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锢之祸

(重定向自八厨

党锢之祸中国古代东汉桓帝灵帝时,士大夫贵族等对宦官乱政的现象不满,与宦官发生党争的事件。事件因宦官以“人”罪名禁锢士人终生(终生禁止仕官)而得名。前后共发生过两次。党锢之祸以宦官诛杀士大夫一党几尽而结束,当时绝大部分的言论以及日后的史学家多同情士大夫一党,并认为宦官捕杀士人伤及朝廷根本,为黄巾起事和汉朝的最终灭亡埋下伏笔。

党锢之祸在东汉的时间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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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色时间条:第一次党锢之祸
  • 黄色时间条:士人当政时期
  • 绿色时间条:第二次党锢之祸
  • 蓝色时间条:第二次党锢扩大化
  • 白色时间条:从第二次党锢部分解除到陈窦平反


士人“党”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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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桓帝灵帝时,当权者分为宦官外戚两派,交替专权。宦官党有侯览曹节王甫等,他们任用私人,败坏朝政,为祸乡里,如侯览曾夺人宅舍三百八十一所,土地一百一十八顷;其兄谋财构陷无辜,聚敛上亿的财富。相对而言,外戚一党的窦武等人却比较清正[1],因此太学生郭泰贾彪李膺等人与外戚一党联合,对宦官集团进行激烈的抨击。这些人通常被称作士人,也就是后来所说的士大夫。他们品德高尚,时称君子,有“三君”,“八俊”、“八顾”、“八及”、“八厨”[2]等外号:

当时人以这些人为君子,朝中大臣自公卿以下,都畏惧被他们指责贬损,皆登门拜访他们。

第一次党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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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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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熹九年(166年),宦官赵津侯览等党羽与张汎徐宣等人为非作歹,并故意在大赦之前犯罪,期望以此逃脱惩罚,而官员成瑨、翟超、刘质、黄浮等不畏权贵,在大赦以后仍然按律处置了这些人[3]。宦官等人向桓帝进言,桓帝听信一面之词,重处了这些官员。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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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中重臣、位列三公的太尉陈蕃、司空刘茂一同向桓帝进谏。桓帝不悦。刘茂不敢多说。陈蕃独自上书,以汉初申屠嘉召责邓通董宣追劾湖阳公主的例子,为受罚的官员们辩解,并要求桓帝“割塞近习与政之源”,清除宦官乱政的不正之风[4]。桓帝不理他,而宦官等人更加嫉恨士大夫们,虽不敢加害名臣陈蕃,但对其他人则大加报复。

朝中大臣、地方官员以及民间百姓[5]大多站在士人一边,纷纷指责宦官乱政,为非作歹,排斥忠良。结果却被纷纷免官,成瑨刘质等最终在狱中被害,岑晊、张牧等人逃亡得免。

河南尹李膺[6],在大赦后处死了蓄意在赦前杀人的张成之子。张成为宦官党羽,宦官一党遂让张成弟子牢修上书,诬陷李膺等人“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7]。士人、宦官间的矛盾在此爆发。

兴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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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帝大怒,诏告天下,逮捕并审理党人。太仆卿杜密[8]御史中丞陈翔等重臣及陈寔、范滂等士人皆被通缉。太尉陈蕃认为“罪名不章”,拒绝平署诏书。桓帝见诏书无法生效[9],干脆跳过司法程序,直接让宦官负责的北寺狱审理此案[10]。李膺、陈寔、范滂等人慨然赴狱,受拶指而不改其辞。

当时被捕的大多是天下名士,民间所认同的“贤人”。度辽将军皇甫规以没有名列“党人”而被捕为耻,上书“臣宜坐之”,要求桓帝连自己一块儿治罪。桓帝没有理他。[11]

陈蕃再度上书,以三代之事劝谏,言辞激切[12],桓帝嫌他多嘴,以陈蕃提拔的人才不好的罪名免去了他的太尉一职,改以光禄勋周景为太尉。并罢免了司空刘茂,改以光禄勋宣酆为司空。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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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十二月,桓帝窦皇后的父亲槐里侯窦武为城门校尉,他名列三君,同情士人,于次年(即167年)上书求情[13]。同时,负责审理此案的宦官王甫等人也为党人的言辞所感动,取消了对他们的酷刑[14]

李膺等人在狱中故意供出宦官子弟。宦官等害怕牵连到自己身上,向桓帝进言,说天时到了大赦天下的时候了。于是同年六月庚申日,改元永康,大赦天下。党人等获得释放,但放归田里,终身罢黜,史称“第一次党锢之祸”。[15]

士人当政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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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元年(即168年)汉灵帝即位,窦皇后被尊为皇太后。窦武因身为皇太后父亲而被任命为大将军,陈蕃再度被任命为太尉,两人与司徒胡广一起掌握朝政。名士李膺、杜密、尹勋、刘瑜等人得以重新被起用,民间大多认为,贤人在朝,太平盛世快要来了。[16]

宦官首领曹节王甫等人则在窦太后面前谄媚侍奉,窦太后多次在他们怂恿下乱下命令。[17]

陈蕃、窦武等人认为宦官这样干涉朝政,不是了局,于是私下商议,趁日食的天象上书太后,要求革除宦官参政,但窦太后认为从汉元帝时就有宦官参政,是正常现象。虽在窦武等人建议下处死了宦官管霸、苏康等,却保护曹节等人,不愿士人处罚他们。[18]

第二次党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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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辛亥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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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模拟的168年10月洛阳星空

不久,又出现太白金星[19]房宿,由上将星入太微垣的天象,当时的人认为这是不祥之兆,象征奸佞在皇帝身旁[20],大将军[21]有灾难。窦武等人准备动手除去宦官曹节王甫一党。[22]

九月辛亥日(九月初七),窦武轮到休假日,出宫回家。宦官偷出他的奏折,得知了士人的计划,因而连夜歃血共盟,发动政变。宦官们与皇帝的乳母赵娆一起,蒙骗年幼的灵帝,格杀亲近士人的宦官山冰等,抢夺印、玺、符、节,胁迫尚书假传诏令,劫持窦太后,追捕窦武、陈蕃等。[23]

年过七旬的陈蕃闻讯,率太尉府僚及太学生八十余人拔刀剑冲入承明门,到尚书门因寡不敌众被擒,当日遇害。[24]

窦武驰入步兵营起兵对抗[25]。名将、护匈奴中郎将张奂此前率军出征,此刻刚回到京师,尚未了解局势,宦官等人假传诏令骗过了他。张奂误以为窦氏叛乱,遂与少府周靖率五营士与王甫所率领的千余虎贲军、羽林军一起进攻窦武[26]。窦武被重重围困,无奈自杀;他的宗亲宾客姻属及侍中刘瑜、屯骑校尉冯述等人皆被族灭;虎贲中郎将刘淑、尚书魏朗等也被诬陷而被迫自杀;窦太后被软禁在南宫,李膺等再次被罢官,并禁锢终生。[27]

议郎巴肃参与了窦武的计划,但宦官不知道,只是将他禁锢而已。巴肃认为“为人臣者,有谋不敢隐,有罪不逃刑,既不隐其谋矣,又敢逃其刑乎!”自己投县官官衙就案,县官要解印与他一起逃亡,他不同意,被害[28]

陈蕃的友人朱震弃官痛哭,收葬了陈蕃的尸体,并将他的儿子陈逸藏到甘陵,被人告发。朱震全家被捕,都受到酷刑,然而朱震誓死不肯说出陈逸的行踪,陈逸得以幸免[29]

窦武的府掾胡腾收葬了他的尸体,为他发丧,也被禁锢终生。窦武的孙子窦辅,才二岁,被胡腾收留并冒认为自己的儿子。胡腾与令史张敞一起将他藏匿在零陵,窦辅也得以幸免。[30]

张、谢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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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奂因“平叛”的功劳被宦官们提拔为大司农,封侯。张奂因深恨自己被曹节等欺骗,害死国家忠良,铸成大错,坚决拒绝不肯受印[31]。并在不久后趁天象变化而上书灵帝,要求为窦武、陈蕃等人平反,迎回窦太后[32],并推荐李膺等出任三公[33]。灵帝认为他说得有理,但宦官们纷纷进谗言,改变了灵帝的想法,反而追究张奂的责任,张奂自赴廷尉,被拘留数日,罚俸三月。[34]最终也被罢官回家,禁锢终生。[35]

郎官谢弼上书也为窦武、陈蕃等人鸣冤,要求迎回窦太后,却被宦官贬职杀害。[36]

大狱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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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二年(169年),宦官侯览丧母回乡,大起茔冢。东部督邮张俭举奏︰“览贪侈奢纵,前后请夺人宅三百八十一所,田百一十八顷。起立第宅十有六区,皆有高楼池苑,堂阁相望,饰以绮画丹漆之属,制度重深,僭类宫省。又豫作寿冢,石椁双阙,高庑百尺,破人居室,发掘坟墓。虏夺良人,妻略妇子,及诸罪衅,请诛之。”侯览派人拦截奏章,张俭于是破坏侯览冢宅,没收其资财,再次上奏侯览罪状以及侯览母亲生时交通賔客干乱郡国的罪过。此次奏章再次被拦截。侯览、张俭因此结下仇恨。[37][38][39]张俭乡人朱并为人奸邪,被张俭弃用,因此心怀怨恨,侯览收买朱并,让他上书诬告张俭与同乡二十四人别相署号,共为部党,图危社稷。"以俭及檀彬、褚凤、张肃、薛兰、冯禧、魏玄、徐干为“八俊”,田林、张隐、刘表、薛郁、王访、刘祇、宣靖、公绪恭为“八顾”,朱楷、田槃、踈耽、薛敦、宋布、唐龙、嬴咨、宣褒为“八及”,刻石立𫮃,共为部党,而俭为之魁。"汉灵帝因此诏刊章捕俭等二十四人。[40][38]张俭四处流亡,在路途上,看见人家就前往投宿(“望门投止”),没有不愿意冒灭门之祸而收留他的,张俭在众人的帮助下,得以逃到塞外。因为收留他而被追究灭门的,前后有数十家之多,郡县也因此残破。[41]

又此时宦官曹节见李膺杜密等名望仍在,“又惧善人害己”,借此机会向灵帝进谗言,诬陷党人“欲图社稷”,意图谋反。年仅十四岁的汉灵帝被他们欺骗,因而大兴大狱,追查士人一党。李膺、杜密、翟超刘儒荀翌范滂虞放等百余人,被下狱处死。在各地陆续被逮捕、杀死、流徙、囚禁的士人达到六、七百名[42]

是为第二次党锢之祸

(备注︰部分史书以为翟超在延熹八年任用张俭为东部督邮就认为张俭牵涉入第一次党锢之祸,甚至写张俭杀了侯览的母亲,是导致第一次党锢之祸的其中一原因,但其实根据陈蕃给汉桓帝的奏章可知在第一次党锢之祸发生之前,翟超只是没收了侯览的财产“览之从横,没财已幸”。张俭与侯览真正交恶在建宁二年侯览的母亲去世回乡办丧事时发生,而“张俭杀侯览母亲”的谣言应是因为此时张俭把侯览母亲的坟冢破坏而以讹传讹而成。根据《后汉书.党锢传》、《后汉书.宦者传》以及《廿二史札记》所梳理事情原委,张俭与侯览交恶是第二次党锢之祸的起因,因而《李膺传》才会有“张俭事起”后李膺陷入第二次党锢之祸而死。)

党锢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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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年,皇太后窦氏去世,宦官示意司隶校尉段颎逮捕太学诸生千余人,太学生被牵连进党锢之祸[43]熹平五年(176年)闰五月,永昌太守曹鸾上书为“党人”鸣冤,要求解除禁锢,灵帝不但没有听从,反而收捕并处死曹鸾。接着,灵帝又下诏书,凡是党人门生、故吏、父子、兄弟中任官的,一律罢免,禁锢终身,并牵连五族。党锢的范围扩大,波及更多的无辜者。[44]

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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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平元年(184年)春二月,黄巾之乱兴起,汉灵帝怕党人与黄巾一同作乱,遂于壬子日大赦天下党人。[45]

中平六年(189年)三月灵帝死,九月董卓掌权,废刘辩献帝,并借献帝之名派使者吊祭陈蕃、窦武等人。事隔整整22年,东汉朝廷才算正式为陈窦等人平反。[46]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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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桓、灵二帝之前,宦官、外戚虽然专权,但有名臣陈蕃等人主持朝政大局,士大夫、豪强等心向朝廷,局势尚未到不可收拾的境地,即《后汉书》中所说的“汉世乱而不亡,百余年间,数公之力也”。但两次党锢之祸后,清正的官员不是被害就是被禁锢,宦官更加为所欲为,残害百姓,因而激起民变,酿成黄巾之乱。士大夫、豪强离心,于是黄巾之乱以后群雄并起,东汉最终走向了灭亡。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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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后汉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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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在桓帝灵帝当政期间,政务荒谬,国家大政出自宦官之手,士大夫们羞于和他们为伍,所以匹夫、处士们愤然议论朝政,于是互相品题,议论公卿大臣,评价朝政得失蔚然成风。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矫枉必须过正,原本就是这个道理。像范滂、张俭这样的人,清高自首,疾恶如仇,最终被当作朋党,也是这个原因啊。

赞曰:渭水因为碰到泾水而显出它的污浊,玉放在石头间才显出它的坚贞。事物的本性有所区别,善恶自然显露。遗憾的是,为了照明,不得不点燃芳香的油脂。

司马光《资治通鉴》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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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司马光说:“天下有道的时候,君子处于朝廷,以道来处罚小人的罪过,没有不服的。天下无道的时候,君子隐匿不发议论,想躲避小人们的陷害,也未必能成功。党人们生在昏乱的时代,不能处朝堂之位,想用口舌议论来拯救天下大局,却激怒了和虺蛇虎狼一样残暴的宦官们,遭到残酷的刑罚,连累朋友。士大夫们被害死了,国家也随之亡了,真是让人悲痛的事情啊!”

吕思勉版《中国通史》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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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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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与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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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后汉书·窦武传》:“(窦武)在位多辟名士,清身疾恶,礼赂不通,妻子衣食裁充足而已。是时,羌蛮寇难,岁俭民饥,武得两宫赏赐,悉散与太学诸生,及载肴粮于路,丐施贫民。”
  2. ^ 后汉书·党锢列传》:“自是正直废放。邪枉炽结,海内希风之流,遂共相标榜,指天下名士,为之称号。上曰“三君”,次曰“八俊”,次曰“八顾”,次曰“八及”,次曰“八厨”,犹古之“八元”、“八凯”也。窦武、刘淑、陈蕃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膺、荀翌、杜密、王畅、刘祐、魏朗、赵典、朱禹为“八俊”。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林宗、宗慈、巴肃、夏馥、范滂、尹勋、蔡衍、羊陟为“八顾”。顾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为“八及”。及者,言其能导人追宗者也。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向、王章为“八厨”。厨者,言能以财救人者也。”
  3.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宛有富贾张汎者,与后宫有亲,又善雕镂玩好之物,颇以赂遗中宫,以此得显位,用势纵横。岑晊与贼曹史张牧劝成瑨收捕汎等,既而遇赦;瑨竟诛之,并收其宗族宾客,杀二百馀人,后乃奏闻。小黄门晋阳赵津,贪横放恣,为一县巨患。太原太守平原刘踬使郡吏王允讨捕,亦于赦后杀之。于是中常侍侯览使张泛妻上书讼冤,宦官因缘谮诉瑨、踬。帝大怒,征瑨、踬,皆下狱。有司承旨,奏瑨、踬罪当弃市。”“山阳太守翟超以郡人张俭为东部督邮。侯览家在防东,残暴百姓。览丧母还家,大起茔冢。俭举奏览罪,而览伺候遮截,章竟不上。俭遂破览冢宅,藉没资财,具奏其状,复不得御。徐璜兄子宣为下邳令,暴虐尤甚。尝求故汝南太守李暠女不能得,遂将吏卒至家,载其女归,戏射杀之。东海相汝南黄浮闻之,收宣家属,无少长,悉考之。掾史以下固争,浮曰:“徐宣国贼,今日杀之,明日坐死,足以瞑目矣!”即案宣罪弃市,暴其尸,于是宦官诉冤于帝,帝大怒,超、浮并坐髡钳,输作右校。”
  4.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蕃乃独上疏曰:“今寇贼在外,四支之疾;内政不理,心腹之患。臣寝不能寐,食不能饱,实忧左右日亲,忠言日疏,内患渐积,外难方深。陛下超从列侯,继承天位,小家畜产百万之资,子孙尚耻愧失其先业,况乃产兼天下,受之先帝,而欲懈怠以自轻忽乎!诚不爱己,不当念先帝得之勤苦邪!前梁氏五侯,毒遍海内,天启圣意,收而戮之。天下之议,冀当小平;明鉴未远,覆车如昨,而近习之权,复相扇结。小黄门赵津、大猾张泛等,肆行贪虐,奸媚左右。前太原太守刘踬、南阳太守成瑨纠而戮之,虽言赦后不当诛杀,原其诚心,在乎去恶,至于陛下,有何悁悁!而小人道长,营惑圣听,遂使天威为之发怒,必加刑谪,已为过甚,况乃重罚令伏欧刀乎!又,前山阳太守翟超、东海相黄浮,奉公不桡,疾恶如仇,超没侯览财物,浮诛徐宣之罪,并蒙刑坐,不逢赦恕。览之从横,没财已幸;宣犯衅过,死有馀辜。昔丞相申屠嘉召责邓通,雒阳令董宣折辱公主,而文帝从而请之,光武加以重赏,未闻二臣有专命之诛。而今左右群竖,恶伤党类,妄相交构,致此刑谴,闻臣是言,当复啼诉。陛下深宜割塞近习与政之源,引纳尚书朝省之士,简练清高,斥黜佞邪。如是天和于上,地洽于下,休祯符瑞,岂远乎哉!””
  5.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平原襄楷诣阙上疏曰:“臣闻皇天不言,以文象设教。臣窃见太微、天廷五帝之坐,而金、火罚星扬光其中,于占,天子凶;又俱入房、心,法无继嗣。前年冬大寒,杀鸟兽,害鱼鳖,城傍竹柏之叶有伤枯者。臣闻于师曰:‘柏伤竹枯,不出二年,天子当之。’今自春夏以来,连有霜雹及大雨雷电,臣作威作福,刑罚急刻之所感也。太原太守刘踬,南阳太守成瑨,志除奸邪,其所诛翦,皆合人望。而陛下受阉竖之谮,乃远加考逮。三公上书乞哀踬等,不见采察而严被谴让,忧国之任,将遂杜口矣。臣闻杀无罪,诛贤者,祸及三世。自陛下即位以来,频行诛罚,梁、寇、孙、邓并见族灭,其从坐者又非其数。李云上书,明主所不当讳;杜众乞死,谅以感悟圣朝;曾无赦宥而并被残戮,天下之人咸知其冤,汉兴以来,未有拒谏诛贤,用刑太深如今者也。昔文王一妻,诞致十子;今宫女数千,未闻庆育,宜修德省刑以广《螽斯》之祚。案春秋以来,及古帝王,未有河清。臣以为河者,诸侯位也。清者,属阳;浊者,属阴。河当浊而反清者,阴欲为阳,诸侯欲为帝也。京房《易传》曰:‘河水清,天下平。’今天垂异,地吐妖,人疠疫,三者并时而有河清,犹春秋麟不当见而见,孔子书之以为异也。愿赐清闲,极尽所言。”书奏,不省。”“十馀日,复上书曰:“臣闻殷纣好色,妲己是出;叶公好龙,真龙游廷。今黄门、常侍,天刑之人,陛下爱待,兼倍常宠,系嗣未兆,岂不为此!又闻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此道清虚,贵尚无为,好生恶杀,省欲去奢。今陛下耆欲不去,杀罚过理,既乖其道,岂获其祚哉!浮屠不三宿桑下,不欲久生恩爱,精之至也;其守一如此,乃能成道。今陛下淫女艳妇,极天下之丽,甘肥饮美,单天下之味,奈何欲如黄、老乎!”书上,即召入,诏尚书问状。楷言:“古者本无宦臣,武帝末数游后宫,始置之耳。”尚书承旨,奏:“楷不正辞理,而违背经艺,假借星宿,造合私意,诬上罔事,请下司隶正楷罪法,收送雒阳狱。”帝以楷言虽激切,然皆天文恒象之数,故不诛;犹司寇论刑。自永平以来,臣民虽有习浮屠术者,而天子未之好;至帝,始笃好之,常躬自祷祠,由是其法侵盛,故楷言及之。”
  6. ^ 后汉书·党锢列传·李膺传》“再迁,复拜司隶校尉。时,张让弟朔为野王令,贫残无道,至乃杀孕妇,闻膺厉威严,惧罪逃还京师,因匿兄让弟舍,藏于合柱中。膺知其状,率将吏卒破柱取朔,付洛阳狱。受辞毕,即杀之。让诉冤于帝,诏膺八殿,御亲临轩,诘以不先请便加诛辟之意。膺对曰:“昔晋文公执卫成公归于京师,《春秋》是焉。《礼》云公族有罪,虽曰宥之,有司执宪不从。昔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积一旬,私惧以稽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诚自知衅责,死不旋踵,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恶,退就鼎镬,始生之意也。”帝无复言,顾谓让曰:“此汝弟之罪,司隶何愆?”乃遣出之。自此诸黄门常侍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帝怪问其故,并叩头泣曰:“畏李校尉。””
  7.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河内张成,善风角,推占当赦,教子杀人。司隶李膺督促收捕,既而逢宥获免;膺愈怀愤疾,竟案杀之。成素以方伎交通宦官,帝亦颇讯其占;宦官教成弟子牢修上书,告“膺等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
  8. ^ 九卿之一
  9. ^ 汉朝制度:诏书需要三公同意,有三人的平署才具有法律效力,缺一不可,太尉为三公之一,没有陈蕃的平署,诏书无效。
  10.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案经三府,太尉陈蕃却之曰:“今所案者,皆海内人誉,忧国忠公之臣,此等犹将十世宥也,岂有罪名不章而致收掠者乎!”不肯平署。帝愈怒,遂下膺等于黄门北寺狱。”
  11. ^ 后汉书·皇甫规传》:“及党事大起,天下名贤多见染逮,规虽为名将,素誉不高。自以西州豪桀,耻不得豫,乃先自上言:“臣前荐故大司农张奂,是附党也。又臣昔论输左校时,太学生张凤等上书讼臣,是为党人所附也。臣宜坐之。”朝廷知而不问。”
  12. ^ 后汉书·陈蕃传》:“九年,李膺等以党事下狱考实。蕃因上疏极谏曰:“臣闻贤明之君,委心辅佐;亡国之主,讳闻直辞。故汤武虽圣,而兴于伊吕;桀纣迷惑,亡在失人。由此言之,君为元首,臣为股肱,同体相须,共成美恶者也。伏见前司隶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无玷,死心社稷。以忠忏旨,横加考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昔武王克殷,表闾封墓,今陛下临政,先诛忠贤。遇善何薄?待恶何优?夫谗人似实,巧言如簧,使听之者惑,视之者昏。夫吉凶之效,存乎识善;成败之机,在于察言。人君者,摄天下之政,秉四海之维,举动不可以违圣法,进退不可以离道规。谬言出口,则乱及八方,何况髡无罪于狱,杀无辜于市乎!昔禹巡狩苍梧,见市杀人,下车而哭之曰:“万方有罪,在予一人!”故其兴也勃焉。又青、徐炎旱,五谷损伤,民物流迁,茹菽不足。而宫女积于房掖,国用尽于罗纨,外戚私门,贪财受赂,所谓“禄去公室,政在大夫”。昔春秋之末,周德衰微,数十年间无复灾眚者,天所弃也。天之于汉,悢々无已,故殷勤示变,以悟陛下。除妖去孽,实在修德。臣位列台司,忧责深重,不敢尸禄惜生,坐观成败。如蒙采录,使身首分裂,异门而出,所不恨也。””
  13.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武上疏曰:“陛下即位以来,未闻善政,常侍、黄门,竞行谲诈,妄爵非人。伏寻西京,佞臣执政,终丧天下。今不虑前事之失,复循覆车之轨。臣恐二世之难,必将复及,赵高之变,不朝则夕。近者奸臣牢修造设党议,遂收前司隶校尉李膺等逮考,连及数百人。旷年拘录,事无效验。臣惟膺等建忠抗节,志经王室,此诚陛下稷、伊、吕之佐;而虚为奸臣贼子之所诬枉,天下寒心,海内失望。惟陛下留神澄省,时见理出,以厌人鬼喁喁之心。今台阁近臣,尚书朱寓、荀绲、刘祐、魏朗、刘矩、尹勋等,皆国之贞士,朝之良佐;尚书郎张陵、妫皓、苑康、杨乔、边韶、戴恢等,文质彬彬,明达国典,内外之职,群才并列。而陛下委任近习,专树饕餮,外典州郡,内干心膂,宜以次贬黜,案罪纠罚;信任忠良,平决臧否,使邪正毁誉,各得其所,宝爱天官,唯善是授,如此,咎征可消,天应可待。间者有嘉禾、芝草、黄龙之见。夫瑞生必于嘉士,福至实由善人,在德为瑞,无德为灾。陛下所行不合天意,不宜称庆。”书奏,因以病上还城门校尉、槐里侯印绶。霍谞亦为表请。帝意稍解。
  14.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因中常侍王甫就狱讯党人范滂等,皆三木囊头,暴于阶下,甫以次辨诘曰:“卿等更相拔举,迭为唇齿,其意如何?”滂曰:“仲尼之言:‘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滂欲使善善同其清,恶恶同其污,谓王政之所愿闻,不悟更以为党。古之修善,自求多福。今之修善,身陷大戮。身死之日,愿埋滂于首阳山侧,上不负皇天,下不愧夷、齐。”甫愍然为之改容,乃得并解桎梏。”
  15.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中延熹九年》:“李膺等又多引宦官子弟,宦官惧,请帝以天时宜赦。六月,庚申,赦天下,改元;党人二百馀人皆归田里,书名三府,禁锢终身。”
  16.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初,窦太后之立也,陈蕃有力焉。及临朝,政无大小,皆委于蕃。蕃与窦武同心戮力,以奖王室,征天下名贤李膺、杜密、尹勋、刘瑜等,皆列于朝廷,与共参政事。于是天下之士,莫不延颈想望太平。”
  17.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而帝乳母赵娆及诸女尚书,旦夕在太后侧,中常侍曹节、王甫等共相朋结,谄事太后。太后信之,数出诏命,有所封拜。蕃、武疾之。”
  18.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会有日食之变,蕃谓武曰: “昔萧望之困一石显,况今石显数十辈乎!蕃以八十之年,欲为将军除害,今可因日食斥罢宦官,以塞天变。”武乃白太后曰:“故事,黄门、常侍但当给事省内典门户,主近署财物耳;今乃使与政事,任重权,子弟布列,专为贪暴。天下匈匈,正以此故,宜悉诛废以清朝廷。”太后曰:“汉元以来故事,世有宦官,但当诛其有罪者,岂可尽废邪!”时中常侍管霸,颇有才略,专制省内,武先白收霸及中常侍苏康等,皆坐死。武复数白诛曹节等,太后冘豫未忍,故事久不发。蕃上疏曰: “今京师嚣嚣,道路喧哗,言侯览、曹节、公乘昕、王甫、郑飒等,与赵夫人、诸尚书并乱天下,附从者升进,忤逆者中伤,一朝群臣如河中木耳,泛泛东西,耽禄畏害。陛下今不急诛此曹,必生变乱,倾危社稷,其祸难量。愿出臣章宣示左右,并令天下诸奸知臣疾之。”太后不纳。”
  19. ^ 即金星
  20. ^ 太微垣又名天庭,象征中央政府,太白金星入太微垣表示奸佞进入中央政府。
  21. ^ 即上将星,当时人认为上将星象征国家大将,太白犯上将星,是奸佞不利于大将军窦武。
  22.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是月,太白犯房之上将,入太微。侍中刘瑜素善天官,恶之,上书皇太后曰:“案《占书》:宫门当闭,将相不利,奸人在主傍,愿急防之。”又与武、蕃书,以星辰错缪,不利大臣,宜速断大计。于是武、蕃以朱寓为司隶校尉,刘祐为河南尹、虞祁为雒阳令。武奏免黄门令魏彪,以所亲小黄门山冰代之,使冰奏收长乐尚书郑飒,送北寺狱。蕃谓武曰: “此曹子便当收杀,何复考为!”武不从,令冰与尹勋、侍御史祝瑨杂考飒,辞连及曹节、王甫。勋、冰即奏收节等,使刘瑜内奏。”
  23.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九月,辛亥,武出宿归府。典中书者先以告长乐五官史朱瑀,瑀盗发武奏,骂曰:“中官放纵者,自可诛耳,我曹何罪,而当尽见族灭!”因大呼曰:“陈蕃、窦武奏白太后废帝,为大逆!” 乃夜召素所亲壮健者长乐从官史共普、张亮等十七人,歃血共盟,谋诛武等。曹节白帝曰:“外间切切,请出御德阳前殿。”令帝拔剑踊跃,使乳母赵娆等拥卫左右,取棨信,闭诸禁门,召尚书官属,胁以白刃,使作诏板,拜王甫为黄门令,持节至北寺狱,收尹勋、山冰。冰疑,不受诏,甫格杀之,并杀勋;出郑飒,还兵劫太后,夺玺绶。令中谒者守南宫,闭门绝复道。使郑飒等持节及侍御史谒者捕收武等。
  24.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陈蕃闻难,将官属诸生八十馀人,并拔刃突入承明门,到尚书门,攘臂呼曰:“大将军忠以卫国,黄门反逆,何云窦氏不道邪!”王甫时出与蕃相遇,适闻其言,而让蕃曰:“先帝新弃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弟父子并封三侯!又设乐饮宴,多取掖廷宫人,旬日之间,赀财巨万,大臣若此,为是道邪!公为宰辅,苟相阿党,复何求贼!”使剑士收蕃,蕃拔剑叱甫,辞色逾厉。遂执蕃,送北寺狱。黄门从官驺蹋踧蕃曰:“死老魅!复能损我曹员数、夺我曹禀假不!”即日,杀之。”
  25.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武不受诏,驰入步兵营,与其兄子步兵校尉绍共射杀使者。召会北军五校士数千人屯都亭,下令军士曰:“黄门、常侍反,尽力者封侯重赏。”
  26.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时护匈奴中郎将张奂征还京师,曹节等以奂新至,不知本谋,矫制以少府周靖行车骑将军、加节,与奂率五营士讨武。
  27.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夜漏尽,王甫将虎贲、羽林等合千馀人,出屯朱雀掖门,与奂等合,已而悉军阙下,与武对陈。甫兵渐盛,使其士大呼武军曰:“窦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随反者乎!先降有赏!”营府兵素畏服中官,于是武军稍稍归甫,自旦至食时,兵降略尽。武、绍走,诸军追围之,皆自杀,枭首雒阳都亭;收捕宗亲宾客姻属,悉诛之,及侍中刘瑜、屯骑校尉冯述,皆夷其族。宦官又谮虎贲中郎将河间刘淑、故尚书会稽魏朗,云与武等通谋,皆自杀。迁皇太后于南宫,徙武家属于日南;自公卿以下尝为蕃、武所举者及门生故吏,皆免官禁锢。”
  28.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元年》:“议郎勃海巴肃,始与武等同谋,曹节等不知,但坐禁锢,后乃知而收之。肃自载诣县,县令见肃,入阁,解印绶,欲与俱去。肃曰:“为人臣者,有谋不敢隐,有罪不逃刑,既不隐其谋矣,又敢逃其刑乎!”遂被诛。”
  29. ^ 后汉书·陈蕃传》:“蕃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铚令,闻而弃官哭之,收葬蕃尸,匿其子逸于甘陵界中。事觉系狱,合门桎梏。震受考掠,誓死不言,故逸得免。后黄巾贼起,大赦党人,乃追还逸,官至鲁相。”
  30. ^ 后汉书·窦武传》:“武孙辅,时年二岁,逃窜得全。事觉,节等捕之急。胡腾及令史南阳张敞共逃辅于零陵界,诈云已死,腾以为己子,而使聘娶焉。后举桂阳孝廉。至建安中,荆州牧刘表闻而辟焉,以为从事,使还窦姓,以事列上。会表卒,曹操定荆州,辅与宗人徙居于邺,辟丞相府。从征马超,为流矢所中死。”
  31. ^ 后汉书·张奂传》:“建宁元年,振旅而还。时窦太后临朝,大将军窦武与大傅陈蕃谋诛宦官,事泄,中常侍遭节等于中作乱,以奂新征,不知本谋,矫制使奂与少府周靖率五营士围武。武自杀,蕃因见害。奂迁少府,又拜大司农,以功封侯。奂深病为节所卖,上书固让,封还印绶,卒不肯当。”
  32. ^ 后汉书·张奂传》:“奂上疏曰:“故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或志宁社稷,或方直不回,前以谗胜,并伏诛戮,海内默默,人怀震愤。昔周公葬不如礼,天乃动威。今武、蕃忠贞,未被明宥,妖眚之来,皆为此也。宜急为改葬,徙还家属。其从坐禁锢,一切蠲除。又皇太后虽居南宫,而恩礼不接,朝臣莫言,远近失望。宜思大义顾复之报。””
  33.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二年》:“奂又与尚书刘猛等共荐王畅、李膺可参三公之选。”
  34.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二年》:“曹节等弥疾其言,遂下诏切责之。奂等皆自囚廷尉,数日,乃得出,并以三月俸赎罪。”
  35. ^ 后汉书·张奂传》:“遂陷以党罪,禁锢归田里。”
  36.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孝桓皇帝下建宁二年》“郎中东郡谢弼上封事曰: “臣闻‘惟虺惟蛇,女子之祥’。伏惟皇太后定策宫闼,援立圣明,《书》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窦氏之诛,岂宜咎延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如有雾露之疾,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孝和皇帝不绝窦氏之恩,前世以为美谈。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今以桓帝为父,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哉!愿陛下仰慕有虞蒸蒸之化,俯思《凯风》慰母之念。臣又闻‘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今功臣久外,未蒙爵秩,阿母宠私,乃享大封,大风雨雹,亦由于兹。又,故太傅陈蕃,勤身王室,而见陷群邪,一旦诛灭,其为酷滥,骇动天下;而门生故吏,并离徙锢。蕃身已往,人百何赎!宜还其家属,解除禁网,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系,今之四公,唯司空刘宠断断守善,馀皆素餐致寇之人,必有折足覆𫗧之凶,可因灾异,并加罢黜,征故司空王畅、长乐少府李膺并居政事,庶灾变可消,国祚惟永。”左右恶其言,出为广陵府丞,去官,归家。曹节从子绍为东郡太守,以它罪收弼,掠死于狱。”
  37. ^ 《後漢書.宦者傳》. 
  38. ^ 38.0 38.1 《廿二史札記》. 
  39. ^ 《资治通鉴》因采用袁宏《后汉纪》之误记而弄错两次党锢事由,《后汉书.党锢传》明显列出两次起由一因李膺、二因张俭,且《后汉书.宦者传》也写明了第二次党锢原因,后来清朝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再次梳理两次党锢起由。
  40. ^ 《後漢書.黨錮傳》. 
  41. ^ 后汉书·党锢列传·张俭传》:“俭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门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后流转东莱,止李笃家。外黄令毛钦操兵到门,笃引钦谓曰:“张俭知名天下,而亡非其罪。纵俭可得,宁忍执之乎?”钦因起抚笃曰:“蘧伯玉耻独为君子,足下如何自专仁义?”笃曰:“笃虽好义,明廷今日载其半矣。”钦叹息而去。笃因缘送俭出塞,以故得免。其所经历,伏重诛者以十数,宗亲并皆殄灭,郡县为之残破。”
  42. ^ 后汉书·党锢列传》:“大长秋曹节因此讽有司奏捕前党故司空虞放、太仆杜密、长乐少府李膺、司隶校尉朱寓、颍川太守巴肃、沛相荀翌、河内太守魏朗、山阳太守翟超、任城相刘儒、太尉掾范滂等百余人,皆死狱中。余或先殁不及,或亡命获免。自此诸为怨隙者,因相陷害,睚眦之忿,滥入党中。又州郡承旨,或有未尝交关,亦离祸毒。其死徙废禁者,六七百人。”
  43. ^ 刘勰论鸿都门学发微. [2021-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3). 
  44.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七【汉纪四十九】孝灵皇帝上之下熹平五年》:“闰(五)月,永昌太守曹鸾上书曰:“夫党人者,或耆年渊德,或衣冠英贤,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锢,辱在涂泥。谋反大逆尚蒙赦宥,党人何罪,独不开恕乎!所以灾异屡见,水旱荐臻,皆由于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帝省奏,大怒,即诏司隶、益州槛车收鸾,送槐里狱,掠杀之。于是诏州郡更考党人门生、故吏、父子、兄弟在位者,悉免官禁锢,爰及五属。”
  45. ^ 《资治通鉴·卷第五十八【汉纪五十】》:“上问计于中常侍吕强,对曰:‘党锢久积,人情怨愤,若不赦宥,轻与张角合谋,为变滋大,悔之无救。今请先诛左右贪浊者,大赦党人,料简刺史、二千石能否,则盗无不平矣。’帝惧而从之。壬子赦天下党人还诸徙者唯张角不赦。”
  46. ^ 后汉书·孝献纪》:“遣使吊祠故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