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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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主播的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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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B48幾位藝人的條目命名問題
不完全列表:
在這幾個條目都存在往復的編輯戰,其中AT還在前三個條目進行了自己的回退之後,動用管理員權限對條目進行了永久移動保護,這是濫權行為。
說回條目的命名,AT使用假名的理由是在搜索結果中日文比較多,例如假名 vs 譯名。詳細可見User talk:AT、User talk:AddisWang、User talk:Ws227。
我個人認為仍然應當使用中文,理由很簡單,把他前面給出的連結往後一翻,就能發現大量內容純粹是日文。再看媒體報道:峯岸みなみ一項,峯岸南有6項。
無論具體如何,使用權限進行保護是絕對不能允許的。--Ben.MQ 2011年9月29日 (四) 15:26 (UTC)
- (+)支持,我也認為應該使用中文。--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29日 (四) 16:04 (UTC)
- (!)意見中文維基應該盡可能使用中文條目名,這是政策,不可能因為AKB48沒有官方中文網站就說她們沒有最廣為人知的中文譯名。至少,在台灣這頭收視率最高的有線電視日本頻道中,都是使用「高橋南」的譯名,因此絕對符合「最廣為知悉的中文譯名」這定義。—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29日 (四) 17:39 (UTC)
- (+)支持,看了一下討論,同意User:AddisWang的說法。另外我也認同benq說的「絕對不能允許使用權限進行保護」。--CHEM.is.TRY 2011年9月29日 (四) 18:29 (UTC)
- (!)意見:感覺AT在這次事件雖然說得很好聽要阻止移動編輯戰,但他根本就是參與者之一,正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跳下去參戰又擺出仲裁者口氣讓我對他印象變差了。AT過去的表現讓我覺得他很積極想解決維基上的問題,但他的問題就在於他太急了,反而引發了更多問題,像之前取消年代日期內鍵時也是,讓其他人的監視頁面短時間內被他刷了很多次佔頁面。
- 而回到這個議題,我認為AT只用Google作為證明有爭議,Google並不是絕對的。事實上在媒體圈很少會不翻譯日文人名,峯岸みなみ像高山南(ja:高山みなみ)的例子轉成南也無不可。如果因為沒有所謂正式或統一的中譯人名就要直接應用原文的話,那中文維基有一大半的外國人名條目最好都回退成外國原名,因為很多人的譯名都沒有正式中譯或統一啊,我們怎麼知道對方喜歡用哪個漢字來音譯。如果AT堅持己見的話,我認為應該要將所有中文文獻上沒大量出現或沒有統一譯名的外國人名全改回原名去。--114.47.169.229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01:18 (UTC)
- 首先,在中文官方網站中,無任何一位成員使用什麼高橋南、峯岸南等的名稱,可見AKB48官方根本從未認同這些名稱。其次,從Google搜尋量顯示帶假名的名稱明顯比沒有的來得多,可見帶假名的名稱在中文地區比中文名稱還要常用。如果說兩者的差異不大的話,那真的沒有關係,但是目前的差異平均都有10萬以上,這種情況下仍然堅持使用中文,我認為是於理不合。另外,日文和其他語言不同,日文既採用假名,也採用漢字,如果沒有正式的中文名稱,強行將假名轉換成漢字的話,容易讓人誤會該人本身的日文名稱也是一樣。而且,上述的中田千智本身就是該人的原名,然而她現在採用的是中田ちさと在藝能界活動,如果偏要中田千智,等同無視採用藝名的事實,條目標題變相並不準確。回應一下上面的評論,有人說應該採用高山南取代高山みなみ,我是同意的,因為搜索量來說前者遠遠比後者多,但是諸如峯岸みなみ都比峯岸南等的來得多,而且聲優沒有中文官方網站,難而反應相關營運方的是否存在正式的中文名稱,但是AKB48存在中文官方網站,顯示的正正是帶假名的名稱,可見AKB48官方從未認可高橋南等等的名稱。因此,從搜索量和官方網站來說,採用帶假名的名稱完全是合情合理之舉。—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1:54 (UTC)
- 請先把討論重點從AKB48移開,而是綜觀整個中文維基的命名政策:中文維基的政策是當條目主題有常用的中文名稱時,要以中文名稱為主,除非該主題人物/事物的中聞名非常不常用,但外文原名卻非常常用,才「破例」地不以中文名稱作為條目名。上述的討論重點完全走偏了,只把重心放在搜尋結果數量的比較、或是官方網站上的寫法,但請注意搜尋結果比較通常是有許多個常用譯名時用來決選的輔助工具,並不是優先引用的原則,此為本末倒置。另,官網上的寫法也不能推論官方反對使用「高橋南」「中田千智」這樣的譯名,頂多只能說官方沒有正式公告中文譯名(說不定只是代理商或站務人員懶得翻譯而已),至於「中田千智本身就是該人的原名,然而她現在採用的是中田ちさと在藝能界活動,如果偏要中田千智,等同無視採用藝名的事實」這件事,其實只要在內文中說明她的譯名是原名的假名拼法就可達到效果,為何要在條目名稱上大做文章去達到一個大部分的人根本看不懂到底要表達什麼的主張?
- 我利用Google限制特定條件的搜尋結果卻顯示出,包括許多台灣的主流報章、電視頻道等媒體,都很大量的使用像是「高橋南」這般的譯名,搜尋結果高達160萬次以上,如此的搜尋結果縱使不能證明它是被使用頻率最多的用法,至少已能證實『「高橋南」是廣為接受的中文譯名』這事實。而且無論是高橋本人或AKB48的幕後廠商官方,也沒有人跳出來說『「高橋南」是不正確的稱呼方式』,這就可以視同是一種默許,因為假如當事人或廠商官方非常有意見的話,就應該會像澤尻英龍華的狀況一般,由當事人主動跳出說『請不要叫我繪理香,要稱呼為「英龍華」』。
- 雖然可以理解AT君的主張有其背後的論證基礎,但畢竟中文維基採取的是共識決,如果只有該君一人堅持但絕大部分參與討論者都抱持反對意見的話,也只能說聲抱歉了。基於對中文維基「以中文條目名」為主的政策維護,我認為用日文平假名作為條目名,是非常不妥的。最後我要說的是,你們這些看得懂日文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內)請不要太自我中心了,這種條目名對於那些看不懂日文假名的中文維基用戶來說,未免太不尊重了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30日 (五) 03:59 (UTC)
- 如果搜索結果數為假名多的話,我個人比較傾向(-)反對,畢竟官方網站更合適拿來作為標杆,而輔以搜索結果的話,應該問題不大。(當然如果搜索結果為中文為多的話,那就另說了。)至於不尊重看不懂日文假名的中文維基用戶的問題,我覺得其實也沒那麼嚴重。首先,有重定向可以用,其次,內文可以通過全文簡繁轉換,所以條目名內帶假名這一問題,只要使用合適的編輯技巧,在當前情況下也沒有那麼嚴重。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04:22 (UTC)
- 搜尋結果只能搜尋到包含有平假名名稱在內的網頁,但並不能證明使用平假名的場合比中文多(因為裏面也包含大量完全將日文內容copy至中文網域頁面的狀況,或是在中文文章中註釋日文原名的狀況)。如同上面所述,Google搜尋結果通常只能作為輔助用途,因為搜尋結果的數量其實是可以利用搜尋方式的設定進行人為操作的!(言下之意,先決定想要的搜尋結果之後,再設計出可以產生這種結果的搜尋方式,也是辦得到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30日 (五) 04:40 (UTC)
- 大象兄搜尋要設定為搜尋特定詞語,這樣的情況下,一下子高橋南就變成2萬多。另外,如果中文維基容不下用外語來命名條目標題,那請問Google和Facebook那些算什麼?按照大象兄的邏輯,我們豈不是不尊重那些看不懂英文字母的中文維基用戶嗎?如果在常用和官方用法兩方面都是帶假名的名稱較為有優勢的話,請問所謂高橋南等是基於什麼能夠取代帶假名的名稱,而成為條目標題?—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8:06 (UTC)
- 剛搜到官方新聞稿稱高橋みなみ為高橋南,因此只有這個可以移動。其他仍然有待證實。—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8:26 (UTC)
- 大象兄搜尋要設定為搜尋特定詞語,這樣的情況下,一下子高橋南就變成2萬多。另外,如果中文維基容不下用外語來命名條目標題,那請問Google和Facebook那些算什麼?按照大象兄的邏輯,我們豈不是不尊重那些看不懂英文字母的中文維基用戶嗎?如果在常用和官方用法兩方面都是帶假名的名稱較為有優勢的話,請問所謂高橋南等是基於什麼能夠取代帶假名的名稱,而成為條目標題?—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8:06 (UTC)
- AT兄不需要扯到英文名稱的條目上面去:因為會使用電腦設備上網連上維基百科者,縱使英文不佳者也沒有人認不得英文字母,認不得的人根本連電腦設備本身的操作都有困難。但是,中文人口裏面到底有多少人看得懂日文五十音?這數字保證跟看得懂英文字母者有天壤之別。當然,相對於其他語言,看得懂日文假名者可能還算稍多的,但根據兄台您的理論,恐怕哪天維基百科上出現一堆俄文、阿拉伯文或梵文作為條目時,我們又該怎麼應對?說實話,除了幾位真的旅居日本的中文維基用戶外,我的日文恐怕已經比在此活躍的許多人都靈光太多了,但縱使如此我還是不認為中文維基的條目名稱中可以允許出現日文假名,如果真的是找不到適當中譯的名稱也應該使用羅馬拼音標示之,更不用說爭議中這些根本就已經有可考證或常用中文譯名的人物。—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30日 (五) 08:52 (UTC)
- 英文和日文都是語言,兩者的待遇應該相同,有多少人懂該語言跟常用度完全無任何關係,現實是就算在大中華地區,中文是最常用的語言,但同樣有以英文或日文等外來詞更常用的情況出現,可以懂不懂一種語言,與常用度是兩碼子的事。就算不懂假名,也不代表有假名的名稱就是不常用,如果有人不懂英文字母,請問難道所有英文名稱就等於不常用?如果您所說俄文等外來語的用詞比中文名稱在大中華地區更常用的話,使用外來語作名稱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做法。使用羅馬拼音,然後拼合漢字,基本上是一種原創研究的做法,保留原文名稱是可查證而且在常用度較高,又是官方名稱的情況下,為何不能採用原文?難道就是因為中文維基要用中文,就要排斥其他語言嗎?這等同自設局限,難以反映部分使用外文名稱作為常用名稱的現實。—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9:03 (UTC)
- 我的重點在於『英文字母 vs. 日文字母(也就是假名)』,不是『英文 vs. 日文』,看不懂英文整句拼起來的意義但如果看得懂字母,至少有辦法辨識一個名詞。但對於沒學過日文假名的人來說,看到這些假名等同於看到一堆鬼畫符,在後續的查找參考上是會有困難的。回到AKB48的議題,中文官網上的日文名並不是『官方認定的中文名稱』,舉『高橋南』的用法,這幾乎已經足以推論官方是允許全漢字譯名的用法,官網上那些日文假名的存在,基本上只是『沒有翻譯』而已。『沒有翻譯』跟『中文中也得使用日文假名』,這可是兩回事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30日 (五) 09:10 (UTC)
- 對於沒學過英文字母,看到這些英文「等同於看到一堆鬼畫符,在後續的查找參考上是會有困難的。」我認為是否要採用外語作為名稱,應該是基於相關官方有沒有正式的中文名稱和外文名稱是否比中文名稱更常用,「沒有翻譯」不就等於官方並沒有承認任何中文名稱嗎?「這幾乎已經足以推論官方是允許全漢字譯名的用法」這純屬您的推論,現實卻並非如此,峯岸みなみ和高橋的名稱雖然相同,但並沒有改稱為「南」,其他也是如此。可見,官方只是有限度承認部分名稱,這不等同於官方承認所有中文名稱。因此,在沒有官方的中文名稱,而且外文名稱在中文地區比中文名稱更常用的情況下,那很明顯應該採用外文名稱。既然官網採用「高橋南」的說法,我認為條目能夠以此為名,但無可否認的是高橋みなみ仍然是更常用的,而且受到官方認可的。其他中文名稱在未有官方的中文名稱前,除非常用度超越原文名稱,否則名稱根本沒有發揮它應有的作用。—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9:29 (UTC)
- 如同前述,由於沒有學過英文字母的人根本連使用電腦上網查詢維基百科的基本需求都做不到,因此大體上可以說看得到維基百科的人,都是看得懂英文字母的,但同樣的原則卻不適用於日文字母上,這是關鍵差異。至於AT兄一直咬住的『外文名稱在中文地區比中文名稱更常用的情況』不知是根據哪個證據?或許高橋南因為來過台灣比較出名,所以我再舉『峯岸南』為例,如果限制搜尋結果在台灣的網域之內,使用全漢字的『峯岸南』搜尋結果為10,300筆,其中大部分都是中文內容的頁面,但如果改用日文假名的『峯岸みなみ』,搜尋結果雖然是比較多的35,400筆,其中參雜了大量純日文未翻譯或是中日文混雜的頁面。根據此結果我很難信服『外文名稱在中文地區比中文名稱更常用』的說詞,這顯然只是為了證明AT兄想要的結論而去曲解搜尋結果而已。由於Google搜尋沒有辦法很明確地將非中文內容的條目進行有效篩選,因此從此搜尋結果中我只能判斷『在台灣的網域中兩種用法都很常見』,但沒有辦法將這樣的結果與是否是中文領域直接關連。—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30日 (五) 10:22 (UTC)
- 我和您爭論的不是到底看不看得懂,而是同為語言,對待方法應該相同的基本邏輯,就算英語有優勢,也不能夠排斥其他外語。另外,對您來說是曲解,對我來說是大部分中文使用者寧願用日文名稱也不願用中文名稱。台灣地區的結果可能只是差兩萬左右,撇取那些可能有問題的結果,我姑且認為兩者相約,但是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來搜的話是137,000和28,900的分別,就算再多的所謂「大量純日文未翻譯或是中日文混雜的頁面」,也不會有10萬個吧?如果不限地區來搜索的話,繁體中文是115,000和19,800的分別,簡體中文則是171,000和34,000的分別,差異之大顯而易見。—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1:00 (UTC)
- 看來中國大陸與香港的朋友們似乎對使用假名的習慣度,遠高於台灣用戶,真是個有趣的現象(我還以為三地之間台灣人對日本文化接受度是最高的)。那意思是說,是否可以引用地區用語習慣的差異原則,使用繁簡轉換標籤處理之?—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30日 (五) 11:18 (UTC)
- 我不反對這種做法。但是條目標題仍然應該採用最常用的名稱。—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1:32 (UTC)
- 看來中國大陸與香港的朋友們似乎對使用假名的習慣度,遠高於台灣用戶,真是個有趣的現象(我還以為三地之間台灣人對日本文化接受度是最高的)。那意思是說,是否可以引用地區用語習慣的差異原則,使用繁簡轉換標籤處理之?—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30日 (五) 11:18 (UTC)
插一句無關討論的話:諸位的留言都已經縮進到15個冒號了,留言的左右間距連20個字都不到,還是用一下{{od|数字}}吧...囧rz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20:18 (UTC)
- 我也插一句無關的,我的屏幕還能顯示60個字。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6:37 (UTC)
AKB48 「官方國際中文站」與「AKB48 Official Site」的差別待遇
在 AKB48 官方國際中文站的「關於 About AKB48」網頁上,仍留有許多日語假名;然而 AKB48 Official Site 的「What is AKB48?」網頁上,卻看不到任何假名。看起來,AKB48 對中文讀者與英文讀者有差別待遇喔!-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2:45 (UTC)
- 羅馬字當然容易搞...日本官網也有。中文嘛...要考慮因素太多了。—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2:54 (UTC)
- 是嗎?我雖便舉個例子,您覺得『グッバイ·ママ』翻成中文會難搞嗎?-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3:05 (UTC)
- 我意思是考慮因素的問題。羅馬字基本上就是將日文直接轉成讀音,即音譯,中文卻是意譯的,而且又要考慮意思上是否有錯誤等問題。因此,羅馬字當然比較容易處理。—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3:10 (UTC)
- 是嗎?我雖便舉個例子,您覺得『グッバイ·ママ』翻成中文會難搞嗎?-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3:05 (UTC)
- 上述官方國際中文站網頁中還有很多假名並非外來語,與音譯無關;而是AKB48官方將所有歌名、演唱會名都保留日文。我相信如果想將這些內容納入英文版,他們一定會規規矩矩地翻譯成英文。但製作中文版時,(我猜想)AKB48官方顯然認為中文粉絲會「乖乖地」自我要求學會「辨識」日語假名,以便購買或拷貝他們的作品。而且多數粉絲並不想真的瞭解意義,所以能省則省,不用翻譯了。-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3:28 (UTC)
- 基本上我認同AKB48官方的作法;但這裏是中文維基,讀者不全是粉絲,不應隨他們起舞。-Kolyma (留言)
- 英文歌名不也是一堆羅馬字嘛...—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3:34 (UTC)
- 英文該翻譯的時候,當然也應該翻譯,但建議另闢版面討論。在此,我要提醒AT君:英文字母與日文假名在華語圈裏的普及程度有如「天差地別」,不宜相提並論。以台灣為例,自1968年實施九年國教起,每一個國中學生(七至九年級)都得接受每週四小時以上的英語教育;近年來則更提昇到小學三年級就開始上英語課。而日語呢?從1945年以後,就沒有列入任何等級學校的必修課程,所以大學畢業生看不懂日語假名者比比皆是。台灣被日本統治過幾十年,而且台灣民眾對日本人向來也比較友善,都尚且如此,其他華語地區就更不用說了。-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00 (UTC)
- 我了解到其中的天差地別,但待遇應該還是平等的。—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0 (UTC)
- 英文該翻譯的時候,當然也應該翻譯,但建議另闢版面討論。在此,我要提醒AT君:英文字母與日文假名在華語圈裏的普及程度有如「天差地別」,不宜相提並論。以台灣為例,自1968年實施九年國教起,每一個國中學生(七至九年級)都得接受每週四小時以上的英語教育;近年來則更提昇到小學三年級就開始上英語課。而日語呢?從1945年以後,就沒有列入任何等級學校的必修課程,所以大學畢業生看不懂日語假名者比比皆是。台灣被日本統治過幾十年,而且台灣民眾對日本人向來也比較友善,都尚且如此,其他華語地區就更不用說了。-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00 (UTC)
- 「齊頭式」的平等是假平等。-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4 (UTC)
- 我建議AT君要爭的是「沒有漢字的日本人名」(混血兒或日裔外國人常保留日本「姓」而使用音譯之片假名「名」),而非有漢字而故意用假名的日本人名,否則與粉絲何異?-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9 (UTC)
- 另外,台灣的汽、機車車牌很早就使用英文字母,所以有些沒學過英文的老人家為了萬一被車子撞到時能講得出肇事者車牌號碼,還會刻意學會辨識26個英文字母。再加上 WC、DDT 等慣用語的存在,官方文件早已將英文字母納入。甚至不少中文字典(包括書面與網站)就直接在解釋中加入英文字(不只是字母或縮寫喔),例如教育部字典網站對「賽先生」的解釋。而日文假名呢,則無如此之待遇。-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2 (UTC)
- 我不是指台灣對其的平等。而是,作為語言的平等,例如上述說的如果外文名稱在中文地區比中文名稱常用的話,條目應該以外文名稱來命名,無論是英、日還是其他語言,我意思的平等待遇是這樣。—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7 (UTC)
- 另外,台灣的汽、機車車牌很早就使用英文字母,所以有些沒學過英文的老人家為了萬一被車子撞到時能講得出肇事者車牌號碼,還會刻意學會辨識26個英文字母。再加上 WC、DDT 等慣用語的存在,官方文件早已將英文字母納入。甚至不少中文字典(包括書面與網站)就直接在解釋中加入英文字(不只是字母或縮寫喔),例如教育部字典網站對「賽先生」的解釋。而日文假名呢,則無如此之待遇。-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2 (UTC)
- 我認為「外文名稱在中文地區比中文名稱常用」的標準要「很嚴苛」,而且不能被網絡大量複製文化給愚弄才行,否則就不是中文版,而是雜文版、萬花筒了。再者,維基影響力極大,是許多網絡複製文章的來源,要慎重才行。-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45 (UTC)
- 當然。—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5:02 (UTC)
- 請允許我在這裏也插一句嘴:>>>「是嗎?我雖便舉個例子,您覺得『グッバイ·ママ』翻成中文會難搞嗎?-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3:05 (UTC) 」
- 如果要考慮觀感效果的話,應該是翻成「goodbye,媽媽」或索性全英文goodbye mama/goodbye mom比較好,因為雖然這段片假名轉成英文後的意思是「再見了,媽媽」(或別了,媽媽),但是也應考慮到片假名在日語中可以作為一種突出詞句的表現方法。如果在平假名和漢字組成的句子中出現了片假名的詞,其效果基本上就和中文裏的普通宋體5號字中出現5號加粗黑體的單詞或4號斜體宋題的感覺差不多了,因此這裏才建議譯為「goodbye,媽媽」。所以說,真要糾結翻譯的話,光「信達雅」就有得好糾結了,翻譯人名也不外如是。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20:33 (UTC)
- 當然。—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5:02 (UTC)
- 我認為「外文名稱在中文地區比中文名稱常用」的標準要「很嚴苛」,而且不能被網絡大量複製文化給愚弄才行,否則就不是中文版,而是雜文版、萬花筒了。再者,維基影響力極大,是許多網絡複製文章的來源,要慎重才行。-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45 (UTC)
- 抱歉,在下不以為然,グッバイ·ママ的中文翻譯就是「再見了,媽媽」或類似字眼,沒有必要管日語外來語怎麼來,否則中文版會變成雜文版(日語外來語不只源自英語,還有其他許許多多的語言)。其實日本演藝界「不當」使用片假名、符號(例如星號)在人名、歌名裏,已經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了,是否需要亦步亦趨,值得探討。另外,此議題已經離題甚遠,有必要建議另行開版。-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5:33 (UTC)
- 我支持Kolyma兄的意見。縱使日文中使用片假名會有什麼特別強調的意義在,對於不懂日文的讀者來說,並不會因為翻譯中寫了英文而不是中文就可以體會這種差異。所以與其用這種莫名其妙的方式表達一種不懂的人看了還是不懂的意念,不如直接在中文翻譯後面註釋上日文原文,懂得這種差異者自然會看得出。—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10月1日 (六) 15:40 (UTC)
日本藝人條目中大量未翻譯日語內容問題
抱歉!我再拋這個相關議題。在此就以上面提到的高橋みなみ/高橋南條目為例,當中就有這麼一段:
- 1.嘆きのフィギュア
- 2.ガラスのI LOVE YOU
- 3.背中から抱きしめて
- 4.リオの革命
而且這個條目還算是比較好的,有些條目的作品章節根本就是全部照抄日文版。請問這些日文是要寫給誰看的?其他語言版本是這樣處理的嗎?
我提議應該全部譯成中文(原文可以加括號附於後面);如果不願意翻譯,就不要寫進來。-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1:59 (UTC)
- 是啊。演員、歌手的條目還好些,最差的是Category:日本AV女優中的條目,幾乎個個都是照抄日文版,沒有翻譯。--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2:02 (UTC)
- 反正這些作品大部分都沒有官方中文翻譯,在中文網頁中出現時也大概都是用日文原貌直接放着吧(感謝copy & paste大法),根據AT兄的理論這些內容全都應該以日文原本的型態保留在中文維基中,所以這些條目內容到底是寫給誰看的?看得懂日文的人就看日文維基,看不懂的人還是看不懂,我就是擔心這種問題所以極力爭取中文維基一定要以中文優先的政策,無論是條目標題還是內容,保留其他語言只能作為註釋參考用途或是『不得已』時的備用作法,絕對不能捨本逐末。請各位支持我的觀點,否則中文維基這樣下去就糟糕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30日 (五) 12:10 (UTC)
- (+)支持。-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2:24 (UTC)
- 我家機械人正在跑,如有違漏。請回報。—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2:37 (UTC)
- 中文不用再在前面加lang模板,參看AT-bot的修改[1]。--Mewaqua 2011年9月30日 (五) 13:04 (UTC)
- 我家機械人處理不了這個,只能手動解決。—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3:11 (UTC)
- 那倒不如不跑,以後都不知道這個lang還要不要了……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6:09 (UTC)
- 我家機械人處理不了這個,只能手動解決。—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3:11 (UTC)
- 中文不用再在前面加lang模板,參看AT-bot的修改[1]。--Mewaqua 2011年9月30日 (五) 13:04 (UTC)
- 我家機械人正在跑,如有違漏。請回報。—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2:37 (UTC)
- (+)支持。-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2:24 (UTC)
上海地鐵意外條目合併討論
目前,有兩個這樣的條目:
兩次意外均發生在10號線,且發生原因類似。基於日後的事件隨時間流逝關注度減弱的因素,我建議將兩個條目合併至2011年上海地鐵10號線系列意外,並提刪原有條目。如無更多意見,我提議一周後動手。—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7:35 (UTC)
- 貌似沒見任何報道/來源把兩個事件合併在一起的。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34 (UTC)
- 似乎原因不近似。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41 (UTC)
- 兩次意外均是緣起信號系統故障,第一次是故障後倒車,第二次是故障後用人手操作結果撞車。如果你說沒有報道合併在一起,你可以看看追尾條目的註釋4。而且合併之後更可以顯示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重要性,也不會損害條目內容質量。如無異議,我建議將兩個條目重定向至我提出的那個條目「2011年上海地鐵10號線系列意外」。—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55 (UTC)
- 如果我沒理解錯,第一次信號系統故障信號系統故障(好像沒有「倒車」吧)是直接原因,第二個是間接原因。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59 (UTC)
- 關於註釋4,也有文章中提及7-23的,還有12-22的,不至於都要合併到一起去吧。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6:05 (UTC)
- 注意,重點是都是10號線,都是信號系統故障。這兩個特徵只有這兩個事情有。此外第一次是反轉運行,如果你覺得不算倒車那也就算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9:43 (UTC)
- 關於註釋4,也有文章中提及7-23的,還有12-22的,不至於都要合併到一起去吧。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6:05 (UTC)
- 如果我沒理解錯,第一次信號系統故障信號系統故障(好像沒有「倒車」吧)是直接原因,第二個是間接原因。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59 (UTC)
- 兩次意外均是緣起信號系統故障,第一次是故障後倒車,第二次是故障後用人手操作結果撞車。如果你說沒有報道合併在一起,你可以看看追尾條目的註釋4。而且合併之後更可以顯示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重要性,也不會損害條目內容質量。如無異議,我建議將兩個條目重定向至我提出的那個條目「2011年上海地鐵10號線系列意外」。—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55 (UTC)
- 似乎原因不近似。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41 (UTC)
既然覺得沒什麼好談,當我沒說過這個話題。—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9:43 (UTC)
- [2]。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2:59 (UTC)
- 不一樣。首先這次追尾發生在723之後;其次如果只有2次事故,還稱不上「系列」。--達師 - 198 - 336 2011年10月2日 (日) 13:03 (UTC)
關於Category:冷兵器與Category:刀
個人發覺現時中國古代兵器的分類很不統一。
如Category:冷兵器中有很多關於刀的條目,其中大多數卻都沒有歸到Category:刀,而只是冷兵器與中國武術。
建議不要凡是刀的條目都放至Category:冷兵器,而是較小的分類:刀,您們認為有需要嗎?Justincheng12345✯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2:05 (UTC)
- 其實我覺得把Category:刀當成Category:冷兵器的子分類不太恰當,菜刀、拆信刀要拿來砍人當然不是不行,但一般會把它列入兵器嗎?所以我覺得正確的做法似乎是把Category:刀獨立出來,兵器用的刀分到Category:刀跟Category:冷兵器;工具用的刀就只分到Category:刀,而不列入Category:冷兵器--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5:50 (UTC)
- 一個條目可以歸屬於兩個以上的分類,這兩個分類並不一定需要有相關性,所以根本不存在上述的問題。不過,子分類與母分類的從屬關係似乎很難利用現有的架構釐清清楚,因為作為武器使用的刀類的確是冷兵器的範圍,但如同上面所言又有些刀類本身並非兵器,但要因此不把這些兵器用的刀放入刀類的分類之中,似乎也怪怪的......所以結論大概就是,無解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10月2日 (日) 22:34 (UTC)
- 其實我提出的問題就在後者。一般的條目而言可以從屬於兩個無關係的分類,但是一個分類如果同時從屬於兩個不相干(甚至相斥)的父分類,就會讓分類中的條目出現詭異的結果。或許分類也該做消歧義?(例如:分類:刀 (武器)/分類:刀 (工具))--Reke (留言) 2011年10月3日 (一) 08:07 (UTC)
- 一個條目可以歸屬於兩個以上的分類,這兩個分類並不一定需要有相關性,所以根本不存在上述的問題。不過,子分類與母分類的從屬關係似乎很難利用現有的架構釐清清楚,因為作為武器使用的刀類的確是冷兵器的範圍,但如同上面所言又有些刀類本身並非兵器,但要因此不把這些兵器用的刀放入刀類的分類之中,似乎也怪怪的......所以結論大概就是,無解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10月2日 (日) 22:34 (UTC)
不能戳的秘密條目多次被加入大量侵權文字, 但當中又經多次修改, 該如何處理?
另外全文已經淪為討論區及意見發表場, 請各位幫忙清理--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2:06 (UTC)
- 整個提刪。--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6:03 (UTC)
翻譯求助
“ | In earlier times he may have been an inhabitant of the plains—at any rate no one can place the pitchers of N. Northiana, N. Veitchii, and N. sanguinea side by side without being struck by their affinity. Again, a glance at your engraving of N. Northiana reminds one of a long-urned form of N. Rajah in obliquity of mouth and its wavy-margined frill. The cauline pitchers of N. Rajah have never yet been figuted. I was with Mr. Harry Veitch when Miss North first showed him the picture of N. Northiana, and it was a revelation to us both. I had the latitude and longitude of its habitat in my portfolio when I left Chelsea for Borneo, but unfortunately never had the chance of seeing Sarawak ; my lot was the wild north-west coast, among the pirate chiefs, and very good genial fellows I found them ! | ” |
求該段落的翻譯,來源於en:Nepenthes_northiana#Botanical_history。烏拉跨氪 2011年9月29日 (四) 03:37 (UTC)
- 木有人鳥我,傷心。烏拉跨氪 2011年9月30日 (五) 06:05 (UTC)
- 正好這段時間都在翻條目,不過這兩天事務繁忙,明天再幫看看...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9月30日 (五) 14:37 (UTC)
- 已嘗試將上段內容補充在諾斯豬籠草裏頭,待閣下確認可不可行。─Kly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5:05 (UTC)
該條目中有大量與第七軍無直接關係的桂系歷史內容,希望有人能夠加以清理。--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24 (UTC)
- 大部分內容為必須的補充描述。--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6:06 (UTC)
- 此為《李宗仁回憶錄》疑似狂熱愛好者User:DANNYQAO的作品。--Zhxy 519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3:15 (UTC)
噁字顯示問題
在化學條目中(如噁唑),此字在維基百科「中國大陸簡體顯示模式」被強制改為「恶」,這樣的轉換是錯誤的,實際上中文對應的顯示應該是「口恶」。不知道此問題應該如何處理?——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5:35 (UTC)
- 因為簡體沒有「口恶」這個字。簡體所有我見過的出版物,該字都是手工造的。不知在字庫里到底有沒有。不過在簡體無對應字的情況下是否可以用繁體先代替呢,總比用假借的字好吧?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8:22 (UTC)
- (:)回應,翻了一下手邊的幾本有機化學書,那個字確實看起來像拼起來的字,很生硬,看來應該是字庫中沒有這個簡體字了,希望維基百科可以更新這個字。——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9:13 (UTC)
- 這不是維基百科能做的,字庫貌似是個國際標準神馬的。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9:18 (UTC)
- 囧rz……這個字都沒有,看來這年頭「神馬」都是浮雲。——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9:26 (UTC)
- 先用噁代替應該可以吧?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9:32 (UTC)
- 我手頭的其中一本書也是用這個噁的。不過二惡英、二惡烷這些詞可以使用這樣的轉換(甚至「惡」更常用一些)--CHEM.is.TRY 2011年10月6日 (四) 22:45 (UTC)
- 用「恶」應該是一種被逼無奈吧,根本就打不出「口恶」,所以這個常用性有待商榷。另外,之前很多鳥類的屬名字在字庫中也沒有,都是最近才補進去的。所以以後「口恶」就會出現於字庫中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7日 (五) 04:48 (UTC)
- 用繁體字的「噁」做暫時性替代也沒太大問題的說,在{{NoteAT|G1=生命科学}}里補了這個字的繁簡轉換,以後在生命科學相關條目中顯示如「凝血噁烷」等詞的時候應該就不會出現這個問題了。——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54 (UTC)
- 用「恶」應該是一種被逼無奈吧,根本就打不出「口恶」,所以這個常用性有待商榷。另外,之前很多鳥類的屬名字在字庫中也沒有,都是最近才補進去的。所以以後「口恶」就會出現於字庫中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7日 (五) 04:48 (UTC)
- 我手頭的其中一本書也是用這個噁的。不過二惡英、二惡烷這些詞可以使用這樣的轉換(甚至「惡」更常用一些)--CHEM.is.TRY 2011年10月6日 (四) 22:45 (UTC)
- 先用噁代替應該可以吧?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9:32 (UTC)
- 囧rz……這個字都沒有,看來這年頭「神馬」都是浮雲。——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9:26 (UTC)
- 這不是維基百科能做的,字庫貌似是個國際標準神馬的。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9:18 (UTC)
- (:)回應,翻了一下手邊的幾本有機化學書,那個字確實看起來像拼起來的字,很生硬,看來應該是字庫中沒有這個簡體字了,希望維基百科可以更新這個字。——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9:13 (UTC)
頭條娛樂存廢討論
請各位關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10/04#頭條娛樂,該條目創建者對於眾多刪除意見表示不滿,但依據不足。請各位參與討論。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7日 (五) 06:02 (UTC)
- 大家都別理他。什麼理由都跟他講完了,他就是不聽,這種人就是來搗亂的。如果你有新的理由可以回應,沒有的話就別理他。反正時間一到,是否提刪是由支持數決定,不是他的歪理決定。--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4:52 (UTC)
溫士凱的版權問題己解決, 但另有個人宣傳之嫌. 請其他巡查員看一下--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10:35 (UTC)
- 我可以協助修正,但「參考資料」段尚有內容未有翻譯。老實說,寫這個條目的人文筆一般了,很多地方不通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12:05 (UTC)
從夏朝展示看出我對此管理員的感嘆
這位管理員(user:Shizhao)因為個人的價值觀,以啟是首任君主的名義,用管理員的權力換大禹的照片為啟(儘管放置大禹只是因為其他原因)。這也就算了,但在他人提醒夏朝首任君主是有爭議的情況下,並且沒有找另一張迴避此問題的照片,我覺得他越權了。整個事情拖了一個禮拜都沒有解決,最後有人提議這是可行的意見後,他叫我去看這個結果,所以他沒有意願解決他搞出來的問題嗎?。或許大陸與台灣的維基百科真的應該要分家,因為大陸管理員沒有顧慮到各地區的價值觀不同,而一意孤行。這是我從這個事情看到的結果,就這樣。--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10月1日 (六) 00:07 (UTC)
- 另外這是我在其他網站查到大禹是夏朝首位君主的說法
- 並不是否定啟是首位君主這個說法,只是提出是有禹是首位君主的說法。
- 雖然書生這次的確有處置不當之處,不過不要動不動就提要分家好嗎?維基百科是以語言來分而非意識型態來分,今天因為價值觀不同就吵著要分家,那只不過是打造維基百科版的台灣大百科吧了,再搞下去哪天搞不好連藍綠分家還是統獨分家都有可能喊出來。英文有好幾個國家使用為主要語言,也沒看到英文版分家成英國維基、美國維基、新加坡維基、澳州維基等等,而難道沒有分是因為這些國家的價值觀都很接近沒有衝突嗎?
- 告訴你,就算今天大陸跟台灣分家成功,你所碰到的問題還是會出現,因為不是所有台灣人都有完全同樣的價值觀——再說分家也不表示不會有大陸人來編臺灣維基。簡而言之,你的解決之道對你所碰到的問題根本毫無助益,只是在逃避。
- 書生這次事件不對就應該聚焦在他犯的錯上,如果是很普遍的現象則應該通盤性探討。--114.47.174.219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0:21 (UTC)
- 討論及條目描述一直有提及此為有爭議內容:「中國傳統史書中記載的第一個中原世襲制朝代,一般認為是一個部落聯盟形式的國家」,這是大陸都有的歷史觀點而不是台灣獨有,哪裏沒有顧及台灣人的感受?請不要以「沒有顧及感受為理由」威脅任何一位維基人對中立內容進行修改。此外我要強調一下,這些什麼啟、禹的圖片不過是後人的YY圖,跟本人相貌一點關係都沒有。要不是版權問題,我會建議把光榮的《三國志》的人物圖片例如趙雲作為趙雲條目的配圖,那比這些無色線條圖效果要好多了。以一張後人YY的圖片,一個意義不大的主題和一個維基人的操作行為(且不論此人對維基百科有什麼影響力,但就其實際地位而言,僅僅是一個維基用戶而不是決策者)去威脅維基人「分家」,那是滿足台灣人的感受還是滿足你的一己私願?—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0:32 (UTC)
- 我也覺得其實沒有必要為此事操心,在首頁展示哪張圖片當然是由個人偏好決定,放置禹像、啟像或疆域圖無關大局,實際條目的內容依舊有中立的解釋。--Shibo77 2011年10月1日 (六) 06:51 (UTC)
- 討論及條目描述一直有提及此為有爭議內容:「中國傳統史書中記載的第一個中原世襲制朝代,一般認為是一個部落聯盟形式的國家」,這是大陸都有的歷史觀點而不是台灣獨有,哪裏沒有顧及台灣人的感受?請不要以「沒有顧及感受為理由」威脅任何一位維基人對中立內容進行修改。此外我要強調一下,這些什麼啟、禹的圖片不過是後人的YY圖,跟本人相貌一點關係都沒有。要不是版權問題,我會建議把光榮的《三國志》的人物圖片例如趙雲作為趙雲條目的配圖,那比這些無色線條圖效果要好多了。以一張後人YY的圖片,一個意義不大的主題和一個維基人的操作行為(且不論此人對維基百科有什麼影響力,但就其實際地位而言,僅僅是一個維基用戶而不是決策者)去威脅維基人「分家」,那是滿足台灣人的感受還是滿足你的一己私願?—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0:32 (UTC)
- 我暈了,shizhao可能的確做得不對,但是請不要動不動就把問題提到地域層面上。大陸也有很多人認為禹而不是啟是夏朝國君(包括我),這點WG之前已經解釋了。就因為一個小問題(還不是政治上的),就說要分家,這……無語。--CHEM.is.TRY 2011年10月1日 (六) 07:20 (UTC)
- 這樣確實是不對(提分家)。只是身為百科首位管理員,居然不能維護百科的中立觀點,而是按造他個人歷史史觀的觀點,自行更換照片。在告知有爭議的情況下,依舊不理。這是一件小事,只要再換個照片就好了,可是他就是不願意改,我還能怎麼辦。看樣子想要包容各地價值觀的想法應該是無法達成,所以才有提出不如分家的想法(當然我想其他管理員應該不會沒有中立觀念)。總之,我現在才看出來他敷衍的一面,下次如果發生罷免投票,我想我會投支持吧。--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10月2日 (日) 01:24 (UTC)
- 那我反問你一句,我要求保留,他聽你的換了,是不是我要罷免他?事實上,上次討論似乎並無定案。—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2:25 (UTC)
- 或許是你理解錯了,我從未說過換圖片的原因是「大禹不是首位君主」,而只是因為大禹是夏朝君主有爭議,而啟是夏朝君主則沒有爭議。我也一直在用戶對話頁回應你的問題,另一位維基人也熱心的做了很多闡釋。此外,我這幾天放假,很少上網,上網有相當一部分時間都在閱讀和回應你的這個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2日 (日) 11:31 (UTC)
————————————————————————
- 《中國歷史大辭典》以禹為第一代王[1]、《中國通史》白壽彝主編版以禹為夏的創建者,
- 只是展示圖片而已,哪怕是禹有否為第一代君主有爭議,無論怎樣也算是和夏有關係的人物。如果想要更換,建議最好和條目編輯者先溝通,直接更換會嚴重打擊條目編輯者。--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3:07 (UTC)
- ^ 見「夏」條與「禹」條
- 從頭至尾我都覺得此不是大事,書生未經通知更改圖片是為不禮,Jason兄則因此主張對人評價是為不智。更令我感到難過的是閣下居然因此提出分家,如果是那些黃世澤之類的對維基毫無貢獻的人所稱,我也不足為奇;此事是由Jason兄所言,着實令我感到震驚。繁簡分家本是政客黨紛的結果,無論以後政局如何變換,繁簡仍可通用,所異之處,又怎會過於行、草、楷、隸、篆?況且我行文編輯,即使優良特色諸條目,各有繁簡所著而成。如若分家,誰肯劈我一分為二?我提議當由書生私下向Jason兄致歉,其餘各位朋友繼續按部就班編寫,不宜再擴大爭論,以免為奸人所用。謝謝。--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0月3日 (一) 01:34 (UTC)
- 分家之言確實過分,抱歉。只是我希望管理員在處理事情可以讓人信任,畢竟我是相當信任他--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10月9日 (日) 02:37 (UTC)
Lady Gaga的條目長期被IP用戶加入同一個私人後援會連結[6][7][8][9]等等,5個月以來持續耐心的添加數十次,為避免反破壞員持續花費心力在監視此條目,請求將forum.gaga-source.com加入spam名單--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1年10月1日 (六) 21:22 (UTC)
- 完成,放這邊不一定會看到,建議使用WP:AN、WP:VIP或直接找管理員--Ben.MQ 2011年10月9日 (日) 03:44 (UTC)
史提夫·喬布斯條目質量提昇
在下看了看條目瀏覽歷史,原本在10/1日是442人次,到了10/6日已有101300人次,無奈的是該條目近期兩百多次編輯中不少是機械人和添加各界對他的死後弔唁,對於他的事業和經歷着筆甚少,希望有更多人能參考英文版編寫各節資料,其實每一段都不是很長,在下一方面另有工作要作,另一方面對該領域所知有限,近期也許蘋果做的決定或新聞界該人逝世消息的持續發燒,條目瀏覽人次仍會居高不下,因此希望各位能協助提昇該條目質量,謝謝。——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4:48 (UTC)
- 不急,等他自傳中文版出來了我買一本看着改。-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4:53 (UTC)
- 這倒也是啦..—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3:46 (UTC)
抑菌銅
(※)注意抑菌銅已被禁止建立,不知原因為何。現又有用戶建立了抑菌銅CU+和抑菌銅01,請各位注意。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10日 (一) 10:10 (UTC)
- 經查,抑菌銅被禁止建立的理由是:「已經三次宣傳創建後被刪」。三次刪除的理由是侵權和宣傳。然現在的抑菌銅CU+和抑菌銅01的原作者在百度百科已獻出版權[10],所以版權問題應該不存在;現有內容也未見具體其為哪家公司或哪種產品作宣傳。所以依個人之愚見,不如申請解除抑菌銅的空白保護,將二者重定向至彼(或直接移動至抑菌銅),再將重定向頁Wp:CSD#R3。——彭鵬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1:22 (UTC)
- 個人的釋出沒有作用,就如我在自己寫的條目寫上版權所有,翻印必究有沒有用?當然沒有。另外,百度本身只有CC2.5,但我們要之3.0。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10日 (一) 11:42 (UTC)
- 誠然,不過該怎麼理解百度協議的這句話:
- 個人的釋出沒有作用,就如我在自己寫的條目寫上版權所有,翻印必究有沒有用?當然沒有。另外,百度本身只有CC2.5,但我們要之3.0。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10日 (一) 11:42 (UTC)
百度百科用戶發表、轉載的所有內容及其它附屬品(如示例代碼、圖片等)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作者版權聲明的或發表內容從其它站轉載而附帶有原所有站的版權聲明者,其版權歸屬以附帶聲明為準。
- ——彭鵬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2:56 (UTC)
- 承認沒有看到那裏。未仔細察看就報告,本人謹此致歉。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10日 (一) 14:10 (UTC)
- ——彭鵬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2:56 (UTC)
'''{{red|這些評級可能只是少數甚至個別用戶的意見,可能沒有經過任何討論,也不代表維基百科的共識。}}'''
這是用戶Πrate分別於2011年10月6日 (四) 14:12(ACG)和2011年10月6日 (四) 14:03(JPN)加入的內容(WikiProject Japan那邊已經有人做出了修改,不過還是有一部分文字遺留在了模版內),我想問一下對這兩個模版的修改是否取得了一定的共識?或者說如果要修改這類模版是不是不需要通過共識就能編輯?因為這加上去的紅字看起來實在是太突兀了,感覺太沒共識了...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5:10 (UTC)
中國百強縣的可靠性
就新聞報道公司評比中西部百強縣斂財 多名官員曾捧場來看,這一榜單着實存在不少爭議,且實在不靠譜(事實上就其排名本身而言,號稱「百強」而入圍縣市數目竟然達到126個,有比這更坑爹的排名麼),所以我認為除該條目本身外,應該在相關縣市條目中予以刪除,而只應採信國家統計局發佈的2005年版。—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寧波市 評審) 2011年10月11日 (二) 00:58 (UTC)
- 這個不是每年都有評選的嗎?-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03:41 (UTC)
- 國家統計局只在2004年和2005年評了兩次,然後取消了。現在這個是一個民間機構搞的,而且被曝收錢提高排名,因此不應當算作可靠來源。—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寧波市 評審) 2011年10月11日 (二) 03:49 (UTC)
- 這都行啊。建議取消這些縣的條目內部的描述,但至於整個評選的條目描述是否應該取消還需要討論。-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03:53 (UTC)
- 國家統計局只在2004年和2005年評了兩次,然後取消了。現在這個是一個民間機構搞的,而且被曝收錢提高排名,因此不應當算作可靠來源。—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寧波市 評審) 2011年10月11日 (二) 03:49 (UTC)
「台」與「臺」:條目名稱與內文之用字
由於涉及條目廣泛,因此適宜將討論移至互助客棧討論。此問題存在已久,經常引起移動戰或編輯戰,常被誤會成繁簡破壞,現時還未有效解決。本人覺得為免再出現移動戰或編輯戰,應早日達成共識,再將共識寫入幫助頁,如有需要可進行投票。本人對此的意見如下:
跟據「名從主人」原則,應該使用名稱的機構、公司者政府部門所用的字。例如:滙豐銀行的「滙」字雖然是異體字,但斷不能改用「匯」字。以同一原則,如公司名使用「台」字,維基百科條目不應改為「臺」,相反亦然。而地方名如臺灣、臺北等則應該跟隨當地政府機構的官方用字。
不知各維基人意見如何?--Xeror | 對話頁 | 貢獻 2011年10月4日 (二) 13:55 (UTC)
- 只怕連同一個單位本身都不見得有定調,舉台北捷運公司的這個頁面為例,內文中根很多公家單位一樣是用「臺」字,但是版面左上角、北捷公司的CI右邊卻是寫了「台」字,等於間接承認兩種寫法都可以接受。—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10月5日 (三) 07:11 (UTC)
- 以該機關的正式(商業註冊)名稱用字為準...例如:臺中市為條目名稱,台中市依然為重定向頁面。機關商標並不一定與正式註冊名稱一樣,但這僅是機關的商標而已。--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8:47 (UTC)
- 公家單位哪來的註冊名。何況有些事物根本連『主人』都不存在,例如台灣地理、台灣歷史,您說是要屬於誰管理?—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10月5日 (三) 14:21 (UTC)
- 公家單位有其正式機關名稱(非商標),你舉的例子都不是機關條目,我只針對公司與公家機關的名稱來看。--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0:03 (UTC)
- 公家單位應該有相關成立的法律條文或文件,而文件中應該有正式名稱。至於臺灣地理、臺灣歴史之類,應該跟隨臺灣主條目用字,因為臺灣地理是指臺灣的地理,理應是臺灣的子條目。而正如上文提到,地名應跟隨當地官方用字。--Xeror | 對話頁 | 貢獻 2011年10月6日 (四) 01:24 (UTC)
- 公家單位哪來的註冊名。何況有些事物根本連『主人』都不存在,例如台灣地理、台灣歷史,您說是要屬於誰管理?—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10月5日 (三) 14:21 (UTC)
- 在台灣這兩個字不是通用的?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17:51 (UTC)
- 基本上是通用的,不過過去教育部認為要寫「臺」才是較為正式的。而清代官方也使用「臺」字,不然「臺灣府」與「台州府」取首字簡稱時會搞混。不過民間基本上沒有在管這個,兩邊都能接受,看你愛寫哪個,官方的話也許會比較傾向用「臺」字。不過在一些長條目裏就會有用「臺」或「台」的爭議,因為兩字之間不會自動繁簡轉換,所以會出現一下子用「臺」一下子用「台」字的情況。--祥龍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0:00 (UTC)
- 繁簡轉換應該是技術問題,主要出現在內部連結方面。假如所有連結都跟隨該條目的用字,應該不會出現連結失效問題。再者,技術問題不應是決定用字的標準。--Xeror | 對話頁 | 貢獻 2011年10月6日 (四) 01:24 (UTC)
- 我沒說要以此來定用字標準,因為臺灣民間是接受兩字互通的,貿然強制將「台」全轉換為「臺」有爭議,不過不進行轉換的話也的確會有一個條目內「臺」、「台」混用情況發生,而若要將條目內的用字手動統一也很容易被人當成搞繁簡破壞,也可能會讓原編輯者感到不滿。--祥龍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1:36 (UTC)
- 我也沒說將「台」全轉換為「臺」,我的建議是跟隨公司、機構或官方名稱。而一個條目內「臺」、「台」混用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有必要的,因為不同公司用字不同,假如一間公司用「台」,另一間用「臺」,而兩間公司名子同時出現在一個條目內,則不能統一使用「台」或「臺」。使用不同用字不應視作繁簡破壞,因為「臺」與「台」同是繁體字。至於原編輯不滿問題,不能因為個人不滿而不進行修改。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內容應是力求準確而不是遷就個人喜惡。況且編輯頁已寫明「若您不希望您貢獻的內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發,請不要提交這些內容。」--Xeror | 對話頁 | 貢獻 2011年10月6日 (四) 11:28 (UTC)
- 大多數情況「臺」與「台」是通用的,除非是註冊商標一類的才比較有準確性問題,而我所謂的感到不滿是指在沒有準確官方用詞之情況下,有的人可能對於單純將「臺」或「台」修改成另外一個字感到不滿,覺得他又沒寫錯字,為什麼要改,弄得不好就可能雙方會搞起編輯戰,就只為了爭要用「臺」還是「台」。--祥龍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2:08 (UTC)
- 的確在大多數情況是通用,但是正因為如此,才會產生一系列問題。其一是同一名稱在同一條目或不同條目內有不同用字,例如上文寫「臺北」,下文卻寫「台北」,之後又再寫「臺北」。其二是編輯戰問題,在沒有制定指引之前,編輯戰無可避免會不斷發生。所以為了解決這兩個問題,才會提出制定指引。正如上文所述,有「臺」與「台」分歧的條目一是公司名稱,可以用註冊名稱解決;一是地名,可以以官方名稱解決;一是地名的子條目,例如臺灣地理、臺北市建築等,可以跟據母條目用子解決。至於修改,亦不一定是錯誤才修改,例如修飾語句也是一種修改,但不涉及寫錯字的問題。而且制定了指引,其後的編輯可以跟隨指引,亦有助減少編輯戰引來的不滿。--Xeror | 對話頁 | 貢獻 2011年10月6日 (四) 22:10 (UTC)
- 我覺得我跟你一開始就有交集上的問題,我最初的留言只是在描述現況來回應烏拉跨氪的問題,你卻以為我認為由於繁簡轉換問題而對此議題有意見。你上面的回應我基本上是同意的,我的留言基本上都是對於現況的描述與推想,閣下卻一直以為我在跟你辯論反駁的樣子。修飾語氣是一種修改這我當然知道,但我上文的例子已經明確指出是單純將「臺」或「台」字改成另外一種字來進行假設的情況了,實在不曉得你針對這點有什麼好加以解釋的。另外建立指引的話的確是能在編輯爭議處理上有個依據,但如果說能有效減少編輯戰的話則持保留意見,君不見關注度方針已行之有年可還是有人不滿嗎?除了制定方針之外,能讓新手快速理解、接受方針也是很重要的。
- 基本上這個問題最主要的重點一個就是確立將有註冊名稱者依其註冊名用法選字的措施,另提供大眾相關資料來源以驗證,另一個更為根本的重點就是以地名來看,是要使用「臺灣」還是「台灣」,一但地名確定以其中一者為主,基於臺灣而產生的臺北、臺東、臺中、臺南甚至臺西等地名便可確定下來,而這也是此一爭議最根本之處,也是我擔心會爭論許久仍未有定案之處。而要我表明意見的話,個人是偏好用「臺」字的,因為這是較為傳統的用法,雖然平常生活中也會用「台」字,另外會選擇以此為主也是覺得此一方案對現有自動轉換機制(「台」不會自動轉換成「臺」,但「臺」會自動轉換成「台」)的衝擊最小。--祥龍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1:07 (UTC)
- 由於此提議主要原因是編輯戰問題,因提到繁簡轉換令我聯想同繁簡破壞的問題,從而誤解了閣下之原意,謹此致歉。對於減少編輯戰的問題,本人的論據是有效的溝通是滅少磨擦的方法,假如在方針內已經列明用字的標準和理據的話,各編輯若理解到選字的背後原因,若同意的話可減少不滿。當然並不能保證杜絕編輯戰的情況,正如絕對不能令全世界人同意同一觀點一樣。亦可能編輯之前亦未詳細閱讀指引。或者是本人過份理想化也說不定。但總括來說我覺得制定指引是利多於弊。--Xeror | 對話頁 | 貢獻 2011年10月7日 (五) 03:42 (UTC)
- 的確在大多數情況是通用,但是正因為如此,才會產生一系列問題。其一是同一名稱在同一條目或不同條目內有不同用字,例如上文寫「臺北」,下文卻寫「台北」,之後又再寫「臺北」。其二是編輯戰問題,在沒有制定指引之前,編輯戰無可避免會不斷發生。所以為了解決這兩個問題,才會提出制定指引。正如上文所述,有「臺」與「台」分歧的條目一是公司名稱,可以用註冊名稱解決;一是地名,可以以官方名稱解決;一是地名的子條目,例如臺灣地理、臺北市建築等,可以跟據母條目用子解決。至於修改,亦不一定是錯誤才修改,例如修飾語句也是一種修改,但不涉及寫錯字的問題。而且制定了指引,其後的編輯可以跟隨指引,亦有助減少編輯戰引來的不滿。--Xeror | 對話頁 | 貢獻 2011年10月6日 (四) 22:10 (UTC)
- 大多數情況「臺」與「台」是通用的,除非是註冊商標一類的才比較有準確性問題,而我所謂的感到不滿是指在沒有準確官方用詞之情況下,有的人可能對於單純將「臺」或「台」修改成另外一個字感到不滿,覺得他又沒寫錯字,為什麼要改,弄得不好就可能雙方會搞起編輯戰,就只為了爭要用「臺」還是「台」。--祥龍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2:08 (UTC)
- 我也沒說將「台」全轉換為「臺」,我的建議是跟隨公司、機構或官方名稱。而一個條目內「臺」、「台」混用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有必要的,因為不同公司用字不同,假如一間公司用「台」,另一間用「臺」,而兩間公司名子同時出現在一個條目內,則不能統一使用「台」或「臺」。使用不同用字不應視作繁簡破壞,因為「臺」與「台」同是繁體字。至於原編輯不滿問題,不能因為個人不滿而不進行修改。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內容應是力求準確而不是遷就個人喜惡。況且編輯頁已寫明「若您不希望您貢獻的內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發,請不要提交這些內容。」--Xeror | 對話頁 | 貢獻 2011年10月6日 (四) 11:28 (UTC)
- 我沒說要以此來定用字標準,因為臺灣民間是接受兩字互通的,貿然強制將「台」全轉換為「臺」有爭議,不過不進行轉換的話也的確會有一個條目內「臺」、「台」混用情況發生,而若要將條目內的用字手動統一也很容易被人當成搞繁簡破壞,也可能會讓原編輯者感到不滿。--祥龍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1:36 (UTC)
- 繁簡轉換應該是技術問題,主要出現在內部連結方面。假如所有連結都跟隨該條目的用字,應該不會出現連結失效問題。再者,技術問題不應是決定用字的標準。--Xeror | 對話頁 | 貢獻 2011年10月6日 (四) 01:24 (UTC)
- 萬一那家公司也一會用「台」,一會用「臺」呢?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8:34 (UTC)
- 假若是跟據註冊用字的話,便絕少出現這個問題。一間公司不會隨便更改註冊名稱。--Xeror | 對話頁 | 貢獻 2011年10月6日 (四) 22:10 (UTC)
全新戲說台灣已變成官網,居然還有「公告區」;「下週請收看」的文字也很像侵權,請各位幫忙清理。另全新戲說台灣與戲說台灣是不是同一節目?好像很多重複,請台灣朋友看一下。--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7:17 (UTC)
- 全新戲說台灣疑似原創研究。-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1:52 (UTC)
戲說台灣文字版又是甚麼回事?--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7:24 (UTC)
- 標題說是「文字版」,內容似乎是電視節目的「播出」時間,令人費解。-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2:36 (UTC)
湖泊模板
User:Zhangmoon618建立了很多湖泊的條目,但其地圖沒有和湖泊模板整合,如其香錯。望高人指點。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12日 (三) 06:44 (UTC)
- 我覺得他寫得不錯。地圖和湖泊模板整合並無必要性,目前的版面也很好看,建議不必提。-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2:37 (UTC)
- 原本英文版的模板,就是這樣設計了。這問題那邊也有人提出,見en:Template talk:Infobox lake#add option for nested map template(指「嵌入地圖模板的項目」)。我認為就現狀,將座標圖模板順手放在湖泊模板底下就好了。若將來英文版那邊有整合的話,我們這邊再整合也不遲。--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3:50 (UTC)
跨語言鏈結
TF Gym與英文及其他語文版的en:Gold's Gym沒有關係. 我曾經移除過跨語言鏈結, 但又被機械人加回來. 除了每一個語言版一一去改, 有沒有比較有效的方法? (其實我上次已經把其他版本中的中文鏈結清理, 不知為何又全回來了[11])--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5:27 (UTC)
- 你必須把中文版中的所有跨語言連結移除,同時把所有其他語言版本中的中文跨語言連結都移除,機械人才不會加回來。只要漏掉了一個語言版本沒有被移除,最終都會全部被加回來。你忘了把pt:Gold's Gym中的中文跨語言連結移除:[12]。--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9:31 (UTC)
- 有沒有比較方便的方法? 若其中一個語言的朋友在不知情情況下回退, 那又不是要重新再來?--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9:39 (UTC)
- 目前基本上沒有什麼方便的辦法。話說各語言版本和crosswiki的interwiki bot至少有近百個...之前倒是有一個interwiki中心的方案(類似於commons,所有語言wiki的跨語言連接全部集中在一個地方處理),但是不知道何時可能會實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3日 (四) 00:59 (UTC){{subst:}}
- 不要把錯誤的跨語言連結移除,而是在源碼裏面把它註釋掉,看看這樣有沒有用。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7:53 (UTC)
- 測試了,註釋掉有用(可以防止機械人再加回來,但一定要這樣寫[13],這樣的[14]不行)。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8:41 (UTC)
- interwiki.py,1755行。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8:42 (UTC)
- 目前基本上沒有什麼方便的辦法。話說各語言版本和crosswiki的interwiki bot至少有近百個...之前倒是有一個interwiki中心的方案(類似於commons,所有語言wiki的跨語言連接全部集中在一個地方處理),但是不知道何時可能會實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3日 (四) 00:59 (UTC){{subst:}}
該頁面已經快兩年沒更新了,屬於應該及時更新卻荒廢在那的頁面,查看同類頁面Portal:動漫/新進條目,卻是每天都有更新。因此有必要重啟該頁面,藉此機會可能調整一下頁面形式,暫想出兩種方案:
- 方案一:跟原來一樣,以每天為單位登記新頁面,每個月存檔一次。好處是閱讀者可以每天看到新進條目,可是必須每天都要有時間進行此操作。
- 方案一:劃歸板塊(以化學分科為單位),每個月存檔一次。好處就是不需可實現不定時登記,可是每次更新都要瀏覽大量頁面,單次工作量太大。
請大家參與討論——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9月17日 (六) 04:49 (UTC)
- Portal:動漫/新進條目是因為有User:Cp111長期不綴每日進行更新,以往我曾嘗試想幫忙Portal:電影/新進條目後來發現力有未逮,建議是根據個人能力而行即可,甚至可考慮改為每月DYK整理,像Portal:台灣的Portal:台灣/New就是這樣處理,不過新進條目用意是作為質量改善依據,而每月DYK則偏向於成品展示。--安可(與我對話 ) 2011年9月23日 (五) 07:24 (UTC)
- 我有想過是否可以用機械人代勞,但是有幾個問題。
- 機械人要每天定時去抓指定的分類裏的所有條目名稱,再去跟前一天的抓到的條目清單做對照,以篩選出新進條目。
- 有些新進條目,如果未預先分類,或是分類不在指定的範圍內的話,就會漏失掉。
- 以機械人自動添加在「新進條目」,可能會有安全性風險,所以就算有人寫得出此機械人,在實驗初期,建議還是先手動加入。
- -P1ayer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3:45 (UTC)
- 我倒想能不能設計個機械人程序,機械人獲取每天新建條目,以每天為單位列到一個頁面中,然後人工將(認領制)拷貝到各主題/新進條目上,這樣設計的機械人程序也不太複雜。——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5:26 (UTC)
- 機械人查分類可以看到頁面被加入分類的時間,但如果有人把分類去掉再加回去會導致這個時間被更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4:40 (UTC)
- 你說的問題應該也有解法,如果可以取得近期被加到分類的條目名稱的話,那應該可以根據條目名再各自取出其條目的建立時間做為再篩選的條件。-P1ayer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2:56 (UTC)
- 機械人查分類可以看到頁面被加入分類的時間,但如果有人把分類去掉再加回去會導致這個時間被更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4:40 (UTC)
- 我倒想能不能設計個機械人程序,機械人獲取每天新建條目,以每天為單位列到一個頁面中,然後人工將(認領制)拷貝到各主題/新進條目上,這樣設計的機械人程序也不太複雜。——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5:26 (UTC)
關於強襲魔女條目中的關於同人誌內容的介紹
同人作品和商業作品本身應該沒有任何關係,而且其關注度不足也很可能成立(同人二次創作的關注度一般低於原作),再加上同人的設定是否得到作者及相關出版公司的承認也是問題。所以,為什麼這種一本正經地介紹商業作品的條目里會加入同人作品的介紹...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17日 (六) 16:04 (UTC)
上述內容引自該條目討論頁留言。我不知道能否直接刪除相關內容,所以來此求教。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4:49 (UTC)
- 如果條目內允許加入比較知名的同人誌的介紹的話,那我一定會在條目Kanon、To Heart 2和LOVEPLUS內加入みたらし侯成的「太太我愛你系列」(《秋子さんといっしょ》系列、《Sweet Jam》、《春夏さんといっしょ》和《寧々さんといっしょ》)的內容,以示抗議。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10:15 (UTC)
- 己所不欲,何施於人?「同人二次創作的關注度一般低於原作」不等於關注度不足,我支持刪除關注度不足的內容,但不支持「一般」這個理由。-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8日 (三) 08:49 (UTC)
- 抗議什麼玩意?別搞笑了.自己看看吧,幾本同人的作者都有 島田フミカネ 本人,這傢伙對於強襲魔女系列的重要性不必多說,他的合著作品與其說是同人誌不如說是番外篇.不知道情況就別亂搞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9月28日 (三) 15:09 (UTC)
- 寫明有島田フミカネ的只有《阿非利加的魔女 Witch in Africa》,下面幾本的介紹均未提及;其次,也只有《阿非利加的魔女 Witch in Africa》寫明原為DVD附錄小冊子,但因限制而只能以同人誌出版,其他為幾本均未提及;再者,也是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這幾本同人作品是否得到官方(擁有相關權利一方)認可?如果沒有的話,即便是作者本人參與製作,也不應認為它就合適記載於一部商業作品的條目內。簡略地提及也就算了,但是專門劃出一段來正而八經地寫出來,有點過了吧;第四,這段內容譯自日文條目,日文條目那邊沒有任何資料來源,中文這邊也沒有,又如何確認這些描述確實無誤?最後,呃...一下子想不起來了,想起來再補充吧。
- 至於關注度的問題,我倒是覺得應該由加入此段或同意此段的人來證明,以一般論來質疑,應該沒有什麼不恰當的地方吧?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04:39 (UTC)
- 我就直說吧,沙漠之虎和獅身人面像下的魔女是阿非利加的魔女的正統續篇,且不說Firstspear(野上武志)官方就是這麼說的,之後發佈的阿非利加的魔女總集篇收錄了阿非利加的魔女本篇和沙漠之虎就是最好的證明,還有這個.阿非利加的魔女的三個作者除了野上武志是專業軍事宅沒直接參與到魔女系列製作中去外,鈴木貴昭和島田文金在魔女系列製作中的定位看過條目就應該很清楚了.你覺得這樣的配對拿秋子果醬系列類比有可比性麼?我完全看不出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4日 (二) 09:16 (UTC)
- 我先前就已經說過了:「再者,也是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這幾本同人作品是否得到官方(擁有相關權利一方)認可?如果沒有的話,即便是作者本人參與製作,也不應認為它就合適記載於一部商業作品的條目內。簡略地提及也就算了,但是專門劃出一段來正而八經地寫出來,有點過了吧;」。您給出的連結只能證明《斯芬克斯的魔女(スフィンクスの魔女)》三作和《沙漠之虎(沙漠の虎)》前後篇是互有關聯的同人誌,而不是可以歸進《強襲魔女》這一系列商業作品的作品,在一部商業作品的背景之上另出同人作品這種情況已經非常普遍,您應該證明《斯》和《沙》(甚至可能還要包括第一本《非》)被相關權利方(比如角川書店或角川集團)承認(最簡單的一種方法),而不是釐清這幾本同人誌之間的關係。無法證明相關權利方(比如角川)承認的內容不應該歸進這一部商業作品的內容,這也和關注度有關。其次,您給出的頁面中明明白白地寫着「キャラクター原案:島田フミカネ」:沒有作者島田フミカネ參與的那五本同人誌(沙2本,斯3本)(是否)能被認可為官方資料?而且我還是要重申一次:(即便有原作者參與,)沒有得到作品的相關權利方認可的內容,不應歸進商業作品的內容——同人誌就是同人誌,它也只是同人誌。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04:18 (UTC)
- 依舊關注此討論段中...若無其他反對意見,將會在近日內對條目進行簡單修改(將可能有爭議的段落註釋化)。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4:24 (UTC)
- 我就直說吧,沙漠之虎和獅身人面像下的魔女是阿非利加的魔女的正統續篇,且不說Firstspear(野上武志)官方就是這麼說的,之後發佈的阿非利加的魔女總集篇收錄了阿非利加的魔女本篇和沙漠之虎就是最好的證明,還有這個.阿非利加的魔女的三個作者除了野上武志是專業軍事宅沒直接參與到魔女系列製作中去外,鈴木貴昭和島田文金在魔女系列製作中的定位看過條目就應該很清楚了.你覺得這樣的配對拿秋子果醬系列類比有可比性麼?我完全看不出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4日 (二) 09:16 (UTC)
有朋友指康文署健身室有侵權之嫌, 經檢查後應指「登記資格要求」一段. 個人認為這種政策條文應不算侵權, 大家意見如何?--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4:34 (UTC)
- 請給出懷疑遭侵權的網頁,以供參考,謝。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18日 (二) 09:27 (UTC)
- 若要如實反映政策條文,得出來的文字相似度必然很高,但也最好不要全文照搬,而應該在不影響原意的情況下改一兩個字,避開侵權之嫌。--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0:20 (UTC)
- 如何報名使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的健身室?--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2:22 (UTC)
- 現在條目內容已與來源有較明顯分別,相信再沒有侵權之嫌。--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6:01 (UTC)
- 太刻薄(對話頁 | 用戶貢獻),在編輯慈濟基金會時不客觀不中立明褒暗貶,把未經查證的負面批評列入成介紹慈濟的一部分。完全違反維基百科原則。強烈要求管理員封禁此用戶。他在其他條目的編輯行為也引發其他用戶抗議。請大家注意此人。-yang989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01:11(UTC)
- 「未經查證的負面批評」所指為何?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20日 (四) 17:34 (UTC)
- 編輯歷史中只見你在不停移除有來源的負面批評,而被多位朋友回退--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7:35 (UTC)
- 這樣吧,我以其他新聞如洪淑惠:〈善款都給佛教團體吸走了?慈善資源倒向一面? 慈濟:這是信徒認同慈濟作的事〉《聯合晚報》等替代何光明:〈慈濟•外交•第三次世界大戰〉《南方快報》。何光明那篇是社論,不能算第一手資料。雖說也是來源的一種,卻也不能說多可靠且全面。文章的說法多聽信各家報紙、雜誌與道聽塗說,卻沒有一一註明來源,然後加上作者奇特的解讀思維,以及鮮明的政治立場。至於〈綠手指上的灰指甲(內湖慈濟保護區開發案)〉那篇不會有太大問題,因為文中附上的相關來源比上面那篇社論多,站得住腳。「惟這些批評少見於主流媒體」這說法有點不對,偶爾才會發生特殊事件,其應對不符合社會期待,才會有質疑的聲浪出現,可是這類事件又不是每年都有。至於,抓着這個新聞的梗大作文章的非主流媒體,也沒有提及的必要,所以我刪掉這一句。歷史修訂見1、2,這些都是User:Winertai添加的,User:太刻薄只是做合理的回退。我看要替換類似來源可行,但全部刪掉恐怕很難。--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23:14 (UTC)
- 「惟這些批評少見於主流媒體」這一句是這次編輯剩下的[15]--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2:15 (UTC)
- 這樣吧,我以其他新聞如洪淑惠:〈善款都給佛教團體吸走了?慈善資源倒向一面? 慈濟:這是信徒認同慈濟作的事〉《聯合晚報》等替代何光明:〈慈濟•外交•第三次世界大戰〉《南方快報》。何光明那篇是社論,不能算第一手資料。雖說也是來源的一種,卻也不能說多可靠且全面。文章的說法多聽信各家報紙、雜誌與道聽塗說,卻沒有一一註明來源,然後加上作者奇特的解讀思維,以及鮮明的政治立場。至於〈綠手指上的灰指甲(內湖慈濟保護區開發案)〉那篇不會有太大問題,因為文中附上的相關來源比上面那篇社論多,站得住腳。「惟這些批評少見於主流媒體」這說法有點不對,偶爾才會發生特殊事件,其應對不符合社會期待,才會有質疑的聲浪出現,可是這類事件又不是每年都有。至於,抓着這個新聞的梗大作文章的非主流媒體,也沒有提及的必要,所以我刪掉這一句。歷史修訂見1、2,這些都是User:Winertai添加的,User:太刻薄只是做合理的回退。我看要替換類似來源可行,但全部刪掉恐怕很難。--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23:14 (UTC)
- 了解,User:Chenyen照之前的版本修改的。。--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2:44 (UTC)
- 編輯歷史中只見你在不停移除有來源的負面批評,而被多位朋友回退--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7:35 (UTC)
關於「中國君主列表 (地方政權)」中內容採納的問題。
在中國君主列表_(地方政權)條目中,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章節中出現了許多「小政權」的資料。其中大多數基本可以查證存在並且已經「亡國」。不過我對這些人是否能夠列入此表表示懷疑,具體來說條目中的一些人,例如曾應龍及晁玉華,所及資料並未能說明他們是否建立一個地方政權,他們的性質似乎僅僅是地方性暴動,並不能稱之為「地方政權」,網路上所稱的一些如「大有王國」更可能根本沒有建立起一個政權,網名傳揚戲謔的程度可能更高,所以想和大家討論一下這個條目中資料的採納問題。--SyaNHs 2011年10月19日 (三) 07:36 (UTC)
- 我建議拆分成若干條目,依照朝代,類似清朝地方政權君主列表之類的。條目本身是有價值,只要輔政以參考資料,可讀性和實用性都是存在的。--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46 (UTC)
(!)意見:那條目其實只是一個列表而沒有任何內容。--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04 (UTC)
IP用戶破壞情況日趨嚴重,請各維基人加強監察條目
近日發現IP用戶對維基的破壞日益嚴重(行為包括加入冗贅且明顯無建設性語句、肆意刪除內容等),請各人加強對自己所監視的條目的監控,遇到破壞盡快回退!Silvermetals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2:58 (UTC)
- 這需要大家關注最近更改。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20日 (四) 16:01 (UTC)
user:113.252.132.171,該用戶正在將大量圖片無理由的刪除。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20日 (四) 16:50 (UTC)
多利用這個
沒有比這個更好用了,加上TW--Cwek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01 (UTC)
最近的繁簡系統出現了很詭異的問題
最近的繁簡系統出現了很詭異的問題,會在簡體界面下用用一些極少見的類推簡化來代替原文。取得了很不好的效果。建議恢復為原狀。
如題。以前應該不是如此的。我發現系統會自動將繁體的「願」轉為「𫖸」,其寫法如連結:[16]。然而願的實際簡化是愿。 受影響條目一例:阿紫,「另外,游坦之自从见到阿紫后,便无法自拔地爱上她,心甘情𫖸的被其凌虐,而她的一双玉足更令游坦之神魂颠倒。」--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1:21 (UTC)
還有:成蛟,原名是成蟜,蟜會被轉換為𫊸,但這字正常情況下根本顯示不了。天子傳奇中也有這個字,同樣顯示不了。--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22:51 (UTC)
還有:明成祖#.E5.AE.B6.E6.97.8F,碽,被轉換為䂵,但這字正常情況下根本顯示不了。也如上述兩字一般,被轉換後的字很少用,通常都是直接用的原字。--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00:12 (UTC)
最近的標題很長,建議恢復原狀。--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00:32 (UTC)
- Unicode數據庫裏面,願字的kSimplifiedVariant是願而kSemanticVariant是願,蟜也有kSimplifiedVariant為𫊸,碽的情況也一樣,懷疑是誰批量加入了Unicode數據庫的轉換數據。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7:31 (UTC)
- rev:90409. 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7:52 (UTC)
- 因為生成轉換表時使用了unihan的數據庫,當這個數據庫更新時轉換表也會隨之更新。但似乎unihan的最後一次更新有些不合常理了,最近的r99308已經修復了部分常用對應。另外,對於以前沒有對應簡體而無法轉換的漢字(蟜和碽),我目前傾向於和unihan數據庫保持一致。顯示不出來是系統字體的問題,不能強迫其不轉換了事。--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10月15日 (六) 18:21 (UTC)
--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23:16 (UTC)
- 真覺得字體不收錄是字體的問題,估計以後慢慢就好了。以前朱鎔基還很多字體沒有收呢,現在不是都用開了。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04:08 (UTC)
- 要說搜索,這反而使搜索結果豐富了。如果真有人打出了碽妃來搜索,維基百科能提供相關資料。而繁體的在/zh-tw下的相關頁面顯示,用碽妃同樣能搜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04:12 (UTC)
- 其實我認為對於絕大多數字體都不能顯示的漢字,應該開發一個webfont,漢字由用戶製作(例如svg格式),然後通過webfont技術單獨調用單個字來顯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7日 (一) 03:33 (UTC)
- 其實,我上面說的幾個字,基本上不會寫成類推簡化的。就像成蟜,簡體一般是直接寫為成蛟的。所以我認為目前這種來轉換,反而才是影響了文字。上面已經提到過,有些字是原文用得多,其類推簡化字倒沒有人用。
- 再一個問題就是,轉換後,文字顯示不了,這是維基程序的問題,因為原本是可以顯示的,是維基要強制轉換才造成的。如果要截圖或是打印,那個字也就是個空白了。用svg的話,的確算是一個方法,但是有逆天ie瀏覽器存在,也會令部分用戶顯示不了這個字。將svg以圖片的形容顯示並不好,因為當該字較複雜時,會看不清,放大又模糊了,倒失去了使用svg的初衷。
- 或是做成生僻字模板那種的,在文字本身所在位置有一個加亮的方框顯示,如果等光標移上去再出現一個含該字圖片浮動窗口,這樣比直接在網頁上顯示要更容易看清筆劃。但又怕流動裝置會不兼容。
- 請好事者加入討論。
--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04:28 (UTC)
呃…日文漢字「樫」會強制轉換為「㭴」,還有在繁體環境下常用的「鍊」變成☐,例如武裝鍊金,到現在仍沒解決。--Justice305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8:08 (UTC)
- 囧rz...我指的是Web開放字型格式。其中一種可以把字體做成svg檔(參考[18])。然後通過CSS的@font-face調用。而google推出的web font更是可以通過指定需要的字符的方式,縮小網絡字體體積,加快訪問速度[19]。因此從理論上來說,我可以通過設置某個不能顯示的漢字使用某個自製的含有該漢字字體的web font,就能在網頁上顯示出該漢字。這種做法的優勢是不用像許多網站那樣自建字庫,不需要用圖片代替文字,不影響複製粘貼和第三方的使用(文字還是文字,只要通過webfont或者自己設備中有能顯示該漢字的字體就可以顯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7日 (一) 07:34 (UTC)
- PS:希望我對web font的理解沒有錯誤.....如果能夠實現這個技術可是功德無量。另外,糾正一點,svg是無損縮放向量圖,放多大都不會模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7日 (一) 07:39 (UTC)
- SVG好像只有Opera和WebKit實現了。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4:36 (UTC)
- 我能想到的只有在toolserver上把上傳的svg變成woff然後在zhwp引用。mw:Extension:WebFonts不能實現在用戶上傳svg時更新字體文件。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4:39 (UTC)
- PS:希望我對web font的理解沒有錯誤.....如果能夠實現這個技術可是功德無量。另外,糾正一點,svg是無損縮放向量圖,放多大都不會模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7日 (一) 07:39 (UTC)
- 我勒個去。沒看我是說:「將svg以圖片的形式顯示。」目前維基就是用png圖片的形式來顯示svg的。因為要考慮到瀏覽器的兼容性。所以你說的這些還是要考慮兼容性,很顯然目前仍為數不少的ie6用戶可能會享受不到這一技術。就拿svg來說,直到ie8都還不支持。
- 我在上面已經反覆說過多遍了。維基的做法還存原創的問題。我所舉例的幾個字中,有的是原文用得多,這個一查便知,我就不複製了,維基為什麼非要鬧特殊呢?
- 再有一個,願的簡體不是𫖸,而是愿。這個問題我提了幾天,程序還沒改?這明顯是個漏洞嘛,目前還不知道有多少類似的錯誤轉換。
- 如果把svg轉換成eof的話,微軟從IE 4就開始支持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8日 (二) 01:03 (UTC)
- mw:Extension:WebFonts需要增加功能來支持中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8日 (二) 02:17 (UTC)
- 先得有字體,然後按現在的實現還得有svn權限的人去更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5:16 (UTC)
- 還有那個願字代碼里修了,得等下一次更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5:17 (UTC)
- mw:Extension:WebFonts需要增加功能來支持中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8日 (二) 02:17 (UTC)
什麼時候去查一下印刷本書籍,看這些字怎麼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5:23 (UTC)
- 絕大多數冷僻字都能找到相應的字體。最大的問題是mw:Extension:WebFonts現在的做法不太適合中文,中文不能顯示的漢字大概也有數千吧?如果做到一個字體裏,那可是非常影響速度的(用戶需要下載完字體才行)。因此明智的做法是一個冷僻字做成一個字體文件。另外,可以參考[20]--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9日 (三) 01:17 (UTC)
- 字體(至少在我用的firefox裏面的實現)是延遲加載的,就是說頁面會全部載入,然後等字體載入後那些字才會變成能顯示的樣子,而且只用下載一次(有緩存)。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11:17 (UTC)
- 絕大多數冷僻字都能找到相應的字體。最大的問題是mw:Extension:WebFonts現在的做法不太適合中文,中文不能顯示的漢字大概也有數千吧?如果做到一個字體裏,那可是非常影響速度的(用戶需要下載完字體才行)。因此明智的做法是一個冷僻字做成一個字體文件。另外,可以參考[20]--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9日 (三) 01:17 (UTC)
Unicode 6.0.0各種不靠譜,鑑於6.1.0還在beta階段,r100226將unihan數據庫直接回退到5.2.0的版本。--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10月19日 (三) 14:15 (UTC)
- 我寫信給unicode說了願字的問題了(哈𫖸字在我的ubuntu上居然可以顯示,是(原+页)),直接對應願的簡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9日 (三) 14:37 (UTC)
- 另外,雖然webfont會延遲載入,但是中文字體的話估計至少也會1-2MB吧?還是會影響一些速度的,而且移動版的話,流量未免太大了(費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9日 (三) 14:42 (UTC)
- 有那些罕用字的字體文件麼(或者我們這裏有沒有人能做?)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4:37 (UTC)
- 另外,雖然webfont會延遲載入,但是中文字體的話估計至少也會1-2MB吧?還是會影響一些速度的,而且移動版的話,流量未免太大了(費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9日 (三) 14:42 (UTC)
- 願字只是6.0.0的一個小問題,還有更奇葩的。「A」的簡體和繁體都是「B」的這種對應關係都有好幾十條(沒數,說不定上百)。6.1.0現在釋出的版本中基本上已經修復了這些錯誤,但因為不穩定所以暫未採用。6.1.0已經修了「願」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10月19日 (三) 15:49 (UTC)
二磷酸?雙磷酸?
這個關於生物化學名詞的問題讓我糾結了好久,大陸幾乎都用「二磷酸」,而台灣似乎兩者都用[21],這樣看來應該不需要在{{NoteAT|G1=生命科学}}里補這個詞的繁簡轉換。如果可以,直接將把維基百科中的「雙磷酸」條目(如果糖-1,6-雙磷酸)都移動到「二磷酸」上,這樣同時移動到兩岸都能接受的譯名上,就不存在另外添加什麼全文轉換的額外操作了。不知大家意見如何?——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0:48 (UTC)
- 看台灣用戶有沒有意見咯。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11日 (二) 17:22 (UTC)
- 應該沒差吧?!我去找wolfch問問看--yrr933! (留言)|生物提升-科技提升 2011年10月12日 (三) 10:55 (UTC)
- 在下生物化學其實沒有很熟呢,不過用google查詢tw網域內一般網頁及學術論文,兩者似乎都有使用--Wolfch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15:53 (UTC)
- 生物化學我也不太懂,如果有錯煩勞指正一下。en:Bisphosphonate這條目,若有人翻譯出來,台灣方面請務必轉換成「雙磷酸鹽」。「二磷酸鹽」附註於括弧中,或於註釋中說明。如(-{zh-cn:又译'''双磷酸盐''';zh-tw:又譯'''二磷酸鹽'''}-)。查《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的篇名,單就「二磷酸鹽」與「雙磷酸鹽」,其實兩者筆數是很接近的,只有變成其他化合物時,兩者使用比例才會懸殊。而台灣醫學期刊跟學位論文、新聞報導,篇名則以「雙磷酸鹽」居多(單就這四個字而言),變成其他化合物時,則使用比例很接近。麻煩之處就在這裏,各有各的支持者,分不出哪邊是主流。以果糖-1,6-雙磷酸這類情形來看,我想一律用「二磷酸」應該是可以,「二」筆劃較少,在稍長的化合物結構裏容易辨識。「雙磷酸鹽」若與其他化合物同時出現在文章中時,「雙磷酸鹽」做全文轉換,其他化合物建議不用。中國大陸有些學科的成果比較領先時,台灣一部分學名受影響是很正常的。--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20:21 (UTC)
- 那就進行組地區詞轉換吧。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15日 (六) 09:59 (UTC)
- 我想「Mihara57」的意見是認為:台灣對於「具有兩個磷酸基團的生物分子」稱呼為「雙磷酸」和「二磷酸」的使用頻率差不多,而且將「二」字寫在生化化合物之中還可以起到提高辨認性的效果。如果是這樣,可以說不需要在公共組中添加轉換了,直接全部移動到「xx二磷酸」即可。——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7:20 (UTC)
- 抱歉,上面的「鹽」我直接刪掉,差不多就是我要表達的。文中有「雙磷酸鹽」(bisphosphonate)、「雙磷酸鹽類」(bisphosphonates)只一個單字的,公共組裏要添加台灣的全文轉換。文中有「果糖-1,6-雙磷酸」(fructose 1,6-bisphosphate)這類兩個單字以上,或已綜合的拉丁文學名,不用添加全文轉換。將這些條目全部移至「XX二磷酸」、「二磷酸XX」、「XX二磷酸XX」,我贊成這作法,但不知其他台灣用戶的想法。「二」字在密密麻麻的導航模板跟較長的條目中,其辨識效果會比較明顯,試把文中「二」全替換「雙」預覽即知。至於bisphosphonate(s)我希望台灣轉換成「雙」字,還有一個原因,因為它是常見藥物,報紙跟保健雜誌中也會提到。這可能也是共識之一,所以台灣使用比例一直居高不下。--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20:15 (UTC)
- (+)同意--yrr933! (留言)|生物提升-科技提升 2011年10月16日 (日) 06:15 (UTC)
- 也不必移動而考慮手動在特定條目的{{noteTA}}里加入標題轉換。-Mys 721tx(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5:40 (UTC)
- 我想「Mihara57」的意見是認為:台灣對於「具有兩個磷酸基團的生物分子」稱呼為「雙磷酸」和「二磷酸」的使用頻率差不多,而且將「二」字寫在生化化合物之中還可以起到提高辨認性的效果。如果是這樣,可以說不需要在公共組中添加轉換了,直接全部移動到「xx二磷酸」即可。——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7:20 (UTC)
- 那就進行組地區詞轉換吧。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15日 (六) 09:59 (UTC)
- 應該沒差吧?!我去找wolfch問問看--yrr933! (留言)|生物提升-科技提升 2011年10月12日 (三) 10:55 (UTC)
{{Infobox animanga/Game}}碰到開發、發行、製作、著作都不一樣的情況怎麼寫?
比如Metal Max 2 Reloaded,發行商是角川遊戲,開發商是Cattle Call;然而對遊戲系列來說,著作權持有者Crea-Tech實際上更為有名,然後這個卻沒地方寫。(關於企業的參數就給了「開發團隊」和「代理商」兩個)
請問這個在實際填寫中怎麼處理?是把Crea-Tech塞到開發團隊裏,還是新建一個參數,或者是乾脆就不寫了?--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10月22日 (六) 03:15 (UTC)
- 如果真的不行的話,建議使用傳統的{{Infobox VG}}模板。--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0月22日 (六) 04:05 (UTC)
又有人在中華民國國旗歌亂加其他國家也有國旗歌
依據此討論頁面,目前因為沒有聽說過、也沒有文獻來源指稱其他國家也有國旗歌,因此原本就刪掉了,然而現在有人又在增加這個東西。我目前先將這句話弄來源請求,雖然先前我已經刪掉第1個人的亂加資料,詳情參見該條目歷史。發言者:Invictus Justo (討論切磋) 2011年10月18日 (二) 15:48 (UTC)
- 在其餘十一個語言版本中,幾乎全部都是只以「國旗歌」來命名此條目,只有馬來文是以「國旗歌 (中華民國)」來命名,惟查馬來文並無「國旗歌」之條目,所以那個括號並無消歧義之意。我認為中華民國國旗歌可移動到國旗歌,以正視聽。--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5:59 (UTC)
- 其他國家的「國旗歌」是為歌頌國家旗幟的愛國歌曲,並不是在升旗時代替國歌演奏的歌曲。巴西的「巴西國旗歌」(o Hino à Bandeira do Brasil)、馬來西亞的「輝煌條紋」(Jalur Gemilang)、芬蘭的「國旗歌」(Lippulaulu)、愛沙尼亞的「愛沙尼亞國旗」(Eesti lipp)。--Shibo77 2011年10月19日 (三) 02:50 (UTC)
- 問題是「歌頌國家旗幟的愛國歌曲」是否就能夠被稱為「國旗歌」呢?我認為不能。--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08:26 (UTC)
- 歌名就是「國旗歌」當然就是國旗歌。國旗歌的意思就是「歌頌國旗的愛國歌曲」。中華民國國旗歌的情況屬於例外,它是唯一一個代替國歌的升旗歌曲。--Shibo77 2011年10月19日 (三) 22:02 (UTC)
- 那麼是否所有「歌頌國家的愛國歌曲」可稱之為國歌呢?--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5:47 (UTC)
- 歌名叫做「國歌」的,應該就是國歌吧。「國旗歌是國家明確規定升降旗需播放的歌曲」,這大概是中華民國特有的定義。--Shibo77 2011年10月22日 (六) 08:23 (UTC)
- 那麼是否所有「歌頌國家的愛國歌曲」可稱之為國歌呢?--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5:47 (UTC)
- 歌名就是「國旗歌」當然就是國旗歌。國旗歌的意思就是「歌頌國旗的愛國歌曲」。中華民國國旗歌的情況屬於例外,它是唯一一個代替國歌的升旗歌曲。--Shibo77 2011年10月19日 (三) 22:02 (UTC)
- 問題是「歌頌國家旗幟的愛國歌曲」是否就能夠被稱為「國旗歌」呢?我認為不能。--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08:26 (UTC)
- 其他國家的「國旗歌」是為歌頌國家旗幟的愛國歌曲,並不是在升旗時代替國歌演奏的歌曲。巴西的「巴西國旗歌」(o Hino à Bandeira do Brasil)、馬來西亞的「輝煌條紋」(Jalur Gemilang)、芬蘭的「國旗歌」(Lippulaulu)、愛沙尼亞的「愛沙尼亞國旗」(Eesti lipp)。--Shibo77 2011年10月19日 (三) 02:50 (UTC)
- 國旗歌是國家明確規定升降旗需播放的歌曲,但是「歌頌國家旗幟的愛國歌曲」是否稱之為國旗歌,這的確需要探討。--♪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19日 (三) 10:31 (UTC)
- 依據德語維基國歌列表條目,哥斯達黎加、多明尼加共和國、厄瓜多爾、意大利、荷蘭、烏拉圭等國也有國旗歌。-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13:58 (UTC)
「不要使用專名號」
某些音譯詞較多的文章裏,有專名號要比無專名號易讀吧? Wyang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21:14 (UTC)
- 我比較想問的是維基文庫的古籍正文,可以加上「私名號(專名號)」嗎?雖然這種情況不常見,但我看到少數人在用。Wikisource頁似乎找不到相關的訊息。--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23:36 (UTC)
- 我們家那本1979年的《辭海》是加專名號的,不知道現在的版本還有沒有了。--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10月23日 (日) 00:49 (UTC)
中國歷史人物與文言
個人巡查一段日子,發現很多關於中國歷史人物的條目都過分採用了文言方式描寫,如此段:
崔渙之子。最初以蔭補協律郎。曾任藍田令,寬明幹練,縣人為他立碑頌德。後轉京兆府司錄,累遷金部員外郎。建中三年八月。朝廷初分置汴東西水 陸運兩稅鹽鐵使。是年十二月二十日,由包佶與崔縱共同擔任鹽鐵使。朝廷討伐魏博節度使田悅時,他輸送糧食,使軍隊供應不缺。貞元初官吏部侍 郎。熟知禮樂。貞元五年拜太常卿,官觀察使。以父貶道州刺史,棄官。卒於貞元七年六月,諡曰忠,贈吏部尚書。
使用文言雖不能說是錯誤,但同時認為其難屬現代標準漢語,故掛{{notmandarin}}。卻覺其自動報速刪有些問題:
- 管理員一定不會速刪,即使我來當亦不會。
- 真的刪掉也太可惜了吧
故到此問:能否新增模板,專指過分文言化,還是怎地處理?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15日 (六) 09:29 (UTC)
- 看來編者是認為關心古代人物的讀者都有一定的古文閱讀能力。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15日 (六) 09:57 (UTC)
- 同意,但請提出解決方法,謝。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15日 (六) 10:33 (UTC)
- 看來編者是認為關心古代人物的讀者都有一定的古文閱讀能力。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15日 (六) 09:57 (UTC)
- 這個條目還好啊!台灣的高中國文課本作者簡介常用這樣的描述方式,算不上真正的文言,應該不難讀懂。依我看來,根本就不需要掛維護模板。-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3:27 (UTC)
- 這個不算文言,只能說語言很簡潔。--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5:26 (UTC)
- 我倒是發現不少歷史類條目都有歐化中文的情況,文字囉嗦,明明有現成詞語來代替的,偏偏以大句的描述性文字來說。--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5:49 (UTC)
- 歐化中文是有問題,但我還是覺得上面的太「簡潔」了。(好吧,我不說文言二字)我亦認為不用掛模板,但問題是可以掛甚麼?最好那種歐化中文和「簡潔語言」都可以掛的。屬於模板狂的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16日 (日) 06:04 (UTC)
- 要有這一個模版, 先要定義甚麼是合適的當代文體, 這已經會構成一場災難。中港台甚至海外作者行文方式都各有分別,要嚴格劃一是不可能的事,問題只是個別讀者是否看得慣。(「看得慣」是否港式中文?)--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06:14 (UTC)
又來搞定義啊,{{notmandarin}}裏早就定義了要現代標準漢語,問題是現代標準漢語會重定向至中國國語普通話,這算是標準嗎?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16日 (日) 06:43 (UTC)
- 話說這好像不是文言,至少絕對不是古漢語,頂多算是近代漢語。——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0月16日 (日) 06:46 (UTC)
- 話說我只是說文言方式,之後亦放棄了文言二字,只是說「太簡潔」可能做成誤會(理解錯誤或困難)。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16日 (日) 07:06 (UTC)
- 不如多花點時間處理古代地名、年號、官職的內連,還比較實在點。或是在括弧裏註明今地名、公元紀年、官職性質。讀者若對履歷中的古代地名、年號、官職沒概念,管它是文言文,還是現在漢語,對傳主的生平都不會有深刻的理解。--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10 (UTC)
應該是編者在史書的記載基礎上做了一定的翻譯。然而有不少地方的表達方式還是文言的。有些地方使用的語法與現代漢語不同,比如「以父貶道州刺史,棄官」、「貞元初官吏部侍郎」,可以改成現在比較通用的。有些官職升遷、追諡方面的詞語可能難懂,比如「以蔭補協律郎」、「贈吏部尚書」,可以換成現代人比較容易理解的。其他官職、年號等都不是太大的問題,可以用內鏈解決。—Snorri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22 (UTC)
- 我倒是覺得User:Justincheng12345的巡查把握是不準確的,很多編輯在長期翻譯歷史條目的過程中,會多少接受一些古文語序上的簡潔,比如「贈」、「蔭」都是專門使用了上千年,而這些制度在現在已經不存在,沒有與之對應的準確的現代文,只有增加內鏈。--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0月17日 (一) 02:55 (UTC)
- 我的巡查把握(?)暫不討論。先前才有人在這裏說一句「熟悉者除了用專業知識除錯之外,也要用白紙的眼光檢視條目有沒有未顧及一般性的讀者,出現因為過於熟悉,所以忽略解釋或著加註的地方。」就我而然,贈、蔭都不明白,即使專門使用了上千年,時至今天,能否用一些不太準確的現代文替代?例如「贈」能否以「追贈」代替?(還是我又理解錯誤?)蔭呢?總有一些能代替吧?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17日 (一) 08:18 (UTC)
- 基本同意。維基百科的條目還是以能夠讓普通中文讀者明白為好,「以蔭補協律郎」可以改寫為「由於祖上功勳餘蔭的緣故,得以補官協律郎」,「贈」可以改寫為「身後追贈」,然後蔭補、贈:官都可以單獨開一個詞條。—Snorri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8:34 (UTC)
- 「蔭」並非只是「由於祖上功勳余蔭」,其中還有包括授勳的對象,比如「蔭一子」、「子蔭父職」、「蔭錦衣千戶」,其中所表達的「蔭」是不同概念的,必須結合上下文意思。閣下解釋中內容還有「余蔭」,等於沒有解釋,多囉嗦了一句話,比如何為「余蔭」之「余」?總之解決這個方法不是去逼那些老編輯去改變習慣,更愚蠢地是進行亂提刪,浪費所有人時間。我記得大概陸續有三四十個古代地名就是被亂刪,導致很多其他歷史事件與人物條目表達內容的精準性受到干擾。--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0月18日 (二) 06:22 (UTC)
- 古文轉現代文比翻譯外語還要麻煩,建議在這一問題上慎重。--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9:24 (UTC)
- 誰亂提刪了?本人亦反對刪除這些條目。但您看就這一個字亦已有這麼多的歧義,一些以前沒有接觸過的讀者不就更不明白?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18日 (二) 09:27 (UTC)
- 那就改成「由於祖上功勳的緣故(參見蔭補制度)」,這樣就清晰了。其它的例子可以在具體討論翻譯。—Snorri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7:18 (UTC)
- 我舉幾條典型的譯例,主要參考《二十四史全譯》、《漢語大辭典》:
- 起初以恩蔭補任協律郎。
- 累次升遷為金部員外郎。(詳譯為「累次升遷後成為金部員外郎」)
- 朝廷起初分別設置汴東西水陸運兩稅鹽鐵使。
- 同年十二月二十日。
- 貞元初年,任命為吏部侍郎。
- 貞元五年,任命為太常卿、觀察史。
- 因父親被貶為道州刺史,後來辭官。
- 貞元七年六月去世,諡號忠,追贈吏部尚書。
- Snorri的譯法很詳細,可以顧及不熟悉文言跟古代常識的讀者。但對我來說,這補譯、意譯稍嫌多了。通常古代作者文意太隱晦時,才需要這樣做,否則照原字面上意思去譯就夠了(或略微潤飾即可)。--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9:57 (UTC)
- 其他,先談年號、時間的譯例好了。也請Snorri或其他人可試補充各種譯例。
- 建中初、貞元初→建中初年、貞元初年(一般常見譯法)
- 建中中、貞元中→建中年間、貞元年間(一般常見譯法)
- 建中末、貞元末(或季年)→建中末年、貞元末年(一般常見譯法)
- 初→起初、當初、最初(建議第一種)
- 先時→先前、以前
- 先是→在此以前
- 是時、時→當時
- 是年(或是春、是夏、是秋、是冬)、是歲、其年→同年、這年、當年(建議第一種)
- 明年→第二年、隔年
- 數日(或數月)→幾天之後、過了幾天
- 未幾、無幾、俄而→不久
- 卒,年六十二→去世,享年六十二歲(一般常見譯法,或終年、時年)
- 書籍方面,可以參考《文言今譯學》「古代計時方法」、「時間名詞作狀語」,頁150-155、211-214。--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21:44 (UTC)
- (:)回應 以上「時間的譯例」都是很簡單易明的用詞吧?這樣下去「之一」會不會要改成「其中一(個)」?--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3:48 (UTC)
- (:)回應:我舉的是我在《二十四全譯》看到較有規律性的譯例,還是可以發現譯者間有各自愛好的譯例。這些「時間的譯例」對您來說是是簡單易明,那麼正是我希望的,它就是這麼基礎的東西,愈容易記住愈好,不像有些要看完前後句才能譯,有時候要去查各種工具書,那種東西就很難教得會。有些譯例是可以套用的,但有些不能隨便硬套的。至於「之一」要不要譯出,譯成什麼樣,就靠您的語感來判斷了。我記得「卷之一」之外,很少見到「之一」,這應該不需要譯例,各憑本事就好。--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24 (UTC)
- 我指「明年」、「未幾」、「卒」都是一般中文水準的朋友不會不理解的詞彙。「之一」也是目前常用的詞彙之一[22]。--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41 (UTC)
- 「明年」是我見這些譯者認為史書中要譯的,不能算我個人的觀點,基本上不用譯也確實看得懂,我覺得更像潤飾吧?其他詞彙,這不是看不看得懂的問題,以出版界來講這是經驗法則,譯者都會有默契去配合。可是以維基百科而言,就是有人認為要譯,有人認為不用譯,大都依自己程度去判斷。「之一」如果在文言中,譯為現代漢語時,也不難看得懂,唸起來也不會不順,當然可以不用譯。而在現代漢語的文章裏,「之一」是常見的造句方式,這沒什麼好爭議的。--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7:10 (UTC)
- 不過為了讓內文通順易懂,還是改比較白話會好一點--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10月22日 (六) 03:44 (UTC)
- 這我贊同,那麼有意翻譯成現代漢語的人,不妨考慮在註腳中提供原文對照(尤其是內容較短的傳記條目)。就連學者翻譯的實體書籍,都不能保證完全無誤,更何況是我們。最理想的情況是,兩邊的閱讀習慣都可以兼顧到,不會顧此失彼。--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4:25 (UTC)
- 我指「明年」、「未幾」、「卒」都是一般中文水準的朋友不會不理解的詞彙。「之一」也是目前常用的詞彙之一[22]。--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41 (UTC)
- (:)回應:我舉的是我在《二十四全譯》看到較有規律性的譯例,還是可以發現譯者間有各自愛好的譯例。這些「時間的譯例」對您來說是是簡單易明,那麼正是我希望的,它就是這麼基礎的東西,愈容易記住愈好,不像有些要看完前後句才能譯,有時候要去查各種工具書,那種東西就很難教得會。有些譯例是可以套用的,但有些不能隨便硬套的。至於「之一」要不要譯出,譯成什麼樣,就靠您的語感來判斷了。我記得「卷之一」之外,很少見到「之一」,這應該不需要譯例,各憑本事就好。--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24 (UTC)
其實現在很多歷史條目也有這種做法:如明成祖。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22日 (六) 14:35 (UTC)
- 突然發覺其實以前亦已有人提出類似討論,另外,弄了個看似沒用的模板,請察看。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22日 (六) 15:30 (UTC)
- 我希望這東西是放在下面,拿掉顯眼的外框,像小作品模板一樣低調。--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09:47 (UTC)
- 要用{{Asbox}}的話會出現一些問題:必會以「小作品,你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作結尾,顯然不符合要求。要不,可以像
- 我希望這東西是放在下面,拿掉顯眼的外框,像小作品模板一樣低調。--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09:47 (UTC)
{{uncategorized}}一樣要求放在最下方?(好像有種掩耳盜鈴感覺,笑)再想想辦法。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23日 (日) 11:59 (UTC)
懇請大家請救救各地新聞動態條目
從09月02日開始就有人大量提刪,現在連條台灣2011年10月受到波及(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10/06#台灣2011年10月),理由是「不是百科內容」,但我要說明Portal:新聞動態之條目地位上相近編年史,所以不僅都符合百科內容,亦符合Wikipedia:關注度需求(摘錄自新聞),請見365天的日誌(如:10月17日)之存在,而亦有以年為誌2011年,故移到Portal空間並不恰當。
但不過內容的確要經過篩選,不要流於新聞報導,請參見敝人為香港2011年10月#10月12日所添加的內容就相當有百科知識的標準,從新聞中萃取值得百科收錄的內容也是新聞動態長久以來的要求與標的(參見Wikipedia:新聞動態更新指南),如果覺得收錄內容不好,請編修之而非刪除之,最後感謝各位關注Portal:新聞動態的發展。--♪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19日 (三) 09:32 (UTC)
- 新聞應該放在它們應該放的地方。比起中文維基,中文維基新聞更需要這些內容。不是說它們有罪,而是它們來了不該來的地方。--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15:57 (UTC)
- 請別忘了Portal:新聞動態與2011年10月。請尊重原編者意願想法,請勿再次擅自將各地新聞動態藉由提刪而強制改名,此舉並無法強迫取得共識,原提刪者與建議改名者亦非編者之一,在此呼籲以免導致原編者喪失了編輯意願,共識取得應由原條目之編者間取得而非這些旁觀者(除非發動投票使之成為條文,否則敝人無法接受此舉)。而另一方面敝人也會加強各地新聞動態之品質,免得淪為報導之嫌。--♪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0日 (四) 02:35 (UTC)
- (~)補充說明一下,敝人是Portal:中國大陸新聞動態與Portal:日本新聞動態之版面創建者,並主力於Portal:台灣新聞動態,而且對其他版面亦有參與。這邊並非要引起爭紛,相信許多人會將條目比喻為認養孩子,如果真的看不慣,那麼就請持續參與我們養育(編輯)行列,感恩喔~ 。--♪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0日 (四) 03:19 (UTC)
- 印象中的確比較少有百科全書會收錄以年、月為名的條目。當然,維基百科可以有創新的一面。
- 編者的意願當然重要,但百科的本質比編者個人的意願更重要。保留方宜就這個部分提出更有說服力的論點,而非以感性理由為主打訴求。「共識取得應由原條目之編者間取得而非這些旁觀者」更是不適當的說法,維基百科的精神應容許任何人加入,對條目編輯的共識參與討論。
- 百科中的日期條目理應是介紹此一日期的通常知識,而不是日誌式的寫作。目前許多日期條目寫成「歷史上的今天」,筆調上確實有檢討空間。(例如12月25日在西方是聖誕節、在中華民國叫行憲紀念日等等)年份條目也應改寫為主要內容在綜合介紹整年度的概要、月份條目同日期條目;至於特定年月條目由於內容實在太細,要寫出概要恐怕不易,再細分為各地,或許無法擺脫完全新聞式的寫法。即使內容加入知識性元素,依舊跟主題「某地某年某月」直接的關係較低,間接關係較高。主留者如果能提出更好的規劃使其能夠以敘述方式表現主題內容,則大部分條目雖然一時未能提升到標準,但可以留下以待日後改寫。
- 理論上「百科式」的日期條目應該是這樣敘述的(內容純舉例):「2001年是21世紀開始的第一年,在本年由於中國發表oooo聲明,而美國做出xxxx回應,國際關係形成####的局勢…。另外在歐洲地區@@@@…」也就是把這個年份當成一個知識介紹,而不是介紹在這個年份中有進展的知識。
- --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3:17 (UTC)
- 補充說明:目前我傾向特定的某月(如2010年10月甚至特地某地的某月全部移動至Portal名字空間下,特定某年與不特定的月、日則全部以一般條目形式保留,日後人手充足時再成立專題小組進行改寫。--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3:27 (UTC)
- (:)回應不贊成全部移動至Portal,非常耗費寶貴工時也完全沒有必要,「特定某年與不特定的月、日則全部以一般條目形式保留,日後人手充足時再成立專題小組進行改寫」將使編輯工程更為複雜化,而且不管人力多少執行都有困難(如果你想做就做,現在就有Wikipedia:時間專題、Wikipedia:日專題、Wikipedia:年專題供使用)。--♪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0日 (四) 03:54 (UTC)
- 「全部移動至Portal」可以靠機械人處理,因為很機械化,沒有工時問題。「特定某年與不特定的月、日則全部以一般條目形式保留,日後人手充足時再成立專題小組進行改寫」換句話說就是「目前全部維持現狀」,所以不知道怎麼會「使編輯工程更為複雜化」,因為根本完全沒有工程要做。--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4:12 (UTC)
- 另外一個支持全部移動至Portal的有力理據為「日本2011年9月存廢討論中,由Hargau提出的「以往新聞動態的頁面是使用條目空間,後來才改用Portal,但可能存檔頁面忘記跟隨。」足知此類型「條目」本來就是「新聞動態」的存檔留下的歷史問題,移至適當空間理所當然。--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4:26 (UTC){
- 這個問題早就應該要處理,請人用bot全部移到Portal名字空間就可以了,貢獻紀錄也都能保留。這件事很好解決,看不出來有什麼「導致原編者喪失了編輯意願」、「無法接受」的?--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5:53 (UTC)
- (:)回應章:當然看不出來,是因為您根本就沒有觀察新聞動態編輯狀況,最有力的證據是香港2011年9月與日本2011年9月這兩個條目,在九月初甫被全面提刪之後,編輯狀況大幅低落,而香港2011年10月與日本2011年10月是我昨天擴充的,在之前是連創建都沒有。
其實而我並非強硬派者,而是強烈訴求希望各位尊重原編者意願,假若他們出面表示:「照XX意思改名,而且也會持續編輯」,或者如果這些提倡改名者願意出面持續數個月甚至數年編輯這些Portal(Kolyma可是維持香港版面數年[23],在此致上敬意),當然會從善如流,何樂不為。--♪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0:46 (UTC) - (:)回應Reke:複雜化當然是指「日後成立專題小組進行改寫」(尤其是"4.理論上「百科式」的日期條目應該是這樣敘述"),另外Bot無法解決這些問題,請參例Special:鏈入頁面/台灣2011年6月,改名仍會有相當繁複工程要處理(還有Bot也不是隨便可發動的)。所以照Reke意思應該就是「目前全部維持現狀」,結案 。--♪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1:22 (UTC)
- 請勿斷章取義。各地新聞動態應該以bot移動到Portal名字空間,鏈入頁面也可以靠bot反向追蹤後一併更改,這並不是bot不能處理的事情。「目前全部維持現狀」只針對「特定某年與不特定的月、日」,也就是Wikipedia:時間專題、Wikipedia:日專題、Wikipedia:年專題下轄的條目。
- 「至於「日後成立專題小組進行改寫」,這個日後當然是等到有能力處理複雜問題的時候,到那天改寫的問題已經沒有那麼複雜了。請放心,除了你之外,很少有人會在能力不足時就去發動大計劃。
- 事實上原編者在這類型的條目命名上應該全部都只是跟着其他條目的規則在走,影響編輯意願可能是「見到被提刪」而不是「被移動到Portal」這件事情上。一併移到Portal名字空間之後甚至被掛刪除模板的機會會變少,不久之後編輯狀況會慢慢回籠。這已經是在尊重編者意願以及尊重百科本質的情況中做出的妥協,談判是要相互讓步的,如果原封不動只是換到較無爭議的空間你也不肯,那麼根據「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維基百科不應該提供突發新聞訊息,一宗事件的源由、過程概要和後續後果可以是合適的,但是某場火災如何暫時地影響附近交通、某個集會的人用了哪幾樣工具破壞某個地方、某場風暴或瘟疫中政府設立的求助電話號碼……都不是適當的內容」提刪者的理由還比較有說服力一些,因為所有這類條目都不可能提供「一宗事件的源由、過程概要和後續後果」這麼詳盡的說明,每一個列點都只列出了事件的結果或是那個時間點上的斷片。
- 最後還是要說,原編者意願的確重要,但是原編者如果不是在編輯「百科內容」,那意願不能凌駕於百科內容之上。真的沒有什麼百科會把「台灣2011年6月」、「香港2011年10月」當成條目內容,這很明顯只是月誌而已。從先前提刪討論跟管理員處理看來,移動到Portal有其歷史理據、共識認可。--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34 (UTC)
- (:)回應Portal:新聞動態乃紀載各地之每月事件(如2011年10月),定位如同紀載歷史,現在條目之成立皆依靠關注度:
- 「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沒問題,現在都有取自許多新聞。
- 「有效介紹要比順帶提及深入,但可能會較專門闡述淺顯一些」目前取之內容皆有一定的介紹,只不過是採用以天為單位之分段。
- 另外根據「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目前新聞動態並未有如「某場火災如何暫時地影響附近交通…(略)…求助電話號碼」等這些雜列資料,例如2011年10月#10月12日: 「利用死者遺骸中取出的物質,…(略)…發表(經濟網 新華網)。」對一事件已經有一定介紹並可供讀者較為簡略方式了解事件經過,比起某些小作品還要豐富,與一般新聞報導不同,而且很多內容是融合許多個新聞來源而成,這也是新聞事件條目之寫法,因此絕對符合百科標準。--♪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08 (UTC)
- 請問你寫的那些東西是「2011年10月」這個主題的有效介紹嗎?不是吧?你舉的那一段可以當成鼠疫桿菌的介紹,而不是在介紹「2011年10月」。你看過哪一本百科全書在介紹「聖誕節」時,介紹的是「某年聖誕節中有個科學家發表了ox論文」?這種文不對題的東西不管來源多有力都不是「有效介紹」。更何況,時間跨度很大的事件如何可能在單一月分中介紹「事件經過」?另外這個事件跟前後其他事件有關係嗎?沒有什麼關係的東西夾雜在一起豈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這類條目在先天限制下,根本就不太可能發展成百科式的寫法,永遠只能維持像新聞清單一樣的形式。在雜誌期刊、編年體史書裏可以看到這種條目,在百科裏可看不到。--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48 (UTC)
- 補充一下,在觀注度方針「深入講解」的註腳有個例子:
- (:)回應Portal:新聞動態乃紀載各地之每月事件(如2011年10月),定位如同紀載歷史,現在條目之成立皆依靠關注度:
- (:)回應章:當然看不出來,是因為您根本就沒有觀察新聞動態編輯狀況,最有力的證據是香港2011年9月與日本2011年9月這兩個條目,在九月初甫被全面提刪之後,編輯狀況大幅低落,而香港2011年10月與日本2011年10月是我昨天擴充的,在之前是連創建都沒有。
- 這個問題早就應該要處理,請人用bot全部移到Portal名字空間就可以了,貢獻紀錄也都能保留。這件事很好解決,看不出來有什麼「導致原編者喪失了編輯意願」、「無法接受」的?--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5:53 (UTC)
- 另外一個支持全部移動至Portal的有力理據為「日本2011年9月存廢討論中,由Hargau提出的「以往新聞動態的頁面是使用條目空間,後來才改用Portal,但可能存檔頁面忘記跟隨。」足知此類型「條目」本來就是「新聞動態」的存檔留下的歷史問題,移至適當空間理所當然。--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4:26 (UTC){
- 「全部移動至Portal」可以靠機械人處理,因為很機械化,沒有工時問題。「特定某年與不特定的月、日則全部以一般條目形式保留,日後人手充足時再成立專題小組進行改寫」換句話說就是「目前全部維持現狀」,所以不知道怎麼會「使編輯工程更為複雜化」,因為根本完全沒有工程要做。--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4:12 (UTC)
在英國記者馬丁·沃克關於比爾·克林頓傳記中,一句提到「Three Blind Mice」樂隊的話(Martin Walker. Tough love child of Kennedy. 衛報. 1992-01-06.)則為明顯的「順帶提及」。
- 你引用的報紙報導裏都對「2011年10月」這個「條目名字」有提及的地方大概只有:1.報紙眉標;2.新聞事件中帶到發生日期。很明顯只是一個「順帶提及」而不是「深入講解」。這樣子你可以理解為何這類標題都移到Portal下比較合適嗎?因為目前根本沒有什麼材料會對「2011年10月」做出「深入講解」。一整年的話倒有些可能,例如萬曆十五年就是對「1587年」這個年(對中國歷史)的意義做了深入講解。至於跨年度的特定月份或日期,人類學的一些著作會介紹。我會提出兩種處理方案,中間都是經過仔細分析思索的。--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7:08 (UTC)
- (~)補充Portal:新聞動態本身是個框架,實際上是在展示與編寫「時間與新聞事件」類型之條目,而其格式就是以整合當月每天發生的新聞來介紹「2011年10月」,當摘錄之新聞經過時間沉澱就會成為一段小歷史,也沒有僅摘錄一段對話之「順帶提及」之情況,所以的確是百科式寫法沒錯,時間條列式條目在各歷史百科相當常見,只不過這邊時間單位較小而已,而包羅萬象的維基百科當然可以包容這些條目,建議您去圖書館翻翻「歷史百科」或許會有不一樣發現(例如:這本世界歷史百科)。
實際上各語言版本早已有XXXX年OO月為單位之條目可作為支持敝人想法(參見en:Portal:Current_events)。例如英文版en:October_2011寫法是將每天發生事件以主題分類(而敝人以"【主題】"方式區隔),而嚴謹的德語版de:März_2003也有月誌條目之作法(以國家為分類),這些語言版本可供條目成立之參證。--♪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8:03 (UTC)
- (~)補充Portal:新聞動態本身是個框架,實際上是在展示與編寫「時間與新聞事件」類型之條目,而其格式就是以整合當月每天發生的新聞來介紹「2011年10月」,當摘錄之新聞經過時間沉澱就會成為一段小歷史,也沒有僅摘錄一段對話之「順帶提及」之情況,所以的確是百科式寫法沒錯,時間條列式條目在各歷史百科相當常見,只不過這邊時間單位較小而已,而包羅萬象的維基百科當然可以包容這些條目,建議您去圖書館翻翻「歷史百科」或許會有不一樣發現(例如:這本世界歷史百科)。
- 你引用的報紙報導裏都對「2011年10月」這個「條目名字」有提及的地方大概只有:1.報紙眉標;2.新聞事件中帶到發生日期。很明顯只是一個「順帶提及」而不是「深入講解」。這樣子你可以理解為何這類標題都移到Portal下比較合適嗎?因為目前根本沒有什麼材料會對「2011年10月」做出「深入講解」。一整年的話倒有些可能,例如萬曆十五年就是對「1587年」這個年(對中國歷史)的意義做了深入講解。至於跨年度的特定月份或日期,人類學的一些著作會介紹。我會提出兩種處理方案,中間都是經過仔細分析思索的。--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7:08 (UTC)
- 哪裏「沒有僅摘錄一段對話之『順帶提及』」?你的條目名字 叫做「2011年10月」,那麼你引用的資料裏到底何處有說明「2011年10月」的資料?英語的條目主文是「October 2011 is the tenth month of the current year. It began on a Saturday and will end after 31 days on a Monday. It is the current month.」這才是針對2011年10月這個「主體」來呈現的。而你看下面的內容也是記載在portal名字空間下的頁面,只是用模板方式嵌進去而已。 不然這樣吧!英文版本的條列新聞的部分仍是以Portal空間處理,但是用模板嵌入法達到收集資訊的效果,這樣子在名義上說得過去(並非以跟2011年 10月根本無關的資料當成2011年10月的內容),而實質上顯示方式與現在相同,日後若將2011年10月按真正百科式的行文(即有一主題的散文式寫作,而非列點式或許多主題不同的短句羅列)建立更多內容時,被模板引入的部分會自動折疊形成附錄性質的內容,這樣也合理多了。安可君覺得這樣的讓步是否有異中求同?--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21 (UTC)
- (:)回應英文版以月來誌事之條目主體仍然存在,並非使用Portal,而且中文版也可以補充上主文「"' 2011年10月"'是本年度的第10 個月。它在一個星期六開始並且在星期一在31天之後將結束。 」,因英文版人力充沛所以有辦法使用較為複雜方式。
其實要取得認同很簡單,請閣下願意先來動手持續數月甚至數年,使用新方式編輯做看看(需每天擴充),體會我們這些編者辛勞。因敝人長期實際參與新聞動態編寫擴充,所以深知作業方式與一般條目不同,需要每日或每週定期持續投入否則會累積難以擴充,若作業方式過於複雜會造成編寫工時延長,容易影響到日常生活作息。
而使用bot來改命名空間看似很簡單(真的簡單?請操作之),實質上會影響到一些原有作業方式,若閣下可妥善執行改版作業,使他人可方便於循之跟隨,在改版情況良好且原編者跟隨之,不造成編輯狀況流失,經幾月觀察之後,敝人也不會多加干涉。
不過這也得端看其他各版面原編者之想法,此無法代表或強制他們之意願 囧rz...。--♪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2日 (六) 00:33 (UTC)。--♪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2日 (六) 00:33 (UTC)
- (:)回應英文版以月來誌事之條目主體仍然存在,並非使用Portal,而且中文版也可以補充上主文「"' 2011年10月"'是本年度的第10 個月。它在一個星期六開始並且在星期一在31天之後將結束。 」,因英文版人力充沛所以有辦法使用較為複雜方式。
- 連這個也不願意的話,就先無共識擱著吧。看起來沒有更多人願意就這件事情表態,而且先前做出搬移決定的管理員也沒有出面說明其對方針的理解。但我還是要說明白,裏面的註腳質量並不差,只是都不是針對「某特定月份」這個「主題」的闡述或解釋,支持方一直無法就這個論點提出一個有效的解決法。只編輯意願來做為一種抗辯,這跟動不動就退維宣言一様,跟威脅差不了太多。
- 我還是希望有個人出來好好的解釋,何以那些註腳資料可以被當成「2011年10月」的資料。亦或者,乾脆把這類的條目命名為「2011年19月新聞動態」比較恰當?--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18:02 (UTC)
- 哪裏「沒有僅摘錄一段對話之『順帶提及』」?你的條目名字 叫做「2011年10月」,那麼你引用的資料裏到底何處有說明「2011年10月」的資料?英語的條目主文是「October 2011 is the tenth month of the current year. It began on a Saturday and will end after 31 days on a Monday. It is the current month.」這才是針對2011年10月這個「主體」來呈現的。而你看下面的內容也是記載在portal名字空間下的頁面,只是用模板方式嵌進去而已。 不然這樣吧!英文版本的條列新聞的部分仍是以Portal空間處理,但是用模板嵌入法達到收集資訊的效果,這樣子在名義上說得過去(並非以跟2011年 10月根本無關的資料當成2011年10月的內容),而實質上顯示方式與現在相同,日後若將2011年10月按真正百科式的行文(即有一主題的散文式寫作,而非列點式或許多主題不同的短句羅列)建立更多內容時,被模板引入的部分會自動折疊形成附錄性質的內容,這樣也合理多了。安可君覺得這樣的讓步是否有異中求同?--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21 (UTC)
- (:)回應Edouardlicn,最初始的新聞動態是在2008年的Wikipedia:投票/新聞動態改版投票下產生,若要廢除這些版面,那麼請自行發動投票廢除之(這也將會刪除這些前人辛勤耕耘嘍~>O<~)。--♪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1:27 (UTC)
安可為何你如此強調「刪」字呢?提刪是我一個人的意見,但是是否刪除是公決,不是我一個人定。事實上,由於你懂的原因,最近我連提刪討論頁都進不去,提交也只是用TW去提。如果你覺得,或者其他人覺得這個不應該刪除,那我們都應該尊重表決結果。更何況,即使是不刪除,也可以移動到某種索引頁面,或者移動到新聞這一途,而不是只是提刪。我在該頁面只是表達個人意見,請不要以投票人數去壓制個人意見。--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05 (UTC)
- (:)回應請勿曲解敝人之想法,主要是希望能了解並尊重過去的投票結果並無壓制之想法而已喔~^_^。--♪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37 (UTC)
- 那請你一如既往地支持投票結果,並考慮將內容放在合理的位置。-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07 (UTC)
- (:)回應請個別處理,這邊不是要推翻09月02日頁面存廢討論記錄之結果,此討論是整個全部的新聞動態之處置,敝人之個人意見是(○)保留且維持現狀,並請勿隨意改名(除非原編者有表示願意)。--♪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15 (UTC)
- 其實既沒保留也沒改名,現在處理的方式是「移到不同名字空間」,請精確用語。--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48 (UTC)
- 「移到不同名字空間」也就是改名,也就是將2011年10月經移動後改為Portal:新聞動態/2011年10月,用語並無誤。--♪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8:38 (UTC)
- (※)注意:容許我提醒一下安可兄,每個維基頁面下方都有註明「本站的全部文字在知識共享署名 - 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之條款下提供,附加條款亦可能應用。」而且在提交編輯時,都必須點擊「我接受上述方針指引並提交編輯」,下方有小字註明「請勿提交任何閣下不欲予人編輯或重新發佈的內容。當提交非由閣下編寫的內容時,請確保這些內容的版權與使用條款一致,及閣下同意遵守一切相關的版權條款。」。而「上述方針指引」就是粉色方框內的「■請在提交編輯前確認以下事項■」六項內容,包括「維基百科向依CC-by-sa-3.0協議和GFDL協議釋出內容,而內容一經遞交,亦自會依此等協議無可逆轉而釋出。請參見版權資訊」。綜合上述幾點,維基百科是「協作」的平台,如果你不喜歡中文維基的規範,不願意讓你的編輯被他人修改、移動、刪除,我鄭重建議安可兄應另覓他處。--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06 (UTC)
- (?)疑問請問閣下,敝人哪一點有「不喜歡中文維基的規範,不願意讓他人編輯被他人修改、移動、刪除」之想法?而我說「請勿隨意改名」的訴求之本意是希望要經過討論甚至投票下執行(參見Wikipedia:移動請求與Wikipedia:命名常規),否則易產生爭議,這絕對符合中文維基百科之規範。對於您指控無法認同,並對於您再次誤解感到遺憾。--♪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18 (UTC)
- (※)注意:容許我提醒一下安可兄,每個維基頁面下方都有註明「本站的全部文字在知識共享署名 - 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之條款下提供,附加條款亦可能應用。」而且在提交編輯時,都必須點擊「我接受上述方針指引並提交編輯」,下方有小字註明「請勿提交任何閣下不欲予人編輯或重新發佈的內容。當提交非由閣下編寫的內容時,請確保這些內容的版權與使用條款一致,及閣下同意遵守一切相關的版權條款。」。而「上述方針指引」就是粉色方框內的「■請在提交編輯前確認以下事項■」六項內容,包括「維基百科向依CC-by-sa-3.0協議和GFDL協議釋出內容,而內容一經遞交,亦自會依此等協議無可逆轉而釋出。請參見版權資訊」。綜合上述幾點,維基百科是「協作」的平台,如果你不喜歡中文維基的規範,不願意讓你的編輯被他人修改、移動、刪除,我鄭重建議安可兄應另覓他處。--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06 (UTC)
- (:)回應請個別處理,這邊不是要推翻09月02日頁面存廢討論記錄之結果,此討論是整個全部的新聞動態之處置,敝人之個人意見是(○)保留且維持現狀,並請勿隨意改名(除非原編者有表示願意)。--♪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15 (UTC)
- 那請你一如既往地支持投票結果,並考慮將內容放在合理的位置。-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07 (UTC)
個人(+)支持將新聞動態條目(○)保留在「條目空間」:
首先中文裏沒聽說過把鹽和酯分成一類的,照着英文翻譯也要符合習慣。其次分類裏面根本找不到羧酸鹽。如果沒有意見我就準備用AWB處理一下。--MakecatTalk 2011年10月22日 (六) 06:50 (UTC)
- (?)疑問:這個分類貌似是從英文維基翻譯過來的吧。英文之所以這樣用是因為英文裏酯和鹽是一樣的(比如「Acetates」)。如果是這樣分的話,那需不需要把其他的都拆分呢(比如分類:苯甲酸鹽或酯)?--CHEM.is.TRY 2011年10月22日 (六) 07:00 (UTC)
- (!)意見:如果二者的實質不一樣就拆吧= = --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10月22日 (六) 07:10 (UTC)
- (:)回應,那個分類裏面的「鹽或酯」子分類是本人創建的,這麼做是與其他跨語言連結的「-ate」所指範圍對等,故不建議拆分,對於又可成鹽又可成酯的物質直接放在一起。——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7:21 (UTC)
- 支持。中文無鹽酯合稱的習慣。另,氨基甲酸銨、乙酸亞鐵等等都是鹽。Wyang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21:12 (UTC)
- 還是分開吧,畢竟中文裏面沒有這個概念。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24日 (一) 05:03 (UTC)
請幫忙看看這幾個條目
請幫忙看看這幾個條目:Open-js/AjaxConfigurationObject、Open-js/DeferredObject、Open-js/JsonpConfigurationObject、Open-js/callsafe、Open-js/loginErrorObject、Open-js/loginStatusObject、Open-js/自身支持的事件。請問是否該存在? 要怎麼分類? -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02:04 (UTC)
- Open-js因侵權而被刪,這些可能是孤立頁面?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23日 (日) 04:45 (UTC)
- G15. 孤立頁面,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 沒有對應文件的文件頁面;
- 沒有對應母頁面的子頁面,用戶頁子頁面除外;
- 指向不存在頁面的重定向;
- 沒有對應內容頁面的討論頁,討論頁存檔和用戶討論頁除外;
- 對應內容頁面為重定向的討論頁,前提是討論頁建立於重定向之後,或者討論內容已經存檔;
- 不存在用戶的用戶頁及用戶頁子頁面,隨用戶更名產生的用戶頁重定向除外。
看似是第2項,個人意見。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進行中 2011年10月23日 (日) 14:45 (UTC)
- 條目沒有子頁面。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02:24 (UTC)
- (!)意見理論是應把內容合併成一條目, 然後刪除子頁面--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05:06 (UTC)
用戶Leoje_0192及Lamsiu2011近月對英皇系及楊受成作了不少修改,但文章已明顯偏離了百科性質,更像是一篇新聞稿。
在楊受成一文中,刊載了不少零碎的敍述,例如:「楊受成為了好兆頭,親身帶旗下藝人陳偉霆及蔡卓妍到珠寶店購買鑽飾,寓意新一年他們返公司便「取寶回家」。阿Sa在店內逛了一圈即挑中一雙逾4克拉的鑽石耳環,阿Sa得知那對耳環價值超過30多萬,她即道:「太貴了,我這麼大個女都未買過那麼貴的首飾,我的珠寶都是媽媽買給我的。」此時遭到老闆楊受成取笑:「你拍一套戲都不止可以買到幾對!」」又例如:「國家主席胡錦濤在除夕,到訪位於河北省保定市的楊受成慈善基金(順平)老年服務中心,向中心的老人及孤兒問好送暖。」這跟百科有甚麼關係呢?
文章亦側重於楊先生的公益事業,但細看一下行文,卻詳細列出幾乎一切他參與過的活動,還要一一列舉那類活動的捐款轉了給「香港公益金、東華三院、香港世界宣明會、香港紅十字會、善寧會及聖雅各福群會等」。這類內容用了近8000字節去敍述,是否合符百科標準呢?
另外留意維基不是公關公司的新聞稿專頁,目前文章的風格卻相當像英皇集團的業績報告。「楊受成深信今天行有餘力,就得回饋。他向來積極投入社區服務,身體力行...集團亦抱着「取諸社會,用諸社會」的宗旨[9],積極貢獻社會」、「楊受成說:我生在香港,但根在大陸,心連祖國,與國家民族榮辱與共。2007年香港回歸祖國十周年,楊受成為表達興奮及欣慰的心情,特別出資超過400萬港元贊助官方慶祝活動香港回歸十周年煙花匯演晚宴」這顯然未能達到維基的要求。
同時,Leoje_0192及Lamsiu2011兩人自登記後,只在編輯英皇系的文章,他們涉足的文章亦全數出現上述問題。在此提醒一下,兩人小心墮入WP:OWN的情況,將文章據為己有,誤認為一切修改必先經過兩人的審核。--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3:10 (UTC)
- (!)意見不只楊受成及英皇系, 很多藝人的條目也有此傾向--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4:12 (UTC)
- 準確的來說,是很多在世的藝人、政治人物,公司,組織的條目都有這個傾向。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26日 (三) 04:23 (UTC)
- 維基媒體對生者傳記的態度:foundation:Resolution:Biographies of living people/zh-hant,「維基媒體的社群通過刪除或改善這些吹捧性傳記解決了這些常見問題」。 -- 同舟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4:50 (UTC)
- 這些條目往往在其愛好者外關注度都不是很高,所以特別是在中文維基,不能對這樣的吹捧或詆毀式的文章進行刪除或改善,結果也就成了這樣。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26日 (三) 05:09 (UTC)
- 烏拉兄有興趣一起處理一下這篇文章嗎? 楊受成 一文惹人非想,他曾經向維基發律師信,該文的舊版本固然違反npov 和citation等要求,由兩位新維基用戶撰寫的新版本亦相當不堪,這可能讓一些不熟知維基的人誤以為發一封律師信,就等於可以將文章據為己有,這種錯覺和誤解不利維基社群。--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1:22 (UTC)
- 對於容易引起爭議的內容,我建議將所有沒有可靠來源的內容全部刪除。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27日 (四) 13:55 (UTC)
- 同意。楊受成本人曾入獄、捲入妨礙司法公正及毆打案等,有證人原要出庭指證他恐嚇和非法禁錮,事後卻忽然「失憶」,這些醜聞都有來源可遁,亦得到法庭資料佐證,而且這些事在當年亦相當哄動,所以文章應該在這方面作一定描述。正如徐步高、林過雲的文章一樣,百科除了會說明他們的個人生活,亦會對他們的犯罪生活以一定篇幅說明,畢竟林過雲和徐步高之所以有名,是因為他們曾經捲入一些廣受注目的案件。但楊受成一文比較棘手,因為他是娛樂新聞的常客,但娛樂新聞總是太多揣測和「創作」,真假難辨。
- 舉個例子,幾年前,香港商人劉鑾雄曾指社會上有位「老千商人」,與集團旗下的女明星鬼混,有明星更加母女一起服侍老闆;這消息哄動全城,接連成為幾星期的娛樂焦點;當時多份娛樂報章都有追問楊受成的意見,但楊受成拒絕作回應。楊受成當日被娛樂記者追問「老千商人」,是不掙的事實,卻不能說明任何關連。所以百科最好撇開這些juicy news了。--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8日 (五) 05:58 (UTC)
- 對於容易引起爭議的內容,我建議將所有沒有可靠來源的內容全部刪除。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27日 (四) 13:55 (UTC)
- 烏拉兄有興趣一起處理一下這篇文章嗎? 楊受成 一文惹人非想,他曾經向維基發律師信,該文的舊版本固然違反npov 和citation等要求,由兩位新維基用戶撰寫的新版本亦相當不堪,這可能讓一些不熟知維基的人誤以為發一封律師信,就等於可以將文章據為己有,這種錯覺和誤解不利維基社群。--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1:22 (UTC)
最好請這位朋友先澄清一下自己和楊先生的關係。聽說楊先生的律師團可是很厲害的,不知道朋友是否也是成員之一?--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5:30 (UTC)
- 所以大家要小心咯,我用字也相當小心呢。 --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8日 (五) 05:58 (UTC)
我已經做了很多修改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8日 (五) 06: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