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维基百科不是什么/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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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不会为未成年者而过滤内容
对于但是如果文字、图片用得适得其所(例如色情条目),而又没有违反维基方针与指引(尤其是中性的观点),或维基百科服务器的所在地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法律的话,那内容未必会删除。
假设有条目没有违反维基方针与指引或维基百科服务器的所在地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法律,但违反了该版本语言使用者本国的法律,维基百科是否不会删除该条目?——蓝色秋叶 02:56 2007年3月25日 (UTC)
提删用户页
最近一段事件,有逛删除投票的用户都发现了,经常有用户页被提删,也包括本人在内。原因大都是与政治有关。因此建议明令规定用户页允许有多少关于政治的成分。提删用户页的行为只会严重损害社群互信,而且令人注意的是,被提删的用户页都是带有明显反共立场的用户页。难道大清洗、文化大革命与红色恐怖逼近?对于这件事,我的发言到此为止,只是我不得不提示,一旦开了这种先例,将很可能产生极不良的影响。况且,中文维基用户页中十有八九的用户都含有与政治有关的内容,而对政治条目相当热衷的用户还不少,用户页带有大量政治内容的也不少,是不是都要删除?如果这样,与政治有关的用户框也值得商榷了。—出木杉〒 03:51 2007年4月17日 (UTC)
- 大部分维基用户页面内容很少,而且很多维基编辑者没有用户页面,怎么能说十有八九的用户都含有与政治有关的内容.就我看来只有中文维基的某一个编辑群的用户页面出现大量的政治内容。我在其它语言的维基上很少看到这么多个人宣传内容,是不是只有中文维基的某些编辑者可以呢?—Ksyrie 14:28 2007年4月17日 (UTC)
- 我认为只要用户页大部分与维基百科相关,则无论反共反扁反马,只要不是占该用户页的一半以上,都可以被接受。--Jnlin(讨论) 04:16 2007年4月17日 (UTC)
- 用户页有关的方针在这方面并没有提出非常细节的规定(比如可以在用户页上写多少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字?可以放上几个连向其他网站的连结?可以放几张图片?),原因就在于这些用户页并不属于百科正文的内容,只要不是过于极端的情况,社群通常容忍用户自身对其用户页的处置。可笑的是每当有人发现其他人用户页摆设的内容不合己意时,我提删你用户页、你提删我用户页的闹剧就会不断发生。我想这一系列提删用户页的提删者动机为何,大家看的都很清楚。与其继续浪费大家时间和精力,拜托那些提删者先看一下WP:RL。Lecter 咖啡馆♨ 09:01 2007年4月17日 (UTC)
- 你所认为的这一系列提删用户页的提删者动机为何,大家看的都很清楚,只是因为目前维基社区持同一种政治观点的编辑者太多,所以一有反对此种理念声音,便认为是浪费大家时间和精力—Ksyrie 14:21 2007年4月17日 (UTC)
- 用户页有关的方针在这方面并没有提出非常细节的规定(比如可以在用户页上写多少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字?可以放上几个连向其他网站的连结?可以放几张图片?),原因就在于这些用户页并不属于百科正文的内容,只要不是过于极端的情况,社群通常容忍用户自身对其用户页的处置。可笑的是每当有人发现其他人用户页摆设的内容不合己意时,我提删你用户页、你提删我用户页的闹剧就会不断发生。我想这一系列提删用户页的提删者动机为何,大家看的都很清楚。与其继续浪费大家时间和精力,拜托那些提删者先看一下WP:RL。Lecter 咖啡馆♨ 09:01 2007年4月17日 (UTC)
我认为用户页不宜轻易提删,这与条目等完全不是一个效果,会损伤社区,除非绝大多数人都对该用户页不能容忍。这里也不可能定出什么量化的标准的。— fdcn talk 2007年4月17日13:46 (UTC+8 4月17日21:46)
- 我有个提议,标准难以量化,不如在程序上提高门槛。用户页的提删不宜直接在删除请求页面进行,可以考虑要求用户页的提删必须在这里(方针客栈)先行提出讨论,由讨论共识决定是否要求该用户更改用户页文字,拒绝更改的,再行打{{ufd}}标签和提请到删除请求页。— fdcn talk 2007年4月17日14:11 (UTC+8 4月17日22:11)
- 维基目前来出自于某种政治理念的编辑者远远多于其他编辑者,维基要保持中立性,不可避免要限制个人宣传,否则照目前看来,平衡维基中立性只是一句空谈。—Ksyrie 14:17 2007年4月17日 (UTC)
- 本来我不打算再讲下去,不过既然Ksyrie说了,那我们就看看拥共者与反共者的比例。从Category:支持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看,拥共者有32人;从Category: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来看,反共者有39人,不知道你所说的“远远”是什么标准。如果说为了维持中立性,就在纳粹条目上加入一些新纳粹人士的观点;在恐怖主义条目上加入本拉登的观点。请问这算什么逻辑?另外,Elegance的用户页提删大部分人是赞同的。—出木杉〒 14:31 2007年4月17日 (UTC)
- 只能找到Category: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Ksyrie 14:43 2007年4月17日 (UTC)
- 本来我不打算再讲下去,不过既然Ksyrie说了,那我们就看看拥共者与反共者的比例。从Category:支持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看,拥共者有32人;从Category: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来看,反共者有39人,不知道你所说的“远远”是什么标准。如果说为了维持中立性,就在纳粹条目上加入一些新纳粹人士的观点;在恐怖主义条目上加入本拉登的观点。请问这算什么逻辑?另外,Elegance的用户页提删大部分人是赞同的。—出木杉〒 14:31 2007年4月17日 (UTC)
- 维基目前来出自于某种政治理念的编辑者远远多于其他编辑者,维基要保持中立性,不可避免要限制个人宣传,否则照目前看来,平衡维基中立性只是一句空谈。—Ksyrie 14:17 2007年4月17日 (UTC)
如果认为中立就是五五开与数学定理,恐怕君对维基百科上NPOV的理解有问题。—出木杉〒 2007年4月21日 (六) 11:55 (UTC)
建议重议政治内容的限制
- 在记忆以来, 维基虽然受过非议, 但没有批评者会把维基质素与用户页内容扯上关系。在用户页表达政治内容, 只要不太离谱, 又或夹杂粗言和谩骂 , 本来是相安无事, 但自从一两个用户页提名开始后, 用户页的问题好像一夜间爆发出来。
- 本来, 法规不执行, 不代表其他人可以犯规, 但维基特别之处是规则按照共识而建立。当我们长期让人留下政治内容后, 这种默许要考虑在共识之内。如果有人违反这种久未执行的规定时, 我们或要问: 这规则本身是否违反了共识? 是否未经深入讨论?
- 事实上, 中文维基建立初期, 曾直接引入大量英文的规则, 有助迅速建立中文维基, 但时间久了, 中文维基已是一个独立社群, 当日照搬入来的规定, 例如此一条, 是时候要重议了。
- 我的关注是, 有些用户页 (包括管理员的) 加入“抗议百度残害人民”、“抗议中国政府封杀维基”、“这个用户是自由主义者”等字句, 大家希望禁止吗? 禁止会带来什么后果? 有令多少个用户页卷入清洗之列?
- 而在提升维基内容时, 审查管理用户页会为维基带来什么好事和坏事呢? --Kevin wong 16:42 2007年4月17日 (UTC)
- 我不支持在用户页使用抗议xxxx,反对xxx这样的用户框,这种言辞激烈的用户框只会增加用户之间的隔阂与分化。一上面的中国共产党的分类为例,Category: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不是一种好的说法,或许用“不支持中国共产党的维基人”或者“支持反共主义的维基人”这样会比较好。 --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12 2007年4月18日 (UTC)
用户页的使用指引,参见Wikipedia:用户页。--Wikijoiner 04:53 2007年4月18日 (UTC)
- 同意Jnlin与泅水大象的说法,其实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理念,在自由的百科中为何要去禁止这些属于个人自由的资料?当然,只要不是于条目中有这类偏向的内容,用于介绍自己有何不可?而且我认为抗议XXX云云或是反对XXX,这些都能让别的人知道原来这个人有这样的想法,那只要自己也不介意就可以与之交流,如果跟自己理念不和,那就能避而远之亦无不可!每个人居住的地方、思想都不会是一样的,利用这类个人宣导应该并没有什么不妥。好比如前些日子有人认为不能将他写的内容比喻是伪基,那也能写个我抗议将我作品当作伪基资料;又或是前一阵子的师兄争议,其实有几个人知道称他人师兄也会有不妥呢?这些都能借由个人页面表现出来,只要不是太夸张,整个页面都是那些理念,应该没必要去禁止这些,否则叫做自由的百科,却在这里禁这禁那的实有违自由之意。→真的很啰唆的阿佳 06:27 2007年4月18日 (UTC)
参考英文维基的方针
我认为用户页内容限制这事,是完全可以在维基百科的方针下解决的。事关不适合维基本百科的文章(方针)是译自英文维基的版本,在2003年建立的。用户页(指引)则在2004年也通过翻译建立。但两个版本以后大都个别发展,英文版渐渐对很多细节作出了清晰规定,这些规定在中文版都缺乏,导致了这场互相提删用户页的事件。
例如,英文版的维基百科不是免费网站空间,已经仔细扩充为“维基百科不是网志、网站空间提供者、或社交网络”(Wikipedia is not a blog, webspace provider, or social networking site),明确把Blog纳入禁止内容之列,中文版则没有。英文版的Wikipedia:用户页,也有吉米·威尔士的“指示”:“……实际上,使用用户页来攻击人或有计划地进行支持或反对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行为,是一个坏的主意。”(in fact, using userpages to attack people or campaign for or against anything or anyone is a bad idea)而“任何事物”(anything)当然包括政治主义、思想和宗教,而“campaign”是指“有计划、组织地进行一系列的行为以达到某目标,尤其是为支持或反对某事物而作出抗争,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planned actions: a planned and organized series of actions intended to achieve a specific goal, especially fighting for or against something or raising people’s awareness of something,摘自Microsoft Encarta Dictioinary 2005)。如果只是简单宣告自己的立场,好像“这个用户反对中国共产党”,并不构成“campaign for”的“有计划地进行一系列行为”的定义。
那么什么行为才是符合“campaign for”的“有计划地进行一系列行为”定义呢?就是已经脱离“单一宣告”,进而:
- 重复述说某思想、立场、语句声明(例如天灭某团体在即),不论是否在同一页面还是在多个场合(例如用户页、讨论页、删除投票)﹔
- 为该思想、立场进行论述,例如假设某反共用户开始解释说明“X共的恶行”,某反日用户引经据史试图证明“XX岛是不属于日本的”﹔
- 开始作出发挥该思想的行为,例如为提出成立某国家或团体并为之设计旗帜﹔(这种事维基百科已经遇过了,不知大家记得否)
- 大量引用(或采录)包含该思想或立场的文章、报导、作品等,不管版权自由与否﹔(这种事也是发生过了不久)
- 其他类似的行为。
因为这些行为符合“campaign for”的定义,因此都是英文版维基社群禁止的。但在中文版,完全没有提到这个限制,造成了中文维基百科缺乏相关规定情况,不但妨碍了这些不当内容的移除,更对如何才算恰当使用用户页产生了疑问。因此才会在删除投票处造成异议,这里又对用户页里的“政治成分”争论。谁不知道有人、有讨论的地方便有政治?硬性规定禁止提到政治,就如用堵塞去治水,必然失败,导致更多话题政治化,例如很多关于管理员、字体的繁简的讨论,都被政治化了,令很多维基人担心维基变成论坛,大感灰心,大家难道忘记了吗?
争论的出路在于使用疏导的方法,订定清晰的、意思无争议的方针政策。违反的按明文规定删除、封禁。英文版维基面对更多政治,因此他们的相关规定远比中文版完善。中文版面对的许多争议,英文版可能都遇到过,才会发展出这么详细的方针指引。我们只需要按英文版的规定,修订中文版方针指引里的漏洞,即可减少很多好像今次“互相提删用户页”的事件:只要参考英文版的规定,再加上一些语言常识,都很容易查明:用有限的文字,表明政治倾向的用户框、宣告是容许的。只是过度使用(滥用)、语调激昂、宣传、攻击等不当使用维基百科空间的行为才是禁止的。
谢谢您的阅读。--Computor 06:27 2007年4月18日 (UTC)
- 赞同Computor的看法。--Theodoranian|虎儿 =^-^= 08:16 2007年4月18日 (UTC)
- 很棒的规范,有明白的界线是好的,感谢Computor的翻译与解说。→真的很啰唆的阿佳 08:26 2007年4月18日 (UTC)
- 谢谢你的查证和翻译,这些应当能写入Wikipedia:用户页。— fdcn talk 2007年4月18日10:55 (UTC+8 4月18日18:55)
- (+)支持—Mountain 11:33 2007年4月18日 (UTC)
如果大家都觉得我的解释可以接受,那么我建议把“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用户页”等方针、指引更新,参考英文版的规定加入下面的内容,以去除现行规定中的灰色地带,令大家更清楚用户页的恰当用法,减少日后争议。
- 在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中,明确规定不可在把任何页面(不光是用户页)当Blog使用。
- 在用户页中,增加吉米·威尔士的指示和禁止campaigning的规定,把我上面列出的定义和4种campaigning例子纳入,而允许用有限的文字,例如适量使用用户框和宣告栏作“单一宣告”,表明自己的宗教、政治取态和思想。
- 在用户页中,明确规定对用户页的规范适用于用户页的所有子页面。
- 确定新的规定将马上生效,目前删除投票中的项目可因作Blog使用,campaigning等原因删除。
请大家投票。--Computor 11:45 2007年4月18日 (UTC)
- (+)支持— fdcn talk 2007年4月18日11:49 (UTC+8 4月18日19:49)
- (+)支持—塔下人 13:15 2007年4月18日 (UTC)
- (+)支持--Jnlin(讨论) 13:22 2007年4月18日 (UTC)
- (+)支持--感谢Computor认真的解说。接下来应该处理条目讨论页的乱象。例如这里。MLL☻TALK 02:37 2007年4月19日 (UTC)
- 强烈(+)支持,另外也极为认同MLL的意见。敏感条目讨论页沦为政治讨论区已成事实。—出木杉〒 02:42 2007年4月19日 (UTC)
- 其实现在已经有机制,给管理员清除与编写百科全书没相关的文字。只要把这些文字删除,再挂上这个模板:
- 就可以了。看到一段,就删一段,哪会造成什么乱象呢?何况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方针已经写明维基百科不可以成为论坛,“不是发表您个人思想或分析的地方”,删除起来更是理直气壮。只是在用户页不适宜挂这个模板,才要另行修订Wikipedia:用户页。如果某用户大量张贴讨论性文字,制造“乱象”,更可以按封禁方针的扰乱条款封禁。这些问题维基百科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为什么今天才会很难处理呢。--Computor 06:40 2007年4月19日 (UTC)
- Wikipedia:用户页和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的相关部分已经按以上的共识及参考英文维基的规定更新。新的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注明了“您不可以在维基百科放置或设立自己的网站、网志(Blog)和Wiki系统。”新的Wikipedia:用户页则加上禁止campaigning行为和4种说明例子,允许使用有限的文字(或用户框)作政治理念和宗教声明/宣告,和注明用户页的规定适用于子页面。谢谢大家的关注,以后希望可以更有效率地除去维基百科上的Blog及其他campaigning内容。--Computor 06:22 2007年4月19日 (UTC)
- (+)赞成.过多的个人政治宣传不太好。也给大陆封锁维基提供了理由—Ksyrie 2007年4月21日 (六) 06:48 (UTC)
- 强烈(-)反对 本页面不应用作投票用途,方针修改应如Wikipedia:投票中提出般动议投票,避免小众决定大众的问题 Chanueting 2007年4月22日 (日) 03:25 (UTC)
何谓blog
想请问何谓blog:不定期的纪录用户对维基百科的感想,是否适合当用户页内容?也请问何谓“单一宣告”,支持A团体而同时反对无关的B议题,是否超越“单一”宣告?如果两者对编辑维基都有关联,是否同属“单一”宣告? -- tonync (talk) 14:42 2007年4月18日 (UTC)
- 回答tonync君:
- 记录对维基百科的感想,是跟维基百科有关的行为,有助维基人互相交流和认识,是值得鼓励的。
- 所谓“单一”宣告,是指针对和维基百科没关的个人观点,每个观点只可以作一次宣告,例如某用户X在用户页上宣告:“X反对中国GC党”,“X支持Y地的维权运动”各一次,是允许的,但不能进一步重复、解释这些观点。又好像在用户页声明自己是基督教徒是允许的,但使用维基传教(不管是否使用自己的用户页)或写一篇“我为什么信基督教”再在用户页或其子页发表,都是被禁止的。因为如果允许这些行为,使用者便可以在用户页及其子页发表任何题材的文章,跟允许用户页当Blog使用没有分别。
- 但如果与编辑维基有关(例如宣告自己不接受维基荣誉),便不会限制宣告的数量和长度,就是写一篇文解释自己的观点都没问题,不过前提是必须和维基百科有关。这不是我的创造,英文维基上由维基人写的,关于维基百科的文章(essay)很多,不少更是放在用户页的子页面里的。
- --Computor 15:31 2007年4月18日 (UTC)
- 还有一点儿问题,宣示性的分类是不是允许?比如Category:反对××的维基人等,以上陈述的政策是否也应适用于template?比如各类用户框,个人觉得你解释的政策都可以适用这些。再有一个,如有违反,提删程序是怎样的,是否应先与该用户沟通或通知再提删?— fdcn talk 2007年4月18日15:48 (UTC+8 4月18日23:48)
- 以上陈述当然适用于template,包括用户框。使用用户框也是宣示的一种。出于礼貌,我一般会先留言提议改善,如果没有效果,再提出删除。但如果严格按照方针,如果一页面出现禁止的内容,已经可以提请删除,除非删除的理由消失。--Computor 16:14 2007年4月18日 (UTC)
- 还有一点儿问题,宣示性的分类是不是允许?比如Category:反对××的维基人等,以上陈述的政策是否也应适用于template?比如各类用户框,个人觉得你解释的政策都可以适用这些。再有一个,如有违反,提删程序是怎样的,是否应先与该用户沟通或通知再提删?— fdcn talk 2007年4月18日15:48 (UTC+8 4月18日23:48)
上述内容
真搞不懂。上述的意向调查竟变成了投票,并把内容当成方针通过,这并不符合中文维基目前订立方针的程序。明白到computor兄是心急想改善,但能尊重游戏规则就尊重一下吧,只要想像一下日后引用这个方针会有什么争议,就宁愿慢一点通过这种方针也不是坏事。
近日,就此事做了几种修订,这些修定包括:1) 加入essay模版,以说明内容是作者意见,并未成为方针,但这做法已被computor兄回退;2)暂时移走computor加入的方针,但这做法亦被回退。现在只好加入disputed模板,以反映内容具有争议。--Kevin wong 2007年5月1日 (二) 18:57 (UTC)
新闻收录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我不明白维基收录新闻事件有没有标准。好像有些小地方的小事件可以收录,但是山西黑砖窑事件虐待童工致残致死这种严重大案反而删除了,实在令人费解。--Bdef 2007年6月14日 (四) 13:35 (UTC)
- 已将山西黑砖窑事件增加到Wikipedia:中国中部主题公告栏/中部条目工作列表,请中国中部主题的参与者关注之。—Jasonzhuocn 2007年6月15日 (五) 05:06 (UTC)
- 该条目是我建立的,而且中文维基无{{hangon}}模板,管理员对快速删除的标准个人把握也太大了。望能恢复和改进。—Ksyrie 2007年6月14日 (四) 14:07 (UTC)
- 说香港是小地方, 是否有点夜郎自大了? 巴士阿叔是意见小事件,但引起了连锁的关注和报道。--用心阁(对话页) 2007年6月14日 (四) 14:24 (UTC)
- 可是上面的黑砖窑事件也引起了连锁的报道和关注,[1]
和[2] —Ksyrie 2007年6月14日 (四) 14:27 (UTC)
- 巴士阿叔也算是大事,不过山西黑砖窑事件,涉及有组织而且有官员包庇的人口买卖,但条目大量删除,我想质问谁提删的?不要让我猜中是谁。Martinoei 2007年6月14日 (四) 18:19 (UTC)
- 不要事事都牵扯到政治,提出删除的是一个台湾维基人,和你相像中的不一样。—Ksyrie 2007年6月14日 (四) 18:22 (UTC)
- 台湾人不一定可靠,因为我见过有些统派家伙,卖台之积极与香港土共可以相比,正如有些政治条目,反对最强是香港人,可不是中国的,正所谓精人出口,笨人出手。Martinoei 2007年6月14日 (四) 22:17 (UTC)
- 不要个人攻击。—Ksyrie 2007年6月14日 (四) 22:28 (UTC)
- 请Martinoei不要人身攻击。--Jnlin(讨论) 2007年6月15日 (五) 02:46 (UTC)
- 请Martinoei不要人身攻击,共同维护维基的学术讨论气氛,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讨论空间。—Jasonzhuocn 2007年6月15日 (五) 04:57 (UTC)
- 台湾人不一定可靠,因为我见过有些统派家伙,卖台之积极与香港土共可以相比,正如有些政治条目,反对最强是香港人,可不是中国的,正所谓精人出口,笨人出手。Martinoei 2007年6月14日 (四) 22:17 (UTC)
- 不要事事都牵扯到政治,提出删除的是一个台湾维基人,和你相像中的不一样。—Ksyrie 2007年6月14日 (四) 18:22 (UTC)
- 从这件事去看, “人身攻击”的出现, 除了取决于一个人的人格外, 也要看维基营造了什么讨论环境。Jason似乎觉得维基的气氛很好一样, 要好好珍惜, 似乎与事实不太相符。--Kevin wong 2007年6月15日 (五) 05:36 (UTC)
- 其实除了少数人将一般论坛的发言习惯带来维基百科之外,大部分在这里讨论事情的人都还是相当能保持理性与和气的,发言时老是人身攻击、无法与其他人顺利协作的人就是手指数得出的那几个,因此,很难不归咎为是其个人性格因素使然。—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6月15日 (五) 06:54 (UTC)
- 我不认为气氛不好是可以人身攻击的理由。--Jnlin(讨论) 2007年6月15日 (五) 13:18 (UTC)
- 气氛不好就可以人身攻击?这不只是连独善其身都谈不上,反而是变本加厉。如果这道理能成立,那么我从小到大,从家庭到学校到社会所受的道德与处世教育都是错的了。—Marcushsu 2007年6月15日 (五) 13:36 (UTC)
- 何必走得太远,去创造一个荒谬的结论。人身攻击在任何讨论中都无甚效率,这没有什么好appeal也毋须考核公众的思辩逻辑,只是沟通总是相向的,劝人别作人身攻击时,我们也可以从环境去考虑,了解怎样令这里变得更和谐。--Kevin wong 2007年6月15日 (五) 20:20 (UTC)
- 我认识的大多数维基伙伴,都维持了良好的讨论习惯,只是互助客栈被乱,失去了编辑互助的功能,他们之中的许多人选择不再参与素质低下的互助客栈了。回去翻翻2004年的互助客栈或聊天,那种讨论环境才是我所熟悉的维基百科。
- btw,会合并条目历史的伙伴,请协助合并山西黑砖窑事件与2007年山西洪洞县黑砖窑案的编辑历史,谢谢。—Jasonzhuocn 2007年6月15日 (五) 19:10 (UTC)
- 维基这么年轻,已来怀旧?如果以质素而论,中文维基互助客栈又未必及得上英文。至少,英文维基会为当前的问题,寻求新的出路,而中文维基只在等待英文维基的最新指令做事。按你说法,“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又会否拒绝参与素质低下的中文维基呢”?所谓沟通是双向的,当你说这种话,除了是晦气、发泄外,似乎亦只会令互助客栈的素质一直低下落去吧?--Kevin wong 2007年6月15日 (五) 20:26 (UTC)
- 从这件事去看, “人身攻击”的出现, 除了取决于一个人的人格外, 也要看维基营造了什么讨论环境。Jason似乎觉得维基的气氛很好一样, 要好好珍惜, 似乎与事实不太相符。--Kevin wong 2007年6月15日 (五) 05:36 (UTC)
回到Bdef的意见吧:山西黑砖窑事件这样的涉及千余名童工的并获得中国中央政府关注的严肃事件比起巴士大叔的事件更应该受到编辑的关注。在编撰身边熟悉的主题时,也关照一下其他地区的条目,让中文维基收录范围的整体走向不至于过度偏向香港和台湾。巴士大叔也许在香港是相当具有影响力的事件,但对于其他地区的读者而言,看到某地区的看似不重要的主题但其内容却相当完整,自己身边的社会大案却付之阙如,而发出了以上一点意见。另外,感谢Jnlin的协助,两条目的编辑历史已经合并。—Jasonzhuocn 2007年6月16日 (六) 03:45 (UTC)
巴士阿叔在香港可能算是一件趣味新闻,但是在哪里也算不上是大事。维基太偏向香港了。—汉超高祖圣武桓文大帝刘Jerry诽谤朕 2007年6月22日 (五) 02:59 (UTC)
有关“游戏攻略”的意思?
我是跑online和runescape的编辑者,我曾u上载了一将runescpae的图,我已查了是Chanueting投票删除的。我怀疑他是不是误会了“维基不是游戏攻略”。我知道维基,是让大家对某物件加深认识。因此,“跑online”(游戏)条目也在维基出现,此条目介绍了开发公司、角色人物、游戏包价钱等。在维基中,有很多游戏介绍,但Chanueting竟然警告我们,要将跑online这个条目删除!原因为:维基不是游戏攻略。这是什么一回事,那么,麻将也是一种游戏,要删除吗?介绍麻将如何玩,就是游戏攻略了吗? 他也将runescape中的一张游戏等级介绍交到投票删除,那么,如果把所有有关游戏的维基条目删除,就是“维基不是游戏攻略”?“攻略”是指一些能令玩家必胜的技术,但是这两个条目(跑online及runescape)跟本没有包含这些内容,只有游戏介绍只。他喜欢就说删除跑online此条目,但就白白浪费了编辑者由2月至今的心血~—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ap00acm(对话|贡献)于2007年7月16日 (一) 06:30 (UTC)加入。
维基是百科条目还是新闻条目
近来发现某些与新闻事件条目内容越来越仔细,有的更逐日报导,结果引起上述思考。两者如何平衡得好?--18164 2007年11月10日 (六) 05:03 (UTC)
- 因为有人认为维基又不是传统用纸印刷的百科全书,浪费不了多少位。--winertai 2007年11月10日 (六) 06:32 (UTC)
- 虽然没有篇幅限制,但条目内容的用词与各部分内容比重的拿贴,仍然要注意得符合百科全书的需求。举例来说,有一些并非针对事件本身而撰写的条目(例如在某某航空公司条目中,有一段提及该公司最近刚发生的空难意外之报导),因为关注比重的失衡,事件本身的内容钜细靡遗,但事物本体(条目主题)本身却草草带过,那么这就是一条非常不恰当的百科全书条目。还有,新闻报导型态的条目常常忽略时间相关用词的周延,忽略了百科全书的读者是没有限定在事件发生后不久之内就看到此文,因此会不小心用到‘今年、本月、上周’这种时隔多日之后回来看会觉得很一头雾水的时间副词。以上这些都是在条目内撰写有时事特性的内容时,得特别留意的常犯错误。—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10日 (六) 09:18 (UTC)
- 维基百科不是不容许记载近期事件,但前提是必须注重百科性,写得像一篇百科条目才可以。顺便发一下噜苏:如果有兴趣写新闻多于百科,请到维基新闻吧。现在维基新闻参予人数太少,新闻大部分都是台湾的,希望香港及中国大陆的维基人也能关注一下。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11月10日 (六) 16:08 (UTC)
如果我是公司代表或我是公司拥有者?
问:云起游戏代理有限公司这一条目是本人加上去的,而本人是该公司代表/公司拥有者,版权是绝对没有问题,是不是要以正式书面通知你们才可新增本公司有关的页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0.176.52.3(对话|贡献)于2007年11月27日 (二) 11:09加入。
- 维基百科只接受以GFDL授权的内容,请参看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Eky-♪ 2007年11月27日 (二) 11:57 (UTC)
- 您所写的云起游戏代理有限公司,看起来像是广告。再者,本公司一词,是不宜使用的。或许是您自身利益有关,所以全文过于主观立场撰写,实不宜收录于维基百科之内。建议您参照其他同产业公司的条目方式撰写。像是……Template:台湾电子游戏公司里的那些公司。—P1ayer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6:03 (UTC)
关于商场条目内能否有详细的交通指南
我记得以前讨论过这个问题,不过不记得当时的结论了。昨天我在天河城广场条目中删除了相关内容,原作者以很多条目中(据我大概的看了一遍,包括新城市广场,时代广场 (香港),沙田广场,沙田中心)都有详尽的交通路线的理由将其恢复。现在问题已经解决,但我认为应该在相关指引或方针清晰的写明,主要理由有如下两点:
- 根据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里面明确写到“有什么交通工具可以去到凯旋门……都不是适当的内容”,但那是景点而这是商场,不知道大家觉得是否适用?
- 根据可供查证,我不认为有三个以上的有公信力的参考资料有以上的内容,故有原创研究之嫌。
这次讨论结束以后,相关的要点我认为应该写入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避免下次在发生同类问题。—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3日 (一) 06:50 (UTC)
- 理由一不成立,“有什么交通工具可以去到凯旋门……”这句是被人自行加上[3],没有取得共识。理由二大家可以讨论一下,我自己则留意到一些铁路站的出口指示、公交站牌都有提及有什么交通工具/车站可以直达某建筑物/地点,可否作为资料出处?—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3日 (一) 07:53 (UTC)
- 我认为这不是百科全书应该有的东西,无论是商场,景点,还是车站,建筑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3日 (一) 13:02 (UTC)
- 我和Baycrest持不同看法,我认为理由一成立,纵使“有什么交通工具可以去到凯旋门……”那句话是被人自行添加上去的,但那也是对“维基百科不是旅游指南”的解释,而“交通指南”确实属于“旅游指南”的范畴,所以不适合出现在维基百科。—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10月13日 (一) 16:01 (UTC)
- (!)意见:其实,“维基百科不是旅游指南”条例所列举的不适当例子中最后还带有省略号,某程度上表示了还有更多不适当东西在内,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即使“有什么交通工具可以去到凯旋门”之前没有写,但这句话是不是本身就在这堆“……”之中呢? 以敝人的看法──是。还有澳门的维基人在Wikipedia:聚会/2008年澳门第四次聚会时已有共识不要为澳门的条目加上公交指南,当然其他地方要不要参考澳门条目的做法则是后话。—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10月13日 (一) 19:24 (UTC)
- 你们在聚会上仍在讨论应否在澳门的条目加上公交指南,说明应否加上公交指南未有普遍共识。如果趁此机会讨论应否一刀切不要加上公交指南,才写入方针,不是比未经讨论直接写入方针的做法更理想?我特别希望一直为各条目加上类似公交指南的人来说明一下其理由,好让大家讨论。—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4日 (二) 04:52 (UTC)
- (!)意见:我再补充几点理由。1.公交路线是可能经常变动的,比如:城市道路的交通施工等原因(当然,地铁除外)。2.维基百科始终是一部百科全书,在一部正统的百科全书里不会找到有交通信息,那么维基百科里也不应该出现。—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4日 (二) 07:00 (UTC)
- (!)意见:其实,大家可以这样理解,当我们要认识一个地点、建筑物或者人物,我们想知道主角的来历,曾做过什么,有什么事情在那里发生,代表着什么价值,或者为我们带来什么价值。除非交通本身就是条目的主题,否则通往该地点的交通,或者接触该人物的方法(包括电话号码、地址)都不在考虑之列或者价值非常低。我们总不能把过往错误的做法当作案例看待。请记着,百科全书是人类知识的总汇,知识让我们认识真实世界中的各样事物,这样需要我们筛选重要的资料,别写无助我们认识事物的内容,写百科全书前应该弄懂“重要性”这个原则。你可以不认同,你可以不跟随,但这是我个人的理念。—小为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08:30 (UTC)
- (!)意见:其实英文维基是容许写简单的交通指南,例如铁路及停车场连接的资料。只能怪香港交通实在太方便了,才导致交通指南比较详细。
- http://en.wikipedia.org/wiki/VivoCity
-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kka_Centre
- http://en.wikipedia.org/wiki/CentralWorld
- http://en.wikipedia.org/wiki/Siam_Paragon
- http://en.wikipedia.org/wiki/MetroCentre
。—Wing1990hk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09:15 (UTC)
- 其实我觉得,“条目内能否有详细的交通指南”的问题很值得相确,由于维基百科不是一本用纸张印刷的百科全书,故内容是可无限扩展,在适当的情况下便需要有交通指南以作辅助。但有关内容也不能占建筑物过多的编辐。--TYC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0:24 (UTC)
- (!)意见:我不是很赞同Wing1990hk的论点,首先,别的我不多说,Vivocity我是亲自去过的,它是一个商场,但是是一个无比大的、综合性的Mall。包括MRT、圣淘沙捷运在内的很多站点其实已经包含在楼内了,是楼的一部分设施了。这一点你看文章内用词(Linkages)也可以知道,条目并不是专门将交通,而是大楼连接交通的设施,当然不可能不提连接的另外一边啦。至于MetroCentre也是类似情况。第二,英文条目的方针并不等同中文的方针。更何况英文相关方针也明确写明了Wikipedia is not a manual, guidebook or textbook。—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4日 (二) 10:17 (UTC)
- (!)意见:小弟又这样认为,香港沙田新城市广场有如新加坡Vivocity,前者是一个香港的综合性社区(市中心),而整个市中心的巴士总站更是包括在整个建筑群内,不见得为何新城市广场不能包括交通设施的内容,而同类型的Vivocity可以幸免。香港大部分的商场、辨公室、住宇也是以铁路及巴士车站上盖的无缝连接设计,连新加坡的Vivocity及其他近代的商场也是参考香港的上盖物业发展,以阁下的“楼层一部分设施”的概念,单是全港交通总站上方的上盖物业,或是建筑物本身附有交通总站的设施也需要描述。以香港Union Square作一例子,这根本是一个大型社区,铁路车站、巴士总站、大型的旅游巴士总站也在此区内,有书籍更以“九龙超级交通城”形容这个以交通交汇发展,甚至由交通车站衍生而成的大量建筑群,因为交通而衍生出来的东西(此情况下,建筑群反而依附在交通车站的附属品),反而被人禁止提及交通的部分。再者,英文的相关方针跟中文维基的方针不见得有分别,也是提出了“维基百科不是旅游指南”。—Mtrkwt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3:11 (UTC)
Template:香港东区巴士路线列表等巴士线路条目似乎也不符合维基百科不是交通指南的方针。—瓜皮仔@Canton 2008年10月14日 (二) 12:06 (UTC)
- 本章节的标题已经说得很明确,问题的重心在于“详细”。不赞成详述“如何去到那里”,简单地提及车站、主要路线名称已足够。在某些条目,例如丽港城中城,交通指南已经详细得喧宾夺主了。--Mewaqua 2008年10月14日 (二) 14:11 (UTC)
- 是的,其实这次讨论的两个关键点就是“详细”和“交通指南”。我觉得Mtrkwt误会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反对写交通指南,但不反对写交通,否则维基百科就不可能有那么多交通方面的条目了。我不了解某些商场的具体情况,如果和Mtrkwt阁下所说的情况一致,我依然认为条目中关于交通的内容不妥当。比如新城市广场,我觉得既然“沙田铁路站巴士总站”和“沙田市中心巴士总站/帝都酒店巴士站”都在建筑内部的话,那么他们应该可以算作建筑的一部分很重要的设施。完全有必要直接写出来,可以写这些车站在建筑群的具体位置和少量的历史及背景介绍。不过这些车站内具体有哪些巴士,这就不应该在一个广场的条目里面了。因为前者是写交通,而后者就是交通指南了。不知道阁下有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4日 (二) 19:23 (UTC)
- 个人一直主张删去不必要的路线内容,或是将巴士路线列表隐藏,只是在香港建筑物专题下,有大量巴士迷刻意引入不应存在的巴士路线列表,其实小弟早已反映以类似方式处理。不妨参考中环站#接驳交通或是九龙塘教育服务中心#交通,整段巴士路线列表隐藏,主要以段落式的文句描述。无奈地,当小弟为建筑物的交通条目格式时,不断有其他维基人完全将原有的巴士总站的描述删除,改为一堆巴士路线列表,甚至分拆成独立的条目(例:九龙塘 (沙福道) 公共运输交汇处)。—Mtrkwt (留言) 2008年10月15日 (三) 09:57 (UTC)
- 是的,其实这次讨论的两个关键点就是“详细”和“交通指南”。我觉得Mtrkwt误会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反对写交通指南,但不反对写交通,否则维基百科就不可能有那么多交通方面的条目了。我不了解某些商场的具体情况,如果和Mtrkwt阁下所说的情况一致,我依然认为条目中关于交通的内容不妥当。比如新城市广场,我觉得既然“沙田铁路站巴士总站”和“沙田市中心巴士总站/帝都酒店巴士站”都在建筑内部的话,那么他们应该可以算作建筑的一部分很重要的设施。完全有必要直接写出来,可以写这些车站在建筑群的具体位置和少量的历史及背景介绍。不过这些车站内具体有哪些巴士,这就不应该在一个广场的条目里面了。因为前者是写交通,而后者就是交通指南了。不知道阁下有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4日 (二) 19:23 (UTC)
我一向都认同及(+)支持维基百科不是旅游指南,但(-)反对把“有什么交通工具可以去到凯旋门……”或类似意思的句子加入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方针,原因是有些情况非交通类条目也可以容许及需要交通资料作为辅助内容,例如上面提到的新城市广场、Union Square等等。交通资料有如周边建筑一样,可以让读者知道该地点/建筑物的附近环境、规划、与周遭的互动影响,是有价值且属于百科体裁的内容。一刀切加上上述句子只会令人以为凡是交通内容都不可于非交通条目出现,不利条目发展。目前的情况是有些条目(例如丽港城中城、宝田邨)设有的交通路线列表占了条目太多位置,有时更连路线的终点站也列出,喧宾夺主,反而大都已有条目的交通路线却没有内部链接。我跟上面几位的意见一样,只需简单列出附近交通路线、并确保有内部链接连去交通路线条目,这已经足够,有兴趣的读者自己会到交通路线条目去阅读。过于详细的交通路线列表只会令条目质量下降;隐藏交通列表也没有意思,至少我不会打开隐藏交通列表来看。—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6日 (四) 16:19 (UTC)
- 就算想写交通,都应该以文章表示,而非列一大段长表。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23:12 (UTC)
已经回退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相关句子,直至有明显共识才可重新加上。—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24日 (五) 19:45 (UTC)
再论条目内能否有交通指南
最近小弟在澳门街道专题工作时,有个问题是颇困扰的:目前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上定了维基百科不是主题关系松散的数据库或列表,那么一来在条目里就应该把没有太多关连的列表避得就避。在澳门街道的条目中,无可厚非的应描述街道上有哪些景点、建筑等,问题就出在这里:有些街道设有公交车站,小弟尝试把这些资料加到条目后再预览,可是感觉怪怪的,因为……这些资料原来也只是列表一堆!
例如在司打口条目,现实中有三个车站以此为名,车站资料大概是这样子:
- 司打口总站(河边新街):3A
- 司打口(安仿西街):2、5、6、7、10、10A、11、16、21、21A、26
- 司打口(李道巷):2、5、7、10、10A、11、18、21A、26
只得出这样的基本上毫无用处的列表,因为读者根本不知道这个巴士站有什么好特别的,路线亦然。显然地也说不上有什么辅助性质……因为连怎样乘搭这些路线从条目里都看不出来。而且也察觉到:很多时候地点本身与车站并无太大关连,故属于“主题关系松散”,单以上述司打口为例,这几个站虽以“司打口”为名,但实际位置却不是位于司打口,所以其关系并不扎实。如果用在建筑物上那么“主题关系松散”的情况相信就更明显了(因为多数情况下公车站本身并不是建筑物的一部分)。
而翻阅其他与司打口同类的优良条目,都不会列出如此的车站资料。
另外,把途经路线一一列出个人认为是违反维基百科不是纯粹的公有领域或原文资源的收集处的,因为这只是把车站路牌的内容搬字过纸(按:现时很多公交路线和车站条目都应该违反了此条例)。故一再建议不要在街道、景点、建筑物等同类条目列出交通路线,即使是个很简单的列表都不应该有,否则只会让条目一部分地方变成主题关系松散的列表,和变成了公共交通的收集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9年1月19日 (一) 00:47 (UTC)
- 其实现在其他语言的Wikipedia的车站条目都面对相同问题,我想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建立并将所有车站条目传移到“交通指南Wikia”(类似游戏Wikia),而WP只保留符合百科的资料。参考en:Template:Copy to gaming wiki -- 同舟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03:20 (UTC)
- 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内容可以转到维基教科书。—Dingar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03:40 (UTC)
- 维基教科书?—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9年1月20日 (二) 03:22 (UTC)
- 交通教学?不可能吧。—『Skjackey tse』 2009年1月29日 (四) 13:56 (UTC)
- 维基教科书?—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9年1月20日 (二) 03:22 (UTC)
如上述情况为实,是不是应该在相关的方针中明文规定诸如“不要在街道、景点、建筑物等同类条目列出交通路线”的条文?—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9年1月22日 (四) 03:26 (UTC)
- 将所有巴士小巴列出来固之然不对,但是铁路之类的东西又如何?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9年1月25日 (日) 10:48 (UTC)
- 引述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维基百科不是……,当中明确指出:“旅游指南。例如,关于巴黎的条目应该叙述埃菲尔铁塔、卢浮宫等名胜,但您最喜欢的酒店的电话号码、香榭丽舍大街卖的牛奶咖啡的价钱……都不是适当的内容。这些资讯请考虑写入Wiki旅行(Wikitravel)网站(这个不是维基媒体基金会的网站),但出于著作权上的考虑,请勿随便抄录其他文字,除非您是版权持有者。”循此方向思考,百科条目实在没有必要将交通路线作为内容,但在Wiki旅行却属必要内容。--18164 (留言) 2009年2月2日 (一) 08:33 (UTC)
- 但问题是,过往有人认为这些东西不算是指南。—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9年2月10日 (二) 19:35 (UTC)
我希望在制定规则时能一视同仁,如果以上小量的资料也算不适宜,这样整个条目几乎也是这种列表就更加不适宜:
# 2 演出作品 * 2.1 電視劇(無綫電視) * 2.2 電影 * 2.3 綜藝節目 o 2.3.1 2004年 o 2.3.2 2005年 o 2.3.3 2006年 o 2.3.4 2007年 o 2.3.5 2008年 o 2.3.6 2009年 * 2.4 音樂錄影帶 o 2.4.1 2004年 o 2.4.2 2005年 o 2.4.3 2006年 o 2.4.4 2007年 o 2.4.5 2008年 # 3 音樂作品 * 3.1 音樂專輯 * 3.2 未出碟歌曲 * 3.3 未收錄於個人唱片歌曲 # 4 廣告 * 4.1 2004年 * 4.2 2005年 * 4.3 2006年 * 4.4 2007年 * 4.5 2008年 # 5 曾獲獎項 * 5.1 2002年 * 5.2 2003年 * 5.3 2004年 * 5.4 2005年 * 5.5 2006年 * 5.6 2007年 * 5.7 2008年
这样的条目比司打口条目的问题更严重,其实司打口只有少量列表,亦非占了全文一大半,其实没有违反主题关系松散的数据库或列表,反而以上的就是违反了。--Pokka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19:11 (UTC)
- 其实不论多与少,只要是这类列表就是违反了,当然您给出的例子又真的很离谱。现希望可援引维基百科不是主题关系松散的数据库或列表去移除这类公交资料,未知社群意见如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9年2月28日 (六) 22:32 (UTC)
- 既然社群对此无意见,那么日后看见条目有这样的公交指南就在该讨论页先发出通知,一星期对该通知无人异议,便在该条目缓引维基百科不是主题关系松散的数据库或列表执行移除。下次本话题被存档前无异议将行使有关动作。—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9年3月13日 (五) 08:52 (UTC)
- 请更新相应的方针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14日 (六) 13:53 (UTC)
- 最后,附上当时是维基百科不是初型的讨论,当中你应该会窥探该方针的神髓:
Wikipedia is not a dictionary: Please don't just write a definition of a word and then stop; please don't just list the different senses that a word has. People who read an encyclopedia are not interested in words per se and their bare meanings, but in knowledge, information, facts about the items that the words identify. This doesn't mean we want only long articles, or that we don't want "stub" articles--it does mean, though, that "stub" articles should not consist just of a definition of a term.
- 单单定义该字,或以定义该字为重点的条目,就是违犯维基百科不是精神,但并不是说在条目中绝不能写入任何定义的部分,即使该部分属于维基字典的范畴。—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0:53 (UTC)
- (:)回应,如果有意见甚或反对,但却又嫌麻烦不提出来的话,那就是他自己讨来的,不可能归咎于讨论发起人。还有我当初已说在移除前给予一星期提出异议,就是出更多机会让人一再评估这种内容究竟是否违反方针,“如果没有人反对,则共识就达成了”(Wikipedia:共识)。至于“为何现实中不是所有或绝大部分这样的列表也被删除呢?”,明显的就是没有人去严格执行方针而已。—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9年3月27日 (五) 09:49 (UTC)
- (!)意见 为什么“不提出来的人就是自己讨来的”?这是维基人应有的态度吗?各人生活中也有自己忙着的地方,没有注意到这个讨论有罪吗?是否犯了大错吗?另外阁下引用共识方针的一句,整句的意思应该是:“在确保有足够多的编辑者了解这一观点后,如果没有人反对,则共识就达成了。”所以原文的引用有误导成分,最后共识方针亦没有说一定要在是次讨论说过反对的人才算是反对。—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12:23 (UTC)
回应街灯电箱,我想你说的“过往有人认为这些东西不算是指南”是指08年10月那次讨论吧。我重申一次,1.认同及支持维基百科不是旅游指南;2.反对一刀切禁止非交通类条目出现交通内容,即目前的提案,原因已经说过,有些条目仍需要交通资料作为辅助内容;3.交通资料需与条目直接相关,从简,并且不应喧宾夺主;4.一直为各条目加上类似公交指南的人应出来说明一下理由,让大家讨论。—Baycrest (作客) 2009年3月30日 (一) 15:54 (UTC)
一刀切只是求方便的处理心态,但求一己之便并非王道的做法。维持现状,按个别情况作出讨论。—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12:23 (UTC)
维基百科不是…
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改为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后,页面下半段的维基百科社群不是……因为与文章无关,变得与页面名称不符,故建议更动。 具体建议如下:
- 这一段另置于名为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活动,以与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相呼应,并互相联结。
- 除原来的:维基百科不是战场、维基不是无政府国度、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维基不是官僚体制之外,再加一条:维基百科不是纪念馆。内文:维基百科不是用来纪念的地方。维基百科虽然开放自主,但并不意味可用来纪念任何人觉得值得纪念的事件。况且,评断某事件是否值得纪念属于原创研究,违反方针。如果想新建页面(或blog、、论坛、BBS等)来连结维基百科内的相关记载以表现自我或供后人了解当时的观点与发展.请见版权说明。195.226.120.107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23:58 (UTC)
- 避免原创研究仅是针对条目内容。否则的话,一切方针指引讨论投票都是社群内部意见的体现,都是原创研究,连同你我的这次对话也不例外。//Rafo[m] 2009年5月6日 (三) 01:06 (UTC)
- 一切方针指引讨论投票都是社群内部意见的体现,都是原创研究,所以都仅在维基百科内部运作,把原创研究亮出来变成维基百科对某事的价值判断(例如:值不值得纪念)的标准完全不合适。放在首页上比放在条目中还要严重得太多。
- 避免原创研究仅是针对条目内容。否则的话,一切方针指引讨论投票都是社群内部意见的体现,都是原创研究,连同你我的这次对话也不例外。//Rafo[m] 2009年5月6日 (三) 01:06 (UTC)
报道
不是“报导”。正文以及模版均有错,请管理员修改。160.39.90.114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23:56 (UTC)
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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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游戏攻略资料这条例适合于电子游戏、游戏王甚至是电视节目的游戏,因为维基百科不是要教导‧‧‧ 这一段看起来很奇怪,有点不通顺,看不太懂。不知是否能请管理员修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3.204.125.241(对话|贡献)于2009年12月13日加入。
关于“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之“广告”
当前之内容:
- 广告。有关商业机构或产品的条目,应该以客观、无偏见的笔调撰写。所有内容必须可以经由外人查核,所以内部商业秘密、小规模公司都应该不能接受。商业机构网站的连结应该有足够的代表性。维基百科并不会支持任何个别商业机构,或结立任何宣传伙伴。
我的异议:
- “有关商业机构或产品的条目,应该以客观、无偏见的笔调撰写”这个原则非常缺乏操作性。
- “小规模公司都应该不能接受”这个原则更有问题:既不公平,也无标准(什么叫小公司?凭什么大公司就值得维基介绍?)
我的观点:
- 维基被商业利用是其发展的毒药。应有所写,有所不写——现存商业机构、商品介绍,不应该是维基的内容,应全部、明确排除之。
关于纪念活动的争议持续已久,故抛出修订方案:
维基不是纪念场所
维基百科是一本百科全书,不是供人纪念个别事物的场馆。我们明白有很多历史事件、节日、天灾人祸,都值得怀念或者庆祝,但这些都不是百科应有的内容,而且很多时候,这些活动都制造与本维基计划无关的争议,会对不同取态的人构成冒犯,又或者会产生不公平的情况,影响维基的中立持平。
故此,除了一些争议不大的事件,例如跟维基直接相关的庆祝和纪念等,其他事物(例如天灾人祸、历史事件、宗教节日)都不应该作任何形式的纪念。就算这些争议不大的事件,都必须寻求明显的共识后,方可进行。若你认为其他事件、节日值得纪念,可利用Wiki引擎另设维基系统纪念。
谨此SRR(请讲) 2009年5月15日 (五) 09:30 (UTC)第一次修订。SRR(请讲) 2009年5月16日 (六) 08:21 (UTC)
意见区
意念很好,不过为何新年可以从众多节日中获得豁免?—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15日 (五) 10:13 (UTC)
- 请不要在不是真正分节的地方写入分节标记,这将导致机器人错误存档。用<nowiki>括起来是可以的--Liangent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1:38 (UTC)
- 只是想易通过一点,可去删去,我亦倾向删去,你支持我立即删去。SRR(请讲) 2009年5月15日 (五) 15:58 (UTC)
- (!)意见:除非完全禁止所有的纪念活动。否则,在下仍然认为应当有一个方针规定具体的流程。阁下可以留意最近一次纪念的讨论,里面并不缺乏对流程合理性的质疑。—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23:31 (UTC)
- (:)回应:若上述修订获通过,争议度已经很低,根本毋须什么正式指引方针,你喜欢的话可以写一篇维基Essay,其余按照一般寻求共识的程序做就可,何必简单复杂化?除非你是想定立很多规则、章程、办法,来限制某一些纪念,而合理化另一些纪念。SRR(请讲) 2009年5月16日 (六) 08:46 (UTC)
- 在下说过“最近一次纪念的讨论,里面并不缺乏对流程合理性的质疑。”这就是在下认为需要具体方针的根本原因。毕竟“什么是共识”在中文维基百科没有详细的规定,而纪念活动通常又有着严格的时限。在下认为没有详细的方针规定通过门槛,会导致每次都出现投票规则和通过门槛的争议。在下再举一个例子:假如有一次纪念活动的投票有10张有效的支持票,没有有效的反对票。这个纪念活动有可能被认为是社群的共识。但后来有人知晓这次纪念活动以后,提出异议,指出10票的票数太少,不能反映共识,要求相关人士道歉。如果没有具体的方针规定,在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争议。—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9:33 (UTC)
- 另外,在下恳请阁下查看Wikipedia:投票/突破25万条目所用标志。即便在这种争议较少的纪念活动的投票页面,仍然有投票流程的争议。—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0:30 (UTC)
- 你应该要求增订wikipedia:共识、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讨论方针,又或者将wikipedia:投票升级为正式指引,而不是特定的所谓“纪念方针”,不止纪念,很多其他投票同样有流程争议,我自己在这里遇过不少,不要本末倒置或者糢糊焦点。SRR(请讲) 2009年5月16日 (六) 17:06 (UTC)退一万步,若此案获共识,你写你的所谓“纪念方针”会省力得多。SRR(请讲) 2009年5月16日 (六) 17:15 (UTC)
- 首先,感谢阁下提醒,wikipedia:投票的确应当升级为正式指引。这次关于要不要指定新方针规范纪念活动的流程或者修订已有方针规定纪念活动的范围的讨论结束以后,如果还没有其他维基人推动wikipedia:投票成为正式指引,在下将会向社群提议。其次,在下和阁下的分歧不在于要不要修订WP:NOT,而是在下认为除了修订WP:NOT,还需要一个规定具体流程的方针。最后,在下之所以只提议通过纪念方针规定通过的门槛,就在于纪念活动的争议太大了。在下看来,维基社群应当尽量通过讨论而不是通过投票达成共识。但是,这种争议太大的事情,使用投票的方式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0:00 (UTC)
- 讨论开始在兜圈子,上一次“条目挂国旗”投票,在投票设计上、点票方法上都有极大争议。争议大自然寸土必争,毫不见得是个别议题的专利。2014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2:54 (UTC)
- 首先,感谢阁下提醒,wikipedia:投票的确应当升级为正式指引。这次关于要不要指定新方针规范纪念活动的流程或者修订已有方针规定纪念活动的范围的讨论结束以后,如果还没有其他维基人推动wikipedia:投票成为正式指引,在下将会向社群提议。其次,在下和阁下的分歧不在于要不要修订WP:NOT,而是在下认为除了修订WP:NOT,还需要一个规定具体流程的方针。最后,在下之所以只提议通过纪念方针规定通过的门槛,就在于纪念活动的争议太大了。在下看来,维基社群应当尽量通过讨论而不是通过投票达成共识。但是,这种争议太大的事情,使用投票的方式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0:00 (UTC)
- 你应该要求增订wikipedia:共识、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讨论方针,又或者将wikipedia:投票升级为正式指引,而不是特定的所谓“纪念方针”,不止纪念,很多其他投票同样有流程争议,我自己在这里遇过不少,不要本末倒置或者糢糊焦点。SRR(请讲) 2009年5月16日 (六) 17:06 (UTC)退一万步,若此案获共识,你写你的所谓“纪念方针”会省力得多。SRR(请讲) 2009年5月16日 (六) 17:15 (UTC)
- (:)回应2:上一次投票,是违反wikipedia:共识、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讨论方针,亦违反一般人的常识(投票期间支持方私自修改投票规则),与订立“纪念方针”与否根本无关,除非你认为只有“纪念活动”需要遵守合理的寻找共识流程,而其他问题就不需要。SRR(请讲) 2009年5月16日 (六) 08:54 (UTC)
- (:)回应:若上述修订获通过,争议度已经很低,根本毋须什么正式指引方针,你喜欢的话可以写一篇维基Essay,其余按照一般寻求共识的程序做就可,何必简单复杂化?除非你是想定立很多规则、章程、办法,来限制某一些纪念,而合理化另一些纪念。SRR(请讲) 2009年5月16日 (六) 08:46 (UTC)
- 一刀切地完全禁止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庆祝活动吧,不用写繁复的申请流程等条文,而且禁止的条文以后有机会被挑战的机会比纪念方针的条文要低。少一个潜在爆发点,对维基百科的发展也有好处。—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5:44 (UTC)(2009年5月22日 (五) 09:27 (UTC)更新)
- 如果禁止所有纪念活动,在下同意SRR的提议,这个方法比起设立详细的专门方针更加简便有效。但如果还允许纪念活动,在下认为就需要设立具体的方针解决关于流程、范围的争议。—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9:33 (UTC)
- 流程应在确立方针如何修改后进行,不然如同空口说白话一样,没意思。—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22日 (五) 09:27 (UTC)
- 如果禁止所有纪念活动,在下同意SRR的提议,这个方法比起设立详细的专门方针更加简便有效。但如果还允许纪念活动,在下认为就需要设立具体的方针解决关于流程、范围的争议。—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9:33 (UTC)
然后呢?又要无疾而终了吗?不久之前曾有IP用户提出类似的提议却被冷处理,现在还在该方注册针的讨论页上.现在注册用户的提案进行到这里又冷却好几天,到底要怎么样的有力人士才能把程序进行下去?220.127.244.50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1:30 (UTC)
初歩表态
讨论期已有数天,加上这个议题在之前有过不少讨论,我个人相信是寻求明确一些的共识的时候:
- 如果你认为这些“纪念活动”与本维基计划无实质关联,并不值得社群浪费多余精力。
- 如果你认为这些“纪念活动”会影响维基百科的中立性(很多天灾人祸、历史变革、宗教节目都很难避免涉及争议部分),或者会产生不公平情况(例如只纪念某事件,而不能纪念另一事件)。
- 如果你认为明确大幅限制这一类“纪念活动”可减少维基不必要的争议爆发。
我推介你在此处表达你的(+)支持或( ✓ )同意。但这个并不是投票。而是希望清楚各位的取态,若再有争议才考虑投票。 或者你可能对提案有修改的想法,欢现在此提出明确的修改,若只是概念性的意见,请到“意见区”表达。2014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2:54 (UTC)
- 我同意阁下之言,明确大幅限制这一类“纪念活动”可减少维基不必要的争议爆发。在下的意见是除了与维基百科自身相关的内容外,禁止一切形式的纪念活动。此规定应该适用于所有的名字空间(包括Portal),但用户页可以例外。—Ben.MQ 2009年5月18日 (一) 12:25 (UTC)
- (+)支持:简单来说,“禁止所有与维基无关的庆祝或纪念活动”也算是一个方针,因此我想请上面投反对票的各位重新考虑,在这里支持者这个提议——这是我们寻求共识的重要机会—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06:33 (UTC)
- ( ✓ )同意以上三点,先旨声明,本人只对非维基计划“纪念活动”呈反对意见,但对维基计划的“纪念活动”呈中立态度。—Iflwlou [ M { 2009年5月19日 (二) 18:36 (UTC)
- ( ✓ )同意:以后不要见到任何与维基无关的所谓“纪念活动”。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22:19 (UTC)
- ( ✓ )同意:任何与维基纪念一律禁止就是了;用户页是唯一容许的地方。—THIS IS charlie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00:02 (UTC)
- ( ✓ )同意,在首页进行纪念活动还是不好的,但是应该允许在用户页或相关的Portal:进行不过分的纪念。--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0日 (三) 15:11 (UTC)
- Portal也是维基百科的正式部分之一,不应该允许Portal内的纪念—Ben.MQ 2009年5月21日 (四) 09:23 (UTC)
- ( ✓ )同意:但“历史上的今天”、“季节话题”这类的纯纪录不应被视作是具有纪念性质;我也对维基相关的活动持观望态度。另外,个人用户页不应在此限内。建议维基人如果真的想纪念一些事情,请善加使用自己的网志或诸如此类的网络空间。—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15:45 (UTC)
- ( ✓ )同意:我和 Quest for Truth 意见一样--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5月22日 (五) 16:23 (UTC)
- ( ✓ )同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历史上的今天”足矣,专题纪念恐致厚此薄彼之嫌,完善的标准制定又会导致不必要的舌战和官僚主义行为,而且几乎一定不会达成什么统一标准。—Pagan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09:04 (UTC)
14日已经过去,在这一部分中没有见到反对意见,结合上面对于“是否设立方针”的讨论中,许多维基人反对的是纪念活动,而非反对关于纪念活动的方针本身。因此是否可以视为达成如下共识:
- “纪念活动”与本维基计划无实质关联
- “纪念活动”会影响维基百科的中立性
- 明确大幅限制这一类“纪念活动”可减少维基不必要的争议爆发。
那么在下动议对WP:NOT作出修改,但是由于上面User:Srr的“较小争议”明显界定模糊,因此在下动议,除与维基本身相关的事件外不进行庆祝纪念活动—Ben.MQ 2009年5月31日 (日) 09:58 (UTC)
- 准备一个建议修订,然后按建议修订进行讨论吧。此外也应该建立一个投票页,把修订方针和确定庆祝与维基有关活动的流程分阶段完成。如需要帮忙,请联络本人。—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4日 (四) 10:33 (UTC)
- 当初硬要纪念的人说投票就投票,而且吃到甜头后还上了瘾,看看勇于利用投票的人在下面发动多少投票,连行政员都不放在眼里了.反倒是肯好好讨论的人,在此瞻前顾后,不肯轻易动手.何以小人能够当道,也就由此可知了.难道真的要等道这种事再闹一次才又感慨一次吗?我建议就以上述的提案为准来增修此方针,有意见的可以直接修订此提案中的文字求取共识,如果过了一段时间无人反对,即迳予增订.如果对上述提案没有进一步的意见,即视为没有反对意见.请有资格编辑方针页面的编辑届时动手编辑.65.60.57.250 (留言) 2009年6月10日 (三) 00:49 (UTC)
我想对 维基不是无政府状态 的这个原则提出异议
我想一个真正自由的百科全书是不会有任何限制的
自由是什么?
如果有人跟你说你可以自由的走
但你只可以沿着某一条直线无限的走下去(假设你可以无限的任意走)
你不可以走出这条线
这叫做你可以自由的走吗?
我所要提出的建议并不是无政府状态 也并非不是无政府状态
在这里线性思维已无法使用
必须使用球形思维
许多人认为
为了能自由地去达成某些益处 必须舍弃自由
但这有明显的矛盾
许多人认为
为了自由地去实现助人(或者其他) 必须背弃自由
但这有明显的矛盾
许多人认为
为了能造就一个自由的百科全书 必须背弃自由
但这有明显的矛盾
为了能自由地去达成某些益处 不需舍弃自由
自由也不会与自由地去达成某些益处相悖
一个真正好的领导者(或好的领导原则)并不会限制他人以达到自由以及自由地去达到某事(因为有矛盾)
一个真正好的领导者邀请众人倾听他的建议
他明白每个生命都是自己的领导者
他知道真理将不会被遗忘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Letsgo0226(对话|贡献)于2010年8月17日 (二) 22:12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