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 (音乐)/存档2

请问关注度法则中人物对艺人的要求中,专辑销量>5000中,电子专辑算吗

--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2月6日 (六) 10:46 (UTC)

请问这个“电子专辑”是指串流还是下载?按照Wikipedia:关注度 (人物)的年代,这个“我个人”解读为实体通路销售5000张。但如果是从Wikipedia:关注度 (音乐)来看,是在至少获得金唱片认证。--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6日 (六) 11:24 (UTC)
@沙盒梦想:其实也不用问是串流还是下载,因为上面写到“作品集卖出不少于5000张”。那既然只是卖,只要有符合,那不管是实体还是下载都可以,当然最好是有经过认证的“卖”。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6日 (六) 11:36 (UTC)
Milkypine指网易云和qq音乐之类的音乐软件上的出售的电子专辑,如[1]--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2月6日 (六) 11:46 (UTC)
这当然没有问题,但如果有唱片销售认证会更好。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6日 (六) 14:35 (UTC)
我认为至少应该获得金唱片认证或者金唱片奖,不然《光点》这种光靠粉丝刷量实际上没多少其他人购买的数字专辑算什么?--14522021年2月7日 (日) 07:42 (UTC)
技术上来说,光点有获得世界纪录[2]。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7日 (日) 08:11 (UTC)
有点离题,但在下想请教一下,“作品集卖出不少于5000张”是必要条件还是充分条件?-游蛇脱壳/克劳 2021年2月7日 (日) 16:16 (UTC)
克劳棣这个问题相当于问WP:NBIOWP:N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了(还请讨论的时候ping一下我)--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2月7日 (日) 18:29 (UTC)
沙盒梦想我个人认为就实务的操作而言,两者都是(也就是充分必要条件),不然若指引表示“卖不到5000张肯定没有关注度,但卖了5000张也未必有关注度”岂不是整人吗?且维基人会无所依循。但另一方面,单就这一条而言,作为充分条件,门槛似乎有点低,我认为起码要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达成,例如“作品集开卖一年内,卖出不少于5000张”,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游蛇脱壳/克劳 2021年2月8日 (一) 01:19 (UTC)

音乐作品关注度

无共识:

未有提出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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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大量香港音乐作品被提删,丢失了很多曲目和专辑信息。根据维基百科:关注度 (音乐)指引方针,只要音乐作品获得在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便视为符合关注度,我试图恢复几张天后容祖儿的专辑,先前已经获管理员批准还原,但又被其他维基用户指出专辑本身没有关注度而被回退。我觉得歌曲和专辑本身就密不可分,专辑就是10首歌曲构成的,歌曲得奖也就意味着专辑得到了肯定,而且如果只创建歌曲条目无疑是对维基资源的浪费。管理员现时提出维基百科:关注度 (音乐)指引方针有歧义,所以开通此讨论,看看大家有什么想法把指引写的更清楚一点,能够挽救一批不应被删除的专辑。 --Sammypan留言2021年3月11日 (四) 04:26 (UTC)

建议你直接抄我上面讨论的名单来ping相关人士,不然没有人理你。不过我觉得就算ping应该也不会有反应,毕竟我ping你都不回了(´_ゝ`)。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1日 (四) 04:39 (UTC)
(&)建议:可以改一下指引的语句,令文意更明确。--虫虫飞♡♡→♡℃留言 2021年3月11日 (四) 04:42 (UTC)
对音乐关注度不了解,但对“歌曲得奖也就意味着专辑得到了肯定”不太认同。这只能说明专辑的部分内容得到认可,并可能连带提升了专辑的关注度,并不能代表专辑本身得到了充分关注,而且可能有专辑是歌曲普遍流传或获奖后出版的,继承关注度可能出问题。举例,1:歌曲获得广泛赞誉,但大众对早期出版的专辑及其中其他歌曲反应平平,仅稍作提及而无任何充分介绍;2:假设有公司现在将庞麦郎的歌曲整理出版成专辑,其中的一首或多首歌曲已具关注度,但专辑本身并无关注度(假设仅有公司宣传文、低销量);3:基于维基百科不是资料库,单纯介绍专辑信息(歌曲及时长、出版日期和公司)而无任何符通用关注度来源的专辑条目,恐怕都不太合格,是很凑合的资料条目。--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1日 (四) 04:50 (UTC)
@Sammypan:指引当初使用“作品”就是指表明该作品而已,并没有作品相互兼容这回事。我也认同YFdyh000大的发言,歌曲获得广泛赞誉也只是表示专辑的部分内容得到认可,而歌曲如果像东京人寿这样是后来被收录专辑中,难道也是专辑的关注度?我不认为可以继承关注度。不过实际上专辑条目如果有到一定的体量与程度,这点几乎可以忽视不计。就用J-Pop_(专辑)当例子,这条目如果没有介绍、评价、拿奖,只靠收录歌曲就想保存我可能也会投删除(不过如果有到东京人寿的水准,大家应该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1日 (四) 08: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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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改音乐关注度规则

已通过:
已完成公示,将依条文进行修订。--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2日 (五) 20: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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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部分国家或地区歌曲/歌手大多只在当地的流行歌曲排行榜上榜,在现有Wikipedia:关注度 (音乐)的情况下大多不符合“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但不适用于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与单一国家或地区内的多个榜单”的条件,因此建议作以下修订:

现行条文

音乐家与音乐团体 维基百科中有许多乐团、歌手与其他音乐家音乐团体的条目。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音乐家或音乐团体(包含乐团、歌手、饶舌歌手、乐队、嘻哈乐团、DJ、音乐剧团等)被视为具有关注度:

  1. 他们曾经被多份独立于该音乐家或团体以外的已出版可靠来源所提及[1]
  2.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但不适用于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与单一国家或地区内的多个榜单[2]
  3. 在至少一个国家或地区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4. 曾经获得主要的音乐奖项,例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

另外,通常音乐团体成员的条目比较适合重定向到该拥有关注度的团体条目中,而非设置独立的个人条目,除非他们有足够个人关注度,比如拥有个人专辑等等。 作词家与作曲家 对于作曲家、填词家或编曲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关注度:

  1. 作品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曾经获得主要的音乐奖项,例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
  3.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但不适用于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与单一国家或地区内的多个榜单[2]

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符合关注度:

  1. 该作品在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该作品赢得了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3.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但不适用于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与单一国家或地区内的多个榜单[2]

不满足关注度标准的作品条目应该被合并到相关条目(如专辑、艺人、词曲创作人或制作人等等)条目中。

参考资料

  1. ^ 自我宣传、自传以及置入性行销等资料并不能支持一篇百科全书。已出版的作品及相关的音乐、音乐家、作曲家、作词家、制片人必须由其他人独立撰写(参见维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
  2. ^ 2.0 2.1 2.2 这里提到的音乐榜单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榜单。
提议条文

音乐家与音乐团体 维基百科中有许多乐团、歌手与其他音乐家音乐团体的条目。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音乐家或音乐团体(包含乐团、歌手、饶舌歌手、乐队、嘻哈乐团、DJ、音乐剧团等)被视为具有关注度:

  1. 他们曾经被多份独立于该音乐家或团体以外的已出版可靠来源所提及[1]
  2.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具有一定规模且获一个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榜单的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
  3. 在至少一个国家或地区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4. 曾经获得主要的音乐奖项,例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

另外,通常音乐团体成员的条目比较适合重定向到该拥有关注度的团体条目中,而非设置独立的个人条目,除非他们有足够个人关注度,比如拥有个人专辑等等。 作词家与作曲家 对于作曲家、填词家或编曲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关注度:

  1. 作品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曾经获得主要的音乐奖项,例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
  3.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具有一定规模且获一个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榜单的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

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符合关注度:

  1. 该作品在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该作品赢得了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3.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具有一定规模且获一个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榜单的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

不满足关注度标准的作品条目应该被合并到相关条目(如专辑、艺人、词曲创作人或制作人等等)条目中。

参考资料

  1. ^ 自我宣传、自传以及置入性行销等资料并不能支持一篇百科全书。已出版的作品及相关的音乐、音乐家、作曲家、作词家、制片人必须由其他人独立撰写(参见维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

欢迎讨论。--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2年6月20日 (一) 12:59 (UTC)

(+)支持,但一个关注点是哪些音乐榜单可被用作有效判断关注度的标准?不怕被引用出任一不知名音乐榜单就当成满足此项?--西 2022年6月20日 (一) 16:21 (UTC)
其实原有备注会被保留。--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2年6月20日 (一) 16:47 (UTC)
注释已代为补上。--Kirk # 2022年6月20日 (一) 22:52 (UTC)
修订主旨似乎是放宽到任意两合乎要求的榜单即可,“至少两个……,或一个……的两个或以上”的描述是否重复累赘。或可直接合并注释,似宜描述为“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具有一定规模且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榜单,但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即可。--Kirk # 2022年6月20日 (一) 22:43 (UTC)
另,第1.2(作词家与作曲家)章节亦有“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的要求,但修正案未提出修改,不知道是漏了(刚好可以补上),还是对词曲作家的标准另有考量(刚好可以详细说明一下)?--Kirk # 2022年6月20日 (一) 22:55 (UTC)
已修改。--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2年6月21日 (二) 01:53 (UTC)
(+)支持:建议“成立榜单”改为“成立周榜单”,至少以周为单位。是说我想提议一条“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且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周榜单前三名,名次限制随着登榜时间增长而递减。”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21日 (二) 02:55 (UTC)
与其是写一定规模的榜单,为什么不写有关注度的榜单?这样的话争议相对少很多吧。--Ghren🐦🕛 2022年6月21日 (二) 04:25 (UTC)
这样还要定义谁是符合关注度的榜单,很不方便。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21日 (二) 06:03 (UTC)
我的关注点跟闲闲君一样,何谓“一定规模”?--西 2022年6月22日 (三) 01:06 (UTC)
个人认为一定规模是指具可与比肩官方的榜单。像国内方面有日本Oricon公信榜和俄罗斯Tophit,国际方面则有拉美监控告示牌 (杂志)具有高市占率,而某种程度上也担任官方角色发布相关认证。当然这只是我认为,如果要归纳总结,大概会发展出谁是现任法国国王一样长篇论战。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22日 (三) 05:05 (UTC)
是否直接定义符合通用关注度标准的榜单才能视作有效关注度条件?--西 2022年6月22日 (三) 05:11 (UTC)
改成奖项规定形式OK。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22日 (三) 15:54 (UTC)
所以重点是不用在十名之内?那不错。--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16:59 (UTC)
其实我的确认为需要头十名内,已补回。--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2年6月23日 (四) 18:15 (UTC)
那这样不是和你之前的提议原因抵触了吗?原话是“由于部分国家或地区歌曲/歌手大多只在当地的流行歌曲排行榜上榜”,如果加回前10名,不是和先前的版本没实质上的区别?--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18:19 (UTC)
可能具体语句需要再修修,目前的修订版本乍一看依旧强调“前十名”。--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18:21 (UTC)
先前版本要求两个国家或地区,修订版本只要求两个具有一定规模且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榜单便可,同一地区的两张都可以。--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2年6月23日 (四) 18:52 (UTC)
你是指同一地区的“两榜”都可以吗?敝人反对,比利时还能解释成地区(一个荷兰一个法国),但日本韩国作品因为国内有两榜算符合条件也太松散了,倒不如加上名次限制。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24日 (五) 01:30 (UTC)
不松吧,至少一国之内有知名度了,应该够了。--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4日 (五) 03:17 (UTC)
我是觉得这个条款太有益于小国了。小国随便和邻国加起来两个榜就行,假如是中国的话,一首歌那怕是好几个省都上榜了也不行,其实多少有些不公平。--Ghren🐦🕖 2022年6月24日 (五) 11:02 (UTC)
怎么不松?以日本为例,除了比较具有标示性的Oricon、告示牌还有RecoChoku、Mora等其他榜单,这还没包括根据不同格式产生的不同类型榜单们,日本金唱片认证好歹要你卖100,000张,靠这张你只要国内榜单够多,卖个1千拿个100名符合关注真的很松。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24日 (五) 13:53 (UTC)
那“同一个榜单”改成“同一个公司发布的榜单”如何?这种情况下,以告示牌为例,Oricon、RecoChoku与Mora都当成一个榜单。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5日 (六) 04:10 (UTC)
@BillytanghhMilkypine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5日 (六) 04:11 (UTC)
这样改是比较严谨,但我反对降低标准,仅支持至少两个具有一定规模且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榜单(关注度符合)。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25日 (六) 05:04 (UTC)
我没意见,我甚至觉得为求严谨,可以进一步改成“至少两个具备关注度、具备一定规模且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的榜单(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的榜单视为同一榜单)”。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8日 (二) 05:23 (UTC)
确定是邻国效应不是文化环境吗?照地理来看比起希腊,塞浦路斯还比较靠近土耳其,但现实是两著一家亲。回到中国,先不提自家人没官方榜单也不信任那些商业平台,香港台湾乃至于新加坡等华语圈也有榜单,如果真的要靠拉低榜单标准来达成关注度,那还不如删掉算了。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24日 (五) 13:53 (UTC)
“具有一定规模”,“一定规模”有没有什么标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24日 (五) 12:25 (UTC)
建议条文和现行条文有什么分别?我没看出来。--AT 2022年6月24日 (五) 12:44 (UTC)
现行条文要求两个国家或地区的两个榜单或以上,建议条文只要求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两个榜单或以上。--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2年6月24日 (五) 17:16 (UTC)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具有一定规模且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榜单的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看不出来一个在哪里。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24日 (五) 17:34 (UTC)
已修改。--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2年6月24日 (五) 19:38 (UTC)
改成一国两榜的话,前十位实在太容易了,前三位的话可以考虑。这样也可以同时保留原本的两国两国前十的条文。--AT 2022年6月26日 (日) 13:44 (UTC)
(?)疑问,其他地域不是特别清楚,但就中国大陆地区而言,音乐榜单实在是太多了,仅以QQ音乐为例,其就包括了所谓“巅峰新歌榜”、“巅峰人气榜”、“巅峰流行指数榜”等等,其中这些榜单还包括所谓“日榜”、“周榜”、“月榜”。个人观点,对所谓“榜单”应有更明确限制,否则仍然无法满足关注度之要求。--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2年7月7日 (四) 01:37 (UTC)
我认为应该将榜单限制至“周榜”或以上。--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2年7月16日 (六) 11:54 (UTC)
(!)意见:对于相关条文,敝人认为或可同时保留具备跨国或跨地域知名度,以及增列于单一国家或地区之流行或传播代表性的收录门槛,因此个人倾向仍保留“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之条文,同时异动增列的条文为“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排行榜或两个周排行榜前三名内,但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Kriz Ju留言2022年7月18日 (一) 00:36 (UTC)
@Kriz Ju:两个周排行榜本身就是很严格的条件,个人认为不用加改为前三名。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7月19日 (二) 02:33 (UTC)
不然依Milkypine君您研究所得看看好了,个人无甚意见。--Kriz Ju留言2022年7月20日 (三) 15:45 (UTC)
既然要改顺便整理一下其他内容好了。周榜单仍维持前10,另加上年月,是说不符榜单限制也可以曲线救国,毕竟符合一般关注度。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7月17日 (日) 16:07 (UTC)
现行条文

音乐家与音乐团体 维基百科中有许多乐团、歌手与其他音乐家音乐团体的条目。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音乐家或音乐团体(包含乐团、歌手、饶舌歌手、乐队、嘻哈乐团、DJ、音乐剧团等)被视为具有关注度:

  1. 他们曾经被多份独立于该音乐家或团体以外的已出版可靠来源所提及[1]
  2.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但不适用于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与单一国家或地区内的多个榜单[2]
  3. 在至少一个国家或地区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4. 曾经获得主要的音乐奖项,例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

另外,通常音乐团体成员的条目比较适合重定向到该拥有关注度的团体条目中,而非设置独立的个人条目,除非他们有足够个人关注度,比如拥有个人专辑等等。 作词家与作曲家 对于作曲家、填词家或编曲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关注度:

  1. 作品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曾经获得主要的音乐奖项,例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
  3.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但不适用于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与单一国家或地区内的多个榜单[2]

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符合关注度:

  1. 该作品在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该作品赢得了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3.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但不适用于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与单一国家或地区内的多个榜单[2]

不满足关注度标准的作品条目应该被合并到相关条目(如专辑、艺人、词曲创作人或制作人等等)条目中。

参考资料

  1. ^ 自我宣传、自传以及置入性行销等资料并不能支持一篇百科全书。已出版的作品及相关的音乐、音乐家、作曲家、作词家、制片人必须由其他人独立撰写(参见维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
  2. ^ 2.0 2.1 2.2 这里提到的音乐榜单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榜单。
提议条文

音乐家与音乐团体 维基百科中有许多乐团、歌手与其他音乐家音乐团体的条目。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音乐家或音乐团体(包含乐团、歌手、饶舌歌手、乐队、嘻哈乐团、DJ、音乐剧团等)被视为具有关注度:

  1. 他们曾经被多份独立于该音乐家或团体以外的已出版可靠来源所提及[1]
  2. 作品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3. 曾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4. 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音乐销售(销量)排行榜或两个周音乐销售(销量)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2]

另外,通常音乐团体成员的条目比较适合重定向到该拥有关注度的团体条目中,而非设置独立的个人条目,除非他们有足够个人关注度,比如拥有个人专辑等等。 作词家与作曲家 对于作曲家、填词家或编曲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关注度:

  1. 作品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曾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3. 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音乐销售(销量)排行榜或两个周音乐销售(销量)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2]

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符合关注度:

  1. 作品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作品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3. 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音乐销售(销量)排行榜或两个周音乐销售(销量)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2]

不满足关注度标准的作品条目应该被合并到相关条目(如专辑、艺人、词曲创作人或制作人等等)条目中。

参考资料

  1. ^ 自我宣传、自传以及置入性行销等资料并不能支持一篇百科全书。已出版的作品及相关的音乐、音乐家、作曲家、作词家、制片人必须由其他人独立撰写(参见维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
  2. ^ 2.0 2.1 2.2 一定规模的音乐销售(销量)排行榜是指该榜单涵盖多个来源的销售或播送渠道,并由公认的可靠来源组织和机构制作、发布(参见Wikipedia:音乐销量排行与认证#原则)。
  1. 排行榜条文改为“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音乐销售(销量)排行榜或两个周音乐销售(销量)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
  2. 排行榜中的一定规模定义为“涵盖多个来源的销售或播送渠道,并由公认的可靠来源组织和机构制作、发布”
@Kriz JuBillytanghhSheltonMartinATBlackShadowGSanmosaghrenghren:@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LuciferianThomas魔琴Benevolen:公示前,想先确认各位是否可以接受以上内容。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7月21日 (四) 01:09 (UTC)
我的观点与Kriz Ju一致,排行榜应该具有跨地域或跨国限制,至少应该在两个(含)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登上榜单方可认为具有关注度。--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2年7月21日 (四) 02:02 (UTC)
(+)支持相关修订:个人认为此类条目通常以面向大众读者(和听众)为主,细观既已有一定规模榜单之限制,当中提及“由公认的可靠来源发布或是公认的国家观测公司”(已要求此类榜单须具跨地域之知名度或代表性),亦“涵盖多个来源的销售或播送渠道”(已要求此类作品之销量和播出管道涵盖完整性),对于相关条目所具备之“公众关注”和“市场成绩”应已有最低限度要求,也有助于关注此领域的所有热心编者往后能建立在商业市场具一定关注度的音乐领域条目分享给读者。题外话,个人前面已表达“个人无甚意见”,未和楼上站友意见一致,感谢(笑)。--Kriz Ju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22:14 (UTC)
看来是没啥问题,那就用这个版本公示7日。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7月29日 (五) 08:07 (UTC)
(!)意见我个人没所谓。但由两个地区改为同一地区的两个榜单,誓必会令符合条件的歌曲和人物大增。--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8月2日 (二) 13:19 (UTC)
如同我先前说的,不符榜单限制也可以曲线救国,毕竟符合一般关注度(香港电台这么大一家你说不符通用关注度好像也不合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8月2日 (二) 13:59 (UTC)
@Milkypine:提议条文的榜单明确定义为“销量”,有些(?)疑问。先声明,我是香港人,很少留意榜单,可能有些以前讨论过的事我不知道。以我的一般常识,香港本地长久以来,专辑必谈销量榜,而歌曲(Song)传统上最广受公认的标准,是所谓四台(有些时期不是四个电台/电视台同时存在)的“派台”成绩榜单,主要计算的是播放率,基本上香港流行音乐条目都会惯常地至少列出四台成绩。现时Wikipedia:音乐销量排行与认证中香港地区推荐来源名单的叱咤乐坛流行榜就是四台之一,并不是销量榜;雷霆音乐指数我不清楚是什么,外连只是回到商业电台主页,和叱咤乐坛流行榜均是商业电台;推荐来源没有其他三台。那么,在新条文下,叱咤乐坛流行榜究竟算不算符合要求的榜单?其他三台的榜单又算不算?--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10:59 (UTC)
其实我当时对Milkypine说的“雷霆音乐指数”应该是“雷霆歌曲播放指数”,因为该榜和1996年前的叱咤乐坛流行榜的覆盖范围并不只是商业电台,还包括香港电台和(1991年后)新城电台,所以符合非单一渠道的标准。--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2年8月3日 (三) 12:11 (UTC)
关于商业电台,它其中一个闻名及争议之处,就是1990年代推动“原创歌运动”(不播放寄调外语歌填上中文词的改编歌),这点影响其全面性,建议讨论时多加考虑。由于我着眼于旧作多于新作,对这点会较为敏感。--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14:02 (UTC)
(?)疑问另,对于人物,作品至少登上两个榜,请澄清以下情况是否符合:情况一,作品A只登上过榜单X,作品B只登上过榜单Y。情况二,作品A只登上过榜单X,作品B也只登上过榜单X。--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11:11 (UTC)
首先有没有在推荐来源上都不是问题,修改提案写道仅适用于符合Wikipedia:音乐销量排行与认证#原则的榜单。关于“榜单”,如果你和Benevolen大这么在意字面意思而不是单字解释,那改成非投票榜单会不会比较好?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8月3日 (三) 14:24 (UTC)
( ✓ )同意:比较好。--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14:48 (UTC)
改成商业榜单也可以,比较符合所谓的商业表现。我觉得你搞错音乐关注度的用意,它只是创立的最低标准,鳟鱼 (歌曲)好歌献给您没上榜不等于该砍,不要去想条目符不符合榜单规则而是想还有没有其他内容可以补充(例如创作背景或评价)。而原创歌运动就和根据歌曲语言和流派分类的榜单一样,是不够全面,但又怎样?每个榜单都有自己的规则和客群,我们只能从中选择较公正且符合实际商业表现的榜单。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8月3日 (三) 14:51 (UTC)
也好,没意见。我明白通用关注度与个别类型关注度并行。--Factrecordor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15:15 (UTC)

以此公示7日

现行条文

音乐家与音乐团体 维基百科中有许多乐团、歌手与其他音乐家音乐团体的条目。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音乐家或音乐团体(包含乐团、歌手、饶舌歌手、乐队、嘻哈乐团、DJ、音乐剧团等)被视为具有关注度:

  1. 他们曾经被多份独立于该音乐家或团体以外的已出版可靠来源所提及[1]
  2.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但不适用于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与单一国家或地区内的多个榜单[2]
  3. 在至少一个国家或地区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4. 曾经获得主要的音乐奖项,例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

另外,通常音乐团体成员的条目比较适合重定向到该拥有关注度的团体条目中,而非设置独立的个人条目,除非他们有足够个人关注度,比如拥有个人专辑等等。 作词家与作曲家 对于作曲家、填词家或编曲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关注度:

  1. 作品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曾经获得主要的音乐奖项,例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
  3.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但不适用于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与单一国家或地区内的多个榜单[2]

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符合关注度:

  1. 该作品在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该作品赢得了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3. 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前十名内,但不适用于登上同一个榜单的不同类别与单一国家或地区内的多个榜单[2]

不满足关注度标准的作品条目应该被合并到相关条目(如专辑、艺人、词曲创作人或制作人等等)条目中。

参考资料

  1. ^ 自我宣传、自传以及置入性行销等资料并不能支持一篇百科全书。已出版的作品及相关的音乐、音乐家、作曲家、作词家、制片人必须由其他人独立撰写(参见维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
  2. ^ 2.0 2.1 2.2 这里提到的音乐榜单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国家或地区认证或成立榜单。
提议条文

音乐家与音乐团体 维基百科中有许多乐团、歌手与其他音乐家音乐团体的条目。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音乐家或音乐团体(包含乐团、歌手、饶舌歌手、乐队、嘻哈乐团、DJ、音乐剧团等)被视为具有关注度:

  1. 他们曾经被多份独立于该音乐家或团体以外的已出版可靠来源所提及[1]
  2. 作品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3. 曾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4. 单一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商业排行榜或两个周商业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2]

另外,通常音乐团体成员的条目比较适合重定向到该拥有关注度的团体条目中,而非设置独立的个人条目,除非他们有足够个人关注度,比如拥有个人专辑等等。 作词家与作曲家 对于作曲家、填词家或编曲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关注度:

  1. 作品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曾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3. 单一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商业排行榜或两个周商业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2]

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符合关注度:

  1. 作品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
  2. 作品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英语Choice Music Prize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
  3. 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商业排行榜或两个周商业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2]

不满足关注度标准的作品条目应该被合并到相关条目(如专辑、艺人、词曲创作人或制作人等等)条目中。

参考资料

  1. ^ 自我宣传、自传以及置入性行销等资料并不能支持一篇百科全书。已出版的作品及相关的音乐、音乐家、作曲家、作词家、制片人必须由其他人独立撰写(参见维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
  2. ^ 2.0 2.1 2.2 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是指该榜单涵盖多个来源的销售或播送渠道,并由公认的可靠来源组织和机构制作、发布(参见Wikipedia:商业排行与认证#原则)。
@Factrecordor:令开章节,不然上面讨论真的有点多。音乐人榜单部分加了“单一”,这样应该达到和商业榜单相同的精确感。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8月4日 (四) 08:45 (UTC)

一定规模榜单

金善贤、​老奋、​Lilychen1388、​Drippinpunch、​Lienwingyan、​Bbene98、​Paristung、​Joshua ZhanAchanhkBillytanghh、​Sinsyuan、​Jane9306、​JuneAugust、​Ryti😈M、​FactrecordorWill629Detective Akai、​Hisa312、​爱子棋枰恩力JoJo_append、​Lopullinen、​AnYiLin、​Yel D'ohan、​Temp3600、​Bigbullfrog1996、​陈寅恪、​Tenhumantenok、​Prince of EreborK.Y.K.Z.K.Arivgao、​FredYYoo、​Apple v、​Tfcheng5597、​Comrade John、​Adsa562、​Austin Zhang、​Gracelllee、​Shwangtianyuan星巴克女王Easterlies、​AT、​卡达、​Yumeto、​SickManWP、​羊羊32521、​EdwardAlexanderCrowley、​Zhaoweizhi0325、​MoonLight3650HXXXXPunkhippie、​Louis0921gee、​Peace 621、​Whykitty、​Moonshimmer93、​夜来南风起、​Fake12345、​TreasureBabe325、​Hijk910Jacklamf1d14Ericliu1912、​Naverad、​Softyu、​Sammypan、​Tw drama、​Shingkei、​Hikki、​李新阳、​CHih-See HsiePv163Ohtashinichiro、​和平至上、​Leehsiao、​Sanmosa、​Tombus20032000、​百战天虫、​Kriz Ju、​生米一粒、​Pseudo ClassesKodokunaSmile我大概写了一下符合条件,欢迎各位参观。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7月4日 (一) 15:14 (UTC)
前面讨论有提议改符合关注度的榜单,但后来想想这样东西会太多太杂,所以列了符合条件和不符合条件。抱歉Billytanghh大我回退你的内容,但这里放入单一渠道榜单并不合适,至少你要加应该把“避免内容”的“它仅凭借单一发行商或渠道的成绩制作榜单”砍掉,另一方面是像HKRIA版权风波的情况,歌曲丧失上榜资格无法展现商业表现。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7月1日 (五) 12:03 (UTC)
其实五台榜单不太算是“单一渠道榜单”,叱咤乐坛流行榜的排名要同时参考香港电台的播放数字,Chill Club 推介榜也是由各唱片公司代表投票决定的。--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2年7月2日 (六) 01:45 (UTC)
Billytanghh投票的Chill Club 推介榜可能没法放在这里,至于叱咤乐坛流行榜,有没有直接导向的网站?我看都导到903推介,还是现在903推介继承他的业务。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7月2日 (六) 04:43 (UTC)
请教“投票的Chill Club 推介榜可能没法放在这里”的原因是?Grammy和Academy也是投票决定的哦?--Benevolen留言2022年7月17日 (日) 16:50 (UTC)
这里是销售排行不是投票排行,况且应该没有人认为Grammy和Academy是排行吧。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7月19日 (二) 03:17 (UTC)
我的理解“作品至少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榜单”并未暗示必须是“销售排行”。音乐市场数字化之前华语乐坛也并没有专门的单曲销量榜,音乐榜单等同于传媒的流行榜,类似今天的“投票”榜。--Benevolen留言2022年7月19日 (二) 04:05 (UTC)
这里的音乐榜单是“销售(销量)排行”(上面提案也特别写道为“一定规模的音乐榜单是指该榜单涵盖多个来源的销售或播送渠道,并由公认的可靠来源组织和机构制作、发布”),还是你觉得各大评论的年度专辑年度歌曲算音乐榜单?不学Everyday、发箍#销售排行榜那年代用销售除了懒,多少也考虑到电台或串流无法用销售代称,但这不表示投票就该纳入,串流好歹听个1000次会让一人收到钱,投票可不会,况且投票门槛低,只要创账号甚至不用都可以参与,就算公信力没问题,它的性质更适合摆在“评价”而非跟其他“销售(销量)排行”摆在一起
先不吐槽干嘛自甘堕落不看销量,销量榜可是一直都有,例如大陆的信诺榜、台湾的Hito排行榜、香港的叱咤乐坛流行榜。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7月19日 (二) 05:22 (UTC)
上面的长篇提案,其实目的就一个:证明关注度。销售和播送当然反映关注度,像Grammy和Academy等专业评选也是关注度。“Chill Club 推介榜也是由各唱片公司代表投票决定的”,代表了业内人士的专业意见,Chill Club 推介榜和历史更长、性质类似的劲歌金榜在当地都有广泛认受性,加在这里合理啊。至于“各大评论的年度专辑年度歌曲”,那得看“各大评论”是不是“由公认的可靠来源组织和机构制作、发布”了,如果New York Times选出个年度华语歌曲呢?--Benevolen留言2022年7月19日 (二) 06:28 (UTC)
目前为止标准有4条,你的要求完全能够通过其它3条,甚至是一般关注度实现,音乐榜单这项只根据销售和播送认证关注度,想要有其它要求应该是另聘新规,而不是音乐榜单,Chill Club 推介榜不适用于此不等于它不能证明关注度。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7月19日 (二) 07:09 (UTC)
原来阁下一直坚持评选榜单不算榜单的原因是阁下最近从英维翻译过来的论述里有类似提法,怪不得在这里总辩不明白。上面讨论的其实是英维对“榜单”的理解是不是该照搬过来。本人觉得如果告诉一位香港人说劲歌金榜不是一份音乐榜单将会是违背常识的。--Benevolen留言2022年7月19日 (二) 08:00 (UTC)
扯英维之前你有没有想过为啥投票榜不在上面的原因?因为这里讨论的就是销量,你现在跟我杠谁是音乐榜单,难道承认用词不精准还不行吗?再说,这里唯一一个打字有出现劲歌金榜不是一份音乐榜单的人是你,如果你觉得音乐榜单这四个字无法符合你的期待,那就是改成销售(销量)排行。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7月19日 (二) 13:10 (UTC)
回首过去,当初的确没想这么多,虽然讨论销量但名词却没能让读者接受到讯息,造成误会。至于一定规模的探讨...当初应该用草稿OTZ。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7月19日 (二) 13:27 (UTC)
本人的确想过“为啥投票榜不在上面的原因”所以特地找了阁下翻译的论述的原文,发现论述中的两句“须避免以下几点......它由票选产生”是阁下的原创标准,而阁下提供的例子“匈牙利唱片公司协会“Editors' Choice Top 40 slágerlista”和《滚石》“五百大专辑”等编辑评选榜单”似乎是单一机构的内部评选,与上面讨论提及的“Chill Club 推介榜......由各唱片公司代表投票决定”可能能代表更广泛、多方面意见的情况并不相同。“改成销售(销量)排行”的确能解决概念不清的问题,至于这样一来大家是否仍然能认同新规则、Chill Club 推介榜和劲歌金榜之类榜单是不是对NMSUIC完全不起作用则需另商。--Benevolen留言2022年7月19日 (二) 15:12 (UTC)
老实说销量和评选是两回事,这也是为啥严格算是奖项的唱片认证会和奖项分开,对NMSUIC完全不起作用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看看Wikipedia:关注度#通用关注度指引Chill Club 推介榜要是不符合就不会有条目了。至于这类榜单的详细应用,就交给阁下想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7月19日 (二) 15:59 (UTC)
一次性ping 50个人以上不会有效果。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7月4日 (一) 14:24 (UTC)
原来超过50...,那我分批。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7月4日 (一) 15:14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音乐关注度中“商业排行榜”字眼

根据NT:MUSIC

作品至少登上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月、年商业排行榜或两个周商业排行榜头十名内,但登上同一组织或单位发布榜单的不同类别不在此列。

然而,根据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并非各地所有流行榜也有收录有推荐来源,如香港般,五台流行榜(即商业电台903专业推介香港电台中文歌曲龙虎榜新城电台新城劲爆流行榜无线电视劲歌金榜ViuTVChill Club 推介榜)亦非收录全部五台;但相关五台本身在香港有认受性,在Wikipedia:格式手册/音乐排行榜中,也有提及“可以考虑收录具关注度且为该国或当地广泛认同的榜单”。

因此,本人希望探讨能否在音乐关注度中,“商业排行榜”的字眼是否可更改成类似“具认受性排行榜”的字眼。ThirdThink留言2022年12月31日 (六) 02:21 (UTC)

正如我先前的评论,这项规则面向的是作品销售、下载、派台、串流等商业成绩,既然只讨论商业表现那么有投票成分的Chill Club 推介榜就不适用于该规则。至于其他派台排行,由于是单一平台也无法反应整个香港的商业成绩。当然,不满足此规则还有“曾获得具关注度的国际性奖项(如格莱美奖、朱诺奖、水星音乐奖、金曲奖、选择音乐奖等)或该地区受广泛认同的音乐奖项。”可以用,另外Wikipedia:格式手册/音乐排行榜当初被众人打枪,本身没有任何效力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12月31日 (六) 03:32 (UTC)
所以称为“商业成绩”没有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31日 (六) 08:08 (UTC)
插句嘴,张天赋和劲歌没矛盾,还据说After Class有人很喜欢张天赋。--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1月2日 (一) 03:04 (UTC)
类似疑问在关注度修订讨论时我提出过,当时结论如Milkypine君所说。--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1月2日 (一) 03:07 (UTC)
ThirdThink总得来说音乐关注度的商业排行榜不能是单一平台也不能有投票成分,前者体现不出整体消费习惯而后者不是个人喜好就是灌票,当然你说香港小所以能用一个电台概括,但这样又会牵扯另一个问题是怎样才算小。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1月4日 (三) 05:57 (UTC)

关于音乐作品关注度标准中的商业排行榜

看到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3/07/26#浮游被提删,想和各位一同探讨那些榜单和认证机构合适。敝人我整理了部分榜单和机构,还请参阅Wikipedia:商业排行与认证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26日 (三) 13:46 (UTC)

被提出删除的页面有提供“腾讯音乐由你榜”,符合该方针。--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7月26日 (三) 14:30 (UTC)
醒,Wikipedia:商业排行与认证不是方针,所以这就我找各位的原因。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26日 (三) 14:42 (UTC)
不太了解该领域。拒绝票选、评选和单一数据来源是避免利益驱使吗。“合适商业排行榜”的两项是同时满足还是满足之一。“国际公认可靠”共识充分吗。可靠机构做的“评选”是否均为不合适。--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26日 (三) 15:09 (UTC)
除了避免利益驱使,还有本文侧重商业表现,因此不适用。避免歧义改为以下条件。共识不充分所以抓出来讨论。本文侧重商业表现,因此不适用评选。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26日 (三) 15:29 (UTC)
就侧重商业表现,假设可靠机构榜单附理由修正(调整)第三方数据,可以接受吗。如果榜单规则是评议某种数据前10名,但以事由排除其中部分并递补,可以接受吗,算作数据榜单还是评选。以上只是对字面的想法和担心,未必发生。--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26日 (三) 16:08 (UTC)
想不起来是否有朔及既往的案例,因为通常发布前就会修正问题,例如美国《告示牌》专辑榜在发表前核实了吴亦凡销售数据异常[3]
第二点当属歌曲榜和新歌榜,部分机构会规定歌曲发行多久仍算新歌,并在它成年时踢出新歌榜,此外也有根据音乐流派撤销歌曲资格(如乡村老街)。我不认为这些规定算评选,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数据罢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26日 (三) 18:39 (UTC)
看了下列出来的榜单,所以目前来说,歌曲榜单,中国大陆就是腾讯音乐由你榜,香港就是Billboard Hong Kong Songs,台湾有三个合适的榜单,对吗?
印象中Billboard去年又重新进入中国大陆了,但是在它的网站上没有找到对应的页面,有人知道在哪里找吗?
如果有别的符合条件的榜单,可以添加到这个页面吗?需要走什么流程?--生米一粒留言2023年7月26日 (三) 16:12 (UTC)
从我目前得到的资讯,是只有这几个,中国B榜重新进入但没作榜单。目前有符合就可添加榜单(反正还不是方针,看看历史纪录除了我还有两位同仁)。印象中大陆过往也有排行榜,但没有相关纪录我也加不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26日 (三) 18:39 (UTC)
例如华夏原创金曲榜,是央广主持的,但多个地方频道播出,(甚至香港电台还有转播?),算符合条件吗?
全球华语歌曲排行榜应该是符合条件的吧,可以加在全球华语区,跟流行音乐全金榜一起。
华语音乐排行榜应该也是符合条件的,但是它那个网站没法看了,只能偶然看到哪里的文章里面有它的榜单,再加进来。--生米一粒留言2023年7月26日 (三) 20:02 (UTC)
华夏原创金曲榜有评审[4]、华语音乐排行榜有投票[5],全球华语歌曲排行榜看起来更像是年度颁奖,也不知是否菀菀类卿,还有全球华语流行音乐金曲榜、全球华语广播歌曲排行榜两个名字有够像的榜单。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27日 (四) 02:58 (UTC)
@Milkypine : 1. 华夏原创金曲榜有评审、华语音乐排行榜有投票,但是榜单形成之后都是会在多个电台播出的。别的排行榜,例如billboard,是播出后搜集到的数据综合,可以证明其关注度。而这两个榜单是歌曲上榜之后,就会在多个电台播出,这也是关注度的证明吧? 那billboard搜集的那些歌曲数据,在各个电台或平台播出之前,也不能保证没有评审没有投票啊。流行音乐全金榜同样。总之一个是“上榜-》播出”,另一个是“播出-》上榜”,虽然顺序不同,但“播出”才是关注度的最主要标准吧?有些排行榜,是评审或投票之后,就只公布个榜单,没有后续多电台多平台播出,这才是这些评审或投票的榜单缺失关注度的地方吧?同理颁奖典礼奖项,虽然有评审,但颁奖典礼本身是关注度证明,和别的有评审但没颁奖典礼的奖项不能在关注度方面等同。
2. 全球华语歌曲排行榜不仅仅是年度颁奖典礼,也有周榜。另两个名字像,但不是同一个榜单。--生米一粒留言2023年8月1日 (二) 11:38 (UTC)
@生米一粒抱歉,是我当初方针没写清楚。“该榜单涵盖多个来源的销售或播送渠道”的“播送渠道”并不是指在哪发布、放送、播出,而是指作品在发布、放送、播出平台的表现。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1日 (二) 15:04 (UTC)
“榜单在多个电台播出,是关注度的证明吧?”,这可能要请教Wikipedia:关注度Wikipedia:关注度_(电视剧),毕竟这里管榜单不是管节目。
“那billboard搜集的那些歌曲数据,在各个电台或平台播出之前,也不能保证没有评审没有投票啊。”根据规则这里指商业电台[6],如果说电台DJ算是评审,那串流平台根据用户使用习惯产生的推送也算是一种评审了。
评审或投票的榜单并没有缺失关注度,只是不适合商业排行榜。当然哪天我发疯或是别人发疯搞颁奖典礼奖项关注度再说。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1日 (二) 15:07 (UTC)
我个人认为,Circle Chart是最可信的,因为它是由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赞助的。Billboard这种权威榜单应该也是可信的。中国来说...应该是腾讯的那个吧。--Akai 博士天主保佑!】(意见收集箱2023年7月27日 (四) 13:48 (UTC)
除了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韩国音乐内容协会主导的Circle Chart,韩国还有由한국음반산업협회主导的Hanteo Chart在中维也有不少粉丝使用。你觉得呢?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27日 (四) 15:18 (UTC)
Circle Chart有分数位音源、专辑、线上下载、串流排行,并且有综合排行榜。金唱片赏、首尔歌谣大赏等等韩国具代表性的大赏都是以Circle Chart作跟据。HANTEO Chart则是跟据销量来排行的,很多音乐节目都会参考HANTEO Chart。
一般来说,Circle Chart是跟据出货量来排行的,HANTEO Chart则是跟据销售量来排行的。
到底哪个更有权威性,其实在饭圈一直都是有争议的。
我个人认为,单论销量的多少,的确是HANTEO Chart比较准确。但如果凭HANTEO Chart来论一个团体or专辑的人气,那我觉得是不准的。有很多粉丝为了打榜、销量更好看,会故意大量订购。有些粉丝还会订购完再退货。Circle Chart会显示出退货的数量,HANTEO Chart不会,所以有些专辑在Circle Chart的销售数字在隔了几个月后会倒退好几万。
个人觉得Circle Chart是比较可信的。当然HANTEO Chart也是一个挺可信的榜单,但两者不一样。
Akai 博士天主保佑!】(意见收集箱2023年7月28日 (五) 01:37 (UTC)
@Detective Akai其实我一直不用HANTEO原因是榜单数据不限于韩国,从网站来看榜单涵盖全球[7][8],要用的话可能前缀韩国要改成像Billboard Global 200的全球。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28日 (五) 16:35 (UTC)
HANTEO是只计算韩国音乐作品,但销量计算包括全球海外分店的销量[9][10],归入韩国好像也没有错吧。--Abcet10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05:35 (UTC)
@Milkypine︰HANTEO Chart太容易动手脚了,只要有粉丝豪一点的都可以动手脚的,Circle Chart只能由公司动手脚了。--Akai 博士天主保佑!】(意见收集箱2023年7月29日 (六) 08:12 (UTC)
@Abcet10Detective Akai真的有心哪里都可以动手脚,所以至少也要买花钱。榜单开头的国家与地区展示其作品在该地的表现,如果HANTEO数据真不限于韩国,势必要改成全球,因为这不是该地针对某类别的榜单而是某类别针对多地的榜单。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31日 (一) 13:33 (UTC)
@Milkypine我个人2种都接受,因为该榜单只针对KPOP,如要改成全球也没异议。--Abcet10留言2023年8月2日 (三) 15:58 (UTC)
1.在专辑角度上,如何理解“至少涵盖两份销售数据”?2.商业排行与认证内不合适商业排行榜中提及QQ音乐,这句与NT:MUSIC的外部资源冲突了?3.商业排行与认证内可以加多一段解释商业排行榜所指的是什么?例如专辑所指的销量;歌曲所指的下载量、串流?--Abcet10留言2023年7月28日 (五) 15:43 (UTC)
1.从榜单规则来看,像是Circle涵盖多家发行商、零售商、串流平台以及经纪公司[11]。2.外部资源仅供参考,况且这段都跟自己冲突了。3.我想前言介绍得很清楚,即销售或播送渠道。当初用“商业”就是因为排行榜有歧异,实在不行就改为冗长的销售、电台、铃声、下载、串流排行与认证。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28日 (五) 16:45 (UTC)
@Milkypine1.因为现在音乐平台或唱片行的榜单都包含多间发行商,如Spotify[12]、佳佳唱片[13]、APPLE MUSIC[14]等等,这些平台或唱片行的榜单列入不适合榜单内是否有点不适合? 2.可能要修改或重新明确一下方针?商业排行榜的要求不应高于方针吧。3.因为现在榜单多元化,歌曲甚至有BGM榜、V榜。所以最好有定义。--Abcet10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05:35 (UTC)
@Abcet10单一平台如果使用者太少(例如Soribada)不仅无法呈现整体趋势还很容易受影响[15][16],当然就算是大平台的也免不了数据异常和买榜问题。因此有其必要采用整合各家资料的榜单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7月29日 (六) 07:29 (UTC)
音乐关注度不需修改,因为Wikipedia:关注度_(音乐)#外部资源写到“以下介绍部分资源当作查证音乐相关条目关注度时的参考”,该章节也没有认为满足关注度条件的叙述。
根据阁下意见加上了商业叙述,还请参阅Wikipedia:商业排行与认证#何谓商业排行与认证?。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1日 (二) 16:38 (UTC)
@Milkypine1.NT:MUSIC说了榜单要具有一定规模,可再讨论,但重点也查证不了平台有多少人。2.商业叙述上大体上没意见,但我记得有投票的派台成绩不列入为商业表现,可能备注一下比较好。3.我之前理解台湾专辑榜(五大、佳佳)都为一定规模的,想听听其他人意见。--Abcet10留言2023年8月2日 (三) 15:58 (UTC)
@Abcet10ㄜ...,Wikipedia:商业排行与认证#不合适商业排行榜。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2日 (三) 17:32 (UTC)
腾讯音乐由你榜是什么野鸡玩意?马化腾家自嗨还能被当成是代表中国的榜单?。->>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7月29日 (六) 07:23 (UTC)
@Ohtashinichiro技术上来讲非官方机构制作或委托制作的榜单都是自嗨。根据音乐关注度的叙述,涵盖多个平台数据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当然符合[17],其榜单构成已经比其他野榜单少了很多坤味。要是不满意,干脆提交给来源布告板让大家封锁使用好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2日 (三) 17:38 (UTC)
@Ohtashinichiro︰中国其实也没多少具公信力的音乐排行榜单...以前有个中歌榜还是可以接受的,现在中歌榜都不知道去哪了。Akai 博士天主保佑!】(意见收集箱2023年7月29日 (六) 08:07 (UTC)
中歌榜还在播出,影响力不清楚,未找到数据源。举办过两届的同源的华人歌曲音乐盛典(华歌榜)会取中歌榜数据。--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30日 (日) 05:11 (UTC)
华歌榜条目质量糟糕,澳门举行似乎是2019年的第二届。全球华人歌曲排行榜微博在定期发榜,粉丝数很高但微博互动量很低?--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30日 (日) 05:19 (UTC)
@YFdyh000︰中歌榜是中国比较早成立的排行榜,1993年就有了,以前算是挺可信的中国音乐排行榜,看阵容和提名的歌曲就知道了。老一代的音乐排行榜一般都比较可信,13、14年网络开始发达后就不行了,粉丝太容易刷榜了,比韩国的还容易动手脚。另外华歌榜好像就是当年的中歌榜?--Akai 博士天主保佑!】(意见收集箱2023年7月30日 (日) 16:59 (UTC)
指没找到中歌榜在什么地方互动(难道是App)和公布文字版名单。华歌榜是同源(如主持人)但单独举办的吧,扩大了范围。还有名字相似的全球华语歌曲排行榜华歌榜宣传所说的华歌榜、全球榜,不知怎么对应。--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30日 (日) 21:34 (UTC)
如果维基上的内容无误,那中歌榜改制后基本不能用,60%的听众投票。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7日 (一) 12:31 (UTC)

所以各位认知具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是?

@生米一粒太西浜YFdyh000虹易Abcet10ThirdThinkFactrecordorStevencocoboyBillytanghh金善賢既然有人提出异议,那不如来讨论所谓“具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是什么”?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15日 (二) 16:37 (UTC)

@MasterrenLilychen1388DrippinpunchLienwingyanBbene98ParistungJoshua ZhanAchanhkSinsyuanJane9306JuneAugustRyti😈MWill629Detective AkaiHisa312愛子棋枰恩力JoJo_appendLopullinenAnYiLinYXKyxk朴智旻的耳骨釘ShizhaoSuAiLUVuJShipsterCHEW_JIN_HAN_MoeZack2021夜来南风起Comrade_JohnAdsa562Austin ZhangGracellleeShwangtianyuan星巴克女王EasterliesAT卡達YumetoSickManWP羊羊32521EdwardAlexanderCrowleyZhaoweizhi0325MoonLight3650HXXXXPunkhippieLouis0921geePeace 621WhykittyMoonshimmer93Fake12345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15日 (二) 16:38 (UTC)
@TreasureBabe325Hijk910Jacklamf1d14Ericliu1912NaveradSoftyuSammypanTw dramaShingkeiHikki李新阳CHih-See HsiePv163Ohtashinichiro和平至上LeehsiaoSanmosaTombus20032000百战天虫Kriz JuPseudo ClassesKodokunaSmileHTinC23Jyp0813香港散步KunamazukaSKeiYuYGemi0613翰翔SqqieerqwRickychen0426Yunnalin章彦博Domani123HellouuuuuyooTitaniumbirdBRDNKimJim79Jason Tai 0114ALS0110SKeiYuYTmmcvZephyrChenMonica3948NakeliveelvaHattoVarukilyIoksengCaa38221Lucky PM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15日 (二) 16:39 (UTC)
抱歉本人对这一方面的认知不多。如果香港的话,我认为可以包含由香港电台所编的中文歌曲龙虎榜及903专业推介。个人觉得无线电视和ViuTV并不太适合作为首选排行榜作为参考。--维基病夫邀请您加入❤️边缘人小组·🖊️签到 2023年8月15日 (二) 17:01 (UTC)
(!)意见:应该是每个国家/地区的电台及电视台公布的排行榜单,外国的话也可能包括Billboard等具权威性的榜单,至于香港的话应该指传统五台的排行榜(903专业推介、中文歌曲龙虎榜、新城劲爆流行榜、劲歌金榜、Chill Club推介榜)。Stevencocoboy 2023年8月16日 (三) 04:19 (UTC)
(!)意见:按照你的意思内地的话那就是全球中文音乐榜上榜。章彦博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05:20 (UTC)
(:)回应:这倒我不太清楚,但香港的话传统五台排行榜是最具权威性,也可视为一大指标的排行榜单。Stevencocoboy 2023年8月16日 (三) 07:34 (UTC)
吐槽一下传统五台?当初港乐编辑们为应对Chill Club推介榜搞了四台五台分开罗列,不就是不认可该榜为一大指标?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17日 (四) 05:55 (UTC)
早前翻看了一段几个月前的劲歌金曲,主持人提到五台,可见连TVB都已认同五台概念。--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4:11 (UTC)
(:)回应:@Milkypine:时间问题而已,只是ViuTV开台数年,Chill Club推介榜近两年新设所以才未得到认可。相信过多一段时间会开始习惯,至于四台五台分开罗列的问题是指派台歌曲成绩?未有Chill Club推介榜前当然只记录四台,有了记录五台也是理所当然。Stevencocoboy 2023年8月18日 (五) 07:34 (UTC)
(!)意见:我认为应该是要数据涵盖多个平台和管道、由可靠的机构整理和发布的榜单才算有规模的,目前看来告示牌香港歌曲榜告示牌台湾歌曲榜应该是最可靠的、中国公告牌音乐单曲榜可惜已经停了,所以腾讯由你音乐榜应该是目前中国大陆比较看得过去的榜单,因为它声称涵盖了多个音乐播放平台以及电台的数据。两岸三地大大小小的榜单太多了,大部分的都是各个平台在发布自己平台上的数据,看着没什么太大意思。——Leehsiao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07:17 (UTC)
(!)意见:1. 现在的要求条件太严格啦。提议:那些跨省电台联盟的榜单、省级(及以上)电台的榜单、大音乐平台的榜单,都应该可以算具有一定规模的歌曲排行榜。
2.不一定非要是“商业”排行榜吧,是否“商业”其实也挺难确定的。有投票或者有评审,就不算商业排行榜,被排除在外,这个定义也很难让人信服。
3. 如果说单个平台的偶然性太大,可以增加数量要求,例如两个单平台算一个多平台。这样就是“两个多平台榜单”、“一个多平台榜单加两个单平台榜单”、“四个单平台榜单”周榜前十,都可以算是符合要求。--生米一粒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11:10 (UTC)
4. 之前的音乐作品关注度标准,曾经是“登上两个国家或地区的榜单”,所以可以再补充一下,如果是两个单平台榜单周榜前十,但属于不同国家或地区,也可以算符合要求。生米一粒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11:22 (UTC)
先不探讨何者为大音乐平台,只要平台有出榜单就该列为关注度依据也太宽松了吧。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17日 (四) 05:55 (UTC)
音乐平台可以规定一个用户规模,达到这个用户规模的就可以算,不到的就不算。--生米一粒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1:45 (UTC)
(!)意见:在我的认知里,香港具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是903专业推介、中文歌曲龙虎榜、劲爆本地榜、劲歌金榜(俗称“四台”),但劲歌金榜好像已经没有了,另外近年成立了Chill Club 推介榜,但权威性似乎不及903专业推介、中文歌曲龙虎榜、劲爆本地榜。Lien Wing Yan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07:31 (UTC)
劲歌金榜仍然存在。只是劲歌金曲改为其他节目。--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4:13 (UTC)
(:)回应:@Lien Wing Yan:劲歌金榜一直存在,从未消失。只是TVB音乐节目劲歌金曲已结束,由J Music替代并在节目内公布榜单。且榜单由原先十位增加至二十位,与三大电台榜单睇齐。至于Chill Club 推介榜权威性不及四台等问题属主观感受,故不予置评。Stevencocoboy 2023年8月18日 (五) 07:42 (UTC)
(!)意见:榜单的事我注意的时间尚短。本来共识所定的商业排行榜准则是统计多个平台的销量,然而就香港的本地单曲而言,这准则无法用上。如上述几位熟悉香港流行乐坛的朋友所说,对于个别歌曲,香港传统以来最被重视、具代表性的榜单是电台与电视台的榜单(四台、五台),电台计算的是自己的播放率(不知道有没有渗入其他因素),电视台的准则究竟是什么我现在也没深究过,总之就是有种权威。可能是因为在串流时代前,香港市场不热衷发行实体单曲,销量只能统计专辑。进入串流时代,不同平台的销量排行也渐多谈论,但至今还是不及四台、五台的概念,而且也是看每个平台各自统计,本地看不到有哪个机构有意高调去搞具权威性的综合统计,IFPI内部应该有一些统计,但自市场萎缩,颁奖礼及公开的资讯越来越少,每周专辑销量榜似乎已消失多年,更遑论单曲。还在运作的,听说Billboard香港榜符合维基的条件,但这个榜在香港反而是名不经传,没什么人知道Billboard原来有香港榜,甚至知道Billboard是什么的香港人也不多,这就是实况。--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4:46 (UTC)
(:)回应:@FactrecordorBillboard榜单一般会看外国数据,香港榜较少人注意。本地的话多以传统五台为准。至于上榜准则五台都有各自规则,播放与否不得而知,但大致上可从歌手演绎曲目表现、有否突破、曲目种类(慢歌情歌/主流歌上榜机会较大)、受欢迎程度、歌手/唱片公司与电台/电视台的关系等几方面作参考准则。另外,签约电视台的歌手(TVB声梦歌手及ViuTV几队男女团)在所属电视台的榜单上榜机会也会较大。Stevencocoboy 2023年8月18日 (五) 08:01 (UTC)
  • (-)反对:其实看过很多音乐条目,商业表现固然是重要的一环,但在非主流音乐,显然很难达到所谓的大榜单这件事情,现有关注度条款虽然有提到部分的但书条款,但非主流音乐若不具主流音乐那样大的商业价值但确有影响社会环境的动力,那么是不是会成为条目的遗珠?虽然台湾有金曲奖等照顾非主流音乐的艺术榜单,但海外实在是很难去想到类似的奖项,又或者是没被上述讨论的列表所没有纳入,那这样他就不具关注度或是没有具体榜单表现了吗?台湾目前在非主流音乐市场的最大音乐平台是《StreetVoice街声》,难道他的年度榜单不如《KKBOX》的流行音乐风云榜有公信力吗?还是说这边的讨论是只照顾主流音乐,而对于非主流的流行音乐有另外的解读?还是说商业价值低就不能被维基百科收录,维基百科是这些商业榜单的背书平台吗?--🍫巧克力~✿ 2023年8月18日 (五) 01:18 (UTC)
    你这就搞错重点了,榜单不是条目建立的唯一依据(请再看看关注度内文)。遗珠是因为没有可靠来源的介绍和上榜没关系,最典型的例子当属典范条目〈贝尔要退出〉,这首鬼畜歌曲没上榜还能存在的理由是因为条目涵盖充沛的介绍(也正好是所述的有影响社会环境的动力)。我不反对拿掉榜单规则,但阁下需要很努力说服楼上几位。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18日 (五) 04:00 (UTC)
    音乐关注度指引是关注度指引的“特别法”,所以不符合音乐关注度指引但符合关注度指引者仍然可以收录。所以,除非认为收录于上述榜单也不应该成为允许收录的因素,否则阁下的担忧是不成问题吧。简单来说,音乐关注度指引的用途应该是降低收录标准而不是提高,所以不构成排除非主流音乐收录的问题,因为本来可以收录的仍然可以收录,本来不能收录的还是不能收录。至于是否纳入非商业榜单,这是另一个问题,阁下若有心,也可以在此一并提出清单供社群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8月19日 (六) 06:35 (UTC)
    @MilkypineEricliu1912我想两位搞错我的意思了,我指的是“商业排行榜”一旦被定义,其实是会被限缩所谓的“非主流音乐”运用榜单的空间,诚如Milkypine阁下在上面讨论过多单一音乐排行榜以及没有太大实质作用的“野榜”这件事,但有没有想过其实在“非主流音乐”上面,很难去突破“主流音乐”的商业表现,这只会进一步使得这些条目更难去运用榜单规则,那么综上所述,我还是得说台湾目前在非主流音乐市场的最大音乐平台是《StreetVoice街声》,难道他的年度榜单不如《KKBOX》的流行音乐风云榜有公信力吗?这样的商业榜单评估被定义出来后,真的是独尊“主流音乐”而造成排他效果。--🍫巧克力~✿ 2023年8月22日 (二) 00:04 (UTC)
    我不太理解这会有什么负面影响。这指引中有关榜单的资料应该只会拿来佐证哪一些条目足以保留才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8月22日 (二) 09:51 (UTC)
(!)意见:什么是具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根据IFPI2023年3月公布的全球音乐报告,2022年流媒体收入达到了US$17.5 Billions, 在音乐市场收入中占据总份额的66.8%。而实体收入是这个数字的四分之一左右。与实体时代传播和发售渠道比较分散的情况不同,流媒体平台具有高度集中性,例如中国大陆主要就是酷狗音乐、QQ音乐、酷我音乐、网易云音乐这四家,也就是说这四家平台就占据了中国音乐商业市场的大半壁江山。所以这四家平台的榜单,哪怕是单平台榜单,也应该被认为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生米一粒留言2023年8月27日 (日) 16:44 (UTC)
“四家平台就占据了中国音乐商业市场的大半壁江山”,首先这是四家整合出的数据,其单平台榜单很能说得上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这次讨论就是想讨论出个结果,但显然各位参与度不高,短期内大概是没机会修改方针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28日 (一) 06:53 (UTC)
其实吧,看上面的讨论,基本上是有人提名一个榜单,阁下就按照现有文字条款否决这个榜单,这样当然没有办法修改方针啦。如果想要修改方针,必须把现有方针放一边。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方针,而不是让实际情况去适应现有方针。具体点吧,就是,如果把上面诸位提名的各个榜单都列出来,成一个表格,然后让大家投票是否这个表格里的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不去看这个榜单是否符合现有方针,而是根据实际现实中看看这个榜单是否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排行榜),这样讨论度才会高。现在的方针把太多经常受人关注的榜单排除在外了,就是标准太严格啦。--生米一粒留言2023年8月28日 (一) 09:48 (UTC)
@生米一粒我寻思香港五台我也没否决啊,况且我吐槽你用流媒比实销大当作任何音乐平台的重要度依据,怎能算按照现有文字条款否决。而讨论到现在,ping了百人只出现十人,提名都是问题了是要怎么讨论度高?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29日 (二) 00:42 (UTC)
所以香港五台是可以的吗?可以加入列表吗?--生米一粒留言2023年8月29日 (二) 11:35 (UTC)
是的,欢迎使用。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30日 (三) 15:52 (UTC)
Wikipedia:商业排行与认证依然显示不可以的哦,能修改一下吗?--生米一粒留言2023年8月30日 (三) 17:00 (UTC)
又没有权限设置,你难道不能自己改吗?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8月30日 (三) 17:40 (UTC)
你不要坑我,方针类的条目页面是我俩达成共识就可以修改的吗?如果我自己能改,我会把香港五台、我之前提到的那些榜单、以及没有提到的KKBOX的榜单、我经常关注的马来西亚、新加坡、加拿大的几个电台排行榜都加进去。--生米一粒留言2023年9月2日 (六) 11:19 (UTC)
@生米一粒Wikipedia:商业排行与认证不是方针,只要你有手就能用键盘修改。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9月2日 (六) 11:33 (UTC)
能够颁发认证或具有举办音乐大奖的旗下榜单。--Abcet10留言2023年9月1日 (五) 12:46 (UTC)

非音乐类选秀节目获奖者关注度

香港的主要选美活动香港小姐竞选本年度结束不久,让我想起更早前校花校草2022的男女冠军林子峰 (艺人)吴伊琳的存废讨论。在讨论中曾经想到选秀节目五强的概念,但选秀五强是属于音乐关注度(Wikipedia:关注度 (音乐)#选秀节目),所以有人认为这准则只适用于音乐类选秀节目。换言之,在特定关注度准则中,并没有条文能明确地用于非音乐类选秀节目。若以一般处理通用关注度的观点,纯粹在该些比赛夺得高名次而获得的传媒报道,在关注度上恐怕缺乏独立性。然而,只要该些比赛本身显然获得高度关注,不管它是音乐类还是非音乐类,对其参赛者没任何理由待遇有别;观乎历届香港小姐竞选结束后的个人条目创建情况,至少冠亚季军是没有怎样被质疑过独立性的。因此,我建议仿照Wikipedia:关注度 (音乐)#选秀节目,明确将其他类型选秀节目五强加入Wikipedia:关注度 (人物)。--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9月2日 (六) 09:34 (UTC)

另,关于五强,虽然这样划线很常见,但也不是每个比赛的赛制都会明确选出五强。例如:某个节目淘汰至最后七强,经一轮比赛后公布七人的得分,按得分颁发冠亚季军,或由得分最高的三人再进行一轮比赛定出冠亚季军。那么,七强中得分上排行第四、五的人算是五强吗?--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9月2日 (六) 09:51 (UTC)
翻看纪录2018年港姐冠军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8/08/25#陈晓华最初也是按选秀五强保留。召唤这些主题及讨论中的活跃维基人。@Abcet10HkzenseTw dramaAlfred kanMeorusTYCCkh3111Peterweb2005SimonlauwpHerbertmanWongan4614Neodymium+Nd日期20220626YFdyh000SammypanSanmosaHijk910--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9月2日 (六) 10:26 (UTC)
你好, 我只是wiki外行人, 不太懂什么关注度
比较音乐选秀节目, 相信未必个个都会明确选出五强
所以我同意你用排名来定义五强--slwp留言2023年9月2日 (六) 11:00 (UTC)
我觉得选秀节目定义模糊。欢乐喜剧人算不算?我要上春晚算不算?Master chef算不算?在各位明确定义前(-)反对这个提议——Aggie Dewadipper 2023年9月2日 (六) 19:06 (UTC)
Wikipedia:关注度 (音乐)#选秀节目也没有对选秀节目作出具体定义,我认为只要是演艺类型的选拔即可,即Master chef这类应另行讨论。音乐类的参赛者相比其他演艺类型节目参赛者,是否特别具关注度?定义上我实在想不到理据。实际上我们会质疑的,往往是比赛的规模和关注度是否足够,而关注度最高的节目,多属音乐类,然而这并不等同音乐选秀关注度必高,其他必低,而音乐关注度本身对此并没有任何明文要求。退一步,何谓“选美”和何谓音乐类“选秀”定义上的争议程度应该差不多,至少应先确立“选美节目”参赛者关注度。--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9月3日 (日) 02:10 (UTC)
中国好声音有些描述称为选秀,有些描述称为真人秀。全由成名歌手参赛的我是歌手同样有些描述称为选秀,有些描述称为真人秀。看名单,欢乐喜剧人也是全由成名喜剧演员参加。这类型我也不知算不算选秀,但参赛者大部分都已有个人条目,无需多想。类似的定义问题同样会出现于音乐和其他演艺比赛。--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9月3日 (日) 02:33 (UTC)
“其他类型选秀”可能很多,配音、导演、摄影等等,以及杂技、围棋(选秀 (体育))等等,可能很宽泛。“音乐选秀”节目及五强我也怀疑是否都有充分关注度,城市级的综艺节目及选手是否都有足量的独立来源。--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3日 (日) 18:15 (UTC)
或收窄为演艺幕前角色的选秀如何?至少应确立“选美”,情况与音乐最像,显然大家一直以音乐选秀标准处理关注度高的选美节目。--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9月4日 (一) 10:49 (UTC)
NBA选秀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5日 (二) 01:55 (UTC)
应集中讨论选美比赛方面,NBA等会将主题拉得太远。问题不在于前五名,而是这些佳丽是否有媒体记者访问或者追访,如果没有就不需有独立条目了。我主编的选美条目都是陈醋的港姐选美,1946至1973年的港姐选美几乎只有冠军才有较长期的独立来源,早年的亚军季军大部分都在选美过后便没有独立来源了,但也不会有如现在的港姐的独立来源问题,因为以前的港姐大部分不是传媒机构主办,依靠传媒报导和访问,有报导和访问已是独立来源,但是以前媒体比现在少很多,非冠军佳丽来源贫乏,当然不排除早年的港姐非冠军曾经有某份报纸做过访问,但现在都很难找回来,所以大部分70年代或之前的亚军季军都是红连的。--Neodymium+Nd留言2023年9月5日 (二) 07:45 (UTC)
既然定义收这么窄,索性改成选美类节目参赛者关注度罢了。——Aggie Dewadipper 2023年9月5日 (二) 09:09 (UTC)
关注度指引好像没有按时期划分的例子。以往曾有欧镇灏之例,获得选秀(音乐)五强后加入了男团,但一度只有顺带提及的报道,而被裁定合并至男团。所以这种指引就算制订了也并非绝对,如果五强只有纪录中的一个名字,及非常简略的资料,还是不视为具独立关注度。--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3:13 (UTC)
Wikipedia_talk:关注度_(音乐)/存档1#建议提高歌手关注度门槛,供参考--Abcet10留言2023年9月8日 (五) 14:24 (UTC)
如此说来,像全民造星混合多种舞台表演,不止唱歌,能算音乐吗?--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3年9月18日 (一) 10: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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