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副总统
中华民国副总统是中华民国的国家副元首,中华民国总统职位的当然第一顺位继承人,与总统搭档由中华民国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根据《中华民国宪法》规定,副总统仅有在总统缺位或因故不能视事时,得继任或代行其职权,平时并无法定职务,性质上属于“备位元首”;若未获总统授权处理政事,则几无政治实权。
中华民国副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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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称 | 先生/女士、阁下 |
官邸 | 中华民国副总统官邸 |
任命者 | 公民直接选举 |
任期 | 四年(得连选连任一次) |
设立法源 | 《中华民国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
首任 | 黎元洪(行宪前) 李宗仁(行宪后) |
设立 | 1912年1月8日 (行宪前) 1948年5月20日 (行宪后) |
薪资 | 每月新台币39万8270元(2024年) |
网站 | www |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同时,于1月3日选举黎元洪担任临时副总统,是中华民国第一位临时副总统,其后成为第一位正式副总统。1917年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辞职,时任副总统冯国璋继任大总统,副总统之位便空缺,随后撤销;直到1948年行宪后,才又恢复选出第一任副总统李宗仁。现任副总统为民主进步党籍的萧美琴。
职权
编辑“ | 总统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至总统任期届满为止。总统、副总统均缺位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并依本宪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召集国民大会临时会,补选总统、副总统,其任期以补足原任总统未满之任期为止。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副总统代行其职权。总统、副总统均不能视事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 | ” |
——《中华民国宪法》第49条 |
继任总统
编辑当总统死亡或辞职出缺时,副总统将继任总统职位。行宪以前,曾经继任总统的副总统有黎元洪和冯国璋二人,分别因时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死亡或辞职继任;行宪后继任总统的副总统至今共有二位,分别是1975年继任的严家淦和1988年继任的李登辉,继任原因皆为总统于任内死亡。
代理总统
编辑根据宪法的规定,若总统因故不能视事,则由副总统代行总统职权。历史上副总统代理总统的情形仅出现过一次,系1948年时任总统蒋中正宣布“下野”后,由副总统李宗仁代行总统职务,并以“代总统”身分主持政事。而后中华民国政府迁台,蒋中正在台北宣布“复行视事”[注 1],李宗仁遂结束代理。
其他事务
编辑宪法并无赋予副总统职务权限,但根据近年惯例,总统一般都会交付副总统出访友邦或其他国家的任务[注 2];另外也有部分例行事务是由副总统负责,譬如主持总统府人权谘询委员会会议(2004年~2020年)。除此之外,亦曾有过总统交付副总统处理重大任务,例如2016年陈建仁就曾被时任总统蔡英文授权执掌“年金改革”政策。
副总统依法出席国家安全会议,并在总统无法出席时代理主席[1]。
2024年3月,已当选第16任总统的时任副总统赖清德在总统蔡英文的安排下曾公开视察国军[2]。
产生方式
编辑选举
编辑北洋政府时期,副总统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由国会两院选举产生。1948年行宪后,正、副总统由国民大会分别以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任期六年。1996年开始,根据新修正的宪法,总统、副总统改为联立参选,并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全体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依据现行《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公民年满四十岁者,且非归化、回复国籍者,符合法定居住、设籍事实,得经登记成为总统候选人;总统登记选举时,应跟副总统同一组联名登记参选;又总统登记参选时,应获政党推荐,或缴交保证金及一定连署人连署。二个以上政党得共推一组候选人。至于总统、副总统之选出,采取相对多数决制;但只有一组登记参选时例外。
就职
编辑副总统选出后,须依法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宣誓就职始可就任,由司法院院长(大法官会议主席)负责监誓,而其宣誓词在《总统副总统宣誓条例》中有明文规定,为:
余谨以至诚,向全国人民宣誓。余必遵守宪法,效忠国家,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谨誓。
去职
编辑- 罢免
依据现行宪法规定,总统副总统罢免案需经立法院全体委员1/4提议及全体委员2/3同意提出,并由公投复决,该公投采绝对多数决。但总统、副总统就职未满一年则不得罢免;又罢免案经否决者,在该届任期内不受罢免。
- 弹劾
依据宪法规定,总统、副总统弹劾案需经立法院全体委员1/2提议及全体委员2/3决议,并交由司法院大法官所组成的宪法法庭审理。
- 缺位处理
依据《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副总统缺位时,总统应于三个月内提名候选人,由立法院补选,继任至原任期届满为止。若副总统与总统同时缺位,则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并依前述规定补选总统、副总统,继任至原任期届满为止。
官邸
编辑过往副总统多居于自宅,至陈水扁政府时期始将前副总统陈诚位于台北市仁爱路的旧宅改建为副总统官邸,并由时任副总统吕秀莲率先入住。历任副总统有的迁入官邸,有的则是选择在自宅居住,仅将官邸作为会客场所。
副总统官邸与总统官邸一样由国家安全局特种勤务指挥中心进行维安戒备,其名称并与副总统警卫室代号相同。
旗帜
编辑用途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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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3 |
启用日期 | 1950年至1986年废止 |
形式 | 中华民国曾有副总统旗,规定于1950年10月27日制定的《海军旗章条例》当中。1986年1月3到4日《海军旗章条例》废止,副总统旗随之停用。现行法规无代表副总统之旗帜。 |
中华民国曾有副总统旗,规定于1950年10月27日制定的《海军旗章条例》当中。1986年1月3到4日《海军旗章条例》废止,副总统旗随之停用。现行法规无代表副总统之旗帜。
卸任礼遇
编辑根据《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卸任副总统的礼遇包括提供安全护卫、按月致送礼遇金、邀请参加国家大典及处理事务人员、司机、办公室及各项事务等之费用,礼遇期限以担任副总统之期间计算。自李登辉以降,包括李元簇、连战、吕秀莲、萧万长和吴敦义都曾享有卸任礼遇;陈建仁和赖清德则因再任公职而停止礼遇[注 3]。
历任副总统
编辑任次 | 肖像 | 姓名 | 任期 | 所属政党 | 国家元首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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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任日期 | 卸任日期 | ||||||
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 | |||||||
1 | 黎元洪 (1864–1928) |
1912年1月8日 | 1912年3月10日 | 共和党 | 孙中山 (1866–1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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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912年3月10日 | 1913年10月10日 | 袁世凯 (1859–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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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副总统 | |||||||
1 | 黎元洪 (1864–1928) |
1913年10月10日 | 1916年6月6日 | 共和党 | 袁世凯 (1859–1916) |
袁世凯死后继任大总统。 | |
2 | 冯国璋 (1859–1919) |
1916年11月8日 | 1917年7月6日 | 无党籍 | 黎元洪 (1864–1928) |
中华民国唯一经补选上任的副总统。 | |
中华民国副总统(行宪后) | |||||||
1 | 李宗仁 (1891–1969) |
1948年5月20日 | 1954年3月10日 | 中国国民党 | 蒋中正 (1887–1975) |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前唯一在中国大陆选出的副总统,曾于蒋中正下野后暂代总统职务;1954年因长期未归国履行职务而遭国民大会罢免。 | |
2 | 陈诚 (1898–1965) |
1954年5月20日 | 1960年5月20日 | 参选时为行政院院长;第三任副总统任内病逝。 | |||
3 | 1960年5月20日 | 1965年3月5日 | |||||
4 | 严家淦 (1905–1993) |
1966年5月20日 | 1972年5月20日 | 参选时为行政院院长;蒋中正逝世后依《中华民国宪法》继任总统,是首位于任内继任总统的副总统。 | |||
5 | 1972年5月20日 | 1975年4月5日 | |||||
6 | 谢东闵 (1908–2001) |
1978年5月20日 | 1984年5月20日 | 蒋经国 (1910–1988) |
参选时为台湾省政府主席;首位台湾出身的副总统。 | ||
7 | 李登辉 (1923–2020) |
1984年5月20日 | 1988年1月13日 | 参选时为台湾省政府主席,蒋经国逝世后依《中华民国宪法》继任总统、第二位台湾出身的副总统。 | |||
8 | 李元簇 (1923–2017) |
1990年5月20日 | 1996年5月20日 | 李登辉 (1923–2020) |
参选时为总统府秘书长;最后一位透过间接选举并与总统分别选举产生的副总统。 | ||
9 | 连战 (1936–) |
1996年5月20日 | 2000年5月20日 | 参选时为行政院院长;首位透过直接选举产生的副总统、总统直选后唯一曾兼任阁揆的副总统以及首位参选总统的副总统。 | |||
10 | 吕秀莲 (1944–) |
2000年5月20日 | 2004年5月20日 | 民主进步党 | 陈水扁 (1950–) |
参选时为桃园县县长;中华民国首位女性副总统、总统直选后唯一连任的副总统。 | |
11 | 2004年5月20日 | 2008年5月20日 | |||||
12 | 萧万长 (1939–) |
2008年5月20日 | 2012年5月20日 | 中国国民党 | 马英九 (1950–) |
首位曾与不同搭档竞选并当选的副总统。 | |
13 | 吴敦义 (1948–) |
2012年5月20日 | 2016年5月20日 | 参选时为行政院院长。 | |||
14 | 陈建仁 (1951–) |
2016年5月20日 | 2020年5月20日 | 无党籍[注 4] | 蔡英文 (1956–) |
参选时为中央研究院副院长;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首位无党籍副总统。 | |
15 | 赖清德 (1959–) |
2020年5月20日 | 2024年5月20日 | 民主进步党 | 选前曾参与党内初选落败;首位于任内当选总统的副总统。 | ||
16 | 萧美琴 (1971–) |
2024年5月20日 | 现任 | 赖清德 (1959–) |
参选时为驻美国大使;第二位女性副总统、中华民国史上最年轻副总统当选人(时年52岁)。 |
时间轴
编辑至今在世的前副总统
编辑历任中华民国副总统中有6位仍在世(按任期排列):
姓名 | 任期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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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战 | 1996年5月20日-2000年5月20日 | 1936年8月27日 |
吕秀莲 | 2000年5月20日-2008年5月20日 | 1944年6月6日 |
萧万长 | 2008年5月20日-2012年5月20日 | 1939年1月3日 |
吴敦义 | 2012年5月20日-2016年5月20日 | 1948年1月30日 |
陈建仁 | 2016年5月20日-2020年5月20日 | 1951年6月6日 |
赖清德 | 2020年5月20日-2024年5月20日 | 1959年10月6日 |
纪录
编辑- 李宗仁是史上唯一被监察院弹劾、并由国民大会罢免解职的副总统。
- 陈诚是唯一一位任内逝世的副总统。
- 赖清德是唯一一位以副总统身分参选总统并当选的副总统,和就任前曾被监察院弹劾过的副总统[6]。
- 陈建仁是唯一一位持有宗教头衔(耶路撒冷圣墓骑士团骑士、圣大额我略教宗骑士团勋章)的副总统。
- 陈诚、严家淦和连战曾经以副总统身份兼任行政院院长。
- 曾经担任过行政院院长的副总统有连战、萧万长、吴敦义和赖清德;卸任后出任行政院院长则有陈建仁。
- 连战是第一位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副总统;吕秀莲则是首次政党轮替后的副总统。
- 连任成功的副总统有陈诚、严家淦及吕秀莲。
- 行宪后第一位无党籍的副总统是陈建仁。
- 第一位女性副总统是吕秀莲。
- 第一位信仰基督新教的副总统是李登辉;第一位信仰天主教的副总统则是陈建仁。
- 第一位拥有混血背景的副总统是萧美琴。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国家安全会议组织法》
- ^ 沒總統陪同! 賴清德獨自視察陸軍航特部. TVBS新闻网. 2024-03-23 [2024-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4).
- ^ 存档副本. [2010-03-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6-29).
- ^ 卸任後獲聘中研院 陳建仁放棄副總統禮遇. 自由时报. 2020-05-14.
- ^ 张茗喧. 陈清芳 , 编. 告別李登輝/李登輝辭世享耆壽98歲 住院174天告別人世. 中央通讯社. 2020-07-30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30).
- ^ 监察院. 《104年劾字第10號》. 中华民国监察院. 2015-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