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兴
李建兴(1891年12月10日—1981年9月24日),字绍唐,台湾矿业钜子[3][1]。出生于新北市平溪区,1930年举家迁往瑞芳定居[3][1]。他是“瑞三矿业”创办人,因受私塾汉学教育,能诗文,曾任瀛社副社长、社长。由于李建兴、李建和等兄弟的兴起,李家成为望族,是为瑞芳李家。
李建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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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大清台湾省台北府淡水县石碇堡新寮大尖后 (今新北市平溪区十分寮)[1][2] | 1891年12月10日
逝世 | 1981年9月24日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县瑞芳镇 | (89岁)
墓地 | 台湾新北市瑞芳区绍斯园[3][1] |
国籍 | 大清(1891年-1895年) 大日本帝国(1895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81年) |
教育程度 | 私塾 |
家乡 | 新北市瑞芳区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配偶 | 黄斯淑[注 1][1] |
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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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
日治时期曾担任过平溪庄跟瑞芳街的协议员,以及瑞芳信用组合长等职,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后则当过瑞芳镇镇长、台湾省政府顾问、台湾省石炭调节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自治协会常务理事、中华日报理事、中央银行理事、大陆灾胞救济总会理事、时雨中学董事长等职[3]。
生平
编辑李建兴祖籍福建省泉州府安溪县[4],生于清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十日(1891年12月10日)[注 2][6],于家中六子居长[3][1]。身为长子,李建兴8岁离乡当牧童牧牛以贴补家用[1]。后来父母将他领回,进入依仁轩、培德轩、保粹书院等私塾,师从廖正理、倪基元、李硕卿[注 3]等人[3][1]。18岁时,李建兴学有所成,在十分寮成安宫设立“成德轩书塾”教育地方子弟,同时兼营农业[3][1][7]:401。曾为台北厅特许地方公共书房教师[4]。
进入矿业
编辑大正元年(1912年),李建兴与黄斯淑结婚[3][1]。婚后一年因父亲要求停止授徒,返家协助耕作[7]:401[2]。而后因为连续遭遇台风、虫灾,生计日益艰难,遂弃农转行进入矿业[3][7]:401[2]。大正五年(1916年),李建兴进入瑞芳猴硐王宝胜的“福兴炭矿”[注 4]担任书记员,次年(1917年)公司改组后受邀入股,并升为总经理[4][3][1][6]。
大正八年(1919年)福兴炭矿被“基隆炭矿株式会社”[注 5]兼并,李建兴改作包商,承揽采煤,然而因不熟日语,常遭排挤,一度萌生退意[4][3][1]。大正十年(1921年)与日商小林宽交易时,因为诚实退回对方多算的3800圆工资,使得李建兴的信誉被传开,煤矿业务也得以扩张[4][3][1]。不久,李建兴被推为平溪庄协议员[4][2],另外在大正十五年(1926年)担任十分寮大桥兴建委员长[1]。而在矿业方面,他是在万里经营“崁脚煤矿”,而后又经营官真林、白石脚、同芳、大丰、德成、德和诸矿[4][3][1]。
昭和五年(1930年),李建兴举家迁居瑞芳,兴建“义方居”、设义芳商行[注 6][4][3][1]。昭和九年(1934年)三井财团认为矿源枯竭,放弃开采,李建兴则认为仍有煤矿可采,遂承租三井的矿场,与弟弟们开设“瑞三矿业”[4][3][1]。而后因成功开采大量煤矿,产量达到全台之冠,因而累积大量财富,并再拓展武丹坑、士林矿业[4][3][1]。在这一时期,李建兴也出任瑞芳街协议员、瑞芳信用组合长等职[4][3][1]。
瑞芳事件
编辑李建兴虽然成为富有且具名望的地方领袖,但是在后来的皇民化运动期间,并不积极配合[注 7],而与日本官吏关系不佳[3][2]。后来昭和十五年(1940年)5月27日发生瑞芳事件,日方以“通谋支那”、密图叛乱等罪嫌将李建兴与诸兄弟、职员数百人逮捕[注 8][3]。李建兴被列为第一被告,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3]。另外三弟李建炎[注 9]、长婿黄奕淮与员工共有72人在事件中死亡[3][1]。五弟李建川则因拷打而失聪[2]。父亲李百禄听闻消息,猝然忧心辞世[3]。李家努力之下,政府允许建和、建川可请假两个小时参与父亲葬礼,但两人需以草帽斗笠遮面以示服刑之辱[2]。
昭和十七年(1942年)7月,李建和先获释,归家代管家业[9]:2。李建兴《绍唐诗集》有〈狱中寄六弟建和〉诗:“手复音书第一翰,萱堂赖汝慰心欢。荆妻子女来相会,述汝经营更乐观。”[10]:51
昭和十八年(1943年)3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合议部提出〈“五二七”思想案豫审约决定书〉,共26人列为被告,其中11人已死亡[9]:21。
二次大战日本投降后,1945年8月25日李建兴才得以出狱[3]。该年9月李家及其员工在瑞芳召开“思想惨案追悼会”,会中郭国基(东港事件受害者)曾提议组织“对日复仇会”,打算向等待遣返的在台日警进行复仇[3][1]。经李建兴与李蔚臣[注 10]等人极力安抚,方告无事[3][1]。
派任镇长
编辑李建兴在二次大战后仍继续经营煤矿,并经由丘念台介绍,于民国34年(1945年)加入中国国民党[3][1]。另外李建兴被派任为瑞芳镇镇长,于同年11月27日上任[注 11][1][11]:23。次年参加台湾光复致敬团,该团先至上海,于8月29日启程飞往南京会见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与中央各个重要官员[3][1]。此外还晋谒中山陵与明孝陵,并到陕西耀县(今耀州区)设坛遥祭黄帝陵,且由李建兴担任主祭官[3][1]。另外知道有不少二次大战被日军征召的台湾人被拘留在南京一事后,曾撰文为其陈情[1]。10月5日返回台北[1]。
二二八事件
编辑民国36年(1947年)二二八事件发生时,李建兴人在“行政干部训练团”受训[1]。该日(2月28日)李建兴请假参加粮食会议,与瑞芳副镇长张风沂经台北市重庆南路烟酒公卖局台北分局,目睹情况紧急,随即一同前往行政长官公署,后由民政处长周一鹗接见[12]。李建兴向周一鹗提出三项建议,托他转呈核夺[12]:
- 速派消防车救火,同时利用喷水,使聚集之群众为恐衣服受湿,自动星散,切勿用武力弹压造成惨案。
- 请急令台北市长游弥坚公开对市民晓谕劝导,建兴并愿陪同对众宣讲,以安人心。
- 劝导各处聚集之群众解散,免滋纷乱。
3月3日,李建兴与儿子李儒德到台北中山堂旁听处理委员会议,见大家议论纷纷莫衷一是,遂举手发言提出三句话:“请各位同胞,共同维持交通,使火车畅通。请各位同胞务须遵守处理委员会意见。请各位同胞破除省内外隔膜,应知吾人祖先,自何地来。”[2]而后在3月4日上午,李建兴返回瑞芳到镇公所听副镇长张风沂报告瑞芳镇情况,随即命职员先传达金瓜石、九份两地居民分为二处集会[12]。该是日下午2时,他与副镇长等人先到金瓜石,当时有百余人与会,会中李建兴向群众报告昨日他参加会议的情形[12]。散会后,李建兴又前往金铜矿务局,受该局人员竭诚欢迎[12]。忽然他接到报告有少数“莠民”将警所枪支缴械,打算枪杀他[12]。又接到报告有人拟将炸弹暗置桥头,要将他炸死害李镇长[12]。后来经副镇长出面劝导,该“莠民”始散去[12]。不久他又到九份开会,而后无事回家[12]。
3月5日凌晨3时,其弟李建和跟他报告,有人盘据警局并将警员缴械,且在警局欲破坏铁路、炸断桥梁[12]。李建兴随即跟李建和前往警局,经过沟通之后使他们散去[12]。
而为了保护瑞芳民众,据前制宪国代简文发的说法,李建兴曾向某中将下跪叩首请罪[2]。3月17日白崇禧来台,李建兴曾与其母一同会晤,为民请命[1]。
后半生
编辑民国36年(1947年)冬,李建兴受到地方支持,欲参选首届国民大会代表,却逢宜兰水灾[注 12],李建兴奉母命婉却参选,礼让王民宁(时任台湾省警务处长),并将选举经费转而捐献给中央及地方,供教育及赈灾之用[2][1]。为此,政府曾颁“嘉惠青年”、“输财好义”的匾额来褒奖[1]。另外南京、上海地区因国共内战发生煤荒时,曾响应政府,号召同业赶运台湾煤矿以协助解决煤荒[2]。
民国37年(1948年)5月,在李建兴、李建和兄弟等资助下“台北县立三重初级工业职业学校”(原私立土木测量学院)迁徙至瑞芳,即为现在的瑞芳高工[13]:60。有说法是因为当时瑞芳跟双溪在竞争设置初中的竞争中失败,李建兴才找上该校校长曹赐寤商议,将学校迁到瑞芳[13]:60。次年(1949年)1月,李建兴卸下镇长职位[1]。这一年李建兴还捐资赞助台金公司成立时雨中学,并曾出任该校理事长一职[1]。之后于民国39年(1950年)2月,李建兴婉辞台北市长的任命,而后陆续出任台湾省政府顾问(3月)、台湾省石炭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4月)等职[1]。后来因母亲生病而在民国42年(1953年)4月辞去石炭调整委员会主委[1]。母亲逝世后,李建兴在其墓园“懿园”(位于基隆市七堵区)守庐读书[2]。
民国50年(1961年)2月,中华民国中央银行改组,李建兴出任理事,且担任到逝世为止[1]。同年(1961年)7月参加了阳明山会谈[1][2]。民国51年(1962年)4月,李建兴到日本旅游,途中参访徐福墓,原本有意协助修建而拜访各个日本名流,但后来因为日本与中华民国断交而放弃此计划,将其捐款改分赠中日文化经济协会(现为“台日文化经济协会”)、孔孟学会[1][2]。次年(1963年)10月25日,李建兴跟其兄弟捐献三公顷多的土地作为阳明山公园(后山公园)用地[注 13],为此时任总统蒋中正颁赠匾额“孝友崇义”,阳明山管理局立碑纪念,并有张群撰写〈台北县李建兴昆仲阳明山公园用地记〉[1]。民国54年(1965年)7月,因为英国举行煤矿机器展览,李建兴前往考察并游历三十多国[注 14],并在9月到梵谛冈与教宗保禄六世会面,此次出国耗时三个月又16天[1][2]。民国58年(1969年)3月30日,以瀛社社长身份主持该诗社60周年纪念大会[注 15][1]。
民国60年(1971年),李建兴改建平溪故居,即平溪区新寮里的“光孝祠”[1]。民国64年(1975年)6月24日(端午节),李建兴荣获国际桂冠诗人头衔[1],该日参加聚宴后中风[7]:401[3]。同年7月1日,李建兴主持瑞三矿业成立40周年的庆典,并成立“财团法人瑞三矿业公司社会福利基金会”[注 16][1]。该基金会奖助学术研究、社会慈善事业,并提供瑞芳、平溪、双溪、贡寮的清寒子弟就读高中以上学校的奖学金[1]。
逝世
编辑民国70年(1981)年9月24日,李建兴病逝[3]。10月28日举行公祭,治丧委员会主委是何应钦,副主委由孔德成、李雅仙、李登辉、林洋港、俞国华、连震东、陈启川、颜钦贤等人分任[1]。当时的总统蒋经国颁发“志行流芳”挽额,并由郑彦棻、连震东、李连春、陈启川为其覆盖国旗,黄通、邓翔宇、吴延环、李雅仙覆盖党旗[1]。11月20日,总统府颁褒扬令,次日葬于瑞芳“绍斯园”[1]。
著作
编辑李建兴的著作有[3]:
- 《欧美吟草》
- 《七渡扶桑纪游诗》
- 《绍唐诗集》
- 《绍唐诗存》
- 《绍唐文集》
- 《治矿五十年》
- 《国是刍言》
- 《日本见闻录》
- 《台煤管制实况》:担任石炭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时出版[1]。
- 《致敬纪要》:1950年于瑞芳自刊,记载参加台湾光复致敬团的事。
另外李建兴编有《丘念台先生纪念集》一书[3]。
纪念
编辑瑞芳高工内有纪念李建兴的建兴大楼。而猴硐介寿桥旁的怀德亭内,立有李建兴半身铜像。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 ^ 1970年4月逝世[2]。
- ^ 另有1890年12月2日之纪录[5]
- ^ 网珊吟社主持人之一[3][1]。
- ^ 日文的“炭矿”指的就是煤矿。
- ^ 三井财团在1918年创立[3][1]。
- ^ 商行跟住宅是同一栋建筑,在瑞芳逢甲路上。
- ^ 例如不学习日语,拒绝更改姓名等[3][1]。
- ^ 李建兴曾经到过中国东北与华南考察、游历[2]。又有些讽刺诗作,被日方当作罪证[2]。
- ^ 1940年9月18日逝世[8]。
- ^ 列席之中国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人员[1]。
- ^ 此时为代理,于次年台北县政府成立(1946年1月17日)后,于该年2月真除(实际授职)[1]。
- ^ 1947年11月15日,台北县罗东区(今宜兰县罗东镇、五结乡、三星乡、冬山乡、大同乡等地)暴雨成灾[2]。
- ^ 该土地原本是日人山本义信的“羽衣园”,战后辗转于1955年为瑞芳李家购得[14]:106。
- ^ 李建兴此次出国造访的国家与地区有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巴基斯坦、伊拉克、黎巴嫩、叙利亚、约旦、以色列、土耳其、希腊、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西德、丹麦、瑞典、挪威、奥地利、意大利、瑞士、法国、摩纳哥、西班牙、葡萄牙、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地[2]。
- ^ 李建兴于1953年担任副社长,前社长魏清德于1964年逝世后继任社长[2][4]。1978年李建兴因病请辞,改推杜万吉担任社长[2][4]。而后瀛社仍敦请李建兴当名誉社长[2]。
- ^ 该基金会的成立也有受到瑞三总经理魏淡如提议的影响[15]。
参考资料
编辑-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刘绍唐 主编. 〈民國人物小傳(179)‧李建興〉. 《传记文学》. 1990-01-01, 65 (1): 138、139.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唐羽. 〈北臺人物傳──附碑傳資料〉. 《台北文献(直字)》. 1986-06-25, (76): 115–194.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张子文. 〈李建興〉. 《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 国家图书馆. 2003-12: 170–172. ISBN 957-678-389-5.
-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社員傳記 李建興(1891-1981). 台湾瀛社诗学会. [2020-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3).
- ^ 原干州 (编). 南進日本之第一線に起つ 新臺灣之人物. 拓务评论社台湾支社/勤劳と富源社. 1937.
- ^ 6.0 6.1 薛化元. 《臺灣歷史辭典》 四版一刷. 远流. 2006-09-25: 381、382. ISBN 957-01-7430-7.
- ^ 7.0 7.1 7.2 7.3 7.4 平溪乡志编辑委员会. 《平溪鄉志》. 平溪乡公所. 1997-11.
- ^ 唐羽. 〈鄉鎮志之修論傳說與北臺地區史事之誤謬〉. 《台北文献(直字)》. 2006-06-25, (156): 65–112.
- ^ 9.0 9.1 李建兴:《治矿五十年》,台北:龙文出版社,1993
- ^ 李建兴:《台湾先贤诗文集汇刊•第一辑•绍唐诗集》,台北:龙文出版社,1992重印,页31、51、52、138
- ^ 锺温清 总主编. 《瑞芳鎮誌•政事篇》. 瑞芳镇公所. 2002. ISBN 957-01-0725-1.
- ^ 12.00 12.01 12.02 12.03 12.04 12.05 12.06 12.07 12.08 12.09 12.10 二二八文學與藝術──李建興(時任瑞芳鎮長). 台北二二八纪念馆. 2015-05-04 [2020-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3).
- ^ 13.0 13.1 锺温清 总主编. 《瑞芳鎮誌•教育篇》. 瑞芳镇公所. 2002. ISBN 957-01-0730-8.
- ^ 布施优子. 日治時期山本炭鑛之研究. 淡江大学. 2003年.
- ^ 社員傳記 魏淡如(1922-2000). 台湾瀛社诗学会. [2020-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