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府 (日本)
日本历史上的一种政府形式
幕府(日語:幕府/ばくふ bakufu */?)是指日本歷史上由征夷大將軍(俗稱幕府將軍,簡稱將軍)領導與統治的武家政權,為日本特有國情下所產生近似「尊王攘夷」的政治體制,從1185年源平合戰結束時開始,至1867年明治維新時結束,歷經鎌倉幕府、室町幕府、江戶幕府三個幕府時期,由河內源氏、北條氏、足利氏、德川氏先後相繼統治時間總長682年。
日本有著長期武官執政的歷史,武家強人以統治天下為志向,開設最高指揮機構「幕府」,類似於現代所稱的軍政府。征夷大將軍必須由天皇任命,表面上是天皇的臣子,但大部分均為世襲,且從凌駕正規的朝廷體系後來慢慢變成正規的朝廷體系之內的一部份(公家);由於當時日本實施封建統治,征夷大將軍並不會直接掌控全國,而是會分封采邑給諸有力的武士,征夷大將軍的地位則等同為天下之共主,事實上是以「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方式治國。另一方面,由於天皇在當時的地位相當神聖,即使擔任征夷大將軍的氏族有所更迭,也沒有外人敢直接篡奪天皇大位。日本這種特殊的政治體制,迥異於同時代世界上的其他國家。
中國歷史時代將軍出征在外,辦公的府署設在帳幕,因而稱為「幕府」。該詞傳入日本後,成為近衛大將的漢名。之後右近衛大將源賴朝擔任「征夷大將軍」,因為是「大將軍」,所以征夷大將軍遠征蝦夷時的本營也稱作「幕府」。等同戰時的司令部及和平時期的政策發出地,實質上是武家政權的政府機關。江戶時代中期以後,隨著朱子理學的普及,研究漢學與儒學者的推廣,人們把征夷大將軍治事之處稱做「幕府」,變成政府機構。西方世界根據幕府是由征夷大將軍領導的事實,把幕府稱為「Shogunate」。
幕府官職
編輯中央官
編輯源賴朝掌政時曾經設置幕府官職,賴朝所設置的官職一直流傳到室町時代。
- 征夷大將軍,幕府最高軍事長官,以幕府政權為中心治理國家。
- 執權(鎌倉幕府輔佐將軍的首臣,後成為北條氏世襲專權的職務。室町幕府廢除)
- 連署(鎌倉幕府執權的輔佐職,由北條氏獨專。室町幕府廢除)
- 管領(室町幕府輔佐將軍的首臣,原稱「執事」。由細川氏、斯波氏和畠山氏三管領輪流擔任)
- 侍所(掌管幕府的武士(御家人),長官為所司。室町幕府時由四職輪流擔任)
- 小侍所(室町幕府官制)
- 公文所,後來改稱政所,長官最早是別當,後為執事。早期是僅次於將軍、總攬幕府財政與政務的職務,大江廣元死後,政所別當的職務由執權或連署兼任,執事成為實質上的長官。
- 問註所,裁判機構,長官為執事。
- 引付頭人
- 評定所,設評定眾11~12人議論政策,協助將軍行政。
- 奉公眾,室町幕府官制,直屬於將軍的軍事力量。
江戶幕府後來改革了幕府官職。
- 大老(大老原為大名所設之家臣官職,並非正統朝廷幕府官職。江戶幕府將其改爲幕府官職,為臨時性的最高職位,歷來僅由井伊氏、酒井氏、土井氏和堀田氏四大家族擔任。另外,側用人柳澤吉保也曾獲任為大老格職務)
- 老中(江戶幕府輔佐將軍的首臣並直屬於將軍,負責統領全國政務。由多人同時擔任,採合議制)
- 側用人(將軍近侍的最高職。向老中傳達將軍的命令,將老中的呈報傳達給將軍)
- 若年寄(負責管理將軍直屬的武將旗本與家臣御家人,定額爲三至五名)
- 奏者番(掌管有關殿中所用禮儀事項的職務。在年初等諸大名謁見將軍的時候,負責進行轉達)
- 書院番頭(書院番旗本的軍事組織,掌管警衛、將軍出行等事宜)
- 小姓組番頭(將軍貼身侍衛)
- 留守居(掌管江戶守衛的官員,將軍離城時,負責江戶城警戒,在幕府初期是擁有極大權限的重要職務)
- 旗本(在將軍出場的儀式上出現的家格在御目見以上的家臣,為德川軍的直屬家臣團。通常旗本由一些失格的大名以及一些大名家的庶、末子來擔任。)
- 高家(由老中支配,掌管幕府的儀式和典禮。負責欽差、朝臣的接待,過往宮中的使節等。俸糧是僅一千五百石,不過官級與大名並列。)
- 大目付(由老中支配,作爲老中的耳目,進行對大名、交代寄合、高家的監察等,負責幕政一切的監察)
- 町奉行(負責掌管江戶城下町的警政消防、市政民務、仲裁庶民爭端,負責支配江戶的町方,由老中所支配)
- 勘定奉行(掌管幕府的財政,收支出納,和租稅徵收,後來分為管理財稅的「勝手方」和管理關東地區行政訴訟的「公事方」)
- 寺社奉行(總制全國的寺院和神社、寺院和神社土地的管理,掌管佛教與神道神職人員的職務)
- 普請奉行(負責江戶城內的土木工程)
- 小普請奉行(掌管工程官員,負責後宮、東睿山、貴族府邸的營造、修繕)
- 作事奉行(掌管修繕建設的官員)
- 勘定吟味役(掌管監督糾察的官員,天和年間設置,元祿年間廢置,正德年間重設)
地方官
編輯- 守護。源賴朝初設。源賴朝和足利尊氏曾經爲了要嘉獎有功的家臣而分封諸臣至各令制國擔任守護。
- 地頭。源賴朝初設。此官乃是爲了要管理地方莊園,後來武士統治合併莊園,故撤銷此職。此職沒有兵權,故不受重視。
- 守護代。守護之代官。在守護不在的時候暫時掌管國政,在守護在的時候輔助處理國政,後來在戰國時代獲得實權。
- 管領。幕府管理近畿之官職,比眾守護和探題高。在細川氏滅亡後架空。
- 關東管領。幕府管理關東之官,比眾守護和探題高,在上杉謙信死後架空。
- 公方。在鐮倉、堀越、古河三地設置。為室町幕府(足利幕府)所設,用於管理關東地方。
- 禪律方(室町幕府官制)
- 神宮方(室町幕府官制)
- 鎌倉府(室町幕府官制)
- 六波羅探題,原為京都守護。與其它探題不同,此職在室町時代已被架空,並不起非常大的作用,只活躍於鐮倉時代,用於管理京都事務和監視天皇。
- 探題。在九州、西國、奧州(陸奧)、羽州(出羽)設置。用於管理地方。(類似鎮守府將軍)
- 京都所司代。與六波羅探題相同,在江戶時代初設,用於管理京都事務和監視天皇。
- 大坂城代。江戶幕府初設,為幕府駐大阪的最高行政長官,負責大阪城的城防,監視關西大名,手握符節,掌控關西緊急時的軍事指揮權及訴訟裁斷權,並統轄在大坂值班的幕府役人,由譜代大名出任
- 駿府城代。江戶幕府初設,為幕府駐駿府的最高行政長官。
- 遠國奉行。江戶幕府初設,為設置在江戶以外的幕府直轄領天領內之要地,掌管該地政務之奉行。分別包括京都町奉行、大坂町奉行、駿府町奉行之各町奉行和伏見奉行、佐渡奉行、長崎奉行、堺奉行、山田奉行、奈良奉行、日光奉行、浦賀奉行、下田奉行、新潟奉行、箱館奉行、神奈川奉行、兵庫奉行等役職。其中,伏見奉行由大名擔任,其他一律由旗本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