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香港维基人布告板/2018年3月


删除派对香港巴士路线进行提删的问题

近期中文维基出现了很多删除派,香港巴士方面的条目一个接一个被提删,即使其符合关注度指引和GNG要求。究竟发生什么事?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8日 (日) 12:34 (UTC)

  • 如果符合的话就不会被删去。—AT 2018年3月18日 (日) 13:14 (UTC)
  • 另外,请不要口口声声说别人是删除派,我还原保留的页面比您提出保留的页面还要多。符合规定保留,不符合就删除,仅此而已。您不同意的话可以申请存废复核,但不是在这里说道好像“删除派”就是乱提删巴士条目,难不成在“删除派”看来您们是乱保留、强行保留吗?请学会换位思考、求同存异,谢谢。—AT 2018年3月18日 (日) 13:25 (UTC)
    • 根据英文维基条目Deletionism and inclusionism in Wikipedia Inclusionism and deletionism are broad terms falling within a spectrum of views. The concepts are closely related to Wikipedia's concept of notability, with deletionists and inclusionists taking a strong or relaxed stance on "notability" respectively.,以及meta对保留派删除派的解释,删除派倾向用关注度作为条目存废的最高标准,而保留派则不会。另meta对删除派的解释中亦指出Few editors would explicitly describe themselves as "deletionists",有些人经常利用关注度作为条目存废的最高、甚至唯一标准,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删除派,不过只要这些人平时作出的行为符合上述条目对删除派的解释,我们就可以把他们归类为删除派了。还有,删除派及保留派都不是贬义词。
    • 大家在决定一个条目应否删除的时候,应尝试换位思考,别人特别是新手,其实是不知道条目被删除的真正原因。很多删除派,包括管理员行政员级别、持有账号达15年的,都完全没有换位思考,在删除条目或者挂关注度模板的时候都完全没有尝试协助改善条目,也完全没有向有关编者解释删除的原因及改善的方法,令许多有潜质的新手都被赶走。这些人的行为,其实就是在长期地、慢性地破坏维基百科,对这些人我们应引以为耻。—Baycrest (作客) 2018年3月19日 (一) 02:06 (UTC)
      • 从来,提删不是破坏,而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所以您所说的并不成立,SiuMai被永封足足近29个月,您们有没有关心过呢?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5月#什么是破坏?呢?实际上真的符合关注度的条目基本上不会有人说害怕其会被删除,只有一些人建立了实际上不符合关注度的条目,害怕其会被删除,所以才这样说的,本人是半年前才加入的新手,知道条目被删除的真正原因,亦有换位思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8年3月#是否应该增加WP:删除派维基人和WP:保留派维基人?已有人说“先吐槽,香港网络大典?那个叫香港批斗大典吧。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使用者框就已经够用了,硬要往别人身上贴标签是怎么样?”,所以其实香港网络大典是没有“保留派维基人”的条目,而只有“删除派维基人”的条目,不无道理,其实他们只是因为“删除派维基人”提删/删除他们心爱的香港条目,所以才胡乱扣人帽子和标签他人而已,还有您为何不会承认自己是保留派呢?“滥保”令维基百科劣质化,碎片化,爱好者网站化,维基百科本身就有收录准则,只是有人“为保而保”,而不见有力的原因。--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9日 (一) 11:10 (UTC)
        • 提删不是破坏,但是滥删就是破坏,亦因此SiuMai才被永封(当然另一半原因是SiuMai删除某个具影响力用户的条目,得罪了那个人而被永封)。没有错,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把精力放在改善维基百科本身,胜过去要求其他用户做某些事。,删除派为何不把精力放在改善维基百科本身,而要求其他人限时提供符合关注度要求的来源?即使编者已提供符合关注度要求的来源,有些删除派还不相信,更要求提供书本的复本作证明(SiuMaiZetifree),如果MCC214你还认为是“一些人建立了实际上不符合关注度的条目,害怕其会被删除”,可能因为你是新手不知道加入前发生的事情了。我半年前已在用户页以模板明确表示自己是保留派,与删除派划清界线,拒绝同流合污。香港网络大典有没有“保留派维基人”条目似乎与本讨论没有关系,不过meta早在2003年已有删除派及保留派维基人条目,不到有些删除派不承认。—Baycrest (作客) 2018年3月19日 (一) 15:56 (UTC)
        • Baycrest,如有人滥删,一定有人阻止,或利用WP:POINT封禁此用户,另请先了解何谓关注度,当有用户以关注度作为提删的理由,而该条目又挂了关注度模版30天或以上的时候,此时删除派所列出的理由无论是如何,都是有效理由(除非此来源真的符合关注度的定义),相反如果保留派想保留该条目,除非所提供的来源真的符合关注度的定义(而符合关注度定义的门槛说高不高,说低却不低),否则该条目还是会被删除的,另meta有相关条目不代表您们就要将某些人胡乱扣帽子和标签他人,再者同意AT的说法。--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5日 (日) 07:13 (UTC)
          • 删除不符关注度的条目正正是在改善维基百科,而不清楚文献内容是无法验证关注度的,因此提供相关内容是要求保留者的责任。熟知关注度定义的用户本身就不可能创建任何不符关注度的条目,我自己所创建的条目从未因为关注度不足而被删除,反之不懂关注度的用户,总是创建不符关注度的条目,屡屡被删后,又走来要求豁免,又批评删除者或提删者是针对其条目,实质因为其创建的都是同一类型的条目,一篇不符合的话,其他不符合的机会也相对较高,而非针对,更不是滥提、滥删。况且,管理员之间互相监察,如果有所谓“滥”的情况,一定会有管理员出来制止。现在的情况就是有些用户不断重复创建这些不符关注度的条目,一旦被删除就好像遭人迫害、针对,实际上却完全并非如此。—AT 2018年3月19日 (一) 16:38 (UTC)
《关注度指引》附注五,如此写“由主题实体自身发表的作品,或与之有紧密联系的作品,不太可能成为世界范围内对该主题普遍关注的证据。参见维基百科:利益冲突以了解处理此种情况的详细资讯。”首先,请论证为何政府作为公营机构会属于紧密联系。《利益冲突‧维基百科目的》︰“维基百科作为百科全书,其使命是向公众提供总结公认知识、中立书写且可靠来源的条目,而不是让人们当作公司或个人网站、放置服务或产品广告、和自抬个人身价的平台。读者希望在这个地方找到独立于其对象撰写的中立条目。”如果政府仅有监管角色,请问容许条目援引,就算容许主要依赖于政府来源,会令条目成为广告或会令条目不中立吗?“独立”不应过于扩大解释。就算以《收录准则‧禁杂琐》去判断,要求也只是“条目不应仅仅罗列数据,而应将数据整理好,以提供足够纹理,务求言之有物,令条目有百科价值。”。现在演绎成要筛选条目,甚至乎是“只要来源将某范畴事物都几乎介绍一遍,该来源就不应获得接纳。”都未见有任何方针指引支持。当然,条目是否可以有其他处理方式,个人觉得值得社群去探讨。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11:57 (UTC)

--M.Chan 2018年3月20日 (二) 09:18 (UTC)

  • 政府为何属于紧密联系,不同人士已经表达了相关逻辑,在此不再重复。首先,本身条目完全依赖政府来源的话,这意味着该条目的主题与政府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若非如此,诸如其他媒体、文献,理应有该主题的相关内容,很多公共交通的条目正是只有政府来源,缺乏其他来源。其次,利益冲突只是论述,没有任何约束力,关注度中主要展述的是:““独立于主题实体”,要排除下列与主题实体有关联之人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宣传、广告、自身发表的个人出版物、自传、新闻稿等”,利益冲突只是进一步了解时可以用来参考一下,但是由于没有约束力,理应只注目于关注度指引,政府来源在公共交通议题上很明显抵触了此要求。最后,亦未见有扩大解释独立,政府在公共交通上有利害关系,定价、监管、路线调整等等也需要政府出面,一旦公共交通出现什么问题,政府也有责任去处理、交涉,而不仅仅是公共交通公司自己能够全权决定,情况就像CD商店的唱片虽然并非CD商店的产物,但是两者仍然脱离不了关系,学校指南与学校、家电店与家电等等也是如此,重点并非在于来源有否介绍一遍,而是缺乏其他来源的有效介绍。—AT 2018年3月20日 (二) 15:14 (UTC)

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2日 (四) 13:07 (UTC)

其实政府及议会文件应能够成为条目可靠来源,完全符合《可供查证方针》及《非原创研究方针》。当然争议性大的基建项目还需依靠媒体的补充。不过维基有很多删除派,他们的声音不断壮大。删除派只会要求其他人限时提供符合关注度要求的来源,不会用心找来源。删除派过去多年的行为,已经对保留派和外界基本上对中文维基完全死心,不是离开了,就是漠不关心。不是人人像我一样,自己还愿意到这里更新--Wpcpey留言2018年3月28日 (三) 02:50 (UTC)

  • Wpcpey,合理的提删不是破坏,而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所以您所说的并不成立,再者实际上真的符合关注度的条目基本上不会有人说害怕其会被删除,只有一些人建立了实际上不符合关注度的条目,害怕其会被删除,所以才这样说的,另请先了解何谓关注度,当有用户以关注度作为提删的理由,而该条目又挂了关注度模版30天或以上的时候,此时删除派所列出的理由无论是如何,都是有效理由(除非此来源真的符合关注度的定义),相反如果保留派想保留该条目,除非所提供的来源真的符合关注度的定义(而符合关注度定义的门槛说高不高,说低却不低),否则该条目还是会被删除的,我们做的所有事情,实则都是为了使条目符合WP:NOT原则,再者关注度指引是和可供查证方针非原创研究方针相辅相乘的,维基百科本身就有收录准则,只是有人“为保而保”甚至“滥保”,而不见有力的原因,有管理员在此说过“删除不符关注度的条目正正是在改善维基百科,而不清楚文献内容是无法验证关注度的,因此提供相关内容是要求保留者的责任。熟知关注度定义的用户本身就不可能创建任何不符关注度的条目,我自己所创建的条目从未因为关注度不足而被删除,反之不懂关注度的用户,总是创建不符关注度的条目,屡屡被删后,又走来要求豁免,又批评删除者或提删者是针对其条目,实质因为其创建的都是同一类型的条目,一篇不符合的话,其他不符合的机会也相对较高,而非针对,更不是滥提、滥删。......。现在的情况就是有些用户不断重复创建这些不符关注度的条目,一旦被删除就好像遭人迫害、针对,实际上却完全并非如此。”,更甚者有些用户还说:
  • 还有您曾经说过:

SiuMai到今时今日仍然绕过永封,这是近年维基的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呢?您封了他,后患无穷,这是不是您错判形势的体现呢?所以为何曾俊华会输掉特首选举呢?您不是说曾俊华得到香港大多数人的支持和曾俊华必定胜出特首选举的吗?

@MCC214Wong128hk君早已说过将《收录准则 · 禁杂琐》用于删除条目有欠妥善当。--M.Chan 2018年5月5日 (六) 11:13 (UTC)
总之我们从来就没有不经筛选就全数收录的这一共识!--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5日 (六) 11:27 (UTC)
《收录准则 · 禁杂琐》乃用以规范内容。如果阁下再歪曲《收录准则 · 禁杂琐》,在下会立即举报。--M.Chan 2018年5月6日 (日) 04:32 (UTC)
这个例子清楚说明了这一切(我们从来就没有不经筛选就全数收录的这一共识!),完全与《收录准则 · 禁杂琐》无关。--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7日 (一) 11:45 (UTC)
Wong128hk君的留言已经说明一切(我们从来没有不能全数收录这一共识!)--M.Chan 2018年5月8日 (二) 08:57 (UTC)
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8年4月#汉宝交流道、福兴交流道、洋厝交流道、梧栖交流道当中Wong128hk就此案的结论(类似),请您去看一看。--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8日 (二) 09:04 (UTC)
Wong128hk君也没有说过不能全数收绿呀。--M.Chan 2018年5月8日 (二) 09:07 (UTC)
Wong128hk就此案的结论是“汉宝交流道及福兴交流道︰上列来源主题并非汉宝交流道本身,《关注度指引》规定关注度无可上承下伸,而“福兴交流道”则未见到有来源,均未符《关注度指引》,乃驳回所请,维持原决。”+“来源一主题为延伸段;来源二及来源三主题就是该段公路;三个来源主题均非题述两个交流道,不符《关注度指引》,恕无法接纳。是故亦建议将相关交流道置于上级主题之中,而非强求独立。维基百科之中,最重要是相关内容,普通读者是否轻易明白。如是者,独立介绍每个公路部件其实未必是好展示之法。反而,一页之内全数介绍,作为一名普通读者,对台湾公路网毫不熟悉者而言,当会更易明白。请阁下细想。另外,如仍有异议,则可以继续回复,亦可提交其他来源。”+“其实交流道也是公路一部分,但现在也独立成文了……而且还内容欠奉。在下没反对过要在维基百科之内记述一下这个交流道,但是否必须独立成文呢?不独立成文就没法介绍此交流道了吗请考虑如何令普通读者亦可以一看就明白,及获取最多资讯。资讯过分细碎其实会令读者难以明白。而且交流道本身就是公路交接之处,而各条公路其实都(几乎)已经有条目讲述。在这个情况之下,《关注度指引》理应从严解释,以确保确实有需要将条目分拆出来而观乎大部分交流道条目都会发现其实内容欠奉。再扩充机会亦欠奉。个人亦非常好奇,有什么内容非要写在交流道而不可写在相关公路条目。”+“就算有关注度亦应该考虑是否确实有需要独立。其实西部滨海快速公路交流道列表#中区这个做得相当好,资料汇整得宜。再看溪洲交流道,阁下肯定读者在“溪洲交流道”所得资讯会比在前述列表之中多?所谓独立条目,但内容根本与列表内表格完全重复,而没有一丁点额外资讯。”+“在下亦很想上面几位回应一下。此类交流道条目千篇一律,请问尚有什么内容未加到条目当中?”+“若然可以扩充至类似台南交流道_(国道1号),则未尝不可独立成文。否则,正正因为“有可能只盖交流道而不盖主线的吗”,即其实根本已经有主条目,相关公路条目,交流道条目则应谨慎审视是否有需要独立成文,以及是否有足够内容支撑独立成文。此来源是否足以提供足够内容呢,似乎成疑。相关工程是否可以在台61线#历史之中讲述呢?然后在西部滨海快速公路交流道列表指引一下读者?”。--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8日 (二) 09:14 (UTC)
你仍然没有回应到我的问题。--M.Chan 2018年5月8日 (二) 09:19 (UTC)
Wong128hk也没有说过可以全数收录呀,同样地,热带气旋条目亦是一样。--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8日 (二) 09:22 (UTC)
没有说过?“现在演绎成要筛选条目,甚至乎是‘只要来源将某范畴事物都几乎介绍一遍,该来源就不应获得接纳。’都未见有任何方针指引支持。”--M.Chan 2018年5月8日 (二) 09:28 (UTC)
请看清楚Wong128hk就此案的结论。--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8日 (二) 09:34 (UTC)
请看清楚Wong128hk君就此案的结论。--M.Chan 2018年5月8日 (二) 09:47 (UTC)
请留意此案的结论为旧结论,而此案的结论为新结论,故应以新结论为准。--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8日 (二) 10:00 (UTC)

资深用户对香港多个建筑物挂上不符合关注度并提报

过去多年来香港的建筑物很小会被提出不符合关注度问题,但今天发现资深用户Thomsonlee突然对多个香港建筑物,特别是工商物业和一些地区豪宅等挂上不符合关注度并提报‎ 。部分条目已有充足介绍来源也被挂上不符合关注度,真的令人担心。(@春卷柯南TYCCeeseven‎SilvermetalsPp0912)(@Dhl130herman LaiwinglongATR50建園春秋

--Wpcpey留言2018年3月28日 (三) 15:26 (UTC)

    • (!)意见 若有充足来源,挂了模板都不会提删;提删了也不会被删;若然未有来源,那就请快去补充,不要等30天后被提删甚至删掉才来去抱怨。--Nivekin请留言 2018年4月1日 (日) 06:16 (UTC)
    • Wpcpey,我想您误解了其他人了,正如AT所言:

现在的情况就是有些用户不断重复创建这些不符关注度的条目?不少条目都是10多年前已经创建了。过去多年一直没人提不符关注度,为何资深用户到今年却突然变节,大量提不符关注度呢?--Wpcpey留言2018年4月6日 (五) 02:23 (UTC)

先说明一下,上面用户引述我的言论并非针对存在已久的条目的发言,敬请注意。然而,无论是10年前已经存在,还是一直无人提请关注度,也不代表条目就一定符合规定,可能只是未被发现而已,当发现一篇的时候,连锁地发现其他同样不符合关注度条目也合情合理。与其抱怨他人提请关注度,不如请阁下先增补来源,这样更有机会让条目保留下来。—AT 2018年4月6日 (五) 09:51 (UTC)

来源已增补,都花了不少时间(有些条目明明是他人自己创立,但一直不理会),不过总会有人以不符合来源标准为由而想删除。--Wpcpey留言2018年4月7日 (六) 02:20 (UTC)

某些人不看看人家为多少条没有提删的条目加上符合关注度指引的来源的辛劳,却只会怪责他人删除了自己心爱的条目,甚至说他人“随随便便的连一些已有的旧条目都拿来提删/捏造缺乏关注度,然后就不明不白的消失了,特别是香港、台湾、澳门的本土条目和公共交通更是近几个月的重灾区”。--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7日 (六) 11:44 (UTC)
真金不怕洪炉火。—AT 2018年4月7日 (六) 15: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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