和參考文獻設置獨立欄位,提供資料更新的時效和來源資訊,可作為改善全球城市人口排名和國家人口密度列表的參考。--Thomas.Lu(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14:52 (UTC)
請勿陷入關於國家和地區名稱的編輯戰
編輯根據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台灣不應被敘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的一部分。"所以台灣地區的排名應使用中華民國,而非台灣(中國)或者台灣。而港澳地區則可以類似於直布羅陀(英國)和波多黎各(美國)。到東海釣魚(留言) 2019年7月30日 (二) 07:27 (UTC)
新條目推薦討論
- 哪一個國家和地區的人口密度最大?
- (+)支持:--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21年1月22日 (五) 14:04 (UTC)
- 備註為什麼要用英文「note」而非中文「注」什麼的呢?--認為久坐對腰不好並強烈建議大家躺著編輯維基百科的HaziiDozen(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14:12 (UTC)
- (+)支持:建議來源一行的「Official estimate」等譯成中文為佳。Bfyhdch(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16:44 (UTC)
- (+)支持--Ryan Cray 2021年1月24日 (日) 08:34 (UTC)
- (+)支持。--Elio Perlman(留言) 2021年1月25日 (一) 10:22 (UTC)
斜體及是否有名次的雙重標準
編輯首先,假設現有條目中的定義是合理的:「海外領地、自治實體(如特別行政區)、主權存在爭議的實體 等非國家單位用 斜體 表示。此外,聯合國會員國、觀察員國及受部分聯合國會員國承認的非聯合國會員國以外的國家實體,各邦聯的組成國或半獨立國以及非國家單位不進行排序。」
那麼,按有限承認國家的列表來看,不只是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南北韓、巴勒斯坦、以色列等都要被斜體。如果以「兩個中國都互相聲稱擁有對方的領土」來看,那麼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準確,應該用「中國大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後,甚至可以説「任何有主權爭議」的國家,例如菲律賓越南等國都要斜體??
然後,參與排序的條件並沒有得到實行:有過百聯合國成員國的科索沃沒有參與排序,而中華民國確實有受部分聯合國會員國承認,因此應該參與排序(如果以「中華民國未管有中國大陸領土」的論據的話,那麼沒有管有台灣地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能排序)。
我最近幾年都有監視本條目,通常每一兩個月就會有類似的爭端。我認為斜體的條件有被曲解的可能性,亦不好應用,而排序的條件則較為合理和沒有歧義。我建議統一使用排序的標準,避免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可以考慮參考日文維基有兩個排列的做法,一個將所有國家地區都列入排序,另一個則只排序主權國家。希望這樣可以一勞永逸解決這種問題。----- fei0316 ⬤ ★ 2024年11月28日 (四) 04:50 (UTC)
- 僅對ROC和PRC的問題做一點評價,在本人印象中,早期台灣被加入斜體是因為有編者認為台灣主權未定論應被納入考量,因此選擇將台灣地區和ROC區分開來,以類似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進行描述;至於閣下所說的中國大陸也應當被加入斜體,個人感覺本表的標準是依照聯合國的標準所進行的,而聯合國認為中國大陸不屬於有主權爭議的實體,或者只能說中國大陸的部分領土存在主權爭議,而作為一個整體並無此問題,如果依照聯合國標準,也能解釋為何科索沃並未參加排序。Sinet(討論) 2024年11月28日 (四) 06:45 (UTC)
- 理解你的意思,但我提出這個的目的就是希望減少每次編輯都會有有個人成份的判斷,而是有一個合理且可實行的定義。對於這個定義,個人認爲只需分爲兩類:聯合國成員國+有限承認國家,由於事實上對其領土實施全面管治,屬於「國家」;海外領地、屬地、特別行政區等,並不是完全管治(而是高度自治等),屬於「地區」。前者能有排名和不需斜體,而後者則沒有排名和使用斜體。也可以參考日文版的做法有兩個排名,這樣甚至不需要有斜體。另外,臺灣的部分也可以參考南北韓,兩國法律上亦爲互相聲稱擁有對方的領土,但實務上肯定只會考慮實際控制的地區。巴勒斯坦也是類似情況。爲了避免誤會爲中華民國聲稱領土,也許可以用 中華民國(臺灣)。歡迎其他編者留言提出意見,我就先提出看法,暫時不改。--- fei0316 ⬤ ★ 2024年11月28日 (四) 08: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