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专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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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专上教育香港中学教育之后的教育阶段,除了学位课程外,也包括副学士高级文凭等课程。以往,这个阶段的教育主要由公立高等院校所提供。2000年后,多所自负盈亏大专院校先后成立,当中亦有院校获得大学名衔。

发展史 编辑

英国殖民地时期 编辑

香港的专上教育于二十世纪初正式起步。1908年,第十四任香港总督卢吉宣布筹建香港第一所大学[1],《1911年大学条例》(University Ordinance 1911)通过后[2]香港大学于1911年3月正式成立,大学开办时设有文学院、工学院及医学院,香港大学本部大楼在1912年完工后于同年开课。

香港在1941年至1945年间经历二次大战日占时期,到香港重光时人口只余下约60万人,但此后香港出现战后婴儿潮,及后因为中国爆发国共内战大量难民涌入香港[3],到1949年中国政权更迭后又发生逃港潮,香港人口由1945年的60万人激增至1961年超过300万人。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取得中国大陆的执政权后,于1952年实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有宗教背景的大学都被逼停办或被兼并[4],当中有部分学者、教员及学生来到香港,期望可以在香港复办大学[5],但受限于香港法例,这些在香港运作的院校都不能使用“大学”或“学院”命名,只能以“书院”为名作为私立中学在香港继续办学。其中崇基、新亚及联合都是这样开始,而香港政府于1961年同意设立香港第二所大学,并成立香港中文大学筹备委员会,当时各自独立办学的崇基学院、新亚书院及联合书院,经谈判后同意合并成为一所新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于1963年10月正式成立。虽然香港中文大学于1963年成为香港第二所大学,但当时香港并未推行义务教育[6],因此只有少数有机会接受教育及成绩最优秀的学生可考上大学。另外,当时两所大学的学制并不一致,香港大学是三年制,香港中文大学则为四年制,而当时的中学亦分为两种学制,一种是五年中学课程加一年预科的六年制中文中学,中文中学的学生在中六应考香港高等程度会考升读四年制的香港中文大学;另一种是五年中学课程加两年预科的七年制英文中学,英文中学的学生在中七报考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升读三年制的香港大学,但是由于英文中学的预科比中文中学多读一年,所以在英文中学修读预科的学生可同时报考香港高等程度会考升读香港中文大学,中文中学则因为只有一年中六预科而不能报考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升读香港大学[7]

虽然香港人口在1950年代激增[3],但是到1960年代初仍是只有香港大学及新成立的香港中文大学可开办大学学位课程,因此有教会团体尝试在香港提供高等教育,除上面所讲的崇基外,也有很多其他小型学校;如佛教能仁,基督教信义宗书院,也有大陆逃港的大学如广州大学的广大书院、珠海大学的珠海书院、中山大学的中大书院、清华大学的香港清华书院,岭南大学的岭南书院,纪念孙中山的德明书院、远东书院、香江书院及新亚文商书院等。但一律都只能以中学名义注册,并作为中华民国十三家海外大学之一颁授台湾教育部授权的学位。这些学校,到今天只存在浸会、岭南、珠海及能仁,而崇基、新亚、联合在并入中大后于1970年代相继停为通识以外所有课程,实际上己名存实亡。

香港浸会书院于1956年由香港浸信会联会成立[8]。至于在1950年代由中国大陆迁到香港继续办学的高等院校,除了于1963年并入香港中文大学的崇基学院、新亚书院及联合书院外,岭南书院珠海书院则维持独立办学。另有由私人出资兴办的香港树仁书院于1971年成立。由于香港政府当时只认可香港大学及中文大学可颁授学位,而且在1967年立法禁止任何人开发学位或类似课程并颁发表以文凭(即学法国颁大学证书也不行)所以这些院校不但只能以书院为名办学,当成中学在教育司置登记成立,亦不可发出学位证书。在1981年后由于有关政策受奂国国家学历委员会干涉(即英国代为颁学位)当年于是通过相关条件容许浸会书院、岭南书院及树仁书院便发出荣誉文凭,作为比一般文凭学历为高的区别,但荣誉文凭同样不获政府承认等同大学学位,只能是与预科同级。珠海书院则在台湾以私立珠海大学为名向中华民国教育部注册,发出台湾当局认可的大学学位证书,但香港政府并不承认这些台湾学历。

在六七十年代由于香港的高等教育随人口增加而有殷切需求,所以政府决定在《教育条例》之外,另行通过《专上学院条例》进行规管[9],浸会书院、岭南书院及树仁书院先后于1974年按《专上学院条例》注册为认可专上学院,并更名为香港浸会学院、而在1981年另两家亦获注册成为岭南学院香港树仁学院。香港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原是由政府直接拨款资助,为保障两所大学在日常运作的独立性及自主权[10],政府于1965年成立属于非法定咨询组织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作为政府与当时两所大学之间的中介角色[11],而原本由政府直接资助的香港工业专门学院于1972年改组为香港理工学院后,也于同年转交教资会资助,教资会因此曾改名为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政府于1977年决定统一香港的高中及大学学制,全面推行“三二二三”学制,大部分大学课程应为三年制[12],政府同时建议三所已注册为认可专上学院的院校,将课程改为三年制后便可得到政府资助。浸会学院和岭南学院决定接受政府的建议将荣誉文凭课程改为三年制,从而获取政府的资助,两校于1980年代改组为受专属法例规管的法定专上学院,及后纳入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资助院校。由于浸会学院于1986年获英国CNAA 颁授学位资格,香港政府为免与宗主国冲突于1986年同时批准浸会颁发学份,并于1991年获准升格为大学。树仁学院没有跟从政府当年推行三年制大学课程的建议,维持其四年制的荣誉文凭课程,因此政府没有给予资助,也未有批准其颁授学位[13]

香港于1971年推行免费小学教育后,于1978年实施由小一至中三的九年义务教育,于1987年取消中三淘汰试[14],因此大部分学童都可从小学一年级升学至中学五年级,于中五通过香港中学会考升读预科课程,再参加香港大学的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或香港中文大学的香港高等程度会考竞逐大学学额,这两个大学入学试分别于1979年及1980年交由香港考试局接办。虽然香港的出生率在1970年代起渐趋放缓,但香港在中学及小学推行义务教育后,大部分学童都可完成高中课程,因此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大增。香港政府于1983年批准香港理工学院开办学位课程,另于1984年成立香港城市理工学院,并于1986年起提供学位课程。另外,为推动表演艺术的发展,政府于1984年成立香港演艺学院。1989年,教育统筹司建议将香港的学士学位课程学额,由占适龄组别人数的12.9%,提高至1994年的不少于18%,即是学额要由10,510个增加至15,000个,但政府于1991年推算人口增长幅度减少,于是将学额修订为14,500个[15]。香港政府预期在1980年代中期以后,香港将会步入经济转型,需要有适合的人才配合工商业发展,因此决定筹建香港第三所大学[16],即是在1991年成立的香港科技大学[17]。香港政府于1980年代初探讨在香港提供公开教育的可行性[18],经教育统筹委员会研究后[19],总督卫奕信在1987年10月的《施政报告》中落实筹办[20]香港公开进修学院于1989年成立。政府在增加大学学位的同时也计划统一大学的学制、入学评核和取录标准,原本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是各自招生及自设入学试[21],港大的入学试为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大则另设香港高等程度会考,考生需要按心仪入读的大学分别参加入学试,由于当时理工学院、城市理工及浸会学院都已开办学位课程,而新成立的香港科技大学将于1991年收生,因此政府认为有须要统一专上院校的入学试及招生程序,经协调后决定以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作为入学评核考试,并于1990年设立大学联合招生办法统一招生程序,而香港高等程度会考于1992年举行最后一届后取消。由于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是以中七学生为主要应考对象,原本以香港高等程度会考成绩取录中六学生的香港中文大学,须要配合将大部分课程由四年制改为三年制,中文中学的一年制预科亦需更改为两年制[22]。香港政府于1990年成立香港学术评审局作为专门评审学术资格的法定机构[23]。香港在1990年代先后有四所院校由学院升格为大学。香港城市理工学院、香港浸会学院及香港理工学院于1991年向政府要求取得大学名衔,三所院校在1993年先后取得自行评审资格,经总督会同行政局同意后,于1994年分别升格为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24]。香港公开进修学院于1996年取得自行评审资格后,于1997年2月获总督会同行政局同意升格香港公开大学[24]。岭南学院于1991年成为教资会的资助院校,并于1992年获准开办大学学位。五所教育学院于1994年被合并为香港教育学院,其后成为由教资会资助的院校。为配合香港理工学院和城市理工学院准备于1994年升格大学,政府安排职业训练局接办两间理工学院开办的高级证书及高级文凭课程[25],职训局于是成立两所科技学院主力开办高等程度课程[26]

香港主权移交后 编辑

1998年,岭南学院取得自行评审资格,并于1999年经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升格为岭南大学,成为1997年7月香港主权移交后首所升格大学的院校。香港教育学院于1998年获准开办首个学位课程。1999年,职业训练局将其下七所工业学院及两所科技学院合并成为香港专业教育学院[27]。行政长官董建华于2000年的施政报告宣布要仿效发达国家和亚洲的一些大城市,要在十年内将香港的高等教育普及率提升至占高中毕业生的百分之六十,以配合香港发展知识型经济的需要[28]。政府为配合增加高等教育机会的目标,于是提出推动发展“副学士”学位,但由于香港当时正面对经济收缩,政府没有为发展副学士而增拨资源[29],所以大部分副学士都是由多所院校以自负盈亏的方式营办[30],在这段时期教资会的资助院校也遭到削资[31]。虽然大部分副学士课程都没有政府提供资助,但香港多所高等院校均有成立属下的社区学院营办副学士课程。政府同时推出毅进计划,为香港中学离校生及年满21岁有意进修人士提供更多升学及就业的途径。政府于2004年提出对中学及大学学制进行检讨[32],计划将当时的三年初中、两年高中、两年预科及三年大学的“三二二三”学制改为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及四年大学的“三三四”学制[33],经讨论后计划得到落实,香港于2009年起实施新高中学制,大部分大学学位课程都改为四年制,取消香港中学会考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改为在中六应考香港中学文凭作为大学联合招生办法的评核标准。

2000年后 编辑

曾经在1980年代没有跟从政府推行三年制大学课程的香港树仁学院于2001年获准开办学位课程,政府其后修订《专上学院条例》,容许认可专上学院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下颁授学位及使用大学名称,树仁学院于2006年获授予学科范围评审资格后,于同年12月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可使用大学名称,于2007年更名为香港树仁大学,成为香港第一所私立大学[34]

大学合并计划的倡议 编辑

政府在2002年曾经以发展世界一流大学为理由,提出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合并计划[35],但因为两院校的教员普遍反对而没有推行。政府后来又提出香港中文大学兼并香港教育学院,但同样遭到反对[36],后来更爆出教院风波,政府因此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展开聆讯[37],合并计划其后也告吹,而教育学院升格大学的申请于2009年被政府否决[38],教育学院后来作出改善措施后于2014年再次申请,在2016年5月获行政会议及立法会通过升格为香港教育大学

2004年至2006年期间,时任城大校董会主席胡应湘提出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深入合作,以达至两校合并的计划,但合并计划最后因师生反对而告吹。

自资专上院校升格私立大学的准则 编辑

政府在2000年起推动私立院校的发展,除了树仁学院于2007年根据《专上学院条例》升格为大学外,从2004年起至2018年间有多所自资专上院校成立或获准以《专上学院条例》注册,分别有珠海学院明德学院东华学院明爱专上学院恒生管理学院香港能仁专上学院港专学院宏恩基督教学院耀中幼教学院,为使根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院校在寻求更名为大学时有清晰的程序和准则可以遵循,政府于2015年发表《成为私立大学的路线图》[39]。另外,职业训练局也成立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提供自资学位课程。由于香港有多所院校,包括教资会资助院校及其自资部门[40]、公开大学、职训局辖下院校,以及根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学院,都提供自资学位课程,联同教资会的资助学位课程,再加上高级文凭及副学士课程所提供的副学位学额,因此在2017年的专上课程入学率已达到占中学毕业生的70%,超过政府在2000年定下占高中毕业生60%的目标[41]。另外,政府为整合香港的资历架构,于2008年设立资历名册,而负责管理资历名册的香港学术评审局也改称为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收入资历名册的课程不限于由本地院校提供,也容许海外院校将其通过已香港本地学术评审的课程登记入名册,萨凡纳艺术设计学院即是一所在香港开办本地认可学士学位课程的海外院校,香港另有多所院校通过与外地院校合作的方式,在香港提供经本地评审的海外学历学位课程。前身为恒生商学书院的恒生管理学院,于2018年10月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更名为香港恒生大学,成为香港第二所私立大学[42]。2024年1月,明爱专上学院通过学术评审获准升格,并更名为圣方济各大学[43]

专上院校经费 编辑

为开拓专上院校的经费来源、鼓励院校向私人企业筹募捐款,香港政府于2003年首度推出配对补助金计划[44],首三轮资助对象为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45],于2008年的第四轮加入公开大学及树仁大学[46],第五轮加入演艺学院及珠海学院[47],第六轮加入所有可颁授本地认可学士学位的专上院校[48][49],2017年推出的第七轮仅限颁授本地学士学位的自资院校参与[50],2018年推出的第八轮则以教资会资助院校、职业训练局及香港演艺学院为设立对象[51]。为培训香港有殷切需求的特定行业专才,香港政府于2014年7月推出指定专业/界别课程资助计划 (SSSDP),为开办指定范畴学士学位课程的自资院校提供公帑资助[52],资助学额共1000个,一般课程的资助额为每年四万港元,如为实验室为本的课程资助额则为每年七万港元,于2015/16学年实施时共有五所受计划资助的自资院校,资助金额会随通胀而调整[53]。由于计划推出后反应良好[54],特首梁振英于2017年1月的《施政报告》宣布SSSDP资助计划恒常化及将资助学额增至3000个[55],并于2018年起实施[56]。香港政府于2017年8月公布2018/19学年将有六所自资院校提供2776个资助学额[57]。香港政府于2017年7月5日宣布设立免入息审查资助计划,为15所自资专上院校所开办的学士学位课程提供经常性资助,每名合资格学生每年可获公帑资助三万港元[58],立法会于7月19日通过拨款后随即于2017/18学年起实施[59]。公帑资助不设入息审查及人数上限,但学生须于香港中学文凭的核心科最少取得“3322”的成绩,或取得认可副学位程度的学历。符合资格的学生只须缴交扣减公帑资助后的学费[60],资助款项则会直接发放予受计划资助的自资院校[61],而资助金额会依据通胀幅度调整[53]

学术自由倒退 编辑

2020年7月中共在香港实施《港区国安法》后,香港的学术自由因此而受到影响。 全球公共政策研究所GPPI在2021年3月11日公布全球学术自由指数AFI报告,香港被评为D级、指数为0.348,是自1911年收集及分析香港数据以来最低[62] 香港的指数比俄罗斯的0.374、柬埔寨的0.381,以及越南的0.377更低,香港在过去5年间的学术自由指数下降超过0.15分,2021年的学术自由指数甚至比二战期间日军占领香港时期的0.4更低[63] 其报告指“香港学者及学生的学术自由及高等院校自主性因北京干预而不断被侵蚀”[62],报告提到近年在香港发生的多个实例[64],包括有外国学者在香港特区政府没有提供明确理由下遭阻止入境,香港警察严重暴力及威胁学生的行为,而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有学者不获大学续约、《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等人被捕,以及戴耀廷等学者被解雇等事件,均严重毁损香港的学术自由[62],损蚀香港教育及学术研究,并窒碍交流及国际合作[64]

规管模式 编辑

法定大学是指通过其所属香港法例而成立的法定机构,法定大学根据条例拥有颁授大学学位的权力,同时在甄选学生,聘用教员及订立聘用条件等方面,都具有自主权,确保大学的学术自由。另一方面,法定大学在校董会组成及管理框架上,都受到其所属条例的规管,香港的法定大学的校监,在港英政府管治时期皆由香港总督兼任,即使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仍承袭传统,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兼任校监,大学的校董会或校委会主席都需要由行政长官委任[65]

认可专上学院是根据《专上学院条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注册的大专院校,认可专上学院可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同意下开办大学学位课程。已根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院校可豁免受《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条文规限[66]

香港有八所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简称“教资会”,是香港政府成立的非法定咨询组织,主要就香港八所资助院校的资助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向受资助院校分配拨款[67],虽然八所受教资会资助的院校都是具有法定权力的自主实体,但基于来自香港纳税人的公帑需要用得其所,教资会不但会为各资助院校的发展及学术事宜提供意见,并且从会制度层面监察各资助大学的表现[68]

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简称“学评局”由香港政府根据《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条例》(香港法例第592章)而成立的法定机构,以独立的法定地位为香港高等教育机构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审,及就各院校申请授予自行评审资格向政府提供建议。除具有自行评审资格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以外,香港各大专院校所开办的高等教育课程都要通过学评局的学术评审。具有自行评审资格的自资院校,虽然无需评审可自行开办新课程,但为确保课程及管理的质量,仍需定期由学评局进行校外评审及提供意见[69]

法定院校 编辑

法定院校是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主权移交前为港督会同行政局)通过,再经立法会三读通过相关法例,而成为受独立法例规管的高等院校。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法定大学(依院校成立及取得大学名衔时间排列)
自资模式营运的法定大学
受公帑资助的法定学院

认可专上院校 编辑

认可专上学院是指根据香港法例第320章《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专上院校。根据该条例注册的专上院校,在取得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许可下,可颁授学士或以上程度之学位,并可在其校名中使用特定的词汇“学院”或“大学”,及在其英文校名使用(University)。

私立大学

截至2024年1月,香港有三所私立大学,均依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但获准使用“大学”作为名称。

认可专上学院

职业训练局 编辑

职业训练局院校是指根据香港法例第1130章《职业训练局条例》,由职业训练局营办并提供经本地评审副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院校:

其他院校 编辑

其他院校有的是根据香港法例第279章《教育条例》注册,也有的是法定组织的属下机构,这类院校最高可颁授已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的副学位(如副学士高级文凭)资历;亦有部分院校是根据香港法例第493章《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向教育局注册并在香港提供非本地专上课程的教育机构,当中有部分课程已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学术评审。

中华民国(台湾)教育部立案院校 编辑

自1949年以来,曾有不少亲台人士或机构于香港创办高等教育院校。但因当时香港的法例所限,未能于香港注册为高等教育院校,学历也不受香港政府承认。因此这批院校只能依“华侨教育章程”向中华民国教育部注册,受承认为台湾的同等学历[73]

这些院校在台湾多数称为“私立xx学院”,在香港则多称为“xx书院”,如私立能仁学院(香港能仁书院)、私立新亚研究所、私立德明学院(香港德明书院)、私立珠海大学(珠海书院)等。部分院校后来取消在台湾的登记,接受香港政府条件,成为香港政府承认的专上学院,例如浸会学院(后来升格为香港浸会大学)、崇基学院(后来成为香港中文大学创始成员的书院)等。此类院校有部分已经结束,但也有部分至今继续运作。

  • 私立珠海大学(珠海书院)
  • 私立能仁学院(香港能仁书院)
  • 私立新亚研究所
  • 私立华夏学院(华夏书院,曾撤回中华民国教育部之注册,目前正办理申请恢复注册)
  • 私立德明学院(香港德明书院)。
  • 私立新亚文商学院 (约于1999-2000年由香树辉掌管期间结束办理,当时有部分在学学生转往能仁书院继续进修)。

以下院校已停办:

  • 私立信义宗学院
  • 私立逸仙学院
  • 私立广大学院
  • 私立香江学院
  • 私立华侨工商学院
  • 私立联大学院
  • 私立平正商学院
  • 私立清华学院
  • 私立远东学院

宗教研修院校 编辑

根据教育局记录,“基督教神学院”并非根据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注册或临时注册的学校,这类学校主要提供宗教或神学教育。

基督新教 编辑

天主教 编辑

佛教 编辑

已停办专上课程或已结业的院校 编辑

院校升格 编辑

现时香港有12所大学,当中的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在成立时已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则由多所书院整合为大学。至于香港其他大学,都是由“学院”通过相应的程序获取“大学”名衔。1994年,理大、浸大及城大是最早通过升格取得大学名衔的院校,及后再有六所院校于1997年至2024年间获准升格大学。2015年,政府正式公布学院升格为大学的条件及程序。

专上院校升格大学的主要步骤 编辑

香港的专上学院如要申请升格成为一所大学,大致须通过下列三个主要步骤:

  1. 第一个步骤:院校须获准颁授学位,而且在所开办的课程中,须有七成以上为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为确保这些学位课程达到国际认可的水平,课程必须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前称香港学术评审局)的校外评审[69]
  2. 第二个步骤:院校须要取得自行评审资格,或者在多个学科范畴取得学科范围评审资格[80]。院校须要证明具有足够的能力评审其所开办的学位课程,并确保学术水平达到学位应有的程度。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会成立一个由学术界人士和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评估该院校是否已具备自行评审所须的条件和能力。院校如要取得自行评审资格或学科范围评审资格,必须证明校内的学术环境与学术活动是适宜开办和持续发展学位课程,并制订具效率的制度和程序,以控制和保证所举办课程的质素。学科范围评审资格类似自行评审资格,但在学科范围和时效上均设有限制。如果申请升格大学的学院是教资会资助的院校,教资会亦会设立评审小组为院校进行评核。
  3. 第三个步骤:院校须制订完善的内部管治架构,并完成所须的行政及法律程序。如有关院校是受其所属条例规管的法定院校,在取得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主权移交前为总督会同行政局)同意授予大学名衔之外,亦要经由政府向立法会(主权移交前为立法局)提交条例修订草案,经议会表决通过及刊登宪报后,方为完成升格大学的程序。若该院校是根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可于通过院校评审后,依据该条例向香港政府提交使用大学名称的申请,待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后即可更名。

理大、浸大及城大于1994年升格 编辑

香港理工学院创建于1937年,香港浸会学院创办于1956年,香港城市理工学院成立于1984年,这三所院校于1972年至1984年间先后接受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即现在的教资会)的资助,并于1983年至1986年间先后开办学位课程。香港城市理工学院、香港浸会学院及香港理工学院于1991年初,分别向政府申请自行评审资格和大学名称。当时的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认为,非大学的资助院校要取得大学名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80]

  1. 认同各院校须担当不同角色这个原则和条件;
  2. 成功进行自行评审。

为明确各资助院校的分工和角色,作为非法定咨询组织的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于1992年发表名为“香港高等教育”的政策声明,说明七所受资助院校(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学院、香港城市理工学院、香港浸会学院及岭南学院)的角色,并得到七所受委员会资助的院校接纳。1993年7月,香港城市理工学院、香港浸会学院和香港理工学院先后完成学术及院校评审后,由总督会同行政局授予自行评审资格,并于1994年获授予大学名衔,分别名为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

都会大学于1997年升格 编辑

香港政府于1989年成立香港公开进修学院,同时授予学院颁授大学学位的资格。香港学术评审局于1996年年中为进修学院进行院校评审后,认为进修学院的发展已经成熟,于是推荐进修学院取得自行评审资格,总督会同行政局于1996年10月授予进修学院自行评审资格。进修学院是政府成立的院校,但考虑到进修学院不是教资会的资助院校,所以定期校外评审机构是香港学术评审局,而不是教资会负责。进修学院参考城市大学、浸会大学及理工大学的经验后改组管治架构,配合其获授予的自行评审资格及准备升格大学。政府在审批进修学院升格大学时曾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进修学院已经拥有自主权及自行评审资格,其遥距学位课程已取得海外主要公开大学承认,而国际上同类院校都有大学名衔,加上学院已有八年开办大学学位课程的经验,以及进修学院已经建立其专长领域的研究能力,总督会同行政局于是决定授予大学名衔,于1997年5月升格为香港公开大学[81],因应公开大学已发展为一所全面的综合大学[82],立法会于2021年7月通过修订公开大学条例,于2021年9月易名为香港都会大学

岭南大学于1999年升格 编辑

岭南书院成立于1967年,于1979年接受纳税人资助及改组为专上学院,于1991年成为大学及理工资助委员会的资助院校[83],1992年起开办大学学位课程。1998年9月8日,行政会议通过建议,并由行政长官发出指令,岭南学院取得自行评审资格。1999年年初,教资会审议岭南学院的升格建议,认为岭南学院已符合下列条件[84]

  1. 认同各教资会资助院校须担当不同角色的原则和条件;
  2. 接纳其他教资会资助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香港浸会大学)所采纳的同一拨款准则;
  3. 已取得自行评审资格。

岭南学院获教资会建议正名大学,政府在岭南学院改组管治架构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1999年6月授予岭南学院大学名衔,经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后,于1999年7月升格为岭南大学[85]

树仁大学于2007年升格 编辑

香港树仁书院于1971年由私人出资创办,其后于1978年根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为香港树仁学院,但因为没有采纳当时政府推行的大学三年制,所以没有得到纳税人资助及同意颁授大学学位,树仁学院因此维持私立办学,同时争取成为香港第一所私立大学。香港政府于2000年接纳教育统筹委员会的“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议”,让私立专上院校通过适当的评审过程升格为私立大学。树仁学院于2001年获政府原则上同意开办学位课程。原本根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专上学院是没有颁授学位的资格,政府为推动私立专上院校的发展,于2001年5月向立法会提交草案修订《专上学院条例》,容许私立专上学院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后可以颁授学位,让树仁学院可于2001年9月开办学位课程[86]。树仁学院于2006年共有三个不同学科范围获香港学术评审局同意授予学科范围评审资格。2006年12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讨论树仁学院升格大学的事宜,考虑到树仁学院已开办多个学科范畴的课程,已在三个学科范围取得学科范围评审资格,并且在内部管治及质素保证上已经建立健全架构,因此批准树仁学院使用大学名衔,学院于2007年正式更名为香港树仁大学,是按《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院校中首间准予使用大学名称的院校[81],是香港首间非法定的院校取得大学名衔[87]

教育大学于2016年升格 编辑

香港教育大学的历史可追溯至1853年圣保罗书院开办的首个正规在职教师培训课程,是香港历史溯源最早的专上级别的教育机构[88],此外另加上柏立基师范学院葛亮洪师范学院官立中文夜学院而合并并辗转于1994年成立的香港教育学院,于1995年起由教资会资助,并于1998年获准开办学位课程,2004年教院取得师资培训课程的自行评审资格。香港教育学院曾经于2007年申请升格大学,但是于2009年遭到政府否决,教资会反对教院升格大学并提出其决定的理据[89],指出教育学院存在单一学科及研究能力等问题。教资会其后对教育学院提出改善的建议,教育学院于2010年起根据建议进行增加课程种类等工作,并再次申请正名大学,2015年教资会认为教院已有升格大学的条件,于2016年1月经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升格大学,并于同年5月经立法会修例易名为香港教育大学[90]

2015年公布的升格私立大学准则 编辑

香港树仁大学升格为香港首间私立大学后,对其他依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自资专上院校起到参考的作用,为更清楚说明升格为私立大学的标准,教育局于2015年7月公布《成为私立大学的路线图》[39],指出根据香港法例第320章《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自资专上教育院校,在申请大学名衔前须符合以下准则:

(a) 至少在三个范畴获得学科范围评审资格,而有关资格可以是相关学科范围下的子范围,但必须分属不同的学科范围 ;

(b) 展示“若干程度的”研究能力,成功获得公帑资助计划下与研究有关的资助;

(c) 在紧接申请大学名衔前连续两个学年,其修读学位课程的学生人数(相等于全日制学生人数)最少达1500人;以及

(d) 获取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院校评审资格,以证明有关院校在管治及管理、财政可持续性、学术环境、质素保证及研究能力方面,基本上已有能力达到一所大学应有的水准。

恒生大学于2018年升格 编辑

恒生管理学院的前身是主力开办预科课程的恒生商学书院,由于香港于2009年实施新高中课程后,中学统一为六年制并取消预科课程,因此书院于2010年转型营办学位课程并于同年按《专上学院条例》注册为恒生管理学院[91]。学院于2016年向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申请学科范围评审资格[92],于2017年初取得三个学科范围的评审资格,亦已成功申请研究资助,而学生人数也符合要求,学院遂于同年向政府提出更名为大学的要求,学评局于2018年初派出国际评审团到学院进行院校评核[93],评审其在院校管治、学术环境、质素保证及财政等方面是否已达到成为一所大学须具备的水平,学评局认为学院已符合更名为大学的标准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18年10月批准恒生管理学院使用大学名衔[94],更名为香港恒生大学,成为香港第二所私立大学,亦是根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院校中首所依据《成为私立大学的路线图》更名为大学的院校。

圣方济各大学于2024年升格 编辑

圣方济各大学于创立时名为明爱徐诚斌学院,并于2001年成为获准开办副学位课程的专上学院。学院于2010年获得开办学位课程的评审资格,翌年重新命名为明爱专上学院[43]。2022年,学院邀请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进行院校评审,评审局认为学院已达到一所私立大学应有的标准[72]。2024年1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明爱专上学院使用大学名衔,更名为圣方济各大学,成为香港第四所自资大学[95]

教席名衔 编辑

世界各地的专上教育机构使用“教授名衔”的准则亦不统一,在美国,大学内的教学人员分为正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等级别,英国则分为教授、高级讲师及讲师。香港原本是跟随英国制度的,现在已经改为跟随的美国制度。不过香港制度并非完全抄袭美国制度,自己也有一定特色,包括各院校制定的独有荣誉名衔。

香港教席名衔表(仅供参考,未必完全反映实际情况)
教席名衔 获受予名衔的资格
博文讲座教授 香港中文大学授予于香港中文大学讲学杰出学者之荣衔,包括第一位菲尔兹奖华人得主丘成桐、第一位华人诺贝尔奖得主杨振宁
明德教授 香港大学颁授予卓越学者的荣誉名衔,按该明德教授席捐赠者意愿成立永久基金进行学术研究
讲座教授 大专院校颁授予全职教学人员中拥有崇高学术地位或重大研究成就的教席名衔
荣休教授 大专院校颁授予已经退休而表现杰出的前任教授的荣誉名衔,他们仍可获准使用原有的办公室
荣誉教授 大专院校颁授予在某学术界别有杰出成就,认为他们的学术地位堪称为教授的荣誉名衔
教授 大专院校颁授予全职教学人员中拥有杰出教学或研究成就的教席名衔
客席教授 大专院校颁授予在某学术界别有杰出成就,在该院校担任兼职教学人员的教席名衔
副教授 大专院校颁授予全职教学人员中拥有资深教学或研究经验的教席名衔
助理教授 大专院校颁授予全职教学人员中拥有一定教学或研究经验的教席名衔
首席讲师 大专院校对有杰出表现的资深全职教学人员之教席名称
高级讲师 大专院校对资深全职教学人员之教席名称
讲师 大专院校对初级及有数以年计教学经验全职教学人员之教席名称
兼职讲师 大专院校对兼职教学人员之教席名称
导师 一般教育机构或大专院校对全职或兼职学生指导人员之教席名称

院校排名 编辑

学术排名 编辑

香港政府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学术评审报告(RAE): 港政府的评审报告审核大学的所有学系,包括生物科学的研究成果,也包括社会科学范围内的建筑、创意、人文和美术,工程、商业和教育等专业学科。[96]

依据香港政府RAE对香港各大学的学术排名
院校 香港政府评核各大学国际领先研究的数量
 香港中文大学 1(198个研究达到国际领先水准)
 香港科技大学 2(191个研究达到国际领先水准)
 香港大学 3(187个研究达到国际领先水准)

(备注:来源见附注[96];统计可得以上数据)

  • 依据RAE香港特别热门科目学术排名: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亦称上海学术排名)(ARWU): 单独或并列地列为香港排名第1的次数:

ARWU香港各大学学术排名 (近10年单独或并列为香港第1的次数)
院校 排名第1的年度次数
 香港中文大学 9年(连续于2007-2015)
 香港大学 7年
 香港科技大学 3年

[97][98][99][100][101][102][103]

综合排名 编辑

QS世界大学排名》之香港大专院校排名
注:2010年前为《泰晤士高等教育-QS世界大学排名》,本图表没有列出2010年后《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的数据。

QS世界大学排名
院校 2010/11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2018 2019 2020
香港大学 23 22 23 26 28 30 27 26 25 25
香港科技大学 40 40 33 34 40 28 36 30 37 32
香港中文大学 42 37 40 39 46 51 44 46 49 46
香港城市大学 129 110 95 104 108 57 55 49 55 52
香港理工大学 166 177 159 161 162 116 111 95 106 91
香港浸会大学 342 243 271 288 318 281 278 299 277 261
岭南大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51-600 601-650 601-650 601-650 551-600 601-650 591-600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院校 2010-11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2017-18
香港大学 21 34 35 43 43 44 43 40
香港科技大学 41 62 65 57 51 59 49 44
香港中文大学 不适用 151 124 109 129 138 76 58
香港城市大学 不适用 193 182 201-225 192 201-250 119 119
香港理工大学 149 251-275 251-275 251-275 201-225 201-250 192 182
香港浸会大学 111 276-300 301-350 301-350 301-350 351-400 351-400 401-500

QS亚洲排名 编辑

QS亚洲大学排名
院校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香港大学 1 1 2 3 2 3 2 2 5 2 3 4 3 4 2
香港中文大学 2 4 5 5 7 6 6 8 10 9 10 13 11 12 10
香港科技大学 4 2 1 1 1 5 5 4 3 7 8 8 9 14 15
香港城市大学 18 15 15 12 12 11 9 7 8 21 19 18 20 23 17
香港理工大学 38 30 30 26 25 27 27 29 27 31 25 25 25 26 23
香港浸会大学 73 45 49 48 43 45 51 64 64 65 58 64 66 68 64
岭南大学 >200 191-200 151-160 121 115 128 142 109 100 123 113 120 131 152 167
香港树仁大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01-350 301-350 351-400 351-400
香港恒生大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01-550 551-600 601-650
香港都会大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701-750

QS学科排名 编辑

QS世界大学排名 - 学科最佳排名
学科 2019[104][105] 2018[106] 院校
会计与金融 18 16 香港科技大学
建筑/建设环境 13 12 香港大学
艺术与设计 16 24 香港理工大学
商业与管理研究 16 16 香港科技大学
传播和媒体研究 15 20 香港中文大学
牙科 4 1 香港大学
教育学 6 7 香港大学
土木与结构工程 15 10 香港理工大学
地理 12 23 香港大学
酒店与休闲管理 5 3 香港理工大学
法律 18 19 香港大学
语言学 11 11 香港大学
表演艺术 13 51-100 香港演艺学院
政治与国际研究 16 24 香港大学
社会政策与行政 15 20 香港大学
运动学 16 11 香港大学

地区认受性排名 编辑

香港专业教育网委托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港人眼中的大专院校排名调查[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及雇主最乐意聘用的院校毕业生调查[2]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院校 年份2006/07 2007/08 2008/09 2009/10 2010/11 2011/12 2012/13 2013/14 2014/15 2015/16 2016/17 2017/18院校毕业生受欢迎程度排名
香港大学 1 1 1 1 1 1 1 1 1 1 4 3
香港中文大学 2 2 2 2 2 2 2 2 2 2 1 2
香港科技大学 3 3 3 3 3 3 3 3 3 3 3 1
香港理工大学 4 4 4 4 4 4 4 4 4 4 2 4
香港浸会大学 5 5 5 5 5 5 5 5 5 6 6 5
香港城市大学 6 6 6 6 6 6 6 6 6 5 5 6
香港教育大学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岭南大学 8 8 8 8 8 8 8 8 9 9 9 10
香港树仁大学 9 9 9 9 9 9 9 9 8 8 8 9
香港公开大学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8

(1000名受访者以上/年)(194名受访雇主/2016年)

发展问题 编辑

学历贬值 编辑

  • 低度就业问题︰有学者认为提升青少年整体学历,不一定能促进经济发展。近年香港高等教育,尤其是自资学位及副学位增长过速,远超经济发展的步伐,令不少拥高学历的青少年低度就业,成为香港社会运动的远因[107]
  • 社会公平问题︰对青少年而言,学历贬值令他们需要投入更多时间、资源与金钱来保持形式上的竞争力,最后求职将不再视乎求职者的能力,而是有否用于进修的财力[108]
  • 高学历泡沫化︰自从2000年后,香港政府为提高中学毕业生升读大专院校的比例,在不大幅增加大专教育资源下,推动发展教育产业,短短十年便有多所私立院校成立和获准开办副学位。然而在高学历普及化下,有不少文凭,甚至是学位毕业生,却只能获得中学毕业生水平的工资[109]

毕业生质素 编辑

  • 有学者引用台湾、新加坡与欧美各地的高等教育发展状况,指出香港高等教育以专上学院升格为主,而非引入海外名校于本地办学,虽然表面上能高速发展,却会令大学毕业生质素参差,长远可能会影响香港高等教育的国际声誉[110]。而大量内地高考毕业生进入香港的高等院校,不但使专上院校的国际化程度下降[111],使香港失去多元化及丧失吸引力[112],也有可能对院校[113]、本地生及香港社会构成不良影响[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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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编辑

教育体制 编辑

香港大专院校 编辑

资助计划 编辑

招生办法 编辑

组织 编辑

学历评估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