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基
李培基(1885年10月30日—1970年6月2日)[2],字涵礎,直隷省河間府獻縣人,中華民國軍事、政治人物,曾任職三個省政府的主席、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及考試院的要職。
李培基 | |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任考試院祕書長 | |
任期 1941年12月27日—1942年1月10日 | |
考試院院長 | 戴季陶 |
前任 | 許崇灝 |
繼任 | 陳大齊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任銓敘部部長 | |
任期 1939年5月19日—1941年12月27日 | |
考試院院長 | 戴季陶 |
前任 | 鈕永建 |
繼任 | 賈景德 |
第5任河南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42年1月9日—1944年7月22日 | |
前任 | 許崇灝 |
繼任 | 蕭振瀛 |
第2任綏遠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29年8月24日—1931年8月19日 | |
前任 | 徐永昌 |
繼任 | 傅作義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885年10月30日 大清直隷省河間府獻縣 |
逝世 | 1970年6月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 (84歲)
政黨 | 中國國民黨(?年-1949年) |
配偶 | 謝玉忱[1] |
兒女 | 李留琡、李留琛、李異琨(希照)、李異珠(希鴻)陳 |
親屬 | 張立平(李異琨子) |
生平
編輯早年在東三省陸軍講武堂及東三省陸軍測絵學堂學習,並加入中國同盟會。辛亥革命期間,任革命派的關外民軍總司令部參謀長。
1918年,投閻錫山所率晉軍。1927年夏,任國民革命軍北方第1軍第1師師長,並被任命為綏遠都統。1928年6月,升任第3集團軍第1軍軍長。
北伐成功後的1928年9月,隨着軍隊縮編,任第3集團軍暫編第1師師長。10月,任中央陸軍的編制下的第32師師長。同月,任河北省政府委員。1929年8月,任綏遠省政府主席,至1931年8月。
1933年4月,任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5月轉任河南省民政廳長。1935年6月,轉任河北省民政廳長。翌年6月,再任河南省民政廳長。1938年2月,任國民政府監察院監察委員,5月任銓敘部部長。1941年12月,任考試院秘書長。
1942年1月20日,任河南省政府主席。1月30日,全國糧食管理委員會主任秘書、著名經濟學家盧郁文出任河南省糧政局局長,同年1月,蔣鼎文出任第一戰區司令長官。2月,兼任河南省保安司令。李、盧二人任內發生河南大饑荒,約三百萬人餓死,1944年7月被免去河南省主席兼保安司令職。
1946年,任中國國民黨第6屆中央執行委員。1946年11月,李當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並先後擔任國民政府顧問,水利委員會委員,考試院部顧問。1948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國民黨中央支持他出任立法院院長,但在投票時因爲反中央俱樂部的派系合作,童冠賢當選院長。[3]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留在大陸,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第2、3、4屆委員。1970年6月2日在北京逝世。
參考文獻
編輯參考書目
編輯-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壽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國(北京政府)
| ||||||
---|---|---|---|---|---|---|
中國(國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