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原居民

(重定向自鄉事派

新界原居民指于1898年英国租借新界(即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地区)及邻近235个岛屿之前已在各乡村定居者及其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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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香港只在新界有原居民;新九龙原来的13个乡村九龙香港岛上居住的农民﹑渔民,法律不承认其原居民身份。早在英国人来港以前在香港水域捕鱼的渔民由于没有土地,法律上亦不视作原居民[来源请求]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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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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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期香港已有居民,如西贡黄地峒和大埔丫洲都曾经发现旧石器时代文物。时期的文物有李郑屋汉墓[1]。至于四大族群是莞宝(东莞宝安)人,客家人,蜑家人和福佬(又称鹤佬)人;前二者以务农为生;后二者则以捕鱼航运为活,早期的香港均以渔农业为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正是当时的谋生写照。

香港岛初期是一个小型的村庄,人口只有几千人,一八四零年时,香港岛有五千多名农民和渔民。请留意,一八四零年的人口统计不包括九龙半岛及新界的人口。到了一八九八年英属香港政府接管新界,调查发现新界地区有十五万村民的人口,该等原居民开埠前已在港生活。

英属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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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原居民历史是由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1841年英军占领香港岛原居民的土地开始,由于清廷钦差大臣琦善与英国政府草拟《穿鼻草约》时,由于清廷及英国政经界分别认为有辱国体及获利太少,故双方不承认《穿鼻草约》的存在,但英国军队并没有撤出香港岛。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香港岛割让英国之后,香港政府便要求香港岛土地的地主(通常是居住于新界的原居民)以中国地契换为香港政府地契,很多地主都没有换契,于是香港政府便没收这些华人原居民的土地,并拍卖成为香港政府的收入。

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新界,租约定明是“在所展界内不可将居民逼令迁移、产业入官”,不过香港政府将新界所有地列为官地,而原居民即使已有地契的都变成了租户。英国则从未就新界这片租借地交过一分一毫的租金[2]。根据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新安县记录,当时的原居民是向清国交地税(粮),而香港岛已有许多围村农田渔村,与英国人说的香港是“一个荒芜、地瘠山多且天然资源缺乏的小渔村”有出入。

十九世纪英国人不断没收原居民在香港岛和九龙土地,当1898年租借新界时,一些原居民知道英国又是来没收土地,就作反抗,并爆发新界六日战。当英军打到锦田吉庆围后,最少500人已被英军杀死,英军并把铁门拆走当作战利品运往英国,后来约在1920年代交还铁门。

主权移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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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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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头广府人的一支,早在唐宋时本地围头人已移居香港新界

客家:13世纪时为逃避蒙古征战南下香港,17世纪曾一度因迁海令内迁,复界令后重新回流新界。

蜑家:另称水上人,推测是远古百越部落的遗裔,并与岭北南下的中原族群共同融合,早已在香港水域内、外生活、定居、捕鱼,是香港最早期的原居民,英语的“Hong Kong”即译自蜑家话。

福佬:即闽南人,来自福建,其后聚居于粤东的潮汕海陆丰一带,然后移居香港。谙熟水性并多以捕鱼或航运为业,是香港另一批水上居民。

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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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族群皆有自己的语言,如围头人讲围头话;蜑家人讲蜑家话;客家人讲客家话;福佬人讲闽南话。其中,围头话蜑家话都是粤语的分支,与标准粤语基本相通。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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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界于1898年英国租借新界前,与九龙新九龙红香炉岛(香港岛)同属大清广东新安县管理(前曾名“宝安”,民国以后复用“宝安”)。“香港”、“新界”并非此地之原有名称。除此之外,新安县界域包含今天香港及深圳大部分地区。因此,新界原居民的籍贯顺理成章写作“广东宝安”,与现在深圳原居民所写的籍贯相同。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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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割让予英国之后,香港跟随英国奉行的习惯法,部分条例在无英式法律可供参考的情况下,只能继续以《大清律例》作唯一参考对象,成文法管辖范围之外仍依当地习惯以此法治理华裔香港居民。故此当时的香港有不少因此衍生的法律怪现象:同样的谋杀罪,欧裔罪犯会以当时的英国法律问吊,但华裔罪犯则会按大清律例问斩;以及即使在大清覆灭一甲子后,其所制定的法律仍于香港通行。

在1970年代,香港政府开始着手将所有参照《大清律例》的案例重新编写成为成文法,顺便利用合适的法例来取代过时的旧法。例如1971年颁布的《婚姻法》就结束了香港男性以《大清律例》为挡箭牌而纳妾休妻的恶习。但在1971年前依《大清律例》订立的妾侍若仍然在世,她们的子女与后代仍然有承继权(但承继权分摊比例少于妻子)。直到1971年,最后一条有关婚姻习俗的法律被香港成文法取代之后,《大清律例》终于走入历史,从1646年到1971年间历时共325年。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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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订立的香港法例第97章《新界条例》规定,新界原居民之遗产承继权依循传统习俗由男丁承继。而已移民海外,持有外国护照的新界原居民,仍然享有身为新界原居民的权益。

1994年3月立法局议员陆恭蕙提交《新界土地(豁免)条例》草案,争取妇女平等运动,使女原居民也获继承权。

新界原居民在所居住的乡村,享有其自身权益;假若迁居到其他乡村,就不可以在新居之乡村享有原居民权益。1937年香港政府将原新九龙划入九龙,新界原居民并不包括在九龙十三乡的原居民[3]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40条,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护。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22条,新界原居民所持有的原旧批约地段、乡村屋地、丁屋地和类似的农村土地,租金维持不变。

殖民地之前香港乃是小农村和小渔港开始,香港岛的原居民已经在香港生活多个世纪,因此从英属香港至现在的特区政府预留农民和渔民坟墓,他们享有免费安葬的权利。

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包括男性居民有权一生一次,向政府申请兴建一间每层面积上限700平方英尺,楼高3层(上限27英尺)的小型屋宇(俗称丁屋)。新界乡村的屋宇,可获豁免缴纳差饷,土地契约和与土地有关的一切权利在1997年7月1日以后维持不变,如政府为发展新市镇而需将原居民的乡村落搬迁时,需向原居民提供特惠补偿。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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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香港居民对新界原居民的世袭丁权应否继续存在有非议[4][5]

2013年9月12日《大公报》认为大量中国内地来港新移民拥入不是造成现时香港住房短缺的主要原因,而是香港现有住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新界原居民大量非法占用土地,以及受到“新界小型屋宇”政策的影响[6]

政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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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事派以乡议局乡委会等原居民机关及新界社团联会等乡郊社团组织为主,1997年前支持英属香港政府中华民国政府,但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变成建制派,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张“爱国爱港爱乡”,以维护新界原居民的特权利益为主要特点;与民主派关系恶劣,惟民主派难以撼动乡事派。部分乡事派及新界社团联会成员会以民建联名义参选。但也有部分乡事派对传统建制派不满,如2015年元朗区议会乡事派联同民主派投票给沈豪杰,令梁志祥不能当选区议会主席。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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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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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符协:江西吉水人,北宋初年举家落籍锦田,如今邓氏是锦田地区望族
  • 邓炎龙:南宋宝祐六年(公元一二五八年)戊午科举人,香港龙跃头人,获得功名后,任漕运官员
  • 邓廷贞:明代成化七年(公元一四七一年)辛卯科举人,香港锦田人,朝廷任命邓氏任职广西藤县知县,可惜未上任已经身故

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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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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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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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古代史。作者:萧国键。香港中华书局 2001年
  2. ^ 尔东. 周海燕 , 编. 《香港歷史之謎》. 香港: 明报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7年4月: 61-62. ISBN 978-962-973-634-7. 
  3. ^ 香港电台《老土正传》,2009年3月11日
  4. ^ 中大學生報(2011年01月號). [201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0). 
  5. ^ 铿锵集:走了样的丁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香港电台,2011年1月31日
  6. ^ 陈伟强. 「倒梁」廣告蠱惑人心. 大公报. 2013-09-12 [2013-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造成住房短缺现状的原因复杂。笔者认为,内地移民和香港住房短缺之间关系甚微,或者可以说,现有的住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新界原居民大量非法占用土地,以及受到“新界小型屋宇”政策的影响。 
  7. ^ 梁志祥拍劉江華 八鄉商發展. 文汇报. 2012-08-24 [2016-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中文(香港)). 
  8. ^ 刘江华梁志祥访八乡拉票. 大公报. 2012-08-24 [2016-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7) (中文(中国大陆)). 
  9. ^ 张明张贤登抢夺乡事票,成报,2004-09-13
  10. ^ BBC中文网. 朱頌霏:愛爾蘭都柏林首位華裔市長 父母是香港新界原居民. YouTube. [2021-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3). 
  11. ^ Tong, Billy. 港人後代:都柏林的朱市長. 茶杯杂志.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4) (中文(香港)). 
  12. ^ Carney, John. Dublin’s first ethnic-Chinese mayor on racism, her parents’ work ethic, and teaching poor children in China. 南华早报. 2020-08-05 [2021-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1) (英语). 
  13. ^ 原居民周潤發 有丁樓收租. 明报. 2010-07-12 [2019-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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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润和,《新界简史》
  • Patrick H. Hase,《被遗忘的六日战争》
  • 王齐乐,《 香港中文教育发展史》
  • 刘智鹏,刘蜀永,《 新安县志》香港史料选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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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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