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的分期
中华民国史的分期是指历史学研究当中对中华民国不同时期的区分。其重点在于中华民国第二共和,该概念是日本学者若林正丈于1992年首先提出,是他用来描述“中华民国台湾化”这个趋势的其中一个特点。此观点认为由1988年李登辉政府上台开始,在台湾的中华民国便开始了“第二共和”时期;在此之前的蒋中正、严家淦和蒋经国当政时期(1928年至1988年),则是“第一共和”时期。
中华民国第二共和有另一种说法:指中华民国的第二个时期(国民政府,1928年至1949年),由历史学家兼中央研究院院士张玉法所提出。
概念的定义
编辑第一种“第二共和”分期:1991-(台湾时期)
编辑基本上,“中华民国第二共和”这个概念的指涉对象,是1991年5月1日以后的中华民国,在这之后,由于中华民国政府已经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同时又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因此,中华民国“所建构出来的国家机关只代表台湾人民,国家权力统治的正当性也只来自台湾人民的授权,与中国大陆人民完全无关”[1]。如果用阮铭的话来讲,“辛亥革命诞生的中华民国第一共和,在大陆不在台湾;今天的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在台湾不在大陆”[2]。
第二种“第二共和”分期:1928-1949 (中国大陆时期)
编辑“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另一种说法:指中华民国的第二个时期,从1928年至1949年。是历史学家中央研究院院士张玉法教授所提出。在其所著《中华民国史稿》一书中指出:
“从民国史的三个时期看来,第一个时期(从1912年至1928年)基本上是承晚清之旧,效习西洋,可以称为“第一共和”或第一民国;第二个时期(从1928年至1949年),基本上是将孙中山的革命纲领和目标付诸实施,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在世界上有其独特性可以称为第二共和或第二民国;第三个时期(从1949年至今)在大政方针上,大部分为第二时期的延续,但领土仅余数百分之一,人口仅余数十分之一,立国态势截然不同。自1980年代末期以来,原有的大中国政治建构逐渐解体,落实台湾的政治和文化逐渐建立,可以称为第三共和或第三民国。”[3]:4
“从1928年至1949年,此期间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竞逐或出没的势力颇多,其影响最大者为国民党之执政,中共之扩张,以及日本侵华势力之兴亡。国民党在1926年至1928年的革命中获胜,成为执政党。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后七、八年,中原大战、西南异动等事件几度使国民党陷于分裂,但事件很快平息。日本势力进入中国所建满洲国政权、汪精卫政权、蒙疆自治政权等皆随日本投降而飘逝。惟中共自1927年以后武装割据、武力扩张,不因与国民党联合抗日而停止,不因国民党实行宪政而停止,对国民党政府的威胁与日俱增。但此期间的法统所在为国民党所执政的中华民国政府。此政府奉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虽受各种势力牵制未能贯彻,政权的框架俱在,在交通、经济和教育建设上也获得不少成就。……国民党主政的中央政府或在南京、重庆、或广州,但一直代表中国……与同盟国并肩作战,反抗日本侵略,并参与联合国的创建,使中国成为世界四强之一[3]。”
定义争论
编辑中华民国第一共和或是第二共和,并没有成为一个广泛接受的概念。无论在台湾海峡两岸,对中华民国的主流历史观,并没有定义这样的共和时期,这亦牵涉中国历史观和台湾历史观。若站在中国历史观(包括中国大陆统治时期的中华民国历史),1912-1928年的北洋政府时期毫无疑问是第一共和,亦1928-1949年蒋中正在中国大陆统治时期的国民政府是第二共和。
中华民国台湾化: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制
编辑在《台湾:分裂国家与民主化》(1994)这本书中,日本学者若林正丈在讨论台湾政治体制之民主化过程的时候,提出了一套解释性的分析概念,认为台湾在两蒋统治时期的威权主义体制,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但是在经过从1970年代中期开始的一系列变动和改革措施以后,他对这几个特征在1990年代以后的可能变化作了以下的预测:
- 国民党政治独占的缓和或打破 → 国民党的“自民党化”(在政治上变成“一党独大”)
- 脱内战化、自由化 →“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制”
- 打破二重结构 → 台湾化
- 打破二重结构 → 国会选举的“金权化”、国会运作的“派阀化”
其中的第二点,用若林正丈自己的话来说:
解除台湾省戒严令之后,1991年5月废除实质冻结宪法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紧接着,因为学生运动的扩大,又废除“惩治叛乱条例”。这些都是使台湾长期与大陆和中国共产党形成内战态势转为形式化。对于台湾政治体制来说,民主化即是“脱内战化”。1991年底,“万年国会”终于退职,“法统”的实体于焉消灭。
至此,不得不正面出现在台湾政治秩序中的是“中华民国宪法”。然而该法是在1940年代以“全中国”为对象做成的,所以显然不能原封不动地适用于台湾,于是政局很快地围绕在宪法层次的争点(领土范围、国号、中央政体等)。“分期付款式的民主化”开始展开其最后阶段=“宪政改革”,国民党的“修宪”与民进党的“制宪”=“台湾独立”的主张在意见市场上角逐[a][4]:256。若林正丈接着在标题为“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制”的小节里面表示。
“宪政改革”如果如在野党所说是“制宪”,固为理所当然;即时以国民党所说的“修宪”告终,也是与当初制定国家政治制度法源“中华民国宪法”所规范的对象,亦即中国大陆民意无关[4]:258。就此而言,若林正丈的这本著作似乎是“中华民国第二共和”这个概念第一次出现在相关文献中,指的是经过民主化程序以后,台湾的国家机器在政权本质上的改变。
李登辉对“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制”的沿用
编辑在李登辉于1996年当选中华民国第一次以直选产生的总统以后,他数度对外表示:“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她的国号叫做中华民国”或是“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国家,她的领土范围在台澎金马”[5]:254。1999年7月9日,在接受德国之声专访的时候(见两国论条文),李登辉更清楚地阐明了他的立场:
- 1991年修宪以来,已将两岸关系定位在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乱团体,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个中国”的内部关系。所以,您提到北京政府将台湾视为“叛离的一省”,这完全昧于历史与法律上的事实[6]。
在评论李登辉领导下之中国国民党的民族主义论述时,政治学者林佳龙用了“中华民国第二共和”这个概念来形容李登辉所建立的台湾国家体制[b],并表示他在1998年10月19日因为研究的缘故而对李登辉进行访问时,李登辉就曾经直接提出过“中华民国第二共和”这个概念[5]:255。
《亚洲的智略》
编辑2000年7月,李登辉在卸下总统职位以后,与日本作家中嶋岭雄共同写成了《亚洲的智略》这一本书[7],在该书中李登辉首度比较有系统地提出中华民国在台湾已经走出了两蒋统治时代、并蜕变为“第二共和”的构想。
李登辉在该书中强调,中华民国在台湾大致上可以分为两个时期,蒋介石、蒋经国统治时期是第一时期,因为,宪法都是在中国内战时订下的。至于现在,台湾的宪法不但经过了大幅度的修改,过去的立法院也已经全面改选,老立委退职、国民大会虚级化、台湾省已经“冻省”了、总统由人民直选,台湾经历了这些重大变革,宪法与政府结构也已经重组,这就是第二共和。
李登辉并在书中进一步指出,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台湾中华民国的第二共和当然也是主权独立的国家,理论基础相当稳固。
群策会所发表的“台湾21世纪国家总目标”
编辑2002年,由李登辉担任董事长的群策会,集合了30多位专家学者,以半年的时间召开了20多次会议以后,研拟了十大项的“台湾21世纪国家总目标”,其中的第一项,正是“确立台湾的国家认同”[c]。在标题为“以‘普遍意志’谱写‘第二共和’”的这一节里面,群策会“台湾21世纪国家总目标”研究小组再一次使用了“中华民国第二共和”的概念,并指出:
相关学者和政治人物对于此概念的应用
编辑相关学者
编辑事实上,在李登辉在台湾提出“中华民国第二共和”这个概念以后,已经陆陆续续有不少学者,也开始沿用这个概念来说明台湾目前的政治体制。比如说在2002年取得中华民国国籍的前胡耀邦文胆阮铭,就曾经为文指出“中华民国”这个概念的变动性,他说:台湾今天的国号为“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是一个变动的历史概念。辛亥革命诞生的中华民国,在大陆不在台湾,那时台湾是被满清政府割让掉的日本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放弃台湾,战后由中华民国政府代表盟军占领。因此,自1945至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曾同时统治海峡两边的大陆和台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诞生,中华民国政府弃守大陆转移台湾,从此形成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存于海峡两岸的历史事实。[2]此外,他也沿用李登辉“中华民国第二共和”的概念,来说明目前台湾的政治现状。他这样表示:1991年5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公布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事实上已确认中华民国领土主权在台、澎、金、马,不在大陆。经过台湾国会代表和台湾总统由台湾人民直接选举,再经过政党轮替、和平转移政权,台湾已实现国家的民主化、本土化。这是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就是说,辛亥革命诞生的中华民国第一共和,在大陆不在台湾;今天的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在台湾不在大陆[2]。除了阮铭以外,也有其他的学者,也开始使用“中华民国第二共和”这样的概念来描述台湾当前的政治体制,比如说东吴大学政治系的吴志中[12]。
民主进步党方面的政治人物
编辑民主进步党以陈水扁为例,虽然他似乎并未直接使用过这个概念;但是,一些相关的新闻报导却也都指出,在某种程度上,其实也可以使用“中华民国第二共和”这个概念来形容陈水扁关于台湾制定新宪法的构想。比如说在《自由时报》记者邹景雯2003年关于陈水扁之“新宪构想”的一篇报导当中,她就这样写道:针对陈水扁在党庆大会提出新宪法时间表,了解决策内情的幕僚指出,陈总统的新宪构想可以用“中华民国第二共和”来形容,未必是“台湾共和国”。陈水扁认为总统大选不是选一个总统,更重要的是选择政党理念,全体人民也要为自己选择一个未来,因此他必须提出一个愿景,让整个团队与人民共同来思考与追随。此外前行政院院长谢长廷似乎也抱持相当类似的看法。在2005年2月13日接受《自由时报》记者邹景雯和王贝林之专访的时候,他也对记者做了以下的表示:行政院团队推动朝野和解,但台湾的主体性绝对不变;经过多次修宪,现在是“中华民国台湾化”,也可以称为“第二共和”,两岸在现实上是“两个国家”[13]。就此而言,虽然民进党台面上的人物并未在正式场合直接使用中华民国第二共和这个概念,但似乎都同意这样的说法。
中国国民党方面的政治人物
编辑国民党方面也有不少人曾经在公开场合提出“中华民国第二共和”这个观点,并要求党中央将其纳入为该党的正式政策里面。比如说,由国民党中比较年轻之世代所组成的“五六七大联盟”,就曾经发表宣言表示,“国民党应尽快以‘中华民国第二共和’、‘三权分立’为‘宪改’方向,承认‘两岸分裂状态’,‘不主张统一’,‘保留统独选项’”[14]。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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