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新条目推荐/候选/存档2

最新留言:14年前由奔流沙在话题关于较长条目推新的问题内发布

“那”字与“哪”字

一直想提出这个提醒,就是“那”字与“哪”字的分别。后者才是用于问题的,但我一直也看到有人误将“哪”字写成“那”字。希望各位能留意一下。 -- Kevinhksouth (Talk) 15:02 2006年4月28日 (UTC)

大家好,我想问为什么我自笃到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Matroska条目,既没有人支持,又没有人反对的﹖

我已经很努力地去翻译,编写这条目。难道Matroska这条目不符合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的原则﹖

我感觉到我的努力是没有被人认同的‧‧‧‧‧‧-- 13:18 2006年5月12日 (UTC)

我想可能是因为 Martoska 在英文与中文使用地区还未达到如 Media player classic 一般普遍的程度,所以许多维基人相对陌生,我个人也没见过这玩意儿。波兰有个 AllPlayer, 但不太流行可能是因为它的界面英文化程度不够。个人则是因为对这方面所知极有限,暂不加入意见。此外这几天都在关注造纸术不是吗?您能在短时间内整理数个条目到达 DYK 的水平,已经很令人佩服了。-Morning2k-| 好说! 00:23 2006年5月13日 (UTC)

消失

台湾日治时期,少女贞德与书架,怎都不见了??--winertai 19:29 2006年5月13日 (UTC)

已回复-winertai 02:07 2006年5月14日 (UTC)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大家好,我想问为什么我自笃到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Matroska条目,既没有人支持,又没有人反对的﹖

我已经很努力地去翻译,编写这条目。难道Matroska这条目不符合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的原则﹖

我感觉到我的努力是没有被人认同的‧‧‧‧‧‧-- 13:18 2006年5月12日 (UTC)

并不是啊!你做的很好啊!我一直也不去新条目推荐那里,所以也不知道。我相信你,并且支持你。 --^-^夏目の雪^-^(魔咒aP@P@) 14:46 2006年5月12日 (UTC)
这篇文章它绝对有合乎起码的要求,但每个人心目中都会有一个比起码要求要高的标准,超过这个标准才会去投赞成(但像这篇写得不差,因此也不到大家会投反对票的程度),加上最近好的新条目出现较多,所以我想大家的标准也慢慢提升了。--ffaarr (talk) 12:45 2006年5月13日 (UTC)

我增加了一段指南

主要目的是方便新手,如果有什么值得补充的,欢迎指正。--地球发动机〠✆ - ✉✍) 02:55 2006年5月29日 (UTC)


未能当选的条目

今天有魏灭蜀之战竞技啦啦队两个条目虽然获得了足够的票数,但由于同推荐条件不符而未被展示(前者有可能侵权的图片,后者没有完成翻译)。我现在的处理是建议他们修正后重新参与评选。由于没有处理原则,想请问今后对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处理比较合理?首先在推荐投票中是否一票否决,还是给与一定时间修正?如果没有修正,是否允许登上首页?是否延后一段时间让它们能够修正?--Demos(Talk) 07:10 2006年6月17日 (UTC)

奇怪

我用 firefox + 同文堂自动转换的, 刚才编辑这条资料时, 好像会自动将资料转成繁体, 又有一段资料编辑时没有load 出来. 真不好意思. --Yau 02:25 2006年6月21日 (UTC)


关于科普原则

Ffn兄所言没错,确实依据科普原则不适合这样的问句,不过我一丝丝新想法与意见,在此稍稍表露。科普原则推测是来自传统大英百科的想法,传统百科以历史、地理、人物为地基,往上加搭出军事、政治、宗教、哲学、艺术、科学,所以力求内容的最大受用性,以及过往读者能延伸阅读(扩大原有读者对新增订的价值感受),所以力求科普,或者更广地说得必须是军普、政普、宗普等。但是电子化、线上化的Wiki百科应是更大的知识社群,包括很专业的量子物理、航太、基因科学等也可以找到,甚至盛行一时的次文化也入列,电子化后无论新度、广度、深度都不用限缩、制约,Wiki不似传统纸本百科有原读者持续延伸受用价值的顾虑。

事实上时空变迁很多东西的拿捏尺度也不断在变,过去最初播报气象时,就有人认为只要说晴天、雨天、气温就好,不应该出现锋面、低气压等专业用语,但如今这类的用词与概念却逐渐普及,如此就成为科普了。或者,过去三民主义里头说要工厂林立,但现在环保意识抬头,这项原则的受用性也要打折。同样的,电子书不只是无纸化,它还能进行全文检索、版本修订追踪管理,这些不是传统纸本书籍可以做到的,或许维基求取第一推行印象,所以说这是本电子化、线上化的百科全书,不过或许以“结构化、严谨化的知识入口(门户)”更接近点,因此精神也需要进行些许调修,或许尊重专业也当列入新精神,尊重人类学专业、文学专业、航太学专业等,普的价值仍必须持续,但或许全面适用的原则是否当持续,可能要多考虑一点,今日我们排拒不合乎原初传统精神的东西,明天这个东西就会出现在其他地方,读群与眼球焦点也会一同转移,到时候改规换则能否有用,我也不知,想想坚守用武士刀的,想想坚持基本教义的,或许可以再想一些。

当然!普的精神还是要,问句是最先出现的,普一点确实比较好,此外每个条目的第一段可说是愈普愈好,之后往下要广、要深、要新就在于各种内容经营法了,所以结论是:两边都对,希望我两边都没有得罪,如有该罪之处在此也恳请原谅。--Danny.umd(对话页) 09:33 2006年9月9日 (UTC)

Danny.umd兄谈的有些深刻了,我原来提及科普一词其实主要也是针对“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的问法而言,而且主要是新条目推荐中并无太多可依照的书面准则,故借鉴科普一词,实际上将其问法放大而言,可能会或多或少得存在如下的问题:

1.当问题本身包含具体内容时,一般对问题的认知度应大于或等于对结果的认知度;违反此规则举例,如:杜迁是哪本小说(水浒传)中的人物?

2.问题本身不应明显含有结果;违反此规则举例,如:鸡腿是哪种动物()的一部分?

3.结果可以仅面对专业人士,但问题应具有一定的通俗性;违反此规则举例,如:CP对称为甚么会被破坏(CP破坏)呢? --Ffn 16:52 2006年9月9日 (UTC)

(:)回应,抱歉这么晚才发现回应,原来我有些误会了,经过您的举例我了解您指的是问句的矛盾性,或者无法保有条目词的新鲜感,这个我完全认同您所言,确实这样的问句应当再加以审视、考虑。--Danny.umd(对话页) 20:00 2006年9月12日 (UTC)

关于质与量

首先我承认“新荐”区真的相对宽容,与“特色”跟“优良”相比。不过若要说质跟量何重要?我也是会承认量,我观察资讯、网络产业十多年,从来只有先求量再求质而获胜,极少有先求质再求量而存活,用量规模就是第一取胜点,在我认为(相信这观点不会获得所有人认同)条目数目就是一切,所以不合乎新荐条目最低要求(>3KB)与品质要求者,我会怪罪:新加入维基的人不够多,所以才会开天窗,一样是量的问题,推行不足。

合乎可新荐的条目短暂断炊,除了开源有问题,节流也有问题,很多人在这的各处受挫,引导不足,审删有余,已经抱着兴趣与使命来这里贡献(或自我实现),还被这被那,无法获得成就与认同,热情当然难以持久,没有保温机制,自然退场。当然我也不讳言有人会逐渐没膏(江郎才尽),所以减低后续贡献,但我认为这问题比较次要。

我用一个冷冻空调系统来比喻吧,一个冰箱的压缩机运转不够快,冷媒流动慢,带走的热量少,温度就会升高。同样的,冰箱的隔热系统不好、保温设计不佳,即便运转再快,已经降下的温度无法隔离保存,受外热所侵,温度一样会升高。

不过,这是我目前的想法、观点模型,如同一个看不到内容的盒子,知道喂入盒子什么,但不知道盒内是什么构造,然后知道盒子会跑出一些东西(跑出新荐开天窗),我也只能先推想盒子内的构造是如何,如果不能打开箱子,就只能用不断修正最初的推论来逼近可能的内部构造,所的推论是新入成长不足(冷媒流动慢),确保热情不足(保温机制差),目前为止是这样。

至于条目的质与量如何权衡,这个我个人想法已经列在个人页上,请见此1此2,其实大家多多交流、交换想法是比较好的,这样才有共同为此良善化的一致共识。希望各位能给我更多的意见与回应。--Danny.umd(对话页) 19:55 2006年9月12日 (UTC)

入选新条目推荐的条目将会在首页展示,而首页是中文维基百科的脸面,所以纵使我们再追求量,也不应该在首页上追求量,那里应该追求的是质。事实上在新条目推荐评选中最终被大家反对而没入选的条目是少数,看到有反对意见,并加以改进,我觉得这才是比较积极的方法,有人给反对意见其实对自己将来编写条目有很大的帮助。--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2:58 2006年9月13日 (UTC)
因为纠正而有所改进,这必须有几点:1.那个人真的很重视自己的荣誉与颜面,玩票与尝试心态者,得不到肯定后且一旦受指责,多半在初期就选择放弃,我感受了一下,现阶段喜欢用维基者,多数是学子,在正务学业之外,把此当成令一个知识体验区,不会过于认真。2.很多反对都是形容、意会、虚无飘瞟,难以改进,是为反对而反对,这伤害就更深。3.要进步有两种,一是就长兄所言因纠正而改进,但我完全不喜欢这种痛挫改进法,事实上我在维基学到的常用范本(Template)语法与一些编修技巧,都是来自许多前辈好心、主动帮我改正,而我是从监视列表察觉,并从历史版本比较中学到如何进步,我喜欢无痛起步,我不喜欢什么都不懂时,又无人引导下,然后若干天就被知会删除,若干天就被知会不妥,由管理员重定向,这类的先进狂电、惨电后进,讲更难听就是欺负人。所以我现在也是倾向投票时给予意见,并主动帮对方编修一些,真的很恶性想闯关者,我就不投他,最下下策才去投反对(该人有明显动员投票部队的话)。4.承认长兄所言,首页要顾及品质(质量)。5.承认长兄所言,新荐很少没过关,有时也常出现厚道性过关。6.其实我支持逼近真实投票法,即是不记名投票,以及投了就不能反悔,只可惜Wiki现有机制,是记名且可反悔,我到目前为止尽量不去变已投出的立场,以便未来机制强化后我能够适应。7.透过多次的小讨论,大家逐渐把共通价值逼近了。--Danny.umd(对话页) 04:59 2006年9月13日 (UTC)
不记名投票的话有一些敝端,首先,任何人都可以建几个帐号上去投票,而你根本不知道谁是谁。其次,当有人反对并提出意见时,你根本不知道是谁投的,也就无法和他沟通要怎么去改变。关于投票后是否可以反悔,我认为也应该可以反悔好,首先维基上的投票和政治上的投票有很大的不同,维基上的投票应该更注重背后的交流,而非真的要选一些什么出来。其次,在投票期间,一切都在变,你提出了意见,别人可能改善了,那么你自然可能就会将反对票改成支持票,又比如在评选过程中,可能发觉这个条目有抄袭现象,那很可能就会由支持票改成反对票,所以我认为投票后可以改变对维基的评选更有好处。关于提出反对意见后,是否应该协助条目创建者去完善条目,我觉得当然应该,但是有些情况下也只能由条目创建者去完成,而协助不了,比如,一个条目没有建分类,那我们可以很容易的补上去,而一个条目如果没有引用来源,我想不是条目创建者的话,其他人根本无法知道他是参考了什么文献,也就无从帮忙了。--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7:48 2006年9月13日 (UTC)
小弟的看法是,“新荐”区是鼓励性质,所以原则上只要符要最基本的规定,通常都是投支持,而且也不多话,甚至有时还会劝其他维基人不要太严格如[1],但最近卡在最后的两篇是真的有点太夸长了,这是我唯二两次在“新荐”区投下反对票,之前即使有觉得不适的,顶多就不投票,也不会摆明了表态反对,小弟以为,固然鼓励很重要,但质的方面也必须考量,我愿意接受首页轮播的条目因为不够而减少轮播的事实,也不愿意因此让一些明显不合乎标准的条目上首页。
我认为,现在存在三种人:
  • 一种是只顾著写优质条目,不问世事,根本不知道有新荐机制的人,这种人需要有人热心帮他们做推荐,而通常也都能顺利通过,所以不是今天讨论的焦点
  • 另一种是愿意写花时间写优质条目,也希望能上DYK的人,这种人通常会听得下其他人的意见与建议,让条目更完善(如Danny兄),所以这一类人问题也不大。
  • 比较麻烦的是,明明条目的质量就只在DYK标准的边缘,甚至不到标准,还是硬丢上来让大家投票,然后对其他人的建议又充耳不闻,或只一昧的希望别人代为修正,自己则只想要赚取DYK的次数。
站在“新荐”区的立场,第三种人是比较需要关注的,如果能够适时引导,可能会多一位热心的编辑,否则可能又会多一场编辑战。--天上的云彩 (Talk 2 me) 06:49 2006年9月13日 (UTC)

(:)回应,因为一直用冒号会使每一行可写字数减少,所以我改用{{回應}}开头,还恳请见谅。

  1. 认同天上的云彩兄所说的,确实存在着这三类人。
  2. 也认同天上的云彩兄所说的,最近最下头两篇确实很扯,不禁使人推断有苟且过关之企念。
  3. 新建立的条目普遍不到1KB,我认为缺乏品质(质量)提升的引导者,以及新进人数可能没有成长(这可能要看统计才能验证了)。
  4. 我刚加入的一、二个月内也是缺乏引导,任由我自生自灭,又看到华文的条目数远落后于英、德、日,自然以冲刺数量为优先,前两个月我狂生产1KB以下条目,增产报国。
  5. 我在几个管理员的痛电痛砍下,数度萌生退念,能持续实属运气,后来还是持续被电,之后比较可以承受打击了,但还是很生气被欺负,所以改成赌气半年不贡献,一直到最后才逐渐上轨,但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被打退,我倒是看过很多个人页写着对此环境失望,停止贡献,或直接写不再贡献。
  6. 如果(我的合理怀疑)资深维基人想透过痛挫痛电来维持自己的资深质感,那他们恐怕没读过大禹治水,大禹父亲用防堵治水法失败被斩,大禹记取教训改用引导法,才得以成功治水,我赌一块钱未来会有更多更多人加入维基后,专门生产逼近小作品、小小作品的条目,把百科当辞典经营,因为我们持续缺乏良善的引导与鼓励。--Danny.umd(对话页) 07:41 2006年9月13日 (UTC)

(:)回应:想引导倒也不难。什么也不说,如果见有新条目几乎合资格上荐,帮人扩充条目,如果情况许可的话荐上去,成功的话归创建者不归自己。这样既做了鼓励又做了鞭策,也是可以的。上次我荐俞磊兄的科潘大抵就是做这种事。 派翠可夫 (我的讨论处) 13:45 2006年9月13日 (UTC)

请避免批评频繁自荐的用户

只要没有违反维基的方针,用各种态度来参与编辑工作都是可以被接受的,不应该被批评的。虽然我们鼓励大家多关心别人创建的新条目,尤其是新进的维基人所创建的新条目,因为这种推荐对维基百科是最有帮助的。但是频繁自荐,甚至为了冲高自己的新条目推荐数而编写一些堪堪达到边缘的条目,这样的作法,也没有违反任何维基方针,完全没有该被批评的地方。仅仅刚好跨过门槛,毕竟也就是跨过门槛。不管他是不是故意要做到刚好及格就停手,都不能否定他的确及格。他既然符合各项规定,就不该用规定之外的其他标准去批评他。
每个人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抱着自己某一种心态,在参与着维基百科。只要不违反方针,大家都不应该互相攻击。我希望各位能够学习尊重与自己有着截然不同风格、个性、习惯的维基人。如果真的觉得某一种态度或作法对维基百科有害,那么就去进行讨论是不是要修改当前的规定,而不是在当前规定之外又去立什么道德标准。--mingwangx (talk) 14:12 2006年9月26日 (UTC)

(:)回应除非及格的标准有问题, 否则"故意要做到刚好及格就停手"就没有问题 (虽然我没意图这样做). 而且根据善意假定原则, 便应假定写作者已尽力写作, 而非刻意留手. 而如果认为是及格标准太低, 可以考虑提高标准, 那么就算要"故意刚及格"也更困难. 最重要是文章是否够资格, 作者动机根本不应列入考虑--Johnson Lau 14:27 2006年9月26日 (UTC)

(:)回应换个角度看,将自荐归类为推荐的一类,以平常心看待也是件好事。即时有些人摆明了是要用这个出名,但是自荐只是一个提出的过程,最终是不是被接受还是要看投票的结果,并不是有推荐就有上(当然大部分的都可以有这项资格),而且最终获利的是维基和维基的使用者,在维基上,个人出名与否与整个大环境相比可以说是微不足道,那么,多一点自荐总比没有经常的更新列表要好,而且这也可以鼓励使用者写长一点的条目,先从数百到3千K,慢慢累积经验,相信会有更多的好条目在这样的良性循环下出现的。--cobrachen 15:08 2006年9月26日 (UTC)

(:)回应在某一文化环境中,自谦(“不自荐”)是美德;在另一个环境中,taking initiative(“频繁自荐”)也是美德。“不论断他人”更是美德。守夜者 15:30 2006年9月26日 (UTC)


又是日本日

继两个月前的筑后立花日后,今日就是越后上杉日──一条关于川中岛、另一条就是上杉谦信本人。

另外,再加上日语数字系统后,六个“你知道吗?”条目中,一半是关于日本的。这里真是中文维基吗?

这条目范围的平衡,未免做得太差了吧?有方法改善吗?

--木下秀吉 07:07 2006年10月29日 (UTC)


针对不同的来源应有不同政策

  1. 来源的品质不同,对于不同的来源应该有不同的政策。对于高品质的来源,在特色条目和新条目推荐中都应该要求必须注明来源,对于低品质的来源,在高标准的条目评选中也应该要求注明,而在低标准的条目评选中鼓励注明
  2. 注明可验证来源保证条目的信度,注明不可验证的来源方便后来的编辑者可验证的来源可以提升条目信度,因此是必须的,这些来源本身的可验证性决定了,读者可以相信这些来源是真实的,不可验证的来源则仅仅是一个编辑的参考而已,并不会直接增加条目的可靠性,但是尽可能多的提供信息来源可以方便后来者编辑,因此鼓励详尽地列出所有信息来源
  3. 可验证性是判断来源品质的标准。只有可以验证属实的信息来源才是高品质的来源,因此可验证性是判断来源品质的标准。所谓可验证性并不是要求编辑者进行真伪验证,而是指编辑者可以设计一套合乎逻辑的方法去验证来源的真伪,或者说,换一个说法,用思想实验去验证真伪。那么按照这个标准,只有基本的事实描述、在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政府文件、法律是可验证的信息来源,是高品质的信息来源。来自新闻报道和网站的消息则不是可验证的来源,对于新闻报道的采信,只能依照做出报道机构的口碑和报道机构的自律,这并不是一个合乎逻辑的,稳固的保证,而网站的信息更是如此,因此此种信息不具有可验证性,是低品质的来源。
  4. 总结:新条目推荐的评选应该要求必须注明在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政府文件、法律法规等可验证的来源,鼓励注明其他所有来源--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14:48 2006年9月28日 (UTC)

移动完毕

讨论结果

SORRY,由于我在10月10日的时候家中有急事,所以没有及时处理这个讨论结果,因为大多数人都支持“必须注明引用来源”,而且没有列明来源也是违反Wikipedia:可供查证的方针,所以我将在新条目推荐的标准里添加“必须注明引用来源”一项,考虑到让大家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该项标准将设定在11月10日起实行。--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2:43 2006年11月1日 (UTC)

关于未翻译完成的条目不能获得推荐之条款

目前新条目推荐评定标准中,有未翻译完成的条目不能获得推荐之规定,我认为此条的意义有限,也不容易找到相关的维基方针作支持,而且这个要求的存在有可能还存在一定弊端,例如:1,可能其他语言维基条目本就有冗余,或者另有一些不适于中文维基的内容;2,一些中文维基缺失的经典条目,可能在其他语言版本中内容庞大,许多维基人创建条目直接动机是为了新条目而来,遇到这种往往就绕道而行了;3,根据GFDL要求,翻译维基条目,也是应附原条目最后五名作者之名的,然而现在很少有翻译条目能达到这个要求,虽然这个要求并不十分严格,但与其将并不名正言顺的翻译不留名之举强调一番,倒不如堂而皇之的避开,在规定中不提便是。

考虑先前维基人拟定未翻译完成的条目不能获得推荐的动机,可能最主要还是担心条目内容不够完整,如此,我建议原条款删除,改为条目应条理清晰,内容完整,关于是否应删除,在这里做简易投票解决,关于新添入的要求是否合理,在这里讨论解决。关于投票规则,我并不清楚应参照何种依据,简单列明几条如下,如有异议则另行协商。--Ffn 10:34 2006年11月20日 (UTC)

投票规则

  • 投票于2006年11月20日 10:30 (UTC)开始,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30日 10:29 (UTC)。
  • 每名维基人只能投一票支持票或反对票,意见区可自由讨论。
  • 投票结果如有超过5票支持票,且反对票少于总票数的三分之一,表决将获得通过,否则维持现状。

支持

  • (+)支持 维基百科准则应该是翻译完成的才能参与票选新主题 MUFC Studio 05:03 2006年11月22日 (UTC)

反对

  • (-)反对,新条目推荐不应像优良/特色条目这样严格,有时有些字把整个中文版Google也查不出中文名称!--什么是爱情???(有事找我?) 08:29 2006年11月22日 (UTC)
  • (-)反对,译完是最基本的要求--天上的云彩 (Talk 2 me) 13:26 2006年11月30日 (UTC)

意见

  • (!)意见,我大概又没说太清楚,明确一下,(+)支持票是认为外文条目没有全部翻译完成就可以进行新条目推荐,(-)反对票是认为必须将外文条目的全部内容翻译完成才可以推荐。当然两者都会要求中文条目的内容尽可能的中文化,绝不会在中文条目内保留太多其他语言的。--Ffn 09:16 2006年11月22日 (UTC)

结果

  • 投票结束,提议未通过,应仍保持现状。--Ffn 14:50 2006年11月30日 (UTC)

作者本人的支持票如何计算?

在他人推荐的情况下,本人再投一支持票,此票是否有效?目前关于生理节律的投票出现这一问题。我认为,这种情况下,只能将这次推荐视为“自荐”,因此,在原推荐人(非作者本人)和作者之外,仍需要一张支持票才能获选。因为目前的规则是:自荐时,作者+两票支持;他荐时,推荐人+一票支持。因此,无论哪种情况,实质上都需要3人支持(如无明确表示反对,作者一般均被视为支持自己的作品)。大家觉得这样的理解是否合理?--Hamham 11:12 2006年2月7日 (UTC)

我也是这么理解的。--Demos(Talk) 11:48 2006年2月7日 (UTC)
同意,作者支持票视同自荐。--ffaarr (talk) 11:49 2006年2月7日 (UTC)
基本都规定成共三票,推荐视一票,就简单得多了。--KJ(悄悄话) 18:17 2006年2月7日 (UTC)
除非作者自己投的是反对票(别笑,以前就出现过!)否则作者投票的效力应与自荐同等,当初撰写这推荐制度的改良规则时,我就是这样预设的,只是没想到有人会对我写的规则提出认知上的落差。没顾虑周延是我的疏失,先说声抱歉啦!--泅水大象 讦谯☎ 06:52 2006年2月8日 (UTC)
大象太客气啦。也许根本不是立法有漏洞,而是我在执法过程中过于犹豫,没能够好好理解立法的原意。呵呵。随着各种特殊情况的出现,我们的判例制度也会越来越完善的。呵呵--Hamham
  • 首先是推荐人,没有是不是原作者的限制,投票人,也不要有。除了一点,作为推荐者,不应再次投票。只准许作者投反对票,我认为并不合适。--边缘o^-^o留言 11:47 2006年2月9日 (UTC)
作者可以投票。因为默认作者都是会同意的,所以赞成票视同自荐,反对票则不但有效,而且应该尊重作者意见。--Alexcn 18:18 2006年2月9日 (UTC)
我的意思是作者永远被视为是一票有效支持票,无论他有开口自荐、投票支持自己的作品,还是闷声啥都没说,因此只剩作者投反对票时才真正会有差别,怎会被理解成只准作者投反对票?差太远了吧~_~"--泅水大象 讦谯☎ 11:43 2006年2月10日 (UTC)
计算票数时,除非原作者投了反对票,否则要么全部当作者自动有一票,要么就全部当作者的票作废,结果还不是一样!--Hello World! () 10:56 2006年2月14日 (UTC)

不懂这套游戏规则

在推荐日之前5日内或以上,创建或进行重大增订的条目才能获得推荐。

但是我经常花个十几二十天慢慢处理新条目,这样的作法不可能符合条件...维基百科不鼓励像我这样的行为吗?如果确实如此,我会改进。--超限术士 02:13 2006年3月21日 (UTC)

那你在做完之日提交也可以,只要编写的进程是持续进行的就没问题了,一般这种情况只要内容达到标准,大家都会支持的。--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5:19 2006年3月21日 (UTC)

收到。--超限术士 06:00 2006年3月21日 (UTC)

大幅改写的老条目要如何知道字数?

请问大幅改写的老条目要如何知道字数呢?--Ellery 10:48 2006年3月24日 (UTC)

这可以利用“搜寻”功能去查看条目的大小,但这个方法未必一定会是最新的条目大小。--Shinjiman 16:51 2006年3月24日 (UTC)
依然不太明白,有连结教学吗?谢谢!还有是这两天都好像没有更新呢? Dracula 21:08 2006年3月25日 (UTC)
Special:Search去搜寻条目,后面的绿色字会显示它的大小及字数(这是服务器的纪录,时间方面会有点延迟)。--Shinjiman 08:38 2006年3月26日 (UTC)

违反推荐标准?

今天看到这个情况:


你知道吗?

  • 为什么六国大封相成了激烈吵架的代名词?
  • Hello Kitty跟恐怖谋杀案有什么关系?
  • 谁是二战期间德国空军的第三号王牌飞行员?
  • 一战期间,统领德国陆军的最高阶层是什么?
  • 谁和哈特曼是二战时击落超过300架战机的德军飞行员?
  • 何种还原酶与糖尿病的并发症有关?

这不是违反了“注意保持中立,尽量避免短时间集中展示同一领域的条目。”的标准吗? -- 11:08 2006年6月11日 (UTC)

除了第三至五条都是德军飞行员,第一和第二条同样都是香港谋杀案。今日这个违反标准的情况认真夸张。 -- Kevinhksouth (Talk) 12:25 2006年6月11日 (UTC)
啊,不是吧,刚换了两条,难道还要换第三条??--Demos(Talk) 12:56 2006年6月11日 (UTC)
坦白说,是不太恰当。迟一点推出也没所谓,最重要就是合规则。--Gary Tse 09:39 2006年6月17日 (UTC)


疑问:"未翻译完成的条目不能获得推荐"

竞技啦啦队被放到首页上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完成。好奇而已。-- Tianxiaozhang 02:34 2006年6月17日 (UTC)

多谢提醒--Demos(Talk) 03:31 2006年6月17日 (UTC)

还是"未翻译完成"的推荐问题

翻译通常是指由其他语言版本翻译至中文维基百科。大家翻译的习惯是整段copy过来,然后再慢慢翻,有的人会把原文直接显示出来,有的人会用隐藏语法,有的人则不copy过来,翻好一段贴一段。这些都是“未翻译完成”。直接显示出来的,当然很直觉得觉得它不应该被推荐,用隐藏语法,但是已翻译字元数足够的可能会有一点争议。翻一段贴一段的,似乎是最符合目前规定的做法(翻译者不说,又没有人特地检查时,就神不知鬼不觉)。我觉得翻译部分、内容全文中不含其他隐藏外语,且字位元数符合,也可以符合推荐的条件。大家觉得呢?--KJ(悄悄话) 03:04 2006年8月2日 (UTC)

我觉得对于翻译条目和小条目的处理应该是一致的(以前有规定小条目不能入选,怎么现在没有了),即不完整的条目不能登上推荐。在我看来,如果一个翻译条目没有全部完成,但基本框架和内容已经建立而只是欠缺一些细节的,仍可以当选。不过抬头的{{translation}}模板应该去掉,否则有自我引用的问题。--Demos(Talk) 03:24 2006年8月2日 (UTC)

关于5天的推荐标准

现在已改成“5天内”创建/进行重大更新。 即是说,如果新人写了好条目,但不知有这个推荐计划,这了期就不能参加?? 我看原本这个推荐计划的用意不是这样。 5天准则是要防止有人即时创作即时推举,要让条目有至少5天时间让读者检查、修改,让内容沉淀一下。 所以,小弟认为应该改成“条目非5天内创建/进行重大更新”。--就是要你冷 16:44 2006年8月4日 (UTC)

这样的话,那些条目便不能再叫做‘新条目’吗?此外,如果有些经常推荐条目的用户,可以帮忙看看有哪些条目可以进行推荐,这可能对很多写条目的新人很有帮助,从而鼓励新人为条目进行推荐。另外可看看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新条目推荐现在的更新速度太快了。其实,如果对条目有任何的意见,是建议到条目讨论页中进行。--Shinjiman 17:04 2006年8月4日 (UTC)
原本这个规则的用意就是为了体现“新”字,所以才规定了“5天内”,而且我们也一直是按“5天内”这个规则来投票的,通常创建和大幅更新超过5天的条目一般都不会有人投支持票,因为已经不是新条目了。。--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4:42 2006年8月5日 (UTC)
而对于新人可能不知道有这个推荐计划,只要在推荐的时候说明一下,我想大家投票的时候都会把时间放宽一点的。--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4:57 2006年8月5日 (UTC)
我觉得这个推荐标准没有问题,这则规定也是在鼓励创建者从一开始就对自己写的东西负起责任。至于担心新人因为不知道这个规定而丧失机会,不如多去主动关心新人创建的辞条,主动提名新人创建的辞条,或是提醒新人可以再增加某些部分,就能达到被推荐的标准。--KJ(悄悄话) 13:08 2006年8月19日 (UTC)

自荐好像太多了吧?

没来一阵子,这儿的候选条目几乎全是自荐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多点主动发掘一下其他人动手创作的好条目? 派翠可夫 (我的讨论处) 08:21 2006年8月9日 (UTC)

觉得大家变得较不关心其他人的动作了,唉...:( --KJ(悄悄话) 13:10 2006年8月19日 (UTC)
同意呢,其实有两个地方可以留意一下的,就是可以从Special:NewpagesSpecial:Recentchanges中着手。--Shinjiman 15:34 2006年8月19日 (UTC)
我有尝试五、六次去Special:Newpages观察并试图推荐,但多数都未及3KB,有几个及了仔细一看:还在Translation阶段(Orz),呜呜~~--Danny.umd(对话页) 10:16 2006年8月21日 (UTC)
今天推荐了一个波兰城市,但有点矛盾:1.五天内才算新条目,所以得在条目建立后的五天内进行推荐,但该作者还有10%-30%不等的内容尚未完成,且已是建立后的第三、第四天,这样端到推荐台上,恐怕也会被“指点”,不知推荐是害了对方还是帮对方。--Danny.umd(对话页) 16:13 2006年8月21日 (UTC)
如果不肯定,不推荐也无可厚非。我只是觉得现在有一批维基人只顾自荐,有点感冒。 派翠可夫 (我的讨论处) 01:25 2006年8月22日 (UTC)
也许可以动员一下大家关注别人新增或者是刚刚大幅改写的条目,鼓励关注别人的条目以及推荐。我想很多人只是没有注意到这方面的活动,尤其对阅读居多的使用者来说,假如害怕或者是没有时间编辑但是想要参与,推荐条目是一个不会花费很多时间,也不需要编辑太多文字的参与途径?--cobrachen 13:59 2006年9月3日 (UTC)

关于日本的推荐条目未免太多了吧?

初次留言,多多指教──

继前阵子5条有3条关于丰臣秀吉后,今次5条有3条关于日本战国时代筑后立花家:

你知道谁是1999年、2003年和2005年的NBA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吗?
日本战国时代谁杀了两只老虎,并把自己两门铁炮命名为“大虎”、“小虎”?
日本战国时代哪位武将和十时连久互让战功?

目前为止苹果电脑公司唯一以立方体外型推出的电脑是?
哪种意大利的巧克力酱风靡全球?(图)
日本战国时代“立花四天王”当中最年轻的是谁?

希望能够改善一下多样性的问题。

--木下秀吉 16:03 2006年9月2日 (UTC)

  • 个人觉得,同一个国家的历史也算了,同一个家族的人物占了这么多个问题……难道今天是“立花日”?(笑)--恶德神父 16:29 2006年9月2日 (UTC)
    • 因为当时作更新时另外一些新条目未有足够的支持度,因此更新时更新了先前的两条新条目,在更新时亦会留意以上的意见,令新条目可以有更多的变化。--Shinjiman 16:48 2006年9月2日 (UTC)
      • 早知三篇都投反对票。我早说了有问题的... 这次显示评选制度有漏洞,不能单靠足够支持票便可以上榜,否则喜欢这条目的人“种票”便是了。民主不是这样的。如果有太多同类条目便不应选多于两条上榜,宁愿那天少一点上榜条目。 派翠可夫 (我的讨论处) 04:31 2006年9月3日 (UTC)


谈引用文章

这是Flame在本人讨论页的留言, 我认为应放在这里让更多人讨论:

看你(指Johnson Lau) 的口气,你一定不相信维基百科本身的资料,想请问你一下,你是不是希望所以条目强制要求参考资料,这样的话可能会限制了维基百科的发展,而且会伤害了新手。再问一个问题,假如我手头上的参考资料只有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的话,你是不是会在新条目推荐的时候作出强烈反对?--Flame 05:15 2006年9月30日 (UTC)

  • (:)回应要求可供查证是维基正式方针, 节录四点如下:
    1. 维基百科只会发布可供查证的、而且非原创研究的材料。
    2. 要谨记百科全书应该只依据已经获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过的事件、主张、理论、概念、意见和论证。
    3. 编辑者应该引述可靠来源,编辑的内容才可以让读者和其他编辑者进行查证、验证。
    4. 可供查证就是让百科全书精确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我们强烈鼓励您编写条目的时候,一定要提供可靠的资料来源。
(节录完毕)
请注意, 维基本身不能作为查证来源, 因为每一篇维基文章都不是原创研究, 所以都应该有外部参考. 如果所谓的参考是ja参考en, zh又参考ja, 但en本身却没有可查证来源, 那就所有版本都会变成原创观点了.我不会认为所有文章都要达到这要求, 但推荐条目必须做到. 这要求是正式方针, 大量不按正式方针编写的文章方会限制了维基百科的发展. 请想清楚:"非原创研究必定会有资料来源"是一重言句, 既必有资料来源何以不加上? 如警视总监一条本来没有参考资料, 经提示后就加上了.--Johnson Lau 05:54 2006年9月30日 (UTC)
  • (!)意见 最近在这里看到三篇日译中作品,发现一个共通点是缺乏参考资料。这引起我的兴趣,看了一些日文的特色条目(虽然我不懂日文),但当中如ja:生命の起源竟然只有一份Nature的文献参考,ja:铅笔更是一条参考也没有,其它很多的参考格式也不及格(如ja:天动说,虽然有一些参考书籍,但一个<ref>也没有用)。坦白讲,单从参考资料的质素这些文章绝不能在zh或en成为FA, 以ja:铅笔而言连在这里推荐也会有困难. 连FA也是这样, 一般条目也不难想像, 奉劝一句翻译ja前要有心理准备, 自己不加上参考资料的话, 文章在zh难以得到好的评价. --Johnson Lau 17:00 2006年9月28日 (UTC)
  • 还有一点, 引用了别人的观点/研究而不注明来源, 就是剽窃. 维基百科不容被剽窃, 更不容剽窃他人--Johnson Lau 06:38 2006年9月30日 (UTC)
  • 不引用外部资料/不当引用资料后果可以很严重, 维生素C是我见过最坏的例子, 看过维生素C这篇文章, 曾令我有放弃继续参与维基的冲动--Johnson Lau 06:42 2006年9月30日 (UTC)
  • 我明白对其他原作者不专重是大问题,但是太过苛刻可是伤害了新手,正如母亲因为儿子小小的错事,用尽全力掴了儿子。但是如果真的维基百科原创,例如像维基娘,就是维基百科原创研究。我们应该一步一步将门舰推上去,而不是一次过判他们死刑,我们中文维基在三年后,像英语维基百科一样,所有条目都要列出参考,但是也可以参考其中一次的回退记录en:WP:TIE,应该对你很有帮助。--Flame 07:53 2006年9月30日 (UTC)
  • 倒转想, 为什么不能加入参考资料呢? 我想到的可能性如下:
    1. 译自没有参考资料的wiki文章 (如果译自其它自由版权文章, 则那文章就是参考资料)
    2. 来自个人记忆, 感觉, 印象
    3. 原创观点
    4. 不明白参考资料的意义
第1个情况我还未细看你的回应, 容后再谈. 但wiki作为一整个计划, 自我参考实非正规做法.
第2及第3个情况是最麻烦的, 大家有不同意见或印象便会出现严重问题
第4个情况就是实际上可以列出却没有这样做, 这对条目的质素提升非常不利, 因为要提升的人需要从头开始找资料. 在写作时顺带列出参考是很容易的, 但事后便会极麻烦. 我在翻译一些缺乏参考资料的文章时便遇到这问题, 在半数致死量中我无法找到英文版内所述的箭蛙毒的毒性资料(因为英文版本身没有有关参考), 结果我干脆删了不译那部分.--Johnson Lau 08:16 2006年9月30日 (UTC)
看过en:WP:TIE,问题只是要列出翻译文章来源以合乎GFDL, 但绝非可以用外语wiki来作为参考.--Johnson Lau 08:22 2006年9月30日 (UTC)
  • 我本人对参考方针在新条目推荐的重要性无异议,对有人忠于此要求亦没有异议。我只是想指出一个现象:我们相当喜欢把别的语言版本的条目单纯译过来便算。有趣的是,英文版很多条目都有参考连结了,偏偏中文版很多也没有,而且是要找也很难找到。我现在准备译几个英文版条目,但英文版很欧美本位,所以想找中文参考资料,结果发现不到图书馆的话,就是 Google 也是很难找的。不知是不是我们的图书馆制度不完善,要中文维基人找得到可用的中文参考资料确实不容易。我有印刷本的《史记》在手才敢多写春秋战国的条目。 派翠可夫 (我的讨论处) 08:29 2006年9月30日 (UTC)
    • 问题不在图书馆, 而是根本中文资源太少, 关于中国史地类当然没问题, 但对于科技类文章, 最好的文献都是用英文发表, 不用英文资料是不可能写好的.
      • 正确点说是网上的中文资源太少。我不是瞒骗你,至少在香港,在图书馆找要找的资料不是那么辛苦。为了提高资料的可查证性,最好还是找一些属于所写语文的资料,但中文网上资料实在被太多新闻和博客类的网页淹没。 派翠可夫 (我的讨论处) 01:08 2006年10月1日 (UTC)
  • 没所谓,但是个人不认为不因没有资料来源而作为反对新条目,而且根据条目的完成度而决定,所以情况是先翻好,然后再要求引用资料,但当然这可能要等数天,这是我给大家的建议。--Flame 08:44 2006年9月30日 (UTC)
    • 不说得那么倔,不过如果不附参考资料,查证会比较困难。长夜兄当初见没有参考资料的条目便会进行提醒,原因便在此。总不能在一些资料需要查证但又没有资料来源的情况下随便投支持票吧。 派翠可夫 (我的讨论处) 08:59 2006年9月30日 (UTC)
      • 整理参考资料是非常烦锁的工作, 如果不是写作时一次过完成, 很难会再有机会完成, 更难得会有人愿意为他人做这种事--Johnson Lau 15:50 2006年9月30日 (UTC)
        • 当然要一次过完成。我是写得够样儿才放上来的,可能这方面大家习惯不同。 派翠可夫 (我的讨论处) 01:08 2006年10月1日 (UTC)
  • 说下去,可以使用Template:Citation Needed,这个会有帮助,如果真的需要拿出参考,拿这个最好。但是个人的看法仍然一样,除非Jimbo下令所有语言的条目必须这样。--Flame 09:10 2006年9月30日 (UTC)
    • 一篇DYK挂个Citation Needed, 还像样吗? 挂了Citation Needed已意味文章有争议了.--Johnson Lau 11:36 2006年9月30日 (UTC)
    • 轻谈浅唱不夜天为例, 若不是内容单薄, 若不是有人发现错误, 很可能便会把错误的资料推荐出去. 我们不能期望每次都有人能指出错误, 外部参考资料才是大家都可以公平地查证的来源.--Johnson Lau 11:50 2006年9月30日 (UTC)
      • 随便你吧,但是Jimbo没有下令吩咐我们的话,我没有必要跟随,不准确资料投下反对票是正确的,但是你这样的话只会伤害了新手。
        • 我没有意见。不过现在不像是道德批判的时候。 派翠可夫 (我的讨论处) 01:08 2006年10月1日 (UTC)
          • 请先参考WP:BITE的解释,为什么不要伤害新手。--Shinjiman 07:56 2006年10月1日 (UTC)

再论可供查证

问: 吉米·威尔士有没有叫我们这样做?So all--Flame 00:31 2006年10月8日 (UTC)

答: 你在编辑时,看到下面写着"您的贡献内容绝对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权,并必须可供查证。您同意将您的贡献依GFDL授权释出。"吗?为何你只懂"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权"和GFDL,而不懂可供查证?--Johnson Lau 04:34 2006年10月8日 (UTC)


所以,本人劝你写一封信给他,所有语言的条目必需至少有一项参考,如果他真的接受的话,本人立即收口以上的说话。--Flame 04:41 2006年10月8日 (UTC)

  • 我不会这样做,维基不是属于任何个人的,可供查证作为正式方针,以经过很多人讨论而来的。除非你看不懂Wikipedia:可供查证内的文字,否则你应知道可供查证是任何一篇好文章的必要条件。--Johnson Lau 04:45 2006年10月8日 (UTC)
  • 我倒要问你一个问题,正式方针也可以不守,我们还有什么要守?--Johnson Lau 04:51 2006年10月8日 (UTC)
  • 如果你硬要听听Jimmy Wales怎样说, 这里有一段[2]。但请你记着,wikipedia虽然由他创立,但其绝大部分内容并不属于他的;这里也没有一个人收了他的钱,不用对他唯命是从的;还有我相信99.9%[来源请求]的维基人都不是因为Jimmy Wales才来写wikipedia的--Johnson Lau 05:43 2006年10月8日 (UTC)
  • 对吧,我不想吵下去,越吵越没有意义,总有一天,将来会有更成熟的人加入,而我这种废材将会离开这里。现正宣布停止任何讨论。--Flame 06:20 2006年10月8日 (UTC)
    • 如果任何人(包括阁下)在写作时引用资料遇到困难,我愿意协助--Johnson Lau 08:06 2006年10月8日 (UTC)
  • 可供查证不要伤害新手之间也是可以作到两者并存的情况,提醒新手需要加上可供查证的资料同时也可以告诉他们可以找其他有经验的使用者协助,而不见得非得要他们去寻找。这样的说明要放在哪里可以商量,但是这两件事还不至于水火不容到无法商量的地步吧。大家都有着重的出发点,其实就是在说明这件是影响的层面不只一处,大家多讨论出一个折衷的办法更好,不是吗?--cobrachen 12:56 2006年10月8日 (UTC)


关于三种等级条目的引用来源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移动至。

这个问题之前也讨论过了,因为讨论后的结果会涉及到一些评选标准的改变,所以想慎重的再次提出,请大家再全面的讨论一下。目前特色条目、优良条目和推荐新条目三者对“列明来源”的要求不一,也出现了倒挂的现象,特色条目对此要求是“尽量提供相关资料来源”(参见Wikipedia:什么是特色条目),优良条目对此要求是“其必须着明引用来源”(参见Wikipedia:什么是优良条目),也就是说特色条目只是建议,而优良条目却是必须,特色条目的评选条件还低过优良条目,明显是不合适的。此外,推荐新条目的评选标准里并没有出现任何关于引用来源方面的要求。

我想提出的整改方案是,在特色条目、优良条目和推荐新条目三者的评选标准中都统一列出“必须注明引用来源”的条件,理由是Wikipedia:可供查证是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而Wikipedia:列明来源Wikipedia:可供查证的一个必要手段,在这方面英文、德文的维基百科远比我们做得好,他们条目的后面往往有一长串的注释和参考文献。

而关于推荐新条目是否也应该要求这么严格,我是这样认为的:首先,不列明来源的条目不符合我们Wikipedia:可供查证的方针;第二,一个条目如果在建立的时候不列明来源,以后再去补是一件非常费时费力的事,甚至可能连自己参考过什么资料都查找不出来了,特别是另外一个人接手该条目继续扩写的时候,更不可能去补之前建立者所参考的来源;第三,无论对于新手或者老手来说,有了这项要求会使我们养成更好的习惯。

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我之前的一些条目也没注明参考来源,所以最近我开始在补充往日建立的一些条目的来源,单单中山市一个条目,我几乎就花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把以前的参考资料全部翻出,一一查对补充重要资料和数据的出处,并详细注明参考资料的来源,而这些事如果是在当初就完成,那根本不用占用这么多的时间,在建立条目的同时,顺手就可以把参考资料补上了。这对于user:snowyowls来说可能是更头痛的一件事,他单单推荐新条目就有将近80条,他现在想补充资料来源都可能有心无力了。所以我觉得让我们每个人都养成随时列明引用来源的习惯是非常有好处的,这对维基百科的品质也更有保证,而不仅仅是量的改变。

最后希望大家发表一下意见,是否支持在这三种条目的评选标准中都列明“必须注明引用来源”的条件,谢谢大家。--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6:22 2006年9月13日 (UTC)

我认为推荐新条目用“建议”就行,多鼓励使用相关的template,毕竟有时候某些条目可能描述大部分都是常识性内容,可能很难全部列明来源。其他的应该“必须” --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33 2006年9月13日 (UTC)
(:)回应,列明来源有多种方式的,如果条目简单而内容又为大多人所熟知,可以在文后直接注明参考资料即可,而不用注释。而书生说到的有些常识性的内容很难列明来源,我认为,如果常识性的内容你参照了相关资料来写,那么就会有参考来源可以列,所以我觉得书生是否想说的是有些常识性的内容,并不需要参考文献,已经可以写出?对此我认为如果不参考相关的来源,一些被认为是常识性的内容,不经过查证就写进去,很容易就犯错误,我们的维基经常有这样的错误发生。比如昨天发生的一件事,user:Smartneddy解放区 (消歧义)里把“解放区”定义为“在大陆,把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期间,共产党实际控制的地区称为解放区。同期的国民党政权和现在的台湾也称其为沦陷区。”(参见页面历史 ),她就没有充分的查证过,只在SKYPE里和其它维基人讨论一下就写进去了,然后就出错了。首先这个定义不全面,并非大陆内战时才有解放区的,原来在中文世界里,朝鲜、越南、古巴内战时都有被称为解放区的地方,甚至二战时法国也有被称为解放区的地方;其二,抗日战争其间,中共称为解放区的地方,国民党不可能称为沦陷区,因为那时国共合作,只有日本军队的战领区,国民党才称其为沦陷区;其三,整句话都没有中国两字,很显然中国中心了,至少要在“大陆”之前列明“中国大陆”吧。所以用常识来写条目,那怕再熟悉的也可能会犯错,我们要对此特别注意。--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7:15 2006年9月13日 (UTC)
我也认为推荐新条目必须注明来源太严格了。而且这样和其他两个就没有区别了。--Mukdener |留言 15:12 2006年9月13日 (UTC)
支持全部必须提出资料来源。条目如果连基本的方针都不依循,为什么要值得推荐?希望各位能考虑这种严格的结果会是好的、还是坏的。同意长夜无风,这样有助让新人和老手都养成良好习惯。-- tonync (talk) 17:23 2006年9月13日 (UTC)
也支持全部必须提出资料来源。列出资料来源不是“好条目的要件”,而是“及格条目的要件”。--mingwangx (talk) 00:34 2006年9月14日 (UTC)
支持全部必须提出资料来源。针对特色优良新条目,三种条目,可依查证资料来源全面性的尺度区分。但很麻烦的一点是,翻译自其他语言维基的资料来源问题如何解决,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Ffn 05:03 2006年9月14日 (UTC)
如果有相关书籍的话可以查证列出。若无则参考资料注明翻译自那个语言维基条目,并注明日期,甚至可链接相关语言维基的历史版本。--真实事求是() 06:15 2006年9月14日 (UTC)
其实根据GFDL协议,使用其他GFDL内容时(包括翻译外语维基),就应该注明最后5名修改者和出处。况且,我一直以为翻译外语维基百科的时候,应该同时引用外语条目的资料来源;而不是把外语维基本身视作资料来源。因为,维基百科只是个提出可供查证内容的载体而已。我想,没有注明资料来源的外语维基百科条目,其实和没注明来源的中文条目内容一样,都不可靠、不能让人查证;不应该引用之余,更不应该凭它而获得推荐褒扬。-- tonync (talk) 18:47 2006年9月14日 (UTC)
赞成翻译自没注明资料来源的外语维基条目不可推荐褒扬。理论上翻译时应“引用”外语条目的资料来源确实最好(我不清楚你所说“引用”的意思是“找出资料来源然后引用”还是“翻译引用外语条目所列明的资料来源”)。但问题是在实际操作时﹐外语维基人引用的那些资料﹐中文维基人可能根本接触不到,就算列出也很难引用查证。其实就算是中文资料来源﹐有些也是很冷门,难以查证的。与其翻译不清楚的外语资料来源﹐不如列明翻译自那个时期的外语页面更好﹐当然是里面有资料来源的外语页面﹐最好是两者一并列明。--真实事求是() 11:41 2006年9月15日 (UTC)
赞同user:tonync的看法。--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9:12 2006年9月14日 (UTC)
赞成全部必须注明来源,包括推荐新条目,可让新手培养良好习惯。而一些依本身知识写出的条目,可以在参考资料列明相关书籍。常识性的知识要列出参考资料并不困难。--真实事求是() 06:15 2006年9月14日 (UTC)
我赞同真实事求是所说:“不如列明翻译自那个时期的外语页面更好”。其实,我一直觉得,翻译外语维基条目时,把该条目的参考资料照搬过来列为中文条目的参考资料是一件有点奇怪的事情。所谓的参考资料,指的不是“可以参考的”资料,指的应该是“在创作该则条目时所参考到的”资料。如果是这样的话,翻译自外语维基的中文条目在创作时,根本没有用的的资料就不该列出,该列出的资料只有翻译来源一项。当然,如果在翻译外语维基的条目,确实有去把原参考资料找出来读一读,就是另当别论。--mingwangx (talk) 15:16 2006年9月16日 (UTC)
我想mingwangx兄可能稍稍不太了解译作规则,据个人所知,翻译著作的常规,与你所言似乎有着很大距离的相左。--winertai 14:25 2006年9月17日 (UTC)
mingwangx是把翻译文章和创作文章混淆了,翻译的文章应该保留原有的参考文献,而且参考文献不需要翻译,保留原有文献的语种。--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5:03 2006年9月17日 (UTC)
感谢Winertai兄和长夜无风兄的指正。由于我对一般翻译工作完全没有概念,所以有先前的那个想法。我修正我的想法,所以把前面的发言划线划掉。不过,刚才为了弄懂这个问题,在方针和指引里头找了很久,没有找到直接的规定,却在阅读方针中让我对这件事有了非常不同的思考。这个思颇极端(我竟然开始认为,各语言版本之间的翻译工作是完全不应该进行的),显然是思考的过程中哪里有了问题。等我缓一缓,把思路厘清了,再与各位讨论。--mingwangx (talk) 17:32 2006年9月17日 (UTC)
长夜无风兄可否说出翻译文章的规定所在,我也找不到。我提的意见或与维基规则相左,但这些其他语种的参考资料,很多难以查证确是实情。因此我认为连接历史页面是必须的,而且“参考资料与历史页面并列最好”。现有的规则,未必就是最好的规则。--真实事求是() 13:45 2006年9月19日 (UTC)
维基上是没有注明这样的规则,我是来自大学时的经验,我们那时翻译论文导师会要求把参考文献原封不动的搬过来,而不需要翻译。--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0:06 2006年9月21日 (UTC)

新条目推荐获选标准检讨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现时于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中,“获荐文章必须在推荐者之外,获得至少1票支持,方能入选。如系作者自荐,则必须获得另外2票支持,方能入选”。但这个在去年11月定下的标准,似乎也追不上现时的情况。现在很多条目至少都有3至4票支持,有6至7票支持的也不算罕见。现在是否是时候提高门槛? -- Kevinhksouth (Talk) 04:25 2006年3月1日 (UTC)

这可能对于较少众的条目不利而且投票人数也不算稳定,所以我不赞成。不过建议可以将没有人反对下又有较多支持票的条目较优先放上“你知道吗?”--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4:43 2006年3月1日 (UTC)
你的意思是说像“特色条目评选”一样较多支持票优先吗?我原则上不反对,但因新条目推荐更新较快,故实际执行上存有一定困难。 -- Kevinhksouth (Talk) 05:52 2006年3月1日 (UTC)
不用提高门槛,大家管理员多分担一些吧。我最近很忙,忙到没什么时间管这边。大家要不要彼此协议一下分担工作?--Theodoranian|虎儿 =^-^= 05:24 2006年3月1日 (UTC)
我觉得还不到提高门槛的时候,我觉得是近来好的作品数量的确有增加了,我想再观察一阵吧(不好意思我都很少帮忙更新以后会帮忙注意),如果还是会来不及,我建议是首页一次放六条,一次更新三条。至于支持票数较多的优先,我觉得总数还是一样多,这样最后还是会塞车。--ffaarr (talk) 15:05 2006年3月1日 (UTC)
支持提高总数到六条的意见,长久以来一直很困惑为何会设定成单数条?--泅水大象 讦谯☎ 14:50 2006年3月6日 (UTC)
又或者加密更新次数由每日三次至每日四次,这是否可行呢?--Shinjiman 15:08 2006年3月6日 (UTC)
我建议暂时稍为提升容量(至六条)就好,更新频率如果太短会失去展示的机会,而且时间规定得短但没有及时每次都更新,也是惘然呢。--泅水大象 讦谯☎ 04:31 2006年3月7日 (UTC)
有定案了吗?!--Stewart~恶龙 (讲讲讲!) 10:20 2006年3月13日 (UTC)
其实有一点亦都很重要的,就是dyk模版的更新时间。刚查看该模板的历史,发觉在某些日字好像整天都没有更新的(16/2-19/2及13/3/18/3期间),管理员们应该多留意上次修订模板的时间,以及时作出更新,这亦都是在候选条目出现积压的原因。--Shinjiman 02:32 2006年3月20日 (UTC)
最近的确很多新条目出现,而且部分更显得非常出色,暂时无需要提高门槛,管理员希望可以定期更期。--Kims6331 02:33 2006年3月21日 (UTC)
我建议采取以下政策:凡是从未出现在推荐里面的,优先;多个都从未出现过的,支持票多的优先。至于已出现过的,就不分等级。--地球发动机〠✆ - ✉✍) 16:04 2006年4月6日 (UTC)

更新速度

通常是多久更新一次,怎么好像两天都没有更新? 202.175.57.100 04:09 2006年3月20日 (UTC)


给获选条目也给个标示模板

看见候选条目有Template:DYK Invite的模板,突发奇想,是不是应该给DYK栏目的获选条目,也该造个模板,做点标示? -- Don Jérry~雨雨 11:33 2006年4月10日 (UTC)

在英文版中己经有一个模板,是放在条目对话中。--Shinjiman 14:10 2006年4月10日 (UTC)
己在加上了{{DYKtalk}}模板。--Shinjiman 03:57 2006年7月16日 (UTC)

更改了操作流程

我将“更新时间”的步骤提前到更新DYK模板之后立刻进行,这样可以防止更新时的编辑冲突。刚才差点就和Hennessy撞车。--Demos(Talk) 14:28 2006年6月2日 (UTC)

我当时的操作流程是这样的:先将有关获选条目的DYK invite移除和在其讨论页上加入DYKtalk模板(有需要时可以将候选区的讨论内容移过来),然后更新存档和分类存档页面,再更新dyk模板,将有关条目通知用户,最后将候选条目移除及更新时间。--Shinjiman 08:04 2006年7月12日 (UTC)

增加展示数量

因应推荐条目的上升, 而展示时间亦见不足. 而适逄新主页版面之百科新知部分有大量空白位置, 本人提议增加推荐条目的展示数量。--18164 03:01 2006年9月4日 (UTC)

  • (+)支持,我也有同感,支持18164兄的想法。--Danny.umd(对话页) 03:43 2006年9月4日 (UTC)
  • (=)中立,您们可能不知道,昨天一整个下午都没有新条目被荐,到现在已经一整天了,才来了八篇。我想在模版里展示八篇是可以的,但最重要的是管理员勤于更新。 派翠可夫 (我的讨论处) 05:54 2006年9月4日 (UTC)
    • 兄的观察,就已证明了现存的问题——展示时间在非繁忙时段与繁忙时段的分别。想想繁忙时段“每隔8小时左右更新一次。每次更新请更换2-3个条目……”,事实上有不少条目在不足一天的展示已消失。虽然长夜无风兄现随即更改了百科新知的位置,但增加推荐条目仍是对展示的公平,而且增加了页面吸引力,何乐而不为呢?--18164 06:15 2006年9月4日 (UTC)
  • (-)反对,我已把“百科新知”的模板移了一个位置,因为“当年今日”的下部也出现很多空白,和“百科新知”正好配对。调整后的首页,左边从上到下依次为“特色条目”、“优良条目”、“推荐新条目”,正好体现他们的重要度。--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5:59 2006年9月4日 (UTC)

我建议取消Template:DYK Invite模板,第一这个模板违反了Wikipedia:自我参照、第二这个模板的实际用处=0,而且有误导作用。支持条目与否纯粹是维基人透过候选机制进行,将其放在条目正文是与正规百科风格相违背的,无论如何你都不该假设读者会有兴趣参加这个候选(但中立性和真实性模板便不同,因为那带有很重要的提醒作用)。再说许多候选条目根本不是新条目,会去修改候选条目的也都是透过候选页面过去的,在正文挂这个模板等于白挂。Lecter 咖啡馆♨ 17:45 2006年10月29日 (UTC)

  • (+)支持--Tian 01:00 2006年10月30日 (UTC)
  • (+)支持,不见得该模板的效用的实际效果,另外,不见得在英文版或其它语言版本的这样的情况(其它语言是没有这类模板的)。--Shinjiman 02:54 2006年10月30日 (UTC)

在上面的讨论中,总结了对于取消Template:DYK Invite模板并没有任何的异议,故此在“推荐及投票须知”中,“请在被推荐的条目顶端加上{{DYK_Invite}}以提示读者注意。”一项将会删去。--Shinjiman 00:58 2006年11月9日 (UTC)

一个月了,既然你们认为新条目推荐不要再使用这个模板,何不删除之?给管理员看的更新步骤,仍然有“推荐条目登上首页后,要拿掉该模板”的指示,而推荐/自荐者等人在候选期加上模板的字样也未删除,期望管理员尽快处理。--Xieza 16:46 2006年12月7日 (UTC)

先前并没有把该模板拿掉的指示移去,及在加上该模板的指示加上删除线,是只为有些人可能未知道该模板将不再使用。到时(大约在这个月尾的时间)会在该模板中加上“不再使用”等字眼(deprecated),而模板不会删除。及后会将加上/拿去模板的指示删去。--Shinjiman 02:38 2006年12月14日 (UTC)
  • 强烈(-)反对。不明白你们为什么对这个模板这么不满意,我觉得无伤大雅,而且它可以提醒看到这个条目的人来发表意见,至少这个条目的编者(通常会监视这个页面)会知道有这么个投票并前往发表支持或反对的意见,这和“删除投票提示模板”功功能差不多。如果把这个删掉了,新条目推荐将更加成为一个小圈子选举。--鸟甲 03:30 2006年12月14日 (UTC)
我并无提议删除模板,只是建议不用在条目空间使用模板而已,这类似于{{Screenshot}}模板。--Shinjiman 04:36 2006年12月14日 (UTC)
您不提议删除模板,为什么要挂上“支持”呢?没看到提议者就是要删除这个模板么?“不用在条目空间使用模板”?对不起没看懂,什么意思?这个模板本来就是短期挂上去,马上就摘掉,碍不到谁的事儿,犯不着赶尽杀绝。--鸟甲 04:42 2006年12月14日 (UTC)
我所表示的‘取消’并不等于删除,取消只是不再使用而已。--Shinjiman 04:46 2006年12月14日 (UTC)
那和“删除”还有什么区别?一个不再使用的模板不删除而搁在那儿干什么?让人凭吊吗?--鸟甲 11:22 2006年12月14日 (UTC)
  • 我建议将该模板放到条目的Talk页面。--farm (talk) 06:27 2006年12月14日 (UTC)
  • 推荐结束后,将该段落隐藏。--farm (talk) 06:48 2006年12月14日 (UTC)
Wikipedia:预防自我参照已经清楚说明为何这样的模板不适合放在条目正文,这对读者根本没有用处,就算你能假定100个读者有99个都是维基百科编辑者,只要有剩下那1个人对这种玩意没兴趣,你就应该考虑到自我参照的问题。除非模板本身带有警告和提示作用,任何这样的东西都不该挂在正文。Lecter 咖啡馆♨ 13:21 2006年12月14日 (UTC)
您完全没有理解什么叫“预防自我参照”,这个模板完全是临时性的,根本不构成对条目本文的长期影响,而且至少它也可以放在条目的Talk页。这个模板当然本身带有提示作用,你不能说因为有1个人(可能是您自己)对这个“玩意”没兴趣,就认为对另外99个人(比如我)都没有用处。--鸟甲 14:33 2006年12月14日 (UTC)
我觉得这个模版功能不大。用户进入正在被推荐的条目,应该都是通过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也就是说是已经知道了这个条目是在被推荐,然后才看到这个模版。这样的话,意义不大。--Tian 14:16 2006年12月14日 (UTC)
谁说的?不要用自己的经验来揣测别人。有些人并不常去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反而是通过条目页面得知该条目被提名的,比如说我就是这种人。--鸟甲 14:33 2006年12月14日 (UTC)
应该有个办法,让创作者知道自己的条目在候选推荐。--farm (talk) 14:28 2006年12月14日 (UTC)
想知道这个条目被提名的不仅只有“创作者”,还可能是所有监视该页面的编者,以及偶然路过的编者,没有这个模板,怎么通知?--鸟甲 14:33 2006年12月14日 (UTC)
为什么在条目页中使用模板,而不利用讨论页?如果该页面是被监视的,它的讨论页也会跟条目页一同监视。这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因为自我参照的原因,故不建议在条目名字空间的页面中使用这个模板。--Shinjiman 14:44 2006年12月14日 (UTC)
如果您不是主张“不再使用”,而是说在talk页使用,我并不反对。--鸟甲 15:41 2006年12月14日 (UTC)
当初取消的原意就是在主条目空间中不再使用模板,也就是当时Lecter兄提出的建议,在条目讨论页空间中我并不反对使用。--Shinjiman 02:02 2006年12月15日 (UTC)
Lecter兄可能不这么想,他想的是彻底删除,他说过:“既然你们认为新条目推荐不要再使用这个模板,何不删除之?”(emphasis added)难道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有误?--鸟甲 02:16 2006年12月15日 (UTC)
请先看清楚,这不是Lecter兄的意见,而是Xieza兄的意见[3]。--Shinjiman 02:44 2006年12月15日 (UTC)
对不起,是我没看清楚,但从Lecter兄自己的话中,也清楚地可以看出他是想彻底取消这个模板。他说:“我建议取消Template:DYK Invite模板,……第二这个模板的实际用处=0,……”(emphasis added)难道这是在建议把模板放到Talk页??--鸟甲 03:08 2006年12月15日 (UTC)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喔,也许可以请Lecter兄代表解答。--Shinjiman 17:06 2006年12月15日 (UTC)
方案一:完全删除,只靠新条目推荐页面;方案二:只保留在讨论页,不显示在条目主页;方案三:排除自我参照性,在条目主页显示。Stewart~恶龙 15:13 2006年12月14日 (UTC)
个人偏向方案二。Stewart~恶龙 15:13 2006年12月14日 (UTC)
我的想法与恶龙一样,同样认为有以上三个可行方案,且也是倾向方案二,因为这正是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的做法。 -- Kevinhksouth (Talk) 15:25 2006年12月14日 (UTC)
同意方案二。--鸟甲 15:41 2006年12月14日 (UTC)
我的看法与鸟甲相似。通常我都是直接去看条目,若出现这个模版,才会去投票,我还一直纳闷,为何最近被推荐的新条目没有通知呢?放在对话页也不好,通常不会去看。我意见是,候选期间应在主页使用,选后可去除。--Sangye 16:13 2006年12月15日 (UTC)
我个人比较偏向方案二,在方案三中有违自我参照的原则,故个人较为不太偏向方案三。--Shinjiman 17:06 2006年12月15日 (UTC)

这个讨论到底有没有结果?怎么没下文了?如果没有共识,则应继续按照原规则进行,在推荐条目页上加入Template:DYK Invite。另外,针对Lecter所称“该模板的实际用处=0”的观点,还有一个反驳的理由,那就是该模板可以防止对同一条目重复提名。当一个条目在提名期间,如果不挂上这个模板,其他的人可能会再次提名这个条目,从而导致在提名页上重复,今天就发生了这种事情。七月流火就被提名了两次,二次提名者在提名之后才发现该条目已经被提名了。因此,该模板是有用的。--鸟甲 21:24 2006年12月23日 (UTC)

技术性问题

我们候选的标准之一是3000字节以上,但如果注释、物种框之类的东西都算进3000字节的话,就大有机会被人利用把不足的条目到当成新条目推荐,影响了本栏的水平。本人动议收紧标准,以正文达3000字节以上作新的标准。--Whhalbert 19:12 2007年1月12日 (UTC)

分拆内容参选问题

电视广播(国际)有限公司大部分内容是由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国际业务分拆出来,并非新内容,但仍可参选新条目推荐,且被表扬的是分拆者,大家认为这样有没有问题?是否对原内容贡献者的不尊重。先分享一下个人经历,其实我一年多前初进来时,也遇过类似遭遇:当时我大幅扩充香港地铁,但后来不久有人将地铁公司一节分拆成独立条目地铁有限公司,被人提名到新条目推荐,但被表扬的人是分拆者而非作出主要内容贡献的我。我当时还算初到贵境,而且是条目当选后我才发现,所以最后都没有出声。

返回正题,其实原则上我同意分拆内容不得参选新条目推荐,但要先取得社群共识,才能正式写入标准内。希望大家能够发表意见! -- Kevinhksouth (Talk) 09:50 2007年1月13日 (UTC)

  • 大家似乎对“功劳”一字特别敏感,而忽略了其他重点,重点是:这一个是“新”条目推介,拿一些旧内容开新条目,究竟算新还是算旧?这跟新条目推荐的立意有没有违反?请大家留意军曹123兄在这次新添的内容只是多了一个模板和数十字而已,比例上很少,算不算“重大更新”?Srr 16:38 2007年1月13日 (UTC)
  • 我倒是认为现行的标准可能可以放宽。有时我在维基百科上逛,发现一些很有意思的条目,但常常都已经超过五天的期限,就没办法推荐到这里。不可否认的,能上首页的条目会更引人注意,对于提升该条目的质量也有所帮助。但,如Srr所说,这里是新条目推荐,所以这些条目就失去了上首页的机会了。我是希望能让这些条目有上首页的机会,但不计算维基荣誉。--Jnlin讨论) 19:22 2007年1月13日 (UTC)
小弟想综合几点想法:
  1. 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整篇已经通过优良条目评选,当然被分拆的内容亦包容在内,现在又化整为零变成“新”条目,会否是双重标准?
  2. 就算本人不介意,但这样对一些以原创、原翻译争取“维基荣誉”的维基人似乎不公平?
  3. 维基“荣誉”....对此,小弟个人并不大感兴趣,不过小弟认为分拆者藉原作者的贡献来得到一些什么,始终不大礼貌。
  4. 这样的分拆内容,维基的实质内容并无显著增加,这是否违反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鼓励多创建、多增订内容的原意?
  5. 首页版位是有限的,如果大多条目有机会上到首页,这反而影响真正值得表扬条目的机会。
小弟认为:
  1. 分拆这个情况,如果编者对旧有内容有重大修订/添加,小弟觉得让分拆条目评选是合理的。
  2. 小弟认为“旧内容新条目”应多加改进,加进更多有意思的内容,挑战槛更高的“优良条目”、“特色条目”等,而不是“新条目”,这才是进步的表现。

Srr 06:51 2007年1月14日 (UTC)

同意您的意见,因为这是新条目推荐,但我还是希望首页上有个类似 Do you know? 的字段,可以推荐一些有趣但可能(靠推荐者的专业知识)没办法达到优良条目或特色条目标准的内容,也借此吸引对该条目有兴趣且有专业的维基人来编辑。(以上有点离题了,无视也没关系啦……)--Jnlin讨论) 07:43 2007年1月14日 (UTC)

Srr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和本栏发表意见时,还主要列举些所分拆的条目及分拆者罪证,似乎有点不当。--军曹123 12:09 2007年1月14日 (UTC)

首先,阁下没有犯罪,这些更不是“罪证”,请不要误会。既然是评选,当然要说出我认为不足的地方,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当。其实电视广播(国际)有限公司内文,有些地方打错字,句子不太通顺没有上文下理,阁下在编辑时亦有些内容弄错了,例如“毛利”是营业额减去销售成本,但阁下在分拆的时候,将“五亿毛利”当成“五亿营业额”......等等,都是一些小毛病,我未有时间详阅,到我有空的时间也希望帮忙。Srr 19:56 2007年1月14日 (UTC)

关于未完成翻译的条目

未完成翻译的条目当然不可以成为新条目推荐,可是“未完成翻译的条目”的定义是什么?如果一个条目里有很多未翻译的文字,这当然是未翻译的条目。可是,如果一个翻译者只选择翻译原文的重点部分作为中文条目,而剩下的内容他认为是不重要或不适合中文维基的,所以他不翻译这些内容,也不在条目上贴上这些未翻译的原文。那么,当他将此提交推荐候选时,如有人发现中文版本与原文有出入,会不会指摘这个是未完成翻译的条目呢? --kknews 19:46 2007年1月13日 (UTC)

  • 我认为有以下二个条件:
    • 文句是否通顺:如果翻译文句够通顺,有些不重要的内容不翻出来其实没有关系。
    • 翻译名词是否遵守约定俗成或是维基规则:如果翻译名词太乱(尤其是地名和人名),就不应考虑接受(总不能所有的都做重定向吧)。--Shuoh 05:09 2007年1月14日 (UTC)

回应Kknews,依目前的状况,未翻译完成应指你所讲第二种情况(仅译原文部分内容),因为很多时候在第一种情况(仍有外文段落)下,仅需将多余的外文简单地删除就会成为第二种情况。上面开的关于此的投票未过,再借此呼吁删除此条款。--Ffn 05:17 2007年1月14日 (UTC)

我认为应该把“未完成翻译的条目”的定义修正,将中文版本与原文有出入的翻译条目从这排除在外,实际执行上应以各维基人的判断为准。 --kknews 06:55 2007年1月14日 (UTC)
我建议标准不应该是“跟原文有出入”,而是看文章里面是否文句通顺且没有太多外文(例如一整段未翻译的外文)。--Jnlin讨论) 07:45 2007年1月14日 (UTC)

我认为澄清这个问题很重要,可是好像都没有多少人注意这问题,要不要移到人流较多的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讨论呢? --kknews 13:32 2007年1月14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1:35 2007年1月27日 (UTC)

小弟昨天发觉得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的内容,被拆开来成为电视广播(国际)有限公司(原本是电视广播(国际)有限公司),并被自荐为“新”条目评选,这样可以吗?这位先生只是将小弟和其他编者的内容分拆成更小的段落、短句,这样就是“创建条目”?当然作为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编者之一,明白内容是开放版权的,但小弟觉得这样对原有编者好象不礼貌,而且会否因此大量条目被分拆(不论是否需要),然后拿去“领功”?Srr 05:35 2007年1月13日 (UTC)

  • 领什么功?特色条目的新条目荣誉是颁给条目的,编者自己心里有数也就算了,真把这作为什么“功劳”可不太好。--Mukdener|留言 10:19 2007年1月13日 (UTC)
    • 维基荣誉是计算“你知道吗?”,是否算“功”见人见智,我个人认为也不算些什么,我在用户页也只是挂上见习编辑方便投票,但我甚肯定有些人是热衷这些赞许,但是问题有二:
      • 用旧内容开新条目,还算“新”吗?
      • 会否吸引其他人不必要地分拆条目?

Srr 16:14 2007年1月13日 (UTC)

  • 我觉得条目这个要求倒是次要的,条目质量倒是更重要,只要条目质量不错,旧一点儿也没有关系,但是不要把另一个新条目推荐的内容换个名字再提交。现在条目有“小小-作品”,“显著性不足作品”,“小作品”,“新条目推荐”(建议改名变为条目质量衡量标准,比如改为“良好条目”或“推荐条目”),“优良条目”,“优秀条目”6个级别,这样有助于一步一步提升每一个条目质量。-下一次登录 23:07 2007年1月13日 (UTC)
“新条目推荐”或可解释为“新推荐的条目”。 --kknews 23:11 2007年1月13日 (UTC)
现时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的标准是在推荐日之前5日内,创建或进行重大增订的条目才能获得推荐。那么:
      1. 下一次登录所说,旧一点儿也没有关系,就不应有5日之限。
      2. 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整篇已经通过优良条目评选,当然被分拆的内容亦包容在内,现在又化整为零变成“新”条目,会否是双重标准。
      3. 就算本人不介意,但这样对一些以原创、原翻译争取“维基荣誉”的维基人似乎不公平。
      4. 旧内容,不是指时间久远,而是维基已有,这样的分拆内容,维基的实质内容并无显著增加,这是否违反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鼓励多创建、多增订条目的原意?Srr 06:08 2007年1月14日 (UTC)
理想状况:条目内容与维基荣誉脱钩。试想:一个5000字的新推条目,如果是5000个不同的人一人一字写出来的(当然不太可能),那到底谁是主要贡献者呢?难道表彰5000个人不成?我前两天为了拿一个“执行编辑”不得不写两个新推条目,但我感觉不好,觉得“执行编辑”的评选标准不公平。我也不是说不应该写推新条目,只是人人侧重点不同,不一定只有推新条目才是贡献,提升500个小小条目,整理3000个条目的分类,完善系统界面,写帮助文档和方针,这些就不是贡献?为什么非要写两个推新?Srr所说的情况就是由于“推新”和“荣誉”挂钩的结果:把推新的贡献据为一人独有,不是某某维基人不好,而是规则有漏洞。-下一次登录 14:34 2007年1月14日 (UTC)
首先,没有人说过某某维基人不好。提升500个小小条目,整理3000个条目的分类,完善系统界面,写帮助文档和方针,这些当然是贡献,而且功劳可不小。现在我提出情况,只是将原本的内容拆开,除了令原有条目变短,提升的部分,说实在是非常少。我也明白内容不会一个人的“功劳”,我怕的是有些人会因为分拆可以得到荣誉,而可能不必要地将条目拆细,太多条目可能会造成维护、更新条目的困难。更重要的,这不一定是“功劳”的问题,而是礼貌和尊重问题,有些人可能不想得到什么,但成果被不费吹灰之力拿去得到一些什么,可能是一虚无的东西,总觉得不妥。其实荣誉、表扬,都是为了激励进步,如果“分拆者”能够对内容有显著的提升,我会支持这些条目得到评选。Srr 19:37 2007年1月14日 (UTC)
  • 提议:修改“新条目推荐规则”,加入:
    • 条目内容不得与其他条目(包括多个条目)或其他条目编辑历史内容有50%以上的重复,否则视为抄袭,条目自动失去“新条目推荐”资格。检举者请提供该条目和源条目“编辑历史”作为比对证据,格式如(假设User:下一次登录参与评选或当选):“抄袭”,条目User:下一次登录/log内容重复70%。(签名)
  • -下一次登录 22:52 2007年1月19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1:35 2007年1月27日 (UTC)
  • 已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下一次登录 21:41 2007年1月27日 (UTC)

DYK模板怎么是自我参照呢

有点想不通,那FAC呢,也是自我参照吗?--Ffn 05:34 2007年1月28日 (UTC)

有必要确定新条目推荐中“大幅更新”的范围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最近几日,User:Chaplin将一些所谓的“大幅更新”条目提交到新条目推荐评选,其中如果说骑士还能过关的话,马克吐温圣海伦火山根本就不能算大幅更新。我不想打击新人,打击新人属于很无耻的行为,不过这样做,实是让我哭笑不得。所以,我希望在此确定所谓“大幅更新”的范围,我建议必须达到原文的三分之二以上。如一文章原文为3000bytes,作者只有扩充2000bytes及以上,也就是总长度必须达到5000bytes以上才算大幅度更新。请大家就此发表意见。--不中举的秀才(江南贡院) 03:14 2007年2月2日 (UTC)

  • 原文小于或等于3,000bytes时,必须扩充2,000bytes以上,扩充后大小必须在3,000bytes以上。
  • 原文大于3,000bytes时,必须扩充原文大小的2/3以上。

以这样的方式判定如何?觉得不好的话当我没说。--RalfX) 04:30 2007年2月2日 (UTC)

我建议将“荣誉”给加入内容最多的那个编辑者,不论他编辑了多少字节。比如张三加入了1000字节,李四加入了1200字节,王五加入了800字节,一共达到了3000字节的标准,荣誉归李四。这样好操作一点,而且就算是王五最后提交的条目,但李四是最大贡献者,荣誉归他最合理,而王五只是为李四做嫁衣裳。想要荣誉,那么王五必须写哪怕1201个字节。S-下一次登录 05:31 2007年2月2日 (UTC)
实际上很难出现几个人都集中在5天之内大规模编写某条目的情况,这样的话分工是很难的,因为如果大家都是独立编写,必然有行文上的冲突,除非是完全翻译某篇文章。倒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新的编辑将以前的编辑全部或大部分抹去。这种编辑相当于重写,(在没有引发编辑战时)应该获得提名。--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7:25 2007年2月2日 (UTC)
RalfX的意见不错。至于说以最多来判定的话,恐怕会有人钻制度的空子,贡献只比别人多几个字却能换来一个推荐新条目。况且贡献数字也不容易统计。--不中举的秀才(江南贡院) 08:39 2007年2月2日 (UTC)
稍微修改一下,以确保至少会有2,000bytes以上且2/3以上的修改幅度。10:44 2007年2月2日 (UTC)

大家还有意见吗?如果没有,我就修改推荐新条目之推荐标准了,以节约版面,为其它议题让路。--不中举的秀才(江南贡院) 10:51 2007年2月2日 (UTC)

我支持这个提议,不过建议还是多讨论几天让比较多的人看到这个讨论之后再作规则的更改。--ffaarr (talk) 13:51 2007年2月2日 (UTC)
我前面(Wikipedia:共识)的提议是每一个建议至少放置1个月之后生效,但在客栈这种“客流量”大的地方可以缩短至一周。对于本讨论,就是到2月8日无人反对则生效。-下一次登录 14:44 2007年2月2日 (UTC)
我也支持这个提议。未命名 16:07 2007年2月2日 (UTC)
移动完毕。
结论:进行了相应的规则修改。-下一次登录 21:03 2007年2月8日 (UTC)
  • (!)意见,现在才看见这个,不知道是否来得及给意见?个人认为大幅更新除了条目增加的更新以外,如果是针对整个条目完全的修改理应也算是大幅更新才对,所以这就会造成原本条目可能有3000bytes,但是因为内容叙述得不正确或是编辑方式不好,经由后来的人发现后几乎改写过,这样的状况很可能内容会缩小或是根本没达到大幅更新的标准?如此规定岂不是让人没有意愿去做些条目修改的意愿了吗?是否应该顾及品质以及条目大小两者并重的方式会较好呢?--by--阿佳暂时不啰唆! 21:38 2007年2月8日 (UTC)

提名时间下限

请管理员注意,有很多时候,因为候选条目不多,加上很可能在一天内补上很多条目,有时会发生不到十二小时内成为了新条目候选,这对一些不常使用维基百科的维基人不太公平,因为他们未必可以对每条条目进行评审。建议每条条目的下限为24小时,此外相关的条目也建议自行更新到相关的Portal--费勒姆 费话连篇 01:15 2007年2月9日 (UTC)

关于投票时的缩进标记是否应当使用“:”

参照使用指南 (对话页)
“:”表示回复
“*”表示列项
我觉得当前使用的**,尤其在对**意见进行回复的时候使用***不符合“*”作为项目符号的定义。对一个投票意见的回复不应是这个投票的子项目。
建议改用“:”和多个“:”进行投票和对投票的回复。 大家觉得怎么样?

意见未解决的条目

前几天明显存在问题的条目或提问,如“最近在纽约扮演美国总统乔治·沃克·布希任人踢他的部?”——实为“”部(投票记录),以及含侵权图片的条目艾希莉·辛普森投票记录)都在有未决意见的情况下未经修改就上了首页。建议:管理员把投票通过的条目移上dyk之前可否检查一下投票中有没有未解决的(!)意见,对有未决意见的条目暂缓移上dyk?否则提出了意见,作者不管是没看到没时间修改,或者故意置之不理,只要净票数过2,条目都照样能上dyk,意见的效果和价值就都大打折扣了。我跟上面讨论质量问题的几位高人一样不愿意打击贡献者,所以多以(!)意见来帮助改进,而不是以“否则(-)反对”相威胁。如果负责移动的管理员可以帮助留心,相信可以使首页的质量、条目的质量都有更好的保证,贡献者的热情也可以受到保护。--Alvin(人在呢) 19:51 2007年3月22日 (UTC)

有道理,支持。--Tian 19:53 2007年3月22日 (UTC)
我认为如果该条目尚有争议则不适合被推荐,标准建议放在该条目有没有争议性模板,如缺少参考资料、中立性…等等的模板(奇怪,这不是推荐标准吗)。
印象中尚在争议中就被推上首页,导致接二连三发生严重纠纷的有“台湾共和国护照”,多位管理员中箭差点落马,当时我投(-)反对票,奇怪的是,被贴争议模板也能登上首页(通过时根本就没有任何检查?),如果内容严重偏颇错误,维基百科岂不有主动误导之嫌?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3:45 2007年3月23日 (UTC)
以更新DYK的立场,我实在没什么立场与理由把得票数已通过的候选压太久,我比较建议大家尽可能的在条目的讨论页讨论(以免影响版面),如果觉得条目内容有问题,请尽可能的投下反对票(以上两个例子都没有反对票),自然能有效阻止管理员更新条目。—以上未签名的意见是由Cloudcolors (对话贡献) 在(12:02 2007年3月23日)所加入的。
台湾共和国护照”有3票反对,支持票居多通过。推荐当时就有“建议合并”模板,仍在讨论中的条目却得到许多票数,我一直觉得是非常奇特的例子(尤其投支持票的维基人大多经验老到)。再则,有时候是推荐的时候没问题,也有人投了不少支持票,之后才有人发现问题,这时就有赖判断了。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4:18 2007年3月23日 (UTC)
有争议不一定不能上Dyk,但是修正的意见应该要得到解决,如此也能让条目变得更好。以贡献者为立场,与其反对不如讨论和改正。当然反对票要用在不符合规定或严重偏差的情况下。--陋室茶话献曝工具与关注 04:26 2007年3月23日 (UTC)
其实如果只是一些小地方需要修改的意见,如果推荐者一直没有回应,提意见有空就直接帮忙吧,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4:56 2007年3月23日 (UTC)
  • 应Alvin兄之邀请,我也在此发表一下意见。其实按我所观察,投(!)意见票是一种善意的举动,一般而言,被投(!)意见票的条目,本身的问题着实不大,条目的创作者只要对意见作出回应,达至共识,再依照共识作出修改,问题其实就可以完全解决了。如果条目本身有很大问题,投票人投(-)反对票就是了。因此,投(!)意见票本身是有其实质价值的。问题是,现时由于(!)意见票对新条目是否当选并没有约束力,以致一些未有共识的新条目仍然会依时搬到首页展示,结果对维基百科的整体质素构成了打击。就是因为(!)意见票没有约束力,所以我一向也只会对那类条目投(+)赞成票,然后再附上我的意见,以“呼吁”的性质希望创作者关注。既然Alvin兄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我认为现在是时候对(!)意见票的作用作一次检讨。
    • 我个人以为,(!)意见票作为一种鼓励条目质素改善的工具,就应该加以发挥其作用。例如,日后的新条目在推荐阶段时,若有人投出(!)意见票,并提出实质意见,条目编者就必须对该意见作出实质的回应,否则即使该新条目已获得足够支持,仍然需要暂时搁下,直至“意见”得到完满解决才可放到首页。我要重申的是,(!)意见票是善意的,并不是反对新条目,所以若果对(!)意见票赋予约束力的话,(!)意见票绝不应当(-)反对票那么样抵消了(+)支持票。以上仅是我的个人意见,欢迎各位讨论。--Clitheringtête-à-tête) 05:48 2007年3月23日 (UTC)
  • 我也是被邀请过来的。我的意见是,现时很多人都不舍得投(-)反对票,理由是以免伤害他人云云。但我认为,只要发现任何因素导致条目或问题在当时的情况下不适宜在首页展示,便应该投反对票以引起注意。例如上面的例子,“臂”部和“臀”部的差别真是很大,应该投反对票让大家看清楚问题所在。只要有道理,善意的反对一般不会被人抗拒的。而(!)意见票则是一些相对不太重要的意见,就算未有理会也对在首页展示的影响不大。因此,希望大家以后能够适当地选择投什么票。 -- Kevinhksouth (Talk) 06:53 2007年3月23日 (UTC)
  • 但例如现在正在讨论的翻译模板,是否该投(-)反对票?有的人可能觉得挂模板很重要,但有的人可能不觉得,也会因此引起纷争。--Jnlin讨论) 06:56 2007年3月23日 (UTC)
    • 没错,像这种翻译模板根本没经过讨论出共识,但是却要私自强加到规则中,这样的行为本身就已经是非常不尊重人的行为,为什么还能振振有辞说是为了尊重?自己加上规则后还在投票时加注意见,最后甚至还说今后都要反对?有这么自我与霸道的事情存在,难保今后不会有人故意以意见或是反对来强制别人一定要遵从他的意思去做!而且之前也不是没出现过,有人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那些又该如何算?--发表者:阿佳真的很啰唆! 07:41 2007年3月23日 (UTC)
  • 看到各位的雀跃讨论,让我也来讨论一下吧。我认为,如果条目存在问题,(!)意见又不一定能让编者改正的话,其实何不直接当各位看到新条目推荐的候选条目有问题时自行更改呢?如果条目的文字内容有侵犯版权,应即投下反对票,如果图像侵犯版权,可以考虑自行删除该条目中的图像啊!还有,翻译模版未挂上,并不应该以此理由投下(-)反对,最好留意到的就立即自己加上。我自己就常常不断地翻译的,因此我十分了解翻译者忘记加上翻译模版的心。我极为(+)支持阿佳兄的说法,加入模版并不是规则,最多只可以说成我们可以有的习惯,因此这是完全没有理由因这理由而反对。--王者之王 入宫晋见王者之王 ☆★☆战绩 07:56 2007年3月23日 (UTC)
    • 等翻译模板要以什么形式呈现定案后,我们再来讨论该不该列入新条目标准吧。我蛮赞成有意见就直接投(-)反对,有能力就直接改下去,中国人就是太害羞了。WiDE 写于世界时间 11:47 2007年3月23日 (UTC)

提高新条目推荐标准

最近新条目推荐处大热,条目每天都塞车。但是,越来越多只有3000多字节的条目,现在看来确实内容相当贫乏有限,也经常有人给这样的条目投反对票,而这类条目刨去参考资料和外部链接也不足3000字节,所以我建议今后将新条目推荐字数标准提高到5000或6000字节,也可以多少让目前的拥挤状况缓解,同时也能让大家更努力的编辑条目,提高条目的水准。不少人写条目都是以成为新荐为目标的。—出木杉 02:46 2007年4月6日 (UTC)

  • (+)支持,光是参考资料、模板、外部链接加一加,没什么内容的条目也能超过5000字节。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3:34 2007年4月6日 (UTC)
  • (=)中立,我是支持提高标准的,但是优良条目的标准也只有6,000字节,提高到5,000字节似乎太多了。--Jnlin讨论) 03:39 2007年4月6日 (UTC)
    • 优良条目的标准也该提高,最近开始有一过字数就选优良的条目,而且还通过了,有打擦边球的味道,优良条目的长度现在也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出木杉 03:42 2007年4月6日 (UTC)
      • 其实还是要看内容,我认为不一定所有优良条目都要写个一两万言。清楚明了、具有一定广度深度即可。--Jnlin讨论) 03:45 2007年4月6日 (UTC)
        • 如果没有一定字数,绝对无法保证深度广度的。另外希望这个议题可以尽快讨论通过,因为正在举办动员令,而且目前也有几个这样的条目在评选中。—出木杉 04:08 2007年4月6日 (UTC)
  • (-)反对。虽然我不认为上首页是一种奖励啦,但是当初制定新条目推荐的缘由是认为能上首页是一种鼓励,借此鼓舞大家多写一些新的东西,但是在我看来,如果要鼓励大家写条目,只要不是小条目,一篇架构完整的新条目还是应该可以登上首页。今天不要因为塞车,就要提高新条目推荐的标准,塞车就更新dyk勤一些,原来12小时更新一次,现在就改为8小时或6小时,甚至4小时就更新一次。大家写条目的兴致有时候是一阵一阵的,现在大家都写了造成塞车,过一两个月大家不写了又变成没东西上首页,到时候又说标准要降低吗?--Theodoranian|虎儿 =^-^= 04:14 2007年4月6日 (UTC)
    • 基本上有八成的新条目推荐候选条目都过了5000,所以这个制度对大部分条目不会有影响。而且还有很多新条目推荐后来成了优良条目。只是最近由一些刚过3000的条目拿来选,大家实在是觉得太单薄了,所以出现了不会通过的情况,而且新条目推荐现在的通过率也出现了下降的局面(当然了,其实一直都非常高,除非实在不行,大家都不会反对)。过去一周也不过一两个没有通过,现在却达到几乎每天都有。以赫伯特·贝克室伏广治为例,两者都过了3000,但是您认为他们架构很完整吗?有的段落不过一句话而已。而如果刨去外部链接,参考,图片和一些“[[]]”之类,纯文字肯定不足3000的。—出木杉 04:24 2007年4月6日 (UTC)
      • 我觉得新条目不够完整是正常的,登上首页反而可让更多人看到并加以补充。赫伯特·贝克室伏广治我觉得作为一个新条目,资讯含量都足够了。写得够好的就去选优良条目啊。首页没有那么神圣,不要把每个字段的标准弄到一样了。--Theodoranian|虎儿 =^-^= 04:31 2007年4月6日 (UTC)
        • 所以现在几乎新产的优良条目都是从新条目推荐那边挖来的。另外,新条目推荐我记得在春节假期前一段时间开始就很多了,但当时的质量比现在好一些。现在开始有些“擦边球”条目了,过字数就推。—出木杉 04:40 2007年4月6日 (UTC)
  • (-)反对:我的意见与虎儿相同。建议向增加展示条目数方向走,加快登上首页的时间:在我的浏览器可以看到首页中的新条目那区还留有大约三行的位置,现在同时展示6个条目,那么就改为展示8个条目,每8小时更新换4条。--Jasonzhuocn 04:54 2007年4月6日 (UTC)
    • 这个主要是因为恰好今天展示的推荐新条目问句比较短,而历史上的今天句子比较长的关系。有时新条目推荐的长度是比历史上的今天长的,而且这种情况居多。所以6条问题不大。而且之前kevinhksouth有提过这个问题,具体的在首页的讨论页。—出木杉 05:03 2007年4月6日 (UTC)
    • 我想出木杉的原意是既然大家对推荐新条目有成就感,那就搭顺风车借此提高条目的素质,并非有意刁难新条目推荐。以提高素质为出发点的话,增加展示数目不旦无法达到这个目的,更可能到后来发生滥芋充数的情况。如果大家认为字数一次增加太多,过于躁进,可先试行增加1000字,循序渐进帮助中文维基提升条目素质。至于为什么推荐新条目是一项指标?重点在于推荐新条目是个人主义,可以影显这个条目是我写的,正如Theodoranian|虎儿 =^-^=所说,推荐新条目不是奖励,我认为是一种荣誉,是以由此作为提高素质的出发点最易收到成效。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5:24 2007年4月6日 (UTC)
  • (-)反对,这应该是鼓励性质的,不该和优良种种的相提并论。大致上新创条目只要不是小条目且内容清晰(最好不要有争议),一定能上DYK。--陋室茶话献曝第四次维基质量战 06:49 2007年4月6日 (UTC)
    • 虽然新条目推荐创立最初的主旨确实是鼓励,但现在早已偏离,这与维基社群整体的个人主义化有关。因为一个特色条目可能是很多人的努力,而新条目推荐却是一个人的成果,因此大家反而比较重视。君不见很多时候授奖提名是以他写了多少推荐新条目做标准的(我也是)。因此应当适时对这个项目做出改变。写一个特色条目,绝对比写一个推荐新条目难十倍不止。—出木杉 08:42 2007年4月6日 (UTC)
      • 也可以使第X条起要有限制。例如前几次支持票可能别人看我是新手,但是现在拉萨市的蒙人和WiDE的反对票让我更加成长,这不是更加有价值?就如下头说的,风气改善才是真正关键。--陋室茶话献曝第四次维基质量战 15:47 2007年4月7日 (UTC)
  • 基本上(+)支持。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最初的标准只是2,000 bytes,后来遇到类似现时的情况,便在经过讨论之后,将标准提升至3,000 bytes,升幅达五成。现在同样的情况出现了,我认为再度提升标准与时并进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我认为提升至4,000 bytes算是一个较合理而可以接受的的提升。加上我认为,合理的展示时间也是需要顾及的,假如为迁就大量条目能够上首页而大幅缩短它们的展示时间,我认为这是不可以接受。此外离题一说,优良条目的标准其实也大有提升的空间,因为基本上现时每一条入选的优良条目没有一条会少于10,000 bytes的,而之前提名过七八千 bytes的条目也从未成功入选过。 -- Kevinhksouth (Talk) 08:34 2007年4月6日 (UTC)
  • 我是认为一个条目的标准应不在字数的多寡,而是必须看其内容是否完整。有些条目文字很难再多,如果硬要写出来反而变成累赘,那是个负面影响,不见得是好事。也因为条目的评价会因人而异,这些内容的评断无法能有个标准所以才以文字多寡当做基本。我想说的主要是3,000 bytes不见得就不是个好的完整的条目,而10,000 bytes也不见得就一定是符合标准。--以上内容发表者为暂时不啰唆的阿佳 12:33 2007年4月6日 (UTC)
  • 赞同阿佳的意见。--Quarty 12:51 2007年4月6日 (UTC)
    • 阿佳说的没错,但是一个条目刨刨算算,写个1000字节并不算非常难。最起码赫伯特·贝克现在的算不上全。即使是比较小的事物,如果非常了解的话,相信至少可以写3000字节。—出木杉 13:02 2007年4月6日 (UTC)
      • 所以说,即使条目的门槛订在3000bytes,不过条目的内容大家应可以凭自己所知与认定去评估。例如最近有位叫做小德,他就将他认为内容单调的投下反对票。我觉得这样很好啊,虽然不见得他所投的反对大家是否都认同,但是忠于条目品质的看法应该人人皆可给予意见。而如果因为推荐太多要去加那些门槛的难度,那样其实根本上就不符合原来的意义,可以说是治标不治本的方式。我认为应该改善的是投票者的态度问题,有的人看过只要有来源有超过3000就一律投下支持,有的人根本不管条目内容有没有问题,只要没有人提出异议或争议也一律是投支持票,而我的作法是明确的与门槛不符才会提出意见或反对,而我认为标准虽过,但内容有问题时我连意见也不会写,其实以上这些的作法都算是将自己的一票糟蹋了。改善的应该是评核的态度,而不应该是条目的字数。以您举例的项目来说,我也不认同。同时我也举例之前我曾为了不被删除硬写出来的刘繇(4,571 bytes),当时因为我不知道扩充也能推荐,所以没提出,但是如果提出,我认为应该可以符合新推荐的标准。但要是扣除图片跟那些有的没有的符号,这顶多也只是刚刚通过字数门槛而已罢了,但是如果要再继续写,说实话我实在找不到什么资料可以写了。当然,要我继续瞎掰一些废话进去会很简单,但是并没有那个必要。不但是新推荐如此,优良其实也有这样的状况,只是比较不明显而已,而且那个尺度相当难以拿捏,太过严苛,会被认为又不是在投特色,是种故意刁难,太过轻率,却又实在还有存在问题。--以上内容发表者为暂时不啰唆的阿佳 13:51 2007年4月6日 (UTC)
  • 综合以上所言,个人认为新推荐在根本是种鼓励性质,一般认定都比较简单,但是希望能加强投票评核者的态度与做法,要加强内容最少基本的完整性观点,不过应该不能以字数来取决。而同时应该多加上鼓励协作方面的标准!--以上内容发表者为暂时不啰唆的阿佳 13:51 2007年4月6日 (UTC)
  • (-)反对,新条目推荐制度是个让维基人能够写出有一定水准条目的踏脚石,尤其对于新手而言。敝人认为这个踏脚石加高的话反变成绊脚石。—Ellery 13:42 2007年4月6日 (UTC)
    • “新手”一词不能做永远的避风港,否则只会产生永远的依赖感,或者要求每个人自第4个推荐新条目起(或第6个)将长度要求提高。也恳请投票人务必认真对待新条目推荐,不要连看都不看就支持(这种现象广泛存在)。比如象短笛这个条目,虽然字数过关,但竟然有“在历史上短笛是没有调的,但不是现在”“在演奏会的进行曲中,短笛可以是挺重要的。”“在标准的C大调短笛的增加部分中,有D音的短笛音高,有时用来与降半音A一致,出色地用于意大利军乐队。”这种句子难保不是翻译机器的大作,但却居然轻易得到了9票支持,难道不该省思检讨吗?还有赫伯特·贝克,这种条目八成是为了拿创作奖的凑字数作品,更妄提“有一定水准”,小小的一个条目里有高达四个图片,还有“1909年,贝克被任命兴建工会大厦,南非政府的所在地”这种句子,南非政府的所在地应该是个城市,而不是一栋楼。就是这样的条目,一开始就获得了两张支持,后来在Hennessy的点出下,才出现反对票,若其没有讲,八成就会通过了。如果说过4000是会变成凑字数,那么3000同样是凑字数的指标,同样是指标,为什么不能借这个机会来提高条目质量?首页是维基的脸,我们不能对自己的门面如此随便。即使不是精品,上述的那种条目页不能上首页。否则只会贻笑大方。—出木杉 14:18 2007年4月6日 (UTC)
      • 出木杉说到了短笛这个条目的状况,我认为这是对于条目本身的认知问题。在这个条目我投了支持,因为我看文章内容并不觉得不好,但是经过出木杉的说明,原来有误导的内容存在。我想大家都不会是所有条目的专业人员,像我其实并不懂短笛这个乐器,我就只能以写的内容去判断。而如果有人理解内容,应该可以在条目上直接修正或是放上来源请求之类的模板,同时我想一个条目中有来源问题时应该要审慎确认,有如来源不明确或是与事实不符,理应无论支持票数,必须等候有人解决才刊上首页,也可使用类似限期(短期)改善的方式,期限内没有人能改善就直接以不符合规定取消推荐。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构想,是否适合可能也有待大家参考。--以上内容发表者为暂时不啰唆的阿佳 16:01 2007年4月6日 (UTC)
  • 3000字节只是最低的标准,对于一些仅仅超过这个门槛但内容单薄,单靠列表或外部链接等堆砌内容的,投票者大可(其实是应该)投下反对票。但我们不能因为小部分害群之马而抹煞所有3xxx字节的小条目,毕竟一部分这类的条目也已足够充实。所以我认为提高3KB的门槛大可不必,反而应该要求投票者认真审视条目,不要一看见条目通过基本要求就盲目支持。--Quarty 15:16 2007年4月6日 (UTC)
    • 所以提高字数的标准并不是我的初衷,如果所有提名人都不是只为了拿创作奖来凑字数;如果所有投票人都会认真看条目再投票,而不是连看都不看就一张(+)支持,那么相信问题可以很容易解决。因为现在有的上首页条目实在让人无法满意。—出木杉 01:46 2007年4月7日 (UTC)

我相当同意上面阿佳对投票态度的发言,的确,提高门槛是治票不治本,投票风气的改善才是根本。出木杉提到务必要认真对待新条目推荐,“不要连看都不看就支持(这种现象广泛存在)”,我深感认同,不禁使我想起几个月前有人谴责“投票不是交朋友”。现在很多情况根本是胡乱投票,不看内容过门槛就支持,完全不尊重自己宝贵的一票。使得很多新条目内容错误的也过不中立的也过编辑战中的也过,更可怕的是,新人还以此沾沾自喜,错误从此延烧下去。各位深思,推荐新条目只需2票就过关,要是新条目有诸多过错,势将有损别人对整个中文维基的观感,不可不慎,宁可少投票,不要滥支持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2:30 2007年4月7日 (UTC)

相当同意WiDE的见解,不能对新人太过放纵,否则只会带来依赖娇纵的习惯,对于新人写作能力的进步和条目的提升都是有害无利。象上面短笛的作者,已经是一位拥有19个推荐新条目,加入四个月的维基人,也不算新手了,但是这种轻易过关的门槛,难免产生“过字数就提名”的不良心态,那么他的第19个推荐新条目,又能比第一个好到哪里?又哪里可以产生促进新手进步的作用?或者提高票数门槛,也是一个可行的方法。通过非强制的自律手段,让提名人和投票人都能自律认真当然是最好的方法,奈何很多时候难以达到良善的立意。所以只好用票数或字数这种强迫手段来达到提高条目质量与锻炼新人之目的,实是无奈之举。(离题几句:这可能也就是中文维基社群所谓的“中国特色”,即自警式的规章没用,硬要来强制式的法律条文才有用,也颇与华人圈的情况类似。以至于我这位厌恶法家思想的人,却也不得不承认法家思想比自警意识来得有用,导致被迫提出这种强制的方法。类似的特色还有乱投“人情票”;凡事交付投票解决等)而且,维基社群总是在变,当年还是以推荐他人的条目为主,今天却变成几乎全是自荐,我们的规则也不应该是永远不变的。—出木杉 03:01 2007年4月7日 (UTC)
  • 倘若不少人反对提高字数下限,我另有一个方案,就是废除自荐,只能由他人提名。因为条目至少会经过提名者相对客观地过目,而非建立者主观而一厢情愿地自荐,使条目质素相对较有保证。然而,这个方案只算是应付中短线的发展,长远来说我始终认为提高字数下限是应该做的事。 -- Kevinhksouth (Talk) 06:08 2007年4月7日 (UTC)
    • (-)反对,自荐有何不可,还是要投票表决,何来主观客观?字数多少更与质素无关,3000bytes已经足够,还是请各位慎重投票比较好,或者将要求加到5票。2014 06:26 2007年4月7日 (UTC)
      • 但现在出现有人闭着眼投票的情况,自荐而质素低劣的有机会蒙混过关,而他荐则可确保至少一人认真看过条目。至于提升票数要求,我没有反对,毕竟目前正常的获选条目得到五票以上几乎是当然的事。 -- Kevinhksouth (Talk) 06:32 2007年4月7日 (UTC)
    • (-)反对,难道要粘著别人的脸皮要他推荐。而且只要真的有明眼的人,推上新条目就能够改进了,例如拉萨市的推荐。重要的是慎重投票,而不是235票的改。--陋室茶话献曝第四次维基质量战 11:53 2007年4月8日 (UTC)

请把握DYK的原来用意,是为了让读者知道有哪些新写出来的条目,让人知道说“哦~原来有这样一个东西,我还不知道”,因此我觉得只要把该条目的定意写清楚,回答了DYK中的提问,就足够了。给写条目的人一点鼓励是附带的,条目素质是不是要到那么“优良”、投票这些其他行政事项,就更隔一层了。不要把规则订得那么复杂,弄得好像在选什么。一点浅见,请海涵。--Theodoranian|虎儿 =^-^= 16:41 2007年4月7日 (UTC)

我只觉得,对新条目的要求需要与时并进的。现在已开始出现轻微挤塞的问题,以现时的发展速度计,当不久的将来更多符合现时标准的新条目时又怎样处理呢?当然,缩短展示时间是一个方法,却是一个很差劣的方法。所以,我们必须对入选新条目有所取舍。 -- Kevinhksouth (Talk) 07:09 2007年4月8日 (UTC)

门槛的修改与否

抱歉太长了,分个段落。以上有人提议①提高条目字数;②提高支持票数标准;③废除自荐。相关意见或其他看法请于以下继续讨论。--以上内容发表者为暂时不啰唆的阿佳 19:58 2007年4月7日 (UTC)

  • 认同虎儿说的,确实新条目推荐不应太过严苛。但是我个人还是希望,最低标准必定要是一个清楚明朗而且尽量达到错误最少的目标,否则一个有明显错误的、有争议的内容直接就通过,实在也太奇怪,即使要鼓励也要鼓励好的,即使要让人知道“哦~原来有这样一个东西…”也要提供正确的情报而不是误导。同时个人反对取消自荐,因为那根本就违反维基鼓励大家尽量去做的精神。不过如出木杉所说,维基状况天天都不同,参与者也越来越多,旧的规定应该可以适当的做调整。在下觉得提高通过的支持票数标准于现在状况来说,虽然也可能对现况改善帮助有限,但应该可以考虑试试。--以上内容发表者为暂时不啰唆的阿佳 19:58 2007年4月7日 (UTC)
    • 虽然新条目推荐不需太过严苛,但是最起码也应该做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现在正是有一些条目做不到这点,甚至还有错误,却在一堆连看都不看都投票下轻易过关,绝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况且实际上,一个五脏俱全的条目,3000字节是绝对打不住的。提高票数门槛,如果还像现在这样胡乱投票,那么也没什么用,只有在投票人都认真阅读条目的前提下才会有用。字数门槛的优势则是相对来的直接些,但是简单的一刀切确实有弊端。废除自荐是个无法达到目的的方法,只要我和你关系好,私下里请你推荐又有谁知道?请所有投票人认真固然是最好的方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投票人都参与或知道这个讨论,因此可能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出木杉 02:57 2007年4月8日 (UTC)
    • 我建议提高大小门槛,还有投票心态的改变--认真审视。这才是上上之策,改变票数标准治标不治本。另外,要不要搬到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候选/推荐门槛的讨论?--陋室茶话献曝第四次维基质量战 11:55 2007年4月8日 (UTC)

(!)意见:提高支持或反对的投票标准:没意见的投票作废票论。当然,一句或数个字的意见也可以接受。zzz……很困 找我 04:51 2007年4月11日 (UTC) (!)意见:我认同虎儿对新条目的质素需求的意见。zzz……很困 找我 04:58 2007年4月11日 (UTC)

(!)意见,看看这一大篇的讨论,再加上4月18日的投票,让我感到这里的讨论与诉求是一个很大的讽刺!或许因为写的人跟投赞成的人交好,也或许因为写的人是个资深的维基人,更或许写的人是管理员,所以就可以排除所有的原则,废弃相关的方针,将共识先抛诸脑外,将规定当做只是纯参考不需要去遵守。遗憾!→真的很啰唆的阿佳 14:49 2007年4月18日 (UTC)

(!)意见建议增加所需要的票数,因为一个条目的好坏不能够以长短作决定,长的条目也可以很差,短的条目却也可能很好,再说有的内容本来就短,硬要写长诗没有道理的。我对比过中英文的特色条目,中文里的都是长篇大论,而英文中却不乏有短小精悍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和PhiLiP 也讨论过,都觉得有的条目台长发反而会使读者失去阅读的兴趣,所以我经常也在投票中建议多增加主条目,以及拆分。—人神之间 2007年4月24日 (二) 15:15 (UTC)

size checker

size checker为何不见了? — 雁過留聲 2007年6月14日 (四) 06:26 (UTC)

建议新条目推荐候选门槛提高

新条目推荐的门槛过于低,鉴于汉字的特殊性(全角),建议把字数提高到至少4,000以上(我觉得字数以5,000字以上为好),而且参考资料、外部链接和“参见/另见”等不计入内。毕竟,一个被推荐的新条目虽然不是优良亦非特色,但是公开展出的,其短期点击率可能比优良、特色更高,一定要保证质量。——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07年5月29日 (二) 15:06 (UTC)

  • (+)支持,是否考虑把评选的各项标准都量化一下,以免造成投票者感情用事,有时明知有问题而故意放他一马。比如,要求参考资料的内容要至少覆盖条目内容百分之多少以上,未翻译内容必须占多少以下之类。—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5月29日 (二) 15:14 (UTC)
    (!)意见,有一些条目,即使内容有差不多一万字节,也不值得被推荐(例如有大量列表);有些条目,即使只有三四千字节,其实已具备基本的架构。所以我认为,与其提高门槛,不如新加一个评选标准供别人参考,这样才不会将短小精悍的条目拒诸门外。—房客某R 前往雏田庄 2007年5月29日 (二) 16:30 (UTC)
  • (+)支持 上面的意见不错。对可靠来源的强调,要求参考资料的内容要至少覆盖条目内容百分之多少以上;为防止过多抄袭其它语言的维基,未翻译内容必须占多少以下。另外,列表的实质内容如果有用,也不能说就是不好,主要是用来列表排版的字数不应计入内容。--霍枯燥 2007年5月29日 (二) 19:20 (UTC)
    • (!)意见:要纠正一下,不同语版的维基百科之间并不存在版权问题,所以不该用‘抄袭’这样的词汇来形容。但是对于未翻译内容,应该是完全不允许存在(或至少必须完全隐藏起来),除非是少数无法确定译名的稀有名词可以不计入考量。—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5月30日 (三) 04:30 (UTC)
      • (:)回应:这里的“抄袭”并不是说违反了版权,而是照本宣科,没有加入适当的内容,把英文或其它文的条目照搬过来完事的作法。--霍枯燥 2007年6月1日 (五) 07:35 (UTC)
  • (+)支持之前本人就曾提议过,但最后不了了之,见提高新条目推荐标准。个人认为字节可定在4000-6000的范围左右。同时规定外部链接+参考资料(甚至还可以加上模板)在条目总长度的比例必须低于20%(或30%)。不过,个人认为列表体裁的条目是可以的。—出木杉 2007年5月30日 (三) 01:17 (UTC)
    • 我认为不应该存在没有翻译的内容。但是限定太多的字数也有Ray1118x提出的问题。不如提高投票通过的门槛。另外,早前新条目推荐的字数要求都是根据统计数据中的平均字数来规定的(略高于平均字数)。新条目推荐只要表达清楚,内容完整,具备参考资料,没有未翻译内容,中立客观,一般情况下,基本上就应该达标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30日 (三) 06:39 (UTC)
  • (!)意见,新条目的一部分定位还应为对维基新人的鼓励,太长不宜新手参评,按书生提及的规则,3500足矣,甚至保持3000不变也并无不可。另外上面书生也提及“表达清楚,内容完整”,我认为尤其内容完整一项应在规则中明确,例如像今天饱受争议的“尾羽龙”条目在完整度上就值得置疑。—Ffn 2007年5月30日 (三) 06:48 (UTC)
  • (!)意见,条目大小容易控制,不过条目质量如何评断?有一些条目可能专业性较强。但是,还是支持在质量上作出一定规范,从随机条目来看,中文维基的质量堪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5月30日 (三) 09:20 (UTC)
  • (!)意见:我支持书生兄的意见,对于篇幅的限制只适合微幅提升,但是可以用支持票的数量门槛增加之方式来提升获选条目品质。—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5月30日 (三) 10:18 (UTC)
  • (!)意见,以现在大家对于新条目候选的参与状况来说,我赞同提升票数(五票左右),但是我反对以字数来认定条目的优劣,应该以主要以完整性来看待。并不是说要非常完整的程度才能当作标准,但是至少有一定程度能让大家理解“原来是这样”。所以只要不是小条目以下,即使字数不多却能清楚表达,应该就能认同。反之,字数很多,文章允长,但是叙述的内容却乏善可陈,那样也不能符合标准。我知道这样的说法很难制定一个界线,但是各位都是提供者也同时是看倌,那张支持票或是反对票都在个人的手上,只要有个明确的字数标准(以现在来说3,000或3,500),就应该要以内容主体来判断给什么票,所以我认为提升票数应该是个好的选择。→现在不啰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0日 (三) 20:16 (UTC)
  •   有条件支持,就是看设置的位元门槛了,4000 bytes应该还算可以接受,如果是5000+,那就快逼近优良条目最低门槛,这样有点不恰当,另外,如果要提升DYK的支持票数,建议应连优良和特色的评选票数门槛一起提升,免得会有标准地带模糊的问题。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见 2007年5月31日 (四) 03:57 (UTC)
  • (+)支持,4000 bytes已经可以了。至于优良条目,当时的计算方式是新条目推荐乘以二的,大家可以顺便考虑将优良条目门槛提升至8000 bytes(虽然以我观察所得,几乎所有当选的优良条目至少也有10000 bytes)。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5月31日 (四) 05:33 (UTC)
(!)意见,看来也有人赞成订立规则,那我来写一写评选标准:
    • 表达清楚:能够让读者理解条目大概的意思,允许句子有稍微不通顺的情况。
    • 内容完整:条目涵盖的主要事项皆有略述,细节并非必须。
    • 列明来源:符合可供查证的原则。
    • 中立客观:对有争议的内容,必须举出尽可能多的观点。
    • 没有未翻译内容:除非翻译原文部分有一定的问题(如不中立、缺乏来源等)而要忽略,翻译条目必须完成所有内容的翻译才可获推荐。
把砖头抛出来了,暂时想到的就是如此。另外,如果以上的规则能够实施,我想提高票数门槛可略作延迟,毕竟加了规则之后,人们很可能会收紧自己的一票,需先观察投票情况。—房客某R 前往雏田庄 2007年5月31日 (四) 11:36 (UTC)

(!)意见,应该考虑一下5天之内,新手能写多少字,就算这个新手很热心于wikipedia。每天都花时间在这上面,去除到处找参考来源和外部链接的时间,组织语言,排版,甚至考证一个数据也是要花时间的。字数订太高,质量就很难保证了。而且有些内容确实写不了上千字,也许几百字就足够清楚了。是否考虑将字数作为辅助标准,而把内容的易懂性作为决定标准,无论内容,只要能让投票者认识他了解了这个事情,就算通过。此一来的好处不言而喻,增加DYK,提高条目质量,都有益处。—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5月31日 (四) 15:53 (UTC)

(!)意见,同上,我依然(-)反对以字数来认定条目。同时上面书生所言的平均值有些问题值得省思,所谓平均值是指所有条目总和起来的中间值,有些条目高达几十K,甚至上百K,但是有些小小条目却是很简短的一句话,这些都是能影响这个平均值的条件。假使今天有人大量的建立小条目或是小小条目,相对的平均字数就会下降,反过来说也会大幅增加,难道应该随着平均位元去随时异动标准需求吗?一个好的而且完整的条目需要付出心力去搜集资讯,然后自己编制成文且需要列举来源,在这样的条件之下又要保持多字数根本就是强人所难!况且虽然好条目要有一定的字数,但是反过来说字数多也不见得就一定是好条目。新荐是个鼓励大家创作为基本的地方,不是要用来选优良还是特色,理应没必要多增加限制这个无关紧要的条件。反而我认为有几点是现行比较不够合理的地方:一、投票参与人数明显的已经增加很多,现在的门槛确实已经太低,所以这方面需要提升过关的票数。二、别的语言内容不见得就一定好,理应不需要强调翻译而限制于翻译一定要翻完的规定,语言不同,地区不同,所认知的也不尽相同。这样的规定只是限制了正确中文该有的内容发展,应该不合理。三、太多人认为翻译就不需要明列出来源,事实上无论怎么做都应该要有来源的资料。→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5月31日 (四) 16:33 (UTC)
  • 暂时(-)反对,我想,我应该可以倚老卖老发表我的看法,依照我更新DYK半年多来的经验,我觉得,要改进的是投票的人盲目投票(可能甚至连进去看都没有)的习惯,另有一部分的人是,某些类型的条目就一定支持(ex:自己生长地区类、动漫、自己喜欢的运动),很多时候变成是,这个条目(名称)是不是我喜欢的,而不是这个条目的内容是不是符合规则,我想,如果大家在投票时能更谨慎,不要怕得罪人,必要时投下反对票,DYK的素质自然就会提高很多。—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6月1日 (五) 00:13 (UTC)

(!)意见,看来大家都同意不把数字作为决定性标准了,那么我们应该就以什么作为评判标准达成一致。这个标准必须易于操作,且不占用太多时间,我还是支持以拥有足够信息量来做标准,只要介绍全面,让人了解,不在乎字数多少。—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6月1日 (五) 15:56 (UTC)

字数是不应该成为决定性标准,但是应该作为一个判断标准。平均字节数如果仔细看统计数据的话,一直是慢慢升高的,因此不会造成经常的变动。我同意Ray1118x提出的几个标准,另外再加上:没有明显翻译错误和错别字等语法问题。但是票数还是应该提高,据我观察,仅仅是提高标准的门槛,不大会起到很大作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日 (六) 12:04 (UTC)

了解了书生的忧虑!确实简单的标准可能会于事无补。以我个人来做个举例,洋洋洒洒要我写个三、五千字节绝对不是难事,即使条目我再不熟悉,我也能有把握的写出个五千字节的条目,这点我相信很多人都可以跟我一样(平常我在回应讨论就常超过了)。但是问题在于举证与来源!以桌子椅子这些很一般,几乎谁都知道的生活用品来说,我相信很多人一定都可以写得出数千字来说明。但是,不能否认的,要查出与列清楚这些东西的可靠来源却是个相当困难的工作。花个十天半个月应该也都难以整理出好的资料,更别说只有短短的五天时间。小条目每天都会有,反过来说,未来中文维基越来越发达,每个条目的水准都渐渐提升,到时候平均值达到五千,难道就要修改标准也到达五千以上?这样对于困难度的增加只会减少每个人参写的意愿,那何来鼓励之言?(如果我没搞错,新荐是鼓励大家的性质,希望大家参与并且最少写一个最低标准的百科条目)有些条目内容其实只需要一张稿纸(800字)就能很充分表达出最低标准,我并不反对上面大家提议的3,500,因为事实上如果加上模板、图片跟参考资料,即使只有800字(以UTF8计算约2,400位元)也很容易能达到标准。不过建议在做这些改动之前请大家不要忘记,这个规定有个条件是时间,如果需要改动,时间相对的也调整会比较好。还有,我也建议Wikipedia:可供查证在中文还不是个方针,希望能够更落实这些规则比较实际。同时,目前规则下的其他非强制性原则中,虽然写着侵权嫌疑及合理使用图片不获推荐,但是我搞不懂这为何不是标准规则?一个条目中包含太多合理使用(图片;另外过多合理使用几乎等同侵权),甚至有侵权嫌疑(图片及内文),本来就不应该受到推荐。这些规则应该要更加明确,同时必须表明,属于这类严重不合适的条目,无论赞成票数如何,都应当视同自动弃权并提交删除讨论。(原因是太多人很可能根本不看就投票)→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日 (六) 14:03 (UTC)
  • (!)意见:我觉得应该取消新条目推荐候选中的自荐,一个条目必须由另一用户(且非明显的马甲)提出,这样可以一定程度避免新条目推荐中过于有选择性的问题。喜欢自荐的人就明显更容易获得一些荣誉等等。而事实上满足新条目推荐质量的文章本来有很多的,只是自荐影响了实际被推荐的比例。另外,我开始热心于维基百科也和自创的条目被别人推荐开始的,这相当程度提高了我的编写热情。如果自荐的条目过多,会间接影响新用户发挥作用。— polyhedron(古韵) 留言 2007年6月2日 (六) 14:00 (UTC)
  • (-)反对-- 原因如下:
1. 用字数去衡量文章,不是好方法。一篇精练文章比一篇冗长烦闷的文章,更叫人击节赞赏。
2. 对主要事项皆有略述有保留,例如,有人写一篇药物资料,有详细的药物历史、专利情况、盈利、效用、副作用、分子结构,作为新条目已是很好了,但日后我们会指文章缺了主要药物管理机构对它的分发限制、市场策略等,在文章留下大量(-)反对字眼,这对创写人非常不公平。
  • 不赞成增加到4000或5000byte。支持提高票数门槛以及加强质的要求。—ffaarr (talk) 2007年6月3日 (日) 03:39 (UTC)
    • (:)回应第2点:这一点我有想过,所以我用了略述二字。个人认为即使是写了一两行也已经算是略述了,因此应该不会很困难才是。相反地,如果没有此项的限制,如以上举例,“药物管理机构对它的分发限制”只字未提的话也极可能当选,而这个个人认为是很大的不足,本来就是应该、而且是有能力(加上一二行)改善的,何不要求多一点呢。—房客某R 前往雏田庄 2007年6月3日 (日) 05:06 (UTC)
  • (!)意见,今日在DYK中被阿佳兄提醒后方才注意到现在标准中有一条是要求“翻译条目必须100%完成”,现在这一条目被解释为翻译条目必须完全翻译原文,但是我认为这实在是一条不合理的规定。在翻译过程中,难道不能按照wiki的规则对原文进行增删修改吗?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6月6日 (三) 07:08 (UTC)
  • (+)支持提高新条目推荐的门槛,借此提高百科的整体质量。—Markus 2007年6月6日 (三) 14:24 (UTC)
  • 小结一下,有很多维基人支持提高字数门槛,但也有些人提出反对。为求共识,希望大家继续讨论。如果讨论之中再没有其他意见发表,建议来一次正式投票以作定断。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1日 (一) 09:15 (UTC)
  • (-)反对以字数评定新荐,既放在首页的“你知道吗?”,个人认为只要素质达到一定程度,可以好好交代问题的答案,让人读后可明白其主题即可。—Chaplin 来喝杯茶吧!日头西出 2007年6月11日 (一) 09:29 (UTC)
  • (-)反对User:苏州宇文宙武建议“把字数提高到至少4,000乃至5,000以上,而且参考资料、外部链接和参见/另见等不计入”,我认为这样很不方便,因为现在自动计算的是“条目整体”的“byte”数,很难换算成“正文”“字”数,难道要我们都把条目剪切粘贴到word里去数一数?现在的字数要求已经足够了,新条目推荐要方便新人参与。—鸟甲 2007年6月11日 (一) 09:37 (UTC)
  • 依照上面大家的回应,不应该先表决字数,否则又会没完没了。看状况大家对于票数的提升比较没有异议,我建议先以票数为准,做个提升的决议。至于字数问题,可以另外再来讨论。所有的票选规则都不相同,所以可以和优良、特色先分开来决定。先讨论提升票数应该要几票比较好。目前状况是两票,反对票抵扣。个人依照新条目推荐的参与度来看,建议3-4票应该都是理想的票数。→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1日 (一) 11:36 (UTC)
  • (-)反对:字数不是衡量条目价值的重要准横,适当的提高考核高度支持,但以字数为准横坚决反对,应该以条目的价值性和宽泛性为参考宜准—Alexbear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20:09 (UTC)

奇怪的规定

今日在新条目推荐的讨论中,得知维基现在有了这么一条规定:凡从外语维基翻译过来的文章(当然是对方已经列明了资料来源又非侵权的)必须翻译得和它原文一模一样,一点也不能少。这个规定实在太古怪了,可以说是令我惊讶万分,所以我忍不住要问一下是否真有这个规定?如果是,则请将此规定加入的维基人解释一下理由?因为在我看来,这个规定不仅无用而且荒谬之极:这岂非等于不允许其他人修改这个条目?又或,万一外语版的改了,难道我们也要同步变化?还是相关人士又或是我本人误解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6日 (三) 12:25 (UTC)

  • 赞成重核此规定,翻译并不一定要全文翻译才为之好。—孔明居士 2007年6月6日 (三) 12:28 (UTC)
  • (+)赞成取消此规定→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6月6日 (三) 12:38 (UTC)
  • (+)赞成,这个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什么叫“一模一样”?充满了歧义。—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6月6日 (三) 12:41 (UTC)
  • 我想补充几点。实际上大多条目都要在部分翻译的基础上加上中文文献提供的资料。外语维基只是提供一些我们看不到的外语文献提供的内容,既然它的来源可查证,那么我们翻译过来也就等于参考了对方参考的文献,这些文献可能是我们看不到的。这就是翻译的唯一目的。而且还要有选择,比如很多英语维基的人物条目都写得极浅薄和无聊,缺乏深刻思想,热中于对象的生活琐事;而俄语维基的内容则十分严厉,而且评价往往一针见血,但却时常流露出种种偏见。试问我们这时难道还能照原样翻译?--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6日 (三) 12:47 (UTC)

为何没有人跟进?我现在根据共识进行修改吧。  完成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9日 (五) 14:42 (UTC)



香港站新荐资格

香港站最近获足够票数作为新荐。可是该条目并没有在推荐日之前5日内进行过重大增订,未知是否符合有关规则?—Baycrest (作客) 2007年8月13日 (一) 07:00 (UTC)

对新条目推荐支持票数的一点忧虑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可能是动员令的关系,最近新推荐的条目品质都很高,所以很多人都在这些提名中投(+)支持票,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但我觉得这样是否有点失控呢?单在7月25日那天的提名条目都已经很夸张了(2004年澳门华榕大厦纵火案13票,亚历山大·赫利俄斯12票,噻唑12票,咕噜10票,肯尼迪中心荣誉奖10票,星舰奇航记:重返地球9票;最后修订),前所未见破晒纪录,我担心的就是如果相同情况这样下去,一定会有人认为4票当选的要求太低,导致要再提高门槛。如果相同情况真的继续发生,我认为应该设一个投(+)支持票的上限,当(+)支持票到达一定程度就不要再投支持了。可能是我多疑了,但也想听大家的意见如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7月26日 (四) 18:01 (UTC)

  • 只需明订所有支持票都要附上支持理由(且不得“同上”),保证支持票数马上直直落。— WiDE 怀德  留言 
    • 这个提议不错,还有最近新条目推荐候选也发生了一宗争议:

讨论

请等候投票结束后再将投票页面贴上讨论,以免造成左右投票的争议,同时也请尊重新荐人的权益。SEEDER 2007年7月27日 (五) 08:20 (UTC),2007年7月30日 (一) 22:42 (UTC)

  • 我有几个看法:
    1. 我不一定觉得推荐加上理由就百分之百有效,毕竟还是可以复制前面投票人的意见,对一篇3000k的文章,要大家都要有不同理由才能投票,也有点强人所难。
    2. 小弟执行新荐更新的管理工作已有半年多,发觉最大的问题在于,我看过太多人投支持票是出于明显的感情因素,例如台湾人要支持台湾的条目或台湾人写的条目(仅举例,港、澳、大陆皆同)、或是看到自己熟识的朋友、自己喜欢的人事物(如动漫、偶像、.....)就一昧的投下支持票,甚至完全不看内容,光是看到条目名称就投了,如果此种心态无法改善,再好的制度也难以根本解决条目的问题。
    3. 另一方向,动员令固然在短时间产出了不少质优的好条目,但我审视过几次动员令的规则,却都没有发现创建侵权条目时的相对应扣抵分数或成果计数的办法,于是也容易造成一些侵权条目的产生,动员令开始至今不到半个月,我已经在新荐上移掉好几个了,而且这些条目也都是动员令的条目,新荐发现侵权条目在动员令期间明显比其他时期来得多。—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7月27日 (五) 08:41 (UTC)
    云彩兄提的最后一个意见我认为完全正确,毕竟现在动员令还年幼,在成长过程中,这次提出了问题,相信再下次就会注意了。另外,我认为是否该给管理员一个权力,如果两人或两人以上提出反对意见,若反对意见是关乎明显违背新荐方针的,管理员可以酌情处理新荐与否的问题。这样是否能更好的解决质量的问题,大家可以讨论一下。—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7日 (五) 13:58 (UTC)
    • (!)意见,管理员间的素质差距极大,不少的管理员自己就是“盲目投票(未说明理由的投票)”的拥护者例1例2,到时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会制造更多的纷争,以目前欠缺良好的管理员监督制度下,赋予管理员更多的权力应该从长计议。—SEEDER 2007年7月27日 (五) 18:41 (UTC)
  • (!)意见,另外,是否应该修订“投票”方针,“盲目投票(未说明理由的投票)”也应当列入无效票的范围?因为盲目投票会变成某些到达资格的用户,会滥用投票的资格,这是一大问题。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见 2007年7月27日 (五) 14:53 (UTC)
    • (!)意见,大家讨论的不也是中文维基社群的通病吗?只投票不发表任何意见。不只在新荐中出现这个问题,提删、甚至在维基共享提请成管理员的投票中也出现只投票不发表任何意见这个问题。本人认为修订方针也是可行的。—J.Wong 2007年7月28日 (六) 02:12 (UTC)
    • 盲目投支持票,对于需要理由的反对票(通常无理由投反对票都会被诘问是何居心)不甚公平,个人小小的建议是,大家先讨论出一个条目值得支持的条件供投票者参考(最好有六项以上的条件,以符合六张支持票,用意在于投票者不知道要说什么时,作为言论参考),诸如“行文流畅”,就请投票者举出他认为文中哪一段内文流畅供大家欣赏,或是指出参考资料有多丰富,让写作者能有个参考指标。我认为新条目推荐是选出来让大家作为编辑时的参考,举出值得推荐的部分,进而相互扺励,而非汗牛充栋增加中文维基的容量与个人荣誉(及人情)的徽章。— WiDE 怀德  留言 
    • (!)意见:我想到个非到最后一步都不要使用的方法,就是学Wikipedia:删除的无共识保留,条目评选也设无共识当选无共识落选,不过连我自己都不太建议,我很清楚设这个东西可能会产生更多争议,但这总算是一个没办法中的办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7月28日 (六) 15:27 (UTC)
    • 我对这条建议不能认同,说“不”当然需要理由,但是如果说“是”也需要理由的话,未免会变成法螺大会。其实我倒是认为DYK根本就不需要赞成票,只要符合条件、无人反对,就可以自动入选。如果有反对意见再来投票也不迟。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7月30日 (一) 08:54 (UTC)
  • 我觉得投支持票人数多的原因,很大的因素在于(-)反对的声音少,如果看到了之前有许多投过支持票了,即使认为这个条目质量不过关,但是觉得这个条目的当选已经不可逆转,于是就不再发言甚至是做个顺水人情投出(+)支持票。这样的情况比较多。此外不排除有友情票的因素。—Renious 2007年7月30日 (一) 21:12 (UTC)
  • 从上面那串投票范例就可以看出,现今中文维基人情票(或同情票)泛滥严重,相当令人忧心,甚至投反对票还会遭人诋毁是“害人害己”的行为,相当糟糕,如若大家认为支持票无须理由,那么我觉得投反对票也应该要有无须理由、无可责难的豁免权。当然,大家要有一个认知,必须对自己投的票负责。— WiDE 怀德  留言 
  • 我还是认为DYK不需要赞成票,只需要符合所有的硬条件就可以,这毕竟不是在选特色条目。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7月31日 (二) 02:54 (UTC)
  • 十分赞同User:ReniousUser:WiDE的观点。另外,推荐条目虽不是优良/特色条目,但也是评选出来的优秀条目,是可以作为范例的好条目,决不能让粗制滥造的条目登上首页误人子弟,所以满足字数和有参考的硬条件绝对是不够的,即使支持票过关,出现的反对意见也应当被实际解决后才能上首页,或者说是否上首页应当获得共识。—Markus 2007年7月31日 (二) 04:10 (UTC)
  • 强烈反对楼上几位所说的,除了金翅大鹏鸟、Renious等等同见者,就是因为现时门槛太高、投票人数少才要帮忙冲冲人气,平时不是没有人投票就是有人乱投反对,投了就走了,试过一段时间完全没人投,那些新人什么办?请不要伤害新人,否则将加控这条罪名在各位身上。你们是管理员或根本不需要这些荣誉去领取奖励,但新手们必须要有新条目接荐去拿编辑奖,否则在维基是没有投票权,连发言权也被缩小。请勿批评及改制度,新条目接荐门槛已越来越高,勿再提高或限制投票权。人情票,很多时连选优良、特色或管理员也出现过,难道不算吗?那管理员们是靠朋友之间的票而当选,快快给我下台。-我爱黑涩会上课啦!美眉来找我吧!♥2007年8月4日 (六) 11:02 (UTC)
    • (:)回应
  1. 事实上,只要见习编辑就可以参加绝大部分的投票,而且见习编辑并不需要任何荣誉,User:Tszkin的说法有混淆视听之嫌
  2. 从编辑条目的角度来看,管理员并无特殊权力,因为管理员所具备的权力在于封锁及删除,与投票、编辑等功能无关
  3.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胡乱投下支持票,才是真正的伤害新手、伤害百科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8月6日 (一) 05:22 (UTC)

新荐的时间门槛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晋朝--有用户说这条目可以/有机会通过优良,偏偏现在因为时间门槛以被否决,本人感到非常可惜。对于旧有的规则,本人无意修改。这次讨论是针对一些比较长的条目(例如︰超逾一万字节的)的时间门槛。在旧有的规则中加入“长期连续编写的条目而有一定长度(待定)可以完成日计算,即完成起计五天内提交至WP:DYK而非要求用户在五天内完成文章。”而对少于那个待定长度的条目则不变,未知大家对此又有什么意见呢?这可鼓励用户写多一些比较详细或深入的文章而非对文章所写的东西轻轻带过。希望大家认真考虑本人的建议,始终现在的中文维基百科极需要详细的条目。—J.Wong 2007年8月13日 (一) 04:46 (UTC)

不同条目不同命运。香港站其实无法通过现在的时间门槛(5日内无重大更改),可是却在无反对票下获选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3日 (一) 06:18 (UTC)

(:)回应,真是“同人唔同命。”(同人不同命)—J.Wong 2007年8月13日 (一) 06:55 (UTC)

(!)意见,较长的条目可以在自己的沙盒中编辑,完成后再一次更新条目,五天绝对够用。—SEEDER 2007年8月13日 (一) 08:59 (UTC)

(!)意见,无疑用沙盒时是足够的。对于新手,他/她不知自己是可以拥有一个沙盒便直接编辑该条目,如何?这是否没有机会发生。在参与第五次动员令的翻译动员令时,本人协助翻译脊髓(本人翻译了接近一个月),本人也傻了,完全忘记有沙盒这一回事。用沙盒是一个习惯,一个本人也在养成中的习惯。可况一位用户用沙盒编辑足一个月,完成后复制至该条目名下,条目历史反映用户用了一天编辑便把文章完成。事实是该用户用了一个月编辑该条目。事实摆在眼前,一个月的时间可以因为复制贴上变成一日。这和掩耳盗铃有何分别?下一次再以时间拒绝新荐时,应写明因为他/她不用沙盒而直接编辑条目。用沙盒写一年也可当一日写成。望不要自欺欺人。—J.Wong 2007年8月13日 (一) 09:45 (UTC)

(!)意见“新手上路”的“入门”“立刻开始你的第一次编辑”第一行就在强调用沙盒编辑!新手在了解基本规则之前不应该去编辑大型条目,如果考虑新手“不知自己是可以拥有一个沙盒”,应该是在“新手上路”内教他如何建立与使用自己的沙盒,而不是要求修改方针、规则来适应新手的无知与少数“老新手”的不良习惯。长期在条目上直接翻译而不使用沙盒是造成许多半中半西条目的主要原因之一,大型的条目甚至应该离线使用独立的编辑软件编辑(多数浏览器内建编辑器的限制是32K字节)。新荐并未规定不可使用沙盒,“五天”的目的之一就是鼓励使用沙盒编辑,在规定里办事叫遵守规定。忘记有沙盒是编辑者自己的错误,编辑者明知自己的错误却不断闯关并要求修改规则才是你所谓的“自欺欺人掩耳盗铃”。—SEEDER 2007年8月13日 (一) 17:18 (UTC)
别忘了不要伤害新手。--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8月13日 (一) 17:23 (UTC)
(!)意见教育新手才是“不伤害新手”,舍本逐末的修改规则来适应新手的无知是长期的“伤害新手”。—SEEDER 2007年8月13日 (一) 17:30 (UTC)

(!)意见扩充原文的2/3以上并至少扩充2000字节。这项规定的涵义是希望条目内容是大幅扩充的,如果因为时间门槛就否决,这样那些大幅扩充的条目(当然要持续编写,而非中断久矣)都会因为时间门槛而不能让大家看到。而且的确有一些条目宽容通过(非严谨)。其实,个人认为,新条目推荐就是要让大家看到百科完成了一些新条目,让大家观赏。以上仅个人意见。--Jason22(请留言) 2007年8月13日 (一) 16:21 (UTC)

  • 扯远了吧?新条目推荐跟伤害新手有什么关联?按照规定径行推荐投票叫做伤害新手,那请所有的删除讨论都不要再继续进行可以吗?而且新条目推荐是希望鼓励大家能多写些新的知讯,只要标准达到,同时题目内容也有了说明就能推荐,除了翻译条目之外,并没有一项规定是要写得很完美才能推荐吧?否则为何不直接推荐特色?让大家看见有很多方法,新条目推荐更新频率相当快,又在首页的下方,那样能真的达到大家看到的目的吗?希望大幅扩充能上推荐主要是不希望有人混水摸鱼,不上推荐一样大家都能看到,维基百科并不是封锁的。新手不知道就需要指导,而不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就无视规定当作保护新手的方法。另外,我不反对好的提议来让规定更完善,所以如果有心,请提出您认为好的修改方针来让大家讨论,最后再投票表决是否落实,不必为了目前现有的规定各自表述来诠释与争议,也不要表现什么不满,因为这里是讨论方针,不是不满意陈情的地方。至于我的看法,这个问题不外乎是长条目扩充以及时间限制的原因,请大家提出长条目扩充还是时间限制要修改,又如何改才合理?→ 啰唆的阿佳 2007年8月13日 (一) 23:49 (UTC)
  • SEEDER,请问是那一个方针或强制用户使用沙盒编辑?“老新手”,本人不配了吧。本人从不认为自己是“资深会员”。或许阁下是用ie作为浏览器,可是本人从未有您所云的问题。本人亦无任何打算使用离线编辑。的确,新荐并没有规定用户用什么方式编辑文章。如果用户用沙盒编辑,而令一位用户直接编辑,两位用了相同的时间,一篇通过,一篇不能,公平吗?您似乎也忘记了不要伤害新手、假定善意、避免人身攻击、文明等方针,在此本人再提醒您一次。
  • 对一些长时间连续编辑而又有一定长度的文章,以完成日计算。完成起计五天内提交至WP:DYK。—J.Wong 2007年8月14日 (二) 07:31 (UTC)
    • (-)反对:反对将原本很明确、容易遵循的新荐标准因为这种破例而弄得很复杂,什么叫‘长时间连续编辑’?这句话本身就是个非常难界定的叙述,放上去之后恐怕又要造成大混乱。维基百科上本来就有非常多条目是在默默之中持续改进,并不一定要靠啥登上首页或是得奖之类的方式,才能证明其存在价值。请注意的是,当初建立DYK模版的筛选规则之原意,是为了解决不同的维基人根据自身的评判标准随意增添条目到首页上造成混乱,因此制订一个简单的规则统一管理之,‘简单明了’‘公平’‘容易执行’是这套规则开宗明义的重点。言下之意,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推荐放在首页上是人之常情,但首页版面有限不能兼顾到每个人的意愿,所以只好制订一个统一的筛选标准,适度地降低刊登数量到可以容纳的程度,任何超过这作用的目的(例如奖励新人、响应动员令之类的)都不该被放到原本的规则中,本末倒置。鼓励创作不是坏事,但就像父母用奖金制度诱惑小孩考试考高分一样,过度的滥用奖励制度往往会造成小孩子‘没有奖励就懒得念书’的反效果,我认为上面有不少发言者其实已经陷入了这种迷思之中而不自觉。长期来说,过度地使用奖励当作创作诱因对参与者或维基百科都不是好事,仰赖参与者发自内心的贡献热诚才是能永续经营下去的方法。—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8月17日 (五) 08:06 (UTC)

新增新条目推荐候选条件

不论是何种版本,可信度的质疑一直是维基百科最常被问到的问题,维基百科是一部全民编写的百科,并不像传统百科是以名家作为号召和保证,而能确保维基百科内容正确度,确认编辑者是摒著忠实整理资料撰写的最佳证据就是参考资料参考资料的有无,是决定维基百科辞条可信度的关键。我强烈建议参与新条目候选条目,应该要将参考资料列为基本的必要格式,最好能以Wikipedia:注脚所规定的方式注明,以下有四种我建议新增的规定,欢迎大家讨论,如果家觉得好,我们就将之加入候选条件之中:

  • 方案1:提名候选的新条目应至少有一个参考资料。
  • 方案2:提名候选的新条目应至少有一个参考资料,总内容提升为3,500字节
  • 方案3:提名候选的新条目应至少有一个参考资料,且必须依wikipedia:注脚标示
  • 方案4:提名候选的新条目应至少有一个参考资料,且必须依wikipedia:注脚标示,总内容提升为3,500字节。

我对自己的编辑要求是以方案4为目标,但是基于新条目推荐的基本目的在于鼓励,我选择方案1作为新增的规定。--KJ(悄悄话) 2007年9月11日 (二) 16:53 (UTC)

这个建议很好!我修改成3,500了。—KJ(悄悄话) 2007年9月11日 (二) 17:33 (UTC)
  • 动员令结束后,新条目推荐就一直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个人认为4方案可行,字节还是保留3000为好。—木木 2007年9月11日 (二) 17:26 (UTC)
  • 先暂时停止吧,我闹了一个笑话,因为参考资料是本来就是规定之内的 :P。如果要求新人一时之间之会注脚的用法,其实有点强人所难。大家觉得依维基百科要求格式加入注脚好吗?--KJ(悄悄话) 2007年9月11日 (二) 17:45 (UTC)
    • 加入注脚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因为这样可使参考资料更详尽。但看到上面的建议,却有点保留。首先,假如限每一条目都要有某个数量的“参考资料”或“注脚”,会不会导致部分编者像“交功课”一样,加入所规定的“注脚”数量就停手不加?另外更关注的是,如果楼主是从“确保条目有可供查证来源”而提出“加入注脚”的讨论,个人认为成效将与现行强制“加入参考资料”的情况差不多。这是因为有心的编者将继续自我监督,加入真确的参考来源;但只要是有心的话,“注脚”与“参考资料”同样可以伪造到。—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9月14日 (五) 15:54 (UTC)

关于有其他意见的推荐

今天一上来就发现,“哪个地方位于台湾嘉义县东石乡外海约10余公里处,但是却隶属云林县口湖乡?”已经加到首页,投票过程移动到talk:外伞顶洲了,我想问一下对于有其他意见的候选条目是不是能缓一缓,确定新的意见大家都无异议比较理想?我看了大家的意见,发现“台湾地区何处云林县的地址门牌,却不在云林县?”这种问法的确有瑕疵,但是像现在挂的这个问题太平铺直叙,我也不赞成,“你知道吗?”现在有太多“哪个、哪位……?”的句型了,让人感到弹性疲乏,提不起点进一观的兴致。(在此想提醒推荐人们重新留意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题目指南)而从行政划分上来命题是我一直想避免的,因为容易挑起“台湾嘉义县”、“中华民国嘉义县”、“中国台湾嘉义县”这样子的争端,而且也不是很有趣。所以,不如改成“台湾地区重建次数最多的灯塔位在何处?”这样,好吗?(虽然我想现在提出建议只怕也太晚了,可能再过不久新条目推荐就要撤换下一批了……)—雅言对话 2007年11月30日 (五) 17:55 (UTC)

User:Cdip150滥权

我在Discuz!所编辑的,在这5天内字数是没有增加而减少,但是我是整个改写的,从原来的15000字节缩减到3000再增加到10000。请问为何重新改写7000字叫做不足2000字?是否是这位会员滥权?我不希望中文维基百科如此差劲,澳门人不该对台北人如此残忍!—Meow 2007年12月1日 (六) 20:14 (UTC)

请您了解一下规则,谢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12月1日 (六) 20:34 (UTC)
原文曾经是3000字节,本来就符合规则。—Meow 2007年12月1日 (六) 20:59 (UTC)
主持人认为您是钻空子,不过既然给您钻到了,那就交其他人讨论吧。但我希望您收回“滥权”此一言论,我没有动用任何管理权力。—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12月2日 (日) 17:10 (UTC)

条文自相矛盾

候选规则条文中表明“其他非强制性原则:图像:优先考虑带有图像的条目,只有自由版权(PD、GFDL、CC等)的图像可获推荐,但有侵权嫌疑或合理使用的图片不获推荐,也请先检查该图像是否被用于条目中,如果没有被使用或者与该条目无关,也不可获得推荐。”请各位试想想可为“非强制性”呢?不过条文中表示“但有侵权嫌疑或合理使用的图片不获推荐,也请先检查该图像是否被用于条目中,如果没有被使用或者与该条目无关,也不可获得推荐。”这根本是自相矛盾的条文!建议应该删除有关的条文,以免误会。—AG0ST1NH0 家彦新闻 (留言) 2007年12月5日 (三) 11:13 (UTC)

新条目推荐/候选

问:在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候选#关于有其他意见的推荐提出了意见,已经过了整整一天却都没有人理会的样子,果然一定要在互助客栈写了才能够被看见吗?orz(另外,目前首页上面洲(省)旗的括号全半形弄错了……) —雅言对话 2007年12月1日 (六) 16:32 (UTC)

  • (:)回应,互助客栈是大家最常关注的地方,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在此提出讨论,讨论告一个段落后自然会有人将讨论内容移动到相关页面存档。另外,您对推荐题目有问题大可以在推荐时发表。新条目更新很快,如果有意见最好能及早说明,如果真的来不及,而您又发现有很严重的错误或误导,您可以即时留言给管理员寻求协助马上去修改。在新荐里面大家给的是意见,如果有异议自然就会延缓刊载或是撤销。您在事后要对提出的问法有异议,除非是有错得离谱的状况,否则都可能不被受理。我在该意见中加上了台湾纯只是为了准确指出一个位置,跟所有行政名称的争议都无关,同时该意见也只是希望能尽早撤换错误的问法,只要有人能及时提出不同且合乎标准的问法,应该也不会有谁有意见。您不需要为那些无意义的争议性字眼提出异议来引起其他争议(当然,我同意您说的能避免就避免)。另外,括号是不是有错,那是推荐者的问题,如果只是单纯括号问题,您大可以直接在推荐的投票时直接修改。(虽然我认为那个括号中的省是多余的)但愿这样的说明您能明白,以上,祝编安。→ 啰唆的阿佳 2007年12月1日 (六) 17:14 (UTC)
好的,以后假如万一还有这种情况发生,我会在互助客栈提出异议。对于此事件,您应该会发现我不是没在候选时提出意见说明,实际上,我感到程序有瑕疵的就是如您所说,有异议时会延缓刊载,但这次却没有。 您在11月30日1点多(以下均依签名时间为准)提出目前首页使用的版本,Cloudcolors于当日8点多即完成移动,这样是不是有点仓促呢? 我想没有人是24小时盯着维基看的。 我睡个觉起来就发现条目已经被移动完毕挂上首页了,又花了一点时间研究此种状况发生时该在哪里提出问题,最后决定在相应讨论页提出,留言完成时间是在当日17点多,原本是因为考量“不该滥用互助客栈”才决定张贴在讨论页,所以讨论页没人看是我始料未及的。 因为我是扩增该条目的编辑,所以当然希望能在新条目推荐上出意见(如果是他人的推荐老实说我不会也不能花这偌大心力去帮他构思题目),最好是能用一个比较有趣的问句吸引人进入一观,也请您不要怀疑是“提出异议来引起其他争议”,这实在让人略感灰心。(当然我的有趣不见得是您的有趣或是别人的有趣,但那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至于洲(省)旗的括号,我可以肯定地告诉您(在重复确认过页面存档后)原先推荐者是有正确使用全形的,所以是在挂上首页时错用半形了,这样子的情况下难道没人觉得该加以修正吗?您可能认为“(省)”是多余,但该次评鉴是涵盖整个北美洲(含有加拿大),例如最佳设计前10名中第3名即是魁北克省省旗。 如单单使用州旗并不正确,否则措辞应改为“在美国各州州旗中最差”,而不使用北美二字。(更新:此部分已向Cloudcolors查询故删除) 不论如何,感谢您拨冗回应。—雅言对话 2007年12月1日 (六) 18:19 (UTC)
算了,我现在也无意要求dyk模板对此作出任何改变了,反正都已经挂那么多天了。我只想确定一件事──请问在类似争议发生时,标准处理程序是什么?我应该私底下连络作出相应修改的管理员要求撤回(在此例中是Cloudcolors)?在向管理员求助页面中留言?找寻正在线上的管理员,请他们介入处理?—雅言对话 2007年12月1日 (六) 23:23 (UTC)

关于较长条目推新的问题

最近我打算做一些大规模的条目,诸如航空母舰胡德号战列舰。现在正在大规模改进潜艇条目。可能大家会认为我很功利,但我其实还是对于新条目推荐这一类的鼓励还是相当兴奋的。我想问一下各位管理员以及资深维基人,假如对于一个条目进行了连续超过2个星期,乃至1个月以上的改进工作,而在最后完成之后的7天5天内作为“改进条目”参与新条目推荐,是否可以呢?

五星上将小Prinz下士 (留言) 2007年12月15日 (六) 15:19 (UTC)

我认为可以,因为要写完一个大型条目,几个星期的时间是适当的。不过是在最后完成之日的5天之内,而不是7天。--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7年12月15日 (六) 15:51 (UTC)
连续撰写多天是可以的,同类案例多的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12月15日 (六) 15:54 (UTC)
长夜无风的话看了半天没明白是什么意思,而街灯电箱150号的“连续多天”的定义是不是期间停了一天或两天就不可以了?在这个有关长条目的新荐问题一直都有人遇到,但是每次都有用户以“条目5日之内扩充不足2/3”作为反对理由。请给出明确答案,不要悬而不决,引发更多争议,必要的话,最好在新荐资格那里写明这样做是行还是不行。—奔流沙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9: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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