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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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信息框裏出現一些沒有輸入過的信息是怎麼回事?
我在查看某些條目時發現信息框中的現實的一些信息在編輯代碼的時候找不到,比如「菊次郎的夏天」的信息框中「監製:森昌行」在代碼中就找不到,這是怎麼回事?另外,在「奧莉維亞·紐頓-約翰」的信息框代碼中,有「| 职业 = [[歌手]]、[[演员]]、[[作曲家]]、[[企业家]]」字樣,但是在信息框中卻不顯示(從人物信息框模板本身來看,確實是有「職業」一欄的),這又是怎麼回事?怎麼解決上述問題呢?--羅小黑 2013年10月31日 (四) 19:44 (UTC)
- 這是直接使用的wikidata的數據。比如,如果信息框中你沒有填寫監製的內容,但是該條目在wikidata上有監製的數據,那麼信息框會直接用wikidata上的監製數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1月1日 (五) 01:50 (UTC)
- 那麼怎麼查閱和修改Wikidata上的數據呢?另外,如果在信息框中填寫的內容與Wikidata的衝突的話,模板會顯示什麼呢?--羅小黑 2013年11月1日 (五) 04:01 (UTC)
- 點擊左側導航條上的工具->數據項。如果信息框中有相應內容,則使用信息框中的內容(前提是信息框模板寫的正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1月1日 (五) 05:58 (UTC)
- 「寫的正確」只是指代碼格式正確嗎?--羅小黑 2013年11月1日 (五) 06:26 (UTC)
- 點擊左側導航條上的工具->數據項。如果信息框中有相應內容,則使用信息框中的內容(前提是信息框模板寫的正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1月1日 (五) 05:58 (UTC)
- 那麼怎麼查閱和修改Wikidata上的數據呢?另外,如果在信息框中填寫的內容與Wikidata的衝突的話,模板會顯示什麼呢?--羅小黑 2013年11月1日 (五) 04:01 (UTC)
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
看到B3430715問這個問題,令我也不禁想問「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36.232.216.85(留言) 2013年10月19日 (六) 08:32 (UTC)
- (-)反對:我的討論目的是說支那人的過去用語。 。 。 。沒討論「中國人」。 。 。 。不過既然扯上我。 。 。我就說下意見。 。 。 。
- (!)意見:中華民國自建國以來,視己為中國正統之傳承者,建國以來簡稱為「中國」,在外交上亦以「華」自稱,按照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邏輯來說,中華民國政府...聲稱對整個中國擁有主權,因此台灣認為大陸不是真中國,台灣認為自己才真的擁有大陸主權。大陸不是國,台灣才是中國。因此才會用「大陸」,「中國大陸」來稱呼對方。。。至於想把台灣獨立化成台灣國的,我個人認為就是原住民口中的台灣入侵者,想把成立中華民國的人弄哭而已的貪權自私人,欠馬祖人民許多,怕大陸的政客。不過我知道過去20來年台灣教育部洗腦的程度,因此理解平民會這麼問的理由。--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19日 (六) 15:03 (UTC)
- (!)意見:我想到習近平提及歌手梁靜茹,表示她在中國人氣高,不少歌迷誤認她是中國人。我這台灣人跟你說,信不信由你。認為台灣有大陸主權這種說法,連說的馬英九說自己都不信;認為台灣要獨立成國的,那是腦袋有洞,民進黨少數有明智的人都認為過時、選舉花招。多數台灣人就兩個念頭,一、跟香港人一樣不想讓共產黨管,二、要過好日子。--Outlookxp(留言) 2013年10月19日 (六) 15:21 (UTC)
- (!)意見:多數大陸人也只有這兩個念頭。—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19日 (六) 15:42 (UTC)
- (!)意見:笑死了,Outlookxp你知道的太多了,oRz。不過我是指台灣理論上的立場,實際上不能端上臺面的理論,你自己知道就好了。我個人也是在這說下,共產黨≠中國,這才是中國:http://zh.moegirl.org/%E4%B8%AD%E5%9B%BD%E5%A8%98 。。。--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01:58 (UTC)
- (:)回應:你說:「我的討論目的是說支那人的過去用語。 。 。 。沒討論「中國人」」,既然你討論是這樣寫「問:台灣人是不是支那人?」你又何必如此急着澄清避嫌,豈不更有理由使人懷疑?別人只不過另闢一個討論寫着「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如此而已就令你急着澄清避嫌,莫非你說的支那人也有着中國人之意?--36.232.216.217(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2:43 (UTC)
- (-)反對:首先我覺得你有混淆視點的嫌疑。中國人的定義不是日本人訂的,是台灣or中國大陸,or 更直接點說就是華人訂的,是個根本沒有停止從新定義的爭議詞彙。就論中華民國自認自己才是真正的中國而言,就是個很大的爭議。你說這會同日本人叫的詞同等麼?請搞清自己的邏輯。支那人的過去用法,或是說大眾普遍的定義和理解都是源自日本人的用法哦!而支那人條目講的就是日本人的用法和影響哦!--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9:27 (UTC)
- (:)回應:首先我覺得你有混淆視點的嫌疑,因為你說:「請搞清自己的邏輯」,請問「自己」是指你還是我?你可不要把我當成是你,光是這樣就是個很大的爭議,而且你說「大眾普遍」也只是你自己不負責任說詞,你想把你的定義和理解丟給大眾普遍,更加突顯出你不是真心想討論,別用那種自以為是的態度來討論,該收斂了,你是你,別人無可取代,別把別人當成是你,用你的定義和理解套用在大眾上,這叫「刻板印象」。--36.232.214.12(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09:38 (UTC)
- (:)回應:我不想同你在此耍嘴皮子,你要麽學我搬出資料來替你佐證,要麽就去學中文,特別是如何閱讀理解句子中的上下文。再次請閣下你搞清楚自己的邏輯。你用上了一個疑問句「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可是你既不是聽從別人給出的解答,又不是提出自己的想法。你既然沒有立場,那麽同你也講可所謂一點建設性都沒有。--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10:06 (UTC)
- (:)回應:明明你自己說過的話,被人抓出來就不肯面對,還反過來賴在別人頭上,還請閣下不要用這種似是而非的理由要求別人不許討論「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36.232.208.19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6:01 (UTC)
- (:)回應:那請給出行動。你還想問什麽,你的觀念是什麽。而非就是在那裏這又不行那有不行。否則我有充分的理由認為閣下就是看到我的問題,然後存心是來與我吵的。什麽叫做「明明你自己說過的話,被人抓出來就不肯面對」?有東西等抓還會輪到你這個幾天出來一次的?上面一群人早就把抓到了。
- 不管怎麽説,閣下視乎看什麽東西都要往壞的地方想,而我也不想再與你爭了。你要不滿意,歡迎叫其它人來--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8:15 (UTC)
- (:)回應:你看看你說:「那請給出行動。你還想問什麽,你的觀念是什麽。而非就是在那裏這又不行那有不行。否則我有充分的理由認為閣下就是看到我的問題,然後存心是來與我吵的。」這是什麼話?自從你來討論之後,這裏整個討論都被你給走偏,還敢硬賴在別人頭上,你這樣的舉動才是想來吵架。既然你看不懂我討論什麼,這是你的問題,沒有理由認為我問題與你相似,就可以找些理由認定我來吵架,因為這些理由都是你自己往壞處找來丟給我身上,所以我看到是你來這擾亂,而不是想來真心討論。--36.232.218.153(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6:32 (UTC)
- (!)警告:B3430715別為闡釋自己觀點來擾亂別人的討論,歡迎你繼續回歸本議題的方向討論,若自認無心討論,就請回你開的議題「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討論去。--36.232.218.153(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6:38 (UTC)
- (:)回應:你看看你說:「那請給出行動。你還想問什麽,你的觀念是什麽。而非就是在那裏這又不行那有不行。否則我有充分的理由認為閣下就是看到我的問題,然後存心是來與我吵的。」這是什麼話?自從你來討論之後,這裏整個討論都被你給走偏,還敢硬賴在別人頭上,你這樣的舉動才是想來吵架。既然你看不懂我討論什麼,這是你的問題,沒有理由認為我問題與你相似,就可以找些理由認定我來吵架,因為這些理由都是你自己往壞處找來丟給我身上,所以我看到是你來這擾亂,而不是想來真心討論。--36.232.218.153(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6:32 (UTC)
- (:)回應:我不想同你在此耍嘴皮子,你要麽學我搬出資料來替你佐證,要麽就去學中文,特別是如何閱讀理解句子中的上下文。再次請閣下你搞清楚自己的邏輯。你用上了一個疑問句「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可是你既不是聽從別人給出的解答,又不是提出自己的想法。你既然沒有立場,那麽同你也講可所謂一點建設性都沒有。--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10:06 (UTC)
- (:)回應:首先我覺得你有混淆視點的嫌疑,因為你說:「請搞清自己的邏輯」,請問「自己」是指你還是我?你可不要把我當成是你,光是這樣就是個很大的爭議,而且你說「大眾普遍」也只是你自己不負責任說詞,你想把你的定義和理解丟給大眾普遍,更加突顯出你不是真心想討論,別用那種自以為是的態度來討論,該收斂了,你是你,別人無可取代,別把別人當成是你,用你的定義和理解套用在大眾上,這叫「刻板印象」。--36.232.214.12(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09:38 (UTC)
- (-)反對:首先我覺得你有混淆視點的嫌疑。中國人的定義不是日本人訂的,是台灣or中國大陸,or 更直接點說就是華人訂的,是個根本沒有停止從新定義的爭議詞彙。就論中華民國自認自己才是真正的中國而言,就是個很大的爭議。你說這會同日本人叫的詞同等麼?請搞清自己的邏輯。支那人的過去用法,或是說大眾普遍的定義和理解都是源自日本人的用法哦!而支那人條目講的就是日本人的用法和影響哦!--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9:27 (UTC)
- (:)回應:你說:「我的討論目的是說支那人的過去用語。 。 。 。沒討論「中國人」」,既然你討論是這樣寫「問:台灣人是不是支那人?」你又何必如此急着澄清避嫌,豈不更有理由使人懷疑?別人只不過另闢一個討論寫着「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如此而已就令你急着澄清避嫌,莫非你說的支那人也有着中國人之意?--36.232.216.217(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2:43 (UTC)
┌─────────────────────────────────┘
問題不當,因提問者不知道自己在問什麽想要得到什麽,導致討論 無結論。雖然 暈,但可以洗洗睡了。--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10:17 (UTC)
- (-)反對:強烈反對,哪有問題設計成與你相似,就說別人不知道在問什麼,難道你可以將問題寫成「問:台灣人是不是支那人?」,別人就不能也另外問個問題寫成「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還請你不要用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樣態度去要求別人不能跟着你發問。--36.232.208.19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6:01 (UTC)
- (:)回應:當初可是你把你的問題做為3級標題設在我的問題下的阿!做為2級標題的問題發起者,我其實完全可以用一個「無關討論內容+搞亂格式+扯上他人」的理由刪掉你這IP用戶的意見阿!(至於你是不是故意那様po出來擾亂我的討論重點就要問你自己了)而且你完全沒說出解釋你的問題還有需要繼續下去的理由。要知道上面已經有答案了。--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8:15 (UTC)
- (:)回應:你還敢說!自從你來討論之後,這裏整個討論都被你給走偏,還敢硬賴在別人頭上,我看你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你自己在上面討論好好的,卻跑來向我炫耀一番,還附帶一些「無關討論內容+搞亂格式+扯上他人」罪名給我,你這樣的舉動應該不會只是想吵架,而是想擾亂我開議題「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討論,這下現在可好了,情況如你所願,除了我之外,整個討論有一半都是出自於你發言。--36.232.218.153(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6:32 (UTC)
- (!)警告:B3430715別為闡釋自己觀點來擾亂別人的討論,歡迎你繼續回歸本議題的方向討論,若自認無心討論,就請回你開的議題「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討論去。--36.232.218.153(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6:38 (UTC)
- (:)回應:你還敢說!自從你來討論之後,這裏整個討論都被你給走偏,還敢硬賴在別人頭上,我看你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你自己在上面討論好好的,卻跑來向我炫耀一番,還附帶一些「無關討論內容+搞亂格式+扯上他人」罪名給我,你這樣的舉動應該不會只是想吵架,而是想擾亂我開議題「問: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討論,這下現在可好了,情況如你所願,除了我之外,整個討論有一半都是出自於你發言。--36.232.218.153(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6:32 (UTC)
這是百科討論條目的地方,若沒有相關條目內容提出討論,難以界定此討論串的重心及相對映可靠來源。見#以來源為主的討論做參考。若這討論只是要個別維基人做討論,而無關條目,請整個移到他處如: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日 (五) 01:33 (UTC)
- 本來就 問題不當,不知所雲的問題。1、見中國人去。2、你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還是中華民國人?3、問韓國人去--B3430715(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4:38 (UTC)
- B3430715,youtube來源不是可靠來源,基本上XXX是不是中國人的討論不可能有普世去脈絡化的答案,請回歸來源理據而不是搞政治立場測試。--(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日 (五) 15:38 (UTC)
問:內地人是不是中國人?
見內地人,請以來源和知識為主,這裏是百科條目討論。--(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日 (五) 03:49 (UTC)
- 解答1、見中國人去。2、你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還是中華民國人?3、哪個內地人?--B3430715(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4:35 (UTC)
- 不等同,內地人應作消歧義頁,除了指大陸人外,還可以專指中國非接近邊境地區的人。台灣日治時期對日本人的稱呼、琉球人對日本本土人(大和族)的稱呼--Ws227(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5:05 (UTC)
- 是的,Ws227說的比較好,再者,別忘了這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中國維基百科,所以內地人比較有本部的地理意思,在殖民史或移民史上就有不同的內地之說,端看知識來源及脈絡而定。--(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日 (五) 08:05 (UTC)
- 不等同,內地人應作消歧義頁,除了指大陸人外,還可以專指中國非接近邊境地區的人。台灣日治時期對日本人的稱呼、琉球人對日本本土人(大和族)的稱呼--Ws227(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5:05 (UTC)
原語言重定向
有沒有規定說所有條目都要有原語言,比如說冰島大學要有冰島語重定向?或者說不可以有?個人感覺算是對原語言的尊重,先不考慮有多大用處的問題,就說有沒有這樣的規定就好。--淺藍雪❉ 2013年10月21日 (一) 18:47 (UTC)
- 沒規定一定要,但這樣是容許的,方便查找--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1日 (一) 19:12 (UTC)
- 平常人誰會知道 曼谷的泰文全名是:กรุงเทพมหานคร อมรรัตนโกสินทร์ มหินทรายุธยามหาดิลก ภพนพรัตน์ ราชธานีบุรีรมย์ อุดมราชนิเวศน์ มหาสถาน อมรพิมาน อวตารสถิต สักกะทัตติยะ วิษณุกรรมประสิทธิ์。搞這種東西是沒必要的,話說2位可真是有問必答啊。--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04:55 (UTC)
- 都說了「先不考慮有多大用處的問題」,樓上還舉這麼個極端例子,我能不能detalk?--淺藍雪❉ 2013年10月22日 (二) 08:27 (UTC)
- 十分抱歉我還是沒能理解「先不考慮有多大用處的問題」的意思。理論上除非原文在中文日常中也很常用上,才會用重定向。幫上你最好,不能幫上,請無視。--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08:35 (UTC)
- 不一定啊,有時只找到某事物在原文中的名稱,卻不知其中文名稱,這就有需要了--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05:40 (UTC)
- 我覺得原語言重定向只要被創建,應該一概保留,不應被提刪。--Chmarkine(留言) 2013年10月28日 (一) 18:40 (UTC)
- 不一定啊,有時只找到某事物在原文中的名稱,卻不知其中文名稱,這就有需要了--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05:40 (UTC)
- 十分抱歉我還是沒能理解「先不考慮有多大用處的問題」的意思。理論上除非原文在中文日常中也很常用上,才會用重定向。幫上你最好,不能幫上,請無視。--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08:35 (UTC)
- 這個好像討論過。—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8日 (一) 19:14 (UTC)
個人覺得只要有來源內容是提及兩種語言的,因為有來源支持,避免了WP:OR的問題,自然就可以保留。--(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日 (五) 15:41 (UTC)
刨冰在英文維基分兩個條目
- en:Baobing與en:Kakigōri,這讓中文的刨冰與日文的ja:かき氷在跨語言接不起來?怎麼辦?在英文維基的2個條目都是音譯?-P1ayer(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12:01 (UTC)
- en:Baobing與en:Kakigōri一中一日,跟本是兩樣東西。還有韓國en:Patbingsu、南洋en:Ais kacang、美加en:Shaved ice,各地都有不同食譜--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12:09 (UTC)
- 如果要這樣地區化細分到不同條目的話,那這類的冰品的總類該叫什麼?日文「かき氷」用Google翻譯變「刨冰」?-P1ayer(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13:37 (UTC)
- 看不出中日的刨冰有什麼不同,麻煩哪位解釋一下。—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13:37 (UTC)
- 不如把Baobing拔掉換連「Kakigōri——ja:かき氷」,看英語圈什麼時候會認識到這是同一種食品。—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3年10月23日 (三) 04:11 (UTC)
- 已處理,把幾個各語言的通稱連結了,等擴充至有需要才就各地情況分拆。其實英文版有很多條目都有這樣的問題,有些甚至沒有統稱的條目,就連一些同源的事物也沒有統稱,只是分開各地情況各開條目--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05:38 (UTC)
- 不如把Baobing拔掉換連「Kakigōri——ja:かき氷」,看英語圈什麼時候會認識到這是同一種食品。—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3年10月23日 (三) 04:11 (UTC)
- 其實可以以此為契機,讓豆花、月餅、元宵、粽子變成數十個條目。—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13:42 (UTC)
- 湯圓與元宵,粽(Category:粽),月餅(Category:月餅),豆腐(Category:豆腐,豆花被歸類為豆腐) -P1ayer(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14:03 (UTC)
- 現在還太少了,比如月餅就應該有:雙黃白蓮蓉月餅、單黃白蓮蓉月餅、紅豆沙月餅、黑芝麻月餅、五仁月餅、肉鬆月餅、玫瑰月餅、果味月餅、桂花月餅、火腿月餅、山楂月餅、綠豆沙月餅、棗泥月餅、梅子豆沙月餅、梅乾話梅豆沙月餅、芋泥月餅、蓮蓉月餅、綠茶豆沙月餅、紅豆粒月餅、桂圓豆沙月餅、奶油月餅、酥皮月餅、漿皮月餅等等。—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14:14 (UTC)
- 粽子也可以分成:肇慶裹蒸粽、鹼水粽、豆沙粽、玫瑰棕、鮮肉粽、綠豆粽、蜜棗粽、棗泥粽、客家粄粽、芋泥粽、八寶粽、嘉興鮮肉粽、嘉興雞肉粽、海南粽、海南叉燒粽、廣東叉燒粽、山東黃米粽、豬油夾沙粽、板栗五花肉粽、板栗綠豆鮮肉粽、蓮蓉粽、排骨粽、火腿肉粽、蛋黃粽、血糯粽、梅乾扣肉粽、蛋黃板栗鮮肉粽、鮮菇雞肉粽、五穀粽、赤豆粽、臘肉粽、臘腸粽、桂花紫米粽等等。—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2日 (二) 14:31 (UTC)
- 如果內容充足的話每個種類寫一個條目完全沒問題,但不希望為了數量而創建一堆小作品甚至小小作品--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05:52 (UTC)
- 要不考究,十五夜與粽子也差不多;尤其是在傳統食品之上,可多尊重不同地域的文化--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09:52 (UTC)
- 我覺得不同名稱相同的食品寫在一個主題內才是對不同地域文化的尊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0月24日 (四) 01:53 (UTC)
- 相同二字在不同文化中觀點可能不同。在印尼人眼中十五夜與糭子未必是相同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4:48 (UTC)
- 食物相不相同是最難判定的。比如說,牛肉麵放蔥花和牛肉麵放花生米不放蔥花是不是同一種食物呢?回鍋肉裏面放辣椒油不放花椒和回鍋肉裏面放花椒不放辣椒油是不是同一道菜呢?包子裏面放豬肉馬蹄和包子裏放豬肉馬蹄冬瓜是不是同一種包子呢?都是難以判定的。—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3:29 (UTC)
- 粽子是統稱,十五夜是其中一種,在粽子還沒過長時不用開新條目--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3:40 (UTC)
- 食物相不相同是最難判定的。比如說,牛肉麵放蔥花和牛肉麵放花生米不放蔥花是不是同一種食物呢?回鍋肉裏面放辣椒油不放花椒和回鍋肉裏面放花椒不放辣椒油是不是同一道菜呢?包子裏面放豬肉馬蹄和包子裏放豬肉馬蹄冬瓜是不是同一種包子呢?都是難以判定的。—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3:29 (UTC)
- 相同二字在不同文化中觀點可能不同。在印尼人眼中十五夜與糭子未必是相同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4:48 (UTC)
- 我覺得不同名稱相同的食品寫在一個主題內才是對不同地域文化的尊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0月24日 (四) 01:53 (UTC)
說來說去,還是沒有人說一下刨冰與ja:かき氷到底有什麼不同?—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3:05 (UTC)
- 刨冰與ja:かき氷、en:Shaved ice沒分別,不同語言中對「刨冰」這種食物的統稱,但英文en:Kakigōri專指日式刨冰,en:Baobing專指中式刨冰。在中文版應該先把刨冰擴充,到內容足夠時才考慮拆分成中式刨冰(對應en:Baobing)、日式刨冰(en:Kakigōri)等--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3:40 (UTC)
- 中式刨冰和日式刨冰有什麼不同嗎?看英文條目覺得差不多。—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3:50 (UTC)
- 用料不同,日文版ja:かき氷比較詳細--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3:57 (UTC)
- 看不懂日文,求詳細解釋。—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4:01 (UTC)
- 日文版和英文版en:Shaved ice都有列出不同地區的刨冰所用的材料,但真是要說中日刨冰總體上有甚麼差異就沒有詳細說明--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4:27 (UTC)
- 看不出有什麼區別啊,都是加糖漿加水果加煉奶之類的。—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4:46 (UTC)
- 基本上全世界的刨冰都是這樣吧,具體只是加哪些水果或哪類糖漿的差異吧--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4:57 (UTC)
- 也就是說加香草味的是中式,加草莓味是日式,類似這樣?—2013年10月25日 (五) 14:59 (UTC)
- 類似這樣吧--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5:16 (UTC)
- 這個和店家的關係比較大吧?每家店用的糖漿不同,用的水果種類不同,不能說是國別的差異吧?—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5:37 (UTC)
- 像宇治金時就是日式的,ABC冰是馬來西亞式的--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6:07 (UTC)
- 在中國也有店子賣日式刨冰,應該是食材口味不一樣,做法都一樣。--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26日 (六) 03:46 (UTC)
- 已經合併宇治金時和英語Kakigōri的連結。宇治金時的圖片File:Kakigoori.jpg就是Kakigōri的圖片。--GZWDer(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15:06 (UTC)
- 宇治金時只是英語Kakigōri的其中一種,不應連接--Ws227(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6:08 (UTC)
- 但是英語Kakigōri只有宇治金時的圖片,是否不妥當?--GZWDer(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7:06 (UTC)
- 英語Kakigōri有兩張圖,一張是宇治金時,另一張不是--Ws227(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7:40 (UTC)
- 但是英語Kakigōri只有宇治金時的圖片,是否不妥當?--GZWDer(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7:06 (UTC)
- 宇治金時只是英語Kakigōri的其中一種,不應連接--Ws227(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6:08 (UTC)
- 已經合併宇治金時和英語Kakigōri的連結。宇治金時的圖片File:Kakigoori.jpg就是Kakigōri的圖片。--GZWDer(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15:06 (UTC)
- 在中國也有店子賣日式刨冰,應該是食材口味不一樣,做法都一樣。--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26日 (六) 03:46 (UTC)
- 像宇治金時就是日式的,ABC冰是馬來西亞式的--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6:07 (UTC)
- 這個和店家的關係比較大吧?每家店用的糖漿不同,用的水果種類不同,不能說是國別的差異吧?—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5:37 (UTC)
- 類似這樣吧--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5:16 (UTC)
- 也就是說加香草味的是中式,加草莓味是日式,類似這樣?—2013年10月25日 (五) 14:59 (UTC)
- 基本上全世界的刨冰都是這樣吧,具體只是加哪些水果或哪類糖漿的差異吧--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4:57 (UTC)
- 看不出有什麼區別啊,都是加糖漿加水果加煉奶之類的。—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4:46 (UTC)
- 日文版和英文版en:Shaved ice都有列出不同地區的刨冰所用的材料,但真是要說中日刨冰總體上有甚麼差異就沒有詳細說明--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4:27 (UTC)
- 看不懂日文,求詳細解釋。—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4:01 (UTC)
- 用料不同,日文版ja:かき氷比較詳細--Ws227(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3:57 (UTC)
- 中式刨冰和日式刨冰有什麼不同嗎?看英文條目覺得差不多。—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3:50 (UTC)
各位,能不能回歸來源並討論Wikipedia:內容分歧是否是指引或方針呢?--(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日 (五) 15:44 (UTC)
討論後可順便去上面的支那人那投個票。
把支那拆成三個條目支那 (梵語)/支那 (日語)/支那人,過於繁瑣而無必要。建議修定方向如下,以支那為主條目,將與歷史有關的部份全部份放到這邊,支那人這個條目主要用於與中日近代有關及族群爭議;支那 (日語)的內容則分拆到這兩個項目下。原有的支那條目,則移動為消歧義--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3年10月19日 (六) 16:30 (UTC)
- (-)反對,目前一說支那,大部分人,第一點想到的就是支那 (日語)。繼續以支那為消歧義,將歷史有關的部份全部份放到支那 (梵語),支那人這個條目主要用於與中日近代有關及族群爭議;支那 (日語)的內容則分拆到支那 (梵語)/支那 (日語)下。
- 不過目前有個相關的討論。可考慮等討論結束後再搞。也希望能讓大家來參與討論--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02:55 (UTC)
- (!)意見: 1. 在印度梵文中有支那這個名稱,不代表它就是源自梵文,可能也是從某個中亞語言借用來的。就如同約翰,不一定是指英文或德文,它就是個名字。目前看到的文獻無法證明這源自梵文。2. 維基是個百科全書,所以重點是能不能提供足夠文獻來讓人參考。所謂「大部分人」,我們並沒辦法確定這是不是真的是大部份人,或只是某些人的個人意見。在目前我查閱的佛教文獻中,有提到支那,但沒有提到支那人。提到支那人的文獻,可以看到的都是中日近代文獻。如果擔心被誤會,可以在上面標上歧義導向,說明這個條目的重點何在。--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2:55 (UTC)
- (+)支持:為什麼要把歷史和近代爭議分開兩個條目?根據梵文條目,支那在佛經裏初次使用,然後歷史就斷了,到日語條目才看見之後的發展「通過佛教交流傳入日本」。這兩個條目根本就是一系列連貫的歷史,且他們的導言部分極度相似,意思又同指中國。大部分人想到支那是日語那又如何?就算合併了會看不到有關日語的用法和歷史嗎?日語條目中的支那提到來自佛教,但有關它在佛教的歷史卻在另一個條目裏。至於支那人則應講述與中國人的關係,例如「支那人是一個差別用語,多被用作為對中國人的貶稱」這樣,但條目卻出現了「支那人,原本是古印度人對喜馬拉雅山以外地區的稱呼,後演變為對中國的特稱」,又把兩個支那條目的歷史寫進去,非常混亂。支那主條目應講述由佛教到近代在意思上演變的歷史,而支那人就應簡單講述支那人與支那的關係,但要加上近代的用法和爭議。— lssrn45 | talk 2013年10月24日 (四) 08:22 (UTC)
- (!)意見: User:Lssrn45請充分使用WP:WIARM。不要挑一個還在爭辯內容的條目的刺。--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4:03 (UTC)
- 非常同意 支那 (梵語)/支那 (日語)/支那人/支那合併,本來就不應該分割,這樣會是條目內容不完整。而且也不同同名不同意,完全都是同一個意思/主題啊,都是指中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0月31日 (四) 01:47 (UTC)
- 囧rz...條目重點不一樣,而且內容足夠分割了。--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2:06 (UTC)
- (-)反對,那麼把中國和中國人也合併了吧。一個是說某地稱呼,一個是說某地的被稱呼的人。--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31日 (四) 02:47 (UTC)
┌─────────────────────────────────┘
(!)意見:嘛,我的觀點還是:目前一說支那,大部分人,第一點想到的就是支那 (日語)。繼續以支那為消歧義,將歷史有關的部份全部份放到支那 (梵語),支那人這個條目主要用於與中日近代有關及族群爭議;支那 (日語)的內容則分拆到支那 (梵語)/支那 (日語)下。--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2:55 (UTC)--B3430715(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23:12 (UTC)
- @B3430715,你的拆分理據是什麼?為何要如此拆分?可有學界共識?你的這種拆分會不會是一種原創研究?
- 脳內補完: 這個和中國/中國人的區別不一樣。中國人可以寫很多東西,除了某地的被稱呼的人,還有人口、文化特點、習俗等等,但是支那人除了詞源和某地的被稱呼的人,剩下的就完全和中國人需要說的內容相同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1月1日 (五) 01:43 (UTC)
- 請參考Wikipedia:內容分歧先
- 請參考支那人的最新版本
- 請提供可靠來源
- 請注意百科和詞典的差別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日 (五) 15:49 (UTC)
新模板推薦
{{互聯網檔案館叢書}},這是我自己編的模板,用來連結 Internet Archive 上面收錄的幾本書名相同但分卷的電子書。效果在這裏。-- ──★── 2013年10月31日 (四) 17:16 (UTC)
- 挺不錯的樣子,不過是不是和「網絡書源」重複了?--羅小黑 2013年10月31日 (四) 19:46 (UTC)
- 咋啦?-- ──★── 2013年11月1日 (五) 08:57 (UTC)
- 沒啥,只是覺得有點重複了。--羅小黑 2013年11月1日 (五) 19:12 (UTC)
- 咋啦?-- ──★── 2013年11月1日 (五) 08:57 (UTC)
關於虛構作品的條目,關注度模板是否掛得太浮濫了?
- 以我拯救太多女主角引發了世界末日!?為例,這是小說與漫畫的作品。如果要求Google的新聞、學術、書籍等領域能搜尋得到,也太嚴苛了吧?更何況Google的書籍搜尋,背離現實很久了,近幾年內的書都不一定搜尋得到。-P1ayer(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4:58 (UTC)
- 百科不是新聞也不是公關稿資料庫,你可以幫忙寫一些書評或論文,發表於可靠來源中,這樣就有關注度了。百科做為第三級來源,本來就需要等有第二級來源出來,這是先天限制。我包容主義者,但你應該去找找,我相信有動漫雜誌的書評的,不能只靠網絡。--(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日 (五) 15:55 (UTC)
- 我在此過刊中[1]找不到,你可能要試着找別個第三方的雜誌。--(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日 (五) 16:06 (UTC)
- 開拓本來就比較不重視輕小說……巴哈姆特還有可能。--KOKUYO(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7:04 (UTC)
- Google新聞搜尋不是萬能的,我有找到報導--M940504(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02:06 (UTC)
- 開拓本來就比較不重視輕小說……巴哈姆特還有可能。--KOKUYO(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7:04 (UTC)
地區用詞模板的問題
貌似「地區用詞」模板非常複雜,不同的地區用語都要用簡體和繁體寫兩遍,但是電影信息框模板中的各地片名無論用簡體還是繁體填寫都可以正常使用,很簡便,電影模板的簡繁轉換機制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嗎?如果有的話應用到地區用詞模板里不行嗎?--羅小黑 2013年10月31日 (四) 19:49 (UTC)
地區用語要用簡體和繁體各寫一遍是正確的做法。因為簡體和繁體並不是一一對應,使用自動轉換經常會發生錯誤轉換,尤其但不限於專有名詞,再加上地區差異,更加複雜,因此,各地用語標明簡體和繁體才能確保沒有問題。 電影用語有限,簡單做一下應該無妨。Tonys(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03:22 (UTC)
問:韓國與朝鮮的英文是South Korea North Korea
--鳴人大舅(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06:30 (UTC)韓國與朝鮮的英文稱呼是South Korea 與 North Korea 。在「韓國」條目里,被寫成「南韓」「北韓」。 既然是描述英文稱呼,又怎麼能用漢字來寫呢。
- South Korea 與 North Korea本來就不是正式名稱--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12:13 (UTC)
- 樓主是認為大韓民國#國名的最後一段:
- 應該改為:
……對於大韓民國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通常分別以「South Korea」與「North Korea」稱呼。
- --Kolyma(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15:00 (UTC)
- 這個有意思,而且就算要中譯,好像也該寫成「南高麗」、「北高麗」。--Kolyma(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15:10 (UTC)
- 另外,「朝鮮」的英譯為「Joseon」,而「韓」(三韓)的英譯為「Han」,所以第一句也有問題。--Kolyma(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15:19 (UTC)
- (!)意見,國家名應該尊重對方國家的官方名稱,個人建議South Korea North Korea屬於英文詞彙,可直接寫,而國名涉及到漢語時,應該使用「韓國」及「朝鮮」,因為本身就是2個不同的國家,什麼「南韓」和「北韓」搞的好像他們是一個國家的不同分區一樣,故(-)反對這種叫法。--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0月25日 (五) 03:47 (UTC)
- 已改為:
由於兩國的國名主體「朝鮮」與「韓」在英文中皆被翻譯為「Korea」(高麗),因此沒有類似漢字文化圈的「朝鮮-韓國名稱問題」。兩國國名的英文簡稱,則分別寫為「South Korea」(直譯:南高麗)與「North Korea」(直譯:北高麗)。
- 英文中心,corée du nord 和 corée du sud 表示不服。--化學是你,化學是我 2013年11月1日 (五) 04:04 (UTC)
- 某些地方的媒體喜歡用 「南韓」和「北韓」 看到也覺得可笑。--Qa003qa003(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05:00 (UTC)
- 有非公司名稱的條目在此分類裏。-P1ayer(留言) 2013年10月29日 (二) 14:22 (UTC)
- 已清理。-P1ayer(留言) 2013年11月3日 (日) 08:31 (UTC)
條目李翔宙問題沒獲得改善之下就被人拿掉模板,此舉豈不違反方針?
令人不平的是條目李翔宙問題非但沒獲得改善,居然還有人當成沒問題拿掉模板,請看這一筆編輯,根據李翔宙老是被人亂寫討論就有提到這條目本身的問題在哪,但這條目居然半保護到2014年10月,這代表着整整一年時間李翔宙有問題內容都是給人看,如此內容沒有改善就罷了,就連掛模板都被拿下來,豈不違反方針?想請問各位,是不是Kolyma自認為可以就好,不認為有何問題就能無視於方針?若是如此,此舉與175.181有何不同?只不過一位是扮演為李翔宙打廣告的角色,另一位著是在後頭順着他。--36.232.220.198(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10:15 (UTC)
- 可以回退、提出半保護、提出封禁等。洪尼瑪(留言) 2013年11月3日 (日) 13:39 (UTC)
問:
--~~想詢問攜帶過多現金,被拘留在馬來西亞,付不出贖金,會被拘 留多久才能放釋放—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Rebeca1980(對話|貢獻)於2013年11月4日 (一) 13:30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11月4日 (一)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substub}}適用問題
關於條目 王駿 , 要不要加掛 {{substub}}? Bluedeck 2013年11月5日 (二) 04:30 (UTC)
佔領中環的中立性問題
佔領中環的條目經User_talk: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反覆加入偏頗中共的來源和內容
例如 1)佔中由英美勢力在背面支持,更與台獨人士合流 2)港人不支持佔中 3)顏色革命、阿拉伯之春 等內容,抹黑佔領中環的動機和目標
又將 法律責任 強行放在文章首段,以中共立場的觀點 和引用親中媒體《大公報》、《文匯報》來寫。
本人已將法律責任和民調(中立版)改寫及放在文章後面、刪減引用親中媒體《大公報》、《文匯報》來寫的內容 。可以的話,請求各位維基人幫忙編輯,改寫為更中立的觀點,感謝。--風神路過(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06:04 (UTC)
- 如果他的編輯都有出處,那就不能簡單的刪除。你覺的大公報文匯報不中立,那是你的觀點。認為別人的觀點不合意就要刪除,這不是和你討厭的中共的做法一樣了嗎?--天天 (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13:52 (UTC)
- 佔中涉及高風險非法活動,維基百科有責任表明法律責任,佔中支持者所有破壞已被修複。香港警察不會容忍任何違法活動,參與佔中涉及刑事罪行,可能被判監並留案底。香港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1:49 (UTC)
- User:北極企鵝觀賞團在前頭[2]寫 佔中由英美勢力在背面支持,更與台獨人士合流,嚴重影響香港經濟。佔中涉及非法活動,也不可能是和平。香港市民切勿以身試法。[2],這樣是違反中立,搞成政府宣傳網頁。--Outlookxp(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1:37 (UTC)
- 搞成佔中的犯罪宣傳平台更加危險--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1:59 (UTC)
- 中立化保留兩方觀點,User:北極企鵝觀賞團所寫的法律責任,不能這樣簡單刪除觀點。--Outlookxp(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2:17 (UTC)
:邀請施明德就是 【與台獨人士合流】? 什麼狗屁邏輯! 堅決反對 加入所謂的【1)佔中由英美勢力在背面支持,更與台獨人士合流 2)港人不支持佔中 3)顏色革命、阿拉伯之春】!————Zhejiang(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11:51 (UTC)
提議將林彪優良條目重審
看看林彪內文所寫就知道怎回事了,查閱「林彪」的修訂歷史還有人因此編輯戰。--36.232.222.238(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12:35 (UTC)
沒來源給出日帝不法強佔期,是不是原創研究?
請問有來源支持日帝不法強佔期這名詞嗎?我在朝鮮日治時期似乎沒有看到這名詞,不知道是不是原創研究?不過比較相近的名詞倒是有日帝強佔期。--36.232.247.104(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15:02 (UTC)
- 我也沒有看到過這個詞,實在不行就提請頁面存廢討論吧。--羅小黑 2013年10月31日 (四) 19:56 (UTC)
- 以前試過,提了也白提,管理員說為防止擾亂及破壞,所以無論有沒有註冊用戶都會如此。--36.232.218.222(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9:19 (UTC)
- 就算是原創研究好了,沒人去處理也沒有用。--36.232.222.238(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13:14 (UTC)
戈爾什科夫海軍上將號航空母艦和維蘭瑪迪雅號航空母艦兩條目合併
這兩者說的是同一艘船,只是不同時期而已,所以應該合併,建議刪除現有的維蘭瑪迪雅號航空母艦,在把戈爾什科夫海軍上將號航空母艦移到維蘭瑪迪雅號航空母艦 在把原維蘭瑪迪雅號航空母艦的一些內容放進去。————Zhejiang(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09:46 (UTC)
- 包括英文版在內的其他語版的作法,反而是盡量把同一艘船隸屬於不同國家時期分開來寫(如果兩邊的篇幅都足夠時),一來是因為分類整理時好處理,一來是因為可以避免文章出現比重失衡的問題。例如一些退役的美國海軍船艦賣給中華民國海軍,因為是中文版維基的關係所以在中華民國海軍時期的相關內容寫得非常詳盡,但在美國海軍服役時的內容卻付之闕如,閱讀起來比重很奇怪,分開來成兩條目反而不會有此困擾。所以如果不同時期的內容都足夠獨立成至少小條目水準的話,我傾向於支持分兩條寫的作法,因此我覺得上述的合併建議並無必要。--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1月5日 (二) 10:26 (UTC)
- 意見大致同大象,視乎內容及情況吧。軍艦易手後,船在物理上是同一艘,卻採用截然不同的系統管理:由裝備到維修到艦員到部署等等等等,都與往日完全不同。對於一些服役年期長、參考充足、重要度高的軍艦(如航空母艦),又或者服役情景截然不同(如美國售台的驅逐艦),分開的確比較容易查閱。在可見將來,轉交印度的航母應該會有截然不同的資料與內容,適合以遼寧號的寫法參考。
- 不過,若果條目本身內容不多,又或者服役於相近的戰爭時代,就算不分開也沒有不妥。比如有些二戰時期的美國驅逐艦,先後易手到英國或加拿大(然後再兩邊互換,雖然英國是宗主國,但兩國海軍編制仍有不同),接着再外借到挪威,最後或者又賣到蘇聯。這些交易全部發生在1940年至1945年間,服役環境相若,而且可參考的資料極度短缺,就算各自可拼湊出小條目,也沒必要分開了。此外還有雪風號驅逐艦或貝勞森林號航空母艦這些例子,易手前的事跡蓋過了易手後的歷史,在英文維基也是合併處理。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14:31 (UTC)
關於台灣新聞動態的排序方式
- 台灣2013年10月正序,台灣2013年11月倒序?那日後都改用倒序嗎?-P1ayer(留言) 2013年11月4日 (一) 07:08 (UTC)
- (:)回應:抱歉未經討論就修改排序方式了,目前已有人調回正序已和世界新聞動態相同排序。看各位是否要討論一下日期排序吧。--David Jackson(留言) 2013年11月6日 (三) 01:05 (UTC)
問:對於懷疑侵權頁面 不能在頁面進行修改本頁
rt , 龜鹿二仙膠
為什麼回退懷疑侵權的為什麼要被人最後警告 ?而且是巡查員
已經在修改編輯中龜鹿二仙膠請勿移除他人編輯
此乃最後警告。
如果您再次破壞維基百科,閣下將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 2013年11月4日 (一) 11:55 (UTC)
本人對此作出的聲明
"對於你所說我的破壞,本人深感遺憾,根據維基百科方針,不能在侵權頁面進行修改本頁或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請進入臨時頁面重寫,而你卻對本人作出最後警告,表示我是破壞,我本人對感到此非常質疑。
所以對於你對本人的最後警告,本人將會與各位相討. "
9shi(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09:17 (UTC)
- (!)意見:我剛才查了一下,您2013年11月1日 (五) 14:45提報侵權時,所引用的三個來源中,第一個與第三個都已註明來自維基百科,第二個日期也比條目中相同內容的日期來得晚,顯然也是抄自維基百科。三個來源都不足以證明侵權,這樣的提報並不妥當。--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16:39 (UTC)
- 事實上,用戶 Suzuki1314 稍早添加的內容的確疑似侵權,但牽涉的是別的網頁,與上述三個無關。再者,該條目有未侵權的歷史版本,依規定應「回退頁面到未侵權的版本」,而不是全然刪除改掛模板。--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16:57 (UTC)
- 當然,用戶 Suzuki1314 未加解釋而直接回退您的編輯,甚至還發出警告,也是非常不妥的行為。不過他已經自行刪除我所指的疑似侵權部分,顯見並沒有表面上那麼理直氣壯。--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17:24 (UTC)
- 閣下可以考慮是不是要提報破壞,讓管理員去自行判斷即可。--36.232.217.211(留言) 2013年11月6日 (三) 07:17 (UTC)
葉綠素與葉綠酸
- 食用色素 E140,葉綠素(Chlorophyll)或葉綠酸(Chlorophyllin)
- E141,(Copper complexes of chlorophyll and chlorophyllins),在英文維基未見獨立條目
- 可是銅葉綠素卻被重定向到葉綠酸了,在英文維基en:E141是消岐義頁,可是它誤為(Chlorophyllin)?
- 除此之外
- 我之前也有問過類似的問題: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3年10月#有關銅葉綠素和Chlorophyllin,Chlorophyllin應該是葉綠酸(應該是中人心原子不是鎂的葉綠素),但英文維基的的內文有提到"water-soluble salts",所以似乎葉綠酸的鹽類也算在內,而且條目中的結構圖是銅葉綠素鈉的結構圖。中文維基的條目名稱依Chlorophyllin翻為葉綠酸,但其內容是葉綠酸鹽,前一陣子台灣食用油中加的銅葉綠素,我覺得其實就是銅葉綠素鈉,不知大家對這些條目有沒有好的想法?--Wolfch (留言)-歡迎擴充基礎條目 2013年11月7日 (四) 12:35 (UTC)
- PS 我現在在大陸,所以上述三個網頁全部打不開,總算親身體驗GFW的威力了--Wolfch (留言)-歡迎擴充基礎條目 2013年11月7日 (四) 14:36 (UTC)
感覺在大陸,(Chlorophyllin)應該譯作「去鎂葉綠素」,至少在下大學時植物生理學是這樣講的,參見百度百科 --學有機化學,品人生百味 2013年11月7日 (四) 15:12 (UTC)
這是中文名詞嗎?還是作格鬥表演比較合適?--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09:08 (UTC)
- 應該是日本漢字詞。具體怎麼定義還需要給出來源才行。—Snorri(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11:50 (UTC)
- 撰文者中文程度非常嚇人,看完整句話之後完全不理解所指為何……--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1月1日 (五) 12:10 (UTC)
- 看了英文版的定義,應該是搏鬥表演——「武打」。——♠白布¤飄揚§§ 2013年11月7日 (四) 17:30 (UTC)
- 撰文者中文程度非常嚇人,看完整句話之後完全不理解所指為何……--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1月1日 (五) 12:10 (UTC)
頁面存廢討論
整個10月的討論都沒人結案。我明白有部份討論有爭議,但很多明明一定該刪的包括小小作品也沒人處理……--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02:46 (UTC)
- 明顯不是所有條目都未被處理,𣎴明選擇性結案的原因。--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1月4日 (一) 04:14 (UTC)
- 仍未有大改善--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04:52 (UTC)
冠軍任務完全不符百科規範,光是依Wikipedia:瑣碎章節着手進行處理瑣碎內容,按照那群追星族、粉絲習性,肯定刪了又被恢復,這下不知道該不該刪?依照3RR,這種情況下很難說是反破壞,只會被依編輯戰先對3RR封禁,所以面對陳列雜項着手清理,若老是被回退,能有什麼保障給願意清理內容的人呢?當然是以冠軍任務為例子,其它類似性質條目也有一樣情況。--36.232.247.104(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15:51 (UTC)
你先改,如果被他們整回去了,你可以申請保護或者舉報破壞,管理員們不是傻瓜,誰在搞破壞還是看得出來的。當然我建議你註冊一個帳號,這裏不少人對IP用戶有點偏見,而且變成自動確認用戶以後能做的事情會多一些。--羅小黑 2013年10月31日 (四) 20:02 (UTC)
- 其實什麼瑣碎內容完全都沒有明確標準,不要太勉強了。看看法?功相關條目瑣碎內容泛濫的情況你就知道了。--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6:27 (UTC)
- 朝鮮的輪子別拿你的家務事出來講好不好?根本不能相提並論,我這裏是講追星條目,等你的家務事變成追星一份子,你再來這裏討論吧。--36.232.218.222(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9:16 (UTC)
- 建議他們整理過後再寫,避免出現每一場演唱會或每一張專輯都各寫一個條目。如果真的要寫到這麼細,請他們搬到外頭一堆免費的維基農場去寫。-P1ayer(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5:03 (UTC)
把明顯內容無益、比重過輕(別於Wikipedia:瑣碎章節)的粉絲詳載跟過細資料堆砌以WP:IINFO、WP:NOT#REPOSITORY理由刪去,遇到粉絲回退請對方提出留下的必要性,如不理會則舉報破壞。對方爭論就保護吧。題外話,電視(劇)條目的瑣碎追星內容不勝枚舉。—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3年11月1日 (五) 16:59 (UTC)
- 樓上惠賜寶貴意見,在下拜收。--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7:05 (UTC)
- 清理不是惱人事,真正麻煩而是做了清理之後追星族開始瘋狂舉動,最近才遇上「蔡依潔圖像侵權事件」(見Riskchard討論頁說明),我向Riskchard提報追星族也沒用,光為圖像就將條目快搞成編輯戰。--36.232.218.249(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8:00 (UTC)
- 你多慮了,這反而好解決,我的方法是自己在該條目寫個傳記式之敘述內容,將這些愛好者雜項瑣碎內容取代,並盡去之(刪除之),如果你寫的內容合乎維基百科傳記式敘述書寫方式,兩者相比,讓旁人一看就覺得,你寫的內容明顯優於愛好者所寫之雜項瑣碎內容後,你稍後就開始於該條目回退這些愛好者回復之雜項瑣碎內容,並且在他們的對話頁放模板警告,如不聽勸仍執意於該條目進行編輯戰,這時責任已不在你身上,釀成編輯戰後去提報破壞或申請頁面保護,管理員會在審視你跟愛好者雙方編輯之版本後,作出抉擇。
我舉我碰到的例子,有愛好者執意將該藝人條目之大量愛好者內容表格化,並將這藝人參加各式電視節目之情節鉅細靡遺地作成表格寫在條目裏面,我的文筆雖不甚好,但我也寫了一篇傳記式之敘述內容取代,結果理所當然地釀成了編輯戰,之後我提報破壞跟請求頁面保護,並把我跟那位愛好者所寫之內容,兩案並陳於提報破壞跟請求頁面保護裏面,讓管理員自己選取,自己看兩者內容之差異,最終結果就是頁面被半保護,如果對方是自動確認用戶,則是他因此被封禁。
還有我補充一點,如果你要按照我的說的,自己也寫一篇合乎維基百科傳記式敘述書寫方式之內容,來跟愛好者所寫之內容來比優劣,我建議你去註冊維基用戶之後成為自動確認用戶,不然依你這種IP用戶之身分,到時候鬧到提報破壞跟請求頁面保護時,管理員可能會忽略你的訴求。--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8:19 (UTC)- 你那個法子最大缺點就是只對一個條目有發生才適用,換言之,面對廣大追星族(人海戰術)是沒有用,把他們看成是一個人有許多分身(想像駭客任務:重裝上陣畫面),就知道為何非但沒用,連管理員都會趕不及去對這麼多被我清理內容的條目做半保護。--36.232.221.251(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16:13 (UTC)
- 你多慮了,這反而好解決,我的方法是自己在該條目寫個傳記式之敘述內容,將這些愛好者雜項瑣碎內容取代,並盡去之(刪除之),如果你寫的內容合乎維基百科傳記式敘述書寫方式,兩者相比,讓旁人一看就覺得,你寫的內容明顯優於愛好者所寫之雜項瑣碎內容後,你稍後就開始於該條目回退這些愛好者回復之雜項瑣碎內容,並且在他們的對話頁放模板警告,如不聽勸仍執意於該條目進行編輯戰,這時責任已不在你身上,釀成編輯戰後去提報破壞或申請頁面保護,管理員會在審視你跟愛好者雙方編輯之版本後,作出抉擇。
- 清理不是惱人事,真正麻煩而是做了清理之後追星族開始瘋狂舉動,最近才遇上「蔡依潔圖像侵權事件」(見Riskchard討論頁說明),我向Riskchard提報追星族也沒用,光為圖像就將條目快搞成編輯戰。--36.232.218.249(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8:00 (UTC)
- 樓上惠賜寶貴意見,在下拜收。--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7:05 (UTC)
- 人物圖像侵權?可試着聯絡對方的經紀公司,看他們能否認捐一張人物圖像以CCbySA或GDFL方式授權?如果不行就延用問號那張。-P1ayer(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09:19 (UTC)
- 圖像議題就留給以後有別人遇到,到時候我再來討論,反正問題不在一張圖像侵權,而是廣大追星族每個人都做出圖像侵權,這才是問題所在。--36.232.221.251(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16:17 (UTC)
當前冠軍任務現狀要繼續保留嗎?
根據「冠軍任務」的修訂歷史,我看清理似乎效果不大,主要是因為Cobras638,經查發現他之前在蔡依潔與陳瑀希散佈侵權圖像,當時因為圖像侵權問題,導致後來他將我視為黑名單(註),所以我深可知與他耗上,光靠溝通與出示方針是很難有效果,如此看來當前冠軍任務現狀被寫成這樣子,我提議這條目要不直接以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為由提交刪除?--36.232.216.138(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16:09 (UTC)
- (註)關於黑名單一事,並非我個人擾亂所為,而是對方侵權在先,經通知仍不改善,還加以恢復繼續編輯,別說我了,連管理員也會看了直接對他警告吧!--36.232.216.138(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16:09 (UTC)
此外,還有2008TeSL職業電競聯賽、2009TeSL職業電競超級聯賽、2010-11TeSL職業電競聯賽、2011 7-ELEVEN盃職業電競聯賽、2011 7-ELEVEN盃職業電競聯賽 (下半年)、電競六年、電競七年都只是紀錄賽事,要不要也用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理由提交刪除?--36.232.216.138(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16:15 (UTC)
File:Shen Zhi.png有無侵權?
File:Shen Zhi.png疑似截圖,也無EXIF數據,有很大成份是出於侵權。--36.232.217.211(留言) 2013年11月6日 (三) 06:25 (UTC)
- 從慎芝獨子的出生年份(1967年)來看,這圖大概在他6、7歲拍的,由於中華民國版權法攝影作品版權有效期長達50年,這照片恐怕最快也要10年後才進入公有領域,如果這期間有正式發表的話(放在維基百科算不算?),要從正式發表算起50年後才過期。所以,很顯然,這照片不是自由版權的。如果要合理使用(慎芝已過世,所以可以合理使用),應該上傳到中文維基百科,不能放在維基共享。——♠白布¤飄揚§§ 2013年11月7日 (四) 08:49 (UTC)
- 攝影作品的版權應該屬於拍攝者而不是照片中的對象吧?—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7日 (四) 08:53 (UTC)
- 無從查出照片來源,所以也就更別說這張照片判定是公有領域還是自由版權,而且也不知道正式發表的時間,又如何算50年後才過期呢?--36.232.218.69(留言) 2013年11月7日 (四) 15:07 (UTC)
- 照片的版權當然屬於拍攝者,然後根據中華民國版權法,攝影作品的版權從發表日期算起50年後過期,如果50年內未發表,則從創作日期算起50年後過期。這照片無論是否已發表,從圖中人物判斷都創作未過50年,所以肯定是「版權所有」的「非自由圖像」,除非拍攝者願意釋出版權。這張1960、70年代的照片本來屬於個人生活照,如果一直未公開發表,那麼估計將在約1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可是,如果中文維基百科決定「合理使用」這圖像,那麼這照片將算是在維基百科「首次發表」,版權日期將從放上維基百科算起50年後才過期,也就是比「未發表」的情況延長多三、四十年。——♠白布¤飄揚§§ 2013年11月8日 (五) 10:27 (UTC)
- 每個人對法律見解不同,再怎麼解釋都是一樣不能用File:Shen Zhi.png,因為來源不明,也無EXIF數據,誰還會管「公有領域」還是「50年內未發表」,若非如此,豈不任何人都能捏造版權,自己隨意上傳了?--36.232.216.138(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17:45 (UTC)
- 照片的版權當然屬於拍攝者,然後根據中華民國版權法,攝影作品的版權從發表日期算起50年後過期,如果50年內未發表,則從創作日期算起50年後過期。這照片無論是否已發表,從圖中人物判斷都創作未過50年,所以肯定是「版權所有」的「非自由圖像」,除非拍攝者願意釋出版權。這張1960、70年代的照片本來屬於個人生活照,如果一直未公開發表,那麼估計將在約1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可是,如果中文維基百科決定「合理使用」這圖像,那麼這照片將算是在維基百科「首次發表」,版權日期將從放上維基百科算起50年後才過期,也就是比「未發表」的情況延長多三、四十年。——♠白布¤飄揚§§ 2013年11月8日 (五) 10:27 (UTC)
- 無從查出照片來源,所以也就更別說這張照片判定是公有領域還是自由版權,而且也不知道正式發表的時間,又如何算50年後才過期呢?--36.232.218.69(留言) 2013年11月7日 (四) 15:07 (UTC)
- 攝影作品的版權應該屬於拍攝者而不是照片中的對象吧?—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7日 (四) 08:53 (UTC)
Category:中國之最與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是否一樣?要合併在一起嗎?若不一樣,麻煩將寫上去,以防讀者混淆而誤用。因為洋山港有寫「洋山港是中國最大的貨櫃港」,但不知道該用Category:中國之最與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哪一種?--36.232.214.156(留言) 2013年11月7日 (四) 17:36 (UTC)
- 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是Category:中國之最的子集,洋山港是屬於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的元素,同時也是Category:中國之最的元素,所以,放在兩邊都沒錯。——♠白布¤飄揚§§ 2013年11月8日 (五) 11:22 (UTC)
- 既然如此,何不直接將Category:中國之最與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合併成一個分類?否則一個條目連用二個重覆分類,豈不怪哉?--36.232.216.138(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16:23 (UTC)
- 不一樣,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只是Category:中國之最的子集,未來如果有「明朝之最」、「唐朝之最」、「清朝之最」、「中華民國之最」等,還可以並列在「中國之最」的下面,但不能放進「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白布¤飄揚§§ 2013年11月8日 (五) 16:38 (UTC)
- 照你這麼說,豈不「香港之最」、「臺灣之最」也都要搬進來Category:中國之最?你不要跑題,現在問題是要防讀者混淆而誤用,不是單純你這樣說就可以解決,還是想辦法將Category:中國之最與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給解決吧!--36.232.216.138(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17:38 (UTC)
- 香港、台灣有歷史上分割時期和現存的政治地位爭議,所以在問題釐清前暫時不放最好(折中方法可以細分成「香港特區之最」、「港英時期之最」等等,用「交集」、「子集」等客觀原則來分類,而目前「香港之最」已經放在「中國之最>中國各省之最」之下),其它無爭議的部分則無所謂,無論如何,「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中國歷史中的現代時期,不能強將兩者等同。——♠白布¤飄揚§§ 2013年11月9日 (六) 05:39 (UTC)
- 比如乾隆皇帝是中國歷史上最長壽、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你可以把他放在「中國之最」,卻不能放進「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所以,這兩個分類必須並存,無法互相取代。——♠白布¤飄揚§§ 2013年11月9日 (六) 05:55 (UTC)
- 香港、台灣有歷史上分割時期和現存的政治地位爭議,所以在問題釐清前暫時不放最好(折中方法可以細分成「香港特區之最」、「港英時期之最」等等,用「交集」、「子集」等客觀原則來分類,而目前「香港之最」已經放在「中國之最>中國各省之最」之下),其它無爭議的部分則無所謂,無論如何,「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中國歷史中的現代時期,不能強將兩者等同。——♠白布¤飄揚§§ 2013年11月9日 (六) 05:39 (UTC)
- 照你這麼說,豈不「香港之最」、「臺灣之最」也都要搬進來Category:中國之最?你不要跑題,現在問題是要防讀者混淆而誤用,不是單純你這樣說就可以解決,還是想辦法將Category:中國之最與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給解決吧!--36.232.216.138(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17:38 (UTC)
- 不一樣,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只是Category:中國之最的子集,未來如果有「明朝之最」、「唐朝之最」、「清朝之最」、「中華民國之最」等,還可以並列在「中國之最」的下面,但不能放進「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白布¤飄揚§§ 2013年11月8日 (五) 16:38 (UTC)
- 既然如此,何不直接將Category:中國之最與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最合併成一個分類?否則一個條目連用二個重覆分類,豈不怪哉?--36.232.216.138(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16:23 (UTC)
詢問一下我的條目有何問題
Anthon_GNU/Linux 我的條目被貼上了6個模版,詢問下到底是哪些地方出了問題,以便我們更正,謝謝!我們主要是介紹性質的。
--以俊德(留言) 2013年10月19日 (六) 05:26 (UTC)
- 沒刪掉條目算不錯了,你試着先全部重寫之後,你再來問吧!!--36.232.216.85(留言) 2013年10月19日 (六) 08:28 (UTC)
- 相對上個版本來說我們是重寫過的!不知道具體在哪些地方還能改進或者不妥?--以俊德(留言) 2013年10月19日 (六) 09:21 (UTC)
- 撤掉瑣屑及第一手來源信息,也就是說就算真是這樣,若無第二手來源支持,相關信息也應刪去--淺藍雪❉ 2013年10月19日 (六) 16:47 (UTC)
- 第一手來源信息不一定要撤掉吧。如果第一手來源來自可信度較高的雜誌或媒體,也可以保留。而且維基百科對於第二手來源的定義可是有很高的標準(由學者創作並由學術出版機構出版)。--M940504(留言) 2013年10月19日 (六) 23:47 (UTC)
- 嗯哼。。。就事論事此條目明顯沒有可信度較高的雜誌或媒體支持。這些冷門條目很麻煩啊,算了在下還是就此退出討論啦。。--淺藍雪❉ 2013年10月20日 (日) 02:06 (UTC)
- 第一手來源信息不一定要撤掉吧。如果第一手來源來自可信度較高的雜誌或媒體,也可以保留。而且維基百科對於第二手來源的定義可是有很高的標準(由學者創作並由學術出版機構出版)。--M940504(留言) 2013年10月19日 (六) 23:47 (UTC)
- 撤掉瑣屑及第一手來源信息,也就是說就算真是這樣,若無第二手來源支持,相關信息也應刪去--淺藍雪❉ 2013年10月19日 (六) 16:47 (UTC)
淺藍雪退出討論後
- 我說M940504,不都是一樣在協助以德俊怎樣改善條目嗎?搞鬥爭對條目有什麼幫助?你這又何必讓-淺藍雪如此可以退出討論呢?--36.232.216.217(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2:22 (UTC)
- 或許您誤會了,我沒搞鬥爭的意思。剛才找到這個來源,編寫條目時可以參考一下--M940504(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3:58 (UTC)
- 或許我誤會?您看淺藍雪到現在都沒繼續參與這討論,加上事因於您,您當然可以澄清裝作沒發生這事地說:「或許您誤會了」,真不知道您是把別人當瞎子,還是您把自己當瞎子?您如此不負責任果然可以擋下任何事,確實妙招,佩服您搞鬥爭的功夫。--36.232.216.111(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04:16 (UTC)
- 我只是不太同意「若無第二手來源支持,相關信息也應刪去」的意見而已。淺藍雪要不要餐與討論是他的自由。這也叫搞鬥爭?你說我是瞎子?這是人身攻擊--M940504(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04:50 (UTC)
- 這是不是叫人身攻擊就要問你自己,因為不願面對自己做出來的事還裝成沒發生,如果你自己不是瞎子,那我也可以說你對別人做人身攻擊,因為你把別人當瞎子,只不過你沒說「瞎子」這二字,但別人感受是因為你這樣做就是把別人當瞎子,否則你也不會把問題丟給淺藍雪說他要不要討論是他的自由,由此看出你依然還是對自己向淺藍雪說過的話不願面對來負責,簡單來說,若不是因為你,淺藍雪又怎麼會無故地說出「退出討論」這話?說到這裏已經事實很明白了,這倒要看看究竟是你瞎子還是別人是瞎子?--36.232.208.19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5:33 (UTC)
- 你不同意淺藍雪的意見,其實也犯不着逼他退出討論,還說你不是搞鬥爭?你不同意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讓人退出討論嗎?現在大家都可以藉這事看出M940504原來是種「反對別人就是會迫使對方退出討論」這樣的人。--36.232.208.19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5:40 (UTC)
- 這是不是叫人身攻擊就要問你自己,因為不願面對自己做出來的事還裝成沒發生,如果你自己不是瞎子,那我也可以說你對別人做人身攻擊,因為你把別人當瞎子,只不過你沒說「瞎子」這二字,但別人感受是因為你這樣做就是把別人當瞎子,否則你也不會把問題丟給淺藍雪說他要不要討論是他的自由,由此看出你依然還是對自己向淺藍雪說過的話不願面對來負責,簡單來說,若不是因為你,淺藍雪又怎麼會無故地說出「退出討論」這話?說到這裏已經事實很明白了,這倒要看看究竟是你瞎子還是別人是瞎子?--36.232.208.19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5:33 (UTC)
- 囧rz...樓上別激動。。你這麼做IP君的目的達到了--淺藍雪❉ 2013年10月23日 (三) 17:18 (UTC)
- 我是為你打抱不平耶!怎麼你反倒過來是向着逼你退出討論那個人說話呢?--36.232.208.19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5:36 (UTC)
- 我從未說各位是瞎子,淺藍雪大概也沒這種感受(所以才勸我別激動),只有你認為我在指責他人是瞎子、只有你認為我在搞鬥爭。原來現在維基百科流行惡意推定嗎?--M940504(留言) 2013年10月27日 (日) 07:18 (UTC)
- 看看你現在說的話,難道你這樣的行為(指淺藍雪退出討論)否認掉就可以當成你自己沒認為別人是瞎子而不算是人身攻擊嗎?別以為你沒說「瞎子」二個字就覺得你自己沒做錯事,難道現在維基百科開始流行起來用「做出逼迫別人退出討論的行為視之他人看不見這種惡意行為做為取代惡意推定『瞎子』來規避人身攻擊的查緝」嗎?你非但不面對、不反省、不道歉,反而你將自己做出來的事還振振有詞、理直氣壯地都丟給我這位局外人,假如你沒拿出討論的誠意向淺藍雪解釋以及道歉,系統都有紀錄下來,事實是賴不掉,你就僅管否認,大家都看的出來你有沒有逼迫淺藍雪退出討論?否則你也不會淪為將別人當瞎子看。--36.232.217.1(留言) 2013年10月27日 (日) 10:29 (UTC)
- 事實是我人身攻擊與批鬥的能力實在是很差啊!像我區區一個見習編輯怎麼可能有辦法逼迫維基資深主編淺藍雪呢?閣下的言論可以引來一堆維基人在互助客棧開討論,而我的言論卻常被忽略,實在慚愧。--M940504(留言) 2013年10月27日 (日) 11:27 (UTC)
- 請閣下留意他人的假定善意方針,切勿觸犯不要人身攻擊方針,而我的言論實在不及這二個方針,其功力差之甚遠,實在慚愧。--36.232.218.222(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9:51 (UTC)
- 事實是我人身攻擊與批鬥的能力實在是很差啊!像我區區一個見習編輯怎麼可能有辦法逼迫維基資深主編淺藍雪呢?閣下的言論可以引來一堆維基人在互助客棧開討論,而我的言論卻常被忽略,實在慚愧。--M940504(留言) 2013年10月27日 (日) 11:27 (UTC)
- 看看你現在說的話,難道你這樣的行為(指淺藍雪退出討論)否認掉就可以當成你自己沒認為別人是瞎子而不算是人身攻擊嗎?別以為你沒說「瞎子」二個字就覺得你自己沒做錯事,難道現在維基百科開始流行起來用「做出逼迫別人退出討論的行為視之他人看不見這種惡意行為做為取代惡意推定『瞎子』來規避人身攻擊的查緝」嗎?你非但不面對、不反省、不道歉,反而你將自己做出來的事還振振有詞、理直氣壯地都丟給我這位局外人,假如你沒拿出討論的誠意向淺藍雪解釋以及道歉,系統都有紀錄下來,事實是賴不掉,你就僅管否認,大家都看的出來你有沒有逼迫淺藍雪退出討論?否則你也不會淪為將別人當瞎子看。--36.232.217.1(留言) 2013年10月27日 (日) 10:29 (UTC)
- 我從未說各位是瞎子,淺藍雪大概也沒這種感受(所以才勸我別激動),只有你認為我在指責他人是瞎子、只有你認為我在搞鬥爭。原來現在維基百科流行惡意推定嗎?--M940504(留言) 2013年10月27日 (日) 07:18 (UTC)
- 我是為你打抱不平耶!怎麼你反倒過來是向着逼你退出討論那個人說話呢?--36.232.208.19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5:36 (UTC)
- 我只是不太同意「若無第二手來源支持,相關信息也應刪去」的意見而已。淺藍雪要不要餐與討論是他的自由。這也叫搞鬥爭?你說我是瞎子?這是人身攻擊--M940504(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04:50 (UTC)
- 或許我誤會?您看淺藍雪到現在都沒繼續參與這討論,加上事因於您,您當然可以澄清裝作沒發生這事地說:「或許您誤會了」,真不知道您是把別人當瞎子,還是您把自己當瞎子?您如此不負責任果然可以擋下任何事,確實妙招,佩服您搞鬥爭的功夫。--36.232.216.111(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04:16 (UTC)
- 或許您誤會了,我沒搞鬥爭的意思。剛才找到這個來源,編寫條目時可以參考一下--M940504(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3:58 (UTC)
- 我說M940504,不都是一樣在協助以德俊怎樣改善條目嗎?搞鬥爭對條目有什麼幫助?你這又何必讓-淺藍雪如此可以退出討論呢?--36.232.216.217(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2:22 (UTC)
請各位評斷這樣證據是否叫「退出討論」?
M940504提出的問題:「像我區區一個見習編輯怎麼可能有辦法逼迫維基資深主編淺藍雪呢?」我很樂意給大家看看證據:「這筆編輯」可看出前後因果,就讓各位看看如何一個人讓另一個人退出討論。--36.232.218.222(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0:03 (UTC)
- 前因:以俊德提出問題。後果:淺藍雪認為處理冷門條目很麻煩,所以退出討論。就這樣,你一直說「讓各位看看」,可是到目前為止除了我有誰理你?有嗎?--M940504(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02:15 (UTC)
- 請就該作者提出的問題進行討論,人家來互助客棧不是看鬥嘴的。也請這位IP用戶以平常心進行討論,更不要到處煽風點火,製造矛盾和爭議。--天天 (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04:54 (UTC)
- IP用戶的話語僅能作為參考,不能拿來決定結果,要想正規討論請穿上你的衣服。--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1月2日 (六) 13:49 (UTC)
- 請就該作者提出的問題進行討論,人家來互助客棧不是看鬥嘴的。也請這位IP用戶以平常心進行討論,更不要到處煽風點火,製造矛盾和爭議。--天天 (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04:54 (UTC)
- 囧rz...現在的Troll還真膽大,在維基這種有檢查來源強迫症的社區還敢放出與觀點完全不符的連結。Shenyqwilliam(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06:16 (UTC)
有關主題「詢問一下我的條目有何問題」的回覆
我對開源作業系統不熟,不清楚此條目重要性如何。而目前列的參考資料而言,二個是安同社區的,一個是安同開發部落格的,無法說明此條目的關注度如何。
另外,此條目原本有六個條目需修正的模板,現在全部用註解方式不顯示,此作法比較不妥,因此我會先恢復原狀--Wolfch (留言)-歡迎擴充基礎條目 2013年11月2日 (六) 05:37 (UTC)
- 條目內附上的安同第一個正式版「蒙德里安」發佈!或許是獨立來源。--M940504(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08:36 (UTC)
- 貌似現在不像宣傳性質的條目了吧。另其他來源我會在之後補上。--以俊德(留言) 2013年11月3日 (日) 07:27 (UTC)
- 和掛模版時比較[6],有一些些修改,但差異不是太大--Wolfch (留言)-歡迎擴充基礎條目 2013年11月3日 (日) 14:10 (UTC)
美國城市的譯名
這個美國城市馮檢基 (南達科他州)竟然和一位香港政治人物馮檢基同名,實在太奇怪了,請問這座城市的譯名是真的嗎?--Quest for Truth(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7:13 (UTC)
- 懷疑是翻譯機弄的。--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3年11月11日 (一) 02:04 (UTC)
求大家推敲
Extensions to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和 IPA extensions 的譯名分別叫什麼最合適?-- ──★── 2013年11月10日 (日) 17:32 (UTC)
請多使用此工具{{Find_dict_en2zh|IPA Extensions}} 英翻中:"IPA Extensions" — CNKI工具書、百度詞典、iciba詞典、有道詞典、dreye詞典、Google 翻譯(台灣正體)、Google 翻譯(中國簡體)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1日 (一) 14:09 (UTC)
在軍隊中對於數字的另一套表示方法叫什麼?
- 例如把「0123」稱為「洞么兩三」,這種表示方法叫什麼?-P1ayer(留言) 2013年11月4日 (一) 09:34 (UTC)
- 請參考:北約音標字母。--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1月5日 (二) 04:31 (UTC)
- 在電影赤色風暴中,美帝核潛艇在讀取密碼時也是用樓上提供的發音方法,避免有人發音不準、夾雜當地英語腔、或聽力不好,舉例B聽成D、或T而產生判讀錯誤。--Znppo(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04:55 (UTC)
- 四四拐么清華園站么道停妥。 --達師 - 270 - 456 2013年11月6日 (三) 08:28 (UTC)
- 在電影赤色風暴中,美帝核潛艇在讀取密碼時也是用樓上提供的發音方法,避免有人發音不準、夾雜當地英語腔、或聽力不好,舉例B聽成D、或T而產生判讀錯誤。--Znppo(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04:55 (UTC)
- 這個讀法的目的與前述北約音標字母的意義是一樣的,源於避免數字發音上的混淆造成電報抄讀的錯誤。 術語應該是叫「報讀法」。 洞么兩三四五六拐八勾洞是中文電報領域對數字的報讀法,搜索報讀法這個詞可以找到很多資料,不過這個詞只怕也太專業冷門,很少人知道,如需使用,建議還是加一些說明。Tonys(留言) 2013年11月6日 (三) 10:08 (UTC)
- 不會太冷門,基本上在台灣島服役過的男子都看得懂也聽的懂,因為台灣島軍的軍方對於數字用語就是樓上所說的,完全相同。--Znppo(留言) 2013年11月6日 (三) 10:15 (UTC)
- 不冷門+1,在台灣大部分的成年男性都知道或聽得懂這種報數方式。--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1月7日 (四) 10:24 (UTC)
- 我想Tonys講的是「報讀法」這個稱呼很冷門。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13年11月8日 (五) 07:28 (UTC)
- 請參考:北約音標字母。--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1月5日 (二) 04:31 (UTC)
- 大陸這邊雖然不像台灣那麼服役,但這套讀法從小看那麼多的愛國戰爭電影,大多數人都挺熟悉的,而且日常也時常會用到一點。只是這「報讀法」這個詞的確很專業,一般人不會知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1月12日 (二) 01:47 (UTC)
- 在中國大陸,一組數字裏(例如電話號碼)有一字的話通常都會讀么的。--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1月12日 (二) 02:21 (UTC)
有關 IP 用戶 36.232.X.X 行為處置討論
- (*)提醒,關於此IP用戶君之行徑,請參見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歷史檔案/2013年7-12月#.E4.BB.A5.E4.B8.8B.E6.98.AFUser:DreamLiner.E7.9A.84.E5.8F.8D.E9.A9.B3,看他的行為是不是跟我講的相符合。當時我說的內容在此重PO一次:
「我曾經被36.232起頭的IP用戶挑動我跟某用戶S的糾紛,本來我想想算了我跟該用戶只是意見不同,也不想多理,客棧討論過了也就算了,但這位IP用戶卻愛扇風點火,哪裏有洞就會往哪裏鑽,講難聽一點就愛引兩狗相鬥,如同鬥雞場所扮演的挑釁人一樣,兩隻雞原本不會互啄,只要不侵犯彼此地盤,這時就須要有一位挑釁人去挑動其中一隻雞去啄另外一隻,讓鬥雞場的比賽能夠成立,IP36.232扮演的就是這種角色,他很愛湊熱鬧看吵架,會故意去鑽鑽看有沒有可以製造其他兩人互吵的洞存在。(這邊舉的例子,狗跟雞不是指我跟某用戶S是狗或雞,而是引用作為一種情境譬喻。)」--Znppo(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05:54 (UTC)
- 先前我曾提議以手動方式強制deltalk或用過濾器將這位IP:36.232消音,但缺乏大家的覆議,如果各位覺得這號人物很煩、已經造成社群討論時的困擾,就請支持我的提議。--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1月5日 (二) 06:04 (UTC)
- (+)支持:我支持樓上之提案,但支持此案者能看到表態的維基用戶僅你我兩人,如人數太少無法成案也不用太急於一時,依他最近在互助客棧各主題之言論,讓我深信此IP君最終會獲得他應該得到的待遇,只是現今民氣尚未可用,端看對他覺得厭煩的維基用戶數量之成長性而定,而他也很努力的在互助客棧裏增加這個人數。--Znppo(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14:41 (UTC)
- (+)支持:這次所犯實在離譜,而且毫無悔意,再不處理實在不行了。其實先前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3年10月#新提案中,大象君表示「獲得共識」後,並無任何人有異議,照理已可着手進行。Liangent 所提的方案應屬可行,看起來操作程序並不困難,建議大象君不妨着手試試。如果覺得時效已過,不妨利用此次重新徵詢社群意見;或者更正式地在「其他」版重新提案亦可。--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6日 (三) 12:40 (UTC)
- 我承認其實是因為自己功力太弱不知道過濾器該怎麼使用、再加上前一陣子工作太忙所以就把這件事擱置了。誠心懇求懂這方面技術的熱心人士協助。先叩謝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1月7日 (四) 08:00 (UTC)
- (+)支持:唯恐天下不亂。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13年11月7日 (四) 14:38 (UTC)
- (+)支持:支持大象君的看法--Cobras638(留言) 2013年11月7日 (四) 20:43 (UTC)
- (+)支持:該IP用戶屢教不改,不適合用善意推定了,應定性為破壞者。--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1月8日 (五) 04:24 (UTC)
- (+)支持:當初2013年8月、2013年9月分別討論過這問題了,但始終因為有人顧慮著將36.232頻段封住會影響到其它同樣也使用這頻段的人,所以遲遲無法解決,希望這次管理員真的可以有實際做為,對於有此顧慮的人,叫使用36.232頻段的這些人都去註冊就好了。其實,我也搞不懂當初為何大家表決是允許開放IP用戶編輯,否則也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12:33 (UTC)
- (~)補充:我中間有段時間都沒來維基百科編輯,確實有一部分原因是考量到浮動IP問題,上次討論都沒有發展,所以我不願每次來維基百科是為這問題而來,索性就不來維基百科,看見相同討論重新提起,真的很希望管理員可以解決這事。--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12:42 (UTC)
- (+)支持,希望有管理員能站出來。--CHEM.is.TRY 2013年11月9日 (六) 15:34 (UTC)
- (:)回應,請容許在下插話一下,幾小時之前36.232.0.0/16(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已經由User:RalfX執行封禁網段三個月,因為他的行為已經嚴重擾亂社群的行為,因此在下認同RalfX的封禁決定是正確的,也符合社群的共識。--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3年11月9日 (六) 15:56 (UTC)
- (:)回應,三個月?喔~不!提議管理員考慮是否延長封禁,或者永久封禁,因為我有證據可以指出,根據他自己寫的User talk:36.232.217.73/所有浮動IP,至少2012年8月就有他活動蹤跡,距今已長達一年時間了,由此看來,我個人認為是有絕對理由將封禁三個月再延長,甚至於永久,請管理員三思。--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16:06 (UTC)
- (:)回應,請容許在下插話一下,幾小時之前36.232.0.0/16(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已經由User:RalfX執行封禁網段三個月,因為他的行為已經嚴重擾亂社群的行為,因此在下認同RalfX的封禁決定是正確的,也符合社群的共識。--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3年11月9日 (六) 15:56 (UTC)
- (-)反對:沒有看見此用戶破壞條目的舉證。在下不贊同這種愚蠢的提案,及管理員所謂順應民意的濫權禁封。確保言論自由,及衍生的編寫自由是保護維基百科實現客觀中立唯一的底線。被激怒只是證明自己愚蠢而已。有痔瘡卻怪罪馬桶,很沒有道理。--白開水 (打針吃藥 開門查水錶 ) 2013年11月9日 (六) 16:53 (UTC)
- 請不要在了解事實之前隨便發表評論,謝謝。閣下沒有看見此用戶破壞不代表其他人就沒看見——更何況WP:破壞並不局限於「破壞條目」。--CHEM.is.TRY 2013年11月9日 (六) 17:08 (UTC)
- 他要投反對票是他個人權益與自由,只是不知道他從何得知我們這裏討論是36.232用戶破壞條目?我不見這裏有誰在討論,對於他的「舉證一說」,這我就更摸不着了,恐怕是跑題了吧!--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18:16 (UTC)
- 這一個算嗎?條目已列出來源雜誌的期數,36.232用戶卻認為「沒列出網址連結給人查閱與違反自我參照」而將來源移除。還有這一個,無故將文字簡轉繁。--M940504(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00:18 (UTC)
- 他要投反對票是他個人權益與自由,只是不知道他從何得知我們這裏討論是36.232用戶破壞條目?我不見這裏有誰在討論,對於他的「舉證一說」,這我就更摸不着了,恐怕是跑題了吧!--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18:16 (UTC)
- 請不要在了解事實之前隨便發表評論,謝謝。閣下沒有看見此用戶破壞不代表其他人就沒看見——更何況WP:破壞並不局限於「破壞條目」。--CHEM.is.TRY 2013年11月9日 (六) 17:08 (UTC)
- 先前我曾提議以手動方式強制deltalk或用過濾器將這位IP:36.232消音,但缺乏大家的覆議,如果各位覺得這號人物很煩、已經造成社群討論時的困擾,就請支持我的提議。--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1月5日 (二) 06:04 (UTC)
- (*)提醒,關於此IP用戶君之行徑,請參見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歷史檔案/2013年7-12月#.E4.BB.A5.E4.B8.8B.E6.98.AFUser:DreamLiner.E7.9A.84.E5.8F.8D.E9.A9.B3,看他的行為是不是跟我講的相符合。當時我說的內容在此重PO一次:
(!)意見:用戶 36.232.X.X 的行為已有管理員出面處理(封禁36.232.0.0/16(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網段三個月),故擬關閉討論,以避免浪費社群資源。若有用戶對該處理方式有意見,請依正規管道反映,或另開新議題,謝謝!-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02:39 (UTC)-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09:25 (UTC)
- (:)回應:請閣下留意自己的用詞,說誰浪費社群資源?我在上面有提議管理員將三個月封禁再延長,為何閣下急着將關閉討論?如此關閉討論是令人不解,也很可疑。--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09:39 (UTC)
- (?)疑問:會不會是我說過「我不願每次來維基百科是為這問題而來」衝這話,因此閣下認為我每次來維基百科都討論36.232用戶問題,故有此「浪費社群資源」一說?--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09:43 (UTC)
- (:)回應:我無意,也「沒有任何興趣」針對閣下發言,請勿過度聯想。--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3:01 (UTC)
- (:)回應:相信閣下是無意,但有沒有無意要去關閉討論,這我就不知道了,而且我也「沒有任何興趣」去臆測閣下想做什麼,過度聯想還不如謹言慎行。--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3:55 (UTC)
- (:)回應:我無意,也「沒有任何興趣」針對閣下發言,請勿過度聯想。--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3:01 (UTC)
- (!)意見,「得饒人處且饒人」,此36.232 IP用戶君此次被施以封禁3個月處理,也算是給他一個反省的機會,舉凡破壞,只要不是純破壞者,初犯都會封一段時間以防止他繼續破壞條目(在本例則是防止此36.232 IP用戶君繼續擾亂互助客棧跟一些相關條目),他也可以在這段時間反省一下自身的行為,也許封禁期限終了他回到維基百科後,他的行為會有所改善也不一定。我們不能否決有這可能性,每個人都應該有一次得到救贖的機會,此36.232 IP用戶君也不例外。而且來日方長,等到封禁期限滿,他回到維基百科後如果仍持續續擾亂互助客棧跟一些相關條目,在眾目睽睽之下勢必也有人再次厭煩他的行為而提出反應,這時在考慮加重對他的處理以防止他長期擾亂互助客棧跟一些相關條目,猶未晚矣。得饒人處且饒人,阿彌陀佛。--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2:11 (UTC)
- 同意。--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3:05 (UTC)
- 總的來說,你的意思就是先看看三個月解封後成效如何,視情況再商議,不用現在先急於下猛藥,是嗎?--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3:55 (UTC)
- 實際運作上大概是如此,但情感上還夾雜着人情世故在裏面,並不是先不先下猛藥的問題,能瞭者自瞭。--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9:32 (UTC)
- 總的來說,你的意思就是先看看三個月解封後成效如何,視情況再商議,不用現在先急於下猛藥,是嗎?--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3:55 (UTC)
- 原本是希望能利用過濾器在封禁這位老兄的狀態之下保持其他無關者的權益,不過既然封了那就這樣吧。雖然我不認為該君會因為被封禁三個月就改變態度,但三個月之後識狀況再看看是否繼續延長封禁的作法我倒是不反對。--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1月12日 (二) 06:19 (UTC)
- 閣下真是好心腸,但這不是閣下的錯,不用太顧忌同用36.232頻段無關者的權益,就讓他們自己先去註冊個用戶,這也不是說不能讓他們編輯。不過,倒是有個看法與閣下一致,我也覺得三個月效果頗受質疑,就根據該君自己寫的User talk:36.232.217.73/所有浮動IP可知,出沒時間從2012年8月到現在已超過一年,如此之久,故而提議三個月延長,但樓上有二位仁兄,一位說:「既然封了,為避免浪費社群資源,要關閉討論」,另一位說:「實際運作是如此,但還有人情世故存在,明白人一看就懂我意思」,我是不知道這二位仁兄是想要做什麼?因此也就沒繼續對他們延續話題。--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12日 (二) 13:17 (UTC)
- 同意。--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3:05 (UTC)
- 提交理據:基於非確認用戶不能投票,我只提交理由。這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模板全都是圖片,不解的是為何不將這些圖片用在性交姿勢條目中,反而另外製造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模板去取代之,所以提交這裏討論。特別懇請諸位,請不要因為非確認用戶就迅速關閉討論,這樣子強迫不給人討論,恐怕是有因人廢言之嫌,這不是維基百科該有限制討論的不合理方式。--36.232.216.111(留言) 2013年10月23日 (三) 05:08 (UTC)
- 我說過了,這是拿來討論,刪不刪是其次,這根本不能成為否定的理由,請不要用這種不合理方式強迫他人不許將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拿來這裏討論,非確認用戶不能刪是另一回事,你就不要刪就好了,哪有怕被刪就因人廢言地也連同將討論強迫關閉。--36.232.208.19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6:06 (UTC)
- 簡單地說,資格不符是可以不刪,但不能因此就連討論機會都不可,這樣做法如同獨裁,強迫別人不但不許提刪,更不能討論,此舉我有反對理由。--36.232.208.19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6:09 (UTC)
- (:)回應 簡單地說,有一個地方叫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6:34 (UTC)
- (:)回應 光說有什麼用?你是不會移過去嗎?--36.232.218.222(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9:46 (UTC)
- (:)回應 你不會貼嗎?--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1月3日 (日) 08:11 (UTC)
- (:)回應 光說有什麼用?你是不會移過去嗎?--36.232.218.222(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9:46 (UTC)
- (:)回應 簡單地說,有一個地方叫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6:34 (UTC)
- 簡單地說,資格不符是可以不刪,但不能因此就連討論機會都不可,這樣做法如同獨裁,強迫別人不但不許提刪,更不能討論,此舉我有反對理由。--36.232.208.19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6:09 (UTC)
- 我說過了,這是拿來討論,刪不刪是其次,這根本不能成為否定的理由,請不要用這種不合理方式強迫他人不許將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拿來這裏討論,非確認用戶不能刪是另一回事,你就不要刪就好了,哪有怕被刪就因人廢言地也連同將討論強迫關閉。--36.232.208.195(留言) 2013年10月25日 (五) 06:06 (UTC)
- 提刪者未符資格,且並無於模板處掛上提刪模板。-Lif…lon 2013年10月23日 (三) 14:23 (UTC)
- 你就只會視若無睹他人意見,對提刪者有強烈偏見。--36.232.218.222(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9:46 (UTC)
- 啊……既然到頭來都會移到這裏,難道你認為這樣做可以吸引到更多的關注嗎?--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13:13 (UTC)
- 既然想提刪何不註冊一個新用戶?維基百科有規定只有自動確認用戶可提刪。--M940504(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02:22 (UTC)
- 照各位這麼說,是不是默許模板內容可以用很多圖像去取代條目?也就是說,即便是有人本末倒置地另外創建一個很多圖像在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模板裏,如此製造無謂的模板,你們也不會覺得有何問題?--36.232.221.251(留言) 2013年11月2日 (六) 15:46 (UTC)
現在各位討論結果如何?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要繼續保留,還是將模板裏圖片都移除?--36.232.216.138(留言) 2013年11月8日 (五) 16:30 (UTC)
好像是這樣的,應該是Fengli兄台在幾種體位下面分別作了一個圖片摺疊(我查了下是2012年底的事情),我覺着這樣以後要加內容很麻煩,然後嘗試學了下代碼,把那個粉紅色的模板建設了,以取代原來的那些圖片摺疊。和之前的圖片摺疊性質本身是一樣的,以上是第一點。第二點:和Template:性交體位不同的是有圖片,便於閱讀者通過圖片選擇要讀哪個條目。至於Template:性交體位本身不直接對其補充,因為我覺着單純文字的模板,也許以後可以增加更多體位吧;而已經由網友繪製的圖片的體位,只是無數體位中的一部分,所以做一個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
我對Andante兄台一定要把除開男陰和女陰性交的其他圖片刪去,略有不解,因為每個圖片還是有對應條目的。這個事情沒那麼原則性吧,標題原來就叫行房姿勢,行房這個詞不至於只包括男陰對女陰吧。還有,性交體位那個條目,既然這個條目叫性交,真要嚴格來講的話,很多內容要刪掉了。反而是標題為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的模板,既然說的是行房,包含的涵義應該更廣。我不知道我這個理解對不對,即性交一詞也許廣義上包括各種器官交合,但狹義上應該就是指男陰對女陰的陰道性交吧。
—— 「金寅熹(留言) 2013年11月12日 (二) 07:55 (UTC)」
- 可考慮(±)合併到人類性行為或更改符合主題的模板名稱。-- ♬ bonne journée ☺ 2013年11月12日 (二) 10:12 (UTC)
- 模板原創者金寅熹兄台說嚴格來講「性交體位很多內容要刪掉」,現在已經改掉了。那模板呢?-- ♬ bonne journée ☺ 2013年11月12日 (二) 11:59 (UTC)
- 回復Andante兄台,我思考了一下,如果逐字逐句的推敲,並且確實須要一個共識的話,首先以假定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值得存在為基礎,也不妨把標題改為如【夫妻生殖器性交(行房姿勢)示意圖】、「兩性生殖器性交(行房姿勢)示意圖】、【男女生殖器性交(行房姿勢)示意圖】,如果要避免異性戀中心主義,那就必須將標題簡化為「生殖器性交(行房姿勢)示意圖】,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未必只保留七張圖,69也是雙方生殖器都有用到,可能可以保留八張圖。
- 另外,有關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和Template:性交體位同時並存的理由,也在前文有述;亦不妨請諸位兄台予以探討;此外,如果必要且妥當,兩個模板也或許可以合併;但那樣兩個模板則失去發揮各自不同價值的作用:Template:性交體位主旨應該是靈活的、以後可以多收錄體位;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則旨在便於直觀和提升百科閱讀者求知慾。
- 關於Template:性交體位以後會擴大的可能性,有Template:中國都城由小變大的例子,以此來看,Template:性交體位以後也可能會擴大;相比起來,行房的圖集,倒不會有那麼多網友有空閒去畫,收錄七八張或者十餘張代表性的示意圖,似乎已可以起到其直觀作用。
- Template:行房姿勢圖集修訂,暫定名「【人類生殖器性接觸與行房姿勢(示意圖)】」。
有關Template:武術
昨天創建了一個Template:武術的模版,不過許多用語找不到中文翻譯,希望熟悉這方面的維基人可以一起幫忙翻譯此模版,謝謝--Wolfch (留言)-歡迎擴充基礎條目 2013年11月10日 (日) 01:24 (UTC)
- 我覺得吧這個模板不一定非按英文翻譯。日文的該模板與英文就完全不同。有些東西英語的體系與中文體系是不能夠對應的--鏡海水手(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05:35 (UTC)
- 這種模板收錄標準不明,中立性有爭議,建議用列表代替--Ws227(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00:28 (UTC)
關於模板的亂數問題
- {{Random portal component}}這個模板本來是亂數1到max參數所指定的數值, 可是最近竟然看到有0的? 這到底是....-P1ayer(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06:56 (UTC)
YAHOO!奇摩知識+引用維基百科說清水斷崖是為紀念日本人清水先生...我被冤枉了!
- 回答者秋水仙(專家1級)於2013-07-23 21:38:18對為什麼清水斷崖叫清水斷崖問題回答如下:
《維基百科》(Wikipedia)提及「清水斷崖」為紀念日本人清水先生的說法,網絡資料否屬實,需文獻佐證。若資料屬實,則清水先生的名字剛好與當地的地名相同。「清水斷崖」的名稱可能是為了紀念清水先生,但「清水」的地名則自古有之,與清水先生並無關係。
我依照當時2013-07-23 21:38:18時間去查閱最近一筆版本,找到2013年7月22日 (一) 01:54編輯版本並經過我本人親眼核對後,發現這其實一個很天大的冤枉,完全都沒有這麼寫,對於YAHOO!奇摩知識+的解答如此抹黑,經過我細心追查才知道,原來問題出在一開始創建蘇花公路就寫:
此斷崖名稱是為了紀念開路時殉職的日本人清水先生(Shimizu)
一直到2006年7月17日 (一) 19:33這筆編輯才被人刪除,距今還可以訛傳這麼久,這我實在搞不懂,秋水仙(專家1級)當時回答時間是2013-07-23 21:38:18,距離最近版本是2013年7月22日 (一) 01:54編輯版本,我就很疑惑是為什麼有清水斷崖版本不看,卻要事後抹黑地解釋,硬賴說是維基百科,這更是讓我搞不懂。--Urbangeography(留言) 2013年11月13日 (三) 09:45 (UTC)
- 沒辦法,誰讓當時我們錯了呢。。。+_+||--羅小黑 2013年11月14日 (四) 03:13 (UTC)
Wikipedia:一般免責聲明--(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03:16 (UTC)
- 你是想說Wikipedia:免責聲明是嗎?我也找到Wikipedia:風險聲明,這二份聲明都是立場強調「維基百科不是保證提供準確無誤的訊息」,不過搬出這些聲明對於YAHOO!奇摩知識+沒有用,否則不會出現為什麼清水斷崖叫清水斷崖這種先賴在維基百科頭上,然後加以抹黑駁斥的答案,所以重點不是在於聲明的問題,回歸我之前提出問題,所以在此不再贅述。--Urbangeography(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05:29 (UTC)
- 就算別人真的是想抹黑又如何呢?我們也沒辦法啊。所以說努力寫好維基百科就行了,畢竟你總不能衝到那個人家裏向他扔肥皂吧。--羅小黑 2013年11月14日 (四) 06:23 (UTC)
- 不是啦!我說的問題不是在這,既然知道為什麼清水斷崖叫清水斷崖回答時間是「2013年07月23日」,怎會有人刻意去翻蘇花公路最初創建~2006年7月17日為止的版本記載:「此斷崖名稱是為了紀念開路時殉職的日本人清水先生(Shimizu)」,卻沒去看當前版本蘇花公路或當前版本清水斷崖,反而是加以抹黑維基百科,這不是很奇怪嗎?--Urbangeography(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7:29 (UTC)
- (~)補充:是我們做了什麼才導致這事發生,否則回答者秋水仙(專家1級)也不會無端地說維基百科,有沒有可能維基百科系統出錯,發生回溯?--Urbangeography(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7:35 (UTC)
- 別擔心了,維基百科系統沒出錯。秋水仙(專家1級)根本沒看維基百科,而是看這個網站,所以才有過時的資訊。--M940504(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05:04 (UTC)
- --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05:31 (UTC)
-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還以為是我們的問題,這倒讓我上了一課。--Urbangeography(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09:23 (UTC)
- --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05:31 (UTC)
- 別擔心了,維基百科系統沒出錯。秋水仙(專家1級)根本沒看維基百科,而是看這個網站,所以才有過時的資訊。--M940504(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05:04 (UTC)
- (~)補充:是我們做了什麼才導致這事發生,否則回答者秋水仙(專家1級)也不會無端地說維基百科,有沒有可能維基百科系統出錯,發生回溯?--Urbangeography(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7:35 (UTC)
- 不是啦!我說的問題不是在這,既然知道為什麼清水斷崖叫清水斷崖回答時間是「2013年07月23日」,怎會有人刻意去翻蘇花公路最初創建~2006年7月17日為止的版本記載:「此斷崖名稱是為了紀念開路時殉職的日本人清水先生(Shimizu)」,卻沒去看當前版本蘇花公路或當前版本清水斷崖,反而是加以抹黑維基百科,這不是很奇怪嗎?--Urbangeography(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7:29 (UTC)
- 就算別人真的是想抹黑又如何呢?我們也沒辦法啊。所以說努力寫好維基百科就行了,畢竟你總不能衝到那個人家裏向他扔肥皂吧。--羅小黑 2013年11月14日 (四) 06:23 (UTC)
這個討論要存檔,是該放在Talk:清水斷崖還是放在Talk:蘇花公路?--Urbangeography(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09:26 (UTC)
- 我覺得這討論主要是YAHOO!奇摩知識+的問題,而不是討論條目內容。建議存檔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3年11月--M940504(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15:46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如何歸類?不是獨立?石頭蹦出來的?還是用國民黨以前的說法「竊佔」?Ianbu(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03:43 (UTC)
- 征服。--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03:48 (UTC)
- 條目內寫的「征服」:即「國家」以武力佔領「他國」領土之部份或全部。我是偏向類似美國的獨立戰爭,獨立戰爭本質還是內戰。Ianbu(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03:53 (UTC)
- 依據這部字典,征服是:「戰勝、使屈服」。不過大陸各地方政府是屈服了,但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屈而不服,播遷台灣,所以現在維基百科才有正體版。--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05:53 (UTC)
- 條目內寫的「征服」:即「國家」以武力佔領「他國」領土之部份或全部。我是偏向類似美國的獨立戰爭,獨立戰爭本質還是內戰。Ianbu(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03:53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中華民國只是政府更迭,不存在領土變更。不清楚的就不要寫,不要自作聰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17日 (日) 04:32 (UTC)
- 見仁見智。不過該條目並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例之必要性,為此引發爭議實在是不值得。--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08:12 (UTC)
- 確實,見仁見智。所以我們看到引發爭議者被封禁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17日 (日) 09:18 (UTC)
- 被封禁原因不止是這個,還有蘇州狀元中的破壞。--CHEM.is.TRY 2013年11月17日 (日) 12:27 (UTC)
- 確實,見仁見智。所以我們看到引發爭議者被封禁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17日 (日) 09:18 (UTC)
- 見仁見智。不過該條目並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例之必要性,為此引發爭議實在是不值得。--Kolyma(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08:12 (UTC)
體育俱樂部冠軍展示模板到底用國旗還是隊徽?
英文版比如歐冠冠軍一直是用國旗。中文版以前也是學英文版用國旗,最近好像有用隊徽的趨勢。我覺得應該把國旗作為標準,隊徽全部改為國旗。比如廣州恆大,我這兩天一直在和互相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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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第二個成為標準,因為英文版就是用的第二個,用了很久了。--Fxqf·留言簿 2013年11月15日 (五) 02:22 (UTC)
我認為用隊徽比較好,因為2012年之前亞冠冠軍都用的是隊徽,這些冠軍的隊徽,象徵了整個俱樂部的文化。如果只是用國旗,就顯得很單調,就無法直接體現出俱樂部球隊的文化特徵。如果在將來哪一年大家回憶起當年的冠軍時,如果只是知道有中國的球隊奪冠,卻對那些具體的俱樂部的文化特徵都回憶不起來,那豈不是太遺憾了?--Younis7435·留言簿
- 我認為,用隊徽好,某個使用漢語的維基人如此首創,耳目一新,值得向英文維基推廣。如果用國旗,象此處,容易令人聯想到中國第一次奪冠,而事實上是中國第二次;另外,歷屆歐冠英文條目沒有這個項目,即沒有一個大尺寸的旗幟,樓主說的應該是亞冠的英文版;第三,我覺得,歐冠之所以不放旗幟,可能是因為存在爭議,因為例如,巴塞隆拿有分離傾向,對馬德里不感冒,米蘭有獨特文化和不同的語言,對羅馬也不太向心,拜仁(即巴伐利亞)也是獨特文化和不同的語言。--Haojian(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02:49 (UTC)
- 還有兩個例子,摩納哥俱樂部在法甲,但根本不是法國球隊,列支敦士登俱樂部在瑞士甲級聯賽,也根本不是瑞士球隊。--Haojian(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02:52 (UTC)
Younis7435支持你的觀點!Haojian
我可以附議Haojian關於歐洲足球的觀察,歐洲足球除了國家認同,其實城市認同更普遍一些,但這些都是個人經驗,請問一般的中英文報紙雜誌等可靠來源是用哪一種識別呢?建議按一般可靠來源的選擇為主,我相信有不少報紙和雜誌的例子才是。--(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03:02 (UTC)
- 真的要PRC國旗,我已加上看看。--(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03:07 (UTC)
- 樓主說英文維基,請看這個en:Talk:2004_UEFA_Champions_League_Final,連小旗幟都能爭來爭去,更別說大尺寸了。作為一個普遍的標準,國旗容易出現爭議,而隊徽更中立,比較穩妥。--Haojian(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03:52 (UTC)
:路過,支持隊徽。--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3年11月15日 (五) 04:29 (UTC)
HI,樓主Fxqf,剛才看你的主頁,你是宜昌人吧,我haojian是恩施人,很近啊。廣州很愛國的,如果是上海人拉上海的大旗,我會強烈反對的。(請原諒,本人收回)--Haojian(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05:16 (UTC)
- 插個話,有必要這樣比愛國嗎?中文維基是中文為主的喔。不過這次去武漢時本來想要去宜昌和恩施走走的,後來因為要在武漢弄Wiki Research的討論作罷。--(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05:26 (UTC)
- (:)回應:愛國請用腦子,和旗子有啥關係。難道買豐田車要打國徽嗎?。再扯地域歧視,對比其他城市(比如:北京、香港、廣州、台北),上海開放包容獨立愛國毋庸置疑,但從來不歡迎偏見者。
腦殘。--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3年11月15日 (五) 05:35 (UTC) - (:)回應:某些維基人真無聊,和上海一點關係也沒有的事兒,居然也讓上海躺槍,維基不需要你這種思想狹隘的地圖炮!--Fayhoo(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05:49 (UTC)
- 上面的閣下閣下果然人如其名!「好jian!」—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15日 (五) 05:50 (UTC)
- 遇到上海人了,對不起,我的本意不是這樣的,上海是偉大的城市,上海也出現了一批姚明劉翔這樣的中華頂級驕傲。上海有很少比例但絕對數目可觀的一部分人不太那個,而往往宣揚上海高於北京、香港、廣州、台北的急先鋒(即我說的拉大旗)往往是這一撮為主,給開放包容獨立愛國的上海抹黑了。我的本意是,樓主或許出於愛國情懷,反對地域性徽章擺在榮譽頂點,我想強調的是對於廣州,廣州人面對香港更多的以內地人自居,向心力比較強。討論跑題了,責任在我,請回歸原題吧。--Haojian(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05:53 (UTC)
- 隊徽可以,但請不要使用非自由版權圖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1月15日 (五) 06:26 (UTC)
- 大家發現沒,2004 UEFA Champions League Final中template:Infobox football match的比分的數字,比中文版的好看。我是宜昌人,恩施確實離宜昌很近。說實話我是偽球迷,只是對熱門新聞感興趣(剛把實況足球十卸載,玩了兩年,八個賽季,AC米蘭)。不要地域攻擊。我只是覺得國旗比隊徽好看,有點用戶第二次奪冠,可是模板說的很清楚,恆大第一次奪冠。--Fxqf·留言簿 2013年11月15日 (五) 08:33 (UTC)
- 關於摩納哥隊在法甲的例子確實很好,它到底用法國國旗還是摩納哥國旗?還是haojian提供的例子2004 UEFA Champions League Final(2004年歐洲冠軍聯賽決賽),摩納哥隊用的是法國國旗,這說明以聯賽國家為準,而不是俱樂部本身國家。--Fxqf·留言簿 2013年11月15日 (五) 08:42 (UTC)
- 我認為還是用隊徽比較好,隊徽可以表現體育俱樂部的文化。用國旗不僅很單調,而且有可能容易出現爭議。--Lanwi1(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09:08 (UTC)
- 關於摩納哥隊在法甲的例子確實很好,它到底用法國國旗還是摩納哥國旗?還是haojian提供的例子2004 UEFA Champions League Final(2004年歐洲冠軍聯賽決賽),摩納哥隊用的是法國國旗,這說明以聯賽國家為準,而不是俱樂部本身國家。--Fxqf·留言簿 2013年11月15日 (五) 08:42 (UTC)
- 大家發現沒,2004 UEFA Champions League Final中template:Infobox football match的比分的數字,比中文版的好看。我是宜昌人,恩施確實離宜昌很近。說實話我是偽球迷,只是對熱門新聞感興趣(剛把實況足球十卸載,玩了兩年,八個賽季,AC米蘭)。不要地域攻擊。我只是覺得國旗比隊徽好看,有點用戶第二次奪冠,可是模板說的很清楚,恆大第一次奪冠。--Fxqf·留言簿 2013年11月15日 (五) 08:33 (UTC)
支持用隊徽來表示球隊!——Zhejiang(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12:11 (UTC)
- 應該國家隊比賽用國旗,球會級比賽用隊徽--太刻薄(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14:02 (UTC)
據我的理解是,球會隊徽是具有版權的圖像,儘可能只應在球會條目本身作「合理使用」,相反國旗使用自由度較大,限制較少。這也解釋為何英文維基中,國際比賽使用國旗,球會級比賽不用任何標幟。--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1月15日 (五) 17:40 (UTC)
- 支持使用隊徽!至少隊徽某種程度上不那麼有爭議。Go further. 2013年11月16日 (六) 12:30 (UTC)
隊徽是有知識產權的,非該俱樂部條目內根本無法合理使用(因為沒有必要性、且並非無法替代),如何使用?-Msuker(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07:18 (UTC)
- 不代表這些例子就是對的,請參考:
- 基本上我會覺得第二個比較沒有法律爭議,但是可能會有政治適切性,但若要代用未必不行。--❦‽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20 (UTC)
Younis7435剛剛看過了每一個人的觀點,我來統計一下:
截止到北京時間2013年11月19號0:00,
支持使用隊徽的,有7票(1個用戶1張票,)。
支持使用國旗的,有4票。
態度不明確的,有1票。(即只是嘲諷某人觀點,卻沒有表明自己態度的人。)
因此到目前為止,支持隊徽的人數佔了上風。
我們將會在12月15日,即討論一個月之後,再次做出統計,然後做出最終定論。
- (:)回應:注意Clithering的提醒,「球會隊徽是具有版權的圖像,儘可能只應在球會條目本身作「合理使用」」(極少數頁面空間可以使用),你要先確認你的球會隊徽將會用到哪些頁面,才能知道是否有投票的可能。--❦‽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29 (UTC)
- deltalk by 由Younis7435(討論 | 貢獻)在2013年11月18日 (一) 17:52編輯。--❦‽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9日 (二) 00:48 (UTC)
中英文版條目不完全對應的情況下的跨語言連結問題
我有一個地方不太明白:究竟中英文版條目不完全對應的情況下,是否應該進行跨語言連結呢?我有兩個實例:(1) 中文版的豬排飯的定義是東亞各地的豬排飯,但連結的英文版en:Katsudon只是專門介紹日式豬排飯,而且沒有一個Pork chop rice的條目;(2) 中文版的蒸飯的定義是東亞各地的蒸飯,但連結的英文版en:Takikomi gohan只是專門介紹日式蒸飯,而且沒有一個Steamed rice的條目。這樣的問題應該是由中文版來解決還是英文版的責任?--Tamsclod(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2:07 (UTC)
- 應該是wikidata的責任了。—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2:31 (UTC)
- 即是要怎樣解決這個問題?刪除中文版的跨語言連結?那麼中文版便沒有其他跨語言版本連結了。但如果刪除中文版的非日本內容藉以保留跨語言連結,恐怕會被人批評是削足適履。(另外剛發現煲仔飯和en:Kamameshi也有相同問題,難道在歐美人士眼中米飯只是日本文化而不屬中華文化?)--Tamsclod(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04:40 (UTC)
- 部分可以保留(但不確定Addbot也會移走),例如A1和A2同時對應外語的B,現在合併到d:,A1更接近B而手工修正,A2斷鏈,解決有在A2保留到B的跨語言,但最後是A2要麼合併至A1,如果A1能包括A2(A2內容弱勢);要麼建立A2對應的外語B2(A2內容強勢,可以與A1分開的話)。遷移到d:一下子暴露了這些錯綜複雜不合理的問題,解鈴還須繫鈴人。——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3年11月20日 (三) 08:32 (UTC)
- 即是要怎樣解決這個問題?刪除中文版的跨語言連結?那麼中文版便沒有其他跨語言版本連結了。但如果刪除中文版的非日本內容藉以保留跨語言連結,恐怕會被人批評是削足適履。(另外剛發現煲仔飯和en:Kamameshi也有相同問題,難道在歐美人士眼中米飯只是日本文化而不屬中華文化?)--Tamsclod(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04:40 (UTC)
台灣藝人條目的分類問題與Wikipedia:分類#幾點重要的共識之討論
因為我編輯大多是關於台灣藝人的條目,前些日子與人發現了分類問題,雖然有明定Wikipedia:分類#幾點重要的共識,但就實際情況而言,我看很多編者仍然還是會對台灣藝人條目添加許多功用相同分類,或是將母分類與子分類一起都加進去條目裏,例子如下:
由於這工作太過煩心,所以對方邀我將這事拿出來與各位議一議,討論的話題如下:
- 在台灣藝人條目裏有許多功用相同的分類,應如何適當刪減,這能否定出指引?
- 在台灣藝人條目裏有許多已經添加子分類,後來編者又加進母分類,此舉違反Wikipedia:分類#幾點重要的共識,這是否應當設過濾器對這情況防呆?
- 上述二項情況完全不用討論,無論分類功用是不是相同或子母分類並存,表示您都同意一個條目可加許多分類?--Nantou222(留言) 2013年11月26日 (二) 10:59 (UTC)
臺灣的食品安全用詞問題
致各位辛苦工作的巡查員
這幾天的巡查過程中,頻繁出現類似微博是把雙刃劍、微博的利與弊、軌道交通誘導系統/temp/temp、位置信息的採集與處理,無刷電機的控制,機架裝配、網站類型等等有強烈的原創研究內容的條目,共同的特點是18日以後註冊的新帳戶,新建條目主要集中在網絡/網絡技術相關的內容。其中有人在本人的討論頁提到,該內容是某高校佈置的相關作業:鏈接。無論創建條目的動機為何,仍請巡查員對事不對人,根據條目的內容進行巡查。也拜託諸位巡查員特別留意類似條目,謝謝。--天天 (留言) 2013年11月22日 (五) 07:42 (UTC)
- 同時請不要對此類頁面濫用G11。Liangent(留言) 2013年11月22日 (五) 18:43 (UTC)
- 可以將該類條目(►)移動到維基學院,符合原創研究收錄標準。--安可 ♪(留言 ) 2013年11月27日 (三) 03:54 (UTC)
問:歐豬五國的國家、經濟條目
我見歐豬五國的五個國家、經濟條目,反覆被IP、Whimsbowenfb的傀儡用戶加入但因人民工作完全不勤奮,生活卻絕對奢華,並以不正當手段加入歐元區,釀成歐洲主權債務危機。 此段話。這句話偏見很重,攻擊他人、也不了解經濟原因。例如希臘人工時其實很長,過去十年在OECD都名列前茅,主因是希臘逃稅嚴重、公務人事費用過高。如果再這樣下去,是否可以當作破壞? --Outlookxp(留言) 2013年11月25日 (一) 01:46 (UTC)
- 看上去沒有可靠來源呢……不過這個目前看起來還只是不NPOV吧,可以試試申請半保護?--Ah oh!Dipsy!郵箱的說! 2013年11月25日 (一) 01:57 (UTC)
- 歐豬五國(PIIGS),即葡萄牙、意大利、愛爾蘭、希臘和西班牙,當地醫療、教育及社會保障都相對完善,做就市民普遍依賴和安逸,政府開支大加上稅收少,長期入不敷支,政府債台高築,債務危機只是遲早的問題。--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1月25日 (一) 02:02 (UTC)
- 「做就市民普遍依賴和安逸」和「但因人民工作完全不勤奮,生活卻絕對奢華,並以不正當手段加入歐元區」都是帶有偏見無可靠來源的部份人常識,確有NPOV的問題,建議使用模板:Or及模板:可疑,連往討論頁理據後,放一陣子若對方不回應,可將改段落至條目刪移至討論頁。--❦‽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5日 (一) 03:56 (UTC)
{{IPAlink}}需要修改
我的測試顯示{{IPAlink}}不能使用超過24次,請求解決方法。--Kenny※TALK→Contributions 2013年11月17日 (日) 16:19 (UTC)
- enwiki的版本有問題嗎&&和zhwiki的模板有什麼不一樣?Liangent(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7:57 (UTC)
- 在 en: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裏面元音和輔音的表格都是用這個模板建立連結的,我當初移植表格的時候就發現這個模板在中文維基裏面有問題,所以在 Template:CSS IPA consonant chart 裏面花費了很大的功夫去重寫裏面的連結,另外,我修改英語國際音標列表的時候也遇到了這問題。-- ──★── 2013年11月17日 (日) 19:00 (UTC)
- 再測試,我把{{IPAlink}}的內容複製到我的用戶頁的子分頁(即是鏡像頁面),竟然沒有問題。--Kenny※TALK→Contributions 2013年11月18日 (一) 02:02 (UTC)
- 我從英文維基搬過來兩個腳本,大家試試:模塊:IPA symbol、模塊:IPA symbol/data-- ──★── 2013年11月21日 (四) 17:07 (UTC)
我現在把 {{IPAsym}} 這個模板改寫了,直接調用樓上兩個模塊的代碼。-- ──★── 2013年11月28日 (四) 15:18 (UTC)- 不行了,剛發現自己引進的腳本有毛病,還是用這個測試吧。-- ──★── 2013年11月28日 (四) 16:03 (UTC)
- 在 en: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裏面元音和輔音的表格都是用這個模板建立連結的,我當初移植表格的時候就發現這個模板在中文維基裏面有問題,所以在 Template:CSS IPA consonant chart 裏面花費了很大的功夫去重寫裏面的連結,另外,我修改英語國際音標列表的時候也遇到了這問題。-- ──★── 2013年11月17日 (日) 19:00 (UTC)
翻譯
en:Democratic Party of Germany和en:German Democratic Party怎麼翻譯?都翻譯為德國民主黨再加年份?--淺藍雪❉ 2013年11月29日 (五) 00:55 (UTC)
{{NoteTA}}
我在這裏放了模板數據,大家試試看吧-- ──★── 2013年11月28日 (四) 16:17 (UTC)
- 用可視化編輯器的時候,點擊工具欄的「更多」按鈕,點擊菜單裏面的「嵌入」,再在「新模版」裏面添加 NoteTA 就能看到模板數據。還有,我在維基導遊也建了這個模板(incubator:Template:Wy/zh/NoteTA),大家測試下。-- ──★── 2013年11月29日 (五) 04:53 (UTC)
六四事件評FA之我的意見
因牆問題,不能在評選頁面中進行直接評選,故在此說下我的意見,望有基友能將我之意見複製過去。
(-)反對:
- 1、開頭信息框寫事件起因有「大量公民面臨失業問題,蘇聯進行政治和經濟改革」,但背景中對此兩點卻直接未提。
- 2、開頭總言部分,只寫民運稱呼和中共方面的稱呼,而不寫更加中立的西方媒體的稱呼,有違中立之言。
- 3、開頭信息框目標中未說明運動中提出的「反腐敗,反官倒」等標語。
- 4、有自我研究嫌疑,如來源70,只給出《人民日報》的相關評論連結,在正文中卻說「以「數百人圍聚在新華門前製造事端」等強硬語氣批評學生於新華門外靜坐。」
- 5、有主要內容無來源,如學運醞釀一節最後一段的「面對學生不斷發起的遊行活動,中國共產黨內部也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甚至有的個別段落整段無來源。
- 6、群眾撤離一節,「然而就當學生正在準備整理隊伍依序撤出時,前往天安門廣場的戒嚴部隊也紛紛以槍支瞄準紀念碑來給予群眾壓力。在這情況之下使得雙方在周遭地區再次發生暴力衝突,也逼使得示威群眾不斷加速撤離的腳步。英國廣播公司記者凱特•埃迪(Kate Adie)則提到這時廣場上的士兵「不分青紅皂白的隨意開槍」,而當時與學生留在廣場內的新聞記者查理•科爾(Charlie Cole)則表示部隊以56式自動步槍]]向聚集在遭焚毀之裝甲運兵車的人群開槍」,後面兩位記者的描述明顯與現在普遍認為的廣場上發生的事相悖,為此單在此列這兩位記者的描述?
- 7、逮捕行動最後一段,「中共對於六四事件中各領袖抱持不同的態度」,但卻只提及「針對在示威活動中表示要發起中國民主運動的王丹、趙常青、吾爾開希、柴玲等人」,而沒有提及其他「不同的態度」。--Langer Lee-本人現正在編輯群體婚姻,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3年11月29日 (五) 05:09 (UTC)
- 我已經複製過去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29日 (五) 05:40 (UTC)
(:)回應<不懂幫頂,不明覺厲>----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3年11月29日 (五) 15:40 (UTC)
動物地理.jpg是否移動到共享資源或刪除?
該檔案在資訊欄位出現「本圖片不允許百度百科使用」,然而版權標誌卻是GFDL,兩者衝突,所以是否可以因GFDL原因移動到共享資源,還是因為不允許百度百科使用而不符合自由版權定義而可以提刪?(雖然本人也很討厭百度百科,不過這個狀況還是值得探討。)臺灣杉 在此發言 (串門子時請簽名) 2013年11月29日 (五) 04:52 (UTC)
- 此版本沒有「本圖片不允許百度百科使用」,是有效的GFDL授權。Liangent(留言) 2013年11月29日 (五) 17:0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