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0年2月

(續)WP:可靠來源#法律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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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No fair use rationale}}和{{Replaceable fair use}}均沒有自動將文件放入Category:快速刪除候選的功能,必須使用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協助處理。但是目前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的功能已經遠遠超出「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的要求。因此提議:

現行條文

使用模板{{Replaceable fair use}}。

提議條文

使用模板{{Replaceable fair use}},並提案至新頁面名稱

(快速刪除方針中其他涉及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的地方也需要修改,但是此處即使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不改名不加上此條管理員也不方便處理。)

如果認為F10不應該提報到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而應該使用類似{{subst:Orphaned fair use}}的處理方法,也請提出你的意見。--GZWDer留言2020年1月17日 (五) 18:31 (UTC)

我覺得頁面名稱可以改為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快速刪除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2:51 (UTC)
參考維基百科:關注度/提報,我建議頁面名稱是「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快速刪除提報」。--一位失敗的用戶提醒您,現在時間,是 2020年1月18日 (六) 12:05 (UTC)
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快速刪除提報確實比較恰當。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15:44 (UTC)
@GZWDer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20日 (一) 02:26 (UTC)
如果沒有意見就公示7天吧。包括頁面重命名和修改快速刪除方針。--GZWDer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08:11 (UTC)
@Xiplus-- Sunny00217 2020年1月22日 (三) 07:56 (UTC)
@GZWDer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27日 (一) 13:35 (UTC)
@Xiplus請修改快速刪除方針和Twinkle。--GZWDer留言2020年1月27日 (一) 14:54 (UTC)
請先自行完成方針及其他相關頁面修改。--Xiplus#Talk 2020年1月28日 (二) 02:13 (UTC)
@Xiplus 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圖片及多媒體檔案已更新。以下是所有需要修改的模板(目前均被全保護):{{No source}}、{{No license}}、{{No permission}}、{{No fair use rationale}}}、{{Replaceable fair use}}--GZWDer留言2020年1月28日 (二) 18:43 (UTC)
GZWDer為什麼模板需要修改?另外提報頁需要移動。--Xiplus#Talk 2020年1月29日 (三) 00:01 (UTC)
由於標題黑名單非管理員無法移動。--GZWDer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00: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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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氣旋收錄準則》指引的修訂

有關WP:拉票

交通手冊、指南

建議修改WP:O7

提議統一各關注度專題指引的名稱

提議條目評選中禁止在意見和簽名中拉票

傀儡一詞是否涉及對新手留言的汙名化

有關維基百科:文明修訂建議

有沒有方針或指引規定在討論頁不應使用星號來標示新留言?

關於近期大量檔案被提刪

有關近期@廣九直通車使用者貢獻大量本地檔案加入CSD F9速刪模板,由於早期上傳的許多檔案於早期的上傳嚮導中的「本地上傳表單」並未強迫要求以{{Non-free use rationale}}來上傳,而是直接採用上傳嚮導推薦的{{Information}}填寫文件訊息,當然因應後續維基版權政策有日趨嚴格的趨勢,針對上傳的版權或來源資訊方式有所調整,但如果過度針對既有上傳檔案進行提刪(僅5日緩衝),是否太過急迫?有請社群幫忙釋疑方針解惑。亦有請@WcamBangardi 2020年1月27日 (一) 11:35 (UTC)

@Happy60907:關於這點,其他人已經在WP:VPO#非自由圖片的使用理據及其處理中討論,並已於WP:BOTR中提出以機器人協助補充部分圖片的使用依據。另外在WP:VPO的討論中,由於有指社群難以在短時間內處理過千的肇事檔案,已有人提議暫緩執行刪除,因此現在被提刪的檔案只代表無使用依據的標記。請問還有什麼疑問?在問題解決前我將暫緩執行針對合理使用檔案的掃蕩。廣九直通車留言2020年1月27日 (一) 13:24 (UTC)
另外雖然包括一些管理員在內的用戶都對WP:NFCC#10c似乎一無所知,但也敬請注意WP:NFCC早已是2007年的事情了。廣九直通車留言2020年1月27日 (一) 13:24 (UTC)
@廣九直通車:問題即在於早期的上傳嚮導並未強制要求以{{Non-free use rationale}}來上傳,此外,WP:NFCC#10c2013年2月18日才出現WP:NFCC更是2016年1月20日才變成方針,對於維基以更嚴謹的政策來因應版權問題,相信大家都願意樂觀其成,但對於早期上傳的檔案,是否應評估緩衝的漸進方案?短期大量提刪相信對維基是無利的。-Bangardi 2020年1月27日 (一) 14:01 (UTC)
@Happy60907:明白,其實我想,自己也低估了這個問題,只是清到BL字頭的檔案就已經過千,所以我已經暫停了F9方面的清理。為便討論,也許您可以在WP:VPO#非自由圖片的使用理據及其處理提議,詳見我之前的答覆。廣九直通車留言2020年1月28日 (二) 01:12 (UTC)
(:)回應 檢查一下了 {{Information}} 的狀況,目前該模板應該是被超過 10000+ 的頁面使用,而根據 WP:HRT 方針準則是被全保護的。現時棘手處在於若要全面使用 {{Non-free use rationale}} 的話,變成要先檢查這些嵌入本模板的檔案或頁面,然後根據相應頁面狀況來做人工替換,這可能相當耗時,再者還有一點亦須注意,某些合理使用檔案來源,如非連結而是光碟或其他實體媒介的話,概要說明即可,但部分有連結來源於現今已壞死時,是否應該就直接提刪並就牽連相關檔案的條目進行更新較為合適?記得英文版的做法是會順手檢查來源效力的。小五郎番所目安箱 2020年2月4日 (二) 07:08 (UTC)

因應武漢肺炎肆虐而對頁面刪除討論的運作進行調適安排的建議

有關修訂客棧討論方針之建議

提議將WP:R#DELETE第11款列入快速刪除原則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R8. 帶有「(消歧義)」字樣,且無鏈入的重定向。

但是,若該重定向的頁面歷史有潛在的用處,抑或是其頁面歷史應當保留以符合頁面合併時的授權要求,則除外。

--Itcfangye留言2020年2月5日 (三) 06:58 (UTC)

  • 是不是採用增加概括性、歸類性的描述,以為之後可能的增補修訂提供空間,比如: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R8. 顯著沒有使用價值的重定向。

包括且僅包括以下類型:
  1. 帶有「(消歧義)」字樣,且無鏈入的重定向(但是,若該重定向的頁面歷史有潛在的用處,抑或是其頁面歷史應當保留以符合頁面合併時的授權要求的除外)。

--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2月5日 (三) 08:04 (UTC)

無條件支持(×)快速刪除這種無用重定向-- Sunny00217 2020年2月5日 (三) 23:54 (UTC)
(+)支持。另,可能與本案有關:最近發現有使用者使用重定向工具大量創建簡繁重定向,儘管原條目並無紅字問題。不知其用意。。。--Hjh474留言2020年2月6日 (四) 02:32 (UTC)
(-)反對:這類重定向是為了避免維護指向平等消歧義頁鏈接時帶來的麻煩。暫時舉不出比較典型的例子,只好隨便先舉一個:
比如钟姓是一個消歧義頁,其它條目中指向這個頁面的鏈接假設有兩種:
鍾南山。(本想指向其中一個姓氏而錯誤指向這裡)
簡化字中的钟姓可以指兩個原本不同的中文姓氏(刻意指向消歧義頁)
維護錯誤指向消歧義頁的鏈接可以在Special:鏈入頁面里選只看條目,然後一一修正(當然也有腳本協助)。這時候會遇到第二類這樣刻意指向消歧義頁的鏈接,它們和錯誤指向消歧義頁的鏈接混在一起),每次檢查鏈入頁面的時候會很麻煩,但如果這時把刻意指向消歧義頁的鏈接改為[[钟姓 (消歧义)|钟姓]],就能避免檢查刻意指向消歧義頁鏈接造成的不必要麻煩,這樣理想情況下平等消歧義頁就可以只有一個直接鏈入頁面(重定向),便於日後再次維護。當然這一情況是比較少見的。另外如果可以,我希望對於WP:R#D11可以重新考慮:如果是為了把平等消歧義改為主從消歧義,可以臨時將其中一個頁面移動到第三個頁面來交換兩個頁面的位置,或者寫入CSD G8並納入TW常規提刪操作中。當時指引修訂公示時我沒有留意到,現在我希望有新的共識出現,謝謝。(ping當時WP:R#D11的提案人Sanmosa)。--及時雨 留言 2020年2月6日 (四) 06:10 (UTC)
不是所有用戶都有移動頁面不留下重新導向的權限,所以臨時將其中一個頁面移動到第三個頁面來交換兩個頁面的位置不是所有人能做到。個人不支持快速刪除(原因就是可能有機會需要IAR),但也不支持廢除WP:R#D11。不太建議寫入CSD G8。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6日 (四) 10:33 (UTC)

是否應該保留單獨的小行星類條目?

改變維基百科的巡查者標識

不知道到底要幹嘛,快速關閉-- Sunny00217 2020年2月14日 (五) 00: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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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鄙人最近在維基共享資源上發現一圖片,如用該圖片表示巡查者,會一目了然。榮智浩留言2020年2月13日 (四) 08:15 (UTC)
 
通常代表Wikipedia上審閱者的圖標。(摘抄自維基共享資源
巡查不只是看,還包括把有問題的編輯處理掉的。有點像巡警的機制?所以現在好像是警棍(File:Wikipedia_Patroller4.svg),警徽(File:RCPatroller_Badge.png)等類似標示。——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2月13日 (四) 09:10 (UTC)

可以結束此話題!—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榮智浩對話貢獻)於2020年2月13日 (四) 10:59 (UTC)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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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評選制度

建議修改WP:O7

分類重定向

有關小小作品政策的重新檢討

有關維基百科:回退功能中的修訂事宜

有關Wikipedia:名從主人之釋疑

疾病條目的人物列表

關於以所謂「在世人物編輯原則」抹消人物別稱的問題

重新尋求先前的共識

反正有共識紀錄就可以改,不用再浪費時間尋求共識--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3: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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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先前已通過的提案無完全修正,想重新尋求共識。 2020年2月21日 (五) 12: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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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8btc.com被屏蔽了?

建議修改{{translating}}等模板的時間參數引用規則

建議縮小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的方針範圍

維基創作獎問題

下落不明人士肖像是否可以合理使用?

提議修訂Wikipedia:管理員#避嫌部分內容

常用名稱和名從主人的衝突

--對,就是從再教育營那理鬧來的。常用名稱的到底有甚麼標準?當兩者衝突時何者為先?利諾可留言2020年2月21日 (五) 14:52 (UTC)

請直接參照WP:NAME:「除非專題另有規定,否則條目命名當符合所有技術要求,及盡量符合所有命名原則;命名原則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條目命名符合愈多命名原則愈好」(針對2)、「條目命名應該儘量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最常見的名稱。一般情況下,常用的名稱也是較為簡短的,可以避免條目名稱過於冗長。使用常用的名稱作為標題也更易於讀者搜尋」(針對1)。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15:57 (UTC)

用戶討論頁之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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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請教:Wikipedia:討論頁#用戶討論頁←是方針指引嗎?可以修訂嗎?
  說明:反破壞的過程,有時會遇到某些破壞或擾亂者(情節或輕或重)不定期清理自己的討論頁,若要了解該編者是新手誤犯還是老手慣犯,必須去讀其討論頁歷史頁面,頗為耗時,影響反破壞效率。不知社群是否考慮:明定清理討論頁時必須存檔並建立內鏈至其存檔子頁,若清理未存檔,他人得代為存檔。當然可有排除條款,比如Wikipedia:討論頁指引#不能接受的行為得清理不存檔。請大家不吝提供想法。--Hjh474留言2020年2月26日 (三) 02:27 (UTC)

  • 如果認為「留下證據」及「容易翻查」是重要的,比起「他人代為存檔」這種迂迴做法(不是仍舊要去讀其討論頁歷史存檔嗎?),不如直接一些,「反破壞工作小組」內加入「破壞者們的破壞證據」子頁面更好。列出證據時,同時留下歷史版本id(oldid)即可。--219.78.108.254留言2020年2月26日 (三) 07:28 (UTC)
①使用者可任意提速刪自己的使用者頁面,但使用者討論頁無此「優惠」,可見後者有其特殊意義,只是使用者仍可任意清理之,有礙發揮其特殊意義。本來覺得:一個未被清理的使用者討論頁或其存檔頁有助於一目瞭然知道該使用者破壞史,且存檔頁可不必任何加工或分析,內容製作較無爭議;製作一次存檔頁即可長期供其他反破壞者及管理員參考。會清理使用者討論頁的破壞擾亂者,可能想假裝自己是偶發失誤的無知新手,利用管理員無暇讀取其黑歷史而避免封禁,習性與一眼可辨的顯眼破壞者不同,今姑稱之為「匿蹤破壞者」。②不過剛剛突然覺得代為存檔法有點理想化,若破壞者仍可清理存檔頁或其內鏈等,還是得打存檔頁回退戰,除非此舉可提報封禁。③感謝閣下推薦反破壞工作小組子頁紀錄法,此法需要反破壞者經常瀏覽搜尋之,且針對性似乎較強,有分析成分,若當事人認為那些不是破壞,可能會「據理」來清理子頁紀錄;且由於原意是針對「匿蹤破壞者」,若破壞性明顯,大概也無須反破壞工作小組子頁紀錄,可直接報請封禁。不過,確實也是個方法。--Hjh474留言2020年2月27日 (四) 03:16 (UTC)

(?)疑問:依現有的方針指引,若他人代為創建使用者討論頁存檔子頁,會違反任何方針指引嗎?--Hjh474留言2020年2月27日 (四) 03:16 (UTC)

依照指引,刪除自己的用戶討論頁下的留言應當是一種不推薦但合理的行為吧。Wikipedia:討論頁指引#編輯意見已有明定:「在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里,您可以直接刪除其他人的留言,但更推薦將討論頁存檔。許多新用戶認為他們可以刪除批評性的言論。這是不正確的,這些評論總是可以從頁面歷史中被檢索。去除一個留言表明該用戶已閱讀了此留言」。總得來說:
  1. 用戶對自己的討論頁還是享有與一般討論頁不同的支配權的,平常也有很多編輯在使用過程中直接清理留言(對模板化的留言的清理尤為常見),這樣的清理並非不合理,對此嚴格禁止並不妥當;
  2. Wikipedia:討論頁指引#不能接受的行為所列行為都是相對來說比較嚴重的行為,清理自己討論頁的留言應當顯著不及前列行為的影響大,並列不宜;
  3. 目前並沒有發現關於能否代為存檔的方針,但是我個人並不推薦,其一是用戶討論頁通常由用戶自己整理,代為建立存檔過於冒犯性也容易引起爭執,試想如果一位編輯的用戶討論頁按年存檔,令另一位編輯覺得過於冗長而不便於查詢、影響效率,那麼是否他能夠徑行代為建立按月的存檔頁呢;其二是即使這樣是可以的,那按照目前的討論頁指引,由您代建的存檔仍然可以由用戶自行清空。--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2月27日 (四) 15:33 (UTC)

 非常感謝@KirkLU君的說明。果不其然: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原案放棄。繼續用老方法讀取使用者討論頁歷史了。--Hjh474留言2020年2月27日 (四) 16: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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