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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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故保留 @Shizhao。Nivekin※請留言 2018年2月22日 (四) 04:57 (UTC)
- 刪除。—AT 2018年3月1日 (四) 16: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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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2],[3],和田山TB第一次存廢討論和和田山TB第二次存廢討論,浦和南收費站第一次存廢討論和浦和南收費站第二次存廢討論,浦和TB第一次存廢討論和浦和TB第二次存廢討論,宇部TB第一次存廢討論和宇部TB第二次存廢討論,[4],[5],[6],[7],[8],[9],[10],保留方未有就此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或只提供非獨立來源等。—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2日 (四) 08:50 (UTC)
- AT,請處理本請求和其他請求。--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日 (四) 10:40 (UTC)
- 刪除。—AT 2018年3月1日 (四) 16: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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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經討論區Cs-study 核實討論,該頁面不屬於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頁面完全是客觀的援引權威中國第三方權威平台網易雲音樂對該音樂人和作品簡介。此屬昨日會員YFdyh000 惡意舉報並在vpp提案。「[13:55] <Cs-STUDY> 我認為這個條目完全不是明顯廣告,刪除操作的確有問題」—Talent777(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07:03 (UTC)
- 聲明:「Cs-STUDY」即本人,「討論區」即中文維基百科IRC頻道。--⌬胡蘿蔔 賀祖國冬奧奪金,揚威四方 2018年2月23日 (五) 08:04 (UTC)
- 除非對方宣稱自己是在破壞,否則請不要認為其他人是惡意舉報。印象中您的條目似乎有廣告語氣(但不是明顯的廣告語氣),請等管理員操作、拿回條目後速改。燃 燈 2018年2月23日 (五) 19:28 (UTC)
- 個人聲明:條目提刪者為Ohtashinichiro君,而條目是被歷山米素君以G11速刪,而在AFD我是投了速刪票的,也掛了速刪模板。— 卍・〇・卐 2018年2月25日 (日) 01:01 (UTC)
- (!)意見,即便不以G11刪除,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2/21#楊英 (音樂製作人)討論中也未見保留票。-->>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2月25日 (日) 01:11 (UTC)
- @Ohtashinichiro、胡蘿蔔、燃灯:覆核者會説我們沒給予足夠時間討論存廢,但仍請各位考慮雪球法則。— 卍・〇・卐 2018年2月25日 (日) 08:44 (UTC)
- AT,請留意本請求,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望路寮,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淫獸,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田文導演,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玫瑰花啦啦和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AddisWang。--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6日 (一) 09:36 (UTC)
- 駁回,明顯廣告。—AT 2018年3月2日 (五) 02: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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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在頁面歷史上看到Antigng拒絕了快速刪除。—john doe 120(talk) 2018年2月13日 (二) 02:32 (UTC)
- 另請參見來源1和來源2。--KOKUYO(留言) 2018年2月14日 (三) 15:17 (UTC)
- 頁面已被基金會無限期半保護,尚未解除保護前不宜作任何動作,駁回。—AT 2018年3月2日 (五) 02:55 (UTC)
- WMFOffice保護的頁面特指IP用戶建立的頁面。
2018年2月27日 (二) 19:32 WMFOffice(讨论 | 贡献)(日志详情已移除) (Office action [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Office_actions] due to ongoing abuse) 2018年2月27日 (二) 19:30 WMFOffice(讨论 | 贡献)保护了AddisWang [创建=仅允许自动确认用户](无限期) (Office action [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Office_actions] due to ongoing abuse) (历史)
- 狀態: 結
- 覆核理由:同上T:新黨三傑,無擴充可能已經不構成刪除理由。--Zest 2018年1月25日 (四) 12:49 (UTC)
- (○)保留:同蘭斯特。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7:23 (UTC)
- 反對此前覆核的時候管理員使用英文維基的指引來處理——C933103(留言) 2018年2月7日 (三) 19:10 (UTC)
- C933103君︰所以閣下認為應該以何標準去判斷呢?--J.Wong 2018年2月8日 (四) 07:15 (UTC)
- 我覺得在寫之前的決定的時候不用提到那點就可以了。——C933103(留言) 2018年2月25日 (日) 12:43 (UTC)
- 單純以《刪除方針》去判斷,此處三項模板,在下均應翻其原決,但明顯如此舉措並不合適及妥當。--J.Wong 2018年2月25日 (日) 13:02 (UTC)
- @Sanmosa:斷章取義,請看後面寫了什麼。--Xiplus#Talk 2018年2月16日 (五) 09:23 (UTC)
- @Xiplus:算了,總之無擴充可能已經不構成刪除理由就是了。(○)保留。— 卍・留言・卐 2018年2月16日 (五) 09:47 (UTC)
- Template:黨外三劍客、Template:奉化三俞︰正如上次處理此同類提案時所言︰參考英文維基《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指引》,當中對導航模板訂定數個準則,包括︰一、模板要有單一連貫主題;二、模板主題在其下每篇條目都獲得提及;三、其下條目內應在合理範圍內得到互相印證;四、模板主題應該得到條目介紹;五、編者會傾向於其下條目參見一欄加入其他模板其下條目。此模板符合當中大部分準則。另外,《刪除方針》新近修訂確實大幅提高模板刪除門檻,需要無用且阻礙百科運作。而上列討論之中,對刪除方理據亦已經有回應。鑒之,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
- Template:隴西三李︰翻查紀錄,則發現此模板主題未有條目。除李朝威之外,李諒及李公佐兩文均未有提到模板主題及另外兩人。似乎未符上列英文維基《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指引》。而嘗尋之於網上,其主題亦未見有太多資料。雖然《刪除方針》有上列新修訂,但如此修訂理應不可阻止社群去清理站點。蘭斯特君、galaxyharrylion君、Sanmosa君,請問意見如何?--J.Wong 2018年2月23日 (五) 16:02 (UTC)
- 在下附議。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16:10 (UTC)
- 同意J.Wong 之言,隴西三李內容可並於隴西李氏一節撰寫。--Zest 2018年2月23日 (五) 16:38 (UTC)
- 同意歸併。— 卍・〇・卐 2018年2月24日 (六) 00:46 (UTC)
- 如此,既無其他意見,則Template:隴西三李,駁回所請,維持原決。理由承上所列。--J.Wong 2018年3月2日 (五) 16: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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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針對錯誤點進行修正。—終白首(留言) 2018年3月2日 (五) 12:46 (UTC)
- 該條目沒有刪除或是存廢討論紀錄,無從覆核。--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2日 (五) 13:18 (UTC)
- 條目未被刪除,駁回。—AT 2018年3月2日 (五) 13:33 (UTC)
- @終白首:我看到了您的修改,已將刪除模板移除。--Yeλets 2018年3月2日 (五) 17:52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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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管理員操作。——john doe 120(talk) 2018年3月2日 (五) 04:55 (UTC)
- 理由理解不能。-- Stang 2018年3月2日 (五) 09:48 (UTC)
- @Stang:應該是指存廢討論中決議保留的並非管理員,而是普通用戶的意思。—AT 2018年3月2日 (五) 13:33 (UTC)
- 存廢討論的關閉者參與了存廢討論。參考英文維基百科的刪除方針和討論頁指引,包括存廢討論在內的任何討論應由未參與討論的用戶關閉。此外,關閉存廢討論被認為是管理操作,普通用戶完成雖無不可,但也應比照管理員方針,避嫌自己參與的討論。因此,存廢討論已打開並重新關閉。但,存廢結果仍然為保留。--Antigng(留言) 2018年3月2日 (五) 14:11 (UTC)
- 非管理員操作非刪除理由。在存廢結果仍然為保留的情況下,請管理員駁回請求。— 卍・〇・卐 2018年3月3日 (六) 06:5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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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原因的保留。@AT:—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2:36 (UTC)
- 來源的話,英文維基已經有。單純來源不足亦非適當的合併理據,故保留。—AT 2018年1月17日 (三) 12:40 (UTC)
- @AT:但問題是條目品質相當低劣,如同在當年太平洋颱風季對相關颱風的敍述。--MCC214(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6:35 (UTC)
- 條目品質如何低劣?除非符合刪除方針,否則無法處理。—AT 2018年1月18日 (四) 14:14 (UTC)
- @AT:條目如同在當年太平洋颱風季當中對相關颱風的敍述。--MCC214(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03:39 (UTC)
- 這不等同低劣吧。—AT 2018年1月19日 (五) 05:35 (UTC)
- 應該說條目內容可合併至當年的太平洋颱風季。--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3:38 (UTC)
- 而且英語條目亦只是一個重定向。--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1日 (日) 04:59 (UTC)
- 應該說條目內容可合併至當年的太平洋颱風季。--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3:38 (UTC)
- 這不等同低劣吧。—AT 2018年1月19日 (五) 05:35 (UTC)
- @AT:條目如同在當年太平洋颱風季當中對相關颱風的敍述。--MCC214(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03:39 (UTC)
- 條目品質如何低劣?除非符合刪除方針,否則無法處理。—AT 2018年1月18日 (四) 14:14 (UTC)
- @AT:但問題是條目品質相當低劣,如同在當年太平洋颱風季對相關颱風的敍述。--MCC214(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06:35 (UTC)
- 來源的話,英文維基已經有。單純來源不足亦非適當的合併理據,故保留。—AT 2018年1月17日 (三) 12:40 (UTC)
- 有研究價值,應保留。--M.Chan 2018年1月21日 (日) 05:35 (UTC)
- 恕不能同意,B dash君已說合併為最佳。--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4 (UTC)
- MCC214君:請解釋未能同意的理據。--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1:42 (UTC)
- @Michael Chan:英語條目只是重定向,故中文條目應以相關英語條目的狀況為準。--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06:07 (UTC)
- MCC214君:建議閣下看看《是英文維基說的!》。既然有關注度,且未見應該合併的共識,我想不到任何合併的理由。--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07:36 (UTC)
- @Michael Chan:翻查英語條目[11],在去年的8月11日就成為重定向,毫無疑問是有應該合併的共識,而中文條目雖然有關注度,但昰有關注度並不代表要建立條目(如此案例),而且暫時只有你不支持合併而已。--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10:26 (UTC)
- MCC214君:請勿再遊戲維基規則!只有我一個不支持合併?那麼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存廢討論中AndyAndyAndyAlbert君是怎麼支持保留的,是誰結束存廢討論的?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存廢討論中是誰以保留結束的?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存廢討論是怎麼完結的?這麼多保留意見竟然全都放在眼內!有合併共識的是英文維基,中文維基沒有。--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10:44 (UTC)
- 因為你們是氣象條目的保留派,Mewaqua當時已説「短暫的風暴,無甚影響,佔去內容大半的「升格問題」其實來源自一個氣象迷討論區。」而表明合併,其他三個用戶的理由如果按照今天的標準是不成立的,不如你問B dash君吧,看其支持改為併兼或是維持原狀吧。--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11:03 (UTC)
- MCC214君:縱使如此,前兩次存廢討論仍然是成立的。且刪除方未能回應「有研究價值」。--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11:27 (UTC)
- 那英文維基都可以説此條目「有研究價值」,因而恢復條目,但事實並不是如此。--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11:41 (UTC)
- 各維基各異,你可以去說的。--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11:43 (UTC)
- 那英文維基都可以説此條目「有研究價值」,因而恢復條目,但事實並不是如此。--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11:41 (UTC)
- MCC214君:縱使如此,前兩次存廢討論仍然是成立的。且刪除方未能回應「有研究價值」。--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11:27 (UTC)
- 因為你們是氣象條目的保留派,Mewaqua當時已説「短暫的風暴,無甚影響,佔去內容大半的「升格問題」其實來源自一個氣象迷討論區。」而表明合併,其他三個用戶的理由如果按照今天的標準是不成立的,不如你問B dash君吧,看其支持改為併兼或是維持原狀吧。--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11:03 (UTC)
- MCC214君:請勿再遊戲維基規則!只有我一個不支持合併?那麼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存廢討論中AndyAndyAndyAlbert君是怎麼支持保留的,是誰結束存廢討論的?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存廢討論中是誰以保留結束的?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存廢討論是怎麼完結的?這麼多保留意見竟然全都放在眼內!有合併共識的是英文維基,中文維基沒有。--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10:44 (UTC)
- @Michael Chan:翻查英語條目[11],在去年的8月11日就成為重定向,毫無疑問是有應該合併的共識,而中文條目雖然有關注度,但昰有關注度並不代表要建立條目(如此案例),而且暫時只有你不支持合併而已。--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10:26 (UTC)
- MCC214君:建議閣下看看《是英文維基說的!》。既然有關注度,且未見應該合併的共識,我想不到任何合併的理由。--M.Chan 2018年1月25日 (四) 07:36 (UTC)
- @Michael Chan:英語條目只是重定向,故中文條目應以相關英語條目的狀況為準。--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5日 (四) 06:07 (UTC)
- MCC214君:請解釋未能同意的理據。--M.Ch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1:42 (UTC)
- 恕不能同意,B dash君已說合併為最佳。--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4 (UTC)
- 交由其他管理員判斷。--B dash(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12:34 (UTC)
- 同上。--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6日 (五) 09:04 (UTC)
- 刪除方仍未回應「有研究價值」這個論點。--M.Chan 2018年1月27日 (六) 02:22 (UTC)
- 本人已經説了「那英文維基都可以説此條目「有研究價值」,因而恢復條目,但事實並不是如此。」--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27日 (六) 07:57 (UTC)
- MCC214君:勿重複同一觀點,這個我已經回應過了。--M.Chan 2018年1月27日 (六) 08:09 (UTC)
- 英文維基條目所附來源均為各大氣象機構一手來源,而且均為數據。而依據《非原創研究方針》,條目應該建基於二手來源。而相關來源亦未能夠支撐條目,使其有足夠內容。是故,請另備來源。--J.Wong 2018年1月29日 (一) 10:24 (UTC)
- Wong128hk君,數位颱風網相關資料是二手來源、非數據、足以支撐內容。--M.Chan 2018年1月30日 (二) 02:05 (UTC)
- @Michael Chan:數位颱風網相關資料是每個颱風的資料都會有!--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06:06 (UTC)
- 未見《關注度指引》表明每個颱風都有的資料不能作為關注度來源。你這樣跟說不能收錄每一個颱風沒甚麼分別。--M.Chan 2018年1月30日 (二) 06:52 (UTC)
- 如果如你所説,那是不是等同在這1920個風暴(包括1891個命名風暴)當中被刪除的所有相關獨立條目都要憑DRV手續恢復?--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07:57 (UTC)
- 正是。--M.Chan 2018年1月30日 (二) 08:06 (UTC)
卡達君已說過「不會是只要命名風暴就會有關注度」,更從來沒有「只要風暴一命名就會有關注度」這一共識!--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08:13 (UTC)- (!)抗議:敝人並未做過類似發言,該發言是Tenbeens針對林天蓬的關注度提案的發言,Tenbeens君在11月6日指出:「『收錄所有熱帶氣旋』的話,那還要關注度幹嘛?更有用戶無視傷亡數據而亂提刪除申請,關注度都是這樣而被遺忘了?」,敝人並沒有類似發言。另外提醒閣下,敝人針對Wikipedia talk:關注度 (熱帶氣旋)的直接發言是針對M.Chan的部分進行回應並指出:「如果維基百科只是單方面為了氣象學家及氣象愛好者關注,我會建議把那些資訊移轉至氣象論壇,而不是收錄至維基百科。」,請閣下更正言論,不要把別人沒說過的話說別人有說過。--🍫|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08:31 (UTC)
- 所以我找到的來源就推翻了他的說話。--M.Chan 2018年1月30日 (二) 08:36 (UTC)
- Michael Chan,再說一次,如果如你所説,那是不是等同在這1920個風暴(包括1891個命名風暴)當中被刪除的所有相關獨立條目都要憑DRV手續恢復?『收錄所有熱帶氣旋』的話,那還要關注度幹嘛?--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09:16 (UTC)
- 再說多次,是。《關注度指引》在命名風暴方便完全是廢紙。--M.Chan 2018年1月30日 (二) 09:46 (UTC)
- 再說多次,我們從來都沒有「只要風暴一命名就會有關注度」和「只要風暴有關注度就可以建立條目」這一共識!--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09:51 (UTC)
- 所以更應該按照《關注度指引》行事,除非另有共識,否則以來源證明關注度。--M.Chan 2018年1月30日 (二) 09:57 (UTC)
- 看不到嗎?我們從來都沒有「只要風暴有關注度就可以建立條目」這一共識!--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09:58 (UTC)
- 無共識下按《關注度指引》行事。「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命名熱帶氣旋皆獲得數位颱風網的有效介紹」=「假定命名熱帶氣旋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M.Chan 2018年1月30日 (二) 10:06 (UTC)
- 即使某個主題符合上述標準,編者們也有可能達成共識,認為不應該為其另立一篇條目。數位颱風網不等同NASA,NASA並不會隨意的使用GSM發佈監測公報,但數位颱風網
卻隨意的使用GSM發佈監測公報卻是每個颱風的資料都會有,所以你的說法完全不成立!--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10:10 (UTC) - 仍然未見《關注度指引》表明隨意使用GSM發佈監測公報的不能作為關注度來源。--M.Chan 2018年1月30日 (二) 10:16 (UTC)
- @MCC214:數字颱風網並沒有使用GSM發佈監測公報,GSM的意思為Global Satellite Mapping of Precipitation,是一種透過衛星監測全球降雨狀況的分析圖,請閣下搞清楚GSM的定義再做回應。另外提醒閣下,您尚未就我的抗議進行回應。--🍫|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10:24 (UTC)
- 本人不知道,已delete。--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1月30日 (二) 10:32 (UTC)
- 你先弄清楚再決定要不要刪吧,別不懂裝懂。--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1月31日 (三) 09:04 (UTC)
- 條目提刪與否的決定權不在本人手上。--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1日 (四) 09:11 (UTC)
- (!)抗議:敝人並未做過類似發言,該發言是Tenbeens針對林天蓬的關注度提案的發言,Tenbeens君在11月6日指出:「『收錄所有熱帶氣旋』的話,那還要關注度幹嘛?更有用戶無視傷亡數據而亂提刪除申請,關注度都是這樣而被遺忘了?」,敝人並沒有類似發言。另外提醒閣下,敝人針對Wikipedia talk:關注度 (熱帶氣旋)的直接發言是針對M.Chan的部分進行回應並指出:「如果維基百科只是單方面為了氣象學家及氣象愛好者關注,我會建議把那些資訊移轉至氣象論壇,而不是收錄至維基百科。」,請閣下更正言論,不要把別人沒說過的話說別人有說過。--🍫|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08:31 (UTC)
- 此來源僅有數據內容及幾條新聞標題,並未符合《收錄準則》,還請另備來源。--J.Wong 2018年2月4日 (日) 11:53 (UTC)
- 如果想要文字的話,這個可以。--M.Chan 2018年2月4日 (日) 14:17 (UTC)
- 來源內容未足以支撐此主題成為獨立條目,未符《可供查證方針》及《關注度指引》,請另備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8年2月5日 (一) 10:34 (UTC)
- 其實如果把這兩個來源放在一起看,再配合其他一手來源,已經可以為條目帶來足夠內容。--M.Chan 2018年2月6日 (二) 05:34 (UTC)
- 根據Wikipedia:非原創研究#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亦被分別稱為一次、二次和三次文獻。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並有限度地依賴於第三手來源。所有對第一手來源的解釋、分析或總結都應引用自第二手來源,而不由維基百科編者來進行原創分析。」,Wikipedia:可靠來源#學術界亦提及「文章內容應儘可能基於第二手來源。舉例來說,學術評價、點評或者教科書比一篇研究論文更好。在採用第一手來源時,需要極其小心。維基百科不應該對第一手來源進行任何解讀,參考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6日 (二) 07:26 (UTC)
- 以上兩個來源都是二手來源。--M.Chan 2018年2月6日 (二) 07:28 (UTC)
- 以上兩個來源只是提及,並不算可靠的第二手來源。--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6日 (二) 07:40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合規格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改處併兼至「熱帶風暴海燕 (2007年)」。--J.Wong 2018年2月20日 (二) 15:31 (UTC)
- Wong128hk君:那麼需要怎麼樣的來源才可支撐條目?--M.Chan 2018年2月21日 (三) 02:56 (UTC)
- NASA資料。--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2日 (四) 07:11 (UTC)
- @MCC214、Wong128hk:連這個都不行?--M.Chan 2018年2月22日 (四) 07:23 (UTC)
- 又,問,此來源可否?--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2月22日 (四) 07:30 (UTC)
- 兩個都試過,乃失效連結。--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2日 (四) 08:24 (UTC)
- @MCC214:不是失效連結,只是要等久一些才能存取。--M.Chan 2018年2月22日 (四) 08:56 (UTC)
- 這個是失效連結無誤。--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2日 (四) 10:00 (UTC)
- @MCC214:我給出的連結是失效連結的存檔。--M.Chan 2018年2月22日 (四) 10:04 (UTC)
- 既有此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駁回所請。--J.Wong 2018年2月23日 (五) 13:35 (UTC)
- 氣象條目的保留派為了保留條目,無所不用其極,試問此來源是獨立來源嗎?Michael Chan?--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4日 (六) 15:52 (UTC)
- 有問題?颱風並非氣象機構產物,為何會有獨立與否之虞?--J.Wong 2018年2月26日 (一) 16:57 (UTC)
- 此來源是Typhoon Man-Yi (04W) 在6 August 2007的照片(即颱風萬宜 (2007年)),而非熱帶風暴海燕 (2007年)。--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日 (四) 06:54 (UTC)
- 當中第四十九頁就已經有講述此颱風。--J.Wong 2018年3月2日 (五) 16:52 (UTC)
- 此來源個個颱風都有,連TD都有,此來源未經篩選,違反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的原則。--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3日 (六) 05:54 (UTC)
- 首先,《收錄準則‧禁雜瑣》所旨在指出是條目加入資訊時,要建構相應脈絡,使之成理,而非單單列出一堆數據。內容方為其規範對象。援之於此,似乎欠妥。另外,此來源整理整年熱帶氣旋時,亦有將此颱風及其餘兩個熱帶氣旋放於「Detailed Cyclone Reviews」,並提供大量相關可靠資料。誠未見到有任何不符《可供查證方針》及《關注度指引》之處。當然,英文《關注度指引》亦有指出,就算有可靠來源佐證及介紹,即有關注度,亦不表示一定要另立條目介紹,而應以讀者角度思考如何編排及展示內容才可令讀者明暸及取得最佳效果。不過,此事已非存廢事宜,本處無從受理,請別處再議。
- 另外,MCC214君,在下亦時有留意此頁。如閣下並非提案人,或回應在下提問或意見,誠毋須多處留言通知在下。如有時間,自會處理。目前最多只能同時處理兩至三個申請。--J.Wong 2018年3月3日 (六) 17: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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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完全沒有添加本人任何的分析和闡釋,不應當屬於第一手資料的原創研究而只是統整、組織現有的第一手資料—NTooru🇨🇳※🍻 2018年1月26日 (五) 21:05 (UTC)
- (~)補充:附一段原資料「楚州舊在城及寶應、淮陰、鹽城縣,北神堰、黃浦、馬邏、謝陽八務,歲六萬一千六百八十七貫。熙寧十年,在城:六萬七千八百八十一貫五百八十七文;寶應縣:一萬六千八十貫一百七十文;淮陰縣:二千一百九十七貫二百三十九文;鹽城縣:六千四百八十七貫二百三十三文;漣水縣:二萬一千一百九十一貫六百九十一文;黃浦:一百三十七貫五十一文。」——NTooru🇨🇳※🍻 2018年1月26日 (五) 22:00 (UTC)
- 「而只是統整、組織現有的第一手資料」,這已經可能構成原創研究了。我自己是讀歷史的,像這樣的歷史數據,要多少有多少,但是是否適合作為條目來收錄,我認為不。既然是源於一手資料的內容,建議放在維基文庫可能比較適合。如果「北宋熙寧十年州府商稅」符合關注度的話,可以創建條目,但是像這樣的列表,恐怕就離不開了WP:NOT。—AT 2018年1月27日 (六) 08:11 (UTC)
- @Virgil Guo君︰請問此段—「楚州舊在城及寶應、淮陰、鹽城縣,北神堰、黃浦、馬邏、謝陽八務,歲六萬一千六百八十七貫。」是應用於列表何處?--J.Wong 2018年2月25日 (日) 11:20 (UTC)
- @Wong128hk:應用於列表的是「熙寧十年,在城:六萬七千八百八十一貫五百八十七文;寶應縣:一萬六千八十貫一百七十文;淮陰縣:二千一百九十七貫二百三十九文;鹽城縣:六千四百八十七貫二百三十三文;漣水縣:二萬一千一百九十一貫六百九十一文;黃浦:一百三十七貫五十一文。」這一段 — — NTooru🇨🇳※🍻 2018年2月25日 (日) 22:54 (UTC)
- 所以該一列之中,其他欄目諸如「楚州」、「山陽縣」、「緊州」、「山陽郡」、「團練」以至「207202」又從何以來?--J.Wong 2018年3月2日 (五) 17:0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8年3月11日 (日) 10: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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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專輯有足夠關注度[12][13][14][15]—Ayuan740622(留言) 2018年2月3日 (六) 05:05 (UTC)
- 不會韓文,但是看網站風格,似為不可靠來源。—AT 2018年2月6日 (二) 19:52 (UTC)
- 該網站是韓語音樂資料庫——C933103(留言) 2018年2月7日 (三) 18:56 (UTC)
- 是有公信力的網站?—AT 2018年2月8日 (四) 14:44 (UTC)
- 該網站是韓語音樂資料庫——C933103(留言) 2018年2月7日 (三) 18:56 (UTC)
- 不會韓文,但是看網站風格,似為不可靠來源。—AT 2018年2月6日 (二) 19:52 (UTC)
- 上列來源均非獨立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3月12日 (一) 14:12 (UTC)
①CCTV報導 鄭丹妮所屬團體舉行一年一度的總決選
②YAHOO新聞 GNZ48舉辦首次演唱會
③鄭丹妮出道報道
④微博北京絲芭影視 鄭丹妮出演電影《狄大人駕到》
⑤鄭丹妮出演謝霆鋒綜藝《鋒味》
⑥騰訊娛樂 鄭丹妮出道一周年紀念活動
⑦搜狐新聞 鄭丹妮受邀出席NBA球星中國見面會
⑧鄭丹妮於SNH48G B50演唱會上以《青澀的香蕉》一曲和成員陳珂獲得第三名的好成績
由此可見,鄭丹妮條目有多於一個可靠來源能作證關注度,無論是中國內地或其他地方,鄭丹妮在偶像事業、綜藝發展以及影視方面都受到各方媒體關注,有可觀的關注度,並不符合刪除頁面的準則。—延海(留言) 2018年2月6日 (二) 17:38 (UTC)
- 您好,全部來源均是團體參與,並非鄭丹妮個人參與的活動,這只能證明團體關注度,難以證明個別成員的關注度,未知能否舉出其個人活動的來源?—AT 2018年2月6日 (二) 19:52 (UTC)
您好,本人添加以下資料以證明鄭丹妮個人關注度,資料如下:
⑴百度百科 鄭丹妮
⑵韓國網絡百科全書 介紹鄭丹妮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延海(對話|貢獻)於2018年2月7日 (三) 19:02 (UTC)加入。
⑶日網 介紹鄭丹妮
⑷搜狐 15歲的跆拳道美少女網媒壹讀 鄭丹妮,這位深圳女神甜美得很夢幻!
⑸網媒 鄭丹妮化身彩雲之南「小仙女」,戲裏戲外反差太大萌爆表
⑹網媒大視野 獨家:活捉鄭丹妮 妹子是吃可愛長大的嗎!
⑺網媒文章 鄭丹妮:沒有永遠的失敗,只有暫停的成功
⑻新浪看點 深圳95後極品女神,原來這城市這麼多美女!
⑼GNZ48 專屬綜藝《GNZero 〇蛋廚房》
以上資料顯示鄭丹妮的個人作爲偶像的身份也得到外界的關注度,不單單是所屬的團體得到留意。鄭丹妮在華人社區和鄰近亞洲地區都備受關注,得到網媒進行鄭丹妮的個人報導,如新浪、搜狐等在中國具代表性網媒。鄭丹妮在中國內地和韓國百科全書都有介紹的個人頁面,有足夠的第三手來源,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的原則。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延海(對話|貢獻)於2018年2月7日 (三) 19:12 (UTC)加入。
而在鄭丹妮的個人活動中,同樣能證明鄭丹妮的關注度。本人並不同意您所説的上次我所列出的資料只能證明團體關注度。確實,①、②、③、⑥、⑧資源來源中主要是包含SNH48和分團GNZ48團體內部所舉辦的活動,如GNZ48的出道活動和SNH48的B50演唱會。而在⑧當中證明了鄭丹妮在團的關注度,在SNH48 Group第四屆年度金曲大賞BEST 50鄭丹妮在粉絲的投票下在多達五十首歌曲中獲得第三名的好成績,顯示了鄭丹妮在團體內的高人氣。而在④中,是爲鄭丹妮出演的電影作品。在SNH48的專屬影視公司北京絲芭影視中鄭丹妮得到在電影作品擔任主演的角色,顯示鄭丹妮在影視方面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關注,才能勝任重要的崗位之一。
再者,在⑤、⑦中都證明了鄭丹妮個別的關注度。鄭丹妮不但是有參與所在團體的專屬綜藝和專屬活動,更有參與團體以外的活動。例如,出席外界由其他電視臺所組織的熱門綜藝節目《鋒味》,鄭丹妮作爲團體的現有成員之一,媒體在進行報導是理所當然會在鄭丹妮的名字前加上GNZ48。另一方面,鄭丹妮作爲所在團體SNH48 GROUP約300名成員當中被挑選作爲代表之一出席商業活動可見其有相當的人氣。
一方面,以上資訊證明了鄭丹妮有多於一個的可靠來源能作證其獨立關注度。另一方面,其實本人正在就鄭丹妮的條目進行大量的擴充工作。
故此,本人認爲鄭丹妮並不符合當初刪除頁面的準則,宜保留頁面。
- 請先理解何謂WP:關注度,關注度在維基上不單是字面的意思,一項可引證關注度的來源必須為可靠、第三方、詳細介紹,上述列出的來源幾乎都不是可靠來源,某百科固然不用說,其他如搜狐等實為網上用戶發文,而非媒體報導。第9項來源則並非第三方來源。—AT 2018年2月8日 (四) 10:53 (UTC)
您在處理了此頁面的存廢討論後再次處理它的存廢覆核不合適吧?難道不是有失公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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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包含鄭丹妮報導)
此來源是由網易、新浪新聞媒體娛樂編輯所編寫報導,並非一般網路使用者。
延海(留言) 2018年2月8日 (四) 12:11 (UTC)
- 當然鑑於避嫌原則,我不會處理這次的存廢覆核,我只是在誘導您找出可以引證關注度的來源。以上仍然並非可以引證關注度的來源,來源需要以鄭丹妮為主題作介紹才算,提及並不足以滿足關注度。通常如果標題有其名字的話,能夠引證關注度的可能性會較高。—AT 2018年2月8日 (四) 13:16 (UTC)
- 上列來源均僅屬提及,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切記《關注度指引》規定關注度無可上承下伸。--J.Wong 2018年3月12日 (一) 15: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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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6],[17],[18],汐留乘繼所第一次存廢討論,汐留乘繼所第二次存廢討論,[19],[20],[21],[22],[23],保留方未有就此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或只提供非獨立來源等。—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6日 (一) 10:38 (UTC)
- (!)意見 無共識保留也要覆核嗎?--Nivekin※請留言 2018年2月26日 (一) 11:03 (UTC)
- 因為當事人是以關注度不足為由提刪,但在存廢討論中保留方未有就此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或只提供非獨立來源等下被無共識保留。--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6日 (一) 11:12 (UTC)
- 新保土谷交流道及須崎東TB,本來就是共識為合併,只是沒人動手做吧?(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10/23)。--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12日 (一) 11:56 (UTC)
- Nivekin的觀察其實不完全正確,新保土谷交流道的合併共識在2015年11月20日由Jimmy Wu確立,條目的內容於2015年11月23日被SiuMai移動至橫濱橫須賀道路,條目本身被設為重定向,只是該操作於2015年11月25日由Lanwi1撤銷(沒有標明理由)。須崎東TB操作的時間軸亦一樣。--185.152.67.98(留言) 2018年3月13日 (二) 02:04 (UTC)
- 新保土谷交流道及須崎東TB,本來就是共識為合併,只是沒人動手做吧?(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10/23)。--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12日 (一) 11:56 (UTC)
- 刪除。—AT 2018年3月13日 (二) 14:46 (UTC)
濱田收費站、花田收費站、平和島收費站、平井收費站、鹿兒島收費站、北上野收費站、錦糸町收費站、真鶴TB、三浦縱貫道路TB、三澤收費站、南蘆屋濱收費站、南開收費站、南阿爾卑斯TB、多治收費站、三鷹收費站、中島收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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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4],[25],[26],[27],[28],北上野收費站第一次存廢討論, 北上野收費站第二次存廢討論,[29],[30],[31],[32],南蘆屋濱收費站第一次存廢討論,南蘆屋濱收費站第二次存廢討論,南開收費站第一次存廢討論,南開收費站第二次存廢討論,[33],[34],[35],[36],保留方未有就此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或只提供非獨立來源等。—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7日 (二) 11:10 (UTC)
- 刪除。—AT 2018年3月13日 (二) 14: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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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7],[38],[39],大阪機場收費站第一次存廢討論,大阪機場收費站第二次存廢討論,[40],[41],[42],保留方未有就此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或只提供非獨立來源等。—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日 (四) 06:17 (UTC)
- 刪除。—AT 2018年3月13日 (二) 14: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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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的投票被@黃湘清:竄改[43],且沒有「歌手專輯的頁面應該保留」的方針或慣例。—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5:27 (UTC)
- 保留決定已由Lanwi1 取消[44]--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6:41 (UTC)
- 問題已解決。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3日 (二) 13:02 (UTC)
- 刪除。—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0:06 (UTC)
- 狀態: 發還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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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改消歧義後怎以關注度刪除?—Zest 2018年2月22日 (四) 04:43 (UTC)
- @YFdyh000、蘭斯特:,頁面的最終版本是由YFdyh000所編輯,消歧義模板也被其移除了。請兩位溝通一下。—AT 2018年3月2日 (五) 02:53 (UTC)
- 存廢討論不充分,建議復還以重新討論或改善。原來的消歧義並不合適,行文有原創研究之嫌。修改後的快照,是無來源,但內容還可以。--YFdyh000(留言) 2018年3月2日 (五) 08:15 (UTC)
- 發還存廢討論。—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0:1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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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重要內容。花教大於2008年併入東華後,原址改稱美崙校區,3年後改為現名。自2011年美崙校區所有單位遷至東華壽豐校區後,花教大原址僅做為場地出租之用,供民間或政府單位租用進駐,如大漢技術學院、臺灣觀光學院、海星中學、勞動部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等單位租用及進駐,唯一與國立東華大學運作相關的只有設在音教館的罕用書庫。現有內容與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花蓮教育大學條目內容重疊性高,未來也難有再擴增內容的可能,故提請刪除。淡月抄(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06:35 (UTC)
- @淡月抄:由於條目歷史較長,亦需要相關知識才能判斷去留,建議交客棧討論。覆核請求則在得到共識之前暫時擱置,未知意下如何?—AT 2018年3月2日 (五) 13:36 (UTC)
- 未見回應,駁回。—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0:5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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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有武漢同濟醫院(又名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這個詞條,而華中科技大學光谷同濟醫院只是武漢同濟醫院的一個分院即光谷院區,基於精簡避免詞條重複,請求予以廢除!—★認真你就輸了,一直認真你就贏了!(留言) 2018年2月26日 (一) 12:11 (UTC)
- @Excalibur-Wu:其實可以合併的,但如果內容完全重疊,則建議直接重定向。不建議刪除。— 卍・〇・卐 2018年2月27日 (二) 13:21 (UTC)
- Sanmosa,Excalibur-Wu,見[45],此條目似乎未見於存廢討論哦。--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3日 (六) 06:15 (UTC)
- @MCC214:要不按SNOW合併,要不轉至存廢討論。— 卍・〇・卐 2018年3月3日 (六) 06:48 (UTC)
- 未有存廢紀錄,駁回。—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0:5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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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請問wiki對於廣告定義的標準是什麼?對於一個網路平台的介紹,我不認為它有比"耐克""食尚玩家""三立電視""遠見雜誌""步步驚心""古馳"....的內容還要廣告,那請問我應該如何來書寫這個平台的介紹??隨便檢舉就刪文,又讓資訊莫名被貼上廣告原因被刪除這真的很不合理!!(請比較已具知名品牌的wiki與我建的內容,請問你廣告定義的標準在哪裡?)—Pdu668888(留言) 2018年2月27日 (二) 01:17 (UTC)
- 覆核理由:比較"基富通""耐克""藝人專頁"....我不認為此頁新增的有比他們廣告,太不公平了,請問標準到底在哪裡?—Pdu668888(留言) 2018年2月27日 (二) 08:59 (UTC)
- @Pdu668888:《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啊,非管理員也說得出。自己看:
“ | 所有條目都必須附有獨立第三方來源以備查證,所以小公司一般不會收錄。 | ” |
這不就説明了嗎?— 卍・〇・卐 2018年2月27日 (二) 13:24 (UTC)
- 覆核理由:"夜市人生 (2009年電視劇)"都有wiki了,我格式參照"基富通"寫的(寫公司介紹以及歷年事)寫的還比他少,成立時間也久於基富通,卻要一直被刪文貼上"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的污名標籤,為了拿掉這個標籤才一直花時間重複修正,審核充滿了偏見無標準可言,歧視"不知曉的人事物"在系統端就應該設不出現關鍵字可建文,何必害人平白被貼上汙名標籤!!!
- @Pdu668888:其實,只要條目符合《格式手冊》要求就好了…… 囧rz...— 卍・〇・卐 2018年3月1日 (四) 15:09 (UTC)
- 廣告,請參見WP:中立的觀點和WP:NOT,駁回。—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0:5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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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是此樂團團員兼負責人,男子漢樂團在維基百科的內容是我建立的,其內容並沒有侵權或不實的疑慮,不知為何要被刪除?—Theman168168(留言) 2018年3月1日 (四) 08:18 (UTC)
- @Theman168168:您好,首先請留意WP:利益衝突。其次,條目被刪的主因是廣告和WP:關注度不足,因此請提出可引證關注度的來源。謝謝。—AT 2018年3月1日 (四) 08:32 (UTC)
- 未見回應,駁回。—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1:00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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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浦和中央出入口第一次存廢討論,浦和中央出入口第二次存廢討論,[46],[47],[48],[49],[50],[51],[52],[53],保留方未有就此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或只提供非獨立來源等。—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6日 (二) 07:14 (UTC)
- 應該併兼至西部濱海快速公路交流道列表。--M.Chan 2018年3月6日 (二) 07:54 (UTC)
- 待管理員判斷。--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6日 (二) 08:19 (UTC)
- (○)保留:[54],[55],[56],[57],[58],[59],[60],[61]。這些都符合關注度來源,建議保留!!--User:colin1990813(留言) 2018年3月10日 (六) 11:59 (UTC)
- 保留方未有就此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1日 (日) 11:03 (UTC)
- 這些頁面的資料基本上都有在該頁面內留有來源,你連內文看都不看就想刪除?? 你莫名其妙!!--User:colin1990813(留言) 2018年3月11日 (日) 16:52 (UTC)
- 有來源不代表就有關注度。--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2日 (一) 11:24 (UTC)
- 浦和中央出入口刪除、梧棲交流道、洋厝交流道、王功交流道保留,其他重定向。—AT 2018年3月13日 (二) 14:54 (UTC)
- (×)抗議:福興交流道與漢寶交流道都符合關注度來源,為何重定向?--User:colin1990813(留言) 2018年3月14日 (三) 02:15 (UTC)
- 你的理由毫無說服力,非存廢覆核的有力論據,試問如果有來源就能復還的話,那幾乎所有的條目都要存在,但此並不符WP:NOT原則,另外請先了解何謂關注度。--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4日 (三) 10:01 (UTC)
- 不認為是符合關注度的來源。未見有詳細介紹。—AT 2018年3月14日 (三) 09:00 (UTC)
- 請注意改為重定向的條目被回退了。--Xiplus#Talk 2018年3月14日 (三) 12:07 (UTC)
- (?)疑問::[62]、[63]不符合關注度來源,你雙重標準?--User:colin1990813(留言) 2018年3月14日 (三) 12:12 (UTC)
- Xiplus,已舉報IP用戶106.1.113.85,並已回復至重定向後的版本。--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4日 (三) 12:15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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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條目遭提刪理由爲「關注度到期,沒有可靠來源」。事實情況是,條目被刪除前已經存在多個來源。其他持刪除立場的投票所指之「廣告宣傳成分」業已全部移除,故不符合刪除要求及共識。— Kou Dou 2018年3月5日 (一) 01:34 (UTC)
- 還原。—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3:2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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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頁面多年前因「關注度過期」而刪除。現在找到幾個外鏈([64][65][66][67]),不知這些外鏈能否彰顯頁面主題的關注度而使頁面得以恢復。—彭鵬(留言) 2018年3月2日 (五) 02:08 (UTC)
- @彭鹏:這幾個都不是可靠來源,是信息介紹、變更日誌、操作指南。[68]像半個,但頁腳聲明使其更偏向博客。--YFdyh000(留言) 2018年3月2日 (五) 10:46 (UTC)
- 這些來源都對條目主題有都有或多或少的介紹,而且如果條目主題沒有足夠關注的的話,也不會有多少人為它編寫所謂變更日誌、操作指南或其他。——彭鵬(留言) 2018年3月3日 (六) 06:54 (UTC)
- 不可靠來源無法引證關注度,駁回。—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3:3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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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任何涉及宣傳,完全真實收錄該公司行為!—Rob kang(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00:54 (UTC)
- (×)刪除:此條目行文為「關於我們」體,類似廣告宣傳,「不懈的努力」、「員工的無私奉獻」、「突出社會貢獻」等皆可被認為違反中立原則。另存關注度問題。--Kaijia❤杭外人(→_→給Fkj留言←_←) 2018年3月15日 (四) 04:28 (UTC)
- 算不算G3?— 卍・〇・卐 2018年3月15日 (四) 10:55 (UTC)
- 確為明顯廣告宣傳,符合WP:CSD#G11,駁回請求。--Wcam(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12:24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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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能是誤會,請求存廢覆核—Winnertoronto(留言) 2018年3月14日 (三) 00:05 (UTC)
- @Winnertoronto:請提出有效反駁理由(如:來源)以證明不符G11(明顯的廣告宣傳)。— 卍・〇・卐 2018年3月15日 (四) 10:27 (UTC)
- G11無誤。請閱讀WP:NOT。--Kuailong™ 2018年3月15日 (四) 18:0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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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廣播劇確實有在商業電台播出過 刪除頁面理由(節目播出時應有報導,但現實在找不到。請補充)並不合理 在商台節目重溫還有相關頁面只是時間太久官方網頁已經沒法重溫但相關介紹還在 而且有出版相關小說 以下是相關網頁連結 如需書本內文證明本人可以上傳
Season1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ProPublic_42.aspx?page=1
Season2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ProPublic_43.aspx
Season3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ProPublic_44.aspx
Season4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ProPublic_45.aspx
黃金少年全集
https://www.hkbookcity.com/showbook2.php?serial_no=113860—Ltfly0611(留言) 2018年3月4日 (日) 16:15 (UTC)
- 商台來源無法引證關注度,全集亦同,需要第三方可靠來源來引證,駁回。—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4:07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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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之前因關注度不足而被合併,但《哆啦A夢最終研究》(世田谷哆啦A夢研究會著,ISBN9789869270199)中「野比家的現在、過去與未來」一章中,已對野比伸助(書中翻譯為大助)作出有效介紹,例如「大雄與雙親的年齡大約是幾歲?」、「為什麼大雄的父親有兩個名字?」、「大助在公司擔任什麼職位?」等章節,而此書並非由官方出版,是為獨立於主題的來源。因此,此條目應符《關注度指引》,特提請與此,望推翻原決。—【和平至上】💬📝 2018年3月7日 (三) 12:59 (UTC)
User:AT:希望閣下能處理一下本提案。--【和平至上】💬📝 2018年3月16日 (五) 13:41 (UTC)
- 希望您提供相關文獻的內文,以便判斷。—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3:59 (UTC)
- @AT:「……接下來要探究的是大雄的父親。在第②集中,曾經有一篇畫到大雄與哆啦A夢實在不忍心看父親辛苦通勤,就使用未來道具打造出地下鐵。然後,兩人假扮成聖誕老人,在聖誕節當天將那張地下鐵的「月票」送給父親。那張月票上寫著大雄父親的名字與年齡,由此可知父親年齡為「三十六歲」。……」,「前面提到的地下鐵故事中,大雄父親收到的「月票」上有手寫的名字,我們也因此得知名字為「野比伸三(野比のび三)」(另譯野比阿助,野比三,野比大三)。然而在之後的第⑭集裡畫到他做夢的場景,他的父親(大雄的爺爺)出現在夢裡面,並說:「大助(のび助),我說大助呀,看來你實在太寵大雄了!」之類的話。另外,在第⑯集中,爸爸喝得醉醺醺地痛罵了大雄一頓,大雄搭上時光機讓父親回到十年前,讓他見母親(大雄的奶奶,依據其他故事可得知奶奶在大雄讀幼稚園時過世),當時母親也是喊自已的兒子為「大助」。而且,在這之後的故事裡也一直維持「大助」的名字。那麼,為什麼名字會從「伸三」改成「大助」呢?畢竟這個世界不會有父母叫錯自己孩子的名字,因此可以肯定「大助」這個名字絕對不會錯。那麼,比較可疑的就是「伸三」這個名字,不過既然寫有名字的「月票」是出自哆啦A夢之手,也有可能是哆啦A夢寫錯了名字,這麼想應該是比較合理的。……」等內容已對主題構成介紹,至於其他段落,因為版權原因,就不引用那麼多了。--【和平至上】💬📝 2018年3月16日 (五) 14:5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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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79][80][81][82]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9日 (五) 05:28 (UTC)
- @Wong128hk:請即留意本案。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4:11 (UTC)
- 提醒一下,AT是可以處理此次存廢覆核的(此條目由Alberth2重定向而非AT)。--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18 (UTC)
- 駁回,非獨立來源。—AT 2018年3月18日 (日) 10:1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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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未符合列表的存廢標準—14.0.158.216(留言) 2018年2月26日 (一) 04:31 (UTC)
- Wong128hk,請留意本請求和上方請求。--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6日 (一) 09:29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18 (UTC)
- 覆核理由不明,駁回。—AT 2018年3月18日 (日) 10:1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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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人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新聞上出現過數次。[1][2][3]—Jc lau49086(留言) 2018年3月18日 (日) 12:28 (UTC)
- 條目尚未被刪除,駁回。—AT 2018年3月18日 (日) 12:38 (UTC)
參考資料
- ^ 【開學禮致辭短片】學生會主席:學習做一個不夠體面的人 網上熱播近3萬人瀏覽. 明報. [2018-03-18].
- ^ 湯錦婷這種偏激學生是如何「煉」成的?. 文匯報. [2018-03-18].
- ^ 「熱狗」煽中學生圍吳克儉. 文匯報. [2018-03-18].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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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當時保留方提出的來源都只是介紹節目主提本人而非節目本身。—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12日 (一) 04:40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18 (UTC)
- 刪除。—AT 2018年3月18日 (日) 15:3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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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P:BIO:「音樂人,作品集賣出不少於5,000張」,其作曲填詞作品secret base ~你給我的東西~為白金唱片。—AT 2018年2月7日 (三) 02:22 (UTC)
- AT君︰請就「其作曲填詞作品secret base ~你給我的東西~為白金唱片」提供來源。--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12:08 (UTC)
- 與過去一樣,只要搜尋曲名便能找到其認證紀錄。—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2:35 (UTC)
- 雖然以此人此條目來說我是希望覆還的,不過此條目也太過於短小,勉強達到50字但我也沒有在網路上找到有效介紹能補充。但還是想問一下user:AT君,這樣是否有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感覺,如果要嚴格遵守關注度不能繼承,中或英維基有無討論音樂製作人或電影導演如何證明其能夠符合關注度,例如地裡的關注度則有寫能在地方誌等得到介紹等等類似的討論。--Zest 2018年3月17日 (六) 01:14 (UTC)
- 話雖如此,但是符合規定的話,只要不是小小作品便應該保留。而且,其作品也不只一首(雖然都是ZONE),我認為還好。—AT 2018年3月17日 (六) 07:25 (UTC)
- 雖然以此人此條目來說我是希望覆還的,不過此條目也太過於短小,勉強達到50字但我也沒有在網路上找到有效介紹能補充。但還是想問一下user:AT君,這樣是否有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感覺,如果要嚴格遵守關注度不能繼承,中或英維基有無討論音樂製作人或電影導演如何證明其能夠符合關注度,例如地裡的關注度則有寫能在地方誌等得到介紹等等類似的討論。--Zest 2018年3月17日 (六) 01:14 (UTC)
- 與過去一樣,只要搜尋曲名便能找到其認證紀錄。—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2:35 (UTC)
- 承上,其作品確實售出超過五千張,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唯此條目質量亟須改善,請從速改進條目質素。--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03:13 (UTC)
標準可以是【符合維基百科收留標準(包含已經擁有頁面和尚未擁有頁面)的,擁有該國國籍或者曾經擁有該國國籍的,人物】;
根據維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維基百科提供了數種方法予編者組織條目:分類、列表(包括嵌入列表,例如「參見」章節中的列表)和維基百科:導航模板。當條目以上述其中一種方式組織時,不能抹殺它們以其他方式組織的可能性。反而,每種方法都各有利弊,應該獨立地根據各自的指引或方針在維基百科上使用。這些方法之間並無矛盾,相反,它們是協同而相互補足的。例如,由於編者的風格有所不同,有些編者傾向採用列表而另一些編者傾向採用分類,使維基百科出現了兩種以連結為主的系統。有些讀者喜歡以列表瀏覽維基百科,而另一些讀者則喜歡使用分類;而列表對新讀者來說比較明顯,因為他們可能未曾發現分類系統。因此,列表不應因為分類的存在而被刪除,而分類也不應因為列表的存在而被刪除,否則珍貴的資源會被浪費。兩者應互相幫助,使資料得到及時的更新。」故分類可替代的理由不成立;
綜上所述,申請恢復該頁面。—Jasonnn~zhwiki(留言) 2018年1月31日 (三) 08:36 (UTC)
- 合併處理。--M.Chan 2018年2月1日 (四) 04:15 (UTC)
- @Michael Chan:為什麼要刪除我的留言?
請參考上年年尾的討論 維基百科討論:格式手冊/列表#是否應該建立「X國人列表」?--202.155.246.98(留言) 2018年2月1日 (四) 02:55 (UTC)
- 抱歉,合併時漏了處理。--M.Chan 2018年2月1日 (四) 08:23 (UTC)
- @Michael Chan:為什麼要刪除我的留言?
- Michael Chan,泰國人列表是由AT刪的,你這樣合併變相令AT無法處理本案。--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6日 (一) 09:23 (UTC)
- 沒關係,可以部分復還的。--M.Chan 2018年2月26日 (一) 09:25 (UTC)
- (×)刪除,收錄標準不是主編說了算,明顯的文不對題(有說是芬蘭人列表但卻不是所有芬蘭人都可以錄入),「知名」的定義?所有都是主編自說自話,明顯的原創研究,加上有沒有實質作用。--【和平至上】💬📝 2018年3月4日 (日) 09:02 (UTC)
- Jasonnn~zhwiki君︰泰國人列表收錄準則之中,「知名」定義為何?--J.Wong 2018年3月11日 (日) 11:20 (UTC)
- @Wong128hk、Jasonnn~zhwiki:建議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X國人列表討論--哪位維基人能夠一下打死五個? 2018年3月11日 (日) 18:48 (UTC)
- 沒關係,此處可以繼續。觀乎現時討論亦未有明確共識。如將來有共識,此處可再修正。請提案人回應上列提問。--J.Wong 2018年3月11日 (日) 23:52 (UTC)
- User_talk:Wong128hk, 維基百科的人物收錄標準即是「知名」的定義。--Jasonnn~zhwiki(留言) 2018年3月13日 (二) 12:19 (UTC)
- 《人物收錄準則》並非「知名」代名詞。請明確作出定義。--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10:54 (UTC)--Jasonnn~zhwiki(留言) 2018年3月14日 (三) 15:11 (UTC)
- 【符合維基百科收錄標準(包含已經擁有頁面和尚未擁有頁面)的,擁有該國國籍或者曾經擁有該國國籍的,和該國歷史上的,人物】--Jasonnn~zhwiki(留言) 2018年3月14日 (三) 15:11 (UTC)
- Jasonnn~zhwiki君︰就泰國人列表而言,翻查既刪,列項乃分之以職業。泰國人人數非鮮,何以依然堅持將多個列表併合為一,而非分拆成諸如「泰國籍企業家列表」、「泰國籍演員列表」等?閣下所援條文乃出自英文維基百科,至今本地社群尚未承認其為方針或指引。但觀乎討論氛圍,則可知兩地社群就如何看待分類、列表及導航模板有着天淵之別。而且本地社群還曾經為獨立列表訂立嚴格收錄準則。而兩地社群實互為獨立,各不相干,所以引用條文時,應該考慮本地社群是否接受。閣下如能說服一眾用戶,將條文正式引入本地,則此事易解。不過,就算已經引入,其實亦尚有另一問題,就是列表大小。英文版《條目長度指引》就指出當以建立目的及收錄範圍而論可行時,列表就應該盡可能保持簡短。閣下如何在如此大之收錄範圍下確保將來讀者閱讀不受障礙?--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16:59 (UTC)
- 泰國人列表實質是 泰國名人列表, 但條目名稱要保持中立性故不能用「名人」只能用 泰國人列表。一個國家有哪些名人?這個問題是有關注性的,好多人都會對此感興趣,所以這樣的列表有存在的必要性。經你和其他人提醒我才剛發覺中文維基尚未達成列表和分類可共存的共識。至於人數會太多,當頁面過長的時候只要再按照職業分拆成泰國企業家列表,泰國演員列表等即可;或者按照行政區拆分;然後一同鏈接到 泰國人列表。可參考英文的Lists of British people[91]--Jasonnn~zhwiki(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15:13 (UTC)
- Jasonnn~zhwiki君︰如此一來,為何不先建立各個子列表,然後待各個子列表完善之後,再建立此列表索引?現在未免本末倒置,而且現在實在未見到閣下原來有此編輯打算。請閣下藉封禁時間好好思考此問題。--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02:35 (UTC)
- 《人物收錄準則》並非「知名」代名詞。請明確作出定義。--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10:54 (UTC)--Jasonnn~zhwiki(留言) 2018年3月14日 (三) 15:11 (UTC)
維持原決:依照最近通過的存廢討論中體現的共識。--Techyan(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03:48 (UTC)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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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收錄標準過於寬鬆,無實質作用。因此,提請覆核。—AT 2018年2月28日 (三) 19:07 (UTC)
- (!)意見:請按類別拆分後再刪除。--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8年2月28日 (三) 19:54 (UTC)
- 直接(×)刪除,收錄標準不是主編說了算,明顯的文不對題(有說是芬蘭人列表但卻不是所有巴西人都可以錄入),「知名」的定義?所有都是主編自說自話,明顯的原創研究,加上有沒有實質作用。拆分也不是合適的做法,因為拆分後也是原創研究。--【和平至上】💬📝 2018年3月3日 (六) 14:51 (UTC)
- (×)刪除:原因見那些虛無飄渺的某國人列表的提刪討論:據屈原蟲君於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用分段架空反對意見,是無效的_2所述:
“ | 我個人的理解是,維基定義「共識」:不是人數多一方的意見就是共識,而是理據較充份的一方,又能適當地妥協到反對方的意見,因此不是看人數的多少。 | ” |
雖有此說,但在此案例,即使人數多少被忽略,理據較充份的一方似乎傾向主刪方,而主留方未能提供合理反駁。MCC214君於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甲分段也有言:
“ | 《共識方針》:「共識是可以改變的,過去的共識可被挑戰,也並非必須遵守。」 | ” |
我們可以隨時推翻過往的共識。另:經常被使用的論述可作為決策依據,但這並非經常被使用的論述。另:請注意《是英文維基說的》這篇經常被使用的論述:不是所有他國語言條目或列表都能照搬到中文維基。— 卍・〇・卐 2018年3月15日 (四) 09:47 (UTC)
- (!)意見:這類條目有點像「某某學府著名校友」,個人覺得不是全無意義,對讀者而言,也有參考價值;這類條目比公路條目有意義。--屈原蟲(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12:08 (UTC)
- 同意上述意見。如南開大學校友列表,裡面很多人物連中文名字都未知且本身沒有維基條目都收入在內。退一步來說,條目本身內容的好壞並不能成為刪除該條目的理由。--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9:07 (UTC)
- 未見「某某學府著名校友列表」和「X國人列表」可類比,請提出其他理據。— 卍・〇・卐 2018年3月18日 (日) 23:31 (UTC)
刪除:依照最近通過的存廢討論中體現的共識。—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echyan(對話|貢獻)於2018年3月19日 (一) 03:53 (UTC)加入。
- 狀態: 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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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泰國人列表、羅馬尼亞人列表、韓國人列表、土耳其人列表、烏克蘭人列表—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3月19日 (一) 08:21 (UTC)
- @MidnightSun2400:此列表已提交至存廢討論。@AT、Wong128hk:由於現時已經有相關存廢討論,故本人將逕自結案。如認為本人的舉動不合適,請直接回退,謝謝!— 卍・〇・卐 2018年3月19日 (一) 09:34 (UTC)
- 既已提交存廢討論,則此案暫且擱置,直至存廢討論得出最後結果,始再行覆核。「已提交存廢討論」並非結束本頁提案之恰當理由。--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10:32 (UTC)
- 〈新專綫小巴路綫行將開辦〉,香港政府新聞公報,1988年6月27日。(這是最有力的來源)
- 第3368號公告,《香港政府憲報》第29卷第41期,1987年10月9日。(第二最有力)
- 運輸署交通通告:〈調整九龍專線小巴第60號線的車費〉,2013-10-09(輔助性質)—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8年3月7日 (三) 15:37 (UTC)
- 原來又是SiuMai提刪的頁面。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8日 (四) 23:24 (UTC)
- 請3ATENUW1對條目不對人。--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0日 (六) 06:52 (UTC)
- 全數並非獨立來源,無法引證關注度,駁回。—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4:05 (UTC)
- @AT:關於政府憲報是否獨立來源一事仍存在爭論,請立即撤回該駁回。—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04:06 (UTC)
- 正是。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4:09 (UTC)
- 那就等有結論再來提,不然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日才能結案。敬請不要肆意更改判斷,謝謝。—AT 2018年3月17日 (六) 07:28 (UTC)
- 「全數並非獨立來源」僅僅是閣下自己的個人判斷,並不代表社群共識,應該「無共識維持現狀」。--M.Chan 2018年3月17日 (六) 08:44 (UTC)
- 存廢覆核本身就是由管理員依據方針和指引作出的判斷,有什麼問題?您不同意的話,可以要求其他管理員介入。謝謝。—AT 2018年3月17日 (六) 08:50 (UTC)
- 問題在於方針本身沒有明顯地表示政府來源是否第三方,故「政府來源是第三方」和「政府來源不是第三方」均只屬部分用戶的個人見解,而非「依據方針和指引作出的判斷」。建議閣下選擇「無共識」或「擱置」。--M.Chan 2018年3月17日 (六) 09:20 (UTC)
- 同意。維基百科無指引列明「政府來源是第三方」或「政府來源不是第三方」的方針。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9:22 (UTC)
- 建議此案改由@Wong128hk處理。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9:29 (UTC)
- 3ATENUW1,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8年3月#熱帶風暴海燕 (2007年)當中Wong128hk已經説過「......。如有時間,自會處理。目前最多只能同時處理兩至三個申請。」--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22 (UTC)
- 如果沒有新共識的話,依據原來的共識是很自然的做法。方針沒有明文,所以所有解讀都不構成理據嗎?這樣站務工作還做得來?管理員每個判斷還要逐一跟所有用戶確認一次嗎?假設,其他管理員認為政府來源是第三方來源,還原了條目,然後您們又會走出來說這是沒有共識的,維持刪除狀態嗎?如果您們承諾會這樣做的話,我很樂意將駁回改成維持現狀或無共識。謝謝。—AT 2018年3月18日 (日) 09:25 (UTC)
- @AT:但是根本半個共識也沒有達成過。— 卍・〇・卐 2018年3月18日 (日) 23:34 (UTC)
- 存廢討論也算是共識啊。—AT 2018年3月19日 (一) 05:30 (UTC)
- @AT:但是根本半個共識也沒有達成過。— 卍・〇・卐 2018年3月18日 (日) 23:34 (UTC)
- 同意。維基百科無指引列明「政府來源是第三方」或「政府來源不是第三方」的方針。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9:22 (UTC)
- 問題在於方針本身沒有明顯地表示政府來源是否第三方,故「政府來源是第三方」和「政府來源不是第三方」均只屬部分用戶的個人見解,而非「依據方針和指引作出的判斷」。建議閣下選擇「無共識」或「擱置」。--M.Chan 2018年3月17日 (六) 09:20 (UTC)
- 存廢覆核本身就是由管理員依據方針和指引作出的判斷,有什麼問題?您不同意的話,可以要求其他管理員介入。謝謝。—AT 2018年3月17日 (六) 08:50 (UTC)
- 「全數並非獨立來源」僅僅是閣下自己的個人判斷,並不代表社群共識,應該「無共識維持現狀」。--M.Chan 2018年3月17日 (六) 08:44 (UTC)
- 那就等有結論再來提,不然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日才能結案。敬請不要肆意更改判斷,謝謝。—AT 2018年3月17日 (六) 07:28 (UTC)
- 正是。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4:09 (UTC)
- @AT:關於政府憲報是否獨立來源一事仍存在爭論,請立即撤回該駁回。—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04:06 (UTC)
- @AT:未見存廢討論有達成有效共識(只有三個人參與的討論,似乎不是那麼具說服力),否則也不會有人提存廢覆核了。如果你在存廢覆核說「存廢討論也算是共識」的話,那樣除非另有方針、指引,甚麼也都給你駁回了,那時即使有人意欲和你「互煮」,也算是合理質疑啊。— 卍・〇・卐 2018年3月19日 (一) 08:49 (UTC)
- 而SiuMai君亂提刪的頁面理應還原。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9日 (一) 08:57 (UTC)
- 共識不在於人數多少,三人討論也可以是共識。有人提存廢覆核也不等於沒有共識,共識可以挑戰,而合理質疑亦一直都是沒有問題。至於由誰提刪的頁面根本不構成還原理據。—AT 2018年3月19日 (一) 09:10 (UTC)
- @AT:但來源仍存在爭議,應再進行存廢討論。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9日 (一) 10:21 (UTC)
- 您可以重新提出覆核,而無需再次發起存廢討論,但不是單純地不斷提出,值到得到自己滿意的答覆為止。—AT 2018年3月19日 (一) 10:42 (UTC)
- @AT:但來源仍存在爭議,應再進行存廢討論。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9日 (一) 10:21 (UTC)
- 共識不在於人數多少,三人討論也可以是共識。有人提存廢覆核也不等於沒有共識,共識可以挑戰,而合理質疑亦一直都是沒有問題。至於由誰提刪的頁面根本不構成還原理據。—AT 2018年3月19日 (一) 09:10 (UTC)
- 而SiuMai君亂提刪的頁面理應還原。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9日 (一) 08:5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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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ong128hk:根據最近存廢討論,趨向無共識,3(○)保留vs 2(×)刪除vs 1(►)重定向。3ATENU(留言) 2018年2月1日 (四) 23:32 (UTC)
- 沒ping到。--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2月2日 (五) 15:51 (UTC)
- 要還原因關注度而刪除條目,請提出可證關注度的來源。存廢討論非投票,保留多少刪除多少,不代表些什麼。—AT 2018年2月10日 (六) 14:23 (UTC)
- 就是因為政府公告存在是否二手來源的爭議而刪除,故首先要解決此問題,否則只會被覆核無數次。3ATENU(留言) 2018年2月11日 (日) 11:07 (UTC)
- 要還原因關注度而刪除條目,請提出可證關注度的來源。存廢討論非投票,保留多少刪除多少,不代表些什麼。—AT 2018年2月10日 (六) 14:23 (UTC)
- 沒ping到。--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2月2日 (五) 15:51 (UTC)
- 已找到來源:[98][99][100]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6日 (二) 14:29 (UTC)
- 區議會文件無法證明關注度,請另備來源。--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7日 (三) 08:58 (UTC)
- @AndyAndyAndyAlbert:請注意一下Wikipedia:GOVTSOURCES。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7日 (三) 09:10 (UTC)
- 只是論述,沒有說服力。--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4日 (三) 10:29 (UTC)
- 僅屬提及,無詳細進行介紹。--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7日 (三) 09:13 (UTC)
- @AndyAndyAndyAlbert:請注意一下Wikipedia:GOVTSOURCES。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7日 (三) 09:10 (UTC)
- 區議會文件無法證明關注度,請另備來源。--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7日 (三) 08:58 (UTC)
- 〈上水小巴站 訂週五啟用〉,《華僑日報》,1988年1月28日。
- 運輸署,〈Proposed Maxicab Services - Kln. & N.T.〉[案卷],1982年11月24日至1986年1月27日。香港政府檔案處歷史檔案館館藏編號HKRS1501-2-18,歸檔序號17。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8年3月7日 (三) 15:26 (UTC)
- Zetifree君、AT君︰「運輸署,〈Proposed Maxicab Services - Kln. & N.T.〉[案卷],1982年11月24日至1986年1月27日。香港政府檔案處歷史檔案館館藏編號HKRS1501-2-18,歸檔序號17」此來源似乎可以提供非單純路線資料,可有意見?--J.Wong 2018年3月12日 (一) 14:07 (UTC)
- 這該怎麼確定詳細介紹?我都不知道材料的內容是什麼。--Zetifree (Talk) 2018年3月12日 (一) 21:16 (UTC)
- 算有詳細介紹吧。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3日 (二) 10:54 (UTC)
- 雖不知內容,但是反對以任何政府來源來引證公共交通關注度。—AT 2018年3月13日 (二) 16:53 (UTC)
- 從此處可以推測該來源應該是路線計劃。但因為已經是歷史文件,正正就可為條目提供非路線資料,雖為一手來源。但必須再次強調,一手來源並無為《可供查證方針》及《非原創研究方針》所禁止。《關注度指引》作為下位指引,不應在此與上位方針有所抵觸。--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11:33 (UTC)
- 「憲示第359號,香港政府憲報第126卷第05期,1984年2月1日。」亦可引證關注度。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4日 (三) 12:51 (UTC)
- 「一手來源並無為《可供查證方針》及《非原創研究方針》所禁止」《非原創研究方針》不是規定了「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嗎?--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08:32 (UTC)
- 3ATENUW1君︰請問憲報當中有何內容?可否提供連結?如未能提供連結,可否扼要描述一下憲報內容?
- M.Chan君︰無錯,《非原創研究方針》是有此一句,但主要使用二手來源並不代表禁止使用一手來源。同段就有「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既然方針並無完全排除使用一手來源,《關注度指引》作為下位指引,就不應禁止使用一手來源。完全排除一手來源亦是不切實際。
- 以上。--J.Wong 2018年3月15日 (四) 09:13 (UTC)
- (:)回應 維基百科:關注度#通用關注度指引指明,「來源」需滿足關注度要求,必須是第二手來源(二次文獻);這不是說要在條目內禁止使用一手來源,而是說一手來源不能滿足關注度要求。是否滿足關注度與是否條目內容的可靠來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宜混淆。比方說,現在我自己出版一本漫畫,那角色的設定義 (年齡、喜好等),當然是在我的作者網頁上的介紹是最權威,但這不能用來證明我這本漫畫有關注度吧?--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09:29 (UTC)
- 同意J.Wong君所講,但有部份用戶認為條目中沒有任何二手來源即表示無法做至「主要使用二手來源」。--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10:22 (UTC)
- (:)回應 維基百科:關注度#通用關注度指引指明,「來源」需滿足關注度要求,必須是第二手來源(二次文獻);這不是說要在條目內禁止使用一手來源,而是說一手來源不能滿足關注度要求。是否滿足關注度與是否條目內容的可靠來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宜混淆。比方說,現在我自己出版一本漫畫,那角色的設定義 (年齡、喜好等),當然是在我的作者網頁上的介紹是最權威,但這不能用來證明我這本漫畫有關注度吧?--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09:29 (UTC)
- 「憲示第359號,香港政府憲報第126卷第05期,1984年2月1日。」亦可引證關注度。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4日 (三) 12:51 (UTC)
- 從此處可以推測該來源應該是路線計劃。但因為已經是歷史文件,正正就可為條目提供非路線資料,雖為一手來源。但必須再次強調,一手來源並無為《可供查證方針》及《非原創研究方針》所禁止。《關注度指引》作為下位指引,不應在此與上位方針有所抵觸。--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11:33 (UTC)
- 雖不知內容,但是反對以任何政府來源來引證公共交通關注度。—AT 2018年3月13日 (二) 16:53 (UTC)
- 算有詳細介紹吧。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3日 (二) 10:54 (UTC)
- 這該怎麼確定詳細介紹?我都不知道材料的內容是什麼。--Zetifree (Talk) 2018年3月12日 (一) 21:16 (UTC)
- (○)保留:@Wong128hk:這份報導可證此線很有關注度,這份也可以,亦符合WP:NTRANSPORT的符加條件。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5日 (四) 09:53 (UTC)
- @Wong128hk:請留意一下本案。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4:15 (UTC)
- 3ATENUW1君︰此來源對此路線僅屬提及,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而此來源則僅屬該撰寫人個人觀察,屬非可靠一手來源,未符《非原創研究方針》及《關注度指引》,遂請再提供其他來源。
- Nivekin君、M.Chan君︰此處並非討論方針指引之處。但《關注度指引》確確切切作為下位指引,應該是旨於令各條目符目《收錄準則》、《可供查證方針》、《非原創研究方針》、《可靠來源指引》等方針指引要求,而非再另立額外要求。所以必須之說,誠不可取。另外,無錯,《非原創研究方針》的確有指出條目應該主要依靠二手來源。然而,《刪除方針》亦都指出,刪除門檻是「六、沒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包括新詞、原創理論與推論、以及自成惡作劇;七、徹底嘗試後仍無法由可靠來源查證的條目,尤其是不符合相關關注度指引且已經掛相應模版30天的條目」,即來源可靠與否遠遠比是否二手來源重要。真正致刪因素應在於缺乏可靠來源,而非有可靠來源但缺乏二手來源。
- 以上。--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02:59 (UTC)
- [101]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9日 (一) 05:48 (UTC)
- 那是否代表使用藝人經紀公司的來源可以創立該公司藝人的條目?使用校史作來源便可創建學校條目?而無需其他來源?如果只需要可靠來源的話,而不用同時為獨立來源的話,什麼東西都可以寫成條目而不受任何限制,這樣甚至可以用IKEA的網站來替其家品寫篇條目,因為IKEA都是可靠來源,藝人經紀公司和校史等亦是如此。刪除門檻6提到的「沒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便要刪除,不等同於有可靠來源支持的條目便應保留,這正正是關注度的用途之一。—AT 2018年3月19日 (一) 05:59 (UTC)
- 3ATENUW1君︰此來源與前列來源幾無分別,請提交其他來源。
- AT君︰首先,來源獨立與否與是否二手來源並無任何關係。一手來源與二手來源分別應在於來源資料經整理之程度。而如果來源並非獨立,則很有可能條目會是廣告,那就會違反《收錄準則》。關於門檻六,但如果根本不符合該等門檻,請問何以刪除?不符關注度指引亦尚有其他方法去處理,例如合併。《關注度指引》只是眾多收錄標準之一,而非唯一。--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06:54 (UTC)
- 您仍然沒有回應到我的問題。—AT 2018年3月19日 (一) 07:14 (UTC)
- 閣下提問是建基於將「獨立來源」與「一手來源」混為一談,如此實在沒其他補充。除非閣下將兩個概念釐清。--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10:46 (UTC)
- 言下之意,您是說政府來源在公共交通議題上是獨立的二手來源?—AT 2018年3月19日 (一) 11:06 (UTC)
- @Wong128hk:來源也有:[102],而條目亦符合WP:NTRANSPORT的符加條件二。可有異議?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9日 (一) 08:12 (UTC)
- 一、此來源同樣僅屬提及,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
- 二、姑勿論《關注度(交通)》並未確立,現在觀乎此提案上下,亦未見保留方論證該路線在小巴系統中如何不可或缺,如何無可取代。
- 以上。--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10:41 (UTC)
- @Wong128hk:「現在觀乎此提案上下,亦未見保留方論證該路線在小巴系統中如何不可或缺,如何無可取代。」現補回:自從鄉村車停止服務以後,河上鄉和羅湖監獄只有此小巴服務該區。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9日 (一) 11:02 (UTC)
- 一、請勿自行修改提案狀態。狀況未有改變,《關注度(交通)》確仍在議,社群並未承認當中任何收錄條件。其次,在下亦想保留方論證一下,就以「自從鄉村車停止服務以後,河上鄉和羅湖監獄只有此小巴服務該區。」為例,假設此解讀無誤,為何路線如此就值予收錄。請勿在此回覆,請在互助客棧論證此事。
- 二、《關注度指引》附註五,如此寫「由主題實體自身發表的作品,或與之有緊密聯繫的作品,不太可能成為世界範圍內對該主題普遍關注的證據。參見維基百科:利益衝突以了解處理此種情況的詳細資訊。」首先,請論證為何政府作為公營機構會屬於緊密聯繫。《利益衝突‧維基百科目的》︰「維基百科作為百科全書,其使命是向公眾提供總結公認知識、中立書寫且可靠來源的條目,而不是讓人們當作公司或個人網站、放置服務或產品廣告、和自抬個人身價的平臺。讀者希望在這個地方找到獨立於其對象撰寫的中立條目。」如果政府僅有監管角色,請問容許條目援引,就算容許主要依賴於政府來源,會令條目成為廣告或會令條目不中立嗎?「獨立」不應過於擴大解釋。就算以《收錄準則‧禁雜瑣》去判斷,要求也只是「條目不應僅僅羅列數據,而應將數據整理好,以提供足夠紋理,務求言之有物,令條目有百科價值。」。現在演繹成要篩選條目,甚至乎是「只要來源將某範疇事物都幾乎介紹一遍,該來源就不應獲得接納。」都未見有任何方針指引支持。當然,條目是否可以有其他處理方式,個人覺得值得社群去探討。--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11:57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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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2/19#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沒有原因的保留。—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3日 (六) 05:57 (UTC)
- AT,請留意本請求,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Minetest,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男子漢樂團,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大井收費站、大山川TB、大洲松尾TB、大阪機場收費站、小瀨收費站、小田原TB、尾道收費站,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安妮股份,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濱田收費站、花田收費站、平和島收費站、平井收費站、鹿兒島收費站、北上野收費站、錦糸町收費站、真鶴TB、三浦縱貫道路TB、三澤收費站、南蘆屋濱收費站、南開收費站、南阿爾卑斯TB、多治收費站、三鷹收費站、中島收費站,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新聯在線,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華中科技大學光谷同濟醫院,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北海道道1117號落合停車場線、須崎東TB、白金收費站、汐留乘繼所、新保土谷交流道、志村收費站、堺收費站、坂TB、佐原收費站,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鳥取縣縣道列表和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淫獸。--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3日 (六) 06:40 (UTC)
- @MCC214:共識大概是「已經有多筆來源,已不屬於水晶球」,不是「沒有原因的保留」。— 卍・〇・卐 2018年3月3日 (六) 06:53 (UTC)
- @MCC214:不需要每次跟我說,我一直有關注此頁,適當時候自會處理。—AT 2018年3月3日 (六) 11:03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18 (UTC)
- 維持原決,並非無理由保留,距離2019年也不遠。—AT 2018年3月18日 (日) 10:13 (UTC)
- AT君,有用戶說「其實現時的內容完全可以放在香港區議會選舉就可以了,再者時間未定,主要黨派的領導人未定,它們參選的選區未定(或只是預計出來的),再加上區議會議席變動未獲立法會通過」以及「只剩下數天都是水晶球」--M.Chan 2018年3月19日 (一) 12:37 (UTC)
宍道湖SA、羽合SA、琴浦停車區、明石停車區、別所交流道、松江中央IC、松江西IC、斐川交流道、出雲IC、江津IC、江津西IC、濱田東交流道、三宮IC、竹迫IC、原井交流道、濱田港交流道、久城IC、高津IC、萩、石見機場交流道、須子交流道、三見IC、厚木西交流道、綾瀨交流道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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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保留方未有就此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或只提供非獨立來源等。—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3日 (二) 09:38 (UTC)
- 現在提供來源甲、乙。--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13日 (二) 09:56 (UTC)
- 外加。--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3日 (二) 10:00 (UTC)
- (×)刪除:上面那兩個來源沒有對道路本身構成有效介紹。來源二……--【和平至上】💬📝 2018年3月13日 (二) 11:22 (UTC)
- @MCC214:提醒一下雖然這些公共交通設施符合關注度的可能性通常比較低,但是就經驗而言,SA或PA有較大機會找到符合關注度來源,希望一併提出時稍為注意一下更好。謝謝。—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0:5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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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29]—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3日 (二) 09:54 (UTC)
- 提醒一下,AT是可以處理此次存廢覆核的(此條目由Aoke1989刪除而非AT)。--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18 (UTC)
- 非獨立來源,駁回。—AT 2018年3月20日 (二) 16:03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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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中華職業籃球聯盟雖然已經解散,但仍是屬於台灣人心中的回憶,參賽的六支隊伍中除宏福公羊外,宏國象、裕隆恐龍、中興虎、泰瑞戰神、幸福豹皆有頁面,故此請求准予恢復宏福公羊籃球隊的頁面。—Fattyway(留言) 2018年3月12日 (一) 10:05 (UTC)
- 該條目刪除理由為「缺乏關注度」(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2/20#宏福公羊籃球隊),因此請提交有效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12日 (一) 15:58 (UTC)
- 應該不會沒有關注度,畢竟是職籃6隊之一,球季中不說,最少加入CBA和解散都有上新聞大版面,不過當年都是紙本新聞,在這個網誌撈到一點當年的殘渣《宏福球員集體退出CBA 2000.11.13中國時報》——Sega7131(留言) 2018年3月20日 (二) 11:53 (UTC)
- 該條目刪除理由為「缺乏關注度」(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2/20#宏福公羊籃球隊),因此請提交有效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12日 (一) 15:58 (UTC)
因為缺乏關注度就刪掉別人費時建立的頁面的人,自己就很有關注度嗎?如果沒有為何不把自己給刪掉。--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69.33.197(留言)於2018年3月12日 (一) 17:20 (UTC)加入。
- (:)回應:由於樓上的IP用戶並沒有關注度,此IP用戶已被刪除;而IP用戶所提及的提刪者由於在本維基確實具有關注度,IP用戶提請把提刪者「刪掉」的請求已被駁回,而該提刪者的提刪則仍屬有效。[開玩笑的]— 卍・〇・卐 2018年3月15日 (四) 09:57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18 (UTC)
- 未見有可證關注度的來源,駁回。—AT 2018年3月20日 (二) 15:23 (UTC)
- @AT:請問這個「駁回」是不是沒注意到我上面有列舉和關注度有關的新事證?對舉出的新來源不下評論就直接駁回似乎不是正常操作。這邊再多加一個剪報圖片《從泛黃的剪報認識蔡守禮》,請注意其中的一張剪報圖片「一舉下……三冠 宏福將申請加盟中華職籃」、「宏福邁向職籃 接受更大考驗」最少兩篇新聞都是以宏福為主體——Sega7131(留言) 2018年3月20日 (二) 16:08 (UTC)
- 新提出的來源可證關注度,還原。—AT 2018年3月20日 (二) 16:16 (UTC)
- @AT:請問這個「駁回」是不是沒注意到我上面有列舉和關注度有關的新事證?對舉出的新來源不下評論就直接駁回似乎不是正常操作。這邊再多加一個剪報圖片《從泛黃的剪報認識蔡守禮》,請注意其中的一張剪報圖片「一舉下……三冠 宏福將申請加盟中華職籃」、「宏福邁向職籃 接受更大考驗」最少兩篇新聞都是以宏福為主體——Sega7131(留言) 2018年3月20日 (二) 16:08 (UTC)
龍頭溪、西溪 (釣魚島)、順風港、小西溪、釣魚水道、匯魚灣、東龍尾、西龍尾、釣南錨地、橄欖門、元寶門、南釣角、北釣角、東釣角、西釣角、高華峰、神農峰、黃毛峰、信天山、赤坎嶺、系纜石、獅峰、鷹峰 (北小島)、孔明石、蓮花石、拳頭嶺、拇指峰、飛仔島、望赤島、赤頭島、小赤尾島、赤背北島、赤背東島、赤背西島、赤背南島、龍門島、臥龍島、飛龍島、龍珠島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長龍島、金龍島、小元寶島、飛雲島、元寶島、北嶼仔島、鳥巢島、鳥卵島、小鳥島、海豚島、大珠島、小珠島、上虎牙島、下虎牙島、西牛角島、東牛角島、黃牛島、牛尾島、牛蹄島、小龍島、大雁島、燕子島、刺蝟島、臥蠶島、大金龜子島、海貝島、海星島、海龜島、小金龜子島、龍頭魚島、鯧魚島、大黃魚島、小黃魚島、金錢魚-梅童魚五島、龍王鯛四島、黃姑魚島、北嶼 (沖北岩主島)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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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按照存廢討論的討論,雖然有複數來源提到此等地點,但基本上都只是提到名字而沒有介紹。另外有些統計表格把此島的數據置於其中。不認為這能滿足WP:關注度 (地理特徵)的要求。來源的數量和質量未能為一篇百科全書式的文章提供足夠的可查證信息。———C933103(留言) 2018年1月29日 (一) 15:02 (UTC)
- (!)意見:這些條目都已經有文獻作為來源,已有足夠關注度;而且地理知識性的條目完全符合百科全書的要求。--屈原蟲(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12:11 (UTC)
- 註:請參考稍早的時候有關飛瀨的存廢覆核請求。——C933103(留言) 2018年2月4日 (日) 17:04 (UTC)
- 我隨便開了一個上面的條目長龍島,條目上已有很多文獻來源。--屈原蟲(留言) 2018年2月5日 (一) 08:57 (UTC)
- 以長龍島為例,條目列出了六個來源,但這六個來源都只是在介紹中國公佈該區的島嶼名稱和領海基線而不是介紹該等島嶼本身……——C933103(留言) 2018年2月7日 (三) 19:05 (UTC)
- 飛瀨也有很多文獻來源,而且地理知識的條目保留在維基很有意義。--屈原蟲(留言) 2018年2月5日 (一) 08:59 (UTC)
- 固然,地理知識保留在維基是有意義的,但是既然每個島嶼本身能描述的內容不多,將他們集中在主條目中一併介紹不是更有效率也更方便讀者閱讀嗎?——C933103(留言) 2018年2月7日 (三) 19:05 (UTC)
- 真的更方便了嗎?我要查「飛瀨」,你把它放進某一條目下,能查到嗎?--屈原蟲(留言) 2018年2月8日 (四) 06:44 (UTC)
- @C933103:個人認同屈原蟲君的想法。另: 集中在主條目介紹會使主條目過長,並使主條目佔用空間過大。—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10日 (六) 10:22 (UTC)
- 有研究指讀者的閱讀耐性只有800字。--屈原蟲(留言) 2018年2月11日 (日) 02:12 (UTC)
- 認同@屈原蟲君之見:我看見那充斥頓號的標題時,我的閱讀耐性都已盡失了。(○)保留吧。— 卍・留言・卐 2018年2月16日 (五) 12:03 (UTC)
- 根據Wikipedia:關注度 (地理特徵)中,對於已命名的自然特徵的要求:「(例如山脈、河流、湖泊、島嶼)有多於坐標和簡單統計數據的來源便可支持其關注度。來源的數量和質量必須確保能夠為一篇百科全書式的文章提供足夠的可查證信息。如不然,關於該特徵的信息應當被寫入一篇主題更廣泛的文章。例如一個只知位置和名字的小島可以寫入其所屬河流的條目中。」,由於上述條目確實無法顯示「來源的數量和質量必須確保能夠為一篇百科全書式的文章提供足夠的可查證信息。」,基本上同飛瀨理據。因此,准許用戶自行合併至相關頁面。—AT 2018年2月19日 (一) 16:44 (UTC)
- (○)保留,本來不想討論此事,沒有想到提刪者如此過分。當初提刪者在短期之內連續提刪了以上數百條目,其實對於絕大多數普通編輯,根本無力全力挽救。卻未曾想到遇到的是我,而且我確實利用了自己的數據庫、耐心和充分的編輯能力,把釣魚島近百條目短期內反覆重寫完成。很多人在討論內容時候,總以為「就事論事」就能具體討論問題,卻遺忘了一個人在短期之內提刪數百條目已然並非「就事論事」,而是明顯WP:SOAP,是希望利用規則能夠短期提刪數百條目。這類編輯其實維基百科中並不少見,幾年就會來一茬,如果熟悉提刪者之前的編輯行為,其意圖自然瞭然清晰。所以我反對合併,並且認為這種事情繞開所有編輯,是一種失德行為。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8年2月21日 (三) 11:49 (UTC)
- 請其他管理員重審;此提案各方有頗大歧見。— 卍・〇・卐 2018年2月22日 (四) 01:04 (UTC)
- 惟有tag幾個管理員/行政員了:@Shizhao、Nivekin、Bluedeck、Xiplus、Wong128hk。— 卍・〇・卐 2018年2月22日 (四) 05:16 (UTC)
- 我的立場是保留,忽視關注度指引。因為關注度指引想要避免的hoax問題和clog索引問題均不存在。目前唯一無法量化的就是這些條目是不是「首都機場線上的第44個電樁」這類瑣碎條目,我從主觀上認為不是。Bluedeck 2018年2月22日 (四) 13:36 (UTC)
- 如果各位這麼不滿管理員基於方針所作的決定的話,各位可以考慮在整個社群範圍下討論要不要修改相關方針?我不想說把相關資料合在一起以後又有其他人再分拆開來這樣幹無用功——C933103(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10:18 (UTC)
- 修改關注度指引是實際上不可行的做法,原因就在於上面所說的無法量化的變量。如果您研究出了量化瑣碎程度的函數,我立刻就提修改關注度。Bluedeck 2018年2月24日 (六) 00:56 (UTC)
- 請@C933103君小心你的言行:Bluedeck也是管理員,管理員可以對方針有不同見解,亦可基於方針推翻原先決定。— 卍・〇・卐 2018年2月24日 (六) 00:50 (UTC)
- 如果對方針的不同見解指的是對方針的合理與否的看法,這個是完全可以的;如果是說對方針的同一個條文可以做出不同的解讀,我覺得是不好的(說明方針不嚴謹)。我在這裡的看法是,我認識到這些條目目前不滿足關注度指引的需求,但同時我認為關注度指引的標準在這裡是荒唐的。至於荒唐怎麼不改指引這個問題,可以看關注度指引例外論述頁面的回答。Bluedeck 2018年2月24日 (六) 01:01 (UTC)
- 個人認為現在的情況需要其他管理員介入處理。— 卍・〇・卐 2018年2月25日 (日) 01:46 (UTC)
- C933103君︰龍頭溪︰當中有幾份線下來源,呈請如何確認當中僅有坐標及簡單統計數據,故未符《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另外,此來源當中有其命名歷史介紹,並非簡單統計數據。--J.Wong 2018年2月25日 (日) 12:59 (UTC)
- C933103君︰西溪 (釣魚島)︰條目當中尚有兩個線下來源,即「中國釣魚島地名冊」及「中國海洋發展報告 2013」,請問如何確認當中僅有坐標及簡單統計數據,故未符《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J.Wong 2018年3月2日 (五) 17:40 (UTC)
- C933103君︰同樣,順風港條目之中亦有數個線下來源,請問如何確認當中僅有坐標及簡單統計數據,故未符《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J.Wong 2018年3月3日 (六) 17:24 (UTC)
- 回覆:@Wong128hk:在進行查找過程中,我運用了Google圖書,還有卓越亞馬遜中國的預覽功能,對一部分的來源進行檢查,並在可查閱的範圍內只發現到有關數年前圍繞整個群島的爭議及命名過程程的敘述。雖然有部分來源或部分來源的局部章節的內容未能獲取參考,但由於該等來源與已確定來源是用來標注作為同一描述句的參考來源,因此個人不相信相關來源內有更加詳盡的說明。在近月的討論中,也沒有看到相關的條目的貢獻者提出對於來源質量的反論。——C933103(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8:50 (UTC)
- C933103君︰「對一部分的來源進行檢查,並在可查閱的範圍內只發現到有關數年前圍繞整個群島的爭議及命名過程程的敘述。」及「雖然有部分來源或部分來源的局部章節的內容未能獲取參考」如此立論非常不穩。原編者用數個來源標註同一句子並不等於該等來源均沒有更詳盡說明。以上兩項立論,建基於片面或未全面審視來源而作出或者有邏輯錯誤。如需繼續覆核,應該如同二○十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存廢議§飛瀨一樣,對條目之中,每個來源作出論述,以令其他用戶知悉此等來源如何不符《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J.Wong 2018年3月9日 (五) 10:50 (UTC)
- 非常同意J.Wong的論述。刪去一個條目何其容易,要建立一個條目何其困難。在存在疑問下,保留是最穩妥的的做法。--屈原蟲(留言) 2018年3月9日 (五) 15:05 (UTC)
- (※)注意:《刪除方針》曰:「如果存在疑問,則不要刪除。」--屈原蟲(留言) 2018年3月9日 (五) 15:08 (UTC)
- 極為(+)同意屈原蟲所言。同時,該方針亦云:「我們應該儘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書條目的文章,刪除投票應該是最後的選擇」,我們應該盡力挽救條目,以符合《刪除方針》的精神。— 卍・〇・卐 2018年3月15日 (四) 10:36 (UTC)
- (○)保留,我見不出為何這些又放進刪除。已經有人(而且不是只說不做)開始挽救了。--T /1233/ C 2018年3月21日 (三) 13:2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8年3月21日 (三) 17: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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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非由管理員結案保留。此列表的收錄標準顯然過於寬鬆,缺乏實質作用。因此,提請覆核。—AT 2018年2月28日 (三) 19:01 (UTC)
- (!)意見:我覺得此列表的收錄標準可以由編輯者們共同決定。該條目有實質作用,意為給讀者提供在各政治經濟文化領域裡知名重要的芬蘭人。--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5:38 (UTC)
- (×)刪除,收錄標準不是主編說了算,明顯的文不對題(有說是芬蘭人列表但卻不是所有芬蘭人都可以錄入),「知名」的定義?所有都是主編自說自話,明顯的原創研究,加上有沒有實質作用。--【和平至上】💬📝 2018年3月3日 (六) 14:50 (UTC)
- (!)意見:請注意此條目的活躍編輯者不止一人,人物收入的標準不是一個編輯者說了就算的,而是在編輯者之間達成了共識的。因此上面提刪的理由也不成立。--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2:49 (UTC)
- (○)保留:理由一是該條目已有其它七種語言的版本,既然在維基其它語言版本都可以存在,那麼在中文版也應該可以存在。理由二是有關芬蘭主題的維基條目大多數是冷門條目,日訪問量不會太多,有些人物的條目在創建後的很長時間內可能都沒有鏈接至該條目的頁面,因此保留這個列表至少可以讓對芬蘭感興趣的讀者有機會閱讀到這些條目。當然列表的收錄標準較難把握,但可以在編輯者之間討論。退一步來說,這種列表本來就是動態未完成列表,收入標準也沒有必要太高。--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5日 (一) 20:42 (UTC)
- (!)意見:理由一不成立,其他維基有中文維基不一定能有。理由二也不成立,條目的功能不是增加其他條目的連結和瀏覽量。--【和平至上】💬📝 2018年3月7日 (三) 13:09 (UTC)
- (!)意見:我不再堅持我上面的理由。可是此條目跟任何其它的動態未完成列表有何區別,以至於必須刪除這個條目而可以保留其它條目呢?--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2:49 (UTC)
- 沒有分別,所以其他同類型列表都應該刪除。—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3:17 (UTC)
- 您的意思是所有在Category:未完成列表及Category:動態列表分類里的條目都該刪除?--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5:25 (UTC)
- 非也,僅是XX人列表。—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5:31 (UTC)
- 那我的問題是為什麼其它動態未完成列表可以存在,而此條目不能存在呢?--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5:33 (UTC)
- 重點是在於收錄標準,而非動態與否。—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5:44 (UTC)
- 可現在已有收錄標準,即「來自芬蘭的知名人物」。如果有某個人物能不能列入此列表,可以有編輯者們具體討論。而這種討論不能成為刪除整個列表的理由!--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5:51 (UTC)
- 能不能加進列表,還要每次討論嗎?這樣的收錄標準如我上述所言,過於寬鬆、籠統,知名與否在不同人看來也會有分歧,不適合作為標準。其餘理據,您可以參照存廢討論和客棧的相關討論。—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6:02 (UTC)
- 可現在已有收錄標準,即「來自芬蘭的知名人物」。如果有某個人物能不能列入此列表,可以有編輯者們具體討論。而這種討論不能成為刪除整個列表的理由!--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5:51 (UTC)
- 重點是在於收錄標準,而非動態與否。—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5:44 (UTC)
- 那我的問題是為什麼其它動態未完成列表可以存在,而此條目不能存在呢?--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5:33 (UTC)
- 非也,僅是XX人列表。—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5:31 (UTC)
- 您的意思是所有在Category:未完成列表及Category:動態列表分類里的條目都該刪除?--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5:25 (UTC)
- 沒有分別,所以其他同類型列表都應該刪除。—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3:17 (UTC)
- (!)意見:我不再堅持我上面的理由。可是此條目跟任何其它的動態未完成列表有何區別,以至於必須刪除這個條目而可以保留其它條目呢?--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2:49 (UTC)
- 那這是您和我之間的不同理解。我的理解是該收錄標準「來自芬蘭的知名人物」有足夠的範圍和明顯的界限。如您理解不同,那我們可以討論怎樣來使本條目的標準更為精確,但這也不成為刪除本條目的理由。我的理解是如果應該刪除本條目的話,那也請您刪除如Category:中國各高校校友列表等之內,以及其它所有未完成列表,因為我覺得本條目存在的理由跟其它未完成列表存在的理由是一樣的。--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6:37 (UTC)
- 一個具體的例子是客家人物列表。請您給出為什麼本條目必須刪除而那個條目可以保存的理由?--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6:42 (UTC)
- 首先,分類與列表本質不同,無法比較。其次,重點是收錄標準過於寬鬆,而非未完成。其三,我認為像這樣的人物列表沒有意義,您舉出的客家人物列表也是如此,只是相對地寫得比芬蘭人列表好一點而已。要說精確的話,應該改成像芬蘭總統列表或芬蘭奧運金牌得主列表,比較具系統性,且關連度較高,僅僅是將相同國籍的人物羅列在同一列表中,在我看來沒有實質用途。—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7:30 (UTC)
- 首先,您錯誤理解了或者我沒有寫清楚,我不是說分類,而是說屬於那些分類的條目。其次,我們可以討論條目收錄的標準,但這不成為刪除該條目的理由。其三,您覺得這樣的人物列表沒有意義,而我覺得這樣的人物列表是有意義的,那該由誰來決定是否真的有意義呢?如果客家人物列表因為寫得好一點就可以保留的話,那我們可以討論怎樣把芬蘭人列表寫得更好,但不能因為該列表寫得更差一點就把該條目刪除。關於精確度,難道「芬蘭人」就不精確嗎?沒有系統性嗎?客家人物就精確了?誰來界定客家人物的範圍:其本人會說客語,還是父母一方或雙方是客家人?芬蘭人比客家人明顯精確多了。再重複一次,您覺得僅僅將相同國籍的人物羅列在同一列表沒有實質用途,而我卻覺得有實質用途,那該由誰來界定是否真的有用途呢?--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8:55 (UTC)
- 您說道由誰界定的話,我可以很清楚地告訴您,由社群界定。顯然,社群是傾向刪除多於保留。—AT 2018年3月17日 (六) 07:30 (UTC)
- 第一,我希望本列表的討論不要和其它某國人列表討論相提並論。因為每個國家的情況不一樣,並且每個列表現有的編輯狀況也不一樣。所以請大家在討論時再閱讀一下本列表本身的內容,然後再對照維基的手冊來做出決定。第二,在本次的存廢討論中,主刪方的依據是「收錄標準顯然過於寬鬆,缺乏實質作用」,而主留方也已提出「收錄標準有足夠的範圍和明顯的界限」、「有實質作用」、及符合手冊中「列表的三個目的:提供資訊、導航、發展,也達到了列表格式和內容的要求」。您說結論是由社群中傾向人數的多寡來決定,而下面有人說共識是理據較充分的一方,又能適當地妥協到反對方的意見,不是看人數的多少。現在討論的狀況是主留方提供了合理的反駁,而主刪方未能進一步提供理據。--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7日 (六) 10:28 (UTC)
- 完全不認為保留方有合理反駁,將所有相同國籍的人放在同一列表中對您來說是合理?—AT 2018年3月18日 (日) 09:27 (UTC)
- 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華文讀者來說,創建一個「中國人列表」可能不太合理,但是對於華文世界來說不太熟悉的小國芬蘭來說,創建一個「芬蘭人列表」就可能更有道理了。您能一口氣從您的記憶中說出100個芬蘭人的名字來嗎?另外,不能因為人數眾多不可能全部列清來反對。如果這樣的話,所有不完全列表都應該刪除。例如:LGBT人物列表,世界上所有自十九世紀末已知的LGBT人物能列清嗎?--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8日 (日) 18:26 (UTC)
- 完全不認為保留方有合理反駁,將所有相同國籍的人放在同一列表中對您來說是合理?—AT 2018年3月18日 (日) 09:27 (UTC)
- 第一,我希望本列表的討論不要和其它某國人列表討論相提並論。因為每個國家的情況不一樣,並且每個列表現有的編輯狀況也不一樣。所以請大家在討論時再閱讀一下本列表本身的內容,然後再對照維基的手冊來做出決定。第二,在本次的存廢討論中,主刪方的依據是「收錄標準顯然過於寬鬆,缺乏實質作用」,而主留方也已提出「收錄標準有足夠的範圍和明顯的界限」、「有實質作用」、及符合手冊中「列表的三個目的:提供資訊、導航、發展,也達到了列表格式和內容的要求」。您說結論是由社群中傾向人數的多寡來決定,而下面有人說共識是理據較充分的一方,又能適當地妥協到反對方的意見,不是看人數的多少。現在討論的狀況是主留方提供了合理的反駁,而主刪方未能進一步提供理據。--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7日 (六) 10:28 (UTC)
- 您說道由誰界定的話,我可以很清楚地告訴您,由社群界定。顯然,社群是傾向刪除多於保留。—AT 2018年3月17日 (六) 07:30 (UTC)
- 首先,您錯誤理解了或者我沒有寫清楚,我不是說分類,而是說屬於那些分類的條目。其次,我們可以討論條目收錄的標準,但這不成為刪除該條目的理由。其三,您覺得這樣的人物列表沒有意義,而我覺得這樣的人物列表是有意義的,那該由誰來決定是否真的有意義呢?如果客家人物列表因為寫得好一點就可以保留的話,那我們可以討論怎樣把芬蘭人列表寫得更好,但不能因為該列表寫得更差一點就把該條目刪除。關於精確度,難道「芬蘭人」就不精確嗎?沒有系統性嗎?客家人物就精確了?誰來界定客家人物的範圍:其本人會說客語,還是父母一方或雙方是客家人?芬蘭人比客家人明顯精確多了。再重複一次,您覺得僅僅將相同國籍的人物羅列在同一列表沒有實質用途,而我卻覺得有實質用途,那該由誰來界定是否真的有用途呢?--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8:55 (UTC)
- 首先,分類與列表本質不同,無法比較。其次,重點是收錄標準過於寬鬆,而非未完成。其三,我認為像這樣的人物列表沒有意義,您舉出的客家人物列表也是如此,只是相對地寫得比芬蘭人列表好一點而已。要說精確的話,應該改成像芬蘭總統列表或芬蘭奧運金牌得主列表,比較具系統性,且關連度較高,僅僅是將相同國籍的人物羅列在同一列表中,在我看來沒有實質用途。—AT 2018年3月16日 (五) 17:30 (UTC)
- 一個具體的例子是客家人物列表。請您給出為什麼本條目必須刪除而那個條目可以保存的理由?--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6:42 (UTC)
- (!)意見:理由一不成立,其他維基有中文維基不一定能有。理由二也不成立,條目的功能不是增加其他條目的連結和瀏覽量。--【和平至上】💬📝 2018年3月7日 (三) 13:09 (UTC)
- (×)刪除:原因見那些虛無飄渺的某國人列表的提刪討論:據屈原蟲君於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用分段架空反對意見,是無效的_2所述:
“ | 我個人的理解是,維基定義「共識」:不是人數多一方的意見就是共識,而是理據較充份的一方,又能適當地妥協到反對方的意見,因此不是看人數的多少。 | ” |
雖有此說,但在此案例,即使人數多少被忽略,理據較充份的一方似乎傾向主刪方,而主留方未能提供合理反駁。MCC214君於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甲分段也有言:
“ | 《共識方針》:「共識是可以改變的,過去的共識可被挑戰,也並非必須遵守。」 | ” |
我們可以隨時推翻過往的共識。另:經常被使用的論述可作為決策依據,但這並非經常被使用的論述。另:請注意《是英文維基說的》這篇經常被使用的論述:不是所有他國語言條目或列表都能照搬到中文維基。— 卍・〇・卐 2018年3月15日 (四) 09:41 (UTC)
- (!)意見:剛剛閱讀了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列表,本列表完全符合列表的三個目的:提供資訊、導航、發展,也達到了列表格式和內容的要求。因此我不明白為什麼必須刪除本列表。--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20:02 (UTC)
- (:)回應:@TuhansiaVuoria:據《格式手冊》之主頁面:
“ | 當然,編寫內容清晰、有內涵、無偏見的條目,比任何的文章編排格式來得更重要。 | ” |
在編寫內容不清晰的情況下,本列表的刪除是無可避免的。—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01:18 (UTC)
- 那請問本列表的內容如何不清晰?請對比一下客家人物列表,評價一下哪個列表的內容更清晰?--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7日 (六) 01:25 (UTC)
- 在同一格式手冊您引用的句子之前是這樣寫的:
“ | 規章制度,本質上,並非永恆不變的定律。它們僅針對一般案例,必須在某程度的彈性下應用。 | ” |
--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7日 (六) 01:30 (UTC)
- (:)回應:@TuhansiaVuoria:其實單看客家人物列表,內容也不是很清晰,也可以刪。另:雖有「某程度的彈性下應用」一說,但在此例,未見有需彈性處理的需要。如果中文維基也有en:WP:LISTPEOPLE的話,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但引入en:WP:LISTPEOPLE勢必會引起另一番爭論。—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04:01 (UTC)
- (:)回應:@Sanmosa:我並沒有要求規則對本列表做任何彈性應用。相反的,我是指出了本列表完全符合規則對列表的一般要求。請你回應此問題:「那請問本列表的內容如何不清晰?」--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7日 (六) 10:28 (UTC)
- (:)回應:@TuhansiaVuoria:抱歉,想不到您竟然看不出不清晰的地方。我唯有說,整個列表本身,以及其收錄標準都不清晰。如客家人物列表:是從父系,還是從母系?要如何知名才能收錄?—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14:30 (UTC)
- (:)回應:@Sanmosa:抱歉,想不到您竟然看不出我們討論的主題。我是在問您本列表芬蘭人列表的內容如何不清晰,您確談客家人物列表如何不清晰。現時芬蘭人列表的內容有何不清晰?收錄標準是「芬蘭人」,即擁有或曾今擁有芬蘭國籍的人物,要能在維基上提及,顯而易見得需要有知名度。如果您及其他人對「知名」的標準抓住不放,那我們可以修改本列表的導言部分來達到共識,而不能因為列表的不足而來否定整個列表存在的合法性。題外話,客家人物列表也曾兩次提交存廢討論,但現在還得以保留。而另外一個例子LGBT人物列表也討論多次得以保留。--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7日 (六) 15:15 (UTC)
- (:)回應:@TuhansiaVuoria:抱歉,誤解了。如果芬蘭人列表的「知名」的標準未有共識,可收錄的範圍就會過寬,內容過於蕪雜。—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15:22 (UTC)
- (:)回應:@Sanmosa:「知名」的標準就是維基百科:關注度,即該人物值不值得在維基上出現。不能因為可收錄的範圍寬而刪除某列表。範圍更加寬廣的列表(如之前我舉的例子)在維基里還有更多。另外本列表的內容還沒有過於蕪雜,並不能因為將來可能會出現的問題而把現有的條目刪除。等本列表的內容達到過於蕪雜的狀態時提出刪除請求也不遲。--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8日 (日) 18:26 (UTC)
- (&)建議該列表可以分幾個類別,使之沒有刪除之理由。--Yeλets Sergey Kirov·3.27 2018年3月17日 (六) 19:19 (UTC)
- (:)回應:謝謝您提出的建議!還能進一步說明怎樣分成幾個類別嗎?現在是按行業來分類的,當然還可以繼續細分下去。--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8日 (日) 18:26 (UTC)
- (!)意見:我已經修改了本列表的導言部分,明確了一下列表的收錄範圍。請大家過目一下。我的觀點還是保留這個列表,認為它符合中文維基中對未完成列表的要求。我誠摯邀請大家把討論的重點移至怎樣把本列表建設得更好。討論可以轉移到該條目的討論頁上。謝謝大家!--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8日 (日) 18:26 (UTC)
- 未見收錄標準在社羣的認受性。我也說了,除非中文維基有en:WP:LISTPEOPLE,否則斷不可設立X國人列表。— 卍・〇・卐 2018年3月18日 (日) 23:29 (UTC)
- 請不要武斷一棍子打死所有人而註定認為不可以設立X國人列表。應該個案具體分析。每個國家情況不同,在華文世界的認識度也不一樣。例如圖瓦盧整個國家人口才一萬多,我就不覺得有什麼障礙去阻礙建立圖瓦盧人列表。--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00:05 (UTC)
刪除:依照最近通過的存廢討論中體現的共識。--Techyan(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03:52 (UTC)
- (※)注意:嚴重抗議一下!!!管理員未考慮直接有關本列表的現有內容及在此的討論就直接刪除本列表,給出的依據是在其它地方的討論結果。聲明1:我在這裡的討論中一直強調每個別表/國家應該個案處理,因為每個國家在華文世界的影響及知名度是不一樣的。聲明2:我沒有精力去追隨在別處的討論,有關本列表的處理結果只能從直接有關該列表的討論中得到依據。如果管理員沒有這樣做的話,那TA就犯了程序上的錯誤,其刪除結論應該回退。聲明3:關於本列表的存廢,至少還有一位同仁@Jasonnn~zhwiki:持強烈反對意見。這表明討論結果絕非達到了共識。如果達不到共識,按維基章程規定應該保留原狀。謝謝大家的考慮!--萬水千山(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21:00 (UTC)
- 您說的同仁是條目創建者啊...他當然強烈反對。—AT 2018年3月20日 (二) 19:40 (UTC)
- 我看到你的@了,但是之前一直被封禁無法編輯,現在已經被解禁特來回復@TuhansiaVuoria:。--Jasonnn~zhwiki(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13:09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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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公眾人物的實際存在—115.82.144.94(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07:20 (UTC)
- @115.82.144.94:本條目因為缺乏關注度而被刪除,故請君提供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的來源,或提出此條目符合《人物收錄準則》的佐證,謝謝。— 卍・〇・卐 2018年3月15日 (四) 10:51 (UTC)
- @Sanmosa: [136]、[137](2017年8月1日)、[138]、[139] -- 42.98.242.189(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5:47 (UTC)
- 請管理員協助審視以上來源是否具持續性且足夠的關注度。—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00:38 (UTC)
- 驟觀以上來源,其關注度似乎僅限於一時,請問是否有近期的報導?—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00:43 (UTC)
- 即使依《人物收錄準則》,也未見符合「國家、一級行政區劃級的重要政治人物」或「傳媒有廣泛報導的政治人物」以上兩項條件之一之處。—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00:46 (UTC)
- @Sanmosa: [136]、[137](2017年8月1日)、[138]、[139] -- 42.98.242.189(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5:47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18 (UTC)
- 還原。—AT 2018年3月22日 (四) 14:43 (UTC)
- 狀態: DRV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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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刪除手續不正,同時沒有明顯的理由推測SNOW或IAR的合適使用,因此請求走完VFD。Bluedeck 2018年3月23日 (五) 07:22 (UTC)
- N.B. 我同意在一些情況中可以繞過普通刪除手續,比如spambot造成的廣告潮。但是這種情況必須廣為人知。上例中,並沒有這種緊急情況的出現,因此我認為正確的手續、程序和透明度的重要性更高。Bluedeck 2018年3月23日 (五) 07:31 (UTC)
- 執行刪除的管理員將頁面回復,因此DRV中止。Bluedeck 2018年3月23日 (五) 08:5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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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未見有提出可證關注度來源,保留理由中指siumai繞過封禁提刪並非合適的保留理據,工事誌和公司歷史刊物亦非獨立來源。—AT 2018年1月29日 (一) 15:26 (UTC)
- 正是,刪或留應看條目並非看用戶是否繞過封禁提刪。--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1日 (四) 11:03 (UTC)
- (!)意見:這些都是沒有實質內容的公路條目,收錄在維基無異是把維基當作為「資料收集處」。--屈原蟲(留言) 2018年2月15日 (四) 06:26 (UTC)
- (!)意見 明顯缺乏關注,某管理員結案時似乎別有用心。--14.0.170.52(留言) 2018年2月22日 (四) 09:37 (UTC)
- SiuMai,你知道甚麼叫以傀儡IP繞過永封呢?真的想繼續進行維護提刪,就用回User_talk:SiuMai作封禁申訴!別再違反傀儡政策!--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2日 (四) 10:25 (UTC)
- 惟有在此呼籲一下SiuMai君,請在你的討論頁掛申訴模板如下:
{{封禁申訴|你的理由}}
又或經e-mail向管理員申訴。其實個人覺得您的一些維護提刪也是好的,但拜託,不要以傀儡IP繞過永封,我不是反破壞小組,沒那麼多時間查您恆河沙數的傀儡IP!— 卍・〇・卐 2018年2月24日 (六) 00:58 (UTC)
- Sanmosa,SiuMai看不到這裏的內容都是沒有用的,除非去傀儡IP所在的位置找他/她[開玩笑的]。--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4日 (六) 15:48 (UTC)
- @MCC214:還有一個辦法的,就是向全世界所有的IP都發訊息呼籲燒賣君(這要機器人去做,沒維基人會花那麼多時間去發訊息給4294967296個IP)。[這下子我真的是認真的]— 卍・〇・卐 2018年2月25日 (日) 00:39 (UTC)
- Altt311君、Lanwi1君︰
- AT君︰名古屋西系統交流道有此來源,而大治南IC日文版則有援引《東名高速をゆく》第34-35頁作為來源,應符《關注度指引》要求。--J.Wong 2018年3月10日 (六) 07:28 (UTC)
- 新洲崎的那個來源是來自政府,我不認為可證關注度。大治南的來源雖然未經查核內容是否詳細介紹,個人認為可以先假設為可接受來源。—AT 2018年3月13日 (二) 01:39 (UTC)
- 新洲崎系統交流道可否用甲、乙、丙、丁、戊證其關注度?--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12日 (一) 14:28 (UTC)
- 以上來源好像是講述名古屋駅吧。--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2日 (一) 16:56 (UTC)
- 214君:並不是。--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13日 (二) 07:48 (UTC)
- 見AT君的發言。--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3日 (二) 08:10 (UTC)
- 該發言與新洲崎JCT無關。--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13日 (二) 08:20 (UTC)
- 見「新洲崎的那個來源是來自政府」那句。--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3日 (二) 08:22 (UTC)
- 不針對該JCT。--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13日 (二) 08:28 (UTC)
- 上述來源其實只是講述名古屋高速道路,中央新幹線和都心環狀線。--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3日 (二) 10:28 (UTC)
- 尤其是戊是「名古屋駅周辺交通基盤整備方針(案)」,即是講述名古屋駅。--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3日 (二) 10:35 (UTC)
- 內容確實針對該JCT。--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13日 (二) 10:51 (UTC)
- 請勿人身攻擊!本身Wong128hk和AT已說了,請看。--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4日 (三) 10:08 (UTC)
- 第一、二、四項來源未見詳細介紹,第三項來源不可靠,最後一項非獨立來源。—AT 2018年3月13日 (二) 14:44 (UTC)
- 就新洲崎系統交流道而言,來源二有講述此交流道,應符《關注度指引》。其餘則如AT君所言,或僅屬提及,或非可靠來源,或有欠獨立,均未符《關注度指引》。--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10:42 (UTC)
- 實際上第二項來源也是提及,並沒有任何關於新洲崎系統交流道本身的詳情。從「名古屋駅近くの名古屋高速道路の「新洲崎ジャンクション(JCT)」にインターチェンジ(IC)を新設するなどとした再開発計畫をまとめた。」可見,來源的主軸是新IC,而非新洲崎系統交流道,標題也是如此。—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0:49 (UTC)
- 所言有理。--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11:00 (UTC)
- 實際上第二項來源也是提及,並沒有任何關於新洲崎系統交流道本身的詳情。從「名古屋駅近くの名古屋高速道路の「新洲崎ジャンクション(JCT)」にインターチェンジ(IC)を新設するなどとした再開発計畫をまとめた。」可見,來源的主軸是新IC,而非新洲崎系統交流道,標題也是如此。—AT 2018年3月14日 (三) 10:49 (UTC)
- Lanwi1龜縮了嗎?為什麼不説明一下當初保留的「理由」?--14.0.152.52(留言) 2018年3月14日 (三) 11:07 (UTC)
- SiuMai,你知道甚麼叫以傀儡IP繞過永封呢?真的想繼續進行維護提刪,就用回User_talk:SiuMai作封禁申訴!別再違反傀儡政策!--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4日 (三) 12:36 (UTC)
- 來源己又可否?--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14日 (三) 11:10 (UTC)
- 請提交獨立來源。--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12:17 (UTC)
- 承上所列,
- 新洲崎系統交流道、千音寺收費站、千音寺出入口、東別院入口、烏森出入口、白川出入口、黃金出入口、錦橋出口︰無論是本站抑或日文版所列來源,均未符《可供查證方針》及《關注度指引》,或自我引用,或非獨立。孰掛關注度模板均無改此實,乃翻原決,並予以刪削;
- 名古屋西系統交流道有此來源,而大治南IC日文版則有援引《東名高速をゆく》第34-35頁作為來源,應符《關注度指引》要求,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
- 以上。--J.Wong 2018年3月21日 (三) 17:25 (UTC)
- @Wong128hk:名古屋西系統交流道的來源不符吧。該來源為引文,來自NEXCO中日本,無法引證關注度。—AT 2018年3月21日 (三) 18:23 (UTC)
- 的確是完全一樣,來源或有欠獨立,未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刪削。--J.Wong 2018年3月24日 (六) 03:1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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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專輯有足夠關注度[147][148][149][150][151][152]—Ayuan740622(留言) 2018年2月12日 (一) 09:03 (UTC)
- 未見詳細介紹,部分亦疑為不可靠來源。—AT 2018年2月12日 (一) 17:29 (UTC)
- 所列來源均有欠獨立,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3月24日 (六) 05:4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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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建立保留。請提刪者認真查看媒體關注度鏈接。並且此詞條提刪應有更多人參與。—Selina 888(留言) 2018年2月13日 (二) 15:40 (UTC)
李勁鋒是優秀的鋼琴演奏家,並是劍橋大學工程系博士。且有足夠的某體關注度。刪除詞條認為有所不妥。提刪者應查看相關報道鏈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ala2679(對話|貢獻)於2018年2月13日 (二) 15:37 (UTC)加入。
- 覆核理由:頁面修改後請提刪者繼續查看相關內鏈。介紹人有可靠媒體關注度。—Lucy Taylor 1997(留言) 2018年2月13日 (二) 15:45 (UTC)
- 覆核理由:東方鋼琴少年李勁鋒在媒體及公眾有關注度,一人提刪無法擁有說服力。建議更多人參與。—Liala2679(留言) 2018年2月13日 (二) 15:49 (UTC)
- 就二○一八年二月七日存廢討論所列來源,或為學校刊物,有欠獨立,或缺乏詳細介紹,除此來源有小段落,唯仍未能給予條目足夠內容之外,其餘均未符合《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3月24日 (六) 07:29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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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來源,理應回復頁面—Colin1990813(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09:43 (UTC)
- 建議提出覆核時,同時附上來源,以便查核。—AT 2018年3月16日 (五) 09:53 (UTC)
- (:)回應:[153] 有關土庫交流道的資料 --User:colin1990813(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10:11 (UTC)
- 還原。—AT 2018年3月25日 (日) 05:24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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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所寫的「賈鵑麗」詞條文章,全部來源網絡資料搜集,如百度百科的「賈鵑麗」詞條頁面:https://baike.baidu.com/item/%E8%B4%BE%E9%B9%83%E4%B8%BD ,等等。所有信息客觀屬實。並且賈鵑麗是非常重要的在法畫家,值得在維基百科有一個詞條。我完全不理解被刪除的理由。如果再刪除,請用事實依據、給我充分的理由,謝謝。—Gerard.art(留言) 2018年3月17日 (六) 00:39 (UTC)
- @Gerard.art:「網絡資料搜集」並不代表「來源可靠」,《百度百科》並非可靠資料。請注意《通用關注度指引》和《人物收錄準則》。不過我也會嘗試尋找一些來源,看看是否能夠讓管理員恢復條目。—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04:14 (UTC)
- 另:刪除原因為「廣告」,你那些「網絡資料搜集」該不會搜到廣告了吧?你其實也可以重寫的,真有可靠來源的話,直接重寫就好了。—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04:26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18 (UTC)
- @Gerard.art:是我提請速刪了您的條目,希望您知悉上面Sanmosa君提到的關注度與收錄標準,另外也請您了解一下何為可靠來源。--Yeλets Sergey Kirov·3.27 2018年3月17日 (六) 19:10 (UTC)
- @Yelets: [154](2011年)、[155](2011年3月29日)、[156](2014年1月24日)、[157](2015年10月7日)、[158](2015年10月7日)、[159](2017年7月8日)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04:25 (UTC)
- @Iron Daruma:感謝您找到的這些信息,實在不是很會使用wiki,正在一步步學習。**@Yelets:真的不是在做廣告,做什麼廣告呢?真的是不懂。也真的不覺得違反了收錄標準。實在使用wiki編輯不靈光。請見諒,希望能恢復。請問,是否可以不必重寫,請管理員恢復可以嗎?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Gerard.art(對話|貢獻)於2018年3月23日 (五) 23:31加入。
- 若您只是想取回原條目內容,請在WP:AR提出請求。--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23日 (五) 15:34 (UTC)
- @Suaveness:您好,我是想要 還原 我的詞條 發布,我不同意被刪除。中文的模糊性實在太強悍了。實在不知道怎麼做才能不被刪除,可靠來源的媒體信息上面已有一位朋友幫忙貼了鏈接,十分感謝。--Gerard.art
- @Yelets: 您好,我沒有做廣告,可靠來源上面亦有人貼出。我是不熟悉中文網絡搜索,初次創詞條,十分多規矩都不完全了解。另外我看見十分商業的人的詞條剛剛還原,我真的不明白我發的詞條哪裡不符合您或另外一位說的關注度與收錄標準。賈是一位在法國已經超過20年作畫歷史的畫家,並不是名不見經傳的人,畫作也被各國不同博物館收藏,其名字每年都會在不同的展被不同媒體報道或提及,[160](2018) 真的覺得符合藝術家一條「名入行業歷史的人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Gerard.art(對話|貢獻)於2018年3月23日 (五) 23:23 (UTC)加入。
- 還原。雖然不太像廣告,但是請依從WP:格式手冊來編寫條目,謝謝。—AT 2018年3月25日 (日) 11:5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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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提刪有爭議,故不應刪除的。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6:35 (UTC)
- 來源在維基百科:已刪除內容查詢/查詢/申俠邀一夏聯手,點選其一版本。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6:40 (UTC)
- 本人認為應重啟存廢討論,@AT、Wong128hk二君。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6:42 (UTC)
- 來源在維基百科:已刪除內容查詢/查詢/申俠邀一夏聯手,點選其一版本。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6:40 (UTC)
- 應該合併而非刪除。--M.Chan 2018年3月17日 (六) 08:36 (UTC)
- 合併到哪裡?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9:30 (UTC)
- 踩過界集數列表、踩過界。--M.Chan 2018年3月17日 (六) 10:05 (UTC)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2/06#申俠邀一夏聯手的刪除是有原因的,因為從未見有對和平至上質疑之有效回答。--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09:39 (UTC)
- 但此提刪極為有爭議,本人認為應重開存廢討論。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9:46 (UTC)
- 提醒一下,AT是可以處理此次存廢覆核的(此條目由淺藍雪刪除而非AT)。--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18 (UTC)
- 合併到哪裡?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9:30 (UTC)
- 條目中的來源我都有看過,均沒有對主題構成有效介紹,說什麼提刪極有爭議,你倒是回應我的提問不就完了?--【和平至上】💬📝 2018年3月19日 (一) 23:50 (UTC)
- 看來這次來源確實不足。— 卍・〇・卐 2018年3月24日 (六) 15:46 (UTC)
- 未有新理據,駁回。—AT 2018年3月25日 (日) 11:56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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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61][162][163]—Tw drama(留言) 2018年3月18日 (日) 14:26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9日 (一) 11:27 (UTC)
- 還原。—AT 2018年3月25日 (日) 12:0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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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選秀不入5名;加入團體卻沒個人發展;轉會出道解約收場……全部來源都不構成獨立關注度。@AT:—Nivekin※請留言 2018年2月14日 (三) 07:46 (UTC)
- 個人活動:[164][165]、出演偶像大師.KR,並且與數人以Red Queen名義推出單曲。—AT 2018年2月14日 (三) 08:34 (UTC)
- (:)回應 第一二個來源都是選秀節目參賽者身份('Produce 101' contestant Han Hye Ri),但結果5名不入;以Red Queen名義推出單曲,那應是Red Queen的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8年2月15日 (四) 03:05 (UTC)
- 來源一二當時的身份是Star Empire trainee,雖則尚未出道,但是仍屬個人活動,我認為可以接受。另外,出道的話除了,Red Queen外,還有I.B.I,雖然都是期間限定組合。—AT 2018年2月15日 (四) 03:33 (UTC)
- (!)意見 各選秀節目如星光大道的參加者都會有各自的個人活動,但5名不入共識是不收,就如落選港姐選後有個別活動,也不應收入;Red Queen也好,I.B.I也好都是團體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8年2月15日 (四) 04:09 (UTC)
- Star Empire並非選秀節目,而是經紀公司。—AT 2018年2月15日 (四) 04:14 (UTC)
- (!)意見 各選秀節目如星光大道的參加者都會有各自的個人活動,但5名不入共識是不收,就如落選港姐選後有個別活動,也不應收入;Red Queen也好,I.B.I也好都是團體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8年2月15日 (四) 04:09 (UTC)
- 來源一二當時的身份是Star Empire trainee,雖則尚未出道,但是仍屬個人活動,我認為可以接受。另外,出道的話除了,Red Queen外,還有I.B.I,雖然都是期間限定組合。—AT 2018年2月15日 (四) 03:33 (UTC)
- (:)回應 第一二個來源都是選秀節目參賽者身份('Produce 101' contestant Han Hye Ri),但結果5名不入;以Red Queen名義推出單曲,那應是Red Queen的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8年2月15日 (四) 03:05 (UTC)
- 個人活動:[164][165]、出演偶像大師.KR,並且與數人以Red Queen名義推出單曲。—AT 2018年2月14日 (三) 08:34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3月27日 (二) 02:29 (UTC)
- 狀態: 併入「大埔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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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大埔墟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在存廢討論中因關注度不足而被刪除,現新版本雖有增添來源,但幾乎都是政府來源,能否引證關注度成疑,望再作覆核是否應該刪除,還是保留。—AT 2018年2月10日 (六) 14:33 (UTC)
- 我自己個人認為:在政府來源是否能引證關注度的討論有共識後方決定是刪還是留。不缺不濫總是好些。—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11日 (日) 03:20 (UTC)
- 同S君,我認為應稍移玉步至客棧討論問題。3ATENU(留言) 2018年2月11日 (日) 10:50 (UTC)
- 您有需要的話,可以展開相關討論。—AT 2018年2月11日 (日) 16:44 (UTC)
- 同S君,我認為應稍移玉步至客棧討論問題。3ATENU(留言) 2018年2月11日 (日) 10:50 (UTC)
- 我自己個人認為:在政府來源是否能引證關注度的討論有共識後方決定是刪還是留。不缺不濫總是好些。—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11日 (日) 03:20 (UTC)
- 我自己個人認為:在政府來源是否能引證關注度的討論有共識後方應該建立條目。不應鼓勵走守則的空隙建新建條目製造概定事實,不然有人會把所有以前版刪的條目都再建一次。所有經存廢討論刪除的條目,本來就應該先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取得共識才再建。目前頁面可移至草稿保留。--Nivekin※請留言 2018年2月14日 (三) 03:48 (UTC)
- 何文田站公共運輸交匯處改成何文田站公共運輸設施又建一次...--Nivekin※請留言 2018年2月15日 (四) 04:01 (UTC)
- 個人認為N君做法也可行。— 卍・留言・卐 2018年2月17日 (六) 07:47 (UTC)
- 何文田站公共運輸交匯處非官方名稱(只是香港巴士大典的描述)。3ATENU(留言) 2018年2月17日 (六) 12:43 (UTC)
- 個人認為N君做法也可行。— 卍・留言・卐 2018年2月17日 (六) 07:47 (UTC)
- AT君︰此頁僅為重定向,所需覆核為何?--J.Wong 2018年3月24日 (六) 05:25 (UTC)
- 我提出時是大埔墟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後遭人修改,現已修正。—AT 2018年3月24日 (六) 15:13 (UTC)
- 所列來源均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乃維持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存廢討論所決,予以刪削。--J.Wong 2018年3月26日 (一) 18:09 (UTC)
- @Wong128hk、AT:應該合併至大埔墟站#接駁交通並非刪除。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6日 (一) 22:37 (UTC)
- 3ATENUW1君,可以,改為併兼至「大埔墟站」。--J.Wong 2018年3月27日 (二) 02:47 (UTC)
- @Wong128hk、AT:應該合併至大埔墟站#接駁交通並非刪除。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6日 (一) 22:37 (UTC)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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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當時存廢決定為刪除,但為何此頁反而還保留着?—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6日 (一) 11:57 (UTC)
- 條目標題原為大洲TB,但是及後被移動至大洲收費站,標題卻未及時修正,導致只刪除了重定向頁,而沒有刪除到主頁面。現已刪除。—AT 2018年3月27日 (二) 04:04 (UTC)
- 狀態: 發還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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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3/12#維基百科: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負面爭議,全部內容都有違社群禮儀和WP:文明,以及人身攻擊和網路霸凌,所列的所有負面內容是否為負面具有很大爭議,幾乎都有誇大甚至虛假成分,全部都沒有可靠來源,對相關用戶已經造成了很大傷害。這個頁面嚴重違反維基百科的社群精神,不明白為何要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19日 (一) 01:33 (UTC)
- 不知道說這句話是否會得罪人,但是過去這麼多年,我認為該組織的存在感極低、凡是討論或者出面情況大抵都是負面為主;而且有裹挾維基百科社群的意思。我建議把Wikipedia: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連同其子頁面一律刪除掉,這個社團最好就地遣散。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04:45 (UTC)
- @Shizhao:WP:COI。— 卍・〇・卐 2018年3月19日 (一) 09:00 (UTC)
- @Walter Grassroot:這個想法有趣,但是要Wikipedia: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獲得維基媒體基金會認可才行。[開玩笑的]題外話:希望WP:香港維基媒體用戶組盡快獲維基媒體基金會確認,都已經由分會改組為用戶組了,又沒有分立的爭議,何不早日確認?— 卍・〇・卐 2018年3月19日 (一) 09:00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9日 (一) 11:27 (UTC)
- (○)快速保留:Shizhao繼續破壞,Jwong這次你還有什麼話說?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8年3月20日 (二) 02:08 (UTC)
- (+)支持Walter的客觀陳述:「建議把Wikipedia: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連同其子頁面一律刪除掉,這個社團最好就地遣散」。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8年3月20日 (二) 02:11 (UTC)
- @Shizhao:摘錄幾句吧:
“ | 維基百科最大的破壞者是反覆作出不文明行為的優秀編輯。過度重視編寫條目會破壞友好的合作氛圍,維基百科一定會毀在不文明的優秀編輯手上。那些優秀編輯只知道管理員濫權導致優秀編輯流失,卻不知道優秀編輯自己的不文明行為也是導致其他優秀編輯流失的原因。 | ” |
— Lanwi1 |
— 卍・〇・卐 2018年3月20日 (二) 06:02 (UTC)
- 明明是撰寫這個頁面的人在破壞,卻有人倒打一耙。顛倒是非黑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0日 (二) 11:37 (UTC)
- @Shizhao:善意地再重複一次:請注意WP:COI。— 卍・〇・卐 2018年3月20日 (二) 14:34 (UTC)
- @Shizhao:亦請閣下注意存廢覆核請求中的粗體字: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 卍・〇・卐 2018年3月20日 (二) 14:36 (UTC)
- 這並不存在WP:COI問題。如果說存在利益衝突,那麼建立這個頁面的人是否也存在利益衝突問題?wikipedia頁面都是維基人建立介紹維基百科相關的內容,那麼是否wikipedia頁面全部都有利益衝突問題?如果社群容許這樣的頁面存在,那麼是否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撰寫針對其他維基人的,不合生者傳記以及社群文明的wikipedia頁面?這樣是否符合社群文明的要求?這不是舊理由,這是涉及到五大支柱是否還能堅實存在的嚴重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1日 (三) 00:42 (UTC)
- @Shizhao:總而言之,請閣下慎重發言:閣下確然是WP: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的成員,故確然存在WP:COI。至於創建者是否有違WP:COI或其他方針/指引,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留言也可以速刪的話,閣下在此的所有留言早就被G12掉了。最後,你說「沒有可靠來源」這句本來也「沒有可靠來源」,只不過沒有所謂的「留言存廢討論」而已。Lanwi1君當初決定快速保留時一定是經過慎重考慮的,閣下提存廢覆核本來就是「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此舉無疑是想挑動爭端。請閣下善意推定決定快速保留的管理員,以免引起車輪戰。— 卍・〇・卐 2018年3月21日 (三) 08:48 (UTC)
- 為何我的留言可以G12?既然善意推定,為何這個頁面上又是滿滿的惡意推定?這個頁面的存在不就是為了挑起爭端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1日 (三) 11:52 (UTC)
- @Shizhao:你的留言是可以 一望而知的。另:請不要意圖以個人偏頗的觀點來影響社群意見。— 卍・〇・卐 2018年3月21日 (三) 12:03 (UTC)
- 實在看不懂你說的話。另外,我不知道你所說的社群的意見到底是什麼?只看到一些人假稱社群在為非作歹。還有你說我觀點偏頗,不知道具體指的是什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1日 (三) 12:07 (UTC)
- 還有你所說的舊理由。這個頁面上全都是網路霸凌的內容,難道維基百科支持網路霸凌嗎?難道維基百科的文明對此無效嗎?難道維基百科允許對他人的任意攻擊和詆毀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1日 (三) 12:13 (UTC)
- @Shizhao:請閣下冷靜一點:我到現在還沒有對現在被存廢覆核的頁面的存廢作任何有關刪除或保留的正式表態(如果不計存廢討論)。另:如果社羣多數表達快速保留的意見,恐怕「頁面上全都是網路霸凌的內容」的說法為真實的可能性比起《上邪》中的「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和俗語的「太陽從西方升起」的機率還要低。所以,本人方認為閣下的言論有所偏頗。— 卍・〇・卐 2018年3月21日 (三) 12:46 (UTC)
- 小結:作為香港維基人,本人對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的維基人的爭論表示無奈。— 卍・〇・卐 2018年3月21日 (三) 12:54 (UTC)
- @Shizhao:你的留言是可以 一望而知的。另:請不要意圖以個人偏頗的觀點來影響社群意見。— 卍・〇・卐 2018年3月21日 (三) 12:03 (UTC)
- 為何我的留言可以G12?既然善意推定,為何這個頁面上又是滿滿的惡意推定?這個頁面的存在不就是為了挑起爭端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1日 (三) 11:52 (UTC)
- @Shizhao:總而言之,請閣下慎重發言:閣下確然是WP: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的成員,故確然存在WP:COI。至於創建者是否有違WP:COI或其他方針/指引,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留言也可以速刪的話,閣下在此的所有留言早就被G12掉了。最後,你說「沒有可靠來源」這句本來也「沒有可靠來源」,只不過沒有所謂的「留言存廢討論」而已。Lanwi1君當初決定快速保留時一定是經過慎重考慮的,閣下提存廢覆核本來就是「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此舉無疑是想挑動爭端。請閣下善意推定決定快速保留的管理員,以免引起車輪戰。— 卍・〇・卐 2018年3月21日 (三) 08:48 (UTC)
- 這並不存在WP:COI問題。如果說存在利益衝突,那麼建立這個頁面的人是否也存在利益衝突問題?wikipedia頁面都是維基人建立介紹維基百科相關的內容,那麼是否wikipedia頁面全部都有利益衝突問題?如果社群容許這樣的頁面存在,那麼是否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撰寫針對其他維基人的,不合生者傳記以及社群文明的wikipedia頁面?這樣是否符合社群文明的要求?這不是舊理由,這是涉及到五大支柱是否還能堅實存在的嚴重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1日 (三) 00:42 (UTC)
- 明明是撰寫這個頁面的人在破壞,卻有人倒打一耙。顛倒是非黑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0日 (二) 11:37 (UTC)
- 參見UT:Lanwi1#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3/12#維基百科: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負面爭議。—john doe 120(talk) 2018年3月20日 (二) 12:49 (UTC)
- (○)快速保留:這唱的是哪出?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8年3月21日 (三) 10:57 (UTC)
- 回應Sanmosa:這兩個頁面標題不同,但內容相似。—john doe 120(talk) 2018年3月22日 (四) 12:13 (UTC)
- @John doe 120:其實我是指金牌雄鷹君所建立的論述 囧rz...— 卍・〇・卐 2018年3月22日 (四) 12:39 (UTC)
- 金牌雄鷹的論述也是這樣的。—john doe 120(talk) 2018年3月22日 (四) 12:44 (UTC)
- @John doe 120:除非是條目(A5),否則重複不是刪除理由。— 卍・〇・卐 2018年3月22日 (四) 13:05 (UTC)
- 這頁面不應放在WUGC的子頁面。—john doe 120(talk) 2018年3月23日 (五) 03:37 (UTC)
- @John doe 120:其實我是指金牌雄鷹君所建立的論述 囧rz...— 卍・〇・卐 2018年3月22日 (四) 12:39 (UTC)
- 我感覺,雖然這個論述旨在批判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但我也認為這個論述和五大支柱的「維基人以禮相待、相互尊重」牴觸。無論這個論述講述的是不是事實,都對我(或者其他維基人)感到負面情緒。這個論述就像政治界裡意見不同的黨派互懟的產物。不幸的是,我認為這個論述對中文維基百科的發展有負面影響,但我對於是否應該刪除或者保留這個論述暫時沒有進一步想法。——꧁༺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3月23日 (五) 14:48 (UTC)
- 由於爭議較大,發還存廢討論再議。—AT 2018年3月27日 (二) 04:07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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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又是只有一個搜索,我見到的搜索結果都無法證明關注度,不知管理員搜到甚麼。—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11:22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9日 (一) 11:27 (UTC)
- "東京タイプディレクターズクラブ" -wikipedia。--Iokseng(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14:50 (UTC)
- (:)回應 我見到官網、辭典、活動宣傳上的Credit等。日文不太好不如請你提供一個你認為合格的來源吧?--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20日 (二) 02:24 (UTC)
- [166](2007年8月2日)、[167](2016年12月13日)、[168](2017年10月3日)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3月20日 (二) 08:47 (UTC)
- 已有來源,維持原決。—AT 2018年3月27日 (二) 04:13 (UTC)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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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故保留—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11:31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9日 (一) 11:41 (UTC)
- @Gakmo:請回應一下。— 卍・〇・卐 2018年3月20日 (二) 09:01 (UTC)
- 刪除。—AT 2018年3月27日 (二) 04:58 (UTC)
蘆之湖大觀交流道、朝比奈交流道、豐榮新潟東港交流道、津川IC、西會津交流道、安田IC、米山IC、湯澤IC (新潟縣)、厚木交流道、逗子交流道、淺田出入口、阪東橋出入口、茅崎海岸交流道、平塚交流道 (新湘南繞道)、茅崎西交流道、大師系統交流道、大師出入口、新潟機場交流道、新潟龜田交流道、朝日真秀場交流道、朝日三面交流道、荒川胎內交流道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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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69],[170],[171],[172],[173],[174],[175],(新潟縣),[176],逗子交流道第一次存廢討論(1),逗子交流道第一次存廢討論(2),逗子交流道第二次存廢討論,[177],[178],[179],(新湘南繞道),[180],[181],[182],[183],[184],[185],[186],[187],保留方未有就此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或只提供非獨立來源等。—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6日 (五) 07:38 (UTC)
- 如果甲、乙、丙、丁? --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16日 (五) 08:25 (UTC)
- 建議您重讀關注度指引,這四項來源連邊都沾不上。—AT 2018年3月16日 (五) 09:32 (UTC)
- 編輯衝突。--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16日 (五) 08:25 (UTC)
- 您刪除了本人的留言哦。--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6日 (五) 08:32 (UTC)
- 抱歉。--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16日 (五) 08:47 (UTC)
- 以上來源待管理員判斷。--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6日 (五) 08:43 (UTC)
- (○)保留 user:reddeck/!gng Bluedeck 2018年3月22日 (四) 05:10 (UTC)
- 論述不能凌駕於指引。--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2日 (四) 09:23 (UTC)
- 刪除。—AT 2018年3月25日 (日) 05:24 (UTC)
- 「論述不能凌駕於指引」:抱歉,該理由不正。原因:「指引是共識所支持的最佳做法。編輯者應嘗試遵守指引,但最好仍要以常識判斷是否合適,有時例外是適用的。」--WP:POL。因此,下方重開此題。Bluedeck 2018年3月27日 (二) 07:32 (UTC)
- 本文是一篇用戶論述,在未形成共識前並不是方針與指引的一部分,僅代表這篇文章作者們的一些意見,也可能包含作者的個人觀點。必要時請更新這個頁面,或在討論頁討論適當的修改。--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7日 (二) 10:38 (UTC)
- 是的,但這篇個人意見明確地指出了指引所需的例外情況及其理由,因此會影響討論結果。請記住,指引有例外情況,而我恰恰就在說明這個例外情況。如果您覺得我的意見有誤,也可類似的說明之。Bluedeck 2018年3月27日 (二) 10:5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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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什麼我不能編輯我的主任—謝宇翔(留言) 2018年3月27日 (二) 10:45 (UTC)
- 請填寫準確標題。—AT 2018年3月27日 (二) 14:26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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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曾接受電台個人專訪[188],且文中列出的《大長今》韓尚宮、《巴黎戀人》白盛英、《天國的階梯》邰美蘿(即友莉母)、《浪漫滿屋》江慧媛皆為主要角色。—59.30.117.64(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23:31 (UTC)
- 時昭君是這樣說過的:
“ | [189],有個視頻訪談,但不確定是否算做第三方可靠來源。 | ” |
以上。— 卍・〇・卐 2018年3月20日 (二) 08:58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0日 (二) 11:04 (UTC)
- 還原。—AT 2018年3月27日 (二) 14:43 (UTC)
- 狀態: 發還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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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內容並無涉及廣告與不實,內容亦有附上相關連結做佐證—MiniYU(留言) 2018年3月20日 (二) 08:31 (UTC)
- @MiniYU:不要跟我說那些連結就是廣告 囧rz...— 卍・〇・卐 2018年3月20日 (二) 08:54 (UTC)
- [190](2016年7月28日)、[191](2017年4月26日)、[192](2018年1月25日)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3月20日 (二) 09:00 (UTC)
- @Iron Daruma:首兩個連結就是廣告 囧rz...— 卍・〇・卐 2018年3月20日 (二) 09:20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0日 (二) 11:04 (UTC)
- 發還存廢討論。—AT 2018年3月27日 (二) 14:4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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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富泰空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台灣在半導體的起飛的年代有極大貢獻,他們引進了當時最先進的無塵設備,是當時台灣科技產業正要起飛時,強力的後盾,客觀認為需要登載至維基百科全書,為參與這年代的人們留下紀錄。—Chien hua huang(留言) 2018年3月20日 (二) 08:32 (UTC)
- @Chien hua huang:請提供能彰顯該公司的關注度的來源。— 卍・〇・卐 2018年3月20日 (二) 08:50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0日 (二) 11:04 (UTC)
- @Chien hua huang:請勿重複創建相同條目,否則條目只會一直被G5速刪。— 卍・〇・卐 2018年3月21日 (三) 10:03 (UTC)
- 未有提出可證關注度的來源,駁回。—AT 2018年3月27日 (二) 14:49 (UTC)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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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93],[194],(福井縣),[195],[196],保留方未有就此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或只提供非獨立來源等。—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0日 (二) 11:45 (UTC)
- (○)保留 user:reddeck/!gng 又及:「論述不能凌駕於指引」——MCC214:此為錯會。原因:「指引是共識所支持的最佳做法。編輯者應嘗試遵守指引,但最好仍要以常識判斷是否合適,有時例外是適用的。」--WP:POL。Bluedeck 2018年3月27日 (二) 07:33 (UTC)
- 本文是一篇用戶論述,在未形成共識前並不是方針與指引的一部分,僅代表這篇文章作者們的一些意見,也可能包含作者的個人觀點。必要時請更新這個頁面,或在討論頁討論適當的修改。--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7日 (二) 10:35 (UTC)
- 是的,但這篇個人意見明確地指出了指引所需的例外情況及其理由,因此會影響討論結果。請記住,指引有例外情況,而我恰恰就在說明這個例外情況。如果您覺得我的意見有誤,也可類似的說明之。Bluedeck 2018年3月27日 (二) 10:5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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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頁面是介紹一家中國大陸的網站的,極客圈裡很有名。因連續兩次因為G11問題不能給與通過,所以對審核標準有所疑惑,是詞條本身具有廣告性質,還是我編輯的內容具有廣告性質?特次提出請求希望審核人員明確指出不符合規定的地方和語句,以便進行修改,而不是因為詞條本身具有宣傳性做出的魯莽判斷;
在創建頁面前參照了新浪、搜狐、網易、微博、知乎的相關樣式和內容製作的,與其樣式及本質類似,十分不明白為什麼我的不能通過?
期望審核者明確標識錯誤語句,協助編輯者維護維基內容生態的正向發展。—Bai2kl(留言) 2018年3月21日 (三) 02:40 (UTC)
- 那些所謂「新浪、搜狐、網易、微博、知乎的相關樣式和內容」其實也是廣告,直接 一望而知就好。— 卍・〇・卐 2018年3月21日 (三) 08:51 (UTC)
- 我是否可以這樣理解呢,我可以放棄編輯這個詞條了,因為詞條本身就是廣告類似的,新浪、搜狐、網易、微博、知乎只是因為名氣太大不得不允許發布的。Bai2kl(留言) 2018年3月21日 (三) 09:43 (UTC)
- 補充關注度資料:什麼值得買榮登360手機助手2017「閃耀」App年度榜、什麼值得買斬獲新榜「年度內容小程序獎」、什麼值得買獲新浪科技2014年度最佳創業公司獎;alexa全球排名9000。足以說明網站的關注度Bai2kl(留言) 2018年3月21日 (三) 10:09 (UTC)
- 現在重點是行文問題,這也是條目被刪除的主因。—AT 2018年3月21日 (三) 10:12 (UTC)
- 能否請您提供一下行文具體問題。簡短介紹是從能了解到的情況作出的簡要描述,並沒有使用官方具有強烈宣傳性的語句。歷史也是簡述相應時間點發生的事情。並未能完全理解行文具體問題是指哪些詞語或描述方式存在違規。Bai2kl(留言) 2018年3月21日 (三) 10:46 (UTC)
- 是否不應該在沙盒重新創建?【收到警告:你正在重新創建曾經被刪除的頁面。】如果想繼續編輯修改詞條應該如何操作呢?Bai2kl(留言) 2018年3月21日 (三) 11:15 (UTC)
- 建議先在用戶子頁面創建,草稿也可以。但是要注意的是,釋出的內容如果不符規定的話,仍然有可能被刪除。—AT 2018年3月21日 (三) 14:49 (UTC)
- 駁回。—AT 2018年3月27日 (二) 14:52 (UTC)
來源3: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124/s00001/1516795850566
—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8年2月15日 (四) 15:15 (UTC)
- 與其說是54M的關注度,不如說是低地台小巴的關注度?只是54M剛好是首批試驗路線而已,這樣似乎可能反映不了54M本身的關注度。—AT 2018年2月15日 (四) 15:21 (UTC)
- 現時係54線進行覆核,竟拿出54M線來源做覆核!?3ATENU(留言) 2018年2月16日 (五) 05:59 (UTC)
- @3ATENU:之前香港島專線小巴54M線重定向至香港島專線小巴54線了。— 卍・留言・卐 2018年2月16日 (五) 11:46 (UTC)
- 可以利用該等來源重建香港島專線小巴54M線。3ATENU(留言) 2018年2月17日 (六) 09:04 (UTC)
- @3ATENU:之前香港島專線小巴54M線重定向至香港島專線小巴54線了。— 卍・留言・卐 2018年2月16日 (五) 11:46 (UTC)
- 54M線刪除理由並非關注度,可自行重建。3ATENUW1 UE 9558 2018年2月21日 (三) 13:16 (UTC)
- 如排除54M後並無來源佐證關注度,提案可以駁回。— 卍・〇・卐 2018年2月22日 (四) 01:15 (UTC)
- 當然,@AT君並不能處理這次覆核。3ATENUW1 UE 9558 2018年2月22日 (四) 06:40 (UTC)
- 另外54線最有力的來源:[〈兩新專線小巴行走中環及西區〉,香港政府新聞公報,1994年10月28日。]政府的公報是最具權威性的來源,無理由不接受吧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8年3月2日 (五) 16:52 (UTC)
- @ATR50:某N君一直拒絕一切政府來源,搞得香港像變成北韓一樣。— 卍・〇・卐 2018年3月3日 (六) 10:08 (UTC)
- [197]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7日 (三) 10:05 (UTC)
- Wong128hk,請留意本請求和下方請求(由本請求至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九龍區專線小巴88線)。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3日 (五) 05:23 (UTC)
- 還原後亦應同時(►)移動至香港島專線小巴54系路線。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5日 (日) 13:06 (UTC)
- Wong128hk,請留意本請求和下方請求(由本請求至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九龍區專線小巴88線)。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3日 (五) 05:23 (UTC)
- 上列主題均為54M號線,而非54號線,《關注度指引》亦規定關注度無可上承下伸,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至於是否要建立54M號線,茲不予置評。--J.Wong 2018年3月28日 (三) 03: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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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環城東路站是南通軌道交通一號線首批開工的六個車站,未來將成為南通老城區最核心地塊的主要地鐵站,創建以來我一直在更新其有關信息,希望維基恢復這個詞條。—Kamikaze2017(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21:54 (UTC)
- 請提出可供WP:關注度的來源,謝謝。—AT 2018年1月31日 (三) 04:00 (UTC)
- 相關新聞報道不算關注度的來源?要不麻煩您給我科普下什麼才算關注度來源?要您簽字通過的才算?— 2018年2月3日 (六) 04:00 (UTC)
- 可靠、第三方、詳細介紹。詳細請您查閱關注度指引。鑑於避嫌原則,我處理了這條目的存廢討論,便不會處理其存廢覆核,因此只是在誘導您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具體符合與否,會有其他管理員作出判斷。謝謝。—AT 2018年2月3日 (六) 20:50 (UTC)
- 南通軌交1號線開工!四區一體,迎來發展新機遇。(「環城東路站位於濠河風景名勝區……」、「環城東路站為南通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的第13個車站……」)。南通迎來地鐵時代 軌交1號線開工首批開建6站點。--Mewaqua(留言) 2018年2月9日 (五) 16:08 (UTC)
- 待其他管理員判斷。—AT 2018年2月10日 (六) 13:57 (UTC)
- 此來源之外,尚有否其他來源?--J.Wong 2018年3月11日 (日) 10:18 (UTC)
- Kamikaze2017君︰請回應。--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10:45 (UTC)
樓上已指出有兩條來源,我不明白為何還需要新的來源,因為『是否還有別的來源』這個問題可以一直重複下去。Kamikaze2017(留言) 2018年3月14日 (三) 20:21 (UTC)
- @Kamikaze2017:其實只要一日沒有可靠來源,「是否還有別的來源」這個問題一日也會繼續輪迴,迴還往復。樓上已指出的兩條來源應是不符通用關注度指引,故而需要其他來源。— 卍・〇・卐 2018年3月17日 (六) 01:10 (UTC)
- 請樓上不要隨意給出兩條來源不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的判斷,這種沒有理由支撐的言論並無幫助Kamikaze2017(留言) 2018年3月17日 (六) 01:57 (UTC)
- 鄙人認為人民網的報道符合一定關注度的要求,但討論區總有人認為這一鏈接也達不到他認為的關注度,同時均未提供任何理由,鄙人建議討論區先對這一鏈接是否符合關注度索引達成一致。Kamikaze2017(留言) 2018年3月17日 (六) 02:03 (UTC)
- Kamikaze2017君︰此來源勉強符合,但內容不足,是故要求閣下再次提交來源。如果不符合《關注度指引》,在下會直接指出,而不會單純問閣下有否其他來源。--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02:2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8年3月26日 (一) 18:02 (UTC)
- 請參考中國江蘇網的報道:http://jsnews.jschina.com.cn/nt/a/201803/t20180326_1478174.shtml 其中包括:集成村站、青年路站、環城東路站、中級法院站、中央商務區站路燈遷移工程已率先完工,其他各站點施工範圍內涉及的路燈控制箱、變壓器、臨時接線的改遷工作正有序推進。—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amikaze2017(對話|貢獻)於2018年3月27日 (二) 03:39 (UTC)加入。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8年3月28日 (三) 02:56 (UTC)
- 感謝恢復頁面,同時希望惡意提刪的用戶和無理刪除的管理員道歉。Kamikaze2017(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07:44 (UTC)
- 請保持善意推定,萬勿隨意假定其他用戶行為出於惡意。--J.Wong 2018年3月28日 (三) 07:46 (UTC)
- @Wong128hk: 上面一個來源只有一句「集成村站、青年路站、環城東路站、中級法院站、中央商務區站路燈遷移工程已率先完工」提及此站也算有效介紹?--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07:49 (UTC)
- 上面還有另一個來源,兩個來源相加,足以為條目提供足夠內容。--J.Wong 2018年3月28日 (三) 08:2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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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黃渤海是一個物種眾多的海域。為免不斷重覆輸入同一本要參考的書而引起錯誤,應將相關內容保留在模板內。—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8年2月23日 (五) 10:05 (UTC)
- 參見:Special:前綴索引/Template:Shelldoc。--Zest 2018年2月23日 (五) 14:13 (UTC)
- 齊鍾彥的這本書是貝類學很重要的參考文獻,就連WoRMS也有引用。這本書本來還有自己的條目,但後來因為發現其名稱跟另一本跟似的書重覆,所以原條目被刪除了。--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8年3月1日 (四) 10:52 (UTC)
- 參考《模板名字空間》及英文版《模板名字空間指引》,模板應該用來協助編輯令不同條目編排一致或導航。而條目內容一般不應該放置於模板空間,而來源正正是條目內容。而《刪除方針》亦指出「不符合條目、模板、維基計劃、用戶名字空間使用目的的頁面」為刪除理由。是故未見該存廢討論有誤。鑒之,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3月28日 (三) 08:5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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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遭合併,但有來源:[210][211]—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6日 (二) 13:24 (UTC)
- 仲有一份:第3969號公告,《香港政府憲報》第134卷第45期,1992年11月6日。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6日 (二) 13:26 (UTC)
- 仲有1個:〈東區增闢專綫小巴 區議員指路綫欠善〉,《華僑日報》,1990-07-04。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8年3月6日 (二) 15:16 (UTC)
- 單以上列來源以言,誠未足以為條目提供足夠非純路線資料內容,以符合《收錄準則》及《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如果再有其他來源,可以再此提交此處。--J.Wong 2018年3月28日 (三) 10:4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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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12](組別4b)[213]—3ATENUW1 UE 9558 2018年2月20日 (二) 13:01 (UTC)
- Wong128hk,請留意本請求和上方請求。--MCC214強烈要求維基百科條目品質優先於數量我做了甚麼? 2018年2月21日 (三) 10:13 (UTC)
- 最有力的來源:[ 〈元朗區六條新專線小巴投入服務〉,香港政府新聞公報,1986年8月15日。]出自政府的無疑係最具權威性的來源。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8年3月2日 (五) 16:49 (UTC)
- @Wong128hk:請盡快留意本請求。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3日 (六) 01:50 (UTC)
- Wong128hk,請留意本請求和上方請求(由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環城東路站至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齋藤冬優花,由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李勁鋒至本請求)。--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3日 (六) 06:43 (UTC)
- 該等來源均未能提供路線資料以外內容,未符《收錄準則》,又未有提供足夠描述,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8年3月28日 (三) 08:27 (UTC)
- J.Wong:已有新界區專線小巴75、76線,可以合併?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8日 (三) 10:11 (UTC)
- 內容與已刪內容幾乎一致,姑勿論合併與否,似乎已經符合《快速刪除方針》G5款。--J.Wong 2018年3月28日 (三) 10:51 (UTC)
- 〈豪華小巴開始行走山頂中環 試辦1年全程收費1元〉,《工商日報》,1972年5月2日。
- 〈豪華小巴走中環山頂線 第1天來往情形 車廂冷氣短期內可裝備〉,《華僑日報》,1972年5月2日。
- 〈山頂豪巴3線 專利權昨批出〉,《大公報》,1978年11月25日。
- 〈一小巴商人獲得 港島3綫專利權〉,《華僑日報》,1978年11月25日。
- 〈PLB 'Maxicab' Services in Hong Kong - An internal guide〉,Transport Studies Report 4/81(香港:運輸署,1981年10月),第2-3頁。
- 關注專線小巴1號線的服務,中西區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會議討論文件44/2011。—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8年3月7日 (三) 03:23 (UTC)
- @Wong128hk:請留意一下本案。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7日 (三) 11:01 (UTC)
- 仲有,全香港首條專線小巴路線是必須保留的,不應刪除。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04:07 (UTC)
- 提醒一下,AT是可以處理此次存廢覆核的(此條目由Shizhao刪除而非AT)。--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18 (UTC)
- 不需您經常提醒,其他管理員(書生君除外)也可處理。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8日 (日) 11:11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8年3月28日 (三) 11:04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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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美國太空總處相關資料可以證其關注度。—M.Chan 2018年3月7日 (三) 04:49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8年3月28日 (三) 12:0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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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非廣告或宣傳內容!只是在做關於Takeuchi Ryo的research的時候發現沒有相關詞條。他是一位在中國拍攝系列紀錄片的日本導演,很多人都在做關於他的研究或者想知道關於他的信息。我按照收集的資料整理了詞條。請求覆核!—Jinzhu z(留言) 2018年3月21日 (三) 05:09 (UTC)
- 未見回應,駁回。—AT 2018年3月28日 (三) 12:45 (UTC)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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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第三方有效介紹下不合理地保留下來—14.0.155.17(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05:28 (UTC)
- 只怪Liberté ou La Mort繞過永封,才被其他用戶摘走的[216]。--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2日 (四) 07:50 (UTC)
- 已交AFD。--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2日 (四) 09:03 (UTC)
- @MCC214:基於此條目曾經被提出存廢討論,轉回DRV。— 卍・〇・卐 2018年3月23日 (五) 15:10 (UTC)
- 請審視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9/16#公園北分支點的討論中的來源是否符合關注度。--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4日 (六) 05:44 (UTC)
- 刪除。—AT 2018年3月28日 (三) 12:46 (UTC)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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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第三方有效介紹下不合理地保留下來—14.0.155.17(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05:29 (UTC)
- 只怪Qui cherche trouve繞過永封。--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2日 (四) 07:50 (UTC)
- 已交AFD。--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2日 (四) 09:04 (UTC)
- @MCC214:基於此條目曾經被提出存廢討論,轉回DRV。— 卍・〇・卐 2018年3月23日 (五) 15:11 (UTC)
- 請審視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9/16#渡邊橋分支點的討論中的來源是否符合關注度。--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4日 (六) 05:43 (UTC)
- 刪除。—AT 2018年3月28日 (三) 12:47 (UTC)
- 狀態: 重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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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提案者與關閉討論者是同一人,與常理不合。2、關閉討論者非管理員,不應該代替管理員作決定。要求覆核。並對管理員認為是破壞而保護表示遺憾。—203.145.94.235(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02:45 (UTC)
- 關閉討論者非管理員非覆核理由,但確有不妥。至於內容方面,爭議確實頗大,認同應覆核;惟有說:早一些出現編輯禁制就好了。— 卍・〇・卐 2018年3月28日 (三) 03:13 (UTC)
- (○)保留:內容蕪雜不是刪除理由,並且未見原創研究或原創總結,刪除所謂「蕪雜內容」亦非共識。— 卍・〇・卐 2018年3月28日 (三) 04:48 (UTC)
- (×)刪除不經篩選的內容。請樓上見WP:IINFO。--【和平至上】💬📝 2018年3月28日 (三) 07:26 (UTC)
- (~)補充:把多個未證實有關係的「香城」視為同一個地方還不是OR?雖然說不是但內容明顯已有此前提。--【和平至上】💬📝 2018年3月28日 (三) 07:28 (UTC)
- (○)保留:有關注度。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8日 (三) 10:26 (UTC)
- @3ATENUW1::其實這次存廢討論並不是討論刪除條目與否,而是上次存廢討論和在互助客棧的討論中多數人認為應該移除多餘未經篩選的內容,但這IP君卻堅持要保留該些內容,所以才提存覆廢核。我所指的「刪除」也是刪除不經篩選的內容,所以這和關注度無關(我也同意這有關注度)。--【和平至上】💬📝 2018年3月28日 (三) 11:26 (UTC)
- 已重啟相關討論,請諸位繼續在存廢討論繼續討論。—AT 2018年3月28日 (三) 12:52 (UTC)
〈大埔居民投訴23K綠巴收費高 運署:收費合理〉,明報新界東專線,2001-05-29。
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0日 (六) 12:52 (UTC)
- 如果無法還原可復還至草稿。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9日 (四) 10:10 (UTC)
- 上列兩項來源,或未能提供路線以外資料,或未僅為單一事件,並未得到媒體持續關注,未符《收錄準則》及《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既已有藍桌圖書館複本,恕不予以復還至草稿空間。--J.Wong 2018年3月29日 (四) 17:13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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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確實存在台灣的重金屬樂團—Troy.ultimate(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07:29 (UTC)
- [217](2016年7月15日)、[218](2016年12月21日)、[219](2016年12月29日)、[220](2017年2月7日)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15:08 (UTC)
- 還原。—AT 2018年3月29日 (四) 17:20 (UTC)
東京站巴士乘車處、八王子交流道、調布交流道、相模湖交流道、高井戶交流道、相模湖東出口、伊勢西交流道、市川停車區、川崎浮島系統交流道、宇部JCT、浦和南出入口、中條交流道、村上瀨波溫泉交流道、村上山邊里交流道、神林岩船港交流道、石圍角路、臨空TB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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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21],[222],[223],[224],[225],[226],[227],[228],[229],[230],[231],[232],[233],[234],[235],[236],[237],保留方未有就此提供可證關注度的來源或只提供非獨立來源等。—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2日 (四) 09:41 (UTC)
- 中條交流道:此來源可否?--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22日 (四) 11:17 (UTC)
- 非獨立來源。—AT 2018年3月22日 (四) 15:18 (UTC)
- 石圍角路:[238]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2日 (四) 11:47 (UTC)
- 只是提及。—AT 2018年3月22日 (四) 15:18 (UTC)
- 亦有[239]支撐。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3日 (五) 05:20 (UTC)
- 有沒有會議紀錄的文字版?—AT 2018年3月25日 (日) 05:28 (UTC)
- 亦有[239]支撐。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3日 (五) 05:20 (UTC)
- 只是提及。—AT 2018年3月22日 (四) 15:18 (UTC)
- 宇部JCT有[240]支撐;另請覆查[241]能否作為川崎浮島JCT的關注度來源。--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22日 (四) 11:59 (UTC)
- 前者可能有點勉強,請問有沒有其他來源?後者則只是提及。—AT 2018年3月22日 (四) 15:18 (UTC)
- 宇部JCT仍有[242],請進行檢查。--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23日 (五) 05:22 (UTC)
- 這只是能夠引證山口宇部道路關注度的來源。—AT 2018年3月25日 (日) 05:28 (UTC)
- 外加。--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3日 (五) 11:53 (UTC)
- 宇部JCT仍有[242],請進行檢查。--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3月23日 (五) 05:22 (UTC)
- 前者可能有點勉強,請問有沒有其他來源?後者則只是提及。—AT 2018年3月22日 (四) 15:18 (UTC)
(○)保留 user:reddeck/!gng Bluedeck 2018年3月27日 (二) 07:37 (UTC)
- 本文是一篇用戶論述,在未形成共識前並不是方針與指引的一部分,僅代表這篇文章作者們的一些意見,也可能包含作者的個人觀點。必要時請更新這個頁面,或在討論頁討論適當的修改。--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7日 (二) 10:39 (UTC)
- 是的,但這篇個人意見明確地指出了指引所需的例外情況及其理由,因此會影響討論結果。請記住,指引有例外情況,而我恰恰就在說明這個例外情況。如果您覺得我的意見有誤,也可類似的說明之。Bluedeck 2018年3月27日 (二) 10:53 (UTC)
〈九龍豪華小巴再增三線〉,大公報,1979-07-06
〈茶果嶺觀塘專線小巴〉,香港政府新聞公報,1981-02-14—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0日 (六) 13:07 (UTC)
- 提醒一下,AT是可以處理此次存廢覆核的(此條目由Alberth2重定向而非AT)。--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7日 (六) 11:18 (UTC)
- 以上兩個來源極有可能符合《關注度指引》,唯參考內文,則可見只有極少非單純路線內容,亦未見擴充可能。鑒之,翻其原決,允其副拆,唯極不建議作出任何更動。結。--J.Wong 2018年3月30日 (五) 10:1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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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Freejoel(留言) 2018年3月30日 (五) 15:05 (UTC)
- 重複請求,上方已有討論。--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30日 (五) 15:08 (UTC)
- @Suaveness:我提交完本頁之後,就修改了上方的頁面,並提請刪除。您下手太快了!哭暈!還能恢復嗎? Freejoel(留言) 2018年3月30日 (五) 15:12 (UTC)
- 就直接在上面討論就好了--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30日 (五) 15:14 (UTC)
- @Suaveness: 因為「標題」錯誤導致「頁面名稱無刪除日誌」,我自己改了幾遍都無法修正,影響管理員覆核審理,故而提請刪除並重新提交了請求。而且人家反應「太長不看」,我也做了精簡,便於他人閱讀。故而認為還是新的請求比較能表達我的意思。還請恢復本次請求並隱去上面的請求為盼。
- 就直接在上面討論就好了--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30日 (五) 15:14 (UTC)
- @Suaveness:我提交完本頁之後,就修改了上方的頁面,並提請刪除。您下手太快了!哭暈!還能恢復嗎? Freejoel(留言) 2018年3月30日 (五) 15:12 (UTC)
- 繼續在上面討論便可,駁回。—AT 2018年3月30日 (五) 16:55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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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保留時管理只只提供一個搜索結連,但基本上只有他作為樂隊成員的報導。—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11:20 (UTC)
- 此請求AT可以處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9日 (一) 11:27 (UTC)
- [243]、[244] -- 42.98.242.189(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14:52 (UTC)
- (○)保留知名度高,提刪屬錯誤的程序,應先知名度--JK~搵我 2018年3月25日 (日) 08:59 (UTC)
- [245],既有來源,維持原決。—AT 2018年3月27日 (二) 14:38 (UTC)
- (:)回應 以上也只是一個樂隊成員的緋聞報導,其他有關資料都是以樂團為單位。@AT:--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04:13 (UTC)
- 個人認為緋聞報導也可以引證關注度。—AT 2018年3月30日 (五) 17:12 (UTC)
- (:)回應 以上也只是一個樂隊成員的緋聞報導,其他有關資料都是以樂團為單位。@AT:--Nivekin※請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04:1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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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46][247][248]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0日 (六) 13:15 (UTC)
- 憲示第2925號,《香港政府憲報》第124卷第36期,1982年9月10日
〈由樂華邨至觀塘地鐵站 新小巴專線週五起行駛〉,香港政府新聞公報,1983年4月7日。 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0日 (六) 13:17 (UTC)
- 上列來源均未能提供單純路線以外資料,未符《收錄準則》及《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而將兩條路線合二為一,置於同一條目下,亦實在難以理解當中因由。如果確實要合併,或者應該正式建立列表。現在有點非驢非馬。--J.Wong 2018年3月31日 (六) 08:2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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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49][250][251]—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1日 (日) 12:06 (UTC)
- 第3368號公告,香港政府憲報第29卷第41期,1987年10月9日。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1日 (日) 12:31 (UTC)
- (※)注意本文無故被還原,見其歷史。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30日 (五) 13:25 (UTC)
- 上列來源均未能提供單純路線以外資料,未符《收錄準則》及《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繼續作為關注度重定向。將條目由刪除改為關注度重定向雖亦屬合理,但請Iokseng君更改存廢狀態最好在此留個理由,說明一下決定。--J.Wong 2018年3月31日 (六) 09: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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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覆核後擴充到50字,否則刪除。—116.237.18.33(留言) 2018年3月31日 (六) 12:04 (UTC)
- 由於刪除理由是小小作品,您只要直接創建,並且擴充超過50字便可,無需特意申請覆核。謝謝。—AT 2018年3月31日 (六) 14: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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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也有一定的知名度 沒有架設好資料 當然沒有關注度—Chan0217(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16:20 (UTC)
- 覆核理由:隊內人氣數一數二 但是因為藝名為天地 台灣粉絲喜歡稱呼為天智 因為不知道該如何搜尋 搜尋度才不高 如果使用本名 關注度一定會提升—Chan0217(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16:32 (UTC)
- WP:關注度。知名度和人氣不是關注度來源,稱呼可使用WP:重定向。JC1 2018年3月22日 (四) 16:48 (UTC)
- 未有提出可證關注度的來源,駁回。—AT 2018年3月31日 (六) 14: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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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見下,只是幫忙補個標題而已(原作者直接留言,未開新章節)—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23日 (五) 15:03 (UTC)
- 我們為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官方人員,需要建立維基百科來做為跟外界溝通的管道,想請問我們編輯的頁面發生什麼問題,以致於被刪除,提供協助,非常感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Rollor star(對話|貢獻)於2018年3月23日 (五) 10:54 (UTC)加入。
- @Rollor star: 根據此頁面所示 [252],該條目被刪除的原因是 WP:NOTAD,而且網上還未有相關報章、雜誌(至少需要兩篇不同主題和刊登時間的新聞)報導 貴公司以彰顯長期關注度; 貴公司可參考以下條目 [253] 中第3、5個參考來源了解何謂長期關注度,同時亦可詳閱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254]。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3月23日 (五) 14:10 (UTC)
- 不重新簽名的話ping不到,所以補一下。@Rollor star--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3月23日 (五) 15:12 (UTC)
- @Rollor star已經被封了。— 卍・〇・卐 2018年3月24日 (六) 14:18 (UTC)
- 謝謝大家的意見,回覆這題:「網上還未有相關報章、雜誌(至少需要兩篇不同主題和刊登時間的新聞)報導 貴公司以彰顯長期關注度」
- 我發現我們品牌其實有上過新聞,至少兩篇,
「瞄準橘世代商機 中嘉攜手東森、滾動力首創銀髮樂活專區:https://cnews.com.tw/119170929-03/」、 「對台灣一見鍾情 她連鐵飯碗也砸: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801/1172455/」、
- 想詢問是否能提出回覆我們原來的頁面?我們會將內容修正為,客觀不具廣告宣傳等模糊字眼的內文,並解除封鎖我們的帳號,感恩:)
—Rollor star 2018年3月25日 (日) 21:47 (UTC)
*我上筆留言的確是星期天晚上九點發的呀~你的明天是指?發佈時間很重要,但可否回覆我們頁面回復的訊息,plz~ —Rollor star 2018年3月26日 (一) 02:22 (UTC)
- 第二個資料來源可部份証明短期關注度,而第一個資料來源中的主角是中嘉這間公司,管理員只會以「僅屬提及」為由拒絕 貴公司此次申請。另外,在維基百科留言後必須以四個「~」形式簽名(適用於 IP 用戶及個人帳戶),那就能自動顯示世界協調時。 -- Iron Daruma(留言) 2018年3月26日 (一) 11:49 (UTC)
- 廣告,駁回。—AT 2018年3月31日 (六) 14: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