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端
异端(英语:Heresy),指异于正统或主流的思想和学说,通常有负面含意。异端不是叛教,后者是明确地脱离一个宗教,也不完全等同于亵渎,对神或神圣事物的不敬,虽然许多异端因为违反正统或主流的观点被指责为亵渎。
“异端”一词常被用于宗教中,尤其是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即违反一个宗教的重要教义的教派及其学说,但也可以在其他语境中使用,指不被重视或认同,乃至被厌弃的思想和事物。
在部分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等的宗教和文化中,支持被认为是异端的观点,在历史上,甚至有时在现在,会受到从绝罚到死刑在内的责罚。
中国古代
编辑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论语·为政》),朱熹的解释:“专治而欲精之,为害甚矣”,意即专门仅仅钻研于义理的一端,是很有害的行为。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论语·子张》),《正义》的解释:“小道谓异端之说,百家语。” 戴震的解释《东原集》:“端,头也。凡事有两头谓之异端。言业精于专,兼攻两头,则为害耳。”
佛教
编辑在佛教《楞严经》中,释迦佛已预见了,末法时期,异端纷纷自称具有无上功德与神通,并欺骗蛊惑世人,使其对佛法失去正信,更有甚者会因此家破人亡[1]。并指这些人会自称是佛,并身着俗人的衣服、接受比丘的敬礼、诽谤佛法、侮辱出家众[2]。他们还会自称是佛,说十方众生都是其子女,并声称因为如此,不用修行就自然能修成佛法[3]。他们还会声称佛和菩萨也有大小、先后、真假、男女之分。这些外道邪说最为蛊惑,如果轻信则深陷不已[4]。佛菩萨化身度化众生,为称赞佛法,使人了解佛法妙处、起信心,绝非自称为某某菩萨、罗汉;相反,则必然为附佛外道邪说[5]。作为末法时期的佛教徒,必须传正法以使众生醒悟并明白佛法意理,捍卫佛法尊严,使其免受邪教魔道的蛊惑[6]。
亚伯拉罕诸教
编辑在亚伯拉罕诸教中,“异端”一词一般是指信奉某人为领袖或宗教信条的群体。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因此指责将耶稣作为偶像加以信仰崇拜的基督教为异端,但基督教认为耶稣同时是人和神,并且也指责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为异端。在希腊文原文中,异端的意思是“选择”或“选择的行为”。《圣经·新约全书》中,将希腊文词汇引申改为党派的意思,指一群兴趣及信念相同的人,共同聚集一起。
犹太教
编辑从历史角度说来,基督教是源自犹太教的。第一世纪的犹太教认为耶稣和基督徒的教导与传统拉比的教导有差异,犹太教认定基督教为异端并加以禁止。[7]即使到现代,犹太教徒仍有此想法。
基督教
编辑基督教成立初期,使徒亦坦然承认奉行犹太教的“异端”[7];在第一世纪的早期基督教发展时期,教内已出现“各样的异端”影响其信仰发展。[8] 在其后悠长的发展历史中,“异端”一词总是由某一教义论者斥责另一教派者时所使用,语境下存有负面含意。历史上,某些基督教的异端份子,时而被定为异端,时而却被定为正统,有的甚至被个别教派奉之为圣人。
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中,开始以大公会议来判定异端的教派及思想,用以解决教义纷争。但凡不服从者,俱被定为异端的支持者。异端之判定往往受不同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影响,其中包括哲学思想、宗教势力、政治、个人主张与个别教派立场等。现普遍基督教认定异端的共同点,是对于被视为正统基督教的道理并非完全反对,但却将之扩大解释,视之为真理的全部。其解释方式或推论,甚至可能将《圣经》所主张的真理摒弃。信奉异端道理的人可能被误认或自视为基督徒,却奉行或宣扬《圣经》以外的启示。其惯常技俩通常是在《圣经》外加上其他更具权威的事物,藉宗教人物、其中经籍或人为传统信条等事物歪曲经文意义,只使用符合其立场的部分。[9][10][11]
东西教会大分裂
编辑在1054年天主教与东正教大分裂之前,大公会议往往会认定并谴责某些异端思想或教派。其中主要有:
- 幻影说
- 嗣子说:主张耶稣完全是一个人类,并不是神。
- 亚流主义: 认为《圣经》的启示说明耶稣次于天父。
- 亚玻里拿留派: 此派的认为耶稣基督仅有人类的身体和魂,没有人类的灵。
- 神格唯一论: 一种早期基督教神学的主张,强调上帝是唯一的。
- 基督一性论: 认为耶稣在取得肉身后,其人性、神性得到了统一
- 基督一志论
- 孟他努主义
- 聂斯托利派: 主张耶稣基督的人性与神性分离。
- 欧迪奇主义
- 诺斯底主义
- 伯拉纠主义:认为人是性恶的,但否定人有原罪。
- 半伯拉纠主义
- 撒伯流主义:又称圣父受苦说,认为圣子耶稣就是圣父本尊,因而被针在十字架上受苦的就是圣父。
根据天主教法典(1983年版)第751条:“所谓异端,是在领洗后,固执地否认某些天主所启示和教会所定该信的真理,或是固执地怀疑这些道理”。是以阅读禁书者俱为异端,连带发生对新学术的打击活动。
自基督教大分裂后,天主教与东正教都认对方为异端。此外,天主教更曾设立异端裁判所把被视为异端的基督新教信徒进行补赎及处罚。现今在普世教会合一运动的推动下,天主教已不再指其他基督徒为分裂者或异端者,而改称“分袂的弟兄”(Separated brethren)。
基督教新教与异端
编辑基督教新教曾被天主教视之为异端,但其信徒或某些教派亦会因天主教所奉行的某些信仰而认之异端[12]。例如“圣母升天说”,《圣经》没有提及,但天主教与东正教徒都信仰此说,其说法背后所代表的“圣母崇拜”问题也是基督教神学中最为敏感的课题之一。
基督教新教中,凡自认为正统的基督教教派不时会指摘某些人或教派为异端,亦出现互指为异端之情况。最明显分歧如基要神学的支持者,坚持耶稣为童女所生、肉体复活、升天、因信称义和圣经无误的基要五点,谴责自由主义神学思潮为异端。现代的个别基督教教派仍会批判某些基督教名义组织为异端,并通过著书及讲道去达其护教目的。在现今中国,呼喊派、全范围教会、门徒会、灵灵教、观音法门、三班仆人、新约教会、东方闪电、安商洪上帝教会、耶和华见证人、统一教、香港基督教锡安教会、卫理圣洁会、新序教会等教 [13]于传统基督教称为异端。
在香港成立于2008年的新兴宗教关注事工[14]以研究、教育、辅导三个方向为使命,帮助香港基督徒分辨及提防异端。
伊斯兰教
编辑伊斯兰教的异端,其定义主要由逊尼派和什叶派的思想,严格来讲沙里亚并无异端罪条,支持异端(如巴哈伊信仰)看具体身分为穆斯林或齐米而以叛教罪或宣战来分别处理(逊尼派跟什叶派则采互不承认做法),以下这些也是伊斯兰教的异端:
参考文献
编辑- ^ 《楞严经》:“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己,得上人法,玄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 ^ 《楞严经》:“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礼,诽谤禅律。”、“诽毁戒律,轻贱出家。”
- ^ 《楞严经》:“口中常说十方众生皆是吾子,我生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
- ^ 《楞严经》:“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 ^ 《大佛顶首楞严经四种决定清净明诲》(唐天竺沙门般刺密谛译):“我灭度后,教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或作沙门、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及至淫女寡妇、奸偷屠贩,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未学,唯除命终,阴有遗付。”
- ^ 《楞严经》:“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 ^ 7.0 7.1 《使徒行传》第24章第14节“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
- ^ 《以弗所书》第4章第14节“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圣经。
- ^ 卓, 明焕. 異端學. 张汉业译. 台北: 财团法人基督教橄榄文化事业基金会. 1989: 4.
- ^ 哈隆文. 宗教、異教和異端十講. 美国: 真理书室. 2002: 16.
- ^ 苏, 颖智. 異端辨惑. 香港: 恩福制作中心. 1995: 101–103.
- ^ 天主教是否異端. 基要书室 为神的道. [2017-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23).
- ^ 判別是否異端 回到聖經去. 基督日报(香港). [2017-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2).
- ^ 新興宗教關注事工.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