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我希望您喜欢这里,并决定留下来。遗憾的是,您最近创建的一个或多个条目,例如太刻薄,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一些方针,因此条目可能很快被删除。

您可以读读名为您的第一篇文章的页面;若您在编辑条目时遇到了困难需要帮助,您可以前往新手求助,那里,有经验的维基百科人会为您解答任何问题。 或者,您只需要在您的用户页中加入{{Helpme}},很快就会有维基人前来为您解答问题。这里还有一些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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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日 (三) 15:00 (UTC)回复

太刻薄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太刻薄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太刻薄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2月1日 (三) 15:00 (UTC)回复

王意扬条目 编辑

  • 贡献内容来自四家媒体,包括nownews,yahoo新闻,东森新闻和youtube的原始影片。
  • youtube的影片内容根据王意扬的微博提示可以任意转载。
  • 相关措辞已经进一步修改在临时页面。
  • 提示阁下不要滥用twinkle。
  • 请删除侵权模板。啊朱留言2014年3月12日 (三) 01:00 (UTC)回复

有关修改大部分学校条目事宜 编辑

请停止您的修改!您做的修改被视作破坏行为。您继续的话将会被封禁,暂时不能参与编辑维基百科。

校舍设施可以记录,校歌若已面世50年也可留下,在某情况下也可以合理使用留下(例学生常唱部分)。--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6:31 (UTC)回复

根据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7条,作品在发布超过50年即属公有领域。--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8:05 (UTC)回复
 

这是对您的最后一次警告。如果您再一次作出破坏行为,您将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8:31 (UTC)回复

你只是一位新用户,并未是自动确认用户,你所写的条目又疑不符合维基方针,你还未有资历去对多个条目是否侵权作定论。

作为新手,我建议你属读页首的五大支柱、版权问题解答、使用指南,只字不漏去读。--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8:31 (UTC)回复

如阁下再不停止破坏,本人便会向管理员举报阁下。Ken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8:08 (UTC)回复

关于赵连海早年经历 编辑

阁下您好,您所删除的内容我不认为是侵权,因为作者用自己的话陈述了参考资料。如您还有异议,请提交讨论页,请勿删除原文内容。Emcc83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9:08 (UTC)回复

有关繁简转换 编辑

  您好。留意到您对一些条目的贡献是对内文进行简繁转换/地区词转换,例如香港日治时期。出于善意的假定,估计阁下可能是不大清楚维基百科具有简繁转换/地区词转换的功能,所以特意前来说明:

维基百科简繁转换及地区词转换的功能,正常情况下,会根据用户的选择显示简体中文或是繁体中文,词汇也会根据用户的选择显示为港澳用语、台湾用语或是大陆用语。因此,除非是系统出现一些不能正确转换的情况,否则,一般情况下,内文的用字应该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系统能够正常转换的话,维基百科的规则是不允许对其中的用字人工的进行简单的简繁/地区词修改的。

如果确实存在系统不能正常进行转换的情况下,请使用简繁转换标签,具体的用法是:

-{zh:中文用字;
zh-hans:简体用字;
zh-hant:繁体用字;
zh-cn:中国大陆用字;
zh-tw:台湾用字;
zh-hk:香港用字;
zh-sg:新加坡用字;}-

  注:上面的范例是为了方便阅读而进行的换行,在实际应用中可以不换行。

请注意:如果在系统能够正常对用字进行转换的情况下,将原文中的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之间替换、或港澳用字、台湾用字、大语用字之间变更,被社群认定为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行为,这将可能导致阁下的账号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若您的浏览器安装了同文堂等中文字体转换软件,请在编辑时将其关闭。

最后,祝编辑愉快,谢谢!--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9:40 (UTC)回复

你可知道一些使用“简体字”作标题条目我们可以输入“繁体字”就可以查看,这是因为经维基人的人工重定向才可以。基于上述原因,在香港日治时期使用“繁体前加上简体”的原因,避免部分条目因没有人工重定向而不能查看,而并不是效果问题。--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9:49 (UTC)回复
我2006年就已加入维基百科,对于这方面的政策都略知一二,所以并不构成针对的问题;当初我是新手时岂不是像你一样,对于当时维基人的措拖感到费解又不满。--蜜蜂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9:52 (UTC)回复

阁下删除校歌的准则的是什么 编辑

为什么要校歌部分?

邀请您参与条目质量提升活动 编辑

您好:
 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数量及品质,条目质量提升计划已经重新启动并已大幅改版,成为多元化型态子计划方式展开,相信您的支持,将有可能会成为维基成长的重要助益,若您对于一些条目品质现况感到不满,或者对于某些主题条目需要关注提升,竭诚欢迎您参与子计划之协作条目,或者至计划发起处 发起子计划。若您支持该计划请先至此 签名,或至讨论页提出一些建议或问题。总之,这是可自由发起条目补强协作的相关平台,欢迎任何人(包含IP用户)在该计划提出协作请求或者帮忙协作,这比起在一两个同好之间对话或条目讨论页互动性更佳。

根据过去经验,计划的成败关键在于消息是否散布开来,请将此消息继续推介给你您认识的维基人,若要发邀请函,可以使用以下代码:{{subst:QA/邀請}}张贴在对方的对话页中,感谢您的义举。
邀请人: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12:59 (UTC)回复

目前票选中的主题;武侠小说提升计划 - 人文提升计划 - 新闻相关 -南极地理条目提升计划 -飓风主题计划 -哈利波特条目提升计划
目前进行中的主题:

更多候选主题




关于TOTW候选 编辑

目前该页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长但语文版本数目过少(少于十个)的候选只有提名人投票或反对票占总票数三分之一以上,如en:United States Holocaust Memorial Museum Shootingen:List of recess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en:Kurganmashzavoden:Green Scareen:Michael Pollanen:Mamoru Miyanoen:Unfinished worken:Darwin–Wedgwood familyen:Theodore Roosevelt Associationen:C99,希望你能参与TOTW候选投票,毕竟先前已经有一些这类的候选落选(如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British comicsen:United States of Africaen:Artistic licenseen:Customer experienceen:List of deadly fungien:Genna crime familyen:Go Ask Aliceen:Four Freedoms (Norman Rockwell)en:Sino-Albanian spliten:Physics and Star Warsen:CD-Texten:LGBT tourismen:Smart poweren:Second Superpoweren:Nomenclature codesen:Basketball (ball)en:Kick-Ass (comics)en:WoWWikien:Asian Centuryen:Lucifer Chuen:Image stitchingen:Google Chrome Frameen:Cloud gaming等),我并不希望类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12:59 (UTC)回复


大王 (中国)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大王 (中国)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大王 (中国)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lexHe34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11:08 (UTC)回复


地产大王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地产大王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地产大王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lexHe34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11:10 (UTC)回复


造纸大王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造纸大王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造纸大王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lexHe34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11:11 (UTC)回复


钢铁大王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钢铁大王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钢铁大王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lexHe34 (留言) 2010年12月15日 (三) 11:17 (UTC)回复


大王 (香港)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大王 (香港)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大王 (香港)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TRTC 2010年12月15日 (三) 14:25 (UTC)回复

帝国政界往事提删 编辑

任何提删请在当天页面提出, 以容许足够时间讨论—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09:37 (UTC)回复

巾帼枭雄之义海豪情 编辑

你好。见君多次移去“具争议内容”及“坊间回响”,无疑此等并无来源可援,严格而言之有违方针,实亦可理解。然而,该段所载何尝为伪?纵非全部,亦未为凭空而生。其存废当可斟酌。建议再遇之时,留言于议页,众议以后,始决去留,上策也。谨此。—J.Wong 2011年1月12日 (三) 06:47 (UTC)回复

汉奸列表 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汉奸列表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1/09#汉奸列表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2011年01月12日 (三) 11:08 (UTC)

韩奸列表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韩奸列表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韩奸列表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HCY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06 (UTC)回复

URL链接 编辑

阁下您好,看到您在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的编辑中删掉两个参考来源中的URL链接。这两个URL链接虽不是所列来源书籍文章的直接链接,但读者可从链接页中下载所列书籍文章的PDF影印件以查证。在下有意把这两个URL链接再放回去,不知阁下意见如何?--Lvhis (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23:08 (UTC)回复

谢谢您的回复和解释!如是,盗版的URL链接确应删除。不知哪里可查到url blacklist?--Lvhis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19:26 (UTC)回复


2008年西藏骚乱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2008年西藏骚乱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2008年西藏骚乱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太刻薄 (留言) 2011年3月1日 (二) 04:11 (UTC)回复

Re: 编辑

您提出的侵权理由和事实不符,相关内容是引用的一本书,根本不是你那个网站。如果你坚持认为侵权,可以去客栈进一步咨询,只要大家都认为侵权,我也煤油异议。那几段也不是我编辑的,只是就事论事。--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09:10 (UTC)回复

这么说吧,无论什么侵权,都要给出公认的理由,让大家公认这是侵权。比如违反了维基的某条原则,或者版权中的什么内容。侵权不是某个用户个人所能界定的行为。就目前那段文字给出的来源来看,我并没看出他有违反什么而导致了侵权。如果您有能得到公认的侵权证据,可以告知,果然那样,我是会很干脆的认可的。--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2:41 (UTC)回复

阁下不觉得牛头不对马嘴吗?他给出了书的相关内容,根本没有提及你所列举的两个网站中的任何一个。即便他原文引用了书上的文字,也不构成全文删除的条件,而是引用不当,应该由其他用户进行完善。如果阁下执意认为该编辑侵权,那么我们就将这个问题提到客站上面让更有经验的维基用户大家下个结论,看看到底侵不侵权。如何?--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3:21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认为您说的这几个理由不相关。首先,网站不涉及,谈不上侵权。其二,出版的那本书本身也不侵权,不然就该打官司了。至于这个引用的具体问题,我已经提请互助客栈咨询是否侵权的问题,在互助客栈的“编辑问题求助”里面,在下虽然在维基百科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有些问题还是不太清楚,所以提请更有经验的用户鉴别一下具体怎么回事,阁下也请移驾互助客栈,把这个问题搞清楚,避免出现编辑战。--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14:11 (UTC)回复

re:陈浩然 (足球教练) 编辑

 完成。--瓜皮仔Canton 2011年4月7日 (四) 06:55 (UTC)回复

阁下纪录也不太好 编辑

阁下老说别人写作侵权,自己不是也写一堆要被别人删除的条文?61.216.10.59 (留言) 2011年4月8日 (五) 01:52 (UTC)回复

邀请讨论2011年香港春聚 编辑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拉叔(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07:11 (UTC)回复

Re: 北潭涌巴士总站.jpg 编辑

对于阁下说本人上载的图片“同他人的文字雷同”, 请问是什么意思呢?? 那是一张图片没有文字, 要本人如何改?? 对于版权这东西, 图片已列明版权属香港政府, 本人在上载时也有列明这一点, 请问有何侵权之有?? (真系搲晒头!!!)

Re: 香港超级足球联赛 编辑

阁下说我创建此条目侵权,我已有引用资料来源,还算侵犯版权?Matthewlai70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0:00 (UTC)回复

  • 看来被指侵权,是因阁下对香港超级足球联赛不熟悉所产的误会,香港足球总会于4月14日刚通过修改宪章,落实推行“凤凰计划”改革香港足球,将于2012-13年度成立香港超级足球联赛。本人所引用文字大多来自“凤凰计划”改革报告内容,阁下引述的网站也只是转述报告书内容,并非原文出处。问题是条目被锁定了,我无法作出修改啊。--Matthewlai70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0:35 (UTC)回复

re. 编辑

已处理。—ATRTC 2011年4月20日 (三) 14:16 (UTC)回复

邀请出席2011年香港春聚 编辑

拉叔(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5:40 (UTC)回复

你怎么拆了一楼 编辑

太刻薄先生,你把【哥德巴赫猜想】词条上的公式(1)和(2)删去了,别人怎么能够理解后面的内容,好比你住二楼,把一楼拆了,二楼也是空的。

Re 编辑

 完成-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4月26日 (二) 13:40 (UTC)回复

有关骆统 编辑

请问阁下为何要在骆统条目进行回退?I'm the Pelt of Rock (拾岩留皮) 2011年4月27日 (三) 14:30 (UTC) 了。谢!I'm the Pelt of Rock (拾岩留皮) 2011年4月29日 (五) 13:23 (UTC)回复

Re: 马英九 编辑

已半保护。--Alberth2 汪汪 2011年5月11日 (三) 02:22 (UTC)回复

re. 编辑

已处理。—AT 2011年5月20日 (五) 12:56 (UTC)回复

关于Copyvio 编辑

若阁下希望以后经常做Copyvio,可以使用WP:Friendly。同时,建议阁下申请一个巡查权限,这样可以分担巡查员的负担 -- Park 进站 乘车 2011年7月13日 (三) 03:16 (UTC)回复

你系咪有病呀,我唔介意修改我的条目,但系你一直回复回复,对条目有破坏无建设,你一系增加或修改到你满意为止,但是不要狂撤消有用的资料,好唔好?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Jos2001127对话贡献)于2011年7月17日 (日) 15:58加入。

舟山战役的问题 编辑

条目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在相关页面提出申诉了,在下认为,条目存在来源较为局限的问题,最近我也在完善条目,突然遇上了这个事情。之前的来源是很局限,但并没有照抄,而是自己组织语言。这点我在申诉页面上已经说明了。我觉得贴上欠缺来源的标签以待后续补充是恰当的,但说侵权并不恰当。--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8:46 (UTC)回复

这么说,我认为这个条目的框架没问题。也自己组织了语言。可能出现这方面的疑虑,应该是来源局限的问题,这也是我最近在致力于解决的问题,无奈被突然打断。因此,再在这里做一个说明。--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8:53 (UTC)回复

如果条目保留下来了,我就继续完成它,如果不幸没有保留下来,我就重来一次。这事弄得挺烦的,特别是正在工作中,弄到一个阶段,被打断。--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9:17 (UTC)回复

这次您的处理我会充分尊重的,我现在正在弄这个条目的编辑内容,即便条目没保留下来,我也能立即提交一个绝对不会造成疑虑的新版本。当然,如果保留下来了,就简单些了。这本来就是一个被打断的工作。--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9:49 (UTC)回复

看了,了解这个问题,这也是最近我在处理的问题,不过遇上这个突发事件,被打断了。是资料比较局限造成的。所以,您要处理就尽快处理吧。最好把框架留下,这样方便点。--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5:37 (UTC)回复

我根据一些新的资料和您提的意见这几天弄了一个临时版本,觉得应该没有您说的那个问题了,但担心还不够彻底,您如果有空的话,烦请去看看,若还有不合适的地方,麻烦告知一下,我再做进一步修改,希望这个版本能替换原来那个版本。框架我没变,觉得还行。地址是[1]。--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6:16 (UTC)回复

政治和尚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政治和尚”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需要删除。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7/22#政治和尚”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2:50 (UTC)回复

侵权 编辑

舟山战役/temp的疑似侵权来源,麻烦提供一下。—AT 2011年7月25日 (一) 01:58 (UTC)回复

您手上有实体书吗?不然很难证实侵权。—AT 2011年7月25日 (一) 02:08 (UTC)回复
留待第三者确认。—AT 2011年7月25日 (一) 02:39 (UTC)回复

临时页面如果有问题,也请指出来,这次的处理显得很武断。--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3:17 (UTC)回复

那请你把临时页面的问题也说出来,不然不能服人。

黑旗军应定为消歧义页 编辑

清朝晚期有两支黑旗军,一支是属于山东农民宋景诗的抗清武装,另一支是属于刘永福,两者之间没有关系。--飘絮映雪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6:56 (UTC)回复

不过中文维基百科宋景诗条目,亦表示这位农民创立的“义军”也是黑旗军,这个人曾经杀死僧格林沁,非无名之辈。--飘絮映雪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7:06 (UTC)回复

不一定,正如现在讲到黎明,都以为是四大天王之一,有谁知道曾经有个新闻处处长都叫黎明呢?--飘絮映雪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7:12 (UTC)回复

你用“有不有名”去反对设立消歧义页不成立,因为那个新闻处处长黎明已经冇人记得了,人家一听到黎明就想到是做四大天王那个,但是“黎明”条目仍然设立消歧义页。--飘絮映雪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7:18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李鸿纲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1:05 (UTC)回复

请仔细看我编辑的内容与原文的差异 编辑

要知道这些东西很多都是来自新闻报道,而且我编写的内容已经与原文做出适当修改了,请认真看看其中的差异。千万不要随意删除别人的东西,因为你这样才是故意破坏!!我编写的这些事件基本上都是有参考的新闻来源的,如果按照你的说法,那么你是否要全部删除?那么你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你这样做是对WIKI的贡献?如果你想做贡献,请在适当的语句上做一些调整,但是全部删除别人的东西是绝对不负责的做法!--Huandy618 (留言) 2011年8月22日(一) 02:10 (UTC)

侵权历史修订 编辑

烦请将发现的侵权历史修订提报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请求删除,如2011年利比亚内战历史修订内大量侵犯版权的版本。乌拉跨氪 2011年8月22日 (一) 11:47 (UTC)回复

2011年利比亚内战‎ 编辑

2011年利比亚内战‎内编辑战已数日,不见有改善,请您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2011年利比亚内战‎内发生编辑战内解释原由,以便解决。乌拉跨氪 2011年8月25日 (四) 05:19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光晕战记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31日 (三) 01:22 (UTC)回复

文件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上传的文件File:Laughing-gor.jpg已列入Wikipedia:档案存废讨论中,具体原因及讨论请参阅该页面。图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如是者请尽快补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时借此机会提醒您,维基百科极为注重著作权,请参考相关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等指导页面。谢谢!


Talk:阿曼达·斯特朗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太刻薄 (留言) 2011年9月19日 (一) 03:01 (UTC)回复

切勿做出破坏行为 编辑

 
阁下于特色列表复审投票的同时也破坏了某位投票者的签名,不管用意为何,均可被视为破坏而提交当前的破坏,甚至被封禁,敬请慎思而后行。另外,对于うちはイタチ一直以来的投票方式已确定为刻意违反投票规定,而且不甚理会别人长期以来之意见及告戒,翻查此人自2010年4月9日UTC03:56分首次的投票历史,从没有一次投票有加插自己的意见,仅懂得机器式复制达到达不到等级的一式一样语句,反而其他被视为“橡皮图章”的支持票则大多愿意接受意见而补回具体的支持理由,因此请勿再除去此人的noreasonh模版以正视听,不然也可被视为破坏及被提交讨论。——探索 2011年9月21日 (三) 06:30 (UTC)回复

前段时间Wikipedia:投票/各主题作品格式的标准暂停了,明天将重新开始,欢迎参与投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22日 (四) 12:38 (UTC)回复

对于毛里茨住宅条目 编辑

我提出的意见已经多日无人回应,时候将此条目无限期保留现状?—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19:53 (UTC)回复

大统领棋条目 编辑

这棋名是我依原韩文翻的,原文书也有记载,若在网络请以대통령 고누找,如有问题请找我--Outlookxp2011年10月1日 (二) 11:06 (UTC) [2][3][4][5]回复

re.技术#Template:Infobox_Officeholder.2FOffice 编辑

可能order参数已包括第X任,自己编辑删除吧--Cwek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4:14 (UTC)回复

用户名 编辑

已经处理--Ben.MQ 2011年10月8日 (六) 09:47 (UTC)回复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 编辑

谢谢关注。表决已延长7日至2011年10月16日0时0分,同时进行讨论中间方案,欢迎参与。特此通知。--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17:50 (UTC)回复

2011年10月 编辑

您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发生进一步的骂战或编辑战。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Ben.MQ 2011年10月10日 (一) 17:45 (UTC) 这是对您的最后一次警告。如果您再一次对慈济的不当言行,您将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 如阁下再次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回复

警告:关于慈济基金会的编辑,香港人太刻薄涉嫌毁谤... 编辑

关于慈济基金会的编辑,香港网友太刻薄居然把少数负面批评当成的介绍的一部分,本身就不客观不中立,而这些批评只是台湾少数宗教不同的人所做的,居心可想而知.我已经把你不客观不中立的编辑告知香港慈济,会对你进行法律追究.

破坏者 编辑

似乎是同一个人(很明显的一点是移除NoteTA中除简体外的内容)。你是否还有发现别的账户有这样的编辑方式? --Ben.MQ 2011年10月21日 (五) 05:22 (UTC)回复

re. 编辑

找其他管理员做吧,就当是提醒他们应该适当行使权限。如果有些页面急需保护的话,请直接向我或其他活跃的管理员提出。谢谢。—AT 2011年10月30日 (日) 15:14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大统领棋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1:19 (UTC)回复

请勿删除原创内容 编辑

2011年11月13日对于《爱在桐花纷飞时》该偶像剧之条目进行“侵权删除”,主要针对角色内容进行删除动作,然该条目的角色介绍绝对是原创编写,而非复制其他网站(包含官方网站)之内容,更无所谓侵权的问题。如角色内容有侵权疑问,何故您未将所有介绍全删除?再次强调,《爱在桐花纷飞时》的角色介绍在其他用户新增编写时,便已作查证,或者您有其他管道可以证明该条目的角色介绍侵权?亦烦请您提供。Mayzi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13:39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龙族 (江南)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02:13 (UTC)回复

218.249.94.130 编辑

以后发现这个人,请提报。谢谢。Ben.MQ 2011年12月1日 (四) 06:03 (UTC)回复

感谢 Ben.MQ 2011年12月4日 (日) 13:39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七十三 (电视剧)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2月2日 (五) 09:23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于敖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2:06 (UTC)回复

垃圾链接 编辑

已经加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2月21日 (三) 01:59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宁妃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4:26 (UTC)回复

关于条目“温州港” 编辑

你好,之前你对条目温州港的版权要求提出质疑。本人已经将可能涉嫌侵权的部分删除,剩余参考部分已经全部paraphrasing过,请问何故又一次提出完全一样的版权质疑?请重新审阅,如果没有意义我希望将原内容放回。谢谢—kratisto请留言 2011年1月15日 13:31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王亮 (明朝)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0:39 (UTC)回复

李应樵 编辑

我已经在“李应樵”加了(Elite商界精英)和(名人访问)两个参考资料,是否满足了“通用关注度指引”--Hzhbcl (留言) 2012年2月4日 (六) 05:14 (UTC)回复

讨论:双龙中学 编辑

尊敬的基友你好: 条目双龙中学是我在百度百科创建的,而且疑似参考资料来源也有加上长寿政府网,阁下是否没看见?为何要挂入版权验证模块?”--陈小枫 (留言)

请不要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乱挂关注度模板 编辑

如题!!!!!!!!Urga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10:22 (UTC)回复

如上,阁下连续对古代进士人物乱加关注度模板,已经对我们的编辑进度构成了阻碍。以阁下现有的文化素养与教育水平,我们一致认为您尚远不具备对条目的关注度有正确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请不要继续这种错误的行为,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2年2月20日 (一) 17:30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宋湘岚酒屋巴士站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23日 (四) 00:10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阎其授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18日 (日) 09:44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王宝龙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Lakokat 2012年3月21日 (三) 06:27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阮自嵩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23日 (五) 05:44 (UTC)回复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参选特色条目 编辑

欢迎您前往投票并发表宝贵意见‎,谢谢!—Aronlee90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12:12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高举 (明)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9日 (四) 01:19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黄金耀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3:31 (UTC)回复

法轮功在香港 编辑

请写出回退理由,及注意3RR。--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6:29 (UTC)回复

2012年8月 编辑

  您在法轮功在香港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注意,回退不过三原则规定,一位编辑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不可以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条目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严格来说虽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仍然会被判定是回退编辑战。若您继续回退,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的内容。所以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大量的回退操作,并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发生进一步的骂战或编辑战。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kira★(o∩_∩o ) 2012年8月30日 (四) 06:33 (UTC)回复

 
由于滥用编辑权限,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回退不过三原则,您已被禁止24小时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讨论页加入{{封禁申诉}}并说明您申诉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Jimmy Xu  ·  · 2012年8月30日 (四) 11:51 (UTC)回复

删除他人贡献请给出理由 编辑

请说明在德育及国民教育科条目中 2012年9月9日 (日) 05:51‎ 太刻薄(讨论 | 贡献)‎ . . (72,934字节) (-618)‎ . . (删除微博) 此操作的理由。谢谢。 --Voodoowiki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09:57 (UTC)回复

2012年10月 编辑

  您在黄之锋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注意,回退不过三原则规定,一位编辑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不可以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条目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严格来说虽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仍然会被判定是回退编辑战。若您继续回退,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的内容。所以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大量的回退操作,并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发生进一步的骂战或编辑战。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这似乎不是第一次了。请阁下善用讨论页。--广雅 范 2012年10月2日 (二) 16:25 (UTC)回复

Re: 黄之锋 编辑

这些来源用于佐证“部分网民”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应并无问题。--Jimmy Xu  ·  · 2012年10月3日 (三) 09:22 (UTC)回复

Re: 有关Wikipedia:档案存废讨论/记录/2012/10/07的讨论 编辑

如有需要,请另再提删,因为理据与先前的不同。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2年10月8日 (一) 17:53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护卫星章
查侵权辛苦了 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0月28日 (日) 12:08 (UTC)回复

爱·回家 (电视剧)剧情大纲疑似侵权一事 编辑

阁下提交的证据 http://b.tvb.com/tvbi/2012/05/24/%E6%9C%80%E6%96%B0%E6%88%B2%E5%8A%87-%E6%84%9B%EF%BC%8E%E5%9B%9E%E5%AE%B6/ 的刊登日期是5月24日,明显晚于内容被加入时的5月3日,故维基百科侵犯他人版权的指控并未有充分的证据。本来疑似侵权只是小事,重写剧情大纲并不会花费太多时间,可是今次却牵涉将5月未启播至近日播了百多集期间,近半年来八百多个历史版本全都被删掉,不便读者翻查条目的历史纪录,所以我今次一定要据理力争。--Tvbosco留言2012年10月31日 (三) 12:01 (UTC)回复

你不明白我在质疑什么。你提供的来源是5月24日发表的,维基百科早于5月3日便已经发表了有关内容。除非你能拿出证据证明tvb于5月3日前已发表过这段文字,否则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之下,没理由指控维基百科“抄袭未来的内容”。--Tvbosco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13:38 (UTC)回复


您好,我注意到您曾关心此议题。User:Edouardlicn/PG活动组织研究此页面,个人关切其已涉违反维基百科多项方针及法律,对维基百科会造成伤害,理由如讨论。谢谢您指教。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8日 (二) 11:15 (UTC)回复

2012年12月 编辑

  您似乎在朱学恒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回退操作,否则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请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请参阅争议的解决。--Zhangjintao留言2012年12月23日 (日) 05:14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李岳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2月31日 (一) 03:15 (UTC)回复

林大辉 编辑

先回退,后保护。我不能删呀。--留言2013年1月15日 (二) 09:47 (UTC)回复

再次提醒:有关"性"条目应该删除或屏蔽 编辑

这些条目包含淫秽色情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等行业自律规范,请立即进行自我审查,并自觉删除或在当地屏蔽有关内容。--119.119.52.185留言2013年1月19日 (六) 09:23 (UTC)回复

你他妈的太不要脸!老色鬼!!变态!!!--199.119.202.117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2:46 (UTC)回复

维基人聚会 使用 (AWB) 发送 编辑

(本讯息由User:tp61i6m42008使用机器人软件透过AWB发送。)

人权专题成立!敬邀指教、参与 编辑

香港黑金政治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香港黑金政治”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12日 (二) 05:53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李文 (知县)方佐 (明朝)杨昕 (明朝)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02:45 (UTC)回复


你好,你所删除的内容我不认为是侵权,因为作者用自己的话陈述了参考资料。如您还有异议,请提交讨论页,请勿删除原文内容。

请仔细看我编辑的内容与原文的差异,我编写的内容已经与原文做出很大修改,请认真看看其中的差异。千万不要随意删除别人的东西,你这样是故意破坏!我编写的内容基本上都是有来源的,如按照你的说法,那么你是否要全部删除?你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你这样做是对WIKI的贡献?如果你想做贡献,请在适当的语句上做些调整,但全部删除别人的东西是绝对不负责的做法!--User:hfxf留言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南定炮棋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3月24日 (日) 17:31 (UTC)回复

香港黑金政治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香港黑金政治”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3年4月5日 (五) 04:44 (UTC)回复

关于阁下先前关注的条目:香港独立运动 编辑

诚邀阁下前往Talk:香港独立运动#关于是否保留遏港独有关章节参与条目新一轮的讨论 Asiaworldcity 2013年4月6日 (六) 16:30 (UTC)

小双三斜三十二面体 编辑

创建者是持续出没的破坏者:WP:HYIP,如果条目不知所云,按照破坏处理就行。--♥VC XC 2013年5月14日 (二) 03:17 (UTC)回复

请参与投票 编辑

李朝实录和李氏朝鲜在进行更名投票,请来投票。

Talk:李朝实录#建议改名:“李朝实录”→“朝鲜王朝实录”
Talk:李氏朝鲜#建议改名:“李氏朝鲜”→“朝鲜王朝”

螺钉留言2013年5月18日 (六) 11:31 (UTC)回复

"浙二沈虹"条目,已经加入版权信息 编辑

"浙二沈虹"条目,已经加入版权信息,请重新验证。 谢谢

勃起硬度等级 编辑

不知所谓,旧条目连结全失效,还有资料错误,若删的也删旧条目?旧条目根本原创研究,并没有6级硬度,只有4级硬度 - Amysze123留言2013年6月11日 (二) 13:27 (UTC)回复

说明 编辑

为什么回退我的移动呢……我还是说明一下吧。

从{{CGroup/IT}}看,“mobile operating system”的港译名是“移动作业系统”,而模板现在的名字“流动操作系统”不符合三个译名中的任何一个(移动操作系统/行动作业系统/移动作业系统),所以我就移动到{{移动操作系统}}(三者之一)去了。

所以为避误会,我想问的是,香港常用译名是“流动操作系统”吗?如果确定是的话,我会去修改一下{{CGroup/IT}};如果不是的话,还请移回去吧。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15日 (六) 11:46 (UTC)回复

关于金银花 编辑

我不明白您为何要回退我索做的编辑,您第一次的回退或许是我的过错;但之后的回退让我无法理解,我索引用的内容似乎并没有侵权,引用的内容也标有来源。如果您不解释清楚我会以为您是在恶意破坏。 二十八星宿 留言2013年6月20日 (四) 04:57 (UTC)回复

不好意思是我侵权了。  囧rz…… 二十八星宿 留言2013年6月20日 (四) 05:19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

  反破坏星章
多谢帮忙维护维基百科的中立性,保护条目戴耀廷不受破坏。--Simon留言2013年7月1日 (一) 17:40 (UTC)回复

香港黑金政治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香港黑金政治”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栈 (欢迎参加电子游戏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3年7月5日 (五) 01:20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

  原星章
感谢你的卓越贡献!努力!--Kingwong123留言2013年7月17日 (三) 00:51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成都东软学院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2:39 (UTC)回复

通知 编辑

有几个爱把朝鲜王朝实录消音[6]改成李朝实录,不赞成的就来回退。Ianbu留言2013年8月15日 (四) 15:32 (UTC)回复

您好,注意到您在“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的存废讨论投了保留票。事实上软重定向一般只用于非条目空间(比如计划页面或是用户页)。另一方面,透过CSD R2也可以快速重定向到其他空间的条目,甚至不用走存废讨论。以上是我删除这个页面的原因。祝安。--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8月16日 (五) 06:41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政治和尚可能侵犯版权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政治和尚”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 ♬ bonne journée ☺ 2013年8月20日 (二) 08:48 (UTC)回复

您好 编辑

请参考中立的观点,有来源不等于没问题。--Risk留言 2013年8月31日 (六) 14:02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李建军黄士毅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09:35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反破坏星章
感谢您对于法轮功条目的维护,有效阻止了可能构成破坏的行为。 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3年10月21日 (一) 11:19 (UTC)回复

四国军棋 编辑

是一个常见玩法, 请复查关注度. Bluedeck 2013年10月24日 (四) 01:44 (UTC)回复

四国军棋现在颇流行,在 QQ 或者台湾的 CYC 都有大量玩家,怎么会是关注度不足?你自己不认识就认为关注度不足吗?若果你需要多些参考资料,我可以提供。 - LC留言2013年10月24日 (四) 08:57 (UTC)回复

香港维基人2013年11月定期聚会 编辑

  我们诚邀您参与
   2013年11月定期聚会
 
  日期:11月15日
  时间:下午七时
  地点:铜锣湾 Think Cafe
2013年11月定期聚会 未定

拉叔(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08:49 (UTC)回复

您好 编辑

大白兔奶糖是在下从小吃到大的,对此甚为了解,在下移除的内容并非与主题相关内容,宜请阁下勿要涉入自己不了解的内容的争议,谢谢。--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17日 (日) 04:08 (UTC)回复

2013年11月 编辑

  您在WP:VIP对他人进行了人身攻击,请立即停止这种行为。如果您继续进行攻击,您将会禁止编辑维基百科。 --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17日 (日) 11:02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四国军棋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1月22日 (五) 07:34 (UTC)回复

鹰燕龙虎榜 编辑

您好,条目“鹰燕龙虎榜”的简介文字是照着DVD外盒包装文案写,其内容的确与台视文化的网页文字相同,但并非复制贴上。官方文案本来就只有这么一个版本,网页或DVD都是一样的。还是您希望“用自己的话重写”呢? --Cynroya留言2013年11月28日 (四) 01:43 (UTC)回复

郑和是佛教徒有实物证据支撑 编辑

郑和是佛教徒有实物证据支撑,这毫无异议!回族佛教 2013年12月7日 (六) 04:40 (UTC)

汪精卫条目 编辑

对于妻子评价的我提取了中心合并到了正面评价中,如果只是正面评价还另起一段就太奢侈了;负面评价中添加到内容有资料作证,如果你觉得其中有异议你可以对其中的一些内容删去或者大家一起讨论,但是请你不要直接回退。你的回退中还有其他的建设性编辑。--SyaNHs 2013年12月18日 (三) 01:56 (UTC)回复

梁振英 编辑

请问为何要保留非重要事件及与梁振英无直接关系的内容?--Risk留言 2013年12月23日 (一) 06:03 (UTC)回复

请问为何移除非重要事件及与梁振英无直接关系的内容是破坏?--Risk留言 2013年12月23日 (一) 06:17 (UTC)回复

希望别太急着挂模版 编辑

你好,我刚创建的条目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还没编辑完呢就被你挂模版,不合适啊~--mypowercell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6:11 (UTC)回复

珠海公交202路线 编辑

该条目的疑似宣传内容我已经改善了,另外不要那么早挂上不符合关注度指引模板,已经有第二手可靠来源,请管理员处理掉这两个模板。xinzi2010 2014年1月13日 (一) 06:30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苏珊·埃伦斯司马昙之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1月27日 (一) 03:59 (UTC)回复

关于郑成功北伐 编辑

关于郑成功北伐,条目内容太大,编写很费劲,确实有不足之处,初次接触维基百科,对其页面和编辑还不太熟悉,一眼望去慢慢屏幕都是代码,难免有闪失。希望对不足之处进行修改,而不是暴力删除。我乃野云鹤 2014年1月29日 (三) 23:13 (UTC)回复

关于尼康F卡口尼康F接环 编辑

阁下您好:

原来的情况是,尼康F接环是一个内容页,尼康F卡口是一个重定向页。

我发现尼康F接环条目中的内容应该移动至尼克尔镜头中,于是修改了尼康F接环中的内容并创建了尼克尔镜头条目。

关于条目的重定向问题,我已经修改回来了。请问您最后一次回退尼康F接环条目的理据。

DGideas留言2014年1月31日 (五) 04:36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司马恢之 (丹阳尹)公子申 (楚共王)马巧珍李宁远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12:25 (UTC)回复

香港巴士 编辑

其实你自己也是香港人,为何你要在香港巴士条目投下删除一票呢?这样发脾气有意思?你对得住良心?该条目删除,我亦会创建番,但你的大名将会被加入这个网站,让你名留青史。百无一用是书生已被怀疑是政治审查工具,留意该网站文章将百无...书生贬得一文不值。觉悟吧!如果你也认为现在的管理员处事不公,诚邀你加入维基百科:维权联盟一分子。—灵车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3:52 (UTC)回复

回复通告 编辑

  您好,太刻薄。您在维基百科:文件存废讨论/记录/2014/02/08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4年2月8日 (六) 16:29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ZLCLCLC谈话 2014年2月8日 (六) 16:29 (UTC)回复

回退 编辑

请你回退时写出理由。--Iokseng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1:52 (UTC)回复

不然我将之视为滥用编辑工具。--Iokseng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1:54 (UTC)回复

回复通告 编辑

  您好,太刻薄。您在维基百科:文件存废讨论/记录/2014/02/08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4年2月9日 (日) 06:47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ZLCLCLC谈话 2014年2月9日 (日) 06:47 (UTC)回复

已重开存废讨论。--ZLCLCLC谈话 2014年2月9日 (日) 10:44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戴伟民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2月12日 (三) 02:53 (UTC)回复

珠海公交202路线条目存废讨论问题 编辑

虽然我没办法参与存废讨论参与,但是我本人没有在“维基导游”添加关于任何珠海公交的信息,再加上本条目先前已添加可靠佐证,望各管理员、审查员审批。xinzi2010 2014年2月15日 (六) 07:22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元泰安萧德雄太史湾村寝台特急1/60秒障碍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2月17日 (一) 09:44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高俊文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2月21日 (五) 02:43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曹国公主 (金朝)惠州公共交通线路表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2月25日 (二) 05:29 (UTC)回复

香港中国妇女会冯尧敬纪念中学 编辑

关于"学生赴台涉多宗罪行"段落: 维基百科以事实为根,而事件的确属实,所有重点亦均受台湾警察证实,没有弯曲真假成分。维基百科不应为当事人面子刻意和谐化事实基础。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小人国2 (舞台剧)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3月20日 (四) 02:51 (UTC)回复

撤销了您对南风窗的编辑 编辑

很抱歉撤销了您的编辑。 您将原先南风窗的版本退回到了公共讨论版本。但公共讨论版本有诸多不中立内容。 首先其中有关于南风窗获奖的内容,带有宣传性质。 “三门峡案”的内容单独突出,这使本词条中立性受到影响,因为三门峡案有可能是当地宣传部对该杂志的陷害。 我撤销了您的编辑后,删除了我原来增设的“立场”内容。因为其内容不太中立。我以后增添内容时会注意的。 维基百科的大陆报刊类词条大多呈现负面性内容,作为一个中国大陆用户,我认为有失中立。 但我不主张删除“三门峡案”。将其放到历史中,并去除了一些党媒对南风窗的批判言辞。 Ds950524留言2014年3月23日 (日) 07:33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吕政宪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4月2日 (三) 03:26 (UTC)回复

消除我的发言这是违反言论自由,可见你心虚了

李建军条目的讨论邀请 编辑

半年前阁下曾提删并参与该条目的存废讨论,最终结果为无共识条目得以保留。在下在二次巡查时又发现了关于该条目更多的疑点,特别是当时条目主编倚重的清华大学的个人主页,因此再次开启讨论。邀请阁下移步Talk:李建军互助客栈继续参与。--Zetifree留言2014年5月1日 (四) 06:59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太史湾村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5月2日 (五) 03:02 (UTC)回复

请发表您的看法:独裁政体列表 VFD 编辑

周子仪和苏又在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4/05/15#独裁政体列表挑事,请前往发表看法,谢谢。Dddddb留言2014年5月16日 (五) 03:39 (UTC)回复

给您的果仁蜜饼! 编辑

  那个山东杀人案似乎官方名称是山东围殴女子致死案,请容我以移动的方式整理,我不会再直接剪切了。 A. S 2014年5月31日 (六) 03:49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Atom (文字编辑器)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02:37 (UTC)回复

请阁下立刻执行这些操作 编辑

请协助移动到龙岘站 (仁川),另外恢复龙岘站这个消歧义页面,而不是玩编辑战。--N30C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0:02 (UTC)回复

6.22公投/temp 编辑

请问,难道是整个条目都侵权了吗?只是因为部分段落引述了别人的话(可能是某些人不愿看到的话),就被判定为“侵权”……——本座乃万年良心小林君是也留言Email 2014年6月24日 (二) 03:28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郇㫋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6月26日 (四) 02:55 (UTC)回复

阁下误会了 编辑

阁下用“河蟹”二字形容在下实在太过无礼,在下的编辑并非河蟹,且在下十分反感曾经大陆的河蟹做法。在下删除的内容的确是捕风捉影且和事实不符的,我不愿和你打编辑战,故暂时不回退您的编辑,待我写好适当内容后将替换这些内容,欢迎阁下参与修改讨论,但反对您“河蟹”的评说,祝好!-- 上海滩悍将虽阵亡  守望者精神永不灭  2014年7月5日 (六) 02:55 (UTC)回复

关于File:Terri Kwan 2012.jpg被提删 编辑

您好,我看到你在这笔File:Terri Kwan 2012.jpg提删,我已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发起“关于关颖条目合理使用之图像”讨论,同时也解释其原因,因为是我在这笔撤销File:Terri Kwan 2012.jpg,详细情况可前往查阅与讨论,谢谢。--111.252.233.161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16:31 (UTC)回复

已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对“关于关颖条目合理使用之图像”讨论做出回应,请阅收。--111.252.233.161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16:37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冯咏恩]]、罗婉枫陈颕琪简怀甄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20日 (日) 03:39 (UTC) ==请停止一切破坏==回复

請停止一切毀損性編輯。如閣下繼續破壞維基百科,閣下將會遭受封禁。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知日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8月3日 (日) 08:01 (UTC)回复

有关使徒行者条目事宜 编辑

请停止您的修改!您做的修改被视作破坏行为。您继续的话将会被封禁,暂时不能参与编辑维基百科。

根据公有领域的定义,对于具有创作性的作品,如果没有现行法律确立其具有财产权地位,或者现行法律将某类作品的保护摒除在外时,这些作品即可认为处于公有领域内。根据此定义,使徒行者内的“故事大纲”条目属于公有领域,并不受版权保护。Pktlaurence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8:05 (UTC)回复

 

这是对您的最后一次警告。如果您再一次作出破坏行为,您将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Pktlaurence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8:31 (UTC)回复

你只是一位新用户,并未是自动确认用户,你所写的条目又疑不符合维基方针,你还未有资历去对多个条目是否侵权作定论。

作为新手,我建议你属读页首的五大支柱、版权问题解答、使用指南,只字不漏去读。--蜜蜂 (Pktlaurence) 2010年12月5日 (日) 08:31 (UTC)回复

如阁下再继续破坏,本人便会向管理员举报阁下。Pktlaurence (留言) 2014年9月13日 (五) 13:19 (UTC)回复

阁下你好 编辑

我只是清除了自己讨论页的一项已经结束的文件存废讨论,参见此处,请问你为什么回退?还有你有什么权力来阻止别人修改自己的讨论页,本人已回退。Whaterss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三) 12:12(UTC)

File:Rugbyhongkong.jpg文件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上传的文件“File:Rugbyhongkong.jpg”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文件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上传文件,但请先看看合理使用准则图像使用守则

大多问题图片可以通过添加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解决。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著作权IRC聊天频道--Whaterss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2:42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梁家池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10月13日 (一) 02:54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梁家池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10月17日 (五) 02:42 (UTC)回复

送您一枚星章 编辑

  版权清理星章
感谢您长期对侵权内容和广告内容的清理。让维基条目不但有数量,更有原创的质量!^.^HAPPY^.^ N*I*K*I*T*A contributions 2014年11月14日 (五) 11:21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Z71/72次列车Z75/76次列车Z69/70次列车Z53/54次列车Z63/64次列车Z49/50次列车Z42/39、Z40/41次列车Z43/44次列车Z99/100次列车(已重定向)、Z89/90次列车Z35/36次列车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12月29日 (一) 04:56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Z107/108次列车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12月30日 (二) 05:04 (UTC)回复

回复:2015年1月 编辑

我没有手工剪贴条目内容,请您仔细阅读阿兰·卡瓦略的编辑历史。太虚乎留言2015年1月17日 (六) 01:31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香港大学内地本科生联合会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DukeAnt留言2015年1月20日 (二) 09:13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Blue snow blue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DukeAnt留言2015年1月22日 (四) 05:26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反破坏星章
感谢协助删除广告。 广雅 范 2015年2月13日 (五) 15:11 (UTC)回复

关于绝对的孤独者的关注度问题 编辑

您好!关于您添加notability标签的绝对的孤独者,由于我对于关注度和维基运作的问题不是很了解,目前只能自己编辑一些资料上去。

可以请问一下吗?想要撤下模板是否需要增加或提供什么资料?还是有哪些人有权撤下这个模板?或是只能放到期限到呢?

谢谢您 -- Nadiainochi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6:27 (UTC)回复

幽灵火箭 编辑

不建议用搜索作为侵权来源,可以从搜索中找出相近的源头作为直接源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3月7日 (六) 03:31 (UTC)回复

时务报 编辑

2015年1月11日 (日) 02:47‎ Meng-c13 (讨论 | 贡献)‎ . . (12,469 个字节) (-1,128)‎ . . 时务报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114.45.32.242留言2015年3月11日 (三) 08:14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鄚子沿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5年3月13日 (五) 03:01 (UTC)回复

埃默里大学 编辑

Emory University 翻译成中文是"埃默里大学"。 只有维基百科翻译成"艾默理" 。--haha169留言2015年3月17日 (二) 02:04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绝对的孤独者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5年3月17日 (二) 06:53 (UTC)回复

关于郑经条目的事 编辑

您好,阁下反馈的问题我已更正

知名度模板 编辑

没想到几年过去阁下的知识水准还是毫无长进。进士条目早已讨论过多次,阁下还要坚持挂知名度模板,只怕提删之后还是自取其辱。谢谢。余兮留言2015年4月13日 (一) 00:07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张书铭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5年5月7日 (四) 07:38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吴瀚周相聂谦吉林彤儿(已重定向)、纪欣妤(已重定向)、杨芸晴(已重定向)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5年5月11日 (一) 03:26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黄伟豪 (学者)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5年5月18日 (一) 09:50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亚太牙医学生联合会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5年6月12日 (五) 04:12 (UTC)回复

诚邀阁下参与“抗议唐人百科联署” 编辑

您好!作为一名中文维基百科用户,本人注意到有一个名为唐人百科的网站,内容全部是复制自维基百科,而唐人百科的著作权声明订有“Copyright © 2015 TanRen.US”的条款;维基百科的内容并不是在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不可在违反CC-by-sa-3.0的条款下,任意复制或修改,然后宣称为自己著作权所有。同时,唐人百科新购买并使用了wikipediacn.info网域,显而易见这是“维基百科中国”的意思;但是,维基媒体基金会拥有Wikipedia的商标权,只有基金会有权使用。为了表示中文维基百科用户的不满、并要求唐人百科解决以上问题,本人诚邀阁下参与“抗议唐人百科联署”,谢谢。----Imperator of GorianTalk 2015年8月12日 (三) 02:01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香港归英运动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5年8月20日 (四) 02:43 (UTC)回复

提报关注度过期提醒:香港归英运动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香港归英运动”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5年8月20日 (四) 20:29 (UTC)回复

李健/李健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Dabao qian留言2015年8月27日 (四) 08:13 (UTC)回复

既然如此,望阁下加入我们一同翻译它(荷欧)? 编辑

学习中的维基人Ason826~ 2015年8月30日 (日) 11:39 (UTC)

既然如此,望阁下加入我们一同翻译它?

荷欧波诺波诺 已经大幅度改善 望阁下立刻改变立场 编辑

学习中的维基人Ason826~ 2015年8月30日 (日) 12:07 (UTC)

提报关注度过期提醒:唐人百科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唐人百科”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5年9月17日 (四) 20:29 (UTC)回复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漫研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漫研”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5年12月7日 (一) 20:27 (UTC)回复

519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519”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深爱学习的Engle跃】 2016年3月17日 (四) 05:08 (UTC)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第三世巴麦钦哲仁波切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第三世巴麦钦哲仁波切”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0:02 (UTC)回复

剧透内容问题,我的Mr. Right 编辑

详情请参阅WP:SPOILER。你并没有指出何处有Copyvio的问题。--|1233 | 有问题? 2016年5月5日 (四) 01:22 (UTC)回复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伊云士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伊云士”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6年8月13日 (六) 00:02 (UTC)回复

关于阁下的编辑 编辑

请注意,在挂关注度模板时请先用搜索引擎搜索该条目看是否可靠来源;只填写事物介绍未添加宣传色彩的条目没有广告性质;小作品级的条目本身就只是一种最简单最基础介绍,没有过于依赖第一手来源之类的问题。
例如阁下对重庆日报这个小作品级条目做出的相关编辑。其一地区大报何来缺乏关注度;其二未添加宣传内容何来广告;只做基本定义未有任何分析总结的条目何来过于依赖第一手来源? 诚希解释,谢谢。~~~~

  • WP:PSTS--太刻薄留言2016年9月8日 (四) 03:20 (UTC)回复
    • 其一、本人已经说明,未有任何分析、解释、总结内容,该事物是什么我就写的什么,是客观事实,而不是原创研究。其二,阁下加的还有关注度不足和广告宣传,本人也提出了质疑,而阁下居然只给我一个第一来源的解释就立即撤销本人的编辑而未有任何说明,是否妥当?其三,阁下未启用Flow在自己的讨论页回复他人留言又不Ping又不提及对方,又是否妥当?本人为避免接下来可能违反3RR,特此又来此说明,烦请阁下先做回应并避免违反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Forward Xu ( 留言 / 贡献 ) 2016年9月8日 (四) 04:27 (UTC)回复

你刻意删去有关政府机构的法例的引用 编辑

跟据香港律政司网页(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chi/cr.html#terms)指出

转 载 法 例 的 许 可 除 从 本 系 统 大 量 复 制 法 例 (如 使 用 程 式 一 次 过 从 本 系 统 下 载 大 量 法 例),或 在 产 品 (如 书 籍、报 刊、刊 物、软 件 或 资 料 库) (产 品) 中 转 载 于 本 系 统 刊 载 的 法 例 以 供 订 阅 或 分 发 (合 称 大 量 复 制 或 产 品 转 载),任 何 人 均 可 在 以 下 第 2 至 4 段 的 规 限 下,下 载、列 印、传 播 及 分 发 于 本 系 统 刊 载 的 法 例,以 及 制 作 于 本 系 统 刊 载 的 法 例 的 复 本。

1.你 须 确 保 所 制 作 的 任 何 法 例 的 复 本 内 容 准 确

2.凡 政 府 无 权 限 为 任 何 第 三 方 的 权 利 给 予 许 可,以 上 第 1 段 给 予 的 许 可,不 适 用 于 该 项 权 利。

3.政 府 可 在 不 给 予 任 何 理 由 或 事 先 通 知 的 情 况 下,随 时 撤 回 上 述 许 可。 Jhexe2002留言2016年11月25日 (五) 08:13 (UTC)回复

<<组合独赢>><<孖T>> 编辑

为什么在该条目上加上相关度不足模板? 已于该条文上放上有关内文连结, 可靠来源, 外部链接, 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hriskichau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07:00 (UTC)回复

<<三重彩>> 编辑

请不要再贴上相关度不足模版, 因内文已有足够的外部链接及参考连结, 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直接提报存废讨论,以取得共识决定是否保留 --Chriskichau留言2017年2月14日 (二) 04:04 (UTC)回复

<<独赢>> 编辑

请不要再贴上模版, 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标准,可直接提报存废讨论,以取得共识决定是否保留--Chriskichau留言2017年2月14日 (二) 06:30 (UTC)回复

<<孖宝>> 编辑

请不要再贴上模版, 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标准,可直接提报存废讨论,以取得共识决定是否保留--Chriskichau留言2017年2月14日 (二) 06:30 (UTC)回复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组合独赢、孖T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组合独赢”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孖T”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7年2月27日 (一) 00:02 (UTC)回复

交流道改名问题 编辑

请不要干涉这个改名问题,您可以去查证看我说的是不是正确

<<独赢>><<三重彩>>版面, <<孖宝>><<孖T>> 编辑

太刻薄 请不要再胡加模版到该面, 有关<<独赢>><<三重彩>>版面是否含有关注度不足及广告宣传问题已提到废存讨论并得到通过而保留, 切勿再乱加模版。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6/12/30#.E4.B8.89.E9.87.8D.E5.BD.A9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6/12/09#.E7.8D.A8.E8.B4.8F

另外, 正如上一个对话所述你在 <<孖宝>>及<<孖T>>加上关注度不足并不合理因内文已放上有关内文连结及资料来源, 而阁下仍然觉得该贴文似广告,可作提删, 勿再作胡加模版。

一系列投注术语 编辑

请再考虑一系列投注术语是否确切需要挂上该等模板。--J.Wong 2017年3月16日 (四) 04:54 (UTC)回复

明白,已提示对方必须依使用条款申报有偿编辑。其主编条目可以悬挂“利益冲突”模板。至于广告模板,则请再审阅内文,察遣词用字,是否有广告意味。关注度,则请再上网找寻一下,因为大多数是国际通用投注术语,之前数次关注度到期均无代为提删,可能悬挂关注度模板并非恰妥。--J.Wong 2017年3月17日 (五) 11:34 (UTC)回复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独赢、三重彩、孖宝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独赢”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三重彩”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孖宝”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7年3月17日 (五) 00:02 (UTC)回复

关于筛检条目的版权说明 编辑

筛检是《流行病学》的基础知识,无论是本人上传的条目内容,还是所谓的疑似版权来源,均为对“筛检”这个词本身的定义和伦理学要求。疑似的版权来源并没有真正持有版权,基本定义、伦理学和道德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属于共有领域的范畴,不享受版权保护。

Draft页面的关注度 编辑

Draft页面似乎一般是不挂关注度模板的  囧rz...,除非是明显广告提报G11,不然就等移动到主条目再挂关注度。--Tiger留言DDL是第一生产力 2017年3月17日 (五) 09:58 (UTC)回复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楼盘传真、香港花生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楼盘传真”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香港花生”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7年3月20日 (一) 00:02 (UTC)回复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楼盘传真、香港花生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楼盘传真”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香港花生”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7年3月29日 (三) 00:02 (UTC)回复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孖T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孖T”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7年4月3日 (一) 00:02 (UTC)回复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过关投注、孖T、组合独赢、Draft:卡拉旅游网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过关投注”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孖T”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组合独赢”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Draft:卡拉旅游网”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7年4月15日 (六) 00:02 (UTC)回复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三宝 (彩池) 编辑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三宝 (彩池)”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7年5月23日 (二) 00:02 (UTC)回复

关于杜如风的出生年份 编辑

这个编辑,按照你所加入的两份新闻:“【港女杜如风吹之四】杜如风贵庚?今年五月就40岁!”和“【生日快乐】杜如风41岁生日 徐濠萦何超仪齐齐现身庆寿”,不就是正正表明了她是在1975年5月16日出生吗?——Silvermetals留言2017年8月24日 (四) 05:43 (UTC)回复

 

You have been a medical translators within Wikipedia. We have recently relaunched our efforts and invite you to join the new process. Let me know if you have questions. Best Doc James (talk · contribs · email) 12:34, 13 August 20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