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

西漢大儒

董仲舒(前179年—前104年),广川[a],是西汉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和政治家。于景帝年间任为博士武帝年间任江都国相等职位。提出了三纲五常天人感应等学说,春秋决狱等制度;并向汉武帝进言尊崇儒术,为儒家思想大一统帝国时期扎根立足打下了基础。

董仲舒画像

生平 编辑

 
位于河北省枣强县董仲舒石像

早年用功读书,“三年不窥园”[3][4],以研读《公羊春秋》出名[5][6],与胡母生齐名,景帝时曾任公羊博士,武帝时任江都王刘非相和胶西王刘端相。汉武帝举“贤良文学”之士,他对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主张更化善治,“罢黜百家,表章六经”[7],“前德而后刑”,《汉书》中武帝未置可否,但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8]的情况有很大的改善,使儒学成为中华文化的社会基础,影响长达二千多年。

董仲舒的弟子很多,他讲学的方法是“下帷讲诵”,讲课时用幕布围起来,只教高才生,一般学生则由高才生去教,因此很多董派弟子根本没见过董仲舒本人[9][10]。他的弟子有出色的,褚大为梁相,嬴公为谏大夫,吕步舒为丞相长史。

董仲舒居家写《灾异记》,当时辽东高庙发生了火灾,主父偃把书上奏给了汉武帝。汉武帝让学者讨论,以为该书讥讽朝政。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当时也在场,他不知这是老师的作品,批评此书是“大愚!”[11]。结果,董仲舒被判死罪。后来被汉武帝赦免[12]。被废为中大夫。以后董仲舒再也不敢宣传“阴阳灾异”了,晚年“居家以修学著书为事”。

董仲舒其学以儒家思想为中心,建议以“弱枝”或“小末”的方式严禁王侯大臣擅权,杂以阴阳五行说和法家三纲五常说,形成了大一统儒学的基础。又提出天人感应说,试图将自然现象与人文社会联系在一起,以此来制衡君主的权力。流行于汉代的谶纬学就是继承了董仲舒的感应、灾异之说[13]

董仲舒还提出了“春秋决狱”理论,即以史书(同时也是儒家经典的)《春秋》为基础,“论心定罪”,决定量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刑罚,减轻了法律原先的死板性所带来的弊端[14]。他引退后,廷尉张汤还时常前往他家中请教[15]。此外董仲舒还提出限田[16]、减少税收和徭役[17]

董仲舒去世后葬于西安和平门内下马陵

著作 编辑

董仲舒有一百多篇文章、词赋传世,除了《天人三策》、《士不遇赋》之外大多散佚。《隋书•经籍志》所著录《春秋繁露》据说是董仲舒作品,这个说法暂时为学界所接受;由于该书内容杂芜不纯,无法完全证实是董氏之主张。宋代程大昌演繁露》与近代仍有一派学者[18]认为《春秋繁露》是伪书

评价 编辑

  • 皮锡瑞称:“董子传《公羊》,《春秋繁露》所载,皆言经义,且皆与《公羊传》合。是董子之于经学,尤为专门名家。”
  • 《汉书》:董仲舒有王佐之材,虽伊、吕亡以加,管、晏之属,伯者之佐,殆不及也。[19]

注释 编辑

  1. ^ 董仲舒被确定为当时广川所出,然而因历代地理变迁原因,当时所指的广川对应的现代中国行政区划在学界内有疑义。周桂钿先生曾指出广川为现在的河北省景县地界,后学者多跟从此说。[1]学界另有枣强一说,清代刊印《畿辅通志》内考据认为枣强于董仲舒出生时未有设置,后广川被并入景州,与枣强彻底分离。[2]

脚注 编辑

  1. ^ 见周桂钿:《董学探微》,p.23-33
  2. ^ 《畿辅通志》卷一百六十一·景州志:“夫德州之曰广川以晋武时改广川为长河移属平原故也枣强之曰广川以汉景时分广川为枣强后复并枣强入广川故也景州之曰广川以广川耒属故也其实董子所生之董家庄在汉为广川县地时未置枣强亦不属蓨故太史公直书曰广川人后代既以广川割属景州则庙食者自在此不在彼矣”
  3. ^ 史记·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传·第六十一》:盖三年董仲舒不观于舍园,其精如此。
  4. ^ 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二十六》:“盖三年不窥园,其精如此。 ”
  5. ^ 《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二十六》: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
  6. ^ 《史记·太史公自序》说:“故汉兴于五世间,唯董仲舒名为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
  7. ^ 班固《汉书武帝纪赞》
  8. ^ 《史记》外戚世家
  9. ^ 《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二十六》:下帏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
  10. ^ 《史记·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传·第六十一》: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受业,或莫见其面。
  11. ^ 《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二十六》:“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
  12. ^ 《汉书·楚元王传》载刘向说:“董仲舒……以老病免归。汉有所欲兴,常有诏问。”
  13. ^ 东汉王充《论衡》
  14. ^ 中国法制史案例分析—汉朝专题. 知乎专栏. [2023-11-08] (中文). 
  15. ^ 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仲舒在家, 朝廷如有大议, 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 其对皆有明法。 ”
  16. ^ 董仲舒“限民名田”思想探析. 
  17. ^ 中国税史 作者:蔡昌. 
  18. ^ 桐城派余绪
  19. ^ 《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国学导航网. 2014-05-09. 

参考文献 编辑

  • 班固:《汉书
  • 司马迁:《史记
  • 李鸿章:《畿辅通志》
  • 周桂钿. 董学探微[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9.
  • 邓红:《董仲舒思想研究》
  • Sarah A. Queen(桂思卓)著,朱腾译:《从编年史到经典:董仲舒的春秋诠释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
  • 桂思卓:〈论董仲舒的人君无为思想〉。
  • 萨拉·奎因:〈董仲舒和黄老思想〉。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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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记/卷121》,出自司马迁史记
 汉书·卷056》,出自班固汉书
 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