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命名常規/存檔12

由Jimmy-bot在話題命名常規上作出的最新留言:7 年前

有關城市條目命名

根據條文:

中國大陸的行政區條目的命名需要加上「省」、「市」、「縣」等,以全稱來命名,如「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深圳市」、「陽朔縣」、「焉耆回族自治縣」、「海淀區」等,而避免用「內蒙古」、「山東」、「深圳」、「陽朔」、「焉耆」、「海淀」等來命名。

這是否意味着非中國大陸的城市條目應被改成只有專名沒有通名,例如「首爾」(不是「首爾特別市」)、「大阪」(不是「大阪市」)?可是加與不加那些通名都是一件很理所當然的事吧?都會區不一定與行政區重疊,卻大部分重疊,應該像東京那樣都會、行政區分離,還是要像首爾那樣二合一?@SElephantHoward61313Kasuga--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6年6月26日 (日) 06:46 (UTC)

拋棄全角連字符(U+FF0D),改用em dash(U+2014)字符表示「一字線」連接號

原標題為: 全角連接號應改用em dash,而非全角連字符

原標題為: 連接號(dash)不是連字符(hyphen)

維基百科應該使用em dash作為「一字線」連接號的字符,代替目前使用的U+FF0D。

  • 重訂標點符號手冊》電子版連接號為em dash;《標點符號用法》的連接號和不占滿一格的FULLWIDTH HYPHEN相比更像em dash
  • 在西文中,hyphen並不用於幾個元素並列情況下的詞合成;並列情況應使用en dash。對於MVC(模型—視圖—控制器)、「北京—上海特別旅客快車」等詞彙,使用FULLWIDTH HYPHEN而不是dash偏離了Unicode標點名稱的語義。[連注 1]
  • 以前引用的「政府文檔」權威性和可靠性存疑,且有新版(第一條)就應該與時俱進更新。
  • 連接號不是連字符,說一樣的應該拖出去啪啪啪[開玩笑的]。第一條的兩個標準裡面甚至都沒有「連字符」。
  1. ^ Unicode語義級別的說明幾乎只有名稱和PDF上面的一些小註解。註解用的是英文,用法一般也按照英文的習慣描述(例如頓號在Unicode裡面叫做「IDEOGRAPHIC COMMA」),解讀也應該這麼做。

--Artoria2e5 保持頁面整潔,直接ping我回復 2016年5月31日 (二) 04:24 (UTC)

所以閣下認為Wikipedia:格式手冊/標點符號下關於連接號的內容需要進行什麼修改嗎?烏拉跨氪 2016年5月31日 (二) 16:34 (UTC)
改成em dash,原因是Unicode語義和其來源的西文標點語義,以及em dash 呈現上顯然更符合。--Artoria2e5 保持頁面整潔,直接ping我回復 2016年6月2日 (四) 00:19 (UTC)
英文不看。樓主在講些什麽?--Gqqnb留言2016年6月2日 (四) 00:17 (UTC)

@乌拉跨氪Gqqnb:前幾天睡得少腦子迷糊,寫得很亂。現在補救了一下,將就看看吧。--Artoria2e5 保持頁面整潔,直接ping我回復 2016年6月2日 (四) 00:54 (UTC)


請問有誰看懂Artoria是想討論什麼嗎?絲毫看不出他說的話是與維基百科有什麼關係,還有這討論的目的與訴求是什麼。--114.46.246.154留言2016年6月4日 (六) 12:26 (UTC)

我看得懂。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6月4日 (六) 12:30 (UTC)
他是想做什麼?--114.46.246.154留言2016年6月4日 (六) 12:33 (UTC)
我不認為我轉述一遍你就看得懂。他想把現在WP:格式手冊/標點符號中規定使用的連接號從「-」(U+FF0D,FULLWIDTH HYPHEN-MINUS)改成「—」(U+2014,EM DASH)。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6月4日 (六) 12:38 (UTC)
所以他是想要求從「-」變更成「—」,這樣看只是技術上問題,維基百科預設工具裡所給出來就是「-」,那麼這就與我們在編輯條目要怎麼使用連接號(連字號)是沒什麼關係了。--114.46.246.154留言2016年6月4日 (六) 13:01 (UTC)
嗯。怎麼使用那些算是我另外討論,認為連接號用法上更像西文連接號(dash)而非連字符(hyphen),按照Unicode的各種精神應該找一個dash用。談到了用法辨析其實也算是較寬鬆地扯上了條目里的用法,例如MVC提供的英文單詞在某個修訂版之前是錯誤地使用了hyphen。
另外我這樣開標題是讓你們可以分點回復的……挪了啊。--Artoria2e5 保持頁面整潔,直接ping我回復 2016年6月4日 (六) 16:33 (UTC)
不就是把連接號改長一點吧?--★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6月6日 (一) 04:52 (UTC)
正確與否的問題這麼說可不好喲。「不就是百度百科加個CC-BY-SA,搞點自由民主再加點參考資料嗎?」--Artoria2e5 保持頁面整潔,直接ping我回復 2016年6月6日 (一) 14:46 (UTC)
看得懂,而且同意他的看法。簡單說就是目前用的 U+FF0D ,語義上不正確,是 hyphen,並非「連接號 (dash)」(近似破折號);而提案中的 U+2014 是 em dash,也就是語義上的「破折號」。我覺得目前做法的 U+FF0D 根本是一種為了形狀類似而採用的符號濫用。--Zerng07留言2016年6月7日 (二) 14:51 (UTC)

「政府文檔」引用問題

我這幾天又看了一下當時Wikipedia:投票/格式手冊中關於連字號的規定#先前的討論提到的政府文檔,我對此的觀點是:

  • NSC的投稿Style Guide不屬於教育部文檔,無權威性。
  • 95用法的電子化質量極差,怎麼不跟着這個把破折號改成「-―-」[開玩笑的]

總之我的意思就是「我比你們聰明」。我是說,共識顯然被誤導了。——Artoria2e5 保持頁面整潔,直接ping我回復 2016年6月4日 (六) 02:35 (UTC)

順便看看短橫

之前提到過,《CLREQ》按照2011《用法》中短橫線長度為一字線一半的規定,結合en dash寬度為em dash一半的傳統,認為短橫線應該是en dash(–, –),而不是目前MOS規定的hyphen(-)。這點比較有意思,況且也算是hyphen/dash辨析的一部分,所以也分出來討論吧。 ——Artoria2e5 保持頁面整潔,直接ping我回復 2016年6月4日 (六) 02:45 (UTC)

提議修訂Wikipedia:命名常規

提議對Wikipedia:命名常規進行修訂,大致意向如下:

  • 章節編排:將「一般性的慣例」一節拆分成兩節。
    • 第一節包含「使用中文」、「常用名稱」、「精準簡練」、「使用全稱」和「名從主人」,並將下方「各地漢語差異」和「命名衝突」併入此節;考慮修改章節標題。
    • 新建一節,稱為「技術要求」,包含「繁簡統一」、子頁面、括號、連接號、特殊符號、長度限制。具體內容不修訂或另案修訂。如有可能,新建Wikipedia:頁面名稱作為技術要求的詳細解釋頁面。
    • 對「使用其它語言時」一節的內容進行檢討,視檢討情況處理該章節。
    • 各專題內容,即「具體命名」一節維持不變,本次修訂不涉及。
  • 內容檢討:
    • 檢討「常用名稱」的內容。如強調「常用名稱」與可靠來源的關係。
    • 檢討「精準簡練」的內容。現時內容模糊不清,與「消歧義」關係為何?難以解釋。
    • 檢討「名從主人」的內容。現時內容忽視與常用、全稱的衝突。
    • 將「命名衝突」擴大為各慣例間衝突時的處理辦法;而將現有內容的前半部分移動至「各地漢語差異」。
    • 檢討「使用其他語言時」的內容哪些有保留價值,哪些可以刪去;增加拉丁化等已有共識。

本提議工作量較大,暫時先只提出框架,而不涉及具體內容,後續內容視社群反饋逐步深入。如果章節編排的調整社群達成共識,可先行處理。

請提供意見。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7月15日 (五) 07:41 (UTC)

章節編排 相關提案 可以先做,內容檢討部份先建議另案/標,挑 「常用名稱」與可靠來源的關係 的子句先改進。--❦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7月15日 (五) 08:56 (UTC)
(+)支持,修訂時可參考英文維基命名常規。—Chiefwei - 2016年7月16日 (六) 10:50 (UTC)
有很多段落的內容與WP:格式手冊重複,可做刪減。烏拉跨氪 2016年7月16日 (六) 11:07 (UTC)
(+)支持--4Li 2016年7月18日 (一) 06:54 (UTC)
(+)支持,早就應該做的事了...#ForeverLove 我想給你個擁抱,像以前一樣可以嗎 2016年7月27日 (三) 16:45 (UTC)
又沒下文了?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日 (一) 16:00 (UTC)
我打算等這個存檔了然後一個一個過。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8月6日 (六) 08:19 (UTC)

能否阻擋建立標題含有全形括弧

主要是有消歧義的括弧錯誤,但幫忙移動+請求速刪覺得有點麻煩,能否阻擋以及給予提示文字引導創立者修改,因為這大部分是新用戶不了解格式才會犯的錯。--A2093064#Talk 2016年8月4日 (四) 12:14 (UTC)

有些條目的標題即含有全角括弧,因為括弧是其正式名稱的一部分,例如阿富汗共產(毛主義)黨,因此一概阻擋是否有不妥?--Wcam留言2016年8月4日 (四) 17:15 (UTC)
如果名稱本身就有括號的,條目就用全形,像是一些香港的小學還有醫院,就有原文本就存在括號的,在這邊的條目就會用全形括號。但是如果改成只有自動確認使用者可以建有全形括號的條目,那倒還可以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8月4日 (四) 18:02 (UTC)
(&)建議將全形括弧自動重定向到半形,就像維基百科:互助客棧自動重定向到Wikipedia:互助客棧一樣。--SolidBlock留言因學習原因無法參加動員令 2016年8月12日 (五) 09:56 (UTC)
(-)反對,上面都說了,「如果名稱本身就有括號的,條目就用全形」。-- Stang 300 2016年8月13日 (六) 13:22 (UTC)
另外「維基百科:互助客棧自動重定向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是系統設置。-- Stang 300 2016年8月13日 (六) 13:23 (UTC)
Wikipedia:命名常規#括號的使用只規定用作消歧義的括號只能用半形括弧(如AAA (BB)),但並未規定非用於消歧義的括號(如6÷2(1+2))--林勇智 2016年8月17日 (三) 08:54 (UTC)

提議調整Wikipedia:命名常規的章節順序

先前討論,社群已就調整章節順序達成基本意向。現在拋一個方案,根據社群意見完善之後將先實施這一部分。

將要求中技術性的部分獨立為一節,內容性的部分與後補的「各地漢語差異」「命名衝突」合併為一節。本次調整,所有章節內容不變,僅調整章節順序。

== 命名惯例 ==
=== 使用中文 ===
=== 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 ===
=== 必须精准简练 ===
=== 使用全称 ===
=== 各地汉语差异 ===
=== 命名冲突 ===
== 技术要求 ==
=== 繁简统一 ===
=== 不要使用条目的名称来表示条目的层次 ===
=== 括号的使用 ===
=== 连接号的使用 ===
=== 特殊符号 ===
=== 长度限制 ===
== 使用其他语言时 ==
(不调整)
== 具体命名 ==
(不调整)

以上。後續內容調整將另案提出。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8月18日 (四) 06:24 (UTC)

建議命名慣例順序改為下:
== 命名惯例 ==
=== 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 ===
=== 必须精准简练 ===
=== <s>使用全称</s><ins>不使用簡稱或縮寫</ins> ===
=== 使用中文 ===
=== 各地汉语差异 ===
=== 命名冲突 ===

基本排序邏輯:常用、精簡、全稱、中文、漢語差異、命名衝突。方便讀者查找--❦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7:35 (UTC)

「精準簡練」和「使用全稱」之間可能存在衝突,大部分條目不會使用完整的全稱(如美國)。—Chiefwei - 2016年8月18日 (四) 09:20 (UTC)
「使用全稱」或可改成「不使用簡稱或縮寫」避免岐意。美國是常用名稱,而US USA是縮寫。--❦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9:51 (UTC)
美國是美利堅合眾國的簡稱。--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1:53 (UTC)
如果「不使用簡稱或縮寫」,很多條目名稱可能變的很長。在一般網路搜索便利情況下,認為沒必要「不使用簡稱或縮寫」。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06:25 (UTC)
在各命名規則遇到衝突情況時,應該有個規則的引用順位可以供編輯者參考,例如上面提到的 美國 vs 美利堅合眾國,「美國」這名字雖然是簡稱,但同時也是最廣為使用的稱呼方式,類似的狀況還有IBM(同時是縮寫但也是最常用名)。因為最常用名原則基本上可說是命名時最優先採用的原則,因此原則上只要簡稱比全名更常使用的人事物,全都會與所謂「不使用簡稱或縮寫」的概念相衝突,該規則僅使用於縮寫/簡稱不常用或縮寫/簡稱會有混淆疑慮的情況。--泅水大象訐譙☎ 2016年8月31日 (三) 03:17 (UTC)
包括章節標題在內的內容都不在本次檢討範圍之內。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8月25日 (四) 01:59 (UTC)
針對提案的章節拆並沒有看到爭議,視為達成共識。包括上方提出的各命名慣例的檢討,和各命名慣例間的順序調整,將在後續討論中提出。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9月2日 (五) 07:51 (UTC)
等等,請問原本在命名慣例的「名從主人」歸在哪個章節?--Justice305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8:14 (UTC)
是的,提案的時候確有疏忽。很明顯是內容性的規定,應歸在第一章節。方針已經完成了修改。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9月2日 (五) 08:27 (UTC)

外東北各俄羅斯區劃條目改名

在俄遠東靠近黑龍江的一些區域裡,漢語傳統譯名比俄語更為普遍,更易令人接受,比如趙老背這一稱呼在黑龍江區域相對而言用的更多一些。我的建議是,有對應中文傳統地名的,如果更常用,則應選用傳統地名。有些遠東地區,是當時清政府控制時沒有完全對應的地名的,或者說找不到相關歷史資料的,那應該完全保留俄語地名。--—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暖城2016-02-05對話貢獻)於2016年9月2日 (五) 00:51加入。

(!)意見@暖城2016-02-05:不說別的,原名就是錯誤的翻譯,「斯」這個音哪兒來的?根據《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應該翻譯成「格里戈里夫卡」(Grigoryevka)。參照海參崴舊金山,支持移動到固有中文名,其他類似條目要採取同樣的方式。另建議每次留言要簽名,謝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2日 (五) 02:39 (UTC)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謝謝建議。完全同意你看法。因為剛使用維基百科,現在知道如何添加簽名了。--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8:30 (UTC)
(:)回應:@Liaon98:作為管理員,修改並限制移動權限時還發生字打錯的現象,是否應該反思一下?--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8:31 (UTC)
蛤?我既不是管理員,移動權限也不是我改的(我也改不了)。我是移動一次後跟閣下說大規模移動該先討論,閣下也說了好。結果閣下卻沒發討論,又繼續移動,剩下的事就變成管理員處理,就不是我在用了--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3日 (六) 22:24 (UTC)
呵呵。。。我說了好之後,是不是就發此帖了?另外,我並不是要繼續移動,而是我在為某些條目添加了很多信息後,被某些用戶直接撤銷,導致添加的信息一併丟失,請問這是否合適?--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07:22 (UTC)
(!)意見:所謂「漢語傳統譯名比俄語更為普遍」必須要有來源,比如google搜尋結果等。"格里戈里耶夫卡""趙老背",可發現「格里戈里耶夫卡」多用於指該地,而「趙老背」(更準確地說是「趙老」)多指無關的人物;因此哪個更常用其實是顯而易見的。--Iokseng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23:10 (UTC)
(:)回應:@Iokseng:對於編輯維基百科條目來說,有客觀證據支持當然是最好的,不過對於「漢語傳統譯名比俄語更為普遍」這個命題來說,要找到一個可信的證據真不容易,谷歌搜索結果可信嗎?如果搜出來是一個論壇的討論,屬於任何人都可以發帖的那種,是否有可靠性?所以說你說的是沒有錯,但是對於「漢語傳統譯名比俄語更為普遍」這個命題,不可行。關於「趙老背」中的「趙老」多指無關人物。趙老背是中文傳統地名,你知道這個地名來源嗎?你這麼斷章取義硬把「趙老」和「背」分開是否得當?這是你的推測吧,如你所言,你說的「(更準確地說是「趙老」)」有來源嗎?你不是說必須要有來源嗎?這個有些自相矛盾吧。。。--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8:30 (UTC)
他的意思是說:搜尋「趙老背」總是搜到無關人物,而前面那句更精確的說法是,搜尋「趙老背」總是搜到「趙老」這個無關人物--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3日 (六) 22:24 (UTC)
網絡搜索結果不能作為唯一的標準。——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3日 (六) 10:45 (UTC)
還是務實點,找中文資料中在提到當前地方狀況時,哪種說法比較多。不過這個地名太少用,Google趨勢都無結果,全國圖書館參考諮詢聯盟搜尋這兩個字,「格里戈里斯夫卡」可能會出現在《世界地名詞典》、《外國地名辭典》、《中外地名大辭典 1-5冊》、《世界歷史地名辭典》,「趙老背」則有《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KOKUYO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1:29 (UTC)
@KOKUYO::應該是「格里戈里夫卡」。我之所以支持移動還因為這個俄文地名在很多地方都有,還要加括號,搜索起來很麻煩,但「趙老背」只有一個,不用加括號。——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3日 (六) 13:17 (UTC)
上面我的確是用「格里戈里斯夫卡」搜尋,可是該網站設計可能會自動搜尋會有關係的字詞,實際要還是看書比較準確。因為地名相近我能接受,所以我覺得如果來源有明顯差距,就應該以來源提到的名稱優先,沒有再用共識做一定考量(例如Google搜尋到的頁面資料、維基百科搜尋傾向等)。反正那些來源就在那邊,至多就決定如何決定怎樣的知識才是近期,比較沒有其他個人感受。--KOKUYO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3:47 (UTC)
(!)意見:這些地方都毫無疑問的是俄羅斯領土,俄羅斯領土依俄國命名、並依該命名音譯之通用版定名是很合理的,「名從主人」是基本尊重。這裡不是中國的百度或任何遭中國操控的網站,參考或編輯維基百科的不只中國人,還有臺灣人、日本人、美國人、香港人、東南亞人、歐洲人等各國人士,單一特定國家是否要設轉換詞是該國的事,別影響到臺灣等其他國家。多次逕自將納霍德卡等俄國現用地名大規模亂移是不可接受的。--WildCursive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2:27 (UTC)
(:)回應:請樓上注意維基關於海峽兩岸政治用語的方針規定,將台灣、香港與中國分開並列描述為「國家」是違反規定的,這裡不是你宣揚「台獨」、「港獨」立場的地方。你如果不同意移動到中文固有名稱,可以向當初支持命名海參崴海蘭泡雙城子尼布楚等移動到中文固有名稱並成功的人發起挑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3日 (六) 13:03 (UTC)
(:)回應:按「名從主人」原則,為何大規模將中華民國亂改成台灣?--182.239.73.119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4:44 (UTC)
(:)回應:@Wildcursive: 你的留言帶有明顯的傾向性。如@蘇州宇文宙武:提到的,這裡不是你宣揚政治理念的地方。另外,請你注意不要憑空亂說話,外滿洲地區在百度詞條幾乎全部使用俄語地名,在部分地名後用括號備註。遠東地區使用俄語地名並不會使得台灣獨立。反之使用中文地名,也不等同於中國的領土要求。在此更多地是考慮到這些地名華人中使用的習慣罷了。否則為何舊金山也是美國官方的中文名稱呢?等同於說舊金山是中國的嗎?說話時還請注意邏輯。--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8:20 (UTC)
基於文明原則提醒一下,雖然有些人的確是這麼認為,不過在條目中將台灣、香港和中國大陸直接表述為同個國家也是有問題的。不過畢竟大家有各自的用語習慣,討論期間互相尊重就好,在條目討論如何處理問題比較有效益。另外維基百科也不是服務特定地區使用中文的人(況且當地提及現狀的文獻資料是否是用「趙老背」,也沒人提出實質資料),所以我說去找中文來源的分布比較務實,而且絕大部分一翻兩瞪眼。--KOKUYO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22:39 (UTC)
(:)回應:@KOKUYO: 香港和中國大陸直接表述為同個國家也是有什麼問題?一點問題都沒有啊。@Wildcursive: 的討論頁有一條留言還把西藏人和其他國家的人單獨列出來?我想問此人作為說中文的是還是否愧對祖宗?以後如果有一天兩岸問題和平解決,或者說國民黨重新獲得整個中國的執政地位,你豈不是成為罪人?說話一點頭腦都沒有。@KOKUYO:同意你的看法,把精力集中在討論上比較務實。--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07:22 (UTC)
對不起,我直接把內容合在一起,沒講得很清楚。例如在亞洲足球聯盟條目中,因為堅持香港、澳門一定是要作為中國的地區,所以要列在格式上有所特別對待,那麼就可能是不洽當的行為。另外我還是強調,我不覺得指責任何人存在台獨、港讀、五毛、藏獨、特定宗教思想,有助於幫助討論。--KOKUYO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07:30 (UTC)
@KOKUYO:亞足聯的各代表隊怎麼排列的問題並不是國家歸屬的問題,不可同日而語(國際足壇上英國有四支代表隊,但並不是說它們不屬於一個國家)。直接稱香港(台灣比較特殊就不說了)為和中國並列的國家,不但不符合事實,也違反維基方針。在討論的時候雖然可能引起不滿,畢竟只是討論,但要在條目中也這麼做,那就是大問題了。不過@暖城2016-02-05:這裡只是討論,說他幾句就算了,他要是敢在編寫條目時也這麼做,我們再採取行動也不遲。——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4日 (日) 07:51 (UTC)
我個人認為如果有個極端堅持者執意要這麼做,雖然這種國家誰歸屬誰儘管大體上不會有爭論,但也是會因這個觀念足夠引起排列爭議,或是招來更多反向意見(辯證法正常運作中),不過這等問題發生再說。基本上條目內容依照當前可靠來源的內容方向來寫,就能有效避免被單一社會教育影響。且如我前面所述,我的描述不夠好,所以引起誤會,再表歉意。--KOKUYO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08:05 (UTC)

(!)意見:本人對這裡討論的移動暫時持中立態度。我只想添加的是在芬蘭語維基里對於被割讓給蘇聯的原芬蘭領土的地名首要命名還是原芬蘭語名字,如維堡,俄語名為「Вы́борг,Vyborg」,但芬蘭語裡還是用原芬蘭語名「Viipuri」。--萬水千山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4:03 (UTC)

@TuhansiaVuoria:這個地名無論根據俄語還是芬蘭語都是維堡。——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3日 (六) 14:16 (UTC)
@蘇州宇文宙武:我只是介紹有關情況在芬蘭語維基的處理方法。在芬蘭語維基里該地名還是用芬蘭語Viipuri,而不是用俄語轉譯的Vyborg。--萬水千山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4:25 (UTC)
@TuhansiaVuoria:明白了,我覺得芬蘭語維基的處理方式也應該引用到中文維基。謝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3日 (六) 14:30 (UTC)
@蘇州宇文宙武:完全同意你的看法,其他語言中對於曾經是本國領土的地面很多都是使用本國傳統地名。--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2:33 (UTC)
  • (!)意見:既然是俄羅斯領土,名從主人有什麼問題嗎?除了「海參崴」等少數地方的中文名稱比較廣為人知外,其他的根據命名常規「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我完全不認為這些古地名是常用的。--Iokseng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09:13 (UTC)
(:)回應:按照你的說法:所謂「我完全不認為這些古地名是常用的。」「除了「海參崴」等少數地方的中文名稱比較廣為人知外。」必須要有來源,請問來源是什麼?看看德語對於弗羅茨瓦夫波茲南瑪麗亞溫泉市,特別是瑪麗亞溫泉市,一個很小的地方,有德語對應地名,維基百科德語版的也用德語地名來命名。--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1:41 (UTC)
可靠來源提供你參考,另外如前所述,中文也有資料是以俄文名稱稱呼。--KOKUYO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2:01 (UTC)
@KOKUYO: 那可靠來源是什麼呢?難道就是@Iokseng:討論中提到的「我覺得」,「我認為」嗎?說句實在話,對於外東北很多非大城市的地名來說,要提供可靠來源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關於你提到的「中文也有資料是以俄文名稱稱呼」:事實上,俄文也有資料是以中文名稱稱呼的啊,你看看1972年蘇聯因為中蘇交惡而該殘存的7個漢語、滿語地名之前所有關於這些地名的資料全都是漢語的?沒錯吧。。。--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2:44 (UTC)
如我前述,在我看來除了Google搜尋、全國圖書館參考諮詢聯盟結果有調查數種名稱的使用比例,而且都是俄文名稱音譯為主(至於哪個音譯更常使用,可能還需要考證);我也沒看到「趙老背」有提出來源使用頻率比較多的理據,亦跟「我覺得」、「我認為」理據差不多。還有我不知道你是否誤會我講的,我說「中文也有資料是以俄文名稱稱呼」,是指中文來源文獻有以直接音譯俄語的地名,因此該字詞並非原創。另外既然中文維基百科都是服務中文用戶上,我不知道強調多民族的蘇聯那時候有沒有提供中文寫出來的資料,這還請幫忙查證。--KOKUYO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2:49 (UTC)
@KOKUYO: 我沒有理解錯你的意思。我人現在就在莫斯科,也正在學俄語,很可惜我目前的俄語水平遠遠不足以勝任這個任務,否則我倒是很有興趣查一查。但是我肯定的是,野豬河等7個地名在1972年之前用的就是中文發音「Тетюхе」。既然人家官方名稱就是中文發音,那當時的蘇聯文獻是怎麼稱呼這個地名就不言而喻了吧。另外,既然中文維基主要服務人群是中文用戶,那尊重中文用戶的語言習慣使用中文讀音地名也沒有問題吧。--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4:10 (UTC)
我想我們主要討論的是中文文獻的使用比率,而我們是活在2016年、不是活在1972年前,這裡的命名不是去推論什麼歷史淵源,這些在條目中增添內容及其參考資料即可。至少我們目前很明顯地看到,在許多地名字典中是一致有這個傾向;而既然當前找到的中文參考資料似乎有明顯傾向是使用俄文名稱,我們就用那個名稱,這才是所謂尊重中文用戶語言習慣。當然,其他簡體中文的資料庫我較少使用,仍然可能有不同參考資料平台的變數、或是近期官方地圖所沒有顧慮到的,但我認為除非有明顯的不確定性,才需要另外作其他考量。--KOKUYO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4:20 (UTC)
@KOKUYO: 活在2016年是沒錯,不過1972年之前的歷史也是作為一個重要來源的,不是嗎?難道說活在當下就要忘記歷史了嗎?很明顯兩者都要考慮,要做出個好決定不容易。要尊重中文用戶語言習慣可不是僅僅靠搜索文獻啊。。。難道說某個地名在某地區老百姓中廣泛使用,但是因為參考資料中沒有提及,這就不作數了嗎?這明顯不公平。--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6:34 (UTC)
我們是在選擇最多中文用戶使用的中文名稱,不是在講什麼歷史,如同前述我們可以把更多相關內容塞入內文中,並且以消歧義解決。另外沒有參考資料佐證,「某個地名在某地區老百姓中廣泛使用」又如何佐證?而這地區如果跟其他廣大中文世界使用習慣不同,卻還是要堅持使用,這也是違反地域中心的原則。--KOKUYO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2:20 (UTC)
:@KOKUYO: 請問「地域中心的原則」是什麼?另外,我說的「某地區」只是一個例子,沒有說就是比如某個省的人。當然了,關於外東北的地名,東北地區人的稱呼是至關重要的。因為離的近的關係。你去問一個海南人一個外東北地名還不如先問問他某個黑龍江地名是否知道。比如「老毛子」的稱呼就是從東北興起的。那按照你說的這個原則也是說不通的吧。--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7:26 (UTC)
我認為方針指引已經寫得算是很清楚,而憑藉著來源的使用,能夠有效避免地域中心的侷限。且直到現在,我不懂「趙老背」如果真有如「格里戈里斯夫卡」顯著使用,為何你仍未提出可靠來源使用傾向,而要持續說些跟來源無關的內容。你提出論文使用的傾向了嗎?沒有。你提出網頁使用傾向了嗎?沒有。甚至你提出當地中文資料使用傾向了嗎?沒有。說到底,你連證明當地人都使用「趙老背」這個字詞都沒有提供來源證明,又要如何讓人信服。如果移直提些不相關的東西,我不認為這會是有效的討論。--KOKUYO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7:32 (UTC)
:@KOKUYO: 對不起,你說的話我實在是沒有懂,「論文」在此指的是什麼意思?來源?赫赫,這個條目是我創建的,所有的來源都已經清清楚楚列在「參考文獻」中了,你可以自己去看。另外,要說提出「「趙老背」比「格里戈里耶夫卡」顯著使用」書面來源,這個我已經之前說過了,沒辦法,我找不到書面資料。那反過來呢?你可以證明「格里戈里耶夫卡」比「趙老背」顯著使用」書面來源嗎?哦,對了提醒你一下,是「格里戈里耶夫卡」不是「格里戈里斯夫卡」哦!這個錯誤已經之前有人犯過了,你既然這麼「嚴謹」要求來源,怎麼連這個已經被提到過的錯誤都沒發現呢,還請仔細閱讀一下之前人的討論,單靠這麼複製粘貼可不行啊。。。--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8:08 (UTC)
:@KOKUYO: 另外,我舉的關於「老毛子」的例子,又被你說成「不相關的東西」,而事實是,我說的這個例子已經打破了你所謂的「地域中心的原則」。--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8:08 (UTC)
地域中心簡單而言,是指條目寫作不應該偏重任何一個地區立場,而你不斷以當地人使用為修改名稱的理由,而非調查相關中文資料如何稱呼,當然是有違反地域中心的問題。然後我看不出你的例子有何關聯,研究當地的研究者自然會調查對於當地的資料,並彙整成可供維基百科使用的參考資料。是「格里戈里耶夫卡」還是「格里戈里斯夫卡」,反正資料都在那邊,之後再對照尋找哪些是音譯時更常用的中文呈現方式即可。如果你有提出在當前中文世界是稱呼當地「趙老背」的資料,那麼當然也可以做為改名根據。然而如果你無法提出參考來源(無論是研究論文、官方資料、調查報告、文獻刊物等),那麼很明顯的,基於所謂當地人常用這種理由而改成「趙老背」是不洽當的。另外我是說需要參考資料使用的傾向,你在條目中的參考資料要麼就是俄文、要麼就是歷史研究(有一個網站可能因我這邊網路問題打不開),又怎能成為告訴人家這就是普遍中文資料在提及該地狀態時所使用的文字。
總而言之,如果認為當前使用「格里戈里斯夫卡」名稱屬於原創翻譯文字,但「趙老背」又無法證實使用在當前提及該地時是如此使用的話,那麼以蘇州拿出參考資料為證據的「格里戈里耶夫卡」就會是不錯的選擇。--KOKUYO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9:48 (UTC)
:@KOKUYO: 您這是在搞笑嗎?此地名的俄語表述為:Григорьевка,如果你看不懂西里爾字母,那麼其拉丁轉寫為:Grigorievka。請問您是如何逆天地發出「斯」這個音的。犯了錯誤承認一下就好,其實也沒什麼的。「是「格里戈里耶夫卡」還是「格里戈里斯夫卡」,反正資料都在那邊」您的這個話讓我想到了王勇平的那句「至於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了。赫赫,犯了錯誤還不承認,這個就是你的不對了。--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0:53 (UTC)
:@KOKUYO:另外,針對你提到的參考文獻一說,我創始該條目的時候第一條俄語來源是有關人口的,第二條是有關郵政編碼的,請問引用俄語文獻,郵政編碼會變嗎?顯然是不會的啊。。。第四條是引用"清太祖努爾哈赤"這個總不能說是不可靠來源吧。--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0:57 (UTC)
:@KOKUYO:還有哦,關於你說的「地域中心原則」,我也再次閱讀了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強調的是避免「我國」這樣的表述,以及基於兩岸三地特殊的政治狀況下造成的稱謂問題,並沒有任何一條可以說明到底是命名為「趙老背」還是「格里戈里耶夫卡」,否則試問還會有當時討論地熱火朝天的海參崴命名問題嗎?我之前已經強調的是「趙老背」在華人圈內僅在中國東北有一定知曉度,你去問一個海南人、台灣人,試問會有多少人會知道?就如華人範圍內最早認識俄羅斯的就是中國北方人。在中國北方人認識到俄羅斯人的時候,南方人對其根本沒概念。所以說有「老毛子」這個稱呼從北至南的傳遞。又不是說中國其他地區當時對俄羅斯人有其他稱號,然後被迫不准使用自己對俄羅斯人的稱呼而改用「老毛子」的稱呼,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懂了沒?這個和以中國為中心在條目中使用「我國」而忽略其他地區使用中文的華人用戶完全是兩碼事,請不要混淆概念。--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1:06 (UTC)
:@KOKUYO:關於「趙老背」的來源,條目中第三條啊,[3]沒有看到嗎?你也可以考慮試試把地球該名。--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1:09 (UTC)
我前面都已經提了,在這種命名情況下應該只用中文參考資料,而該資料也必須有效應證近來使用情況(蘇州提出的資料正好符合這些要求)。而我前面也提到,我是用「格里戈里斯夫卡」去搜尋,至於更詳細的內容還要逐一檢查。但無論如何,研究資料才是首要考量,而不是什麼當地人常用等理由。然後我建議你在仔細看方針的立意與方向,而且好像還剛好有「條目的命名仍應該採用中文可靠來源中最常使用的名稱」這句,至於可靠來源有沒有包含論壇,我想其他方針指引也有提到了。最後如果因為無法提出可靠來源,就想要否定前述有人提供的參考資料,甚至轉而去用字詞攻擊要耐心跟你討論的其他夥伴,這樣我就沒辦法了。--KOKUYO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1:19 (UTC)
你要理解為攻擊,我也沒辦法了,但是事實是你簡單地複製粘貼,以至於有錯別字。用到現在還說「格里戈里斯夫卡」,真的是無語了,你用錯的東西來搜索可以搜索出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來嗎?你用錯的關鍵詞再怎麼逐一搜索也木有用啊,還是先去驗光一下比較可靠一些。--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1:31 (UTC)
另外,我列出的可不是論壇里隨便誰都可以寫的哦,而是源自於《濱海邊疆區老地名》,這可是官方的啊,不是你所謂「研究資料」嗎?當地人常用當然也是考慮的一方面,否則海參崴的大陸官方名稱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參崴)」,為何最後討論下的結果是採用「海參崴」一名呢?沒理由了吧。。。另外,我剛剛回你的這個例子你懂了吧。關於「條目的命名仍應該採用中文可靠來源中最常使用的名稱」,請問:是誰說的「格里戈里耶夫卡」是中文中最常用的呢?可靠來源有嗎?--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1:31 (UTC)
你自己去看我上文上文是怎樣搜尋,並有提到要更進一步搜尋書籍,而不是在那邊惡言相向,這點我不需多做解釋。常用原則憑藉著是可靠中文來源指認,海參崴看來就是以此項原則取得共識。而如前述,我們要的是近期的資料,而你至今仍然不斷拿些古地名當作當前最常使用的地名,也沒來源證明近期這個古地名正被視為當地常用的稱呼;從前有人把台灣稱呼為福爾摩沙,你所謂拿出來源的作為就是拿那些研究過去的文獻資料、或是外國過去的參考資料,就說要把台灣改名為福爾摩沙(不過你大可說當地人如此用,但台灣也仍然還是有人稱呼此處是福爾摩沙,且如前述這不是可靠根據)。而蘇州提出的可靠資料證明有個特定用法,或許我們還能夠憑藉此找出更多資料。最後有鑑於多次插入其中失禮的言語,參考方針所提供的建議,再出現建設性的意見前將不會做出答覆。--KOKUYO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2:14 (UTC)
你可以說說我哪一句是惡語?我是用了很多反問句,語氣比較強烈,不好意思,但是我說的道理都在那裡。對於你自己隨意複製帶有錯別字的文字一概不承認,還強詞奪理,說「是「格里戈里耶夫卡」還是「格里戈里斯夫卡」,反正資料都在那邊」,那我還可以說什麼呢?對吧。你說「趙老背」是古地名,我不同意。這樣的話海參崴璦琿也都是了,這些至多是傳統地名。「台灣」的使用頻率對於「福爾摩沙」簡直是壓倒性的。所以說台灣的這個名稱是沒有爭議的。就如你所言:「是「格里戈里耶夫卡」還是「格里戈里斯夫卡」,反正資料都在那邊」,我也想說:「是「回復」還是「不回復」」,反正道理都在那邊。--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2:31 (UTC)
這邊暖大可能有些誤會,K的意思應該是「我們應該先解決條目該用漢語命名還是俄語音譯命名」,而解決後,若決定要用俄語音譯,那此時「該用『格里戈里耶夫卡』還是『格里戈里斯夫卡』還是其他的翻譯」則一翻兩瞪眼,找個有音譯辭典就有。所以閣下一直拿「格里戈里斯夫卡」這議題打他是離題了。K他是想先解決該用音譯還是漢名,剩下以決定後再說。--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5日 (一) 12:40 (UTC)
@KOKUYO:,@Liaon98: 好吧。我只能說@KOKUYO:他像之前討論最頂層那個用戶一樣說一聲,呀不好意思,「打錯了」,「看錯了」,就行了。我只能說閣下您也稍微看一下俄語表述「Григорьевка」,或拉丁轉寫「Grigorievka」那裡有「s」的音?我實在沒法理解這個邏輯「用俄語音譯,那此時「該用『格里戈里耶夫卡』還是『格里戈里斯夫卡』還是其他的翻譯」則一翻兩瞪眼」。這個絕對不是正常的邏輯啊,因為決定用俄語音譯的話兩者選一肯定是『格里戈里耶夫卡』!毫無疑問啊,不是嘛。。。--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2:55 (UTC)
@Liaon98: 哦,原來那個最頂層用戶就是你,我的意思就是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的正常反應至少會像你在最頂層說的那樣。。。--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2:59 (UTC)
是的,一開始討論的目標是要挑選過往中文名稱或中文音譯,而基於方針應該要以「條目的命名仍應該採用中文可靠來源中最常使用的名稱」作為主要參考。其中音譯部分,現在蘇州已經有提到書籍建議該地區使用的名稱,全國圖書館參考諮詢聯盟應該也可以找到更多有效資料(但由於可能受限其搜尋設計,這點要進一步查閱),另有Google搜尋協助證明;而使用過往中文名稱部分,則是遲遲無法提出參考資料作證外,提出的理據至多只告訴人們過去稱此地為「趙老背」,現在人們以此稱呼當地的理據,卻是基於自己所認識的當地情況,這兩者都不能成為有效的理據。因此在沒有提出其他實質來源前,我認為應該是以音譯名稱為主。--KOKUYO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3:14 (UTC)
@KOKUYO:你從《全國圖書館參考諮詢聯盟》中找到的是『格里戈里耶夫卡』還是『格里戈里斯夫卡』呢?我都沒有找到相關條目,請給出鏈接,我比較好奇你找出『格里戈里斯夫卡』的搜索結果。--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3:20 (UTC)
我兩個都丟,然後以條目標題為主詞在這邊提作為參考,但也附記可能要更進一步查閱書籍確認。至於你一直想偏離去檢討中文名稱或中文音譯這個問題,我就不予理會了。至少我們當前知道,蘇州已經提了一個書籍作為參考依據,而趙老背這個中文名稱似乎是用在中文世界的歷史研究中。--KOKUYO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3:27 (UTC)
@KOKUYO: 還真夠倔強的。。。動不動就不理會了。。。「蘇州」到底是什麼?注意要提出可靠依據,不能是「而趙老背這個中文名稱似乎是用在中文世界的歷史研究中。」,「似乎」等於沒有說,要有信服力的理由才可以 --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3:38 (UTC)
因為你似乎還想要爭哪個字詞好,既然不斷離開原本是中文名稱或音譯名稱的主題,我就自然不理會了。蘇州則為前面用戶名簡稱,他不已經提出一個字典告訴我們這個地名的中文名稱會是什麼。再者用「似乎」是表達個人自知永遠只能知道一部分的知識,在當前你都只用自己個人認知當作改名理由、或者只提出關於歷史研究為根據的情況下,我也只能如此表達。最後如後面所述,你所提出的理據依照維基百科的方針,也不是什麼有信服力的理由。大概就跟我現在說「我明明去過當地住了好幾年,什麼當地人都用趙老背根本是胡亂講;當地華人早就已經直接用俄文音譯稱呼該地,只有少數老人家才用這種稱呼」的可信度差不多。--KOKUYO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3:52 (UTC)
上面都說了攻擊「格里戈里斯夫卡」是離題了,現在的重點是該用俄文音譯還是漢名,至於如何音譯是決定好要音譯後再決定的事,一直攻擊「格里戈里斯夫卡」是跳針嗎= ="--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5日 (一) 14:27 (UTC)
嘿,明明自己錯了還如此嘴硬,好吧。我不和你爭了。那我們就當這個地名是『格里戈里斯夫卡』了吧,我覺得既不要『趙老背』也不要『格里戈里耶夫卡』,我順便通知一下版本,把「Григорьевка」改成「Григорисвка」,皆大歡喜。既然我沒法證明「在東北地區」廣泛使用,不代表反例就成立啊,你來證明「趙老背這個中文名稱似乎是用在中文世界的歷史研究中」也只敢用「似乎」也就是說根本沒法推翻我我「沒法證明在東北地區廣泛使用」的結論,不是嗎?--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4:04 (UTC)
第一句對我來說不太禮貌的言論,我就當作沒看到算了。然而維基百科的寫作都是來源說到哪就講到哪,既然沒有來源證實,那就不該出現在條目中「我們也應盡量引用可供查證和權威性的資料,以使條目的內容(尤其是有爭議的話題)的中立性和可靠度有一定的幫助。」因此在實際推廣中,也常常發生明明有那件事情、但因為無法提供可靠來源,就無法寫入維基百科中。而在這邊,你無法提出可靠來源證實,也就只能以不方便收錄在維基百科的態度處理。--KOKUYO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4:12 (UTC)
第一句我說的一點也沒錯吧,您對於自己的錯誤視而不見,一再堅持,何必呢?你的玻璃心啊。。。你一定要把別人對你指出錯誤理解為「不禮貌」我也是醉了。。。誰說沒有來源證實呢?我是在之前那條回復是個比方而已。。。您啊太較真了。。。那就問您一個問題,你如何證明「格里戈里耶夫卡」更為廣泛流通呢?《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只能說是一個來源而已,不能說證明具有流通性,對吧。。。另外,莫斯科時間已經5點半了,我要下班了。您那裡也晚上9點半了,可以歇歇了。。。--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4:27 (UTC)
開頭已經說是要選擇中文名稱或中文譯名,不斷離題妨礙討論的是你;無法提出實際參考資料,就自己推論某個論點是錯的也是你;一個人實際陳述他所作行為,然後就指控他人錯誤也是你;說人「先去驗光」、「玻璃心」的,也仍然是你。另外我也應該有說過,或許可以找到更多資料或頁面是如此使用,而Google的搜尋其價值就在這裡。--KOKUYO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4:53 (UTC)
@KOKUYO: 謝謝你哦,本來我說就不吐嘈是「耶」還是「斯」的問題了,既然你還是這麼樂此不疲、如此執著,那我也再說兩句。難道你犯了這麼明顯的一個錯誤,還硬撐着堅持這個錯誤,怎麼能讓人不覺得你是不是視力不佳呢,對吧。。。另外,我想我也已經說過了,我之前用了不少反問句,語氣比較強烈,如果是語氣傷了你的心,我可以再和你說一聲不好意思,不過呢,內容絕對是對事不對人的。你後來還是一再覺得我對你的反駁是在攻擊呢,那不是玻璃心是什麼呢?表如此脆弱啊。。。本來就是個討論的過程,最後決定用誰支持的方案其實都無所謂,該約會約會,該工作工作,氣什麼氣啊。。。--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07:13 (UTC)
@KOKUYO: 再說這個偏題問題哦,我之前已經說了不再說你「耶」還是「斯」的問題了,你自己也說不予回復了,怎麼現在說了這麼多呢,你自己太要面子啊然後自己心裡憋屈,這樣不划算的是你自己。關於實際參考資料,我想說我不是沒有提出吧?是我提出後你根本也就沒有回應。我作為「趙老背」名稱的支持方,希望你可以證明「「格里戈里耶夫卡」更為廣泛流通呢?」無可厚非吧,本來就是個大家辯論的過程,請問您現在已經醞釀好答案了嗎?否則給我的感覺就是你也辦法證明,或者說沒有可靠來源。--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07:13 (UTC)
蘇州是上面那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他在上面講:「根據《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翻譯成「格里戈里耶夫卡」(Grigoryevka)。」--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5日 (一) 13:54 (UTC)
謝謝,現在看到了。都可以省略成這樣,我也是醉了。。。--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3:57 (UTC)
你對於我說出反駁你的話,你要麼就是置之不理,要不說不出話了就說是惡語,失禮的話。。。--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2:31 (UTC)
(!)意見:個人感覺諸位在討論方針方面有一定誤差……我感覺可以舉英文維基的「紐倫堡」為例。紐倫堡在英文維基中條目名為「Nuremburg」,但該城德語名稱為「Nürnberg」。為何英文維基「一意孤行」呢?原因在於:一,參考名從主人,紐倫堡市官方網站的英語版本拼寫方式為「Nuremburg」,即可以推斷這一寫法得到了官方的批准;二,絕大多數的英語可靠來源(註:非GOOGLE搜索頻率)亦使用「Nuremburg」,由此根據常用名稱原則使用這一拼法。同樣,對於「維也納」(英語:Vienna德語Wien)、「海牙」(英語:The Hague;荷蘭語:Den Haag)亦是這一道理。先前@暖城2016-02-05:提及弗羅茨瓦夫,本人參訪這一城市官方網站德文版本,使用的為波蘭當地名稱「Wrocław」;而在幾大主要德語媒體網站上進行了搜索,稱呼方式都為「Breslau」。當然,稱德語維基「以德語命名」並不準確,在德語環境之下「Wrocław」亦是「德語地名」,這一問題的核心在於德語媒體主要使用了什麼表達方式——事實表明他們選擇了「Breslau」,所以以普遍性為重——結合了可靠來源的普遍表達方式即可稱是一來源,當然如果存在爭議,不妨在腳註里提及哪些可靠來源使用了這一表達。至於@TuhansiaVuoria:提及的維堡,本人對芬蘭那邊的了解有限,但若假定芬蘭維基根據維基的要求而做出了這一決斷,原因應當是在芬蘭語可靠來源中「Viipuri」使用較普遍——不過假若芬蘭來源出於任何原因使用「Vyborg」較多,條目的名稱即當為Vyborg。
所以對於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參崴,主要問題不是漢語和俄語——「符拉迪沃斯托克」和「海參崴」都是漢語——而是參照如上兩個標準,究竟是哪個名稱得到了官方的使用,或者究竟是哪個名稱在漢語可靠來源中使用頻率較高(請不要根據谷歌和百度搜索結果數量參照——一個數字沒有任何權威性)。本人目前暫時沒有時間詳細研究,希望諸位能夠幫忙各處看看,研究方向是:
1) 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參崴是否有一來自俄方的權威漢語命名?這一城市似乎沒有中文網站,所以可能只能參考其他場合的使用狀況,例如官方訪問等;
2) 漢語可靠來源中傾向使用符拉迪沃斯托克還是海參崴?至於哪些來源可稱「可靠」,在表達方式這一問題上尺度應當可以相對放寬,政治立場方面的爭議相對不會太大,比如參考近年的中共媒體是如何表達的,以及其他具有權威性或可靠性的媒體又是如何表達的。--Morningstar1814留言
此外,@暖城2016-02-05:,「難道說某個地名在某地區老百姓中廣泛使用,但是因為參考資料中沒有提及,這就不作數了嗎?這明顯不公平」——這就是維基百科的運行基礎,聽起來是不公平,但是原則就是這般。目前沒有任何可靠來源提及我本人,所以根據維基百科原則我是不存在的……公平否?我是認了。當然,如果你能夠找到相應的可靠來源,表明在中國民間符拉迪沃斯托克被普遍稱為海參崴,這樣的語段可以直接加入條目,毫無問題。至於「舊名」或「通用名」,來源找起來應當是相當輕鬆的。歷史縱然是一個來源,但很多情況下歷史來源在非歷史語境之下價值是有限的——所以土耳其政府把「君士坦丁堡」正式更名為「伊斯坦布爾」,各國媒體也開始使用「伊斯坦布爾」,條目的名稱就成了「伊斯坦布爾」,「君士坦丁堡」這一條目討論的內容僅是其作為君士坦丁堡的歷史,而非現今這座土耳其城市。符拉迪沃斯托克的道理也是相似的。--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5:54 (UTC)
@Morningstar1814: 關於「弗羅茨瓦夫」這一命名,因為涉及到二戰後民族大遷移等歷史問題,波蘭官方是肯定不會用德語名字的。我在德國生活三年,去過弗羅茨瓦夫一次,包括和德國人的聊天中,沒有一次是使用「弗羅茨瓦夫」這一名字的。好吧,這就存在矛盾了。波蘭的德語名稱和德國的德語名稱不一樣,怎麼辦?個人覺得,對於「弗羅茨瓦夫」這個城市來說,"Breslau"的使用頻率遠遠大於"Wrocław"(在德國幾乎沒人使用「Wrocław」),所以用的肯定是"Breslau"。對於紐倫堡,我想說的是,很重要一點是英語中沒有ü這個音,所以引入英語必須轉寫,至少不可能完全使用德語版本的Nürnberg。相同的情況如:慕尼黑München→Munich等。。。--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7:27 (UTC)
說到維也納,重點來了,由於歷史原因,在匈牙利語為Bécs,在南斯拉夫語言中(塞爾維亞語)為Beč。我在塞爾維亞也生活過一個月,我的塞爾維亞語老師說是因為受匈牙利影響。在塞爾維亞說Vienna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懂的,但是你說Beč大家都知道你說的是哪個城市。所以說這是「名從主人」反例之一。那可以說匈牙利人,南斯拉夫人不尊重奧地利嗎?顯然不是,所以說,還是要放開眼界,多看看多了解@KOKUYO:。同樣的情況還有Regensburg(德語、英語)、Řezno(捷克語)、Ratisbona(羅曼語族各語言),這和不尊重有何關聯?--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7:27 (UTC)
@Morningstar1814: 關於「海參崴」命名,海參崴當地電視台中文頻道也是使用這個詞。另外,Youtube有中國遊客拍的當地導遊的講解,用也是「海參崴」。海參崴的命名已經無須討論了,這個之前就有,在華人圈中也幾乎都在用「海參崴」這個詞。現在已經沒有爭議了。(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7:27 (UTC)
德國之聲塞爾維亞語版的一篇報道,使用的是「Beč」一詞。德國之聲塞爾維亞語版報道--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1:09 (UTC)
@暖城2016-02-05:本人認為在討論維基方針時「尊重」與否沒有什麼太多意義,事實上連能不能轉寫都沒有太多意義——英文維基的Göttingen就全然沒有轉寫,Düsseldorf、Mönchengladbach、Saarbrücken和Osnabrück也沒有轉寫——問題的核心仍舊是名從主人(非萬能)和普遍用法(亦非萬能)。紐倫堡和慕尼黑可能在英文媒體中一向即是轉寫的,所以根據傳統(也可能根據主人的決定)即使用了其現在的拼法。關於維也納我沒有太多異議,即便塞爾維亞語維基百科使用的都是「Беч」,遵循原則自然是通用原則。維也納市官方網站沒有塞爾維亞語版本,但其匈牙利語版本亦自稱「Bécs」,所以倒可以從中獲得一定信息。
關於海參崴,目前我不太確定具體狀況如何,當地中文電視台頻道用法可以參考,但是需要來源佐證;YouTube拍攝視頻根據維基慣例很難作為來源,即便其中內容真切;「華人圈普遍使用」亦需要來源支持,最好的確認方式是搜索一下中國各大媒體的使用狀況。人民網上新聞搜索目前狀況不太樂觀:使用「符拉迪沃斯托克」的要多出「海參崴」一倍,並且後者許多時候是在引用史料或者直接引用言論的狀況下使用的。近期即有一篇報道開篇即提及「韓國總統朴槿惠3日在俄羅斯遠東符拉迪沃斯托克與俄總統普京舉行會談」,另有一篇報道稱「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和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符拉迪沃斯托克舉行的東方經濟論壇會面上交換了禮物」,還有新聞標題直接為「日俄領導人符拉迪沃斯托克會晤」的。你可以在其他媒體上進行搜索,看看能不能得到相對不同的結果。--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5:22 (UTC)
@Morningstar1814: 沒錯,在看新聞的時候,大陸的確比較喜歡用「符拉迪沃斯托克」,很多情況下是在正文裡說明一下曾是中國領土,或者傳統名稱為「海參崴」。不過就民間來說,「海參崴」用的較多。所以會有之前熱火朝天的關於「海參崴」的討論,個人覺得這種抉擇本身就很困難,因為自然情況下,到底是用哪個地名不是這麼區區幾個人討論出來的,而是自然而然演變出的。這麼討論看似民主,實際則是十幾億的華人都被代表了。好吧,誰叫這就是維基百科的規則呢。--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07:00 (UTC)
@Morningstar1814: 關於德語地名,如果你會德語建議你看一下專家回答我覺得裡面說得很好,包括紐倫堡-「Nuremberg」的來源,我之前也是說錯了。「Nuremberg」是中世紀以來對紐倫堡最為常使用的地名。從15-16世紀起,被稱為「Norimberg」,「Nuremberg」。所以說「Nuremberg」不是被英國人創造的。關於維也納,我的斯洛文尼亞同學曾告訴我,他們稱之為「Dunaj」,多瑙,非常有意思。--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07:00 (UTC)
似乎大家忽略了日本也曾經入侵千島群島和庫頁島(樺太),也留下了一堆日式地名。那請問是否又該根據「漢字優先」原則採用日語舊地名(如以「豐原」取代「南薩哈林斯克」)?--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6年9月6日 (二) 13:50 (UTC)
@Owennson: 這個疑問我之前也有過想到過。要是這個如果要討論的話估計會起軒然大波的,基於中國日本之間的矛盾。--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14:17 (UTC)
@Owennson: 討論重點不是哪一種語言文字優先,而是在這一語言的權威媒體/可靠來源中哪一種表達方式使用得較多。個人猜測「南薩哈林斯克」在漢語來源中使用較為普遍;但倘若是「豐原」用得多,即便有政治爭議我們也只能使用之。--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15:31 (UTC)

前綴後綴消歧義

  • User:Liaon98:你真的是無時無刻不在關注維基百科啊,去玩了三天剛回來,就看到你 我覺得這樣非常清晰,讓人一看就知道是哪個地區哪個航空,而放在括號里的話,使用谷歌搜索經常會定向至使用頻率最高,但是不是搜索者想要查詢的那家航空公司。如果不注意看,經常會點開不是自己想看的那個頁面。--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2:15 (UTC)
  • 終於找到這個討論了。。。好吧,說下我的看法,我強烈贊同「趁此機會確定前綴後綴消歧義的定義並寫進WP:消歧義裡」。規則有模稜兩可的地方就需要加以修正,規則是死的,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進行修訂。--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7:24 (UTC)
  • 維基百科不應該自己替企業改名,用後綴消歧義比較恰當。「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不是說前綴也可以,而是說假如某家公司全稱「美國XX航空」,而經常被簡稱「XX航空」的話,用完整全名來避免會混淆的簡稱做條目名是可以的。--Reke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3:14 (UTC)
  • 條目命名有兩部分組成:WP:命名常規WP:消歧義,首先命名常規,決定主要命名,如果同名出現兩物歧義,才根據消歧義來加後綴,同時考慮建立消歧義項或獨立消歧義頁。例如美國精神航空,至少從使用中文直譯的話,就叫「精神航空」,如果出現歧義,例如亞洲的和美國的,才根據地域作為歧義名來後綴消歧義,所以直接叫精神航空即可,而且亞洲精神航空還是過去名,實際上「美國精神航空」直接占用「精神航空」這個名字,雙方設項作提及即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0日 (六) 13:25 (UTC)
  • 後綴詞較不符中文語境,但現形狀態沒有更能解決歧異的辦法,以蘇聯海軍軍階為例,「蘇聯海軍元帥」和「海軍元帥」不同,前者高一個檔次,而這兩個軍階使用率也差不多,以目前的後綴使用規則,可以為蘇聯海軍元帥海軍元帥 (蘇聯)作清楚的區分,若不用後綴處理會如何可想而知,故我支持現行的後綴規則,不支持擅自在前面加入國名,除非約定成俗、使用率相比下多的多,如「蘇聯紅軍」、「英國皇家海軍」,不然在各種情況下以其原有命名直翻為優先考量。個人亦認為「白宮」通常指誰顯而易見,無須特別加上「美國」兩字。--Ai6z83xl3g留言2016年9月18日 (日) 05:54 (UTC)
  • 個人認為後綴其實只是偷懶照抄英語的習慣。所謂前綴消歧義就是「替企業改名」的說法實在搞笑。美國白宮無疑比白宮 (美國)更符合漢語習慣。--7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3:33 (UTC)
    • 如果在漢語境裡有更常用的詞,可以如前頭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講的,優先引用「命名常規」而把「美國白宮」做為主條目名稱。但一些美國國內的廉航並沒有這種「習慣」的話,無中生有出一個「美國」就搞笑了。--Reke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4:43 (UTC)
      • @Reke:照理來說,在漢語語境可靠來源中幾乎壓倒性地使用「白宮」而非「美國白宮」,並且指向基本都非常明確(顯然不是其他地方的白宮),所以原則上消歧義的前綴或後綴都無必要。個人感覺後綴的方式在維基內搜索和索引更為方便,比較典型的例子應當是威廉一世——威廉一世 (德國)威廉一世 (尼德蘭)威廉一世 (奧蘭治)威廉一世 (符騰堡)都不符合「習慣」,但便於查詢,只需在搜索框內輸入威廉一世然後選擇正確選項即可;若使用前綴反而冗雜,且很多時候搜索者未必了解具體前綴是什麼(「皇帝」?「親王」?「國王」?「荷蘭」?「尼德蘭」?)。在討論白宮這樣的著名案例時可能還要考慮到其他比較不著名的例子。--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4:57 (UTC)
        • 我只是說「如果」真的有更常用的詞時怎麼處理,至於「實際」是不是這樣……我怕深究下去變成「條目」的討論而不是「方針」的討論。所以我同意就白宮而言,應該是主從消歧義 (主是美國的總統辦公處、從是其他地方以白宮為名者)。--Reke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5:43 (UTC)
          • @Reke:如果說搜索的話,更為常見的做法是有什麼不清楚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吧。因為除了維基百科,還有百度百科、搜狗百科等,有些條目都是互相是沒有的。或者說搜索引擎可以搜出一些沒有及時添加到維基百科中去的最新資料。--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7:55 (UTC)
    • @Jarodalien:也倒不一定——目前中文維基是兩種混用,感覺有些亂,有時甚至同一類條目中都混用(如各軍隊)。不過原則上後綴式更容易幫助索引,如伯明翰 (消歧義)。目前尚無白宮的消歧義頁面,但若有的話可添加的內容亦是不少(白宮白宮 (比什凱克)白宮 (莫斯科))。當然,有時候前綴式亦便於索引,如目前已經達成共識的歐洲貴族命名法(前提是大家希望根據爵位而非人名索引)。消歧義這東西個人認為同語言表達習慣關係不大,和編程及索引的關係卻更為密切。美國白宮更符合表達習慣,但白宮 (美國)在維基搜索框中更容易彈出,其他白宮亦是如此。--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4:45 (UTC)
但實際上,「美國白宮」可以作為美國的「白宮」的重定向。很多規則別沒有那麼死,只是需要的時候背書一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1日 (日) 02:45 (UTC)
    • @Jarodalien: 強烈贊同,我強烈有這感覺。因為英文或者其他歐洲語言是這麼處理的。我們必須考慮到中文和歐洲語言巨大的差異性,生搬硬套是不行的,必須考慮語言習慣。我個人覺得完全沒有相關性的兩個同名詞彙,比如一個是SAS (北歐航空),另一個是SAS(編程語言),完全是兩個類別,這種情況下使用後綴加括號比較合適。--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7:31 (UTC)

命名規範的名從主人原則啊,人家航空公司明明叫 XX Airlines,中文就是 XX 航空,人家要是叫 America XX Airlines 那才應該改名叫美國 XX 航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RDian對話貢獻)於2016年9月11日 (日) 22:18加入。

  • @FRDian:規則是死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修改的。命名條目時要考慮更多實際情況。另外,希望你移動的時候注意仔細看。「亞航飛龍航空」和「英國特大航空」都被你錯誤移動了,下回注意。--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7:58 (UTC)
  • 條目名稱應「名從主人」,優先使用條目主體的官方名稱,除了能夠反映條目主體發布的名稱,也減少不必要的命名爭議,其他常用的別稱可使用重定向處理。消歧義內的條目名稱應與目標條目名稱相同,因此消歧義名稱同樣是名從主人。至於上面有意見認為白宮應使用「美國白宮」,然而目前中文維基以至英文版都沒有同名條目。此外,不使用官方名稱,或會有人認為「華盛頓白宮」,甚至「美國華盛頓白宮」更能反映其地理位置,任由編者自定其名,將會產生大量不必要的命名爭議。--Thomas.Lu留言2016年9月12日 (一) 03:06 (UTC)
其實大方針而言,是先以命名常規定下最基本的名字,然後遇到同基本名的話再按照消歧義處理,但實際上操作仍有部分是另行約定的。不過一般情況下,公司類條目公司自己不公布官方中文的話,就直接按原名中文直譯來確定最初命名,然後一些輔助性的非正式命名或者方便性的命名使用重定向來實現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2日 (一) 07:58 (UTC)

估計這也套路不出什麼結果,來投個票吧,

  • 支持將以消歧義用的相關國家名移、時間等移至條目名前,例如」XX 航空 (美國)「移動到」美國 XX 航空「的,投(+)支持
  • 支持將以消歧義用的相關國家名稱、時間等放置在條目名後並用半角括號包上的,投(-)反對
  • 條目名維持原狀,恢復為上面那名用戶的移動至原來版本的,投(=)中立
ping 一下相關用戶(笑@Liaon98暖城2016-02-05JarodalienRekeCwek:@John Doe 120Morningstar1814Thomas.Lu:。#ForeverLove 你是我最無法收斂的全心付出 2016年9月14日 (三) 13:19 (UTC)
    • @FRDian:上面那名用戶是誰?我覺得吧,這投票固然是一種解決辦法,不過就這麼幾個人的話還是顯得太少了。--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13:29 (UTC)
      • 提醒您一下,對於這個問題,再多 ping 我一次,我就按照WP:騷擾提報 VIP。#ForeverLove 你是我最無法收斂的全心付出 2016年9月14日 (三) 13:39 (UTC)
        • @FRDian: ping一下在我看來只是類似於@功能啊,我完全沒有惡意的,你發出了投票邀請,我回復的時候ping一下你有很過分嗎?發而給我的感覺是你非常不禮貌。我剛來維基百科2個月這樣,你看看你這個態度,你這個哪裡是提醒啊。。。動不動就拿出條款警告,這個算是什麼意思呢?我感覺你就是剛剛又看到我編輯了心裡不爽了吧,我剛剛可是基本只是把一些沒有中文名的航空公司翻譯成中文了而已,完全沒有亂移動哦,要是你想提報就提報吧!--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13:46 (UTC)
        • 還有哦,你設置的選項很有問題。「*條目名維持現狀,恢復為上面那名用戶的移動至原來版本的,投(=)中立。」這個我怎麼看也是等同於「反對」啊。。。而且這麼說吧,如果說要改就要一起改,而不是就改我的,比如南非連結航空,這個條目是我剛移動的,原名是「南非航空連結」這個名字不知所云,所以我改了。重點是這個航空公司英文名是「Airlink」,南非兩字也是之前作者加上去了,那按你的邏輯,我加的前綴要該,原先存在的不用,這個不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嘛。。。--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13:59 (UTC)
        • 另外,WP:騷擾里開頭就寫着:「通常以恐嚇威脅首要對象來達到目的。」我對你恐嚇了嗎?我怎麼覺得反而是你在以投訴我的名義恐嚇我呢。。。--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14:02 (UTC)
          • (:)回應,「規則是死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修改的。」你的原話送給你。就這一個破事你已經@我6次了,如果你旁邊的一哥們一直不停地跟你說一件事你煩不煩煩不煩?我說的維持現狀的意思是恢復到未被你破壞搞亂之前的版本,或者換句話說,維持原狀。#ForeverLove 你是我最無法收斂的全心付出 2016年9月14日 (三) 17:41 (UTC)
            • @FRDian: 嘿,我還真沒搞懂了,我這個「規則是死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修改的。」和你要投訴我這件事有什麼關係。拜託你說話有點邏輯行不行。你看看,我只是說規則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修改的。你倒好直接已經認定規則按照你想的方案修改好了,就可以投訴了是吧,這個邏輯很強盜啊。。。@你6次這個是等於恐嚇你6次了嗎?這個只是相當於給你提醒你有新回復了6次,煩嗎?我覺得不煩啊,你點開一看知道是誰發來的覺得煩不看就行了啊。。。換句話說,你客氣點好好說話,比如說「請你不要這麼經常ping我,可以換種方式提醒我」問題倒反而好解決,你這口氣實在是不大適合來維基百科討論區討論啊。。。另外,說話先長個眼行不行呢。。。你說我破壞哪條了呢,請列舉?不用這麼黑白顛倒還估計放塊遮羞布,想說「恢復到未被你破壞搞亂之前的版本」直接說就行了嘛。。。你自己已經破壞了亞航飛龍航空英國特大航空你怎麼不說呢,另外,你精力怎麼不集中在修改錯誤上面?你看看我修改了多少錯誤/或者完善條目,比如南非連結航空澳亞航空 (1990年)‎澳亞航空 (2001年)‎(這個之前打錯了打成2006年了,謝謝A2093064和AT幫忙修改)、 尼基航空(修改了歸屬地,不是德國航空公司,是奧地利的)、水瓶航空‎諾斯航空‎,太多太多了,都是積極貢獻,你呢?我已經發現的就有2條亂刪記錄了哦?你有空怎麼不和我一樣完善一下這些條目中的明顯錯誤呢?‎--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20:49 (UTC)
            • 還有哦「我說的維持現狀的意思是恢復到未被你破壞搞亂之前的版本,或者換句話說,維持原狀。」這句話除去你帶有主觀感情色彩的「未被你破壞搞亂之前的版本」,「或者換句話說,維持原狀。」也是不合邏輯的。這個就如我之前說過的一樣,如果是恢復到我修改之前的版本的話,就根本不是中立,而是反對。況且之前的版本還是存在非常多的錯誤的,我也一併修改了。再說改名,你呢,還是要自己認真看,比如邁克航空的來源清清楚楚在條目中寫着「(MK是取自創辦人的姓名首個字母-「邁爾克」與「克留格爾」)」,你偏說這個中文名字沒有來源。所以說呢,先仔細看,再決定別人有沒有亂改,這樣不會錯吧。。。關於這點,我已經在Liaon98的討論頁回復過你了,你也沒什麼話可說了吧。。。--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21:00 (UTC)
    • @FRDian:個人認為現在即以投票解決實在太早,對於解決問題無益,建議進一步討論再說。我們提及的例子實在太有限了,涉及領域顯然還不夠廣,儘可能窮儘可能性,看看能不能達成妥協和共識,實在不行再投票解決(雖然本人原則上不是很喜歡「民主制」解決維基問題……過去有太多討論最後都以投票草草收場了)。--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16:15 (UTC)

關於「外國式中文」的命名

中文維基中有不少外國人的條目命名為「地方的人名」,該些名稱並不符合中文使用的習慣,也不符合標題簡潔易明的方針。大家認為應怎麼處理?--【和平至上】《💬》《📝》 2016年9月28日 (三) 11:34 (UTC)

Wikipedia:命名常規#地名的適用範圍是否包括行政區劃衍生的條目?

  • 這個問題簡單來說就是,江蘇交通是否應當移動至江蘇省交通
  • 也就是說,該章節是否對於區劃自身以外的其他條目,或者說「派生」的條目(「子」條目)有效。
  • 這個問題我希望能夠得出基本通用的結論,而非僅限於地名:即「子」條目的名稱中、「母」條目的部分是否應與「母」條目一致——至少在不涉及消歧義的情況下。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2月23日 (四) 09:19 (UTC)

建議WP:NAME命名慣例加入優先次序

如題。「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必須精準簡練」與「使用全稱」本身就有矛盾。--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7年7月30日 (日) 13:27 (UTC)

要看條目性質吧?例如政府單位或機關就比較適合使用全稱,如果強制加入優先次序可能會有問題。-Jack.T 2017年7月30日 (日) 13:37 (UTC)
甚至有時連「使用中文」也和「名從主人」衝突,例如韓國鐵道施設公團/韓國鐵道設施公團。擁有中文網站的官方名稱不遵守中文語境的名字,中文維基百科似乎有共識以「使用中文」凌駕「名從主人」,User:Howard61313說的。--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7年7月30日 (日) 13:57 (UTC)
看命名衝突和使用中文部分。使用中文說明了除非語源原文比中文更常用;而衝突中提及在滿足「名從主人」下,所有候選全地區均常用則使用此,其次是有地區常用差異的依照「名從」決定。——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31日 (一) 06:56 (UTC)
一個兩岸都沒有常用名,名稱混亂不堪的情況就沒有這一回事了。--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7年7月31日 (一) 08:23 (UTC)
  • 上面這個想法雖不錯,不過仍(-)反對,條目性質的確是其中一個要考慮的,另外有些官方名稱為條目名稱也是有部份維基人或讀者會在乎的。再(~)補充:強制規定條目名稱要取什麼似乎會很容易將低編輯或者改善的意願,又如颱風專題那更不用說了--Z7504留言2017年8月1日 (二) 11:32 (UTC)
  • 既然樓主誠心誠意的發文了,我也說的點想法吧,可以供下面和未來的討論參考:
    • 各地漢語差異命名衝突 - 先把這個提到前面說,頁面實體標題無疑適用命名常規,那各地區詞的轉換標題能否套用本規則,目前方針沒有明示。
    • 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 - 本節第二段要求「命名不應帶有任何感情色彩」,但我無法理解為何該要求要放在本節標題下面( ╯□╰ )
    • 必須精準簡練使用全稱 - 二者可否考慮合併成「精準且儘量簡練」?比如「在大部分人知道、不會混淆的情況下,應當以最簡潔的名稱做標題。但若該簡稱只在某一領域、某一區域使用,或會和其他事物混淆,則應使用較長的名稱或全稱。」另外英語版精準和簡練是分開的,畢竟不是所有詞彙都像「蘇聯」那樣,二者不少時候只能得一,此時是要精準還是簡練也成問題。
    • 名從主人 - 是否應當改成「官方中文資料中的中文名具有優先權」?規則解釋清楚的表明,該規則旨在提升官方中文名稱的權重。但就像題主所言,不少編輯只會根據「名從主人」四個字解讀方針,以為官方英文名也適用此規則。
    • 還是名從主人 - 主人的名稱只能有一個嗎?主人的文件中同時使用簡稱和全稱,而且簡稱使用的都比全稱多,又該從哪個呢?主人在香港和中國大陸有不同中文名稱,那香港的中文名是只對香港繁體用字模式有效嗎?
    • 二提命名衝突 - 承上,該規則似乎假設「名從主人」里主人名只有一個,我認為這樣的規則很多時候解決不了問題。因為很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A是某外語電影在台灣的官方中文名,並且在台灣常用;B是該電影在中國大陸的官方中文名,並且在中國大陸常用;C是該電影在香港的常用譯名,該電影沒在香港上映,而條目一開始創建名用的C。現在套用命名衝突規則,會發現A和B都滿足第2項「名從主人+個別中文區常用」,之事規則無法確立唯一的實體條目名,最後只好因現有命名規則不足消極維持現狀。當然在ACG領域這個問題可以輕鬆解決,先判斷實體命名歸屬(香港),然後對該區域所有名稱套規則輪一圈,得到最後得到實體標題(C)。雖然結果一樣,我覺得全局命名常規可以參考這一做法,解決問題主動一些。
    • 使用其他語言時 - 不得不使用外文時,羅馬拼音是否優先於非拉丁字符?如小島あきら vs. 小島Akira。--風中的刀劍2017年8月6日 (日) 06:13 (UTC)
    • Consistency(保持一貫) - 英文維基有類似條目命名模式一貫的原則,而我們制定的包括專題格式手冊在內,也是希望類似條目風格一致。雖然像Z7504所說一花獨放不是春,但這點也值得考量。
  • 最後回到題目。包括Jack.T說的政府單位或機關,以及現在ACG專題的作品條目,一般都是以全稱命名的。按照現行的規則不分先後,不管想用全稱還是簡稱,都能找個框往裡裝,分先後反而只能使用簡稱了,這也許正是現行方針的魅力吧╮(╯▽╰)╭ --風中的刀劍2017年8月6日 (日) 06:13 (UTC)

命名常規

    • 例一:公司行號是「科百基維株式會社」,創建[[科百基維 (公司)]]條目;創辦人是「科百基維」,創建[[科百基維 (科百基維 (公司))]]條目;同時有一位政治人物是「科百基維」,創建[[科百基維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
    • 例二:公司行號是「基維株式會社」,創建[[基維]]條目({{Otheruses|subject=公司行號|other=香港地名|科百基維 (香港)}});香港地名是「基維」,創建[[基維 (香港)]]條目。/香港地名是「基維」,創建[[基維]]條目({{Otheruses|subject=香港地名|other=公司行號|科百基維 (公司)}});公司行號是「基維株式會社」,創建[[基維 (公司)]]條目。

--一生只愛動畫留言2017年8月8日 (二) 22:05 (UTC)

這個說的怎麼全是消歧義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9日 (三) 03:59 (UTC)
加入按語。--J.Wong 2017年8月9日 (三) 05:08 (UTC)

嚴格執行公司行號慣例

Category:中國公司及其子分類內大量條目標題違反了WP:COMPANY。--一生只愛動畫留言2017年8月8日 (二) 22:05 (UTC)

@一生只愛動畫:請不要胡亂把本頁面加入分類"中國公司"。 4279父親節 2017年8月10日 (四) 11:52 (UTC)

為什麼谷歌條目沒有使用其中文名?

RT,無論是Google,還是其提供的一些有常用中文名的服務,根據命名方針應該使用其中文名才對。--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5:43 (UTC)

應該是常用名稱原則。-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11月11日 (六) 16:05 (UTC)
可是谷歌並不是不常用,而是生活、新聞中等大量使用的。同理還有安卓。--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9:03 (UTC)
很奇怪的是微軟條目的名稱就是微軟,所以強烈建議移動Google谷歌。--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9:05 (UTC)
每個條目本就相異,同樣的問題也可以是「很奇怪Google條目的名稱就是Google,所以強烈建議移動微軟至Microsoft」。在Google條目上,在下認為採最常用名稱Google是合理的。——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11日 (六) 19:08 (UTC)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不是在說閣下所說的不合理,而僅是在說明使用Google是可行的、可以被理解的及可以被接受的。——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11日 (六) 19:09 (UTC)
Google谷歌都很常用,但是前者不是中文,後者是,所以後者更為恰當,因而你說的「很奇怪Google條目的名稱就是Google,所以強烈建議移動微軟至Microsoft」不成立。google明明有其常用的翻譯,卻出現Google雲平台這樣的條目名稱,實在是非常不倫不類。--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9:13 (UTC)
並無覺得不倫不類。 Abacn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9:14 (UTC)
在台灣,「Google雲端硬碟」這樣的用法極為常見,使用Google者抑遠較使用谷歌者多出不少,都很常用並不代表兩者常用的程度沒有分別,不論就台灣或就全球範圍來看,在下認為「Google是最常用用法」這樣的判斷沒有問題,而在下也並不認為有何不倫不類。——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11日 (六) 19:17 (UTC)
但是問題是在Google谷歌兩者都常用,或者很難說誰更常用的情況下,肯定是先用中文名稱的,這也是命名方針裡面寫着的,個人認為既然是維基百科裡面的條目就要儘可能遵從方針,本人實在沒看出谷歌條目有什麼特別理由可以違反「使用中文」這一原則。--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9:20 (UTC)
「或者很難說誰更常用的情況下」哪裡困難呢?——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11日 (六) 19:21 (UTC)
因為比如你說在台灣更常用,我覺得在大陸,或者是歐美華人圈IT從業者里,「谷歌」用的根本比英文的google多,如果你要搜索哪個詞用的多,一個是中文,一個是拉丁字母,你怎麼比?--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9:26 (UTC)
在下的說詞可以Google搜尋結果數作為根據,然而從「如果你要搜索哪個詞用的多,一個是中文,一個是拉丁字母,你怎麼比?」看來,所以閣下似乎沒有任何數據可以證明谷歌用的比Google多?那麼閣下是如何斷言的?如果閣下沒有可靠的基礎,又該如何要求移動?——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11日 (六) 19:32 (UTC)
我沒有否認過google一詞在中文中頻繁被直接使用,但是谷歌一詞用的很多無需置疑,不說大陸媒體搜狐、新浪等等,歐美媒體如金融時報華爾街日報,包括新馬媒體星州網都大量使用谷歌一詞,特別是《華爾街日報》中的那篇文章,為什麼大眾在維基中是大眾,而谷歌不是谷歌?所以說我可以證明谷歌被世界廣大媒體接受,但是我沒法證明谷歌比google用的更多。既然你說「在台灣,「Google雲端硬碟」這樣的用法極為常見,使用Google者抑遠較使用谷歌者多出不少」,有數據支持嗎?--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9:39 (UTC)
其他不說,但但在有常用譯名,甚至是官方譯名的情況下不用中文,就違反了命名方針。--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9:40 (UTC)
閣下不知道Google可以設定搜尋結果來自的地區嗎?只要閣下將地區設定為台灣,就可以得出以下結果:
  1. 谷歌:約有 2,030,000 項結果;
  2. Google:約有 298,000,000 項結果。
就上開數據可知,Google與谷歌在台灣的使用量差距是146.79倍,顯示Google在台灣極度、壓倒性地常用於谷歌;在下已經提供數據了,希望閣下也能提供。——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11日 (六) 19:45 (UTC)
我當然知道,不過無論是瑞士版還是台灣版的谷歌,在設置高級搜索之後,根本就沒有顯示搜索結果,你是在哪裡看到的?另外,你有確保用google作為關鍵詞搜索的結果都是中文嗎?最後,谷歌作為google的官方譯名,使用官方譯名的考量(名從主人)是排在「常用名稱」之前的,見維基百科:命名常規。--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9:59 (UTC)
首先,在下的Google跟閣下的Google是一樣的,在下設了高級搜索就有,閣下設了就沒有,有這種事麼?這樣的技術問題在下幫不了,請自行洽詢Google公司;第二,關於「你有確保用google作為關鍵詞搜索的結果都是中文嗎?」的質疑,值得一提的是Google也有提供限定搜尋結果語言的功能,在台灣及中文網頁限制下,搜尋結果呈現如:
  1. 谷歌:約有 2,120,000 項結果;
  2. Google:約有 41,800,000 項結果。

差異約20倍,依然為極度懸殊的差距;第三,在下並未見到有所衝突之處,在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的情況下,本就可以使用原文命名。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11日 (六) 20:11 (UTC)

數據已確實證明在臺灣google確實比谷歌常用,不知為何閣下仍然要繼續重複這鬼打牆般的行為呢? --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1月11日 (六) 20:25 (UTC)
敢問閣下是認為WP:命名常規中哪一條符合現下的情況了呢?wp:命名常規 #使用中文的第一句即是「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眼下的情況確實在臺灣地區原文使用率較譯名高,確實不符合必須「使用中文」的規範。其次,閣下對於在下的發言似乎有過於曲解之嫌,在下並無要求停止討論,僅僅是對於閣下不斷要求閱讀常規卻又不確切說明的行為感到不解而已。 --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1月11日 (六) 21:10 (UTC)
所謂「名從主人」指的是在「使用中文名稱成立」的狀況下需使用該組織所公開使用的名稱,若是「使用中文」已不成立了,何來的「名從主人」呢?而方針中提到,條目命名應當首先使用大多數中文使用者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閣下所提到的大陸、港澳、新馬等地之使用情況,不知閣下是否能提出證據證明這些地區使用「谷歌」譯名的比例能使總體使用者的比例高於「google」呢? --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1月11日 (六) 21:40 (UTC)
    • 注意:「「使用中文」已不成立了,何來的「名從主人」」這是不對的,維基百科:命名常規里根本沒有說過「命名慣例」中「使用中文」先於「名從主人」。「大多數中文使用者最容易理解」的當然是中文,而不是英文。另外,我上面提到過的新聞就已經是很好的例子證明谷歌一詞在新馬、大陸和歐美媒體中文頻道的通用性了,你可以看一下。--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22:05 (UTC)
閣下若是認為「谷歌」在所有中文用戶中使用的普遍性高於「google」,請提出確切數據證明閣下的理論。閣下所提出的新聞頁面僅能證明該報社編輯使用「谷歌」更勝於使用「google」,並不能代表全體中文使用者。 --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1月11日 (六) 22:24 (UTC)
「認為「谷歌」在所有中文用戶中使用的普遍性高於「google」,請提出確切數據證明閣下的理論」這哪是簡單做一個上網查查就能查清楚的,這都可以當做事一個課題了。如果可以的話,我何必把這個話題發在這裡?反之,你是否有能力證明「「google」在所有中文用戶中使用的普遍性高於「谷歌」,請提出確切數據證明閣下的理論」?遠遠沒有那麼簡單。來這裡討論的目的是參考是否符合《命名常規》,而不是天馬行空憑自己主觀意願。新聞是我能想到一個強有力的證據,除了新聞你還能想到其他什麼參考因素麼?--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22:30 (UTC)
另外,還是我之前提到過的wp:命名常規 #命名衝突裡面清楚說明了各個因素重要性了,希望接下來的討論可以圍繞《命名常規》來進行。--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22:30 (UTC)
話題從來沒有離開過wp:命名常規,在下方纔便有提到了,需優先使用大多數中文使用者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而此討論的內容便是「google」與「谷歌」何者方為最多使用者最易理解之名稱。至於何者能更優先於單一篇的新聞作為證據證明,若是閣下有在注意,Aotfs2013便有列出限定中文之內容資料,其搜尋的目的即為篩選出所有使用中文之網路使用者,再從中篩選出含有「google」亦或是「谷歌」之頁面,在下認為此筆資料便足以證明google並無改名之必要。而既然是閣下發起討論此條目是否有更名的必要,在下好奇為何閣下為何並無證明兩者常用程度的能力。 --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1月11日 (六) 22:50 (UTC)
Aotfs2013之前對命名常規可一直是在迴避的。的確是我提出的討論,但是我以上說的重點在於很難從數據上總體來判斷所有華人用戶到底是用哪個更多。因為其實深究一下你會發現,谷歌中搜索「google」,儘管你高級設置為繁體中文,但是你把搜索結果隨便看一下就知道,很多頁面諸如例子1例子2這類看上去是屬於網頁的中文版里的,本質上卻完全沒有翻譯完全是英文原文的,這種能算在搜索結果裡面嗎?所以你之前通過谷歌搜索出來的結果,對於「谷歌」還是「google」非常不準確的,不能作為支持使用「google」的依據。--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0:29 (UTC)
我看不出Aotfs2013有迴避命名常規的意思,相反的其似乎不斷的就命名常規的規範提出證據。而就閣下所提出的例子討論,若是搜尋同時具有「google1」及「谷歌」的頁面,共有1,020,000筆搜尋結果,扣除這些頁面,數據更正為
  1. 谷歌:約有 1,100,000 項結果;
  2. Google:約有 39,780,000 項結果。

「google」的常用度仍然比「谷歌」高上許多。--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1月13日 (一) 13:24 (UTC)

  • 使用GOOGLE引擎,限定中文網站搜索,限定關鍵字搜索,「GOOGLE」獲得44,700,000 項結果,「谷歌」獲得1,030,000項結果。會造成差異的問題恐怕不是慣用性的問題,而是在於政策。兩岸政府都有規定公司註冊不得使用外語(GOOGLE台灣的正式登記名稱就是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然而中國政府規定較為硬性,即使宣傳等作為都不得使用外語(雖然登記名稱是美商科高,但是在台灣的活動一直都是使用GOOGLE作為標語),最後才折衷發展出谷歌這個不損及品牌連貫印象又符合規定的方案。風鳴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02:47 (UTC)
(~)補充[4]我記得廣電總局有這個規定:「在主持人口播、記者採訪和字幕中,不能再使用諸如NBA、GDP、WTO、CPI等外語和縮略詞。」因此大陸的新聞都受此影響。Abacn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05:30 (UTC)
在大陸,個人觀察日常生活中谷歌用的肯定比google多。--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0:32 (UTC)
大家都散了吧,去搜尋一下都能夠知道香港和台灣的谷歌官方都是用Google的。-【和平至上】💬📝 2017年11月12日 (日) 10:13 (UTC)
這就奇怪了,「香港和台灣的谷歌官方都是用Google的」,大家就要散了?第一,香港和台灣可以代表所有說中文的地區?第二,官網使用拉丁字母名稱,在維基中使用中文的條目多了去了。--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0:30 (UTC)
香港台灣當然不代表所有中文地區,不同地區有不同說法可以通過轉換解決,而實質標題應該採用哪一個,有一個更好的標準:先到先得。既然都常用,那就先到先得。—AT 2017年11月12日 (日) 11:04 (UTC)
  • 我同意分地區考慮,這個沒有問題,不過對於所謂「實質標題」,我覺得用中文名字更為合適,畢竟是中文維基,而且谷歌在香港台灣也不是完全就不用。--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1:16 (UTC)
  • {{TA}}模板弄個zh-cn:谷歌;就解決了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7年11月12日 (日) 12:40 (UTC)
    • 我覺得是這麼個解決方案,但是希望「實質標題」是谷歌,而不是google,原因是這是中文維基,在港台google用的多,大陸新馬「谷歌」用更多,總體而言差不多的情況下,應該着重考慮使用中文這一規則。「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里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如上所言。--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3:00 (UTC)
不要擅自以為代表馬、新地區,這裡的中文媒體生態,這類科技新聞幾乎是轉載外媒文稿,雖然「谷歌」和「google」都有在用,但沒有證據表示「谷歌」會有比「google」更多人用,有時候寫「谷歌」後面還要註明(google),只能說是50/50
  1. 谷歌 google site:.cari.com.my谷歌 -google site:.cari.com.my-谷歌 google site:.cari.com.my
  2. 谷歌 google site:.sinchew.com.my谷歌 -google site:.sinchew.com.my-谷歌 google site:.sinchew.com.my
  3. 谷歌 google site:.chinapress.com.my谷歌 -google site:.chinapress.com.my-谷歌 google site:.chinapress.com.my
  4. 谷歌 google site:.enanyang.my谷歌 -google site:.enanyang.my-谷歌 google site:.enanyang.my
  5. 谷歌 google site:.orientaldaily.com.my谷歌 -google site:.orientaldaily.com.my-谷歌 google site:.orientaldaily.com.my
  6. 谷歌 google site:.guangming.com.my谷歌 -google site:.guangming.com.my-谷歌 google site:.guangming.com.my
  7. 谷歌 google site:.kwongwah.com.my谷歌 -google site:.kwongwah.com.my-谷歌 google site:.kwongwah.com.my
  8. 谷歌 google site:.seehua.com谷歌 -google site:.seehua.com-谷歌 google site:.seehua.com
  9. 谷歌 google site:.ocdn.com.my谷歌 -google site:.ocdn.com.my-谷歌 google site:.ocdn.com.my
  10. 谷歌 google site:.zaobao.com.sg谷歌 -google site:.zaobao.com.sg-谷歌 google site:.zaobao.com.sg--O-ring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5:12 (UTC)
名從主人的話,「美商科高」是google台灣分公司的註冊商號[5],「谷歌中國」是google中國分公司的註冊商號。google服務品牌的簡、繁中文介面,名稱都是「Google」[6][7]。既然這樣,google中國是「谷歌中國」、google還是「Google」。--O-ring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6:35 (UTC)
回到Google Inc.的網頁去找答案,他們的中文頁面都是用「Google」,如此一來「Google」符合名從主人、先到先得、常用名稱原則,維持現狀又何妨。--O-ring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8:23 (UTC)
「常用名稱原則」符合了?在台灣是的,在大陸根本不是;」名從主人「的話,請告訴我,有人告訴過你06年定的谷歌中文名失效了?微軟條目名是中文名,其官方網站也是微軟網頁也是用的Microsoft,按照你的邏輯是否要移動到Microsoft?這回沒話了吧。--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8:31 (UTC)
谷歌和微軟有什麼關係?沒錯的話,微軟好像是符合先到先得、約定俗成和常用名稱原則。沒人說過,但google自己本身也不常用。我不知道「Google」在中國是不是常用,不過在馬新地區是常用,港澳台似乎也是。--O-ring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9:25 (UTC)
你這理解能力真是。。。我拿微軟來類比谷歌的例子,這就是兩者的關係懂了嗎?你自己說「回到Google Inc.的網頁去找答案,他們的中文頁面都是用「Google」」可是人家微軟主頁也不用「微軟」二字,現在這個邏輯清楚了沒?--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3日 (一) 17: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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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臉,別打!這已經是2006年的舊聞,當時谷歌中國有大好風光,現在搜遍www.google.com的簡體中文介面也不見「谷歌」一詞,既然連google本身都不再言「谷歌」,您又何苦強加上去呢。「谷歌」還是回歸「谷歌中國」吧。--O-ring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6:10 (UTC)
我覺得谷歌退出中國大陸不代表「谷歌」的官方名字一起跟着失效。如果我沒看錯的話www.google.com裡面你說的沒用谷歌二字,還請你先看一下這篇文章,以前谷歌標識右下角在大陸顯示的是「谷歌」,其他地方顯示的國家名,現在不管是什麼版本,什麼都沒有。這麼說「既然連google本身都不再言「谷歌」,您又何苦強加上去呢。」說不通了吧。--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6:48 (UTC)
實際就是這樣,Google Inc.只有中國的分公司稱作「谷歌」、台灣的分公司稱作「科高」,其餘一律(包括總公司)稱作「Google」。Google Inc.本身只有在涉及中國、台灣分公司事端的頁面時,才有用「谷歌」、「科高」的名字,不然在任何中文頁面都是稱作「Google」。由始至於,google本身就是「Google」完勝「谷歌」、「科高」。--O-ring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8:12 (UTC)
首先,注意兩岸用詞,其次,「不然在任何中文頁面都是稱作「Google」。」是不成立的,不知道你以前注意過沒有,你在西班牙谷歌切換到中文,那麼右下角顯示的西班牙,根本不是你所說的「不然在任何中文頁面都是稱作「Google」」。另外,06年的官方用詞「谷歌」是誰和你說隨着谷歌退出大陸而失效的?--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8:19 (UTC)
我沒有說「谷歌」失效,谷歌信息技術還有運營,北京、上海、廣州都有辦公室,只是說Google總公司用這個名字時有局限性,Google總公司是「Google」,中國分公司才是「谷歌」,不是像中國媒體一律稱「谷歌」。--O-ring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8:49 (UTC)
是的,沒錯。「Google總公司用這個名字時有局限性」這句話如果換到微軟頭上,微軟有發布過針對你所謂的「總公司」的中文名嗎?據我所知是沒有。那這麼說為什麼微軟是微軟不是Microsoft呢?我剛剛發的鏈接中有這麼一句話:「昨天,Google 發布了我們在全球唯一的非英文品牌名稱 – 谷歌。」,都已經說了品牌名稱了,怎麼能還分總公司不總公司呢?谷歌品牌只有一個。--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9:20 (UTC)
我不太確定除了這則涉及中國事務的聲明之外,google網頁還有哪裡提到谷歌?有提到科高的是台灣分公司的廣告程式條款,但台灣的政策還是用google的名字。--O-ring留言2017年11月12日 (日) 19:35 (UTC)
前一個星期看本地新聞也看到直接叫Google而不是谷歌,顯然符合「使用中文」的例外?——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13日 (一) 01:38 (UTC)
請看這條:「時間優先的規則:我們選擇條目第一個重要版本採用的命名方式作為條目的主要命名方式,其他命名都重新導向到這個主要命名上來。」,Google在香港和臺灣均符合命名常規,因此根據這原則,應以Google作為條目名稱。此外,Google在香港和臺灣均採用「Google」,Google已經幾乎退出了中國內地市場,你也會說是以前會用「谷歌」吧?你擧來擧去的例子都是很多年前的了......--【和平至上】💬📝 2017年11月13日 (一) 12:24 (UTC)
注意兩岸關係用詞!為什麼一直強調退出中國大陸市場?「以前會用「谷歌」」根本不是,現在用谷歌的大有人在。按照你這個邏輯,是不是倒閉的公司(如最近的柏林航空),要移動到英文?「退出市場=名字也失效」這個邏輯根本無法自圓其說。--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3日 (一) 17:35 (UTC)
Google 趨勢中,"Google"關鍵字的搜索指數一直都高於"谷歌",百度指數近90天的搜索指數中"Google"為66,920,"谷歌"為39,520。大數據才是最有說服力的。--202.144.192.234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03:50 (UTC)
  • 即使在中國大陸,很多從事IT行業的人也習慣說Google,不會故意說"谷歌"。所以我看來使用Google作條目名稱也不是對大陸地區有什麽壞處。--120.230.156.38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18:47 (UTC)
  • (-)反對:如果引用命名常規已經沒法達成共識了,那麼我想問:從讀者的角度來說,這個標題真的有那麼重要嗎?不論標題是什麼,反正讀者搜索「谷歌」和「Google」都能鏈接到這裡,為什麼非得改個名字?難道一定要用改名體現我們對於方針共識的遵守嗎?我相信,制定命名常規的本意,是為了避免一些難以接受的標題出現,例如「Albert Einstein」,怎麼看都很彆扭。但是上面的討論已經指出,「Google」在中文中用得一點也不彆扭,那麼就沒有更名的必要。--Tiger留言2017年11月25日 (六) 02:05 (UTC)
  • @暖城2016-02-05:雖然贊成您對條目名稱中文化的願景,但「谷歌」能代表Google這點確實已經變化,只是大眾為了方便才會用中文名稱呼和書寫(就如媒體有時稱臉書)。參考谷歌中國中就2015年9月更換logo的記述,Logo中的「谷歌」字樣消失已基本代表被降格使用了。另按WP:命名常規#命名衝突,1不符合,僅中國大陸平常稱呼谷歌;2符合,應採用名從主人;3無關,Google普遍使用;4無關,主人有賜名。所以按2,應該使用名從主人且各中文地區均有通用的Google而非局限性的「谷歌」代表全球的Google。微軟少稱但不是極少自稱微軟,如微軟官方商城;具體名稱使用看個例與共識,某個FAQ找不到了,是說不要以「其他條目是這樣」作為理由。此外,搜索引擎結果數應僅作參考,比如「Google」全球通用(且網址等可能匹配),而「谷歌」局限於中文圈,所以前者肯定比後者多。--YFdyh000留言2017年11月25日 (六) 07:42 (UTC)
  • 明白閣下的意圖,但是就如樓樓上所說,標題並沒占有其龐大的重要性,重要的還是給予讀者明白整體文章內容。而且再如此以各自的論點爭個高低起伏,也得不到一個所以然來。畢竟多數認為 Google 實用性更高,遍及的世界範圍更為廣泛呢。(PS:我來自馬來西亞,身邊的老師朋友都用「Google」,況且新加坡人多使用英語溝通,Google常掛在嘴邊,並不如閣下所說新馬多用「谷歌」吧?)Ginson Lim 2017年11月25日 (六) 14:19 (UTC)

命名常規

關於Wikipedia:命名常規,根據「名從主人」、「時間優先」和「常用名稱」這三個原則,是否有優先順序?以一部戲劇做舉例,假使條目事先以「香港」外購公司的譯名建立,但製作公司在「亞洲區」(台灣、香港等)使用了另一個名稱,是該選擇「先到先得」還是「名從主人」呢?另外,根據規則中的第2點跟第3點,是指如果官方翻譯普遍不被熟知,可以被其他取代嗎?(看了之前的討論,實在一頭霧水,在編輯時又很困惑  囧rz...)--Atana goodwin留言2017年11月24日 (五) 16:50 (UTC)

看命名衝突章節。——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25日 (六) 01:23 (UTC)
@cwek:我就是看了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衝突(「名從主人」、「時間優先」和「常用名稱」三原則)加上先前的討論才詢問的……--Atana goodwin留言2017年11月25日 (六) 01:47 (UTC)
我的看法是:
1.如果該戲劇的官方名稱在多地為常用的(可以用GoogleTest),則選用官方名稱。
2.即使該戲劇的官方名稱在部分地為常用的,仍選用官方名稱,即使存在其他常用名。
3.若官方名不及常用名常用,則使用時間優先決定的命名。
我想這個規則假設時間優先(即先建立的)的命名可能是符合常用原則,如果時間優先的不符合常用原則,則先符合常用原則,再匹配名從原則。——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25日 (六) 01:58 (UTC)
@cwek:您說的GoogleTest是指利用Google搜尋得出的結果數量嗎?您的總結是指先符合「常用」,那麼名從主人和先到先得的先後順序又是如何呢?
我就直說是《枕邊大話王》這個條目讓我有點困惑,因為創立頁面的用戶是先以香港TVB外購的譯名創建頁面,但早前該電視劇的製作公司NBC環球在自家海外頻道Diva是使用《王牌詐妻》的譯名在台灣與香港播出,我想應該以製作公司使用的劇名作為條目名稱為佳吧?(如果所有權公司並未有正式翻譯,香港外購後的譯名當然就是首要官方譯名,問題是製作公司先前就有正式片名)
最初在其他條目也是遇到其他用戶依官方譯名來移動條目,所以個人理解是先依官方譯名為首要,次而遵循時間順序(例如福斯在香港與台灣的片名翻譯不同時,就依先創立的條目名稱先後或首播優先的名字做為條目名稱,以官方翻譯為優先考量,其他非官方翻譯則後)。但老實說又深怕是自己對命名常規的規則理解錯誤而造成紛爭,所以想詢問這兩者該如何取捨?
我大致可以理解命名衝突的定義,但又覺得有些模糊,我也不確定該如何確立「常用」的標準,為了防止我個人可能犯錯影響其他用戶,所以想「確定」最正確的先後順序為何?--Atana goodwin留言2017年11月25日 (六) 02:56 (UTC)
常用、名從等是單個符合時的基本規則,也就是說不符合常用的話,可能符合名從等,類推。如果常用和名從有衝突的話,就按照衝突解決處理。時間優先其實就是先到先得,新事件初始定命名時。GoogleTest只是根據數量的明顯差異快速推斷常用程度。譯名商的命名不及製作商的命名,可以參考Wikipedia: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25日 (六) 03:02 (UTC)
印象中以前的討論應用過優先級按順序,但這可能沒有共識。個人認同1和2,3不認同,參考精靈寶可夢的譯名之爭,明確印證則名從主人而不管常用(另寫在條目序言)。代理商譯名不太好判斷,看官方支持哪個吧,都沒有可能就只能時間或常用了。按名從主人的細則,代理商可能不算品牌的擁有者(而只是發行者?),所以譯名僅作參考,除非官方明確認可宣布(及觀察是否認可變更或認可衝突)--YFdyh000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12:40 (UTC)
三者衝突時使用「吵架原則」,大家來互煮客棧煮一輪,最後一個沒被燙熟的就聽他的。(誤)
但說真的最後好像都是個案討論來決定。而我印象沒錯的話,通常版權物跟機關團體會「名從主人」比較多,各地「主人」不同時才會「時間優先」,而除非相當極端到一定的程度,不然很少用「常用名稱」。--Reke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21:15 (UTC)
個人認同您的說法。非「版權物跟機關團體」是哪些?改成常用名稱一般是沒人反對就接受了,有不同意見就扯皮,最後可能投票、時間優先或者改回爭議前的穩定名稱。--YFdyh000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21:39 (UTC)
我個人也是如此解讀,但我覺得規則寫得很有空間,所以我不是很確定,又因為我有將一些條目移動為製作公司所屬電視網使用的譯名,有點擔心未符合命名常規。所以依我所舉例的《枕邊大話王》,移動至《王牌詐妻》應該是沒有問題吧,可能只差溝通與取捨問題?--Atana goodwin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08:02 (UTC)
方針確實模糊,可能是無共識。此個例不了解,無法評論。如果各可靠來源顯示新名稱顯著優於原名稱,可作為理據。如果不明顯,保持原狀更好。適當應用字詞轉換,或者序言加入「也稱」/「某某稱」就好,不必強求更名。--YFdyh000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13:18 (UTC)
個人覺得此個案移動理據應足夠堅強,但雙方未達共識,更名與否就該條目自己另行討論了。因為我先前也有以相同理據移動過其他條目,雖然沒有發生命名衝突,但確實因方針的解釋還是存在疑慮,所以才想發問確定,總之,感謝以上各位的解惑!--Atana goodwin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14:2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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