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可供查证

可供查证是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这意味着写入维基百科的内容须要能被读者在可靠来源中得到验证。维基百科不发表原创研究,其中收录的内容需要有既已发表的材料作为依据和支持,而不能仅由编辑者认定“真实正确”。编辑者应为条目中的内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来源,否则,这些内容可能被移除。

撰写良好百科全书条目的关键之一,就是要以具有公信力的出版者记录或发表过的事件、主张、理论、概念、意见和论证作为编写依据。

《可供查证》是维基百科三项核心内容方针之一。另外两项是《非原创研究》与《中立的观点》。这三项方针共同决定了维基百科条目收录内容的种类和品质。编辑者不应把个别方针孤立地诠释,而应将三者综合考量。

举证的责任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1]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2]来源须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列出,以使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信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3]

如果某一主题得不到来自可靠第三方来源来的支持,则关于该主题的条目不应出现在维基百科上。缺乏来源的内容将可以被删除(尤其受合理质疑而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但在删除前应给予加入此内容的编者充足的时间来补充来源,否则可能导致他们的不满。如果想要求为一句无来源的陈述补充来源,可以考虑将其移动至讨论页,或用{{来源请求}}将文字标出,或选用{{缺乏来源}}{{改善来源}}等模板挂于条目中。同时亦可使用“<!--被注释内容-->”格式将文字变成读者不可见的注释,并于讨论页中说明,以便他人了解您的编辑。[4]

无资料来源或来源欠佳的内容,若可损及在世人物或团体的声誉,则不应容许保留在条目中,也不应移到讨论页(详见维基百科:生者传记)。维基百科创始人吉米·威尔士如是说:

可靠来源

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这些来源应具有事实查证与正确性的声誉。[6]为证实条目内容,必须采用可靠来源,并标明作者与出版者以避免剽窃和侵犯版权。来源应可直接支撑条目中的信息,并应与断言相匹配,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

一般而言,最可靠的来源包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评审期刊与书籍,大学级别的教科书,著名出版社出版的杂志、期刊、书籍,以及主流的报纸。经验表明,在查证事实、分析法律问题、深究特定领域证据与争议中的详细研究程度越高,其可靠性也就越高。

学术性与同行评审出版物的价值很高,通常是它们所涉领域中最为可靠的来源,譬如在历史、医学与科学中。可靠但非学术性的来源亦能用于这些领域,特别当它们是享有声誉的主流出版物时。各种来源的适当与否一般取决于引用它的条目。如果来源之间有不同的见解,它们的观点都应在条目中明确陈述。

详细讨论特定类型来源可靠度的指引请参见《维基百科:可靠来源》(WP:RS)。由于方针优先于指引,如果本页与WP:RS相互矛盾,本页将被视为优先的解释,而WP:RS应该依照本页更新。

所有条目都应紧随维基百科的中立方针,公正描述已在可靠来源上发表的所有的主要与重要的少数观点,并按照大体的比例陈述各方观点。非常少数与边缘的理论都不应收录,除非条目是它们的专文。

通常不可靠的来源

可疑来源

可疑来源指在事实查证上声誉不佳的来源。这包括:被公认为极端主义、出于推销目的或主要基于流言与个人观点的网站与出版物。掠夺性开放获取出版期刊因缺乏有效的同行评审,也被视为可疑来源。使用此类来源的条目,不应该转述此类来源中任何关于第三方的争议性主张,除非这些主张亦同在可靠来源中出现。

个人出版物(网络与纸媒)

任何人均可自创网站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网志内容农场论坛贴文、社群媒体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7]

但在某些情形下,个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例如,出版人为受到肯定的专家,从事与条目主题相关领域的工作,并曾在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物中发表过该领域工作的文章。但是,此类来源的使用需要谨慎,并且如果有关信息的确值得记载,很可能已有他人做了相同的工作。

个人出版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详见维基百科:生者传记

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作为其释出者或本身内容来源

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中的材料可以用作说明其释出者(如某人、组织或其他实体)或该来源自身资讯的参考来源,通常在释出者相关条目或以该来源本身为主题的条目中,而不要求是由该领域的专家发表,只要:

  1. 没有过度的自我宣扬;
  2. 不包括针对其他人、组织、实体的主张或观点;
  3. 不包括与主题无直接关联事件的主张;
  4. 来源内容的真实性未受到合理的质疑;
  5. 不是条目主要的来源。

这一方针同样适用于社交网络上的内容,如FacebookTwitter人人微博等。

维基百科以及维基百科镜像的来源

维基百科上的条目与用户发言,或其他维基百科镜像网站上的内容,都不能作为来源使用。此外,还应回避其他来源中引用自维基百科的信息。不过,被引用的维基百科条目可能包含可靠的来源,在查证后可以使用。

非中文来源的使用

当引用来源的语言不为中文时,原文与译文同等或更加重要,无论译者是维基百科编辑或资深的翻译家。因为原则上,读者应有机会查核原始资料,以得到最准确的信息。

因此,引用非中文原始材料时:

  • 直接引用来源中的语句时,应尽量使用公开出版的译文,而非编者自译的内容。
  • 在条目中使用自译版本的译文时,提供原文,以便读者核对。

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非同寻常的来源

遇到以下情况时,编者需警惕并特别检查作出断言的来源:

  • 未在主流来源中出现的意外或重大的断言;
  • 收录某人看似不相称、令人困惑、具争议性或与其先前观点截然不同的声明;
  • 与相关团体的主流观点矛盾,或与主流推定显著不同的断言。特别是在科学、医学、历史、政治的领域以及生者传记中。如果该观点的支持者认为有人企图使用阴谋使他们消声,这一点将特别适用。

在维基百科中,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8]如果这样的来源并不存在,就不应包含这样的内容。还应注意紧随其他方针,譬如生者传记方针以及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中关于不合理的比重规定。

可供查证不等同正确

可供查证的要求,只是为确保编辑者撰写的内容,真实存在于可靠来源,而非编辑者的臆造,但这并不意味可查证来源的内容具有绝对的正确性。来自于可靠来源的内容也可能有误,而若该内容能被其他可靠来源证明为错误,则也有可能被删除。但如果该内容是重要的少数观点,一般来说,不应当删除,而应按比重提及该内容,并同时提供有关理据,说明该内容被其他可靠来源认为有误。

文献参考的格式

为清楚标示来源,建议采用注脚形式标明资料来源和为条目补充注解。注脚通常在条目内被标示以符号或数字,而对应的具体补充说明或资料来源会列于条目末尾。这样既可让编者补充信息,也不影响行文的聚焦,让版面显得更整齐。

为了便于读者阅读,维基百科提供了使用参考文献时所建议的格式,请参阅注脚使用说明文献参考的格式

脚注

  1. ^ 在维基百科中,当内容要求被直接证实时,现有惯例是在内嵌引用中提供支持内容的参考文献。这样能最为直接地核实条目内容与参考文献是否一致。其他已有的惯例如果亦能清楚且准确地解释条目中的断言,则同样可以接受,但内嵌引用依然是此种目的下的最佳方式。详情请参考维基百科:列明来源
  2. ^ 不同人之间有时会对所给来源是否能完全支持条目内容产生争议。此时可直接引用来源原文以及被要求的其他细节信息,来说明来源真实可靠。
  3. ^ 注明章节时不要求注明至页码,因为一些畅销书会再版,刊物会出合订本,页码可能有变。页数亦可注,因为在章节页数大时可加注页码以方便查证。
  4. ^ 参见帮助:编辑页面#字体样式:“您可以给其他的编辑者留下注释,在<!--和-->之间的文字只会在编辑时才能看见。”
  5. ^ 吉米·威尔士. “零資訊勝過錯誤或不實的資訊”. WikiEN-l electronic mailing list archive. 2006年5月16日 [2006年6月11日]. 原文:“I can NOT emphasize this enough. There seems to be a terrible bias among some editors that some sort of random speculative 'I heard it somewhere' pseudo information is to be tagged with a 'needs a cite' tag. Wrong. It should be removed, aggressively, unless it can be sourced. This is true of all information, but it is particularly true of negative information about living persons.”
  6. ^ 维基百科所使用的“来源”一词,带有以下三点相关的含义:作品本身、作品的创作者、作品的出版者。这三点都会对可靠性造成影响。
  7. ^ 此处的“网志”包括个人与集体网志。不过也有报纸将自身主办的交互栏目称作网志。这类栏目的作者是专业人士,这些网志也受到了报社完善的编辑管理,因此可以作为可靠来源使用。如果报纸在发表专家的观点时声明不对此观点负责,那么引用部分的作者也应被明确提及(例如:“张三认为……”)。但是,由读者留下的贴文无论何种情形均不可作为来源使用。
  8. ^ “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非同寻常的来源”这一思想,可追溯到历史上的启蒙时代。1758年,大卫·休谟写下了《人类理智研究》一书,其中提到:“任何证据都不足以证实一个神迹,除非这种证据是这样一种东西,即它的虚妄比之于它所要努力证实的事实更为神奇。”(译文取自:休谟著,吕大吉译.《人类理智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8月第一版.ISBN 7-100-02618-0.可访问古腾堡计划获取英文原文,原文:“No testimony is sufficient to establish a miracle, unless the testimony be of such a kind, that its falsehood would be more miraculous than the fact which it endeavors to establish.”)

另见

有关指引

信息页

资源

论述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