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那緣起
剎那緣起(梵語:kṣaṇika-pratītyasamutpāda),佛教術語,是對於緣起的一種解說,由說一切有部提出,是說一切有部的四種緣起理論之一。此學說由設摩達多尊者提出,主張在一剎那間就可具足十二緣起支。
概論
编辑《大毘婆沙論》中,舉出四種緣起學說,分別為剎那緣起、連縛緣起、分位緣起與遠續緣起,將剎那緣起與連縛緣起皆歸類於《品類論》的體系下[1][2],《俱舍論》記載了一則說法,稱這二個學說皆認為緣起通於一切有為法[3]。《大毘婆沙論》以分位緣起作為主要解釋[4],但認為三世二重因果與其他三種緣起理論可以共存,沒有特別進行正誤之諍的必要,這個態度後來被《俱舍論》繼承。
學說內容
编辑《大毘婆沙論》記載,剎那緣起由設摩達多尊者提出,主張一刹那間就可具足十二緣起支,並稱之為一心剎那緣起:
“ | 尊者設摩達多說曰:一剎那頃,有十二支。如起貪心,害眾生命。
瞋癡心殺,有十一支,無愛支故。 |
” |
世親《俱舍論》和眾賢《順正理論》也記述了剎那緣起的具體內容[6],其中識、名色、六處緣起支的釋義融入了《識身論》的定義[7]:
“ | ” |
形成了明確契合五蘊定義[10]的新學說釋義。
學說比較
编辑剎那緣起與連縛緣起,都被《大毗婆沙論》歸於《品類論》的思想之下[1],《俱舍論》記載了一則說法,稱是因為這二個學說皆主張緣起遍於一切有為法[3]。《俱舍論記》記載剎那緣起有只通有情,及遍於有情、無情兩種說法;剎那緣起與連縛緣起主要的差別在於,剎那緣起認為十二緣起支可在一剎那間就同時具足,其他三緣起說都認為十二緣起支之間是先後關係,連縛緣起是前後剎那無間相隣[11]。
與《識身論》主張相較,《大毘婆沙論》認為,剎那緣起為一心,而《識身論》為多心論;各緣起支間的關係,剎那緣起主張剎那間同時生起,而《識身論》主張其關係為前後相續[12]。印順法師認為《識身論》的主張即是遠續緣起。
在緣起支的釋義上,剎那緣起多採用相應或俱有釋義,比如取為「相應諸纏」,與愛心相應而剎那同時,而在相續緣起和分位緣起中「取」為「此愛增廣」[13],心剎那起滅,作為愛心增廣的取心就不在此剎那了;再如在剎那緣起中,名色和六處二者都與此心同時,而分位緣起中「名色增長是六處」[14],這個胚胎成長過程耗時數週[15];另外,在體現經量部的「業果感赴」宗義,並從大乘佛教早期就受到高度重視的《稻芉經》中,結合外法緣起學說,而作出了「六根開張為六處」釋義[16]。
大乘佛教《華嚴經》記載: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十二有支皆依一心[17],此學說被稱為一心緣起。唐朝華嚴宗清涼澄觀,稱迄至賢首法藏的古來諸德,對《華嚴經》所說「十二有支皆依一心」的解釋[18],都不得其旨,認為《華嚴經》於此提出了一心緣起,與《俱舍論》中舉出的剎那緣起相同[19],並認為兩譯《華嚴經》和三譯《十地經》中的「名色增長」翻譯不妥,應改譯為「名色開顯」 [20],以契合普光《俱舍論記》,依據《成唯識論》的二世一重因果說中:識、名色、六處等五支,實為同時,假說前後[21],而解讀的「住名色根」[9]。類似於此,印順法師認為《華嚴經》的一心緣起學說源自剎那緣起,但其意義已經有所演變[22]。
剎那緣起 | 相續緣起 | 一心緣起 | 時分緣起 | |||
---|---|---|---|---|---|---|
如起貪心,害眾生命。 | 由無智故,便生等貪。 | 隨事貪欲,與心共生。 | 以現在因,推未來果;以現在果,推過去因。[23] | |||
無明 | 相應癡 | 此中無智 | 於行迷惑 | 過去世一切煩惱[24] | 過去因 | 能引支[25] |
行 | 相應思 | 等貪 | 事 | 從無明生業[26] | ||
識 | 相應心 | 了別事相 | 心 | 從行生垢心、初身因[27] | 現在果 | |
名色 | 俱時名色 | 識俱四蘊 | 與無明及心共生[28] | 識共生無色四蘊及所住色 | 所引支 | |
六處 | 俱時諸根 | 名色依根 | 名色增長[14] | 名色中生眼等六根[14] | ||
觸 | 相應觸 | 六處和合 | 六處三分合 | 根、境、識合 | ||
受 | 相應受 | 此中領納 | 觸共生 | 從觸生受 | ||
愛 | 貪 | 受生欣喜 | 受無厭足 | 受中心著 | 現在因 | 能生支[29] |
取 | 相應諸纏 | 此愛增廣 | 愛攝不捨 | 渴愛生求 | ||
有 | 所起身語二業 | 能生後有業 | 彼諸有支[30]生 | 從取生後世業因[26] | ||
生 | 如是諸法起 | 諸蘊現起 | 有所起[31] | 從有還受後世五蘊[27] | 未來果 | 所生支 |
老死 | 諸法熟變、滅壞 | 諸蘊成熟、棄捨 | 生熟、老壞 | 從生五蘊熟壞 |
學說諍論
编辑眾賢在《順正理論》中,記載了經量部對於剎那緣起的批評。經量部認為,在同一剎那中,十二緣起支俱起,違反了因果律。同時,經量部舉出契經,認為釋迦牟尼的教義,是以分位緣起為了義正說[32]。 面對這些批評,眾賢舉出契經依據,認為釋迦牟尼曾經說過各種緣起學說,剎那緣起同樣是來自釋迦牟尼說法,分位緣起與剎那緣起並沒有衝突[33]。
後世所提出的各式緣起和因果學說,由於受到不同的契經所啟迪,有著不同的緣起支定義和概念釋義,而各自自圓其說,有關諍論既無客觀評判也不會有最終結論。
現代研究
编辑泰國佛教長老佛使比丘,反對《清淨道論》主張的三世兩重因果說[34],認為這種學說否定了現世因果故而是嚴重誤導[35],主張緣起不貫通三世[36]。佛使比丘根據自身禪修體驗,另外提出類似於剎那緣起的見解[37]。
印順法師認為,佛陀的緣起觀,是和合相續的因果觀,有必然的前後階段。他贊同分位緣起以階段性來解說緣起,以清楚解說各階段間的依存性,並批評剎那緣起的說法並無意義[38]。
註釋
编辑- ^ 1.0 1.1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23:「《品類足論》作如是言:『云何緣起法?謂一切有為法。』問:此與彼論,所說何異?答:此說不了義,彼說是了義。……復次緣起有四種:一、剎那,二、連縛,三、分位,四、遠續;此說分位、遠續,彼說剎那、連縛。」
- ^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9:「又諸緣起差別說四:一者剎那。二者連縛。三者分位。四者遠續。」
玄奘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27:「又諸緣起,差別說四:一者剎那。二者遠續。三者連縛。四者分位。」 - ^ 3.0 3.1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9:「復有說者,剎那、連縛,如《品類足》,俱遍有為。」
普光《俱舍論記》:「『云何剎那』者。……此說剎那緣起,唯約有情、有漏。『復有說者至俱遍有為』者,此說剎那、連縛,俱遍有為,通情、非情,有漏、無漏。剎那不同,故敘異說;連縛意同,故不別解。」
法寶《俱舍論疏》:「論:『云何剎那至滅壞名死』。……此說唯有情,是剎那緣起也。……論:『復有說者至俱遍有為』。述異說也,此師所說,二種緣起,同《品類足》,俱遍情、非情法。」 - ^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此論,唯說有情數緣起法耶?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復次、不應責此作論者意,以作論者依經作論,契經唯說有情數緣起法,故此亦爾。」「如說:無明緣行。阿毘達磨諸論師言:此中意說分位緣起,故此行聲,說五取蘊。」
- ^
《雜阿含經·二四〇經》:「云何所取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所取法。云何取法?謂欲貪,是名取法。」
《雜阿含經·二八四經》:「於所取法,隨生味著、顧念、心縛,其心驅馳,追逐名色,名色緣六入處,六入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 ^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9:「云何剎那?謂剎那頃,由貪行殺,具十二支。癡謂無明。思即是行。於諸境事,了別名識。識俱三蘊,總稱名色。住名色根,說為六處。六處對餘,和合有觸。領觸名受。貪即是愛。與此相應諸纏名取。所起身語二業名有。如是諸法起即名生。熟變名老滅壞名死。」
玄奘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27:「此中剎那,謂因與果,俱時行世。如契經說:『眼及色為緣,生於眼識等。』有餘師說:一剎那中,具十二支,實有俱起。如貪俱起發業心中。癡謂無明。思即是行。於諸境事,了別名識。識俱三蘊,總稱名色。有色諸根,說為六處。識相應觸,名為觸。識相應受,名為受。貪即是愛,與此相應諸纏名取。所發身語二業名有。如是諸法,起即名生。熟變名老,滅壞名死。」 - ^ 《識身論》:「了別事相,即是其識。識俱四蘊,即是名色。名色依根,即是六處。」
- ^ 普光著《俱舍論記》卷9:「識俱三蘊,謂:於五蘊中,除識、及受以別立支故,取想蘊全,色、行二蘊少分。」
- ^ 9.0 9.1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住名色根,說為六處。」
真諦譯《阿毘達磨俱舍釋論》:「約名色清淨根,名六入。」
玄奘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有色諸根,說為六處。」
普光《俱舍論記》:「名色是總,根是其別,以別住總,故言:『住名色根。』五有色根,說為六處,雖數有少,如名色釋,或由彼力能滿六故,故《正理》云:『有色諸根,說為六處。』又解:意住名根,眼等五根住色根,故云:『住名色根,說為六處。』意雖過去,五在現在,從多分說,名為六處。」 - ^ 《大毗婆沙論》:「問:蘊、取蘊、界有何差別?答:……復次、於有為法,施設蘊;於有漏法,施設取蘊;於有情數法,施設界。……」
- ^ 普光著《俱舍論記》卷9:「應知四種緣起差別者:剎那緣起,謂同一剎那相望而說。若據前解,唯是有情、有漏;若據後師,亦通非情、無漏。餘三緣起,皆據前後相望說也。就中連縛,通情、非情,有漏、無漏。分位、遠續,唯是有情、有漏。若連縛,前後剎那,無間相隣,連縛相續。若分位,據十二分位,無間相續,生及不定說也。若遠續,據分位中,後及不定說也。」
- ^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23:「尊者設摩達多說曰:一剎那頃,有十二支。……然《識身論》復作是說:……問:前說後說,有何差別?答:前說是一心,後說是多心;前說是剎那,後說是相續,是謂差別。」
- ^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云何愛緣取?謂彼初生,說名為愛。愛增盛位,轉名為取。」
《大毗婆沙論》:「何故此經說愛緣取?答:初生愛位,以愛聲說,增廣愛位,以取聲說。復次、下品名愛,上品名取,故無有失。」「問:愛即攝在欲取等中,何故乃說愛為取緣?答:即貪隨眠,初起名愛,後增名取,故不相違。復次、即貪隨眠,下品名愛,中上名取,故不相違。」 - ^ 14.0 14.1 14.2
《長阿含經·大緣方便經》:「若識出胎,嬰孩壞敗,名色得增長不?答曰:無也。」
《大毘婆沙論》:「云何名色?謂結生已,未起眼等四種色根,六處未滿,中間五位,謂羯剌藍、頞部曇、閉尸、鍵南、鉢羅奢佉,是名色位。云何六處?謂已起四色根,六處已滿,即鉢羅奢佉位,眼等諸根,未能與觸作所依止,是六處位。」 -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時佛世尊,見眾坐定,告難陀曰:我有法要,初中後善,……所謂《入母胎經》。……凡入胎者大數言之,有三十八七日。初七日時,胎居母腹,如榍如癰,臥在糞穢,如處鍋中,身根及識,同居一處,壯熱前熬,極受辛苦,名羯羅藍。……第二七日,……於母腹中,有風自起,名為遍觸,從先業生,觸彼胎,時名頞部陀。……第三七日,……有風名刀鞘口,……時名曰閉尸。……第四七日,……有風名為內開,……名為健南。……第五七日,……有風名曰攝持,此風觸胎,有五相現,所謂兩臂、兩髀及頭。……第六七日,……有四相現,謂兩肘、兩膝。……第七七日,……有四相現,謂兩手、兩脚。……第八七日,……有二十相現,謂手、足十指。第九七日,……有九種相現,謂二眼、二耳、二鼻并口及下二穴。」
- ^
支謙譯《了本生死經》:「五性故,為名色;倚名色根故,為六入。……緣住彼彼相倚,為名色義;主亦不專,為六入義。」
東晉錄《佛說稻芉經》:「四陰為名,色陰為色,是名名色;名色增長,生六入。……有所建立,名為名色;六根開張,名為六入。」
真諦譯《佛阿毘曇經出家相品》:「從此識故,復生四陰,即是名色;依名色故,有諸根,以此稱為六入。……堅立義故,名色;入門義故,六入。」
不空譯《慈氏菩薩所說大乘緣生稻芉喻經》:「其識生四蘊,彼名色;所依諸根,則六處。……互相攝持,名為名色;依處所故,名為六處。」
施護譯《大乘舍黎娑擔摩經》:「名色生六入,六入生觸。……安立相,為名色;六根門,為六入。」
失譯《佛說大乘稻芉經》:「與識俱生四取蘊者,此是名色;依名色諸根,名為六入。……相依故,名名色;為生門故,名六入。」 - ^ 實叉難陀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37:「此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來於此分別演說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何以故?隨事貪欲與心共生,心是識,事是行,於行迷惑是無明,與無明及心共生是名色,名色增長是六處,六處三分合為觸,觸共生是受,受無厭足是愛,愛攝不捨是取,彼諸有支生是有,有所起名生,生熟為老,老壞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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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親《十地經論》:「經曰:『是菩薩作是念,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論曰:但是一心作者,一切三界唯心轉故。云何世諦差別?隨順觀世諦,即入第一義諦。此觀有六種:一、何者是染、染依止觀,二、因觀,三、攝過觀,四、護過觀,五、不厭厭觀,六、深觀。是中染依止觀者,因緣有分,依止一心故。經曰:『如來所說十二因緣分,皆依一心。所以者何?……』論曰:此是二諦差別,一心雜染和合因緣集觀。」
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小乘中,十二有支,三世次第,前後引生,如何說言:『皆依一心』?下釋云:離本識心,一切不成故。……是故十二有支,皆唯是識,識外無物。……言『二諦差別』者,論主意將所依心體是真諦,能依有支是俗諦故,此一文名為『二諦』,此釋總標文也。言『一心雜染和合因緣集觀』者,釋『所以者何』下文,謂:『一心』是真,『雜染』是俗,即明此心,隨染『和合』,雙辨『二諦』,是《勝鬘》中不染而染等。」 - ^ 澄觀《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古來諸德,但云:『離本識心,一切不成。』而其釋相,經生越世,此雖不失依持之義,未為得旨。今謂說主巧示:非唯『三世不離真心』,今一念心,頓具十二,彌顯前後,不離一心。此同《俱舍》第九,明剎那十二因緣也。」
- ^ 澄觀《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名色增長是六處』者:不生五識,唯名十界,五識依生,乃名十處。識依相顯,即是增長,增長之言,宜譯為開顯。《俱舍》云:『住名色根,說為六處。』謂:六根是別,以別依總,開成於六,稱『住名色』。」
- ^ 玄奘《成唯識論》:「一、能引支,謂無明、行,能引識等五果種故。此中,無明唯取能發正感後世善惡業者,即彼所發乃名為行,由此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支。二、所引支,謂:本識內,親生當來異熟果攝,識等五種,是前二支所引發故。此中識種,謂本識因,除後三因,餘因皆是名色種攝,後之三因,如名次第,即後三種。或名色種總攝五因,於中隨勝,立餘四種,六處與識,總別亦然。……識等五種,由業熏發,雖實同時,而依主伴、總別、勝劣、因果相異,故諸聖教,假說前後。或依當來現起分位,有次第故,說有前後。由斯識等,亦說現行因時,定無現行義故。復由此說生、引同時,潤、未潤時,必不俱故。」
- ^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佛《華嚴經》〈十地品〉第六地中,就有這剎那緣起說,被稱為「一心緣起」,為後代的唯心論者所推重。雖然意義已多少演變了,但尊者一念緣起的教說,關係是異樣的深遠。」
- ^ 《大毘婆沙論》:「問:此十二支,過去、未來、現在皆具。何故但說:過去、未來各有二支,現在有八?答:無慧眼者,以現在因,推未來果;以現在果,推過去因;可知亦有,故作是說。以現在因者,謂:愛、取、有;推未來果者,謂:生、老、死;以現在果者,謂:識、名色、六處、觸、受;推過去因者,謂:無明、行。世尊欲令無慧眼者,以現因、果,推有去、來,由此即能辦所作事;過去世果,未來世因,由此為門,亦可知有故,此論者但作是說。」
- ^ 《大毘婆沙論》:「《施設論》說:『云何無明?謂過去一切煩惱。』彼不應作是說,若作是說,則捨自相。」
- ^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復言:世尊!云何名為第一無明,與其能引、所引緣起,作等起緣?世尊告曰:謂有一類,愚於當來後有自體,即便發起後有希求。……如是非福、福、不動行,障礙對治,與六識身,俱生俱滅,能於現在已得、生滅異熟識中,安置諸行三種習氣,由此方便,攝受後有新生種子。攝受後有新種子故,於當生中,所起後有所攝名色、六處、觸、受,次第而生。此名色等,於現已得異熟識中,但起因性,未有果性,是故但名,所引緣起。」
「復言:世尊!諸所有行,與六識身,相應俱有,同生同滅,何緣故說行是識緣?世尊告曰:以六識身,與福、非福及不動行,相應俱有,同生同滅,異熟識中,安置諸行,熏習種子,引發餘生新異熟識。由此道理,是故宣說,行是識緣。復言:世尊!何緣名色、六處、觸、受諸分種子,異熟識中,同時引發,而復說有先後次第?世尊告曰:彼於當來,先後次第而生起故,如是而說。」
無著《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何等略攝支故?謂: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能生支者,謂:愛、取、有。所生支者,謂:生、老死。」
安慧《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為起未來生故,於諸諦境,無智為先,造諸行業,熏習在心故。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由心習氣力,能令當來名色等,前後相依,次第生起,種子得增長故。」
玄奘《成唯識論》:「《集論》說:識亦是能引,識中業種名識支故,異熟識種名色攝故。經說:識支通能、所引,業種、識種俱名識故,識是名色依、非名色攝故。」 - ^ 26.0 26.1 《大毘婆沙論》:「無明緣行,取緣有,有何差別?答:無明緣行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煩惱,謂無明;取緣有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切煩惱,謂諸取,是謂差別。……問:何故過去業緣,但說無明?現在業緣,說一切煩惱耶?答:造過去業時,於多種事,不現見故,不可知故,但說無明為緣。謂:於界、趣、生、洲、分位、依處、加行、等起、相續、所緣,皆不可知。……雖不現見,亦不可知,而發業位,皆有無明故,總說彼無明為緣。造現在業時,於多種事,皆現見故,皆可知故,具說一切煩惱為緣。……」
- ^ 27.0 27.1 《大毘婆沙論》:「二續者,謂識與生,能續生故。」
- ^ 法藏《華嚴經探玄記》:「至生陰時,此求生心滅,唯本識記歌邏羅等,如種壞芽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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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復言:世尊!云何名為第二無明,與其能生、所生緣起,作等起緣?世尊告曰:謂有一類,愚於現在已得自體,於六觸處為緣生受,便起味著,由味著故,希求當來如是類受,由希求故,於追求時,便起於取,樂受所起愛為緣故,發生欲取。……由此義故,名愛緣取。……彼由如是愛為緣取,先得種種行所熏習異熟果識,名為有取;彼由如是取所攝受、先所積集行等種子,若彼彼處,諸愛未斷,即彼彼處,功能現前,能生後有;由彼行等,能有當生,能令生有將入現在,故說名有。由彼取力,行等成有,以是為緣,從此命終,先所引發,漸次生起,由此義故,名有緣生。生既生已,先起時分,變異名老,於最後邊,命盡名死,由是故,名生緣老死。」
「復言:世尊!如是諸分,若引若生,為一時起?為次第起?世尊告曰:一時而起,次第宣說。復言:世尊!如是諸分,若一時起,何因緣故,先說其引,後說其生?世尊告曰:要由有引,後有方生,非無引故。」
安慧《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能生支者,謂愛、取、有,由未永斷欲等愛力,於欲等中愛樂,妙行、惡行差別為先,發起貪欲,以有有取識故,於命終位,將與異熟,隨順貪欲,隨一業習氣,現前有故。所生支者,謂:生、老死,由如是業差別習氣,現前有故,隨於一趣、一生等,差別眾同分中,如先所引名色等,異熟生起故,生、老死言,為顯依三有為相故。」 - ^
菩提流支等譯《十地經論》:「此有分和合生有。」
《大毘婆沙論》:「取緣有者,此顯示業,現在生中,造作增長,得當有異熟。……得當有異熟者,顯示此業,得未來生諸果異熟。所有今生造作增長,善、不善業,彼異熟果於此生中果未熟者,當知皆在有支分中。」 - ^ 鳩摩羅什譯《十住經》:「此有更有有相續,名為生。」
- ^ 玄奘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27:「有餘師說:『一剎那中,具十二支,實有俱起。……』上座謂此非應理言,一剎那中,(1)無因果故,(2)違聖教故,(3)了義說故。
- 謂俱生品,因果定無,俱生法中,誰因誰果?
- 又此所說,違於聖教,如世尊告阿難陀言:……
- 又此契經,是了義說,世尊決定說此為依,由佛此中自解釋故。」
- ^
玄奘譯《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27:「此一類,許非正所宗。設是所宗,難亦非理,(1)一念亦有緣起義故,(2)非專為此而造論故,(3)已成立故,(4)種種說故,(5)契經說故。(6)非所許故。
- 謂:先已說非唯十二說名緣起,眼色為緣生眼識等,是緣起故,上座於斯,豈不忍許。
- 又、非為立俱時因果說一剎那有緣起論,但為顯示法相應有;謂:前已說,一剎那中,具十二支,實有俱起,如是十二,為展轉力生,為前因力起,別應思擇。
- 又、已成立有俱有因後,義相應當更分別。
- 又、佛種種說緣起義,不可信一,而總撥餘。……
- 又、佛自說剎那緣起,謂:剎那頃,多物相藉。如契經說:『眼、色為緣,生癡所生染濁作意。』此中所有癡,即無明;癡者希求,即名為愛;愛者所發表,即名業。若於此中,復說識等,為餘支體,違何理教?既無所違,何不忍許。
- 又、非我等許彼所引說《緣起經》是了義說,非了義相,次後當辯。設許彼經是了義說,亦不違害剎那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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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使比丘著,聖諦編譯組、香光書香編譯組譯《生活中的緣起》:「行是什麼?佛說:「比丘們!有三種行──身行、口行、意行。」在巴利經文中佛說的行(sankhara)被詮釋為能激起身、口、意的作用。但在佛學院卻依據《清淨道論》解釋:行是「福行」(punnabhisankhara)、「非福行」(apunnabhisankhara)及「不動行」(anenjabhisankhara)。這兩種說法各自相異,但有若干意義重疊之處,需要更詳細地說明。在此必須先明白,喜歡把緣起詮釋為三世輪迴的人,大多數會將行解釋為福行、非福行及不動行。……
識是什麼?佛說有六種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將緣起解釋為三世輪迴的人(就連《清淨道論》也如此解說),就得把識解釋為結生識(patisandhi-vinnana),而導致後期的論著也把識解釋成結生識,因為他們不知道要如何用六識來解釋三世輪迴。……」 - ^
佛使比丘著,聖諦編譯組、香光書香編譯組譯《生活中的緣起》:「然而他所作的解釋涵蓋三世輪迴:前世的結生識相續到今世,而今世的結生識將會投生來世。一有了三世輪迴的跡象,後期的人就把它更加強烈化、嚴重化、明顯化地發展出來。如此以三世解釋緣起就產生了問題:今世的煩惱、業──無明、行,在來世形成異熟果。也就是說,當世所造的業,並不能在當世受報。意思是我們無法在這期生命中受報,造業的人無法在這期生命中受報,而必須等到未來某一世。……
這種說法最大的損失就是無法自由自主地控制煩惱、業,因為我們和煩惱、業存在不同的時空中:今世是業報,我們本身是業報,坐在這裡也是業報,然而這些業報的起因卻是過去世的煩惱與業;而今世的煩惱、業卻留到未來世受報,如此我們就無法從行為(業)中受益了,也就是說我們沒有立即接受業報的自由。當以這種方式解釋緣起時,就表示我們無法在今世做任何事,且在今生得到令人滿意的果報。」 - ^
佛使比丘著,聖諦編譯組、香光書香編譯組譯《生活中的緣起》:「《清淨道論》以三世的觀點來解釋緣起。……希望各位好好聽著,佛陀所教化的原則,是不可能貫通三世的,但為什麼會出現貫通三世和有個主體的解釋,以致脫離佛陀教法的軌則呢?我假設這樣的誤解可能是在不知不覺中產生的,因為無知與誤解,人們就開始猜想、推測法義,他們並沒有企圖故意作錯誤的說明。……
現在讓我們再以另一種方式來看,佛教內部可能有條害蟲正在一點一點慢慢地咬噬它?可能在佛教中有個叛逆的內奸,故意把佛教的根本原理──緣起,扭曲為印度教或婆羅門教中的常見。佛陀所教導的緣起絕對不主張有一個自我、靈魂、梵我(atma)或其他類似的東西。如果有人把佛教的中心思想──緣起,解釋成貫通三世或有個主體,那麼他就能成功地同化佛教。……另一種推測是,可能有輕率或愚蠢的人以有限的知識,去解釋自己還不能瞭解的緣起,由於他還不瞭解,就可能無法察覺錯誤。不管事實是不是如此,也無論是有意或無意,結果緣起都被扭曲了。 」 - ^ 佛使比丘著,聖諦編譯組、香光書香編譯組譯《生活中的緣起》:「每次緣起的產生,迅速到我們無法察覺,可稱之為閃電。閃電極為快速,一瞬間就消失了,就在那麼短的時間裡,相續的十一種狀況或十二支便順序地發生了,快到我們無法察覺。例如我們一旦生氣,就產生苦,只是一剎那間,我們已經在怒火中受苦,如此一次的緣起已經完成了。我們不知道在這一剎那間所有的十一種狀況全部依序生滅,從無明開始,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直到生,在一剎那間已具足了十一種狀況。如我們的眼睛接觸到外境的一剎那間,就立刻發生了一次完完整整的愛或瞋,這過程快如閃電,但是這一瞬間,可分析為十一種狀況,這才是緣起。」
- ^ 印順《中觀論頌講記》:「佛的緣起觀,是和合相續的因果觀。以深刻的智慧,洞觀有情生死流轉,發現他有必然的前後階段。譬如生是一階段,生以後就有老、 有病、有死,老病死也是某一階段的現象。此老病死,是產生以後的必然結 果,所以說:生緣老死。無明是一階段,造作行業是一階段。所以造成感後 有的行業,因為無明,這是無明引起的結果。如來在生命前後的連續上,看出他一一階段間的依存性;所以在生命發展的過程中,建立十二緣起的因果。有說:一念心中具十二緣起,這簡直毫無意義。有部的分位緣起,就是約階段講的。以生命各階段,成立緣起的因果。」
- ^ 水野弘元〈原始佛教的心〉:「後世阿毗達摩中,也有部派將緣起說連結三時業,而說剎那緣起、連縛緣起、分位緣起與遠續緣起。不過,剎那、連縛二緣起意指『順現業』,分位緣起指『順次業』,遠續緣起指『順後業』。我想,原始經典的緣起說大多與現實中具體生起的『順現業』有關。」,收入《佛教教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