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存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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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族谱作为来源
据记忆,家谱族谱一向是列明不当作为关注度来源,但今天去找却找不到。是改了还是写在那儿?--Nivekin※请留言 2018年2月22日 (四) 04:03 (UTC)
- 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是目录之二条:“宗谱或电话簿条目。维基百科只应该为有某程度的成就、名声(或者臭名)的人物写传记条目。一个标准就是某人是否获多处外部资源所提及,如值得信赖的网站或书籍。较次要的人物可以在相关条目中提及。(参看Wikipedia:成为维基百科传记的标准。)”-- Willy1018(留言) 2018年2月25日 (日) 15:34 (UTC)
关注度提报改革
由于关注度提报及存废讨论数量日渐增加,故建议弄一个缺乏关注度条目存废讨论,编者可以将条目直接报到那里,然后存废讨论37天顺便找来源,这样可以减少很多程序。--M.Chan 2018年3月10日 (六) 11:09 (UTC)
- (-)反对:未见现行一体化处理低关注度条目和其他条目存废讨论的做法会带来很大问题。我已经经常性地merge talk了……— 卍・〇・卐 2018年3月11日 (日) 03:27 (UTC)
- 另:此举无异于缩短维基人改善条目的时间,有机会令大量条目因为未有充足时间扩充而被删除。— 卍・〇・卐 2018年3月11日 (日) 06:40 (UTC)
- 这样可以省去挂关注度模板的力气。而且期限没变,依旧是30天。--M.Chan 2018年3月11日 (日) 10:43 (UTC)
- 并不是所有挂关注度模板的最后都会提删。--Xiplus#Talk 2018年3月11日 (日) 11:59 (UTC)
- 又一架床叠屋的提案,WP:NP的作用纯粹是一个认为条目缺乏关注度时的应对方法。--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3日 (二) 11:00 (UTC)
- @MCC214、3ATENUW1:提在Wp:NP与提Wp:AFD有什么分别?为什么你们觉得提在NP30天然后提在AFD7天会比直接提在AFD37好?--M.Chan 2018年3月13日 (二) 14:18 (UTC)
- WP:NP的作用纯粹是一个有用户认为相关条目缺乏关注度时的应对方法,况且如有人可以证明相关条目拥有关注度,自然存废讨论结果就是保留甚至速留。--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5日 (四) 11:02 (UTC)
- 为何AFD不可成为一个有用户认为相关条目缺乏关注度时的应对方法?--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11:06 (UTC)
- AFD37缺乏关注度条目本身就和删除方针规定的7天有抵触。--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5日 (四) 11:13 (UTC)
- @MCC214:《删除方针》是可以改变的。--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11:14 (UTC)
- 除非《删除方针》得以修改成你的版本,否则此方案不可行。--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5日 (四) 11:22 (UTC)
- 拆分存废讨论是比修改方针大很多的事,需要先讨论。--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13:12 (UTC)
- (!)意见 有心要改良条目的,大可自行去关注度提报处找你有能力处理的条目来动手,不需要等提删。改善到合格标准了的条目,即使有人提删,也应不会删除。--Nivekin※请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12:52 (UTC)
- 去关注度提报提报找与去我提议的缺乏关注度存废讨论找有什么分别?--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13:12 (UTC)
- (:)回应 就是没分别所以不用再多一个。--Nivekin※请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13:16 (UTC)
- 这个提案就是废除关注度提报,然后将“30天后仍挂有模板的条目”从存废讨论拆分出来,应该是少了一个。--M.Chan 2018年3月15日 (四) 14:40 (UTC)
- (:)回应 一个存废讨论己经参与的人不多,很多提删几星期都没有一票,再拆开两个,参加讨论的人只怕更少。--Nivekin※请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04:32 (UTC)
- (!)意见,有一点我比较在意的是,30天没人鸟的条目,提删了反而出来一堆来源加保留票,令人不愉快。->>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3月16日 (五) 07:30 (UTC)
- 本来关注度提报没什么人关注,如果直接提删,反而可能如Ohtashinichiro君所以,会较多人关注。--M.Chan 2018年3月16日 (五) 08:42 (UTC)
- 关注度提报的关注度其实很充足,反而分拆的结果可能就会和WP:PM一样。--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6日 (五) 11:18 (UTC)
关于“列表”的关注度
因最近看到二胡演奏家列表因关注度不足被删,才发现关注度以及列表的方针指引中,没仔细说明相关的问题,只有在未成为正式方针的Wikipedia:关注度/更新草案中有提到,但觉得也不是写得很清楚。想先请教大家对于其基本概念的意见想法,例如像二胡演奏家列表这样的条目,如果要证明关注度是应该怎么作?是以相关的可供查证来源,证明“二胡演奏家”这个概念是是有关注度的吗?还是可能有其他的解释?谢谢。希望可以有初步共识之后来修改相关说明。ffaarr (talk) 2018年4月4日 (三) 01:26 (UTC)
- 感觉这条目应该不该因关注度问题被删,而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收录标准(情况与X国人列表相似)。--【和平至上】💬📝 2018年4月4日 (三) 04:53 (UTC)
- 谢谢意见,如果是以没收录标准来删是比较能理解。不过方针来说,确实有提到列表也适用于关注度,所以应该还是需要有一个可操作的标准。邀请这个例子相关的User:Cwek、User:Nivekin、User:AT一起来讨论。ffaarr (talk) 2018年4月5日 (四) 09:06 (UTC)
- 个人理解来说,列表主题本身应该满足关注度,例如美国总统、诺贝尔奖得主等等。—AT 2018年4月5日 (四) 09:31 (UTC)
- 香港X区街道列表也可以。3ATENUW1 UE 9558 2018年4月5日 (四) 10:44 (UTC)
- 个人理解来说,列表主题本身应该满足关注度,例如美国总统、诺贝尔奖得主等等。—AT 2018年4月5日 (四) 09:31 (UTC)
- 谢谢意见,如果是以没收录标准来删是比较能理解。不过方针来说,确实有提到列表也适用于关注度,所以应该还是需要有一个可操作的标准。邀请这个例子相关的User:Cwek、User:Nivekin、User:AT一起来讨论。ffaarr (talk) 2018年4月5日 (四) 09:06 (UTC)
- 我的建议是,如果是没有固定名单的列表,如二胡演奏家列表,则该列表收录的主题本身必须有关注度,(必须对于二胡演奏家这一职业有所描述,最少要有定义,其他统计或研究之类的也应该要有,而不只是列出一串人名),且每一位被收录进列表的项目都至少要有一个来源证明其关注度、或最少证明该项目符合列表的收录标准(不然谁都可以随便编个人名写进日本女性色情片演员列表里)。若是有固定名单的列表,如第一世代宝可梦列表,则至少需有主题关注度(有至少一段描述第一代整体的情况),单项则可不强求有关注度,毕竟若因为没有关注度而不列,那完整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KRF(留言) 2018年4月5日 (四) 10:59 (UTC)
- 谢谢AT、KRF和3ATENUW1的意见和看法。我也认同这样的关注度要求,以这个例子来说,应该就是“二胡演奏家”这个词应该要证明有关注度,这样“二胡演奏家列表”就不会因关注度被删除。因此提议在关注度指引的段落后加入“列表的关注度”一个段落,其中文字初稿:“列表条目要独立存在时,该列表的主题本身需具有关注度,例如美国总统列表作为独立列表,需美国总统具有关注度,在列表条目挂关注度不足模板以及提出删除的程序,与一般条目相同。”(因为主要是针对列表本身条目的存在与否,收录标准部分也许在列表相关的指引来来处理会比较适合)请大家看看有什么不妥或需要修改的地方,谢谢ffaarr (talk) 2018年4月7日 (六) 14:58 (UTC)
- (+)支持:同意通过。--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2:12 (UTC)
- (?)疑问:列表中有些内容符合关注度,有些不符合,会否因为列表中包含有不合关注度的内容而删去?例如校友列表,有些人物符合关注度,有些不符合,要不要说明比例多少才符合收录标准?--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2:16 (UTC)
- 就是与内容无关,而是“XX学校校友”一词需有关注度。JC1 2018年4月8日 (日) 02:44 (UTC)
- 如“总统列表”,里面的总统有关注度,列表就有关注度,我理解提案是指具体某些总统如唐纳德·特朗普等条目有关注度,因此列表符合关注度,而非“总统”这个词。不知我有否理解错?--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3:45 (UTC)
- 不对,这里探讨的主要是列表条目本身是否收录,而不是里面的收录内容,所以重点是“总统”有关注度,而不是里面的人物是否有关注度。举个特别的例子,假如有个人建立了一个“口头禅是“you are fired”的人”列表”,把川普收录在里面,川普有关注度,但这个列表还是没有关注度,除非有可供查证来源有效介绍探讨“口头禅是“you are fired”的人”这个群体。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5:21 (UTC)
- 我觉得列表与条目性质上应该不同吧?列表是一种方便读者阅读的表达方式,例如“法国河流列表”与“法国河流条目”,前者是列表式告诉读者法国有什么河流,以表列形式逻例,一看就明白;后者是条目,重点在于说明法国河流的内涵,可以分不同的层次说明法国河流。列表可能只是附在条目上的附件说明,如果删去,把列表的内容铺排在条目上,条目内容就很不容易阅读。--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6:16 (UTC)
- (※)注意:如果列表的建立要符合关注度,维基大量用于辅助说明条目内容的列表可能都要删去,因为要列表关键词满足关注度指引,殊不容易﹗要把大量现存于维基条目上的附件性质的列表删去,是一个很大的工程。--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6:21 (UTC)
- 没错两者的性质不同,所以才会分开成两个条目,但以你举的这个例子来说,“法国河流”的条目本身如果有关注度可以独立存在,那“法国河流列表”的关注度就没有问题,这样就不会因为关注度而被删除。也许可以有其他的例子更能说明你的疑虑?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6:25 (UTC)
- (&)建议:较好的处理方式是列表上的内容细项如果能满足关注度,就可以收录,如“总统列表”,里面的某些总统如唐纳德·特朗普等条目有关注度,列表就符合关注度,而非“总统”这个词。--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6:27 (UTC)
- 不过如果照这个标准,你觉得我刚举的例子:口头禅是“you are fired”的人列表是否符合关注度?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6:30 (UTC)
- 如果里面没有细项内容符合关注度,当然要删去;但如果有不少内容已有独立条目,列表就应被保留。列表其中一个作用是以表列形式,方便读者看看相关内容,并点进相关条目,这是一种方便阅读条目的附件。--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6:40 (UTC)
- 不过如果照这个标准,你觉得我刚举的例子:口头禅是“you are fired”的人列表是否符合关注度?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6:30 (UTC)
- 但口头禅是“you are fired”的人列表里面首先会收录的川普就一定有关注度和独立条目,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另外你举例的总统列表,不论那个标准关注度都一定够,是否有哪个例子是你觉得列表本身应该保存,但会因为新的指引内容而被删的?可以进一步来思考这个方式的缺点。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6:44 (UTC)
- (&)建议:如果口头禅是“you are fired”的人列表只有一个川普符合关注度,这个列表的意义也不大,读者关注的可能只是川普,而非其他内容,读者可以直接看川普条目,不必看这个列表。因此我上面也曾提出指引可以规定列表里面最少要占多少内容有独立条目,才可建立,如有一半以上的内容有相关条目。--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6:51 (UTC)
- 有没有类似的,你说的一半以上有内容的,值得保留列表的例子,便于进一步讨论。我也改举另一个例子来讨论,体重80公斤以上人物列表里面收录很多体重在80公斤以上的名人,这样算不算有关注度呢。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6:56 (UTC)
- 如体重80公斤以上人物列表有不少独立的条目,我也很感兴趣,haha,看看谁有80公斤,如果只得一人有独立条目,那直接看条目就可以了。其实很多列表都符合以上要求,如各大院校都有所谓“著名校友列表”,里面几乎全都有条目。--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7:03 (UTC)
- 又例如要建立一个“美国总统列表”,我觉得里面的人物应该可以全数有条目。--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7:05 (UTC)
- (~)补充:指引还可以加一些附加说明,列表可以分独立于条目的,那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如果以附件形式附于条目的,收录标准可以较低。--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7:17 (UTC)
- 我想这里姑且不论美国总统那种必定有关注度的事物吧,前面几个例子,例如二胡演奏家、法国河流、香港街道之类的,被列入列表多半是出于Category:列表重定向所写的“没有足够信息来写一整篇条目”而被列的,目的是希望“读者仍然可以从列表内相关项目找到有用的信息”吧?一些有一些关注度但写起来篇幅不长的内容,就可以考虑放进列表内 -KRF(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7:22 (UTC)
- 我也觉得列表的作用是方便阅读,如果硬要符合关注度,对维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修改工程。--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7:36 (UTC)
- 诸位是不是在说“收录的内容有关注度”是“列表有关注度”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8年4月8日 (日) 07:41 (UTC)
- 你可以这样说,因为列表是一种表达形式,方便读者阅读,有别于条目的性质。--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7:59 (UTC)
- 诸位是不是在说“收录的内容有关注度”是“列表有关注度”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8年4月8日 (日) 07:41 (UTC)
- 列表可以分两类,一类是系统自动生成,或条目的附件;另一类是用户刻意编写的独立的列表。我觉得可以针对第二类列表订立收录指引,以免被滥用。--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7:55 (UTC)
- 嗯!可以举个自动生成或是附件的例子吗?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8:13 (UTC)
- 自动生成的→前面几个例子,例如二胡演奏家、法国河流、香港街道之类的,被列入列表多半是出于Category:列表重定向所写的“没有足够信息来写一整篇条目”而被列的,目的是希望“读者仍然可以从列表内相关项目找到有用的信息”。附件的列表→如各大院校的“著名校友列表”。--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8:19 (UTC)
- 如这个附件[1]--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8:54 (UTC)
- 嗯!可以举个自动生成或是附件的例子吗?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8:13 (UTC)
- 谢谢,上三个例子其实“二胡演奏家、法国河流、香港街道”应该都能找到资料证明关注度(二胡演奏家也只是一时没人附出处),但各学校校友列表(可能很多找不到可供查证来源)的确是个目前普遍中文维基很好的例子。所以针对这样的例子,是否有更好的具体的方式来定义这样的区分呢?因为像是“刻意编写”我觉得有点难以定义。ffaarr (talk) 2018年4月8日 (日) 08:38 (UTC)
- (&)建议:我觉得这样修改指引,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列表的收录标准:列表本身不必满足关注度指引,但列表里面的细项内容必须有一半以上附合关注度指引,或有一半以上已建立了独立条目。”--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08:51 (UTC)
- (?)疑问:有条目记述某人类的具体重量吗?这些数据都有可靠来源吗?请举例﹗--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14:14 (UTC)
- (!)意见:只要社群有共识,什么标准也可以。由于列表的性质确实与条目有所不同,因此划一以关注度去套用,可能有很大问题,例如现在由Category重定向的列表及条目的一些附件性质的列表又如何处理,若列表本身不符合关注度,是否一并删去?--屈原虫(留言) 2018年4月8日 (日) 14:19 (UTC)
- (&)建议:我个人感觉“列表之主题须符合关注度指引,例如当“美国总统”具关注度时方能建立“美国总统列表”。”较好。--【和平至上】💬📝 2018年4月9日 (一) 08:32 (UTC)
- 屈原虫的疑虑以及新的方案我也可以理解和接受,但似乎目前没办法建立共识,但也表示我提的方案也未能获得共识。希望大家继续讨论可能的方案。ffaarr (talk) 2018年4月10日 (二) 03:45 (UTC)
什么是破坏?
- 明知条目缺关注度,但阻挠提报,如删除关注度模板、删除提报页面的记录、在存废讨论发表对人不对事的意见、将提报人禁封等。为什么要做出种种?因为破坏者找不到任何合理保留条目的理由,最直接的方法便是将提报人禁声。这些破坏者包括普通用户,亦有所谓的巡查员及回退员,但最恐怖的是他们当中不乏管理员,而且亦有很多管理员袖手旁观,似乎是默许他们的行为。--14.0.153.202(留言) 2018年3月1日 (四) 08:06 (UTC)
- SiuMai,你的提删本来没有问题,但你自己的贡献却表示“此使用者目前已被封锁。 以下为最近的封锁纪录以供参考:2015年11月25日 (三) 06:54 T.A Shirakawa管(对话 | 贡献) 已封锁 SiuMai(对话 | 贡献) 期限为 无限期 (停用账号建立) (游戏维基规则:严重阻碍维基百科的正常运作,未与他人妥善沟通并坚持自己的看法,擅自解读方针并且游戏维基百科,违反开放性决议因此永久封禁。) ”,你的IP编辑实在太明显了,基本上可凭维基百科: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的编辑倾向 一望而知(以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SiuMai/blocked proxy:SIUmai/blocked proxy/blocked proxy:User:SiuMai所使用的代理服务器/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 use proxy/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 use proxy & WP:NPA, WP:CIV/blocked proxy: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 SIUMAI/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Siumai blocked proxy)为由封禁),如果你认为T.A白河的决定不合理,请在UT:SiuMai挂申诉模板如下:
{{封禁申訴|你的理由}}
- 又或经e-mail向管理员申诉。SiuMai,你知道什么叫以傀儡IP绕过永封呢?真的想继续进行维护提删,就用回User_talk:SiuMai作封禁申诉!我们亦有傀儡政策,别再违反!
- 实际上,T.A Shirakawa(T.A白河)并没有封锁你的讨论页[2],(停用账号建立)只是不容许你使用SiuMai所在的IP建立账户,T.A白河并没有禁止你用自己讨论页申诉!(如被封禁用户认为封禁并不合理或有所疑问,可要求管理员或社群对封禁作出复核。如要提出复核,请把封禁申诉连同对封禁决定的疑问或要求复审的理由(详细请参照模板的使用说明)置于自己用户讨论页顶并于页中展开讨论。模板会把用户分入Category:封禁申诉中让其他用户得悉。)。以上。
- 进行维护提删不是不可以,而是你用了 一望而知的傀儡IP(经维基百科: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的编辑倾向得知),真的,本人,其他用户和管理员是希望你用User_talk:SiuMai作封禁申诉的[3](有管理员提到“在封禁他的傀儡IP时曾呼吁他使用主账号申诉、即便如他所说封禁存在巨大争议亦应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诉由其他管理员加以检视。然而他并未如此作,又多次对用户人身攻击,并以提删成功率达百分之百、忽略所有规则为由不断绕过封禁,恐怕阻碍他正常编辑的是他自身,这是挺令人遗憾的。”) [4][5],以上。--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日 (四) 08:59 (UTC)
- “未与他人妥善沟通”只是禁封的籍口,真正玩弄维基指引的是那位皇民。申诉其实早已送出,申诉理由不再在这里尽录,只是管理员都官官相卫,没有人有勇气指正这个小人。--14.0.227.253(留言) 2018年3月1日 (四) 09:11 (UTC)
- 看[6](已是二年前的申诉,或许适用当时之情势予以机会;唯今情况大有转变,如他一直使用IP等绕过封禁,近期有人身攻击等,当年之信依然作今日之申诉,应是不合适的。)(By Manchiu)。--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日 (四) 09:14 (UTC)
- 本人都会挂关注度模板和作提报,没有其他人阻止,其实真正的原因乃你不重视傀儡政策,不要人身攻击和文明方针。--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日 (四) 09:23 (UTC)
- 问题源于不合理的禁封(基本上是莫须有),之后发生的事情不能完全怪罪于被禁封的人,请参考维基百科:错告与诬告#寻求平反和一般的争论不同。--187.45.179.165(留言) 2018年3月1日 (四) 09:27 (UTC)
- 但是Wikipedia:错告与诬告#寻求平反和一般的争论不同亦写着“此外,被不当惩罚的用户即使最终洗清了自己的冤屈,也不应该把这当作是个人的胜利。毕竟洗清了自己的冤屈,并不代表和指控者的冲突就不再存在。成功洗冤以后,最好的做法还是尽快回到为维基百科条目作贡献的轨道上,以向其他用户更好地证明你的确是被人冤枉了。(前提是永封解除)”--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日 (四) 10:30 (UTC)
- 你的永封一日维持着,一日都不可以用傀儡IP绕过永封!--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日 (四) 09:38 (UTC)
- Manchiu,SiuMai在弄什么?--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日 (四) 09:31 (UTC)
- 千村狐兔(留言) 2018年3月1日 (四) 09:50 (UTC) 您的意思是?
- 看上面和下面的内容。--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日 (四) 09:53 (UTC)
- 除非那位皇民诚心道歉及辞任管理员,否则继续使用IP亦无不可。--187.45.179.164(留言) 2018年3月1日 (四) 09:39 (UTC)
- Manchiu,我不知道他与永封他的T.A白河积了什么怨(见上)。--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日 (四) 09:59 (UTC)
- 建议进行申诉,解决他口中这个“莫须有”、“不合理”的禁封。我个人希望SiuMai接受这建议。千村狐兔(留言) 2018年3月1日 (四) 10:08 (UTC)
- @Manchiu:,那尊敬的freshB.,吃螃蟹第一人,不如你也试试处理这坨老账如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3月1日 (四) 11:53 (UTC)
- @Cwek:,我说过啦,几年前的申诉与现时情况大不相同,他要重新申诉,处理旧的申诉,没意思。他没有邮件设定,无法和他商量。--千村狐兔(留言) 2018年3月7日 (三) 16:27 (UTC)
- @Manchiu:,那尊敬的freshB.,吃螃蟹第一人,不如你也试试处理这坨老账如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3月1日 (四) 11:53 (UTC)
- Manchiu,如果看“明知条目缺关注度,但阻挠提报,如删除关注度模板、删除提报页面的记录、在存废讨论发表对人不对事的意见、将提报人禁封等。为什么要做出种种?因为破坏者找不到任何合理保留条目的理由,最直接的方法便是将提报人禁声。这些破坏者包括普通用户,亦有所谓的巡查员及回退员,但最恐怖的是他们当中不乏管理员,而且亦有很多管理员袖手旁观,似乎是默许他们的行为。”““未与他人妥善沟通”只是禁封的籍口,真正玩弄维基指引的是那位皇民。申诉其实早已送出,申诉理由不再在这里尽录,只是管理员都官官相卫,没有人有勇气指正这个小人。”“问题源于不合理的禁封(基本上是莫须有),之后发生的事情不能完全怪罪于被禁封的人,请参考维基百科:错告与诬告#寻求平反和一般的争论不同。”“除非那位皇民诚心道歉及辞任管理员,否则继续使用IP亦无不可。”,你会发现他多次指T.A白河为“皇民”,我不知道他与永封他的T.A白河积了什么怨。--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日 (四) 10:14 (UTC)
- Walter Grassroot,Sanmosa,Cwek,请参与其中。--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日 (四) 10:17 (UTC)
- @MCC214:“白河”是日本太上天皇的院号,可指平安时代的白河院或平安时代与镰仓时代之间的后白河院,可见“皇民”一词有借代之义;又因此词本来之贬义,可视为人身攻击。— 卍・〇・卐 2018年3月1日 (四) 11:44 (UTC)
- 好像Antigng和一些管理员说过,SM是有发unblock的,只是没人去理他。——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3月1日 (四) 11:51 (UTC)
- 就是没人受理,可能是使用了结构式讨论的结果吧。— 卍・〇・卐 2018年3月1日 (四) 12:34 (UTC)
- 我是说他已经发了unblock邮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3月2日 (五) 00:31 (UTC)
- 就是没人受理,可能是使用了结构式讨论的结果吧。— 卍・〇・卐 2018年3月1日 (四) 12:34 (UTC)
- 好像Antigng和一些管理员说过,SM是有发unblock的,只是没人去理他。——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3月1日 (四) 11:51 (UTC)
- 我认为,一切阻止网站发展的行为都被称作破坏和扰乱,但一切行为都可被原谅,只要破坏者或者扰乱者认识到自己对网站的行为是不利的而且保证不再作出此类行为。——꧁༺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3月1日 (四) 11:57 (UTC)
- 其实我在烧卖君的用户贡献页看到一大堆(-3,639)都近乎眼花了,烧卖君最近的三百多个编辑都是大量更改条目为重定向,又难怪被视为破坏了。其实如果烧卖君以加入来源及改写来源代替提关注度、提删和更改条目为重定向为维持维基百科的条目质量的方法的话,或许就不会被视为破坏者了。— 卍・〇・卐 2018年3月1日 (四) 12:34 (UTC)
- 希望烧卖君记住WP:不要拆除仍在建造的房子和WP:帮忙他人构筑仍在建造的房子两篇论述所言:
“ | 知识与房子一样,需要时间来构建。 不要把将建好的毁掉。你不能指望每篇初建立的条目都是完整的,如果真是这样,维基百科就失败了。不要忘记维基百科的精神:分享知识。
许多条目可以是快速地建立的,但是如果建立的太快速的话就有可能会被删除。如果想要确保这篇条目比较不会被删除的话,就要先写一篇草稿。一开始,这些草稿可能不好看,可能有需要来源的地方,而且,只有一个编者的努力是缓慢且效率较低的。一篇草稿可能要花很长的时间来完成,可能要花很长的时间来翻译,如果你觉得这篇草稿需要改进的话就帮忙改良这篇草稿。就算是一篇小作品级的草稿也能较快,较有效率地完成,内容也会比较充实。只要你对于一篇条目有了编辑,其他人也会看到,这表示其他人也许会进来查看这篇条目,也许这篇条目就能得到其他的编辑。如果把这样的过程应用到草稿上的话,这篇草稿便能得到重视和编辑。请勇于更新所有的页面,也包括本论述。不要忘记,请勇于更新页面。 |
” |
以上感言,还望烧卖君铭记。— 卍・〇・卐 2018年3月1日 (四) 12:40 (UTC)
- 话说SiuMai(前称RiceRice)以前的签名Liberté ou La Mort和Qui cherche trouve很有意思,而T.A Shirakawa是管理员,T.A Shirakawa最早的签名就是T.A白河[7],至于他所申诉的内容,我们无从知晓,而他又没有用他自己的结构式讨论页申诉,邮件方面,本人相信管理员应该会留记录(SiuMai的电邮地址),而为何没人去理他,据本人认知,管理员处理电邮申诉一般不及在用户讨论页的申诉积极,但还望SiuMai用你自己的结构式讨论页申诉,那才有机会去除你自己的贡献最顶的“此使用者目前已被封锁。 以下为最近的封锁纪录以供参考:2015年11月25日 (三) 06:54 T.A Shirakawa管(对话 | 贡献) 已封锁 SiuMai(对话 | 贡献) 期限为 无限期 (停用账号建立) (游戏维基规则:严重阻碍维基百科的正常运作,未与他人妥善沟通并坚持自己的看法,擅自解读方针并且游戏维基百科,违反开放性决议因此永久封禁。) ”。--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日 (五) 07:59 (UTC)
- 另请小跃,Thomas.Lu,B dash,StevenK234,TimChen(因为[8]),北极企鹅观赏团,Billytanghh(因为[9]),Antigng,胡萝卜(因为[10]),Mewaqua(因为[11]),Altt311,Jasonnn~zhwiki,WQL,AndyAndyAndyAlbert,Walter Grassroot,1233,Innocentius(因为[12]和[13]),Michael Chan,Wpcpey(因为[14]),Bluedeck,屈原虫,AT,瑞丽江的河水(因为[15])等其他用户,请参与此事。--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日 (五) 07:59 (UTC)
- ??,MCC214你为何Ping我?--T /1233/ C 2018年3月2日 (五) 08:49 (UTC)
- 1233,因为[16]和[17]。--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日 (五) 09:19 (UTC)
- 不能确定IP地址幕后用户是谁,无法讨论。--Jasonnn~zhwiki(留言) 2018年3月2日 (五) 09:30 (UTC)
- Jasonnn~zhwiki,是SiuMai,见14.0.153.202,14.0.227.253,187.45.179.165和187.45.179.164。--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日 (五) 09:35 (UTC)
- 由于最近繁忙,三月17日之前都不会太有空。但是之前写的这个请遭查封用户参考使用。我的心理上认为只要认真申诉和探讨,中文维基可以没有真正的永久查封。Bluedeck 2018年3月2日 (五) 11:38 (UTC)
- 我的观点比较简单,首先身份是傀儡,其次初衷是破坏,第三做法是产生了混乱。但如果超过这些再看,这也是维基百科能够内部消化掉的。无论他要删掉什么,未来如果会有机会,这类条目仍然可以很容易去完成翻译、撰写和补充(特别是对于我而言)。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8年3月5日 (一) 04:38 (UTC)
- 略略翻查了SiuMai的贡献和其傀儡IP的编辑,印象中SiuMai在未被T.A Shirakawa永封之前,鲜有人身攻击其他用户的举措,可以说,SiuMai的人身攻击在被T.A Shirakawa永封之后才出现的,至于为何SiuMai会和T.A Shirakawa积怨,可能是因为T.A Shirakawa是日本名字,而其是日本公路编辑者,SiuMai却针对日本与台湾公路设施条目,还有ACG作品内人事物的独立条目等可能容易不满足关注度要求的条目,可以说,SiuMai和T.A Shirakawa可以以“仇敌”来形容,再者SiuMai又称“执行跟Jimmy达成的共识”[18](事实上亦获当事人Jimmy和其他管理员证实(见User_talk:T.A_Shirakawa/存档10#给您的烧卖!)),却被T.A Shirakawa以“多年来未与他人妥善沟通,擅自解读方针并且游戏维基百科,违犯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开放性决议,因此视为扰乱者”被永封(见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15年12月#SiuMai(讨论_·_贡献_·_封禁日志))(而永封理由为“游戏维基规则:严重阻碍维基百科的正常运作,未与他人妥善沟通并坚持自己的看法,擅自解读方针并且游戏维基百科,违反开放性决议因此永久封禁。”,由此,本人认为T.A Shirakawa永封SiuMai的做法是有商榷之处,如果要SiuMai再作申诉,可能真的要如SiuMai的傀儡IP所言“除非那位皇民诚心道歉及辞任管理员”了。--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5日 (一) 06:38 (UTC)
- Mewaqua,一,不能确定IP地址幕后用户是谁,无法讨论。二,很难定性上述的为骚扰和跟尾。--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6日 (二) 07:07 (UTC)
- 那几个IP就是WP:SiuMai,喜欢提删条目的长期破坏者只有他。但中文维基在处理违反行动规则的编辑者方面仍有不足,不知道条目贡献不是免死牌。--Lanwi1(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3:37 (UTC)
- 关注度指引在中文维基都实施几多年了,很遗憾到今时今日还有人将提删与破坏划上等号,而且发表这言论的居然是个管理员。--177.234.155.116(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5:28 (UTC)
- 那几个IP就是WP:SiuMai,喜欢提删条目的长期破坏者只有他。但中文维基在处理违反行动规则的编辑者方面仍有不足,不知道条目贡献不是免死牌。--Lanwi1(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3:37 (UTC)
- Mewaqua,一,不能确定IP地址幕后用户是谁,无法讨论。二,很难定性上述的为骚扰和跟尾。--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6日 (二) 07:07 (UTC)
第三个原因为SiuMai绕过永封的最主要原因,以上。--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8日 (四) 07:08 (UTC)
- WP:SiuMai违反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了。--Lanwi1(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7:13 (UTC)
- Lanwi1,一,提删本身不等同破坏,和应就条目而论,对事(条目)不对人,二,你肯定User:Yhinz17#RiceRice(SiuMai)骚扰纪录所说的203.189.174.3、219.77.66.234及218.103.151.213是SiuMai?三,SiuMai曾称“执行跟Jimmy达成的共识”[19](事实上亦获当事人Jimmy和其他管理员证实(见User_talk:T.A_Shirakawa/存档10#给您的烧卖!)),你如何看待这问题?--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8日 (四) 07:22 (UTC)
- 非当事人的我则不是很清楚。不过我认为WP:SiuMai钻了中文维基不禁止IP提删这个漏洞。--Lanwi1(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7:45 (UTC)
- Lanwi1,一,提删本身不等同破坏,和应就条目而论,对事(条目)不对人,二,你肯定User:Yhinz17#RiceRice(SiuMai)骚扰纪录所说的203.189.174.3、219.77.66.234及218.103.151.213是SiuMai?三,SiuMai曾称“执行跟Jimmy达成的共识”[19](事实上亦获当事人Jimmy和其他管理员证实(见User_talk:T.A_Shirakawa/存档10#给您的烧卖!)),你如何看待这问题?--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8日 (四) 07:22 (UTC)
- 中文维基不禁止IP提删??--M.Chan 2018年3月8日 (四) 08:15 (UTC)
- 指不禁止IP挂{{Notability}}。--Lanwi1(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08:20 (UTC)
- 请小跃,Thomas.Lu,B dash,StevenK234,TimChen(因为[20]),北极企鹅观赏团,Billytanghh(因为[21]),Antigng,胡萝卜(因为[22]),Altt311,WQL,AndyAndyAndyAlbert,1233(因为[23]和[24]),Innocentius(因为[25]和[26]),Wpcpey(因为[27]),屈原虫,瑞丽江的河水(因为[28])等其他用户,请参与此事。--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8日 (四) 08:32 (UTC)
- 214君,请勿滥用提及。--安迪4(讨论|留名) 2018年3月8日 (四) 08:43 (UTC)
- (&)建议:强烈建议管理员约束IP用户滥挂关注度模板,甚至应该约束用户滥于提删条目。--屈原虫(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12:35 (UTC)
- 强烈建议对方针指引有独特理解的用户不妨参考一下以前的讨论,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存档9#是否可以对添加关注度模板和提交存废讨论之用户多些限制?--185.152.67.104(留言) 2018年3月8日 (四) 15:06 (UTC)
- SiuMai,好心你不要东拉西扯,你用blocked proxy(外国代理)(如下)和本地傀儡IP编辑绕过永封并不会解决到你的问题的,你的外国代理和本地傀儡IP都只会因以下原因而被封禁!你想想你以外国代理和本地傀儡IP编辑绕过永封影响了多少正常用户的编辑?
您正在使用的IP地址被判定用于代理工具,因此这一IP已经被封禁。
为防止破坏,维基媒体基金会禁止使用部分代理工具来编辑维基百科。 |
为什么? 您当前访问维基百科使用的IP被我们判定为代理(包括突破网络审查)工具所使用的IP。因代理工具可以隐藏用户的真实IP,使破坏者可以以人工或程序对维基百科进行破坏,故禁止使用公共代理工具进行编辑。 怎么办?
|
--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9日 (五) 09:47 (UTC)
- SiuMai就是死性不改,就是都要试图绕过封禁而不作正当申诉。--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4日 (三) 14:53 (UTC)
- 近日SiuMai又用14.0.152.52和49.213.19.71绕过封禁,坚持要用blocked proxy(外国代理)(如下)和本地傀儡IP编辑绕过永封而不作正当申诉,若想提删请先提出解封主账号请求,某管理员不诚心道歉及不辞任管理员并不是你绕过封禁的理由。--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5日 (四) 09:10 (UTC)
- @AT、Cwek、MCC214、Sanmosa:有无方法解决SiuMai君绕过永封?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7日 (六) 14:59 (UTC)
- 除非对T.A Shirakawa发起解任投票,又或者T.A Shirakawa诚心道歉及辞任管理员(SiuMai所言),否则不太可能解决SiuMai绕过永封进行编辑之问题。--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8日 (日) 08:21 (UTC)
- @MCC214:有冇一个针对其的过滤器?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19日 (一) 08:09 (UTC)
- @MCC214、3ATENUW1、AT、Cwek:可以参考IP 118.169.33.197君在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宏福公羊篮球队的留言:[开玩笑的]
“ | 因为缺乏关注度就删掉别人费时建立的页面的人,自己就很有关注度吗?如果没有为何不把自己给删掉。 | ” |
如果可以的话,可以直接把SiuMai本人(不是用户页)在三维空间内删走。[开玩笑的]至于除了这个方法以外的方法,则恕本人完全想不到,而过滤器会使很多无辜的维基人中枪。— 卍・〇・卐 2018年3月19日 (一) 10:46 (UTC)
- SiuMai又用14.0.152.235绕过永封,而不作正当申诉。--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19日 (一) 11:22 (UTC)
- SiuMai又用61.238.33.20和223.197.153.240绕过永封,而不作正当申诉。--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0日 (二) 11:27 (UTC)
- 绕过封禁的对应方法只有封禁新IP或账号、保护页面,其余只能看用户自己的造化。—AT 2018年3月21日 (三) 15:14 (UTC)
- SiuMai又用14.0.155.17绕过永封,而不作正当申诉。--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2日 (四) 10:55 (UTC)
- 想起SiuMai(前称RiceRice)以前的签名Liberté ou La Mort(Google翻译为法文:自由还是死亡),QE4 is coming to town(Google翻译为英文:QE4即将上市),Qui cherche trouve(Google翻译为法文:谁寻求发现),persona non grata(SiuMai分身Iamuis的签名)(Google翻译为意大利文:人不感激)......。--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2日 (四) 11:05 (UTC)
- 分辨谁是SiuMai,可以发现{{notability}}是以{{Notability|||||time=2018-03-22T05:31:08+00:00}}(中间有5个|)并非一个|显示的。3ATENUW1 UE 9558 2018年3月23日 (五) 08:08 (UTC)
- SiuMai又用223.197.139.63和58.177.181.100绕过永封,而不作正当申诉,而它们的编辑都是用5个|。--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3日 (五) 11:18 (UTC)
- 请SiuMai看看User talk:SiuMai排山倒海的留言吧。--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4日 (六) 11:15 (UTC)
- 请小跃,Thomas.Lu,B dash,TimChen(因为[29]),北极企鹅观赏团,Billytanghh(因为[30]),Antigng,胡萝卜(因为[31]),Altt311,WQL,AndyAndyAndyAlbert,1233(因为[32]和[33]),Lnnocentius(因为[34]和[35]),Michael Chan,Wpcpey(因为[36]),瑞丽江的河水(因为[37]),Baycrest,Foamposite,Jasonzhuocn,StevenK234等其他用户,请参与此事。(因为您们曾涉及SiuMai事件当中,请勿当缩头乌龟)。--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7日 (二) 08:15 (UTC)
- 为什么就因为我曾经抓到个他的傀儡就要参与到互煮和撕逼当中,不明白这个议题有什么意义。--河水和谁在喝水 · 云南专题|社群 2018年3月27日 (二) 10:46 (UTC)
- 因为您们没有想过要去解决SiuMai在中文维基长期绕过永封的问题!--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7日 (二) 10:59 (UTC)
- SiuMai又用14.0.155.239绕过永封,而不作正当申诉。--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7日 (二) 11:01 (UTC)
- MCC214君,其实我不想理会此事情,尤其是SM的永封。首先是SM的邮件申诉渠道并没有被剥夺,另外就是T.A.仍然活跃,亦看不到解封的可能性。我不反对你为SM讨回公道,但不需要这样Ping我。我和他的永封没有关系,我只会执行回退员的职责。--1233( T / C) 2018年3月27日 (二) 11:14 (UTC)
- “此使用者目前已被封锁。 以下为最近的封锁纪录以供参考:2015年11月25日 (三) 06:54 T.A Shirakawa管(对话 | 贡献) 已封锁 SiuMai(对话 | 贡献) 期限为 无限期 (停用账号建立) (游戏维基规则:严重阻碍维基百科的正常运作,未与他人妥善沟通并坚持自己的看法,擅自解读方针并且游戏维基百科,违反开放性决议因此永久封禁。) ”,他连自己的讨论页编辑权限都没有被剥夺,再者T.A Shirakawa是希望他做申诉而非绕过永封[38](......,请SiuMai经由正当管道进行封禁申诉,使用傀儡账号或是浮动式IP并不会帮助你解除封禁,请自重谢谢。)。--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7日 (二) 11:29 (UTC)
- 在下只是在查看台湾交流道条目的编辑历史时刚好抓到SM傀儡,顺便提报,在下对方针指引的解读深入还未达到可以讨论此议题,请MCC214君不要再用相似理由Ping我。谢谢~TimChen 史蒂芬·霍金R.I.P. 2018年3月27日 (二) 11:42 (UTC)
- @MCC214:感谢阁下的提出,不过既知管理员给SiuMai机会,是SiuMai不好好把握机会讲清楚说明白,还一直一意孤行,不听劝阻,既使阁下要替SiuMai讨回公道也无济于事,倒是阁下要多多注意不断通知的行为,并非把所有当事者通通叫过来这边讨论,望阁下能明鉴。--小跃(捞出记录) 2018年3月27日 (二) 11:45 (UTC)
- @MCC214:见阁下已ping我多次,也就稍作回应。其实在下只是在查关注度/提报时刚好发现SM傀儡,顺便提报。管理员有给予SiuMai机会说清楚,是SiuMai不珍惜,仍然坚持绕过封禁,要讨回公道也不应用这些方法。另我也同意小跃的意见,不应不断通知所有当事者来讨论,有Wikipedia:骚扰之嫌。--B dash(留言) 2018年3月27日 (二) 15:11 (UTC)
- SiuMai又用210.3.102.18绕过永封,而不作正当申诉。--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8日 (三) 10:02 (UTC)
- 想起SiuMai(前称RiceRice)以前的签名RiceRice(留言),列表杀手,列表杀手·小小作品救星∝请勿留言,重耳≡请勿留言,耳根清静,Liberté ou La Mort(Google翻译为法文:自由还是死亡),QE4 is coming to town~~(Google翻译为英文:QE4即将上市),Qui cherche trouve(Google翻译为法文:谁寻求发现),Qui cherche trouve,persona non grata(留言)(SiuMai分身Iamuis的签名)(Google翻译为意大利文:人不感激),......不胜唏嘘!--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29日 (四) 10:47 (UTC)
- 大家可以看看真正的User talk:SiuMai/存档 1,就知道SiuMai是怎样的人。--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31日 (六) 08:50 (UTC)
- (~)补充:持续出没的破坏者通常都是认为自己做的事没有错,不承认自己绕过封禁,甚至东拉西扯,尽量不谈及其封禁本身。--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3月31日 (六) 08:50 (UTC)
- SiuMai又用210.0.147.98和210.0.148.202绕过永封,而不作正当申诉。--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日 (日) 07:57 (UTC)
- Lanwi1和Manchiu,需不需要修改永封SiuMai的理由,以切合现时SiuMai长期绕过永封编辑的情况?--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日 (日) 08:06 (UTC)
- SiuMai又用119.81.90.7绕过永封,而不作正当申诉。--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日 (日) 08:10 (UTC)
- SiuMai,您用IP隐姓埋名,人家就认不出您吗?--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日 (日) 08:14 (UTC)
- SiuMai又用49.213.19.148绕过永封,而不作正当申诉。--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日 (日) 12:39 (UTC)
- 幸好SiuMai并无企图将香港X区街道列表提删。3ATENUW1 UE 9558 2018年4月5日 (四) 06:51 (UTC)
- 从SiuMai(前称RiceRice)以前的签名RiceRice(留言),列表杀手,列表杀手·小小作品救星∝请勿留言,重耳≡请勿留言,耳根清静,Liberté ou La Mort,QE4 is coming to town~~,Qui cherche trouve,Qui cherche trouve,persona non grata(留言),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iam aut faciam(注意列表杀手,小小作品救星,请勿留言,重耳,耳根清静,自由还是死亡(Liberté ou La Mort),QE4即将上市(QE4 is coming to town~~),谁寻求发现(Qui cherche trouve),人不感激(persona non grata),要么找到一种方法或使一个(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iam aut faciam)),再看看真正的User talk:SiuMai/存档 1和User talk:SiuMai/存档 1的对比,就知道SiuMai是怎样的人。--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5日 (四) 07:20 (UTC)
- SiuMai又用193.23.181.62绕过永封,而不作正当申诉。--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0日 (二) 07:03 (UTC)
- 看过Siumai的签名,真是眼花缭乱。3ATENUW1 UE 9558 2018年4月13日 (五) 00:01 (UTC)
- SiuMai的签名可以定性为编辑倾向和对用户的态度,另有没有人知道Liberté ou La Mort,QE4 is coming to town~~,Qui cherche trouve,persona non grata和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iam aut faciam的意思?--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4日 (六) 07:55 (UTC)
- 自由还是死亡、QE4来到小镇了、谁寻求发现、人不感激--B dash(留言) 2018年4月14日 (六) 09:05 (UTC)
- 自己查查字典啰,Liberté ou La Mort:Freedom and Death;QE4 is coming to town~~ 本身已经是英语;Qui cherche trouve:who seeks finds;Persona non grata 怎么是“人不感激”,这个ペルソナ・ノン・グラータ?,即不受欢迎人物;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iam aut faciam:I shall either find a way or make one --安迪4(讨论|留名) 2018年4月14日 (六) 09:25 (UTC)
- 略为查过一下,Liberté ou La Mort是海地独立宣言的前标题,意思为“不自由毋宁死”;QE4 is coming to town~~不知道;Qui cherche trouve是澳大利亚的一所综合型大学拉筹伯大学(乐卓博大学)的校训,为拉丁文,意思为“有志者事竟成”;Persona non grata是一个政治、外交上的名词,为拉丁文,意思为“不受欢迎人物”;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iam aut faciam不知道。--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4日 (六) 11:12 (UTC)
- 以上,试问QE4 is coming to town~~和I shall either find a way or make one的意思为?--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4日 (六) 11:12 (UTC)
- 很明显吧。I shall either find a way or make one (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iam aut faciam)--安迪4(讨论|留名) 2018年4月14日 (六) 11:40 (UTC)
- 用中文来解释即是?另QE4 is coming to town~~用中文来解释即是?--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4日 (六) 11:44 (UTC)
- 英语维基已经解释得很清楚。I shall either find a way or make one。--安迪4(讨论|留名) 2018年4月14日 (六) 12:03 (UTC)
- 其实,做封禁申诉也不一定会 驳回,真不明白为何Siumai为何绕过永封?3ATENUW1 UE 9558 2018年4月15日 (日) 09:20 (UTC)
- 列表杀手,小小作品救星即代表SiuMai相当喜欢删列表和保护小小作品,请勿留言,重耳,耳根清静即代表SiuMai不会/不喜欢听从别人的意见(删除别人在自己讨论页上留下的意见),坚持违反傀儡政策,甚至坚持滥用IAR原则,坚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中文维基百科,坚持人身攻击和反文明,甚至乱枪打鸟和含沙射影,每次绕过永封发言都只会骂人,对别人作出莫须有的指控,坚持不就已被管理员 驳回的申诉再做多一次申诉,坚持无视在User talk:SiuMai当中排山倒海的留言和管理员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什么是破坏?的期望,坚持认为自己做的事没有错,坚持不承认自己绕过封禁,坚持东拉西扯,坚持尽量不谈及其封禁本身,Liberté ou La Mort即代表SiuMai不喜欢受别人控制,QE4 is coming to town~~不知道,Qui cherche trouve即代表SiuMai认为自己如果不断对一些关注度可能不明确或明显不足的日本与台湾公路附属设施条目提请关注度并提删,就必定可以全部删除,Persona non grata即代表SiuMai甘愿做不受欢迎人物,都要不断对一些关注度可能不明确或明显不足的日本与台湾公路附属设施条目提请关注度并提删,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iam aut faciam即代表SiuMai认为在T.A Shirakawa给予的“莫须有”罪名之下,就以IP绕过永封作为对一些关注度可能不明确或明显不足的日本与台湾公路附属设施条目提请关注度并提删的方法,甚至注册傀儡,以上。--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6日 (一) 09:11 (UTC)
- 果然又来多一个,14.0.152.191。--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7日 (二) 07:57 (UTC)
- 又起获三个,210.0.147.55,210.0.147.99和223.197.203.51。--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4月17日 (二) 10:47 (UTC)
- 这样无结果的讨论就请不要继续回应下去,您说多少也不代表他就会回心转意,要说的话也请在其讨论页继续。这串讨论存档就好。感谢合作,谢谢。—AT 2018年4月17日 (二) 18:10 (UTC)
- 个人认为应将wp:NP半保护一下。3ATENUW1 恭喜中文维基百科条目数量突破一百万!! 2018年4月19日 (四) 02:12 (UTC)
- 而家SiuMai更使用IPv6绕过永封。3ATENUW1 恭喜中文维基百科条目数量突破一百万!! 2018年4月29日 (日) 05:04 (UTC)
是否将WP:NP半保护
半保护是为了阻止破坏,目前SiuMai是绕过查封提关注度。提关注度当然不是破坏,不应该造成提报页面的半保护,但是绕过查封算不算呢?每次SiuMai绕过查封都会导致一波IP遭到查封,而SiuMai自己被IP查封之后立刻跳走,导致查封不仅无效,还伤及无辜,因此是否采取这个策略呢?Bluedeck 2018年5月4日 (五) 04:16 (UTC)
- Bluedeck,SiuMai这个人不是您想制止就制止得到的,以前SiuMai就在半保护期间,用注册傀儡绕过永封(见Category:SiuMai的维基用户分身+Jru24),所以半保护与否是没有分别的,再者现在不保护,或者您会抓得到他的傀儡IP,但如果半保护,以后SiuMai注册一个傀儡用户,再去提报,您就难抓了(因为牵涉到要提报CU,除非此傀儡可以根据其编辑倾向直接鸭子),而且一旦半保护的话,SiuMai会骂人“哈日”和意图非法保存缺乏关注度的条目的。--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4日 (五) 10:50 (UTC)
- 如果保护关注度提报,应同时设置过滤器阻止匿名用户挂上关注度模版。另外,建议仅在SiuMai使用的IP10分钟内有编辑的情况下封禁。--M.Chan 2018年5月4日 (五) 06:54 (UTC)
- @Bluedeck: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那个论述没有销路,要避免条目被删,半保护NP当然是最直接。--210.177.214.19(留言) 2018年5月4日 (五) 07:06 (UTC)
- 请假定善意某人✉ 2018年5月4日 (五) 07:09 (UTC)
- 请思考一下半保护的受益人是谁。明显是想保留条目但又找不到合理理由的人。--210.177.214.19(留言) 2018年5月4日 (五) 07:28 (UTC)
- SiuMai,Bluedeck的论述可能没有销路,但以您违反傀儡政策绕过永封进行编辑为由,见一个告一个,见一个封一个,就肯定有销路,持续出没的破坏者(LTA)通常坚持违反傀儡政策使用傀儡(以打游击战方式)绕过永封以进行其所说的“勇敢的编辑”和扰乱性提报,坚持滥用IAR原则,坚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中文维基百科,坚持人身攻击和反文明,甚至乱枪打鸟和含沙射影,每次绕过永封发言都只会骂人,对别人作出莫须有的指控,坚持不就已被管理员 驳回的申诉再做多一次申诉,坚持无视在User talk:SiuMai当中排山倒海的留言和管理员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什么是破坏?的期望,坚持认为自己做的事没有错,坚持不承认自己绕过永封,坚持东拉西扯,坚持尽量不谈及其永封本身。--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4日 (五) 08:31 (UTC)
- SiuMai反应这么激烈我就当做半保护应该会很有效的证据了:/。Bluedeck 2018年5月4日 (五) 22:15 (UTC)
- 请假定善意某人✉ 2018年5月4日 (五) 07:09 (UTC)
是否将所有日本公路设施条目半保护?
基于SiuMai在挂WP:NP之前多数先在日本公路类条目挂上关注度模版,本人建议将所有日本公路类条目半保护+设置过滤器阻止IP用户在WP:NP挂关注度,以防SiuMai的傀儡破坏和扰乱性提报。--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5日 (六) 10:43 (UTC)
- SiuMai这个人不是您想制止就制止得到的,以前SiuMai就在半保护期间,用注册傀儡绕过永封(见Category:SiuMai的维基用户分身+Jru24),所以半保护与否是没有分别的,再者现在不保护,或者您会抓得到他的傀儡IP,但如果半保护,以后SiuMai注册一个傀儡用户,再去提报,您就难抓了(因为牵涉到要提报CU,除非此傀儡可以根据其编辑倾向直接鸭子),而且一旦半保护的话,SiuMai会骂人“哈日”和意图非法保存缺乏关注度的条目的。”今日自打嘴巴?日本公路类条目多不胜数,用过滤器阻止匿名用户挂关注度和阻止将普通条目改重定向已经足够。--M.Chan 2018年5月5日 (六) 11:09 (UTC) “
- 本人的建议就是要令SiuMai无法在用IP编辑的时候去做这件事,看得到却挂不了,看得到却做不了提报,至于注册傀儡,则另当别论。--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5月5日 (六) 11:32 (UTC)
- 我现在有一个WP:BAN草案,索性把那堆IP以过滤器拦截吧。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6日 (日) 00:28 (UTC)
谈一下《通用关注度指引》的字眼
基于Zetifree君在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九龙区专线小巴60线、九龙区专线小巴79M线认为GNG中“‘来源’需满足关注度要求,应该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对照英文维基百科对应条文:“"Sources" should be secondary sources”)的条文不允许以任何一手来源佐证关注度,但本人认为在不违反一众方针及GNG其余四项的情况下,独立可靠的一手来源足以支撑条目(“不应该是‘一手来源’”不意味“不可以是‘一手来源’”),故而条目毋须被删除,并认为“应该”在条文内其实是有灵活变通之意。为免非议,特此讨论。
另在此通告:GNG中“来源”项原有“‘来源’需满足关注度要求,必须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的条文,由于“必须”的字眼明显有误(对照英文维基百科对应条文:“"Sources" should be secondary sources”,“should”解为“应该”,“must”才是解为“必须”,中文维基百科的GNG源自英文维基百科),已订正为“‘来源’需满足关注度要求,应该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即上文所提及之条文)。以上。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0日 (日) 10:19 (UTC)
- 为什么中文维基GNG来源于英文维基?或者说我们要按照英文维基的方针行事,而不是我们社群的共识?--Zetifree (Talk) 2018年6月11日 (一) 05:44 (UTC)
- 中文维基百科大量方针一直依赖于对英文维基方针指引的翻译与本地化。--云间守望祝上海地铁25周年 2018年6月11日 (一) 06:06 (UTC)
- 这不等于在此例中英文维基就是真理。“应用二手来源确证关注度”更不意味着“一手来源可以用来确证关注度”,这个推理也不知怎么得出来的。--Zetifree (Talk) 2018年6月11日 (一) 10:43 (UTC)
- 我认为可以推论出“一手来源在符合GNG其他要求时,可以用来确证关注度”,但前提是“符合GNG其他要求”,因为除“来源”外,GNG其他要求并未要求必须二手来源。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2日 (二) 02:18 (UTC)
- 这不等于在此例中英文维基就是真理。“应用二手来源确证关注度”更不意味着“一手来源可以用来确证关注度”,这个推理也不知怎么得出来的。--Zetifree (Talk) 2018年6月11日 (一) 10:43 (UTC)
- 中文维基百科大量方针一直依赖于对英文维基方针指引的翻译与本地化。--云间守望祝上海地铁25周年 2018年6月11日 (一) 06:06 (UTC)
- 对should=“应该”而非“必须”无异议。中文维基所形成和执行的共识不能仅凭英文维基和翻译历史推定。“应该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语气偏弱,“它应当是”好一些。
- (!)意见:“独立可靠的一手来源”对某些主题也许可佐证关注度,但能否确定和满足关注度可依常识和讨论共识行事。例如,第一手材料中不鲜见某些并不重要但介绍详尽的事物(比如一个丫鬟、小妾,一棵树),而该材料被认为独立可靠可能无关该介绍,该事物也不一定值得关注。
- 一个暂时理解和举例:一本古医书介绍了一种植物,对该植物找不到其他可靠来源介绍(如该植物早已绝迹,且不太受关注),但该古书在常识或其他来源的基础上为可靠来源(现代认可并整理出版,但未或无法实际评审内容),且自然的明显独立于该植物,所以是否可单凭此第一手来源建立条目来阐述古书对其所做介绍和重视。上文的古医书、植物可代换为史料、人物,是很多古代人物条目的现状,且在独立于实体等方面可能更存争议。想法:一个被视为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并不代表其所有内容均为可靠,将给读者提供未(实际)经同行评审的内容;但是,很多主题本就只有单方面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新闻等。
- 想法:“县志”等可靠第一手文献中介绍的人物、事物,如果找不到其他/第二手介绍、研究,很可能(但不绝对是?)没有独立关注度。--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11日 (一) 21:26 (UTC)
- @Zetifree:中维指引当时是以英维本译成,当时共识是认可其时完全由英维本译成的中维本,所以英维本原有条文应当是中维本的依据,并具一致性。@YFdyh000:英维本原来的字眼偏弱,由于英维本原有条文应当是中维本的依据,并具一致性,因此中维本条文的字眼亦须偏弱。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2日 (二) 02:18 (UTC)
- 把“确证关注度应该使用二手来源”解释为“可以使用一手来源确证关注度”,这怎么跟你讨论嘛。--Zetifree (Talk) 2018年6月12日 (二) 11:24 (UTC)
- 同意Zetifree的所有看法。--MCC214强烈要求维基条目宁缺勿滥#我做了什么? 2018年6月14日 (四) 07:03 (UTC)
- @Zetifree:“应该”不是“必须”,而其余GNG要求并未要求二手,所以在符合GNG其他要求之情况下,可以使用一手来源确证关注度。重点在粗体文字。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09:10 (UTC)
- “应该(不)”和“可以”还是有很大距离的。其他未显著要求,但本条明确要求了“应该”用第二手来源,所以一般不应该用第一手来源。使用应该谨慎,基于共识和忽略所有规则。--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10:34 (UTC)
- ( ✓ )同意,“应该”是在没有合理原因前须遵守。“必须”是不管如何都须遵守。找不到二手来源不应是用一手来源支撑的合理原因。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3日 (三) 10:39 (UTC)
- “应该(不)”和“可以”还是有很大距离的。其他未显著要求,但本条明确要求了“应该”用第二手来源,所以一般不应该用第一手来源。使用应该谨慎,基于共识和忽略所有规则。--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10:34 (UTC)
- @Zetifree:“应该”不是“必须”,而其余GNG要求并未要求二手,所以在符合GNG其他要求之情况下,可以使用一手来源确证关注度。重点在粗体文字。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09:10 (UTC)
- @Shugochara13456:所以我想制订一些可容许用一手来源支撑的合理原因。固然,如此制订须经社群商讨,而也没可能制订得如User:Bluedeck/permanent/notability-exemption-argument-boilerplate那样宽松(甚至我认为不应建基于该论述),所以想请大家发表一下意见,以便归纳共识。我没有什么特别要求说哪些要例外的。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11:36 (UTC)
- 除非关注度指引获得有共识提升为方针,否则无必要改为必须,指引与方针的地位并不等同。--Thomas.Lu(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11:50 (UTC)
- 我前面发言没有详细了解前因后果,仅额外补充两词用法。只是这几个月观察下来,中文维基比起当下有共识,较常以方针指引作为评判依据,也就是例外难以形成,我认为这是跟英文维基差异最大的部分(WP:IGNORE)。也许不该从英文维基下手,要看WP:OR与WP:V去寻找突破口。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3日 (三) 12:01 (UTC)
提案在WP:N#不符合关注度指引的条目,以及{{Notability}}模板说明页增加关于移除{{Notability}}模板的说明
“ | 如果一个条目标记有{{Notability}}模板,但目前该条目的主页面或讨论页中已列举出足够有深度且独立的来源支持条目的关注度,就可以移除{{Notability}}模板。如果{{Notability}}模板移除后,其他用户又重新加入了该模板,请不要为此发生编辑战,有关关注度的问题可以通过讨论或者最终提交到存废讨论解决。 | ” |
此段文字来自en:Template:Notability/doc,作了少许修改。根据我短期的观察,现在一些有{{Notability}}的条目实际上已经有了充足的来源,但关于该模板的撤下似乎还没有明确的说明,编者可能会因此爆发冲突,因此希望加入这段文字对{{Notability}}模板的取下进行规范。--クオン·翡翠·夜啼鳥·十姉妹·鵺鳥 2018年7月15日 (日) 08:18 (UTC)
- 只要满足的话就可以移除标记,当然移除者要确信自己注意到满足要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5日 (日) 08:42 (UTC)
- 注意:英文维基关注度模版与中文不同。英文维基条目内没放来源的条目或没有好的来源的条目是可以快速删除A7,A9的。这些条目于中文维基只好挂关注度或雪球提删。所以不要两者相同。但是不反对放了来源,有关注度后移除模版,但是因该放进条目里,不是讨论页内。这也是我们秉持的做法。--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09:11 (UTC)
- 是的,我知道这一情况,实际上en的A7、A9应该属于一些“热点领域”基于雪球法则使巡查减轻负担的方法,和notability本身关系不大。这个提案主要的目的,就是如您所说,适用于“不反对放了来源,有关注度后移除模版”这种情况。您提到讨论页放来源不符合中文维基百科的惯例,那么把“该条目的主页面或讨论页”改为“该条目的主页面”如何?--クオン·翡翠·夜啼鳥·十姉妹·鵺鳥 2018年7月15日 (日) 11:47 (UTC)
- @Kuon.Haku:A7/A9 不是雪球,是创建条目时如果没有来源/没有可以说服管理员此条目有关注度的参考文献就可以用。是英文维基巡查员非常常用的。是与关注度有关的。个人认为直接把来源放入条目中较好,还记得几个礼拜前我们还有一番“存废讨论时发现的来源是否要并入条目中”讨论。但是基本上放入讨论页面没错(我可能打太快了),但还是直接比较清楚。在下的小小建议如上。--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06:32 (UTC)
- 注意:英文维基关注度模版与中文不同。英文维基条目内没放来源的条目或没有好的来源的条目是可以快速删除A7,A9的。这些条目于中文维基只好挂关注度或雪球提删。所以不要两者相同。但是不反对放了来源,有关注度后移除模版,但是因该放进条目里,不是讨论页内。这也是我们秉持的做法。--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09:11 (UTC)
一项关于关注度具体适用的调查
一直以来,社群中对关注度收录标准都有各种各样的争议。因此,我希望能在这里作一项调查。这项项调查旨在统计社群关于关注度收录标准的意见,摸清社群对关注度具体适用上的意见,并在对相关意见进行整理后,基于调查结论提出对关注度的修正案。同时,亦期待本调查能为今后提供一定参考。
在本项调查中,10个最近一个月因关注度不足而被提删的条目被选为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尽量涉及每一个大类的关注度指引以及未通过的草案,并争取囊括存在一定争议的议题,为期15天。希望各位编者能抛开现有的关注度指引,发表关于这个条目是否有保留价值的意见。
该调查的主页设在User:Kuon.Haku/关注度调查,在本页发表意见亦可。--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10月25日 (四) 08:23 (UTC)
调查页面列表
- 1号页面(淡路交流道)
- 2号页面(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 3号页面(黄怡_(音乐人))
- 4号页面(江泽民事件)
- 5号页面(司波达也)
- 6号页面(简启贤)
- 7号页面(澳门巴士6A路线)
- 8号页面(完全是你精选金曲)
- 9号页面(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10号页面(有组织罪案调查科 (澳门))
发表意见区
本区届时将与我用户页子页面的意见区保持联动更新,在任意一边发表意见皆可。
- 1号页面(淡路交流道)
- 倾向于无关注度。中文维基百科使用者大部分并不会在日本开车。如果不在日本开车,那么一个普通的日本交流道的存在并无什么意义。请注意,我认为一般情况下日本的铁路车站关注度显然高于公路IC。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 我认为这种想法是维基旅游的的思路,不是维基百科的思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0月26日 (五) 03:22 (UTC)
- 当然不能只考虑开车路过的人,然而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关注度因素,你得提出来。提不出来就当作没有。不要挥舞抽象大棒打人,除了显得你明智以外并没什么用处。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6日 (五) 03:53 (UTC)
- 我认为这种想法是维基旅游的的思路,不是维基百科的思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0月26日 (五) 03:22 (UTC)
- 2号页面(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 倾向于有关注度。在我看来条目中唯一可以反映关注度的内容是“第14届中国动漫金龙奖最佳剧情漫画铜奖”。虽然我不喜欢这部作品。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 我则认为中国动漫金龙奖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到底有多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0月26日 (五) 03:28 (UTC)
- 我个人也觉得金龙奖的参考价值很可能不大,但要否定它也需要引用可靠来源对不对?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6日 (五) 03:53 (UTC)
- 我则认为中国动漫金龙奖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到底有多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0月26日 (五) 03:28 (UTC)
- 3号页面(黄怡_(音乐人))
- 有关注度。但条目过于列表化,可能说明关注度不高。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 4号页面(江泽民事件)
- 无关注度。如果本案被一定量的有影响力的媒体/书籍等提及,则有关注度。似乎并非如此。不能因为维基人认为有趣而无视关注度。(不能因为可以做WP:维基志异而写条目。)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 5号页面(司波达也)
- 无关注度。条目为爱好者页面,应当删除。日本漫画人物千千万万,有多少真正有关注度?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 6号页面(简启贤)
- 无关注度。学者多如天上繁星,如果作为学者评定关注度的话,则应当看其学术影响。根据条目内容来看,不足。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 7号页面(澳门巴士6A路线)
- 可能有关注度,但是条目内容完全体现不出关注度,至少需要改善。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 8号页面(完全是你精选金曲)
- 算是有关注度吧……毕竟主打歌得过奖来着,歌手好歹也是著名歌手。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 9号页面(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从内容上看无关注度。建议做一个临沂的中学列表。(虽然那也未必有足够的关注度。)如果仅仅是有一些著名校友都不能作为学校关注度的条件。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 10号页面(有组织罪案调查科 (澳门))
- 从内容上看关注度不足。如果仅仅是澳门警察的一个部门,除了澳门居民以外,恐怕很少有人会关心具体的部门划分。“作为政府部门值得收录”,但是为什么不能作为列表或者其他条目的一部分来收录?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32 (UTC)
都评价过了,总体而言,应该放宽交通类条目的关注度,同时并收紧艺人类条目的关注度。因为后者很容易制造利益冲突,而且来源都很可能来自于内容农场,或者类似的内容农场。--梦蝶葬花@生涯不败 2018年10月26日 (五) 01:31 (UTC)
- 不理解关注度为什么要和利益冲突混在一起。值得收录的内容也可能会遇到有利益冲突的编者来写,几乎无可能利益冲突的条目也可能不值得收录。--Tiger(留言) 2018年10月26日 (五) 10:29 (UTC)
现有关注度指引本身依赖于来源情况,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是可操作的。抛开之后无非是依赖于编者自己的认识。不是很理解为什么这样做。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0月30日 (二) 16:33 (UTC)
- 应该是因为希望关注度判定不再只依赖于来源。Sænmōsà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31日 (三) 09:10 (UTC)
- 并非如此,我做这个调查的目的在于探明社群对哪些条目的关注度收录标准存在较大异议,以此为基础在未来提出修正案,使部分条目能得到收录。实际除了GNG以外,目前也有其他的收录标准,比如WP:BLP等等,GNG并非是现存唯一的标准。--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10月31日 (三) 12:05 (UTC)
建议收紧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提报权限至仅允许自动确认用户和以上,并将Wikipedia:关注度/提报无限期半保护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时IP和自动确认用户等所有用户(除非被保护)都可以提报自己认为缺乏关注度的条目,但长期以来,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提报用户大多权限为自动确认用户和以上,鲜有IP提报,即使有,大多都出自一个已被永久封禁的用户的傀儡身上(相信都知道是谁了吧),看到又要将IP提报上此处请求管理员封禁,给所有用户疲于奔命,但这个已被永久封禁的用户的傀儡所提报的凑巧大多数都是可以因为缺乏关注度而最后被删除的条目。
正因如此,基于对事不对人的原则,但同时为了达致更有效制止傀儡破坏,提高反傀儡破坏的成效和作用,故提出此修订,而最终可以因为缺乏关注度而最后被删除的条目则交由自动确认用户去处理,SiuMai一看见这个肯定会出来发言的。--傀儡杀手MCC214不做维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什么? 2018年9月26日 (三) 10:41 (UTC)
- @MCC214:一早应如此,只准自动确认用户使用NP。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9月26日 (三) 13:14 (UTC)
- 同意。本人相信自动确认用户以上较能理解维基百科对关注度的要求。 - まっすろな未来(留言) 2018年9月26日 (三) 14:15 (UTC)
- (+)支持:提案可以避免新用户滥于提删条目。--屈原虫♡♡→♡℃※留言 2018年9月26日 (三) 14:31 (UTC)
- 同意。虽然这样一来又要被称作垃圾回收派管理员。。。。。但是算我同意一个。。。。Bluedeck 2018年9月27日 (四) 01:28 (UTC)
- Bluedeck,SiuMai所指的是您将已被删除的日本公路附属设施条目放入Bluedecklibrary,而不是指收紧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提报权限使缺乏关注度的日本公路附属设施条目被无限期保留。--傀儡杀手MCC214不做维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什么? 2018年9月27日 (四) 05:37 (UTC)
- 既然如此,应如何制定相关条文?--傀儡杀手MCC214不做维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什么? 2018年9月27日 (四) 05:31 (UTC)
- (+)支持,拒绝傀儡破坏,有事请用大号。--Yangfl(留言) 2018年9月27日 (四) 12:39 (UTC)
- 但有可能大号都是小号......。--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9月29日 (六) 06:28 (UTC)
- (+)支持,开户口总是有好处的。--梦蝶葬花@生涯不败 2018年9月27日 (四) 14:53 (UTC)
- (+)强烈支持 专案页面就应该无限期半保护。【粤语文学大使残阳孤侠】欢迎加入反对病毒音译名的行列! 2018年9月27日 (四) 15:26 (UTC)
- (+)支持,减少站务积压。-Neville Wang 奈威 2018年9月27日 (四) 15:31 (UTC)
- 保护有什么用?还是可以挂关注度模板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9月28日 (五) 02:42 (UTC)
- 那就再加个过滤器防止非自动确认用户挂关注度模板就好啰。--118.161.60.86(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3:01 (UTC)
- (+)支持:减低傀儡。--Outlookxp(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2:44 (UTC)
- (!)意见+(+)支持其实谁提报都一样,但是还是支持这个提案,其实很难避免IP提报关注度,还是建议只有在关注度页面的提报才能够提删,这个可以通过半保护达到,其实我也反对非自动确认用户提报,大多都没有任何编辑或巡查经验,如何好好提报。补充,还有我呼吁巡查员或者其它用户不要一天提报太多关注度,不然有些需要保留或者转其它计划的无法及时处理,一些需要被删除的可能会漏了,建议一人可能尽量提报约10个关注度就好。提报前请看看有没有其它版本可以有可靠来源,且请先谷歌,百度一下。这类乱关注度提报最近不少。以上我的建议望采纳。谢谢!--118.189.111.217(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4:07 (UTC)
- 以上118.189.111.217是我的IP,但是其它IP不是,安全理由,用IP编辑,暂时。--Cohaf(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12:39 (UTC)
- 其实一直都不支持批量大规模提报关注度的做法,无形中增加了站务负担。--Mend My Way 2018年9月28日 (五) 04:45 (UTC)
- 既然如此,应如何制定相关条文?--傀儡杀手MCC214不做维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什么? 2018年9月28日 (五) 05:09 (UTC)
- (+)倾向支持,虽说IP用户也有提报的权利,但确实来提报的IP十分少,亦能防止SiuMai扰乱。--B dash(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6:47 (UTC)
- 其实早年SiuMai被永封之前,T.A.早就提醒过SiuMai了[39][40],但SiuMai不听,最后T.A.永封其,怪不了别人,T.A.后来都说“过去曾经处理过百乐兔跟SiuMai的封禁案皆属于这类型的编者,共通点在于未与他人沟通以及劝告之下执意进行大规模编辑动作,封禁后持续使用傀儡进行破坏,因此通常对于这类型的破坏者我会采取严格的方式来执行,除非用户承诺不再进行破坏。”[41],SiuMai以前一提就是每天几十个[42][43][44][45][46](只列部分),一看大多都是Qui cherche trouve(SM的签名),如此构成洗版和扰乱,NP再移上AFD,累积下来就是上百上千,严重阻碍维基百科的正常运作。--傀儡杀手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我做了什么? 2018年9月28日 (五) 07:01 (UTC)
- (+)支持:必须阻止SiuMai--北极企鹅观赏团(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7:25 (UTC)
- (+)支持:IP发现条目有关注度问题,可以在客栈条目区发起讨论,确实有问题自然会有人代为提报。--113.52.66.241(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8:21 (UTC)
- 反对,虽然我个人反对SiuMai针对AddisWang的做法,但是我觉得最初导致这一系列私仇的原因并没有追究。条目当初在批量创建的时候,我也在现场,SiuMai当时没追究,其他用户也没有做任何质疑。倒是SiuMai开始提删了,管理员巡查员们一边忙着封SiuMai账户,一边又帮着SiuMai去提删这些条目。一系列日本交通条目我做了来源补充,然后一些管理员和编辑说,我的补充都是网页和信息,不能支持关注度,然后删除。好吧,I show respect,反正我补救条目每周都做,能救就救救不了我也没办法,我喜欢编写,喜欢帮助,问心无愧。但如果SiuMai提删的是错的,那么为何这些条目大多都被删除?如果没有错误,为什么还要摆出一派维护正义的样子在这里强调站务负担,还有不断封账户?这样做是不是太虚伪了。 。另外我认为任何人都有资格申请关注度审查,因为有些条目艹的,我都来源查不到救不了。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9:50 (UTC)
- 因为提报的条目被删除乃因五大支柱第一条+对事不对人,而封其傀儡乃基于五大支柱第四条,两者在五大支柱当中都说得很清楚。--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9月29日 (六) 06:28 (UTC)
- 本身我就认为SiuMai对AddisWang所建立的北海道道条目的提报就是为了报复AddisWang在[47]对其的举报。--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9月29日 (六) 06:28 (UTC)
- WG的话很有道理,我也考虑过:既然SiuMai提交的关注度最后实际上是被大量删除的,那么是不是他的提报实际上是正确的呢?但是另一方面,傀儡政策又怎么办呢?这是一个我纠结了一下的问题。但是后来我考虑到,其他的被查封编者,也有很多做出贡献的,但是不会因此就允许查封被随便绕开。因此我觉得查封和傀儡应该大于贡献。我在做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尽量避免了我保留派的偏见会对我造成的影响,但也无法确定我的立场就是中立的。我愿意继续和SiuMai和其同情/支持者沟通。Bluedeck 2018年9月28日 (五) 14:07 (UTC)
- Walter Grassroot和Bluedeck,问题是SiuMai还有对管理员人身攻击,如Bluedeck所说骂其搞垃圾回收[48][49][50],还有(只列部分)将永封其的管理员T.A Shirakawa当作“T.A皇民”[51]、“那位皇民”[52][53],“这个小人”[54],“某管理员”[55]、“哈日的管理员”[56][57]、“那尊贵的管理员”[58][59]、“那位尊贵的管理员”[60]、“身为爱好者的管理员”[61](只列部分)。--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9月29日 (六) 06:50 (UTC)
- 还有更多人身攻击的例子(只列部分),如“倭寇一般没有写注脚的习惯”[62](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4/01/02#北海道道576号瑞穗安平停车场线),“灭!”[63],“经济封锁作为第一步可能已经足够,听说日本所有鳗鱼都是入口自中国,届时倭寇没有鳗鱼丼吃了……”[64],“哈日族认贼作父,你要改他的东西,他会咬着你不放的⋯”[65],“1941年港督向倭寇投降的前夕”[66],“大叫一声“灭!”原来会自暴其丑的,多谢赐教,现在我知道那一班人其丑无比了!哈哈!”[67],“被TA皇民以莫须有罪名陷害,唯有使用WP:IAR原则。”[68],“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个别哈日的管理员连提报页面都多次上锁,容不下IP用户挂模板提报,说穿了根本就是要“保护”明显未符合《收录准则》条目的下三流技俩。词穷理屈之下反过来一招莫须有,卑鄙得很。”[69]。--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9月29日 (六) 06:44 (UTC)
- 所以除非SiuMai承诺不再违反五大支柱第四条,否则SiuMai是要不回自己的大号的。--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9月29日 (六) 11:45 (UTC)
- (+)支持:虽然挺让我纠结的,但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还是觉得支持这样比较好。--相信NOIP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9月28日 (五) 12:33 (UTC)
- (-)反对因人设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9月29日 (六) 03:15 (UTC)
- (-)反对,同因人设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29日 (六) 07:36 (UTC)
- @Shizhao、cwek:尽管这是“因人设事”,但这个“人”已经造成了很大影响。--相信NOIP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9月30日 (日) 08:23 (UTC)
- @CopperSulfate:请参阅WP:保护和WP:破坏等方针与规则,请考虑什么时候需要进行页面保护。我不反对SM去提,是因为这些条目的确容易出问题,如果以适当的处理速度去重新审阅修缮或者清理会是可行办法,我认为SM如果嘴巴不要这样又硬又臭,放软少少态度,还有少搞这些吹毛求疵的事,而且还是毫无节制地吹毛求疵的事,我并不会对其有所意见。显然地这样的保护操作是明显的“因人设事”,也可以看我曾经在WP:SiuMai上所强调的“以下行为不一定属于破坏”。(如果按照现在的说法来看,可能算是POINT)——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30日 (日) 08:35 (UTC)
- Cwek,问题就是SiuMai极度仇日,如“倭寇 = 日本人 是我个人的见解”[70],“支那人只存在于部分日本人或日本皇民心中。”[71][72],“一班篡改历史,试图掩饰其祖先恶行的倭寇!”[73],“倭人维基的事由倭人自己解决吧!”[74],“只能说中国人之中太多哈日族”[75],“我不认为日本人有权对中国人有任何反感⋯⋯他们应该感到内疚和羞耻才对!”[76],再看看SM以前的签名有“重耳”,“请勿留言”,“耳根清静”,“Liberté ou La Mort”,“Qui cherche trouve”,“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路见不”(User:MCC214/SiuMai(前称RiceRice)和其傀儡的签名历史)+User:MCC214/SiuMai删除前的讨论页记录+Category:SiuMai的维基用户分身的所有傀儡命名的意思+Wikipedia_talk: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论SiuMai长期绕过永封的行为和解决方案,您就会知道SM会不会听您说的了。--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日 (一) 06:11 (UTC)
- 而且在一些问题上,SM对自己所建的和别人所建的是有两套不同的标准的(如大量提删“X国人列表”[77][78][79][80]等一系列列表[81][82][83][84][85][86][87],却极力想保留自己所创建的香港生态灾难列表[88][89];极力想保留自己所创建但缺乏关注度的上水游泳池[90],三家村游乐场[91],却大量在日本公路附属设施条目上提请关注度并提删),选择性遵守或不遵守任何方针指引(如遵守WP:五大支柱的第一条,却从不遵守WP:五大支柱的第二条和第四条;遵守WP:忽略所有规则,WP:维基百科不是什么,WP:草稿名字空间,WP:关注度和WP:命名常规,却从不遵守WP:中立的观点,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击,WP:骚扰,WP:傀儡,WP:假定善意,WP: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WP:建设性意见和WP:游戏维基规则)。--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日 (一) 06:22 (UTC)
- 中文维基百科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条目日益增长的数量与质量需求同贫乏低效的编辑团队之间的矛盾。(笑)所以呢,新建照旧新建,老物能改善则改善,删除是Plan C。理想是很丰满,但要考虑现实。(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30日 (日) 08:44 (UTC)
- @Shizhao、cwek:尽管这是“因人设事”,但这个“人”已经造成了很大影响。--相信NOIP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9月30日 (日) 08:23 (UTC)
- (+)支持,目前积压和滥提严重,关注度提报的后续成本也较高。如果问题缓解,可以再行解除。是否可考虑未达标用户直接提存废,然后快速处理(一望而知、扰乱等)或暂时保留;WP:FAILN或提报页面可能需稍作注明。--YFdyh000(留言) 2018年9月29日 (六) 12:17 (UTC)
- (+)支持,早就应该防止马甲。--Lanwi1(留言) 2018年9月29日 (六) 22:35 (UTC)
- (+)支持:人即是事。因人设事是错误归纳。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10月1日 (一) 05:21 (UTC)
- (-)反对,提报如果不合理,直接回退即可。提报如果合理,区分IP还是其他的谁毫无意义。->>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10月1日 (一) 13:31 (UTC)
敲定一个执行方案
我见到大量的支持,我想在这里敲定一个执行方案,只有一句话:“直至怀疑傀儡的提报消失之前,关注度提报页面不定期半保护”。我觉得这个保护因为主要是因为SiuMai,而不是想真的IP以后就不要提交关注度了。所以我想特别的再加入一个“如果以后SiuMai回归或者不再活跃,那么就可以取消保护”。请问这样可以吗?(由于讨论的不是方针的修订,而是一个一次性的共识,我觉得遣词造句可以随便一点)Bluedeck 2018年9月28日 (五) 14:13 (UTC)
- 这个感觉不错,我支持这项方案,毕竟事由是因SiuMai而起,才会导致此次的混乱。以前IP提交关注度并没有妨碍到谁,所以只要用临时性质的应对方案来处理就可以了。--章安德鲁(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14:44 (UTC)
- (▲)同上。--XL-028(留言) 2018年9月29日 (六) 00:03 (UTC)
- 既然只是Siumai的问题,为何不仅仅限制其提关注度?—AT 2018年9月29日 (六) 06:59 (UTC)
- @AT:除了烧卖君以外,亦可防止WP:江青泉扰乱。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9月29日 (六) 09:58 (UTC)
- 支持不定期说法(共识可以改变),但感觉不必“因人设事”之条件。--YFdyh000(留言) 2018年9月29日 (六) 12:17 (UTC)
- (+)支持:这个方案看着更好。 --相信NOIP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9月30日 (日) 08:23 (UTC)
- 我觉得“因人设事”是一个很奇怪的指控:有的时候确实因为某些人的行为我们需要保护一些页面,我觉得这很正常。不过我建议走WP:BAN,方法也不是AF而是授予任何人回退在提报页面上疑似SiuMai所做编辑的权利。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0月1日 (一) 20:01 (UTC)
傀儡杀手的另一方案
本人认为其实可以将T.A.当年对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无限期半保护合理化[92],并授予任何人移除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当中疑似SiuMai所作提报的权利(尤其是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被无限期半保护之时授予任何人移除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当中疑似SiuMai注册傀儡所作提报的权利),直至SiuMai再次做申诉并被管理员接受为止。--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2日 (二) 06:49 (UTC)
准备敲定方案
综合上述讨论,现有下列建议:
- 收紧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提报权限至仅允许自动确认用户和以上,并将Wikipedia:关注度/提报无限期半保护/加过滤器防止非自动确认用户挂关注度模板,非自动确认用户如发现条目有关注度问题,可以在客栈条目区发起讨论,确实有问题自然会有人代为提报
- 授予任何人移除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当中相关用户(疑似傀儡)所作提报的权利或/和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被无限期半保护之时授予任何人移除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当中相关用户(疑似傀儡)所作提报的权利
- 限制相关用户(疑似傀儡)提报关注度
- 直至相关用户(疑似傀儡)的提报消失之前,关注度提报页面不定期/无限期半保护,如果以后相关用户(疑似傀儡)回归或者不再活跃,则取消保护
- 维持现状
以上,您们认为那一/那几个方案较合适?--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9日 (二) 07:11 (UTC)
- 再不作决定,疑似傀儡IP在半保护过后便很快会再出现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了。--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2日 (五) 11:07 (UTC)
- 1没问题,2和3有实际操作难度,4也没问题。总体而言(+)支持1及/或4。Sænmōsà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12日 (五) 05:41 (UTC)
- (+)支持第一个。-Neville Wang 烦请关注 2018年10月14日 (日) 05:06 (UTC)
- (+)支持第1、4或1、2、4个。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10月14日 (日) 06:26 (UTC)
- (+)支持第1或第5-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15日 (一) 09:43 (UTC)
- (+)支持第一个。--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8:49 (UTC)
- (!)意见,维持现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17日 (三) 01:03 (UTC)
- 我一向(+)强烈支持禁止IP编辑任何站务页面(Wikipedia名字空间)。第1个很好。--超级王@今日新知评选&审判台 2018年10月17日 (三) 12:17 (UTC)
- (+)支持第一个。--Cohaf(留言) 2018年10月18日 (四) 04:59 (UTC)
- (+)支持:制定方案用户的投票。--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9日 (五) 11:15 (UTC)
- 维持现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0月22日 (一) 02:04 (UTC)
- @MCC214:其实阁下有没有回应所有反对声音?3ẤṬḔṆỦẄ1(支持明日大屿计划)(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03:33 (UTC)
- 简单来说,维持现状=疑似傀儡IP在半保护过后便很快会再出现在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看到又要将IP提报上此处请求管理员封禁=给所有用户疲于奔命。--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23日 (二) 10:24 (UTC)
- (+)支持第一个。--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06:53 (UTC)
- 既然如此,应如何制定相关条文?另如何将此条文公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22日 (一) 07:01 (UTC)
- @MCC214:你可以自己宣告此方案公示七天。3ẤṬḔṆỦẄ1(支持明日大屿计划)(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09:36 (UTC)
- 另应如何制定相关条文以放入Wikipedia:关注度?--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22日 (一) 09:42 (UTC)
- @MCC214:可修改WP:FAILN如下:
- 现行条文
- 将{{notability}}标签贴上条目,并且将条目提报至WP:NP,以提示其他编者。
- 提议条文
- 所有自动确认用户可将{{notability}}标签贴上条目,并且将条目提报至WP:NP,以提示其他编者。
- 以上,如可?3ẤṬḔṆỦẄ1(支持明日大屿计划)(留言) 2018年10月23日 (二) 06:14 (UTC)
- 基于上述用户对敲定方案的意见,现将上述相关条文+“收紧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提报权限至仅允许自动确认用户和以上,并将Wikipedia:关注度/提报无限期半保护/加过滤器防止非自动确认用户挂关注度模板,非自动确认用户如发现条目有关注度问题,可以在客栈条目区发起讨论,确实有问题自然会有人代为提报”公示七天[93],如没有反对意见,即可在七天后通过修订。--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23日 (二) 08:56 (UTC)
- (?)疑问:这一修订草案是否有实际可操作性?--热爱Vocaloid的达拉C崩吧u斑得S贝迪O卜多比鲁翁4 2018年10月25日 (四) 06:32 (UTC)
- 加过滤器防止非自动确认用户挂关注度模板。--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24 (UTC)
- (&)建议我也觉得“加过滤器防止非自动确认用户挂关注度模板”较好,否则很难察觉。--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4:20 (UTC)
- 有实际可操作性的话,那我就继续
(+)滋磁(+)支持吧。--热爱Vocaloid的达拉C崩吧u斑得S贝迪O卜多比鲁翁4 2018年10月28日 (日) 11:50 (UTC)
- (+)支持方案1。我觉得署名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如果连署名都不敢的话,我个人对他的诚信度存疑。--冰心㊚相谈室✉ 2018年10月28日 (日) 03:51 (UTC)
- (&)建议:把“所有自动确认用户可”改为“只有自动确认用户才可”,因为“所有自动确认用户可”不表示“非确认用户”不可以进行此操作。--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14:01 (UTC)
- 所以应该变成这个:
- 现行条文
- 将{{notability}}标签贴上条目,并且将条目提报至WP:NP,以提示其他编者。
- 提议条文
- 只有自动确认用户才可将{{notability}}标签贴上条目,并且将条目提报至WP:NP,以提示其他编者,所有非自动确认用户于该页之一切编辑皆会被防滥用过滤器阻止。
- 这样比较好。--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29日 (一) 11:15 (UTC)
- 上面已公示的“所有自动确认用户可将{{notability}}标签贴上条目,并且将条目提报至WP:NP,以提示其他编者。”和“收紧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提报权限至仅允许自动确认用户和以上,并将Wikipedia:关注度/提报无限期半保护/加过滤器防止非自动确认用户挂关注度模板,非自动确认用户如发现条目有关注度问题,可以在客栈条目区发起讨论,确实有问题自然会有人代为提报”应已通过,另有没有管理员可以设计防止非自动确认用户挂关注度模板的防滥用过滤器?--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30日 (二) 09:20 (UTC)
- (+)支持MCC214的新方案。--热爱Vocaloid的达拉C崩吧u斑得S贝迪O卜多比鲁翁4 2018年10月30日 (二) 10:14 (UTC)
- (+)支持修订条文能有效减少存废积压,支持通过。--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30日 (二) 13:54 (UTC)
- 有没有管理员可以设计防止非自动确认用户挂关注度模板的防滥用过滤器?上面已公示的“所有自动确认用户可将{{notability}}标签贴上条目,并且将条目提报至WP:NP,以提示其他编者。”和“收紧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提报权限至仅允许自动确认用户和以上,并将Wikipedia:关注度/提报无限期半保护/加过滤器防止非自动确认用户挂关注度模板,非自动确认用户如发现条目有关注度问题,可以在客栈条目区发起讨论,确实有问题自然会有人代为提报”应该已经通过了?--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1日 (四) 11:00 (UTC)
- 好像没人说公示十日了--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1月4日 (日) 13:54 (UTC)
- 可是这个条文也挡掉了确认用户[来源请求]--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1月3日 (六) 19:13 (UTC)
- 所以应该变成这个:
- 现行条文
- 将{{notability}}标签贴上条目,并且将条目提报至WP:NP,以提示其他编者。
- 提议条文
- 只有确认用户和自动确认用户才可将{{notability}}标签贴上条目,并且将条目提报至WP:NP,以提示其他编者,所有非确认用户和非自动确认用户于该页之一切编辑皆会被防滥用过滤器阻止。
- 再重新公示七天好吗?--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5日 (一) 07:41 (UTC)
- 继续(+)支持。--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11月6日 (二) 13:02 (UTC)
- (+)支持:修订条文可以避免滥于提删。--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0日 (六) 05:35 (UTC)
- 再重新公示七天好吗?--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5日 (一) 07:41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 有没有管理员可以设计防止非确认用户和非自动确认用户挂关注度模板的防滥用过滤器?--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12日 (一) 09:56 (UTC)
- 如上,Xiplus和WhitePhosphorus可以弄一弄吗?--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13日 (二) 09:52 (UTC)
- 有没有管理员可以设计防止非确认用户和非自动确认用户挂关注度模板的防滥用过滤器(如Xiplus和WhitePhosphorus)?--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15日 (四) 09:46 (UTC)
加密电子货币的关注度
非主流的加密货币,是否的关注度,很具争议性。市面上有二千个加密电子货币,但不少货币的市值十分低,甚至毫无价值,接近停止运作状态。
不少加密货币都希望藉维基平台作广告宣传。 因此我们需要保留有一定程度关注度的加密货币。 但没有足够关注度的加密货币可删除。
建议准则:
1 市值在首100位内的加密货币;或
2 市值超过10亿美元以上;或
3 有重要的技术、发展或历史意义。例如首个使用Proof-of-stake 算法的加密货币等;或
4 该货币被新闻及媒体广泛地报导。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有鉴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8/09/21#台中市公车800路和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8/09/21#九龙巴士274线,有人指出“开线来源可能属WP:SBST的“宣告”,寻常新闻,没有持续关注而不足以设立单独条目。”。可是在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7年7-9月#蚌埠公交101路中,指出《关注度指引》没有拒绝例行报导(也可见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6年1-3月#天水围(天业路)社区健康中心的判决)。其实《收录准则:非新闻》和《关注度指引》有没有冲突?而“突发新闻”是否真是指“单一事件或意外”哪么简单?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7:26 (UTC)
- NOTNEWS是避免新闻罗列或跟踪式报道,例如XX月XX日怎样怎样,XX月YY日怎样怎样。关注度时要求这个事物是有关注,而且体现在描述上。例如这件事物怎样怎样,然后脚注是来源哪个新闻报道或其他来源。NOT主要是收录内容的限制,和关注度是整体收录门槛并不完全冲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25日 (二) 07:35 (UTC)
- @Cwek:我猜他们把你说的“收录内容的限制”当成“收录来源的限制”了。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7:43 (UTC)
- (反讽)维基百科竟然对收录内容还有限制?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7日 (四) 08:04 (UTC)
- @Cwek:我猜他们把你说的“收录内容的限制”当成“收录来源的限制”了。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7:43 (UTC)
- 本人建议WP:SBST修改如下:
- 现行条文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虽然如此,但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关于单一事件或主题的一条短时效的突发新闻仍尚不足以证明关注度程度已达要求——尤其是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传记)。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都不足以让某个主题拥有其独立条目。
- 提议条文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虽然如此,但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关于单一事件或主题的一条没有持续长久关注的突发新闻仍尚不足以证明关注度程度已达要求[1]——尤其是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传记)。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都不足以让某个主题拥有其独立条目。
参考资料
- ^ 例如某个设施或某条公共交通路线来说,由于它们的开设是经长久规划,故对于它们开设的报导是可以的;但对于它们的单一事件或意外则不可接受。
- (=)中立:没什么问题,不过感觉也没太大实际区别。--相信NOIP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9月28日 (五) 12:30 (UTC)
- (+)支持:新提案多了个注脚,而且叙述也清晰多了。--屈原虫♡♡→♡℃※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15:09 (UTC)
- @CopperSulfate:其实分别是多了脚诠而己。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12:28 (UTC)
- (!)意见我觉得“关注度不是一时的”这句也很容易有分歧。新闻事件的重点在于介绍事件,而非条目主题,因此新闻报道不被接纳为有效关注度。但“关注度不是一时的”很容易令人有个误解,以为来源须持续更新,以保持关注度不属于“一时的”,但这明显与方针的精神不吻合。--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14:27 (UTC)
- 注脚外的修订感觉没什么区别。--YFdyh000(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03:29 (UTC)
修订版2
- 我建议修改条文及注释如下:
- 现行条文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虽然如此,但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关于单一事件或主题的一条短时效的突发新闻仍尚不足以证明关注度程度已达要求——尤其是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传记)。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都不足以让某个主题拥有其独立条目。维基媒体下属的维基新闻计划是发表当前新闻报导的场所。
- 提议条文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新闻事件: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虽然如此,但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关于单一事件或主题的一条没有持续长久关注的突发新闻仍尚不足以证明关注度程度已达要求[1]——尤其是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传记)。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等,内容如果都只是介绍事件,而非主题,则都不足以证明某个主题拥有其独立关注度。维基媒体下属的维基新闻计划是发表当前新闻报导的场所。
以上。--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14:32 (UTC)
参考资料
- ^ 例如,如果来源是以专题形式介绍某个设施或某条公共交通路线,由于来源的介绍重点在于主题,因此这来源可以证明关注度;但如交通意外的新闻只是集中于介绍单一事件或意外,则不可接受为有效来源。
- @3ATENUW1:我作出了以上修订,请审阅﹗--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15:03 (UTC)
- @屈原蟲:这方案较先前版本较好。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22:42 (UTC)
- (-)反对。与子方针/指引矛盾,例如一则只说唐娜·斯特里克兰获得201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而没有介绍其生平的报道是“只是介绍她获奖,而非介绍她本人”,“则都不足以证明”她“拥有其独立关注度”。--Mewaqua(留言) 2018年10月5日 (五) 13:18 (UTC)
- (:)回应@Mewaqua:唐娜•西奥•史垂克兰获得诺贝尔物理奖,定必有大量专题报导,即使不尽引来源,都可以肯定关注度是明显足够的,为什么会被视为短暂事件的一时关注度?
- 上面讨论的是修饰语句,并非订立新指引,即使不改指引,短暂事件的新闻报道不被视为有效来源,这是一向的社群共识,何来与“与子方针/指引矛盾”?
- 能否说明一下你的疑虑是什么?
- 以上。--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5日 (五) 15:13 (UTC)
- 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05:55 (UTC)
- 明显讨论不够,社群参与不够,还不是公式期间。--Cohaf(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14:36 (UTC)
- (:)回应:9月25日已提案(社群通告已发出多天﹞,讨论已进行十一天,阁下有什么意见欢迎提出。(此次提案讨论修饰容易有分歧的语句,并非订立新指引﹞--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14:44 (UTC)
- @Cohaf:请问对于此次提案讨论修饰容易有分歧的语句,阁下有没有建议?--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15:00 (UTC)
- 我了解已经有11天讨论,但是以上的讨论显然没有很多维基人参与,也有反对意见,以及反对者没有时间讨论。个人认为看不出共识已经产生。我是不想等下通过后又有异议。希望您谅解,我看还是由管理员结束此讨论比较理想。--Cohaf(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00:07 (UTC)
- (!)意见个人认为非新闻以及关注度没有冲突,一个条目如果有关注度但是是新闻就不应该收纳,而是转维基新闻。--Cohaf(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00:10 (UTC)
- (:)回应:上面虽有反对意见,他以为订立新指引,但我已经回应了他,并已清楚解释讨论重点在于修饰容易有分歧的语句,并非订立新指引。他对我的回应没有补充,他如果有新想法,任何时间都可以在此表述,何来没有时间讨论?
- 这是互助客栈,又不是个人讨论页,你看每天都有几百人浏览,而讨论又已发出公告,其实大家都已知悉讨论。大家看了,没有异议,或者没有意见补充,对共识的形成没有问题,WP:CON已规定:“人多不一定好办事。………一个或两个独立编者的意见将能得到更好的结果。”正如你现在看到这个讨论,有异议,我回应,这也是形成共识的过程。
- 如果提案已经过公示七天通过,但你又一直不表达意见,到提案通过,条文已修订,你才提出异议,这不是正确的做法。
- 指引没有规定一定要管理员结束讨论。维基是自愿贡献的,大家都工作忙,我确实看过有人动议后,公示十多天都没有关闭讨论,J.Wong这方面做得很好,他看到提案人一直没有结束讨论,他就会帮忙结束;他看到讨论已有共识,但提案人没有宣告公示,他也会帮忙宣告公示,他确实是很称职的管理员。我个人看法是,如果自己已提案,就应多关注及主持讨论,有共识后就要公示,通过后就要修改条文。大家都忙,你看到有些讨论没有人主持,你也可以帮忙处理一下,其实有些提案确实很有意义,开了讨论,但如果一直没有人理会,几天后就会不了了之地封存。
- 你说得对,“非新闻以及关注度没有冲突”,但由于指引某些文句容易有分歧,因此讨论才引申至修饰文句,令条文能更好地理解,减少理解上的分歧。
- 以上。--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02:36 (UTC)
- 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05:21 (UTC)
- (-)反对明显没有共识却公式的做法,讨论量明显不足--Cohaf(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10:14 (UTC)
- (:)回应:共识不是看人数,也不是看讨论量,而是要看理据;请阁下说明你反对提案的理据,也请说明还有哪些异议我未处理或未回应。--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10:34 (UTC)
- (-)反对明显没有共识却公式的做法,讨论量明显不足--Cohaf(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10:14 (UTC)
- (!)意见:本人认为如果WP:关注度 (事件)升为指引,相信能补充WP:NTEMP的意思。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8年10月7日 (日) 11:48 (UTC)
- 你说得对,但要通过那个WP:关注度 (事件)也需要一段时间。现在的问题在于现行的条文语句不太清晰,须要改善,因此才有此提案。--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11:55 (UTC)
- 再者,《通用关注度指引》的用语一定要准确、清晰,始终这是非常重要的指引。--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7日 (日) 12:03 (UTC)
- (-)反对:未见任何外文维基会大幅收录巴士路线。这类内容不应由百科全书处理,应交由地图来做。--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8日 (一) 14:14 (UTC)
- @Temp3600:你误会了,本次提案不是讨论订立有关巴士路线的收录标准,而是讨论修饰现行“一时关注度”的条文,内容没有变,只是修饰容易引起分歧和误解的语句。--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02:46 (UTC)
- 然而考虑到那句注释的意思,我认为它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让巴士条目可以过关。--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02:52 (UTC)
- @Temp3600:我觉得注释原作者看到很多用户以意外新闻作为马路条目的来源,才加入这个注脚,如果这个注脚会引起误解,我不反对把注脚删去。--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03:35 (UTC)
- 观感同上。--YFdyh000(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03:29 (UTC)
- @Temp3600:你误会了,本次提案不是讨论订立有关巴士路线的收录标准,而是讨论修饰现行“一时关注度”的条文,内容没有变,只是修饰容易引起分歧和误解的语句。--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02:46 (UTC)
修订版3
- @Temp3600:根据阁下的意见修订如下:
- 现行条文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虽然如此,但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关于单一事件或主题的一条短时效的突发新闻仍尚不足以证明关注度程度已达要求——尤其是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传记)。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都不足以让某个主题拥有其独立条目。维基媒体下属的维基新闻计划是发表当前新闻报导的场所。
- 提议条文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新闻事件: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由于大部分的新闻,虽然人物在其中,但因为新闻内容重点只是介绍事件,而非人物,因此不符合关注度的有效介绍。虽然如此,但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关于单一事件或主题的一条没有长期价值的的突发新闻仍尚不足以证明关注度程度已达要求——尤其是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传记)。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等,内容如果都只是介绍事件,而非主题,则都不足以证明某个主题拥有其独立关注度。维基媒体下属的维基新闻计划是发表当前新闻报导的场所。
- 修改于--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2:31 (UTC)
- 请问有人能说明一下“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想表达的观点吗?我看起来它是要说明:若有一主题受到可靠来源有效报导,就能够有关注度,但一些突发性新闻不能够表明它确实拥有了关注度。如果大家解读不同,要形成共识比较难,修改方向可能也会有误。--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9日 (二) 04:03 (UTC)
- 本人也不太明白那句话想表达的意思。英文维基百科似乎也没有特别解释,日文维基百科则说明有历史意义的事件仍然可以收录,纵使它们可能已被遗忘(ja:WP:NTEMP)。在事件是否具关注度方面,未成为指引的WP:关注度 (事件)的论述可能比单单一句“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更加准确。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8年10月9日 (二) 04:19 (UTC)
-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是针对新闻事件,例如一宗杀人案件的新闻,内容重点是描述事件,而非人物本身,媒体所关注的是那宗杀人的事件,而不是那个人物的具体描述,维基希望来源能有效介绍主题,所以不被接纳为有效来源;相反,人物专访则以描述主题为主,所以符合关注度要求。现行的指引确实有不清晰的地方,大家可以一起想想怎样令指引条文更准确。--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04:51 (UTC)
- @吉太小唯、まっすろな未来:请问对于以上的指引条文,有没有修改意见?--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12:14 (UTC)
- (!)意见关注度不是仅靠一时的新闻事件形成……;一条没有受到(持续/长久)关注的突发新闻仍不足以证明关注度已达要求……;最后一个新增条文与原意不符,应该是指例行新闻或小道消息,即使与事件或主题相关,也不能称作有关注度。--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10日 (三) 14:58 (UTC)
- @吉太小唯:现在很多明星条目都以娱乐新闻作为来源,只要内容对主题有充份介绍,都可证关明关注度,阁下意见是否指使新闻的内容重点不是叙述事件,而是有效介绍主题,也不能接受为有效来源?--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03:49 (UTC)
- 小道消息是指那种:有网友爆料……的这种没有可靠性的新闻,若是记者亲自去撰写的娱乐新闻我个人是能接受的。--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11日 (四) 03:55 (UTC)
- @吉太小唯:我觉得从原文这句“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应该可以理解为由于九成以上的新闻,虽然人物在其中,但因为新闻内容只是介绍事件,而非人物,因此不符合关注度的有效介绍,而非所有来源都有时限。原文的语句确实不够准确,你可以帮忙想想有什么句子可以再改吗?--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13:09 (UTC)
- 小道消息是指那种:有网友爆料……的这种没有可靠性的新闻,若是记者亲自去撰写的娱乐新闻我个人是能接受的。--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11日 (四) 03:55 (UTC)
- @吉太小唯:现在很多明星条目都以娱乐新闻作为来源,只要内容对主题有充份介绍,都可证关明关注度,阁下意见是否指使新闻的内容重点不是叙述事件,而是有效介绍主题,也不能接受为有效来源?--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03:49 (UTC)
- (!)意见关注度不是仅靠一时的新闻事件形成……;一条没有受到(持续/长久)关注的突发新闻仍不足以证明关注度已达要求……;最后一个新增条文与原意不符,应该是指例行新闻或小道消息,即使与事件或主题相关,也不能称作有关注度。--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10日 (三) 14:58 (UTC)
- (+)倾向支持。一条没有持续长久关注→一条没有长期价值的,如何。价值通过可靠来源收录等证明。“持续长久关注”很含糊,关注的是什么,持续、长久是多久。--YFdyh000(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03:29 (UTC)
- @YFdyh000:已依建议修改了条文,请审阅﹗--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59 (UTC)
- (-)反对。请问“九成以上的新闻……不符合关注度的有效介绍”是如何得出“九成”这个比例?“统计范围”是否包括BBC和美国之音?又如Wikipedia:人物收录准则的“主要演员或配音员”,现行惯例是如果有该人在某影视作品担演主角或为主角配音,或在多部影视作品担演重要配角(或为多部影视作品的重要配角配音)的报导,则视为符合收录标准,而不“须曾获得媒体专题介绍,才可获得收录资格”,这也是我先前说的修订版2“与子方针/指引矛盾”。--Mewaqua(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15:01 (UTC)
- @Mewaqua:已依阁下意见修改。维基收录标准有:书籍、人物、地理特征、数字、几何图形、发明研究、物质性质表、通用关注度,这八把尺子是同等的,条目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标准就可以收录。例如根据地理特征收录标准WP:NGEO,一个地方只要有人住,就可以收录,而无须符合《通用关注度》;《通用关注度》以外的七个收录标准并非要对相关的主题增加额外的要求,才能收录。 修改于--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2:40 (UTC)
- @Mewaqua:关注度子指引属于母指引的有共识的例外,故而矛盾问题不存在,基本上就是各有各办。Sænmōsà你记得带着和暖、一束光线,伴随在身边 2018年10月12日 (五) 01:33 (UTC)
- (!)意见:关注度不是一时的应是表达一些新闻(杀人、火灾)等突发新闻,虽然是针对一些人事物的报导,我们仍不该认为其足以证明关注度。但是“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如天灾过后开会讨论,或是如郑捷杀人带来的后续影响报导,这都算事件的有效介绍。而体育新闻对特定项目的例行报导由于是例行,也不足以称此赛事有关注度(对此没深入了解,不确定情形)。我最近是有看到几个条目,其来源都只是人物在内发言,不知你是不是被其影响,感觉现在修订方向不太正确。--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11日 (四) 16:08 (UTC)
- @吉太小唯:现行条文确实容易引起歧义及误解,但理解上的分歧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的共识是希望怎样的理解及修订。如果要很明确地把所有新闻来源(即使已对主题有效介绍)都定为非有效来源,那么现时很多明星及运动员条目如何处理?因为明星条目大部分都是以娱乐新闻为来源;而运动员则以运动新闻为来源,社群的重点都在于看这些来源是否有效介绍主题,如果有效介绍,则可以被接纳。如果大家都觉得新闻无论如何都不能作为来源,那么很多运动员及明星的条目是否很难满足关注度要求?我个人对一些新闻(杀人、火灾)等突发新闻的理解是:由于这些新闻主题介绍事件,而非人物本身,即新闻内容有人物在其中,但其实很少描述人物的生路历程,文化背景等,与专访的内容重点很不同,因此无法满足关注度中有效介绍这个要求。我觉得如果指引从这个方向修改,方针的精神更明确,也较少误解。--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2:59 (UTC)
- 我明白,某些新闻肯定能够作为验证某些主题的关注度来源,但某人在里面说话这种新闻来源,我不同意其证明关注度的有效性,还有用网友爆料的新闻可靠性也低,除非有本人声明或是其他证据。现在大概看得出条文是想说明清楚定义,但是修改的结果导致原本的字句不合逻辑,如: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新闻事件(X)关注度不是由一时的新闻事件形成(O)(关注度与新闻事件[来源]不是同样的东西,来源印证关注度),“话虽如此”的前后文也感觉搭不起来。--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12日 (五) 13:33 (UTC)
- @吉太小唯:“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有人错误地理解为:所有来源都应定时更新及补充新的,因此才加上“新闻事件”。我也觉得文意有重复之处,但又不敢大改,怕改得多不容易通过,你有没有修改建议?最好不要大改,修饰或加些字句令文意较准确就可以了。--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4:23 (UTC)
- 我明白,某些新闻肯定能够作为验证某些主题的关注度来源,但某人在里面说话这种新闻来源,我不同意其证明关注度的有效性,还有用网友爆料的新闻可靠性也低,除非有本人声明或是其他证据。现在大概看得出条文是想说明清楚定义,但是修改的结果导致原本的字句不合逻辑,如: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新闻事件(X)关注度不是由一时的新闻事件形成(O)(关注度与新闻事件[来源]不是同样的东西,来源印证关注度),“话虽如此”的前后文也感觉搭不起来。--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12日 (五) 13:33 (UTC)
- @吉太小唯:现行条文确实容易引起歧义及误解,但理解上的分歧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的共识是希望怎样的理解及修订。如果要很明确地把所有新闻来源(即使已对主题有效介绍)都定为非有效来源,那么现时很多明星及运动员条目如何处理?因为明星条目大部分都是以娱乐新闻为来源;而运动员则以运动新闻为来源,社群的重点都在于看这些来源是否有效介绍主题,如果有效介绍,则可以被接纳。如果大家都觉得新闻无论如何都不能作为来源,那么很多运动员及明星的条目是否很难满足关注度要求?我个人对一些新闻(杀人、火灾)等突发新闻的理解是:由于这些新闻主题介绍事件,而非人物本身,即新闻内容有人物在其中,但其实很少描述人物的生路历程,文化背景等,与专访的内容重点很不同,因此无法满足关注度中有效介绍这个要求。我觉得如果指引从这个方向修改,方针的精神更明确,也较少误解。--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2:59 (UTC)
- @Mewaqua:请问对以上最新的修订条文有没有修改建议?--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4:42 (UTC)
- 关于“介绍事件”,如果“事件”够重大,有时反而可以“证明某个主题拥有其独立关注度”,例如“安德鲁·布伦森被土耳其扣留事件”。--Mewaqua(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4:54 (UTC)
- @Mewaqua:你说得对,如果事件对社会影会大,又有足够关注度,则可以建立xx事件条目。--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5:21 (UTC)
- 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3日 (六) 14:58 (UTC)
- “投票的人什么都无法决定,计票的人决定一切”?--Mewaqua(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4:48 (UTC)
- 维基是看共识,不是投票,但共识不是看人数,而是看理据。--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4:55 (UTC)
- “投票的人什么都无法决定,计票的人决定一切”?--Mewaqua(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4:48 (UTC)
- (-)反对通过。好像还看不出共识,明显有维基人持反对意见,也没有解释。不应该共识。为何这个修正每次都这样急公式,我之前还好有拦下第一次公式,然后其他维基人才能够发言,然后才有这样多修正。我同意“投票的人什么都无法决定,计票的人决定一切”这看法。维基不是投票,M君的意识好像是说您决定通过就通过,没有妥善回应。说真的这个修正我读了还是没有任何共识。--喵喵Cohaf(向我喵喵叫) 2018年10月15日 (一) 16:02 (UTC)
- (:)回应:上面大家已经经过了深入的讨论,我已经回应了所有反对的意见,其后再没有异议,我才公示。请你说明我还有什么异议没回应,或未处理?--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00:18 (UTC)
- 个人建议延长公式期至14天,才通过,暂时回复。--Cohaf(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3:52 (UTC)
- @Cohaf:好的,依阁下意见,修订条文公示十四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4:07 (UTC)
- @屈原虫:好的,我其实是不想您这样快结案而已,看看下方的BIO,小修正需要这样长的讨论就代表当时有些维基人未能好好讨论,以及当时确实有漏洞,任何方针指引改最好是不要太快,有些人一个月才上维基一次,所以太快,太多方针没有人会留意。然后改了才发现问题,要再改也是很难的,所以为何不慢慢讨论才改。但是我基本对提案没有异议,14天公式现在开始。--Cohaf(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5:43 (UTC)
关注度并非一时关注度并非一时;一旦某主题依据通用关注度指引获得“有效介绍”以后,则毋须再获得持续提述。
虽然关注度本身并非仅在一时,但随着时间流逝,则可能会有用户透过提案至存废讨论,要求重新评核某条目是否适合收录及其关注度来源。而如条目之前遭评为缺乏关注度而不适合收录,则可能会出现新来源以证明其关注度。所以,某条目可能于创建一个月甚至一年后提删,又或者有新来源出现以证明其关注度后,重新建立独立条目。有关注度主题均曾经于一段足够长时间内获得关注(按︰有关注度主题均曾经于一段足够长时间内获得关注。足够长时间是指该段时期相对于该主题而言属于重要而有意义。)
维基百科是关注度滞后指标。一如滞后经济指标是在反映过去经济表现,对维基百科而言,某主题只有已于获得外界“关注”以后方会属于“有关注度”。如果某主题只获得简短突发新闻报导,则未必能够足够地显示其关注度。相反,如事件关注度所言,来源持续提述属关注度指标。以上是英文维基百科《关注度指引》相关段落更新以后最新版本。从此更新版来看,来源提述时长是否significant(有意义;重要)才是关键。报导是否例行根本不在考虑之列。相反,如果有报导非常例行且持续地去关注某主题,这应该可以用以证明其关注度。对于上列修订案,在下认为将“一时的”由修饰“关注度”变成修饰“新闻事件”会令整段内容变得奇怪。因为这里所讲述者并不局限于新闻报导,亦可以是在说其他来源及文献。一旦添加“新闻事件”就会将原意扭曲。建议社群就此继续讨论。到底“例行”与否是否仍是判断关注度指标之一。背后理据又是什么。--J.Wong 2018年10月16日 (二) 16:41 (UTC)
- 看了以上,确实这个方案还有讨论空间。所以不应该公式。--Cohaf(留言) 2018年10月17日 (三) 11:40 (UTC)
- (!)意见:英文版把“关注度不是一时的”套用至所有来源,令原先只限于突发新闻的来源,变成适用于所有来源,而且所有来源都有时限,即条目上的来源如果没有定时更新,那么条目就可能在一年或半年后删去,把维基百科,变成维基潮流杂志。我的看法是:很多有关古代人物的条目,是否都有持续更新的来源以证明关注度?如果条目上的来源不能持续被更新,就要被删去。如果有人设定机器人,那就可以快速辨识那些条目的来源在一年内有没有更新,然后自动提删,我估计维基的条目很快就可以删去一半以上。--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7日 (三) 12:24 (UTC)
- 原本该段条文就适用于全部来源,岂会突变成只规范突发新闻来源。至于来源变得有时限及需要定时更新,更加是无从说起。明明就写明“一旦某主题依据通用关注度指引获得“有效介绍”以后,则毋须再获得持续提述。”要求重新评核是评核来源是否符合“通用关注度要求”,根本现时亦时有类似要求,只是发去存废复核,而非存废讨论而已。请阁下再细阅,勿作无依据揣测。--J.Wong 2018年10月17日 (三) 15:36 (UTC)
- 请不要作没有根据的言论,然后自动提删,我估计维基的条目很快就可以删去一半以上。-[来源请求],有任何统计吗?不然这个就是一个滑坡了。--Cohaf(留言) 2018年10月18日 (四) 05:03 (UTC)
- 所以以英文版的翻译和我的认知,我如此解读:“一时”指的是当时,那段时间,可能有许多消息与主体有关,以致当时关注度能够提升到要求。但经过一段时间后,这时的关注度可能就不足,但是只要有可靠来源有效介绍过,就不能算进WP:NOTNEWS或WP:1E的情形。这样解读不知有无偏差?--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18日 (四) 08:48 (UTC)
- @吉太小唯:其实英语版本与我们的WP:SBST没有太大不同,所以除非符合WP:NOTNEWS才需要删除,因为条目需要有关注度且非新闻才能保留,这是维基GNG以及NOT的方针指引。至于1E,大致上是用于人物,如果这个人物只有一次性的爆红,没有陆续报道,就不应该写条目而是写那个事件的条目。所以我到现在还不了解修正案到底要修正那里。--Cohaf(留言) 2018年10月18日 (四) 09:44 (UTC)
- 大家看看上面的讨论就会明白现行的条文有有歧义性,有改善的须要,至于怎样改,大家可以帮忙想想。--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8日 (四) 23:35 (UTC)
吉太小唯版
- 现行条文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虽然如此,但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关于单一事件或主题的一条短时效的突发新闻仍尚不足以证明关注度程度已达要求——尤其是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传记)。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都不足以让某个主题拥有其独立条目。维基媒体下属的维基新闻计划是发表当前新闻报导的场所。
- 我的想法,欢迎参观
选购。--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19日 (五) 03:05 (UTC)- 大家都忙,修改指引是很烦的事,谢谢你帮忙修改。--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9日 (五) 07:51 (UTC)
- 基于公式修正有异议,需要讨论,公式取消,讨论延续。--Cohaf(留言) 2018年10月19日 (五) 04:54 (UTC)
- (+)支持:@吉太小唯:谢谢你帮忙修改﹗新修订版非常好,支持通过。现行条文歧义性大,欢迎大家积极参与讨论,令条文更完善。指引反映共识,如果指引歧义大,就不容易实践,希望大家支持通过这个较佳的指引。--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9日 (五) 07:48 (UTC)
- (?)疑问,修订不应该把WP:NOTNEWS的链接删了,这是这一段存在的根本原因。--Antigng(留言) 2018年10月20日 (六) 14:06 (UTC)
- @Antigng:依建议修改了,请审阅﹗--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0日 (六) 14:42 (UTC)
- @Antigng:此话怎说?看了英文版的翻译,并没有感受到此段是为了NOTNEWS而进行解释的感觉。--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20日 (六) 19:12 (UTC)
- @Antigng:现行条文这句没有被删去:“维基媒体下属的维基新闻计划是发表当前新闻报导的场所。”--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03:10 (UTC)
- @吉太小唯:同意吉太小唯观点,此段不是为了NOTNEWS而进行解释,因此恢复吉太小唯原先修订。--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12:58 (UTC)
- @Antigng:现行条文这句没有被删去:“维基媒体下属的维基新闻计划是发表当前新闻报导的场所。”--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03:10 (UTC)
- (+)支持:看着比原来更好了。--热爱Vocaloid的达拉C崩吧u斑得S贝迪O卜多比鲁翁4 2018年10月23日 (二) 07:03 (UTC)
- 现在没有了有条件支持模版,但是我的条件是不这个修正不包括任何交通工具等条目,不然可以了。--Cohaf(留言) 2018年10月23日 (二) 09:43 (UTC)
- @Cohaf:可能需要一个例子,不然这段内容是适用于所有条目。就如同通用关注度的适用范围。--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23日 (二) 13:09 (UTC)
- @Cohaf、Antigng、Wong128hk、Mewaqua:已讨论多天,请问大家对吉太小唯版修订条文有没有异议?若无异议则进入公示期。--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4日 (三) 13:55 (UTC)
- 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03:24 (UTC)
- (!)意见请不要这样ping的人还没有回复就公式,为何如此急,明显还有地方讨论的,反对公式。--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03:43 (UTC)
- 为什么吉太小唯两天前ping你,但你一直不回复,讨论又一直不参与,却喜欢在公示期间出来反对,但又不提出反对理据?--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04:08 (UTC)
。
- 生活忙,还没有时间回应,不能要求全部维基人能够马上回应,请了解现在是考试期间以及其他维基人可能有其它事情。我才好奇为何ping了人马上10小时后公式,为何如此急?--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04:41 (UTC)
- 请看看上面的讨论,主要反对者是你,而且两天前吉太小唯已ping阁下,但阁下一直没有回应,从阁下的编辑历史看,阁下一在活跃于维基,并非生活忙,而是无意回应吉太小唯的追问。互助客栈的公示并不表示已通过,公示期有七天,你有足够时间提出自己的理据,你现在的做法是不参与讨论,但又不断反对公示,又不提出反对理据,这样是无助于大家达成共识。--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05:02 (UTC)
- 主要反对者是我?看看这个提案多少人反对,我活着维基,看看我做了什么,更本就是非常忙,给点时间,2天确实少了点,7天可能也不够,您以上违反了善意推断的原则。我有反对了,说不能公共交通,为何没有回应,加入排出即可,为何没有。您这样的讨论请看看楼下BIO的讨论,看看Walter Grassroot的评论,我看这里也可以用。又离题了,主要反对者不是我呀!M君,antigng的担忧也没有处理,不知道是否沟通有问题,可能吧?提案确保有足够人看了才设计,设计后公式有问题吗--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05:11 (UTC)
- 提醒从阁下的编辑历史看,阁下一在活跃于维基,并非生活忙,而是无意回应吉太小唯的追问。[来源请求]这个您最好是有来源,不然就是没有善意推断,以及缺乏礼仪了,这是对您的最后一次提醒,下次再这样我就需要提VIP了。--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05:21 (UTC)
- antigng五天前提出了意见,吉太小唯及我都已回应,其后他没有再补充意见。你两天前提出了意见,吉太小唯回应及追问了你,你不再回应。维基的共识是通过双方提出理据去反驳对方,理据充份那一方就是“共识”,而不是你提出反对,但不说明理据;也不是你的理据被反驳了后,但你一直不回应,又要人家无限期等你,请阁下阅读有关“共识”的方针。“善意推定”也不能滥用,如果对方能提出理据支持对你批评,这个方针不适用。--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05:21 (UTC)
- 简单说,详细等下说,我反对这个修订是为了使公共交通条目通过。所以请除外。--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05:32 (UTC)
- 我不太明白阁下的理据,能否详细说明?--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05:48 (UTC)
- 如果是公共运输条目,我认为我修订的条文对属于开通或是意外的新闻,就像最后一句一样,不会对此种运输工具或路线达到有效的介绍从而通过关注度验证。然而若是开通的新闻有效地介绍此路线的特色,仍不让其条目通过关注度吗?还是要看情况去做判断,我们还有afd做为讨论的空间呀。--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25日 (四) 09:46 (UTC)
- 可以加入阁下以上的例子在内容里头,就在篮球后面也可以。还有提到维基新闻不错,但是也可以放入WP:NOTNEWS在某处吗?其它没有意见,辛苦了。我个人认为开通有效报道不是单单路线,车站等讯息,也不是新闻稿,应该加入谁主持了开通,以及居民看法如何,其它商家的意见,有没有争议,等,无需全部但是不可像巴士指南里头能够找到的讯息,需要此这个深入,但是我是认为指引如果定得好,AFD的争议就没有这么大,现在请看积压最严重的AFD,DRV都是巴士路线的,所以我才这样担忧呀?--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09:50 (UTC)
- @Cohaf:谢谢你积极参与讨论﹗吉太小唯回应了你的问题,但你没有回应他的追问。或者你把你想加入的条文贴出来,让大家看看是否值得加入条文。--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12:59 (UTC)
- 我已经阐明观点了,好像没有回应,我还在等回应。也发了回复通告,如果楼上认为已经彻底回应我的观点,我不认为有任何回应。维基是自愿的,为何需要追问呢?况且观点已经大致在哪儿了。请了解共识不是独断独行的,而是讨论出来的,也不是急急忙忙出来的,慢工出细活呀。我提出了这样多疑问,但是没人正面回应。请您了解不要这样马上推进方针修订。如果没有任何异议才公式,有的话应该解决后才公式,也不应该这样逼其他人。其实您还没有回应我以上很多没有假设善意的言论,只是不要离题了。请您回应我的看法。谢谢了。--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15:12 (UTC)
- (:)回应:这个提案9月25日已经提出,已经讨论了一个多月,吉太小唯版也已经贴出了6天,他ping了你两天,你还是不回应,怎么会是如你所说的“急急忙忙”呢?这个提案经过多人的讨论和建议,才修改而成,J.wong、y君、吉太小唯等人都提出很多修改建议,然后才有现在的修订版,怎么会是如你所说的“独断独行”?你未能正确理解吉太小唯的修订版,误以为指引是为了保留公路条目,吉太小唯向你解释了,并问你是否即使来源符合“有效介绍”也不能收录公路条目,你不回应,而是打了一大段硬译的文字,然后要人家帮你加上去,这是回应吗?你一直不参与讨论,但到提案公示时,就急于反对,但你反对又未想好理据,我也想反问你:为什么未准备好自己的理据,要急于反对呢?反对不附上理据,又要人家无限期等你呢?我最感到不满的是你不认真看人家的讨论留言,就发表对别人的批评﹗请保持善意推定﹗--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6日 (五) 00:11 (UTC)
- @Cohaf:修改于2018年10月25日 (四) 16:02 (UTC)。两位还请再多体谅对方的价值观与实际生活,已经感受到两位有些冲突了,提出此修订的我不乐见此情况。--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25日 (四) 16:02 (UTC)
- 可以了,谢谢修改。--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16:07 (UTC)
- 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2:33 (UTC)
不明白为什么“关注度不是一时的”又在复述“关注度通用准则”……如果要解释什么来源才做到“有效介绍”,为什么不在第二段申明。此段重点应该是来源提述主题的时间是否足够长。“短时效的突发新闻虽然可靠”其实即时突发新闻未经过详尽审核,有相当机会有误是常识吧……这个“可靠”……“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与“突发新闻”相矛盾,说明是“日常报导”又怎会是“突发新闻”。太多例子似乎反而越说越胡涂……或者直接把英文版移植过来?--J.Wong 2018年10月28日 (日) 17:10 (UTC)
- 你提到“来源提述主题的时间是否足够长”才是重点,那么你怎样界定来源有足够时长?一年,两年,还是半年?英文版的指引已不再只限于“突发新闻”,而是适用于所有来源,那么有关古代人物的条目如果来源都只是古代文献,如果没有持续更新的来源,是否都要删去?英文维基有自己的机制避免以上问题,中文维基的机制不完全一样,是否可以直接把对方的指引移植过来呢?--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23:28 (UTC)
- 在下上面不是已经解答过这些问题了啰?不太想重复。首先,有一个大原则其实没变过,就是只要曾经有来源提述过,就有关注度。不需要持续提述。过去不需要持续提述,英文版新版本亦不需要。而且还重申此原则。所以,“古代人物的条目如果来源只是古代文献,如果没有持续更新的来源,是否都要删去?”很明显出于误解或曲解……--J.Wong 2018年10月29日 (一) 02:05 (UTC)
- 我不太理解阁下这句“此段重点应该是来源提述主题的时间是否足够长。”能否解释一下?是否指新闻报道的次数?还是什么?--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9日 (一) 03:28 (UTC)
- 英文维基的这几句“虽然关注度本身并非仅在一时,但随着时间流逝,则可能会有用户透过提案至存废讨论,要求重新评核某条目是否适合收录及其关注度来源。……某条目可能于创建一个月甚至一年后提删”如果这几句不是指来源有时限,那么阁下是如何解读这几句?--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9日 (一) 04:07 (UTC)
- @Wong128hk:我个人对一些新闻(杀人、火灾)等突发新闻的理解是:由于这些新闻报道主要是介绍事件,而非人物本身,新闻内容即使有人物在其中,但其实很少描述人物的生路历程,文化背景等,与专访的内容重点很不同,因此无法满足关注度中有效介绍这个要求。我觉得如果指引从这个方向修改,方针的精神更明确,也较少误解。现行指引容易让人有一个错觉,就是来源有时限的,这明显与方针的精神不符。例如,现时大部分明星条目都是以娱乐新闻为来源;而运动员则以运动新闻为来源,社群的思考重点都在于看这些来源是否有效介绍主题,如果有效介绍,则可以被接纳。但一般的新闻事件,如杀人放火,严格来说,人物虽然在其中,但其实新闻的叙述重点在于事件,而未能对人物作有效介绍,与专访的内容重点很不同,因此指引须要定义清楚。--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9日 (一) 14:23 (UTC)
- WP:1E而认为不符合关注度?还有我也发现这修改方向也有点偏了,我再厘清一下自己思绪,或是这次先取消修订。--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0月30日 (二) 12:56 (UTC)
- @吉太小唯:事件的关注度与人物的关注度很不同吧?因为每天都有新闻,如果那新闻在一两天内报道完,当然不符合关注度要求,但如果事件对社会有重大影响,媒体会持续报导,然后那件新闻事件才能满足关注度要求。例如香港前些时候发生了兴德学校风波,事件主角陈章萍是持续被报道的主角,有人曾想建立陈章萍条目,但当然不成功,因为陈章萍虽然在事件中一直被关注,但人们关注度是这件风波,而不是这个人,有关陈章萍的新闻当时是数之不足,但那又如何,人物在其中,但新闻的内容是介绍事件,而不是介绍陈章萍,与专访的内容很不同。“关注度不是一时的”原意就是不想把出现在新闻事件中的人物或路人甲都收进维基里,因此最后一句写“维基媒体下属的维基新闻计划是发表当前新闻报导的场所。”--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30日 (二) 13:31 (UTC)
- @吉太小唯:“关注度不是一时的”很容易让人错误地理解为来源是有时限的,事实上有关古代人物的条目如果来源都只是古代文献,如果没有持续更新的来源,是否都要删去?不只古代人物,其他条目的来源也不可能持续更新,存废讨论也不可能持续去检视条目来源是否最现代化,维基也不可能是潮流杂志,这又与首句“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相矛盾。因此,我觉得从“有效介绍”与“新闻新道”的内容特点去修订条文,是较为恰当,也较少歧义及误解。我最初的修订版在首句加了“新闻事件”,改成“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新闻事件”目的就是想消除指引不清楚的地方。--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30日 (二) 13:47 (UTC)
- @吉太小唯:人物条目才符合1E,其他条目避免有很多报道才有《收录准则:非新闻》段。这类事件通常符合《关注度指引》但是有了维基新闻后就转移了,所以才有《收录准则:非新闻》。--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30日 (二) 14:53 (UTC)
我一直有个疑惑:一个事件(如火灾)发生时,当下肯定有很多相关报导,那这事件就满足关注度了吗?是否只有与人物相关的突发新闻报导,会因为 - 小修改于2018年11月1日 (四) 02:00 (UTC)。我明白两个观点:1.只要有过有效介绍(独立可靠的来源),关注度就会获得验证。2.这种关注度不会过期,也就是关注度不是一时的,不会当时有,现在没有。我大概明白,若是事件发生当下,各方媒体争相抢先报导的新闻,可能错误百出,所以突发新闻可能不适宜验证关注度。那日常新闻究竟能否验证关注度呢?甚至,何为日常新闻?气象报导?--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1月1日 (四) 02:00 (UTC)
- @吉太小唯:不是突发新闻不可靠,但是一件事情通常会有很多报道,关注度没有问题,关注度需要2个独立,深入报道而已。这个NOTNEWS是如果一件事情只有吗一段时间有人关注,后来就没有人理会了,就算单一事件,也不符收纳,因为有了维基新闻,哪儿会是比较理想。例如现在发生火灾,就有很多报道,但是是一辆车的火灾,应该后续没有报道,但是火灾现在如果是医院,死了很多人,就有后续例如原因,全国审查等,这类就是有持续的后续,符合收纳。希望这个够清楚了,可以PING我解释。--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1日 (四) 06:24 (UTC)
- 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1月1日 (四) 06:43 (UTC) 可靠媒体的突发新闻可能不准确,最近台湾的普悠玛事件就让我有所感触:当下各新闻台提供的死伤人数、交通部长同一句话在不同新闻台解释的方式都会有所不同,这些新闻集合起来就成为了NOTNEWS。所以我认为突发新闻堆砌会有问题,可能不够有效报导。后续的报导是适宜的,应可属有效报导而证明关注度。另外,您会如何解释日常新闻一词?何为日常新闻?--
- @吉太小唯:不是突发新闻不可靠,但是一件事情通常会有很多报道,关注度没有问题,关注度需要2个独立,深入报道而已。这个NOTNEWS是如果一件事情只有吗一段时间有人关注,后来就没有人理会了,就算单一事件,也不符收纳,因为有了维基新闻,哪儿会是比较理想。例如现在发生火灾,就有很多报道,但是是一辆车的火灾,应该后续没有报道,但是火灾现在如果是医院,死了很多人,就有后续例如原因,全国审查等,这类就是有持续的后续,符合收纳。希望这个够清楚了,可以PING我解释。--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1日 (四) 06:24 (UTC)
- @吉太小唯:各种媒体报道一个事件可能政治,立场不同,可能来源不充实所以不准确,但是其实一个条目可以用全部新闻稿内容放入条目里头,说有些媒体报道是这样的,其它媒体报道是那样的,这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这类报道还是维基新闻比较好。后续报道会是比较理想,我是觉得如果是独立报道的会比较好,例如台湾新闻是新加坡报道,美国新闻如果是泰国报道的会是比较中立,可靠的,以此类推。日常新闻不应该被收纳,我就用新加坡为例子,常常有车祸,就很多报道,但是都是一辆车而已,且无伤亡,这类不应该收纳。--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1日 (四) 06:59 (UTC)
- 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1月1日 (四) 07:10 (UTC)
- @吉太小唯:终于有点讨论方向了,现在我们需要区分日常新闻以及突发新闻。这次我需要考虑一下才能回应,请给我点时间,尽快回复。我的例子是指突发新闻,抱歉如果有点模糊。--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1日 (四) 07:24 (UTC)
不过死伤人数不太会受到政治因素影响,但突发新闻对此无法直接指出一个正确的数字。我们大概厘清哪种新闻可以用作关注度了,现在似乎需要定义突发新闻与日常新闻。我认为事件发生中的新闻都称作突发新闻,但我实在不会定义日常新闻,而您举的例子我不太能理解:因为每天都会发生车祸,所以小车祸称作日常新闻吗?这类事件不可收录我认为有共识,不过是否能以此定义日常新闻呢?我是认为每天的气象报导才能叫作日常新闻,而这应不是可证明某天天气的关注度来源。--
- 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1月1日 (四) 07:10 (UTC)
- (+)支持:新的修订版非常好呀﹗谢谢吉太小唯帮忙修改指引条文﹗新的修订版能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又能配合方针的精神,用字简洁而准确,能解决现行条文歧义性大的问题,也能避免不必要的误解,非常支持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3日 (六) 05:21 (UTC)
- @Cohaf、Antigng、Wong128hk、Mewaqua:请大家审阅﹗--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3日 (六) 05:23 (UTC)
- 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5日 (一) 03:35 (UTC)
- 先解决以上问题吧。请给意见什么是突发,什么是日常。如果没有合理解释,切磋,就不宜通过。--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6日 (二) 09:34 (UTC)
- 你除了反对,我觉得更积极的做法是帮忙想想应该怎样修改,你觉得吉太小唯版不好,但你自己可以说说你希望怎样改吗?--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6日 (二) 11:35 (UTC)
- 修改于2018年11月6日 (二) 09:45 (UTC),我认为这样会再准确一些,@Cohaf、Antigng、Wong128hk、Mewaqua、屈原蟲:请再审阅一次,并欢迎提供任何意见,这版把变成说明何为有效介绍稍微拉回说明来源对主题介绍的时间与关注度非正比。--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1月6日 (二) 09:45 (UTC)
新修订版本
- 现行条文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虽然如此,但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关于单一事件或主题的一条短时效的突发新闻仍尚不足以证明关注度程度已达要求——尤其是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传记)。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都不足以让某个主题拥有其独立条目。维基媒体下属的维基新闻计划是发表当前新闻报导的场所。
还是把楼上的搬运过来比较容易讨论,这个是现在修订版本,请讨论。--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6日 (二) 09:49 (UTC)
- (+)支持:大家都忙,修改指引是很烦的事,谢谢吉太小唯帮忙修改﹗新修订指引能配合方针精神,用字简洁而准确,可以大大减少歧义及误解,支持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7日 (三) 11:52 (UTC)
- @吉太小唯:这个版本是您想要讨论的版本对吗?--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6日 (二) 09:50 (UTC)
- (&)建议:指引第一句已经说明“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导。”大家有必要区分“日常新闻”与“突发新闻”吗?大家是否认为日常新闻即使对主题有效介绍,也不能被接纳呢?很多运动员的条目是用体育新闻作为来源,明星是用娱乐新闻,社群也是考虑来源是否对主题有效介绍。我觉得大家讨论重点应该放在如何定义“怎样的新闻才算有效介绍”。否则,不同地方都对新闻类别有不同的定义。--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6日 (二) 11:24 (UTC)
- (!)意见:我觉得大部分新闻都未能对主题作出有效介绍,例如一个路人甲过马路被车撞伤,即使新闻内容很详尽,但其实未能有效介绍人物,与专访很不同;娱乐新闻和体育新闻很多都能有效介绍主题,因此被接纳,从这个方向思考,我觉得修订条文能符合方针精神。--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6日 (二) 11:49 (UTC)
- @Cohaf:现行条文歧义性大,也容易引起分歧。这个提案9月25日提出,已经讨论了快两个月了。只有你一直在反对,但老实说我看不到你有什么实质的反对理据。吉太小唯也已经根据你的意见修改了条文,但你还是一直在反对。你能否说说你希望怎样改?我觉得直接提出修改建议,比一直在反对更能形成共识。--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6日 (二) 12:57 (UTC)
- @屈原蟲:这段是关注度指引中的一节,是在说明关注度一旦成立,就不会消失。而当初要厘清日常跟突发新闻的差异,是要知道究竟日常新闻是不是指报导一个比赛的比数之类的新闻,而这不能用作证明关注度。“怎样的新闻才算有效介绍”我想你我各位巡查员或维基人对这方面已经相当清楚,所以我想要讨论的是“新闻来源持续提及主题是否可证明关注度”与“突发新闻是否能够有效介绍主题”。--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1月7日 (三) 16:53 (UTC)
- @吉太小唯:我觉得大家可以从媒体的“关注重点”去想,一场只报道一两天的比赛新闻,只介绍了赛果,未有后续的报道,人物在新闻中只被提及,而事件又只一两天的报道,因此不论事件或人物也不能符合“有效介绍”社群对此分歧不大。新闻来源如果持续报道一件事,则可以建立“xx事件”的条目,如下面的例子,新闻关注的是事件,而非人物,因此那十二个人,包括教练在新闻中都是因为媒体关注那件事而被提及,而非媒体想关注这些人,而对他们的生路历程作出介绍。因此,我觉得从方针的精神去想,较容易理解指引背后的意思。大家要明白关注度背后的用意是想找出什么主题才是人们真正想关注的。--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7日 (三) 23:25 (UTC)
- @吉太小唯:睡美人洞救援行动是非常好的例子,当初认为关注度不足,提交了AFD,然后事情发生重大持续报道,现在版本非常不错.还上了DYKC。所以这是突发事件新闻无法证明注度(如果是原来版本→没有后续),然后持续报道后才证明关注度的一个好例子。--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7日 (三) 20:25 (UTC)
- @Cohaf:本人刚修改了阁下的留言(把“如果是原来版本”和“没有后续”之间的标点符号改成“→”),希望阁下不会介意。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8年11月8日 (四) 01:45 (UTC)
- 所以若是没有后续报导(短时效),我认为符合此次修订所言:使用于维基新闻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所以我觉得此版本没问题,可公示。--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11月8日 (四) 02:05 (UTC)
- 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8日 (四) 06:14 (UTC)
- 无需加入突发新闻链接。这个讨论其实够了,那个内部链接有点混淆。谢谢。--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8日 (四) 08:07 (UTC)
- 也好,依你建议删去了突发新闻链结。--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8日 (四) 08:16 (UTC)
- 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8日 (四) 08:18 (UTC)
- 已公示七天,提案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5日 (四) 02:51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善后讨论
- 其实如果一些设施因被投诉而弄至上报(登上报纸),阁下认为这些报导算不算例行报导?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15日 (四) 13:18 (UTC)
- @蟲蟲飛。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15日 (四) 13:22 (UTC)
- @Fran1001hk:我觉得不应执着于“新闻类型”的定义,而要看方针指引背后的精神。指引已经清楚说明“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导。”因此我们思考的重点是那个来源能否“有效介绍主题”。其实,现在社群对此也没有多大分歧。如果“设施因被投诉而弄至上报”,我们要考虑的也是来源究竟是介绍“投诉事件”,还是那个设施?如果是介绍设施,是否“有效介绍”?如果是介绍“投诉事件”,则要看新闻有没有持续而有效的报道,有则可以建立“xx设施投诉事件”。--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5日 (四) 14:43 (UTC)
- 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海坝街中,阁下会否认为新来源是否例行报导?另外,新条文中单纯路线开通的通知不足以证明关注度,何谓“单纯路线开通的通知”?如何被界定为“单纯路线开通的通知”?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15日 (四) 23:14 (UTC)
- @Fran1001hk:不肯定你说的是哪条来源,里面有很多来源°“单纯路线的开通通知”我的理解是简单报道某地方有一条新马路,但没有详细介绍。能否在个人讨论页讨论?--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5日 (四) 23:32 (UTC)
- @蟲蟲飛:建议可前往此讨论。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19日 (一) 09:44 (UTC)
- @蟲蟲飛:抱歉,是这里讨论。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19日 (一) 12:13 (UTC)
- @蟲蟲飛。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15日 (四) 13:22 (UTC)
提议在WP:关注度中加入有关内容,厘清通用关注度和其他关注度细则的关系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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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很抱歉,因为前一周身体出了点问题,所以一直没有上线。对关注度进行调查之后,我准备提出一些提案,这应该算是第一个,也是最基础的一个。因为上述提案条文就是目前执行的标准,但是却没有写入关注度的指引页面,因此我建议将这一部分写入,以使相关提删能得到更加规范的执行--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11月16日 (五) 14:06 (UTC)
- (+)支持此事实性增订;其实可以直接公示七天。Sænmōsà 2018年11月17日 (六) 02:04 (UTC)
- 即起公示7天。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17日 (六) 09:47 (UTC)
- (&)建议修改“一条”为“一则”。~ viztor ✪ 2018年11月17日 (六) 10:50
- (&)建议:感到条文有歧义性,读起来容易令人觉得其他收录标准在《通用关注度》之下,而且我觉得用“其他收录标准”这个词较准确--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2:55 (UTC)
虫虫飞版
- 建议修改条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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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个标题,修饰了一些字句,修改于。--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18 (UTC)
- @Kuon.Haku、Sanmosa、Fran1001hk、viztor:请大家审阅﹗--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2:59 (UTC)
- 感觉好像反而差了,版关注度和通用关注度混为一谈了;另外其他收录标准本来就是在《通用关注度》之下,但是则优先执行。Sænmōsà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41 (UTC)
- 加个标题,修饰了一些字句,修改于。--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18 (UTC)
Sanmosa版
- 我还是再另提一版吧。
- 现行条文
(从缺)
以上(其实Kuon.Haku的版本本来就好好的);另外加注了“合并或重定向”,避免有人误以为只能删除。Sænmōsà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41 (UTC)
- @Kuon.Haku、Fran1001hk、viztor、蟲蟲飛。Sænmōsà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43 (UTC)
- (+)支持~ viztor ✪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47 (UTC)
- (+)滋磁:(+)吼啊!没问题。--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49 (UTC)
- @Sanmosa:现在确实有些用户只看《通用关注度》的,加了这段反而令人有个错觉就是即使满足了其他收录标准,还要看看是否满足《通用关注度》。而且这些收录标准是否上下级似乎大家应该先有个共识。--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51 (UTC)
- (:)回应:例如,根据地理特征收录标准WP:NGEO,一个地方只要有人住,就可以收录,而无须符合《通用关注度》,“有人住”就可以收录,很明显不是《通用关注度》的要求,因此每个收录标准不是上下级,而是同等,我觉得最起码应该删去“其他下级关注度标准”。--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58 (UTC)
- (&)建议此外,“但如果条目满足任何其他下级关注度标准”这句容易令人不肯满足了其他收录标,是否还要满足“通用关注度”,因此建议改为“如果条目不能满《通用关注度》但能满足任何其他关注度标准,条目也可以收录”。--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4:20 (UTC)
- @蟲蟲飛:已修改文字(直白)。Sænmōsà 2018年11月17日 (六) 14:43 (UTC)
- (&)建议此外,“但如果条目满足任何其他下级关注度标准”这句容易令人不肯满足了其他收录标,是否还要满足“通用关注度”,因此建议改为“如果条目不能满《通用关注度》但能满足任何其他关注度标准,条目也可以收录”。--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4:20 (UTC)
- (:)回应:例如,根据地理特征收录标准WP:NGEO,一个地方只要有人住,就可以收录,而无须符合《通用关注度》,“有人住”就可以收录,很明显不是《通用关注度》的要求,因此每个收录标准不是上下级,而是同等,我觉得最起码应该删去“其他下级关注度标准”。--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58 (UTC)
- (+)支持~ viztor ✪ 2018年11月17日 (六) 13:47 (UTC)
Sænmōsà 和宇帆的结合版
- 具体建议如下:
- 现行条文
(从缺)
- (&)建议....注度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人物收录准则》等指引,但不包括论述或草案),且符合可供查....。--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缈子偶素化铼合镓铼钨(ReMu·GaReW)) 2018年11月17日 (六) 14:49 (UTC)
- @a2569875:已依阁下意见修改。--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4:56 (UTC)
- @Kuon.Haku、Sanmosa、Fran1001hk、viztor:宇帆提供了修改意见,我已修改,请大家审阅﹗建议把最新的共识版贴在最下,这样公示后才不会有任何争议。--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5:00 (UTC)
- 比较支持(+)支持此版本。--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11月17日 (六) 16:27 (UTC)
- 虽然有逻辑隐患(应该是符合关注度细则者假定符合GNG,维基定义上不会有不符合GNG的条目),不过这个版本我看得懂。--Temp3600(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8:54 (UTC)
- 新条文
通用关注度指引和其他关注度细则的关系条目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或相关关注度指引其一者,即视作满足关注度要求。
@蟲蟲飛、Kuon.Haku、Sanmosa、Fran1001hk:照原意,这样似乎就好。~ viztor ✪ 2018年11月17日 (六) 15:17 (UTC)
- @viztor:但不包括论述或草案--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缈子偶素化铼合镓铼钨(ReMu·GaReW)) 2018年11月17日 (六) 15:22 (UTC)
- @viztor:大家意思都是这样,但文句过于精简,有些话未说得清楚,就容易有分歧及误解。修改于--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5:29 (UTC)
- @viztor:(?)疑问什么叫“相关关注度指引”?不是每个用户能很快理解到是指“书籍、人物、地理特征、数字、几何图形、发明研究、物质性质表”等收录标准。--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5:32 (UTC)
- 不然下方加一个列表伴有简单适用类别的解释?本来也有这样的问题。~ viztor ✪ 2018年11月17日 (六) 15:37 (UTC)
- 为什么要把指引变成列表呢?把不清楚的话说清楚,定义清楚,不是更好吗?--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6:11 (UTC)
- @viztor:上面Sænmōsà 和宇帆的结合版不是很好吗?或者请你说一下Sænmōsà 和宇帆的结合版有什么须要再修改。(按:在形成共识的过程如果有异议,须先说明自己的理据,然后再提出建议)--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6:08 (UTC)
- 完全可以理解阁下~ viztor ✪ 2018年11月17日 (六) 17:04 (UTC)
- @viztor:我觉得指引要尽量清晰,避免歧义,否则之后会有很大争议。文句可改善,你有没有一些建议?--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7:10 (UTC)
- “符合可供查证、生者传记等方针的要求,……应予以删除、合并或重定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要提及其他方针,此页不是概述页面。这些东西应该不需要在所有的页面上都出现一边。可以另外写指导。方针本身应该注重精确干练不重复。~ viztor ✪ 2018年11月17日 (六) 18:52 (UTC)
- @viztor:WP:关注度其实是指引 囧rz……所以可以详细一些,不怕重复(依你先前的见解)。Sænmōsà 2018年11月18日 (日) 00:03 (UTC)
- @viztor:依阁下意见,润饰了语句,请审阅﹗--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8日 (日) 03:34 (UTC)
- 现在把“Sænmōsà 和宇帆的结合版”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9日 (一) 12:15 (UTC)
- (&)建议修订尾句为“当认定既未能满足通用的关注度标准,也未能满足其他的具体关注度标准的条目,可依未满足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而对其提报删除、合并或重定向或直接做同类编辑操作。
- @viztor:WP:关注度其实是指引 囧rz……所以可以详细一些,不怕重复(依你先前的见解)。Sænmōsà 2018年11月18日 (日) 00:03 (UTC)
详细说明的愿望。独立来看,之前的版本固然更完整。但放入原文,有的东西前后都已经明确说过了。未免显得重复。也欢迎阁下继续修改。
- 但是上述处理应谨记WP:SE,若有争议应当立即先行讨论,当已操作的条目经讨论认定可透过修订改善达到维基百科收录标准,应撤销操作;被提报而未操作的条目,在透过修订与改善后合乎维基百科收录标准的条目,应撤销提报。
- 当上述条目的提报或编辑操作,存在牵涉WP:EW,WP:VAN或WP:HAR的情况,管理员可遵循对应指引介入,相应提报或编辑操作自动视作无效,并立即撤销。”——约克客(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0:00 (UTC)
- @Longway22:阁下的第一段建议不错,已依建议修改了条文,请审阅﹗其余两段由于与关注度的关系不大,而这个提案主要为了澄清《通用关注度》与其他收录标准的的关系,为了保持指引较清晰易明,所以没有加上,请见谅﹗--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1:53 (UTC)
- (!)意见 谢谢。主要考虑到许多编辑可能未有兼顾到合作方针和WP:DP的其他选择,而顾及WP:EW,WP:VAN或WP:HAR等有机会在此方面延烧,故提出前述修订建议,不知可否增加些少其他说明,表示这个指引并非唯一,而还有其他选择,以预留改善条目的空间。——约克客(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2:47 (UTC)
- @Longway22:这个是《关注度指引》,增加这些与编辑行为有关的要求有用吗?应该在相关的指引上加上去才有约束力,因为这个指引只是谈条目的收录标准问题。--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2:55 (UTC)
- 当上述条目的提报或编辑操作,存在牵涉WP:EW,WP:VAN或WP:HAR的情况,管理员可遵循对应指引介入,相应提报或编辑操作自动视作无效,并立即撤销。”——约克客(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0:00 (UTC)
- 或者可以以脚注形式表示这个指引并非唯一,而还有其他选择,觉得这样提示编辑应该ok吧?现行WP:NOT也有一些注明操作。——约克客(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3:10 (UTC)
- @Longway22:脚注是用于某一概念须要个别说明,这个提案的内容不适合以脚注形式表达。--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3:30 (UTC)
- (?)疑问到底是改什么,不是不符GNG确符合BIO/其它的通常AFD会保留,现在是要强制保留?不能UCS处理吗?--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22日 (四) 15:23 (UTC)
- @Cohaf:不是改,是补充说明而已,因为两者关系有些用户未能搞清楚。请看一下整个讨论。--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5:31 (UTC)
- @Cohaf:看了整个讨论,还有疑虑吗?--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23:55 (UTC)
- @Cohaf:不是改,是补充说明而已,因为两者关系有些用户未能搞清楚。请看一下整个讨论。--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15:31 (UTC)
- 没有。--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23日 (五) 01:21 (UTC)
- 现在把“Sænmōsà 和宇帆的结合版”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04:33 (UTC)
- 已公示七天,提案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30日 (五) 00:01 (UTC)
- 现在把“Sænmōsà 和宇帆的结合版”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04:33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 我还是再另提一版吧。
研究增设过滤器,阻止曾被存废复核通过还原或存废讨论予以保留的条目再挂上{{notability}}或提删。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如题。可以减少因为部分用户不满DRV结果而再次提删。3ẤṬḔṆỦẄ1(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08:30 (UTC)
- (~)补充可以设下限时,期间不可提删。3ẤṬḔṆỦẄ1(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08:36 (UTC)
- (&)建议建议订立方针,重挂关注度只能透过提存废复核。--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试用小工具]) 2018年8月7日 (二) 08:39 (UTC)
- 好像有技术难度?不过本身存废不允许短期内以相同理由提删,而且重复挂关注度可能会被认为POINT。可以用常识解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7日 (二) 09:35 (UTC)
- 可能有技术难度,条目和各提报页都要合理阻止。机器人检查提报页面并自动标识乃至关闭并通知可能更简单。--YFdyh000(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11:19 (UTC)
- 不止存废复核有,就连存废讨论都有,以前有个条目叫做屎莱姆,在关注度通过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7/11/16#屎莱姆验证后,SiuMai无视此决,用Proxy IP作为VPN傀儡重新再挂上{{notability}}[94][95][96][97][98][99][100],造成用户沉重的负担[101],故可以为此一并考虑是否可以增设过滤器,阻止曾被存废讨论通过关注度验证予以保留的条目再挂上{{notability}}。--傀儡杀手MCC214不做维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什么? 2018年8月7日 (二) 11:21 (UTC)
- 如有异议,请咨询互助客栈或其他管理员。执行人:3ẤṬḔṆỦẄ1(请多多关注第十六次动员令)(留言) 2018年8月31日 (五) 02:17 (UTC)
- 真是贼喊捉贼,自己在多少条目上挂{{notability}}。我怀疑你就是SiuMai的傀儡。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8年8月8日 (三) 13:38 (UTC)
- @Walter Grassroot:两人不像。SiuMai有写条目,MCC214不事生产。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9日 (四) 00:44 (UTC)
- SiuMai以刷分类编辑为重要特征,其次乃别字重定向和非中文标题重定向,最后就是建立恶作剧重定向,但本人一点都没有,如WG君不信,可以将本人放上RFCUHAM,本人经得起用户查核!--傀儡杀手MCC214不做维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什么? 2018年8月9日 (四) 09:12 (UTC)
- 吐槽专攻条目之士突然来指控一个专攻反傀儡破坏之士傀儡,岂不有趣?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8月9日 (四) 09:44 (UTC)
- 我建议指引(不建议方针)应有几点如下:
- 以关注度为由提AFD,而条目有保留共识(非无共识保留)者,如要再提关注度,须先经DRV;
- 以关注度为由提AFD,而条目被删除,后经DRV复还者,如要再提关注度,须先经DRV;
- 以关注度为由提AFD,而条目无论是否有共识保留,如曾经DRV维持保留,如要再提关注度,须先经DRV;
- 以关注度为由提AFD,而条目无共识保留者,如要再提关注度,须在AFD结案后5个月方可(以符合同一页面6个月内不可再提AFD之规定),或先经DRV;
- 以上。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9日 (四) 00:53 (UTC)
- 建议在《关注度指引》增加以下段落:
- 曾经因关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废讨论但最终获保留(包括在存废复核复还)的条目,由于关注度不会随时间而减少,因此不应再次挂上{{notability}}及提删。如果你认为在存废讨论中提交的来源不足以证明关注度,请提交存废复核。--M.Chan 2018年8月9日 (四) 04:28 (UTC)
- (+)支持:以上建议都很好,有效减少存废讨论积压。--屈原虫※留言 2018年8月9日 (四) 05:41 (UTC)
- (+)支持非常同意--Cohaf(留言) 2018年8月9日 (四) 18:29 (UTC)
- 基本( ✓ )同意Michael Chan的提案(其实和我的提案不谋而合),但以关注度存废而无共识保留的情况下,我仍然建议有限度允许用户挂{{notability}}。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10日 (五) 02:04 (UTC)
- (-)倾向反对。善意推定。建议标签或警告,不要阻止Nano Kid C39H42O2 2018年8月10日 (五) 02:09 (UTC)
- (:)回应方针指引已列明“用户切勿仅由于反对存废讨论结果,而再次以旧理由提删”,现时没有严厉阻止已经十分宽容。3ẤṬḔṆỦẄ1(请多多关注第十六次动员令)(留言) 2018年8月10日 (五) 11:04 (UTC)
- 我认为“切勿”最好改成“不可”;(节删)普遍人们(包括我自己在内)有个不好的习性,就是不严厉阻止,不会怕规矩。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11日 (六) 04:51 (UTC)
- 对以上的种族定性(racial profiling)言论表示强烈(!)抗议。强烈劝喻@Sanmosa阁下避免提出具有地域或种族标签的言论,此种言论在我看来极具冒犯性,在一些地区更很可能被视为种族歧视,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和误会,谢谢。(Special:Diff/50836229,立此存照)--⌬胡葡萄 2019年4月就是香港高考了,这个用户现在还沉迷维基! 2018年8月12日 (日) 09:10 (UTC)
- @胡葡萄:修改了,发现全世界的人也如是。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12日 (日) 09:31 (UTC)
- 你们俩不要吵了,好不好吗?3ẤṬḔṆỦẄ1(请多多关注第十六次动员令)(留言) 2018年8月16日 (四) 12:19 (UTC)
- 我认为“切勿”最好改成“不可”;(节删)普遍人们(包括我自己在内)有个不好的习性,就是不严厉阻止,不会怕规矩。Sænmōsà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11日 (六) 04:51 (UTC)
- (:)回应方针指引已列明“用户切勿仅由于反对存废讨论结果,而再次以旧理由提删”,现时没有严厉阻止已经十分宽容。3ẤṬḔṆỦẄ1(请多多关注第十六次动员令)(留言) 2018年8月10日 (五) 11:04 (UTC)
- Kuon.Haku请点评。3ẤṬḔṆỦẄ1(请多多关注第十六次动员令)(留言) 2018年8月22日 (三) 02:12 (UTC)
- (!)意见,我认为我资历不算很深,未到受邀点评的程度。如果说一定要我提一下意见的话,我认为这种过滤器没有必要。首先,我不认为这种破坏现在在中文维基百科上很严重。其次,正如上文所说,这种过滤器的设置并不现实,因为关注度提报要同时兼顾提报页面和条目页面,不如大家多留一些心眼。我认为也没有必要专门撰写方针,因为参考WP:DP和WP:DRV的方针即可。具体的案例写一个辅助说明页面进行说明较好。--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8月22日 (三) 03:22 (UTC)
- (:)回应:就是有大量关注度反复乱删、关注度反复乱提,有的甚至造出了连续7-8次到存废(○)保留纪录,大量浪费社群资源,所以才有此提案必要。--a2569875(留言) 2018年8月22日 (三) 14:31 (UTC)
- (题外话) 签名改成只有用户名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topic_list还是不更新,看来是坏了--a2569875(留言) 2018年8月22日 (三) 14:35 (UTC)
- 希望您能举出例子?根据我的理解(很可能是不正确的),反复提删7-8次应该只有Siu Mai会这么做。--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8月24日 (五) 03:50 (UTC)
- (:)回应:就是有大量关注度反复乱删、关注度反复乱提,有的甚至造出了连续7-8次到存废(○)保留纪录,大量浪费社群资源,所以才有此提案必要。--a2569875(留言) 2018年8月22日 (三) 14:31 (UTC)
- (!)意见:@Sanmosa:@Michael Chan:另外想要补充一点:一些存废讨论经过了很久的条目,比如沉月之钥,存废讨论进行于5年前,不少当事人(包括执行决定的管理员本人)都已不再活跃,活跃者可能也记不住这个事情了,同时,社群对关注度的要求和理解可能也会发生变化,这种时候DRV可能不是最佳选择。也许应该增加一个上限(比如两年),经过这个时间后,可以或应该重新挂关注度模板。--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8月24日 (五) 03:55 (UTC)
- (!)意见:同意Sanmosa君与Michael Chan的提案,另外@Kuon.Haku:WP:关注度#关注度不是一时的其中即提到“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导。”,因此根据我的理解,关注度并不会随着时间推移,使之前已符合指引的主题在未来有可能会不符合。(节删)(“某一主题的关注度并不一定依赖于该主题的知名度、重要性或流行度”、“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导。”、“删除应是最后诉诸的手段。”)--203.72.63.253(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04:50 (UTC)
- 我不认为“社群对关注度的要求和理解可能也会发生变化”这句话有问题。首先,有长期关注度的条目关注度确实不可能减少,只可能增加。但是,不一定所有条目的讨论结果都是理想的共识,因此存废讨论并非只能进行1次,WP:DRV也正因此而设。我认可短期内不应该再重新挂上模板,而是走DRV。但对一部分时间跨度太长(比如一两年、三四年)的条目,仍然走DRV就显得舍近求远了,因当事人大都不活跃,DRV前的沟通基本不现实,管理员去审查几年前事情的全过程也会很困难。其次,关注度指引是会修改的,比如上个月WP:BIO就被修改过,我相信这次修改会让至少一部分被保留的条目不再符合收录标准。--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8月24日 (五) 05:04 (UTC)
- (:)回应:但通用关注度指引基本上并不会大幅度修改,且WP:关注度:“如果一个没有违反“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的主题,得到了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有效介绍,我们便可假定该主题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导。”--203.72.63.253(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05:39 (UTC)
- 您似乎稍微理解错了我的主要论点。这些方针我都读过,您说这些条文我都知道,因此您不需要反复向我重复这些条文。我这里只是从实务上指出一些跨度太长的条目仍然走DRV存在一些实际上的困难,如此做显得有些教条。(另外,发表意见后需要签名)--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8月24日 (五) 05:27 (UTC)
- (:)回应:个人认为走DRV可有效减少存废讨论积压,且可作为一明确标准,不然对有些条目来说,查询上次进行存废讨论的时间并不容易(尤其对行动版编辑来说)。(已补签。另外,感谢提醒)--203.72.63.253(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05:39 (UTC)
- (!)意见:另外,一条目被多少用户编辑与有多少修订版本是否可作为判别关注度的指标之一?--49.218.3.2(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06:45 (UTC)
- (&)建议新增条文:曾挂过关注度模板的条目,若经存废讨论保留者,两年内要再次悬挂关注度模板需经过WP:存废复核请求核准始可再次悬挂,若不核准则需于上次存废结束之两年之后才可再次悬挂关注度模板,另可设立Category:挂关注度模板须经由存废复核的条目或Wikipedia:挂关注度模板须经由存废复核的条目(列表)或MediaWiki:挂关注度模板黑名单(利用过滤器),关注度获(○)保留者加入分类或列表,两年期满由机器人自动删除--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 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 (+)支持,但建议改为三年。--101.15.66.25(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12:11 (UTC)
- (+)支持,无意见。--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8月25日 (六) 03:43 (UTC)
- @Kuon.Haku、Sanmosa、Michael Chan、MCC214:我建议方针指引改成这样,便毋须增设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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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如何?3ẤṬḔṆỦẄ1(请多多关注第十六次动员令)(留言) 2018年8月26日 (日) 10:28 (UTC)
- (!)意见:有过泸器较好,很多反破坏工作都是从泸器去监察。--屈原虫※留言 2018年8月26日 (日) 15:28 (UTC)
- @屈原蟲:也是的,除了修订方针以外,也应加设过滤器。3ẤṬḔṆỦẄ1(请多多关注第十六次动员令)(留言) 2018年9月2日 (日) 10:37 (UTC)
- 3ATENUW1,有分别吗?--傀儡杀手MCC214不做维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什么? 2018年8月27日 (一) 11:13 (UTC)
- 我认为很多用户很难发现一个条目在之前是否挂过关注度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8月30日 (四) 01:45 (UTC)
- @Shizhao:不只是关注度模板,就连{{Drv-kept}}也是呢。3ẤṬḔṆỦẄ1(请多多关注第十六次动员令)(留言) 2018年8月30日 (四) 06:02 (UTC)
- (+)支持,无意见。--203.72.63.253(留言) 2018年8月30日 (四) 09:04 (UTC)
- 这个修订之前已经讨论过,已经否决,详情请参阅存档。--J.Wong 2018年9月3日 (一) 13:58 (UTC)
- @Wong128hk:但现时有新理据,且现时未见有合理异议。可使用以下方针作理由(即M.Chan君的方针),会比上次讨论理由较为好:
- 曾经因关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废讨论但最终获保留(包括在存废复核复还)的条目,由于关注度不会随时间而减少,因此不应再次挂上{{notability}}及提删。如果你认为在存废讨论中提交的来源不足以证明关注度,请提交存废复核。
- 以上。3ẤṬḔṆỦẄ1(请多多关注第十六次动员令)(留言) 2018年9月5日 (三) 08:27 (UTC)
- @Wong128hk:但现时有新理据,且现时未见有合理异议。可使用以下方针作理由(即M.Chan君的方针),会比上次讨论理由较为好:
- (+)支持—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8日 (六) 17:56 (UTC)
- 还是觉得要
“ | (&)建议新增条文:曾挂过关注度模板的条目,若经存废讨论保留者,两年内要再次悬挂关注度模板需经过WP:存废复核请求核准始可再次悬挂,若不核准则需于上次存废结束之两年之后才可再次悬挂关注度模板,另可设立Category:挂关注度模板须经由存废复核的条目或Wikipedia:挂关注度模板须经由存废复核的条目(列表)或MediaWiki:挂关注度模板黑名单(利用过滤器),关注度获(○)保留者加入分类或列表,两年期满由机器人自动删除--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 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 ” |
- 比较
“ | (+)支持新增条文:曾经因关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废讨论但最终获保留(包括在存废复核复还)的条目,由于关注度不会随时间而减少,因此不应再次挂上{{notability}}及提删。如果你认为在存废讨论中提交的来源不足以证明关注度,请提交存废复核。--3ẤṬḔṆỦẄ1(请多多关注第十六次动员令)(留言) 2018年9月5日 (三) 08:27 (UTC) | ” |
- (-)反对:这个修订之前已经讨论过,已经否决,详情请参阅存档--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 2018年9月10日 (一) 09:45 (UTC)
- 不认为这个反对理由合理;共识是可以改变的。Sænmōsà把孤独留给过去 2018年9月18日 (二) 08:57 (UTC)
- @Sanmosa:现时共识是倾向支持是项动议。3ẤṬḔṆỦẄ1(高铁香港段快将通车)(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0:02 (UTC)
- 不认为这个反对理由合理;共识是可以改变的。Sænmōsà把孤独留给过去 2018年9月18日 (二) 08:57 (UTC)
- @A2569875:其实使用阁下提出的方案也不错呀。3ẤṬḔṆỦẄ1(高铁香港段快将通车)(留言) 2018年9月10日 (一) 11:55 (UTC)
“ | 但现时有新理据,且现时未见有合理异议。可使用以上方针作理由(即M.Chan君的方针),会比上次讨论理由较为好。 | ” |
- 同意上述所说,如有新理由当然可再次提案。3ẤṬḔṆỦẄ1(高铁香港段快将通车)(留言) 2018年9月17日 (一) 04:51 (UTC)
- @It's gonna be awesome:阁下只说支持,有没有理据?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9月24日 (一) 12:33 (UTC)
- (+)支持谢谢提醒!在下支持此提案,因为此举能有效减少存废讨论积压,增加工作效率。--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24日 (一) 12:36 (UTC)
- 未见现行条文和新条法有分别。模版可能用错了。--Temp3600(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5:13 (UTC)
- @Temp3600:不明白你的意思。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7:38 (UTC)
- 现行条文
若页面在存废讨论中有共识地保留,除非情况发生明显的变化(例如,由于母模板的删除导致原先有用的模板变成了多余、无用的模板),否则不应在6个月内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删该页面,这样的请求通常会以快速保留结案,更不应以先前存废讨论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删除。
- 提议条文
若页面在存废讨论中有共识地保留,除非情况发生明显的变化(例如,由于母模板的删除导致原先有用的模板变成了多余、无用的模板),否则不应在6个月内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删该页面,这样的请求通常会以快速保留结案,更不应以先前存废讨论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删除。
- 这二个好像是一样的。--Temp3600(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8:05 (UTC)
- 删除条文}}把这5个字括着?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8:24 (UTC) 是指把“在6个月内”这5个字删除,你有没有留意本人用{{
- 上列提案——移除“在6个月内”未能够回应下列修订理据,提案应该能够与理据相呼应。
曾经因关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废讨论但最终获保留(包括在存废复核复还)的条目,由于关注度不会随时间而减少,因此不应再次挂上{{notability}}及提删。如果你认为在存废讨论中提交的来源不足以证明关注度,请提交存废复核。
- 以上。--J.Wong 2018年9月27日 (四) 12:00 (UTC)
- @Wong128hk:移除“在6个月内”的提案仅供参考,实际上是以Michael Chan的提案为准。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9:25 (UTC)
“ (&)建议新增条文:曾挂过关注度模板的条目,若经存废讨论或存废复核保留者,两年内要再次悬挂关注度模板需经过WP:存废复核请求核准始可再次悬挂,若不核准则需于上次存废结束之两年之后才可再次悬挂关注度模板,另可设立Category:挂关注度模板须经由存废复核的条目或Wikipedia:挂关注度模板须经由存废复核的条目(列表)或MediaWiki:挂关注度模板黑名单(利用过滤器),关注度获(○)保留者加入分类或列表,两年期满由机器人自动删除--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 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 - (!)意见以上这些是具体实施方案,这样做的好处是容易追踪。--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永无止境的WP:DRV物语) 2018年9月29日 (六) 18:19 (UTC)
- (+)支持:以上提案很好,有效防止滥于提删。--屈原虫♡♡→♡℃※留言 2018年9月30日 (日) 04:45 (UTC)
- 无共识不算保留。--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1日 (一) 02:41 (UTC)
- 无共识应算是暂时保留。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12:25 (UTC)
- 那我(-)反对。有人提出了关注度证明,这是一回事;单纯靠无共识拖住,没有实质提出关注度来源的项目,是另一回事。--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05:53 (UTC)
- (:)回应@Temp3600:
- 那我(-)反对。有人提出了关注度证明,这是一回事;单纯靠无共识拖住,没有实质提出关注度来源的项目,是另一回事。--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05:53 (UTC)
“ (&)建议新增条文:曾挂过关注度模板的条目,若经存废讨论或存废复核保留者,若要再次悬挂关注度模板需经过WP:存废复核请求核准始可再次悬挂,无共识保留或暂时保留者则不在此限,另可设立Category:挂关注度模板须经由存废复核的条目或Wikipedia:挂关注度模板须经由存废复核的条目(列表)或MediaWiki:挂关注度模板黑名单(利用过滤器),关注度获(○)保留者加入分类或列表,两年期满由机器人自动删除 ” -
- 这个样子我可以接受。--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06:18 (UTC)
-
- 现就WP:FAILN或
WP:DCWP:DP增加以下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 曾经因关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废讨论但最终获保留(包括在存废复核复还)的条目,由于关注度不会随时间而减少,因此不应再次挂上{{notability}}及提删。如果你认为在存废讨论中提交的来源不足以证明关注度,请提交存废复核。
- 以上。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06:58 (UTC)
- 至于在WP:FAILN还是
WP:DCWP:DP增加条文,则由管理员决定。3ẤṬḔṆỦẄ1(庆祝高铁香港段顺利通车)(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07:00 (UTC)
- 至于在WP:FAILN还是
- @3ATENUW1:条文未提及经存废复核还原的条目也应受到限制,能否帮忙加上?--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12:25 (UTC)
- @3ATENUW1:我已修改,请审阅﹗--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12:29 (UTC)
- (+)支持:删去两年,可大大减少存废讨论的积压。--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13:59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善后讨论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 见UT:Wong128hk。3ẤṬḔṆỦẄ1(支持明日大屿计划)(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2:58 (UTC)
- 我发现目前通过的版本并不是宇帆的版本,目前的版本有优待无共识条目的危险。我就这一点要求重新讨论。如果短期内无人回应,我将把条文改成宇帆的版本。--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8:29 (UTC)
- 已回退《删除方针》修订,原因︰以最终公示所标记为准,当时并无将相关修订交付公示。而《关注度指引》修订指出条目如曾经因关注度不足而提删,且最终获得保留或存废复核复还,则不应再次依关注度程序提删。这与《删除方针》并不相抵触。该句是大原则,适用于所有提删。而此次讨论只触及关注度,而未曾详细论及其他提删原因。贸然删去六个月之期,实属不周不智。要解决所谓抵触问题,一、于《关注度指引》相关修订中移去“及提删”或二、于《删除方针》相关条文加入“(关注度例外)”。--J.Wong 2018年10月15日 (一) 19:50 (UTC)
- @Wong128hk:我(+)支持于《删除方针》相关条文加入“(关注度例外)”,这样指引较清晰。--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3:47 (UTC)
- @Temp3600:请问对于J.Wong的“于《删除方针》相关条文加入“(关注度例外)”修订建议有没有异议?--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0日 (六) 12:19 (UTC)
- 现就J.Wong“于《删除方针》相关条文加入“(关注度例外)”的修订建议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03:35 (UTC)
- 我比较关心"无共识条目"的问题。在这一点未解决前我不会支持任何方案。--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07:25 (UTC)
- @Temp3600:你是怎样理解“无共识保留”?根据〈删除方针〉,“无共识保留”与“保留”是两个很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双方各有理据,讨论五个星期后仍然无法完全说服对方,管理员基于“删除是最后手段”,因此暂时保留,留待更佳的时候继续讨论,因此以上的提案不适用于“无共识保留”;“保留”是指保留方有充份理据反驳删除方,双方讨论七天后,管理员可以闭关讨论,根据刚通过的指引,用户不能再提删于存废讨论,只能到存废复核提出。现在提案讨论的与“无共识保留”豪无关系,你如果对已通过的提案有异议,可另外提案讨论。--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1:20 (UTC)
- 所以这个到底要不要用@@
“ | (&)建议新增条文:曾挂过关注度模板的条目,若经存废讨论或存废复核保留者,若要再次悬挂关注度模板需经过WP:存废复核请求核准始可再次悬挂,无共识保留或暂时保留者则不在此限,另可设立Category:挂关注度模板须经由存废复核的条目或Wikipedia:挂关注度模板须经由存废复核的条目(列表)或MediaWiki:挂关注度模板黑名单(利用过滤器),关注度获(○)保留者加入分类或列表,若于存废复核请求或许可则由机器人自动删除---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永无止境的WP:DRV物语) 2018年10月10日 (三) 06:01 (UTC) | ” |
- 所以这个到底要不要用@@,我已经说很多遍了 = = 囧rz……--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缈子偶素化铼合镓铼钨(ReMu•GaReW))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30 (UTC)
- @A2569875:上面的讨论很乱,我无法理清头绪,但根据J.Wong的判断(如果我没有理解错},阁下的新增建议未明确说明公示,然后讨论关闭了,所以若要加上以上讨论,要另行提案。现就J.Wong“于《删除方针》相关条文加入“(关注度例外)”的修订建议公示七天,阁下有没有异议?--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0 (UTC)
- @屈原蟲:这东西,我在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也就是2个月前就提出了耶,是IP用户没搞清楚扰乱讨论。--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缈子偶素化铼合镓铼钨(ReMu•GaReW))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3 (UTC)
- @Wong128hk:Jason能否帮忙回应一下?--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5 (UTC)
- 下面分别在2018年8月24日 (五) 12:11 (UTC)和2018年8月25日 (六) 03:43 (UTC)有クオン•翡翠•鵺鸟•十姊妹•夜啼鸟等人的(+)支持,并无人反对,U:Temp3600也说要用我的版本,现在又是不确定,所以到底要不要?--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缈子偶素化铼合镓铼钨(ReMu•GaReW))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9 (UTC)
- @Wong128hk:能否帮忙确认一下以上的新增条文是否已经通过?--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13:03 (UTC)
- @Wong128hk:Jason能否帮忙回应一下?--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5 (UTC)
- @屈原蟲:这东西,我在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也就是2个月前就提出了耶,是IP用户没搞清楚扰乱讨论。--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缈子偶素化铼合镓铼钨(ReMu•GaReW))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3 (UTC)
- @A2569875:上面的讨论很乱,我无法理清头绪,但根据J.Wong的判断(如果我没有理解错},阁下的新增建议未明确说明公示,然后讨论关闭了,所以若要加上以上讨论,要另行提案。现就J.Wong“于《删除方针》相关条文加入“(关注度例外)”的修订建议公示七天,阁下有没有异议?--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0 (UTC)
- 所以这个到底要不要用@@,我已经说很多遍了 = = 囧rz……--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缈子偶素化铼合镓铼钨(ReMu•GaReW))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30 (UTC)
- 我不太能理解关注度与存废复核的关系?为何再次挂关注度模板,要先去存废复核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0月23日 (二) 02:27 (UTC)
- 避免多此一举,按照逻辑的话,如果曾经被提报关注度并且关注度转提删但通过的话,如之后需要重新提报关注度,应该先按照存废复核处理,不用再挂一次关注度标记,了。我认为这句话应该优先加入到WP:关注度的处理手法当中,删除方针不一定需要加或者只是随带提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3日 (二) 02:43 (UTC)
- (※)注意讨论仍在进行中。--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缈子偶素化铼合镓铼钨(ReMu•GaReW)) 2018年10月26日 (五) 13:16 (UTC)
- 现在的最佳做法建议为修改/改善条文并重新公示。而非盲目存档,眼不见为净,但争议未解,这对解决问题一点帮助也没有。-- 宇帆(留言•欢迎签到,缈子偶素化铼合镓铼钨(ReMu•GaReW)) 2018年10月26日 (五) 13:27 (UTC)
- 上面通过的指引涉及修改过滤器,我没有修改权限,否则我可以帮忙改一下。其他管理员如果有空,希望也能帮忙处理一下。--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6日 (五) 13:32 (UTC)
- 所以宇帆君提案是打算修改哪个方针?《关注度指引》抑或《删除方针》?--J.Wong 2018年10月27日 (六) 00:37 (UTC)
- (&)建议:修改《删除方针》较好。--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2:36 (UTC)
- @屈原蟲、A2569875:其实此讨论是否讨论加上过滤器?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12日 (一) 10:11 (UTC)
- @Fran1001hk、Wong128hk:我没有跟进整个讨论流程,也不太肯定。J.Wong能否回应一下上面的问题?--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12日 (一) 12:48 (UTC)
- 所以其实整个讨论基本上只是修改什么方针?是《删除方针》或WP:N?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19日 (一) 09:42 (UTC)
- @蟲蟲飛:建议修改WP:FAILN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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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如何?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23日 (五) 02:34 (UTC)
- (+)支持:提案非常好,有效阻止滥于提删。--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04:40 (UTC)
- (+)支持:提案非常好……不过小小的问一句,技术跟上了吗?--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11月23日 (五) 11:30 (UTC)
- (+)支持:提案非常好,有效阻止滥于提删。--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04:40 (UTC)
- @CopperSulfate:技术当然可以跟上,但一定要由管理员才能修改过滤器。--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14:40 (UTC)
- 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1月25日 (日) 11:50 (UTC)
- 已公示七天,提案通过。--虫虫飞♡♡→♡℃※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09:49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过滤器阻止曾被存废复核通过还原或存废讨论予以保留的条目再挂上notability或提删无效
经研究及咨询其他两位管理员过滤器的问题,认定这是技术上不可能达成的,因此该指引修改无效,已撤销。--Xiplus#Talk 2018年12月13日 (四) 00:48 (UTC)
- 很好奇,连技术上都完不成,先前达成共识所做的讨论都说了些啥?--👼㊙️偶㊗️💯于元旦前夕💖必来中文维基百科报到的维基爱好者乛◡乛(留言) 2018年12月13日 (四) 01:15 (UTC)
-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2月13日 (四) 01:28 (UTC)
-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四海同台,梦想舞台,Rowingbohe祝您编安(签名/留言) 2018年12月13日 (四) 09:07 (UTC)
-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 Stang 2018年12月14日 (五) 09:45 (UTC)
- 人类🤖的本质就是复读机😂。--XL-028(留言) 2018年12月14日 (五) 11:52 (UTC)
- 很重要所以说三次[开玩笑的]--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8年12月14日 (五) 12:07 (UTC)
- 人类🤖的本质就是复读机😂。--XL-028(留言) 2018年12月14日 (五) 11:52 (UTC)
- 真惨。--Ngguls(留言) 2018年12月15日 (六) 13:55 (UTC)
- 哀。——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12月21日 (五) 07: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