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國家列表
社會主義國家列表列出歷史上及目前根據其憲法或法律定義為實行社會主義的國家,即社會主義國家。大部分社會主義國家曾受到蘇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影響而實施馬克思列寧主義。他們使用大致相同的「社會主義」定義,在通往共產主義的道路上稱自己為社會主義國家。出於意識形態對立的原因,西方世界大多稱之為「共產主義國家」(雖然社會主義國家本身並不使用該術語)。歷史上共出現過數十個社會主義國家。法定的社會主義國家並不一定實際實行社會主義的社會經濟制度,如計劃經濟或統制經濟。目前,世界上共有13個國家在憲法中規定本國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其中4個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意識形態的國家,且這4個國家都以共產黨為其法定執政黨,分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寮人民民主共和國以及古巴共和國。
馬列主義系統的社會主義國家
編輯現存
編輯國名 | 執政黨 | 執政黨領袖 | 國家元首 | 國家副元首 | 政府首腦 | 立法機關首腦 | 統一戰線首腦 | 存在時間 | 簡史及 憲法與黨章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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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國共產黨 | 總書記 | 國家主席 | 國家副主席 | 國務院總理 李強 |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趙樂際 |
全國政協主席 王滬寧 |
1949年10月1日 | [note 1] [note 2][1] | ||
習近平 | 韓正 |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 越南共產黨 | 總書記 | 國家主席 | 國家副主席 | 政府總理 范明政 |
國會主席 陳青敏 |
越南祖國陣線主席 杜文戰 |
1945年8月19日 | [note 3] [note 4][2] | ||
蘇林 | 梁強 | 武氏映春 | |||||||||
寮人民民主共和國 | 寮國人民革命黨 | 總書記 | 國家主席 | 國家副主席 | 政府總理 宋賽·西潘敦 |
國會主席 賽宋蓬·豐威漢 |
寮國建國陣線主席 辛拉馮·庫派吞 |
1975年12月2日 | [note 5] [note 6][3][4][5] | ||
通倫·西蘇里 | 巴妮·雅陶都 本通·吉瑪尼 | ||||||||||
古巴共和國 | 古巴共產黨 | 第一書記 | 國家主席 | 國家副主席 | 總理 曼努埃爾·馬雷羅 |
全國人大主席 兼 國務委員會主席 埃斯特萬·拉索·埃爾南德斯 |
不適用 | 1959年7月18日 | [note 7] [note 8][6] | ||
米格爾·迪亞斯-卡內爾 | 薩爾瓦多·巴爾德斯·梅薩 |
歷史上
編輯歐洲
編輯國名 | 執政黨 | 存在時間 | 備註 | 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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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共和國(1917年—1918年) 俄羅斯蘇維埃共和國(1918年) 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1918年—1922年)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1922年—1991年) |
蘇聯共產黨 | 1917年—1991年 | 聯邦制國家,包括十五個加盟共和國(1956年後)。1917年以列寧為首的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布爾什維克)聯合左翼社會革命黨在彼得格勒發動的十月革命武裝起義奪取政權後建立蘇維埃俄國,1918年1月25日,正式改國名為俄羅斯蘇維埃共和國;7月10日,又改國名為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1922年俄羅斯與白俄羅斯、烏克蘭、外高加索等四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共同組成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1991年,八一九事件後,蘇聯共產黨被禁止活動;同年12月26日,蘇聯正式解體,分裂為15個國家:俄羅斯聯邦、烏克蘭共和國、白俄羅斯共和國、摩爾多瓦共和國、愛沙尼亞共和國、拉脫維亞共和國、立陶宛共和國、喬治亞共和國、亞塞拜然共和國、亞美尼亞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和土庫曼斯坦。 | |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1948年—1960年) 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1960年—1989年) |
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 | 1948年—1989年 | 1946年5月,舉行戰後第一次議會選舉,捷共獲勝,成立了以哥特瓦爾德為首的新聯合政府。1948年,發生二月事件,參加聯合政府的民族社會黨等黨派為接受美國馬歇爾計劃與捷共尖銳對立,反對派以退出聯合政府威脅捷共退讓,後在捷共發動群眾的情況下,反對派退出聯合政府成為事實,事件以捷共的勝利結束。
1960年7月11日,國民議會通過新憲法,宣布將國名改為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1968年1月,杜布切克接替諾沃提尼任捷共中央第一書記,上任後不久,宣布實行政治和經濟制度的改革,也稱為「布拉格之春」運動。同年8月20日,蘇聯出兵捷克斯洛伐克,蘇軍「暫時駐留」至冷戰結束。1969年4月,胡薩克接替杜布切克,任總書記,並於1975年就任共和國總統。 1989年下半年,捷克斯洛伐克發生天鵝絨革命,政局開始劇烈動盪;同年11月29日,修改憲法,取消捷共的法定執政黨地位;同年12月10日,非捷共主導的聯合政府成立,捷共失去執政黨地位。1990年4月,改國名為「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並修改國徽,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共和國也取消了其國名中「社會主義」字樣。1991年,政局繼續動盪,各派政治力量分化組合,相互鬥爭激烈,民族矛盾進一步發展,斯洛伐克要求獨立的傾向日益明顯。1992年6月,捷克和斯洛伐克政府就聯邦國家解體達成協議。1992年12月31日,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解體。1993年1月1日,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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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人民共和國 | 匈牙利勞動人民黨(1949年—1956年) 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1956年—1989年) |
1949年—198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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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1947年—1965年) 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 (1965年—1989年) |
羅馬尼亞共產黨 | 1947年—1989年 | 1944年「八二三起義」後,羅馬尼亞逐步建立起社會主義政權,羅馬尼亞共產黨(1948年,與羅馬尼亞社會民主黨合併為羅馬尼亞工人黨;1965年,復名「羅馬尼亞共產黨」)成為執政黨。1947年12月30日,廢除君主制,成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1965年,改國名為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1989年12月,齊奧塞斯庫政權被群眾推翻,救國陣線接管政權,羅馬尼亞共產黨也就此解散,國名改為「羅馬尼亞」。 | |
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 | 保加利亞共產黨 | 1946年—1990年 | 1944年「九九起義」後,保加利亞逐步建立起社會主義政權,保加利亞工人黨(共產黨人)成為執政黨(1948年12月,改名為保加利亞共產黨)。1946年9月,保加利亞舉行公投,高達95.6%的選民支持廢除君主制,成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1990年1月15日,保加利亞議會宣布正式停止保共的「領導地位」;2月,保共放棄一黨制;4月,更名為「保加利亞社會黨」;6月,保加利亞舉行了1939年以來首次多黨議會選舉,保加利亞社會黨獲勝;11月,議會通過投票將國名從「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改為「保加利亞共和國」,並刪除了國旗上帶有共產主義色彩的國徽(1997年,啟用新國徽)。1991年,保加利亞社會黨在議會選舉中落敗,失去執政權。 | |
波蘭共和國(1944年—1952年) 波蘭人民共和國(1952年—1989年) |
波蘭工人黨(1944年—1948年) 波蘭統一工人黨(1948年—1989年) |
1944年—1989年 | 1944年12月31日,建立波蘭共和國臨時政府。1945年6月28日,建立民族團結臨時政府。1947年,波蘭開始走社會主義道路。1952年,改國名為波蘭人民共和國。1989年6月,波蘭統一工人黨在多黨議會選舉中獲勝,但是失去議會絕對多數。同年8月,波蘭統一工人黨失去執政權。同年12月29日,改國名為「波蘭共和國」(第三共和國)。1990年1月,波蘭統一工人黨解散。 | |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 | 德國統一社會黨 | 1949年—1990年 | 1949年10月7日,在德國東部蘇占區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1989年12月,德國統一社會黨改名為「德國統一社會黨—民主社會主義黨」;1990年2月,又改名為「民主社會主義黨」。同年3月,民主社會主義黨在東德首次多黨選舉中落敗,失去執政權。同年10月3日,兩德統一,由原東德劃分而成的五個州——布蘭登堡、梅克倫堡-前波莫瑞、薩克森、薩克森-安哈特和圖林根正式加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 |
阿爾巴尼亞(1944年—1946年) 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1946年—1976年) 阿爾巴尼亞社會主義人民共和國(1976年—1991年) |
阿爾巴尼亞勞動黨 | 1944年—1991年 | 1944年10月,建立臨時政府「阿爾巴尼亞民主政府」。1946年1月11日,正式廢除君主制,成立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1976年12月28日,改國名為阿爾巴尼亞社會主義人民共和國。1990年12月11日,實行多黨制。1991年3月31日,阿爾巴尼亞勞動黨在1923年以來首次多黨議會選舉中獲勝;同年4月30日,改國名為「阿爾巴尼亞共和國」;同年6月12日,阿爾巴尼亞勞動黨改名為阿爾巴尼亞社會黨;同年9月5日,修改憲法,放棄社會主義制度。1992年3月22日,阿爾巴尼亞社會黨在提前舉行的議會選舉中落敗,失去執政權。 | |
民主聯邦南斯拉夫(1943年—1945年) 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1945年—1963年) 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1963年—1992年) |
南斯拉夫共產主義者聯盟 | 1943年—1992年 | 1943年11月29日,臨時政權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委員會在亞伊采成立。1944年10月20日,首都貝爾格勒解放;11月2日,約瑟普·布羅茲·狄托任聯合政府總理。1945年3月7日,建立民主聯邦南斯拉夫臨時政府;11月29日,廢除君主制,成立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聯邦包含六個加盟共和國。1963年,改國名為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1990年,南共盟事實上解體。1991年,南共盟正式解體,南聯邦事實上解體。1992年4月27日,南聯邦正式解體,分裂為南斯拉夫聯邦共和國、克羅埃西亞共和國、斯洛維尼亞共和國、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共和國和馬其頓共和國。 |
亞洲
編輯國名 | 執政黨 | 存在時間 | 備註 | 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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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民共和國 | 蒙古人民革命黨 | 1924年—1992年 | 1921年蒙古革命後,蒙古人民黨(1925年3月,改名為蒙古人民革命黨)成為執政黨。1924年11月26日,廢除君主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國。1946年,中華民國政府承認蒙古獨立。1990年蒙古民主革命後,實行多黨制。1991年,蒙古人民革命黨放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1992年2月12日,改國名為「蒙古國」,正式放棄社會主義制度。 | |
唐努圖瓦人民共和國(1921年—1926年) 圖瓦人民共和國(1926年—1944年) |
圖瓦人民革命黨 | 1921年—1944年 | 1914年,沙俄將中國外蒙古的唐努烏梁海吞併,1917年,曾被中國收復,1920年,又被蘇俄占領,1921年,成立唐努圖瓦人民共和國。1926年,改國名為圖瓦人民共和國。1941年,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1944年,加入蘇聯並成為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下轄的圖瓦自治州,後來又成為圖瓦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蘇聯解體後成為俄羅斯下轄的圖瓦共和國。 | |
葉門民主人民共和國 | 葉門社會黨 | 1978年—1990年 | 1967年,南葉門擺脫英國殖民統治,實現獨立,定國名為「南葉門人民共和國」。1970年,改國名為葉門民主人民共和國。1978年,葉門社會黨成立,開始走科學社會主義道路。1990年,葉門社會黨放棄馬列主義意識形態;同年5月22日,南葉門與北葉門統一為「葉門共和國」。1990年—1994年,葉門社會黨與原北葉門執政黨全國人民大會組建聯合政府,但仍實際控制葉門南部。1994年5月,葉門社會黨與全國人民大會決裂,並宣布成立葉門民主共和國,內戰爆發;同年7月,葉門民主共和國被消滅,葉門重新統一,葉門社會黨淪為在野小黨。 | |
柬埔寨(1975年—1976年) 民主柬埔寨(1976年—1979年) 柬埔寨人民共和國(1979年—1989年) 柬埔寨國(1989年—1991年) |
柬埔寨共產黨(1975年—1979年) 柬埔寨人民革命黨(1979年—1991年) |
1975年—1991年 | 1975年4月17日,紅色高棉贏得內戰,推翻朗諾獨裁政權——高棉共和國,使柬埔寨王國民族團結政府成為該國合法政府,並恢復「柬埔寨」國名,但由紅色高棉在幕後掌握政權。1976年1月,改國名為民主柬埔寨,並頒布憲法,紅色高棉正式開始執政。紅色高棉上台後,倒行逆施,激起內部人員反抗並投向越南。1979年,越南入侵柬埔寨,推翻紅色高棉政權,扶植柬埔寨人民革命黨上台,成立柬埔寨人民共和國,該政權未受國際社會廣泛承認,被視為越南扶植的親越傀儡政權,聯合國席位仍由紅色高棉殘餘勢力以「民主柬埔寨」的名義占據。1981年,紅色高棉解散柬埔寨共產黨,放棄共產主義,另外組建奉行民主社會主義的民主柬埔寨黨。1982年6月,民主柬埔寨殘存政權放棄社會主義制度,並組建民主柬埔寨聯合政府。1989年5月,柬埔寨人民共和國改國名為柬埔寨國;同年9月,越南軍隊完全撤出柬埔寨。1990年,民主柬埔寨聯合政府改稱柬埔寨民族政府(後於1993年解散)。1991年10月,柬埔寨國放棄社會主義制度,結束一黨制,柬埔寨人民革命黨改名為「柬埔寨人民黨」,但柬埔寨人民黨執政至今(1993年—1998年為聯合執政);同月,巴黎和平協定簽訂。1992年,成立柬埔寨過渡時期聯合國權力機構,改國名為「柬埔寨」。1993年,恢復君主制,改國名為「柬埔寨王國」。1994年,紅色高棉發動叛亂,在拜林省另立柬埔寨民族團結救國臨時政府;民主柬埔寨黨被柬埔寨政府取締。1997年,柬埔寨人民黨通過政變,建立一黨優勢制政權。1998年,柬埔寨民族團結救國臨時政府解散。1999年,紅色高棉殘餘勢力被徹底消滅。 | |
阿富汗民主共和國(1978年—1987年) 阿富汗共和國(1987年—1990年) |
阿富汗人民民主黨 | 1978年—1990年 | 1978年四月革命後,成立阿富汗民主共和國。1979年,蘇聯入侵阿富汗,推翻阿富汗人民民主黨人民派的阿明政權,扶植阿富汗人民民主黨旗幟派上台。1987年,改國名為阿富汗共和國。1989年,蘇聯撤軍。1990年,放棄社會主義制度,阿富汗人民民主黨改名為「祖國黨」。1992年3月,阿富汗共和國被聖戰者推翻,國名被改為「阿富汗伊斯蘭國」,祖國黨瓦解。 |
非洲
編輯國名 | 執政黨 | 存在時間 | 備註 | 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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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馬利亞民主共和國 | 無(1969年—1976年) 索馬利亞革命社會主義黨(1976年—1991年) |
1969年—1991年 | 1969年10月21日,穆罕默德·西亞德·巴雷少將發動不流血的軍事政變上台,成立索馬利亞民主共和國,並建立統治機構最高革命委員會。1976年6月,成立索馬利亞革命社會主義黨,作為執政黨。1990年,結束一黨制。1991年1月,西亞德政權被叛亂武裝推翻,國名被改為「索馬利亞共和國」。 | |
社會主義衣索比亞(1974年—1987年) 衣索比亞人民民主共和國(1987年—1990年) |
無(1974年—1979年) 衣索比亞勞動人民黨組織委員會(1979年—1984年) 衣索比亞工人黨(1984年—1990年) |
1974年—1990年 | 1974年9月,海爾·塞拉西一世皇帝被革命推翻,軍政府(後定名為「社會主義衣索比亞臨時軍政府」)接管政權。1975年5月,正式廢除君主制。1977年,門格斯圖成為臨時軍政府主席,開始實行獨裁統治,大肆屠殺左翼人士,激起眾多共產主義政黨的武裝反抗。1979年12月,成立衣索比亞勞動人民黨組織委員會,為建立執政黨做準備。1984年9月,成立衣索比亞工人黨,作為執政黨。1987年2月,成立衣索比亞人民民主共和國,1990年,門格斯圖政權宣布放棄社會主義制度;衣索比亞工人黨也改名為衣索比亞民主團結黨,放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7]。1991年5月,霍查派領導的衣索比亞人民革命民主陣線推翻門格斯圖政權,贏得內戰,建立「衣索比亞過渡政府」。衣索比亞人民革命民主陣線上台後,先後奉行保留霍查主義大量關鍵內核的「革命民主」理論和「民主發展國家」理論[8],並執政至2019年12月1日。1995年,改國名為「衣索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 | |
貝南人民共和國 | 貝寧人民革命黨 | 1976年—1989年 | 1972年,馬蒂厄·克雷庫少校發動軍事政變上台。1975年11月30日,成立貝寧人民共和國,同時成立貝寧人民革命黨,作為執政黨。1976年,開始走科學社會主義道路。1989年12月7日,貝寧人民革命黨放棄馬列主義意識形態。1990年3月,實行多黨制;4月30日,貝寧人民革命黨解散,其成員另組進步力量聯盟;12月2日,通過新憲法,改國名為「貝南共和國」。1991年4月4日,克雷庫作為獨立人士參選總統失敗後下台。 | |
剛果人民共和國 | 剛果勞動黨 | 1969年—1990年 | 1968年7月31日,馬里安·恩古瓦比等人發動「七三一運動」,推翻阿方斯·馬桑巴-代巴政權;同年8月5日,成立全國革命委員會,恩古瓦比任主席。1969年1月1日,恩古瓦比任剛果共和國總統;同年12月31日,成立剛果人民共和國,同時成立剛果勞動黨,作為執政黨。1990年,剛果勞動黨放棄馬克思列寧主義、社會主義制度和一黨制。1992年3月15日,改國名為「剛果共和國」;同年8月31日,剛果勞動黨失去執政地位。1997年,爆發內戰,剛果勞動黨取勝,並重新執政至今。 | |
安哥拉人民共和國 | 安哥拉人民解放運動—勞動黨 | 1977年—1990年 | 1975年,安哥拉擺脫葡萄牙殖民統治,獲得獨立,成立安哥拉人民共和國。1977年,執政黨安哥拉人民解放運動改名為「安哥拉人民解放運動—勞動黨」,並宣布開始走科學社會主義道路。1990年12月,安人運召開「三大」,決定放棄馬克思列寧主義,轉以社會民主主義作為黨的指導思想,並放棄社會主義制度。1991年,結束一黨制,但安哥拉人民解放運動—勞動黨執政至今。1992年,改國名為「安哥拉共和國」。1993年,安哥拉人民解放運動—勞動黨改回原名「安哥拉人民解放運動」。 | |
莫三比克人民共和國 | 莫三比克解放陣線黨 | 1977年—1989年 | 1975年,莫三比克擺脫葡萄牙殖民統治,獲得獨立,成立莫三比克人民共和國。1977年,執政黨莫三比克解放陣線改名為「莫三比克解放陣線黨」,並宣布開始走科學社會主義道路。1989年,放棄社會主義制度,結束一黨制,但莫三比克解放陣線黨執政至今。1990年,改國名為「莫三比克共和國」。 |
非馬列主義系統的社會主義國家
編輯現存
編輯國家 | 現行社會主義體制建立時間 | 時長 | 政體 | 地理位置 | 憲法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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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 | 1948年9月9日(最初) 1992年2月19日(憲法刪除馬克思列寧主義表述) |
76年102天(總計) 32年305天(憲法刪除馬克思列寧主義表述以來) |
一黨專政 | 序言:「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是體現了偉大領袖金日成同志和偉大領導者金正日同志的國家建設思想和業績的主體的社會主義國家。」[9]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是一個一黨制國家,由朝鮮勞動黨統治,該黨奉行金日成金正日主義,這種意識形態屬於社會主義但不屬於馬克思列寧主義。 該國曾經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系統的社會主義國家。[12] | |
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 | 1964年4月26日 | 60年238天 | 一黨優勢制 | 第一章,第三條:「聯合共和國是一個堅持多黨民主的民主、世俗和社會主義國家。」[13] | |
孟加拉人民共和國 | 1971年4月11日 | 53年253天 | 多黨制 | 序言:「我們還要保證,國家的基本目標是通過民主進程實現沒有剝削的社會主義:在這個社會中,保證全體公民都享有法治、基本人權和自由,享有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平等和正義;」[14] | |
葡萄牙共和國 | 1976年4月2日 | 48年262天 | 多黨制 | 序言:「制憲會議莊嚴宣布:葡萄牙人民決心保衛國家獨立,捍衛公民基本權利,確立民主制度的根本原則,確保法治在民主國家中的最高地位,開闢走向社會主義社會的道路,以尊重人民的意志,建設一個更為自由、更加公正和更多友愛的國家。」[15][16] | |
印度共和國 | 1976年12月18日[17] | 48年2天 | 多黨制 | 序言:「我們印度人民已莊嚴決定,將印度建成為主權的社會主義的非宗教性的民主共和國,並確保一切公民:在社會、經濟與政治方面享有公正。」[18] | |
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 | 1978年9月7日 | 46年104天 | 多黨制 | 序言:「斯里蘭卡是一個自由、主權、獨立和民主的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名為「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把斯里蘭卡建成為民主的社會主義共和國,同時批准代議制民主的不變的共和原則,並向所有人民保證自由、平等、正義、基本人權和司法獨立。」[19] | |
蓋亞那合作共和國 | 1980年10月6日 | 44年75天 | 多黨制 | 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一條:「蓋亞那是一個不可分割的、世俗的、民主的主權國家,正處於從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轉型過程中,並被稱為蓋亞那合作共和國。」[20] | |
尼加拉瓜共和國 | 1987年1月1日 | 37年354天 | 一黨優勢制 | 第一章,第五條:「自由、公正、尊重人類個體尊嚴、政治和社會多元化、承認在單一的不可分割的國家中原住民和非洲裔的獨特身份、承認不同形式的財產、自由的國際合作、尊重人民的自由自決、基督教價值、社會主義理想、基於團結的實踐、尼加拉瓜文化和身份認同的價值和理想,是尼加拉瓜民族的信條……社會主義理想促進共同利益而不是個人利己主義,力求創造一個更加包容、公正和公平的社會,促進重新分配國家財富和消除人類剝削的經濟民主。」[21] | |
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 | 2015年9月20日 | 9年91天 | 多黨制 | 第一章,第四條:「尼泊爾是一個獨立、不可分割、主權、世俗、包容、民主、以社會主義為導向的聯邦民主共和制國家。」[22] |
歷史上
編輯國家 | 全名 | 建立社會主義體制時間 | 放棄社會主義體制時間 | 時長 | 地圖 | 憲法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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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 | 埃及共和國 | 1957年7月22日 | 1958年2月22日 | 215天 | 序言:「阿拉伯埃及共和國是一個基於勞動人民聯盟的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23] | |
阿拉伯聯合共和國 | 1958年2月22日 | 1971年9月2日 | 13年192天 | |||
阿拉伯埃及共和國 | 1971年9月2日 | 2007年3月26日 | 35年205天 | |||
總計 | 1957年7月22日 | 2007年3月26日 | 49年247天 | |||
敘利亞 | 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 | 1963年3月8日 | 2012年2月27日 | 48年356天 | 第一章,第八條:「敘利亞人民終於在阿拉伯復興社會黨的領導下取得了1963年3月8日革命的巨大勝利,從而使權力機關成為服務於建設統一的阿拉伯社會主義社會而鬥爭的工具。阿拉伯復興社會黨是社會和國家的領導者。 它領導著熱愛祖國的全國進步陣線,力求統一人民群眾的資源,並將他們置於建設一個阿拉伯國家目標的服務之中。」[24] | |
利比亞 | 阿拉伯利比亞共和國 | 1969年9月1日 | 1977年3月2日 | 7年182天 | 第一章,第六條:「國家的目標是通過應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剝削的社會正義來實現社會主義。」[25] | |
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 | 1977年3月2日 | 1986年4月15日 | 9年44天 | |||
大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 | 1986年4月15日 | 2011年10月23日 | 25年191天 | |||
總計 | 1969年9月1日 | 2011年10月23日 | 42年52天 | |||
伊拉克 | 伊拉克共和國 | 1968年7月17日 | 2003年4月9日 | 34年266天 | 第一章,第一條:「共和國的基本目標是實現一個統一的阿拉伯國家和建立社會主義制度。」[26] | |
緬甸 | 緬甸聯邦 | 1962年3月2日 | 1974年1月3日 | 11年307天 | 第十六章總則:「為了克服這種惡化和建設社會主義,緬甸聯邦革命委員會承擔責任和歷史使命,通過了緬甸式社會主義,並且形成了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的領導。」[27] | |
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 | 1974年1月3日 | 1988年9月18日 | 14年259天 | |||
總計 | 1962年3月2日 | 1988年9月18日 | 26年200天 | |||
阿爾及利亞 | 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 | 1963年9月8日 | 1989年2月23日 | 26年76天 | 序言:「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將以社會主義原則為指導進行國家建設。」[28] | |
馬達加斯加 | 馬達加斯加民主共和國 | 1975年12月31日 | 1992年9月12日 | 16年256天 | 序言:「馬爾加什人民,……——決心建設一個體現勞動群眾的利益的新型國家,建設一個符合《馬爾加什社會主義革命憲章》規定的社會主義原則的社會,」[29] | |
塞席爾 | 塞席爾共和國 | 1977年6月5日 | 1991年12月27日 | 14年205天 | 序言:「塞席爾被宣布為一個獨立主權的社會主義共和國,」[30] | |
蘇丹 | 蘇丹民主共和國 | 1973年5月8日 | 1985年10月10日 | 12年155天 | 序言:「堅信我們對於自由、社會主義和民主的追求,以實現富足、公正和平等的社會,……下定決心打好一個基於人民勞動力量的聯盟和團結的新的、民主的、社會主義的社會的基礎。」[31] |
現存的社會主義自治政權
編輯國家 | 自治政權 | 執政黨 | 存在時間 | 備註 | 地圖 |
---|---|---|---|---|---|
緬甸 | 佤邦 | 佤邦聯合黨 | 1989年4月17日至今 | 佤邦實行一黨制,由佤邦聯合黨執政。佤邦聯合黨是毛主義[來源可靠?]和佤民族主義政黨,與中國共產黨關係良好[32]。 | |
敘利亞 | 北部和東部敘利亞自治行政區 | 民主聯盟黨(爭取民主社會運動) | 2013年11月至今 | 敘利亞內戰中成立的由庫德人主導的自治政權,實行民主邦聯主義。 |
歷史上短暫存在的社會主義政權
編輯旗幟 | 國名 | 存在時間 |
---|---|---|
里昂公社 | 1870年9月4日—28日;1871年3月22日—25日 | |
巴黎公社 | 1871年3月18日—5月28日 | |
馬賽公社 | 1871年3月22日—4月5日 | |
納博訥區中央公社 | 1871年3月24日—31日 | |
聖艾蒂安公社 | 1871年3月24日—28日 | |
克勒佐公社 | 1871年3月26日—28日 | |
公共衛生委員會(西班牙阿爾科伊) | 1873年7月9日—13日 | |
卡塔赫納州 | 1873年7月12日—1874年1月12日 | |
古里亞共和國 | 1902年5月—1906年1月10日 | |
斯特蘭賈公社 | 1903年8月18日—9月8日 | |
馬爾科沃共和國 | 1905年10月31日—1906年7月18日 | |
扎格列比共和國 | 1905年11月1日—11日 | |
斯塔里布揚共和國 | 1905年11月12日—26日 | |
赤塔共和國 | 1905年11月22日—1906年1月22日 | |
切切利夫卡共和國 | 1905年12月8日—22日 | |
克拉斯諾亞爾斯克共和國 | 1905年12月9日—27日 | |
亞歷山德羅夫共和國 | 1905年12月9日—12日 | |
新羅西斯克共和國 | 1905年12月12日—25日 | |
舒利亞夫卡共和國 | 1905年12月12日—16日 | |
柳博廷共和國 | 1905年12月13日—17日 | |
奧斯特羅維茨共和國 | 1905年12月27日—1906年1月中旬 | |
索契共和國 | 1905年12月28日—1906年1月5日 | |
科姆拉特共和國 | 1906年1月6日—12日 | |
烏克蘭人民共和國 | 1917年6月23日—1921年3月18日 | |
哈爾濱工兵代表蘇維埃 | 1917年9月—12月 | |
拉脫維亞工人、士兵和無地者蘇維埃執行委員會 | 1917年11月21日—1918年3月3日 | |
克里米亞人民共和國 | 1917年12月13日—1918年4月25日 | |
水兵和建設者蘇維埃共和國 | 1917年12月—1918年2月26日 | |
芬蘭社會主義工人共和國 | 1918年1月28日—4月29日 | |
敖德薩蘇維埃共和國 | 1918年1月31日—3月13日 | |
頓涅茨克-克里沃羅格蘇維埃共和國 | 1918年2月12日—3月20日 | |
白俄羅斯人民共和國 | 1918年3月6日—1919年春 | |
巴庫公社 | 1918年4月13日—7月25日 | |
喬治亞民主共和國 | 1918年5月26日—1921年2月25日 | |
閩南護法區 | 1918年9月1日—1920年8月12日 | |
巴納特共和國 | 1918年10月31日—1919年2月20日 | |
西烏克蘭人民共和國 | 1918年11月1日—1919年7月16日 | |
塔爾諾布熱格共和國 | 1918年11月6日—1919年春 | |
巴伐利亞人民邦 | 1918年11月8日—1919年4月6日 | |
德意志自由社會主義共和國 | 1918年11月9日—1919年8月11日 | |
美因茨工人和士兵委員會 | 1918年11月9日—12月9日 | |
阿爾薩斯-洛林共和國 | 1918年11月10日—22日 | |
薩克森蘇維埃共和國 | 1918年11月13日—1919年5月11日 | |
匈牙利民主共和國 | 1918年11月16日—1919年3月21日 | |
愛沙尼亞勞動人民公社 | 1918年11月29日—1919年6月5日 | |
拉脫維亞社會主義蘇維埃共和國 | 1918年12月17日—1920年1月13日 | |
馬赫諾運動 | 1918年—1921年 | |
不萊梅蘇維埃共和國 | 1919年1月10日—2月4日 | |
立陶宛-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 | 1919年2月27日—8月25日 | |
匈牙利蘇維埃共和國 | 1919年3月21日—8月6日 | |
巴伐利亞蘇維埃共和國 | 1919年4月6日—5月3日 | |
維爾茨堡蘇維埃共和國 | 1919年4月7日—9日 | |
利默里克蘇維埃 | 1919年4月15日—27日 | |
外高加索民主聯邦共和國 | 1919年4月22日—5月28日 | |
克里米亞社會主義蘇維埃共和國 | 1919年4月28日—6月26日 | |
比薩拉比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 | 1919年5月6日—9月;1924年9月15日—18日 | |
穆甘蘇維埃共和國 | 1919年5月15日—6月2日 | |
斯洛伐克蘇維埃共和國 | 1919年6月16日—7月7日 | |
遠東共和國 | 1920年4月6日—1922年11月15日 | |
波斯社會主義蘇維埃共和國 | 1920年6月9日—1921年9月 | |
加利西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 | 1920年7月8日—9月21日 | |
臨時波蘭革命委員會 | 1920年7月23日—8月底 | |
拉賓共和國 | 1921年3月2日—4月8日 | |
蒙古臨時人民政府 | 1921年3月13日—1924年11月25日 | |
巴蘭尼亞-巴亞塞爾維亞-匈牙利共和國 | 1921年8月14日—20日 | |
在滿韓族總聯合會 | 1929年—1931年 | |
乂靜蘇維埃 | 1930年—1931年 | |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 1931年11月7日—1937年9月22日 | |
智利社會主義共和國 | 1932年6月4日—10月2日 | |
中華共和國 | 1933年11月22日—1934年1月21日 | |
阿斯圖里亞斯公社 | 1934年10月5日—19日 | |
革命加泰隆尼亞 | 1936年7月21日—1937年5月8日 | |
阿斯圖里亞斯和萊昂主權委員會 | 1936年9月6日—1937年10月21日 | |
阿拉貢地區防禦委員會 | 1936年10月6日—1937年8月11日 | |
芬蘭民主共和國 | 1939年12月1日—1940年3月12日 | |
烏日策共和國 | 1941年7月28日—12月1日 | |
比哈奇共和國 | 1942年11月4日—1943年1月29日 | |
民族解放政治委員會(希臘) | 1944年3月10日—11月5日 | |
東突厥斯坦共和國 | 1944年11月12日—1946年6月27日 | |
考洛尼亞紅色共和國 | 1945年3月6日—9日 | |
朝鮮人民共和國 | 1945年9月6日—1946年2月 | |
內蒙古人民共和國 | 1945年9月9日—11月6日 | |
亞塞拜然人民政府 | 1945年11月—1946年12月 | |
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 | 1946年1月19日—5月27日 | |
馬哈巴德共和國 | 1946年1月22日—12月15日 | |
北朝鮮臨時人民委員會 | 1946年2月8日—1947年2月21日 | |
北朝鮮人民委員會 | 1947年2月22日—1948年9月8日 | |
臨時民主政府(希臘) | 1947年12月24日—1949年8月28日 | |
茉莉芬地區民族陣線政府 | 1948年9月18日—12月19日 | |
馬克塔利亞共和國 | 1948年—1958年 | |
尚吉巴人民共和國 | 1964年1月12日—4月26日 | |
越南南方共和國 | 1969年6月8日—1976年7月2日 | |
葛摩國 | 1975年8月3日—1978年5月13日 | |
人民臨時政府(萬那杜) | 1977年—1978年 | |
人民革命政府(格瑞那達) | 1979年3月13日—1983年10月25日 | |
國家重建軍政府(尼加拉瓜) | 1979年7月18日—1985年1月10日 | |
安哥拉民主人民共和國 | 1979年—1992年 | |
全國革命委員會(甘比亞) | 1981年7月30日—8月5日 | |
民主柬埔寨聯合政府 | 1982年6月22日—1993年9月24日 | |
全國革命委員會(布吉納法索) | 1984年8月4日—1987年10月15日 | |
科威特共和國 | 1990年8月4日—28日 | |
反叛薩帕塔自治市鎮 | 1994年1月1日—2023年11月5日 | |
葉門民主共和國 | 1994年5月21日—7月7日 | |
柬埔寨民族團結救國臨時政府 | 1994年7月11日—1998年6月22日 |
參見
編輯註釋
編輯- ^ 1949年內戰結束後擊敗中華民國政府和中國國民黨取得中國大陸的政權,1997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門。根據一國兩制政策:香港和澳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
- ^ 序言:「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和社會主義事業的成就,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引下,堅持真理,修正錯誤,戰勝許多艱難險阻而取得的。」
第一章,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 ^ 1945年,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國。1949年,越南南北分治。1975年,西貢解放,越南戰爭結束。1976年,越南民主共和國與越南南方共和國合併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越南正式統一。
- ^ 第一章,第二條:「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是民有、民治、民享的國家。一切國家權力屬於以工人階級與農民和知識分子聯盟為基礎的人民。」
第四條:「越南共產黨堅持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和胡志明思想,作為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和工人階級,勞動人民和全民族利益的忠誠代表,是擔負領導國家和社會的力量。」 - ^ 1975年,寮國人民革命黨在越南、蘇聯和中國的幫助下,推翻親美的寮國王國君主制政權,結束寮國內戰,建立寮人民民主共和國,開始從人民民主國家向社會主義國家轉變的進程。
- ^ 序言:「解放以來,寮國人民投身於保衛和建設祖國兩大戰略任務之中,特別是為鞏固人民民主制度和開創社會主義制度動員全國力量進行了改革。」
第二條:「寮人民民主共和國是人民民主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為以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為主體的社會各民族、各階層人民服務。」
第三條:「寮國各族人民的國家主人翁權利,通過以寮國人民革命黨為領導核心的政治制度來保障和實現。」 - ^ 1959年古巴革命勝利、推翻親美獨裁政權後,建立古巴革命政府;1961年,古巴宣布走社會主義道路。1976年,新憲法頒布,首次明確規定古巴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古巴是西半球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
- ^ 第一章,第一部分,第一條:「古巴是一個社會主義法治、正義、民主、獨立和主權的,由每一名公民組織、為每一名公民服務的,統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國,建立在工作權利、尊嚴、人道主義和公民道德的基礎上,以保證公民享受自由、公正、平等、團結、社會福利以及個人和集體的發展。」
第四條:「保衛社會主義家園是每一個古巴人的最高榮譽和最高職責。背叛祖國是最嚴重的罪行,犯下這一罪行的人將受到最嚴厲的制裁。作為此憲法支持的社會主義制度是不可改變的。公民有權採取一切手段,包括在其他手段無法行之有效的情況下,採取武裝鬥爭的方式,反對任何企圖推翻憲法所規定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秩序的人。」
第五條:「古巴共產黨——古巴國家有組織的、獨特的、忠誠的馬克思列寧主義先鋒隊,它以其民主性質和與人民的永久聯繫為基礎,是社會和國家的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古巴共產黨組織和指導公民共同努力進行社會主義建設並向共產主義前進,維護和加強古巴公民的愛國和團結,發展社會道德與公民價值觀。」
參考文獻
編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0-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5).
-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1992年. [2018-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29).
- ^ 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1991 (rev. 2015). [2024-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9-15).
- ^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修正)》2003年. [2024-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25).
- ^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 1991年. [2018-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29).
- ^ 2019年《古巴共和国宪法》. [2019-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2).
- ^ 門格斯圖政權垮台前後的衣索比亞
- ^ Ideology and power in TPLF’s Ethiopia: A historic reversal in the making?. [2020-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9).
-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 (2019年). [2023-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0).
- ^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1972年12月27日)序言部分第一條:「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是主體思想的社會主義祖國,貫徹了金日成的思想和領導。」
- ^ Worden, Robert L. North Korea: A Country Study (PDF) 5th. Washington, D. C.: Library of Congress. 2008: 206 [2022-12-02]. ISBN 978-0-8444-1188-0.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6-01-12).
- ^ 雖然現在該國政府的官方國家意識形態納入了金日成的金日成金正日主義政策中的「主體思想」元素而非正統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朝鮮仍然認為自己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10]。根據羅伯特·L·沃爾登的《朝鮮:國家研究》,馬克思列寧主義在蘇聯去史達林化開始後立即被朝鮮勞動黨拋棄,最晚在1974年就被「主體思想」完全取代[11]。
- ^ Article 3, Section 1 (PDF). 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憲法. 1978年4月25日.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5年4月21日).
- ^ Article 序言, Section 序言 (PDF). 孟加拉人民共和國憲法. 1972年11月4日.
- ^ Constitution of the Portuguese Republic. [2017-09-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8).
- ^ 葡萄牙共和国宪法. [2023-05-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26).
- ^ 42nd Amendment to the Constitution of India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Article 序言, Section 序言 (PDF). 印度共和國憲法. 1949年11月26日.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4年9月9日).
- ^ Article 序言, Section 序言. 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 1978年9月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7月2日).
- ^ Guyana 1980 (rev. 2016). [2024-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06).
- ^ Article 5, Section 1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Nicaragua (1 Jauary 1987)
- ^ The Constitution of Nepal (PDF). [2017-09-2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7-11-17).
- ^ Article 序言, Section 序言 (PDF). 埃及共和國憲法. 1957年7月22日.
- ^ Article 5, Section 1. 敘利亞阿拉伯共和國憲法. 1973年4月12日.
- ^ Article 5, Section 1. 大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憲法. 1969年12月11日.
- ^ Article 1, Section 1 (PDF). 伊拉克共和國憲法. 1968年9月21日.
- ^ Article XVI, Section 总则. 緬甸聯邦憲法. 1974年3月2日.
- ^ Article 序言, Section 序言. 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憲法. 1963年8月28日.
- ^ Constitution de la République démocratique malgache.. [2023-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29).
- ^ 存档副本. [2016-07-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4).
- ^ Article 5, Section 1 (PDF). 蘇丹民主共和國憲法. 1973年3月13日.
- ^ Hay, Wayne. Myanmar: No sign of lasting peace in Wa State. Al Jazeera. [2023-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1)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