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定国
彭定国爵士,KBE,CMG,GM,QPM,CPM(Sir John Vincent Prendergast,1912年2月11日—1993年9月17日),英国殖民地资深情报人员、特务和执法人员,1973年至1977年出任香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的首任执行处处长(1993年12月后改称执行处首长)兼副廉政专员。
彭定国爵士 Sir John Prendergas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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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12年2月11日 英国爱尔兰哥里 |
逝世 | 1993年9月17日 英国伦敦 | (81岁)
职业 | 资深情报人员、香港廉政公署执行处处长 |
彭定国在1945年起先后在英属巴勒斯坦托管地、黄金海岸、肯雅、塞浦路斯和香港等殖民地的警队任职,专门从事情报工作,并历任肯雅、塞浦路斯和香港警队的政治部和情报部门首长,与军情五处关系密切。他为各殖民地政府处理性质敏感且具一定危险性的棘手难题,当中包括协助招降参与肯雅茅茅起义的武装份子、搜捕塞浦路斯的反殖民地武装份子、以及揭发香港警务处助理警司曾昭科为中共从事间谍活动一案。外界形容彭定国是“殖民地头号解难专家”和“真实版詹姆斯·邦德”,深为英政府所倚重。
彭定国在1966年以香港警务处副处长的身份退休,但不久以后再度复出,在1966年至1967年间于中东亚丁从事情报工作。在1973年,彭定国第二度复出,获港督麦理浩勋爵邀请出任香港廉政公署执行处处长。在任内,他致力于扑灭贪污罪行,并成功引渡涉嫌贪污的前外籍总警司葛柏返回香港受审,因而获舆论赞扬为“反贪强人”。廉政公署成立初期在肃贪倡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与彭定国、港督麦理浩勋爵和首任廉政专员姬达爵士三人不无关系。
从事情报工作约30年的彭定国曾多次获英廷授勋,以表扬他对英国的贡献。其中,他在1955年因英勇表现而获颁授乔治奖章,1977年荣休后再获授KBE勋衔,成为爵士。
生平
编辑早年生涯
编辑彭定国在1912年2月11日生于英国爱尔兰哥里(Gorey)的一个寻常爱尔兰人家庭,[1]父母分别是约翰·德斯·布朗格斯特(John Prendergast)和玛格丽特·德斯·布朗格斯特(Margaret Prendergast)。[2]彭定国少时曾在爱尔兰求学,后来跟随家人移居伦敦,并从伦敦大学考获一个校外学位。[2]在1930年至1939年间,他在米德尔塞克斯郡议会(Middlesex County Council)从事文职工作,官至助理议会秘书。[1]
第二次世界大战在1939年爆发后,彭定国加入皇家萨塞克斯军团(Royal Sussex Regiment),并在军校接受训练。[3]在1940年8月完成受训后,他正式以陆军少尉身份服役,[4]到1943年5月3日,他因表现杰出而获擢升为陆军少校。[3]彭定国因为参与二次大战而获得的军事奖章包括1939年至1945年星章、非洲星章、防卫奖章和战争奖章。[3]
情报生涯
编辑早期情报工作
编辑在二战从军的经历,无意中为彭定国带来投身情报工作的机会。在1945年,正随军团于英属巴勒斯坦托管地服役的彭定国,获军情五处(MI5)招揽负责执行特别任务。[1]当时锡安主义在巴勒斯坦地区盛行,伊尔贡和斯特恩帮等由犹太人组成的极端军事组织十分活跃。[3]这些右翼锡安主义组织为了实现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复国的理念,经常策动针对阿拉伯人和英属托管政府的袭击,使到当地局势动荡不稳。[1]而彭定国最初的工作,就是参与一系列反恐任务,务求瓦解这些组织的袭击行动,以及搜捕活跃于境内的特务和间谍。[5]
二战结束后,彭定国留在巴勒斯坦,并在1946年加入托管政府出任助理分区政务专员。[2]同年7月,巴勒斯坦发生大卫王酒店爆炸案,伊尔贡向用作托管政府公署兼英军驻军总部的大卫王酒店放置炸弹,大楼南翼西侧被炸毁,造成91人死亡和46人受伤,彭定国事发时正身在现场,但他及时逃生,避过一劫。[1]在1947年,彭定国转投巴勒斯坦警队,可是随着以色列在1948年5月宣布立国后,英属托管政府和警队随之解散,而彭定国则获派往另一英国殖民地黄金海岸的警队担任助理警司。[3]在任内,他还兼任警队政治部的第二号人物,出任政治部分区主任,一直到1952年为止。[1][6]彭定国在黄金海岸工作期间,当地的独立呼声已日益高涨,就在他离开黄金海岸后数年,黄金海岸就在1957年宣布独立,改名加纳。[3]
肯雅茅茅起义
编辑在1952年,彭定国受陆军部指派,随英军前赴埃及苏伊士运河执行特别任务。[2]任务在翌年完成后,他被调往肯雅的警队出任警司,未几于1954年升任高级警司,1955年3月获擢升为署理警务处助理处长,并兼任警队政治部和情报部总监,掌管肯雅的情报和其他性质敏感的内部安全事务。[7][8][2]与其他英国殖民地一样,肯雅当时的反殖民主义情绪高涨,在1952年,当地爆发茅茅起义,殖民地政府在同年10月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并动员军队以武力清剿参与乱事的部分基库尤族族人。[3]茅茅之乱扰攘多时,双方陷入胶着状态,到1955年1月18日,肯雅殖民地政府向藏匿于阿伯德尔山脉的茅茅份子实施招安政策。[3]在新的招安政策下,所有愿意归顺的起义份子均不会面临死刑,但他们仍要面临司法审判。虽然如此,招安政策却引起肯亚白人殖民者的不满,认为政策过分仁慈。[3]
为了有效执行招安政策,彭定国受命筹组和直接指挥一个政治部小组,负责游说茅茅首领率众投降。该小组由七名政治部成员组成,其中以警司伊恩·亨德森(Ian Henderson)和伯纳德·拉克(Bernard Ruck)两人担任彭定国的副手。[3]在彭定国的领导下,政治部七人小组在1955年3月1日展开一个名为“吹尔行动”(Operation Chui)的游说计划。行动中,彭定国率领小组成员进入阿伯德尔山脉地区超过30次,每次均深入敌阵直接与茅茅领袖商讨招安安排。[1]与茅茅领袖谈判时,彭定国等人为表善意,均解除身上武装;此外,由于茅茅内部有另一派系坚决反对招安,因此彭定国每次进入敌阵时,都会取道于不同的险要路线,防范遭人伏击,使得每次任务也极具危险性。[3]
彭定国的游说,促成部分茅茅领袖愿意前往内罗毕与殖民地政府展开磋商,双方在内罗毕举行两轮会面后,茅茅一方更承诺会先交出50人以示诚意。可是,有关决定遭到茅茅阵营内的中坚份子激烈反对,迫使茅茅一方在1955年5月20日撤回承诺,并重新摆出对抗态度,使“吹尔行动”中止。[3]鉴于行动中止,殖民地政府惟有在同年7月18日宣布放弃招安政策,“吹尔行动”遂告正式结束。虽然如此,在5月20日谈判破裂至7月18日撤回招安政策期间,仍有多达439名茅茅起义份子主动归顺于殖民地政府,当中部分人士更曾经参与与彭定国的谈判。[3]同时间,殖民地政府也清剿了433名茅茅份子,另有253人被捕。[3]肯雅官方在招安和镇压茅茅份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与彭定国主持的“吹尔行动”不无关系。[3]在“吹尔行动”后,茅茅起义的中坚领袖德丹·基马蒂(Dedan Kimathi)在1956年10月被捕,标志着茅茅起义运动的衰落,到1960年,持续多时的茅茅起义终告平息。[3]
英廷为表扬彭定国、亨德森和卢克三人在“吹尔行动”中的英勇表现,在1955年9月27日向他们分别颁授乔治奖章。[9]乔治奖章专门颁授予具英勇表现的民事编制人员,等级仅次于乔治十字勋章(乔治十字勋章的地位相当于专门颁授予军事编制人员的维多利亚十字勋章)。在此以前,彭定国还在1955年6月的英女王寿辰授勋名单中获勋殖民地警察奖章,[10]后来又在1957年3月获传令褒奖,至于另一枚非洲一般服务奖章(连横条),也是他在肯雅服务期间获得。[3]此后,彭定国在1955年12月正式成为警务处助理处长,任内曾经署任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11][12]到1957年,他再进一步获正式擢升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7][12]
调任塞浦路斯
编辑继茅茅起义以后,彭定国在1958年11月调到塞浦路斯出任警队情报部首长。塞浦路斯位处地中海,邻近希腊和土耳其两国,岛上人口以希腊裔占多数,土耳其裔占少数,但两方关系一向不太融洽。[13]在二战期间,塞浦路斯希腊人协助英军作战,希望换取塞浦路斯战后并入希腊,但岛上的土耳其人却希望英国继续管治,以免他们受到希腊人的压迫。至于对英军而言,塞浦路斯临近埃及苏伊士运河等要塞,甚具战略价值,因此英国在战后没有放弃管治塞浦路斯,结果逐渐引起岛上希腊人的不满。[13]
自二战完结以来,塞浦路斯岛上部分激进希腊人和土耳其人多次发生小型种族冲突,加上这些希腊人不满英国继续管治,使到当地殖民地政府也成为袭击目标。在1955年,一批激进的塞浦路斯希腊人更成立武装组织EOKA,该组织多次策动武装行动,旨在推翻当地殖民管治,以及争取塞浦路斯加入希腊,令动荡局势进一步恶化。[13]塞浦路斯殖民地政府最初采取高压强硬手段镇压滋事份子,但却反使EOKA的反抗力度进一步加剧。到1957年12月,英政府调派休·富特爵士(后来成为卡拉登勋爵)出任塞浦路斯总督,寻求各方和解及探讨塞浦路斯的前途问题。[13]
不过,英方研究塞浦路斯的独立方案,进一步剧化岛上希腊人和土耳其人的冲突。双方为求实现各自的独立目标而互相攻击,而殖民地政府也继续成为袭击目标。在1958年,岛上的土耳其人更成立武装组织TMT,以武力抗衡EOKA和争取岛上的土耳其社区独立,使富特有必要采取强硬手段对付滋事者。[13]
彭定国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任警队情报部首长,由于他在平定肯雅茅茅起义一事上立功,所以在上任之初引起塞浦路斯舆论的一阵热议。彭定国出任首长的警队情报部,相当于其他殖民地的政治部,而情报部首长的地位则相等于塞浦路斯警务处处长和军方行动科总监。[13]此外,彭定国还享有极大的权力,可直接面见总督富特爵士,汇报各项情报。为配合富特的政策,彭定国在任内大举搜捕EOKA和TMT的武装份子,从而控制当地的局势。[13]在1959年3月,彭定国更拘捕缴械投降的EOKA领袖乔治斯·格里瓦斯上校(Colonel Georgios Grivas),使当地局势进一步缓和。[1]在英政府殖民地大臣艾伦·伦诺克斯-博伊德(Alan Lennox-Boyd)指示下,格里瓦斯没有像肯雅茅茅领袖基马蒂般被殖民地政府处以死刑,相反,他在彭定国的亲自押送下,由尼科西亚机场离开塞浦路斯,并被流放到希腊过活,一直到塞浦路斯独立后的1964年才重返当地。[5][1]
随着英国、希腊、土耳其和塞浦路斯各社群代表在1959年2月就塞浦路斯的前途问题达成共识,使当地的独立进程明朗化。在殖民地的最后岁月,彭定国负责培训和扩充当地的警队,为塞浦路斯在1960年8月独立后的治安规划作好准备。[5]为表扬彭定国对塞浦路斯殖民地政府的贡献,他在1960年的元旦授勋名单中获英廷颁授CBE勋衔,[14]另又获授一般服务奖章(连横条)。
出掌香港政治部
编辑曾昭科案
编辑彭定国未及塞浦路斯独立,便先行在1960年1月调任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与军情五处关系密切的他,实际的职责是掌管警队政治部,从事香港的情报工作。[1]彭定国调任香港的消息在1959年11月传出时,曾引来英文《德臣西报》以头版报导,该报导形容彭定国是英国“殖民地头号解难专家”,又指他调任香港的主要任务是要提升政治部的办案水平。[5]《德臣西报》的报导刊出后,时任警务处处长伊辅(H. W. E. Heath)特地致函报社,澄清彭定国调任香港只属正常的人事更替,政治部也无需特别由彭定国培训,强调舆论不应过分夸大。[15]
话虽如此,在香港供职期间,彭定国负责防范中共特务渗透香港,[1]其中最广为舆论关注的事迹,是在1961年侦破轰动一时的曾昭科案。[16]曾昭科是当时少数晋身警队高层的华人,在警队内备受器重,他在1960年9月获港府补送到英国剑桥大学深造,[17]到1961年更以年仅36岁之龄返港后出任黄竹坑警察训练学校副校长,职级为助理警司。[18]然而,在1961年10月3日,政治部在彭定国主持下突然采取行动,引用《递解外国人出境条例》(Deportation of Aliens Ordinance)把曾昭科拘捕,一时引起舆论议论纷纷。[19]
曾昭科被捕后,先后被拘禁于山顶警署和尖沙咀漆咸道军营,接受政治部的盘问。[18]到同年11月30日,曾昭科与另外四名与港府无关的人士一同在罗湖被递解出境,并为中共方面所接收。[20][18]曾昭科由被捕、审讯、革除英籍至递解出境,前后不足两个月,使到事件扑朔迷离。[21]外界一般相信,曾昭科因从事间谍活动而被递解出境,但无论是彭定国、警方、港府、殖民地部、以至是中方和曾昭科本人,均拒绝披露曾昭科案的细节,使外界始终无法得悉真相和内情。[21]有消息则指,曾昭科暗地里为中共搜集港府的高度机密情报,然后透过在澳门的幕后指挥者,把情报转交到中国大陆,但最终被政治部揭发。[22]
陈建建事件
编辑指挥政治部任内,彭定国还处理过另一宗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陈建建事件。[23]事件主角陈建建为汕头人士,生于中国大陆,反对中国共产党政权,曾参与当地的反共活动。[23]他后来移居香港,并加入国民党在香港的一个地下分支组织。[23]1963年1月9日,时年24岁的陈建建在彭定国主持下被政治部人员带走问话,指他在香港参与国民党特务组织,并涉嫌协助收藏军火和爆炸品,用以在中国大陆策动针对中共政权的袭击。[23][24]陈建建被政治部人员拘留问话多天,到1月21日才得以获释。[23]
获释后,陈建建声称被拘留期间遭到警方殴打和虐待,事件得到属于星岛报系的《星岛日报》和《英文虎报》在同年2月7日分别以大篇幅报道,其中《英文虎报》更分别在头版和内页第11版以“陈建建之痛苦遭遇”为题详加报道,一时间引起舆论高度关注,质疑警方滥用私刑和违反操守。[23]为了平息公众疑虑,时任香港总督柏立基爵士在2月9日会同行政局决定引用《委员会委员权力条例》(Commissioners Powers Ordinance),成立一个独立的陈建建申诉调查委员会,调查陈建建载于《星岛日报》和《英文虎报》的指控。[24][23]港府复于2月12日委出高等法院副按察司百里渠一人主持调查委员会的工作。[23]
百里渠在2月19日至4月25日在最高法院连日主持闭门聆讯,并传召陈建建、涉案警务人员和报社相关人士作供。[23][25]港府随后于7月24日公开由百里渠亲自撰写的《陈建建申诉调查委员会报告书》。[23]在该份长达300多页的报告书中,百里渠严辞批评陈建建不断说谎,而且从未遭到警方殴打和不合理的对待;[26]相反,报告书指出陈建建从事的活动有可能使他被当局引用《递解外国人出境条例》递解出境,因此警方事前有充份的理由怀疑陈建建,以及拘捕他作进一步的调查。[26][23]报告书还批评《星岛日报》和《英文虎报》未有认真核证陈建建提出的指控便加以报道,对公众构成误导,也使到警队声誉受损,结论陈建建的指控不成立。[26]
彭定国在1964年元旦再获授女王警察奖章,[27]同年4月获擢升为警务处副处长,[28]至1966年从香港警队退休。[2]虽然如此,彭定国在同年再被招揽,转往中东,在亚丁出任南阿拉伯联邦的英国驻亚丁高级专员公署情报部首长。[3]南阿拉伯联邦是一个受英国控制的政治实体,由17个邦国组成,但当时正值亚丁危机,联邦内的阿拉伯人为了争取独立而经常发动恐怖袭击,而各个争取独立的派系也出于不同利益而互相攻击,使到当地陷入相当动荡的状态。[3]彭定国在任仅一年,南阿拉伯联邦与毗邻受英国保护的南阿拉伯保护领便在1967年11月宣告独立,成立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彭定国惟有随英国撤出当地。[3]在亚丁服务期间,彭定国第二度获授予一般服务奖章(连横条);[3]到1968年元旦,他复获英廷颁授CMG勋衔,以嘉奖他在亚丁所领导的情报工作。[29]
再度返港肃贪
编辑葛柏案与廉政公署的创立
编辑彭定国在1967年离开亚丁后再度退休,与妻子在地中海岛国马耳他购置农地和庄园,种植葡萄,过着悠闲的田园生活。[1][6]然而,彭定国退休的日子并不长久,在1973年8月,他再次获英政府邀请复出,而这次提出邀请的,更是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后为麦理浩勋爵),至于复出的任务,则是要扑灭香港的贪污问题。[6]
香港的贪污问题由来已久,其中尤以政府的贪污风气为甚,不少公职人员明目张胆地贪污敛财,较具体的例子包括消防员先收钱才开灭火喉救火、救护员先索取“茶钱”才接送病人到医院、病人在医院内要给俗称“阿婶”的女工“打赏”,才可获得合理服侍,此外,一般公共服务如轮候公营住房和申请入读官立学校,也得要贿赂负责的公职人员。[30]在一众政府部门当中,以彭定国曾任职的皇家香港警察队的贪污情况最为严重,这个被形容为“世上用钱所能买到的最佳部队”虽然在六七暴动中立功,获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1969年授予“皇家”称号,但不少受贿的警务人员事实上滥用自身权力,贪敛大笔财富,而且包庇各种非法罪行,严重威胁社会治安,令不少市民苦不堪言。[31]
麦理浩在1971年出任港督时,已锐意研究解决香港的贪污问题,而他在肃贪倡廉方面最大的贡献,是一手创立专门扑灭贪污罪行的廉政公署。[30]廉政公署的设立与葛柏案不无关系。葛柏本为外籍总警司,属警队高层,他在六七暴动期间表现出色,曾获英女王嘉奖,1971年12月更出任九龙区副指挥官一职;但另一方面,警队反贪部在1971年开始注意到葛柏拥有大批来历不明的财富,遂对他暗中展开调查。[30]可是,由于证据不足,反贪部最初的调查工作停滞不前,而这时的葛柏也意识到警方已对其财产展开调查,于是申请在1973年7月提早退休,以期及早脱身离开香港。[30]
1973年4月,时任警务处处长薛畿辅再接获情报,指葛柏汇出大笔可疑款项到海外的银行户口;[31][30]同时间,葛柏再提出申请,要求提早多一个月在1973年6月退休,企图在警方搜得足够证据前离开香港。虽然警方始终未能获得充分证据,证明葛柏来历不明的款项是由贪污所得,但薛畿辅决定先发制人,在同年5月勒令葛柏停职接受进一步内部调查;另一边厢,时任律政司何伯励(John Hobley)在薛畿辅要求下,也首次引用在1971年通过的《防止贿赂条例》(Prevention of Bribery Ordinance),于6月4日要求葛柏在七日内交代其财产来源,这时警方经点算后,发现葛柏来历不明的财产逾430万港元,相当于他在警队任职21年来所得收入的六倍。[30][32]6月8日,正接受停职调查的葛柏,运用自己的职权从启德机场乘坐飞机,经新加坡潜逃英国,一时间引起社会哗然。[30]
葛柏潜逃返英后,麦理浩一方面委任最高法院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就葛柏潜逃一案展开调查。[30]另一方面,麦理浩复于1973年10月17日向立法局宣读《施政报告》,正式提出要设立一个直接向港督本人负责、且独立于政府的“扑灭贪污专员公署”,以便专门调查贪污案件。[33]同时间,麦理浩还宣布委任前民政司姬达(后为爵士)为首任“扑灭贪污专员”,而彭定国则出任公署的首任执行处处长兼“副扑灭贪污专员”。[33]不久以后,“扑灭贪污专员公署”正式改称为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而“扑灭贪污专员”和“副扑灭贪污专员”则分别正名为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和副廉政专员。到1974年2月,公署正式投入运作,[34]执行处初年设于中环和记大厦内,至彭定国卸任后的1978年复迁往美利道停车场大厦。
引渡葛柏返港受审
编辑彭定国在1973年12月4日正式抵港履新,他首要的任务是要缉拿葛柏归案,以显示廉政公署肃贪倡廉的决心。[35]可是,由于英国没有香港《防止贿赂条例》内有关收入与官职不相称的罪名,以致港府一时间无法引渡葛柏返港受审。虽然如此,英政府表示,只要有一人愿意挺身而出,指证葛柏在港犯下的贪污罪行,英方便可配合港府依例引渡葛柏返港。[36][37]
为了设法搜集证据以指证葛柏的罪行,彭定国与执行处副处长夏烈(Gerald Harknett)、两名执行处助理处长和数名高级调查人员组成一个核心调查小组,专责调查葛柏一案。调查小组初时因为找不到人指证葛柏的罪行,使到调查工作一度停滞不前。[37]但不久以后,因为另一宗贪污罪行而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前警司韩德(Ernest Hunt),向廉政公署表示愿意供出葛柏的贪污资料,使调查工作有了新的方向。[37]
在监狱署署长简能(Thomas Garner)的秘密安排下,使用假名的彭定国与总检察长办公室检察官彭亮廷(Ross Penlington)在1974年4月多次到访赤柱监狱,为韩德录取口供。[38]透过韩德提供的口供,彭定国得悉葛柏涉嫌在1971年3月收受华籍警司郑汉权25,000港元贿款,以协助郑汉权出任湾仔区警司。[37]在搜集得足够证据后,彭定国采取迅速行动,在1974年4月29日,葛柏于萨塞克斯郡家中被英国警方拘捕,并被送往伦敦接受羁押;[39]在4月30日,时任黄竹坑警察训练学校副校长的郑汉权也被警方和廉署人员拘捕,[40]不久以后,郑汉权又答应廉署转任污点证人,愿意指证葛柏的贪污罪行。[37]
彭定国此后多番亲自奔走于香港和伦敦两地,向负责审理引渡葛柏返港一事的伦敦弓街裁判司署(Bow Street Magistrates' Court)提交证据和作供,务求要成功引渡葛柏返港受审。[41][42]经过前后八个月的聆讯,弓街裁判司署终于在1974年12月裁定港府可引渡葛柏返港受审,在1975年1月6日,葛柏由廉政公署人员押解下乘坐飞机启程离开伦敦,并在翌日抵达香港。[37][43]虽然彭定国没有亲自押解葛柏返港,但葛柏离开伦敦前,彭定国正好在伦敦休假,因此他有份参与安排葛柏返港的计划。[37]至于彭定国则乘坐另一班飞机,比葛柏早一天返港,以准备葛柏返港后提堂受审的工作。[44]
葛柏返港受审后,最终被法庭裁定一项串谋贿赂和一项受贿罪罪名成立,判监四年及充公其中25,000港元贿款。[37]葛柏随后曾向最高法院合议庭和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提出上诉,但申请也先后被驳回。[37]廉政公署在彭定国的主持下,成功把葛柏绳之以法,赢得了舆论的普遍称誉,增强了大众对廉署反贪的信心。[37]除了葛柏案外,彭定国上任首10个月内,廉政公署接获涉及贪污的投诉也多达5,958宗。[45]为了有效展开调查工作,他还致力于增聘人手,不少年青的本地大学生、英国警队和香港警队的精英份子也被招揽到廉政公署效力,不单为廉署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廉署的初期发展。[1][46]
与港府只签订三年合约的彭定国,在1977年1月6日正式卸下廉政公署执行处处长一职,再一次开展退休生活。彭定国遗下的空缺,则由副处长夏烈接任。[47][48]在1977年6月的英女王寿辰授勋名单中,彭定国复获英廷颁授KBE勋衔,成为爵士,以肯定他在肃贪倡廉方面对香港所作的重要贡献。[49]
晚年生涯
编辑彭定国从廉政公署退休后,再一次展开退休生活。退休初年,他曾定居于英格兰威尔特郡,但不久以后选择搬到伦敦帕丁顿定居。[3]彭定国晚年过着的退休生活,比起他昔日的情报生涯要风平浪静得多,在东印度会午餐、收藏古董初版书、透过电话与书商和股票经纪商讨书价和股票买卖,成为了他每天生活的重要部分。[1]彭定国对收藏初版书产生浓厚的兴趣,他每星期都会花三天到伦敦梅费尔寇松街的海伍德·希尔旧书店(Heywood Hill)义务工作,换取以优厚的折扣购买旧书,[1]在1983年至1991年间,他还成为了书店母公司、G·海伍德·希尔有限公司(G. Heywood Hill Ltd.)的董事。[2]
事实上,彭定国对自己晚年过着大材小用的悠闲生活,多少感到有些遗憾,因此,他除了时常到旧书店义务工作外,闲时更会义务为自己社区的医院当搬运工,热心地替病人和医院搬运各类行李和物资,即使过着退休的日子,但工作也是从不间断。[1]在1993年9月17日,彭定国在伦敦逝世,终年81岁。[1]
人物评价
编辑面对着二战后非殖民地化浪潮席卷英国各殖民地,彭定国成为了英政府手上重要的情报专家,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身处于不同的殖民地,奉命处理性质不同且棘手的难题,使他被外界誉为“殖民地头号解难专家”,深得英政府的倚重。[1][5]彭定国从事的情报工作不单止性质敏感,不少更具相当的危险性,因此不少舆论形容彭定国是“真实版詹姆斯·邦德”,[1]更把他在殖民地反恐的经历,与伊恩·佛莱明笔下的“特务007”詹姆斯·邦德和约翰·勒卡雷笔下的情报员乔治·斯迈利相比。[1]此外,彭定国身材魁梧,外貌形似好莱坞大明星加里·库珀和加里·格兰特,使人们曾经爱把他的形象与心目中的间谍形象连上等号。[1]
彭定国从事情报工作约30年,在长时间的工作生涯中,除了短暂的退休生活外,他的工作从不间断。[1]即使是在周末和假日,彭定国也坚持工作,只会在参加弥撒和赛马的时候,他才会暂时放下手上的工作。[1]由于经常要从事危险的情报任务,彭定国还培养出一套不规律的生活作息,以免被敌对阵营找到机会,作出对他不利的事。[5]
晚期担任廉政公署执行处处长的彭定国,与港督麦理浩勋爵和首任廉政专员姬达爵士三人,对香港廉政公署的早期发展起重要影响。[30]彭定国成功引渡葛柏返港受审,也在香港市民心目中确立了廉政公署致力于肃贪倡廉的正面形象,当时一些舆论更赞扬彭定国为“反贪强人”,对其雷厉风行的作风予以赞扬。[48][1]然而,廉政公署的高调作风,同时间对警队构成沉重压力,引起警队内部对廉署渐生不满。[50]就在彭定国于1977年1月卸任返英后不久,香港在同年10月至11月爆发了轰动一时的“警廉冲突”,这次冲突对廉政公署的早期发展来说,是另一大考验。[34]
个人生活
编辑彭定国在1943年娶伊妮德·索尼娅·斯皮德(Enid Sonia Speed,1923年-2010年10月6日)为妻,彭定国爵士夫人别名“多莉”(Dolly),是珀西·斯皮德(Percy Speed)与朱莉娅·斯皮德(Julia Speed)所生的幼女。[2]多莉不单是彭定国的妻子,也是他的得力秘书,无论彭定国在那个殖民地,多莉也必定跟随。[5]与彭定国一样,1946年7月大卫王酒店爆炸案发生的时候,多莉也在大楼内,并同样逃过一劫,没有受伤。[5]彭定国夫妇共育有一子一女,分别名彼得(Peter)和艾琳(Eileen),彭定国夫人在2010年10月6日于伦敦逝世,终年87岁。[51]
彭定国生前的兴趣除了搜集初版旧书和赛马外,也热爱壁球、高尔夫球和网球。[1]他生前是伦敦东印度会、香港会和英皇御准香港赛马会会员。[2]彭定国也是一个十分虔诚的天主教徒,无论身在何方,他每星期也坚持到天主教堂参加弥撒。[1]彭定国的后人在2011年把他生前获得的所有勋章交由伦敦一所拍卖行拍卖,全数12枚勋章估值为8,000英镑至12,000英镑,最终以14,000英镑成交。[3]
主要公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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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编辑殊勋
编辑- 1939年至1945年星章
- 非洲星章
- 防卫奖章
- 战争奖章
- 非洲一般服务奖章(连横条)
- C.P.M. (1955年英女王寿辰授勋名单[10])
- G.M. (1955年9月27日[9])
- 传令褒奖 (1957年3月29日[3])
- 一般服务奖章(连横条)
- C.B.E. (1960年元旦授勋名单[14])
- Q.P.M. (1964年元旦授勋名单[27])
- 一般服务奖章(连横条)
- C.M.G. (1968年元旦授勋名单[29])
- K.B.E. (1977年英女王寿辰授勋名单[49])
头衔
编辑- 彭定国 (John Prendergast,1912年2月-1955年6月)
- 彭定国,CPM (John Prendergast, CPM,1955年6月-1955年9月)
- 彭定国,GM,CPM (John Prendergast, GM, CPM,1955年9月-1960年1月)
- 彭定国,CBE,GM,CPM (John Prendergast, CBE, GM, CPM,1960年1月-1964年1月)
- 彭定国,CBE,GM,QPM,CPM (John Prendergast, CBE, GM, QPM, CPM,1964年1月-1968年1月)
- 彭定国,CMG,CBE,GM,QPM,CPM (John Prendergast, CMG, CBE, GM, QPM, CPM,1968年1月-1977年6月)
- 彭定国爵士,KBE,CMG,GM,QPM,CPM (Sir John Prendergast, KBE, CMG, GM, QPM, CPM,1977年6月-1993年9月)
相关条目
编辑注脚
编辑-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Obituary - Sir John Prendergast", The Times, 4 October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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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编辑英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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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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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署诞生的经过》,香港:香港廉政公署,造访于2011年6月26日。网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葛柏案破案实录》,香港:廉政公署,造访于2011年9月4日。网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外部链接
编辑- 葛柏案破案实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廉政公署
- Sir John Vincent Prendergast[永久失效链接], Spink
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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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新创设 |
香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执行处处长 1973年 – 1977年 |
继任: 夏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