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监督

最新留言:6个月前由Jimmy-bot在话题监督员的解任条件内发布
Warning 切勿于此申请监督。请按监督请求指引递交申请。
切记申请应直接私下递交予监督员,万勿递交申请至本站任何页面。
Warning

Oversight 编辑

自中文维基百科一路成长,到向管理员开放deleterevision权限之后,本人建议启用中文维基百科的Oversight权限。

由于这个权限需要确认身份且有两名或以上的用户担任,故此我有意提名PhiLiP及Shizhao任Oversighter,而这两人已向WMF确认身份,但我未问他们的意见。

各位维基人,我们是否应该启用此权限?-HW (讨论 - 贡献) DC8 2010年6月5日 (六) 06:11 (UTC)回复

(-)反对。找steward就是了。--Liangent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10:49 (UTC)回复
OS是不是应该到方针页里讨论?--快龙后会有期 2010年6月5日 (六) 11:44 (UTC)回复

冒昧问一句,什么是Oversight?—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16:24 (UTC)回复

回答Edouardlicn:Oversight是一种高级删除方式,隐藏后的内容将无法通过一般的方式看到。这种方法用于删除涉及个人隐私、诽谤以及侵权的内容。通过这种方式隐藏编辑,会将这个编辑的内容、编辑者的用户名或IP地址、编辑摘要等所有与这个编辑有关的内容隐藏。这种方法可以防止目标版本被用户看到,所以这个方法同普通的管理员的删除不同。这个方法还可以隐藏用户、移动、封禁等所有公共日志中的的操作。拥有Oversight权限的用户甚至可以隐藏整个一个帐户,把他从用户列表中删去,并把他所有的编辑和操作全部隐藏。--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16:31 (UTC)回复
如果有此功能,我建议应该以三人或以上方可执行。—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2:07 (UTC)回复
本地有说明页面不用。。Wikipedia:监督--达师147228 2010年6月6日 (日) 12:16 (UTC)回复
OK,目前zhwp的OS请求并不多,私以为社群也没有发展到需要本地OSer的规模。而少数的OS请求完全可以通过IRC在线要求stewards来做,因此我觉得现时启用这一权限没有很大的必要。再者,我和Shizhao都是中国大陆的居民,难道这里就没有人出来质疑这可能导致(被强迫性的)自我审查之嫌么?--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6月6日 (日) 20:12 (UTC)回复
相比起CU,OS的危险小得多。--达师147228 2010年6月7日 (一) 02:57 (UTC)回复
再者,我和Shizhao都是中国大陆的居民,难道这里就没有人出来质疑这可能导致(被强迫性的)自我审查之嫌么?十分同意。再问问CU又是什么?专有名词太多我等非骨灰维基人无法理解。—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7日 (一) 05:17 (UTC)回复
CU即CherkUser,该权限可以核查用户最近5000次编辑所使用的IP地址,也可通过IP地址了解是哪些用户使用这些IP地址。每一次使用该权限,都会被记录在相关日志中,该日志仅用户核查者能够看到(用户核查者即拥有CU权限的用户)。如果有本地设立CU权限,则社群必须同时拥有两名用户核查者以相互监督—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6月7日 (一) 05:23 (UTC)回复
话说回来,社群里有身份证明的有5人(书生JusjihWing菲菇木木),除去住在大陆的仍有3人。另外,书生还是监管员呢,怎么也没人质疑啊?--达师147228 2010年6月7日 (一) 06:58 (UTC)回复
跑一下题,身份证明是如何证明的?—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6月7日 (一) 07:01 (UTC)回复
私下向基金会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参选理事会的话必须公布真实姓名。--达师147228 2010年6月7日 (一) 07:50 (UTC)回复
身份证明方法见m:Identification noticeboard。另外,Jusjih也是监管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6月7日 (一) 09:11 (UTC)回复
ehh,还有Mountain --达师147228 2010年6月7日 (一) 09:17 (UTC)回复

(*)提醒oversight已由mediawiki内置的suppressrevision及hideuser权限取代,oversight不再常用。―yukiseaside1276420962

但是这个“用户组”仍然叫做Oversight。--达师147228 2010年6月17日 (四) 12:30 (UTC)回复

该功能并非隐藏而是删除 编辑

页面对监督删除功能的描述同英文页面相比,遗漏了重要细节。也要对User:Symplectopedia的解释作出澄清:

监督删除功能不是简单的隐藏,而是会将受操作内容从数据库中删除出去,也意味着此后无法恢复

--琅琊醉留言2014年11月14日 (五) 09:03 (UTC)回复

监督删除功能并不能从数据库中删除项目,仍然是可以恢复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1月15日 (六) 00:54 (UTC)回复

监督者 编辑

User:范User talk:Lanwi1提出本地需要监督者以隐藏明显攻击性用户名。希望讨论后可以有管理员成为监督者。--GZWDer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15:45 (UTC)回复

@Lanwi1:。--GZWDer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15:46 (UTC)回复
这手速太快了吧喂……现在管理员人手都不怎么够然后还要选出监督者……?而且WP:OS都翻译不完全且标准未确定?--广雅 范 2015年2月16日 (一) 15:51 (UTC)回复
没必要,不是有监管员吗?--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15:58 (UTC)回复
但是貌似监管员中能读懂中文的都是zhwp的……--广雅 范 2015年2月16日 (一) 16:00 (UTC)回复
User:Bennylin呢?--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16:22 (UTC)回复
好吧……--广雅 范 2015年2月17日 (二) 06:40 (UTC)回复
除了我以外谁愿意当啊?监督者在社群里不能只有一名。--Lanwi1(留言) 2015年2月17日 (二) 07:13 (UTC)回复
如蒙不弃,愿毛遂自荐。--J.Wong 2015年2月17日 (二) 08:39 (UTC)回复
先把OS翻译完,当选条件定下来并升级为方针吧?--广雅 范 2015年2月17日 (二) 08:54 (UTC)回复
无法翻译吧,毕竟mw:Extension:OversightN年以前就禁用了。--Liuxinyu970226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3:09 (UTC)回复
1、是什么原因禁用的?有bug? 2、所有wiki都禁用还是在zhwiki禁用?--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9:07 (UTC)回复
那是功能,不是方针,功能介绍移动到mw:Manual:RevisionDelete;方针是en:WP:OSm:Oversight policy。—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正视独立列表问题 2015年2月18日 (三) 09:30 (UTC)回复
仔细看了一下,不是禁用,而是功能并入了修订版本删除m:Manual:RevisionDelete。不过从这一瞬间开始,我对oversight的必要性表示怀疑。oversight的原理本质上与revisiondelete是一样的,不过前者是仅限监督者可见,后者是仅限管理员可见而已。--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9:34 (UTC)回复
的确相似。不过未公开私人资料、诽谤内容及攻击性用户名均宜进一步隐藏,减少存取次数。--J.Wong 2015年2月18日 (三) 09:55 (UTC)回复
像英文维基百科,百余名管理员,1/3监督者,我觉得已经失去意义了。--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10:42 (UTC)回复
英文维基百科制度特殊,设有仲裁委员会。不过,其他维基百科通常仅设有数名监督员。--J.Wong 2015年2月18日 (三) 11:20 (UTC)回复
那么不妨有中文维基最有经验的管理员(例如行政员)担任。--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11:49 (UTC)回复
直接任命?--广雅 范 2015年2月18日 (三) 12:14 (UTC)回复
不可,元维基监督方针规定,无仲裁委员会社群,监督员须经票选产生。票选得至少廿五至三十票谓之有效,至少七成同意方告当选。——J.Wong 2015年2月18日 (三) 12:34 (UTC)回复
我指的是楼上说“不妨…………”感觉像直接直接任命一样。--广雅 范 2015年2月18日 (三) 14:03 (UTC)回复
好像看过dv技术实现,管理员操作只是将相应记录标记为隐藏,监管员是直接将记录移出到另一个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8日 (三) 11:12 (UTC)回复
监督翻译完毕。--J.Wong 2015年2月18日 (三) 17:23 (UTC)回复

checkuser有时亦需要oversight权限,用于隐藏查封日志中被查核对象的IP地址。之前都是在查核结果界面进行批量封禁操作时避开IP地址,或联系监管员处理--Kegns留言2015年2月19日 (四) 07:12 (UTC)回复

另,2013年曾有用户利用多重账户在本地上传若干儿童色情图像,引起基金会的关注,有监管员告诉我此类图像必须被oversight处理。不过这应该属于极特殊的情况。--Kegns留言2015年2月19日 (四) 07:15 (UTC)回复

所以是怎样?我的日志还等着呢……QAQ要是本地有戏我就不去再骚扰监管员了--广雅 范 2015年2月20日 (五) 00:38 (UTC)回复
不如大家表态一下,赞成设立与否?--J.Wong 2015年2月21日 (六) 06:56 (UTC)回复
监督者权限早已存在于用户组权限列表里,关键看管理员是否有意愿。--Lanwi1(留言) 2015年2月21日 (六) 08:36 (UTC)回复
这也知道……只是都要社群同意设立方针,同意设立本地监督嘛。所以就希望大家表个态啦。赞成就再磋商细节,反对就算数。--J.Wong 2015年2月21日 (六) 10:57 (UTC)回复
我觉得最好是改叫监督员,管理员、行政员、用户查核员甚至监管员、申诉专员、职员都XX员了结果这个居然还监督者, --Liuxinyu970226留言2015年2月22日 (日) 11:56 (UTC)回复

我记得CU本地实施之前就曾多次讨论过OS的问题,当时有一种意见是:zhwiki的OS请求数量不小,如果本地有OS会造成处理积压;而OS又往往是会向基金会投诉,甚至会威胁起诉的,处理不及时会引发法律上的麻烦,不如让他们都去找steward。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2月22日 (日) 15:09 (UTC)回复

是吗?但现行方针其实规定除非出于紧急,否则均不可无事先讨论而施行监督隐藏或删削。遇有急案,仍建议管理员先行隐藏,再交监督员行监督隐藏或删削。员或者都可以啦……——J.Wong 2015年2月22日 (日) 23:29 (UTC)回复
可是在本地需要监督隐藏的问题内容不多啊,而且隐藏对象以涉及攻击性用户名或非公开私人信息的编辑或记录居多,尤其是在Special:封禁列表Special:用户列表里管理员无法隐藏的对象。--Lanwi1(留言) 2015年2月23日 (一) 09:29 (UTC)回复
这些还不如直接找监管员全域搞掉更合算,本地折腾完了还是得再找一次。--Jimmy Xu 2015年2月23日 (一) 12:25 (UTC)回复
非公开私人资料不会是全域吧?--J.Wong 2015年2月23日 (一) 16:03 (UTC)回复
这个太少了吧,虽然没统计过不过大部分应该还是用户名?--Jimmy Xu 2015年2月23日 (一) 16:13 (UTC)回复
但如果本地监管员不可处理本地事宜,而其他监管员因不谙中文而未愿处理,则似乎由本地监督员处理之后再递请要求全域是唯一途径。--J.Wong 2015年2月23日 (一) 16:27 (UTC)回复
去请求的管理员英文不要太差的话都能说清楚的吧,况且如果你是本地管理员的话监管员是愿意相信你的描述的。--Jimmy Xu 2015年2月23日 (一) 19:23 (UTC)回复
是什么一回事……—J.Wong 2015年2月24日 (二) 10:24 (UTC)回复
英文……?--Jimmy Xu 2015年2月24日 (二) 10:42 (UTC)回复
请不要随便黑别人英文不好谢谢。--广雅 范 2015年2月25日 (三) 04:51 (UTC)回复
姑勿论英文程度,现在确有管理员申请不果,而原因正是本地监管员要避嫌,而其他监管员或会因不谙中文而不受理,又本地监督员反应会远快于监管员,而无论如何,中文或英文攻击性用户名会于本站产生最大影响,中文攻击性用户名于他站影响则相对降低,是故,仍建议设立本地监督员,尽速处理,而后再提案监管员处理其他网站。--J.Wong 2015年2月25日 (三) 07:28 (UTC)回复
姑且支持吧,毕竟有了之后本地CU干活也能稍微方便点。--Jimmy Xu 2015年2月25日 (三) 10:32 (UTC)回复
能解决产生的不合理日志([4][5])也是好事。—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欢迎参与节目表废存投票 2015年2月27日 (五) 11:58 (UTC)回复
现行草案是否可以直接确立为方针?--J.Wong 2015年3月1日 (日) 10:49 (UTC)回复
没人反对就认为是通过了?--广雅 范 2015年3月2日 (一) 18:09 (UTC)回复
logistics比如邮件列表之类的打算什么时候搞?选出来以后?--Jimmy Xu 2015年3月2日 (一) 18:13 (UTC)回复
范君,非也,兹事体大,建议交付表决,以取得明确共识。唯事前须肯定再无事项要商讨或修订。
Jimmy Xu君,确立方针以后?--J.Wong 2015年3月3日 (二) 02:36 (UTC)回复
列表只有监督者 所以能不能改成“OO员”啊 能看吧,没选出来的话谁来管理。--Jimmy Xu 2015年3月3日 (二) 04:21 (UTC)回复
两者皆可,只怕申请需时。另外,似乎其他维基放于OTRS,而非mailing list,至少英文、日文、德文都如此。--J.Wong 2015年3月3日 (二) 06:48 (UTC)回复
日文用mailing list作内部讨论,用OTRS处理申请。Bugzilla:30800--J.Wong 2015年3月3日 (二) 07:10 (UTC)回复
也行,反正这堆东西也得有个数就是了。--Jimmy Xu 2015年3月3日 (二) 16:52 (UTC)回复
投票页已设,三月八日开始,三月廿二日结束。三分二支持为之通过。--J.Wong 2015年3月4日 (三) 02:59 (UTC)回复
投票现已开始。--J.Wong 2015年3月8日 (日) 00:12 (UTC)回复

Proposal for new mailing list 编辑

Hello, apologies for the English message. Please see m:Requests for comment/Oversight mailing list for a current request for comment on creating an oversighter mailing list. Ajraddatz留言2016年5月4日 (三) 00:15 (UTC)回复

关于WP:监督一问 编辑

监督员查阅被监督隐藏的编辑历史是否会像查CU一样留下日志记录?--Xxss5566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13:18 (UTC)回复

建议修饰WP:监督请求 编辑

目前此页面被全保护。首段“监督乃用以隐藏侵犯隐私或诽谤内容。而执行与否,将视乎其程度而言,若为严重,管理员亦未应存取或察阅,则会施行,否则或会代之以版本删除。”表述不佳,建议修饰一下。

可改为“监督乃用以隐藏侵犯隐私或诽谤内容。而执行监督与否,将视乎其程度而言。若为十分严重,以至于管理员也不应存取或察阅这些内容,则会执行监督,否则使用”版本删除“即可。

其他段落也应仔细检查。此页面的内容较为重要,建议改用准确而容易理解的现代汉语来表达。--Tiger留言整日Py日渐消瘦 2017年3月1日 (三) 00:53 (UTC)回复

帮忙艾特@Wong128hk君,目测基本都是他写的。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1日 (三) 00:59 (UTC)回复
已改--J.Wong 2017年3月1日 (三) 14:29 (UTC)回复

编辑请求:不是“官方”IRC频道 编辑

  请求已处理

Wikipedia:监督请求{{hidden|1='''使用IRC即時聊天'''|2=使用{{nowrap|IRC <sup>([[Wikipedia:IRC聊天频道/IRC{{!}}教程]])</sup>}}則可於下列Freenode維基百科官方頻道尋求監督員協助。,请删去其中的“官方”二字。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4月29日 (六) 15:08 (UTC)回复

已修改。--J.Wong 2017年4月29日 (六) 16:05 (UTC)回复

通知︰监督员及用户核查员委任流程更新事宜 编辑

理事会二○一四年通过现行版本非公开资料存取方针。自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起,改为要求监管员、监督员及用户核查员获得授权之前,须签署非公开资料保密协议,代替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应此,就《监督方针》及《用户查核方针》作出以下修订,特此知会社群。

监督方针‧授予与解除 编辑

旧有版本

用户须年满十八岁,达居住地法定成人年龄,并向维基媒体基金会递交身份证明。亦须熟悉维基百科隐私政策。用户于权限申请页获提名或自荐后需发公告至公告栏。监督员须经票选产生,票选为期十四日,得至少二十五票支持为之有效,而支持者占其中总得票数至少八成才可通过。然后,用户需提请至元维基要求授权,同时向维基媒体基金会提供身份证明。基金会核证以后,会张贴在Identification noticeboard监管员亦会授予监督权。

现行版本

用户须年满十八岁,达居住地法定成人年龄,并已签署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亦须熟悉维基百科隐私政策。用户于权限申请页获提名或自荐后需发公告至公告栏。监督员须经票选产生,票选为期十四日,得至少二十五票支持为之有效,而支持者占其中总得票数至少八成才可通过。投票通过后,则可提请至元维基,由监管员授予权限。

用户核查方针‧取得权限 编辑

旧有版本

2007年4月11日开始,需年满十八岁,且在居住地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并向维基媒体基金会证明身份后方得以持有用户查核者权限。

现行版本

2015年9月15日开始,需年满十八岁,且在居住地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并签署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后方得以持有用户查核者权限。

以上。--J.Wong 2017年8月31日 (四) 05:13 (UTC)回复

讨论 编辑

现在不需要核实身份了?那不就是自证于心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31日 (四) 06:23 (UTC)回复
也就是现在不用再提交个人资料审核,只需签保密协议即可?或者现在继续提交个人资料的话,会不会继续受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31日 (四) 06:51 (UTC)回复
翻查保密协议的确有条款要求提交身份证明,然而在元维基上并未见相关资料。现正询问今年新任监督员暨用户核查员Alexander_Misel君,或者按其经历去修改方针会比较妥当。--J.Wong 2017年8月31日 (四) 20:01 (UTC)回复
的确毋须再提交身份证明,只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即可,虽然保密协议是有要求向基金会提交身份证明。相信亦未必会再受理,原元维基身份证明索要通告模板亦已废弃,留为纪录。--J.Wong 2017年9月1日 (五) 07:26 (UTC)回复
@Wong128hk请问在CUer和OSer本地投票通过后,应由谁提交至meta?-- Stang 2017年9月10日 (日) 12:01 (UTC)回复
照现行程序,是由行政员负责评估人事任命投票结果。而其实谁提交到元维基都没什么大分别,但既然是由行政员评估结果,那行政员评估结果之后顺手提交到元维基,亦是相当合理。--J.Wong 2017年9月10日 (日) 12:10 (UTC)回复

修订监督方针用户查核方针以一不活跃离任期限 编辑

建议修订有关隐私的相关方针,禁止张贴即时通信软件聊天记录 编辑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有鉴于中文维基百科之前已经发生过两次因张贴即时通信软件聊天记录而导致的不好的事件,在下提出这个禁止张贴即时通信软件聊天记录的草案。这项草案涉及WP:PRIVACYWP:CFRDWP:OS

现行条文

张贴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或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其他任何资料,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或公开提供张贴有其他用户个人信息的站内/站外链接均是骚扰行为,除非其本人自愿提供或链接到此类信息。在维基百科上公布其他用户不选择透露的个人资料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可能使该名用户在维基以外的生活受到干扰,甚至遇到危险。任何含有此类资料的编辑应当被立即回退,并被提送至监督员,以使该次编辑被永久删除。

提议条文

张贴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或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即时通信软件聊天记录或其他任何资料,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或公开提供张贴有其他用户个人信息的站内/站外链接均是骚扰行为,除非其本人自愿提供或链接到此类信息。在维基百科上公布其他用户不选择透露的个人资料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可能使该名用户在维基以外的生活受到干扰,甚至遇到危险。任何含有此类资料的编辑应当被立即回退,并被提送至监督员,以使该次编辑被永久删除。

现行条文

非公开的私人信息。这包括对未公开的住址、姓名、性倾向、联系方式、工作、家庭、人际关系等私密信息的陈述、流言或暗示,且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权。不论该内容由何人加入、动机是否善意。在申请监督隐藏之前预先进行修订版本删除的时候,请使用一个笼统的理由,以免引起过多的关注导致信息的扩散。在符合监督方针时,请联系监督员执行监督隐藏。

提议条文

非公开的私人信息。这包括对未公开的住址、姓名、性倾向、联系方式、工作、家庭、人际关系即时通信软件聊天记录等私密信息的陈述、流言或暗示,且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权。不论该内容由何人加入、动机是否善意。在申请监督隐藏之前预先进行修订版本删除的时候,请使用一个笼统的理由,以免引起过多的关注导致信息的扩散。在符合监督方针时,请联系监督员执行监督隐藏。

现行条文

移除未公开私人资料,譬如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或匿名及化名人士未公开身份,包括意外登出而泄露之IP地址。

提议条文

移除未公开私人资料,譬如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即时通信软件聊天记录、或匿名及化名人士未公开身份,包括意外登出而泄露之IP地址。

在下提出这项草案,不是为了任何小团体的利益,而是为了维基百科的利益。之前两次张贴即时通信软件聊天记录的事件,都使得社群陷入巨大的争论,并诱发了一些用户的不恰当行为,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害处。有些人还可能会质疑即时通信软件聊天记录算不算隐私内容,但既然即时通信软件聊天记录(比如WP:WMC/QQ的聊天记录)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的,那它就有一定的隐私性。而且张贴即时通信软件聊天记录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不小危害,那何不禁止这么做呢?以上便是我的愚见,希望第三次类似的事件不要发生。--热爱Vocaloid达拉C崩吧u斑得S贝迪O卜多比鲁翁4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21 (UTC)回复

  • 见阁下的目的,此修改对社群和谐并无实质帮助。->>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45 (UTC)回复
  • 立意良好,不过作用极为有限。亦未免舍本逐末。要互相伤害起上来,没了截图,还有千千万万个办法,阁下要不一一罗列?而且似乎会引发另一个争议——聊天纪录是否属于隐私,即此讨论。就是这个已经可以没完没了……建议阁下完善提案后再来。把基础打稳。正本清源方为上上之策。--J.Wong 2018年10月28日 (日) 16:37 (UTC)回复
BTW,例如如果我发现有站外拉票行为,那只能直接邮件给OS去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9日 (一) 00:54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更新监督员的标志 编辑

维基百科的互助客栈风气就是把“没坏就不要修”先拿上来讨论了。监管员的标志既然那么有争议,那换标志真的好吗?直接以无共识关了吧,有要重启的请自行重启讨论串吧。--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0年3月18日 (三) 16:15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更新监督员的标志。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荣智浩对话贡献)于2020年2月13日 (四) 11:12 (UTC)加入。回复
已使用Gallery标签改善排版-- 𝐂𝐥𝐚𝐬𝐬𝐲 𝐌𝐞𝐥𝐢𝐬𝐬𝐚 (称赞?投诉?) 2020年2月21日 (五) 03:46 (UTC)回复

不知道到底要干嘛,快速关闭-- Sunny00217 2020年2月14日 (五) 00:51 (UTC)回复
Sunny00217重开。他的意思是想把WP:监督和{{Oversight topicon}}里头的标志更改。ꓢꓯꓠꓟꓳꓢꓮ 问我国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3:53 (UTC)回复
阁下们好,我是荣智浩,昨天忘记在留言上签名,给大家造成不便,深感歉意。Cryberghost☎Talk 2020年2月14日 (五) 07:44 (UTC)回复
(:)回应:@Ericliu1912:根据维基共享资源上的介绍,应该是2017年改的。Cryberghost☎Talk 2020年2月14日 (五) 07:41 (UTC) 2020年2月14日 (五) 10:23 (UTC)回复
(*)提醒:数小时太短,通常要给几天时间让大家讨论。--Hjh474留言2020年2月15日 (六) 06:35 (UTC)回复
不过新版本没有了我们语区那一块拼图……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2月15日 (六) 03:41 (UTC)回复
根据图片全域使用情况,仅有arwp采用新图片,其余有使用图片的维基都仍使用旧图片。--Xiplus#Talk 2020年2月15日 (六) 03:53 (UTC)回复
(-)反对:同xiplus,新图片只有少数地方使用。再者,新图片的阴影部分偏向浅色,难以显示OV与众不同的抹除。--SCP-2000 2020年2月15日 (六) 04:04 (UTC)回复
(*)提醒:留言句首冒号要用小写才能缩排。--Hjh474留言2020年2月15日 (六) 06:35 (UTC)回复
我的意见是标志改不改没所谓,仅有arwp采用新图片不代表我们就不能跟arwp的做法,也不代表我们就不能不跟。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06:03 (UTC)回复
眼睛不太好可以滴些莎普爱思。之前已经有说过,这个新图标只有一个语区跟进了,其他语区没跟进,所以似乎并没有必须更换。——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9日 (一) 00:39 (UTC)回复
谢谢关心,我眼睛好得很。只有一个语言跟进了和中维换不换以及我上文说的坏不坏和修不修的问题并不相关。当然如果你就是想完成每日损人任务的话可以当我没说。--🏊‍I'm the winner🥇you're the loser🥛 2020年3月9日 (一) 01:29 (UTC)回复
因为阁下的说法似乎给人一种“大家都换了,而且还是早都换了,偏偏我们却不换”的感觉。。。--Hjh474留言2020年3月9日 (一) 15:56 (UTC)回复
诸位,别换不换和我们换不换是两回事,别人不换和我们换不换也是两回事,虽然这个新图标只有一个语区跟进了,其他语区没跟进,但请不要人云亦云。--👻Cryberghost 2020年3月12日 (四) 00:25 (UTC)回复
那我就跟着你的说法,只有一个语区跟进的话,请不要人云亦云。至于损人话的话,建议说话前翻一下之前的内容,免得被人打头了还说子弹还能打得这么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12日 (四) 01:07 (UTC)回复
(:)回应:我可没有人云亦云,我没有因一个语区跟进而去更换,我是觉得真的该更新了,如果喜欢旧的标志,那请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回到那旧标志的时代吧!--👻Cryberghost 2020年3月13日 (五) 01:3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Z7504:监员的标志?--182.155.43.149留言2020年3月21日 (六) 06:06 (UTC)回复

设立WP:监督/统计页面的提案 编辑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过去本站有WP:用户查核/统计,供查核员定期披露每月各查核员以各种理由执行的用户查核的数量。而WP:监督WP:用户查核皆因涉及潜在的隐私数据而无公开可查的日志。通过披露统计数据而非查核的细节,也可以较好地平衡隐私保护与社群的知情权之间的矛盾,令社群得以了解相应权限的执行情况,以及权限持有者的活跃状况。一个近期发生的案例是,早前在站内外有用户主张J.Wong君已近4个月不活跃,然而另一位监督员则于站外澄清情况并非如此。如果监督操作像用户查核操作那样有统计,则这种误会可能不会发生。

因此本人提议仿效WP:用户查核/统计,设立WP:监督/统计。不知社群意见如何?--Antigng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4:24 (UTC)回复

(+)倾向支持,不过我记得上次cu问题导致了客栈页及其他页面数百个版本被os,就现在来看,相关统计可能只能由Jimmy君进行,不知道他本人的态度以及自己是否有时间统计。--东风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5:13 (UTC)回复
其本人在站外表示不反对,而且也有工具处理这种类型的任务。--Antigng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5:30 (UTC)回复
(+)支持监督员有善心愿意协助统计的话是很好啦。--d9 vm,6xk7。2021年9月4日 (六) 05:14 (UTC)回复
只要不涉及隐私资讯,基本(+)支持。不过我觉得不用另开页面,参考英维,将原使用者查核统计页面更名为“维基百科:数据库报告/使用者查核与监督”之类即可。——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9月4日 (六) 05:19 (UTC)回复
@Ericliu1912: 提醒:CU和OS的日志Toolforge是看不到的。--GZWDer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16:46 (UTC)回复
就只是建议挂名在那边而已,要不然也可以叫做“维基百科:使用者查核与监督统计”。——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9月4日 (六) 23:19 (UTC)回复
(+)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9月4日 (六) 05:38 (UTC)回复
@Jimmy Xu:--GZWDer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16:44 (UTC)回复
我不反对。只是请澄清一下列字段是想看OS1/2/…/其他,还是页面/日志/AF之类的?以及从现在开始还是溯及过往?--Jimmy Xu 2021年9月7日 (二) 14:30 (UTC)回复
能溯及既往?——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9月7日 (二) 14:50 (UTC)回复
日志又不会已失时效而略去?--Jimmy Xu 2021年9月7日 (二) 15:11 (UTC)回复
1. 感觉“OS1/2/…/其他”就够了;2. 建议将过往记录也补上。--Antigng留言2021年9月7日 (二) 15:23 (UTC)回复
看了一下日志基本上只有OS1,或者干脆仿照en:WP:A/A/S办理。--Jimmy Xu 2021年9月7日 (二) 16:39 (UTC)回复
可行。--Antigng留言2021年9月7日 (二) 16:53 (UTC)回复
有趣,那溯及既往为宜。——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9月8日 (三) 09:09 (UTC)回复
(+)支持: --Gluo88留言2021年9月7日 (二) 16:44 (UTC)回复
既另一监督员J.Wong表示无异议,已建立。--Jimmy Xu 2021年9月10日 (五) 14:1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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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的最新变化 编辑

请关注:

即是,但凡用户身处中国大陆境内,都将无法再担任监督员,OTRS成员亦受影响。美国非盈利组织维基媒体基金会认为之前那样“不安全”。另据小道消息,这些监督员在持有权限期间将无法在全域任何项目登录。--安忆Talk 2021年8月31日 (二) 15:46 (UTC)回复
所以目前情况是只要被认定位于无法正常存取的区域,账号锁定(绑架)直到“自愿”请辞?--d9 vm,6xk7。2021年9月1日 (三) 11:34 (UTC)回复
现任监管员证实其账号被锁定直至“自愿地”辞任为止。--SCP-0000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2:24 (UTC)回复
据另一小道消息,两位自行辞职的监督员的账号并没有恢复正常。--安忆Talk 2021年9月3日 (五) 03:17 (UTC)回复
WMF 补充了锁定用户之理由等资讯,见。--SCP-0000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6:59 (UTC)回复
哪位英语好的能简单说说we will be removing access and then unlocking the accounts of those users who do not feel safe or comfortable self-requesting removal (or simply prefer not to)里的safe or comfortable / simply prefer not to到底是什么…两位监督员请辞后也没unlock。--安忆Talk 2021年9月3日 (五) 10:17 (UTC)回复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受影响用户的权限肯定要移除(除非得到特别批准),原因并非他们有过错,所以提供了自行请辞的机会。而提出请辞可能面临危险(极权当局认为你不配合),对于选择不请辞的用户,名义上权限就是被迫移除的。--Lt2818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0:41 (UTC)回复
  • WMF法律团队补充了此决定的背景及处理程序等,见。--SCP-0000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1:46 (UTC)回复
  • 快进到大陆管理员禁止RRD,禁止查看已删除页面,禁止大陆用户访问维基百科等等怎么感觉有点熟悉[开玩笑的]--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9月1日 (三) 15:03 (UTC)回复
    GFW行为 [开玩笑的]--Lightyears GBAW·CTWC 2021年9月1日 (三) 15:28 (UTC)回复
我觉得这样子也可以理解,虽然这里基本上不会有维基人暗地里帮着政府做事(至少没有证据显示如此),不过有时也要考虑到账号主人被所属司法管辖区的执法人员控制的情况(不要忘了即便翻墙不说话照样被警察罚的案例也不是没有过),尤其是监督权这样的对于隐私保护要求非常高的权限。当然了,即便是目前可以正常访问维基百科的地区,其实也是需要注意安全问题的,比如俄罗斯……--🔨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3:11 (UTC)回复
(~)补充:我这里单纯只对移除权限的问题发表看法,不评论锁账号的操作。--🔨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3:32 (UTC)回复
我可以登录了,WMF就为了防止维基人被封锁维基的国家的政府控制。--Lanwi1(留言) 2021年9月3日 (五) 14:28 (UTC)回复
个人觉得WMF也可以考虑给居住在俄罗斯、伊朗、香港、澳门等虽然可以正常访问维基(这当中伊朗我不太确定)但言论自由钳制同样较为严重的国家/地区的监督员(不要问为什么也包括香港和澳门,原因你我都懂)进行除权处理……--🔨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7:32 (UTC)回复
现已至少有一位来自伊朗的监管员遭到锁定,就是上面提到那一位。——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9月4日 (六) 07:48 (UTC)回复
看了下,刚好是昨天除的权。--🔨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9:29 (UTC)回复
鄙人总体支持阁下观点。但必须酌情考虑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形。至少就在大陆和香港存取其他用户隐私而言,其风险属于维基媒体基金会无法管控的范畴。依照这些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中国大陆要求相关人士为国安人员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及]支持和协助”,而香港则只要求“信息发布人或者有关服务商移除信息或者提供协助”、以及“怀疑拥有与侦查有关的资料或者管有有关物料的人员回答问题和提交资料或者物料”。至于俄罗斯、伊朗、澳门,则需要了解当地状况的维基人进行评论。--Yangwenbo99 2021年9月15日 (三) 20:23 (UTC)回复
俄罗斯和伊朗这么明显,看过两国相关的新闻的都清楚,更何况两个国家的互联网审查严格程度也是居全球前列的。至于澳门,隔壁港版国安法要说完全和澳门无关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澳门社会一直都很稳定,目前暂时只能继续观望。--🔨留言2021年9月17日 (五) 08:38 (UTC)回复
提议在中维暂时停止所有监督员的权限(与CUer类似),现在大陆一方已无任何监督员,已很难实现WP:OS中“监督员须互相监察,巡查日志。 ”这一点。很可能会出现现任监督员操作令人无法信服的情况。--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9月13日 (一) 15:02 (UTC)回复
本地现行监督方针规定“切记社群之中必须有至少两名监督员以为相互制衡及监察”,只要现况仍然符合方针,本地没有必要作茧自缚。监督不能与使用者查核一概而论。另外,本地在处理监督请求上还有语言优势。话说这问题的解决方法首先难道不是考虑多选几位监督员吗?——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9月13日 (一) 15:27 (UTC)回复
(+)支持Yining Chen这一观点和提议。而且,从监督统计页面记录的次数来看,两个人中有一位非常不活跃;从前例来看,两个人中有一个人理论上存在被停权的风险。本人不认为这种情况符合“相互制衡及监察”的前提:两个人只要有一个人不活跃,谈何制衡监察。--DreamerBlue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5:34 (UTC)回复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假如今天放弃监督权,他日如果WMF说管理员也要照办处理的话,那请问中维是不是又要因为没有身在大陆的用户担任管理员为由交还管理权限?这真的就是社群所期望的结果吗?--AT 2021年9月13日 (一) 16:04 (UTC)回复
我本不愿回复假设性问题——现在的情形,就是社群所期望的结果吗?如果阁下所提出的情形确实发生,我个人是看不出中文维基百科及其社群为什么还有继续存在的必要。--DreamerBlue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6:24 (UTC)回复
(-)反对。监督与用户查核的其中一个不同之处在于,用户查核数据可保存3个月,而监督操作(一旦监督理由成立)在时间上则紧迫得多。冗长的HAM机制适合用户查核,并不必然意味着类似的机制适合监督。保留本地监督员乃至提拔更多的本地管理员作为监督员,有助于维持监督操作的时效性。--Antigng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5:49 (UTC)回复
(-)反对,不通晓中文的监管员可能难以确认监督请求合理性,以及界定监督范围(例如是否隐藏编辑摘要)。--Lt2818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6:37 (UTC)回复
(-)反对,同Antigng,部分监督操作确实紧迫,保留特定活跃用户的监督员有助于维持时效性。--Lanwi1(留言) 2021年9月13日 (一) 20:08 (UTC)回复
(-)反对中维暂时停止所有监督员的权限。同Antigng,Lanwi1. 特事特办,历史上不乏一个人说了算的时候,也未必就独裁不公正了。人要是歪了,互相监督就是虚设。没有大陆的监督员,海外的人一样能做好,是否裁量恰当,社群都在看着呢,且此时维基基金会要正本清源,也正是激励其余监督员与管理员协助恢复维基原动力的时候。没有了不良干扰,恐怕一些监督员更能有效完成好工作。---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9月15日 (三) 18:57 (UTC)回复
那请设想一下只有两个大陆监督员的情况。另:请聚焦于问题,不要随意将用户称为“不良干扰”,否则可能涉及人身攻击,谢谢。--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9月18日 (六) 14:59 (UTC)回复

维基百科需要新的监督员 编辑

自2021年8月31日起,维基媒体基金会不接受居住在中国大陆或其他封锁维基媒体项目的国家或地区签署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且会撤销已经签署的协议。最近来自中国大陆的Kegns和Lanwi1的监督员权限被移除了。实际上,另外三个监督员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

  • Alexander Misel——似乎居住在中国大陆。OTRS权限被移除了。
  • Wong128hk——5月份以来都不活跃,来自香港,不知道是否受影响,但是有一个香港用户(虫虫飞)的权限被移除了。
  • Jimmy Xu——目前在加拿大,但是只要回国也会被移除权限。此外,每个维基媒体项目至少要有两个监督员,如果前两个用户的监督员被移除,第三个也会被移除。

希望候选人应该是:

  • 居住在台湾或海外
  • 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GZWDer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7:27 (UTC)回复

好耶,我要当侯选人。--No1lovesu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3:02 (UTC)回复
不是你想做就可以做,监督员必须本身是管理员-某人 2021年9月4日 (六) 03:13 (UTC)回复
好耶,我要选管理员。--No1lovesu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3:14 (UTC)回复
No1lovesu你争议大到选不上的-- Sunny00217  2021年9月4日 (六) 04:38 (UTC)回复
选不选得上跟想不想选并不冲突。--No1lovesu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4:48 (UTC)回复
嘛,如果监督缺人导致需要收回权限的程度的话,我很乐意参选,以免中维再次失去权限。--AT 2021年9月4日 (六) 13:12 (UTC)回复
(※)注意:这次改革有不少误判,不只香港,台湾也有人被误判除权。我们都已经发电邮解释,基金会说会仔细再复核。--虫虫飞♡♡→♡℃留言 2021年9月4日 (六) 04:55 (UTC)回复
我想知道有什么理由可以允许维持大陆国籍的同时长期居住台湾,陆生都做不到吧?记者么?--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9月8日 (三) 05:46 (UTC)回复
本地没有监督员的话,相关事务是由监管员负责吗?如果任务量不大的话也并非不能交给他们。--东风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5:05 (UTC)回复
主要是慢吧虽然去irc几乎不用等传到邮件列表的话等到天荒地老。--d9 vm,6xk7。2021年9月4日 (六) 05:32 (UTC)回复
方针区有在讨论设立统计页面,到时候就知道量有多少了。——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9月4日 (六) 05:40 (UTC)回复
据闻,基金会锁定账号时会直接连电子邮件一起改掉,所以此连结应是正确的。——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9月4日 (六) 06:52 (UTC)回复
请问监督员是什么来的啊。 Iridium(IX) 2021年9月4日 (六) 11:45 (UTC)回复
请见Wikipedia:监督员,简单说就是高级删除员,这种删除无法被一般的管理员还原。--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1年9月4日 (六) 13:14 (UTC)回复
e 好的--Iridium(IX) 2021年9月4日 (六) 13:20 (UTC)回复
我比较想知基金会对港澳区的取态如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1年9月4日 (六) 13:14 (UTC)回复
期待知悉取态+1/但是我觉得这一次确实出现误判的情况和取态无关。--1233 T / C 2021年9月4日 (六) 14:21 (UTC)回复
本人还是建议将监督权限交还原味鸡。基金会不放心大陆用户,但香港有多个“登”字结尾的论坛,台湾有PTT,还有“雅俗共赏”的伪基、香港网络大典,哪个不是动辄搞起底的?我很难想象这种权限拿在某些极端或滥权的港台用户手中会怎样。我听到的情况是,你站的某些私有过滤器,经常有人对着规则绕过去,导致客栈现在还处于半保护状态。私有过滤器都能泄漏,何况OS掉的内容?--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4日 (六) 16:11 (UTC)回复
极端用户?OS需要先当上管理员权限,通常做人极端就有足够的另一端用户投出20%以上的反对票否决了吧?滥权?你能举出案例吗?----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9月4日 (六) 17:57 (UTC)回复
说起来中文维基文库那边管理员内部都能吵起来,互相借监管员之手否决对方发起除权案。--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9月5日 (日) 08:12 (UTC)回复
你不可能不知道有疯子连CU数据都给捅破了吧?OS内容多涉及对隐私或其他不当内容的直接表述,比CU里面一行行IP、UA等数据更加直接和具有破坏性。--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5日 (日) 16:28 (UTC)回复
  囧rz…… 连CU数据都能偷,DDOS谁不会啊?--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9月6日 (一) 04:38 (UTC)回复
我指导致你站CU被移除的事件,是有人把针对某永封用户的CU数据贴在此页面上了,而且张贴者身份不明。--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6日 (一) 11:00 (UTC)回复
私有过滤器,回退员就能看得到。OS掉的内容,有哪些用户组能看到? ——魔琴 [ 喀布尔陷落 ] 2021年9月5日 (日) 09:44 (UTC)回复
(在中维里)只有OS。我认为OS写得非常明白了。--拒食木瓜。2021年9月5日 (日) 10:35 (UTC)回复
我知道,我是在回应“私有过滤器都能泄漏,何况OS掉的内容?” ——魔琴 [ 喀布尔陷落 ] 2021年9月6日 (一) 16:35 (UTC)回复
回退员有多少,OS至少在两名自愿退出前有多少?树大有枯枝,林大鸟人多,人多嘴杂,某针对虫飞飞的有回退员的参与倒是有点意外。——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9月7日 (二) 00:39 (UTC)回复
OS用户,授予自己OS用户权的监管员,获得授权的基金会工作人员。--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6日 (一) 11:38 (UTC)回复
极端也只是少数,你WMC就没极端的了?可以不要这样说话吗......-- Sunny00217  2021年9月12日 (日) 09:03 (UTC)回复
我倾向于把权力还给基金会,不排除某些港台用户是伪装的,他们拿到监督权也未必安全。仁爱亲诚——Pavlov2 2021年9月5日 (日) 09:33 (UTC)回复
目前据我所知,wmf只会对基金会旗下网站被封锁的地区的用户做出此类行动,当然,免不了有误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9月6日 (一) 03:02 (UTC)回复
(+)支持监督权交还监管员,就真人傀儡三人组(某村狐免、呼某奇兰、哈密某油)的技术,恐怕都可以直接盗用台美账号申请监督权限成功后,搞破坏然后监督掉罪证了。--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9月8日 (三) 05:40 (UTC)回复
这应该不可能发生就是了。--SCP-0000留言2021年9月8日 (三) 05:59 (UTC)回复
搞破坏监督罪证还是能被基金会看见记录的,只要破坏者脑子正常就不可能发生,这一点我同意。但如果真人傀儡三人组(某村狐免、呼某奇兰、哈密某油)想利用伪基泄露他人隐私,且内容来源于OS记录的话,恐怕事情就不妙了。--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8日 (三) 06:38 (UTC)回复
  •   吐槽维基百科的Bug那么多,不用了吧?居然还要外加管理员身份,果真是独裁社群。换言之,等于要选两次、投票两次吗?这种就和界面管理员一样罢了,只是界面管理员似乎比较有实质功能存在。真是好笑的独裁社群,一句话就搞定根本没有必要存在这种权限,继续退休闪人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1年9月8日 (三) 05:52 (UTC)回复
--爬行数码1903 2021年9月12日 (日) 10:29 (UTC)回复

编辑请求 2022-03-20 编辑

  请求已拒绝

{{hidden|'''直接聯繫監督員'''|申請並非必須經上列正式渠道遞交,如熟識某位監督員並有其聯絡方法,則亦可經此求助。唯'''切勿申請至其用戶討論頁。'''另外,監督員或未能迅速回應私函,上列方法可一次知會所有監督員,確保申請得到迅速處理,請悉。監督員盡列於[[Wikipedia:Oversight#Oversighters{{!}}此]],請察。

改成

{{hidden|'''直接聯繫監督員'''|申請並非必須經上列正式渠道遞交,如熟識某位監督員並有其聯絡方法,則亦可經此求助。唯'''切勿申請至其用戶討論頁。'''另外,監督員或未能迅速回應私函,上列方法可一次知會所有監督員,確保申請得到迅速處理,請悉。監督員盡列於[[Wikipedia:Oversight#监督权持有者|此]],請察。

--Choi Chin Long 2022年3月20日 (日) 07:54 (UTC)回复

广雅 范 2022年3月22日 (二) 03:02 (UTC)回复
为什么?Wikipedia:Oversight#Oversighters不能使用,Wikipedia:Oversight#监督权持有者才可以。Choi Chin Long 2022年3月22日 (二) 04:54 (UTC)回复
第一,你自己之前说暂时不参与站务,自己之前的封禁理由希望还记得;第二,你连在哪里提要求要改什么都没弄明白。--广雅 范 2022年3月22日 (二) 05:18 (UTC)回复

监督员的解任条件 编辑

如果监督员(其实管理员也是,只不过监督员影响远大于管理员)在站外doxxing,是否应作为紧急除权的理由?

——User:AINH

如果一个监督员在站外恶意披露其他用户隐私,是否仍然有遵守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的信誉?是否不构成在站内的解任条件?--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2日 (四) 03:59 (UTC)回复

@Sanmosa之前难产的紧急除权修订有讨论过--某人 2023年10月12日 (四) 04:52 (UTC)回复
至少应该可以投票除权。--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2日 (四) 05:01 (UTC)回复
有些不同。某些挑字眼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并不认为泄露他人隐私是“对维基百科造成巨大损害”的情况,但由于管理员无须签署非公开资讯保密协议,这只能算成那些用户道德观上有潜在的问题。然而,监督员是需要签署非公开资讯保密协议的,违反协议会导致签署无效,继而致使签署人自动丧失出任监督员的资格,不过这不太能算成除权,称之为“赋权无效”较为妥当(类似“离婚”与“婚姻无效”之间的关系)。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12日 (四) 08:47 (UTC)回复
应立即封锁并按一般除权处理,同步提请T&S处理。理论上违反UCoC和NDA是除权后不应解封,参考上次紧急除权中监管员提到若封锁就能处理就不需走紧急除权,封锁后走一般除权即可,然后更多处理应等候T&S跟进。--西 2023年10月12日 (四) 05:23 (UTC)回复
您说明了另一种情况,也就是只要被恶意披露隐私的受害者是维基媒体的用户,即便没有泄露NDA的信息,也没有滥用OS,也违反了UCoC。--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2日 (四) 08:58 (UTC)回复
没有。此举显然已违反非公开资讯保密协议,但由于本地没有能直接解除用户的监督员权限的人,我们能做的(除了向T&S报告外)大抵是向meta报告有监督员被发现违反非公开资讯保密协议,致使其自动丧失出任监督员的资格。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12日 (四) 08:47 (UTC)回复
@Sanmosa我想说的另一个刁钻的情况,即监督员并不是泄露的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的东西,而是自行人肉搜索之后,在站外恶意发布隐私信息,所以道德观上有潜在的问题,因此没有遵守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的信誉。此种情况,是否得投票解任?--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2日 (四) 08:54 (UTC)回复
路西法人上方说的有些许道理,但我有些意见:A管理员因违规而被B管理员封锁后,如A管理员技术上可自我解封,那“若封锁就能处理就不需走紧急除权”就是摆设,因为A管理员都违了一次规了,也不差多违几次,这时紧急除权就是必要的(当然,某些挑字眼的用户并不这样认为,但我不打算探讨他们的道德观)。至于如果被恶意披露隐私的受害者不是维基媒体用户,这可以构成投票除权的条件,但通常不太能构成紧急除权的条件,当然这种情况也要上报给法务就是了。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12日 (四) 09:14 (UTC)回复
管理员不是早已不能在别人封锁自己的情况下自我解封了吗?(WP:SYSOP注释二)--西 2023年10月12日 (四) 09:32 (UTC)回复
啊,这点我没留意,不过在讨论紧急除权修订的时候我也问过一样的问题,但我好像接收不到回答。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13日 (五) 03:03 (UTC)回复
只有站内行为有确凿之纪录,站外行为“证据”是否可能有伪造或变造之可能?是值得商榷的。当然,社群就此对当事人提出合理质疑,甚而请求元维基紧急解任,那也是政策所允许且应当允许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12日 (四) 18:05 (UTC)回复
根据m:OCOmbuds commission可以调查本地监督员是否违反方针,并可以建议基金会作进一步行动(包括除权)。--132.234.228.129留言2023年10月12日 (四) 23: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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