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7

由Red16在話題用戶Macc1992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4 年前

存檔柒,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至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己丑年閏午月初九己丑年子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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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今天高考放榜,可以透露一下結果嗎?--58.152.137.239 2009年6月30日 (二) 16:02

純為關心,望J.Wong兄見諒--58.152.137.239 2009年6月30日 (二) 16:51 (UTC)
先謝關心,遲了回覆,還望見諒。成績一般而已,就無謂在此獻醜了。再謝關心。—J.Wong 2009年6月30日 (二) 17:03 (UTC)回覆
  路過的插咀一問,58.152.137.239君跟58.152.239.160君是不是同一人?
  又或者,58.152.137.239君跟Hillgentleman君or Seeder Master君是不是同一人?
  P.S.:香港習慣上不叫「高考」的^_^--210.6.97.181 2009年7月1日 (三) 09:02 (UTC)
閱。—J.Wong 2009年7月1日 (三) 14:26 (UTC)回覆

祝考試順利。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00:04 (UTC)回覆

感謝,閱。—J.Wong 2009年7月3日 (五) 03:26 (UTC)回覆

高考

hi,請問高考成績如何?還有,提名為行政員好不好。—J.K.M.J.R.I.P. 2009年7月3日 (五) 08:0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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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管理員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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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對本人的讚賞。雖本人不知自己能否勝任管理員一職,但萬事皆從嘗試開始,因此如您願意推薦,本人願意一試。至於3RR一事,的確是本人疏忽,如您願意推薦,本人定必對此事作出解釋,以消除社群的疑慮。—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0: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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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負了您的期望,非常抱歉。但自己確實有不足的地方,望以此重新開始。我認為自行退選不是一個不好的決定,相反,時一個負責任的表現。望您能諒解,並希望我們日後能合作,為落實維基百科方針出力。—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20:2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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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壩娘之提刪是否該無效化?

參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7/03

該條目於2009年7月3日創建,知名度模版也只能在該天才被掛上,但就旋即被人以知名度及重要性為主因提刪,兩名和議者亦都是同樣理由。是不是這個30天期限要被逾越掉呢?感恩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20:2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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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大學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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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該大學並無華文版之網站,何來此所大學有其中文名稱「東京首都大學」?「首都大學東京」這幾個字看起來不折不扣就是中文。—Hierro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7:4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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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最近在行政員選舉上遇上針對你的反對票,有可能是他們針對個別維基人的行為(平時少投票,卻在這關頭投票),在你立場而言,你是怎樣看這條事的。--御景柚季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13:49 (UTC)回覆

閱,本人仍為候選人,暫不方便就此發表意見。—J.Wong 2009年7月9日 (四) 04:01 (UTC)回覆

您好

有人在討論之餘,無法對個人所提問進行答覆[1],而一再將個人提問定義為「謾罵」;近日復以:Save your words; 『I'll try to curse you』without wasting public resource then,是否已造成其對他人不必要之言語威脅?--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8:5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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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覆:感謝您願意回應、願意協助編輯者們往正面方向交流。--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0:37 (UTC)回覆
閱,客氣了。—J.Wong 2009年7月9日 (四) 10:59 (UTC)回覆
致謝。謹上--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02:13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7月10日 (五) 03:07 (UTC)回覆

解讀錯誤

留言

您徹底沒看懂那句英文:基本上我認為該君的發言已經陷入無意義的人身攻擊中,所以我只是跟他說請他省省他的口水,無論他再說啥我也不會再回應,縱使不爽也只會在心裏咒罵也不會繼續浪費大家的公共資源(指討論頁)。這樣可以嗎?—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7月9日 (四) 16:4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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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phant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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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栗原小卷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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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說的:「本人相信閣下對第二句有所誤解,當該雜誌完全因為某人、某事或某物而出版,方可稱之為直接關係。」這是你自己的解釋還是維基百科的官方解釋?還有如果有爭議,管理員是不是有權利在沒有解決爭議之前根據自己的判斷處理?-Sysywjel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4:1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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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善意溝通,即便以後這張圖片被刪除,我對管理員的評價也會變得更加正面。參見我的條目栗原小卷。中間有:「1969年9月,由於栗原小卷在電視劇方面對於日本的影響,她登上了日本著名婦女雜誌《婦人生活》的封面。 」這句話不是我今天加的。這能不能表示有直接關係呢?-Sysywjel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7:0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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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東西的合理使用理由在於沒有自由版權的替代品。生者圖像不能合理使用的原因就在於可以預期有自由版權的替代品。如果一直有爭議,能否提請基金會郵件列表解釋?-Sysywjel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7:53 (UTC)回覆

雖然我仍然堅持此圖片可以合理使用,不過如果閣下堅持應該刪除,我也表示可以理解,並且為閣下可以事先溝通的友善做法表示支持。-Sysywjel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8:4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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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簽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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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確認一下,閣下的意思是改為:奔流沙!(留聲機)嗎?還是是因為奔流沙(留聲機)之間因為有字符「|」的出現而導致您所說的讀取過程受誤?謝謝。—奔流沙|(留聲機) 2009年7月14日 (二) 10:14 (UTC)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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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提醒,已修改簽名。— 奔 流 2009年7月14日 (二) 11:55 (UTC)回覆
謝謝,閱。—J.Wong 2009年7月14日 (二) 15:55 (UTC)回覆

Re:解封請求郵件列表

留言

已完成訂閱,感謝告知。—Wcam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05:40 (UTC)回覆

也完成了,多謝。--Vina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07:16 (UTC)回覆

已完成。--minghong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08:32 (UTC)回覆

閱,不用謝。—J.Wong 2009年7月15日 (三) 09:31 (UTC)回覆

已經申請,感謝告知。—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15日 (三) 13:50 (UTC)回覆

閱,客氣了。—J.Wong 2009年7月16日 (四) 03:29 (UTC)回覆

維基榮譽獲獎感言

留言

非常感謝閣下盡心維護維基榮譽之評比授予工作(當然,您還有其他大量貢獻),對照我自己這個管理員,幾乎從未履行過職責,實在慚愧得難以啟齒(但還是啟齒了~~)。不過能夠持續為維基做出微薄的貢獻,已非常滿足。期待着從您這裏接到更多的榮譽!謝謝!--Hamham (留言) 2009年7月16日 (四) 03:08 (UTC)回覆

感謝閣下欣賞,閣下在編輯維基方面獲得社群肯定,這是在下所望塵莫及。期望閣下能獲取更多的肯定。—J.Wong 2009年7月16日 (四) 03:29 (UTC)回覆

邀請參加第七次動員令

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7您好:

第七次動員令將在7月15日開始,8月31日結束,為期一個半月,歡迎您的參與。

本次動員令的六個主題分別是:優化工程體育地理節日人物計劃頁面翻譯

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七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利用{{subst:動員令}},將此邀請函發給還沒有接獲邀請的維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品質。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

邀請人:歐陽靜怡 (留言) 2009年7月16日 (四) 03:24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7月16日 (四) 03:29 (UTC)回覆

有關「解封請求郵件列表」

留言

早前多謝你在神父的頁面上留下「解封請求郵件列表」,但在操作之前,我想先看看有關的討論,以及操作後會有什麼不同,不知可否告訴小弟?--惡德神父(來告解) 2009年7月16日 (四) 05:05 (UTC)回覆

回應

re:解封請求郵件列表

留言

已經申請加入,多謝提醒。--KEGNS 2009年7月16日 (四) 13:14 (UTC)回覆

閱,毋用謝。—J.Wong 2009年7月17日 (五) 10:47 (UTC)回覆

File:Backtothe80.jpg

前輩你好,請問檔案:Backtothe80.jpg是不是被你移除了,我已經將其版權與來源都補上了,那其何被刪?Rocking Man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0:40 (UTC)pig2008回覆

回應

當真!(0.0)還是感謝前輩,我會再補上傳一次。(畢竟中文維基的條目圖像真的很少,不多加一點很遜)Rocking Man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0:50 (UTC)pig2008回覆

閱。希望閣下再次上傳時,補上含有相關圖片的來源。—J.Wong 2009年7月17日 (五) 10:53 (UTC)回覆

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成立兩週年慶祝活動

閱—J.Wong 2009年7月18日 (六) 16:16 (UTC)回覆

{{hideH}}

建議使用這些模板,而不是原始的<div class="NavFrame" style="text-align: left;"> <div class="NavHead">等--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8日 (六) 13:59 (UTC)回覆

閱,本人謝過閣下建議,本人會積極考慮閣下的建議。—J.Wong 2009年7月18日 (六) 16:17 (UTC)回覆

留言給機械人操作者。

請定時觀察您的機械人活動狀態。 --123.192.163.230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15:05 (UTC)回覆

閱。誠然,收到閣下留言,本人甚為愕然。或許閣下希望提醒機械人操作者,但如此般亂石投林,就絕非應該,還望閣下先搞清對象再發提醒。—J.Wong 2009年7月19日 (日) 15:37 (UTC)回覆

3rr

報告管理員,KEIM已經違反3rr,我已在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3RR提出,更何況他再次挑起編輯戰,請予以處理,謝謝。另外,日本朝鮮族編輯和移動戰開始前的版本是 這個,請回退至此版本,再次感謝。——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22日 (三) 01:04 (UTC)回覆

閱。oops...其實管理員已處理了。—J.Wong 2009年7月23日 (四) 04:22 (UTC)回覆

小躍要成為管理員

閱—J.Wong 2009年7月24日 (五) 04:58 (UTC)回覆

SONY 定時炸彈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7/17#SONY 定時炸彈 投票 3比2通過刪除,但是SONY 定時炸彈 條目仍然存在。user:Mewaqua 只是取消刪除票,並未投票保留。 所以,SONY 定時炸彈 條目應該被刪除。 請給意見。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5:0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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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之覆核結果
Yym1997之回應

烏魯木齊暴力事件相關討論

User:霹靂小豪一直在Talk:烏魯木齊七·五暴力事件中加入人身攻擊性政治言論,多次勸說無效(可見我給他的留言,他都刪除了),請予以仲裁(好像不算破壞,所以直接報告給您管理員),謝謝。——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24日 (五) 05:1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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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編輯

發表意見

麻煩去維基百科討論:聚會/2009香港夏聚發表意見好嗎?不然就不能舉行聚會了--圍棋一級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9:02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7月24日 (五) 09:08 (UTC)回覆

偏見條目

發生編輯戰,請予以保護。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5:35 (UTC)回覆

已保護,請提案者盡快與對方展開討論。—J.Wong 2009年7月24日 (五) 16:03 (UTC)回覆
user:qquchn不理會你的警告,並再次對本人作出人身攻擊[2][3],請封禁此人。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6:45 (UTC)回覆

編輯戰的意思是兩個人不停的進行回退,但是請管理員去看看本條目的編輯記錄,到底是誰在回退條目內容呢?這個條目是第七次動員令的消紅條目,在Player23第一次刪減的時候,我就開始修訂裏面的內容,第二次刪減的時候調整了裏面的內容,對於偏見的成因還沒有來得及錄入,就來告狀了。現在好了,封禁了。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麼。對話頁我已經在第一次修訂的時候說明正在編輯了,怎麼還這麼費勁呢?德文維基上的內容,沒有人提出異議,到了中文這就是這麼多問題。除此之外,我想發發牢騷,不知道維基的精神導向是什麼,涉及到不適宜未成年人的內容這麼多沒有一個人提出。看看Player23的貢獻列表。難道中文維基沒有點社會責任感和道德準則嗎?我覺得作為有責任感的維基人,這樣的條目不適合收入維基百科。如果管理員都是這樣的水平,維基百科所謂的自由的百科全書太有黑色幽默了。—qquchn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6:54 (UTC)回覆

事實上你不喜歡維基百科你可以離去,少了一個喜歡傳教及發表原創研究的人我會十分高興。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7:21 (UTC)回覆
你少用這些招數來消去一切跟你意見相反的人,不同意別人永遠不懂聆聽別人,態度固執傲慢誓要將一切倒向你的答案為止,些許無禮就說人人身攻擊。我說的沒錯,大家都得對這人小心言辭,不然可能編著輯就突然動不了。最後,永遠不要在我的對話頁讓我看到你。—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8:40 (UTC)回覆
哈﹗「永遠不要在我的對話頁讓我看到你」「不同意別人永遠不懂聆聽別人,態度固執傲慢誓要將一切倒向你的答案為止」。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8:50 (UTC)回覆
首先,本人不認為qquchn於請求保護頁上的留言是人身攻擊,他/她並沒有「在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而進行攻擊或評論,並以此當作提出了理據去駁斥對方的論證或去支持自己的論點」。請認清何謂人身攻擊再指控他人。
本人以為兩位的編輯意向有一定的差異,亦有所矛盾,極有可能發展成編輯戰。到發展成編輯戰再保護,就不知兩位已經浪費了幾多資源了,故本人先行保護,好逼使兩位於討論展開討論達成共識。希望關注此等條目之用戶盡快就爭議達成共識。誠然,在其他維基百科沒有問題,就絕不代表在這裏沒有問題,終歸各處方針也是大同「小異」。如果真的不能達成共識,本人願意協助。—J.Wong 2009年7月25日 (六) 05:26 (UTC)回覆
Player23這個人跑上來我討論頁頭上來告狀已尤自可。但他現在竟然在上面跟人罵戰算是什麼?當我的討論頁是衙門是嗎?我說我的忍耐度是有限的!麻煩管理員幫忙短時間保護一下我的討論頁,謝謝。—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07:04 (UTC)回覆
因應閣下申請,本人已對閣下之討論頁施予兩日短期保護。—J.Wong 2009年7月25日 (六) 07:25 (UTC)回覆

偏見條目、性虐待條目、施虐與受虐條目

不明白閣下的標準是什麼,為什麼有長短不一的保護時間?能否為本人所告知?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04:0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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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在編輯摘要中說明,所以我不認為沒有進行討論,如可以請把保護期縮短,參考了其他管理員的做法即使沒有進行討論也不會保護太久。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05: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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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標準條目

又與user:yym1997發生編輯戰,請予以保護。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04:10 (UTC)回覆

沒有什麼可以討論的地方,這在User talk:Ryusakura已經討論過,沒有共識。偏見條目也討論過,也是沒有共識。Player23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05:55 (UTC)回覆
SEEN—J.Wong 2009年7月25日 (六) 06:17 (UTC)回覆

因為是同一個問題 所以接着問了 很久沒去看方針 不理解

所謂的關注度是什麼?因Ryusakura的對話頁被保護 無法發問

按生者傳記 能建立的人物類條目 必定是知名人物 難道僅因為某知名藝人 中文條目對比原始的(英/日等) 中文是短小一篇 原始是長長一大篇(常見現象) 就能說關注度不夠而最終提刪?沒人去編輯 條目長度永遠不會改變 按這麽說 估計大量歐美政治人物的條目都得給請出去了。關注度的衡量標準是(媒體不關注?任何一個知名人物 上百度新聞找找 媒體關注始終一大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08:5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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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建議J.Wong先看下伊東美咲的條目 昨天被yym1997掛上去的其中一個(因為我認為沒問題 而又多時沒注意方針的變化 不懂 所以過來問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2: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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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閣下前去投票

閣下您好:
目前陳鴻珍正在進行投票,請閣下前去發表意見。

您可以做我的網絡朋友嗎?—林躍錩(Lin yue chang)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2:17 (UTC)回覆

閱。大家能夠有緣於此一聚,當然沒有問題。如閣下有MSN或Skype,閣下可於本人用戶頁找到本人相關帳號,並加入至閣下的聯絡清單。—J.Wong 2009年7月25日 (六) 12:20 (UTC)回覆
那...閣下可以協助我編輯嗎?—林躍錩(Lin yue chang)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6:33 (UTC)回覆
如上所言,請恕本人未克奉陪,惟當盡力解答閣下的問題。還望見諒。—J.Wong 2009年7月26日 (日) 08:25 (UTC)回覆
閣下能幫我修改陳鴻珍的條目嗎?—林躍錩(Lin yue chang)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3:02 (UTC)回覆
實在有非常嚴重的中立性問題,惟本人暫未克協助閣下。—J.Wong 2009年7月27日 (一) 05:21 (UTC)回覆

請求解封

User:Tp61i6m42008請求解封。--91.121.183.132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7:05 (UTC)回覆

本人第二次問道閣下解封理由為何,還請回答,否則請恕在下無能為力。—J.Wong 2009年7月26日 (日) 08:29 (UTC)回覆

特色條目評選改制

請參與特色條目評選改制討論,為維基未來之路擇下決定。窗簾布(議會廳)(參與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27日 (一) 14:40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7月27日 (一) 15:55 (UTC)回覆

維基公民奬

維基公民奬正被提出,請多加關注。窗簾布(議會廳)(參與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29日 (三) 11:16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7月29日 (三) 14:35 (UTC)回覆

道歉及致謝

留言

在下在半個月前,因為某位用戶的誤解,導致在下的用戶頁面被多次修改。在下不得已保護了頁面。隨後,因為某些特殊原因,在下無法訪問網絡,所以沒能及時留意到其他維基人指出在下的操作錯誤。在下對於由於在下錯誤操作造成的用戶不便感到十分的抱歉。同時,在下也萬分感謝閣下在在下暫時離開維基百科的時候,及時地修正了這個錯誤!—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30日 (四) 16:05 (UTC)回覆

閱。本人相信這只是閣下無心之失,現在沒事就是了。或者本人多手保護還真的會為您帶來不便。 :P —J.Wong 2009年7月30日 (四) 16:37 (UTC)回覆

2009香港秋聚討論已展開

 
 

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7:
2009香港秋聚現已展開討論,請各位留意並支持,踴躍討論。

恕吾打擾閣下的寶貴時間,我在此向你致以萬分的抱歉,請你閱覽,謝謝!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記 | 功名記 ) 2009年7月31日 (五) 15:30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8月1日 (六) 04:40 (UTC)回覆

魯路修的半保護

真是 才一天 又保護了...

我的建議 能不能封鎖58.248.188.*這個IP段3個月 使封禁更有針對性 不影響其他IP用戶有益的編輯—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8月2日 (日) 08:15 (UTC)回覆

回應

這算法不對吧 一個C類IP段的確是影響256位用戶(假設) 半保護不是全體IP用戶都不能編輯這個條目麼?不管是哪個IP段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8月2日 (日) 08:38 (UTC)回覆

回應
Altt311回應

不倦星章

  不倦星章
近來的移動辛苦了~ — Kiva兔也2009年8月11日 (二) 04:40 (UTC)回覆
閱,謝爾星章。—J.Wong 2009年8月11日 (二) 08:37 (UTC)回覆

2009香港夏聚

閱—J.Wong 2009年8月12日 (三) 09:52 (UTC)回覆

誠邀

誠邀台端參加這項討論^_^--210.6.97.68 2009年8月12日 (三) 06:08 (UTC)

閱。—J.Wong 2009年8月12日 (三) 09:52 (UTC)回覆

有關條目「超級巨聲」內之編輯

雖然維基百科內沒有明確規定必須以阿拉伯數字顯示數量,但本人認為利用阿拉伯數字的確是較用中國數字方便和整齊的。再者,維基百科內大多數條目也是使用阿拉伯數目字顯示數字、數量、日期等,因此本人編輯的出發點,是為着各方人士在閱讀上的方便,並沒有涉及到是否尊重原作者的問題。

例子:「九十七萬六千二百三十八」和「976,238」,顯然是後者較易閱讀和方便。

而且,維基百科並不是出公函或電視台出字幕,因此絕大部分編輯者也會用阿拉伯數目字。至於尊重原作者方面,本人認為把中國數字改為阿拉伯數字,並非不尊重原作者的選擇,反而是間接協助原作者美化條文格式,以便其他人閱讀。

希望閣下能明白這一點,並能認同本人的觀點,謝謝。 Ken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09:4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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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回應

首先,該IP用戶並非本人。

回正題:本人認為,數字轉換並不是破壞的一種(尤其是由中國數字轉阿拉伯數字),和繁體/簡體字轉換是完全兩回事。本人也明白,根據方針,無理地把繁體轉簡體(反之亦然)是屬破壞。但數字轉換方面,本人則不認為是破壞,而本人過往亦有把中國數字或阿拉伯數字,出發點也是為方便他人閱讀。再者,觀乎其他條目,也是用阿拉伯數字為主,因此本人,甚至其他瀏覽/編輯者也相信,觀看阿拉伯數目字是較觀看中國數字容易。其實,不論數量大或小,大部分編輯者也會主動使用阿拉伯數字的。 Ken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11:2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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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編輯者也要尊重原作者,但是本人覺得維基百科有很多方面的人觀看(當中有喜愛用阿拉伯數字的,也有用中國數字的),而且維基百科又不是甚麼發表公告、文獻的媒介,故本人建議以令大部分人容易閱讀及理解為原則,因此本人建議該條目內保留阿拉伯數字顯示會較好(本人明白閣下是原作者之一,但始終本人並沒有作出破壞,只是美化條文格式;另一原因是超級巨聲條目內所涉及的數字較多,倘若全數以中文數字表達,看落會十分累贅,因此本人才建議改用阿拉伯數字)。 Ken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12:33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8月17日 (一) 03:41 (UTC)回覆

感謝

感謝閣下對相關條目的關注,如果在下仍然受到他人持續的人身攻擊也請閣下關注,在下下回也會儘量克制不理會他人的挑釁。 Gzhao (留言) 2009年8月17日 (一) 02:24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8月17日 (一) 03:41 (UTC)回覆

閣下的文言文功力真是厲害,在下也覺得本來只是 **大王實錄的一個統編,既然廣泛的被稱為李朝實錄也就不用改來改去了。 Gzhao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18:29 (UTC)回覆

閱,見笑了。—J.Wong 2009年9月2日 (三) 04:10 (UTC)回覆

請補充檔案File:D.I.E. Again.jp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D.I.E. Again.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你的檔案問題是檔案的來源和維基百科上的來源不相同,即是不可查證的來源。--HW (留言) 2009年8月21日 (五) 06:58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8月21日 (五) 07:57 (UTC)回覆

用戶Bubby

要求封禁 理由:TVB劇集 不收角色性質這事 由來已久 而且去年 妙詩人作為管理員 就已經做了結論了(當時討論的人 大部分均認為太主觀) 有人有意見 ok,去和秒詩人理論 推翻共識再來弄條目啊 相信沒人有意見。但是 長期一來 以Bubby為代表的部分人(包括部分IP用戶) 堅持不懈 頑固不化 其心實在可嘉 從某方面來說,每隔幾個月 都有一次反覆 我想 任何人的忍耐 始終是有限度的 不可能無限往復無窮迴圈下去,煩了 這事就到今天為止吧 希望是個永久的句號—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08:28 (UTC)回覆

回覆
  • 客棧 求助區 09 三月存檔(時間記錯 不好意思) 標題:藝人條目演出作品列表 其後在妙詩人的主持下 開始緩慢的條目列表簡化工程 Bubby等一早知道此類討論的存在 畢竟也來了這麼久 該他發表意見的時候 哪兒去了?我只能認為 故意視而不見 再說這問題 已經持續幾年(一年多 兩年還差點 當時就不知道是哪個IP用戶想出來的 把角色性質加上 連TVB周刊都沒表示說 某人某部劇 就是第一男/女主角 同劇的某人就是第二男/女主角 最多只是說主角而已 明確說第幾主角的話 不是明顯挑起矛盾嘛)—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08:58 (UTC)回覆

似乎無效 以後煩勞J.Wong酌情處理吧 雖然我也感覺很可惜—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8月26日 (三) 15:46 (UTC)回覆

鏈入

留言

謝謝,已經修改簽名,麻煩您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內容大師提名 2009年8月25日 (二) 10:07 (UTC)回覆

閱,不用謝。 ^^ —J.Wong 2009年8月25日 (二) 10:46 (UTC)回覆

吾有事情跟閣下講

關於廣東話

管理員先生你好。我承認我不懂廣東話,請問我的對話頁上User:1j1z2所寫的「你好鬼死煩啊」這句話是不是廣東話?是什麼意思?算不算罵人的話?-Yr (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15:3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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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學院

有IP用戶向我反映旅遊學院抄襲,但我對此沒經驗,望可查看。窗簾布(議會廳)(為動員令加油) 2009年8月31日 (一) 06:1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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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話課程

請問為何移動我創建的紹興話課程??難道維基教科書不能建立紹興話初級教程,紹興話中級教程之類的書嗎?--新馬恩主義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2:07 (UTC)回覆

回應

煩請參考這裏

[4]—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enwong對話貢獻)於2009年9月1日 (二) 03:20加入。

閱—J.Wong 2009年9月1日 (二) 06:00 (UTC)回覆

求公道

User talk:Guangzhou 2010被一管理員以莫須有的「罪名」封禁長達兩周,而且事先都沒警告過一次,請您主持公道,謝謝。——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內容大師提名 2009年9月2日 (三) 04:15 (UTC)回覆

閱,已作處理。—J.Wong 2009年9月2日 (三) 06:03 (UTC)回覆

Re: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之保護時期

留言

已閱閣下之留言。在下認為,為了幾位維基人之間的爭議而將一個(個人認為)訪問量較大的頁面保護三個月對維基的自由沒有什麼幫助,因為可能會有更多的新人因發現他們無法編輯某些因爭議而被長期保護的頁面而離開維基。故在下的意見是對於此類爭議,應給予一個較短的期限,如保護期過後仍繼續發生同樣的編輯戰,則我們還有AF。總之,在下認為不必要為了某幾位維基人之間的爭議而導致整個社群無法編輯。然,如閣下仍認為保護一較長時間較好,也請閣下直接去改保護期限就好了。給您帶來的不便尚祈見諒,以上--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9月2日 (三) 15:09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9月2日 (三) 15:34 (UTC)回覆

邀請出席2009廣東第四次維基聚會

2009廣東第四次維基聚會預計劃於2009年12月於廣州舉行,歡迎討論。David290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6:33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9月3日 (四) 01:46 (UTC)回覆

投票

您好,請問您為何把這個投票的開始時間定為2009年8月21日06:22,好像2009年8月21日02:27就開始了,同樣的問題出現在這個投票,請問您如此確定時間的理由,望您給小子解惑,謝謝。——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內容大師提名 2009年9月4日 (五) 02:56 (UTC)回覆

回應
那請問您何時算脫離預提名?——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內容大師提名 2009年9月4日 (五) 03:48 (UTC)回覆
回應
明白了,謝謝您的解惑。——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內容大師提名 2009年9月4日 (五) 04:11 (UTC)回覆
閱。客氣了,不用謝。謹此祝賀閣下榮獲內容大師獎。—J.Wong 2009年9月4日 (五) 07:21 (UTC)回覆
謝謝,您太客氣了,我的牛脾氣恐怕以後還要多拜託您和其他維基人提醒勸誡。我要睡覺去了,半夜裏要趕火車。——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最佳條目評選 2009年9月4日 (五) 07:24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9月4日 (五) 15:10 (UTC)回覆

封禁例外

您好: 您已經幫我申請了「封禁例外」,為何今天我瀏覽某些條目或作編輯存盤時會有如下顯示?敬請幫助解決,謝謝!JHH755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08:06 (UTC)回覆

Internet Explorer 無法顯示該頁面

最可能的原因是:

未連接到 Internet。

該網站遇到了問題。

在地址中可能存在鍵入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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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有空能一起協助編輯潮州潮州文化等相關條目嘛?這些條目還很薄弱。希望得到你的支持。Polar1 (留言) 2009年9月7日 (一) 16:39 (UTC)回覆

閱,本人暫時未克協助,敬請見諒。—J.Wong 2009年9月8日 (二) 05:11 (UTC)回覆

是不是回退員就可以濫用傀儡回退

user:tlrmquser:LuiJohn疑似為同一人,且不斷回退本人的編輯。Player23 (留言) 2009年9月8日 (二) 05: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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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empty yet

It was empty (cache issues?). And after null edits on each page in this category, it's shown as empty now. --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8日 (二) 14:48 (UTC)回覆

yea...it may be cache issues. Anyway, it was deleted by Jimmy already.—J.Wong 2009年9月8日 (二) 14:51 (UTC)回覆

請教

近日有編輯參與人認為條目桃園航空城內容不中立,在未經溝通即列入[存廢討論],個人期期不以為宜。請教閣下認為此當如何化解,可有往例使之保存?--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03:28 (UTC)回覆

回應
感謝--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03:53 (UTC)回覆
閱,客氣了。—J.Wong 2009年9月9日 (三) 08:29 (UTC)回覆

模板

閣下你好,在下的那個貢獻模板如以用戶名稱作開頭的話,將未能直接按模板上方的編輯鍵進行編輯,況且此模板應沒有違反規則,先前亦有管理員刪除了模板,在下解釋過後亦予以恢複,希望閣下恢複該模板,等候閣下的答覆。—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9月9日 (三) 10:07 (UTC)回覆

回應

[8],請閣下盡快定奪,這模板對在下來說頗為重要。—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9月9日 (三) 10:34 (UTC)回覆

回應

希望閣下盡快改善這漏洞吧,在下將使用別的格式將之列出。—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9月9日 (三) 11:08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9月9日 (三) 13:05 (UTC)回覆

* 恭喜User:Kivary成為維基執行主編。—J.Wong 2009年3月8日 (日) 06:56 (UTC)

是不是寫錯了?用戶頁上面是維基執行編輯。--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16:5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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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閣下造成不便,十分抱歉!— Kiva兔也2009年9月13日 (日) 05:05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9月13日 (日) 16:09 (UTC)回覆

維基創作獎

我有15條DYK,應是3級了。窗簾布(議會廳)(動員令最佳條目投票) 2009年9月13日 (日) 05:00 (UTC)回覆

 完成J.Wong 2009年9月13日 (日) 16:09 (UTC)回覆

Re: Article created list

留言

我沒有toolserver用戶名,要看看用api行不行--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13日 (日) 16:51 (UTC)回覆

看了一下,你提到的前者是可以get查詢的:[9]--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16日 (三) 17:5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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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閣下講些話

我這幾天在客家維基百科是管理員,改觀以後,人生就大不相同。我發現到,管理員的工作就是負責抓破壞維基百科的人,把不好的東西刪掉,以免造成更多的困擾,我真希望我能在回來到中文維基百科繼續努力編輯,覺不會破壞任何條目。我覺得您是個優秀的人才,管理員如果缺了您,那大家會覺得好像少了哪一位。這一次是我留言最多最多的話;其實,我們一起為中文維基百科,加油!!—林躍錩(Lin yue chang) (留言) 2009年9月14日 (一) 15:14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9月17日 (四) 15:24 (UTC)回覆

您竟然刪除在下創建的『侍魂 閃

唉呀!沒想到您竟然不近人情的刪除了在下辛苦創建的『侍魂 閃』條目,未免太過獨斷了!

對於『侍魂 閃』的條目,您應該要網開一面的協助擴充,而不是狠心的打壓,您身為一位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不要忘記「能力越強,責任越大」這句話才對。--霸王丸 (留言) 2009年9月20日 (日) 08:49 (UTC)回覆

您既然刪除在下辛苦創建的『侍魂 閃』條目,那麼「TECMO」這個內容短小的條目是否也符合了快速刪除的標準?請您也一起刪除掉「TECMO」這個內容短小的條目,要不然對在下創建的『侍魂 閃』條目實在不公平!--霸王丸 (留言) 2009年9月20日 (日) 09:5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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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退[10]的原因

留言

之所以回退這個編輯,是因為這個編輯添加了過度連結,甚至連設計基礎住客等詞都添加了連結。見Wikipedia: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9月20日 (日) 11:37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9月21日 (一) 01:51 (UTC)回覆

為何刪除 [敗友] 這一條目?

敗友 一詞在台灣我不知道有沒有,但在大陸,確確實實是存在,以存在就是真理原則,你刪除[敗友]有些說不過去.

在大陸所有主流媒體網站,sina,sohu,yahoo,163,qq等,都有敗友相關欄目,君可在google搜索即可.

為[敗友]們集中地如[我敗我秀][新敗物品]等,也一直存在於各大網站版塊中

請解析刪除理由—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ww gaimai com對話貢獻)於2009年9月23日 (三) 03:33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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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封禁

請求封禁用戶Horn_z,該用戶屢次創建不適當條目,相關信息已提交至Wikipedia:當前的破壞Leon3289 (留言) 2009年9月23日 (三) 08:25 (UTC)回覆

閱,已於WP:VIP回應。—J.Wong 2009年9月23日 (三) 08:32 (UTC)回覆
已與其進行溝通,願其停止此類行為—Leon3289 (留言) 2009年9月23日 (三) 08:44 (UTC)回覆
嗯,但願如此。—J.Wong 2009年9月23日 (三) 08:48 (UTC)回覆

希望能再次重建陳繼恆條目

  • 請求重建陳繼恆的配音條目,因為他是無線配音員,所有無線配音員也應有自己的維基條目,令多些人知道陳繼恆的配音作品,謝謝

不能編輯

為什麼今天我的多次翻譯編輯(弗吉尼亞州)均會出現「網頁無法顯示」?如何解決?敬請回復,謝謝! TLUG (留言) 2009年9月29日 (二) 11:3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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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謝回復!不能,只要一點擊「預覽」就出現上述。深圳,個人電腦而非公共電腦。29日開始不能正常編輯,但可瀏覽部分條目,不知為何?如何解決? 我很想將「弗吉尼亞州」翻譯完整TLUG (留言) 2009年9月30日 (三) 09:10 (UTC)回覆
    • 有時提示內容為「抱歉!我們不能處理你在進程數據丟失時的編輯。請重試。如果再次失敗,請登出後重新登陸」。只要一出現「網頁無法顯示」後,WIKI網頁也沒法看了,要等待一段時間才可以重新打開WIKI,甚感莫名其妙。「弗吉尼亞州」我只譯了一半,如今後都不能編輯,實在是有點懊惱,等於工作過半就不了了之。TLUG (留言) 2009年9月30日 (三) 09:30 (UTC)回覆
      • 我同一地域的朋友也是如此。TLUG (留言) 2009年9月30日 (三) 09:40 (UTC)回覆
        • 現在似乎可以編輯了。能否解釋一下為何會有上述情形?謝謝! TLUG (留言) 2009年9月30日 (三) 12:41 (UTC)回覆
          • 回覆
            • 你好,王先生! 回復收悉,謝謝! 提交預覽和存盤時還是會斷續出現「Internet Explorer 無法顯示該頁面」的現象,之後就是瀏覽維基也不行,要等幾分鐘才能繼續瀏覽和編輯。很奇怪,打開別的URL(如新浪、百度等)就無此現象。我也不細問這些技術問題了,只要一天能編點就算點。看過你的留言簿,感覺你是一位資深維基人,能否聯絡幾位會英語翻譯的維基人協助將「弗吉尼亞州」的譯文完善。我自感水平有限,有些字詞還是不能很好地譯成中文,但又很難發現自己的錯誤,這就有可能給讀者造成誤導,因此我覺得由他人來校對是必須的,集體的智慧遠遠超過個人。VIRGINIA是很優秀的條目,如能將中文的弗吉尼亞州打造得近乎英文版的水平,往小處說能反映維基譯文條目的質量,往大處說也是對社會文化的一種貢獻。你說呢?TLUG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04:19 (UTC)回覆
            • 回應
  • 你好,黃先生!我已將英文版的「VIRGINIA」全部譯成了中文的「弗吉尼亞州」,請協助將其由「特色評選」轉貼到「同行評審」欄目(我試了幾次都不行,一旦存盤就出現「Internet Explorer 無法顯示該頁面」的現象,進行條目編輯時也經常這樣),提請其他維基人指出本人的翻譯缺點或錯誤,進一步修正、完善,提升條目質量。謝謝!TLUG (留言) 2009年10月8日 (四) 06:31 (UTC)回覆

2009夏季聽障奧運主辦城市議題

本人根據官方網站將主辦城市的名稱更正為 中華台北/台灣台北 並在討論區公佈修改的原因並請有異議的人士進行討論 為了預防有心人士要進行編輯戰 請貴管理員好好監控該網頁 如有人擅自更改且並無標明有效的來源 請管理員對該網頁進行保護 謝謝台灣護士 (留言) 2009年9月30日 (三) 20:42 (UTC)回覆

回應
貴管理員您好 首先謝謝您對本頁面表達關心 本人不排斥討論主辦城市改名的議題 但本人不解的是本人所註明的來源是出自於官方網頁卻還是不被另一用戶認同 還被擅自更改 因此請求管理員以官方網頁的模式為準先封鎖該網頁 直到大家達到共識為準 謝謝台灣護士 (留言) 2009年10月4日 (日) 22:12 (UTC)回覆
在本人發出警告後,對方暫未有再作出編輯,故且不予保護,惟會密切留意。—J.Wong 2009年10月5日 (一) 02:27 (UTC)回覆

?!

用戶論壇是你創建的吧?!只有繁體,並且圖片沒法顯示。不能讓繁體獨霸維基。是否可以單獨建立一個簡體的?囧……查理大叔 In Wikipedia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02:29 (UTC)回覆

回應

所謂「繁體獨霸維基」包括:繁體成為中文維基默認語言,大部分條目使用繁體編寫,部分用戶框,模板在切換為簡體的狀態下仍然為繁體,中文維基百科用戶論壇仍為繁體等(簡而言之:包括:維(基)媒(體)基金會,維基愛好者聚會,論壇和網站),統稱為「繁體獨霸維基」。望閣下明鑑。囧……查理大叔 In Wikipedia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08:11 (UTC)回覆

閱。維基並沒有預設繁體,有時小弟上來也會見到維基轉換為簡體。大部份是繁體嗎?我見很多是簡體呢?您也可以努力點寫「簡體文章」那簡體就多點啦 :P 。還是那句︰不要再說「繁體獨霸維基」好了,一沒有這回事,二這非常容易挑起繁簡爭議,何必呢?至於論壇那處,我會嘗試聯絡壇主加裝繁簡轉換。—J.Wong 2009年10月1日 (四) 15:13 (UTC)回覆

求教

日前條目桃園航空城已有編輯者針對質疑者之需求,增訂內容。昨日個人則負責刪修較為溢美之詞句。然而,如此是否必須再請求當初置上三大質疑模板者觀覽,委其以條目主審之姿刪除該三大模板?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08:19 (UTC)回覆

回應
感謝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15:45 (UTC)回覆
閱 :)—J.Wong 2009年10月1日 (四) 16:27 (UTC)回覆

本公會頁為何被刪掉

我已多次改正資料並沒刪減所有所謂宣傳的部分 為何這頁還是被刪掉 我們的英文版頁面沒有遇上這些問題 請你再明確一點說明如何使網頁不被刪掉—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harteredsec對話貢獻)於2009年10月2日 (五) 01:32加入。

閱。請逕自參考該條目的存廢討論維基百科收錄標準關注度方針中立觀點方針可查證來源列明方針條目所有權指引……。—J.Wong 2009年10月2日 (五) 03:20 (UTC)回覆

澎湖屬於臺灣省

您好,在您封禁的Template:華人地區中,有一明顯且沒有爭議的錯誤:澎湖是屬於臺灣省的(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皆如此認定),並不屬於福建省。由於該模板要被封禁到12月,希望您可以先糾正此錯誤。Ernestnywang (留言) 2009年10月4日 (日) 06:07 (UTC)回覆

 完成J.Wong 2009年10月5日 (一) 02:34 (UTC)回覆

為何刪除File:GZTV LOGO.jpg

RT

——春哥!曾哥!雲哥!純爺們!打不死的純爺們!打不死的春哥!打不死的曾哥!打不死的雲哥!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00:07 (UTC)回覆

閱,查無此圖。另外,請閣下小心遣詞用字,切忌人身攻撃,就是諧音粗口(髒話),請也勿說。—J.Wong 2009年10月9日 (五) 01:41 (UTC)回覆

詳見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記錄/2009/09/27

——沒有這回事*為何李彥宏MJJ呢? 2009年10月9日 (五) 03:29 (UTC)回覆

閱,當初的確是無從查證。現時既然官方網頁已更換圖標,閣下請重新上載自官方網頁下載之圖標。另外,抄襲指控乃個人見解,除非有其他第三方可靠來源有此見解,否則不建議留於文中,蓋可機會影響條目中立性。—J.Wong 2009年10月10日 (六) 08:36 (UTC)回覆

條目名稱出爭議該怎做

你好,關於八卦山山脈條目,想請維基人關注,參見條目名稱爭議,Yiken不太會處理,但又不想繼續與果然衝突,故盼是否有維基人解圍,謝謝。-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09:16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10月10日 (六) 12:32 (UTC)回覆

留言

我又被輸入法的錯誤誤導...謝指教。源碼問題 主要涉及TVB方面 也就來來去去那幾人(算算也來數年維基了) 我暫時還不想挨個點名指出 當然 No1為其中之一人。—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2:42 (UTC)回覆

閱,毋用謝。下次可以查得清楚一點,就可避免此等無謂糾紛。—J.Wong 2009年10月12日 (一) 15:05 (UTC)回覆

文獻取得不易

這問題真不知道該找誰來解決,常在追查文獻,發現着手困難,來源取得不易,往往是受限於管道,原因有二:非該學界人士、非普及且有權限之文獻,Yiken找到很多文獻來源,卻只能望塵莫及,這當中是否有方法可以克服呢?通常有權限之文獻是指論文,這論文有權限所指其二:不完全公開(限校內人士)、公開但不開放線上閱覽(需親訪論文藏地翻閱),在查詢埔里盆地群已有這障礙,在不侵犯前提下進行合理取閱,應該如何去突破文獻取得不易此難題呢?-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3:19 (UTC)回覆

閱,有空會至互助客棧參閱回應。—J.Wong 2009年10月12日 (一) 15:06 (UTC)回覆

報告破壞

請封禁Yulurenyi討論 | 貢獻)。--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6:38 (UTC)回覆

 已處理J.Wong 2009年10月11日 (日) 17:27 (UTC)回覆

報告破壞

原作者提請刪除並未有其他人補充修改的條目(不包括添加模板之類的小修改),模板{{d|author}}該賬戶已刪除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6:47 (UTC)回覆

閱,提刪時請勿清空頁面,或使其他用戶誤會為破壞以回退提案。此項準則應於閣下冷靜時使用,如閣下解封以後,依舊希望刪除大部份內容由閣下遞交之條目的話,本人甘願效勞,前提是提刪是由閣下經過冷靜思索後提出而非意氣之事。—J.Wong 2009年10月11日 (日) 17:40 (UTC)回覆

什麼文獻才可被引用

你好,對於什麼文獻才可被引用,這問題找不到誰可以問,因為石沉大海居多,盼是否有維基人可協助,謝謝。-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14:12 (UTC)回覆

閱,有空會至互助客棧參閱回應。—J.Wong 2009年10月12日 (一) 15:06 (UTC)回覆

Player23如此回應是否有問題?

請參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10/10#北角衛理堂

就他「如果維基的遊戲規則不能滿足你的話,我很樂意在這裏看到你。」(「樂意在這裏看到你」暗指我是他看到我被指為破壞者時他會很高興)這句,請問有否干犯維基任何規則或指引?從個人角度來看,個人感到甚為不快,有被侮辱跟詛咒的感覺,還望從嚴處理。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10月15日 (四) 12:27 (UTC)回覆

回應

回︰二零零九年十月

留言

已閱及了解。Player23 (留言) 2009年10月15日 (四) 15:20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10月15日 (四) 15:31 (UTC)回覆

你還記得周晨嗎?

他的封禁到期了。—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09年10月17日 (六) 05:58 (UTC)回覆

閱。感謝提醒,已恢復並經提刪。—J.Wong 2009年10月17日 (六) 08:20 (UTC)回覆

麻煩一下

翻譯世界護照這篇條目,謝謝了★ 實話實說 去查理辦公室喝茶2009年10月19日 (一) 10:37 (UTC)回覆

閱,恕未克協助。—J.Wong 2009年10月21日 (三) 03:03 (UTC)回覆

2009香港秋聚

閱—J.Wong 2009年10月21日 (三) 03:03 (UTC)回覆

佟麟閣條目

您好。對於荒野土豆用戶提出的半保護申請,「申請半保護佟麟閣 ip用戶多次刪除條目中的關於佟麟閣民族的描述和其參考來源。建議管理員可以半保護該條目. ——荒野土豆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8:40 (UTC)」,您批准同意一個月半保護。 我看了一下其他被批准的半保護用戶,多是對於網頁有惡意破壞,理應予以保護,防止破壞。但是,對於佟麟閣條目,荒野土豆的申請是不妥當的。因為對這個條目並沒有任何惡意破壞。只是修改者認為把佟麟閣說成滿族,是一項事實表達上的錯誤,事實是,佟麟閣是漢族。修改者只是對條目進行小的更正,完全是合理的完善條目,是符合wikipedia宗旨的。 佟麟閣是滿族的說法只是一種不符合事實的傳聞。在正式的嚴肅的資料上從來沒有此種說法。今年,中國官方進行的「雙百」評選,明確標明佟麟閣是漢族,這是根據正式資料而來,比之網絡上一些以訛傳訛的有關佟麟閣是滿族的說法更有依據和公信力。 再如,各種資料都標明佟麟閣是生於清末(1892)的河北省高陽縣人,在清朝,旗人沒有籍貫,只有旗分,河北高陽也不是旗人聚居之地。可見,說佟麟閣是滿族,是一種不符合事實的說法,起碼是有爭議的說法。 荒野土豆的做法,等於是要求wikipedia只採信佟麟閣是滿族這種有爭議的說法,不允許修改頁面,以保證頁面上有事實爭議的「滿族」不被刪除或修改為「漢族」字樣,會誤導wikipedia使用者對事實的認知,亦是有違wikipedia的客觀中立性原則的。 希望管理員能解除對佟麟閣條目的保護,開放修改。「valley」—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8.27.77.19對話貢獻)於2009年10月20日 (二) 16:08加入。

請恕在下難以從命,請閣下於條目討論頁與對方展開討論,解決相關爭議。—J.Wong 2009年10月21日 (三) 03:14 (UTC)回覆

作為管理方,您應該保持公正。荒野土豆要求半保護的要求根本是無理的,因為條目沒有被破壞,只是有人做出與他不同的事實表述,對他添加的說佟麟閣是滿族的這種錯誤表述進行了刪除性改正,對此荒野土豆根本無權利要求進行半保護。假如要提出半保護,也應該是對佟麟閣是漢族這種正確的說法的頁面進行半保護才對,因為這是真正符合事實的表述。不知您基於什麼,做出對荒野土豆有利的半保護?在荒野土豆做出有違維基精神的半保護要求時,您何以徑直同意,而不對他說「請閣下於條目討論頁與對方展開討論,解決相關爭議」。為什麼荒野土豆對條目增添佟麟閣是滿族的說法,就可以不經討論,還能得到半保護? "valley"—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8.27.74.184對話貢獻)於2009年10月27日 (二) 11:51加入。

請恕在下遺漏閣下留言。事實上,條目中已輔以資料佐證,而網站亦非不可靠。網上搜尋,兩說均有,足證此乃爭議,並未定案。既如斯,本人仍決保護之並駁回解錮申請。當刻,本人未有解釋清楚,誠乃本人不妥,亦請見諒。惟保護並非對當前版本作出肯定,乃至原由亦可因時而變,重要當乃就兩族說法達成共識。本人不欲再空生成多一個編輯版本,惟謹此清楚判定此乃編輯爭議,請雙方盡快於條目討論頁達成共識。惟請「屬漢族」支持者勿於共識達成前移去有可靠來源佐證之內容,此可謂曰破壞,乃有違方針之舉。本人會密切留意共識達成進程,不排除有必要時會延長保護期以免條目內容遭反覆回退。—J.Wong 2009年10月28日 (三) 15:07 (UTC)回覆

用戶頁

user:ryusakura在他的用戶頁中寫上了我的用戶頁連結,能否代為刪除?謝謝。Player23 (留言) 2009年10月22日 (四) 02:47 (UTC)回覆

恕難從命,用戶有其自由於用戶頁發表自己見解,只要不展述並不限度發佈,誠無權阻止。—J.Wong 2009年10月22日 (四) 08:43 (UTC)回覆

把你給我刪了的 孔二狗任務列表給我恢復!

無實際內容?我得找時間慢慢擴充!你不幫我也就罷了,卻又要在這裏妨礙,我會找個時間對你的管理員身份進行琢磨,你自己先好自為之。--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0月23日 (五) 03:22 (UTC)回覆

回覆

好好好!我什麼也不說 什麼也不做了。速刪了?好!好!好!好!你用什麼繁文樹立交流障礙?我已不想再罵你。我之所以不在沙盒中撰寫條目原因便是希望他人也來協助,可惜此等人士萬里無一,像你這種混蛋卻多得很,悠悠蒼天,莫知我恨!我已退出這個狗日的編輯行列,但我今後也會時不時地掛上些不痛不癢的模板去打擊新人,請您放心。--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0月23日 (五) 03:47 (UTC)回覆

回覆

解鎖

封禁覆核判決

謝謝wong兄給我解鎖. 對於國軍一詞, 我會在討論頁尋求共識的, 謝謝 Blueshirts (留言) 2009年10月24日 (六) 06:20 (UTC)回覆

閱,客氣了,毋用謝。—J.Wong 2009年10月26日 (一) 09:31 (UTC)回覆

北京復興醫院

您好,有一段不上維基了,猛然發現我主編的北京復興醫院條目被刪除了,而原因竟然是存廢討論通過。我印象中我曾在那裏說過保留的原因,而當時似乎也取得共識,不知為何後來又被刪除。如果方便的話,煩勞您提供當時討論的歷史頁面,辛苦了,謝謝。——全麥麵包請張嘴2009年10月25日 (日) 05:0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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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draising 2009翻譯

先感謝您協助完成翻譯的工作。我個人認為有關譯文的文言味道似乎有點兒過重,可能對部份教育程度較低的群眾來說過於艱澀。假如能夠使用多些較淺白的語體之餘,同時仍然盡量能夠保持現時般簡潔,相信效果會更為理想。 -- Kevinhksouth (Talk) 2009年10月29日 (四) 14:4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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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問題可分為兩類:一種是在相同字數下,使用語體也可取代文言,例如「我等」雖然算是較簡易的文言,但在相同字數下也可以使用語體的「我們」,可見未有需要使用「我等」、「吾等」等詞;另一種就如之前提及過的艱澀,例如「我等所知之一切,咸列於斯矣」(THIS IS EVERYTHING WE KNOW),其實可以語體化為「我們所知的一切均列於此處」,而我甚至認為可以更淺白地譯為「這是我們所知的一切」。 -- Kevinhksouth (Talk) 2009年10月30日 (五) 14:07 (UTC)回覆
答覆

移動頁面衝突

頁面移動過程發生困擾,煩請協助將昆士蘭州地方政府區域內容轉至昆士蘭州地方政府區域。謝謝!--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00:19 (UTC)回覆

同此情況,煩請協助將:

回覆
謝謝協助!--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11月1日 (日) 07:25 (UTC)回覆
閱,哪裏…—J.Wong 2009年11月2日 (一) 15:49 (UTC)回覆

衝突程度已經到需要管理員介入制止

Yiken提出向管理員介入制止該衝突發展,詳情見申請討論頁保護,謝謝。-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06:0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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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幗梟雄之義海豪情

何群

何群條目提出存廢討論的理由為:從時光網照樣搬過來,而且2個章節幾乎為空。

實際上時光網的作品還沒有我編寫的全,我編輯的基本歷年作品都收錄了。時光網除了作品名字還有什麼?2個章節幾乎為空,能告訴我是哪2個章節嗎?

如果作品段落空幾個格子,就叫「幾乎為空」,然後就刪除了。這樣,大家都不要做維基好啦。某些人一點責任心都沒有,喜歡刪條目,也要看下理由吧。另外拜託找個好點理由。不要看人家空幾個格子,就叫「幾乎為空」。--Berthe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17:27 (UTC)berthe回覆

已恢復,看來下次要對單一意向的刪討細加審閱,免致誤刪,不便之處,還請見諒。—J.Wong 2009年11月9日 (一) 10:17 (UTC)回覆
何群上掛的模版能不能刪。--Berthe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7:53 (UTC)berthe回覆
已移除。—J.Wong 2009年11月10日 (二) 01:34 (UTC)回覆

你好

你好,好久沒見了!你的Skype/ MSN壞掉了?怎麼很少看到你上線……— Yravi.kJ 2009年11月9日 (一) 11:01 (UTC)回覆

hi…沒什麼啦……—J.Wong 2009年11月10日 (二) 01:37 (UTC)回覆

re

留言

忘了這茬了,晚上回來建。--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11月9日 (一) 11:04 (UTC)回覆

Wikipedia:關注度/提報。另外有個長遠的打算是做個機械人來負責提報到該頁面(只負責提報,不負責掛模板,以防有人掛了模板忘記提報)。另外幫忙想個啥辦法可以宣傳這個頁面的?--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11月9日 (一) 17:3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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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了

留言

您好,關於撤權,我承認我犯了錯誤,我也接受社區的處理結果, 為了避免以後再犯錯誤,我想問幾個問題:

  1. 關於侵權內容,如果明顯是廣告的話,掛快速刪除還是侵權?
  2. 能否直接改寫侵權內容,使其僅保留基本定義?比如香山飯店條目,我改寫了一部分

我會認真學習方針的!相信我-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1月11日 (三) 04:1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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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惑仔漫畫社團架構表

我對你們管理員徹底失望!!!!!這本漫畫八個條目都是本人獨力發展,天天默默努力一步一步建立,花了多少心力!花了多少時間!沒人教本人如何建立架構表,維基沒有給初學者指引,本人花了成個星期研究,好了總算可以做一個簡單的,卻發覺佔用空間不少,自己心想要做十幾個,之前已有維基提示長頁面或空間太大的條目要分若干條目,於是本人分了一個出來專為「社團及社團架構」,結果被維基管理員指內容單薄建議刪除,本人要求有沒有其他條目可以學習,管理員給了幾個無法滿足本人基本要求的條目,都算了,既然要資料豐富條目,自己在這幾天正在搜集有關資料來寫,我雖然不滿遠離本人的計劃,但不是本人憤怒的理由。本人要投訴維基管理員的是,你們要刪除條目前,為何不寫明在哪個時間刪除﹖你們有沒有想過給時間讓作者可以將資料移向其他條目或儲存,我告訴你們,本人沒有儲存這個條目的資料!你們的不智令本人又要重頭做過!!!如果你們有天又找個理由要刪除成個系列,又不通知幾時刪除,沒有儲存一下刪除了,18年約1500期的薄裝香港漫畫資料就這樣刪除了,請問又如何所謂「薪火相傳」﹖天天努力,最後白費時光,連資料丁點也沒留下,我真的好難過。-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09年11月15日 (日) 23:0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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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一下

您剛才更新DYK的時候,忘記把條目列在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分類存檔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15日 (日) 15:36 (UTC)回覆

抱歉再次打擾您,請將最新的條目放在最後面:[11]。--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15日 (日) 15:50 (UTC)回覆
非也,吾欲先回覆用戶留言,後再分類存檔,不料閣下如斯細心,茲謝過閣下不吝協助及提點。閱。—J.Wong 2009年11月15日 (日) 16:02 (UTC)回覆

關於辭職手續

留言

請問我是否一定要在元維基註冊一個賬號後才能辭職?我一直沒有整合過賬號,似乎已申請不到Hamham這樣的賬號了吧?--Hamham (留言) 2009年11月19日 (四) 02:18 (UTC)回覆

回覆
非常感謝回復!我立即去申請看看。--Hamham (留言) 2009年11月19日 (四) 03:30 (UTC)回覆
客氣了,閱。—J.Wong 2009年11月19日 (四) 04:21 (UTC)回覆

綜合症

請見[12][13]。—Choij (留言) 2009年11月19日 (四) 03:38 (UTC)回覆

回應
「征」是指特徵、體徵,這與英文的syndrome一詞的含義相對應,而與「症」的含義不盡相同。「綜合症」是典型按照字面意義理解而產生的錯別字。而且,既然有專業的辭典和術語委員會對這一名詞做出規範,又何必反其道而行之?—Choij (留言) 2009年11月19日 (四) 04:45 (UTC)回覆
回覆
syndrome是指同時出現的一些臨床特徵/體徵(features/signs,由醫生觀察到)、症狀(由病人感受到)和現象,醫生以這些作為對此一未知疾病的「標籤」,用於該疾病的推斷和研究,故名「綜合征」或「症候」。這裏使用「征」是較合適和專業的詞彙,可以從上述連結中看出。—Choij (留言) 2009年11月19日 (四) 06:31 (UTC)回覆
兩岸名詞對照查詢系統中syndrome的台灣用語為「症候群」,大陸用語為「綜合症」,說明用「綜合症」這一規範已久的名稱來對應syndrome與「綜合症」不是二選一的關係,您無法接受不代表該用語不可能是正確的。—Choij (留言) 2009年11月20日 (五) 21:55 (UTC)回覆
經說悉隨尊便,請逕自處之。—J.Wong 2009年11月21日 (六) 02:57 (UTC)回覆

用戶Bubby等

沒辦法了 老毛病在不斷發作(參考貢獻列表吧) 雖然8月已經警告過一次了 這次真要麻煩管理員出面 我不想再繼續下去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1月20日 (五) 11:43 (UTC)回覆

回應
我今天修改了《天與地》集數,是從報紙上看到,他什麼都不查就回退,請立刻將這廢物剷除,謝謝。--No1luvME (留言) 2009年11月27日 (五) 07:32 (UTC)回覆
閱,先此致歉,漏閱足下留言。足下既警告之,且伊已再無為之,請勿過怒矣,在下毋可為歟,萬望見諒。—J.Wong 2009年12月1日 (二) 04:33 (UTC)回覆

很抱歉通知J.Wong,又發作了(似乎平均一個月一次)—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2月17日 (四) 14:0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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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森美移動}}

見到閣下刪除{{森美移動}} 模版時把條目中的全形括號通通轉成半形[14],這是否AWB的問題,還是有其它原因?— Άndrew (✉✍) 2009年11月21日 (六) 11:4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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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管理員請辭

在下以為Wikipedia:管理員請辭已經失去一定的意義。近來去此頁面請辭的用戶往往只是宣佈自己辭職而已,但未去meta正式提交請求(因為大部分人不知道要去meta,雖然說上面已經說明),難免讓人搞不清是他們的確希望去職,還是只是表態希望徵求各方意見。不如只在此保留指示,免得出現去意已決的用戶未被移除權限,而只是希望徵求各方意見(以後可至客棧討論)的用戶卻被他人提交去meta並移除權限—Ben.MQ 2009年11月22日 (日) 13:1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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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同性婚姻法的通過與實施

您刪慢了。頁面上已掛有hangon,請見原記錄。—Choij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09:32 (UTC)回覆

回覆

西班牙同性婚姻法的通過與實施

這為什麼是WP:CSD#A3?--Liangent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09:34 (UTC)回覆

回應

怪哉,怪哉!

WP:RFDA說的是:「7日內,必須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用戶可以在互助客棧提出罷免的意向,並徵求聯署人。」可沒說必須在互助客棧提出罷免的意向,而且現在也還沒到7天呢!—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15:27 (UTC)回覆

既敝見解,與君有所出入,余且撤回之。閱。—J.Wong 2009年12月1日 (二) 04:07 (UTC)回覆

User:KO.2

被濫權管理員以「全保護」的名義實施封禁,請解除「保護」。

--這是我的 (我不喜歡被侵犯) 11月28日 (六) 15:30 (UTC-5)

前者本人無意置評,後者茲駁回之,蓋理由闕如也。—J.Wong 2009年12月1日 (二) 04:14 (UTC)回覆

請清理過期侵權,好嗎?--217.196.164.35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10:36 (UTC)回覆

已成。—J.Wong 2009年12月2日 (三) 16:07 (UTC)回覆

2009年12月

  您好。當您在討論頁和所有開頭是「Wikipedia:」的頁面中參與討論時,例如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您應該使用現代標準漢語和其他用戶進行溝通。因為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如果您使用了現代標準漢語以外的其他語言發言,其他用戶可能因為看不懂您的發言而導致溝通不暢。如果您無法使用中文,請到這裏發言,謝謝。-Yravi.kJ 2009年12月2日 (三) 12:36 (UTC)回覆

回應

關於罷免管理員的反對票

只能連署贊成嗎?如果有人不同意這個罷免,怎麼辦?--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2月4日 (五) 10:09 (UTC)回覆

回應

我的留言

我的QG3618應變網啟動! - JEL8288(jeffrey1995)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EL8288-2對話貢獻)於2009年12月7日 (一) 06:40加入。

閱—J.Wong 2009年12月16日 (三) 08:03 (UTC)回覆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63.21.114.253對話貢獻)於2009年12月24日 (四) 01:24加入。

閱—J.Wong 2009年12月24日 (四) 13:16 (UTC)回覆

楊恆均存廢討論

[15] 提刪沒有說明任何原因,請問能提供給我當時條目的副本麼。--Auvaand --Talk 2009年12月11日 (五) 20:34 (UTC)回覆

閱,已電郵予閣下。—J.Wong 2009年12月16日 (三) 08:26 (UTC)回覆

關於古惑仔漫畫的保留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12/01中幾個古惑仔漫畫的討論,是否結束的太倉促了?多一些討論的話,或許會促進社群在這方面討論出一些結果。而且「無例可依」也比較勉強,先例都是要有人去做出來的,而且討論中幾乎一面倒的刪除意見,基本可以視為社群的共識。理想情況下,應該把這種還未形成文字的共識轉化為方針或指引,成為維基百科文化的一部分。英文版的那些規則,很多也是先有了問題,經過社群廣泛討論,做出共識,最後形成文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16日 (三) 07:01 (UTC)回覆

回覆
同意書生之言。正如閣下所說「人人定義俱有所異」,因此存廢決定應參考共識。某生 (留言) 2009年12月18日 (五) 15:38 (UTC)回覆
無所渝也,仍請從速提案修例,後遞案刪之。—J.Wong 2009年12月18日 (五) 16:07 (UTC)回覆

請問要如何建議修例?

濫權審核結果

您好!針對本人建提應將未成年人之相關巡查權、回退權應予限制, 由於wikipedia並無明文規定,建議應列入考量要如何申請成案?Ming0125 (留言) 2009年12月16日 (三) 11:07 (UTC)ming0125回覆

回覆

巡查豁免權

巡查員應該也有巡查豁免權,是不是需要表明在相關申請頁面?—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19日 (六) 06:51 (UTC)回覆

閱,理當如此。—J.Wong 2009年12月20日 (日) 01:28 (UTC)回覆
頁面上說可以幫別人申請此權力?—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20日 (日) 17:03 (UTC)回覆
回應

關於起點中文網的存廢討論結果

討論結果是二票保留一票速刪,為何執行結果是刪除?——♠白布 飄揚§§ 2009年12月23日 (三) 09:10 (UTC)回覆

回覆

請注意User:Vorrei這個用戶

我請您注意User:Vorrei這個用戶,那個User:潮吹女王User:肏User:巨乳妹等不雅觀的用戶名稱,經過我的人肉搜索,發現其實根本就是User:Vorrei這個用戶所惡意創建的傀儡帳號!--Người Đài Loan (留言) 2009年12月23日 (三) 20:41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12月24日 (四) 13:04 (UTC)回覆

留意頁面

請留意頁面蔡英文,防止有人胡亂回退和破壞,謝謝!--1 (........) 2009年12月23日 (三) 20:00 (UTC-5)

閱—J.Wong 2009年12月24日 (四) 13:05 (UTC)回覆

巡查豁免權

擁有巡查豁免權的User:RekishiEJ創建Paul Cornu時並沒有自動巡查,不知道是重定向頁問題,還是該用戶的設定問題?—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25日 (五) 11:22 (UTC)回覆

  已修復J.Wong 2009年12月25日 (五) 13:18 (UTC)回覆

用戶Macc1992

請看其個人主頁及討論頁 這種的怎麼辦?他這個人聲明有效麼?—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2月29日 (二) 09:18 (UTC)回覆

回應

你看他討論頁編輯歷史 就是前幾天已經出了點問題 別人(包括我) 都是好心去提醒 對方不回應不說 一概刪之這態度問題...—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12月30日 (三) 08:52 (UTC)回覆

回覆

請問

請問,我給用戶:Eliot授予了巡查豁免權,你回退了這項授權,原因是什麼?我依據的是方針里的如下規定:

  • 任何一位管理員均可依其判斷向經常創建頁面且熟知維基方針及指引(特別是生者傳記和關注度)的可信賴用戶授予此權。建議門檻乃在於75個有效條目,不包括重定向。

請問,有何不妥?--用心閣(對話頁) 2009年12月29日 (二) 11:5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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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存廢

我已經有了足夠的參考來源,另外,哪一點被認為是廣告呢?難道其他漫畫家不被認為是廣告,知名度不同就不被認同嗎?此外,可否請您打一般的文體,不然我很難了解您所要表達的意思。謝謝!夢游漫畫藝廊 (留言) 2009年12月29日 (二) 11:5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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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除雙權

留言

俺已知道,不要緊。—Cp111 (留言) 2009年12月30日 (三) 07:53 (UTC)回覆

閱—J.Wong 2009年12月30日 (三) 07:5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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