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5年8月

消除一切形式IP用户歧视之倡议

HARL有何不同?当别人有RL该如何沟通?自己又该如何避免有RL

建议增加申请WP:CHECKPAGE之门槛

恳请各位先参阅这里,使用AWB批量挂上评级模板,却无自动标示巡查,造成巡查员的困扰。希望可以添加申请使用AWB批量挂上评级的用户,需先获得巡查豁免或巡查权,不知各位有何看法?--火车书呆喝茶时间查询贡献 2015年8月3日 (一) 08:38 (UTC)

@james970028(!)意见最好还是机器人权限吧,这样还会冲刷最近更改……--Cosine02 2015年8月3日 (一) 09:10 (UTC)
 完成--Cosine02 2015年8月3日 (一) 12:05 (UTC)

建议修改方针

内容已移动至Wikipedia:投票/缩减管理员不活动期限,请参与。--Cosine02 2015年8月8日 (六) 13:46 (UTC)

我认为“未自动确认”身份(含匿名IP)不应该拥有编辑他人用户页的权限

某个维基人不经常编辑维基(或许永久离开了维基社群),我曾遇到过某匿名IP破坏了他的用户页,经过很多个月都没有被人所发现。各位认为“未自动确认”身份(含匿名IP)应该拥有此权限吗?-- By LNDDYL.(留言2015年8月8日 (六) 09:06 (UTC)

就各DYK提名之条目类型参数提出有关建议

大家好,本人长期关注维基百科首页“你知道吗”项目的提名程序,亦有提名过若干条目,依本人的观察与发现,“你知道吗”的有以下现象:

  • 机器人是死板的(中文版“人才”的能力不足,故无法灵活调整机器人,如有冒犯敬请见谅),只会根据提名模板的“type”(条目类型)参数来决定上首页的顺序,而所填之参数必须完全、一模一样,才能避免其一同上首页。这造成以下问题:
    • 虽然现时建议(并未明文规定)应使用英文,但是还是会有一些人非常坚持不听劝,或者不晓得有相关建议,故继续使用中文。再者,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编辑本站之辈很显然主要为中文使用者,英文未必“超厉害”,要求填英文已是高估编者之能力(你不如试着叫英文版的人用中文,所以请将心比心)
    • 即使是使用英文,首字母大小写以及同类之不同变体的英文名称也是个严重问题。
    • 一个条目到底要用什么类型,以及其类型要使用什么统一的英文名称,社群目前不晓得。
    • 一个条目绝对不可能只属于一个类型,类型重叠的问题也很常见。
    • 有些条目实在很难想得出其类型,或者那些条目是冷门条目。更何况,还坚持要求提名者使用英文?这说不过去。

基于以上的诸多问题,本人谨此提出以下个人建议:

  1. “你知道吗”应规定提名者所使用的语言,英文还是中文请讨论,至于目前“建议英文”的做法,本人在上面已提出个人意见。
  2. “你知道吗”可提供一组普通而且固定的条目类型,比如说abcde、fghij、klmno、pqrst……(如果决定要英文,就应该提供翻译,别当中文版编者是英语神童)并规定如果条目属于以上任何类型,则应该使用之,如果类型重叠,就可以填超过一个类型。(考虑到这些是为机器人而设,类型和类型之间可用半角逗号“,”来隔开)
  3. 如果条目不适用于所提供的任何一个类型,则可以填“其它”或自己填。
  4. 如果要使用英文,就应该规定类型的首字母必须使用小写。
  5. 如果发现有提名不合规定,则应善意提醒,或者以此作为投反对票之理据。

欢迎各位讨论。--黄居士留言2015年7月21日 (二) 09:05 (UTC)

我在两个月之前也提出了类似的讨论,只是当时无功而返。我认为我当时提出的方案仍然是有用的,只是实行起来会有困难。一个重要的问题,要提防新措施会变成扰民的梦靥。--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7月21日 (二) 09:19 (UTC)
两个方案各有可取之处,希望这次可以讨论出一个结果,别因为篇幅长或者社群没时间看而失望落空。--黄居士留言2015年7月21日 (二) 09:53 (UTC)
个人认为可按FAN和GAN一样的那些类型,不适用于所提供的任何一个类型,则统一填“其它”。 -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科学条目提升计划地质专题2015年7月21日 (二) 13:42 (UTC)
(!)意见,其实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分类存档里面的类型都可以,而且还可以让机器人放到对应的存档里。(不过话说机器人现在通通都放到“未分类”……)--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7月21日 (二) 18:28 (UTC)
甚至还有人以国家名作为条目类型。--黄居士留言2015年7月22日 (三) 09:39 (UTC)
我认为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分类存档的分类方式既乏人问津,也不科学,比如“趣味”类,基本上可以归入其他分类的条目只要有趣都可以列入这个分类。而且继续容许以文字填写DYK条目类型,仍然容易出现混乱:如果按照我当初的方案,限制type参数为数值,倒是方便机器人识别,不过如果是文字,然后限定只能使用某些字串填写该字段,我认为操作起来这是要比前面的方法复杂的,搞不好仍然是扰民。话说今天我想到了一个问题:不管是我、街灯兄还是黄居士的提案,也有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那就是分类重叠。比如,历史上的政治事件,应该归入史地类还是社会科学类(含政治)?--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7月22日 (三) 11:05 (UTC)
@春卷柯南:您提出的数值方法在技术上是可以解决分类重叠的,祇要把各个类型的数值以2n的方式来配置就可以了(例如:A类=21=2、B类=22=4、C类=23=8、D类=24=16),提名时填写type把要用的数值加起来(例如同时编在A类和C类,那么就填21+23=2+8=10),然后机器人判断时将总和数值转换为二进制便可以分析到用了哪几个分类。不过对于提名者来说,这样的计算type数值会很麻烦。--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7月22日 (三) 16:14 (UTC)
第一,我没说过类型一定要提名者自己填,可以仿照目前DYK点票制度,由高级荣衔得主、巡查员、回退员和巡查豁免者代劳(至少我和Carrotkit都研究过用这种图书分类法给DYK候选条目分类)。第二,设两个分类为一组,每一组各自换算代码,那么会不会出现两组得出的换算结果一样的情况呢?而且我觉得与其这样,倒不如用回黄居士的办法,用逗号区隔分类,或者把type参数分拆,以处理有关问题。--春卷柯南夫子编辑数破万在即( ) 2015年7月23日 (四) 10:30 (UTC)
定一个类型列表,评选DYK的时候自己选一个填,都不符合的填“其他”。这是最简便的方法了吧。乌拉跨氪 2015年7月22日 (三) 17:17 (UTC)
@春卷柯南Cdip150乌拉跨氪:我提出的方案有包括解决分类重叠,“如果类型重叠,就可以填超过一个类型。(考虑到这些是为机器人而设,类型和类型之间可用半角逗号“,”来隔开)”,而且比计算数值这样难倒数学白痴的方式更简便。至于乌拉跨氪提出定一个类型列表,那也正是我提出的方案。--黄居士留言2015年7月23日 (四) 10:08 (UTC)
乌拉跨氪兄的提案和黄居士的提案有分别。黄居士的提案有提到,如果某条目属于多于一个分类,就可以同时填写这么多个分类,分类之间以逗号区隔。至于乌拉兄的解决方案,恕我多言,那是比较空洞的。如果可以归入多个分类的条目都填“其他”,那么就失去了辨别条目属于哪些分类,防止同类条目大量登上首页的意义了。--春卷柯南夫子编辑数破万在即( ) 2015年7月23日 (四) 10:30 (UTC)
打漏字了,是都符合的填其他。乌拉跨氪 2015年7月24日 (五) 09:09 (UTC)
@春卷柯南:您提了一个很重要的点:type不一定由提名人去填写。那就不需要搞到上面那么复杂了,也不用更改现有的程序方式,祇要找个人主动去控制各个提名的type值就已经可以了,反正type都不会在首页显示出来,大抵都不会有人关心条目登上首页是什么type值(type祇是供机器人识别用的,对条目当选资格无影响),所以每当有多个不宜同时登上首页的条目,那就找个人把相应条目的type都设定为一样的字串(即使是随机乱数的字串也可,但重点是每个同类的都要采用相同字串),那就已经可以避免同类条目登上首页的问题了。(其实这些早就可以做,可惜我太懒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7月25日 (六) 13:35 (UTC)
靠专员是靠不住的。乌拉跨氪 2015年8月2日 (日) 07:14 (UTC)
我也有同样的疑虑。就是,如果负责条目分类的专员要换人,两人把条目分类的偏好,以及偏好采用的分类法(比如用户甲偏好《中文图书分类法》,用户乙偏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难免会有误差。此外,专员如果因故而暂时无法履行职务,那又怎么办呢?--春卷柯南夫子庆祝编辑数破万( ) 2015年8月3日 (一) 08:43 (UTC)
嗯……祇能说每个方法都有缺点吧。另外又想到可以混合HYH.124的逗号方法再加人肉检查,提名者初步填上type,当有人认为所填的type不足以避免同类条目上首页的话,那就自行为各个同类条目的type添加逗号再加相同的任意字串(注意祇能添加,不要改已经填了的东西),而机器人则检查各个type时分隔逗号后,看到共有的字串就不要同时放到首页即可。当然这个方法有个缺点大家都应该想像得到——当碰巧所有人都不主动去留意type时这个方法也是废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8月12日 (三) 13:11 (UTC)

审阅

大家看看,有没有必要确立类似于en:Wikipedia:Reviewing那样的审阅方针?--124.133.96.194留言2015年8月10日 (一) 07:31 (UTC)

@antigng:实际上我看上面那位是处于这样的考虑:有些半保护页面,IP用户无法编辑,用编辑请求又有时太慢,太麻烦。不如用wp:编辑审核这样的办法,还方便。--60.208.153.19留言2015年8月14日 (五) 13:16 (UTC)
如果是破坏,一定要半保护,否则不停地审核破坏编辑浪费大家时间。破坏结束后可及时提出结束半保护。如果是编辑争议,也应当半保护走编辑请求,尽管有时候慢一点,但是“争议一定要通过讨论解决”是原则。--Antigng留言2015年8月14日 (五) 13:35 (UTC)
英文维基百科只要拥有自动确认用户的权限就可以使用巡查日志。--Engle跃湛蓝天空带来无限宽容2015年8月14日 (五) 13:36 (UTC)
但是审核编辑需要另外的权限。--Antigng留言2015年8月14日 (五) 13:41 (UTC)
此方针曾遭否决,讨论页可见更多细节。事实上,主要问题是防止破坏和鼓励IP用户编辑之间达到平衡。--60.208.153.19留言2015年8月14日 (五) 13:43 (UTC)

另案:管理员自愿卸任和复任制度

(※)注意,只适用于在任期间主动请求暂停管理权限的管理员,不适用于其他原因除权的管理员。

(※)注意,此案原来位于维基百科:投票/缩减管理员不活动期限,因参与讨论人数不多,特移至此处。

原方案:无(直至管理员被除权,复任循管理员投票及任命程序)

新方案:简化流程

  • 综述:允许管理员根据个人情况申请一个月以上(连续不超过一年)的维基假期。由于隐私原因,申请人有权利不透露休假理由。申请应由至少一名未休假管理员确认,并在指定页面(包括管理员页面、管理员列表)标记,同时应在用户页和讨论页明显位置注明该管理员正在休假以及休假时长。
  • 具体流程:
    1. 申请人在申请页面提交申请,并通知至少一名管理员进行确认。
    2. 确认的管理员将系统参数“不活跃的管理员数”(待设立)+1。该数字会在“当前维基百科管理员人数”附近呈现。
    3. 申请人有义务将管理员专用的休假模板置入自己的用户页和讨论页顶端,如未置入,确认人可根据其情况代为置入。
    4. 申请人归来决定重新活跃后,可在申请页面更新自己的申请,并移除用户页和讨论页的休假模板,更新“不活跃的管理员人数”-1。
    5. 如申请人在假期结束后超过一个月未重新活跃或陈述理由并延长假期,则自动除去该用户管理员权限。

以上提案来自:--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5年8月16日 (日) 02:55 (UTC)

  • (:)回应,这个有前车之鉴了吧,@Wangxuan8331800:曾经提出休假过。以上--The powder toy留言2015年8月17日 (一) 03:45 (UTC)
    Re:Wangxuan8331800是一位很受社群欢迎的人,即便是他按照完全基本的社群规章回来了,我觉得还是有很多时间浪费,何况假以时过境迁社群发生什么都是有可能的,我不愿意去冒险,也不认为我或者大多数管理员重新申请有100%的概率能申请上。退一步讲,仅我个人而言,能够编辑维基百科的时间和精力是十分有限的,我希望这些经历都能贡献与维基百科,而不是为了取得权限走那么久的流程,经历那么久之后再申请回来很多时候一腔热血已经没有了。维基百科的编辑本来就是个随性的东西,乘兴而来就应当把尽头发挥到极致不是么?--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5年8月18日 (二) 10:09 (UTC)

请管理员更新首页特色条目

首页特色条目马尼拉人质事件介 绍栏最后一行"向菲律宾发出黑色外游警示至今,并实行制裁"请订正为"向菲律宾发出黑色外游警示并实行制裁,维时3年零8个月"。理由:特色条目当选之时 应该在制裁结束之前撰写,而制裁已在上年结束。注:“3年零8个月”亦是二战时日军占领香港的时长,因为马尼拉人质悲剧碰巧也是拖了3年零8个月才谈判完 成,故传媒多描述制裁的“时长”,而少有直接标明制裁的实际结束日期。

 完成。多谢提议。(采用了和正文一样的日期表述方法)Bluedeck 2015年8月19日 (三) 16:25 (UTC)

WP:命名常规于重定向页

事出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天津爆炸”和“天津爆炸事故”连重定向都要删?。许多支持删除者都说的好像是WP:命名常规。感觉他们把WP:命名常规这样苛刻的理由用来提删重定向页。事实上重定向的建立非常非常包容。不能基于WP:命名常规这样苛刻的标准提删重定向。重定向和条目名称完全是两回事。在WP:重定向/删除的原因#不删除的原因中有“3、可以帮助搜索的重定向。”甚至还有一段:“5、有人认为有帮助的重定向。你可能认为没有用,但并不能证明是别人说谎,可能你们浏览的方法不一样”,这和WP:命名常规那样苛刻的标准也是矛盾的。要是极端吹毛求疵的话,可以说2015年(8月)天津港地区说不定也有更多很小的、不为人知的爆炸事件,所以除了官方名称“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其他一个重定向都不留算了。即便是我们非常非常熟悉的名字都要删除留空,这重定向都没法建了,这重定向功能还有个什么用处啊?关于那个条目的讨论请前往那里。这里,我想请大家仲裁、决断,或是澄清、声明一下:到底WP:命名常规用不用于重定向页?WP:重定向WP:命名常规矛盾时用前者还是后者?谢谢。--Tomchen1989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19:32 (UTC)

为何会觉得WP:命名常规适用于WP:重定向呢?重定向的名称根本就不算是为条目命名,因为重定向会把读者带去另一个条目,也就有另一个标题。命名常规不断提及“条目命名”,可见针对的是条目。英文版的方针叫en:Wikipedia:Article titles就更明白,只对条目(Article)有效。中文的“命名常规”是英文版旧称Naming Convention的翻译。英文版的WP:AT提及redirect有20次,由原则性的“Redirects should be created to articles that may reasonably be searched for or linked to under two or more names (such as different spellings or former names).”到“Article titles and redirects should anticipate what readers will type as a first guess and balance that with what readers expect to be taken to. ”及其后的一些例子。大概中文版的方针很长时间没有更新,竟然完全没有。真的应该讨论一下,好歹也在命名常规提及重定向另有WP:重定向作为指引。--Quest for Truth留言2015年8月19日 (三) 17:12 (UTC)

消歧义情况表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天津爆炸”和“天津爆炸事故”连重定向都要删?,我感觉,很多人都可能会用WP:命名常规的标准提删重定向(或提删消歧义)。他们可能也不知道首要主题(primary topic)怎么处理。但凡不知道怎么处理的时候,不少人就一个字:“删”,仿佛重定向、消歧义的功能都不存在一样。当然,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确实也真够乱。英文维基百科上也未必明确,但至少比中文版好多了。有时因为未建立的条目也确实会引发些问题。以下是我整理的{{User:Tomchen1989/消歧义情况表}},表中应该列举了一词多义时维基百科上可能遇见的所有情况。我希望对这个表格进行修改达成WP:共识之后,能写入相关的方针之中。谢谢。

根据Wikipedia:消歧义en:WP:Disambiguation整理的“消歧义情况表(暂定)”:

§1、一个词(“甲”)有好几个义项(“甲”、“B”、……),其中之一已经以“甲”为名建立条目

情况 应采取措施
其他所有义项(2个或以上)都存在条目(“B”、“C”、……) “甲”条目顶部用{{Otheruses}}标明“甲 (消歧义)”的链接,“甲 (消歧义)”条目是“甲”、“B”、“C”、……的列表(§1.1)
其他还有1个义项存在条目(“B”) “甲”条目顶部用{{Otheruses}}标明“B”的链接(§1.2)
其他所有义项均未建条目 无行动(§1.3)

§2、一个词(“甲”)有好几个义项(“A”、“B”、……),这些义项如果建立条目将不会使用“甲”作条目标题,那么:

情况 存在首要主题(primary topic 没有首要主题
情况 应采取措施
所有义项都存在条目(“A”、“B”、“C”、……) “A”是首要主题 “甲”重定向到“A”,“A”条目顶部用{{Redirect}}标明“甲 (消歧义)”的链接,“甲 (消歧义)”条目是“A”、“B”、“C”……的列表(§2.1.1) 在“甲”本页之上建立“A”、“B”、……列表的消歧义页(根据技术要求,还要建立“甲 (消歧义)”重定向到“甲”)(§2.2.1)
有的义项(2个或以上)存在条目(“A”、“B”、……),其他未建条目 “A”是首要主题 存在的条目有3个以上(“A”、“B”、“C”……) “甲”重定向到“A”,“A”条目顶部用{{Redirect}}标明“甲 (消歧义)”的链接,“甲 (消歧义)”条目是“A”、“B”、“C”……的列表(§2.1.2)
存在的条目有2个(“A”、“B”) “甲”重定向到“A”,“A”条目顶部用{{Redirect}}标明“B”的链接(§2.1.3)
还没建的某个条目(“C”)是首要主题 “甲”临时重定向到“甲 (消歧义)”,“甲 (消歧义)”条目是“A”、“B”、……的列表。同时建议编辑者尽快建立“C”(§2.1.4)
仅有1个义项(“A”)存在条目,其他未建条目 这个存在的条目(“A”)是首要主题 “甲”重定向到“A”(§2.1.5) “甲”临时重定向到“A”。同时建议编辑者尽快建立其他义项的条目(§2.2.2)
还没建的某个条目(“B”)是首要主题 “甲”临时重定向到“A”,同时建议编辑者尽快建立“A”(§2.1.6)

以上。--Tomchen1989留言2015年8月16日 (日) 22:23 (UTC)

关于第一类情况
  1. 平等消歧义,即把甲移动到甲(xx),然后在把甲作为消歧义页
  2. 这种情况略复杂一些。大多时候仍然同上面一样,平等消歧义,有时是视情况如果有其他常用名,则一个可以用甲的名字,一个用其他名字,然后在顶部注明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8月17日 (一) 02:04 (UTC)

构想不错,弄个表把各种情况列出,让编辑有所跟从。不过我想最好辅以例子说明,那怕只是虚构的,因为“甲”、“A”、“B”、“C”……的描述不易看懂,用真实条目名称说明比较好。感觉上这个表仍需扩充,因为应该还有更多情况,例如虽然有1个或几个义项已经建立了条目,其中之一已经以“甲”为条目名,但反而主题目(primary topic)未有条目则又如何?感谢你的投入,希望不久能够成为指引甚或方针。--Quest for Truth留言2015年8月19日 (三) 17:24 (UTC)

UserPage

旧存档申请见此。我觉得新用户和匿名用户完全没有编辑他人用户页的必要。--Stang 2015年8月27日 (四) 02:21 (UTC)

新用户的正常编辑是没有必要改动他人的用户页,但可从中早期发现一些破坏者及多重账户。--Thomas.Lu留言2015年8月27日 (四) 12:07 (UTC)
@Cdip150Jimmy Xu:能给出理由来否决/通过这个建议吗?
另:英文版有个“多次被否决方案FAQ”,中文版应否也弄一个?(笑)--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7日 (四) 16:06 (UTC)
新用户和匿名用户真的不需要编辑到别人的用户页。--Cbliu -☎talk☎ 2015年8月28日 (五) 05:10 (UTC)

结合讨论,Wikipedia:投票/缩减管理员不活动期限#不知道应该在哪里说?,很多人意识到一些不合适的投票理由,会为人事任免投票带来消极影响,进而降低其他用户成为管理人员。因此,在下撰写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应避免的理由,希望能够改善这一现状并最终写入方针。

由于在下所处网络环境极为不稳定,特请求诸位完成这一方针制定,祝大家编辑愉快


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5年8月21日 (五) 03:31 (UTC)

其实已经有相应规则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的讨论中应避免的理由,不过一来这只是一个论述,二来在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人员里面貌似没有提到,没有链接。(&)建议将上述论述升格为指引,并在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人员中增加相应说明。--4Li 2015年8月21日 (五) 10:57 (UTC)
@李4:译了一段。当译完后,我会申请将此页升为指引。--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1日 (五) 14:47 (UTC)
@Lanwi1Miao233和平奋斗救地球:抽样找些人来问问意见...--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1日 (五) 14:57 (UTC)
我支持燃玉的意见。我认为对人事任免投票带来消极影响的原因以损人不利己的不当反对票最多,很多人还不知道消极影响很容易暴露在站外的一些批评维基百科的人士以及在维基百科等多个网络百科全书出没的破坏者的面前。--Lanwi1(留言) 2015年8月21日 (五) 17:09 (UTC)
英文版都不是指引,实际上执行也有困难,怎样判定无效票。现在连AFD的WP:AADD都不是指引,人事任免引入该指引的争议会更大。例如:支持,现在活跃管理员太少了,所以要支持他(曾有类似理由,虽然这个理由与参选人本身的可信性无关)。反对,几千次编辑都没有DYK条目,不相信他有判断条目收录的能力(DYK与参选人的可信度没有关系,却推测没有判断能力)。--Thomas.Lu留言2015年8月21日 (五) 18:34 (UTC)
感谢Thomas.Lu举出例子以讨论有效票判定细则。对于第二个例子,现在的论述燃玉的草案都认定为无效;对于第一个例子,现在的论述没有涉及,而燃玉的草案则认定为无效,这是可以讨论的。总之在下认为具体判断标准可以再讨论,讨论完以后就应该有约束力,就像DYK投票规则,虽然刚推出时争议很大,但执行到现在也没出什么大问题。--4Li 2015年8月22日 (六) 01:53 (UTC)
就算升格为指引,实际效果是疑问,只要看现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一大堆“(+)支持,符合标准。(签名、日期)”就知道了。--Mewaqua留言2015年8月22日 (六) 04:02 (UTC)
(▲)同上,如果通过了,不知道会不会像当时DYK新规一样引发一些问题?可能要订清楚一点,而且还要不“扰民”。 -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科学条目提升计划地质专题2015年8月22日 (六) 04:05 (UTC)
在下认为选管理员和选DYK还是不同的。DYK投票新规当初是想解决范式水票(特别是范式支持票)的问题,后来证明这是徒劳的,最后的投票规则对这种票也是宽(zhengyizhiyan)容(biyizhiyan)的,而上面讨论的是选管理员越来越难,常因几张反对票就选不上,因此即便出现范式水票影响也不会太大,更何况如果按照将要推出的规则在下也没想出有什么范式水票。另外,DYK新规引起这么大的反弹还和参加投票的用户流量较大、资历较浅、投票时间较短有关,这些情况在管理员投票评选时会好很多。--4Li 2015年8月22日 (六) 12:12 (UTC)
申请成为管理员的“范式水票”很简单,把“合格理由”复制贴上再改几个字就成。
当时不满“DYK新规”的用户明显包括一些“资历不浅”的用户,见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候选#DYK支持理由为“符合标准”的有效性
--Mewaqua留言2015年8月22日 (六) 18:28 (UTC)
现在是怕有心人选管理员时被数张莫名其妙的反对票拉下来;由是观之,赞成水票可谓多多益善。--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2日 (六) 13:44 (UTC)
@和平奋斗救地球: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希望令选管理员容易些,故赞成水票应该问题不大。--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2日 (六) 14:44 (UTC)
如果“改革的目标是希望令选管理员容易些”,把管理员上任“通过门槛”下调(例如下降至7成半有效票支持),比起制定一堆更复杂的规则去判定投票理据哪些有效、哪些无效来得简单。例如如果“反对12岁儿童成为管理员”是无效理据,那么11岁、10岁呢?--Mewaqua留言2015年8月22日 (六) 17:38 (UTC)
“把管理员上任“通过门槛”下调”这也是一个思路,也可以拿出来讨论。--4Li 2015年8月23日 (日) 01:56 (UTC)
基本将燃玉那边的要点合进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的讨论中应避免的理由了。请大家多给意见。--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2日 (六) 15:00 (UTC)
@Cosine02James970028Cdip150:第二次抽样调查--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2日 (六) 15:06 (UTC)
@秋意假发浓KuailongTheodoreianmo2:--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2日 (六) 15:07 (UTC)
如果目前选举机制有不足之处,想改革固然是好事,但问题是有多少用户认同实行改革,特别是一些在中文版被认为是资深的管理员,可能宁愿维持现状。因此,应早日邀请他们发表意见,而不是等到出了方案后,才被具有特别权限的用户浮出来反对。--Thomas.Lu留言2015年8月22日 (六) 16:35 (UTC)
能否帮忙ping一下? 谢谢你--4Li 2015年8月23日 (日) 01:56 (UTC)
成为论述就可以了,还是不要成为方针或指引,就如存废讨论的理由一样。建议是若真的出现极为不合理的理由,赋予行政员一定程度上的自行裁量权利。--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8月23日 (日) 04:59 (UTC)
同意成为论述,毕竟这东西会仔细看到的人我想也不会太多,再加上似乎成为指引也太过于小题大作。而若出现,行政员也会斟酌。--火车书呆恳请踊跃参与缩减管理员不活动期限之投票 2015年8月23日 (日) 05:38 (UTC)

另外这篇Wikipedia:低编辑数管理员也基本报废,有管理员是按这个选出的吗?--强烈抗议使用感谢功能和相似用户名滋扰他人的Nbfreeh留言2015年8月23日 (日) 13:42 (UTC)

目前没有呀,再加上目前的隐形门槛。--火车书呆恳请踊跃参与缩减管理员不活动期限之投票 2015年8月24日 (一) 01:28 (UTC)

case study

case study (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DreamLiner):
  1. (-)反对,删意兴隆。--Mewaqua留言2014年1月17日 (五) 16:08 (UTC)
  • 欠例证
  1. 宁缺莫滥。--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月31日 (五) 08:19 (UTC)
  • 欠例证
case study (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Bluedeck):
  1. 略嫌经验不足,建议继续以普通用户身份贡献维基百科。--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3月4日 (二) 04:29 (UTC)
  • 欠例证
  1. (-)反对:(投了也等于废票)。从目前诸多站内外场合所获得的依据,阁下和一些不称职管理员关系貌似比较近,而阁下又表示自己不是专攻“技术流”工作,可能一起参与(在下认为可能是针对特定用户的、合理性存疑的)封禁、以及不惜一切代价,玩弄各种规则将维基的生杀大权限把持在少数数人手中等等,恕在下无法信任。多有得罪,抱歉。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6日 (三) 06:37 (UTC)
  • 涉及维基外的指控;无例证
case study (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Shizhao):
  1. (-)反对︰著名的“大陆五毛党代言人”,我怕你的CU结果会有香港人不服。--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3月12日 (二) 05:07 (UTC)
  2. (-)反对︰此权限始终较为敏感及容易引起冲突。--沙田友留言2013年3月12日 (二) 12:36 (UTC)
  3. (-)反对,同User:沙田友。--Symplectopedia留言2013年3月12日 (二) 13:54 (UTC)
  • 人身攻击
目前主要反对票的毛病都出在无例子上。
另外燃玉当年选管理员的反驳:
  1. (-)反对,抱歉,编辑次数太少。--CHEM.is.TRY 2013年7月27日 (六) 10:29 (UTC)
    (:)回应其实在很久之前,我就听说管理员的“3000次”门槛在很多人眼中早已变成了5000次、10000次等等。最近三年来的管理员申请者,大多编辑次数在10000次以上。然而这10000次编辑又如何呢?我曾经尝试过,处理积压页面一小时就可以刷出来一两百次编辑,每天6~8小时,半个星期就可以达到10000次,但是这样的编辑的质量又如何呢?这些这些除了编者几乎没人翻阅的条目投入这么多精力是否合适?如此繁琐的编辑为何不交给机器人呢?只是因为我太懒了么?看着英文维基百科上千名管理员,再看看中文维基不过百的管理员数量,觉得有些不甘心。我今日在此申请管理员,也是希望假若我申请成功了,能够给那些同样值得信赖的用户以同样的机会,尽管他们的编辑次数远没有达到10000次,但仍然有机会出任管理员一职。——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7月27日 (六) 12:05 (UTC)
另:@Cdip150james970028:至目前为止,行政员并没有动用过任何自行裁量权利。--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3日 (日) 12:55 (UTC)
  • 我记着之前门槛是1200+呢?
  • “这用户只有十次维基百科讨论的编辑,这是不够的”估计不可能吧...不过参与讨论少的用户不建议当选管理员。
  • 其他没大有意见...不过后面的论述最好压缩,精炼。
那一大段都是译自英文的(但英文那边不是指引)。小弟学养有限,压缩不了啊...--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9:54 (UTC)
同意重启投票。另现在搞得所有拥有管理权限的人只在重要时刻工作,其他时间都是摆烂  囧rz...。--火车书呆恳请踊跃参与缩减管理员不活动期限之投票 2015年8月24日 (一) 01:24 (UTC)
有时候,反对某人当管理员的理由不写详细就是因为不想把话说得太尽,难道反对理由需要写得像《s:讨曹檄文》那样“详列罪状”?--Mewaqua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2:08 (UTC)
@Mewaqua:我的标准是:后人重看记录时,能清楚知道为什么参选者会得到那一张反对票,以提醒/改进自己--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7:14 (UTC)
@Temp3600:祇能说裁量权也是个烫手山芋吧……要进行不规则的裁量可能会很麻烦,在我印象中是出现过一次管理员投票要由几个行政员一起来做裁量才能搞定的。(是哪次不想说)--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5年8月24日 (一) 13:37 (UTC)
找到了。是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Ws227/第2次吗?--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17:41 (UTC) 
ROC这两段倒是很有意思:
三、重申:RfD、RfA这些常称为“投票”的讨论,不是通常生活与政治中理解的投票。在维基,就我所知,目前为止,除(甲)理事会中的社选理事之选任;(乙)英文维基的仲裁委员之选任外,其他“投票”无论名称如何,例如“删除投票”、“管理员投票”,性质均是以建立或寻取“共识”而做的讨论。
四、虽然有不少类似点,但“共识”(consensus)不是“一致”(unanimity)或“多数”(majority),并且跟“一致”或“多数”存在关键区别:(甲)“共识”是藉双向或多边的沟通与理性讨论达成一个结论;而“一致”或“多数”不一定要沟通讨论,而可仅通过和平敌对及举手投票达成;(乙)“票票不完全等值”是“共识”机制的一个常被忽视的性质;(丙)“共识”无法靠现有的机械或智能机器或计算器来判断,而必须要人的智能来检视双方或各方的立场论述,其逻辑强度及道理力度究竟如何。其实,这也是维基系统需要有管理员/行政员用户组的重要原因之一,否则很多工作可以经由程式,自动完成。

roc (talk) 2008年3月21日 (五) 03:03 (UTC)

正式提出升为指引的提案

目的

为了消除各种管理员选举中的“隐形要求”,我提出将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的讨论中应避免的理由列为指引,以:

  1. 以“政治正确”的方式,强行将管理员的当选资格拉回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人员中所说的“管理员是熟悉维基百科各项政策,并为维基社区信赖的维基人。”
  2. 确保参选者及阅读过有关参选记录的人能从每一票中取得建设性的意见

内容

主要有下列数项:

  1. 禁止要求参选者写DYK/GA/FA
  2. 反对票必须清楚地写出理由和例子,以让第三方也能明白每一票背后的理据
  3. 禁止要求3000以上的编辑数
  4. 禁止为抵消而投票
  5. 禁止以管理员人数太多/太少作为投票的依据

讨论区

由于要添加那些项目仍有商议空间,请大家多多发表意见。--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4日 (一) 20:25 (UTC)

为方便讨论,如果你反对的话,请回答这两个问题:
  1. 你同意燃玉所指的“隐形门槛”存在吗?
  2. 你认为应以何种手段消除“隐形门槛”?

--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5日 (二) 03:31 (UTC)

(-)反对,留作论述都不错了。居然想建立指引禁止作为社群的一员的我以某种理由不信赖某人?--Jimmy Xu 2015年8月25日 (二) 02:22 (UTC)
(见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AddisWang
  1. 凑热闹。Liangent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23:52 (UTC)
  2. 既然才女都投了。而且又说不干活……--Jimmy Xu  ·  · 2013年2月28日 (四) 02:16 (UTC)
在我而言,你和才女这票我根本看不明白,和乱投分别不大。社群应确保大家的每一票都是“看得懂”的。--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5日 (二) 03:10 (UTC)
补充一句:参选者有橏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被信任。--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5日 (二) 03:20 (UTC)
看不懂了找我来解释,不要想着看不懂的就是无效的。反过来说连其他维基人投票都看不明白的参选者真的熟悉社群么?上面再这么一团乱的话恕不多回复。--Jimmy Xu 2015年8月25日 (二) 10:02 (UTC)
那万一有一天你退出维基了,这些票不就成了悬案,无人能解?--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5日 (二) 12:48 (UTC)
RfA不是判例。比如几年后新人来看Shizhao那一大堆解任案也不一定明白所以然吧。--Jimmy Xu 2015年8月25日 (二) 13:08 (UTC)
另一个有趣问题是:管理员又没有人数限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8月12日 (三) 04:06 (UTC)
但:(-)反对:抱歉,中文维基百科不应有过多的用户查核员。--ふゆきFyd092013年2月28日 (四) 02:51 (UTC)
那到底这些管理职位有没有人数限制呢?如有的话,这些限制又是谁订的?--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5日 (二) 15:35 (UTC)
(-)反对。由谁判定哪些票无效?是白卜庭议长吗?--Mewaqua留言2015年8月25日 (二) 03:52 (UTC)
@Mewaqua:喂喂,答问题--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5日 (二) 04:03 (UTC)
搁置吧,管理员的首要条件就是能被社群信任,而每个人对信任的条件或方式也有所差异,硬性规定那些不允许,还不如直接拍掌皮章上任(直接参选、然后全体鼓掌通过)?——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8月26日 (三) 00:53 (UTC)
才女跟Jimmy还真是一搭一唱呀。  囧rz...--火车书呆2015年8月26日 (三) 02:46 (UTC)
如果管理员人数有上限的话,那他们的确是。--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7日 (四) 00:17 (UTC)
金牌雄鹰说得好,我同意金牌雄鹰的方案。不仅如此,还要附加几条:
  1. 将现存的所有页面进行存废,凡是删除票较多者,全部删除。
  2. 将现存的所有方针进行投票,凡是支持不达2/3者,全数剥夺方针效力。
  3. 不止管理员,所有行政员、用户喝茶员、监督员、巡查员、巡查豁免员、回退员和自动确认用户全部除权,重新进行50编辑、7天的锁定期。
  4. 最后,FA、GA、DYK全数作废,重新选举,不达标者,一律回到第一条进行存废。
如此一来,定能解决维基百科多年之顽疾,如果做不到,那么所有的改革都是换汤不换药。Bluedeck 2015年8月26日 (三) 21:01 (UTC)
这样会耗光社群精力。--Lanwi1(留言) 2015年8月27日 (四) 02:38 (UTC)
@金牌雄鹰BluedeckMewaquaKuailong:大家都不答问题,讨论很混乱啊...
为方便讨论,如果你反对的话,请回答这两个问题:
  1. 你同意燃玉所指的“隐形门槛”存在吗?
  2. 你认为应以何种手段消除“隐形门槛”?--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7日 (四) 00:15 (UTC)
我认为三千次编辑不够该人熟悉社群,这是我的事情;我认为虽仅有百余次编辑但该人早已熟悉社群,这也是我的事情。现在巡查权申请早已脱离了早期资格检查过关即盖章通过的时期,而是开始审查申请人的巡查经历的等;RfA也一样。如果阁下认为既达“基本要求”就不应再受到更高要求所限的话,写个机器人批管理员申请好了。--Jimmy Xu 2015年8月27日 (四) 02:35 (UTC)
之前在那个投票页说过了,真正适格的管理员人选,不会因为几张反对票就落选。我对管理员申请的意见主要在无休无止的“选答题”。
管理员申请门槛的上升与社群逐渐成熟/完善密不可分,这是一件好事。非要拉回到只要刷够编辑数和注册天数就可以当选显然不合适。--Kuailong 2015年8月27日 (四) 14:35 (UTC)
@Kuailong:问题是,“社群逐渐成熟”指的是旧人的技术愈来愈高,但新人的成长速度追不上这个成熟速度啊。新人除非把写维基当是职业,不然根本没有办法达到这个门槛。这样下去社群就会老化。你看现在有多少个管理员是12年后才加入的?--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7日 (四) 16:34 (UTC)
跟技术水平没啥关系,主要是经验,这个本来就不是能速成的。不需要当职业写手,足够活跃1、2年就够了,如果这都做不到也别指望能当个活跃的管理员了吧。 --Kuailong 2015年8月27日 (四) 19:25 (UTC)
@Kuailong:我还真去找任免记录了。答案是:除了bluedeck,12年后当选的用户在当选时至少5年的资历了。换言之,一个新人都没有。--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06:06 (UTC)

大家还是哪壶不该提哪壶,没有相对的结论  囧rz... --Engle跃湛蓝天空带来无限宽容2015年8月27日 (四) 00:38 (UTC)

所以还是搁置吧,因为无论如何都会有人觉得参选管理员总被人针着,然后用所谓的规则限制“不能这样针对我”,但这已经说明了社群(或社群的某些人)根本不信任你做管理员,不就说明自身参选违背了得到社群信任的初衷?所以这种给人上限制的规则,笑笑就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8月27日 (四) 03:23 (UTC)
  • 即使成为方针都没有实质作用。正如维基百科的关注度不等于社会的知名度,在中文版候选管理员所指的值得信任,可不是一般所指的公正中立的信任,而是由投票者自行解读,包括有得罪过我吗,与我是不是同声同气等。硬要设立制度不准使用一些所谓理据,可是要反对用户当选,仍可找寻其他看似为社群利益出发的反对理据。--Thomas.Lu留言2015年8月27日 (四) 05:41 (UTC)
赞同Sakamotosan和Thomas.Lu。(这次没说反话)Bluedeck 2015年8月27日 (四) 06:08 (UTC)
Bluedeck要讽刺我倒是无所谓,但维基百科最根结的问题是人,而人的问题,最核心的是实际掌控着维基百科的官老爷们,官老爷们只要达成一致,普通用户就只有听命,所以,如果大家认为维基现在需要新生,那么换掉维基百科目前存在的“新X人帮”、“西山会”等等管理员联合体,是最根本的。金牌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5年8月27日 (四) 14:52 (UTC)

应规定人事任免的投票区只接受投票,不应加理据。人事任免投票已有讨论区,候选人是否适合的讨论应在讨论区进行,在投票区应只需要投票,根本不应为投票而加上所谓支持或反对的理由。现在要求在投票区投票后要给理据,实际上令投票区成为一个支持及反对方的拉票区,尝试影响后来者的取态,甚至有用户在投票区发表个人对现有制度的看法,另有投票者堆砌理据,其理据与候选人本身的可信度无关。--Thomas.Lu留言2015年8月27日 (四) 06:57 (UTC)

现时,“申请成为管理员”的投票是“如果可能,请给出一个简短的原因,尤其在投反对票时”,不是硬性规定要投票者写理由,而“管理员解任投票”是“无论支持票还是反对票,投票人需给出理由”,两种投票略有不同。--Mewaqua留言2015年8月27日 (四) 10:35 (UTC)
投票页面有讨论区,反对理由可以在讨论区发表。“申请成为管理员”的用户,都要达到最低申请资格才会开始讨论及投票,即是达到基本资格。用户在投票时对其“信任”已有取态,直接投票已经可以了,应规定不可在投票区加入个人意见。投票者对“信任”是各自解读的,无须以社群利益为主要考量,即使不喜欢一个用户当选,例如他提删过我主编的条目,也只要给一个以社群利益包装的简短理由,过往也鲜见行政员把与参选人本身无关的反对票划掉。既然应避免的理由不能作为指引,也没有可能发挥效用,硬要在投票时加一些所谓理由,不会令结果更有意义。--Thomas.Lu留言2015年8月27日 (四) 11:28 (UTC)
之所以没这么干的原因是还要打起“共识”的大旗,不能让RfA变成只点人头的投票……--Jimmy Xu 2015年8月27日 (四) 13:56 (UTC)
还是建议大家回去看ROC那两段话:
三、重申:RfD、RfA这些常称为“投票”的讨论,不是通常生活与政治中理解的投票。在维基,就我所知,目前为止,除(甲)理事会中的社选理事之选任;(乙)英文维基的仲裁委员之选任外,其他“投票”无论名称如何,例如“删除投票”、“管理员投票”,性质均是以建立或寻取“共识”而做的讨论。
四、虽然有不少类似点,但“共识”(consensus)不是“一致”(unanimity)或“多数”(majority),并且跟“一致”或“多数”存在关键区别:(甲)“共识”是藉双向或多边的沟通与理性讨论达成一个结论;而“一致”或“多数”不一定要沟通讨论,而可仅通过和平敌对及举手投票达成;(乙)“票票不完全等值”是“共识”机制的一个常被忽视的性质;(丙)“共识”无法靠现有的机械或智能机器或计算器来判断,而必须要人的智能来检视双方或各方的立场论述,其逻辑强度及道理力度究竟如何。其实,这也是维基系统需要有管理员/行政员用户组的重要原因之一,否则很多工作可以经由程式,自动完成。

roc (talk) 2008年3月21日 (五) 03:03 (UTC)

RfA的本质是寻求共识(所以投票要理由),而不是投票啊。如果是投票,就用secured poll好了,何必公开投票?--Temp3600留言2015年8月27日 (四) 16:13 (UTC)
维基百科:投票不能代替讨论都不是方针指引,所以在中文版的“共识”,只是对投票的一种包装。真正的共识制虽好,但怎样厘定那些理据有效会引发更多争议,更常会使局面胶着。在RfA,如果行政员不划掉其理据明显与候选人本身无关的反对票,没有按逻辑及道理决定选票的有效性,实际上仍是以票数决定结果。这些所谓投票附加的理据,只是以“共识”美化的投票。如果只是为了投票,而去想一些所谓以社群利益出发的理据,还不如直接投票好了,对候选人有意见应在投票页的讨论区发表。--Thomas.Lu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04:19 (UTC)

提议设置行政员不活跃解任制度

英文版几天前通过了行政员不活跃解任制度。我认为这里也需要这一制度。

规定如下:(参考中文版情况修改)

任何行政员在3年内未参与行政员工作可被请求移除行政员权限。“行政员工作”指的是:

  1. 对用户授予或移除仅行政员可授予或移除的权限。包括添加机器人用户、管理员、行政员和机器人权限,或移除机器人权限。
  2. 使用监管员、全域更名者或(过去)行政员权限进行用户更名。
  3. 关闭管理人员任免投票,或参与关闭相关投票的讨论。

用户将提前1个月获得通知。在通知内如用户表明有意保留行政员权限,则其行政员权限在3年内不会因此制度被移除。否则,行政员权限将被移除且仅能通过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投票重新获得。

ping可能受影响用户:@长夜无风Cloudcolors:。--GZWDer留言2015年8月19日 (三) 09:3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