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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3:59 (UTC)回复

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恭喜您!您最近创建或大幅改进的条目八仙桥经推荐后,获选于首页作新条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荐其他您关注的条目,欢迎前往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提名。在您创建或大幅改进的所有条目中,总计有8篇条目获推荐作首页新条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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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无理取闹! 编辑

都已经提删三次了,我劝你不要做无用功。——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5月16日 (六) 05:37 (UTC)回复

化学专业术语投票 编辑

请参与投票、提案、或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5年6月#化学专业术语投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5年5月#辞海IUPAC比一比--❦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5月16日 (六) 10:15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5年5月#新来源证据推倒苏州的方案的基本论点,已要求@SzMithrandir@蘇州宇文宙武撤回其投票案,在此通知。--❦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5月16日 (六) 12:22 (UTC)回复

通知一下 编辑

[1]--❦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5月21日 (四) 12:31 (UTC)回复

关于提删用户页 编辑

我看到您以违反用户页方针为由提删“苏州宇文宙武”的用户页,那么您看到像“096型核潜艇”的用户页这样的页面会提删吗?--Lanwi1(留言) 2015年5月21日 (四) 19:05 (UTC)回复

苏州就化学元素条目首段格式问题致中文维基社群的公开信 编辑

首先,本人就该问题造成互助客栈条目探讨版严重拥堵并有可能涉及扰乱和破坏礼仪而致歉,但本人声明这并非本人的初衷,如有打扰还请社群的各位海涵。本人认为有必要将此问题的来龙去脉向大家说明,并提出本人的个人看法,供社群就解决此问题作为参考。

该问题本来不应该成为问题,缘起本人与User:Alfredo ougaowen君关于Doctrina条目的一场争议,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标题到底是使用拉丁文源词还是英文,或者使用其中一个中文意思作为标题。在该问题还未解决的情况下,本人突然发现本人使用的Chrome浏览器来源于化学元素的英(法)文名,点开,发现其首段外文名Chromium未标注语言名称,想起看到过家中的1999年版《辞海》附录《国际原子量表》中各元素除了列出化学符号外就只列出了拉丁文名称,其中铬的拉丁文名貌似就是Chromium,而且本人虽然不是化学本科出身,但对于化学一向很感兴趣,初中时化学是全班第一,中考全市第一(99分,无100分),高中时为班级化学课代表,本人很清楚地记得老师说过元素的化学符号就来源于拉丁文名,而当初元素周期表草创时期,拉丁文也是国际科技通用语文(类似地,在生物学界学名也是用拉丁文)。因此,本人很自然地在条目首段的Chromium前加了拉丁文。然后就受到了Alfredo ougaowen的跟踪,他质疑并回退了本人的编辑,他认为Chromium不是拉丁文,本人就又找出最新的《辞海》的pdf版给出来源,但他还是半信半疑。本人发现很多元素的条目都在首段加入英文,这不符合元素符号来源于拉丁文的常识,就想干脆在所有元素条目首段加入拉丁文和《辞海》来源并删除英文,又在等条目执行加入拉丁文的想法,但一直受到Alfredo ougaowen的跟踪和质疑。Alfredo ougaowen持续地将问题反应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本人每改一个元素他就加一个讨论,还不停地@本人,让人不胜其扰。之后User:Hanteng等人加入讨论,对我加拉丁文的行为口诛笔伐,本人也予以还击,并提出了投票解决的方案,该问题遂演变成现在这个局面。

这位始作俑者User:Alfredo ougaowen是个标准的加英文派,常常在编辑的一些条目中加入不必要的英文,如在意大利半岛亚得里亚海云豹奈梅亨东方狍等与英文或英语国家没有半毛钱关系的条目加入英文,屡教不改。他还创建了标准藏语原始汉藏语文艺复兴拉丁语等语言类条目,也都是与英文无关的,他偏偏要加入英文。对于的首段,他坚持Chromium是英文,却对本人拿出的《辞海》来源证明Chromium是拉丁文一再怀疑。因为该问题一再扩大,才形成了今天这个局面。Alfredo ougaowen加入英文的理由很简单,说加入英文有助于读者阅读,对于本人删除他所加英文的举动,他认为是妨碍编辑的行为而一再回退。对于他的行为,本人还是一句话,要看英文的请去英文维基,这里是中文维基,不是英文维基中文版,没有必要在与英文或英语国家无关的条目中加入英文。对于是否加英文的问题,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关于在非英语条目添加英语名已基本讨论完毕达成共识,基本上参与编辑的资深编辑和多数管理员都认可没有必要在与英文或英语国家无关的条目中加入英文,但是Alfredo ougaowen的行为与此认可是背道而驰的。其实Alfredo ougaowen等加英文派的理由十分牵强,要说加英文便于阅读和编辑,那为何不加德文、法文、西班牙文等其他大语种呢?如果一定要加英文才能便于阅读和编辑的话,干脆在每个条目的中文正文下加上英文译文,这样就完全能“便于阅读和编辑”,岂不更好?那样的话,中文维基干脆改名英汉或者汉英维基得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不应该有任何讨论的余地,而应该坚决对加英文派说不。

至于该问题所涉及的另一位维基人User:Hanteng君,想必大家对于本人与他的恩恩怨怨并不陌生。在这个问题发酵初期,Hanteng与本人在独裁政体条目是否存在中立性问题这个问题上又发生了争执。众所周知,我们两人的政治立场大相径庭,争议是难免的,而Hanteng一向什么事都爱插一脚,对于本人的任何看法从来都是反对的。既然Hanteng重新开始活跃,那么他反对本人在化学元素条目首段格式问题的立场也是非常正常的。Hanteng的长处在于找资料,但他的短处是不会长话短说,而且喜欢长篇大论,到处口诛笔伐,重复话题(我戏称为“祥林嫂”式的抱怨,以及“贴大字报”),他一下子开了N个(本人没数)相关话题对本进行“讨伐”,以至于管理员User:Shizhao也看不下去,对他进行了警告(请集中在一个章节讨论,不要到处开新章节。再这样下去,应该算是扰乱维基百科了--百无一用是书生 (☎) 2015年5月20日 (三) 01:57 (UTC))。都说太长不看,加上本人处于毕业答辩的最后关键时期,难以一一予以回应,但这样反而给大家一个印象——Hanteng比本人更有道理。实际上,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两人都有道理,完全不是Hanteng单方面宣称的那样本人的讨论都是“误导”和“谎言”,甚至是“无知”和“反智”。

Hanteng一再宣称的本人有关“贝采利乌斯用拉丁文名统一元素的名称”是“原创研究”,然而本人确实提供了来源,并且在此来源可能不足以证明“贝采利乌斯用拉丁文名统一元素的名称”的情况下修改了本人所提的方案的格式,即使贝采利乌斯并未用拉丁文名统一元素的名称,本人也没有“原创研究”。Hanteng也一再宣称IUPAC对于元素的规定命名不局限于英文,然而根据IUPAC自己的官方文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46-47页关于元素命名的问题,IUPAC规定的就是元素的英文名而非其他语文的名称。而它在表I(第248页)中列出的是批准的在化合物组成的各原子的英文名称,但它只是建议其他语言中所用的原子的名称尽量与表中的英文名称相似,同样承认过去的非英文命名且与英文名称相差较大的其他语言中的原子名称,也就是说它并不规定元素一定要用英文,更没有规定非英语国家和地区的元素也要以英文为标准或者使用英文名称,所以使用英文是说不过去的。该表I不过列出了元素的英文名而已,没有强制对元素进行自己的命名,因为这个组织主要是规范化合物命名的,要规范化合物的英文命名自然要先列出化合物组成各元素的英文名,不过也就仅此而已,它的这个表也不具有约束力,在英文国家和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未必会用英文名。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德国等德语国家和地区,就不会用IUPAC的英文命名Tungsten,而会用德文Wolfram。同样的例子有等,其他元素也有很多在非英语国家有着与英文不同的词语形式,如此多的元素在非英语国家并未使用IUPAC的英文命名,这与Hanteng等IUPAC英文名支持者所称IUPAC英文名是世界通用的情况完全不同。还是老话,英语只在英语国家是正式的通用语言,而在全世界它只不过是通用语的一种(尽管可能是最为流行的),但其他通用语还有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所以为什么一定要加英文呢?

对于Hanteng宣称的本人使用大陆版《辞海》作为来源是“地域中心”,本人已经修改方案,允许加入其他可靠来源来证明这元素的拉丁文是正确的,而且《辞海》也曾在香港出版,所以根本没有所谓“地域中心”的问题。至于Hanteng所宣称的本人排挤IUPAC的英文名,也是无中生有的,本人的方案一开始就允许在正文部分加入元素在各种语言中的形式,当然包括了IUPAC的英文名。而且,现在元素的基本信息框内只列出元素的英文名(也就是IUPAC规定的英文名),已经涉嫌英文中心主义,再在首段首句列出,岂不重复而且过分?而Hanteng在搜集一系列资料试图“讨伐”我后,同样得出了结论,那就是贝采利乌斯采用的元素的化学符号都来源于元素的拉丁文名且沿用至今,那么在首段化学符号之后加入拉丁文名以示读者这个化学符号是来源于哪个拉丁文,这应该是相当正常的,为什么要反对呢?

综上所述,本人支持任何全球视野的可靠来源,从来没有只用《辞海》来源而造成所谓的”地域中心“,也从来未排挤IUPAC规定的元素的英文名,但一则英文名并非强制在全世界通用,二则现在元素的信息框已经有英文名了,所以没有必要再在首段首句加入英文名,当然本人也不反对在正文加入英文名及其词源。既然元素的化学符号都来源于其拉丁文名,那么在首段首句加入拉丁文名是有必要的。本人一向为中文维基前途着想,不想因此问题而导致社群的混乱,故而在共识难以达成开投票以求最终解决问题,完全是为了中文维基好,希望大家不要因为本人的政治立场而反对本人(本人知道本人的政治立场在这里不讨喜)。因为本问题涉及的讨论很长,本人的回应也相对较长,如有打扰,还望海涵,也请大家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5年6月#化学专业术语投票发表自己的看法或者投票,谢谢!PS:因为User:和平奋斗救地球君已经四处拉票,为公平起见,本人也只好拉票,还请见谅。——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5月23日 (六) 17:01 (UTC)回复

hanteng:请就事论事 编辑

不能期待你喜欢我这个人,但请就事论事考虑以下两位的意见(一位站外专家,一位译编过40个元素条目的维基人):

  1. 北京大学王教授:若本人主编一本读者设定在非化学专业大学知识水平的化学专业术语的字典或百科全书,“采用IUPAC/IUPAP的建议名称就行,没必要用拉丁文。”元素历史介绍如涉及到拉丁文,那介绍一下拉丁文无妨。(详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教授回信内容摘要
  2. 维基人钢琴小子:“tl;dr:应在首段标注拥有特殊地位的IUPAC英文命名,这是公正、客观的标准,不存在英文中心的问题。”(详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5年6月#化学专业术语投票

若您对我或苏的方案有疑问,关键在此:我的提案不禁止拉丁文出现在首句,但苏的方案禁止IUPAC的名称出现在首句。 若您想参与投票,建议您看一看在两方案的投票人所发表的意见和理据作参考。--❦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5月23日 (六) 19:50 (UTC)回复

有关Hanteng去信和专家的意见,以及Hanteng对本人所谓“禁止IUPAC名”的无端指责,请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对于Hanteng去信和专家意见的回应及其他一明真相。如有打扰,还望海涵。——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5月30日 (六) 09:06 (UTC)回复

2015年5月 编辑

 
由于滥用编辑权限,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回退不过三原则,您已被禁止24小时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讨论页加入{{封禁申诉}}并说明您申诉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广雅 范 2015年5月31日 (日) 08:28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首先,感谢范管理员关注此争议。在下须说明的是,在下并非“未进行任何沟通”,在下的编辑都有附有编辑摘要。在下是在看到有用户组团,无理删除条目的大量文段,认为这种编辑属于破坏,所以予以了回退,不小心回退了4次(我并没有注意到苏州宇文宙武在条目讨论页开了讨论,苏州宇文宙武开了讨论后,也并没有通知在下或者任何人参与讨论),依据方针,回退破坏不受3RR限制。在下回退的编辑是如此:[2],这个类似编辑,之前User:范管理员也曾经执行过,[3],从条目编辑历史来看,诸多用户也执行过这个编辑,证明在下恢复这些内容是合理的。现在下恳请管理员User:范依据事实,重新判定在下的行为,并请求范管理员恢复那些被错误删除的文段并保护条目免于破坏,谢谢!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5月31日 (日) 08:55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请去讨论页讨论。
  处理人:广雅 范 2015年5月31日 (日) 09:08 (UTC)回复

@请求阁下依据事实,恢复被无理删除的文段,并保护条目,谢谢!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5月31日 (日) 08:56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

请问是否没有管理员出面警告或者保护就不打算使用讨论页?是否要下达最后通牒说“再回退就执行最少三天的封禁”才打算主动与其他编者沟通?--广雅 范 2015年5月31日 (日) 14:46 (UTC)回复

您已完全认定对方为破坏谢谢。编写和维护条目最主要的是编者间的沟通,而不是一出问题就直接找管理员。--广雅 范 2015年5月31日 (日) 14:51 (UTC)回复

re: 编辑

了解。文中提及“有一名家属因不满信息不畅,与官员冲突扭打”,已将标题修改为“官方与家属发生冲突”。——本座乃万年良心小林君是也留言Email 2015年6月4日 (四) 03:05 (UTC)回复

也请您注意民主的法广的报道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里面提及官员与民众扭打。——本座乃万年良心小林君是也留言Email 2015年6月4日 (四) 03:08 (UTC)回复

2015年6月 编辑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并感谢阁下对本百科作出贡献。请阁下于撰写文章时依从维基百科核心政策中立观点,然而阁下于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的编辑有违逆“中立观点”之虞,遂阁下之编辑已获修正或回退。请谨守既定之核心政策。谢谢!--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15年6月4日 (四) 14:01 (UTC)回复

关于上海外来人口 编辑

请先在讨论页把事实辩清再修改词条。另请参 http://www.xici.net/d199864349.ht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以了解沿海对内地的掠夺。 如果此词条哪个地方需要引用资料,请框出,请求来源,我会给出资料,但请不要删除。--柳漫留言2015年6月7日 (日) 17:42 (UTC)回复

你似乎还没做到客观中立。--柳漫留言2015年8月14日 (五) 19:40 (UTC)回复

DYK支持理由为“符合标准”的有效性 编辑

您好,由于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在点票出现有关争议状况,故此本人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5年7月#DYK支持理由为“符合标准”的有效性设立讨论,希望 阁下能前往并发表意见,谢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6月7日 (日) 18:54 (UTC)回复
(此讯息透过{{subst:User:Cdip150/PKMSG}}群发)

2015年6月 编辑

  请勿无故移除维基百科的内容或模板。阁下新近之编辑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获回退。如阁下仍需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参考其讨论页--Zhxy 519留言2015年6月22日 (一) 12:36 (UTC)回复

  请勿再于未有解决模板所提及的问题前移去维基百科页面之维护性模板。此等行为会被视作破坏,而阁下亦会因此而遭受封禁。--Zhxy 519留言2015年6月22日 (一) 12:55 (UTC)回复

  这是对您的最后警告
请勿再次于未解决模板所提及的问题前移除维护性模板,否则阁下将会遭到封禁。--Zhxy 519留言2015年6月22日 (一) 13:00 (UTC)回复

邀请您参加第十三次动员令 编辑

  第十三次动员令邀请函
 
维基娘,第十三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Gszq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第十三次动员令会于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间进行,我们诚挚地邀请您来积极参与动员活动。

详细动员事项请参见第十三次动员令,让您从动员令说明书中了解什么是动员令,并请参考主页的报名指引报名参与本次动员令(报名处现已开放)。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动员令及小动员令,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而小动员令主题有:地球科学数学物理电子计算机欧洲历史地理以及多于15种外语版本的条目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或参考推广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请注意编辑的中立性 编辑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并感谢阁下对本百科作出贡献。请阁下于撰写文章时依从维基百科核心政策中立观点。请谨守既定之核心政策。谢谢!116.25.144.168留言2015年7月13日 (一) 08:23 (UTC)回复

谢谢,会注意的。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7月17日 (五) 14:01 (UTC)回复
请说到做到。--柳漫留言2015年8月14日 (五) 19:40 (UTC)回复

File:陈良宇.png文件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上传的文件“File:陈良宇.png”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文件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上传文件,但请先看看合理使用准则图像使用守则

大多问题图片可以通过添加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解决。请参与档案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著作权IRC聊天频道--太刻薄留言2015年8月10日 (一) 04:16 (UTC)回复

关于图片版权问题 编辑

请在以后标注来源时候,注意标注原始来源或者可以表征为公有领域的来源,不要标注为网址,上海两鱼的那张照片,我已经帮你修改来源了,修正为:陈良宇案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是公有领域,网站则多数情况不是,敬请注意。金牌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5年8月15日 (六) 07:02 (UTC)回复

类似这类明显的使用IP绕过封禁的情况,可以直接提报破坏,参考WP:DUCK,在下已经代劳。另外,上海外来人口问题条目中,该用户也在用IP绕,请注意监视相关页面。金牌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5年8月19日 (三) 07:47 (UTC)回复

Category:冒称特定地区人士的维基人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喜欢用IRCCarrotkit 2016年3月1日 (二) 10:41 (UTC)回复

2016年3月 编辑

  我们鼓励您进行建设性的贡献,但是您最近擅自修改他人的用户页,这可能会被视为破坏。如果您是注册用户,请登录并仅只对您的用户页做修改,如要测试请使用Wikipedia:沙盒,或者先看看入门指南,学习更多有关如何建设我们的百科全书。谢谢合作!--喜欢用IRCCarrotkit 2016年3月1日 (二) 10:42 (UTC)回复

一些有趣的事实 编辑

c + c = c Bluedeck 2016年3月25日 (五) 04:37 (UTC)回复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3月30日 (三) 05:31 (UTC)回复
这是任何参考系的观察者都同意光速等于c的意思,忘了当初为什么写在这里了。Bluedeck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29 (UTC)回复

甘肃来沪女子交通肇事逃逸案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甘肃来沪女子交通肇事逃逸案”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young[talk] 2016年7月14日 (四) 06:37 (UTC)回复

守望专家投票产生之议题 编辑

就守望专家投票产生之议题,我于该客栈首次发表看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这案公说婆里,我不会再论述,因不会有交集共识。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04:04 (UTC)回复

我前次看法述之于理,想是应很多人认同,Lanwi1也和我论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显得无奈,再些时日来解吧。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3日 (二) 07:06 (UTC)回复

Re 编辑

有维友要我扩充"我爱国旗嘉年华"之架构,我已编修,并提DYK[4]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烦请关注。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1:57 (UTC)回复

占海特事件 编辑

来源在讨论页面什么地方,是否符合WP:RS的要求?--Antigng留言2017年2月10日 (五) 16:33 (UTC)回复

您是说把维基百科的讨论页当成来源啊?!那非常遗憾,您完全没理解WP:VWP:RSWP:BLP的相应要求:

--Antigng留言2017年2月10日 (五) 16:49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编辑

很遗憾的,您在上述页面的编辑构成了有侮辱效果的非建设性编辑,并获得了VIP的提报。此为警告留言。如果您持续做出类似编辑,可能会获得一个查封,因此,请您不要这么做。谢谢。Bluedeck 2017年2月11日 (六) 03:45 (UTC)回复

非常遗憾,您因失礼的发言而获得一个临时查封。由于这是您首次因为此种理由获得查封,您的查封时间不会太长。然而,如果您重复这个行为,查封时间有可能会加长,因此请不要这么做。如果您有其他想法,请使用{{ping}}模版呼叫管理员关注,如果您有异见或者希望改正,请使用{{封禁申诉}}提出。Bluedeck 2017年2月11日 (六) 05:03 (UTC)回复

关于您发言的解释 编辑

“没有任何侮辱,都是陈述事实和反对破坏者,对这个处理表示抗议。” --Gszq

您好,对于非明显事实的陈述,您需要考虑陈述是否侵害到他人权利。如果陈述侵害他人的名誉,则您需要为此陈述负责并提供证据。如果这种陈述对他人构成骚扰(比如,您在他人用户讨论页面陈述,或者以符合追踪定义的方式陈述),则您需要转而前往公共场合陈述。如果一个陈述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效果,而您又无法拿出确实的证据为其负责,这样的陈述被定义为侮辱,是明显的失礼发言。请您知悉。Bluedeck 2017年2月11日 (六) 05:10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最近管理员明显配合Zhxy519等人在针对上海人进行打击,抗议!抗议!请求其他没有地域歧视因素的管理员干预他们的滥权行为,撤销对我的这种十分过份的封禁!

“你们把人嘴巴蒙上就以为可以天下太平了吗?”“蒙上眼睛就以为看不见?”“捂上耳朵就以为听不到?”

“可能是他自卑”,这是提出一个可能的情况,因为他确实一直针对上海人,这并不是骂人的话,再次对这个封禁强烈抗议!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2月11日 (六) 08:26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毫无悔意。
  处理人:AT 2017年2月11日 (六) 11:01 (UTC)回复
您需要明白,您的查封仅是由于无礼的发言以及对人攻击所致。特别的,当您采取【“可能” + 攻击性言论】的格式张贴您的言论,并不改变您发言的品质。您的发言无利于讨论,并对其他编辑构成了侵害,如果您至今仍认为您的发言是合理无害的,则非常遗憾,我感到词穷无法说明,唯有请您阅读方针和态度指引页面(1 2 3)。无论如何,请在今后避免非建设性、对人不对事的讨论。Bluedeck 2017年2月11日 (六) 09:25 (UTC)回复
  • 笑死了!AddisWang不承认自己是宁夏人,非要冒充上海人,怪我们上海人咯?这逻辑真是可以,嗯,中国人在外国不文明,所以动员大家学日语,然后冒充日本人。一旦中国人不文明被抓到,就说日语,冒充日本人,让日本人背黑锅,经典!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2月11日 (六) 13:55 (UTC)回复

此外,加入过多的惊叹号容易使别人感受到并了解为强烈的情绪反应,建议避免使用过多情绪表达形式的字眼。详细说明请见Wikipedia:礼仪TEntEn4279留言2017年2月15日 (三) 10:39 (UTC)回复

关于相关条款的问题 编辑

你可以对条款(可能带来不可预测的执行效果)不满,但是现在只是就破坏的恢复做个声明,而不是就一个“新”条款的修订确定共识。破坏的恢复本身就是一个共识,你应该认同这个理论吧。如果对该条款有不满,请重新提出新的讨论以去就这个条款进行分析,来重新确立移除该条款的共识。请勿为阐释观点而做出不合理的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15日 (三) 03:57 (UTC)回复

不要冲动 编辑

冲动是魔鬼,否则就像那时候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的守望者爱孟一样。--Lanwi1(留言) 2017年2月15日 (三) 05:34 (UTC)回复

2017年2月 编辑

 
由于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回退不过三原则,您已被禁止31 hours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讨论页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并说明您申诉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2月15日 (三) 13:02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抗议!我只是反对有人强奸民意。User:Cwek先回退4次,突破了3次,为何他可以不被封,我反对他的第四次违规回退,为何偏偏我要被封?这是不是刻意针对上海人?@Antigng你看看,别人回退过三可以没事,上海人反对别人回退过三却被封禁了!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2月15日 (三) 13:17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不能因为抗议而申诉。若要另开申诉,请使用有效理由。若仅要抗议,请勿使用封禁申诉模版。
  处理人:Bluedeck 2017年2月16日 (四) 01:33 (UTC)回复
您好,我是管理员的Bludeck。我检查了页面的编辑历史,我认为管理员雾岛仅封禁您一人的原因是cwek第四笔编辑并非退回操作。虽然两笔编辑都有增加类似段落的效果,但是前3笔编辑一个是加回这个段落,第4笔是修订到一个确实存在的历史版本。如果没有这个历史版本的存在,cwek第四笔编辑(从我看来)就成了“使用样式不同而效果相同的方式隐蔽地回退”,要我说就构成4RR编辑。此外,由于您是首次因为编辑战原因封禁,我认为查封时间没有理由设定为31小时,并因此调整为24小时,尽管这并不表示封禁申诉被接受(不过,您可以再开申诉)。站在您的角度上考虑的话,cwek的第四版本编辑的确难以回应,但因此而实施4RR编辑是不明智的。祝好。@cwekBluedeck 2017年2月16日 (四) 01:45 (UTC)回复

叠加查封通知 编辑

非常遗憾,您因失礼的发言而再次获得一个临时查封。这个查封(48小时)和现有的查封(24小时)叠加成为72小时查封。您已经由于同样的原因获得了两回查封,如果您重复这个行为,查封时间很可能会加长,因此请不要这么做。如果您有其他想法,请使用{{ping}}模版呼叫管理员关注,如果您有异见或者希望改正,请使用{{封禁申诉}}提出(请注意区分您的两个不同查封,本查封由我送出,因此我将无法处理这回的封禁申诉)。Bluedeck 2017年2月11日 (六) 05:03 (UTC)回复

2017年10月 编辑

 

 这是阁下您的最后一次警告

如果阁下再度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如阁下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的编辑将会被以破坏的理由施以封禁。请针对内容发表评论,而不是针对其他的编辑者。--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7年10月10日 (二) 05:14 (UTC)回复

  请勿添加未有参考资料且带争议性的传记内容至条目及其他页面(如阁下于User:Gszq的编辑),盖此等内容有违生者传记方针,亦会被视作诽谤。倘阁下再续为之,阁下将遭封禁。鉴于是阁下自己的用户页,请于此通知24小时之内删除关于违反WP:生者传记的内容或加入适当的参考资料或引用。--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7年10月10日 (二) 06:02 (UTC)回复

什么东西啊?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0月11日 (三) 12:39 (UTC)回复
以“诸多上海市民认为”开头的一段,请于此通知12小时之内删除关于违反WP:生者传记的内容或加入适当的参考资料或引用。--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7年10月11日 (三) 16:09 (UTC)回复
通知到期,已将相关内容删除,请阁下在以后编辑的时候注意WP:BLP的相关规定。--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7年10月12日 (四) 05:06 (UTC)回复
这不是条目。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0月31日 (二) 00:43 (UTC)回复
这确实不是条目页,这一点我没有异议。对于你的警告我不能理解,请指明我违反了哪一条方针。但对于阁下在我用户页的留言,已经违反了WP:NPA,我在这里提出最后一次警告,如果阁下再犯,我将予以封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7年10月31日 (二) 20:45 (UTC)回复

致 《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读者:

我们想要让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为期,共有针对方针与指引的新提案25项,已通过4项。谨就通过者加以介绍:

  • 特色图片标准已经修订,图像最少大小放宽至1000像素并订下例外条款。
  • 翻译指引已经修订,增加翻译注意事项。
  • 勇于提问指引已经确立,提醒用户要勇于发问,以达致减少争议。
  • 签名指引已经修订,提醒用户毋须于结构讨论页签署。


编撰小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8 (UTC)

借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发送

《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是第一份关注于维基百科政策建设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编撰小组共同编撰,帮助社群成员掌握方针与指引的脉动。《维基百科政策公报》将以月为周期,于每月15日定期发刊,欢迎任何感兴趣于维基百科政策的维基人订阅《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若您没有主动订阅《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而收到《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是因为您被编撰小组认为是应掌握维基百科政策脉动的使用者,您可以将您的使用者名称从公报发送名单订阅清单中移除,并在您的使用者页面添加特殊分类以停止透过《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掌握维基百科政策脉动。

2017年12月 编辑

  请勿向任何与在世人物相关的页面添加未有或缺乏参考文献的信息,特别是易于引发争议的内容,例如您在AddisWang的编辑。敬希合作。--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12月27日 (三) 07:47 (UTC)回复

请你停止破坏,除非你把这个条目删掉,否则没有权力阻止别人编辑。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7:49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我没有破坏,只是希望讨论解决,PhiLiP大段删除肯定是不对的,我只回退了2次就停了,没有继续。Mys 721tx这个封禁完全是没道理的,他最近一直滥权,经常对不同立场的用户用封禁打压。请求解除错误封禁。

看到PhiLiP在条目讨论页写的东西了,既然那么多人反对,我就不往里面加入那些内容了,事实上我在回退第二次之后,就停止了,没有要再继续加入,所以,这个封禁不合理。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47974。--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8:12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您的行为很可能不属于破坏方针定义的破坏行为。但是,行为不属于破坏,不意味着不需要封禁。依据骚扰方针,“张贴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或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其他任何资料,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或公开提供张贴有其他用户个人信息的站内/站外链接均是骚扰行为,除非其本人自愿提供或链接到此类信息。”、“在维基百科,除非张贴他人资料是无意且不具恶意的行为,否则仅凭试图张贴他人资料已经足够使公开资料者被立即封禁。”从您的留言来看,加入相关内容并非无意而为之,而是因为您不认为相关内容违反方针。在这样的情况下,您两次试图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加入条目。是故,您的封禁是完全值得的,除非您承认不再违反相关的方针。但是,封禁的理由确实不妥当,已加以修改。
  处理人: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12:55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我知道不可以加入没有公开的个人信息,必须保护个人隐私。我自己添加的编辑里,没有未公开的个人信息。我是回退了PhiLiP两次,现在我才知道那里面有没有公开的个人信息。昨天我并不知道有那种信息,PhiLiP回退我也没有告知我“那是个人隐私”,我当时只以为那是公开的信息,所以我认为不应该无道理地大段删除,所以才回退。如果昨天有人告诉我,那个名字等信息是隐私,我肯定反对加入的,也不会回退PhiLiP。我是因为并不知道回退的内容里有“未公开的个人信息”,才会回退的。我确保不会违反相关方针,我保证维护个人隐私权。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用户已承诺不会再犯。但是,在此提醒您,您已经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封禁多次,建议您重新阅读一下WP:方针与指引各项的要求,以免再犯。敬请注意。谢谢。
  处理人:AT 2018年1月2日 (二) 18:54 (UTC)回复

——@AntigngAntigngAntigng你怎么不管了?其他管理员在不在@Lanwi1Outlookxp,请看申诉,我不是有心为之的,我会保证遵守相关方针,保护用户隐私。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06:00 (UTC)回复

  • 非常抱歉,我没有被ping到,我是翻看自己的用户贡献记录才留意到您的新留言的。您说,“我当时只以为那是公开的信息”,所以我想问题就出在这里,对于来路不明的个人信息应该抱有警惕,不轻易传播,正如现实生活中不应该转发来路不明的针对性言论那样。事实上,我们的方针也强调了这一点,WP:OUTING以下划线强调了“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除此之外,我没有其他意见。--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11:29 (UTC)回复
    • @AntigngAntigngAntigng已经了解您提醒的要求。以后凡是涉及在世人物的信息,一定会多加小心,尤其是涉及维基百科用户的时候,如果没有确证是公开也正确的信息,不会加入,会谨慎编辑(尽量避免编辑维基百科用户的条目)。在下向来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本次处理有疏忽,但我不是故意的。请解除封禁,谢谢!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01:31 (UTC)回复

⚠️注意 编辑

相信这是菲菇删除AddisWang的内容的根据。请看一下这些方针。显然我们对于生者传记条目和其他条目的要求很不同。Bluedeck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13 (UTC)回复

从你们对于其他用户的态度,别人违反3RR都没事,可见,你们在打压特定的人。如果目前条目写的是一个上海人,我想你们会主动往里面塞入很多负面信息,但现在是和你们立场一致的人,你们就截然相反,甚至不惜公然滥权。我回退2次就停了,还是恢复被无故删除的段落,PhiLiP回退4次都没事,不想多说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8:16 (UTC)回复
我相信我对生者传记条目的要求应该是前后一致的,如果有像您说的那样的有负面信息或者无来源支持的生者传记,请让我看看,我去删除BLP内容。就本条目而言,因为符合BLP,所以BLP政策是偏向于保守的,并且有条款写明3RR等规则在此都不适用,所以才请编写生者传记的编辑们特别地注意这些与平时不同的要求。Bluedeck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25 (UTC)回复
是不是违反BLP,有争议,没有证据和讨论证实违反之前,应该先讨论,而不是强硬回退移除大段内容。目前是编辑争议,真没必要多讲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8:29 (UTC)回复
“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所以说BLP条目是独特的需要特别注意。Bluedeck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36 (UTC)回复
所以,是不是违反,有争议,这是编辑争议,如果证实违反,再移除。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8:38 (UTC)回复
看到PhiLiP在条目讨论页写的东西了,既然那么多人反对,我就不往里面加入那些内容了,事实上我在回退第二次之后,就停止了,没有要再继续加入,所以,这个封禁不合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9:09 (UTC)回复

AddisWang 编辑

我认为“刑事状况 不明”不用写。—john doe 120talk2017年12月27日 (三) 09:10 (UTC)回复

反正被删了,我也不会再加。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9:18 (UTC)回复

关于撤销 编辑

我认为你在该重定向的编辑违反WP:NPOV,故已撤销修订。--1233|点此与此废青展开激情对话 | 千错万错都是阿道夫的错! 2018年1月3日 (三) 08:29 (UTC)回复

注意 编辑

即使您就一个问题无法与其他一位或多位动机良善的用户无法达成共识,也不要反复地就一个问题回退他/她(们)的编辑,这被称为编辑战,是不允许的。透过您的封禁历史,您应该已经知道了回退不过三的原则,然而不过三的编辑战依然是编辑战,持续编辑战依然会导致您的编辑权限被剥夺。您在外地来沪人员条目的编辑就是这样一种编辑战。切记。--Antigng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15:33 (UTC)回复

《维基百科政策简报》2018年1月号 编辑

在过去一个月(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互助客栈方针区有新提案29项,已通过有8项。请注意,因应政策变化,原《维基百科政策公报》现已更名为《维基百科政策简报》。
  人事变动

  • 9old9已离任管理员。

  方针指引变动

  方针指引小更改——没有经互助客栈讨论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公报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编撰小组借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发送于 2018年1月14日 (日) 15:45 (UTC)回复


《维基百科政策简报》政策异动通知 编辑

我们非常重视使用者对于接受《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感受,在2017年12月号(创刊号)的发送后,我们注意到一些使用者对于简报的发送感到不适,对此我们感到万分遗憾,并且已于第一时间自相关清单中移除不愿继续收受简报发送的使用者。经过编撰小组审慎地评估与考量,我们决定在2018年1月号中取消对于引发一些使用者不适的List B的发送工作,为了在政策异动下维护您的权益,我们借由此则讯息向您通知相关政策异动;如您希望继续借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掌握中文维基百科之管理人员及方针指引变动,您可以将自己加入一份全新的专属清单以保持对于《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订阅。

感谢各位读者对于《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支持,我们希望能与您共同努力使中文维基百科更加美好。


此则讯息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编撰小组借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发送于 2018年1月14日 (日) 16:17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对Shizhao滥权封禁打压的行为表示抗议。

在下毫无破坏,只是揭示了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和可能对维基百科的影响。如果认为我的发言不妥,也应该先警告。Shizhao出于个人立场,仗着封禁权限对其他立场的用户进行打压,是明显的滥权行为。直接封禁长达两周,明显的打压。

其他人诬告在下违反BLP,但在下编辑的内容毫无BLP内容(根本不是生者传记的条目或者涉及生者传记的内容),别人控告在下违反BLP,在下没有,Shizhao就模糊了一个什么“无礼的行为”,可见就是想方设法要给在下扣一个罪名,明显的蓄意打压。

请没有地域思想的管理员接纳申诉。我也做好准备了,Shizhao一伙的地域歧视人士,很可能会来无礼驳回申诉,继续打压上海人。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48853。--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1月29日 (一) 04:57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单纯揭露公开的社会现象,并不是问题。然而,您在未列明证据的情形下,将某个社会现象和维基百科作比较,并在这笔编辑中对其他维基人的私生活做出指控。在此申诉中,您声称“Shizhao一伙的地域歧视人士”。这两种行为都属于文明方针列出的“粗鲁与冒犯行为”。“可见就是想方设法要给在下扣一个罪名,明显的蓄意打压。”这种在未列明证据时,直接断言他人动机不良善的行为亦有违于假定善意指引。先前,您曾因类似的编辑得到过封禁,您随即以类似的方式提出申诉,但该申诉被另一名管理员驳回还有一名管理员给您提出了建议。在这样的情形下,警告并不是必要的。
  处理人:Antigng留言2018年1月29日 (一) 06:52 (UTC)回复

“根本不是生者传记的条目”,WP:BLP开头说:“在将在世人物的传记内容添加到任何维基百科页面时,编者应特别谨慎”。—john doe 120talk2018年1月30日 (二) 05:54 (UTC)回复

re: 编辑

具体指哪一笔编辑?--Antigng留言2018年2月9日 (五) 13:04 (UTC)回复

《维基百科政策简报》2018年2月号 编辑

过去一个月(2018年1月15日至2月14日),互助客栈方针区有新提案35项,已通过有12项。
  人事变动

  • Stang已当选行政员。

  方针指引变动

  方针指引小更改——没有经互助客栈讨论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公报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编撰小组借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发送于 2018年2月15日 (四) 18:00 (UTC)回复


不要再说人“偷欢”概念了 编辑

对于你在Wikipedia:申请成为行政员/Manchiu对我的“感谢”,我可是受之有愧,我不是值得大家感谢的人,但也请注意下,管理员或行政员是不会和概念“偷欢”的[开玩笑的]。— 2018年2月23日 (五) 08:39 (UTC)回复

关于回退的 编辑

我在陈良宇讨论区说了。A635683851留言2018年3月7日 (三) 09:53 (UTC)回复

《维基百科政策简报》2018年3月号 编辑

过去一个月(2018年2月15日至3月14日),互助客栈方针区有新提案30项,已通过有9项。
  人事变动

  方针指引变动

  方针指引小更改——没有经互助客栈讨论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简报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编撰小组借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发送于 2018年3月14日 (三) 15:01 (UTC)回复

2018年3月 编辑

  请勿改写或删除别人的意见或投票,正如您在此处所做的行为,这种编辑将会被视为破坏。如果您想做试验,请使用沙盒。谢谢合作!--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3月21日 (三) 05:13 (UTC)回复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所有的人来编辑维基百科,所以在与其他编辑者交流时请假定善意,而不是您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Panzer_VI-II/第2次那样。请参见欢迎页面来了解更多维基百科的详情。谢谢您的合作!--小火车留言2018年3月22日 (四) 13:26 (UTC)回复

在这全域调查中分享您作为一名维基人的见解和意见 编辑

WMF Surveys, 2018年3月29日 (四) 18:58 (UTC)回复

提醒:通过此次维基媒体调查分享您的反馈意见 编辑

WMF Surveys, 2018年4月13日 (五) 01:41 (UTC)回复

《维基百科政策简报》2018年4月号 编辑

过去一个月(2018年3月15日至4月14日),互助客栈方针区有新提案29项,已通过有12项。
  人事变动

  方针指引变动

  方针指引小更改——没有经互助客栈讨论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简报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编撰小组借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发送于 2018年4月14日 (六) 18:13 (UTC)回复

您的反馈意见很重要:最后一次提醒您参与全域维基媒体调查 编辑

WMF Surveys, 2018年4月20日 (五) 00:51 (UTC)回复

2018年5月 编辑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乐见阁下参与讨论,共商齐议。惟请注意,据讨论页指引所定,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等讨论页乃用以商讨与条目改进相关之事宜,而非作一般性讨论场所。若阁下有与维基百科无关之疑问,还请移步至知识问答提问。请在其他部分发表意见。--梁桂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08:30 (UTC)回复

  有鉴于您在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的评论,请留意维基百科的不要人身攻击方针。任何意见都应针对条目内容,而不是编辑者。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会对维基百科社群和其他参与者造成伤害,理性的讨论更有助于您的观点被社群接受。注意,持续进行人身攻击的编辑者会遭到封禁。请在编辑时保持冷静保持善意。谢谢!--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5月9日 (三) 01:57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kuailong和菲菇和起伙来造谣!还把我这个揭穿菲菇谎言的人贴上胶带,不让我揭穿他们的谎言!真是欺人太甚!这个封禁明显是滥权!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2407。--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5月9日 (三) 03:09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即使是真诚地表达意见,也应恪守文明及保持礼仪。
  处理人:--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9日 (三) 04:18 (UTC)回复

User:Gszq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User:Gszq”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11日 (五) 11:36 (UTC)回复

2018年5月 编辑

 
由于屡次违反方针攻击别人,您已被禁止1年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Aoke1989留言2018年5月13日 (日) 10:22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本人被驳回申诉后,并无任何编辑,更无破坏行为。之前的封禁也有争议,如此突然地,毫无根据将在下追加封禁1年,是违反方针的封禁,是对言论自由和维基精神还有编辑自由的打压,请求管理员解封,或者改回原来的封禁期限。谢谢。

我会努力控制情绪,对待不公平的事情,我会理性表达。仍然对Aoke1989这种行为表示强烈抗议和谴责。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2407。--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5月14日 (一) 04:53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同意。封禁后无编辑,追加不合理。封禁非对用户的惩罚。
  处理人: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14日 (一) 05:17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回到西朝鲜了,需要挂代理才可以写条目。请求IP封禁例外权限。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已授予IPBE权限,望善加使用。
  处理人: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从头来过继续奋斗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8年5月21日 (一) 04:16 (UTC)回复

⚠️ 警告 编辑

您好,我认为您的上述发言是失礼的,且对其他用户实施了无根据指控。这与我们所希望的友善的编辑环境所不相符。这无助于讨论或者问题的解决。如果您有对其他编辑的不满,请一定用文明的方式指出。如果无效,可以要求社群介入,但请在过程中保持理性和尊重。如果您重复这个发言,您可能会得到一个查封,因此,请不要这样做。谢谢您。Bluedeck 2018年5月21日 (一) 06:22 (UTC)回复

User talk:Galaxyharrylion/对中国维基媒体用户组的指责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访问已删除内容查询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21日 (一) 09:54 (UTC)回复

Re:您似乎未了解具体情况 编辑

你好,感谢你的留言提问。个人倾向认为过于评论式观点的论述,不适合放在计划命名空间的子页面底下。我想,应该大家不会乐见Wikipedia:关于中文维基百科底下也出现张贴负面争议的子页面,沦为纯粹的站内黑历史搜集处。我想不到这类的页面对于中文维基社群有什么好处,也不认为基金会可接受社群互揭伤疤的行为,相反的,“和解共生”才是需要鼓励维基人执行的事。况且挂在子页面之下,这样的作法只是将炮火转移阵地而已,并不能有效解决编辑战,不然也就不会出现在页面存废讨论了。如果有更合适的解法也欢迎提供参考。希望你编写维基愉快。--章安德鲁留言2018年5月23日 (三) 16:23 (UTC)回复

2018年5月 编辑

 
由于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J.Wong 2018年5月31日 (四) 07:17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抗议!我哪里有攻击别人?Jwong给人贴胶带也不是这么来的!Shzhao在占海特事件条目里滥权,是事实,只是我把他滥权编辑被保护页面(在被保护状态大量删除内容)口误成了“保护条目”,但这两者效果是一样的,都导致了条目被保护后被破坏,然后普通用户无法修复破坏。我的论述都有据可查,竟然这么乱来!?太过分了!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3299。--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5月31日 (四) 07:22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持续的无礼行为,且拒绝改正。
  处理人:Kuailong 2018年6月1日 (五) 00:33 (UTC)回复
  • “Jwong给人贴胶带也不是这么来的!Shzhao在占海特事件条目里滥权,是事实,只是我把他滥权编辑被保护页面(在被保护状态大量删除内容)口误成了“保护条目”,但这两者效果是一样的,都导致了条目被保护后被破坏,然后普通用户无法修复破坏”,持续对其他用户作出毫无事实根据的诽谤[5]。--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31日 (四) 07:28 (UTC)回复
  • “Jwong给人贴胶带也不是这么来的!”依旧持续违反WP:NPA,建议可以以累犯为由延长封禁时限。--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5月31日 (四) 07:30 (UTC)回复
  • “shizhao、菲菇这些人,一直在破坏大陆维基社群,然后这俩人都在讨论和编辑上,都和占海特扯不清关系(时昭破坏占海特事件条目并滥权保护被自己破坏的页面,菲菇明火执仗般地包庇占海特并被多个用户指和占海特在现实中可能存在男女关系,具体有多少我不知道,反正好几个人都这么说,对此不予置评)。根据大陆维基发展历程所记录的,占海特是大陆维基发展的破坏者,然后时昭、菲菇这些人,却都和占海特有关。”其他不说,请问此句可有证据?什么是“扯不清关系”?明明“具体有多少我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助长散布谣言,以达攻击他人之效?--J.Wong 2018年5月31日 (四) 07:33 (UTC)回复

  • 先回前面两位:“只许Jwong滥权,不许别人抗议”,被压迫的抗议了,就是继续违反NPA,就要威胁延长封禁。。。
  • 至于占海特我只知道占海特是破坏者,破坏维基,破坏上海社会治安。然后菲菇和时昭也帮着占海特洗白过。至于其他的事,我的确不知道菲菇和占海特有多少私下交往,交往程度多深,但,既然那么多人都说他俩关系不浅,正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空穴来风、无风不起浪。。。我只是抗议了他们袒护占海特这个破坏者,而且这都是实实在在可以查到的编辑操作。我根本没有散步任何谣言,竟能这么被封禁,简直不可理喻,也印证了常言道: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5月31日 (四) 07:45 (UTC)回复
  • “先回前面两位:“只许Jwong滥权,不许别人抗议”,被压迫的抗议了,就是继续违反NPA,就要威胁延长封禁。。。至于占海特我只知道占海特是破坏者,破坏维基,破坏上海社会治安。然后菲菇和时昭也帮着占海特洗白过。至于其他的事,我的确不知道菲菇和占海特有多少私下交往,交往程度多深,但,既然那么多人都说他俩关系不浅,正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空穴来风、无风不起浪。。。我只是抗议了他们袒护占海特这个破坏者,而且这都是实实在在可以查到的编辑操作。我根本没有散步任何谣言,竟能这么被封禁,简直不可理喻,也印证了常言道: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持续对其他用户作出毫无事实根据的诽谤。--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31日 (四) 07:49 (UTC)回复

反正我说什么都是“无证据诽谤”,就算我给出证据也是“证据不足以证实指控”。其实,早就预谋好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真的和令计划西山会还有影帝联合陷害陈良宇的方法如出一辙。封了呗,大不了永久封禁,反正又无所谓。@AINH抱歉,被封禁,无法上来答复,您要证据,很容易,直接高级搜索“菲菇 占海特”,在看看占海特事件条目的编辑历史和讨论页面。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5月31日 (四) 07:53 (UTC)回复

  请停止将维基百科讨论页清空,如User_talk:Gszq[6]。此类测试会被视为破坏及遭到回退。如阁下仍需清理讨论页,请改用存档。敬请合作!--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31日 (四) 08:58 (UTC)回复

 

这是对您的唯一一次警告
如果您再度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和诽谤,如User_talk:Gszq当中的[7]的编辑摘要和User_talk:Gszq#2018年5月_2的“反正我说什么都是“无证据诽谤”,就算我给出证据也是“证据不足以证实指控”。其实,早就预谋好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真的和令计划西山会还有影帝联合陷害陈良宇的方法如出一辙。封了呗,大不了永久封禁,反正又无所谓。@AINH抱歉,被封禁,无法上来答复,您要证据,很容易,直接高级搜索“菲菇 占海特”,在看看占海特事件条目的编辑历史和讨论页面”,将会被以破坏的理由被禁止编辑自己的讨论页。请针对内容发表评论,而不是针对其他的编辑者。--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31日 (四) 09:03 (UTC)回复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在您最近的编辑(例如Special:diff/49784701)中,您在编辑摘要加入或产生了错误的或不适当的内容。请避免在日后的编辑中发生同类问题。参看Wikipedia:编辑摘要。谢谢!--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5月31日 (四) 23:43 (UTC)回复

膜一发 编辑

--140.180.246.217留言2018年6月1日 (五) 02:08 (UTC)回复

授予IP封禁例外权通知 编辑

您好,现已授予您IP封禁例外权限,登录后即可编辑页面。如果您超过6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权限会被解除。如果该权限已无用,请申请解除权限,或是自行移除。详见Wikipedia:IP封禁例外。祝您编辑愉快。--Jimmy Xu 2021年10月18日 (一) 14:08 (UTC)回复

真人傀儡问题 编辑

有人在维基百科讨论:2021年基金会针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行动说您是Walter Grassroot的傀儡,要不要出面澄清一下呢?--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7:25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地域攻击,已由🎋🍣2022年7月16日 (六) 04:09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7:36 (UTC)回复
质疑您的Mewaqua和Sanmosa是香港人,Liu116是大陆人。--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8:00 (UTC)回复
老孟不在,现在香港人都不一样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8:10 (UTC)回复
守望者爱孟在的时候Mewaqua和Sanmosa也都是活跃的。--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8:16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地域攻击,已由🎋🍣2022年7月16日 (六) 04:09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8:33 (UTC)回复
不客气,有些人动不动就说别人傀儡,我实在看不下去。--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8:36 (UTC)回复

投票通知:试行安全投票(SecurePoll) 编辑

 

由于2021年维基媒体基金会针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行动暴露了本地社群自治的一些问题,社群展开了一连串的讨论以尝试修补此前选举制度的漏洞。

参与讨论的编者认为,使用安全投票(SecurePoll,一种维基媒体内部投票系统)可能可以解决一些既有问题,包括拉票等,但是是否施行此制度则需要社群共识决定。

据此,现决定举行一场安全投票,以决定是否在管理人员选举中试行安全投票制度。本次投票有三个问题,除了第一题为测试题以外,其他问题的结果都可能影响中文维基百科的未来发展。

本次投票之投票期为2021年12月11日 (六) 00:00 (UTC)至2021年12月25日 (六) 00:00 (UTC)。

关于安全投票:
  1. 保密:阁下投票之内容将获得保密,除选举管理员以外无人可以得知。本次投票将由基金会职员担任选举管理员。
  2. 自由:阁下投票后到截止前,可以任意改票。新的投票内容将覆盖先前的投票内容。
  3. 公平:为避免傀儡操控投票结果,投票时将纪录一些技术数据,此与阁下平常编辑维基百科时相同。

参与投票

希望阁下能够踊跃参与投票!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1年12月11日 (六) 09:56 (UTC)回复


此讯息由大量讯息发送功能传送给所有合资格投票人(包括延伸确认使用者或管理员权限持有者,在投票开始时被封禁者除外)。
如果您不希望在未来收到所有透过大量讯息发送功能发送的讯息,您可以在您的使用者对话页内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发送这个分类。

因不活跃而取消IP封禁例外权限的通知 编辑

  您好。根据解除权限方针,如果您连续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您的IP封禁例外权限将会被移除。如果您希望保留权限,请开始编辑。如果您已被解除权限,您可以在有需要编辑时再次提出申请A2093064-bot留言2022年7月7日 (四) 20:38 (UTC)回复

邀请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管治相关讨论 编辑

 

2024年管理人员制度改革意向调查经已结束,调整管理人员上任标准容许用户获得临时管理员权限设立仲裁委员会修订管理员长期无活动解任方针已获社群共识采纳,目前正在讨论实行的细节。请踊跃参与以上讨论,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03 (UTC)回复


本条消息是使用群发消息功能发送给您的。如果您不希望在未来接受所有使用本功能发送的消息,请在您的讨论页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发送这一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