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愿荣光归香港

剑客小鹿在话题“谢谢”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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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6日优良条目评选入选
2019年11月24日典范条目评选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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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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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应该在讨论页先讨论清楚有关放上或删去歌词之论据再执行呢?因为我在编辑完歌词部分并发布后才发现之前有数次针对歌词的编辑历史,而编辑历史中难以解释太多修改内容的理据,或许应该以此讨论版决定结果?Icfhg dd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20:40 (UTC)回复
  • 不作讨论而先斩后奏声歌词是侵权所以要移除,这个理由真的很牵强,大家也知这是网民合作而得出的歌词,其实是不是有个别维基人自己有什么政治取向,然后砌词罪名,但你们觉得这叫出师有名吗?123.202.222.33留言2019年9月10日 (二) 19:36 (UTC)回复
  • 歌词侵权,google spreadsheet里标注是cc-by-sa-nc 4.0,是禁止商用的,和维基百科的cc-by-sa 3.0(此license允许商用)不兼容,所以讨论都不需要。别上纲上线,热血革命之前先了解相关版权知识,没坏处。74.109.239.64留言2019年9月11日 (三) 17:12 (UTC)回复
李怡先生在苹果日报专栏都有记载歌词那算是什么是他侵权? 苹果日报是卖钱的, 是否已味他会被提告呢?这首歌最近甚至 上了时代周刊, 就是在维基百科却不容留下几句歌词,这些“智将”真的遗害社会不浅。
网民自发填词又主动上载至各个媒体包括youtube,作词人都不介意但这里的人却自我审查。个别人士有自己的政治取向,想要删之而后快 举出的理由借口真是媲美非法献花,牵强得很核突丑陋。
btw, 欢乐今宵条目都有记载主题曲歌词,为何从来不见有人修理?对这些就执法狂热但对那些却无动于衷,这种专业态度简直媲美721警察的不作为 182.239.119.83留言2019年9月12日 (四) 07:59 (UTC)回复
  • 如果歌词确实以禁止商用的许可证授权,那维基百科的确是不能记载的。维基百科的许可证是CC-BY-SA-3.0和GFDL,与禁止商用的许可证冲突。但我认为CC-BY-SA-NC 4.0约束的是MV和旋律,而不是歌词,因为歌词的著作权人是所有参与填词的网民,而不只是MV制作人和谱曲人,并不是谱曲人和MV制作人说以CC-BY-SA-NC 4.0授权,就一定成立的。不知道这种网络协作的作品按香港法例有没有可能属于公有领域?希望各位维基人可以解答我的疑问。--耶稣会士张明山大师 2019年9月12日 (四) 08:53 (UTC)回复
维基百科就是网络协作,但是否属于公有领域?--218.102.0.15留言2019年9月12日 (四) 11:51 (UTC)回复
不属于公有领域,但维基百科编辑者在提交编辑时同意以“共享创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用 3.0协定”发布(你编辑时可以见到点击发布变更后,表示您同意我们的使用条款。同时您同意依据CC-BY-SA-3.0和GFDL条款授权您的贡献,并在CC-BY-SA-3.0的条款下以超链接或URL的方式进行署名。),但有关歌词并不是以此方式公开,而是加上了“非商用”,因此不能加入维基百科。Wikipedia:版权信息#引入和使用文字已经明确订出CC-BY-NC-SA(这歌歌词的授权方式)的内容不能复制到维基百科。P.S.由于维基百科的服务器位于美国,因此须遵守美国版权法。--【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2日 (四) 12:42 (UTC)回复
  • 这个条目里不能出现歌词有两个原因:
    1. 版权,前面提到过了。
    2. 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依照方针《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的规定,维基百科不能作为歌词库使用。你们非要把歌词放到维基计划里的,请考虑放到维基文库里。修订:刚才确认了一下,维基文库和维基百科的版权要求相同,所以维基文库也不能用(这个规定的意思是说,哪怕版权状态处在公有领域,你也不能把歌词整个贴到维基百科里,因为和维基百科的定位不符)
  • “其他条目怎样怎样”——维基百科里这样的侵权条目太多太多了,随便一搜就会发现好多中小学条目里都把校歌歌词整篇贴上,然而“大家都在这么干”并不能表明“这么干是正确的”,贴歌词的那些条目还是要靠我们人手一个个去删除。苹果专栏之类的,也许他们达成了什么私下协定,咱也不清楚,但是就我目前看到的信息来看,依照cc-by-nc-sa 4.0转到维基百科,不行就是不行。
  • 另外提醒,请就事论事,如果各位坚持将“删除歌词”和“打压香港”画上等号,是属于“恶意推定”的行为,三番五次如此可能招致封禁,届时和各位在这里讨论歌词版权都不行了。74.109.239.64留言2019年9月12日 (四) 19:39 (UTC)回复
  • 维基百科的内容允许商用,但歌词不允许商用,所以如果加入就会违反了原本的“非商用”条款。全部歌词都是这样。打压之说完全是诬蔑。方针页已经说得清清楚楚了。--【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3日 (五) 06:15 (UTC)回复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MOlxqzTlmYXs2oPJCWNbaosTQr5mzGzeM_YY0AVUL-I/edit?usp=sharing—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Justinswtsui对话贡献)于2019年9月14日 (六) 03:11 (UTC)加入。回复

建议收录商台903 《晴朗》于9月11日首次播放此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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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此曲首次在大气电波传播,相当有价值,可惜找不到来源,只有商台的archive。--JK~揾我 2019年9月15日 (日) 22:32 (UTC)回复

商台的archive有官方连结吗?如果可以证明,不妨加入。--【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6日 (一) 11:23 (UTC)回复
这连结似乎可以证明。Sanmosa 54岁少女 2019年9月17日 (二) 14:44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优良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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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荣光归香港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社会科学 - 音乐,提名人: KMB☆ATENU139 中秋节快乐 2019年9月19日 (四) 12:24 (UTC)回复
投票期:2019年9月19日 (四) 12:24 (UTC) 至 2019年9月26日 (四) 12:24 (UTC)
下次可提名时间:2019年10月26日 (六) 12:25 (UTC)起
请记得为当选条目撰写简介页面,如此当选条目才有可能出现在首页。

13支持:当选。--🧧超级王💐同賀大典十三載,共書佳文千萬篇 2019年9月26日 (四) 14:16 (UTC)回复

典范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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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荣光归香港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音乐和音乐人物 - 歌曲,提名人:Wright StreetDeck . 留言 . 愿荣光归香港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0日 (日) 13:00 (UTC)回复
投票期:2019年11月10日 (日) 13:00 (UTC) 至 2019年11月24日 (日) 13:00 (UTC)
下次可提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 (二) 13:01 (UTC)起
  1. 首段中的作者信息未在正文提及(仅用简称,且未说明简称与正式名称之间的关联)
  2. 注脚格式不统一:部分注释有特别标注语言信息,部分则无,如34、76等;部分仅提及发稿日期未标注查阅日期,部分则是相反;部分来源有存档,部分则无;注释54裸露的网址意义不明--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3日 (三) 12:27 (UTC)回复
@JuneAugust
  1. 作者由于隐私问题,仍未公开身份。
  2. 注释54已修复。--Wright StreetDeck . 留言 . 愿荣光归香港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3日 (三) 14:21 (UTC)回复
@Streetdeck与是否公开身份无关。前文仅首段提及作者为“Thomas dgx yhl”,后文再无提及,仅提及“创作人之一的T”。二者是否有关联?如无关联,则首段被提及的“Thomas dgx yhl”需要在正文中提及。--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3日 (三) 14:35 (UTC)回复
 完成--Wright StreetDeck . 留言 . 愿荣光归香港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3日 (三) 14:40 (UTC)回复
(?)疑问所以正文中的“T”跟“Thomas dgx yhl”不是同一人?那么在infobox以及首段中都提到的“Thomas dgx yhl”在正文中依然未被提及。--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3日 (三) 23:50 (UTC)回复
@JuneAugust原来是,已删除并在正文中提及“Thomas dgx yhl”。--Wright StreetDeck . 留言 . 愿荣光归香港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4日 (四) 03:41 (UTC)回复
@Streetdeck,解了一个套又加了一个套。现在infobox中提到了一个“t”,但是正文中提到的是“创作人之一的T”,这两者有没有关联?如果没有,那么需要在正文中提及“t”。注意,首段和infobox是正文所有信息的概要,意味着这两处提及的信息,正文必然有所提及。--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4日 (四) 05:38 (UTC)回复
(~)补充
  1. “构思缘由与创作历程”段,注脚为何加在“他”字后面?
  2. “歌曲发布”段的“歌曲的MV在以dgx dgx的名义,”中的“在”字是否多余?--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4日 (四) 05:49 (UTC)回复
@JuneAugust 全部完成--Wright StreetDeck . 留言 . 愿荣光归香港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5日 (五) 13:51 (UTC)回复
(:)回应,感谢修订。目前在格式方面暂时剩下注脚格式问题留待更正。而在行文方面,“争议”段落的首段“《愿荣光归香港》这首歌曲带有许多国歌的常见特征”是以第一视角叙述,此与维基百科基本要求相抵触,建议修正为部分国家或者地区的报章、个人、网站或者政府官员指出,这样的格式。注意:维基百科并不代表任何立场,请行文叙述不要用主观视角。条目写作尽量避免过于文学化。--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7日 (日) 02:04 (UTC)回复
@JuneAugust 完成--Wright Streetdeck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8日 (一) 15:19 (UTC)回复
@JuneAugust 全部完成了,请查阅。--Wright Streetdeck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9日 (二) 04:20 (UTC)回复
@Streetdeck感谢优化。检查了一下发现还是有很多没有统一格式的来源,如33、41、62、88等等。--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23日 (六) 03:08 (UTC)回复
(~)补充
  1. 来源2、20、56等未标注publisher或者website
  2. 来源1、6等未注明作者。
  3. “其他语言”段,英语和韩语版本无来源。--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23日 (六) 17:21 (UTC)回复
@JuneAugust先删除英语和韩语了。来源未标注publisher或者website多应是因为它们是重复列举的参数项(例如填了work就不用填publisher或者website,vice versa),惟20、56、57已修正。来源未注明作者是因为来源未给予作者资讯,属无可厚非。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3日 (六) 23:11 (UTC)回复
感谢优化。关于“来源未给予作者资讯”:部分港媒网页作者资讯会放在文稿底部,部分则是依循欧美媒体放在标题下方醒目位置,需要仔细查看。--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24日 (日) 00:39 (UTC)回复
@JuneAugust1、6 完成,正检查是否有其他来源出现同样情况。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24日 (日) 02:31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Weesteed★2019年11月15日 (五) 09:32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Sanmosa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15日 (五) 14:23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丰富,来源完备,符合标准。--Hikki留言2019年11月15日 (五) 15:50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耶稣会士张明山大师 2019年11月16日 (六) 05:12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另外歌曲发布一节使用“有返共鸣”、“企出来”,运动中传唱一节使用“直幡”等字眼,其实不谙粤语者甚难理解,不知道有没有用地区词转换此类词语的先例?Bfyhdch留言2019年11月16日 (六) 05:41 (UTC)回复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姑且先用反对,榜单的问题采用“歌曲于音乐平台KKBOX上架,并登上榜首”不够严谨,因为KKBOX有很多榜,而且榜单的类型不同还有分地区
    ↑投票者使用删除线删除本票,所以本票无效。- 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19日 (二) 08:12 (UTC)回复
    1. 地区分别为台湾香港马来西亚
    2. 榜单分别为即时、日榜、周榜、新歌、单曲、专辑
    3. 另外还有语言的差异(该曲在网站上被归类于“本地(粤语)”)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同上—User:UsFTBu3TR 2019年11月18日 (一) 15:27 (UTC)回复
    ↑投票者使用删除线删除本票,所以本票无效。- --Wright Streetdeck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9日 (二) 14:17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Daniel J Zhao留言2019年11月19日 (二) 10:53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UsFTBu3TR留言📩香港人 2019年11月19日 (二) 14:12 (UTC)回复
  • “横幅”和“直幡”一横一竖,意思不一样。台湾的对应地区词真的是“布条”吗?-- 👨‍🎤 Jim | Talk | 2019年11月21日 (四) 23:17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 👨‍🎤 Jim | Talk | 2019年11月23日 (六) 01:26 (UTC)回复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部分内容过于琐碎,读者并不想了解。如“运动中传唱”一章“约70名市民在南昌站的V Walk商场内聚集和游行”“约50人聚集于圆方溜冰场唱《愿荣光归香港》”,70人和50人我个人认为属于小规模游行,根本没有写入条目的必要。典范条目意味的是内容全面,但绝不是内容过度全面带来的琐碎。随便一个香港人拉几十个人,上街唱这首歌给媒体报道一下就能写进条目了?Rowingbohe♬ 台州专题·浙江专题 2019年11月24日 (日) 12:16 (UTC)回复

13支持,2反对:符合标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19年11月25日 (一) 00:36 (UTC)回复

关于首段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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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1003@Streetdeck两位能否说明:执意回退到不仅中立性存在问题且连基本文法都不通顺的版本是出于何种理据?--虹易留言2019年12月26日 (四) 03:53 (UTC)回复

原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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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一节中,有“香港警察一般对此曲极度反感”的表述。查其后的参考来源,指的是有音乐人筹备音乐会,被要求删去《愿荣光归香港》一事,但其中对于警察只提及“警员指担心观众太多走出马路造成堵路”,然后报道说“场地负责人最后仍要求删歌”。那么,究竟是警察要求场地负责人删歌曲,还是场地负责人出于恐惧自我审查呢?报道并未很清楚地指出。而且,在报道中也未提及警方对该歌有何直接评价。其次,该节编者写道,此事“于2019年圣诞音乐人罢工行动期间”发生,并不准确,因为这里引用的是音乐人在于2019年圣诞音乐人罢工行动期间的讲话,而讲话中明确表示这是“上星期”的事。-安眠3(留言) 2020年1月2日 (四) 08:39 (UTC)

发生编辑战,要求保护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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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期韩国橄榄7人赛国歌事件,此页面已经进入编辑战,请求管理员对文章尽快进行半保护。--Ojvolleyball留言2022年11月17日 (四) 01:31 (UTC)回复

请检视编辑历史。这是有IP用户破坏,不是编辑战。--Mosowai留言2022年11月17日 (四) 01:39 (UTC)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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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某位仁兄把有关于Miku的内容删去了(喜)--————新时代酷刑执行人and去发泄罢(doge)———— 2023年6月4日 (日) 02: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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