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存檔6

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更新

更新內容討論

已通過:
公示期間無異議;通過。--Leiem簽名·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14: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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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

現行條文

3. 過度統計清單。……
4. 詳盡的軟體更新記錄。……

提議條文

3. 過度統計清單。……
4. 詳盡的軟體更新記錄。……
對於有教育或研究意義的統計信息,在加上研究或統計觀點後,更建議發表於維基學院

--Leiem簽名·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09: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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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將User:MeritTim/Draft/Wikipedia:原則優位性列入方針或原則

可以不用討論了。WP:COMMON:「它是一個基本原則,遠超過任何方針」,同理應可證。--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7: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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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編者會利用方針指引的矛盾漏洞,對條目有其他的解釋,但實質上應先遵守原則,當原則不足以規範時,才得以使用例外規則。

拜託各位關注此項議題。--MeritTim 2019年5月10日 (五) 13:45 (UTC)

WP:NOTLAW。-Mys_721tx留言2019年5月10日 (五) 16: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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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設立WP:IINFO內容改善流程

目前討論狀態: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3月1日 (五) 14:10 (UTC)

(更新)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4月26日 (五) 07:21 (UTC)
原標題為提議設立愛好者內容改善流程,見最下方爭議,改為更沒有爭議的標題--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5月6日 (一) 10:39 (UTC)

近期出現了許多提刪,稱條目通篇愛好者內容需要刪除,例如這個,但都是直接提刪,完全沒有先給編者一點改善時間,對一些經驗較少的編者往往措手不及。因此建議參考關注度指引:

建立一個粉絲愛好者內容通告模板,確保此模板有放在條目足夠的時間,使主編知悉條目的WP:PLOT後再予提刪,同時也可以避免到一些不友善新手的問題。期實施方式可以比照小小作品流程,透過分類追蹤,若30天後仍通篇粉絲內容再提刪,爭議會比較小,也可以減少對於部分維基新手的傷害。 存廢討論頁只需加個批次提刪章節「30天後仍通篇愛好者內容的條目」統一討論這類條目。

因為實在不認為這個過多愛好者內容的條目一出現就秒提刪是一個好的現象,關注度不足都有30天緩衝,目的是讓主編熟知問題,並有充分的改善時間,而愛好者內容亦是,並不是所有目前充滿愛好者內容的條目都無改善空間的。

以上提議。邀請希望解決維基WP:PLOT問題的熱心用戶U:AINH參與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2019年2月17日 (日) 22:06 (UTC)

違反WP:IINFO的30天清理流程部分

已通過:
延長的公示期沒有合理異議,將不得直接提刪的規範升為指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5月31日 (五) 08: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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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個粉絲愛好者內容通告流程,確保此模板有放在條目足夠的時間,使主編知悉條目的WP:PLOT後再予提刪,同時也可以避免到一些不友善新手的問題。期實施方式可以比照小小作品流程,透過分類追蹤,若30天後仍通篇粉絲內容再提刪,爭議會比較小,也可以減少對於部分維基新手的傷害。 存廢討論頁只需加個批次提刪章節「30天後仍通篇愛好者內容的條目」統一討論這類條目。

因為實在不認為這個過多愛好者內容的條目一出現就秒提刪是一個好的現象,關注度不足都有30天緩衝,目的是讓主編熟知問題,並有充分的改善時間,而愛好者內容亦是,並不是所有目前充滿愛好者內容的條目都無改善空間的。

以上提議。邀請希望解決維基WP:PLOT問題的熱心用戶U:AINH參與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2019年2月17日 (日) 22:06 (UTC)

  • 不反對設緩衝期,但重點是需要清理-某人 2019年2月18日 (一) 02:31 (UTC)
  • 雞肋,見過太多這類沒有經過討論就私下拆分的列表條目,而且經常缺少來源的問題。我覺得使用虛構事物關注度來限制這種情況就足夠應付。——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02:34 (UTC)
    • (:)回應@cwekWQLAINH 問題不在來源 也不是關注度,而是「非百科內容」這個存廢討論應避免的刪除理據。 部分符合關注度但過多愛好者篇幅的條目就是像這樣毫無緩衝直接刪除,我仍然認為應給編者改善時間,若無改善再行提刪為佳,參考關注度改善流程,認為30天很適合。 關注度30天 小小作品30天 未翻譯內容14天 而愛好者內容「0秒」這樣完全是欺人太甚,會再氣走多少新手也不知道。 強烈建議提刪過多愛好者篇幅的條目也要有如關注度、小小作品、未翻譯內容一樣,有緩衝期,這時我的觀點和U:AINH的觀點唯一能有共識的機會,否則未來到底該怎麼和平貢獻維基?不希望樹立敵人。--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2019年2月18日 (一) 05:59 (UTC)
  • (▲)同上--雲間守望 2019年2月18日 (一) 04:31 (UTC)
    • @cwekWQL關注度不是唯一問題,現在情況是即使在現實世界有關注度條目仍完全沒有提及現實世界影響。而且就算沒有關注度他們仍說刪除太趕太暴力不淮刪呀-某人 2019年2月18日 (一) 05:03 (UTC)
      • 當年SM的想法就是你這種。對於條目內容的話,應該適當修編,如果是分割出來的話,應該相應修編,如果修編後篇幅不長的話,就沒必要分割。對於作品條目,我認為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或者百科條目都是這個模式,定義+評價,定義對於作品類條目就是劇情描述,人物與設定等是圍繞劇情描述服務,而評價就是作品對現實的影響。——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05:21 (UTC)
  • 若能召集數位非常熟悉,全面理解該作品的編者,讓他們討論並判斷什麼內容屬於過度細節,相信可以解決問題。如果只看了作品的一部分,編者可能會不肯定某段看似是過度細節的描述,或某個看似微不足道的角色,對後續劇情(該編者沒有看的部分)是否有重要影響。本人的感覺是絕大部分的編者都寧願維持現狀,因為移除內容可能會帶來更多麻煩。 - まっすろな未來 2019年2月18日 (一) 07:59 (UTC)
  • 我已經在提刪充分表達我的想法了,我只是移植,並非內容撰寫者,移植規範也是參照Wikipedia: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登場人物,並無不妥之處。何況類似的角色條目上百條,9成都是來源不足也無現實評價,老實說單純的角色條目去哪裡找來源評價?根本強人所難。目前問題就是以前的規範與U:AINH一直說的什麼方針衝突?然後沒人要管,累積了上百條違規條目?結果之前都沒事,就在我這就鬧出事情來了?我是真的不想捲入這種事情啦(無辜)。叫我一個菜雞來,能管什麼,不如去找是誰想出這種寫法的,叫他來表達意見比較快。反正最後如果被合併或刪除,那日本動漫角色列表的上百條條目也可以移除了,也要辛苦U:AINH去處理上百條違規條目了。--Aiueowei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12:07 (UTC)
  • 為角色條目找來源和評價怎麼會強人所難?君不見我前面列的兩個列表裡放了多少對角色的評價?-KRF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12:38 (UTC)
  • 我是指中文來源,不然為什麼9成條目都是來源極少?你如果說要去國外找,那如果是不擅外語的呢?等於把編輯難度提高一個層次。--Aiueowei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12:49 (UTC)
  • 中文來源缺稀不是維基百科的問題。現在討論的這些日本動漫遊戲,當然是日文來源為多,英文作為國際語言,也有一定的來源數量,中文圈對於這方面的專業評論才在起步階段,可靠來源本來就會比較少,當然不可避免地要往國外去找。換作是美國人想為原生中文遊戲寫個條目,也必然要接觸不熟悉的語言,要是你覺得太難,那你要麼去學外語、要麼去給原生中文作品立條目。-KRF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12:59 (UTC)
  • 是,我保證以後絕對不碰角色條目了。--Aiueowei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13:46 (UTC)
  • 這是你所希望的結果嗎?不過是一個條目被提刪而已,我覺得你不必如此在意。-KRF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23:17 (UTC)
  • 我沒很在意阿...,明明照規定走,前面的都沒問題、沒意見,到我這卻有問題、有意見,我能說什麼?有爭議那往後我再編輯此區塊不是做白工?我又不是自虐狂,所以不碰為妙。--Aiueowei留言2019年2月19日 (二) 07:41 (UTC)

前因

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

(×)刪除理據:非百科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某人 2019年2月17日 (日) 07:43 (UTC)

(○)快速保留故事簡介:「若本章節過於龐大,請檢視並清理不必要的細節。之後將本章節整個以新條目分割,並且明記編輯摘要以符合版權協議。分割出的條目名稱建議設為「○○角色列表」(○○為作品名稱)。分割後原處應該有概要或簡列數名主要角色訊息。獨立列表請參見Category:虛構角色列表。」,很明顯示符合規定的,類似的角色條目有上百個,我有點懷疑該位提案人是不是未經查證,就亂提刪故意搗亂?這不是身為維基人應有的行為,故本人給予快速保留,希望提案人能警惕反省。--Aiueowei留言2019年2月17日 (日) 08:02 (UTC)

  1. MOSACG並未達成共識,內容只供參考
  2. 遊戲ACG條目應該著重現實世界的影響,閣下的條目完全是遊戲故事內的角色介紹,參見WP:PLOTWP:FANCRUFTWP:REALWORLD
  3. 「類似的角色條目有上百個」:WP:WAX,而且請注意類似的刪除亦不少
  • 恕我直言,我可以肯定我對方針的理解絕對足夠處理日常站務,也許在AGF其他人「亂提刪故意搗亂」之前先虛心請教他人其實是不是自己有改進空間-某人 2019年2月17日 (日) 08:29 (UTC)
(*)提醒:「遊戲內的..」這不是遊戲,是輕小說文學作品。--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2019年2月17日 (日) 16:30 (UTC)
@AINH我只針對非百科條目這裡由,提出我的意見,很明顯這是在條目規範裡面,所以符合快速保留規定。至於你說的哪些方針,跟本次討論並無關係,該條目內容也是從主條目移植過來的,我是不太懂你所說的遊戲內容是指那些,因為這個作品並沒有遊戲。至於刪除不少,但保留的也不少,我認為該條目沒有任何刪除依據理由。如有的話,也請給個明確的刪除依據,謝謝。--Aiueowei留言2019年2月17日 (日) 08:41 (UTC)
@A2569875有點想吐槽你耶,你自己的原子簽名連結就沒有付任何來源。沒來源應該是要補來源模塊,而不是合併和刪除。至於列表大清除,誰知道,反正我創的條目都被這位提案者列過提刪,之前的確實有點問題,但這次明明符合規定也被提刪,我是不是被wiki欺凌了阿?--Aiueowei留言2019年2月17日 (日) 15:28 (UTC)
(:)回應@Aiueowei如果你原子指的是Mu的話,根據關注度要求,沒有來源不是刪除理由,找不到來源才是,翻閱英文維基en:Muonium,來源多的是,而本條目則沒有找到相關來源,若有,請補上,以符合可供查證方針。--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2019年2月17日 (日) 15:47 (UTC)

(!)意見:題外話,作為學術研究而言,分析後文學作品發表的文獻存有極大差異,並不代表該類內容不可在眾人監督下中立化及提高公信力,因為分析的內容是客觀、可視、不變的文字。類比而言,對於同一歷史事件,不同歷史學家的看法可能出現極大差異。然而,在分析客觀、可視、不變的事件及歷史資料的過程中,可提煉出較具公信力的部分作為條目內容。可見,文學作品分析可能存在的極大差異不能成為拒絕收納入維基百科的理由。另外,藝術創作的唯一性僅存於創作過程,而不存於分析過程。儘管是圖畫,經美學分析訓練者均會以客觀準則分析該類作品,與文學、歷史研究類似,可提取得廣泛認同的部分。 -辦公室2019年3月19日 (二) 14:39 (UTC)

  • 違反WP:IINFO的條目並不限於,動漫或遊戲或小說或好萊塢電影角色列表,其他領域違反WP:IINFO照樣需要清理,而為了避免瞬間提刪缺乏溝通等爭議,因此提議採用掛模板30天無改善才存廢討論的方式,有人還有異議嗎?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2019年2月24日 (日) 07:08 (UTC)

「Careful, Chief. You dig up the past, all you get is dirty.」,如果涉及劇情描述的話並不影響的,只怕這樣是自討苦吃。——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4日 (日) 07:58 (UTC)
(?)疑問:如果不溯及既往,而是針對新建立的條目來實施,如何? 也就是巡查新條目時允許掛此模板,30天提刪,如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2019年2月24日 (日) 08:54 (UTC)
如果能有關注度執行的話,就能較好的解決,本來這些就是防止無討論見長就分的問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4日 (日) 13:27 (UTC)
從目前有提刪限期的Case來看(非中文內容14日、無版權檔案5日、小小作品30日、關注度30日)事實上都有有效地防止違規條目的留存(或雖違規但限期改善了,且爭議較直接提刪小),且給予的緩衝期也能讓編者有時間改善,所以認為此案可行。--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iMu·Ru2019年2月24日 (日) 17:04 (UTC)
大致支持本案,30天應有足夠時間作出適當清理修繕。但恕不認同就本案設立祖父條款,條目存在時間的多寡,並不代表就可以違反WP:NOT此等基本方針。值得一提,FANCRUFT其實不只是虛構作品條目的問題,以往敝人處理過的公共運輸條目也很容易出現問題。另,從技術角度而言,似乎需要建立相應過濾器,防止模板遭任意摘下。--無聊龍·留言·貢獻歡迎光臨維基餐廳 2019年2月24日 (日) 18:04 (UTC)
沒來源本身也是一個問題,而且數量也不少,但都只是掛修葺標記。這些老問題見一個自行修葺一個可以,但是非要訂立這種強限制只會適得其反。——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5日 (一) 01:21 (UTC)
先擱置,必先釐清WP:IINFO收錄最大限制才能實施。--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2月26日 (二) 09:58 (UTC)

公示期異議

也就是參照關注度提報的做法,將愛好者內容做成限時行為?那不就是這意思不?——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17日 (五) 00:15 (UTC)
不是,此案的目的就只有「請不要直接提刪」,且並沒有要修改WP:DP,並沒有要加入「諸如WP:DP#REASON第七點之類」的東西,閣下似乎過度聯想。--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5月21日 (二) 11:11 (UTC)
所以不是將WP:IINFO內容做成限時行為,也不是要將WP:IINFO內容做參照關注度提報的做法。@cwek--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5月22日 (三) 13:58 (UTC)
「若於2019年6月22日(本模板放置30天)後仍未有改善,可提報存廢討論,以取得共識決定是否保留。」,實際上如果是由於沒討論分割產生的條目,我贊成直接合併回去;但現在的設計,容易對過往已建立的獨立條目造成影響,這點我認為已經超出了原有的設計想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3日 (四) 00:23 (UTC)
改成「若真的要提刪請確保過多愛好者內容或過多不經篩選資訊提示模板({{過多愛好者}})已掛上足夠長(至少30日)的時間,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使編者能知悉條目問題。」如何?@cwek--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5月23日 (四) 04:19 (UTC)
我認為有{{Fansite}},已經基本足夠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3日 (四) 05:24 (UTC)
如果不管{{過多愛好者}},你對這個Wikipedia:資料頁#處理方法還有異議嗎?@cwek--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5月23日 (四) 07:29 (UTC)
如果處理流程能確定為指引的話,可以考慮。另外如果Wikipedia:資料頁#ACGN的資料頁和處理方法能確定為指引的話,我會考慮將其作為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事物)關於列表或事項分割的規則依據。——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5月23日 (四) 08:24 (UTC)
@cwekWikipedia:資料頁#處理方法公示已經延一周了,如果閣下沒有異議,就再公示一周,沒合理異議就升為指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5月23日 (四) 08:44 (UTC)
  • 根據上方公告,公示順延到2019年5月31日13時(東八區時間)為止。--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5月24日 (五) 10:18 (UTC)

  • 延長的公示期間內沒有異議,草案通過。--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5月31日 (五) 08: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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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釐清WP:IINFO最大限度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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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期討論

    剛才打完上述文字,我想我們可以參考WP:NDATAPAGE,由於物質性質表同為羅列大量只針對該主題愛好者才會有興趣之性質,與腳色列表同為羅列大量只針對該主題愛好者才會有興趣之角色特質,有一定的類似之處,我想我們可以參考WP:NDATAPAGE的共識。WP:NDATAPAGE要求由可靠來源佐證,

    • 水性質表英語Water_(data_page)為例:
      • 假設可靠來源論文列出0、20、40、60、80、100度時水的密度以及推算公式
        • 我們可以收錄0、20、40、60、80、100度時水的密度
          • 因為可供查證
        • 我們可以收錄94.87度時水的密度,即使是用論文提出的公式
          • 因為可能涉及原創總結
      • 同理,假設
      • 盾之勇者成名錄官方設定集收錄了拉芙塔莉雅的A特質和B特質、無利益衝突的非愛好者第二手網站描述了拉芙塔莉雅的A特質和D特質、劇情中可以推敲出C特質
        • 我們可以收錄拉芙塔莉雅的A特質
          • 因為可靠來源同時要求了第二手來源,而拉芙塔莉雅的A特質可從第二手來源查證,也可以透過官方設定集確保準確性
        • 我們可以收錄拉芙塔莉雅的B特質、C特質和D特質
          • 因為可能涉及原創總結
    • 以上,歡迎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2月25日 (一) 20:04 (UTC)
    根據可靠來源的論述,對於作品類條目而言,一手來源是直接來源於設定文件或作品本身,二手來源為其他非作品直接的資料,例如報道等,三手來源為總結一二手的資料(例如「我們」或其他百科類),三手慣例不可用,二手為最適合,但一手是謹慎使用並結合二手,而原創研究就是編寫者在一二手來源的基礎上自行推斷出一些沒在來源中直接描述的內容。結合上述例子,A、D特質都可以寫入、B是單一一手,不太適合但並非不可(後述,因為如果涉及劇情的話)、C就是原創研究根本不適合。
    不過對於劇情描述需要的話,可能需要讀者的自行判斷或編寫者對作品的理解,有可能上面的特質部分劇情沒提及而不適合或因為劇情提及而適合(例如如果B在劇情中提到,即使只有一手)。我認為作品中特質和劇情描述應該是圍繞5W1HWikipedia:不要倉促編輯(經常發現緊跟劇情更新的情況,另行文凌亂的),描述與評價相對應,獨立作品條目應該有作品的描述和評價,獨立作品內項目條目應該有該項目的描述與評價。
    對於項目的列表,由於大部分的現實關注是對於作品或作品內項目的評價,而非對整個條目,我認為應該存在特例,列表條目的關注存在於其作品條目;或至少列表內一個項目具有相應的關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6日 (二) 03:11 (UTC)
    • 必須有來源證明對應的人物存在(第一方已足夠)
    • 人物的介紹必須有來源,禁止原創研究
    • 次要角色的劇情介紹每人以三百字為限。有第三方來源的角色評價部分不包括在內。
    • 演員/配音等可以加入
    • 世界觀列表則要更嚴格:;必須有第一方來源或以上介紹該概念,而且要注意維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的要求。「在概述中應該有對列舉主題的簡要的介紹,須說明合理的列表收錄準則,即內容的選擇標準或收錄範圍。存在爭議時,須依照可供查證的要求提供來源。」--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列表#列表的概述
    種類 收錄範圍 範例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角色列表
    • 每個收錄物件都至少提供第一方來源佐證者
    • 每項非主要事物最多300字,有第三方來源的角色評價部分不包括在內。
    死亡筆記角色列表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設定/事物/世界觀列表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二次創作列表
    • 每個收錄物件都至少第三方來源二手來源佐證(只有一手來源就能收會多到爆炸)
    • 主要的作品(例如具有一定關注,或影響了原作)之外的其他實體,描述以300字為限。
      • 有第三方來源的評價/事件/現實影響部分不包括在內。
    • 例如我的世界模組列表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系列/集數/冊數/話數列表
    • (待討論)
    物理/化學等的WP:IINFO詳細數據 依照WP:NDATAPAGE,數字與形狀WP:NUMWP:GRAPH 水性質表英語Water_(data_page)
    程式語言語法、函式或關鍵字
    • 每個收錄物件都至少提供第一方來源佐證者
    • 不要列出鉅細靡遺的程式碼範例
    • 對現實影響的實體(如該程式語法曾出事上新聞,ex:NullPointerException[1]以外的實體之描述以150字為限
      • 有第三方來源的評價/事件/現實影響部分不包括在內。
    • 維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 (待討論)
    其餘WP:列表實體

    綜合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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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釐清WP:IINFO:ACGN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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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類 收錄範圍 範例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角色列表
    • 必須有來源證明對應的人物存在(第一方已足夠)
    • 人物的介紹必須有來源,禁止原創研究
    • 可收錄演員/配音員等資訊
    • 次要角色的劇情介紹每人以三百字為限。有第三方來源的角色評價部分不包括在內。
      • 主要角色的定義為(需討論)
        • 漫畫和輕小說中出現次數超過兩卷或者動畫中出現超過三集
    死亡筆記角色列表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設定/事物/世界觀列表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二次創作列表
    • 每個收錄物件都至少第三方來源二手來源佐證(只有一手來源就能收會多到爆炸)
    • 主要的作品(例如具有一定關注,或影響了原作)之外的其他實體,描述以300字為限。
      • 有第三方來源的評價/事件/現實影響部分不包括在內。
    • 例如我的世界模組列表
    • (:)回應@VulpesVulpes825好的,分開討論,目前ACGN部分草案載於此頁Wikipedia:資料頁#ACGN的資料頁,歡迎討論@Ericliu1912cwek--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3月2日 (六) 22:56 (UTC)
    • (:)回應: 十分感謝。關於遊戲的主要人物定義可以是遊戲中玩家可以自行操控的人物及其主要寵物和給遊戲劇情帶來重大推進作用的人物(比如說提供多個主要任務)。文學單個作品,和戲劇歌劇的主要人物定義可以是在多章節(幕)中出現的人物。文學作品多系列的主要人物定義可以是系列叢書中多本書中出現並且給劇情帶來重大推進作用的人物。電影的主要人物定義是在電影中出場時間大於1/3。差不多出了這個範圍的人物都應該是次要人物了,而且低於這些標準的人物通常可以用300字以內說明清楚了。這樣就可以防止有人用定義問題將次要人物定義為主要人物以便超過300字了。我建議如果有人希望次要人物介紹超過300字可以考慮去對應的wikia或者萌娘百科去編輯。--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3月3日 (日) 00:00 (UTC)
    • (:)回應:如果「主要角色」是「角色在漫畫和輕小說中出現次數超過兩卷」,那不符合要求的角色可謂相當次要了。次要角色的劇情介紹限於三百字會否太寬鬆? - まっすろな未來 2019年3月4日 (一) 05:18 (UTC)
    • 應該限制,以妖精尾巴 (虛構組織)為例,就是著重於其中的主要人物,而剩下的人哪怕出現篇幅像阿不思·鄧不利多這麼多次仍不算是主要角色,也不用花很大的篇幅介紹,當然探討誰才是主要角色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三百字其實也不會太寬鬆,推特140字,大概就是發兩篇推文介紹一個篇幅比較大的人物,而事實上也不是每個角色都可以塞這麼多,鬥陣特攻角色列表的角色介紹就很有限。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9年3月4日 (一) 05:30 (UTC)
    • (:)回應@まっすろな未来我覺得先爭取300字方案通過,日後如有機會,再看看是否收緊。現在不少條目的角色介紹可以一千字都沒有來源,我們這次優先處理這些。--Temp3600留言2019年3月4日 (一) 07:41 (UTC)
    • 鬥陣特攻角色列表的角色介紹基本上過400+-,300字的話對於中長篇故事作品已經十分有限了。我認為通過字數來限制非主要角色的描述是一條餿主意,更主要的應該是避免劇情跟蹤性的描述(例如多少話具體發生了什麼,最多只能以一個故事的事件後發生了什麼變化為較好的描述點)。如果覺得餿主意是很好的,我覺得可以再略微提升字數限制,500字基本上對於單一事件劇情角色的描述是相當充裕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3月4日 (一) 07:47 (UTC)
    • (+)支持300字:如此限定認為可以改善目前許多幾千字愛好者的部分內容。--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3月4日 (一) 07:58 (UTC)
    關於主/次要角色的認定標準,各作品有別,如果以「超過兩卷或者動畫中出現超過三集」一概而論可能會有所疏漏,例如可能會包括某些每集都登場但只出現一兩個格子的龍套。至於收錄標準,首先還是要依照來源,作品書籍前面、或是改編影視的官網上如果角色介紹頁的話,基本上可以依據該頁面的分類作為來源,不過如果是大長篇動畫,例如柯南官網上列了五十多人的話,就要做適度調整。如果沒有官方來源,個人認為應該是看該角色是否與主要故事有關,「如果不寫該角色,對維基百科讀者理解條目的劇情大綱和評價有無影響?」,假設不寫也沒有影響,大可不必多費功夫。如果該次要角色是對其他主要角色有影響,那可以併入該角色底下,不必另開一段。譬如天降之物裡的主角的爺爺櫻井智藏,完全可以收進櫻井智樹的段落裡,對於這種登場不為故事,而是為了其他角色的角色,用「他做了某件事,對這個主角造成某種影響」帶過,並在後面描述「這個影響致使該主角在後續的某個劇情裡做了某樣決定」,我認為比較妥當。同類的角色還有進擊巨人裡艾爾文團長的父親、暗殺教室裡理事長的學生、魯夫的養母。-KRF留言2019年3月4日 (一) 09:39 (UTC)
    • 我在魔彈之王與戰姬角色列表研究了一下,發現刪字數也不容易呀...我多少能體會cwek的難處了。然而,這個問題的主因,是「角色列表應不應該當成角色經歷的流水帳這樣寫?」
    • 如果寫流水帳,誰和誰見過面,每一場戰爭這樣寫,500字也可能不夠。
    • 如果集中寫角色性格和對故事整體有推進的關鍵事物,那300字就夠了。
    • 我發現這正是@cwek所指的「更主要的應該是避免劇情跟蹤性的描述(例如多少話具體發生了什麼,最多只能以一個故事的事件後發生了什麼變化為較好的描述點)」。在此感謝。--Temp3600留言2019年3月8日 (五) 05:31 (UTC)
      • 例如魔法禁書目錄角色列表#英國裡面關於神裂火織的介紹,這段「在小說第四集中得知,當初神裂在加入英國清教「必要之惡教會」,基於必要之惡教會的成員太多也是英國人,所以溝通時也只能用英語,但由於自身本來英語也不太能,所以就不斷靠也是日本人但能說流利英及日語的土御門,直到現在,才能靠自己。在小說第七集中得知,當神裂在面對煩惱時,就會以手指玩弄著額頭瀏海。不懂得使用太先進的科技,電話也是十分舊式的,曾經因洗衣機壞了而要使用洗衣板時,剛好蘿拉送來了由學園都市所送來的洗衣機,但洗衣機用不到一天就因神裂等人錯誤使用而壞了。」就不是那麼好。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9年3月8日 (五) 06:28 (UTC)

    參閱Special:Diff/54174554#回歸釐清ACGNWP:IINFO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4月26日 (五) 07: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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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角定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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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跑去改驚爆危機角色列表,有了些心得:(希望大家看過這部......有什麼作品是我們都看過的呢?有一個共同標準,會比較好溝通)

    • NGNL反映出近年輕小說角色的常見寫作模式:故事有一對核心男女主角(空白),但在新一卷中(主角到達新的國家),通常就會有一個新的女主角出現。而出現了的女主角就會一起行動,從而在其他篇章零碎地出現。
    • 這包括多拉、吉普莉爾、阿茲莉爾、初瀨伊綱、布拉姆。
    • 由於故事有數卷講述古代戰爭,該卷的主角是:里克·多拉、休比·多拉
    • 故事的重要配角是菲爾·尼爾巴連、克拉米·傑爾、特圖
    • 所以大家認同的「主角」是那一種呢?只有空白,還是上面這些都算?
    • 如果有其他分法,歡迎提出。--Temp3600留言2019年3月8日 (五) 17:24 (UTC)
    BTW,上面混合點列式的討論寫法不太,不及冒號縮進。
    關於主角的話,我認為可以這樣區分:大部分作品都有一組貫穿於整個(包括發展中)故事情節的人物群,這樣必然是主角;其次就是一個連載章節(可能故事內一個特定主題的劇情章節,或者可以在現實世界看出的一個連載書籍單位)內貫穿的人物群,或者其之後仍有貫穿劇情的,應該是主角的,或者次要主角;如果只在一個連載章節內一個小情節出現的,或者即使之後也是略微出現,從劇情來看是跑龍套的,明顯不是主角。主角可以就劇情表現作為劇情描述而詳細描述,跑龍套的可以略微提及則可。另外避免追蹤式的劇情描述(明顯的,就是「多少話發生了什麼」,最好的寫法「故事內時間或事件標誌後發生了什麼」並以相應的話數作為參考註腳)。——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3月10日 (日) 08:00 (UTC)
    • 但是維基大部分的角色列表都是主角一章,其他角色按照所屬的機構、學校、組織等作分配,除此之外還有主條目寫上主角介紹與主角獨立。
    1. 主條目寫上主角:多拉A夢哆啦A夢角色列表飛哥與小佛飛哥與小佛角色列表NO GAME NO LIFENO GAME NO LIFE 遊戲人生角色列表
    2. 主角獨立:刀劍神域刀劍神域角色列表桐人
    3. 超複雜組別:ONE_PIECE#登場角色ONE PIECE海賊列表蒙其·D·魯夫,而且還按照作品中的人物派系分成海賊角色列表海軍角色列表衍生作品角色列表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9年3月10日 (日) 08:25 (UTC)
    • 而且主角其實可以寫在作品條目裡面,例如NO GAME NO LIFE寫上空白但是劇場版與古代戰爭(如果那本有寫成條目)就可以寫上里克與休比,而如果沒有條目,那麼自然可以在角色列表寫上較多的內容,基本上主角(或是擁有某種程度的關注度)一定可以寫很多,但是內容會很明顯描述該角色在某章節的表現,例如里克與休比甚至是多拉A夢電影版出現的主角。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9年3月10日 (日) 08:25 (UTC)
    {{PING|Milkypine}}目前通用原則不鼓勵劇場版電影分拆出獨立作品。刀劍神域這方面比較好處理:就算將直葉、詩乃、有紀、愛麗絲、UGO都算進主角,也只有這幾個人。一來刀劍神域算是不太長的輕小說,二來作者設立主要角色時相當小心,每一個遊戲世界只會集中描寫一個女主角。但比如約會大作戰,每一本都會推出一隻精靈擔任該卷主角,導致這方面的界定變得複雜。
    一般在「主角」一章只會寫核心主角(NGNL就只寫空白)。所以問題就是「一本書的主角」(多拉、吉普莉爾等)算不算主角。如果算,就要求在來源標示角色在那一卷屬於主角,這樣就方便管理。--Temp3600留言2019年3月11日 (一) 08:15 (UTC)
    @Temp3600劇場版電影分拆出獨立作品,哈利波特算不算
    如果是這樣,那麼在主條目介紹主角(如NO GAME NO LIFE),而那些有著重要顧是分量的人物可以擁有與主角一樣300字的編寫內容,但是會按照分類分在各自的章節而不是一個主角章節,我覺得這樣也可以,畢竟一個主角章節但是這個卻只有出現一集,這真的很奇怪。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9年3月12日 (二) 02:55 (UTC)
    哈利波特每本書也有獨立條目啦...那這些副主角們就這樣決定了。--Temp3600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00:32 (UTC)
    所以簡而言之就是依照該篇章或書籍是否有關注度度來決定是否能視為主要角色?--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3月14日 (四) 06:29 (UTC)
    是的。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07:19 (UTC)
    所以例如 遊戲人生零 劇場版 關注度不足以獨立條目,以及No game no life 遊戲人生 第六卷這本書,單看這本書,這本書也缺乏獨立條目的關注度,因此 休比(シュヴィ・ドーラ) 不能以主要角色論,是這樣結論嗎?--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3月14日 (四) 07:32 (UTC)
    每本小說的關注度是一樣的,所以作者給某角色一整本書的內容,他就可以算主角,只是在編寫的時候不用特地開立一個主角章節放下它,畢竟他只有一集並不是貫徹系列的主角。不過用《遊戲人生零 劇場版》當範例也不好,票房五億日幣算很高的關注度[2],而且也不只是在日本上映而已,至少No Game, No Life Zero英語No Game, No Life Zero看下來有關注度(要討論他的關注度還是另外開話題好了)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07:49 (UTC)
    @Milkypine無法完整理解你們主角界定的演算法,這裡不談關注度。能否麻煩您幫忙修改Wikipedia:資料頁#人物的列表這裡關於主角界定的語句?感謝。--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3月14日 (四) 08:01 (UTC)
    不是還沒討論完?@Temp3600cwek兩位過來一下。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08:05 (UTC)
    不是説主角界定的部分「先這樣」,結果我們每個人的「這樣」稍有分歧,想說誰先去Wikipedia:資料頁#人物的列表描述具體,以利繼續討論。--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3月14日 (四) 08:14 (UTC)
    • 主要角色的定義為「系列作品中,至少在一本中作為推動劇情的重要人物出現;單一作品中,貫穿全作品出現並對劇情有重大影響的角色」A和C都可以這樣寫,但Game我未想好。--Temp3600留言2019年3月14日 (四) 16:30 (UTC)
    • 投降。Game的定義用VulpesVulpes825的「關於遊戲的主要人物定義可以是遊戲中玩家可以自行操控的人物及其主要寵物和給遊戲劇情帶來重大推進作用的人物(比如說提供多個主要任務)。」算了。我本來覺得這種設計對RPG遊戲雖然很好,但LOL這類有大量可控角色的遊戲就會失真。要不這個準則先在單機遊戲實行,網路遊戲再想?--Temp3600留言2019年3月18日 (一) 08:38 (UTC)
      • (?)疑問能否請U:東方夜辦公室對這個Part提供些意見呢?,現在需要凝聚共識,感激不盡。--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3月19日 (二) 16:45 (UTC)
      • (!)意見:鄙人擅認為在討論何為主角前,應先明白不同類型的作品具有不同的本質。輕小說、漫畫、動畫的本質是劇情的展示,而遊戲的本質是遊戲性的提供。既然輕小說、漫畫、動畫條目的登場人物章節可以有否影響劇情走向分辨是否有被收錄的必要,遊戲的角色則應以有否提升遊戲性為標準。除非該遊戲是以展示劇情為提供可玩性的方式(如視覺小說單機角色扮演遊戲等),否則該遊戲實不應列出與可玩性無關的內容,因為這有違條目應以該遊戲為主題,而非遊戲世界觀為主題的本質。所以,「關於遊戲的主要人物定義可以是遊戲中玩家可以自行操控的人物及其主要寵物和給遊戲劇情帶來重大推進作用的人物(比如說提供多個主要任務)。」不一定適用。
      • 總的來說,除非該遊戲是以展示劇情為重心,否則遊戲條目不應開啟章節甚至新條目詳細描述任何與遊戲性無關的玩家可操作角色的性格、身高、背景故事、血型等設定。相反,部分條目提供玩家可操作角色可使用技能的描述值得保留,只因技能是遊戲性的重要一環。因此,鄙人擅認為編輯者可轉移重心至闡述技能特點。-辦公室 2019年3月19日 (二) 17:28 (UTC)
        • 感謝您的意見。不曉得User:Temp3600有什麼進一步的想法?--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3月19日 (二) 17:44 (UTC)
        • 感謝@東方夜辦公室的見解。「遊戲的本質在於遊戲性」在前面討論未被提及過,確是我們思考的一大盲點。目前的框架以劇情作品基礎編寫,而「可玩性」標準確實更適合遊戲類作品。
        • 既然如此,我們可以將ACGL類再分柝出「劇情作品」與「非劇情作品」兩個大類,給予不同的標準。
        • 「條目應以該遊戲為主題,而非遊戲世界觀為主題的本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
        • 我亦閱讀了您的草稿:Wikipedia:故事簡介指引。其中「除非有助理解劇情,條目應避免描述血型、星座、生日、身高、體重、喜好等與理解劇情無關的特徵。」一句非常適合今次修訂。至於英雄旅程的理論運用,請您再解釋一下。
        • 然而「玩家可操作角色可使用技能」的描述問題始終未能解決,除非我們同意LOL的每隻角色都應在條目中佔一席之地。
        • 我希望大家在「LOL類遊戲角色列表」上,發表更多意見。--Temp3600留言2019年3月20日 (三) 04:05 (UTC)
      • @Temp3600A2569875東方夜辦公室我覺得,對於這種有著眾多人可操作人物的遊戲,他們都算是主角,畢竟他們沒有官方認可的誰才是,而我們好像也沒有討論主角到底可以有幾個的問題,既然數量不是問題,那麼「LOL類遊戲角色列表」是可以特別提出來,並說明「遊戲已可操作作為主角的判定」,至少這個是強而有力的目標,各位覺得如何?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14:33 (UTC)
    • (?)疑問:(可能題外話)各位覺得是否需要像WP:1729WP:17-GON一樣,設計專用問卷來協助判定呢?--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3月23日 (六) 19:23 (UTC)
    • (!)意見@Milkypine遊戲學上,除非遊戲屬劇情類,否則任何遊戲真正的主角即為玩家自身,而任何可操作角色(縱使擁有完善設定)均只可被視為被操作的傀儡,斷不能視為「主角」。簡單地說,沒有在劇情中自主行動的角色,這些角色只空有設定,但沒有自主的思想,閣下認為沒有自主思想的空殼可以被視為「主角」嗎?通俗地說,他們自身(不計玩家的參與)比遊戲過程中的路人NPC的重要性還要低。
    • 回到主題,鄙人認為遊戲中的主角定義為「主導遊戲或對遊戲內發展方向作出重大影響者」,且不論現實中的玩家或虛擬角色,這亦是源自與輕小說、漫畫、動畫等本質上的不同。
    • @Temp3600至於英雄旅程的運用,其實此公式只是「起承轉合」複雜版本。簡單來說,即一般故事中主角如何由平凡生活轉變為不平凡生活(冒險的召喚)、由難以完成目標轉變為得以完成目標(超自然的助力、遇上師傅、外來的救援等)、由本來有望完成目標轉變為難以完成目標(遇上強敵、苦難折磨等)、由漫長努力過程轉變為完成目標後的安逸(帶著萬靈丹歸返、自在的生活等)。這公式不只存在於奇幻類,不同類型的劇情精作品均可發現類似的套路。
    • 以下提供詳實例子:運動作品中,主角本來是平凡的學生,在發生某事件(冒險的召喚)後以某賽事的冠軍為目標。起初主角是弱者,但在遇上某教練(遇上師傅)後得到適當的訓練方式。在比賽上,本來充滿自信的主角卻被強大的對手擊倒(遇上強敵),從此進行更艱苦的訓練。經過漫長鍛煉的主角準備再次挑戰強敵時,卻因故受傷(苦難折磨)而不得不休養,使他自暴自棄。在自暴自棄期間,某主角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成功鼓勵主角重新振作(外來的救援),使他再次踏上體壇。最後,主角勝出賽事(帶著萬靈丹歸返),成為體壇矚目的人。
    • 愛情作品中,主角本來是平凡的學生,在發生某事件(冒險的召喚)後以成為某人伴侶為目標。起初主角沒有勇氣接近該對象,但在某次遇然的機會(超自然的助力)中得以親近該對象。這時,某位可能是情敵的人卻突然出現(遇上強敵),使她開始放棄這段戀情。但在朋友的幫助(外來的救援)下,該對象了解到主角對自己的感情。但此時的主角非常自卑,刻意避開該對象(苦難折磨),使雙方關係步向終結邊緣。但在有相關經驗者的指導(遇上師傅)下,該對象開始展開對主角的追求。最後,兩人成為戀人(帶著萬靈丹歸返),並在若干年後組織幸福的家庭(自在的生活)。
    • 奇幻作品中,主角本來是地球的平凡上班族,在發生某事件(冒險的召喚)後穿越到異世界。起初主角對異世界一無所知,但經其他同樣來自地球的人的講解(遇上師傅)後,他開始踏上回到地球的旅途。旅途中,主角遇上強大的怪物(遇上強敵),被打得快死時,某人卻拯救了他(外來的救援)。在他從昏睡中醒來後,救助他的恩人卻已不見。自此,他的目標轉變為對恩人報恩,踏上找尋恩人的旅途。途中,他卻遇到強大的敵人(遇上強敵),阻礙他的前進。對此,他決定先找較容易找到的某高人鍛練魔法(遇上師傅),從此他的能力得以提升。能力得到提升的他,一一擊倒從前的強敵,並找到恩人。但他卻發現恩人才是異世界最強大的敵人,使他陷入進退兩難的混亂(苦難折磨)。但經過夢境中某些場景(超自然的助力)後,他決意消滅恩人,解放恩人體內純潔的靈魂(帶著萬靈丹歸返),並回到地球(自在的生活)。

    (以上例子並非參考某特定作品所作的解說,而是即興創作以便示範英雄旅程的運用方式,請勿侵犯版權)

    -辦公室 2019年3月24日 (日) 01:03 (UTC)

    主角定義結論

    離最後發言(辦公室 2019年4月1日)已經快要一個星期了,未見任何反對意見,代表遊戲的部分已經有了初步共識,可以給整個主角定義下一個結論,已更新到Wikipedia:資料頁#人物的列表

    這個部分就先這樣公示,若一周後無異議,則就可以結束此段,重新開放並返回#釐清WP:IINFO:ACGN段的討論,副知參與者@VulpesVulpes825MilkypineTemp3600Kerolf666@Ericliu1912まっすろな未来cwek東方夜辦公室,感謝參與討論,祝編安。--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4月7日 (日) 07: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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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歸釐清ACGNWP:IINFO討論
    已通過:
    本Part在公示期間無異議;通過。--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4月26日 (五) 07: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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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類 收錄範圍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角色列表
    • 必須有來源證明對應的人物存在(第一方已足夠)
    • 人物的介紹必須有來源,禁止原創研究
    • 可收錄演員/配音員等資訊
    • 次要角色的劇情介紹每人以三百字為限。有第三方來源的角色評價部分不包括在內。
      • 主要角色的定義
        • 系列作品中,至少在一本中作為推動劇情的重要人物出現
        • 單一作品中,貫穿全作品出現並對劇情有重大影響的角色
        • 遊戲作品中,主導遊戲或對遊戲內發展方向作出重大影響且有自主的思想或背後故事者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設定/事物/世界觀列表
    藝術作品(文學/ACGN/電影/戲劇歌劇等)
    二次創作列表
    • 每個收錄物件都至少第三方來源二手來源佐證
    • 主要的作品(例如具有一定關注,或影響了原作)之外的其他實體,描述以300字為限。
      • 有第三方來源的評價/事件/現實影響部分不包括在內。
    • 例如我的世界模組列表

    本Part在公示期間無異議;通過。--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4月26日 (五) 07: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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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釐清WP:IINFO:數理化段

    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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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釐清WP:IINFO:其他領域段

    無共識:
    三周無人參與討論,無共識。--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4月27日 (六) 19: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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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最後發言已逾三周,無人參與討論,無共識。--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4月27日 (六) 19: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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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議題

    • 哈哈,這個頭痛事就是我們今日的討論重點嘛。這個話題三年前我們交過手,現在再遇,確是幸事。如果按這份指引,應如何處理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沒有任何來源的角色列表,應如何處理?我先開一槍:如果連第一方來源都沒有的頁面,視為廣告內容,可AFD。您有何見解?--Temp3600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09:12 (UTC)
    合併最快,就條目內容而言,合回主條目,最多是另條目質量下降而需要時間改善,獨立出來就要考慮關注度作為條目存在門檻的要求。關於分割部分就是放了這麼久考慮出來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12:45 (UTC)
    請問目前指引出那一條可推導出「盾之勇者成名錄角色列表應合併回主條目」?我覺得目前這部分描述不太清晰。角色列表,世界觀列表是否必須有獨立的關注度?我個人則認為這兩者是關注度可繼承自主條目的特例,所以我上面不要求存在獨立的第三方來源。但是,支持獨立列表的最低來源要求又是什麼呢?--Temp3600留言2019年2月19日 (二) 13:53 (UTC)
    因為這部分是由主條目分割出來,如果不能被獨立保留,為了令作品的劇情描述完整,合併回去或者恢復是較好的方法。法棍預警+常識。現有規則對於列表的獨立存在似乎不明確,列表的分割又是這類虛構作品或事物經常出現的情況,而且存在條目間關注度不能相互繼承(除非能為此例打破規則),如果我認為的話,還是至少部分項目有來自於作品描述的一手來源(但不限於此),且部分項目存在符合關注度來源要求的對其的評價等。——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1:02 (UTC)
    角色評價。你認為目前有那些條目擁有符合關注度要求的外部評價呢?如何通過指引,哪些目前存在的獨立角色列表需要被刪除呢?--Temp3600留言2019年2月20日 (三) 05:21 (UTC)
    不討論個案。另外我的做法是一般情況下不溯舊,新條目按新做法,對於過往條目的話,非要弄的話還是那個原則:整理,篇幅,討論。——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7:08 (UTC)
    你的意思是否等於「所有目前存在的角色列表都符合指引的規定」?還是有其他安排?--Temp3600留言2019年2月20日 (三) 08:10 (UTC)
    我的原則上是「Careful, Chief. You dig up the past, all you get is dirty.」  囧rz……,非要較勁的話,有合適來源或者篇幅不適合合併的話就算了,沒有的話能合則合。當然最好就是不要挖舊帳,除非能好好地善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0日 (三) 09:57 (UTC)
    我在原則上同意你的見解。為了明文化這一方面,我提議設立一年緩衝期,2020年後方可提刪現存的角色/世界觀等拆分列表。你看如何?--Temp3600留言2019年2月21日 (四) 11:44 (UTC)
    設限期就沒必要了,大把沒來源的都沒人管,專門花心思管這個?我覺得管,沒問題,但是如果像SM那樣洪水般的做法肯定會被牴觸,偶然發現一條算一條都不是問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1日 (四) 13:24 (UTC)
    • 對於"Is this TV series even notable?",應該是指對於來源的使用導致判斷關注度的問題?這個條目的確有些問題,過於依賴一手性質的來源(不清晰的本書說明引用,和來源於改編播放組織的評價)。我認為虛構作品及事物,既要有由一手或二手合要求來源描述其本身和劇情描述,更重要的有二手的合要求來源描述其對現實的影響或現實對其的評價(例如說明銷量或者因為銷量而產生的評價等)。——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8日 (一) 02:14 (UTC)
    拆分合併問題,並不影響整個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事物)的通過吧?如果僅僅是拆分合併問題上無法達成共識,那麼在指引中把它註明一下就可以了。不應該僅僅為了其中一小部分問題,而把整個指引廢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2月19日 (二) 03:58 (UTC)
    拆分列表是虛構作品類經常出現的問題,而且本來已有的方針指引中對列表的態度仍然不太完善,所以單獨在這個系列上做操作完善。不過原則上已經說明應該怎樣操作。對於其他部分不知道有沒疑問?這玩意16年定初稿,討論剩下列表部分,已經夠長了。  囧rz……——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9日 (二) 08:15 (UTC)
    拆分列表問題是這類條目的核心問題,繞過它的指引我覺得意義不大。--Temp3600留言2019年2月19日 (二) 13:53 (UTC)
    • 兩件事:於「虛構作品」下添「獨立列表」一項,列明每個二級標題下面最少需要一個第一方來源,證明所寫的人物群/設定群確實存在。評價部分未想好如何規範。
    • 列明跨媒體作品需得到獨立第三方介紹方可分柝特定媒介的頁面。--Temp3600留言2019年2月22日 (五) 17:30 (UTC)
    @Temp3600,後者已補充。對於獨立列表,主要要考慮從一個整體將其細項單獨分割出來的列表條目是否與其整體條目有相連的關注度要求,如果相連的話,則視列表條目是整體條目的延伸而關注度由整體條目聲明。還是前言,本社群對列表條目的存在還是不夠明晰,導致了許多類似XX人列表、劇情列表類似的存在而且有容許這些條目的存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24日 (日) 08:10 (UTC)

    維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故事簡介」小節立為指引

    建議討論動漫條目中那些項目算是支節。可以先列出數個良好條目,用來當標準。--Temp3600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09:01 (UTC)
    想問問@Cwek對這個方案的看法。--Temp3600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14:08 (UTC)
    • 小圓角色列表的前半部分寫得不錯,就是後半那些只有角色名的段落比較糟糕,寶可夢列表雖然有設計也有評價,但它的格式和一般角色列表差了不少,不然這兩個應該也可以做為參考範例。-KRF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23:17 (UTC)
    • 如果有留意過相關討論頁的話,這個指導我是不太支持的,因為它廢除了一些在翻譯日文條目時一些簡便寫法,實際上加大了條目初始建設的難度,也怕有人以此雞毛當令箭。當然如果有參與GA的話,這個指導有必要參考。——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9日 (二) 01:48 (UTC)

    希望中文維基百科能設立正式的把愛好者內容轉移到第三方Wiki的制度

    不通過:
    社群主流意見明顯不傾向如此做法,不通過。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5日 (六) 04:38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某程度上之所以人們想在維基百科加愛好者內容是因為找不到更好的地方放,設立制度全部扔到Miraheze不就好了。——C933103(留言) 2019年4月25日 (四) 18:21 (UTC)

    我就不明白,介紹作品內的內容,也就是作品的本身定義,這麼不受待見。非要介紹內容。就像刀不應該介紹刀刃,而去討論歷史?(笑)實際更多要做的是避免失控的情景倚重,但並非根除定義。——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4月26日 (五) 07:26 (UTC)
    (※)注意發現寫這個討論的時候忘了加限定詞……這裡特指對於與介紹作品本身關係不大,不符合維基百科內容標準的愛好者內容,特別指例如角色列表或者世界觀設定等條目或章節在其重要度和關注度不足以支持非常詳盡的描寫時但是又在相關條目內被添加上非常詳細的描述時的處理辦法。——C933103(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21:03 (UTC)
    我認為在於作品類條目重點是介紹作品還是介紹現實評價,如果要介紹作品的話,對作品劇情描述及相關的元素,也就是人物、設定等就不可或缺。當然現階段一些過度地不依賴來源或者緊追劇情的描述手法是需要糾正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4月28日 (日) 05:51 (UTC)
    即使是要介紹作品本身,也如閣下所言不能按照現時某些條目的作法那樣把作品的所有詳情全都鉅細無遺地寫進維基百科。這時候是不是把內容刪改到符合維基百科的標準就好了呢?我覺得還應該把這些對維基百科而言需要刪改的內容給搬遷到其他地方去,因為不符合維基百科的價值不代表哪些內容本身沒有價值,可能還有其他人想看這些內容,直接刪掉會覺得怪可惜的。——C933103(留言) 2019年4月28日 (日) 21:20 (UTC)
    • 先討論好愛好者內容的範疇,只講愛好者內容我真的不知道你要說的是那些,畢竟廣義來講,維基百科就是一個愛好者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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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論時間過長問題

    防存檔。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5日 (六) 04:49 (UTC)

    WP: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疑似存在錯別字,請求核查

    已通過:

    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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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期刊雜誌。維基百科不應該提供第一手消息報道以揭發故事。維基百科不由第一手來源構成。而姊妹項目維基文庫和維基新聞以及恰如其分地達成任務,且供予第一手來源。維基百科有許多具有歷史意義主題的「百科全書條目」 其正在出現於新聞上,並且以最近驗證的消息更新。維基百科亦不以新聞風格撰寫。
    上述文字中的「以及」疑似為「已經」的別字
    請求相關人員核查--冷羅KS用戶:KSroido 2019年7月16日 (二) 07: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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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遊戲的操作跟攻略也可以放到維基教科書裡面,各位的看法如何?

    我覺得遊戲的系統資料和操作以及攻略,應該也要移到維基教科書,因為畢竟,現在這個時代已經跟以前不同了,很多高職都有了電競科,還有大學有電競系的,歐洲更是允許學生不去修一般的體育課而去修電競課的,電競跟圍棋以及橋牌都可以成為「學科」,在國外這三個都是屬於「運動」!精神跟籃球游泳跟棒球幾乎相同,另外德文的維基教科書也有當個創世神的條目,請問各位覺得如何?維基教科書是要教人一些知識的,沒有人規定這些知識不能是電玩,「安妮屬於AP英雄」難道不是知識嗎?就跟「松樹屬於裸子植物」一樣啊!101.12.172.14留言2020年1月7日 (二) 04:51 (UTC)

    你說台灣沒有電競課所以就不行?那台灣也沒有哲學課啊!這個怎麼解釋?101.12.172.14留言2020年1月7日 (二) 04:52 (UTC)

    交通手冊、指南

    敝人以WP:NOTGUIDE為由,將台灣的大學有關交通的章節予以移除,部分條目卻不斷遭其他用戶恢復。敝人私接受以「周遭環境」之類為名創立的章節,章節內容中交通地點只可提及捷運站、火車站或高鐵站等等,而非如敝人移除的內容連公車號碼都列出。--Kevin Smith Chen🍠2020年1月25日 (六) 07:43 (UTC)

    舊相關討論:Wikipedia_talk: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存檔3#再論條目內能否有交通指南Wikipedia_talk: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存檔3#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_2。--Kevin Smith Chen🍠2020年1月25日 (六) 08:03 (UTC)
    相關操作:台北101曾有用戶以相關理由將交通相關章節移除(Special:diff/50815001),並保持至今。而敝人的做法有任何不妥嗎?--Kevin Smith Chen🍠2020年1月25日 (六) 08:36 (UTC)
    一個跑題內容:我曾經試圖在地鐵車站條目里維護一份換乘公交表,很快我就放棄了。Itcfangye留言2020年1月25日 (六) 08:25 (UTC)

    (-)反對:例如您最近所刪除的國立臺北大學國立政治大學中的相關內容,只有寫出捷運站名、台鐵站名、公車站牌名稱與公車號碼、公共自行車站點名稱,並沒有像交通手冊一樣詳細的列出往某地點該怎麼走或怎麼轉乘,條目中只是客觀且簡短扼要的提一下鄰近校園或校園內的交通設施而已,把這種內容視為交通手冊是矯枉過正,完全沒有必要。KH LIU留言2020年1月25日 (六) 09:23 (UTC)

    我回退掉了。連走綫都給列出來未免太喪心病狂了。Sanmosa 2020年1月25日 (六) 09:37 (UTC)
    (:)回應:請閣下@Sanmosa:明確指出您認為可以寫與不可以寫的,而不是一刀切通通刪除,這樣無助於增進條目品質。KH LIU留言2020年1月25日 (六) 10:18 (UTC)
    我和Kevin Smith Chen的意見相近,但有些部分有些出入:
    1. 政大校園自行車和校園公車可以寫(因為和學校有直接聯繫),但是不應該寫具體路線;
    2. 提及臺北市市區公車、臺北聯營公車、國道客運時不應該列出任何車站名稱和路線,但是我會傾向連提及也不提及,因為和學校沒有直接聯繫;
    3. YouBike微笑單車鄰近租賃站完全沒必要寫,這和學校沒有直接聯繫;
    以上。Sanmosa 2020年1月25日 (六) 10:27 (UTC)
    現在的狀態我比較滿意,但是我仍然認為「鄰近站牌」的名稱不用寫,寫營辦商就夠了。(針對國立臺北大學)YouBike微笑單車校園內合作租賃站也不應該寫。Sanmosa 2020年1月25日 (六) 13:44 (UTC)
    (:)回應:@Sanmosa:暫時先這樣,之後看有沒有其他意見再決定。KH LIU留言2020年1月25日 (六) 15:17 (UTC)
    對於公車我覺得最多列幾個經過學校的代表線路就行,不用展開,除非該線路與該學校有密切聯繫(如成都817路之於四川大學、396路之於電子科技大學)。Itcfangye留言2020年1月26日 (日) 21:26 (UTC)
    我比上面的意見更加嚴格:只有主要存在意義就是為了學校的交通線路才值得作為學校條目的一部分存在。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7日 (一) 08:47 (UTC)
    説明:我上面說「政大校園自行車和校園公車可以寫」就是出於樓上提及的理由,要知道,沒有政大,就沒有政大校園自行車和校園公車了。不過若果還有其他的交通的話,我個人覺得順帶提及其他交通的問題不大,但是主要存在意義就是為了學校的交通線路必須是段落的主體(這樣做的例子有南豐紗廠#交通,我還特地拍了南豐紗廠紅色小巴接駁專車的照片)。Sanmosa 2020年1月27日 (一) 09:11 (UTC)

    (A1: 內容空泛(包括但不限於沒有定義))

    WP:GAMEGUIDE

    我的觀點
    1. 覺得只有英文網站不好
    2. 跟隨了適合的wiki去改寫
    3. 看到這個大富翁Deal玩法與凹嗚狼人殺相關的統計與整理
    現行條文

    這條例適合於電子遊戲遊戲王甚至是電視節目的遊戲,因為維基百科不是要教導觀看者要如何把遊戲破關,使用什麼套牌是最強的或是在遊戲內如何勝出。一來遊戲裡沒有一個必勝的方式,二來維基的讀者不是對遊戲有所興趣,他們要的是基本資料和遊戲的發展。不過如果提供一些基本的遊戲流程規則、遊戲的特別系統,說明哪一個遊戲人物是隱藏,遊戲裡的風俗對遊戲發展有一定影響,則不在此限。不過遊戲的系統資料和操作,移到Strategywiki(英文)等其他的Wiki網站會比較好。

    提議條文

    這條例適合於電子遊戲遊戲王甚至是電視節目的遊戲,因為維基百科不是要教導觀看者要如何把遊戲破關,使用什麼套牌是最強的或是在遊戲內如何勝出。一來遊戲裡沒有一個必勝的方式,二來維基的讀者不是對遊戲有所興趣,他們要的是基本資料和遊戲的發展。不過如果提供一些基本的遊戲流程規則、遊戲的特別系統,說明哪一個遊戲人物是隱藏,遊戲裡的風俗對遊戲發展有一定影響,則不在此限。不過遊戲的系統資料、操作及相關研究,移到Strategywiki(英文)維基學院等其他的Wiki網站會比較好。

    --Kitabc12345 討論 海南 打卡 2020年5月1日 (五) 01:32 (UTC)

    我是覺得主要問題是,「遊戲的系統資料和操作」這樣寫很沒存在感。WP:NOTGUIDE有點到應該清理「資料庫」,但卻常被狹義理解為「只限制攻略」。其實除了攻略,點數列表、道具列表、車輛列表、關卡列表、敵人列表、出招表等資料表也不適合維基百科收錄。現在新條目很少寫攻略了,但各種列表依然常見。我建議在WP:GAMEGUIDE裡具體寫明,「條目不應具體羅列分值、道具、武器、必殺技、關卡、敵人等資料」。
    「相關研究」有業內研究玩家研究兩種,前者是重要的現實世界內容,後者是所有條目都不歡迎的內容,要想好用詞表述。至於內容轉移網站,Strategywiki換成有中文的Wikia或者「遊戲專題Wiki」吧。而關於姊妹計畫,記得以前哪裡寫過,遊戲攻略可以轉移到維基教科書,但實際那邊也不收。還有個Wikigames提案也被拒了。許多遊戲資料表比說明書強不到哪去,某些內容雖然在維基學院投票保留了,但那邊是明確歡迎這類內容嗎?--洛普利寧 2020年5月1日 (五) 16:42 (UTC)
    如果這樣的話看來只有wikigame才能解決現在的問題了--Kitabc12345 討論 海南 打卡 2020年5月5日 (二) 09:02 (UTC)
    我也覺得加入Wikia較好,他們內容更為詳盡。至於strategywiki真的沒聽過(而且英維的WP:NOT也沒找到strategywiki這單詞)。--S.Wang XI 2020年5月8日 (五) 00:47 (UTC)

    WP:NOTJOURNAL, WP:NOTMANUAL

    個人覺得加入了此字眼(及相關研究),可能被以為與教科書和註解文章科學雜誌和研究論文重覆,所以就在這裏發表意見。--Kitabc12345 討論 海南 打卡 2020年5月1日 (五) 09:10 (UTC)

    居民住宅樓類條目是否應當包含價格信息

    @Achanhk:。按wp:not:「條目不應該包括商品價格或可獲得資訊,除非其有來源並且提及的理由正當。在百科全書的意義可以由主流媒體來源(非單純商品介紹)提供對這些細節的評論而不是順帶一提。價格和商品獲得資訊可能隨地方或時間變化甚大。維基百科不是價格比較服務」。

    然而近期看到許多香港居民樓條目(例如前次提刪的恆大·珺瓏灣和新條目推薦的Star Studios)仍有保留價格資訊。想問一下是否有必要對部分內容予以保留,例如Achanhk提到的「首次推出時售價」。似乎確實有些道理,想問一下熟悉類似條目編輯的意見。淺藍雪 2020年5月31日 (日) 14:18 (UTC)

    • 作為當時人,小弟認為「首次推出時售價」是固定價格,不符「可能隨地方或時間變化甚大」之限制。作為重要的參考資料,這類價格除了如實描述當時的價格,亦可側面形容當時的經濟和物價情況,這樣就可以了,房屋委員會發售的居者有其屋都有列出當時價格,可見一斑。不過,如果是二手轉讓的價格,因為是由市場的主觀定價,同一樓宇同一面積都可以不同價格,這樣就不容許了。同樣道理,新股票發售會公開說招股價介乎多少,是必要的資訊,但是我買完股票後,再賣出,我也無必要跟大家說多少錢轉讓給人。以上。—achanhk 祝Pokémon動畫廿三年! 留言板 2020年5月31日 (日) 14:33 (UTC)
    「首次推出時售價」應該屬於「有來源並且提及的理由正當」的價格資訊。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日 (一) 07: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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