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快速删除方针

最新留言:23小时前由Jimmy-bot在话题针对恶意利用o4快速提删空分类的过滤机制内发布


有关快速删除的o7 编辑

快速删除的o7, 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提到的是

任何六个月内无编辑的草稿。

  • “草稿”指:
  1. 所有位于草稿命名空间的页面;及
  2. 所有位于使用者命名空间且含{{AFC submission}}的页面。

不过在模版中只提到上述的第1点, 第2点没有提到

若因为第2点而加上快速删除模版的用户页草稿, 也不会放在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

以上是o7快速删除模版的问题, 请熟悉模版的维基人协助处理, 谢谢--125.228.82.26留言2023年12月13日 (三) 11:34 (UTC)回复

我一直想说的是,很多废弃草稿完全可以与现存条目合并或者移动到条目空间,有些废弃草稿放着也没啥问题,全部删除没有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2月15日 (五) 02:55 (UTC)回复
O7确实挺多馀。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2月18日 (一) 20:15 (UTC)回复
从英文维基百科的G13来的吧,不过太久没人编的草稿,删掉也没什么问题就是了,要保留的话,别出现在分类里就行。--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12月18日 (一) 23:21 (UTC)回复
根据我近期对快速删除的处理和观察,O7最好是废除掉。如果草稿页面符合其他快速删除标准的就用其他速删标准来处理,如果只是废弃草稿的话,建议用专门的页面或存废讨论来处理比较好。废弃草稿中有不少是可以转移到条目空间或者与现有条目合并的,就因为被废弃又没人拯救这些草稿就被删掉,实在可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2月20日 (三) 08:07 (UTC)回复
曾经的讨论在这里。更早的时候(2017-2018年)曾有用户在AFD提删大量废弃草稿,例如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7/12/31#Draft:奥林匹克运动会智利代表团。--GZWDer留言2023年12月23日 (六) 03:40 (UTC)回复
ping当时的参与者(仅赞成提案、参与O7章节讨论和关于O7提出反对意见的)@Wetitpig0Michael_ChanSanmosaYangflYFdyh000WhitePhosphorusOhtashinichiroAntigng。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2月23日 (六) 13:09 (UTC)回复
可以集中到Draft:废弃草稿的子页面,同时应该去除AfC相关模板,escape相关分类什么的(怎么越听越像蓝桌图书馆xd)。只是收集和查询可能是个问题。有些没有使用价值的草稿也可以考虑速删,譬如Draft空间新建之后只改了两个字之类。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2月23日 (六) 13:15 (UTC)回复
感觉是人力问题,没有多少义务清洁工,宁缺毋滥派想果断清理,导致大量提删、变成定期速删。自动放到子页面也许不妥,至少对于全量WP:数据库下载膨胀来说,不过其他页面(如IP对话页)也有这种膨胀而不会被在意。子页面数量及检索是否存在技术障碍。有点期望自动放到如“草稿:原名/时间”(跳过G15)。如果清理派“势大”,也可以“已删百科”那样导入作镜像供检索吧。--YFdyh000留言2023年12月24日 (日) 11:34 (UTC)回复
我认为O7只是一个把质量不好的草稿删掉的理由,看着还行的我觉得应该留着,没有一定要删?其实草稿里很多的也符合G1, G2, G11但也没有一定要删,建议可以取消O7机器人提删 及时雨 留言 2023年12月28日 (四) 02:30 (UTC)回复
机器人把原本执行O7的动作改为提交到存废讨论,但仍保留O7速删理由如何?--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12月28日 (四) 05:28 (UTC)回复
量会很大,分章节不方便版面,不分难以留言讨论,可能讨论不足。担心批量的(×)删除意见,虽然可能倒逼保留意见和讨论的出现。--YFdyh000留言2023年12月28日 (四) 08:09 (UTC)回复
我是认为清理草稿是完全有必要的,但是直接速删似乎太草率了一些。大致同意冥王欧西里斯的意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2月28日 (四) 08:31 (UTC)回复
类似不需要挂模板但等待6个月的关注度过期流程?--YFdyh000留言2023年12月28日 (四) 08:36 (UTC)回复
可以预见没有足够的人手清理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2月28日 (四) 15:44 (UTC)回复
目前据我对O7速删的观察来看,相当一部分不需要O7也该速删--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2月29日 (五) 03:14 (UTC)回复
那么这边建议机器人不碰草稿还是改为提到存废讨论呢?--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9:51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另提到单独的地方,人工检查,有问题就删,能合并进条目就合并,能捞就捞,不行就放着或存档。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4年1月10日 (三) 02:54 (UTC)回复
也行,但要怎么确保有人看(--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02:59 (UTC)回复
我不知道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4年1月10日 (三) 03:03 (UTC)回复
这有个列表,手动检查也行,救不了的就不管等机器人删 User:WhitePhosphorus-bot/AbandonedDrafts--及时雨 留言 2024年1月10日 (三) 03:05 (UTC)回复
O7还包括用户页草稿就是了🤔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4年1月10日 (三) 03:08 (UTC)回复
其实讨论离题了...,要修复的已提交EP Module_talk:Delete/data#编辑请求_2024-01-16--及时雨 留言 2024年1月16日 (二) 08:04 (UTC)回复

有关单纯列出各项名称的列表的存废处理 编辑

撤回:
提案人撤回提案。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7日 (三) 08:21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行WP:格式手册/列表#独立列表之存废标准规定“列表不应仅单纯地列出各项名称,而应提供各项名称简介或各项之间可比较的信息等其他资讯,即该列表不应该可简单的由分类取代……是否提供各项名称简介或各项之间可比较的信息等其他资讯,应为区别列表与分类的唯一标准”,中文维基百科亦以此为由经页面存废讨论的程序删除不少的单纯列出各项名称的列表。我个人的观察是大部分以上述规定为由被提删的单纯列出各项名称的列表均未曾得到任何改善,并最终被删除。因此,我认为可以由此得出“单纯列出各项名称的列表一般情况下无法得到有效改善”的结论,并建议设一快速删除条款以加快处理单纯列出各项名称的列表的存废事宜。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0:09 (UTC)回复

拟议条文如下:
A7. 单纯列出各列表项名称的列表条目
该条目的列表部分仅列出各列表项的名称,而未给予任何其他资讯。
  • 如该条目的列表部分并非该条目的主体构成部分,不适用。
  • 如该条目实际上显然为消歧义页面,不适用,此时应加入消歧义模板
  • 如该条目可合理改为指向其他页面的重定向,不适用,此时应径行改设重定向。
  • 使用模板{{d|A7}}。
以上。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0:16 (UTC)回复
条款理解难度疑似较高、可能出现差异,倾向走存废来有效复核。“均未曾得到任何改善”是大部分,也就是仍有部分因存废得到了改善?“未给予任何其他信息”的标准含糊,比如说“[名称]是一种……,包括:”是其他信息吗,新江湖十八本这种八成内容是列表、构成主体的又是否符合。--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6日 (二) 10:37 (UTC)回复
@YFdyh000
  1. 我说“大部分”的原因是我不肯定是否全部,但就算真有获改善的情况,也是极个别的例子,而且能够获得改善的原因也不全然是存废讨论。
  2. “未给予任何其他资讯”其实写得很宽松,基本上相当于只要有任何列表项名称以外的资讯就可以了。
  3. 新江湖十八本这种长度如此短的条目还这样列表,我认为属于CSD A1的情况,但如果仅讨论是否可以认定为列表,我认为确实可以,这类型的条目基本上就是挂羊头卖狗肉。
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1:02 (UTC)回复
1. 担心该速删的执行标准不统一。2. 如果很宽松,那么很多能拯救为不符合该速删,只需加上一句定义,而删除又被视为最后手段。3. 介绍目标有唯一性就不是A1。--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6日 (二) 11:24 (UTC)回复
回应如下:
  1. 我设想中理论上的情况是凡遇“单纯列出各列表项名称的列表条目”即快速删除,所以还是需要你解释一下你说的这个“执行标准不统一”到底是指哪方面。
  2. 正如我所说,相关获改善的极个别例子能够获得改善的原因不全然是存废讨论,因此可以认为存废讨论不能给予“单纯列出各列表项名称的列表条目”改善的机会,但若是真存在能改善的情形,那直接改善然后删去快速删除模板即可。还有一些情况就是部分“单纯列出各列表项名称的列表条目”的所有列表项均无法合理地添加任何相关资讯。
  3. A1的要求是“使条目不能用以区分其他事物”,其列表部分作为“单纯列出各列表项名称的列表条目”,无法被视为具备“用以区分其他事物”的机能,而该页面中“粤剧的传统开山戏,始自同治七年”的描述不一定具备唯一性,因此也同样无法“用以区分其他事物”。
以上。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1:56 (UTC)回复
快速删除应该确信能无异议地删除才能适用。至少像这类列表个例差异性太多,应该通过存废讨论解决。——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2月6日 (二) 12:50 (UTC)回复
@Cwek要不我再加一条“如有争议,可转送存废讨论”?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6日 (二) 13:06 (UTC)回复
那就没有SD设立条款的需要,全部都可以用存废讨论解决更好。快速删除不应该出现有异议,如果存在就本来不应该归入快速删除中,过往类似设立的条款最终还是废除而归入存废讨论中。——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2月7日 (三) 07:48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废除快速删除方针O8款 编辑

通过:
通过。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17日 (六) 15:27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考虑到现行快速删除方针O8款通过多年而未有实际执行的案例,出于避免说明泛滥的原则,现建议废除快速删除方针O8款。Sanmosa 今日割五城 明日割十城 2024年2月2日 (五) 03:09 (UTC)回复

@Xiplus容我确认一下快速删除方针O8款是否未曾实际执行。Sanmosa 今日割五城 明日割十城 2024年2月2日 (五) 03:09 (UTC)回复
O8大约是2021年4月之后加入,从删除日志摘要使用来看,确实没有用过O8的,O7作为对照 --及时雨 留言 2024年2月2日 (五) 06:44 (UTC)回复
@94rain参见WT:命名空间/2021年设立新命名空间及伪命名空间#提议设立快速删除标准_O8Sanmosa 今日割五城 明日割十城 2024年2月2日 (五) 08:10 (UTC)回复
以论述为主张这样好?另外O8当时设立的缘由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2月2日 (五) 07:50 (UTC)回复
@Cwek不,我是真的打算直接废除这条规定,O8款描述的情形(如果真的出现的话)在此后可以由AFD处理。Sanmosa 今日割五城 明日割十城 2024年2月2日 (五) 08:10 (UTC)回复
不反对废除此条。--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2月5日 (一) 09:57 (UTC)回复
公示“废除快速删除方针O8款”的决议7日。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0日 (六) 12: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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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快速删除方针A6款的适用范围 编辑

原标题为:重提此前因被全域禁制用户扰乱而未能通过的快速删除方针提案

通过:
通过。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22日 (四) 08: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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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条文
A6. 复制自其他维基百科语言版本,且完全没有翻译。
  • 如果并不是复制于任何其他的维基百科语言版本,请换用{{notmandarin}}。
  • 带有{{inuse}}和{{translating}}模板的不适用。
  • 使用模板{{d|A6}}或{{d|foreign}}。
提议条文
A6. 复制自其他维基百科语言版本,且完全没有翻译。
  • 如果并不是复制于任何其他的维基百科语言版本,请换用{{notmandarin}}。
  • 带有{{inuse}}模板的不适用。
  • 使用模板{{d|A6}}或{{d|foreign}}。

以上,具体说明见标题。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7日 (三) 05:05 (UTC)回复

(!)意见 两者可以按常识,无需复杂化条文。否则{{issue|2年}}不能速删吗。后者的“和”从理念上明显为任一而非同时,改也只需改成“或”。A系列本就只适用条目。--YFdyh000留言2024年2月7日 (三) 06:46 (UTC)回复
“条目”这两个字不太算是重点(但其实我还在考虑要不要允许A系列涵盖草稿,并将部分其他系列的改放到A系列),其他的部分才是。“在编辑持续时间内”改为“在合理的编辑持续时间内”。我的文法告诉我“和”字不能解释为“任一”,而且我怀疑现在的管理员也不是按“任一”这个意思来看的,因此还是有必要明确。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7日 (三) 06:51 (UTC)回复
个人觉得translating的例外可以顺便删去。如果是挂translating的话那代表应有意愿进行翻译,若只是单纯复制贴上然后不管的话感觉有点违背使用translating的初衷。其他部分都支持。-- )dt 2024年2月7日 (三) 08:09 (UTC)回复
可,已删去。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7日 (三) 08:22 (UTC)回复
inuse超过2小时者,本来就会由机器人移除。然后自然就可以用A2删掉。不明白为什么还要作此规定。--Ghren🐦🕓 2024年2月7日 (三) 09:07 (UTC)回复
行,我这提案相当于废了大半。但毕竟我参考了ATannedBurger的意见作了另一个调整,我就只保留那个调整吧。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7日 (三) 09:24 (UTC)回复

关于in use和快速删除方针 编辑

我曾经提过建议把{{inuse}}, {{translating}}这些在具体的每个标准中都去掉,可以写在序言中(除了G3、G12都可适用)。除了严重的内容问题,并不需要急于提删/草稿化页面,快速删除我认为也并不是为了时间上快速,而是为了流程上简单。
  • 对于严重的内容问题(G3、G12等,或者需要版权验证):即使有{{inuse}}, {{translating}}也并不适用
  • 对于A1、A2、A6这些,即使没有{{inuse}}, {{translating}},我认为也不要急于提删/草稿化,理想情况下,我希望都可以采用类似G14的方式先挂{{notmandarin}}过一段时间自动变速删模板。如果有编者游戏维基规则大量滥建这样的页面,那么是具体编者的问题,默认我觉得还是应该AGF,给于时间改善。
  • 即使有{{inuse}},但如果期限非常长,编者挂了就觉得万事大吉长期搁置,也应当视情形提删或草稿化(似乎有机器人摘除模板,这点就不是问题)
--及时雨 留言 2024年2月8日 (四) 07:56 (UTC)回复
这属于概念问题,本提案无法处理,如果你实在觉得有需要,你可以另外提案。另外,如ATannedBurger上方所言,{{translating}}代表的是有用户“有意愿进行翻译”的意思(will do),我认为这种模板不能与{{inuse}}(is currently doing)相提并论。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8日 (四) 15:38 (UTC)回复
我在这里提的原因是因为同我上面第2、3点所解释,A6不是挂A模板可以豁免、B模板不可以豁免的问题(不挂不意味着就能马上删掉,挂了也不能长期豁免),而是看条目建立一定时间后是否仍未改善。--及时雨 留言 2024年2月8日 (四) 22:27 (UTC)回复
所以我才说“这属于概念问题”啊,怎么一直要求一个不处理概念问题的提案处理概念问题?就不能另外提案?容我重申:本提案无法处理。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9日 (五) 01:02 (UTC)回复
我并没有要求您的提案解决我所说的问题,我说了我是"在这里提一下",发散讨论,本意是"讨论",并不是为了某个提案能否通过。我认为我上方的讨论和您修改前的提案(挂{{in use}}仅限合理时间内)想要解决的问题是一样的:对于符合速删例如A6的页面,可给予一定、合理但不能太长的改善时间,当然机器人问题澄清之后只剩{{translating}}的修改就显得无关了。英维有提议7天无争议删除无来源条目,最后的结果是举办了一场1个月的无来源条目的改善动员。我说的也不算对您的提案的实质性点评,不影响公示。--及时雨 留言 2024年2月20日 (二) 06:38 (UTC)回复
我当时这样说主要是担忧讨论失焦,毕竟这已经算是另一个大话题了。作为大话题,分立讨论显然是更妥当的。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20日 (二) 09:51 (UTC)回复
2个小时应已足够,若需要更长个人会建议到自己的用户空间做改善而非把烂条目放到主空间供大众查阅。
您可以把主空间想成一个公开的网页,有谁会把还没写完的东西发布出去?当然是也不能排除一些想法比较特殊的人,但这应该就会涉及到定义主空间的用途了。可能您对主空间的用途和我理解的并不完全一致,您若有兴趣讨论的话咱可以另开一个标题继续谈。-- )dt 2024年2月10日 (六) 07:50 (UTC)回复
  • 本议案本意只专注在A6上,除非您可论证为何即使有inuse, translating也并不适用,请不要把其他CSD改善加入做捆绑提案。
  • 上面我的留言也说了:“2个小时应已足够,若需要更长个人会建议到自己的使用者空间做改善而非把烂条目放到主空间供大众查阅”。
  • 见Ghren君上方所言,“inuse超过2小时者,本来就会由机器人移除”,另见Template:In_use:“无论您在模板“持续时间”参数填写多长的时间,超过2小时一律由机器人移除”,不存在“如果期限非常长,编者挂了就觉得万事大吉长期搁置”一说。
-- )dt 2024年2月10日 (六) 08:00 (UTC)回复
即使有inuse, translating也并不适用 我指的主要是严重的内容问题(特指G3、G12等)我认为这些标准本身不容易满足,满足了也很难改善。真有例外的情况,应该考虑提案或删除前,请考虑是否可以改进。我认为对于无严重内容问题的条目,有{{in use}}等待两小时机器人摘除模板合理,但对于A2、A6这些条目,即使无{{in use}}模板,是否也可考虑2小时后再提删? --及时雨 留言 2024年2月20日 (二) 06:54 (UTC)回复
我就只就{{in use}}来说,我看到的情况是有条目放了{{in use|24小时}},但还真的超过24小时没编辑过。规定“2小时后再提删”实务上没什么效用,大部分情况下相当于与字面意思一样,把挂A2等的时间延后2小时,这倒不如不要如此规定。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20日 (二) 09:57 (UTC)回复

原提案公示 编辑

自最后一个非无关留言起计已7日无意见,公示上述提案7日。Sanmosa 起视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0:31 (UTC)回复
懒得翻原提案了,就是提醒一下“inuse超过2小时者,本来就会由机器人移除。然后自然就可以用A2删掉”违反“所有页面必须保证无任何版本可回退,才可提报快速删除”。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最终版本。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4年2月15日 (四) 09:27 (UTC)回复
@魔琴那这也跟此处的提案无关了,毕竟当初批准机器人移除逾两小时的in use时也没人想过快速删除方针的情况,就算不通过我的提案,这个bug依然存在。我认为或许要考虑在“所有页面必须保证无任何版本可回退,才可提报快速删除”这句话前面加个“一般情况下”,但我这个提案不适合同时处理这事情。Sanmosa 起视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6日 (五) 06:13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针对恶意利用o4快速提删空分类的过滤机制 编辑


我对你直接认定与你有冲突的编者就是法轮功成员的行为表示遗憾。--MilkyDefer 2024年4月4日 (四) 03:04 (UTC)回复
可以讨论修改O4方针和机器人,变成空分类机器人自动提交存废讨论而不是快速删除。另外若确实有WP:跟踪,可至WP:ANM提报。--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4日 (四) 03:39 (UTC)回复
他自己都在AN3被提报了,可想而知他的指控显然是不实的。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4日 (四) 03:42 (UTC)回复
虽然在这里补一句没什么意义,但是我也要提醒你因为他被人告到AN3所以他的指控不实,这话也不能成立。--MilkyDefer 2024年4月4日 (四) 03:51 (UTC)回复
问题在于他被指控的是GAME与POINT。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4日 (四) 05:23 (UTC)回复
抛开指控问题,WP:O4方针的确需要讨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4月4日 (四) 03:55 (UTC)回复
那我给个前次讨论的连结吧:WT:快速删除方针/存档12#关于长年滥用O4的问题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4日 (四) 05:24 (UTC)回复
那修订成en:WP:C1的要求如何?--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3:58 (UTC)回复
英维c1标准显然是可以接受的。对于之前发生的“对法轮功的批评”在创建伊始就遭审查性式移除并且提起速删的扰乱性编辑,后者做法显然不应被接受--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1日 (四) 04:30 (UTC)回复
这不能成立。虽然提案算推定恶意,但您的说法是在诉诸人身,我觉得不妥。--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4日 (四) 16:14 (UTC)回复
那我收回“可想而知”这四个字,但这不影响他的指控显然不实这点,毕竟他可是在胡乱、无差别指控其他人为法轮功。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4日 (四) 23:08 (UTC)回复
Have a solution. If any page have been nominated for O4, we need to wait at least 7 days before delete them. Will this be better? -Lemonaka 2024年4月4日 (四) 09:17 (UTC)回复
我作为管理员经常处理快速删除候选,也实际看过不少类似案例。我的经验是,很大一部分O4准则删除候选都是没有必要、甚至可能有游戏规则疑虑的。我给所有管理员的建议是,请善用分类变更小工具,好好检阅各该分类为何清空,甚至亲自查阅相关页面之变更(因为许多变更不会反映出来,例如嵌入模板或模组者),确定可放心再予以处置,而尽量不要机械式处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4日 (四) 09:28 (UTC)回复
见过为了想更改分类名称而清空原来分类的。--Kethyga留言2024年4月4日 (四) 10:35 (UTC)回复
@Kethyga补充一个实例,由@重庆轨交182024年4月6日进行的2个不同概念分类项目
这个议题也不是很纯粹,因为还包含一些子集合
  1. 被禁与审查同时存在
  2. 被禁止但未被审查的项目
  3. 被审查但未被禁止的项目
两个子分类在满足上列2及3时,可能无法单纯用@Kethyga提及的变更分类名称而清空原来分类、存废和移动处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4月6日 (六) 04:49 (UTC)回复
(-)强烈反对捕风捉影,本人的移动动机移动至一个更为合理的名称,同时保留了重定向,并将原分类为数不多的条目分类定向至新分类。
这和恶意修改移除一个分类,仅仅是为了让那个分类可以挂o4的清空行为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6日 (六) 04:55 (UTC)回复
滥用O4的问题已经很久了。分类本身是通通在其他页面加入Cat:XXX来维护的,如果删除了,重新加入分类显然需要大量时间。删除成本低,但是重新加入的成本却非常高。所以最好还是乖乖的交程序为好。--Ghren🐦🕚 2024年4月4日 (四) 15:01 (UTC)回复
O4被滥用和径自更名分类并大规模移动页面,是老问题,如果能改正是很好的。对于不能雪球的情况,越过讨论直接使其O4,有WP:GAME之嫌。--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4日 (四) 16:16 (UTC)回复
可能o4本身也是一种“新型雪球”,就是在绕过讨论的效果上真的非常的雪球😆。但是如何建立这种过滤呢,比如对链入页面被大量或反复移除前触发一个过滤警报?--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6日 (六) 01:25 (UTC)回复
If any page have been nominated for O4, we need to wait at least 7 days before delete them. That will work like a en:WP:PROD on English Wikipedia -Lemonaka 2024年4月6日 (六) 05:10 (UTC)回复
如果不创建过滤的话,可能是个比较合适的暂行办法,应该在删除方针中明确一点,如果是被移除链入页面的分类应该挂提删,而不应该挂速删,提删留给社群讨论后再决定更为妥当--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6日 (六) 05:51 (UTC)回复
一般来说,对于空分类速删,如果有跨语言链接的话,我会比较慎重。有跨语言链接至少说明在其它语言这个分类还是有用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9日 (二) 02:56 (UTC)回复
但是这次事情看来,就算有跨语言链接也没差,只要是基于审查的立场而不想让它存在的页面,跨语言链接有没有都无所谓--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4月13日 (六) 13:1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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