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存檔2

由160.39.90.114在話題維基百科不是…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5 年前

維基百科不會為未成年者而過濾內容

對於但是如果文字、圖片用得適得其所(例如色情條目),而又沒有違反維基方針與指引(尤其是中性的觀點),或維基百科伺服器的所在地美國佛羅里達州的法律的話,那內容未必會刪除。

假設有條目沒有違反維基方針與指引或維基百科伺服器的所在地美國佛羅里達州的法律,但違反了該版本語言使用者本國的法律,維基百科是否不會刪除該條目?——藍色秋葉 02:56 2007年3月25日 (UTC)

提刪用戶頁

最近一段事件,有逛刪除投票的用戶都發現了,經常有用戶頁被提刪,也包括本人在內。原因大都是與政治有關。因此建議明令規定用戶頁允許有多少關於政治的成分。提刪用戶頁的行為只會嚴重損害社群互信,而且令人注意的是,被提刪的用戶頁都是帶有明顯反共立場的用戶頁。難道大清洗、文化大革命與紅色恐怖逼近?對於這件事,我的發言到此為止,只是我不得不提示,一旦開了這種先例,將很可能產生極不良的影響。況且,中文維基用戶頁中十有八九的用戶都含有與政治有關的內容,而對政治條目相當熱衷的用戶還不少,用戶頁帶有大量政治內容的也不少,是不是都要刪除?如果這樣,與政治有關的用戶框也值得商榷了。—出木杉 03:51 2007年4月17日 (UTC)

大部分維基用戶頁面內容很少,而且很多維基編輯者沒有用戶頁面,怎麼能說十有八九的用戶都含有與政治有關的內容.就我看來只有中文維基的某一個編輯群的用戶頁面出現大量的政治內容。我在其它語言的維基上很少看到這麼多個人宣傳內容,是不是只有中文維基的某些編輯者可以呢?—Ksyrie 14:28 2007年4月17日 (UTC)
我認為只要用戶頁大部分與維基百科相關,則無論反共反扁反馬,只要不是佔該用戶頁的一半以上,都可以被接受。--Jnlin討論) 04:16 2007年4月17日 (UTC)
用戶頁有關的方針在這方面並沒有提出非常細節的規定(比如可以在用戶頁上寫多少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字?可以放上幾個連向其他網站的連結?可以放幾張圖片?),原因就在於這些用戶頁並不屬於百科正文的內容,只要不是過於極端的情況,社群通常容忍用戶自身對其用戶頁的處置。可笑的是每當有人發現其他人用戶頁擺設的內容不合己意時,我提刪你用戶頁、你提刪我用戶頁的鬧劇就會不斷發生。我想這一系列提刪用戶頁的提刪者動機為何,大家看的都很清楚。與其繼續浪費大家時間和精力,拜託那些提刪者先看一下WP:RLLecter 咖啡館♨ 09:01 2007年4月17日 (UTC)
你所認為的這一系列提刪用戶頁的提刪者動機為何,大家看的都很清楚,只是因為目前維基社區持同一種政治觀點的編輯者太多,所以一有反對此種理念聲音,便認為是浪費大家時間和精力Ksyrie 14:21 2007年4月17日 (UTC)

我認為用戶頁不宜輕易提刪,這與條目等完全不是一個效果,會損傷社區,除非絕大多數人都對該用戶頁不能容忍。這裡也不可能定出什麼量化的標準的。— fdcn  talk  2007年4月17日13:46 (UTC+8 4月17日21:46)

我有個提議,標準難以量化,不如在程序上提高門檻。用戶頁的提刪不宜直接在刪除請求頁面進行,可以考慮要求用戶頁的提刪必須在這裡(方針客棧)先行提出討論,由討論共識決定是否要求該用戶更改用戶頁文字,拒絕更改的,再行打{{ufd}}標籤和提請到刪除請求頁。— fdcn  talk  2007年4月17日14:11 (UTC+8 4月17日22:11)
維基目前來出自於某種政治理念的編輯者遠遠多於其他編輯者,維基要保持中立性,不可避免要限制個人宣傳,否則照目前看來,平衡維基中立性只是一句空談。—Ksyrie 14:17 2007年4月17日 (UTC)
本來我不打算再講下去,不過既然Ksyrie說了,那我們就看看擁共者與反共者的比例。從Category:支持中國共產黨的維基人看,擁共者有32人;從Category:反對中國共產黨的維基人來看,反共者有39人,不知道你所說的「遠遠」是什麼標準。如果說為了維持中立性,就在納粹條目上加入一些新納粹人士的觀點;在恐怖主義條目上加入賓拉登的觀點。請問這算什麼邏輯?另外,Elegance的用戶頁提刪大部分人是贊同的。—出木杉 14:31 2007年4月17日 (UTC)
只能找到Category:反對中國共產黨的維基人.—Ksyrie 14:43 2007年4月17日 (UTC)
請您搞清楚狀況,中立性是指條目內容而言,從沒有說過有某種政黨色彩的人不能編輯維基百科。→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14:32 2007年4月17日 (UTC)
我提出過有某種政黨色彩的人不能編輯維基百科嗎?—Ksyrie 15:22 2007年4月17日 (UTC)
那您理解中立性是指哪裏?什麼場合而言的嗎?→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15:32 2007年4月17日 (UTC)
中立性很難完全達到,但至少可以通過平衡各方意見來無限逼近。個人頁面的宣傳別的用戶有權力編輯嗎?如果有的用戶頁面說按某種偏激的觀點敘述某個事件,可以平衡嗎?—Ksyrie 2007年4月21日 (六) 11:43 (UTC)

如果認為中立就是五五開與數學定理,恐怕君對維基百科上NPOV的理解有問題。—出木杉 2007年4月21日 (六) 11:55 (UTC)

建議重議政治內容的限制

在記憶以來, 維基雖然受過非議, 但沒有批評者會把維基質素與用戶頁內容扯上關係。在用戶頁表達政治內容, 只要不太離譜, 又或夾雜粗言和謾罵 , 本來是相安無事, 但自從一兩個用戶頁提名開始後, 用戶頁的問題好像一夜間爆發出來。
本來, 法規不執行, 不代表其他人可以犯規, 但維基特別之處是規則按照共識而建立。當我們長期讓人留下政治內容後, 這種默許要考慮在共識之內。如果有人違反這種久未執行的規定時, 我們或要問: 這規則本身是否違反了共識? 是否未經深入討論?
事實上, 中文維基建立初期, 曾直接引入大量英文的規則, 有助迅速建立中文維基, 但時間久了, 中文維基已是一個獨立社群, 當日照搬入來的規定, 例如此一條, 是時候要重議了。
我的關注是, 有些用戶頁 (包括管理員的) 加入「抗議百度殘害人民」、「抗議中國政府封殺維基」、「這個用戶是自由主義者」等字句, 大家希望禁止嗎? 禁止會帶來甚麼後果? 有令多少個用戶頁捲入清洗之列?
而在提升維基內容時, 審查管理用戶頁會為維基帶來甚麼好事和壞事呢? --Kevin wong 16:42 2007年4月17日 (UTC)
我不支持在用戶頁使用抗議xxxx,反對xxx這樣的用戶框,這種言辭激烈的用戶框只會增加用戶之間的隔閡與分化。一上面的中國共產黨的分類為例,Category:反對中國共產黨的維基人不是一種好的說法,或許用「不支持中國共產黨的維基人」或者「支持反共主義的維基人」這樣會比較好。 --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12 2007年4月18日 (UTC)

用戶頁的使用指引,參見Wikipedia:用戶頁。--Wikijoiner 04:53 2007年4月18日 (UTC)

個人覺得無論政治、宗教立場等,只要不佔用戶頁比例過多(例如超過一半),都可以視為這個人的自我介紹。--Jnlin討論) 05:03 2007年4月18日 (UTC)
我認為在個人頁中放類似的內容適不適當,應該得看放這訊息的目的,到底是為了介紹該用戶本身,還是想要藉機宣揚他的理念。舉例來說,『我是火星教的信徒』跟『大家應該都來信火星教』這兩句話,前者是自我介紹,後者就是藉機宣揚理念,因此前者適合收錄,後者則不適合。—泅水大象 訐譙☎ 05:11 2007年4月18日 (UTC)
同意Jnlin泅水大象的說法,其實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理念,在自由的百科中為何要去禁止這些屬於個人自由的資料?當然,只要不是於條目中有這類偏向的內容,用於介紹自己有何不可?而且我認為抗議XXX云云或是反對XXX,這些都能讓別的人知道原來這個人有這樣的想法,那只要自己也不介意就可以與之交流,如果跟自己理念不和,那就能避而遠之亦無不可!每個人居住的地方、思想都不會是一樣的,利用這類個人宣導應該並沒有什麼不妥。好比如前些日子有人認為不能將他寫的內容比喻是偽基,那也能寫個我抗議將我作品當作偽基資料;又或是前一陣子的師兄爭議,其實有幾個人知道稱他人師兄也會有不妥呢?這些都能藉由個人頁面表現出來,只要不是太誇張,整個頁面都是那些理念,應該沒必要去禁止這些,否則叫做自由的百科,卻在這裡禁這禁那的實有違自由之意。→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06:27 2007年4月18日 (UTC)

參考英文維基的方針

我認為用戶頁內容限制這事,是完全可以在維基百科的方針下解決的。事關不適合維基本百科的文章(方針)是譯自英文維基的版本,在2003年建立的。用戶頁(指引)則在2004年也通過翻譯建立。但兩個版本以後大都個別發展,英文版漸漸對很多細節作出了清晰規定,這些規定在中文版都缺乏,導致了這場互相提刪用戶頁的事件。

例如,英文版的維基百科不是免費網站空間,已經仔細擴充為「維基百科不是網誌、網站空間提供者、或社交網絡」(Wikipedia is not a blog, webspace provider, or social networking site),明確把Blog納入禁止內容之列,中文版則沒有。英文版的Wikipedia:用戶頁,也有吉米·威爾士的「指示」:「……實際上,使用用戶頁來攻擊人或有計劃地進行支持或反對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行為,是一個壞的主意。」(in fact, using userpages to attack people or campaign for or against anything or anyone is a bad idea)而「任何事物」(anything)當然包括政治主義、思想和宗教,而「campaign」是指「有計劃、組織地進行一系列的行為以達到某目標,尤其是為支持或反對某事物而作出抗爭,或吸引人注意某事物」(planned actions: a planned and organized series of actions intended to achieve a specific goal, especially fighting for or against something or raising people’s awareness of something,摘自Microsoft Encarta Dictioinary 2005)。如果只是簡單宣告自己的立場,好像「這個用戶反對中國共產黨」,並不構成「campaign for」的「有計劃地進行一系列行為」的定義。

那麼甚麼行為才是符合「campaign for」的「有計劃地進行一系列行為」定義呢?就是已經脫離「單一宣告」,進而:

  • 重複述說某思想、立場、語句聲明(例如天滅某團體在即),不論是否在同一頁面還是在多個場合(例如用戶頁、討論頁、刪除投票)﹔
  • 為該思想、立場進行論述,例如假設某反共用戶開始解釋說明「X共的惡行」,某反日用戶引經據史試圖証明「XX島是不屬於日本的」﹔
  • 開始作出發揮該思想的行為,例如為提出成立某國家或團體並為之設計旗幟﹔(這種事維基百科已經遇過了,不知大家記得否)
  • 大量引用(或採錄)包含該思想或立場的文章、報導、作品等,不管版權自由與否﹔(這種事也是發生過了不久)
  • 其他類似的行為。

因為這些行為符合「campaign for」的定義,因此都是英文版維基社群禁止的。但在中文版,完全沒有提到這個限制,造成了中文維基百科缺乏相關規定情況,不但妨礙了這些不當內容的移除,更對如何才算恰當使用用戶頁產生了疑問。因此才會在刪除投票處造成異議,這裡又對用戶頁裡的「政治成分」爭論。誰不知道有人、有討論的地方便有政治?硬性規定禁止提到政治,就如用堵塞去治水,必然失敗,導致更多話題政治化,例如很多關於管理員、字體的繁簡的討論,都被政治化了,令很多維基人擔心維基變成論壇,大感灰心,大家難道忘記了嗎?

爭論的出路在於使用疏導的方法,訂定清晰的、意思無爭議的方針政策。違反的按明文規定刪除、封禁。英文版維基面對更多政治,因此他們的相關規定遠比中文版完善。中文版面對的許多爭議,英文版可能都遇到過,才會發展出這麼詳細的方針指引。我們只需要按英文版的規定,修訂中文版方針指引裡的漏洞,即可減少很多好像今次「互相提刪用戶頁」的事件:只要參考英文版的規定,再加上一些語言常識,都很容易查明:用有限的文字,表明政治傾向的用戶框、宣告是容許的。只是過度使用(濫用)、語調激昂、宣傳、攻擊等不當使用維基百科空間的行為才是禁止的。

謝謝您的閱讀。--Computor 06:27 2007年4月18日 (UTC)

Great! 我支持這個作法。--Jnlin討論) 06:34 2007年4月18日 (UTC)
贊同Computor的看法。--Theodoranian|虎兒 =^-^= 08:16 2007年4月18日 (UTC)
很棒的規範,有明白的界線是好的,感謝Computor的翻譯與解說。→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08:26 2007年4月18日 (UTC)
強烈(+)支持出木杉 08:33 2007年4月18日 (UTC)
謝謝你的查證和翻譯,這些應當能寫入Wikipedia:用戶頁。— fdcn  talk  2007年4月18日10:55 (UTC+8 4月18日18:55)
(+)支持Mountain 11:33 2007年4月18日 (UTC)

如果大家都覺得我的解釋可以接受,那麼我建議把「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用戶頁」等方針、指引更新,參考英文版的規定加入下面的內容,以去除現行規定中的灰色地帶,令大家更清楚用戶頁的恰當用法,減少日後爭議。

  • 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中,明確規定不可在把任何頁面(不光是用戶頁)當Blog使用。
  • 用戶頁中,增加吉米·威爾士的指示和禁止campaigning的規定,把我上面列出的定義和4種campaigning例子納入,而允許用有限的文字,例如適量使用用戶框和宣告欄作「單一宣告」,表明自己的宗教、政治取態和思想。
  • 用戶頁中,明確規定對用戶頁的規範適用於用戶頁的所有子頁面。
  • 確定新的規定將馬上生效,目前刪除投票中的項目可因作Blog使用,campaigning等原因刪除。

請大家投票。--Computor 11:45 2007年4月18日 (UTC)

  • (+)支持 fdcn  talk  2007年4月18日11:49 (UTC+8 4月18日19:49)
  • (+)支持塔下人 13:15 2007年4月18日 (UTC)
  • (+)支持--Jnlin討論) 13:22 2007年4月18日 (UTC)
  • (+)支持--感謝Computor認真的解說。接下來應該處理條目討論頁的亂象。例如這裡MLLTALK 02:37 2007年4月19日 (UTC)
  • 強烈(+)支持,另外也極為認同MLL的意見。敏感條目討論頁淪為政治討論區已成事實。—出木杉 02:42 2007年4月19日 (UTC)
其實現在已經有機制,給管理員清除與編寫百科全書沒相關的文字。只要把這些文字刪除,再掛上這個模板: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某管理員(留言)於XX:XX XXXX年X月X日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就可以了。看到一段,就刪一段,哪會造成甚麼亂象呢?何況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方針已經寫明維基百科不可以成為論壇,「不是發表您個人思想或分析的地方」,刪除起來更是理直氣壯。只是在用戶頁不適宜掛這個模板,才要另行修訂Wikipedia:用戶頁。如果某用戶大量張貼討論性文字,製造「亂象」,更可以按封禁方針擾亂條款封禁。這些問題維基百科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了,為甚麼今天才會很難處理呢。--Computor 06:40 2007年4月19日 (UTC)
Wikipedia:用戶頁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的相關部分已經按以上的共識及參考英文維基的規定更新。新的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註明了「您不可以在維基百科放置或設立自己的網站網誌(Blog)和Wiki系統。」新的Wikipedia:用戶頁則加上禁止campaigning行為和4種說明例子,允許使用有限的文字(或用戶框)作政治理念和宗教聲明/宣告,和註明用戶頁的規定適用於子頁面。謝謝大家的關注,以後希望可以更有效率地除去維基百科上的Blog及其他campaigning內容。--Computor 06:22 2007年4月19日 (UTC)

何謂blog

想請問何謂blog:不定期的紀錄用戶對維基百科的感想,是否適合當用戶頁內容?也請問何謂「單一宣告」,支持A團體而同時反對無關的B議題,是否超越「單一」宣告?如果兩者對編輯維基都有關聯,是否同屬「單一」宣告? -- tonync (talk) 14:42 2007年4月18日 (UTC)

回答tonync君:
  • 記錄對維基百科的感想,是跟維基百科有關的行為,有助維基人互相交流和認識,是值得鼓勵的。
  • 所謂「單一」宣告,是指針對和維基百科沒關的個人觀點,每個觀點只可以作一次宣告,例如某用戶X在用戶頁上宣告:「X反對中國GC黨」,「X支持Y地的維權運動」各一次,是允許的,但不能進一步重複、解釋這些觀點。又好像在用戶頁聲明自己是基督教徒是允許的,但使用維基傳教(不管是否使用自己的用戶頁)或寫一篇「我為甚麼信基督教」再在用戶頁或其子頁發表,都是被禁止的。因為如果允許這些行為,使用者便可以在用戶頁及其子頁發表任何題材的文章,跟允許用戶頁當Blog使用沒有分別。
  • 但如果與編輯維基有關(例如宣告自己不接受維基榮譽),便不會限制宣告的數量和長度,就是寫一篇文解釋自己的觀點都沒問題,不過前提是必須和維基百科有關。這不是我的創造,英文維基上由維基人寫的,關於維基百科的文章(essay)很多,不少更是放在用戶頁的子頁面裡的。
--Computor 15:31 2007年4月18日 (UTC)
還有一點兒問題,宣示性的分類是不是允許?比如Category:反對××的維基人等,以上陳述的政策是否也應適用於template?比如各類用戶框,個人覺得你解釋的政策都可以適用這些。再有一個,如有違反,提刪程序是怎樣的,是否應先與該用戶溝通或通知再提刪?— fdcn  talk  2007年4月18日15:48 (UTC+8 4月18日23:48)
以上陳述當然適用於template,包括用戶框。使用用戶框也是宣示的一種。出於禮貌,我一般會先留言提議改善,如果沒有效果,再提出刪除。但如果嚴格按照方針,如果一頁面出現禁止的內容,已經可以提請刪除,除非刪除的理由消失。--Computor 16:14 2007年4月18日 (UTC)
抱歉,我的文字少了冒號,分類一項沒有顯示出來。— fdcn  talk  2007年4月18日16:39 (UTC+8 4月19日00:39)
用分類宣示思想也受「單一宣告」限制,但是有見於分類多是使用用戶框時自動加入的,因此分類和用戶框合計為一次的宣告。--Computor 00:27 2007年4月19日 (UTC)

上述內容

真搞不懂。上述的意向調查竟變成了投票,並把內容當成方針通過,這並不符合中文維基目前訂立方針的程序。明白到computor兄是心急想改善,但能尊重遊戲規則就尊重一下吧,只要想像一下日後引用這個方針會有甚麼爭議,就寧願慢一點通過這種方針也不是壞事。

近日,就此事做了幾種修訂,這些修定包括:1) 加入essay模版,以說明內容是作者意見,並未成為方針,但這做法已被computor兄回退;2)暫時移走computor加入的方針,但這做法亦被回退。現在只好加入disputed模板,以反映內容具有爭議。--Kevin wong 2007年5月1日 (二) 18:57 (UTC)

新聞收錄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我不明白維基收錄新聞事件有沒有標準。好像有些小地方的小事件可以收錄,但是山西黑磚窯事件虐待童工致殘致死這種嚴重大案反而刪除了,實在令人費解。--Bdef 2007年6月14日 (四) 13:35 (UTC)

已將山西黑磚窯事件增加到Wikipedia:中國中部主題公告欄/中部條目工作列表,請中國中部主題的參與者關注之。—Jasonzhuocn 2007年6月15日 (五) 05:06 (UTC)

[2]Ksyrie 2007年6月14日 (四) 14:27 (UTC)

從這件事去看, 「人身攻擊」的出現, 除了取決於一個人的人格外, 也要看維基營造了甚麼討論環境。Jason似乎覺得維基的氣氛很好一樣, 要好好珍惜, 似乎與事實不太相符。--Kevin wong 2007年6月15日 (五) 05:36 (UTC)
其實除了少數人將一般論壇的發言習慣帶來維基百科之外,大部分在這裡討論事情的人都還是相當能保持理性與和氣的,發言時老是人身攻擊、無法與其他人順利協作的人就是手指數得出的那幾個,因此,很難不歸咎為是其個人性格因素使然。—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6月15日 (五) 06:54 (UTC)
我不認為氣氛不好是可以人身攻擊的理由。--Jnlin討論2007年6月15日 (五) 13:18 (UTC)
氣氛不好就可以人身攻擊?這不只是連獨善其身都談不上,反而是變本加厲。如果這道理能成立,那麼我從小到大,從家庭到學校到社會所受的道德與處世教育都是錯的了。—Marcushsu 2007年6月15日 (五) 13:36 (UTC)
何必走得太遠,去創造一個荒謬的結論。人身攻擊在任何討論中都無甚效率,這沒有甚麼好appeal也毋須考核公眾的思辯邏輯,只是溝通總是相向的,勸人別作人身攻擊時,我們也可以從環境去考慮,了解怎樣令這裡變得更和諧。--Kevin wong 2007年6月15日 (五) 20:20 (UTC)
我認識的大多數維基夥伴,都維持了良好的討論習慣,只是互助客棧被亂,失去了編輯互助的功能,他們之中的許多人選擇不再參與素質低下的互助客棧了。回去翻翻2004年的互助客棧或聊天,那種討論環境才是我所熟悉的維基百科。
btw,會合併條目歷史的夥伴,請協助合併山西黑磚窯事件2007年山西洪洞縣黑磚窯案的編輯歷史,謝謝。—Jasonzhuocn 2007年6月15日 (五) 19:10 (UTC)
維基這麼年輕,已來懷舊?如果以質素而論,中文維基互助客棧又未必及得上英文。至少,英文維基會為當前的問題,尋求新的出路,而中文維基只在等待英文維基的最新指令做事。按你說法,「他們之中的許多人又會否拒絕參與素質低下的中文維基呢」?所謂溝通是雙向的,當你說這種話,除了是晦氣、發洩外,似乎亦只會令互助客棧的素質一直低下落去吧?--Kevin wong 2007年6月15日 (五) 20:26 (UTC)

回到Bdef的意見吧:山西黑磚窯事件這樣的涉及千餘名童工的並獲得中國中央政府關注的嚴肅事件比起巴士大叔的事件更應該受到編輯的關注。在編撰身邊熟悉的主題時,也關照一下其他地區的條目,讓中文維基收錄範圍的整體走向不至於過度偏向香港和台灣。巴士大叔也許在香港是相當具有影響力的事件,但對於其他地區的讀者而言,看到某地區的看似不重要的主題但其內容卻相當完整,自己身邊的社會大案卻付之闕如,而發出了以上一點意見。另外,感謝Jnlin的協助,兩條目的編輯歷史已經合併。—Jasonzhuocn 2007年6月16日 (六) 03:45 (UTC)

巴士阿叔在香港可能算是一件趣味新聞,但是在哪裡也算不上是大事。維基太偏向香港了。—漢超高祖聖武桓文大帝劉Jerry誹謗朕 2007年6月22日 (五) 02:59 (UTC)

有關「遊戲攻略」的意思?

我是跑onlinerunescape的編輯者,我曾u上載了一將runescpae的圖,我已查了是Chanueting投票刪除的。我懷疑他是不是誤會了「維基不是遊戲攻略」。我知道維基,是讓大家對某物件加深認識。因此,「跑online」(遊戲)條目也在維基出現,此條目介紹了開發公司、角色人物、遊戲包價錢等。在維基中,有很多遊戲介紹,但Chanueting竟然警告我們,要將跑online這個條目刪除!原因為:維基不是遊戲攻略。這是甚麼一回事,那麼,麻將也是一種遊戲,要刪除嗎?介紹麻將如何玩,就是遊戲攻略了嗎? 他也將runescape中的一張遊戲等級介紹交到投票刪除,那麼,如果把所有有關遊戲的維基條目刪除,就是「維基不是遊戲攻略」?「攻略」是指一些能令玩家必勝的技術,但是這兩個條目(跑onlinerunescape)跟本沒有包含這些內容,只有遊戲介紹只。他喜歡就說刪除跑online此條目,但就白白浪費了編輯者由2月至今的心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ap00acm對話貢獻)於2007年7月16日 (一) 06:30 (UTC)加入。

不好意思,這個條目的確有充分的刪除理由,是你縮小了攻略的概念,這裡我不便舉例,請你看看《跑跑卡丁車》或者《征途》這兩個,再比較一下跑online,就知道遊戲條目應該怎麼寫了。--一葉知秋切磋 2007年7月16日 (一) 14:04 (UTC)

維基是百科條目還是新聞條目

近來發現某些與新聞事件條目內容越來越仔細,有的更逐日報導,結果引起上述思考。兩者如何平衡得好?--18164 2007年11月10日 (六) 05:03 (UTC)

因為有人認為維基又不是傳統用紙印刷的百科全書,浪費不了多少位。--winertai 2007年11月10日 (六) 06:32 (UTC)
雖然沒有篇幅限制,但條目內容的用詞與各部分內容比重的拿貼,仍然要注意得符合百科全書的需求。舉例來說,有一些並非針對事件本身而撰寫的條目(例如在某某航空公司條目中,有一段提及該公司最近剛發生的空難意外之報導),因為關注比重的失衡,事件本身的內容鉅細靡遺,但事物本體(條目主題)本身卻草草帶過,那麼這就是一條非常不恰當的百科全書條目。還有,新聞報導型態的條目常常忽略時間相關用詞的周延,忽略了百科全書的讀者是沒有限定在事件發生後不久之內就看到此文,因此會不小心用到『今年、本月、上週』這種時隔多日之後回來看會覺得很一頭霧水的時間副詞。以上這些都是在條目內撰寫有時事特性的內容時,得特別留意的常犯錯誤。—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1月10日 (六) 09:18 (UTC)
維基百科不是不容許記載近期事件,但前提是必須注重百科性,寫得像一篇百科條目才可以。順便發一下嚕囌:如果有興趣寫新聞多於百科,請到維基新聞吧。現在維基新聞參予人數太少,新聞大部份都是台灣的,希望香港及中國大陸的維基人也能關注一下。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11月10日 (六) 16:08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Charlotte1125於2007年12月1日 (六) 11:1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如果我是公司代表或我是公司擁有者?

問:雲起遊戲代理有限公司這一條目是本人加上去的,而本人是該公司代表/公司擁有者,版權是絕對沒有問題,是不是要以正式書面通知你們才可新增本公司有關的頁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0.176.52.3對話貢獻)於2007年11月27日 (二) 11:09加入。

維基百科只接受以GFDL授權的內容,請參看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Eky- 2007年11月27日 (二) 11:57 (UTC)

關於商場條目內能否有詳細的交通指南

我記得以前討論過這個問題,不過不記得當時的結論了。昨天我在天河城廣場條目中刪除了相關內容,原作者以很多條目中(據我大概的看了一遍,包括新城市廣場時代廣場 (香港)沙田廣場沙田中心)都有詳盡的交通路線的理由將其恢復。現在問題已經解決,但我認為應該在相關指引或方針清晰的寫明,主要理由有如下兩點:

  1. 根據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信息收集處,裡面明確寫到「有什麼交通工具可以去到凱旋門……都不是適當的內容」,但那是景點而這是商場,不知道大家覺得是否適用?
  2. 根據可供查證,我不認為有三個以上的有公信力的參考資料有以上的內容,故有原創研究之嫌。

這次討論結束以後,相關的要點我認為應該寫入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避免下次在發生同類問題。—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13日 (一) 06:50 (UTC)

理由一不成立,「有什麼交通工具可以去到凱旋門……」這句是被人自行加上[3],沒有取得共識。理由二大家可以討論一下,我自己則留意到一些鐵路站的出口指示、公交站牌都有提及有什麼交通工具/車站可以直達某建築物/地點,可否作為資料出處?—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3日 (一) 07:53 (UTC)
我認為這不是百科全書應該有的東西,無論是商場,景點,還是車站,建築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3日 (一) 13:02 (UTC)
我和Baycrest持不同看法,我認為理由一成立,縱使「有什麼交通工具可以去到凱旋門……」那句話是被人自行添加上去的,但那也是對「維基百科不是旅遊指南」的解釋,而「交通指南」確實屬於「旅遊指南」的範疇,所以不適合出現在維基百科。—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10月13日 (一) 16:01 (UTC)
(!)意見:其實,「維基百科不是旅遊指南」條例所列舉的不適當例子中最後還帶有省略號,某程度上表示了還有更多不適當東西在內,現在的關鍵問題是:即使「有什麼交通工具可以去到凱旋門」之前沒有寫,但這句話是不是本身就在這堆「……」之中呢? 以敝人的看法──是。還有澳門的維基人在Wikipedia:聚會/2008年澳門第四次聚會時已有共識不要為澳門的條目加上公交指南,當然其他地方要不要參考澳門條目的做法則是後話。—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0月13日 (一) 19:24 (UTC)
你們在聚會上仍在討論應否在澳門的條目加上公交指南,說明應否加上公交指南未有普遍共識。如果趁此機會討論應否一刀切不要加上公交指南,才寫入方針,不是比未經討論直接寫入方針的做法更理想?我特別希望一直為各條目加上類似公交指南的人來說明一下其理由,好讓大家討論。—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4日 (二) 04:52 (UTC)
(:)回應:這次聚會的討論已經是共識了,相關討論也已結案,有關移除動作也已在兩個月前開始逐步執行(如這個),當然這僅僅是針對澳門條目所做的共識,其他的是否要借鏡可以在現在討論一下。不過我同意Baycrest的觀點,加入這類字句應有個討論。而對於這句「有什麼交通工具可以去到凱旋門」是否應該補上,敝人持(+)支持態(擅自補上除外),始終這些跟寫在旅遊通勝的東西沒大分別,而且照抄車站的內容很容易誤踩侵權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0月14日 (二) 06:15 (UTC)
(!)意見:我再補充幾點理由。1.公交路線是可能經常變動的,比如:城市道路的交通施工等原因(當然,地鐵除外)。2.維基百科始終是一部百科全書,在一部正統的百科全書裡不會找到有交通信息,那麼維基百科裡也不應該出現。—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14日 (二) 07:00 (UTC)
(!)意見:其實,大家可以這樣理解,當我們要認識一個地點、建築物或者人物,我們想知道主角的來歷,曾做過什麼,有什麼事情在那裡發生,代表著什麼價值,或者為我們帶來什麼價值。除非交通本身就是條目的主題,否則通往該地點的交通,或者接觸該人物的方法(包括電話號碼、地址)都不在考慮之列或者價值非常低。我們總不能把過往錯誤的做法當作案例看待。請記著,百科全書是人類知識的總匯,知識讓我們認識真實世界中的各樣事物,這樣需要我們篩選重要的資料,別寫無助我們認識事物的內容,寫百科全書前應該弄懂「重要性」這個原則。你可以不認同,你可以不跟隨,但這是我個人的理念。—小為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08:30 (UTC)
(!)意見:其實英文維基是容許寫簡單的交通指南,例如鐵路及停車場連接的資料。只能怪香港交通實在太方便了,才導致交通指南比較詳細。

。—Wing1990hk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09:15 (UTC)

其實我覺得,「條目內能否有詳細的交通指南」的問題很值得相確,由於維基百科不是一本用紙張印刷的百科全書,故內容是可無限擴展,在適當的情況下便需要有交通指南以作輔助。但有關內容也不能佔建築物過多的編輻。--TYC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0:24 (UTC)
(!)意見:我不是很贊同Wing1990hk的論點,首先,別的我不多說,Vivocity我是親自去過的,它是一個商場,但是是一個無比大的、綜合性的Mall。包括MRT聖淘沙捷運在內的很多站點其實已經包含在樓內了,是樓的一部分設施了。這一點你看文章內用詞(Linkages)也可以知道,條目並不是專門將交通,而是大樓連接交通的設施,當然不可能不提連接的另外一邊啦。至於MetroCentre也是類似情況。第二,英文條目的方針並不等同中文的方針。更何況英文相關方針也明確寫明了Wikipedia is not a manual, guidebook or textbook。—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14日 (二) 10:17 (UTC)
(!)意見:小弟又這樣認為,香港沙田新城市廣場有如新加坡Vivocity,前者是一個香港的綜合性社區(市中心),而整個市中心的巴士總站更是包括在整個建築群內,不見得為何新城市廣場不能包括交通設施的內容,而同類型的Vivocity可以倖免。香港大部份的商場、辨公室、住宇也是以鐵路及巴士車站上蓋的無縫連接設計,連新加坡的Vivocity及其他近代的商場也是參考香港的上蓋物業發展,以閣下的「樓層一部份設施」的概念,單是全港交通總站上方的上蓋物業,或是建築物本身附有交通總站的設施也需要描述。以香港Union Square作一例子,這根本是一個大型社區,鐵路車站、巴士總站、大型的旅遊巴士總站也在此區內,有書籍更以「九龍超級交通城」形容這個以交通交匯發展,甚至由交通車站衍生而成的大量建築群,因為交通而衍生出來的東西(此情況下,建築群反而依附在交通車站的附屬品),反而被人禁止提及交通的部份。再者,英文的相關方針跟中文維基的方針不見得有分別,也是提出了「維基百科不是旅遊指南」。—Mtrkwt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3:11 (UTC)

Template:香港東區巴士路線列表等巴士線路條目似乎也不符合維基百科不是交通指南的方針。—瓜皮仔Canton 2008年10月14日 (二) 12:06 (UTC)

本章節的標題已經說得很明確,問題的重心在於「詳細」。不贊成詳述「如何去到那裡」,簡單地提及車站、主要路線名稱已足夠。在某些條目,例如麗港城中城,交通指南已經詳細得喧賓奪主了。--Mewaqua 2008年10月14日 (二) 14:11 (UTC)
是的,其實這次討論的兩個關鍵點就是「詳細」「交通指南」。我覺得Mtrkwt誤會了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反對寫交通指南,但不反對寫交通,否則維基百科就不可能有那麼多交通方面的條目了。我不了解某些商場的具體情況,如果和Mtrkwt閣下所說的情況一致,我依然認為條目中關於交通的內容不妥當。比如新城市廣場,我覺得既然「沙田鐵路站巴士總站」和「沙田市中心巴士總站/帝都酒店巴士站」都在建築內部的話,那麼他們應該可以算作建築的一部分很重要的設施。完全有必要直接寫出來,可以寫這些車站在建築群的具體位置和少量的歷史及背景介紹。不過這些車站內具體有哪些巴士,這就不應該在一個廣場的條目裡面了。因為前者是寫交通,而後者就是交通指南了。不知道閣下有沒有明白我的意思。—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14日 (二) 19:23 (UTC)
個人一直主張刪去不必要的路線內容,或是將巴士路線列表隱藏,只是在香港建築物專題下,有大量巴士迷刻意引入不應存在的巴士路線列表,其實小弟早已反映以類似方式處理。不妨參考中環站#接駁交通或是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交通,整段巴士路線列表隱藏,主要以段落式的文句描述。無奈地,當小弟為建築物的交通條目格式時,不斷有其他維基人完全將原有的巴士總站的描述刪除,改為一堆巴士路線列表,甚至分拆成獨立的條目(例:九龍塘 (沙福道) 公共運輸交匯處)。—Mtrkwt (留言) 2008年10月15日 (三) 09:57 (UTC)
坦白說,這種隱藏其實都沒有甚麼大意義,只是要多按一下才看到而已。莫非用隱藏的方式就可以加違規內容嗎?(如果上述的列表屬違規的話)—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0月15日 (三) 13:00 (UTC)

我一向都認同及(+)支持維基百科不是旅遊指南,但(-)反對把「有什麼交通工具可以去到凱旋門……」或類似意思的句子加入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方針,原因是有些情況非交通類條目也可以容許及需要交通資料作為輔助內容,例如上面提到的新城市廣場Union Square等等。交通資料有如周邊建築一樣,可以讓讀者知道該地點/建築物的附近環境、規劃、與周遭的互動影響,是有價值且屬於百科體裁的內容。一刀切加上上述句子只會令人以為凡是交通內容都不可於非交通條目出現,不利條目發展。目前的情況是有些條目(例如麗港城中城寶田邨)設有的交通路線列表佔了條目太多位置,有時更連路線的終點站也列出,喧賓奪主,反而大都已有條目的交通路線卻沒有內部連結。我跟上面幾位的意見一樣,只需簡單列出附近交通路線、並確保有內部連結連去交通路線條目,這已經足夠,有興趣的讀者自己會到交通路線條目去閱讀。過於詳細的交通路線列表只會令條目質量下降;隱藏交通列表也沒有意思,至少我不會打開隱藏交通列表來看。—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6日 (四) 16:19 (UTC)

就算想寫交通,都應該以文章表示,而非列一大段長表。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23:12 (UTC)

已經回退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相關句子,直至有明顯共識才可重新加上。—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24日 (五) 19:45 (UTC)

再論條目內能否有交通指南

最近小弟在澳門街道專題工作時,有個問題是頗困擾的:目前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上定了維基百科不是主題關係鬆散的資料庫或列表,那麼一來在條目裏就應該把沒有太多關連的列表避得就避。在澳門街道的條目中,無可厚非的應描述街道上有哪些景點、建築等,問題就出在這裡:有些街道設有公交車站,小弟嘗試把這些資料加到條目後再預覽,可是感覺怪怪的,因為……這些資料原來也只是列表一堆!

例如在司打口條目,現實中有三個車站以此為名,車站資料大概是這樣子:

  • 司打口總站(河邊新街):3A
  • 司打口(安仿西街):2、5、6、7、10、10A、11、16、21、21A、26
  • 司打口(李道巷):2、5、7、10、10A、11、18、21A、26

只得出這樣的基本上毫無用處的列表,因為讀者根本不知道這個巴士站有什麼好特別的,路線亦然。顯然地也說不上有什麼輔助性質……因為連怎樣乘搭這些路線從條目裏都看不出來。而且也察覺到:很多時候地點本身與車站並無太大關連,故屬於「主題關係鬆散」,單以上述司打口為例,這幾個站雖以「司打口」為名,但實際位置卻不是位於司打口,所以其關係並不紮實。如果用在建築物上那麼「主題關係鬆散」的情況相信就更明顯了(因為多數情況下公車站本身並不是建築物的一部份)。

而翻閱其他與司打口同類的優良條目,都不會列出如此的車站資料。

另外,把途經路線一一列出個人認為是違反維基百科不是純粹的公有領域或原文資源的收集處的,因為這只是把車站路牌的內容搬字過紙(按:現時很多公交路線和車站條目都應該違反了此條例)。故一再建議不要在街道、景點、建築物等同類條目列出交通路線,即使是個很簡單的列表都不應該有,否則只會讓條目一部份地方變成主題關係鬆散的列表,和變成了公共運輸的收集處。—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1月19日 (一) 00:47 (UTC)

其實現在其他語言的Wikipedia的車站條目都面對相同問題,我想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建立並將所有車站條目傳移到「交通指南Wikia」(類似遊戲Wikia),而WP只保留符合百科的資料。參考en:Template:Copy to gaming wiki -- 同舟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03:20 (UTC)
根據實際情況,部分內容可以轉到維基教科書。—Dingar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03:40 (UTC)
維基教科書?—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1月20日 (二) 03:22 (UTC)
交通教學?不可能吧。—『Skjackey tse』 2009年1月29日 (四) 13:56 (UTC)

如上述情況為實,是不是應該在相關的方針中明文規定諸如「不要在街道、景點、建築物等同類條目列出交通路線」的條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1月22日 (四) 03:26 (UTC)

將所有巴士小巴列出來固之然不對,但是鐵路之類的東西又如何?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1月25日 (日) 10:48 (UTC)
引述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維基百科不是……,當中明確指出:「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香榭麗舍大街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都不是適當的內容。這些資訊請考慮寫入Wiki旅行(Wikitravel)網站(這個不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的網站),但出於著作權上的考慮,請勿隨便抄錄其他文字,除非您是版權持有者。」循此方向思考,百科條目實在沒有必要將交通路線作為內容,但在Wiki旅行卻屬必要內容。--18164 (留言) 2009年2月2日 (一) 08:33 (UTC)
但問題是,過往有人認為這些東西不算是指南。—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2月10日 (二) 19:35 (UTC)

我希望在制定規則時能一視同仁,如果以上小量的資料也算不適宜,這樣整個條目幾乎也是這種列表就更加不適宜:

# 2 演出作品

    * 2.1 電視劇(無綫電視)
    * 2.2 電影
    * 2.3 綜藝節目
          o 2.3.1 2004年
          o 2.3.2 2005年
          o 2.3.3 2006年
          o 2.3.4 2007年
          o 2.3.5 2008年
          o 2.3.6 2009年
    * 2.4 音樂錄影帶
          o 2.4.1 2004年
          o 2.4.2 2005年
          o 2.4.3 2006年
          o 2.4.4 2007年
          o 2.4.5 2008年

# 3 音樂作品

    * 3.1 音樂專輯
    * 3.2 未出碟歌曲
    * 3.3 未收錄於個人唱片歌曲

# 4 廣告

    * 4.1 2004年
    * 4.2 2005年
    * 4.3 2006年
    * 4.4 2007年
    * 4.5 2008年

# 5 曾獲獎項

    * 5.1 2002年
    * 5.2 2003年
    * 5.3 2004年
    * 5.4 2005年
    * 5.5 2006年
    * 5.6 2007年
    * 5.7 2008年

這樣的條目司打口條目的問題更嚴重,其實司打口只有少量列表,亦非佔了全文一大半,其實沒有違反主題關係鬆散的資料庫或列表,反而以上的就是違反了。--Pokka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19:11 (UTC)

其實不論多與少,只要是這類列表就是違反了,當然您給出的例子又真的很離譜。現希望可援引維基百科不是主題關係鬆散的資料庫或列表去移除這類公交資料,未知社群意見如何?—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2月28日 (六) 22:32 (UTC)
既然社群對此無意見,那麼日後看見條目有這樣的公交指南就在該討論頁先發出通知,一星期對該通知無人異議,便在該條目緩引維基百科不是主題關係鬆散的資料庫或列表執行移除。下次本話題被存檔前無異議將行使有關動作。—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3月13日 (五) 08:52 (UTC)
請更新相應的方針頁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14日 (六) 13:53 (UTC)
(!)意見沒有回應不能視為社群對此無意見,只是可能這個討論過長,所以沒有人討論,以往亦有人反對,你不能因為這兒沒有人反對就假設所有人也認同,這樣便犯下邏輯謬誤,維基不是法律條文,方針乃建基於眾人共識,重點不在於條文的一字一眼,而是它背後的精神。個人認為這個方針的精神是界定在於條目的重點,希望條目不要偏離這個重點,而不是說無論多與少,只要一有維基百科不是所述的內容就即時違規。如果你綜觀維基的內容,不論是英文還是中文維基,也是有不少這樣的列表,為何現實中不是所有或絕大部分這樣的列表也被刪除呢?
最後,附上當時是維基百科不是初型的討論,當中你應該會窺探該方針的神髓:

Wikipedia is not a dictionary: Please don't just write a definition of a word and then stop; please don't just list the different senses that a word has. People who read an encyclopedia are not interested in words per se and their bare meanings, but in knowledge, information, facts about the items that the words identify. This doesn't mean we want only long articles, or that we don't want "stub" articles--it does mean, though, that "stub" articles should not consist just of a definition of a term.

單單定義該字,或以定義該字為重點的條目,就是違犯維基百科不是精神,但並不是說在條目中絕不能寫入任何定義的部分,即使該部分屬於維基字典的範疇。—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0:53 (UTC)
(:)回應,如果有意見甚或反對,但卻又嫌麻煩不提出來的話,那就是他自己討來的,不可能歸咎於討論發起人。還有我當初已說在移除前給予一星期提出異議,就是出更多機會讓人一再評估這種內容究竟是否違反方針,「如果沒有人反對,則共識就達成了」(Wikipedia:共識)。至於「為何現實中不是所有或絕大部分這樣的列表也被刪除呢?」,明顯的就是沒有人去嚴格執行方針而已。—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3月27日 (五) 09:49 (UTC)
(!)意見 為什麼「不提出來的人就是自己討來的」?這是維基人應有的態度嗎?各人生活中也有自己忙著的地方,沒有注意到這個討論有罪嗎?是否犯了大錯嗎?另外閣下引用共識方針的一句,整句的意思應該是:「在確保有足夠多的編輯者了解這一觀點後,如果沒有人反對,則共識就達成了。」所以原文的引用有誤導成份,最後共識方針亦沒有說一定要在是次討論說過反對的人才算是反對。—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12:23 (UTC)

回應街燈電箱,我想你說的「過往有人認為這些東西不算是指南」是指08年10月那次討論吧。我重申一次,1.認同及支持維基百科不是旅遊指南;2.反對一刀切禁止非交通類條目出現交通內容,即目前的提案,原因已經說過,有些條目仍需要交通資料作為輔助內容;3.交通資料需與條目直接相關,從簡,並且不應喧賓奪主;4.一直為各條目加上類似公交指南的人應出來說明一下理由,讓大家討論。—Baycrest (作客) 2009年3月30日 (一) 15:54 (UTC)

一刀切只是求方便的處理心態,但求一己之便並非王道的做法。維持現狀,按個別情況作出討論。—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12:23 (UTC)

維基百科不是…

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改為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後,頁面下半段的維基百科社群不是……因為與文章無關,變得與頁面名稱不符,故建議更動。 具體建議如下:

  • 這一段另置於名為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活動,以與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相呼應,並互相聯結。
  • 除原來的:維基百科不是戰場、維基不是無政府國度、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維基不是官僚體制之外,再加一條:維基百科不是紀念館。內文:維基百科不是用來紀念的地方。維基百科雖然開放自主,但並不意味可用來紀念任何人覺得值得紀念的事件。況且,評斷某事件是否值得紀念屬於原創研究,違反方針。如果想新建頁面(或blog、、論壇、BBS等)來連結維基百科內的相關記載以表現自我或供後人瞭解當時的觀點與發展.請見版權說明。195.226.120.107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23:58 (UTC)
避免原創研究僅是針對條目內容。否則的話,一切方針指引討論投票都是社群內部意見的體現,都是原創研究,連同你我的這次對話也不例外。//Rafo[m] 2009年5月6日 (三) 01:06 (UTC)
一切方針指引討論投票都是社群內部意見的體現,都是原創研究,所以都僅在維基百科內部運作,把原創研究亮出來變成維基百科對某事的價值判斷(例如:值不值得紀念)的標準完全不合適。放在首頁上比放在條目中還要嚴重得太多。

報道

不是「報導」。正文以及模版均有錯,請管理員修改。160.39.90.114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23:56 (UTC)

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

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

9. 遊戲攻略資料這條例適合於電子遊戲、遊戲王甚至是電視節目的遊戲,因為維基百科不是要教導‧‧‧ 這一段看起來很奇怪,有點不通順,看不太懂。不知是否能請管理員修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3.204.125.241對話貢獻)於2009年12月13日加入。

關於「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之「廣告」

當前之內容:

廣告。有關商業機構或產品的條目,應該以客觀、無偏見的筆調撰寫。所有內容必須可以經由外人查核,所以內部商業秘密、小規模公司都應該不能接受。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應該有足夠的代表性。維基百科並不會支持任何個別商業機構,或結立任何宣傳夥伴。

我的異議:

  1. 「有關商業機構或產品的條目,應該以客觀、無偏見的筆調撰寫」這個原則非常缺乏操作性。
  2. 「小規模公司都應該不能接受」這個原則更有問題:既不公平,也無標準(什麼叫小公司?憑什麼大公司就值得維基介紹?)

我的觀點:

  1. 維基被商業利用是其發展的毒藥。應有所寫,有所不寫——現存商業機構、商品介紹,不應該是維基的內容,應全部、明確排除之。

Just a net man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09:04 (UTC)

動議修訂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

關於紀念活動的爭議持續已久,故拋出修訂方案:

維基不是紀念場所

維基百科是一本百科全書,不是供人紀念個別事物的場館。我們明白有很多歷史事件、節日、天災人禍,都值得懷念或者慶祝,但這些都不是百科應有的內容,而且很多時候,這些活動都製造與本維基計劃無關的爭議,會對不同取態的人構成冒犯,又或者會產生不公平的情況,影響維基的中立持平。

故此,除了一些爭議不大的事件,例如跟維基直接相關的慶祝和紀念等,其他事物(例如天災人禍、歷史事件、宗教節日)都不應該作任何形式的紀念。就算這些爭議不大的事件,都必須尋求明顯的共識後,方可進行。若你認為其他事件、節日值得紀念,可利用Wiki引擎另設維基系統紀念。

謹此SRR請講) 2009年5月15日 (五) 09:30 (UTC)第一次修訂。SRR請講2009年5月16日 (六) 08:21 (UTC)

意見區

意念很好,不過為何新年可以從眾多節日中獲得豁免?—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15日 (五) 10:13 (UTC)

請不要在不是真正分節的地方寫入分節標記,這將導致機器人錯誤存檔。用<nowiki>括起來是可以的--Liangent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1:38 (UTC)
只是想易通過一點,可去刪去,我亦傾向刪去,你支持我立即刪去。SRR請講2009年5月15日 (五) 15:58 (UTC)
(!)意見:除非完全禁止所有的紀念活動。否則,在下仍然認為應當有一個方針規定具體的流程。閣下可以留意最近一次紀念的討論,裡面並不缺乏對流程合理性的質疑。—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5月15日 (五) 23:31 (UTC)
(:)回應若上述修訂獲通過,爭議度已經很低,根本毋須甚麼正式指引方針,你喜歡的話可以寫一篇維基Essay,其餘按照一般尋求共識的程序做就可,何必簡單複雜化?除非你是想定立很多規則、章程、辦法,來限制某一些紀念,而合理化另一些紀念。SRR請講2009年5月16日 (六) 08:46 (UTC)
在下說過「最近一次紀念的討論,裡面並不缺乏對流程合理性的質疑。」這就是在下認為需要具體方針的根本原因。畢竟「什麼是共識」在中文維基百科沒有詳細的規定,而紀念活動通常又有著嚴格的時限。在下認為沒有詳細的方針規定通過門檻,會導致每次都出現投票規則和通過門檻的爭議。在下再舉一個例子:假如有一次紀念活動的投票有10張有效的支持票,沒有有效的反對票。這個紀念活動有可能被認為是社群的共識。但後來有人知曉這次紀念活動以後,提出異議,指出10票的票數太少,不能反映共識,要求相關人士道歉。如果沒有具體的方針規定,在這個時候就會出現爭議。—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5月16日 (六) 09:33 (UTC)
另外,在下懇請閣下查看Wikipedia:投票/突破25萬條目所用標誌。即便在這種爭議較少的紀念活動的投票頁面,仍然有投票流程的爭議。—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5月16日 (六) 10:30 (UTC)
你應該要求增訂wikipedia:共識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方針,又或者將wikipedia:投票升級為正式指引,而不是特定的所謂「紀念方針」,不止紀念,很多其他投票同樣有流程爭議,我自己在這裏遇過不少,不要本末倒置或者糢糊焦點。SRR請講) 2009年5月16日 (六) 17:06 (UTC)退一萬步,若此案獲共識,你寫你的所謂「紀念方針」會省力得多。SRR請講2009年5月16日 (六) 17:15 (UTC)
首先,感謝閣下提醒,wikipedia:投票的確應當升級為正式指引。這次關於要不要指定新方針規範紀念活動的流程或者修訂已有方針規定紀念活動的範圍的討論結束以後,如果還沒有其他維基人推動wikipedia:投票成為正式指引,在下將會向社群提議。其次,在下和閣下的分歧不在於要不要修訂WP:NOT,而是在下認為除了修訂WP:NOT,還需要一個規定具體流程的方針。最後,在下之所以只提議通過紀念方針規定通過的門檻,就在於紀念活動的爭議太大了。在下看來,維基社群應當儘量通過討論而不是通過投票達成共識。但是,這種爭議太大的事情,使用投票的方式是一種無奈的選擇。—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5月17日 (日) 10:00 (UTC)
討論開始在兜圈子,上一次「條目掛國旗」投票,在投票設計上、點票方法上都有極大爭議。爭議大自然寸土必爭,毫不見得是個別議題的專利。2014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2:54 (UTC)
(:)回應2:上一次投票,是違反wikipedia:共識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方針,亦違反一般人的常識(投票期間支持方私自修改投票規則),與訂立「紀念方針」與否根本無關,除非你認為只有「紀念活動」需要遵守合理的尋找共識流程,而其他問題就不需要。SRR請講2009年5月16日 (六) 08:54 (UTC)
一刀切地完全禁止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慶祝活動吧,不用寫繁複的申請流程等條文,而且禁止的條文以後有機會被挑戰的機會比紀念方針的條文要低。少一個潛在爆發點,對維基百科的發展也有好處。—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5:44 (UTC)(2009年5月22日 (五) 09:27 (UTC)更新)
如果禁止所有紀念活動,在下同意SRR的提議,這個方法比起設立詳細的專門方針更加簡便有效。但如果還允許紀念活動,在下認為就需要設立具體的方針解決關於流程、範圍的爭議。—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5月16日 (六) 09:33 (UTC)
流程應在確立方針如何修改後進行,不然如同空口說白話一樣,沒意思。—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22日 (五) 09:27 (UTC)

然後呢?又要無疾而終了嗎?不久之前曾有IP用戶提出類似的提議卻被冷處理,現在還在該方註冊針的討論頁上.現在註冊用戶的提案進行到這裡又冷卻好幾天,到底要怎麼樣的有力人士才能把程序進行下去?220.127.244.50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1:30 (UTC)

初歩表態

討論期已有數天,加上這個議題在之前有過不少討論,我個人相信是尋求明確一些的共識的時候:

  • 如果你認為這些「紀念活動」與本維基計劃無實質關聯,並不值得社群浪費多餘精力。
  • 如果你認為這些「紀念活動」會影響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很多天災人禍、歷史變革、宗教節目都很難避免涉及爭議部份),或者會產生不公平情況(例如只紀念某事件,而不能紀念另一事件)。
  • 如果你認為明確大幅限制這一類「紀念活動」可減少維基不必要的爭議爆發。

我推介你在此處表達你的(+)支持( ✓ )同意但這個並不是投票。而是希望清楚各位的取態,若再有爭議才考慮投票。 或者你可能對提案有修改的想法,歡現在此提出明確的修改,若只是概念性的意見,請到「意見區」表達。2014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2:54 (UTC)


14日已經過去,在這一部分中沒有見到反對意見,結合上面對於「是否設立方針」的討論中,許多維基人反對的是紀念活動,而非反對關於紀念活動的方針本身。因此是否可以視為達成如下共識:

  • 「紀念活動」與本維基計劃無實質關聯
  • 「紀念活動」會影響維基百科的中立性
  • 明確大幅限制這一類「紀念活動」可減少維基不必要的爭議爆發。

那麼在下動議對WP:NOT作出修改,但是由於上面User:Srr的「較小爭議」明顯界定模糊,因此在下動議,除與維基本身相關的事件外不進行慶祝紀念活動—Ben.MQ 2009年5月31日 (日) 09:58 (UTC)

準備一個建議修訂,然後按建議修訂進行討論吧。此外也應該建立一個投票頁,把修訂方針和確定慶祝與維基有關活動的流程分階段完成。如需要幫忙,請聯絡本人。—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4日 (四) 10:33 (UTC)
當初硬要紀念的人說投票就投票,而且吃到甜頭後還上了癮,看看勇於利用投票的人在下面發動多少投票,連行政員都不放在眼裡了.反倒是肯好好討論的人,在此瞻前顧後,不肯輕易動手.何以小人能夠當道,也就由此可知了.難道真的要等道這種事再鬧一次才又感慨一次嗎?我建議就以上述的提案為準來增修此方針,有意見的可以直接修訂此提案中的文字求取共識,如果過了一段時間無人反對,即逕予增訂.如果對上述提案沒有進一步的意見,即視為沒有反對意見.請有資格編輯方針頁面的編輯屆時動手編輯.65.60.57.250 (留言) 2009年6月10日 (三) 00:49 (UTC)

我想對 維基不是無政府狀態 的這個原則提出異議

我想一個真正自由的百科全書是不會有任何限制的


自由是什麼?


如果有人跟你說你可以自由的走

但你只可以沿著某一條直線無限的走下去(假設你可以無限的任意走)

你不可以走出這條線

這叫做你可以自由的走嗎?

我所要提出的建議並不是無政府狀態 也並非不是無政府狀態

在這裡線性思維已無法使用

必須使用球形思維


許多人認為

為了能自由地去達成某些益處 必須捨棄自由

但這有明顯的矛盾

許多人認為

為了自由地去實現助人(或者其他) 必須背棄自由

但這有明顯的矛盾

許多人認為

為了能造就一個自由的百科全書 必須背棄自由

但這有明顯的矛盾


為了能自由地去達成某些益處 不需捨棄自由

自由也不會與自由地去達成某些益處相悖



一個真正好的領導者(或好的領導原則)並不會限制他人以達到自由以及自由地去達到某事(因為有矛盾)


一個真正好的領導者邀請眾人傾聽他的建議


他明白每個生命都是自己的領導者


他知道真理將不會被遺忘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etsgo0226對話貢獻)於2010年8月17日 (二) 22:12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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