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3年9月


关于User:高晶创建的低质量生物条目清理问题

新版首页配图问题

关于新闻媒体的常识性错误的问题

鄙人无意看到一篇来自三立新闻的一篇关于土库曼斯坦的新闻稿(原稿件可能已被删除,但是在YouTube视频备份),在该视频中,新闻制作人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在混淆一些历史概念(沙俄苏俄苏联俄联邦俄罗斯是完全不同的地理和政治概念),见该视频4分16秒的“土库曼会走上极权专制,是18世纪受到苏联的影响”,然而苏联才1922年才正式成立(部分历史学者会认为1917年十月革命后的苏俄也属于苏联历史的一部分)。但是18世纪统治当今俄罗斯的政权是俄罗斯帝国而不是苏联。除此以外,多个台湾媒体也经常混淆苏联和俄罗斯的概念。

以上讨论的是具有一定公信力的媒体,不含用户生成内容平台。--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1日 (五) 02:13 (UTC)

台湾媒体常犯错误,20世纪和18世纪相差这么远。
个人认为是他们压力比较大所以没有留意到这些错误,根据公视新闻实验室的说法[1],实际上台湾记者是被逼出来的,根本上时间就不够用。--Hoben7599 | 支持立场新闻 2023年9月1日 (五) 04:17 (UTC)
台湾的政治节目不是当娱乐节目来看的吗?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日 (五) 05:58 (UTC)
三立新闻网的历史相关报导基本都是垃圾水准,最好别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1日 (五) 12:48 (UTC)

请求管理员处理Category:封禁及禁制申诉

目前大量用户提交封禁及禁制申诉,部分用户已提交了多个月仍未处理,请管理员们尽快处理。--165.225.232.189留言2023年9月2日 (六) 02:30 (UTC)

请求恢复以往标音方式

我浏览了上次的讨论话题,认为“铣”并非罕见用字,但同样也认为“铣”并非常见用字,用“鍌”是“铣”的异体字这种注记方式,有可能会让不知道“铣”字读音的人看不懂,虽然最后的结论还是同意用这种方式注记,但总感觉好像有那么点免为其难的意味,因此还是希望能够将“鍌”是“铣”的异体字注记方式,更改回原有的注音标音显示注记方式。--天夜叉留言2023年8月22日 (二) 06:29 (UTC)

@Mahogany115LHDGhrenMatt ZhuangEricliu1912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30日 (三) 00:25 (UTC)
你还别说,我真不会念这个字。不管是原字还是异体字。--MilkyDefer 2023年8月30日 (三) 05:01 (UTC)
那字念xiǎn、ㄒㄧㄢˇ,跟危险的险同音。--天夜叉留言2023年9月3日 (日) 19:44 (UTC)
我还是过往意见:维基百科不是字典辞典,不教读音;不建议用{{ruby}}来注音,用脚注的话就当是普通脚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30日 (三) 08:27 (UTC)
阁下说的应该是维基百科不是词典吧,虽然我编辑维基百科出现生僻字时,还是习惯以ruby注记读音,我认为不用{{ruby}},用脚注也行,但至少脚注要让人浅显易懂,就是因为对方用“鍌”是“铣”的异体字这种注记方式过于复杂,我才提出看能不能恢复原有注音+拼音的这种注记方式。--天夜叉留言2023年9月3日 (日) 19:53 (UTC)
看到这一段,我想起几个月前的方针讨论,提案者似乎太忙没时间出修改提案,所以归档了(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册#规范注音要求),当时就注音问题已经有“全部连至统一说明读音、来源的词典条目”的共识趋势了,就差提案走流程。谁有空搞个提案走流程。--Nostalgiacn留言2023年9月2日 (六) 12:20 (UTC)
那就看有没有当时参与讨论的人出来提案一下了。--天夜叉留言2023年9月3日 (日) 19:59 (UTC)
忙。这个修订暂时没有非常急切的必要性,我先搞其他提案。--西 2023年9月4日 (一) 08:43 (UTC)

Vector 2022已成为预设外观

请求新增过滤器

非管理员关闭的疑问

提议移除导师列表中的方志维

我提议移除Wikipedia:Growth团队功能/导师列表中的方志维,原因是这个人因使用机器翻译及创建不当格式的条目而被封锁,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认为他并不适合继续担任导师。~~Sid~~ 2023年9月9日 (六) 10:27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3日 (三) 02:06 (UTC)

政府的著作权期限

以下讨论关于各地政府持有著作权的期限问题。

首先,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加利福尼亚州马萨诸塞州佛罗里达州的政府发布内容属于公有领域,不受著作权保护。但是其他州的政府发布内容都受一定程度的著作权保护。

问题来了,就是以下列举的政府机构发布内容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问题。

1.美国县、市镇以及另外47州政府的发布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政府发布内容(需要分开讨论)。

3.中华民国(台湾)的政府发布内容。

4.加拿大政府发布内容。

5.日本政府发布内容。

6.大韩民国政府发布内容。

7.英国政府发布内容。

8.澳大利亚政府发布内容。

9.新西兰政府发布内容。

10.法国政府发布内容。--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13日 (三) 13:27 (UTC)

Commons应该有吧。——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9月13日 (三) 13:43 (UTC)
同上,c区应该非常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4日 (四) 02:40 (UTC)
随便吐槽一下,未必对:
  1. 中国大陆政府发布的内容,除了司法行政等性质之外的,都是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应该按照法人作品算吧
  2. 香港政府发布的内容似乎基本上都受版权保护(受到英国法律体系影响的司法地区,感觉基本上政府著作权这一块都挺恶心的)
  3. 澳门不是很清楚,但印象中要比香港强
  4. 台湾则是基本类似于美国政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4日 (四) 02:47 (UTC)
台湾政府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应该只有著作权法第9条列出的这些,其他的就要看有没有另行指定授权条款,不然应该都是按著作权法第30至35条计算。--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03:10 (UTC)
台湾政府网站发布的内容通常以“政府资料开放授权条款”授权,看网站下面有没有公告就能知道。
英国也有类似的授权条款。--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05:59 (UTC)

引入CopyPatrol 帮助侵权检查

CopyPatrol是一个基金会技术社群与论文查重服务商Turnitin合作开发的侵权检查工具,根据ithenticate上的说明,支持繁简体中文,所以zhwiki是否可以引进这个工具用来帮忙侵权检查?如果取得社群共识,就可以提单子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28日 (二) 08:49 (UTC)

善。--Ghren🐦🕓 2023年2月28日 (二) 09:44 (UTC)
(+)支持--Kethyga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9:50 (UTC)
(+)支持。—— 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12:24 (UTC)
(+)支持。--西 2023年2月28日 (二) 13:47 (UTC)
粗略地翻译了一下meta页面。各位可以在这里体验。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2月28日 (二) 14:18 (UTC)
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28日 (二) 16:55 (UTC)
中。--洛普利宁 2023年3月1日 (三) 13:11 (UTC)
可。--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3年3月1日 (三) 13:25 (UTC)
(+)支持--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3年3月3日 (五) 09:52 (UTC)
(+)支持--Taeas留言2023年3月3日 (五) 13:17 (UTC)

已提报phab:T331289--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3月6日 (一) 12:25 (UTC)
所以真的有CopyPatrol了吗?难道独裁社群随便喊喊而已就很高兴,然后无声无息了?真可怜的独裁社群。--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4:26 (UTC)
没有看到Phabricator跟不存档模板说了什么吗?鼓励推进部署工具当然好,但如果只是要来宣扬你那一套“独裁社群”的鬼话那就请闭嘴。你自己也是所谓“独裁社群”的一分子,别自命清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4月28日 (五) 19:14 (UTC)
虽然反对抄袭,但也(-)反对与这些侵犯人权和隐私的公司合作(英文版有更多内容)。
窃坚持吾辈应待人提报而非主动用这些工具检查。
——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4月29日 (六) 17:30 (UTC)
(-)强烈反对,如果侵权检查要工具完成,是不是百科大部分内容用AI生成就好了,完全可以调试成中立,客观,负责,而且完全没有版权问题和顾虑。如果目前百科还是靠大家的努力一起完善和建设,就不建议用大规模工具检查,因为我不相信工具背后的逻辑和社群逻辑是相洽。工具是可以用,但是用工具来审判或者辅助审判就有点像第一个有杀人权限的AI。--‘ UFO is me ’ 留言 2023年6月11日 (日) 16:35 (UTC)
我怎么感觉读您的留言起来对于整个提案有非常严重的误解?“帮助”侵权检查跟“自动”侵权检查并移除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侵犯版权是不容接受的行为,工具辅助仅是帮忙上网搜是否直接复制贴上网络内容,执行者仍是用户本身。用户需对其使用任何工具所作操作负全责,若用户无法分辨工具准确与否而完全依赖导致多次判断错误,可直接被封锁。不存在“有杀人权限的AI”,该工具根本连执行的权限都没有。--西 2023年6月11日 (日) 16:52 (UTC)
我还是想建议先引进一套AI工具,生成很多中立、自由的内容在后台,然后我们用户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判断是否有误。--‘ UFO is me ’ 留言 2023年7月3日 (一) 08:10 (UTC)
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AI生成的内容版权有争议。这与您的上一条发言似乎是冲突的。--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3日 (一) 21:48 (UTC)
有道理,就是如果生成的内容我们没办法判断或者你说我们判断能力不够,为什么觉得它生成的侵权检查属于我们可以判断和判断能力够呢。与其自我阉割,不如好好利用AI工具,快速增加知识边界和填空补缺。判断力如果真的不够,可以组织大规模审查和投票去检查生成内容。至于AI的著作权,法理上就是天然不存在的啊。如果AI有著作权是不是代表AI需要坐牢?在AI无法替代人去坐牢的年代,谈AI著作权就类似谈AI有人权一样缥缈啊。--‘ UFO is me ’ 留言 2023年7月26日 (三) 08:49 (UTC)
生成的知识判断正误和生成的文字判断相似度不是同一个量级啊。AI不时编造知识和参考文献,审查人可能永远找不到AI所参考的内容,有时也无法判断是否全文照抄了有版权的内容。--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26日 (三) 15:14 (UTC)
  • 可悲的独裁社群果然只是随便喊喊而已,都4个月了,却根本一点进度、消息都没有(因为没多少人会在意CopyPatrol的)。如果真有能力引入CopyPatrol来帮助侵权问题,早就引入了,有必要一直放着吗?看来是直接用原本的侵权检查功能还比较快。这个讨论和安全投票基本只是同样的意思而已,看起来很好的政策和讨论,实则很差劲、争议又多。--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3年8月9日 (三) 13:03 (UTC)
    根据Phabricator上的回复,CopyPatrol目前正在进行重大重写,等重写完以后才会引入中维。还有,“独裁社群”这套理论差不多该停停了,听得耳朵都长茧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9日 (三) 14:24 (UTC)
    没能力引进CopyPatrol功能并且说服用户就直接说吧,不要继续在那吹捧然后到头都是一场空。讨论真的只是演戏而已,宁愿拒绝沟通也不想讨论,因为根本就没这个能力还在那讲得很好听,不说独裁社群不然说标准的骗子比较好吗?而且从头到尾都还没有提到是否会放在比如Twinkle之类的?这种只会演戏的讨论,真的宁可拒绝沟通也不想再废话,真是独裁。--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3年8月10日 (四) 17:04 (UTC)
    @BlackShadowG那还是先姑且取消不存档了,不然一直积压在客栈也不好。是否有需要设存档位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16日 (六) 19:24 (UTC)

方针的修订是否溯及既往

旧方针规定不需封禁,而新修订的方针应该封禁,发生在修订方针前的事情,应该按照新方针处理还是旧方针处理?

反之,旧方针规定应该封禁,而新修订的方针不需封禁,发生在修订方针前的事情,应该按照新方针处理还是旧方针处理?

从旧原则: 只按照发生事件当时的方针处理。

从新原则: 只按照管理员处理时的方针处理。

从旧从轻原则: 原则上按照发生事件当时的方针处理。但若涉及封禁及禁制,新方针的内容有利于被处理用户时,则适用管理员处理时的方针。

从新从优原则: 原则上按照管理员处理时的方针处理。但若涉及封禁及禁制,旧方针的内容有利于被处理用户时,则适用发生事件当时的方针。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06:22 (UTC)

如果只是封禁的问题,过去的事情只要现在不犯,一般都不管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4日 (四) 06:34 (UTC)
尽量假定善意吧,有机会通过讨论说明白、劝明白的,就尽量别上来就封禁吧。--超级核潜艇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2:15 (UTC)

以目前看到的案例来说,似乎是从新原则或从新从优原则,虽当时违反旧方针,但按照现在处理时,已不属于违反新方针,不予封禁或解除之前的封禁。--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7日 (日) 04:53 (UTC)

关注合理使用图片被删除后 管理员以分辨率不一致拒绝还原

目前维基有不少合理使用图片因被部分要求严格的管理员认为模版未更新为目前的标准而无被删除。本人曾经尝试还原一张海报图片,不过令人费解和失望的是,管理员在4个月后才公布结果,更要用“分辨率不一致”而拒绝还原有关的图片。但同一时间,合理使用图片会被维基降低分辨率,这样的裁决是不是代表日后所有合理使用的图片都不可以还原呢?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理手法是不公平。--Wpcpey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4:36 (UTC)

@WpcpeyAT君似乎也提到您可以直接重新上传图片(前提是上传的档案在经压缩前即已与来源档案相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18日 (一) 01:28 (UTC)
并非每一个档案都可以能够找到重新上传...阁下也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Wpcpey留言2023年9月18日 (一) 02:22 (UTC)
实际上AT君的意见是有道理的。经查,相关档案并没有受到机器人压缩,所以既然来源档案分辨率不一样,就很难直接对应说是来自那个地方。但阁下完全可以从那个来源直接下载然后再上传一次(如果阁下因故不能自己处理我也可以姑且帮点忙),所以我不理解阁下的问题在哪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18日 (一) 03:20 (UTC)

将在世人物传记订为高风险主题

维基百科是不是应该组织一帮人专门做数据更新?

我在维基百科上经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是数据过于陈旧。比如有的条目下,数据竟然是10年前的。而明明就应该有更新的数据了。所以这个问题,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应该怎么解决。应该要有专门的小组或者团队来做数据更新。 --AndyPKU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06:36 (UTC)

你上次提过这个问题了。Wikipedia_talk:机器人/作业请求#建议安排专门的人手更新一些数据。--Kcx36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08:49 (UTC)
  1. 大家都是志愿者,只是有空时编辑维基百科。
  2. 你可以直接宣布建立这个小组,只是别人是否加入是他的自由,而且也不可能强制小组成员天天去更新。
  3. 可以考虑把模板部分数据直接从wikidata取得。
  4. 既然基金会可以募捐,那么社群是否也可以募捐,成立中文维基人基金会,然后招募专人进行有偿更新维基百科。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09:44 (UTC)
我知道维基都是志愿者,但是不是可以号召大家一起来共同完成某些项目。比如维基有些专题是不是有这样的过程?
当然,是否加入是大家的自由。我就是想了解一下在做这样事情的时候,大家有什么经验可资参考的?
我倒觉得没有必要“有偿更新维基百科”罢。毕竟大家都是凭着一腔热爱来这里的,沾上钱,味道就不对了。--AndyPKU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3:51 (UTC)
您随时可以建立这个组织,并且号召大家加入,维基百科上有大大小小的组织,但具体说加入组织是否有用就不得而知了。(维基百科的组织通常就只是能挂一个名,没什么用。)--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5:06 (UTC)
惭愧惭愧,我怎么自己都忘记自己提过这个问题了。反而你还能知道我提过这个问题。--AndyPKU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3:46 (UTC)
理想情况下这些数据应该集中在wikidata上,然后通过本地模板调用。-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4:42 (UTC)
可能是zhwiki偏向模仿enwiki和jawiki(尤其前者)多些,而这两个维基百科也刚好不太有把数据集中在wikidata的习惯吧。我感觉在确保Infobox等模板能正确调用wikidata数据的前提下,组织一帮人(或弄个bot)专门把数据搬去wikidata可能会比较有用,毕竟这也意味着当数据需要更新的时候,其他同样调用wikidata数据的维基百科的用户可能已经替我们更新了数据了。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8日 (一) 15:04 (UTC)
(+)支持 欢迎此方案。期盼具体的措施。Xsgzjmxs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08:42 (UTC)
能否考虑下次WP:动员令中设置专门的“陈旧数据更新”主题?--CaiDie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06:42 (UTC)
(+)支持 Xsgzjmxs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08:43 (UTC)
题外话:谁能提供几个wikidata上数据更新做的比较好的item页面供学习参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0日 (三) 02:46 (UTC)

提议修订WP:VIPWP:ANMWP:AN3提报说明

修订页面header的说明文字,增加如下内容:

  • 提报人应仅说明被提报人的行为如何违反方针及指引,被提报人应仅阐明自己的行为如何不违反方针及指引,应仅提及争议本身,避免情绪化内容等非必要内容。

举例而言:

  • 案例一:显然的单一用途账号,反复添加宣传性内容,并在涉事条目页宣称对条目的所有权。另外相关的讨论链接见右方。
  • 案例二:反复于条目加入WP:PLOT内容,无寻求共识倾向。

提报人说明了被提报人的行为如何违反方针及指引,没有过多的非必要内容使争论进一步升级。

  • 案例三:啊对,忘了(节删)是自己可以随意脱口而出“恶心”辱骂他人,别人一个“无知”就人身攻击打到底。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双标的标准示范。

提报人在说明了被提报人的行为如何违反方针及指引之后,还提出了非说明被提报人的行为如何违反方针及指引的非必要内容,可能使双方对立和争论进一步升级。--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06:48 (UTC)

  公示 3 日:自 2023年9月19日 (二) 06:48 (UTC) 开始公示,于 2023年9月22日 (五) 06:48 (UTC) 结束公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1:52 (UTC)

@桐生ここ这也要公示嘛?我是觉得直接改就好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16日 (六) 15:59 (UTC)
虽说这不是方针指引,但也是重要页面,经过社群讨论比较好。--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6:07 (UTC)
您应该优先考虑写一篇简短的态度指引作为信息页,而不是在本来就写了一大堆东西的header加入更多东西。--🎋🎍 2023年9月16日 (六) 16:06 (UTC)
您会在提报前关注header,然后按照上述说明,仅陈述被提报人行为违反哪些方针指引。
还是在提报前,在维基百科海量的论述里找“提报需要什么态度”的论述,然后可能没看到这论述,不仅陈述被提报人行为违反哪些方针指引,还写一段情绪化内容表达内心怨气,然后对方看到这段内容怒火中烧,双方互相喷的有来有回,最后被第三人发一个“提报需要什么态度”的论述链接。
不过这段内容确实应该更简化。--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6:23 (UTC)

更新为:

建议应仅陈述如何违反方针及指引,避免情绪化内容。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6:29 (UTC)

另外有时候提及相关内容可能有助于管理员判断情况严重程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16日 (六) 16:57 (UTC)
已再修改,字面上没有限制力,大概不用公示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8:50 (UTC)
话说您具体打算改什么页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17日 (日) 10:22 (UTC)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8日 (一) 02:32 (UTC)
应该改成“在参与讨论时请遵守XX方针、XX方针及XX方针”这样,信息量会更大。--🎋🎍 2023年9月20日 (三) 15:23 (UTC)

要求处理用户: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近期屡次游戏维基规则之情事

多行不义必自毙,该用户已因跨维基扰乱行为被全域锁定,没需要继续讨论了。--西 2023年9月23日 (六) 03:17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用户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讨论 | 贡献在近期与管理员Mys_721tx的争议中,为阐述其观点而屡次游戏规则,如下:

  1. 封锁获解除后屡次违反互动禁制。在上方#对Mys_721tx的不信任动议一节,多次不必要地直接或提及并评论其有互动禁制的用户(MINQI),包括: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我与一名用户MINQI有长达六月的编辑禁制,意味着不得互相在讨论中直接提及对方,不得在编辑中覆盖对方的编辑以免造成编辑争议。然而,我在8月8日编辑某条目子段名称时,MINQI却迅速回退了本人编辑的小段,与我产生交互禁制。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期间MINQI亦对我作出提报(此行为我不多作评论,见仁见智)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完全无视MINQI先与本人产生主动交互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怎不说MINQI长期编辑维基百科
    • 2023年9月16日 (六) 21:08 (UTC)整则留言
    • 2023年9月17日 (日) 11:05 (UTC):整则留言继续表明IAR忽略禁制方针,并以其他方式间接提及其有互动禁制之用户。
    违反之方针条文包括:
  2. 撒谎七月其自己承认以“恶心”骂Ericliu1912君是“形容别人不当行为的观感”,现在在管理员布告板却翻供称是生理反应,并借Fire-and-Ice在Telegram群组的留言改称是“让他觉得恶心”。原承认是“形容某人(的行为)恶心”,后改称是“形容某人(的行为)令他或其他人恶心”,分明前后发言不相等,明显在为阐述当前的观点而掩盖当初形容他人“恶心”的不当发言。
  3. 拉票、扰乱、游戏管理员解任程序,在特殊:差异/79012958试图情绪勒索有意投反对票的用户,明显属于拉票行为,如此明目张胆在反对区拉票的行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先已不讨论其在近一周的讨论试图一言堂的情况,以上所列之不当行为亦相当严重,更是未尽列该君近一年之所有不当行为。由此发起讨论,要求社群讨论以上不当行为,并要求本站管理员及行政员处理此等行为。我将不会再回复此讨论串,结果如何社群定夺。--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08:11 (UTC)

讨论

如有共识,我就(+)支持:反正我解封后的主要目的已经达到,如果社群一致认为要我死,我会向苏格拉底致敬。——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8:32 (UTC)
提醒一下,WP:DEM。编辑禁制的严肃性等同于正式封禁,若您认为您需要使用 WP:IAR 来绕过这种封禁,那您可能需要一个十分充分的理由让人相信这是有必要的。--广雅 范 2023年9月20日 (三) 08:38 (UTC)
应当检视MINQI之诸次造成争议问题,显而易见关乎重大而未有被单方提及之,亦关乎相关方行使权威之基础判定,当且应当同时检视,而非继续单方示意威权于单一方、严加干涉单一方合规提起之检视及探询。--约克客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9:02 (UTC)

注:此处原有评论,因为其已被认定为不合适评论,已依据讨论页指引移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原因:用户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发表对进行中之RFDA拉票、推销立场的留言,与其在RFDA页之拉票言论几乎没有分别,更借机对本人莽加指控,严重违反本站多条方针指引,故作移除。--西 今天 17:25 (UTC+8)

@LuciferianThomas请停止无缘屏蔽本人留言,否则视作扰乱。——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9:28 (UTC)
WP:CIV:对事不对人。--广雅 范 2023年9月20日 (三) 09:32 (UTC)
原因写得清清楚楚,“无缘由”屏蔽阁下留言显然亦是不符合事实的指控。--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09:36 (UTC)
修改已经存档的讨论(Special:Diff/78954906),请社群和管理员检视。--🎋🎍 2023年9月21日 (四) 14:58 (UTC)
只要修正这个存档,且被社群认为等同于游戏维基规则,我就(+)支持把我封禁。——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5:01 (UTC)
欠冷静的WMLO在元维基大闹了,我对这人看不下去。即使对方有问题,也要保持冷静,以暴制暴对谁都没好处,现在WMLO已因跨维基扰乱而被全域锁定。--Lanwi1Talk 2023年9月23日 (六) 02:08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为存档处理结果添加正确讯息

用户已因此被封锁处理。--西 2023年9月23日 (六) 03:27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各位好。本人最近因解封,进而导致先前的提报页存档的“处理结果”在事实上是失效,或者过时的。因此本人依照常识,决定将最新的处理结果增添到存档段落,以正事实。然而,本人修改后却遭到了@LemonakaCookai1205两名用户的回退。一位认为我在不当编辑存档,至今仍未给出具体理由。另一位稍微好一点,在我用其母语给他解释的前提下,仍给我三个维基术语(一个操作守则、一个编辑战(我只回退了两次)一个英维扰乱性编辑方针)后下了个三级警告,至今也没有回复。说实话,在见证过类似的事情后我极为厌恶这种应对方式。故而,我想请求社群,在考虑常识而非法匠的前提下,我此类行为是否正当。谢谢。--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9:15 (UTC)

@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 You'd better stay away from archive pages, when something was archived, it represented the consensus from that time, changing these will make others confused. Well, at least on English Wikipedia, this is called WP:DE. I'm not familiar with Chinese policies, but, yep, using your common sense.
你最好远离存档页面,当某些东西被存档时,它代表了当时的共识,改变这些会让其他人感到困惑。 嗯,至少在英文维基百科上,这被称为 WP:DE。 我不熟悉中国的政策,但是,是的,用你的常识。 Lemonaka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19:22 (UTC)
An 3rr warning on English Wikipedia doesn't mean that you have reverted for three times, just a warning that you may violate WP:EW and ask you to stop. A further revert will lead you to a block. (p.s. there's a soft template, but not on this project.)
英语维基百科上的 3rr 警告并不意味着您已还原三次,只是警告您可能违反了 WP:EW 并要求您停止还原。再次还原将导致您被屏蔽。(this one) Lemonaka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19:27 (UTC)
@Lemonaka:Thank you for your understanding. Sometimes, English wikipedia and Chinese wikipedia cannot be compared. Frankly, your policies have great significance for us as a reference, but some of them have not been translated yet.I hope that when editing on Chinese wikipedia, you can take this into consideration. Thanks.---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9:29 (UTC)
很好。这位友站人士已经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同时认知到本站方针可能的不同。那另外一位当事人意见如何?@Cookai1205。——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9:36 (UTC)
页首模版所言: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通常来说最好不要编辑存档页面,以防误解。WP:TPG也指出不要修改自己的留言,毕竟瓜田李下的事……--秋绥冬禧 ZhaoFJx 2023年9月21日 (四) 20:23 (UTC)
请注意,我加上的管理员最新的处理结果,而非自己的留言,也没有更改他人的意见,意图扭曲讨论。所以我认为我做的,应该是没错的。否则别人以后看那讨论存档,实则是Mys 721tx认知错误的产物却把锅让我背着,将对本人名誉有损。维基百科保护别人的名誉么?——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20:33 (UTC)
  囧rz……您又改自己的留言了,也不是不能改,不过最好在历史记录或者文内注明已修改之类的()———秋绥冬禧 ZhaoFJx 2023年9月21日 (四) 20:53 (UTC)
@ZhaoFJx:您指的“改自己的留言”是指什么?喔,懂了。我会注意一下。——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21:09 (UTC)
修改之前的留言,至少应当新增一条留言标明,方便历史记录中找特定时间点和编辑者。--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21:47 (UTC)
哟,还有这种好事?那么最近两年半有的事情完全殆尽了我写条目的兴趣,那我是不是要在那些讨论存档留言抗议?[开玩笑的]另外@LemonakaDE在这边不是方针指引(因为翻译得不那么好,尽管我有尝试修正了一点点),这边适用的方针指引是WP:POINTWP:GAMING。--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3年9月22日 (五) 02:11 (UTC)
存档只是存档,新的处理结果是另外的讨论,即位于您的用户讨论页。对于您的名誉,封禁日志有指出封禁原因,解封日志也有指出解封原因。--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2日 (五) 02:19 (UTC)
“可能过时且不能反映现况”本就是存档的特性,将最新的处理结果增添到存档段落,以正事实显然不是修改存档的合理理由。--Cookai饼块🍪💬留言 2023年9月22日 (五) 02:22 (UTC)
@Cookai1205:所以您的意思是,只要是特性,就是我不能修正正确信息的事由么?那我还说维基百科的信息不一定正确,我就不能看或者使用、编辑维基百科了?你们还打算让这个社群变成一堆维基法匠宣扬法条知识的场所么?甚至还没有引用方针。@桐生ここ,既然存档只是存档,我修正现时之正确信息,即无扰乱旧有讨论,也没有曲解别人原意,那么我添加正确资讯,有何不可?我想我本人有权为自己的名誉做出任何必要的伸张。对于不明事理者例外,我早已宽恕。——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2日 (五) 04:48 (UTC)
存档就是将存档时一刻的讨论结果保存下来,之后发生的变化不应该以此修改存档,要不然存档就没有记录当时的意义。非技术原因不修改存档应该算是一种常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22日 (五) 07:10 (UTC)
已经存档的八月份讨论加上九月份的所谓“处理结果”,可以说是意味不明。这还只是因为隔了一个月而已,看起来才没那么奇怪,实际上问题可大了。没有人会这样手动给档案“校正回归”的,放在现实那得妥妥的叫作窜改,到底哪里来的“依照常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22日 (五) 11: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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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LO告ac群员书

用户因跨维基骚扰而被全域锁定。--西 2023年9月23日 (六) 03: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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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指望我接下来的言论,能够对于包括路西法人的某些人而言会接受(尤其ac群那几个嬉皮笑脸的),在他们眼中,我现在还没有被哪个管理员封禁,甚至社群有一定反对意见,可能是一种“神迹”。甚至怀疑我是否施了什么“妖术”之类——没,如果您们有这种怀疑,我可以保证的说我只是很普通的非单身基督教双性恋正想研读精神医学的男学生而已,身高是178,最近还长高了[开玩笑的],也自然没有什么庞大的所谓社群资源能够由我调动,让我能够为所欲为。
原因很简单,就是您们的共同特点,诸如LuciferianThomasEricliu1912ASid以及SunAfterRain都曾分别因刻薄、滥权、不明事理及违反文明,被我批评过(这些我都可以提供链接存档,过往的君子,都是见证人)。
他们私下的言行让我知道,有些维基人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别人的指出的,只要你指出他们的问题了,就是伤了面子,就是死亡,就要开始针对你了。那么,既然这四位都曾被我批评过,又刚好同在一个名为“AC群”的酱缸里,会产生什么化学效应呢?请注意,这些化学效应都是一直不断叠加,直到今日爆发的。其效应之深,连另一些成员都看不下去,甚至感到反感。
轻则对我辱骂,中则使别人散播有关我的负面印象,重则会发生如这两日般,只为了扳倒我,用普遍得不到社群认可的可笑理据指控我是“拉票”还是“推票”之类。事实上,我仁慈的主告诉过我,当别人想打你两个耳光,你要把另一张脸也伸过去。因此我一直无所谓(你们该不会认为那些“www”还是“括号”能配上一堆阴阳怪气的语句,假设被我看到后能委屈流泪吗?我不是小孩了,希望你们也不是。
但是,凡事都要有个限度。当因为你们的原因,在背后那不得见人的地方,有人受尔等影响中伤指责到无辜的人;当你们用这种对我的个人仇恨,而对我所敬爱的社群施行扰乱行为之时。就已经有些过分了。我也就必须站出来说句话了,否则我才懒得管。请尔等适可而止。你们如果还陷入迷津,不信我言,回头去问问社群对您们近期行为之看法,就可见一斑。我可是很佩服群组内SCP-2000(请今年务必去选管理员,您比十个Ericliu1912和一百个Mys 721tx加起来都要好。)以及Peacearth这两位的委婉,他们想用各自的方式把你们“解救出来”。但有今日之局面,恐怕还是得重复那一句话“凡是假改革,必来真革命”。
说了这么多,若你们打算滥用程序提报我、还是想回那酱缸把我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一遍,我都懒得管。因为我能解封完全是靠着社群对我的帮助;想把我封禁,自然也要是社群的共识对我除以死刑,只要有共识,我不会有任何反抗。这倒也给了我不用见到你们的借口(尤其是从去年开始就一直针对我的Newbamboo,我在2021年时曾对他很有希望,现在只有厌恶。我请他在对我道歉之前,不要再接触我了。)还可以有时间和男友约会。多好?
我的职责也早已完成,就是为了社群千万被他轻辱的用户,顺应天意提报Mys 721tx这个滥权管理员(你们可能认为这是我夸张的修辞,但我现在完全相信倘若这不是天意,他不可能不按常理地对我执行封禁)。除此之外,我已经没有遗憾。社群自会走完她剩下的路。
那么,请你们自便吧,要继续活在自己的酱缸里,还是鼓起勇气踏出去,虚心接受别人对尔等意见的指出,活出被人尊重的维基人生,都是您们自己的选择。
谢谢。——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05:11 (UTC)
(~)补充:关于上述行为,我已作相关论述。诸位可参考一二。请各位莫要效仿前人,进而伤了社群。User:松照庵君有这么一句话“那个所谓群组,既要打着维基百科的名号,又从来不管住自己的嘴巴,当然会出现这种事情了。不能既要这个又要那个嘛。”那我现在决定,我偏要让您们两个都把持住。还请社群对此予以协助。谢谢。——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5:42 (UTC)

讨论

个人认为这是很严重的指控(先不论指控本身有多少真实成分),故副知AC群其他管理员@-Zestだ*ぜATAotfs2013KirkLUPeacearthStangTigerzengWhitePhosphorusWong128hkXiplus春卷柯南君(有少数几位我不知道是谁,几个维护用机器人,还有一位是专门置顶公告才拿权限的基金会职员就不提及了)注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21日 (四) 13:49 (UTC)
只要完整看过9月16日至今AC群组者,就不会再理会您们的意见(至于那群不能制止不当言论的,就更不用考虑)。我已经保持十分的希望,愿您们至少能为了社群悔改,把长达多个月以来在ac群对我个人神主牌泄愤以及侮辱无辜他人的时间,多拿去写条目之类的。且事实上,已有用户在看过讨论后,让我去找信任与安全团队报告。想不到尔等仍要在此试图倒行逆施。[1][2]真真失望。我劝你们还是放个维基假期,挑望远方美景再来参与维基百科罢。——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4:05 (UTC)
希望您能把您这番言论套用到自己身上,不去做及发表任何可能让人觉得刻薄、滥权、不明事理及违反文明的言论及行为把动用IAR造成您自己被迫当神主牌的时间拿去写条目,自己做到才能影响他人。另外我也不知道我哪时有权限可以滥用了,希望您可以赐教。--SunAfterRain 2023年9月21日 (四) 14:28 (UTC)
我本人自认一切所作所为均为顺应天意,提报那个滥权管理员是如此,在此揭露尔等于ac群行为,付诸社群评议也是如此。至于会怎样,历史会给您我一个详细的评价。但我个人认为,无论如何,我想尔等之历史应该是在2021OA一栏的旁边。[不开玩笑的]另,您一直存在的问题在于喜欢过度解读本人的话语,进而曲解或模糊我的原意。我原文乃“都曾分别因刻薄、滥权、不明事理及违反文明,被我批评过(这些我都可以提供链接存档,过往的君子,都是见证人)。”为了防止我“骚扰”到您,接下来我不会回应任何涉事ac群员的留言。社群对本人的审判已经结束,而对您们的审判,才正要开始。——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4:35 (UTC)
一、我代表我个人,不代表其他群组管理员。这里提及其他管理员的目的正是希望我个人以外的其他管理员协助处理群内问题,避免我自己做任何事可能引发的非议。做事也要被你嫌,没做事也要被你嫌。
二、所谓“你们”是谁?别总是想着把意见相似的一群人打成集团,塑造自己的正当性。此前我在回应阁下其他无理指控时已经说过,这是在侮辱其他群员,贬低他们的自由意志。
三、事实上多数编者没时间写条目的原因除了现实因素,基本就是在互助客栈等讨论区及部分站务工作上耗费过多时间罢了,而不是因为在站外群组闲聊的缘故。
四、“且事实上,已有用户在看过讨论后,让我去找信任与安全团队报告。”你现在是在威胁我吗?
五、“我不会回应任何ac群员的留言”,这就是对群内所有编者最自以为是的傲慢及明目张胆的羞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21日 (四) 14:42 (UTC)
补充:既然改成“涉事群员”了,那谁来定义“涉事”?你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21日 (四) 14:51 (UTC)
社群自有对尔等的公论,我只能说真正以行为在侮辱wikipedia-zh-autoconfirmed群组者,只有您们。另为避免讨论被曲解,本人是在Ericliu1912回复前修改的留言。--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4:58 (UTC)
另副知@魔琴君,还是一样。如有报导意愿,务必如实记载。——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5:47 (UTC)
没有特别去留意楼主和其他人的瓜葛(我年初说过跟ChatGPT聊天或看我老婆比管你们有意义上百倍),也没有认真读过上面的千字檄文,但我的感觉是,上述期间大家也只是表达个人观点而已,并没有人要求对方必须跟从他们的立场。无论是公开论坛还是像科学院、高端私人会所等非开放场所,讨论间表达立场,然后看看谁的意见比较多人赞同乃是正常不过的事。我的印象是他们对你的批评跟当年我被一众老维基人“嘲笑批判”(因为某些家庭、学校的缘故,十多年前参加维基活动并不是想去就去;然后又欠缺活动组织能力——到现在仍然是)也就差不多,如果我的感觉没错,那么你觉得碍耳是你的事,不反驳也是(而且在站内反驳,也不能假定大家都有耐性阅读你的回复)。就这样把ac群打成阴谋集团也未免过分了点,英文维基百科也有个Discord server呢,如果因为有的人所提到的原因闹到连这个也得废除,我只会觉得很无厘头。顺便说说啊,我是领洗的教徒(尽管已经不上教会+作出了许多需要忏悔的行为),但身为世俗主义者,我从来不会妄自拿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去碰俗世事务,或像某前特首般妄称天堂会为我留一个位置。--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3年9月21日 (四) 16:40 (UTC)
“没有特别去留意楼主和其他人的瓜葛(我年初说过跟ChatGPT聊天或看我老婆比管你们有意义上百倍)”“也没有认真读过上面的千字檄文”;那么我想您也没有认真评论了[开玩笑的]再则,我在语句中并没有说过“阴谋集团”这个词。如果让大家感觉,上开如实事实是“阴谋集团”的指控,那绝对是上方几位行为的结果,而非本人的恶意。我在管理员事务版早就说过,就算他们接着对我的神主牌泄愤,我都会原谅彼众七十个七个次。但是因他们的原因,其他无关联的用户(或者因本人关联者)因此受辱,并有扰乱社群之嫌,那我就不能坐视不管了。此外,我这里所称的“天意”即自然之理。而我主是如何教导我的呢?腓立比书2:3-4写道“不可因着私心和虚妄的自负去做。而是要谦卑地看重别人,超过自己,不顾自己的利益,只顾别人的利益”。我想,我本人一切所作所为均问心无愧。——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6:57 (UTC)
另,本人发这文章,都是希望涉事用户至少能为社群着想悔改。控制自己在维基百科的言行,因为站外并非法外之地。如要是某些人所定义的“宣战檄文”,只要我想,我早就采取您们都想得到的正当手段遏制了。而非选择在这里浪费时间,期望您们能展现至少一点悔意,进而得到社群的认可。我其实很希望各位能在认错后,放下屠刀,向前迈进。因此我希望您们能珍惜这些机会,否则在社群的其他意见发表后,仍然固执己见,我下次回应就不一定是在这个版面了。谢谢。——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7:08 (UTC)
被提报人已被时昭君封禁三个月,后被Wong128hk君延长至六个月。--A1Cafel留言2023年9月22日 (五) 15:39 (UTC)

参考资料

  1. ^ Eric Liu in wikipedia-zh-autoconfirmed. Telegram. [2023-09-21]. 
  2. ^ Eric Liu in wikipedia-zh-autoconfirmed. Telegram.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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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基百科的法律疑问

问题一:

如果有人诉诸法律告维基百科内容不实,起诉地不在维基媒体基金会及服务器所在地,基金会是否需要出庭?

  • 案例一“东方报业控告高登和维基百科诽谤事件”
  • 案例二“杨受成控告维基媒体基金会事件”

上述两个案例是位于香港起诉维基媒体基金会,基金会是否需要遵守相关判决?

问题来了,如果维基百科有内容被香港当局认为违反香港国安法,或被中国大陆当局认为违反当地法律,由当地法院判决基金会的网站内容需遵守审查要求等,基金会是否需要遵守相关判决?

基金会是否受美国法律保护,比如“除非美国法院判决,否则一概不用遵守”,或者是否只需遵守服务器所在地法律及法院的审判。(我听说某邮箱称受瑞士法律保护,只接受瑞士法院判决。)


问题二:

现有的不要诉诸法律威胁方针是否有明确的管理员可以封禁诉诸法律用户的条款,是否足以保护管理员执行封禁是合法的?(台湾某法院引述了维基百科的方针,因此维基百科方针在法律上是有用的。n:一名男子因窜改维基百科遭到判刑

以前用“不要诉诸法律威胁”封禁诉诸法律用户,因为不要诉诸法律威胁当时不是维基百科的正式规则,实际上或许可起诉管理员“非法”封禁了该用户。

原来的社群惯例好像能强力保护编者不受法律威胁,现有的方针是否还能做到诉诸法律威胁可以被永久封禁?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2日 (二) 16:50 (UTC)

问题1,直觉上,服务器内容遵守服务器实体所在地法律,基金会可以拒绝遵守其他地区的决定和导致服务被该地区屏蔽,以及对基金会官方机构的处罚。
问题2,判决引用方针不代表承认方针的法律效力,所以似乎不会存在方针影响管理员的决定是否合乎法律,引用只是佐证是否合乎情理。法律方针、用户协议等除外。--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2日 (二) 17:42 (UTC)
提醒一下:Wikipedia:不要诉诸法律威胁目前的内容和之前的内容涵盖的范围是不同的,过去是“不要对维基百科的其他用户作出诉诸法律威胁”,也即在QQ群等站外渠道进行法律威胁违反当时还不是方针的NLT。2022年11月改成的目前版本是“不要在维基百科上发布法律威胁”,也即在QQ群等站外渠道进行法律威胁不违反此方针,但是违反Wikipedia:骚扰#维基外骚扰。--GZWDer留言2023年9月13日 (三) 11:58 (UTC)
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WMF首先会遵守基金会服务器所在地(主要是美国)的法律,另外也会尊重国外的一些通用法律(比如著作权法等),但是一些明显无理取闹的法律对于WMF显然是不可接受的,比如臭名昭著的香港国安法以及中东部分国家的伊斯兰教法。就目前而言,WMF对于外国法律首先会以人权为主要导向。--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13日 (三) 13:33 (UTC)
另外基金会和社群对于美国法律的具体执行通常为两类(著作权和儿童保护)。除此以外在2010年的时候,FBI曾要求维基百科和WMF,删除维基百科和维基共享资源关于FBI的徽章图像,但是遭到了基金会的拒绝,理由是不侵犯著作权,但是后期共享资源贴出了商标警示模板。--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13日 (三) 13:43 (UTC)
所谓“基金会是否需要遵守”是想知道,美国以外的法院是否有办法强制执行。--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05:42 (UTC)
另外若有美国以外的法院判决基金会必须移除所有对原告不利的内容,即便有可靠来源且符合方针,也必须移除。也就是通过法律,在不遵守方针的情况下扭曲了维基百科的内容,基金会是否必须配合判决,美国以外的法院是否有办法强制执行。
( π )题外话:如果有人利用法律扭曲维基百科符合方针的内容,是否应该设立方针,永久禁止采取此种手段的个人或实体编辑维基百科。--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05:50 (UTC)
法务问题不应该问社群,而是直接写信给基金会法务去问(英文不会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不过上面都说了,基金会会优先响应(数据应用)服务器所在地(也就是阿什本、卡罗尔顿,可以排除掉其他所有边缘缓冲节点,因为不实际保存或者处理数据)的法律,还有会遵守涉及著作权的法律,其他的话可能要基金会有没这个意愿。——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4日 (四) 09:05 (UTC)
强制执行要“手段”才能执行,除非通过司法互认,可以将其他地区的判例引进到美国并以符合美国法律的方式要求生效,这样或者可以要求基金会进行处置,或者基金会进行适当的法律程序。但前路不行的话,只能通过其他方式阻止在地使用者去访问来以满足判例的实施?(好像类似的做法还真出现过?)——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4日 (四) 09:09 (UTC)
依据基金会法律部门的方针,基金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会遵守美国以外的法律,包括案件无法被有效挑战、为基金会或社群带来风险,以及符合人权规范。
而依据过去基金会与社群的对话中透露,过去仅有少数美国以外的案件导致基金会不得不修改内容,其中三次是以办公室行动来处理(相关例子)。基金会最近也表明他们会遵守欧盟的数位服务法案相关文章)。至于会否遵守中国法律,就个人来看,基金会近乎不可能会遵守一个禁止存取维基百科的国家的法律。谢谢。--SCP-0000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7:18 (UTC)
另外,基金会是倾向尽可能挑战法院判决的,包括但不限于:维基媒体基金会控告美国国家安全局案挑战土耳其政府封锁维基百科的决定,以至近期挑战俄罗斯法院罚款的判决等。--SCP-0000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7:35 (UTC)

台湾的案例以及修订不要诉诸法律威胁

有用户向我提供了一个台湾的案例,另我深感震惊:[2][3][4]

我觉得台湾维基媒体协会真是躺着也中枪,台湾维基媒体协会只是台湾维基人组成的联谊组织,既不控制维基百科网站本身,也不一定具有管理员权限。

是否应该修订Wikipedia:不要诉诸法律威胁,以防管理员沦为被告。不论站内站外,所有未经社群争端解决而采取法律行动的人将被永久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其注册的所有账号将被永久封禁(著作权、人身安全危险等必要法律行动除外)。--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15:08 (UTC)

该案例纯属对维基百科结构不了解,是纯粹的误会而已,正常的法院根本就不会支持,也不会对你维造成丝毫损失,不必要因此而过度反应。当然在这里就不得不顺带提及《台湾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缓起诉处分书(96年度侦字第17698号)》了(笑)。另外某立委向编辑维基的IP诉诸法律一事也可以讨论一下,如果是某人恶搞习近平条目,结果被习下属的警察部门和司法部门“解决”的话,那社群又如何看?--🎋🎍 2023年9月14日 (四) 15:39 (UTC)
习近平还真的采取了“法律行动”,见恶俗维基案,虽然不是维基百科。--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16:00 (UTC)
该案例显然检察官也对维基百科结构不了解,检察官是以“不符个资法处罚要件”不起诉,而不是告错了人而不起诉,也就是如果符合个资法处罚要件,那么可能台湾维基媒体协会就被检察官当成了网站管理者WMF而起诉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16:16 (UTC)
(※)注意:没有方针可以防止管理员沦为被告。Wikipedia:不要诉诸法律威胁只适应于“法律威胁”,不威胁其他编者,而是直接提出法律诉讼,不受到方针管辖。维基百科也无权阻止任何一名编者对另一名编者提出诉讼。--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9月17日 (日) 04:20 (UTC)

Quinnie.wong案

Quinnie.wong所提出的内容Special:Diff/79024058

本人要求维基管理员尽快删除该留言及本人之隐私,并且永久封禁该用户

是否不仅以法律威胁了WMLO,同时也法律威胁了管理员必须按照他的要求处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1日 (四) 03:34 (UTC)

感谢各位提醒,我已经根据提醒修改了措辞,谢谢。--Quinnie.wong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07:21 (UTC)
然而您在一些场外场合,似乎对处理仍然不满。或者认为“人身攻击”等我的恶意。考虑到您表里不一的态度,并且不知悔改。本人决定(+)支持将桐生君所列句子的后半句,适用在被提报人身上。——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2日 (五) 05:09 (UTC)
有一点离题,但想说Telegram账户并非个人资料(personal data),因为指直接或间接与一名在世的个人有关的、从该资料直接或间接地确定有关的个人的身份是切实可行的。如阁下在维基并没有连结其他社交媒体,其实并没有从该资料直接或间接地确定有关的个人的身份。
除此之外,在第九部—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属罪行:“如任何人(披露者)在未获资料当事人的相关同意下,披露该当事人的个人资料,而披露者的意图,是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伤害;或披露者罔顾是否会(或相当可能会)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伤害,披露者即属犯罪。”问题点在于披露Telegram账户是否会令对该人的滋扰、缠扰、威胁或恐吓;对该人的身体伤害或心理伤害;导致该人合理地担心其安全或福祉的伤害;或该人的财产受损。但本人所视就应该最容易触犯的是滋扰、缠扰、威胁或恐吓。
认真说的话,WMLO并没有违反《个人资料(隐私)条例》。--幻柘留言2023年9月22日 (五) 05:58 (UTC)
谢谢您的意见。由于Telegram需要一个实名制的手机号码注册,所以实际上可以通过Telegram定位到我本人。
另外,WMLO多次在管理员布告板/互助客栈公开我的Telegram,对我造成了滋扰和缠扰,并且令我担心我的个人信息安全。
综上所述,我认为WMLO的行为是违反了该条例的,谢谢。--Quinnie.wong留言2023年9月26日 (二) 07: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