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願榮光歸香港

剑客小鹿在话题“谢谢”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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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6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19年11月24日典範條目評選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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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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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應該在討論頁先討論清楚有關放上或刪去歌詞之論據再執行呢?因為我在編輯完歌詞部分並發布後才發現之前有數次針對歌詞的編輯歷史,而編輯歷史中難以解釋太多修改內容的理據,或許應該以此討論版決定結果?Icfhg dd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20:40 (UTC)回复
  • 不作討論而先斬後奏聲歌詞是侵權所以要移除,這個理由真的很牽強,大家也知這是網民合作而得出的歌詞,其實是不是有個別維基人自己有什麼政治取向,然後砌詞罪名,但你們覺得這叫出師有名嗎?123.202.222.33留言2019年9月10日 (二) 19:36 (UTC)回复
  • 歌詞侵權,google spreadsheet里標注是cc-by-sa-nc 4.0,是禁止商用的,和維基百科的cc-by-sa 3.0(此license允許商用)不兼容,所以討論都不需要。別上綱上線,熱血革命之前先瞭解相關版權知識,沒壞處。74.109.239.64留言2019年9月11日 (三) 17:12 (UTC)回复
李怡先生在蘋果日報專欄都有記載歌詞那算是什麼是他侵權? 蘋果日報是賣錢的, 是否已味他會被提告呢?這首歌最近甚至 上了時代周刊, 就是在維基百科卻不容留下幾句歌詞,這些「智將」真的遺害社會不淺。
網民自發填詞又主動上載至各個媒體包括youtube,作詞人都不介意但這裏的人卻自我審查。個別人士有自己的政治取向,想要刪之而後快 舉出的理由藉口真是媲美非法獻花,牽強得很核突醜陋。
btw, 歡樂今宵條目都有記載主題曲歌詞,為何從來不見有人修理?對這些就執法狂熱但對那些卻無動於衷,這種專業態度簡直媲美721警察的不作為 182.239.119.83留言2019年9月12日 (四) 07:59 (UTC)回复
  • 如果歌词确实以禁止商用的许可证授权,那维基百科的确是不能记载的。维基百科的许可证是CC-BY-SA-3.0和GFDL,与禁止商用的许可证冲突。但我认为CC-BY-SA-NC 4.0约束的是MV和旋律,而不是歌词,因为歌词的著作权人是所有参与填词的网民,而不只是MV制作人和谱曲人,并不是谱曲人和MV制作人说以CC-BY-SA-NC 4.0授权,就一定成立的。不知道这种网络协作的作品按香港法例有没有可能属于公有领域?希望各位维基人可以解答我的疑问。--耶稣会士张明山大师 2019年9月12日 (四) 08:53 (UTC)回复
維基百科就是網絡協作,但是否屬於公有領域?--218.102.0.15留言2019年9月12日 (四) 11:51 (UTC)回复
不屬於公有領域,但維基百科編輯者在提交編輯時同意以“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用 3.0協定”發佈(你編輯時可以見到點擊發佈變更後,表示您同意我們的使用條款。同時您同意依據CC-BY-SA-3.0和GFDL條款授權您的貢獻,並在CC-BY-SA-3.0的條款下以超連結或URL的方式進行署名。),但有關歌詞並不是以此方式公開,而是加上了“非商用”,因此不能加入維基百科。Wikipedia:版权信息#引入和使用文字已經明確訂出CC-BY-NC-SA(這歌歌詞的授權方式)的内容不能複製到維基百科。P.S.由於維基百科的伺服器位於美國,因此須遵守美國版權法。--【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2日 (四) 12:42 (UTC)回复
  • 这个条目里不能出现歌词有两个原因:
    1. 版权,前面提到过了。
    2. 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依照方针《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的规定,维基百科不能作为歌词库使用。你们非要把歌词放到维基计划里的,请考虑放到维基文库里。修订:刚才确认了一下,维基文库和维基百科的版权要求相同,所以维基文库也不能用(这个规定的意思是说,哪怕版权状态处在公有领域,你也不能把歌词整个贴到维基百科里,因为和维基百科的定位不符)
  • “其他条目怎样怎样”——维基百科里这样的侵权条目太多太多了,随便一搜就会发现好多中小学条目里都把校歌歌词整篇贴上,然而“大家都在这么干”并不能表明“这么干是正确的”,贴歌词的那些条目还是要靠我们人手一个个去删除。苹果专栏之类的,也许他们达成了什么私下协定,咱也不清楚,但是就我目前看到的信息来看,依照cc-by-nc-sa 4.0转到维基百科,不行就是不行。
  • 另外提醒,请就事论事,如果各位坚持将“删除歌词”和“打压香港”画上等号,是属于“恶意推定”的行为,三番五次如此可能招致封禁,届时和各位在这里讨论歌词版权都不行了。74.109.239.64留言2019年9月12日 (四) 19:39 (UTC)回复
  • 維基百科的內容允許商用,但歌詞不允許商用,所以如果加入就會違反了原本的「非商用」條款。全部歌詞都是這樣。打壓之說完全是誣衊。方針頁已經說得清清楚楚了。--【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3日 (五) 06:15 (UTC)回复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MOlxqzTlmYXs2oPJCWNbaosTQr5mzGzeM_YY0AVUL-I/edit?usp=sharing—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ustinswtsui對話貢獻)於2019年9月14日 (六) 03:11 (UTC)加入。回复

建議收錄商台903 《晴朗》於9月11日首次播放此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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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此曲首次在大氣電波傳播,相當有價值,可惜找不到來源,只有商台的archive。--JK~搵我 2019年9月15日 (日) 22:32 (UTC)回复

商台的archive有官方連結嗎?如果可以證明,不妨加入。--【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6日 (一) 11:23 (UTC)回复
這連結似乎可以證明。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9月17日 (二) 14: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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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優良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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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歸香港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社會科學 - 音樂,提名人: KMB☆ATENU139 中秋節快樂 2019年9月19日 (四) 12:24 (UTC)回复
投票期:2019年9月19日 (四) 12:24 (UTC) 至 2019年9月26日 (四) 12:24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19年10月26日 (六) 12:25 (UTC)起
請記得為當選條目撰寫簡介頁面,如此當選條目才有可能出現在首頁。

13支持:当选。--🧧超级王💐同賀大典十三載,共書佳文千萬篇 2019年9月26日 (四) 14:16 (UTC)回复

典範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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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歸香港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音樂和音樂人物 - 歌曲,提名人:Wright StreetDeck . 留言 . 願榮光歸香港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0日 (日) 13:00 (UTC)回复
投票期:2019年11月10日 (日) 13:00 (UTC) 至 2019年11月24日 (日) 13:00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19年12月24日 (二) 13:01 (UTC)起
  1. 首段中的作者信息未在正文提及(仅用简称,且未说明简称与正式名称之间的关联)
  2. 注脚格式不统一:部分注释有特别标注语言信息,部分则无,如34、76等;部分仅提及发稿日期未标注查阅日期,部分则是相反;部分来源有存档,部分则无;注释54裸露的网址意义不明--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3日 (三) 12:27 (UTC)回复
@JuneAugust
  1. 作者由於私隱問題,仍未公開身份。
  2. 注释54已修復。--Wright StreetDeck . 留言 . 願榮光歸香港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3日 (三) 14:21 (UTC)回复
@Streetdeck与是否公开身份无关。前文仅首段提及作者为“Thomas dgx yhl”,后文再无提及,仅提及“創作人之一的T”。二者是否有关联?如无关联,则首段被提及的“Thomas dgx yhl”需要在正文中提及。--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3日 (三) 14:35 (UTC)回复
 完成--Wright StreetDeck . 留言 . 願榮光歸香港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3日 (三) 14:40 (UTC)回复
(?)疑問所以正文中的“T”跟“Thomas dgx yhl”不是同一人?那么在infobox以及首段中都提到的“Thomas dgx yhl”在正文中依然未被提及。--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3日 (三) 23:50 (UTC)回复
@JuneAugust原來是,已刪除並在正文中提及“Thomas dgx yhl”。--Wright StreetDeck . 留言 . 願榮光歸香港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4日 (四) 03:41 (UTC)回复
@Streetdeck,解了一个套又加了一个套。现在infobox中提到了一个“t”,但是正文中提到的是“創作人之一的T”,这两者有没有关联?如果没有,那么需要在正文中提及“t”。注意,首段和infobox是正文所有信息的概要,意味着这两处提及的信息,正文必然有所提及。--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4日 (四) 05:38 (UTC)回复
(~)補充
  1. “構思緣由與創作歷程”段,注脚为何加在“他”字后面?
  2. “歌曲發佈”段的“歌曲的MV在以dgx dgx的名義,”中的“在”字是否多余?--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4日 (四) 05:49 (UTC)回复
@JuneAugust 全部完成--Wright StreetDeck . 留言 . 願榮光歸香港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5日 (五) 13:51 (UTC)回复
(:)回應,感谢修订。目前在格式方面暂时剩下注脚格式问题留待更正。而在行文方面,“爭議”段落的首段“《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曲帶有許多國歌的常見特徵”是以第一视角叙述,此与维基百科基本要求相抵触,建议修正为部分国家或者地区的报章、个人、网站或者政府官员指出,这样的格式。注意:维基百科并不代表任何立场,请行文叙述不要用主观视角。条目写作尽量避免过于文学化。--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17日 (日) 02:04 (UTC)回复
@JuneAugust 完成--Wright Streetdeck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8日 (一) 15:19 (UTC)回复
@JuneAugust 全部完成了,請查閱。--Wright Streetdeck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9日 (二) 04:20 (UTC)回复
@Streetdeck感谢优化。检查了一下发现还是有很多没有统一格式的来源,如33、41、62、88等等。--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23日 (六) 03:08 (UTC)回复
(~)補充
  1. 来源2、20、56等未标注publisher或者website
  2. 来源1、6等未注明作者。
  3. “其他语言”段,英语和韩语版本无来源。--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23日 (六) 17:21 (UTC)回复
@JuneAugust先刪除英语和韩语了。来源未标注publisher或者website多应是因为它们是重複列舉的參数項(例如填了work就不用填publisher或者website,vice versa),惟20、56、57已修正。来源未注明作者是因为來源未给予作者資訊,属无可厚非。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3日 (六) 23:11 (UTC)回复
感谢优化。关于“來源未给予作者資訊”:部分港媒网页作者资讯会放在文稿底部,部分则是依循欧美媒体放在标题下方醒目位置,需要仔细查看。--JuneAugust留言2019年11月24日 (日) 00:39 (UTC)回复
@JuneAugust1、6 完成,正檢查是否有其他來源出現同樣情況。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4日 (日) 02:31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Weesteed★2019年11月15日 (五) 09:32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5日 (五) 14:23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內容豐富,來源完備,符合標準。--Hikki留言2019年11月15日 (五) 15:50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耶稣会士张明山大师 2019年11月16日 (六) 05:12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另外歌曲發布一節使用“有返共鳴”、“企出來”,運動中傳唱一節使用“直幡”等字眼,其實不諳粵語者甚難理解,不知道有沒有用地區詞轉換此類詞語的先例?Bfyhdch留言2019年11月16日 (六) 05:41 (UTC)回复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姑且先用反對,榜單的問題採用「歌曲於音樂平台KKBOX上架,並登上榜首」不夠嚴謹,因為KKBOX有很多榜,而且榜單的類型不同還有分地區
    ↑投票者使用刪除線刪除本票,所以本票無效。- 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9日 (二) 08:12 (UTC)回复
    1. 地區分別為台灣香港馬來西亞
    2. 榜單分別為即時、日榜、周榜、新歌、單曲、專輯
    3. 另外還有語言的差異(該曲在網站上被歸類於「本地(粵語)」)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同上—User:UsFTBu3TR 2019年11月18日 (一) 15:27 (UTC)回复
    ↑投票者使用刪除線刪除本票,所以本票無效。- --Wright Streetdeck . 反送中 2019年11月19日 (二) 14:17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Daniel J Zhao留言2019年11月19日 (二) 10:53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UsFTBu3TR留言📩香港人 2019年11月19日 (二) 14:12 (UTC)回复
  • 「橫幅」和「直幡」一橫一豎,意思不一樣。台灣的對應地區詞真的是「布條」嗎?-- 👨‍🎤 Jim | Talk | 2019年11月21日 (四) 23:17 (UTC)回复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 👨‍🎤 Jim | Talk | 2019年11月23日 (六) 01:26 (UTC)回复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部分内容过于琐碎,读者并不想了解。如“运动中传唱”一章“约70名市民在南昌站的V Walk商场内聚集和游行”“约50人聚集于圆方溜冰场唱《愿荣光归香港》”,70人和50人我个人认为属于小规模游行,根本没有写入条目的必要。典范条目意味的是内容全面,但绝不是内容过度全面带来的琐碎。随便一个香港人拉几十个人,上街唱这首歌给媒体报道一下就能写进条目了?Rowingbohe♬ 台州专题·浙江专题 2019年11月24日 (日) 12:16 (UTC)回复

13支持,2反對:符合標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11月25日 (一) 00:36 (UTC)回复

关于首段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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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1003@Streetdeck两位能否说明:执意回退到不仅中立性存在问题且连基本文法都不通顺的版本是出于何种理据?--虹易留言2019年12月26日 (四) 03:53 (UTC)回复

原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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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一節中,有“香港警察一般對此曲極度反感”的表述。查其後的參考來源,指的是有音樂人籌備音樂會,被要求刪去《願榮光歸香港》一事,但其中對於警察只提及“警員指擔心觀眾太多走出馬路造成堵路”,然後報道說“場地負責人最後仍要求刪歌”。那麼,究竟是警察要求場地負責人刪歌曲,還是場地負責人出於恐懼自我審查呢?報道並未很清楚地指出。而且,在報道中也未提及警方對該歌有何直接評價。其次,該節編者寫道,此事“於2019年聖誕音樂人罷工行動期間”發生,並不準確,因為這裡引用的是音樂人在於2019年聖誕音樂人罷工行動期間的講話,而講話中明確表示這是“上星期”的事。-安眠3(留言) 2020年1月2日 (四) 08:39 (UTC)

發生編輯戰,要求保護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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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近期韓國橄欖7人賽國歌事件,此頁面已經進入編輯戰,請求管理員對文章盡快進行半保護。--Ojvolleyball留言2022年11月17日 (四) 01:31 (UTC)回复

請檢視編輯歷史。這是有IP用戶破壞,不是編輯戰。--Mosowai留言2022年11月17日 (四) 01:39 (UTC)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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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某位仁兄把有关于Miku的内容删去了(喜)--————新时代酷刑执行人and去发泄罢(doge)———— 2023年6月4日 (日) 02: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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