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 (地理特征)/存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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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升级Wikipedia:关注度_(地理特征)为指引
见以上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近来发现有不少像OO街道、OO村、小地名这类条目有关注度问题,希望能制定出Wikipedia:关注度 (政区与地名)去规范。
- 需求:……希望能特别制定Wikipedia:关注度 (政区与地名),去明确规范OO街道、OO村、小地名这类条目所必须达到哪些的关注度要求
- 意见:
- 欧洲那些小地名大都至少能找到一本书有介绍的(历史、地理环境什么的)。中国的可能稍微差一些,但很多也都有记载什么的。基本上我认为这可能需要有对方志学有了解的用户来提供专业意见
- 台湾乡镇市都算自治团体,我认为本身就有关注度要留,村里(里相当于中国的社区)则是基础团体,我个人则认为只留有关注度的就好了,例如内湾村、垦丁里之类的
- 可以利用起方志,绝对都有记载
- WP:NGEO的解决方案:假定法定行政区划具有关注度,非法定行政区划则需直接满足WP:GNG
- 想法?--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14:41 (UTC)
- 地名与别的什么人物条目不一样,应该要有不同的标准。只要有方志记载的正式单位(诸如省县乡行政村),应该允许收录于维基百科。而比较为人所知的地名(这个为人所知的标准我尚无把握,有待商榷)也应当收录。当然我只认为正式的单位(诸如省县乡行政村)可以收录,如果是其他无名气的小地名(比如仅仅被方志提了一下,没有在别的场合诸如其他书籍报章被提及)应该予以删除。有的人跑到互助客栈里别的分区和我隔空争论,我觉得我很有必要说明清楚。-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12日 (二) 06:39 (UTC)
近来发现有不少像OO街道、OO村、小地名这类条目有关注度问题,希望能制定出Wikipedia:关注度 (政区与地名)去规范。
面对维基百科愈来愈多的地理条目,开始出现了“关注度问题”,像中国就有许多OO街道,像台湾就有许多OO村,甚至还有小地名,无论写得内容多充实,提出的来源有多少,最多只能证明“有存在”,是不是就能代表这“足够关注度”?尤其是小地名,最引人质疑,希望能特别制定Wikipedia:关注度 (政区与地名),去明确规范OO街道、OO村、小地名这类条目所必须达到哪些的关注度要求,总不能因为内容看似丰富、来源甚多,那么内容上与来源上也不一定每每都直接与“条目主题”有关,沾上边的也被写进来,所谓沾上边是指来源记载上连“条目主题”都没有被写出来,只是记载之事有关系罢了,这样子情况可以当成有关注度,倒像是维基百科是不经筛选的资料收集处。--111.252.236.16(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8:42 (UTC)
- 另见Wikipedia:关注度 (地理特征)、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4年6月#Wikipedia:关注度_(地理特征)。--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8:46 (UTC)
- “法定的有人居住地区可被认为典型地具有关注度,即使这一地区的人口非常稀少。”但是要有足够的“超过简单统计数据的可供查证资料”。至于何为足够的“超过简单统计数据的可供查证资料”,可以看一下本人撰写的上新河镇。@111.252.236.16:--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23:37 (UTC)
- 我知道的是,欧洲那些小地名大都至少能找到一本书有介绍的(历史、地理环境什么的)。中国的可能稍微差一些,但很多也都有记载什么的。基本上我认为这可能需要有对方志学有了解的用户来提供专业意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29日 (二) 06:51 (UTC)
- 台湾的村不是对应中国的街道吧...中国的街道阶级上应该是对应台湾的县辖市,台湾的村跟中国的村才是对应的;台湾乡镇市都算自治团体,我认为本身就有关注度要留,村里(里相当于中国的社区)则是基础团体,我个人则认为只留有关注度的就好了,例如内湾村、垦丁里之类的,其他有些村里条目内就只有人口,老实说没什么用处...而且有些里只是行政上划出来的,并没什么整体性,可能好几个里才会8有个整体(例如台北的次分区就是一个整体,下面有不少里)。--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7月31日 (四) 04:32 (UTC)
- "村里(里相当于中国的社区)则是基础团体"意思是非法定行政区划?如果是非法定行政区划当然要独立满足WP:GNG--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1日 (五) 12:04 (UTC)
- 台湾的村不是对应中国的街道吧...中国的街道阶级上应该是对应台湾的县辖市,台湾的村跟中国的村才是对应的;台湾乡镇市都算自治团体,我认为本身就有关注度要留,村里(里相当于中国的社区)则是基础团体,我个人则认为只留有关注度的就好了,例如内湾村、垦丁里之类的,其他有些村里条目内就只有人口,老实说没什么用处...而且有些里只是行政上划出来的,并没什么整体性,可能好几个里才会8有个整体(例如台北的次分区就是一个整体,下面有不少里)。--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7月31日 (四) 04:32 (UTC)
- 也不是这么说,他们仍是法定的行政区划,还有民选村里长的,只是以前公民课不把他们当自治团体而列为基础团体就是了...(但维基却把它列为第四级自治团体我其实满困惑谁才是对的)--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8月1日 (五) 17:06 (UTC)
- 可以利用起方志,绝对都有记载-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9日 (六) 13:47 (UTC)
对议题理解有误,特此删除我的言论,见谅-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12日 (二) 05:32 (UTC)经过仔细考虑,我觉得我以前的言论没有错,理由如下:地名与别的什么人物条目不一样,应该要有不同的标准。只要有方志记载的正式单位(诸如省县乡行政村),应该允许收录于维基百科。而比较为人所知的地名(这个为人所知的标准我尚无把握,有待商榷)也应当收录。当然我只认为正式的单位(诸如省县乡行政村)可以收录,如果是其他无名气的小地名应该予以删除。以上。-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12日 (二) 06:11 (UTC)- 有记载不能等于是关注度,要看是怎样的记载,更何况关注度是仰赖众多资料来源与新闻报导去支持,不会光只有一本方志或书上简短记载就可以左右众人之关注。假如你是大学生,哪天大学教授出个主题要你做报告,或是你是职员,哪天公司主管突然叫你查关于这位客户过去之事,在这茫茫大海之中,可以找的不只是在图书馆的书本期刊或是电视节目、新闻报导,也可以利用人脉去打探消息,甚至于从这个主题的相关经历或这位客户过去的经历来寻线去找,万一在这茫茫大海之中,花时间很久且费下功夫很多,所得却是极少,甚至是没有,那么表示这个主题是没搞头,这位客户向来很低调,所以才会没有关注度,换成谁都会觉得是白忙一场,尤其是新闻记者或出版编辑感触会最深。总之,方志记载只能算这地方是存在,不能证明具有值得关注,否则维基百科也不会特设“关注度”去筛选条目来讨论存废有无保留之价值了,请不要为证明存在而为之,请为价值保留而关注。--111.252.234.227(留言) 2014年8月9日 (六) 19:09 (UTC)
- 维基百科的关注度不等同于字面解释“(大众)关注度”。只要存在多方可靠来源对之进行“直接、详细地讲解”,即可构成“有效介绍”。关键在于可靠来源怎么说(介绍的深入程度),不在于你认为是否有价值(因为每个人有不同的价值判断),不在于众人之关注(你找出一个报道邻位交叉效应的媒体?),更不在于找来源的费劲程度(en:WP:GOOGLESEARCH"since an article can be verified as notable entirely by offline sources such as books and newspapers, a lack of search results there is not proof in itself that an article should be kept or deleted.")。如果一万个地理条目具有可以写成FA的材料,照样要保留。此外,“来源不一定要在互联网上或者是使用中文”,谁说“何况关注度是仰赖众多资料来源与新闻报道去支持”?新闻报导的可靠程度不及半本权威书籍,尽管它们更容易获得。@111.252.234.227:--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12:51 (UTC)
- 另外阁下可能不了解SNG是什么。SNG是WP:GNG的加速器,只是为了加速判断一个主题是否有潜在来源使之满足WP:GNG而已。设定SNG“希望能特别制定Wikipedia:关注度 (政区与地名),去明确规范OO街道、OO村、小地名这类条目所必须达到哪些的关注度要求”本身是一件荒谬的事情,因为“OO街道、OO村、小地名这类条目所必须达到的要求”就是WP:GNG,不多不少。
- 至于何种来源/介绍能够建立关注度WP:NGEO讲得很清楚:“对主题进行描述而非简单提及的来源有助于建立主题的关注度。”本人并不认为“简短记载”就够了。但实际情况是再小的县都有超过一本书的县志,再小的街道都有长篇幅的方志/研究文章。举例:东山街道_(南京市):([1][2])显然这两个来源为主体提供了足够详细的信息,如何“只是证明其存在性”?。又如枫林街道([3][4])也一样。“方志记载只能算这地方是存在,不能证明具有值得关注”的论述显然站不住脚。--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13:33 (UTC)
- 不过既然有这方面的要求,还是提请升级Wikipedia:关注度 (地理特征)为指引,见下。--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14:29 (UTC)
- 很抱歉,让你洋洋洒洒说这么多,你对我说是没有用的,你应该是对有权限的注册用户说,因为我说的话是给有权限的注册用户说,所以我不会为了唱独角戏而开讨论去说这么多话来占版面。简单的说,关于方针的讨论,只要是有IP用户对我说,我都会以无权限为由,不予以对他所说的话给予答复。--111.252.232.222(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16:27 (UTC)
- 回复@111.252.234.227:地理特征和什么人物不一样,不是说有人觉得这个地方“没搞头”就可以忽略其
存在关注度(我所想说的是关注度,解释在下面,当然我只是为了说我所想说的是关注度,而不是说存在这个词本身等于关注度。我对我使用了错误的措辞而造成了混淆概念的疑惑而致歉)- I am Davidzdh.。这是我的观点 :) -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12日 (二) 06:17 (UTC)- 你说“不是说有人觉得这个地方“没搞头”就可以忽略其存在”,被我说中了吧!你果然是为了证明存在而为之,我都在说“关注度”这问题了,既然你将问题是拿来讨论“存在”,那很抱歉,你的观点用错地方了,请你将自己的观点拿去找你的讨论去对别人说吧!--111.252.232.222(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16:27 (UTC)
- (:)回应任何讨论的目的都是为了达成共识。容本人在此说句狠话,阁下参与过多少afd,是否了解共识是什么?--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00:32 (UTC)
- 回复@111.252.232.222 方志里有提到的存在的地名(一般来说)都会有对其介绍与研究(这个前面有人说过了),我不清楚别的地方怎样,但中国大陆的地方志基本是这样,我说存在就是这个意思,不要动不动喜欢扣别人帽子,你的帽子还是留给别人去扣吧。-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13日 (三) 04:23 (UTC)
- 补充回复@111.252.232.222我从头到尾都在围绕我的方志观点而发言,而且我的观点也很明确的写在了前面,而阁下呢?我不清楚你的观点是什么,而你也不阐明,也不就我的观点反驳我(比如这个标准太宽还是太严),就只是一会儿“双重标准”一会儿“还是去说服别人吧”,这样讨论有什么意义呢?也许我一开始就不该参与讨论,看着在一些人的支持下把大量本来可以收录(我所想的标准写在前面了)的地理特征条目删掉。-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13日 (三) 04:49 (UTC)
- 补充回复@111.252.232.222,阁下先到en:WT:NGEO发表意见。如果阁下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那本人就摘录该页面一段讨论回应你的言论
"One of the other things that all of you should consider is that the reason why community consensus has so often decided that there is inherent notability for cities, towns, and villages is the common belief that secondary sources must exist locally in the area, but that there is unlikely to be very much, if any, available online. That's why there is believed to be inherent notability until proven otherwise. If someone was able to prove through going to local libraries in the area and other offline sources that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coverage of the place, then the community consensus would be to delete. But the chance of there being no coverage at all is so remote as to be completely negligible. -- SilverserenC 19:25, 30 April 2012 (UTC)"
- 补充回复@111.252.232.222,阁下先到en:WT:NGEO发表意见。如果阁下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那本人就摘录该页面一段讨论回应你的言论
- 你说“不是说有人觉得这个地方“没搞头”就可以忽略其存在”,被我说中了吧!你果然是为了证明存在而为之,我都在说“关注度”这问题了,既然你将问题是拿来讨论“存在”,那很抱歉,你的观点用错地方了,请你将自己的观点拿去找你的讨论去对别人说吧!--111.252.232.222(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16:27 (UTC)
- 有记载不能等于是关注度,要看是怎样的记载,更何况关注度是仰赖众多资料来源与新闻报导去支持,不会光只有一本方志或书上简短记载就可以左右众人之关注。假如你是大学生,哪天大学教授出个主题要你做报告,或是你是职员,哪天公司主管突然叫你查关于这位客户过去之事,在这茫茫大海之中,可以找的不只是在图书馆的书本期刊或是电视节目、新闻报导,也可以利用人脉去打探消息,甚至于从这个主题的相关经历或这位客户过去的经历来寻线去找,万一在这茫茫大海之中,花时间很久且费下功夫很多,所得却是极少,甚至是没有,那么表示这个主题是没搞头,这位客户向来很低调,所以才会没有关注度,换成谁都会觉得是白忙一场,尤其是新闻记者或出版编辑感触会最深。总之,方志记载只能算这地方是存在,不能证明具有值得关注,否则维基百科也不会特设“关注度”去筛选条目来讨论存废有无保留之价值了,请不要为证明存在而为之,请为价值保留而关注。--111.252.234.227(留言) 2014年8月9日 (六) 19:09 (UTC)
--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05:41 (UTC)
- 虽然我对于维基社群是否客观公正依据指引,以关注度系列管理条目群,使其与真实世界关注度近似感到高度怀疑,但还是留下一点拙见。我对于欧洲很多小政区条目比较反感,普遍除了人口以外没有载明其他资讯,那种中文社群成员少涉猎的区域对于百科影响比较大吧,把那类工厂生产的条目问题解决了再来看大中华区域或东亚诸国的小政区如何处理吧!赞同Davidzdh大概的想法,地方和人物不同,如果有一些文史纪录介绍,放在百科不为过,另外前面有人提到对于非正式的小地名,我觉得其价值端看小地名在文史领域的重要性吧,如果台湾第一大镇吃掉了大村乡,大村成为员林附属,百科仍有义务记载大村过去贵为三级地方自治团体。如果要管理政区地名的关注度,那还是先删完了生产线上的欧洲小政区条目,再来谈有比较实际内容的其他条目。--Tuen415(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06:49 (UTC)
- “如果台湾第一大镇吃掉了大村乡,大村成为员林附属,百科仍有义务记载大村过去贵为三级地方自治团体”。没错,因为WP:NTEMP。--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07:22 (UTC)
- 前一阵子看过两本欧洲地理方面的书,至少欧洲许多小村镇常常是有专门书籍/文章介绍和研究的(非常超乎想象,这么小的地方都会有一本甚至几本书来介绍/研究),只是此类书往往没有电子版本,印量也很少,多是给专业人士用(而且往往比较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8月18日 (一) 06:19 (UTC)
- 同感。仅以一个4000人的小村庄en:Belmont, Ohio为例。至少可以找到
- 前一阵子看过两本欧洲地理方面的书,至少欧洲许多小村镇常常是有专门书籍/文章介绍和研究的(非常超乎想象,这么小的地方都会有一本甚至几本书来介绍/研究),只是此类书往往没有电子版本,印量也很少,多是给专业人士用(而且往往比较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8月18日 (一) 06:19 (UTC)
- 详细的人口普查
- Soil survey of Belmont County, Ohio
- Will Abstracts, Belmont County, Ohio
- Centennial History of Belmont County,Ohio, and Representative ...
- --114.81.255.40(留言) 2014年8月18日 (一) 14:04 (UTC)(不在上海的180.172.239.231)
- 中国的人口调查数据只能看到镇级别的 但是不代表村子没有 只是太难找了,我觉得存在这些条目没什么问题,只要能提供一些内容,但是如果实在不能就,就是说知道这个村子的名字 但是 人口 面积 村长 发展历史 特大事件都没有的话就重定向即可,至于街道嘛,每个都值得保留,取消的也能独立一个条目来。--Qa003qa003(留言) 2014年8月21日 (四) 08:27 (UTC)
将地理特征关注度提升为指引
已有维基百科:关注度 (地理特征),根据之前的讨论,无明显反对意见。故在次于此征求社群意见,以期达成共识,将该草案提升为指引。--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03:14 (UTC)
- 作为翻译者表示(+)支持。--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03:58 (UTC)
- (!)意见今次的讨论是先前的十倍...--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9:20 (UTC)
- 不反对,反正User:Trymybestwikipedia长期创建大量地理小条目都没有人阻止。--Mewaqua(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03:59 (UTC)
- 在补上例子前(-)反对--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08:35 (UTC)
- 补上什么例子?在afd中的引用看连入页面不就知道了?--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08:40 (UTC)
- 英文版的条目下方有一堆essays实际解释指引的用法,但中文版没有啊。所以要不像MOS那样附有例子说明,要不就写点essays来进一步说明。--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11:58 (UTC)
- 你错了。en:WP:OUTCOMES:"Major geographical and geological features featured on maps, such as lakes, rivers, mountains, mountain passes, etc., generally survive AfD"可以说是en:WP:NGEO的根源,并不是解释关注度怎么用的。因为怕引起争议,en:WP:GEOROAD并未翻译,剩下几个和道路相关的essay也自然就与WP:NGEO没有关系。--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14:13 (UTC)
- 不明白错在那儿。Notability (highways)就对不同地区的道路关注度作出了清晰指引,某程度上对上面的讨论有帮助。不过中文版好像不将道路算进地理特征里面。而且英文版有判例参考,但中文版没有,故更需要一些实际例子帮助理解,免得日后又咬文嚼字吵起来。--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14:31 (UTC)
- 中文版对道路争议那么大我能直接搬过来吗?(由来已久,前年是日本县道,今年是日本服务区)我的建议是先解决没有争议的,不要胡子眉毛一把抓。退一步说,道路设施放在“地理特征”指引合适吗?我觉得不合适,应该设立WP:关注度 (交通)才比较恰当。--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14:50 (UTC)
- 同意道路关注度不适合在这里讨论。回到后一个问题:英文版的使用者遇到实际的AFD问题,可以去找先例看,但中文版就只有空洞的文字解释,这样日后必成为争执的起源。--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15:19 (UTC)
- 英文版的条目下方有一堆essays实际解释指引的用法,但中文版没有啊。所以要不像MOS那样附有例子说明,要不就写点essays来进一步说明。--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11:58 (UTC)
- 应该把示例补上,要不然会各种扯皮。乌拉跨氪 2015年9月24日 (四) 16:11 (UTC)
- @AddisWang、Shizhao、SiuMai、Nivekin:可否提供更多意见?--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16:27 (UTC)
即使有Essay又如何,“Essays are not Wikipedia policies or guidelines”。现在指引已经比方针厉害了,以后是不是都要按照Essay的标准来处理问题?--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16:27 (UTC)
- 不写ESSAY就补例子,二选一。--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4日 (四) 17:18 (UTC)
- 英文维基百科的en:WP:OUTCOMES可厉害了,一个en:WP:SCHOOLOUTCOMES保护着所有高中不被提删。不过话说回来,WP:NGEO里面说的不够清楚吗?“法定行政区划”不用解释吧,“非法定行政区划”包括规划层面的“次分区”、一些“大型居住社区”,“主权有争议的地区”也不必解释,“已命名的地理特征”很难理解吗?需要补充什么例子?--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5日 (五) 01:11 (UTC)
- 比方说,屋苑呢?“法定的社区”这个词本身就很怪。你能举出一个“法定的社区”,和一个“非法定的社区”吗?--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5日 (五) 09:34 (UTC)
- 法定的行政区划,有独立行政机构的那种,又不是法定的社区。比如京津新城这种就不算。--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5日 (五) 09:47 (UTC)
- 地级市呢?--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5日 (五) 18:12 (UTC)
- 当然是,中国大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非直辖市、区县、乡镇街道都符合此要求。--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00:25 (UTC)
- 地级市呢?--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5日 (五) 18:12 (UTC)
- 法定的行政区划,有独立行政机构的那种,又不是法定的社区。比如京津新城这种就不算。--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5日 (五) 09:47 (UTC)
- 比方说,屋苑呢?“法定的社区”这个词本身就很怪。你能举出一个“法定的社区”,和一个“非法定的社区”吗?--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5日 (五) 09:34 (UTC)
- 可以加入道路相关的叙述啊。只要说明中文版对此还存有争议,需要进一步讨论,不就行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9月25日 (五) 02:51 (UTC)
- 多ping点人来@Bluedeck、Cdip150、Thomas.Lu、秋意假发浓:--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09:03 (UTC)
- 英文维基百科的en:WP:OUTCOMES可厉害了,一个en:WP:SCHOOLOUTCOMES保护着所有高中不被提删。不过话说回来,WP:NGEO里面说的不够清楚吗?“法定行政区划”不用解释吧,“非法定行政区划”包括规划层面的“次分区”、一些“大型居住社区”,“主权有争议的地区”也不必解释,“已命名的地理特征”很难理解吗?需要补充什么例子?--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5日 (五) 01:11 (UTC)
- @AddisWang:道路呢?车站呢?巴士站呢?行人隧道呢?--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09:10 (UTC)
- 最近一直活跃在这里的我是能看到这个讨论的,不必ping我。Bluedeck 2015年9月26日 (六) 15:47 (UTC)
- 我也同意额外设立交通关注度指引,而不是在本关注度指引中讨论。阁下想要讨论自然也是可以的,如果达不成共识的话,这一部分就不写进去就好了。--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18:00 (UTC)
- @antigng:你好像还未回应shizhao这一点。--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17 (UTC)
- (!)意见:既然有这么多讨论,建议采更细的逐句讨论方式,宁可现在谨慎、辛苦些,也比通过后不到一周,又被推翻的好(我绝对没说DYK的事XD)。先让无争议的叙述在有共识的前提下保留,有分歧的再一并深入研究;倘若现行翻译的版本不满意,大家也可以写一套适用本地维基的新草案出来,没必要非得全盘照抄英文维基,重点是不能抵触到最低门槛:WP:V、WP:NPOV、WP:OR,抵触到最低门槛的意见就没必要讨论了,除非去修改核心方针。--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19:19 (UTC)
- 抵触三大内容方针(其实是四大,还有WP:NOT)在英文维基百科不可能通过啊。--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01:27 (UTC)
小跑题:一个想法(保留条目的底线)
- 刚刚关电脑睡午觉时忽然想到的。例如我们都知道某用户大量创建地名小作品,南极北极等等,如果认真去看,他起码有一半以上条目要以关注度被删除。这个想法我个人认为是一份折衷方案,这方案也可对应当前的日本公路设施被大量提删。
- 最低门槛一,必须有至少一个官方来源或非官方的可靠来源(不接受blog或论坛,如果是旅游或地理网站、书籍,则须在本地维基或任一外语维基有独立条目)证明此事物存在,如xx服务区要有xx服务区的官方来源,以证实非恶搞条目。
- 门槛二,条目中必须有可供查证的具体座标(强制的,目前技术应该可行,不知道有没有机器人可以批量修改?),不会转换座标的编者,也应在条目中给出在其他网站搜到的连结,例如Google地图。
简言之,符合最低门槛的,就可考虑保留,两者都不具备则可提删--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08:17 (UTC)
- 这样就有必要解决一个问题:罗马尼夫卡应否删除?请@AddisWang:认真研究后回答我。此题影响极为深远。--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17:04 (UTC)
- 请读门槛2。Bluedeck 2015年9月27日 (日) 20:57 (UTC)
- 门槛1,2是AND还是OR?--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1:51 (UTC)
- 请读门槛2下面那行。Bluedeck 2015年9月28日 (一) 13:00 (UTC)
- 如要符合WP:GNG,就是两个条件都得满足。GNG说要可靠来源,但没说要几个(我承认这是钻漏洞XD),而WP:第一手来源中说“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如果这两个最低门槛成立的话,罗马尼夫卡只需补上一个官方来源即可保留(
原俄文条目是有来源的)。--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46 (UTC)- 对地理条目什么是非独立来源?谁拥有该地区?没有。所以所有研究都是独立来源。不管是官方、研究者、还是个人blog。但是blog不是可靠来源,官方和研究机构是。--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59 (UTC)
- 对地理条目什么是非独立来源?谁拥有该地区?没有。所以所有研究都是独立来源。[原创研究?]--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07 (UTC)
- 这问题就好比是“对科学问题什么是非独立来源?”研究人口、气候、地形变迁不是在研究科学问题吗?--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10 (UTC)
- 对地理条目什么是非独立来源?谁拥有该地区?没有。所以所有研究都是独立来源。[原创研究?]--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07 (UTC)
- 对地理条目什么是非独立来源?谁拥有该地区?没有。所以所有研究都是独立来源。不管是官方、研究者、还是个人blog。但是blog不是可靠来源,官方和研究机构是。--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59 (UTC)
- 这是主权问题的变型?--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39 (UTC)
- 搞社会学研究的“都是主权问题的变形”?--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46 (UTC)
- 门槛1,2是AND还是OR?--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1:51 (UTC)
- 请读门槛2。Bluedeck 2015年9月27日 (日) 20:57 (UTC)
- @Antigng::我们现在不是在辩论赛(笑),我的想法是针对地名、行政区划、服务区类条目明确画出保留底线。至于独立来源的部分,不在我的提案原话之内。--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36 (UTC)
- 首先是秋意假发浓提出的门槛问题,首先南极的那些条目是符合WP:NGEO的。至于公路设施的问题,我觉得还是分开讨论的好。你设置这个门槛,和GNG冲突的时候,到底以哪个为准都很难说。其次是Temp3600的问题,我觉得你如果让秋意假发浓回答你,似乎更符合逻辑。这个门槛又不是我提出来的,我也还没有发表什么意见 囧rz...--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1:17 (UTC)
- (:)回应:WP:NGEO在本地维基也不是正式指引,充其量只能做参考意见,楼下Temp3600和我的想法相同,如果那些南极条目以现行关注度指引来看,起码得消失一半,逐个提删的话AFD大概就瘫痪了(笑)。--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37 (UTC)
- 英文维基在通过en:WP:NGEO之前,地理条目也会被提删,但提删成功率奇低。“如果那些南极条目以现行关注度指引来看,起码得消失一半”站不住脚。--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50 (UTC)
- 这里似乎是ZH,阁下怎么老是拿en来举例?如果样样都要抄en,那有何必要讨论,直接都翻译过来,最多修一修不通顺字句就公布了。如果
支坚持全都照抄en,我建议大家洗洗睡了,找翻译高手来即可。--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01 (UTC)- 原因是什么呢?找到来源了呀!--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08 (UTC)
- 这里似乎是ZH,阁下怎么老是拿en来举例?如果样样都要抄en,那有何必要讨论,直接都翻译过来,最多修一修不通顺字句就公布了。如果
- 英文维基在通过en:WP:NGEO之前,地理条目也会被提删,但提删成功率奇低。“如果那些南极条目以现行关注度指引来看,起码得消失一半”站不住脚。--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50 (UTC)
- (:)回应:WP:NGEO在本地维基也不是正式指引,充其量只能做参考意见,楼下Temp3600和我的想法相同,如果那些南极条目以现行关注度指引来看,起码得消失一半,逐个提删的话AFD大概就瘫痪了(笑)。--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37 (UTC)
- @Antigng::问题又绕回来了。比如这次日本公路服务区条目以关注度大量提删,有的条目完全无来源,删除没有争议;但有的是仅具服务区来源。而依照现行GNG指引,这些条目大多被提删时的版本,是不符合保留标准的,且关注度过期也未改善,所以我提出用座标证实存在为补强的最低门槛之一。(好吧,我直说,我就是担心SM君见文后去找南极条目提删丢到AFD)。--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23 (UTC)
- 敢跟英文指引对着干的维基人我还没见过。--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26 (UTC)
- @antigng:ACG军团...--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34 (UTC)
- @antigng::阁下请先回答我,阁下是否坚持方针与指引一定要照抄英文维基?--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42 (UTC)
- 否,但是你们的前辈从英文维基翻译了WP:5P、WP:NPOV、WP:V、WP:NOT、WP:N、WP:BIO、WP:BLP。--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58 (UTC)
- 貌似也是阁下的前辈,还有你们我们是怎么回事,要繁简分家吗?我倒是不反对。(如果阁下不承认这些人也是阁下的前辈,可以无视前面那句)。既然阁下不坚持非得照抄英文维基,才有继续讨论下去的必要。我说说我的想法,如果一直引用非本地维基来举例,有两种可能,第一是本地维基无此方针或指引,所以必须引用非本地维基的方针或指引来举例;第二是不承认本地维基的方针或指引,所以才引外文维基来用。请注意,我并不是说用外文维基是错的,有人爱洋妞有人爱本地女,对吧?只是,阁下似乎也忘了,我们目前所讨论的范围,也是不脱您所举的那些翻译版本。于是我认为有必要先厘清,未来本地维基的所有方针与指引,是否都跟着英文维基的屁股后面跑?如果不是,我个人建议可再多提出自己的想法与思考来改善,谢谢。--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6:22 (UTC)
- 好好的怎么要闹繁简分家了?我可没这个意思。--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6:27 (UTC)
- 貌似也是阁下的前辈,还有你们我们是怎么回事,要繁简分家吗?我倒是不反对。(如果阁下不承认这些人也是阁下的前辈,可以无视前面那句)。既然阁下不坚持非得照抄英文维基,才有继续讨论下去的必要。我说说我的想法,如果一直引用非本地维基来举例,有两种可能,第一是本地维基无此方针或指引,所以必须引用非本地维基的方针或指引来举例;第二是不承认本地维基的方针或指引,所以才引外文维基来用。请注意,我并不是说用外文维基是错的,有人爱洋妞有人爱本地女,对吧?只是,阁下似乎也忘了,我们目前所讨论的范围,也是不脱您所举的那些翻译版本。于是我认为有必要先厘清,未来本地维基的所有方针与指引,是否都跟着英文维基的屁股后面跑?如果不是,我个人建议可再多提出自己的想法与思考来改善,谢谢。--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6:22 (UTC)
- 我觉得大家讨论还是要自己看明白对方的意思。方针和指引照抄英文维基显然不是的,比如说这次这个指引中就去除了一下内容,更加符合中文维基百科的环境。但是换句话说,英文维基百科有非常健全的系统,ZHWP的很多方针指引也是从ENWP引进来的。那么在新设立方针指引的时候,借鉴、引用、翻译、参照也未尝不可。但是我也反对以外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来说中文维基百科应该怎么样。如果ENWP有好的指引,我们应该翻译过来,加以讨论,形成共识,而不是引用ENWP的方针指引直接作为依据和标准。秋意假发浓提出的底线问题,我个人肯定是欢迎的,但是结合维基百科的实际情况,我认为暂时不现实,尤其是和GNG的直接冲突。在引用论据的时候应该先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日本的公路设施是因为我找到符合GNG的参考来源而已。包括我们不要混淆互相论点的概念。Antigng举了一个英文维基百科的例子,就说他样样抄ENWP,其实这样又能如何呢,给对方扣帽子或者为对方的观点加上对方不想表达的意思,并不能得出共识讨论问题--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7:33 (UTC)
- 等等,我可没给Antigng君扣帽子,您说我扣Antigng帽子,这才是扣我帽子。我楼上说了,我不认为用外文维基方针是错的,我的意思是如果都要全盘照搬,那就没有讨论的必要,找6+兄来翻译即可。假若诸位都同意我们是在讨论本地维基的方针与指引,那么就应该以本地维基现有的方针或指引为准探讨才对。而此议题本地维基已有GNG,且我们在讨论GNG的子题时,不先参照母题,反而求诸于外,且不怪哉?如果本地GNG有问题,那么就该一并修GNG才是道理。--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7:52 (UTC)
- (~)补充:如果中文维基要分前辈后辈的话,也可以,我不反对,就像我也不反对中文维基繁简分家一拆为二。不过以后方针或指引,要几年以上用户才可参与讨论,或者创建条目得先经过几年以上用户审核这种的,写的清清楚楚,不然我们这些后辈老是跑进来插话,造成大家不方便也不对(当然,我这已经是跑题中的跑题了,我太迟钝,到现在才懂Antigng的意思,在此公开向Antigng道歉)。--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8:05 (UTC)
- 。。。。。。。--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9:38 (UTC)
- (~)补充:如果中文维基要分前辈后辈的话,也可以,我不反对,就像我也不反对中文维基繁简分家一拆为二。不过以后方针或指引,要几年以上用户才可参与讨论,或者创建条目得先经过几年以上用户审核这种的,写的清清楚楚,不然我们这些后辈老是跑进来插话,造成大家不方便也不对(当然,我这已经是跑题中的跑题了,我太迟钝,到现在才懂Antigng的意思,在此公开向Antigng道歉)。--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8:05 (UTC)
- 前面那一长段话避免大家嫌烦不想看,我把核心观点说一下。设立新的底线自然是可以讨论的问题,但是无论如何是要符合现有的方针和指引的。如不然,应该先试图修正之前的方针和指引。--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7:41 (UTC)
- 等等,我可没给Antigng君扣帽子,您说我扣Antigng帽子,这才是扣我帽子。我楼上说了,我不认为用外文维基方针是错的,我的意思是如果都要全盘照搬,那就没有讨论的必要,找6+兄来翻译即可。假若诸位都同意我们是在讨论本地维基的方针与指引,那么就应该以本地维基现有的方针或指引为准探讨才对。而此议题本地维基已有GNG,且我们在讨论GNG的子题时,不先参照母题,反而求诸于外,且不怪哉?如果本地GNG有问题,那么就该一并修GNG才是道理。--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7:52 (UTC)
- 否,但是你们的前辈从英文维基翻译了WP:5P、WP:NPOV、WP:V、WP:NOT、WP:N、WP:BIO、WP:BLP。--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58 (UTC)
- 要是我认真用关注度删的话,根本没可能在30日内找齐来源,我很有信心可以将那些南极条目清掉一半。而且,我觉得这些条目明显不符GNG的标准。这样说来,NGEO的标准不就低于GNG了?--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1:46 (UTC)
- 原翻译有一些小瑕疵,已修正。usgs.gov提供的信息符合GNG的标准。--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3:41 (UTC)
- 怎么没可能找到来源?基本上从发现到命名都有来源介绍。--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1:29 (UTC)
- 比如丹科岛,[5]不符合要求吗?--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1:40 (UTC)
- 我记得以前在DRV看过要2个可靠来源的...--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24 (UTC)
- 还是这个是上面那个数据库vs数据库的一种变型?--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40 (UTC)
- WP:GNG:“在缺乏多方来源的情况下,必须能够验证这一点:单一来源所反映的中立观点足可信赖,并且能为一篇全面的条目提供足够详细的信息。”一页纸的介绍不符有效介绍?不可能。另外还有各种来源[6]。--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45 (UTC)
- WP:GNG:“如若缺少多方来源,那么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许是将特定主题写入主题更加宽泛的条目中去。”另外,如何定义“全面的条目”和“足够详细的信息”?--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12 (UTC)
- WP:NGEO草案里写着的,“对主题进行描述而非简单提及的来源有助于建立主题的关注度。”、“来源的数量和质量必须确保能够为一篇百科全书式的文章提供足够的可查证信息。”细化GNG的概念正是en:WP:SNG的重要意义之一。--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17 (UTC)
- “有助于”、“数量和质量”。那只有一个来源时,对质量的要求是什么呢?一个来源能“助”到什么地步呢?--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38 (UTC)
- 要看介绍了什么,怎样介绍,有多少有用信息,etc。--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46 (UTC)
- 那我觉得USGS的介绍只有短短数句,不符合质量的要求。(话说我们跑题了吗?)--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9:17 (UTC)
- 两个这种来源支持的内容就超过500字了。况且我一找绝不止两个。你可以欣赏一下丹尼尔斯山,地形地貌都有人研究。--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1:55 (UTC)
- 那你同意单凭USGS不足以支持GNG了?--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2:41 (UTC)
- 我什么时候说过南极洲条目只能找到USGS来源了?这本关于南极的百科全书派不上用场吗?这么多学术研究派不上用场?我们要有一叶知秋的能力。--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2:47 (UTC)
- 比如丹科岛,[5]不符合要求吗?--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1:40 (UTC)
- 怎么没可能找到来源?基本上从发现到命名都有来源介绍。--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1:29 (UTC)
- 原翻译有一些小瑕疵,已修正。usgs.gov提供的信息符合GNG的标准。--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3:41 (UTC)
分段讨论
这样下去讨论没有实质进展。我提议分段讨论。得出一条共识也比什么都没有强。对于essay的问题,我认为很明确,就算有essay,对于关注度的适用和判断也不能根据或基于essay。--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02:18 (UTC)
地区与地点
- 法定的有人居住地区(即Populated, legally recognized places):legally recognized应解释为,法律上认定的居住区域,而不是一定设立行政机构的。即中国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嘎查等凡中国的人口普查用作居住区域单位的,都应该算legally recognized。与美国的未建制社区一样,是美国政府认定的(recognized)的居民区域,虽然是incorporate的。当然法定这个词的翻译我建议翻译成法律上认定的。
- 非法定的有人居住地区:此类应指在上一条之外的有人居住的地区,换言之,对于上条未囊括的居民区域,一律适用于通用关注度指引。(例如一个大型社区中设有多个居委会,但是这个大型社区本身不是法定的居住地区)
- 后面两点我想可能没什么争议。--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02:18 (UTC)
- 单一的密集型居住建筑,一个建筑往往就是一个单一的居民区,这样是否能称为地区?这样的情况是否与“建筑物”下规定矛盾?还有根据各地招生管理条例,往往规定了很多的“学区”,这是否又属于“法定的有人居住地区”而符合关注度?乌拉跨氪 2015年9月26日 (六) 16:44 (UTC)
- 选区呢?--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17:31 (UTC)
- 单一的密集型居住建筑如果这一个建筑中就有一个居委会,自然是法定有人居住的地区,若不是,则非法定的的居民区和建筑物都遵循GNG的原则,没有冲突。学区、选区都不是居住区域的概念,学区是学校服务的范围,选区是一个议员服务的范围,应该在不同的关注度指引中解释。当然这句话可以考虑加到注释中如果大家都没有歧义。--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17:57 (UTC)
- 学区、选区不属于此类。--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01:34 (UTC)
- 这样就需要对“居住区域”下一更清晰的定义了。--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17:00 (UTC)
- 居住区域没有歧义,上述例子只是对其他名词的错误理解而已。--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1:13 (UTC)
- 如果居住区意见通过,那么大屠杀近在眼前。Bluedeck 2015年9月27日 (日) 20:50 (UTC)
- 估计你没注意到后面的“已命名的自然特征(例如山脉、河流)只要拥有多于位置和简单统计数据的供查证信息,通常就会被认为具有关注度。”--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1:13 (UTC)
- 用GNG杀掉,轻轻松松--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1:50 (UTC)
- 还有,请定义“简单统计数据”。--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1:53 (UTC)
- 这还需要定义?位置、大小这样地图上有的信息叫“简单统计数据”。--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1:36 (UTC)
- 其实位置已经超过了,英文的原文是坐标 囧rz...--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1:38 (UTC)
- 这还需要定义?位置、大小这样地图上有的信息叫“简单统计数据”。--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1:36 (UTC)
- 我随机看的几个南极洲的条目都列出了符合GNG要求的来源。--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3:44 (UTC)
- 估计你没注意到后面的“已命名的自然特征(例如山脉、河流)只要拥有多于位置和简单统计数据的供查证信息,通常就会被认为具有关注度。”--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21:13 (UTC)
- 单一的密集型居住建筑如果这一个建筑中就有一个居委会,自然是法定有人居住的地区,若不是,则非法定的的居民区和建筑物都遵循GNG的原则,没有冲突。学区、选区都不是居住区域的概念,学区是学校服务的范围,选区是一个议员服务的范围,应该在不同的关注度指引中解释。当然这句话可以考虑加到注释中如果大家都没有歧义。--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17:57 (UTC)
- 我看的都是unreferenced...而且不是说人口普查程度的数据不能当作符合gng吗,那坐标、人口分布应该也不算啊--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35 (UTC)
- 坐标当然是简单统计数据,发现、命名、物种、气候的历史显然不是简单统计数据。关注度解决的不是unreferenced的问题,而是找不到来源的问题。--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43 (UTC)
- 即使中文的条目没有参考而无法确定关注度,其相应的英文条目也有符合GNG的参考来源,故南极洲诸条目普遍不存在关注度问题。--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5:16 (UTC)
- 我提删的是中文条目,又不是英文条目,我不觉得在英文条目有来源就自动等于中文条目有关注度。--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9:15 (UTC)
- 可靠来源只需要存在,不需要被引用。--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2:04 (UTC)
- 一个REF都没有,我大可以说那座小山根本不是英文版本所说的那座,而是错译。--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2:40 (UTC)
- 你说什么当然都可以啦,不过你要举证说服社群呀。--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9:39 (UTC)
- 坐标当然是简单统计数据,发现、命名、物种、气候的历史显然不是简单统计数据。关注度解决的不是unreferenced的问题,而是找不到来源的问题。--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04:43 (UTC)
建筑物
- 建筑物(包括私人住宅和地产项目):这条也应该没什么争议点,除了国家级及以上保护名单,以及获得知名奖项的建筑,都是用于通用关注度指引。最可能的争议是“知名奖项”。这个知名奖项应该至少有关注度的(即符合GNG的)。
- 公共设施:GNG,没什么争议点。如果这点和上一点重合的话,即某个设施是国家保护古迹之类的,以上一条为准。--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02:18 (UTC)
- 类似于中国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不会因为这个大量提删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9月28日 (一) 07:33 (UTC)
- 不会,2015/8/10的存废讨论已表明大陆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都符合WP:GNG。毕竟全中国大陆所有文保单位加起来都没有英国第二级登录建筑多。如果大家愿意,可以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换成文物保护单位。--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1:54 (UTC)
- 求连结--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2:39 (UTC)
- 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8/10、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8/29--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2:52 (UTC)
- 第二个的例子是因为有来源,然后疑问挂牌介绍算二次来源吗?--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9:40 (UTC)
- 那肯定是。另外条目里面有第二个来源。--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9日 (二) 05:48 (UTC)
- 那把这点写上去吧,中国大陆地区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均有挂牌介绍,系二次来源,具有当然关注度。--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9日 (二) 15:10 (UTC)
- 那肯定是。另外条目里面有第二个来源。--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9日 (二) 05:48 (UTC)
- 第二个的例子是因为有来源,然后疑问挂牌介绍算二次来源吗?--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9:40 (UTC)
- 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8/10、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8/29--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8日 (一) 12:52 (UTC)
合并的优先方向
对于不宜独立的地理类条目,“建议把小的事物合并到大的事物”。草案给出了合并的方向:非法定地区->法定地区 小事物->大事物 人工设施(桥梁水坝)->所属自然事物--Antigng(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02:38 (UTC)
- 改了标题名字,您觉得不是你想表达的意思的话再改回来好了。--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6日 (六) 02:42 (UTC)
- 这个好像无甚疑虑,但我仍希望有更多人表达意见后再决定。--Temp3600(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16:58 (UTC)
最后的默许
最好在方针版发表一次声明,如果没更多人反对的话,才默许为共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2:04 (UTC)
请求暂时撤销指引共识
{{editprotected}} 由于oldid=37665859仍有讨论,建议仍暂时撤销指引的共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6日 (一) 03:19 (UTC)
- 除了扰乱外看不出仍有建设性意见。--Jimmy Xu 论 2015年10月26日 (一) 03:35 (UTC)
关注度 (地理特征)讨论结果
根据此前在本页的讨论(存档)维基百科:关注度 (地理特征)已基本达成共识,现总结如下:
- 维基百科:关注度 (地理特征)的“首段”、“范围”、“来源”、“建筑物”和“关注度不能继承”段落已完全达成共识,若无明确反对意见则将此部分提升为指引。若有反对意见,请就各个段落分段提出。
- 维基百科:关注度 (地理特征)的“地区与地点”段落的讨论也基本达成共识,一些意见和不解亦悉数回答。但后续无进一步的讨论,故重开一段,谋求社群进一步的共识。
--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9日 (五) 22:02 (UTC)
- 最近忙于学业,不好意思。由于我最近实在没有时间参与讨论,我建议将1升为指引,2则待人多时再作讨论。--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15:23 (UTC)
公示已逾七日,根据维基百科:共识,维基百科:关注度 (地理特征)已成为是中文维基百科指引。其中,“地区与地点”早前已达成共识,持反对或改正意见的用户并未继续提出相应的意见。若未来由用户认为该段落仍需修正或撤销,可重启讨论。--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03:51 (UTC)
- (-)反对没有人同意就升级为指引。--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0日 (二) 14:32 (UTC)
- 希望能够增加道路一节,至少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基本上没有太多争议,争议较多的是在相关附属设施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10月20日 (二) 01:58 (UTC)
- 共识不需要所有人同意,你所说的没有人同意只是你没有同意,但是你也没有给出更多的反对或修正意见。不然社群想达成什么共识我突然说我现实生活忙大家下一次在讨论吧,岂不是永远达不成共识。即使在之前的讨论中,您提出的主题主要是一些定义问题,也并非是反对相应的共识,而这些问题已悉数解答。--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0日 (二) 14:43 (UTC)
- 此外,我也不认为这个草案有跑过正规的表决程序。要不多找数位管理员来评理吧。--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15:10 (UTC)
- @Shizhao:,zhwp需要讨论和通过的共识太多了。公路附属设施反正现在大家还是在按照GNG,GNG就GNG呗。--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0日 (二) 14:43 (UTC)
- 一点一点来,接下来是WP:NF和WP:MUSIC。--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06:38 (UTC)
- 如果能通过电影关注度,那就是也可以考虑虚构作品及事物关注度了。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1日 (三) 07:33 (UTC)
- 一点一点来,接下来是WP:NF和WP:MUSIC。--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06:38 (UTC)
- 共识不需要所有人同意,你所说的没有人同意只是你没有同意,但是你也没有给出更多的反对或修正意见。不然社群想达成什么共识我突然说我现实生活忙大家下一次在讨论吧,岂不是永远达不成共识。即使在之前的讨论中,您提出的主题主要是一些定义问题,也并非是反对相应的共识,而这些问题已悉数解答。--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0日 (二) 14:43 (UTC)
- 建议关注度要修改成“时空”,有来源去验证一个地方是在历史上、地理上是存在着,即使消失也会留下痕迹,所以才有所谓的考古(学术研究也可以介绍出来写),这样一来才能长久维持关注度。--114.46.235.79(留言) 2015年10月20日 (二) 14:58 (UTC)
- (-)反对升级为指引:参看所附之存档,至多只能说讨论不了了之,哪里像有得出共识?所谓的共识是经由讨论沟通后求出部分一致的意见。而先前的讨论过程仍在各说各话的阶段,距离共识还远的很。另外,无回应等于默许是谁说的?公示已逾七日就能成为指引又是从哪里生出来的条款?--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06:56 (UTC)
- 那你说说意见不一致的地方在哪里。“无回应等于默许是谁说的”,目前来看是你说的,我似乎没说过。我只不过是公示一下之前已有的公示,看看社群有没有进一步的意见而已。你为什么总喜欢曲解别人表达的意思?--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13:30 (UTC)
- 怪了,我ping阁下了没?我楼上哪句话点名了阁下,怎么阁下自己跳进来?我又没挖洞等你。试问我曲解了谁的意思?别乱扣帽,这里不是在开斗争大会。若问哪里意见不一致,基本上就“达成共识”这部分就不一致了。逐步达成共识的例子,可参看#Draft: 名字空间的页面的快速删除理由选用,讨论过程中,大家有进行沟通与说明。像阁下这般跟人对撞式的讨论,想提案修正方针,可能得动用管理员权限,把反对你的维基人通通封禁后才能通过(对,我现在这话就是针对你了,不高兴可以使用管理员权限封禁我)。--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13:49 (UTC)
--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15:28 (UTC)若问哪里意见不一致,基本上就“达成共识”这部分就不一致了
- 怪了,我ping阁下了没?我楼上哪句话点名了阁下,怎么阁下自己跳进来?我又没挖洞等你。试问我曲解了谁的意思?别乱扣帽,这里不是在开斗争大会。若问哪里意见不一致,基本上就“达成共识”这部分就不一致了。逐步达成共识的例子,可参看#Draft: 名字空间的页面的快速删除理由选用,讨论过程中,大家有进行沟通与说明。像阁下这般跟人对撞式的讨论,想提案修正方针,可能得动用管理员权限,把反对你的维基人通通封禁后才能通过(对,我现在这话就是针对你了,不高兴可以使用管理员权限封禁我)。--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13:49 (UTC)
- 要不我开个投票,直接表决了事。--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15:11 (UTC)
- 我觉得目前的内容没啥问题啊,基本都没有什么争议,有争议的又没有写。不知道认为现在有争议的地方是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10月21日 (三) 15:22 (UTC)
- 见上方引文。--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15:28 (UTC)
- (!)意见:最起码得找当时参与过讨论的人先来看看吧!如果大家没有明确反对,再升为指引才能减少日后争议,哪有贴文几天后无人回应,就自动升级为指引的道理?毕竟此指引与未来页面存废讨论有关,又不是失物招领。--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16:07 (UTC)
- 共识就是共识,既不需要额外通知也不需要�公告展示,不存在升级或者如何。我只不过是总结了共识之后,还在社群中公告了几日,才将指引提案依据共识改为指引。我现在不同意GNG,GNG能从指引下架吗?一个道理。你如果觉得地理关注度指引有什么问题或者争议,现在依然可以提出来,在这里继续寻求社群共识,自然也是可以随后修订相应指引的。--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16:57 (UTC)
- 不对,所谓的共识是你自己说的,一个人说有共识能代表大家都有共识?所以我才说,你最起码也得先找当时参与讨论的人来看看,没有明确反对意见再升为指引也不迟,倘若真如你所说有达成共识,这对你会很为难吗?当时也不过就几个人参与讨论,ping一下就可以结束的事;再者,你的举例也错了,引你自己的发言,我一字未改:
公示已逾七日,根据维基百科:共识,维基百科:关注度 (地理特征)已成为是中文维基百科指引。 |
请问:你到底是根据哪条方针说出这句话的? 这和你说撤销某指引根本是两回事,不要偷换概念。因为我不是反对此指引,而是反对在未有共识前就升级为指引。提案人自称已经有共识就等于有共识?没有其他新意见就等于有共识,修改方针和指引的流程是这么走的?--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17:52 (UTC)
- 你的问题我之前解释过了,没必要再解释。你说没共识,请指出没有共识的地方。--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21:31 (UTC)
- 只有提案人自称有共识的提案,而其他参与讨论的人根本没有回应,这算哪门子有共识?没有回应能等于有共识,你在开玩笑吗?别忘了,你的提案会影响未来的页面存废讨论,诸位路人见文也可自己思考。我再说第三次,阁下只要找来当初有提出意见参与讨论的人,只要他们都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不就结案了,你现在一直回避问题是怎么回事?总共参与讨论的也不过几人,有这么困难吗?“你的问题我之前解释过了,没必要再解释”。很好,那也没必要和阁下继续讨论,反正我对这种自己提案,自已说有共识,自己将提案升级为本地维基指引的行为坚决反对到底,言尽于此。--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22:30 (UTC)
- 你说没共识,请指出没有共识的地方。--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00:11 (UTC)
- 只有提案人自称有共识的提案,而其他参与讨论的人根本没有回应,这算哪门子有共识?没有回应能等于有共识,你在开玩笑吗?别忘了,你的提案会影响未来的页面存废讨论,诸位路人见文也可自己思考。我再说第三次,阁下只要找来当初有提出意见参与讨论的人,只要他们都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不就结案了,你现在一直回避问题是怎么回事?总共参与讨论的也不过几人,有这么困难吗?“你的问题我之前解释过了,没必要再解释”。很好,那也没必要和阁下继续讨论,反正我对这种自己提案,自已说有共识,自己将提案升级为本地维基指引的行为坚决反对到底,言尽于此。--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22:30 (UTC)
- (!)意见:Wikipedia:共识的早期版本确实有写在客栈放一周没有反对就通过(在User:秋意假发浓的注册日期时的版本就已经没有了),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这个明确表述拿掉了……但就现在的版本,也请明确指出反对意见,或邀请您认为会有反对意见的人来提出意见。不然要是我之前对某个方针草案提过意见,之后再也不参与任何相关讨论,这个草案也不能永远通过不了吧。Liangent(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00:21 (UTC)
- 别动不动就要弄个投票。--Jimmy Xu 论 2015年10月22日 (四) 01:24 (UTC)
- 程序上跑一跑,异议更少,好过有人退出讨论,无法确定是真没意见,还是气炸不玩了。也方便以后追溯共识确立的标志点。找以前一些指引的共识确立点也够呛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2日 (四) 01:57 (UTC)
- @Liangent:我在楼上有补充:请参看:Wikipedia:修改和创建方针,我现在也仅是遵循方针在走;另外,按常理讲,一般也是建议提案人去找更多明确的支持意见以推动草案通过,哪有建议找更多人来反对草案的道理?这不都反了?例如WP:共识的级别:
至于您提出的假设,“不然要是我之前对某个方针草案提过意见,之后再也不参与任何相关讨论,这个草案也不能永远通过不了吧”,这不就在wp:共识有提及了?--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04:05 (UTC)
- 关注度不是方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10月22日 (四) 07:15 (UTC)
- 所以,将草案升为指引就不需有共识,阁下的意思是这样吗?还是要对草案逐字玩文字游戏,我也不反对,因为这样对我的立场反而有利。(如果我有理解错误,请阁下指正我。)--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07:52 (UTC)
- “创制方针与指引的指引”,难道方针与指引在执行力和论述还有不同?——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2日 (四) 09:17 (UTC)
- 我只是说关注度不是方针而已,没别的意思。说实话,说了这么半天我也没看到对内容的争议到底在哪里?我看到的是,AddisWang搁置了争议,把无争议的部分弄好了。这不是很对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10月22日 (四) 09:35 (UTC)
- @Shizhao:我解释一下,根据User:秋意假发浓之前的回复,他应该认为对“达成共识”这件事情他认为没有达成共识,而对指引本身似乎并没有共识上的争议。就是说,(我猜测)他认为地理关注度指引确实已经达成共识了,但是想把这个共识变成指引还专门需要一个社群的共识,而且这个社群的共识要建立在ping了之前参与讨论的用户的基础上,不能仅仅在互助客栈上展示。--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3:08 (UTC)
- “你的问题我之前解释过了,没必要再解释”这话分明是你说的,结果现在你又要代表我解释,我跟你很熟?没有人回应等于“有共识”?我辞海翻半天也查不到。我的意思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吗?你的草案如果真有共识,当时参与讨论的也不过几人,你只要尊重对方,问一问人家意见,尤其是曾提出异议者,不就完事了,真的会有这么难,又不是上断头台,有必要到现在这样一直不停扯东扯西回避的地步?其实我的意见还是对你比较有利,不过就形式上走一下,你都没想过?最后若采投票表决,或逐字挑骨头的讨论都不会对你有利,反而是对我反对方的立场有利。--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4:26 (UTC)
- “找更多明确的支持意见以推动草案通过”,我不是那种喜欢到别人讨论页大量张贴小广告“请参与xx评选/讨论”的人。--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3:51 (UTC)
- 你少说少错,你哪只眼看到我说要贴小广告了?你已经第几次这样了?--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4:26 (UTC)
- 所以把讨论开到互助客栈已经尽了我的责任,我不可能通过其他方式找人。--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5:22 (UTC)
- 那么和你也没有讨论出共识的必要,你大可以继续坚持你的坚持。我也尽我的责任,反对这种公示几天,就等同有共识的荒谬,简直是胡搞!此例一开,以后争议没完没了。--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7:09 (UTC)
--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8:37 (UTC)那麼和你也沒有討論出共識的必要
- 你也真是够了。我又没ping你,你怎又自己跳进来?我可没挖洞等你啊。我要是你,与其搞这种小学生动作,还不如认真考虑如何解决问题,你好歹也是社群投票选出的管理员,有必要这么low?最后善意提醒,明明可以很容易处理的状况,你却一直回避拖下去,最后吃亏的是谁,自己想想。--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22:03 (UTC)
搞這種小學生動作
--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22:07 (UTC)有必要這麼low
- 所以把讨论开到互助客栈已经尽了我的责任,我不可能通过其他方式找人。--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5:22 (UTC)
- 你少说少错,你哪只眼看到我说要贴小广告了?你已经第几次这样了?--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4:26 (UTC)
- @Shizhao:我解释一下,根据User:秋意假发浓之前的回复,他应该认为对“达成共识”这件事情他认为没有达成共识,而对指引本身似乎并没有共识上的争议。就是说,(我猜测)他认为地理关注度指引确实已经达成共识了,但是想把这个共识变成指引还专门需要一个社群的共识,而且这个社群的共识要建立在ping了之前参与讨论的用户的基础上,不能仅仅在互助客栈上展示。--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3:08 (UTC)
- 好好好,回来讨论。上次说到目前的版本没有明确的举例,而乌拉跨氪也貌似赞同我的看法。故我继续(-)反对此项成为指引。--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4:25 (UTC)
- 你们没讲清楚要什么例子。--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5:22 (UTC)
- 上次举的学区、选区那一大堆。--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5:25 (UTC)
- 不是说了学区、选区、人口普查统计区通通不算吗。行政区划,有独立行政机构的那种才算。--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5:37 (UTC)
- 之前讨论的已经解答上这些问题,不存在歧义。--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8:37 (UTC)
- 我认为这些例子应明文写入指引内。--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3日 (五) 13:02 (UTC)
- 如果有是一些是否是“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这个定义下有歧义的例子,我也觉得可以列入指引中。只不过学区和选取都显然不是“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的范畴,不存在歧义也就不必列入指引。退一万步讲,如果非要说学区也是“有人居住的地区”,它也属于“非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应该根据GNG的标准,亦没有歧义。如果改成“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政区)”能让您觉得歧义更少,我也不反对。--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3日 (五) 15:22 (UTC)
- 就算没有歧义也应该写进去,以免后人误解。此外,我质疑只能在usgs上找到一个来源的条目是否有“多于坐标和简单统计数据的来源”。另: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换成文物保护单位一事尚未完成。--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3日 (五) 16:18 (UTC)
- 1、可以写入。2、南极洲地理条目不只是可以找到地图上的一个坐标,有一本南极洲百科全书我上次也列了。3、我本人持赞成态度,还需要听听其他用户的意见。--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3日 (五) 16:37 (UTC)
- 正等待ADDIS的回复。--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4日 (六) 15:25 (UTC)
- 我认为这些例子应明文写入指引内。--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3日 (五) 13:02 (UTC)
- 上次举的学区、选区那一大堆。--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5:25 (UTC)
- 你们没讲清楚要什么例子。--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15:22 (UTC)
- 那我总结一下上面的讨论:
- 将“学区和选区不是非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不适用本指引”加入到注释。
- 建筑物段新开一小段:“在中国大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具有关注度”。
--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4日 (六) 16:20 (UTC)
- @AddisWang:在建立关注度时须加以避免<< 这句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建立关注度”?另外,最好为“简单统计数据”提供一些例子。--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5:35 (UTC)
- “评判主题的关注度时需加以避免”如何?--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04:53 (UTC)
- “评判”好像是比赛时才用的字词。“评估”如何?--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4:08 (UTC)
- 不反对。--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6:13 (UTC)
- “评判”好像是比赛时才用的字词。“评估”如何?--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4:08 (UTC)
- 关于文物保护单位,虽然我也认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具有关注度,但是在之前的存废讨论中,曾经发生过有区县级的文保单位真的找不到第三方可靠来源的深入介绍(甚至第一手的来源都很难找到),因此我觉得对此还是慎重一点较好。另外,最好不要加上“中国大陆”的定语,其他地方的又该怎么办?另外,大陆一些文保单位其实非常小或者只是某个单位的一部分,例如北京动物园,里面既有全国级的文物,也有区县级的文物。(我见过,甚至某些地方,公园里某个名人的题词都能算作是区县级文物),像这一类的,有时合并到上一级条目中或许更好,例如北京动物园这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10月26日 (一) 03:01 (UTC)
- WP:NGEO还要求“要有多于简单统计数据的可供查证信息”,如果只是一个题词的话应该不满足吧。毕竟“建议将与较小的地理特征相关的信息写入较大地理特征的条目中。”也是这个指引的一个指导思想。--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04:53 (UTC)
- 最好也提供一些实例,说明那些维基上的“较小的地理特征”被“写入较大地理特征”,让写新条目者有所参考。--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4:08 (UTC)
- 可以有很多,比如:“一处只知道名字和年代的古迹可以写到所属的最小一级行政区划条目中。”、“一个只知道名字和位置的桥梁可以写到所属河流的条目中”--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02:33 (UTC)
- 我的意思是实例啊,比如XX古迹就被拼入到YY行政区中这种。--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14:03 (UTC)
- 可以有很多,比如:“一处只知道名字和年代的古迹可以写到所属的最小一级行政区划条目中。”、“一个只知道名字和位置的桥梁可以写到所属河流的条目中”--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02:33 (UTC)
- “评判主题的关注度时需加以避免”如何?--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04:53 (UTC)
- @AddisWang:在建立关注度时须加以避免<< 这句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建立关注度”?另外,最好为“简单统计数据”提供一些例子。--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5日 (日) 15:35 (UTC)
- 那我再总结一下
- 关注度指引似乎很少举这种实例,除非是非常极端的例子,比如WP:N“关于IBM一本500页的书是有效介绍”。--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14:28 (UTC)
- WP:MOS也经常举例啊,为什么不可以?--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14:44 (UTC)
- 就是怕举错例子,给我一点时间想一想。--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14:47 (UTC)
- @AddisWang:也来帮忙想想?--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31日 (六) 17:12 (UTC)
- 就是怕举错例子,给我一点时间想一想。--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14:47 (UTC)
- WP:MOS也经常举例啊,为什么不可以?--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14:44 (UTC)
- 将“学区和选区不是非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不适用本指引”加入到注释。
- 建筑物段新开一小段:“在中国大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均具有关注度”。
- 将“建立关注度时须加以避免”改为“评估主题的关注度时需加以避免”
- 关注度指引似乎很少举这种实例,除非是非常极端的例子,比如WP:N“关于IBM一本500页的书是有效介绍”。--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14:28 (UTC)
--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4:04 (UTC)
- 然后是我的观点,我觉得加中国大陆是避免其他地区不一定适用,谨慎为好。简单统计数据既然是地理类,就是超过了“什么,是什么,在哪里”就不算简单的统计数据。--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4:04 (UTC)
- 关于文保,我觉得还是采用现在的叙述为好,谨慎一点的话,可以再加上“非国家级以上的文物建议参照通用关注度指引,如果文保单位很小(例如只是一个题名)并且/或只有简单统计数据可供查证,则合并到上一级相关的条目中是更为恰当的做法”,或者其他类似的说法。上面的讨论只说了某些区县级文保单位可能会缺乏关注度,但是市级是否就都有关注度,我们很难得出这个论断--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10月27日 (二) 03:12 (UTC)
- 当然,如果非国家级以上的文物很难确定(存在争议),那么就保留目前的文本就好,不必画蛇添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10月27日 (二) 03:14 (UTC)
- 按照Antigng之前的观点,各级文保都是符合关注度的,或者说市级文保都是符合关注度的(考虑到部分县级文保的极端情况),我觉得可以按照保留为共识。--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8日 (三) 16:00 (UTC)
- 区、市、县级吃不准的话可以改成省、(直辖)市级。--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02:33 (UTC)
- “对主题进行描述而非简单提及的来源有助于建立主题的关注度。”这个“建立”也有点怪,最好改一下。简单统计数据的定义应写入注释。--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7日 (二) 13:50 (UTC)
- 那翻译成什么好呢?原文是establish……--Antigng(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02:33 (UTC)
- 唔...证明主题确实具有关注度?--Temp3600(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14:03 (UTC)
- 简单一点,“证实主体有关注度”。--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02:25 (UTC)
- @Antigng:例子想好了吗?--Temp3600(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17:02 (UTC)
- 简单一点,“证实主体有关注度”。--Antigng(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02:25 (UTC)
- 按照Antigng之前的观点,各级文保都是符合关注度的,或者说市级文保都是符合关注度的(考虑到部分县级文保的极端情况),我觉得可以按照保留为共识。--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8日 (三) 16:00 (UTC)
目前的共识总结:
- 将“学区和选区不是非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不适用本指引”加入到注释。
建筑物段新开一小段:“在中国大陆,地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均具有关注度”。- 将“建立关注度时须加以避免”改为“评估主题的关注度时需加以避免”
- 将“对主题进行描述而非简单提及的来源有助于建立主题的关注度。"改为“对主题进行描述而非简单提及的来源有助于证实主体有关注度”
- 将“什么,是什么,在哪里”作为“简单统计数据”的定义以注释的形式加入到指引
- 此外,举例的的提案目前没有什么进展,在下面单独开一小节,供继续讨论。这些共识总结7天后没有进一步意见的话就更新指引吧。@Antigng、Temp3600、Shizhao:--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1月8日 (日) 21:15 (UTC)
- 已逾7日,依照此共识修订Wikipedia:关注度 (地理特征)--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1月17日 (二) 15:49 (UTC)
- (+)支持--Temp3600(留言) 2015年11月10日 (二) 02:47 (UTC)
指引的范例
本段讨论之前提出但没有进展的指引范例,作为未来的操作参考。--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1月8日 (日) 21:17 (UTC)
- 第2点单独提出中国来说,不太恰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11月9日 (一) 01:50 (UTC)
- 那就先把那点划掉,您觉得应该在什么地方展示此类共识呢?--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1月9日 (一) 02:24 (UTC)
建议修订关注度指引中的维基百科:关注度 (地理特征)
维基百科的宣言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既然是这样,维基百科就应该拥有全宇宙的知识,我认为应该放宽指引,既然小行星,台风,地铁站,只有几十人的小镇都有条目(根本没有什么人会知道或者想知道的东西),我认为应该让所有道路(或者链接大道路的小路),人物,食物,学校都可以有自己的条目。稍后再补充。 --我是richard923888(~\(≧▽≦)/~) 2016年9月11日 (日) 14:02 (UTC)
- (!)意见请不要把“无限”跟其他很大的数字相提并论。无限是基于“极限”的概念出来的东西,并不是数值,换句话说,你只能‘趋近于’无限大,而不能等于无限大,言下之意即无限大并不是一个数字,也因此无限大减一( )是没有意义的,这也是为何无限大有条目而 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 没有条目甚至是无限大减一也都没有条目的原因。整数再怎么大,只要你可以将之写出来都不是无限,比如葛立恒数已经大到写不出来了,但是它仍不是无限大,然而任何一个非常大的数基本上都不会具有关注度能建立条目,请看目前柱体条目也只有到九角柱。再次强调请不要把“极限”的概念与一般的数字相提并论;再次强调请不要把“极限”的概念与一般的数字相提并论;再次强调请不要把“极限”的概念与一般的数字相提并论。因为很重要所以说3次。--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1日 (日) 14:19 (UTC)
- (:)回应@A2569875:看来我搞错了,已移除无限角柱。我是richard923888(~\(≧▽≦)/~) 2016年9月12日 (一) 11:38 (UTC)
- (:)回应:我还是要说,您的提案如果真的过了,那维基百科就没救了,整个会垃圾条目泛滥,甚至会失去目前仅存的公信力,到时中文维基可能只能被迫关站,为了避免这种遗憾的灾祸发生,因此本人绝对反对到底。--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3日 (二) 01:56 (UTC)
- (:)回应:@Richard923888:就以你提的角柱类来举例好了,例如现在放宽成可以建立“三十七角柱”那么你条目中能够写什么?“三十七角柱是底面为三十七边形的柱体,由2个三十七边形和37个矩形组成,在施莱夫利符号中用t{2,37}表示”然后就没了,没有突出的性质可以描述,没有数学家研究过,更无法写他被数学家发现的历程,那条目岂不是永远都是小小作品?,再者,请问这样跟三十八角柱有什么区别?37改成38?这样不是会搞出一大堆内容基本一样只是数字不一样的垃圾条目吗?道路也一样啊,如果所有道路都有条目,那么是不是也会出现一堆大部分内容一样,只有地点和路名不一样的垃圾条目?请您想一想。--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6日 (五) 12:41 (UTC)
- (:)回应:我还是要说,您的提案如果真的过了,那维基百科就没救了,整个会垃圾条目泛滥,甚至会失去目前仅存的公信力,到时中文维基可能只能被迫关站,为了避免这种遗憾的灾祸发生,因此本人绝对反对到底。--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3日 (二) 01:56 (UTC)
- (:)回应@A2569875::道路条目里面除了地点和路名不一样,还有道路长度,车道数量,链接道路,道路名称由来等等,不是什么都一样的垃圾条目。请您看一看。我是richard923888(~\(≧▽≦)/~) 2016年9月16日 (五) 15:10 (UTC)
- (:)回应@A2569875:看来我搞错了,已移除无限角柱。我是richard923888(~\(≧▽≦)/~) 2016年9月12日 (一) 11:38 (UTC)
- (-)反对:提名者似乎没有了解各个领域的现况,目前这个规定是保障维基百科品质的防线之一,建议根据各个领域的需求和专业,并维持现况,以维持并保障维基百科的品质。--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1日 (日) 14:37 (UTC)
- (-)反对,三大内容方针无一不需要来源。如果连来源都找不到怎么保证条目最终能符合要求?--Antigng(留言) 2016年9月11日 (日) 14:49 (UTC)
- (-)反对:过多缺少内容的小条目会影响读者点阅的意愿。--老陈(留言) 2016年9月13日 (二) 04:28 (UTC)
- (!)意见:只要是使用原创语言的编写,在不侵犯版权、有可靠来源、不存在商业营销广告的大前提下,都可以适当性放宽对关注度的要求--183.253.139.22(留言) 2016年9月13日 (二) 06:40 (UTC)
- (-)反对:任何提到放宽成“无来源”管你是无哪种来源,只要是“允许无来源相关提案”本人坚决反对到底。--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3日 (二) 06:45 (UTC)
- 抗议任何试图降低维基百科品质的各种提案!!抗议!!抗议!!--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3日 (二) 06:51 (UTC)
- (:)回应:不是说无来源,是放宽关注度,即是没有太多的网上来源也可以通过。我是richard923888(~\(≧▽≦)/~) 2016年9月15日 (四) 23:19 (UTC)
- (:)回应:@Richard923888:我不是说你,是在抗议上面搞不清楚状况的IP用户。--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6日 (五) 11:45 (UTC)
- 来源当然可以是线下来源,但是要同样要满足指引的要求。--Antigng(留言) 2016年9月16日 (五) 10:40 (UTC)
- (:)回应:不是说无来源,是放宽关注度,即是没有太多的网上来源也可以通过。我是richard923888(~\(≧▽≦)/~) 2016年9月15日 (四) 23:19 (UTC)
- 抗议任何试图降低维基百科品质的各种提案!!抗议!!抗议!!--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3日 (二) 06:51 (UTC)
- (-)反对:任何提到放宽成“无来源”管你是无哪种来源,只要是“允许无来源相关提案”本人坚决反对到底。--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9月13日 (二) 06:45 (UTC)
- (:)回应:那个修改一下,是“只要是使用原创语言的编写,在不侵犯版权、有可靠来源、不存在商业营销广告的大前提下,都可以适当性放宽对关注度的要求”,表述不清--183.253.134.122(留言) 2016年9月17日 (六) 10:51 (UTC)
- WP:GNG不就是那么回事嘛。多方独立可靠非一次文献的有效介绍=N 。--Antigng(留言) 2016年9月17日 (六) 11:02 (UTC)
- (:)回应 千多个毫无第三方来源的日本公路出入口、收费站及厕所条目被“暂时”保留了将近一年了,请问“暂时”与“永久”在中文维基是同样的吗?--185.47.202.142(留言) 2016年9月18日 (日) 12:12 (UTC)
- (-)反对:阁下的这句“根本没有什么人会知道或者想知道的东西”不就是典型的原创研究?还有请告知哪里只有几十人的小镇?,这是普遍现实吗?百科全书不代表包括全宇宙的东西,因为“所有的道路、人物”并不在知识的范畴。阁下似乎是在混淆概念。如果放开关注度,岂不是谁都可以以某个来源为由保留条目,会导致维基百科出现一大批垃圾条目,那和百度百科有何区别。无法认同。--Forward Xu ( 留言 / 贡献 ) 2016年9月23日 (五) 12:46 (UTC)
- (:)回应@ForwardXu:,不好意思,我标题写错了,应该是放宽维基百科:关注度 (地理特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Richard923888(对话|贡献)于2016年10月1日 (六) 00:04 (UTC)加入。
- (:)回应,几十人的小镇光是美国就有很多了,连这座城市也都剩不到100人了。--Steven™ ∴Message∵ 2016年10月3日 (一) 03:38 (UTC)
- (:)回应,@Black9869184:这种情况应该放到世界这个层面看,特列有很多,比如俄罗斯远东地区地广人稀也有一些小镇不足几十人、中国西藏自治区连城市都没几个,但这不是普遍现象吧。另外,您提到的那个城市我翻墙出去看了,一张整体的图片都没有,这么破烂狭小,居然称为“城市”,我有点无语。--Forward Xu ( 留言 / 贡献 ) 2016年10月21日 (五) 15:44 (UTC)
- (:)回应,我想说为何这个城市会这么少人,该城市在1920年人口达到最高峰600人,可是近年随着产业变化,曾经是人口稠密的城市现在变成接近鸟不生蛋,甚至成为无人居住的鬼镇了,如果城市不是该县之首府或是境内含有热门地点等,基本上就会很少人知道;很少人知道的城市也就很少人拜访,照片整体也就变得很少。俄罗斯像是en:Nagorny, Sakha Republic和en:Allakh-Yun等“人口异常变少”的城镇,因为其“异常”,忍不住想翻成中文了。--Steven™ ∴Message∵ 2016年10月21日 (五) 16:26 (UTC)
- (:)回应,@Black9869184:这种情况应该放到世界这个层面看,特列有很多,比如俄罗斯远东地区地广人稀也有一些小镇不足几十人、中国西藏自治区连城市都没几个,但这不是普遍现象吧。另外,您提到的那个城市我翻墙出去看了,一张整体的图片都没有,这么破烂狭小,居然称为“城市”,我有点无语。--Forward Xu ( 留言 / 贡献 ) 2016年10月21日 (五) 15:44 (UTC)
- (-)反对:阁下若是想表达对现在那些只有几十个人的小镇的条目表示不满的话,建议换一个方式。--Innocentius(留言) 2016年9月28日 (三) 04:04 (UTC)
- (-)反对:“根本没有什么人会知道或者想知道的东西”?那住在那里的人也不需要知道啰?几十人的小镇如有历史文献或普查资料等,其实已符合WP:NGEO。而道路、学校等等,除非具有关注度,不然并不需要单独建立成一个条目,这些合并成一个列表即可。--Steven™ ∴Message∵ 2016年9月28日 (三) 09:32 (UTC)
强烈(-)反对好像Black9869184所说,没有人会想知道这和减少了品质。--朗哥(留言) 2016年10月22日 (六) 12:36 (UTC)
更改标题
不好意思,我标题写错了,应该是放宽维基百科:关注度 (地理特征)。我是richard923888(~\(≧▽≦)/~) 2016年10月1日 (六) 00:04 (UTC)
- 那更要(-)反对,你自己都说“维基百科的宣言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看到一堆反对票就直接把提案改成局限的,那怎么“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要放宽就要全部放宽,不要只有部分。你提放宽被全面反对是你没提出合理的防泛滥且说服其他维基人的具体方法。-- 宇帆(普通留言·Flow留言·联络) 2016年10月9日 (日) 14:30 (UTC)
- (-)反对:不想放宽尺度,就会怕有心之人捣乱维基百科。--★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10月19日 (三) 02:44 (UTC)
缺乏关注度的道路交通设施条目
现有分类:台湾高速公路交流道内的二百多个条目多半是小作品乃至小小作品,且几乎没有任何参考来源。个人认为,实在没有必要把高速公路上的每一个交流道(互通)都单列条目,试想如果把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中国大陆各省高速公路网的近万个互通立交全部创设条目,中文维基会是怎样的盛况。感觉此类条目完全可以列表化,这样还可以充实其所属的道路条目。类似情况还有分类:日本服务区与休息区。当然这是交通专题的老话题了。——Jyxyl9(批判一番) 2017年7月11日 (二) 18:26 (UTC)
- 提关注度供讨论吧。--Zetifree (Talk) 2017年7月11日 (二) 20:10 (UTC)
- 日本的公路类条目都有同样的问题,但是似乎部分管理员是公路迷或哈日族,对明显缺乏关度的条目一直持保护态度。--14.0.155.107(留言) 2017年7月15日 (六) 07:06 (UTC)
- 楼上的IP疑似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似乎全维基只有SiuMai会如此想法。--M940504(留言) 2017年7月15日 (六) 10:49 (UTC)
- 对于这些条目已经在今年5月中旬提议过,乃将有问题的交流道条目合并到一个列表,并且重定向至该列表中指定段落。--Steven |_-。) 2017年7月15日 (六) 10:59 (UTC)
地理特征关注度指引不知所云
情况类似楼上,上文才说:
“ | 即使是最小的地理特征也可以在数不清的可靠来源中被提及:地图中可以找到小溪,人口普查表中可以找到村镇,等等。对每一个主题,可能有上百个这样的来源。确实,这些来源为主题提供了可靠的信息。然而,这种来源通常只论述了主题的存在性,而没有通用关注度指引所要求的有效介绍。因而,它们不能建立主题的关注度,但这些来源仍符合可供查证的要求。 | ” |
而下文就说:
“ | 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可被认为典型地具有关注度,即使这一地区的人口非常稀少。甚至被废弃的地区(鬼镇)也可以保持具有关注度,因为关注度不是一时的。记录并验证政府对这些地区认可的可靠来源(例如国家人口普查)通常可证明主题的关注度。 | ” |
某人✉ 2018年4月22日 (日) 15:15 (UTC)
- 自相矛盾…………我懵了。怎么办?希望有有经验的维基人来讨论一下。--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 2018年4月25日 (三) 12:09 (UTC)
- 第一条说的是通用关注度指引,放在地理事物关注度指引中极易误导人。建议删除前者。——Yelets 敬上 2018年4月25日 (三) 12:13 (UTC)
- 这个其实是分界问题。现在的共识是应该以居往区域为地点条目的拆分方式。比如说某个小镇有河,有山,有桥,那就应该以小镇为单位建立条目,然后把这些都包进去,而非单独为每一个地理特征建立条目。--Temp3600(留言) 2018年4月27日 (五) 14:35 (UTC)
- 建议删除前者,保留后者。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8年4月29日 (日) 09:51 (UTC)
- 作为指引的撰写者我大概解释一下。这件事情的逻辑是这样的,“人口普查”对村镇的介绍属于提及,不属于有效介绍,所以假设我们生活在一个很神奇的星球上,那里除了统计部门关心村镇,其他单位一概不关心,那么,不应为村镇独立建立条目。但是,地球上法定的行政区划:1、通常具有可靠来源深入介绍;2、是人口普查的对象,所以虽然人口普查不是有效介绍,但存在普查就意味着这区划为官方所认可,很可能有其他更多的来源用以写条目,是故可以被收录。我承认“它们不能建立主题的关注度”这句话有误导性,并(+)支持将它改为“仅凭顺带提及的来源不能建立主题的关注度”,或者直接删去“人口普查表中可以找到村镇”,以避免误解。--Antigng(留言) 2018年4月29日 (日) 15:18 (UTC)
- @Antigng:如果我没有会错意,那么您的意思应该是“人口普查意味着该地有其他来源可证明关注度,而通过单纯的人口普查不能确定该地的关注度”。虽然如此,我个人还是建议删除前者(或进一步解释何为地理特征条目之可靠来源,我个人建议将来源章节适当后移,应将直接确认事物关注度的语句前移)并略微修改后者,用清晰的语句表达。——Vasavi Shakti Y. 敬上 2018年5月3日 (四) 04:52 (UTC)
(-)反对:有人住的地方就被认为有关注度,非常客观而具科学性,不必修改﹗请勿墨守于来源。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30日 (一) 12:20 (UTC)
- 现在方针的问题的问题根本就不是这,而是上下文矛盾......某人✉ 2018年4月30日 (一) 13:25 (UTC)
- 上文是指一般的地理特征,下文指住人的地区,建议修改某些字眼。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30日 (一) 13:34 (UTC)
修订地理特征关注度指引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原因: 承接先前讨论,原本提案因为条文前后矛盾,具误导性质。经指引的撰写者的解释后依据原意作出上述修改,现提交社群讨论。副抄当时有参与讨论的Duhshala,屈原虫,CopperSulfate,Temp3600,Walter Grassroot,Antigng--AINH(留言)明日大屿,后日大镬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12 (UTC)
- (+)支持。Sænmōsà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16 (UTC)
- (+)支持明显矛盾,我也不认为人口数据而已的条目应该保留了有些更本无法扩充,动员令行政区划项目我就看了很多类似的。--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46 (UTC)
- @Cohaf(?)疑问:呃,您这话的意思不应该是反对此次修订吗?--热爱Vocaloid的达拉C崩吧u斑得S贝迪O卜多比鲁翁4 2018年10月26日 (五) 07:55 (UTC)
- @CopperSulfate:没有反对,明显人口数据是可以有效的证明一个行政区划的关注度的,但是我只是另外一个看法,有些行政区划条目只有写人口,其它更本没有任何资料扩充,也没有除了人口普查以外的来源,这类条目10年了还是小条目,我们是否改为重定向至人口普查列表比较好。--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7日 (六) 04:10 (UTC)
- @Cohaf:嗯。(如果您觉得有必要,可以在VPP发起讨论。) --热爱Vocaloid的达拉C崩吧u斑得S贝迪O卜多比鲁翁4 2018年10月28日 (日) 11:35 (UTC)
- @CopperSulfate:没有反对,明显人口数据是可以有效的证明一个行政区划的关注度的,但是我只是另外一个看法,有些行政区划条目只有写人口,其它更本没有任何资料扩充,也没有除了人口普查以外的来源,这类条目10年了还是小条目,我们是否改为重定向至人口普查列表比较好。--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7日 (六) 04:10 (UTC)
- @Cohaf(?)疑问:呃,您这话的意思不应该是反对此次修订吗?--热爱Vocaloid的达拉C崩吧u斑得S贝迪O卜多比鲁翁4 2018年10月26日 (五) 07:55 (UTC)
- (+)支持:《地理特征收录标准》已明确规定有人住的地方就符合收录标准,但上文又以《通用关注度》的标准去否定证明有人住的可靠来源“人口普查表”,这明显是指引条文的互相抵触与矛盾。--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13:07 (UTC)
- (+)支持:更符合方针涵义。--热爱Vocaloid的达拉C崩吧u斑得S贝迪O卜多比鲁翁4 2018年10月26日 (五) 07:55 (UTC)
- 现交付公示,为期七天,期内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B dash(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09:45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道路关注度
经公示,先修订后审议完成,视为通过。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24日 (六) 03:45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我因此思考了一个问题很久:道路可否算是“地理特征”?我最近看到的资料告诉我这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如果道路不属地理特征,那人所脚踏、车所驶过的,也就是虚无,什么也不是;道路一旦脱了大地,就有如大树没了根。我甚至还看过有道路名最终成为了非法定社区名或车站名,这进一步证明了道路和地理特征乃是互相交融的。
道路通常乃是由政府所划定,不会造成原创研究问题,故我希望可以在此让社群讨论是否把道路纳入Wikipedia:关注度 (地理特征)之适用范围,并予以较寛松之收录标准。Sænmōsà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17日 (三) 09:44 (UTC)
- 本质上算,但是目前不算。因为英文维基那边的情况与这边好像不太一样,所以当初弄这个指引的时候就略掉了。--Antigng(留言) 2018年10月20日 (六) 13:58 (UTC)
或许我明确一下我现在想做的东西:我想社群讨论是否应该把en:Wikipedia:Notability (geographic features)#Roadways引入中文维基百科。至于先前讨论,隐藏也罢;不过同时在这列出一个反对意见,见下。Sænmōsà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6日 (五) 07:03 (UTC) D
- 你好像误解了地理特征指引。这条指引的目的,是要解决"一个不知名小地方,上有一堆不知名建筑、不知名自然景观的时候,应该如何建立条目"的问题。讨论的结果是:为相应的行政单位建立条目,将其他东西包进去。所以按这个做法,小路应该在它所属的小区条目中被描述。--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07:30 (UTC)
- 但这会导致该小区条目过分冗长,最终那些内容还是要被裁掉。又或是把那些小路全部放在一个列表内叙述,但有时候有些明显是足够著名,但因为不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而未能独立出来。Sænmōsà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2日 (一) 10:15 (UTC)
- 按道理是不会的。一般欧洲小区只有几百人居往,小镇里面只有数座建筑,一两条路。恐怕DYK都写不出来呢。--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15 (UTC)
- @Temp3600:所以请看下方。Sænmōsà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8日 (日) 14:34 (UTC)
- 按道理是不会的。一般欧洲小区只有几百人居往,小镇里面只有数座建筑,一两条路。恐怕DYK都写不出来呢。--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15 (UTC)
- 以下是我建议的条文:
“ | 道路
跨国公路网(如欧洲高速公路、亚洲公路网)、国家级公路网(如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美国州际公路系统、美国国道)、一级行政区(如省、州、大区,视乎各地而定)公路网,于一般而言,皆具有关注度;而二级或以下行政区公路网、地区道路网、单一城乡道路、街道、公路服务区和交流道等的关注度可能会因所在地不同而亦有所不同,故而在具有以该路段为主题的可靠二手来源的前提下,可假定该路段具有关注度。 |
” |
- 我个人认为,只要道路本身有悠久历史或深远历史意义,皆应收录。3ẤṬḔṆỦẄ1(请多多关注爱·回家之开心速递同行评审)(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1:40 (UTC)
- 而且,以上指引只要求非一级行政区(或以上级别)道路网具有以该路段为主题的可靠二手来源以证关注度,相信并非难事;我手上正好有一本关于东区道路的书籍,证明关注度应该没大问题。Sænmōsà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7日 (六) 14:05 (UTC)
- 随便插个话,例如北京的胡同几乎都应该有关注度,因起背后都几乎有历史文化背景。另外,欧洲的小镇别看小,历史文献、方志等可能会比许多人想象的要多得多(克劳迪奥·马格里斯《多瑙河之旅》读后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1月6日 (二) 03:04 (UTC)
- Sænmōsà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1月6日 (二) 09:43 (UTC)
- 我只是看到这个讨论,过来随便扯一扯 囧rz...--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1月6日 (二) 12:15 (UTC)
这样的话,北京胡同有有效介绍的来源的机会应该很大;欧洲小镇在外语维基能写得那么长也是因为历史文献、方志够多(但这里好像是讨论道路关注度,而且小镇只要是法定规划的话,好像按现行指引,已经具有关注度)。
- Sænmōsà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1月6日 (二) 09:43 (UTC)
- 随便插个话,例如北京的胡同几乎都应该有关注度,因起背后都几乎有历史文化背景。另外,欧洲的小镇别看小,历史文献、方志等可能会比许多人想象的要多得多(克劳迪奥·马格里斯《多瑙河之旅》读后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1月6日 (二) 03:04 (UTC)
- 现在把这个条文公示七日,期间如果没有人提出合理反对意见,就会视为通过。以上条文将会载入《地理特征关注度指引》,并且在《公共交通条目收录准则》留下连结。Sænmōsà 2018年11月16日 (五) 11:03 (UTC)
- 七日已过,本条文正式视为通过。Sænmōsà 2018年11月24日 (六) 02:26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著名街道关注度讨论
很明显,这个提案没有共识,故予以关闭。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4日 (五) 09:20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 @Sanmosa:见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海坝街[锚点失效]。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25日 (日) 12:17 (UTC)
- 建议再修改条文如下:
- 因为著名街道一般而言也是有关注度的。著名街道是指街道拥有悠久历史,或街道命名奇特,或是区内主要民生消费站点,但须有来源指出。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29日 (四) 13:02 (UTC)
- Sænmōsà 2018年12月1日 (六) 16:15 (UTC)
- 什么是著名街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3日 (一) 02:34 (UTC)
- @Sanmosa:阁下认为怎样才算是著名街道?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2月13日 (四) 06:50 (UTC)
- 我认为“著名街道”应该是指在该地区内具代表性或重大影响的街道(街道拥有悠久历史并不能使街道为众人所知,而街道命名奇特也同样不能),或许让我举个例:利东街(有“囍帖街”的别称,是香港的著名印刷品制作及门市集中地,但其本名并不奇特),但通常此类街道已能合乎“具有以该路段为主题的可靠二手来源”的要求,所以我认为加入此短语会使语意重复。Sænmōsà 2018年12月13日 (四) 08:01 (UTC)
- 定义非常模糊,反对加入。我不想为了某个条目更改一个指引。 — Cohaf (talk) 2018年12月13日 (四) 08:05 (UTC)
- 其实提议修改并不是为了海坝街的。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2月16日 (日) 12:59 (UTC)
那这和“而……街道……的关注度可能会因所在地不同而亦有所不同,故而在具有以该路段为主题的可靠二手来源的前提下,可假定该路段具有关注度”不是语意重复吗?而且“著名”这个标准太过含糊。
- Sænmōsà 2018年12月1日 (六) 16:15 (UTC)
- 同Cohaf。这样修改无异于搬龙门。如何定义“著名”街道很取决于主观判断 P.S. SM?-某人✉ 2018年12月25日 (二) 09:00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地域普适性讨论
其实一早已经有讨论共识,为免Cewbot出错,我就关掉这部分的讨论好了。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12日 (六) 07:50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 抱歉,提意见晚了。国家级公路网或跨国公路网我是觉得没有问题的,但是个人认为一级行政区的公路仍然范围过大,以日本都道府县来说,平均每个都有数百条道路,是否真的如上述所说都皆具有关注度,我抱有疑问。而且,上方参与讨论的人数也极少,可能未必称得上是凝聚了共识,有再讨论的空间。以上,谢谢。—AT 2018年12月18日 (二) 14:32 (UTC)
- 我举一个例子:中国大陆地区每个省级行政区的省道大多在数十条左右(例如上海大概是24条),和北海道的道级道路相比不在一个量级上。--云间守望 2018年12月18日 (二) 14:59 (UTC)
- 那就显示条文未能完全反映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别。—AT 2018年12月18日 (二) 16:03 (UTC)
- @Sanmosa。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2月18日 (二) 23:31 (UTC)
- 加州州道总数,乃是近三百条(应该和北海道道道、日本各县县道的总数相约),我不认为存在范围过大的问题;如果大家愿意花多些时间和心力找来源的话,总应该也有些东西写进去那些一级行政区公路条目内的。Sænmōsà 2018年12月19日 (三) 08:48 (UTC)
- 有来源的话可走通用关注度。美国州道可能多,日本的却不是。—AT 2018年12月19日 (三) 15:18 (UTC)
- @AT:但是enwiki的指引(也即是本次讨论通过的指引)确实使一大堆美国州道条目免于notability AFD;我举151号阿拉巴马州州道(长650米)为例,其惟一来源是地图,按GNG早就给删掉了,但由于相关指引,只能章节上unreferneced。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图片评选 2018年12月25日 (二) 08:31 (UTC)
- 156号阿肯色州州道长480米,158号阿肯色州州道长530米,条目内来源全都来自政府,但拥有完全相同的指引的enwiki照样保留。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图片评选 2018年12月25日 (二) 08:41 (UTC)
- 14号怀俄明州州道长580米,条目只有地图和政府来源各一,但情况也一样。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图片评选 2018年12月25日 (二) 08:48 (UTC)
- 条目没有不代表就是不存在具备关注度的来源,而且中维也不一定要全盘接受英维的做法。—AT 2018年12月25日 (二) 09:19 (UTC)
- 一、我亲自查证过了,没有其他可证关注度的来源;二、既然现在照搬enwiki的指引已经通过,那就代表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全盘接受如此做法了,这是present perfect,不是simple present或future;
三、我认为阁下特别要求排除日本公路条目,并特别地质疑其关注度,有对日本的地域歧视之嫌,关注度的普适性不应受地域影响。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图片评选 2018年12月26日 (三) 05:32 (UTC)- 我已经说过原讨论的参与人数很少,不见得可以得出“我们已经全盘接受”的说法,下方亦有其他用户提出异议,可见共识尚未形成。另外,我没有排除日本公路条目,只是以其作例子而已,其他国家可能也有类似的问题。而且,我作为长期关注日本条目的用户,怎可能反过来对日本作地域歧视?您的指控相当严重,请遵守AGF规定,撤回您的无理指控。谢谢。—AT 2018年12月26日 (三) 06:55 (UTC)
- 感谢阁下解释清楚那纯粹是“举例”。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图片评选 2018年12月27日 (四) 01:20 (UTC)
- 如果bulletin已经张贴了讨论告示多日,然后还特地公示了七日,现在人们在指引通过了才出来说“没有共识”,我认为这样做非常不负责任,我已经履行了让大家知情有这个讨论存在的责任,但大家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理会、不参与讨论,然后现在和我说“共识尚未形成”,这和把讨论推倒重来有何分别?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图片评选 2018年12月27日 (四) 01:20 (UTC)
- 老实说,下面有另一个用户对于另一个提案也有差不多的言论;这我也觉得是非常不负责任的。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图片评选 2018年12月27日 (四) 01:23 (UTC)
- 诚然您说的也有道理,所以我一开始也表达了歉意。然而,与推倒共识的行为相比,我认为一个让更多人能够信服的共识更重要,况且共识是可以改变的。—AT 2018年12月27日 (四) 08:04 (UTC)
- 但总不能过分频繁地更改共识吧,过分频繁更改共识其实和没有共识没分别。Sænmōsà 2019年1月1日 (二) 05:43 (UTC)
- 所以有不同人表达了异议也视而不见么?—AT 2019年1月1日 (二) 05:53 (UTC)
- 我认为至少应该隔一段时间才提出修改,这样稳定性比较大。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4日 (五) 09:17 (UTC)
- 所以有不同人表达了异议也视而不见么?—AT 2019年1月1日 (二) 05:53 (UTC)
- 但总不能过分频繁地更改共识吧,过分频繁更改共识其实和没有共识没分别。Sænmōsà 2019年1月1日 (二) 05:43 (UTC)
- 诚然您说的也有道理,所以我一开始也表达了歉意。然而,与推倒共识的行为相比,我认为一个让更多人能够信服的共识更重要,况且共识是可以改变的。—AT 2018年12月27日 (四) 08:04 (UTC)
- 我已经说过原讨论的参与人数很少,不见得可以得出“我们已经全盘接受”的说法,下方亦有其他用户提出异议,可见共识尚未形成。另外,我没有排除日本公路条目,只是以其作例子而已,其他国家可能也有类似的问题。而且,我作为长期关注日本条目的用户,怎可能反过来对日本作地域歧视?您的指控相当严重,请遵守AGF规定,撤回您的无理指控。谢谢。—AT 2018年12月26日 (三) 06:55 (UTC)
- 一、我亲自查证过了,没有其他可证关注度的来源;二、既然现在照搬enwiki的指引已经通过,那就代表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全盘接受如此做法了,这是present perfect,不是simple present或future;
- 条目没有不代表就是不存在具备关注度的来源,而且中维也不一定要全盘接受英维的做法。—AT 2018年12月25日 (二) 09:19 (UTC)
我刚查看过美国 - 有来源的话可走通用关注度。美国州道可能多,日本的却不是。—AT 2018年12月19日 (三) 15:18 (UTC)
- 个人认为“一级行政区公路网”应排除长度小于100公里(数据可另定)的道路,否则范围过大。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2月19日 (三) 21:11 (UTC)
- 以北海道道为例子,关注度的问题在于大量小于10km的联络线纳入其中……--云间守望 2018年12月24日 (一) 02:33 (UTC)
- 加州州道总数,乃是近三百条(应该和北海道道道、日本各县县道的总数相约),我不认为存在范围过大的问题;如果大家愿意花多些时间和心力找来源的话,总应该也有些东西写进去那些一级行政区公路条目内的。Sænmōsà 2018年12月19日 (三) 08:48 (UTC)
- @Sanmosa。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2月18日 (二) 23:31 (UTC)
- 那就显示条文未能完全反映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别。—AT 2018年12月18日 (二) 16:03 (UTC)
- (&)建议 建议另立WP:关注度 (日本)
或“一般而言,日本相关条目皆具关注度。”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45.64.242.193(对话|贡献)于2018年12月24日 (一) 01:29 (UTC)加入。“日本相关条目皆不受关注度指引之约束。”
- 我在此重申一次:如果一个具有普适性的关注度标准因为不同国家的地域差异而被随意收紧标准,那样关注度标准就不再具有普适性,背离了关注度标准的原意。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图片评选 2018年12月27日 (四) 01:26 (UTC)
- 您自己在下方说的“强烈反对具有地域偏见性质的3”,其实跟此是异曲同工。如果有普世标准的话,那当然很好,然而不是任何事物都是这样,不同国家有各自的问题。不能为了遵守关注度,反过来要求所有国家都持同一标准对待,这显然地会出现偏差。—AT 2018年12月27日 (四) 08:04 (UTC)
- 那里我是认为提案人因为中国大陆中心才会提出用人数作为学校关注度标准,请勿试图曲解我的说话。Sænmōsà 2018年12月31日 (一) 03:20 (UTC)
- 我没有尝试曲解您的说话。我想指出的是,既然您可以理解不同国家有各自的分别的话,那应该也可以得出并非所有国家的一级行政区的公路都应该收录的结论。—AT 2018年12月31日 (一) 07:29 (UTC)
- 我认为阁下把不同国家的一级行政区公路的分别过分地放大了,这次通过的标准应该能够兼容这种微小的分别性,不能只是因为不同地方“有分别”而把整个条文推倒重来。Sænmōsà 2019年1月1日 (二) 05:39 (UTC)
- 我没有建议推倒整项条文,一级行政区以外的条文我是没有异议的。—AT 2019年1月1日 (二) 05:53 (UTC)
- “……一级行政区(如省、州、大区,视乎各地而定)公路网,于一般而言,皆具有关注度”这说法属原创研究吗?“一般而言”是什么意思?或者说,什么才是“非一般”?--58.176.70.123(留言) 2019年1月2日 (三) 12:55 (UTC)
- @AT:如果指引把日本道道、县道(以及以后如果有同样情况的一级行政区道路,但是要到时分别讨论)视为二级行政区道路如何?(都道、府道局限于城市,应该不会太多)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4日 (五) 09:17 (UTC)
- 都道和府道也非常多,您可以查看一下相关条目。—AT 2019年1月4日 (五) 09:26 (UTC)
- 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4日 (五) 11:09 (UTC)
- 也可以考虑。—AT 2019年1月4日 (五) 11:14 (UTC)
如果改为日本都道府县道中的“主要地方道”(包括东京都的“特例主要地方道”)方视为一级行政区道路,如何?“主要地方道”应该足够少。另外,如果需要特别剔除一些地方的一级行政区道路的种类,需不需要特别设立一个列表,以免以后有太多特别需要剔除的例子,使脚注过分冗长?
- 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4日 (五) 11:09 (UTC)
- 都道和府道也非常多,您可以查看一下相关条目。—AT 2019年1月4日 (五) 09:26 (UTC)
- 我没有建议推倒整项条文,一级行政区以外的条文我是没有异议的。—AT 2019年1月1日 (二) 05:53 (UTC)
- 我认为阁下把不同国家的一级行政区公路的分别过分地放大了,这次通过的标准应该能够兼容这种微小的分别性,不能只是因为不同地方“有分别”而把整个条文推倒重来。Sænmōsà 2019年1月1日 (二) 05:39 (UTC)
- 我没有尝试曲解您的说话。我想指出的是,既然您可以理解不同国家有各自的分别的话,那应该也可以得出并非所有国家的一级行政区的公路都应该收录的结论。—AT 2018年12月31日 (一) 07:29 (UTC)
- 那里我是认为提案人因为中国大陆中心才会提出用人数作为学校关注度标准,请勿试图曲解我的说话。Sænmōsà 2018年12月31日 (一) 03:20 (UTC)
- 您自己在下方说的“强烈反对具有地域偏见性质的3”,其实跟此是异曲同工。如果有普世标准的话,那当然很好,然而不是任何事物都是这样,不同国家有各自的问题。不能为了遵守关注度,反过来要求所有国家都持同一标准对待,这显然地会出现偏差。—AT 2018年12月27日 (四) 08:04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最新方案
公示七日期间无(合理)异议;条文通过。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15日 (二) 01:50 (UTC)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就以上讨论,本人有以下提案:
- 于关注度而言,所有日本都道府县道,虽然本来属于一级行政区道路,除(特例)主要地方道和都市高速道路(为减少判断困难,即使该都市高速道路未有由任何都、道、府或县道构成,即只由市道构成,亦予以收录)以外,皆视为二级行政区道路,须符合“具有以该路段为主题的可靠二手来源”的前提方可收录;
- 设立WP:一级行政区道路特殊收录限制列表列出所有设有特殊收录限制的一级行政区道路,视为指引,并在道路关注度指引中注明用途;
- 以后凡有人对于某国家之一级行政区道路应否全数收录有所质疑,可以在WP:互助客栈/方针页提出讨论,如果共识认可应对该国家之一级行政区道路作出特殊收录限制(例如视为二级行政区道路),则应更新WP:一级行政区道路特殊收录限制列表;
以上。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4日 (五) 12:50 (UTC)
- @AT、Fran1001hk、Jyxyl9、WQL。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4日 (五) 12:51 (UTC)
- 如果WP:一级行政区道路特殊收录限制列表包含数十个国家,倒不如不要假设一级行政区道路都具有足够关注。一级或以下都需要佐证,相对不是更加便利执行吗?--58.176.70.123(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02:39 (UTC)
- (:)回应:(一)本人赞同Sanmosa的第一点提案。
- (二)“一级行政区道路特殊收录限制列表”若设立可能会包括数十个国家(太平洋岛国、欧洲小国等均应列入),目前来看可能不太可行。个人认为还是以道路里程作为限制比较好,低于特定里程(如100公里)不应被默认具有关注度,而应加以来源佐证。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月5日 (六) 05:15 (UTC)
- 个人觉得100千米这个限制可能过大了……10千米还差不多。实在不行,真的就如sanmosa所言,列表之后一案一审未尝不可。--云间守望 2019年1月5日 (六) 05:37 (UTC)
- @Jyxyl9:个人不太赞同以长度作标准,长度和关注度的关联性似乎不大,反而道路的主要性(骨干道路)和关注度的关联性较大;公路的联络线可以无限长,骨干的道路可以无限短。另外,即使欧洲小国有很多很短的一级行政区道路,可能他们和美国州道(每个洲大约300多条)一样普遍有很多来源,我认为英文维基开初有这样的规例,是因为他们对于欧美一级行政区道路的来源方面没太大顾虑;欧洲小国一级行政区道路欠缺关注度的可能性比较低,反而太平洋岛国有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比较高,我估计受影响的国家应该没四五十个那么多,顶多二三十个。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6日 (日) 01:37 (UTC)
- 就此点,我是由一个普通欧洲小镇就已经具有大量来源这个基础,把“具有大量来源”这个特征推论至其道路的。很多事情都可以被推论出来,本来我不应该详细阐述,但是因为这个比较复杂,我就解释一下。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6日 (日) 01:42 (UTC)
- 应该远远不只二三十个,除太平洋岛国之外,加勒比海、非洲、拉丁美洲、中亚、东欧,基本上整个第三世界可能都有问题。--58.176.70.123(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06:44 (UTC)
- 证据?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6日 (日) 07:19 (UTC)
- 既然指引翻译自英维,那么以英维的实际情况做例子吧。en:Category:Controlled-access highways by country(即中维的Category:各国高速公路)只有42个子分类(当中可能已经包括国家级的公路),是否可以“推论”为“只有这42个国家的高速公路普遍具足够关注”呢?否则,这分类中应当包含160个或以上的国家(全球有193个国家,减去20-30个,应该还有160个以上)。--一望而知(留言) 2019年1月7日 (一) 04:06 (UTC)
- @一望而知:其实不止高速公路,国道也包括在内(例如中国国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以en:Category:Highways by country(即Category:各国公路)推论。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7日 (一) 07:34 (UTC)
- en:Category:Highways by country的子分类更少,只有27个。以此推论,不具关注的比具有关注的为多,所以最初的假设(即一级行政区(如省、州、大区,视乎各地而定)公路网,于一般而言,皆具有关注度)根本不成立。--一望而知(留言) 2019年1月7日 (一) 09:21 (UTC)
- @一望而知:其实不止高速公路,国道也包括在内(例如中国国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以en:Category:Highways by country(即Category:各国公路)推论。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7日 (一) 07:34 (UTC)
- 既然指引翻译自英维,那么以英维的实际情况做例子吧。en:Category:Controlled-access highways by country(即中维的Category:各国高速公路)只有42个子分类(当中可能已经包括国家级的公路),是否可以“推论”为“只有这42个国家的高速公路普遍具足够关注”呢?否则,这分类中应当包含160个或以上的国家(全球有193个国家,减去20-30个,应该还有160个以上)。--一望而知(留言) 2019年1月7日 (一) 04:06 (UTC)
- 证据?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6日 (日) 07:19 (UTC)
- 应该远远不只二三十个,除太平洋岛国之外,加勒比海、非洲、拉丁美洲、中亚、东欧,基本上整个第三世界可能都有问题。--58.176.70.123(留言) 2019年1月6日 (日) 06:44 (UTC)
- 就此点,我是由一个普通欧洲小镇就已经具有大量来源这个基础,把“具有大量来源”这个特征推论至其道路的。很多事情都可以被推论出来,本来我不应该详细阐述,但是因为这个比较复杂,我就解释一下。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6日 (日) 01:42 (UTC)
- 姑且不论SiuMai已被永封,其反对理由已不攻自破;现视为不合理反对。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8日 (二) 04:54 (UTC)
- 已了解情况。(+)支持Sanmosa的三点提案。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月8日 (二) 11:39 (UTC)
现将最新方案公示七日,无合理反对即视为通过。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8日 (二) 15:53 (UTC)
- @AT、Jyxyl9、WQL:微调了条文一下,加入了允许收录日本都市高速道路的条文。(我打个比方:日本都道府县道像中国省道,日本都市高速道路像中国省高速。)Sænmōsà请支持近期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10日 (四) 23:49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未命名道路编号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 我今天看到此网站[7],可否靠未命名道路编号来判断哪条道路符合WP:GEOROAD?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9年1月18日 (五) 05:25 (UTC)
- @Sanmosa。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9年1月18日 (五) 05:27 (UTC)
- T字头的主干道也未必是全港性的主要道路,不行,必须要是纳入干线系统的才符合WP:GEOROAD(视香港为一级行政区);沙沥公路也是靠GNG和来源保留。Sænmōsà请支持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18日 (五) 05:37 (UTC)
- 青山公路之所以还可以走WP:GEOROAD,是因为其建成时和大埔公路是惟二出入新界的主干道,可以以常识判断。Sænmōsà请支持特色列表评选 2019年1月18日 (五) 05:37 (UTC)
- @Sanmosa。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9年1月18日 (五) 05:27 (UTC)
-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WP:关注度_(地理特征)和WP:关注度_(组织)的语句问题
在此提请社群注意WP:关注度_(地理特征)和WP:关注度_(组织)两条关注度指引。这次提议修订,目的是将关注度指引中对于关注度本身的“假定”表述彻底清除。
关于为什么不应鼓励在关注度指引中加入“假定……具有/不具有关注度”表述的原因,可参见提案者此前所写的论述维基百科:GNG不假定关注度。简而言之:关注度的概念是维基百科发明出来的,没有比《通用关注度指引》更权威的成文依据可以用来判断条目主题是否具备关注度。如若用以判断关注度是否存在的指引,只能让人去“假定”事物是否具备关注度,那么这则指引是没有可操作性的。分为两种情况讨论:第一,某领域的关注度指引假定条目主题具有/不具有关注度,此时固然可以使用GNG判断是否具备关注度,但特定领域关注度指引的有效内容本身就应当是不符合GNG标准的一些特例,所以这个假定等于什么都没说;第二,在条目主题满足GNG的情况下再假定条目主题具有/不具有关注度,就只能再反复使用GNG判断是否真的具备关注度,死循环。
因此提议修订。具体修订的指引内容如下:
地理特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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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特征2
地理特征3
提案人认为,这句话是“假定”一词被错误理解的源头:在所有关注度指引(包括GNG)的所有“假定”中,只有这一处规定了即使是符合GNG的地理特征仍不一定具有关注度,并且从历史记录来看,这种含义在最开始的版本依然存在。因此,社群或许需要进行讨论,到底是这个“假定”就完全不适用,还是仅在地理特征一处适用;但很明显不能再行推广了。
地理特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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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特征5
这句话中的“假定”就是引言中的“什么都没说”。把人重定向到GNG的特定领域关注度指引没必要存在。
地理特征6
这句话是在经过了Wikipedia_talk:关注度_(组织)#关于学校的方针的讨论之后确立为指引的。在这一大长串讨论中,出现了二十多次的所谓“假定”,但成文的就只有这句话。以此为例,恰可以说明所谓“假定”表述的不可操作性:如果主题被假定具备关注度的条目实际上是可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的,这一句“应予以收录”出现在此领域的关注度指引中如何解释?如果被假定具备关注度等于有关注度,那还为什么要假定而不是直接判断有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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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2020年10月25日 (日) 18:45 (UTC)
- (+)支持:语句确实有问题。这属于事实性修订,机器人存档后,可以直接修订。虫虫飞♡♡→♡℃※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00:25 (UTC)
- 我并不认同提案人的论述的第三点,因此我只可能(-)反对整个提案。“假定”意味着执行指引的灵活性,我不认为消除会带来好处,而且提案人本身也已经误解“假定”的意涵。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6日 (一) 00:27 (UTC)
- "根据五大支柱,维基百科亦具有地名辞典的功能"。说实话,没看出这句话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如何就能从五大支柱推导出维基百科也是地名辞典?另外,辞典往往是小百科条目+词典的混合物,似乎与“维基百科不是词典”又有些矛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0月26日 (一) 01:29 (UTC)
- “地名辞典”的原文是“Gazetteer”,又译“地名索引”,因此“地名辞典”非“辞典”。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6日 (一) 04:09 (UTC)
- 那么我觉得应该把地名辞典改为地名索引,否则很容易引起误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0月27日 (二) 02:09 (UTC)
- “维基百科作为百科全书,可以被用作地名辞典,但亦可有其他用途;另一方面,严格意义上的地名辞典并不可以用作地理领域的百科全书,遑论其他领域。”--
- “地名辞典”的原文是“Gazetteer”,又译“地名索引”,因此“地名辞典”非“辞典”。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6日 (一) 04:09 (UTC)
- @Sanmosa:请您具体说明是不认同哪句话或哪个观点。关于“假定”一词,我是不知道您们是如何把指引里面白纸黑字的“不能保证某主题一定能收入维基百科”理解成“不能保证具有关注度”的。您声称“假定”具有的灵活性,实际上造成了站务处理上的混乱,导致任何人都可以平白质疑明显符合GNG或其他关注度指引的条目“只是被假定具备关注度,不是真的有关注度,是不是真的有关注度还要另行评断”。这事实上架空了关注度指引,在关注度判断上凭空增加了一道工序:不用GNG还要用什么来判断关注度?用知名度吗?至此我认为,您和UjuiUjuMandan也许才是错误理解“假定”,并带偏一票站务处理者的祸首。请您务必重新考虑您的意见。--
- “‘编者共识’:当具有有效介绍主题的独立可靠来源时,条目主题具有关注度。如果一名编者认识到这样的来源存在,但仍然认为目前版本的条目不适合存在于维基百科,他应当前往页面存废讨论提出删除讨论。如果一名编者认识到这样的来源存在,但仍然认为条目主题没有关注度,那么他是错的。他仍然可以发起讨论考据来源是否合格,或者关注度相关指引是否有不恰当的地方,但盯着页面强行挂显然是不恰当的。”下划线部分有问题。我的想法是“假定”意味着执行指引的灵活性,即使条目符合指引所列的其他条件,如果有任何其他合理理由认为条目不具关注度,条目仍可被认定为不具关注度。这样的例子有“一时关注度”,这绝对不是我或UjuiUjuMandan发明的东西,这在我进Wikipedia以前已经存在了。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6日 (一) 08:14 (UTC)
- 〈地理特征6〉所牵涉的条文是另一例子:条文中有注释注明“部分国家之一级行政区公路网公路具有特殊收录限制,相关限制见《一级行政区道路特殊收录限制列表》”,这就已经代表即使条目符合指引所列的条件,在一些情况下,条目仍可被认定为不具关注度,一堆北海道道条目就因此而不获DRV恢复。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6日 (一) 08:18 (UTC)
- 追加说明:如果把提案人对“假定”表述的错误见解彻底抛开,然后个别地看待以上子提案,我认为其中一两个子提案我还是可以支持依提案人的提案修订的。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6日 (一) 08:22 (UTC)
- "根据五大支柱,维基百科亦具有地名辞典的功能"。说实话,没看出这句话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如何就能从五大支柱推导出维基百科也是地名辞典?另外,辞典往往是小百科条目+词典的混合物,似乎与“维基百科不是词典”又有些矛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0月26日 (一) 01:29 (UTC)
- 大致认同sanmosa君的意见,对于提案人之理据有所疑虑。认为提案人应再继续交互观点、与社群更多进行探讨有关理解。——约克客(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07:58 (UTC)
- 我并不是这样理解各SNG的“假定”关注度。借用antigng的说话,关注度的存在目的是确保条目能够符合NPOV, V与OR等内容方针,而关注度指出“没有关注度的条目并不可能有足够来源支持,进而导致条目本身不可能符合方针,故必须被删除”。关注度只能够通过可靠来源去证明。然而,对于部分种类的条目,我们认为符合某些条件的条目几乎都一定能找到符合内容方针要求的来源,故一时找不到来源并不直接导致条目必须被删除。行政上,这种情况被称为“假定”有关注度。“假定”的意思是尽管还没有找到证明的来源,但行政上视作这些来源确实存在。--Temp3600(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12:10 (UTC)
- 同样地,“具备”关注度指那些已被找到可靠来源证明了能够写成的主题。另外,有写成条目的潜质并不代表一定可以写。--Temp3600(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13:34 (UTC)
- 前面一大段是对的,下面补充一句却是错的,符合关注度的主题就可以写,这是维基最关注的事情。--虫虫飞♡♡→♡℃※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15:35 (UTC)
- 但未必能(甚至未必需要)独立成条。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7日 (二) 05:56 (UTC)
- “可以写”不等于“目前的版本值得保留”。--Temp3600(留言) 2020年10月28日 (三) 04:47 (UTC)
- @Sanmosa: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您在理解上的偏差:WP:GNG中“假定”的含义很明显是“即使条目符合指引所列的其他条件,如果有任何其他合理理由认为条目不应被维基百科收录,条目仍可被认定为不可收录”,而不是“即使条目符合指引所列的其他条件,如果有任何其他合理理由认为条目不具关注度,条目仍可被认定为不具关注度”。您能不能看出其中的区别?您不能先错误地理解一遍指引,然后说这个错误的版本比原版“更灵活”。更何况,并没有更灵活:编者确实能根据您错误理解了的“假定”更容易地,以跟关注度八竿子打不着的理由(比如什么知名度不高啊,谷歌搜索没几万结果啊,我听都没听过啊,甚至“我不认为读者有了解XXX的需求”)把明显符合GNG要求的条目删掉,但这明显是增加判断关注度的工作量,而不是减少。我重申一遍,关注度的概念是由维基百科发明出来的,如何判断条目是否有关注度的规定在WP:GNG,维基百科要求编者去判断条目是否具关注度,而不是去假定条目是否具关注度。--
- 关于“短期关注度”问题:
- Wikipedia:关注度#关注度不是一时的:“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短时效的突发新闻内容过于琐碎,大多数未对主题进行有效的介绍”。
- Wikipedia:关注度_(事件)#报道的持续性:“短期内新闻报道的突然增多并不能让事件自动具有关注度”。
- 简而言之,“短期关注度”不是“满足关注度要求,但只有短期内满足这个要求”,而是“不满足关注度要求”。--
- “假定”的意思是尽管还没有找到证明的来源,但行政上视作这些来源确实存在。如果正常按来源去判断,那么“假定有关注度”的条目就是没有关注度。但这样会导致我们不希望的结果,所以才发明出这一个行政术语来暂时保住条目。--Temp3600(留言) 2020年10月28日 (三) 17:09 (UTC)
- “如果有任何其他合理理由认为条目不具关注度,条目仍可被认定为不具关注度”可以是“如果有任何其他合理理由认为条目不应被维基百科收录,条目仍可被认定为不可收录”的其中一种可能性。你并无任何合理理据支持该可能性不存在的论断,然而我已举出相关反证。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8日 (三) 05:43 (UTC)
- 有关注度的条目,如果是侵权、打广告等当然也会被删去。--虫虫飞♡♡→♡℃※留言 2020年10月28日 (三) 14:09 (UTC)
- 你完全是在鬼打墙。不过,大家也可以由此留言见得“如果有任何其他合理理由认为条目不应被维基百科收录,条目仍可被认定为不可收录”存在各种不同的可能性。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8日 (三) 15:41 (UTC)
- 删除派当然希望寻求连符合方针的条目也删去的借口。虫虫飞♡♡→♡℃※留言 2020年10月28日 (三) 23:37 (UTC)
- 那么作为维基百科核心方针的WP:V您真的看过吗?。->>Vocal&Guitar->>留言 2020年10月30日 (五) 08:02 (UTC)
- 维基的方针指引我全都读过了。现在部分用户只看部分方针,或者同一个方针只看一两段,结果是只对维基方针一知半解。--虫虫飞♡♡→♡℃※留言 2020年10月30日 (五) 09:08 (UTC)
- (+)支持,游魂说的这些观点我很赞同,修改之后,此前的偏差能够很好纠正。为了一个符合关注度的条目而相持数论,这种做法很不经济且毫无意义。🌜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 2020年10月30日 (五) 07:19 (UTC)
- (+)支持。--风云北洋※Talk 2020年11月1日 (日) 09:14 (UTC)
- @Temp3600:俗务缠身,迟回抱歉。“尽管还没有找到来源,但由于‘几乎必然能在某某处找到来源’,因此行政上视同来源存在”,根据GNG应该是在说,视同有关注度。这样的一次判断给出的结果,也应该是“有关注度”。我不知道行政上是不是真的有人在这么操作,但我目前所见所有盯着这个“假定”不放的案例,全都是在说,因为它是假定的有关注度,所以是不是真的有关注度还要再讨论;这就导致,即使是符合GNG或其他任何关注度指引的条目,(本质上)仍然只是暂缺关注度讨论的准符合关注度条目。更何况,您的行政术语说法也是有漏洞的;您可以说经过一次判断在行政上暂时认为条目具备关注度了,但是就以没有来源都能算作符合关注度的现状,真的不符合关注度又如何界定?所以说“假定”就是万恶之源,应该全部清掉,有特例的时候大不了援引WP:IAR。--
- “视同有关注度”同意。我的理解是符合GNG与SNG其一即可,而理论上两者的判断结果应是一样的(实务上则采较寛松的那一边)。符合SNG就假定有关注度,“我们就不相信它没有”。如果真的没有,其实这是当时写SNG的人标准订得太松的缘故。
- 对我来说“假定”的意思就是“暂时找不到来源”。如果已经有符合GNG的来源,则不需再“假定”。--Temp3600(留言) 2020年11月9日 (一) 14:33 (UTC)
- 一个地方只要有人住,就有关注度,这是WP:NGEO的收录标准,怎么会拉上GNG?而且GNG在2007年才有,BIO等收录标准比GNG更早出现。--虫虫飞♡♡→♡℃※留言 2020年11月9日 (一) 14:46 (UTC)
- NGEO的重点并不在此,而在于数个同一地区欠关注度的地理/建筑的整立问题。--Temp3600(留言) 2020年11月16日 (一) 05:54 (UTC)
- @Sanmosa:“如果有任何其他合理理由认为条目不具关注度,条目仍可被认定为不具关注度”是错误的。因为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合理理由。我重申一点,关注度是维基百科发明出来的概念,即使是编者讨论,也必然要以维基百科御制的关注度标准为根据来判断关注度有无。因此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符合关注度定义(GNG)的条目主体充分有关注度,通过其他关注度指引判断标准的条目可断定有关注度。没有其他情况了。当然,由于IAR的存在,特例一定会有,但绝对不必引入一个“假定”徒然搞乱整套流程。--
- (※)注意:英维对关注度指引比较冷静和理性,对不同专题关注度指引是一视同仁,不会默守于GNG,而且GNG在2007年才有,BIO等收录标准比GNG更早出现。其实中维和英维也是一样,《通用关注度》不是唯一的收录标准,也不应以《通用关注度》的观念及概念去理解不同主题的关注度指引。维基收录标准有:通用关注度、书籍、人物、地理特征、数字、几何图形、发明研究、物质性质表、交通、组识与公司,这十多把尺子是同等的,条目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标准就可以收录。例如,根据地理特征收录标准WP:NGEO,一个地方只要有人住,就可以收录,而无须符合《通用关注度》;《通用关注度》以外的十多个收录标准并非要对相关的主题增加额外的要求,而是这十多个收录标准都是独立和同等的。--虫虫飞♡♡→♡℃※留言 2020年11月9日 (一) 14:43 (UTC)
- 连上面一起回。按照我的理解,也确实是符合GNG或其他任何关注度指引的条目符合关注度要求,但(至少是我)在实际操作上一般会先判断是否符合GNG,如果不符合,再看其他关注度指引(因为其他关注度相关指引多为细则,逐条比对较为烦琐),因此实际上造成了GNG作为最终标准的情况。也是择一宽松为标准,感觉对条目关注度结果也不会有影响。至于英维怎么说,我觉得已经不重要了,两站的通用关注度指引早已大相径庭(例如,中维满足关注度要求的条目亦可因不符合WP:NOT而被删,但英维关注度指引要求符合标准的条目必须不能违反WP:NOT),并且面对动辄数页的讨论存档,我也没有再加考证的兴趣。--
- 连上面一起回。按照我的理解,也确实是符合GNG或其他任何关注度指引的条目符合关注度要求,但(至少是我)在实际操作上一般会先判断是否符合GNG,如果不符合,再看其他关注度指引(因为其他关注度相关指引多为细则,逐条比对较为烦琐),因此实际上造成了GNG作为最终标准的情况。也是择一宽松为标准,感觉对条目关注度结果也不会有影响。至于英维怎么说,我觉得已经不重要了,两站的通用关注度指引早已大相径庭(例如,中维满足关注度要求的条目亦可因不符合WP:NOT而被删,但英维关注度指引要求符合标准的条目必须不能违反WP:NOT),并且面对动辄数页的讨论存档,我也没有再加考证的兴趣。--
虽然我至今仍然完全不同意提案人对于“假定”关注度的概念的想法,以及提案人提案的目的,但是我可以同意#地理特征4的修订,原因是我认为“国家级及以上保护名单(例如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史迹名录等),以及获得知名奖项的建筑”本身应该已经具有足够的重要性,而无须“假定”关注度,而这样做也不会危及相关条目的质量。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1日 (日) 06:38 (UTC)
我完全支持#地理特征3中的提案:现状Wikipedia:关注度_(地理特征)中“所以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的地理特征可以被假定(并非一定)值得关注。”一句话本来就和Wikipedia:关注度中“如果某一主题符合下述的通用关注度指引,那么我们便可认为该主题的受关注程度满足创立条目的要求。”是矛盾的,应当首先被修订。Itcfangye(留言) 2020年11月2日 (一) 22:30 (UTC)
- @游魂:不好意思,我忘了程序问题。请留意现时有关公示限制的规定。另外,你没有在Bulletin公告相关公示,所以你在2020年11月9日 (一) 21:57 (UTC)宣告的公示在两方面而言其实是无效的。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11日 (三) 13:49 (UTC)
- 这里竟然真的把“假定”当作“假定”来看,这是件好事。不反对。希望社群有朝一日也能正视GNG里加粗而且单独说明了的假定,不要再坚持什么有可靠来源有效提及即证明关注度充分的怪话。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1月12日 (四) 02:34 (UTC)
- @UjuiUjuMandan:您漏了“假定”说明文字后面的一句“例如,当条目违反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方针的时候。”,违反WP: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是会被删去,当然还包括打广告、侵权等也是删除原因。请勿误解为“符合关注度的,但又不违反方针的也会被删去”。--虫虫飞♡♡→♡℃※留言 2020年11月12日 (四) 03:10 (UTC)
- 请您停止纸上谈兵夸夸其谈。先学会写丙级条目再说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1月12日 (四) 06:20 (UTC)
- @UjuiUjuMandan:您漏了“假定”说明文字后面的一句“例如,当条目违反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方针的时候。”,违反WP: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是会被删去,当然还包括打广告、侵权等也是删除原因。请勿误解为“符合关注度的,但又不违反方针的也会被删去”。--虫虫飞♡♡→♡℃※留言 2020年11月12日 (四) 03:10 (UTC)
- 作为提案所涉及的指引NGEO的译者,不反对删去现行NGEO指引中(以及其它SNG指引中)任何复读GNG的条款中的“假定”二字,但(-)反对在独有的条款中删去“假定”二字。之所以GNG是根本,是因为没有多方独立可靠非一次文献的深入介绍,是不足以写出合规像样的条目的。没有这样的文献意味着条目不应该独立存在。但是对于某些主题而言,这样的文献检索起来比较困难;本着应收尽收的态度本站制定了一些更加简化的经验规则——经验表明,条目主题满足某个比较容易验证的条件,那么文献八成存在,暂时没有文献不要紧,耐心检索以后总会有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任何异于GNG本身的SNG简化标准本质上都是在假定,而不是确保关于该主题的合规条目一定能写出来。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一个条目主题符合SNG中的要求,但是编者做过全面、彻底的检索,发现符合要求的文献真就不存在;或是由于其它特殊的原因(以文物为例,如果某个国家出于非专业的政治、经济因素滥发文物的名号)动摇了这种经验规则的根基的话,这种假定是可以而且应当推翻的。在SNG独有条款去掉假定二字,从而将这些经验规则上升到与GNG等同的高度,并不合适。--Antigng(留言) 2020年11月15日 (日) 13:06 (UTC)
- (※)注意:GNG的叙述也是一样:“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并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则可假定该主题或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也是用了“假定”。--虫虫飞♡♡→♡℃※留言 2020年11月15日 (日) 13:29 (UTC)
- GNG方针还是antigng说得好。完全同意。--Temp3600(留言) 2020年11月16日 (一) 05:44 (UTC)
- 完全不同意关于SNG的说法。Fire Ice 2020年11月16日 (一) 15:55 (UTC)
- GNG方针还是antigng说得好。完全同意。--Temp3600(留言) 2020年11月16日 (一) 05: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