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炽监国,是指明朝永乐年间,皇太子朱高炽在明成祖朱棣北征或北行,留守南直隶应天府并代行皇权、进行监国,一共有六次。

明仁宗朱高炽

朱高炽在监国时期面临其弟朱高煦朱高燧的谗言以及夺嫡威胁,并在诸位大臣的力助下多次化险为夷。此监国为朱高炽在登基后积累了大量的治国经验,而协助辅佐其监国的大臣多成为洪熙宣德年间的重臣,为仁宣之治奠定了基础。同时,朱高煦朱高燧因屡次篡权进谗不得,最终亦导致了此后的朱高煦之乱等政治事件。

背景

编辑

洪武二十八年 (1395年)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册立朱高炽为燕世子。当时明朝秦王晋王、燕王、周王的四个世子,都由太祖亲自教试。有次,太祖命四位世子检阅卫士,燕世子最后才回来。太祖询问,燕世子答曰:“天气很冷,卫士刚好在吃饭。我等他们吃了饭,才检阅。”太祖认为他爱惜士兵,所以很高兴。之后命其阅章奏,择可施行者报命,更得到太祖喜爱[1]

虽然朱高炽获祖父太祖喜爱,但因他身型肥胖及有脚患而不良于行,没有像他的弟弟朱高煦朱高燧长期随父亲朱棣征战,朱棣亦不太喜爱朱高炽。后来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后继位,是为明成祖,商议立储。武臣多称二子朱高煦多有跟从征战功劳,应该为太子,唯独金忠称其不可。成祖犹豫不决,于是召内阁首辅解缙商议,解缙称应该立嫡以年长(朱高炽),并称:“好圣孙。”(意指朱高炽之子朱瞻基)。成祖又密问黄淮,淮亦称:“长嫡承统,万世正法。”于是又召问尹昌隆,尹昌隆对答与黄淮相同,成祖心意遂决[2]

监国

编辑

首次监国(1408~1410)

编辑

永乐六年 (1408年) 八月,成祖下诏迁都北京,并将于次年去北京,而命皇太子朱高炽监国[3]。同年冬十一月,命丘福蹇义金忠胡广黄淮杨荣杨士奇金幼孜等兼辅导皇长孙朱瞻基(即后来的明宣宗[4]

次年春正月,敕令皇太子监国。除了文武除拜、四裔朝贡、边境调发的事情转上请行在(北京),其馀其他常务都不必启奏,而由太子直接处理。命吏部尚书詹事府詹事蹇义兵部尚书兼詹事金忠左春坊大学士翰林侍读黄淮、左谕德兼翰林侍讲杨士奇辅导监国。而命学士胡广,侍讲杨荣金幼孜户部尚书夏原吉等扈从明成祖北上[5]

同年二月,成祖离开南京;次月抵达北京。都御史虞谦、给事中杜钦奉命巡视两淮,启奏颍川军民缺食,请发廪赈贷。朱高炽遣人驰谕立即发廪赈贷。此外赞善王汝正每次都向皇太子论说,朱高炽问杨士奇诗文高低,杨士奇则称诗文只会丧失志气,而读两汉诏令亦可观。其为政简明,平时刻苦与学习[6]。永乐八年十月,成祖返回南京[7],朱高炽完成第一次监国。

第二次监国(1413~1415)

编辑

永乐十一年 (1413年) ,成祖北上燕都皇太孙朱瞻基跟随,命尚书蹇义、学士黄淮、谕德杨士奇及洗马杨溥等辅导太子监国。次年三月,朱棣开始北征瓦刺,同年六月班师,驻跸沙河,太子遣兵部尚书金忠等赍表往迎。

同年八月,成祖抵达,因太子所遣使迎车驾缓慢,且书奏失辞而大怒,称:“这是辅导太子者的过错。”汉王朱高煦再次进谗,成祖于是派遣使者逮捕尚书蹇义,学士黄淮,谕德杨士奇,洗马杨溥、芮善司经局正字金问等抵达,中途又下旨宽恕蹇义回南京,而黄淮先至北京下狱。此日,杨士奇与金问抵达,朱棣称:“杨士奇姑且宽恕了。我却不能识别金问,你怎么侍奉东宫的?”命法司逮捕询问。之后召杨士奇,问东宫的事情。杨士奇叩头称太子孝敬诚至,凡是各种怠慢,都是臣等罪过。于是朱棣下杨士奇入诏狱。不久,特赦之并恢复原职。金问因词语牵连杨溥,杨溥也一同下狱。之后有人问朱高炽:“殿下你知道有人在谗言么?”朱高炽称:“我不知道,只知道做儿子的责任。”[8]

永乐十三年 (1415年) 秋九月,直隶盐城县飓风,海水泛溢,伤民田二百一十五顷。太子命减少田租一千一百七十馀石。之后成祖回朝,结束第二次监国[9]

第三次监国(1417~1421)

编辑

永乐十五年 (1417年) 春三月,成祖再次上巡北京,命吏部尚书兼詹事蹇义、翰林学士兼谕德杨士奇、侍读兼赞善梁潜辅佐太子朱高炽监国。同年七月,赐皇太子《务本之训》。太子监国时期,视朝之暇,手不释卷,被服宽博,如同儒者[10]

同年夏五月,成祖杀赞善梁潜、司谏周冕。因为当时太子监国,成祖不时生病,况且北京南京相隔数千里,小人多偷偷依附汉王朱高煦,屡次诬陷朱高炽。而当时侍从监国的大臣,朝夕惴惴不安,人都无法自保。当时有陈千户曾经擅取民财,事情被发现后,太子朱高炽令谪交趾立功。数日后,复念其军功,宽恕了他。于是又有人进谗给成祖称:“皇上所谪的有罪之人,太子都曲意宽恕了。”成祖于是逮捕陈千户杀之。并以梁潜、周冕,而一并逮捕下狱,均被处死[11]

六月,成祖派遣礼部左侍郎胡濙巡江、浙诸郡,面奏后,成祖称:“人们都说东宫多有政失,当今抵达京师后,可以多留几天,试图观察一些,然后密奏过来。‘奏’字需要大写,晚上到的时候我就会看的。”胡濙抵达京师后,随朝觐见并记录各种政事,并将其所见到的诚敬孝谨七事写入密疏呈上成祖。成祖读后大悦,于是自此不再怀疑朱高炽[12]

永乐十八年 (1420年) 秋九月己巳,紫禁城修成,成祖命户部尚书夏原吉召太子朱高炽、太孙朱瞻基在十二月终抵达北京。其在离开北京时,拜谒凤阳皇陵,并途径山东,恰遇饥荒,即令布政司发粟赈灾[13]。十九年 (1421年),成祖回南京,第三次监国结束。

第四次监国(1422)

编辑

永乐二十年 (1422年) 春三月,成祖再次亲征漠北,同年秋九月,返回京师,期间朱高炽再次负责监国。

永乐二十一年 (1423年) 五月,常山中护卫总旗王瑜举报,称:“常山中护卫指挥孟贤纠合羽林卫指挥彭旭等,举兵将推赵王朱高燧为主,而计谋不利于成祖及太子的事情。”成祖急忙将其逮捕,遂召太子朱高炽、赵王朱高燧以及文武大臣,成祖在右顺门亲自询问。当时,成祖因生病而多不视朝,朝廷内外诸多事悉启奏太子处分。太子往往裁抑宦官侍卫,宦官黄俨江保尤其被疏斥。黄俨于是每天都在成祖面前诋毁朱高炽,并与朱高燧素来要好,私下经常勾结。钦天监王射成与孟贤密,对他说:“观天象,当有易主之变。”。于是众人与山左护卫老军马恕、田子和,兴州后屯卫老军高正,通州右卫镇抚陈凯等密谋,将献毒药给朱棣。待朱棣病死后,即以以兵劫内库兵仗符宝,分兵执府部大臣。高正伪造遗诏,交付给中官杨庆养子,其中包括废太子,而立赵王朱高燧为帝。商议确定后,高正密告其甥王瑜。王瑜力阻不听,于是只好上告。成祖在看完伪造的诏书后震怒,立即逮捕杨庆养子诛杀,并对朱高燧称:“这是你设计的吧?”朱高燧颤栗无法说话,太子朱高炽则为之解说,称:“朱高燧必然不会参与这个计谋,这是下面人所做的。”成祖于是命文武大臣及三法司鞫治,群臣奏孟贤等所犯大逆,且有显实,当一并处以极刑。之后王射成、孟贤等人下诏狱论死[14]

第五次监国(1423)

编辑

永乐二十一年 (1423年) 八月,成祖再次北征,同年十一月返回京师,期间朱高炽再次负责监国[15]

第六次监国(1424)

编辑

永乐二十二年 (1424年) 三月,成祖朝议北征。同年四月,诏令太子朱高炽再次监国。同年七月,成祖在榆木川驾崩,大学士杨荣、少监海寿奉遗命驰讣太子。

结束

编辑

得知成祖去世消息。朱高炽恸哭昏绝,强起拜受,派遣皇太孙朱瞻基居庸关,抵达开平迎梓宫

临行前,朱瞻基启奏称:“外出应当有封章,非印识无以防伪。”朱高炽称是,但来不及新制。杨士奇称:“殿下还没有公布去世,有事情仍应当用常用之宝。其东宫小图书,可暂时借用。这只是一时权宜之计,归还后再还给就是。”朱高炽随即取出并交付给朱瞻基,称:“有事情的话就用此封相识,不久就当归你了,你可以自己留著了。” 朱瞻基走后,朱高炽对杨士奇称:“以前父亲远行时,储位久而未定,谗言议论喧腾。现在已经交付了,那谗言议论又何去何从了!”[16]

朱瞻基奉大行柩至郊,朱高炽及亲王以下文武群臣皆衰服哭迎。至皇城奉安仁智殿,加敛奉纳梓宫。永乐二十二年 (1424年) 八月十五日,朱高炽继位,为明仁宗大赦天下,以次年为洪熙元年[17]

参见条目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成祖永乐二年四月,册立世子为皇太子。先是,洪武二十八年,太祖亲册为燕世子。时秦、晋、燕、周四世子,太祖皆教而试之。一日,使分阅卫士,燕世子还独后。问之,对曰:“寒甚,士方食。”太祖喜。使阅章奏,择可施行者报命,太祖益爱之。”
  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后成祖即位,议建储,武臣多请立高煦者,谓其有扈从功。金忠以为不可。上犹豫未定,遂召解缙预议。缙言立嫡以长,复曰:“好圣孙。”盖指宣宗也。上又密以问黄淮,淮亦曰:“长嫡承统,万世正法。”复召问尹昌隆,昌隆对与淮同,上意遂决。及《文华宝鉴》成,上召皇太子谕之曰:“修已治人之要,具于此书。相传,惟曰‘允执厥中’。帝王之道,贵乎知要。汝其勉之!”皇太子拜受而退。上顾侍臣解缙等曰:“朕皇考训戒太子,尝采经传格言为书,名曰《储君昭鉴录》。此书稍充广之,益以皇考圣谟大训,以为子孙万世帝王之法。诚能守此,足为贤君。昔秦始皇教太子以法律,晋元帝授太子以韩非书,帝王之道废而不讲,所以乱亡。朕此书皆大经大法,卿等兼辅东宫,从容闲暇,亦当以此为说,庶几成其德业,他日不失为守成令主。”侍讲学士王达侍皇太子,进讲乾九四爻,举储贰为说。讲毕,皇太子召杨士奇问曰:“经旨于此,恐无储贰之说,达不含讥否?”士奇对曰:“讲臣非正道不陈,岂敢含讥。此本宋儒胡瑗之说也。”皇太子曰:“然则常人得此爻,亦举此说耶?”士奇曰:“殿下此问甚善。”因举程子云:“凡卦六爻,人人有用。圣贤有圣贤用,众人有众人用,君有君用,臣有臣用,无所不通。”太子悦。”
  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六年八月,诏曰:“成周,肇启二都。有虞勤民,尤重巡省。朕君临天下,祇率彝典。统极之初,已升顺天府北京。今四海清宁,万民安业,国家无事,省方以时。将以明年二月巡幸北京,命皇太子监国。朕所经过处,亲王止离王城一程迎接,军民官吏于境内朝见。一切供亿,皆已有备,不烦于民,诸司无得有所进献。””
  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冬十一月,命丘福、蹇义、金忠、胡广、黄淮、杨荣、杨士奇、金幼孜等兼辅导皇长孙,谕之曰:“朕长孙天章日表,玉质龙姿,孝友英明,宽仁大度。年未一纪,夙夜孜孜,日诵万言,必领要义。朕尝试之以事,辄能裁决,斯实宗社之灵。卿等其悉心辅导。””
  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七年春正月,敕皇太子监国。惟文武除拜、四裔朝贡、边境调发,上请行在,馀常务不必启闻。仍命吏部尚书兼詹事蹇义、兵部尚书兼詹事金忠、左春坊大学士兼翰林侍读黄淮、左谕德兼翰林侍讲杨士奇辅导监国。谕义等曰:“居守事重。今文臣中留汝四人辅导监国,若唐太宗简辅监国必付房玄龄等。汝宜识朕此意,敬恭无怠。”命学士胡广,侍讲杨荣、金幼孜及户部尚书夏原吉等扈从。赐皇太子《圣学心法》。上出一书,示胡广等曰:“朕因政暇,采圣贤之言,若执中建极之类,切于修齐治平者,今已成书,卿等试观之。”广等览毕,奏曰:“帝王道德之要,备载此书。”遂名曰《圣学心法》,命司礼监刊行。”
  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二月,帝发京师,三月,帝至北京。都御史虞谦、给事中杜钦奉命巡视两淮,启颍川军民缺食,请发廪赈贷。太子遣人驰谕之曰:“军民困乏,待哺嗷嗷,卿等从容启请待报,汲黯何如人也?即发廪赈之勿缓。”赞善王汝正每于皇太子前论说赋诗之法,皇太子问杨士奇曰:“古人为诗者,其高下优劣何如?”对曰:“诗以言志。‘明良喜起’之歌,‘南风解愠’之诗,之君,其志尚矣。后世汉高帝大风歌》,唐太宗雪耻百王》之作,则所尚者霸力,皆非王道汉武秋风辞》,志气已衰。如隋炀帝陈后主所为,则万世之鉴戒也。殿下欲娱意文事,则两汉诏令亦可观,非独文辞高古,其间亦可裨益治道。如诗,无益之辞,不足为也。”太子视朝之暇,专意文事,因览真德秀《文章正宗》,羡其学识纯正。杨士奇曰:“德秀所著《大学衍义》一书,尤有益学者,为君为臣,皆不可不知。”太子即召翰林典籍取阅,大喜曰:“此为治之鉴戒,不可无。”遂命重刻,以赐诸皇孙及廷臣。”
  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八年冬十月,上还南京。”
  8.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十一年,上幸北京,皇太孙从。命尚书蹇义、学士黄淮、谕德杨士奇及洗马杨溥等辅导太子监国。十二年三月,帝发北京,亲征瓦刺。六月,班师,驻跸沙河,太子遣兵部尚书金忠等赍表往迎。八月,帝至北京,以太子所遣使迎车驾缓,且书奏失辞,怒曰:“此辅导者之咎也。”汉王高煦复譛之,遂遣使逮尚书蹇义,学士黄淮,谕德杨士奇,洗马杨溥、芮善及司经局正字金问等至。中途有旨宥蹇义回南京,黄淮先至北京下狱。次日,士奇及金问继至,上曰:“杨士奇姑宥之。朕未尝识金问,何以得侍东宫?”命法司鞫之。寻召士奇至,问东宫事。士奇叩头称太子孝敬诚至,凡所稽违,皆臣等之罪。乃下士奇锦衣卫狱。未几,特宥复职。时金问词连溥等,遂相继下狱。有白事者曰:“殿下知谗人乎?”太子曰:“吾不知,知为子耳。””
  9.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十三年秋九月,直隶盐城县飓风,海水泛溢,伤民田二百一十五顷有奇。太子令蠲田租一千一百七十馀石。帝至京师。十二月,《历代名臣奏议》书成。先是,上以玺书谕太子,命翰林院儒臣黄淮、杨士奇等,采古名臣直言汇录,以便观览。至是书进,上览而嘉之,命刊印以赐皇太子、皇太孙及诸大臣。”
  10.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十五年春三月,上巡北京,命吏部尚书兼詹事蹇义、翰林学士兼谕德杨士奇、侍读兼赞善梁潜辅太子监国。七月,赐皇太子《务本之训》。十六年春三月,太子手书赐赞善徐善述言:“览卿为予改诗甚善。但今卿年迈,恐辅馀为劳。似卿朴直苦口者,百无一二,面谀顺颜者,比比有之。卿无惮劳,弼 成馀业,惟望药石之言日甚一日,毋生犯鳞触讳之虑。馀今欲学作表,卿可一如诗题立例,具诗题与表题间日封进,以广琢磨。春暖顺时将息,以慰馀怀。”书函曰:“皇太子赍书赞善好古先生。”好古者,善述字也。太子视朝之暇,手不释卷,被服宽博,大类儒者云。”
  11.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夏五月,上杀赞善梁潜、司谏周冕。时太子监国,上不时有疾。两京距隔数千里,小人阴附汉府者,谗构百端。侍从监国之臣,朝夕惴惴,人不自保。会有陈千户者,擅取民财,事觉,太子令谪交趾立功。数日,复念其军功,宥之。有譛于上曰:“上所谪罪人,太子曲宥之矣。”遂逮陈千户杀之。以潜、冕不谏止,并逮下狱,皆死。”
  12.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六月,上遣礼部左侍郎胡濙巡江、浙诸郡,陛辞,上谕曰:“人言东宫多失,当至京师,可多留数日,试观何如,密奏来。奏字须大,晚至即欲观也。”濙至京师,日随朝,凡见东宫所行之善,退即记之。勋臣某者语不谨,侍卫捶之,仍当陛口奏,有旨不问。既退,亟宣侍卫者赏钞若干锭。于是群臣皆言不显责大臣,而旌禁卫,所以宽其罪而愧其心,见殿下之仁明也。居稍久,杨士奇曰:“公命使也,宜亟行。”濙权辞谢曰:“方治冬衣未完尔。”至安庆始书奏,以所见皆诚敬孝谨七事,密疏以闻。上览之大悦,自是不复疑皇太子。”
  13.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十八年秋九月己巳,北京宫殿垂成,钦天监言:“明年正月朔吉,宜御新殿。”命户部尚书夏原吉召太子、太孙于京师,期十二月终至北京。太子赴北京,过滁州,登琅琊山,指示杨士奇曰:“此醉翁亭故址也。”因叹欧阳修立朝正言不易得,今人知其文,鲜知其忠。盖太子为文章尤善修,每曰:“三代以下,文人独修有雍容和平气象。”尤爱其奏议切直,尝命刊修文以赐群臣,且谕之曰:“修之贤,非止于文,卿等当考其所以事君者而勉之。”十一月,太子过凤阳,谒祭皇陵毕,周步陵傍,顾张本、杨士奇曰:“国家帝业所自也。”徘徊久之。耆老进谒,有知太祖时事者,从容与语,赐劳优厚。先是原吉自南京先驰奏,上复命迎之,且曰:“东宫缓行。”至是,原吉迎见太子于凤阳,道上旨。太子以不敢缓谕之,且手书付原吉与士奇,询访沿途军民利病,政事得失,备顾问。太子过邹县,见男女持筐,路拾草实者,驻马问所用,民跪对曰:“岁荒以为食。”太子恻然。稍前,下马入民舍,视民皆衣百结,灶釜倾仆,叹曰:“民隐不上闻至此乎?”顾中官赐之钞,而召乡老问其疾苦,辍所食赐之。时山东布政石执中来迎,责之曰:“为民牧而民穷如此,亦动念乎!”执中言:“凡被灾之处,皆已奏乞停止今年秋税。”皇太子曰:“民饿且死,尚及征税耶?汝宜速发官粟赈之,事不可缓!”执中请人给三斗。曰:“且与六斗,汝毋惧擅发仓廪,吾见上当自奏也。”十二月,太子及太孙将至北京,原吉先入奏。上问原吉东宫来何速,对曰:“陛下慈注之深,东宫孝思之切。”上喜,赐钞二百锭。命诸臣先期分官出候于良乡。太子至北京,奏前过山东境内遇民饥,即令布政司发粟赈之。上曰:“昔范仲淹子犹举麦舟济父之故旧,况百姓吾之赤子乎!”十九年 ,礼部尚书吕震语太子曰:“殿下前在南京,数遣中使进案牍,每有事以殿下过失闻,上指其妄言。今宜疏此人。”太子曰:“过失,吾岂能无。今至尊既不信之,我又与人较耶?””
  14.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二十年春三月,上北征,秋九月,还京师。二十一年夏五月,常山中护卫总旗王瑜上变,言:“常山中护卫指挥孟贤纠合羽林卫指挥彭旭等,举兵将推赵王高燧为主,而谋不利于上及皇太子。”上命急捕。贼既悉得,遂召太子、赵王及文武大臣皆至。上御右顺门之。先是,上以疾多不视朝,中外事悉启太子处分。太子往往裁抑宦侍,宦官黄俨、江保尤见疏斥。俨等日谗之于上,且素厚高燧,常阴为之地。因伪造毁誉之言,传播于外,谓上注意高燧,以绐外廷,由是贤等遂起邪心。钦天监官王射成与贤密,言于贤曰:“观天象,当有易主之变。”贤等邪谋益急,与其弟孟三,常山左护卫老军马恕、田子和,兴州后屯卫老军高正,通州右卫镇抚陈凯等,日夜潜谋,连结贵近,图就宫中进毒药于上。候上晏驾,即以兵劫内库兵仗符宝,分兵执府部大臣。豫令高正伪撰遗诏,付中官杨庆养子。至期从禁中议以御宝领出,废皇太子,而立赵王高燧为帝。布置已定,正密告其甥瑜,瑜曰:“此舅氏灭族之计。”力止不从,瑜遂入告。上览伪撰遗诏,震怒,立捕杨庆养子诛之,顾高燧曰:“尔为之耶?”高燧惴栗不能言,太子为之营解,曰:“高燧必不与谋,此下人所为耳。”上命文武大臣及三法司鞫治,群臣奏贤等所犯大逆,且有显实,当并寘极典。上曰:“且先籍其家。王射成以天象诱人,速诛之。贤等更加穷鞫,毋令遽死。”遂下锦衣卫严治,寻逮其党悉诛之。”
  15.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八月,帝发京师北征,十一月,还京。”
  16.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二十二年春三月,上议北征。夏四月,诏太子监国,驾发京师。秋七月,庚寅,上崩于榆木川。大学士杨荣、少监海寿奉遗命驰讣太子。太子恸绝,强拜受,即遣太孙出居庸,赴开平迎梓宫。濒行,太孙启曰:“出外有封章白事,非印识无以防伪。”太子曰:“言良是,但行急,新制不及。”士奇曰:“殿下未践阼,有事自应行常用之宝。其东宫小图书,可假之行。此出一时之权,归即纳上。”太子即取付太孙曰:“有启事以此封识,不久当归汝,汝可留之。”既行,太子顾士奇曰:“昔大行临御,储位久未定,浮议喧腾。今即以付之,浮议何从兴!””
  17. ^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6):“壬子,太孙奉大行柩至郊,太子及亲王以下文武群臣皆衰服哭迎。至大内,奉安于仁智殿,加敛奉纳梓宫。八月十五日丁巳,皇太子即位,赦天下,以明年为洪熙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