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文件存废讨论
存废讨论 |
---|
页面 |
文件 |
快速删除 |
候选(34) |
本页简而言之:文件存废讨论是一个让社群讨论决定图像及多媒体文件去留问题的平台。文件可能会被保留,也可能被删除。 |
|
文件存废讨论存档
编辑文件存废讨论 | 提报新文件-积压讨论 · 综合-全部记录-刷新 | ||||||
---|---|---|---|---|---|---|---|
按月 | 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 | ||||||
两周前 | 9月21日 | 9月22日 | 9月23日 | 9月24日 | 9月25日 | 9月26日 | 9月27日 |
一周前 | 9月28日 | 9月29日 | 9月30日 | 10月1日 | 10月2日 | 10月3日 | 10月4日 |
一周内 | ↓10月5日 | ↓10月6日 | 10月7日 | ↓10月8日 | 10月9日 | 10月10日 | ↓今天 |
参阅
编辑相关的页面 | 方针、指引、原则 | 分类与链入页面 |
---|---|---|
|
指引
编辑不需要列在这里的文件
编辑- 当发现可以被快速删除的文件,尽管您可以在本页提出,但仍建议如无特别需要尽量不要在这里提交。请根据维基百科:快速删除的标准来判断文件是否为快速删除之列,以下仅为一些速删标准:
- 详细请见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如果把这些文件列在这里,文件也会将免七天讨论即时删除(特别情况除外)。
- 如文件没有注明来源或著作权状态,也毋须在这里提报,只须在其描述页加上:
- 没有注明来源:
{{subst:Nosource/auto}}
- 没有注明著作权状态:
{{subst:No license/auto}}
- 没有注明来源:
- 然后,在上传者的对话页底加入
{{subst:Uploadvionotice|文件名}}--~~~~
提醒上传者。
- 这里不能删除位于维基共享资源的文件,要把位于维基共享资源上的文件递交删除,请前往维基共享资源删除请求。
提报文件的存废检查
编辑当您认为某个文件适合删除,但不属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请依照以下指示提报:
壹 |
在文件描述页在放置删除标签
在欲提报之文件的描述页页顶加上 |
---|---|
贰 |
在本页提交讨论
请按这里,并遵照里面的指示提交。 |
叁 |
通知上传者
请务必通知该文件的上传者,请在上传者的对话页底加入 |
投票与讨论
编辑对于每个提报的文件,各位编辑者都可以用以下投票发表去留意见,但投票者必须是自动确认用户或是被提报文件的上传者,而且每位合资格人士只能对每个提报投一票。谨记在投票后必须留下四个波浪号~~~~
签名,没有签名的投票将可以被视为无效:
- (×)删除:请用
{{刪除}}
,然后附上您的意见和签名。 - (×)快速删除:请用
{{快速刪除}}
,然后附上您的意见和签名。- 注:对于被列在这里的而又符合维基百科:快速删除的标准的文件,可使用此票。
- (=)中立:请用
{{中立}}
,然后附上您的意见和签名。 - (○)保留:请用
{{保留}}
,然后附上您的意见和签名。 - (○)快速保留:请用
{{快速保留}}
,然后附上您的意见和签名。- 注:对于提报理由明显不成立或不合理者,可使用此票。
- (►)移动到维基共享资源:请用
{{移动到共享资源}}
,然后附上您的意见和签名。- 注:对于可以保留而又符合维基共享资源的收录标准的文件,可使用此票。
例如:
* {{删除}}:您的意见。--~~~~
若您不符合投票资格,或对被提报的文件没有明确意向,可使用(!)意见,发表时请用{{意见}}
,然后附上您的意见,并签名。
当遇到未签名、重复投票与资格不符的状况,可以分别加入{{Nosignh}}
及{{Nosignf}}
、{{Voteduph}}
及{{Votedupf}}
、{{Notqualifiedh}}
及{{Notqualifiedf}}
模板包围该用户意见,以提醒用户与执行共识的管理员。
当遇到不少新手发表意见时,可在提报文件的标题下加入{{AfdAnons}}
模板,以提醒这些新手有关投票讨论页的基本守则:
维基百科欢迎您参与讨论,请根据方针与指引理性地发表有理据的意见。
存废讨论是由中文维基百科编者的共识作最后决定,存废讨论不是投票,最重要是在该次讨论中达成共识,另请参阅存废讨论应避免的理由。 也请您在留言后加上 ~~~~ 以作签名。若您是应朋友,其他网站或论坛的要求或您未曾参与维基百科的编辑,您的意见之重要性和参考价值一般来说会比较低,请不要做别人的傀儡。 |
注意:在某些情况下投票不能代替讨论,有较多的(○)保留票不一定等于文件不会被删除。
结束讨论
编辑根据维基百科:删除守则,在这里被列出的文件讨论会在七天后作出处理,如无异议或特别情况将会被删除,否则会被保留或延长讨论。管理员处理后,请根据维基百科:关闭删除投票指南的指示把讨论标示结束。
当图像被删除时,请从相关使用的条目中移除其文件链接,以免条目内容出现链接失败。不过若被删除的图像之名称与维基共享资源上的某文件重复时,也请检查两者所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或类似,如是者可依况在条目中保留其文件链接。
其他注意事项
编辑请注意,由于维基共享资源不接受合理使用的文件,故在把文件转移至维基共享资源时请留意文件的著作权状态,也请检查文件的著作权模板宣告是否属实。
|
当前进行中的讨论
编辑“Wikipedia:文件存废讨论”正在进行讨论,欢迎您参与并提供意见。 在发表意见时请不要忘记留下您的签名,也欢迎您参与其他进行中的存废讨论。 |
请各位提请删除时谨记维基百科:删除守则、维基百科:不要伤害新手、维基百科:文明、维基百科:假定善意里的概念。不要随便提请删除。
积压投票 上保留了超过一周以上还没有解决的讨论,这些讨论由于意见非常不一致,因此造成长期积压,请多多关注,及早解决。
如果您先前参与过此处的讨论,而未能显示,这或可能是缓存的问题;又或者您想看到此页中已更新的讨论,请按这里刷新缓存以查看最新的内容。
讨论-历史-日志-链入-删除,上传者为User:甜甜圈真好吃(对话(+)-贡献-上传记录-封禁)
(×)删除理据:条目没有关于此图片的评述,与图片描述页声称的“整篇条目就是在讨论此作品”完全不符,缺少不妨碍理解条目主题,违反WP:NFCC#8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Wcam(留言) 2024年10月4日 (五) 18:08 (UTC)
- 然而英语社群的原图片也是用这个描述。@Wcam(顺带问一下关于历史事件的图片应该用什么描述比较合适)[1]-- 柯文哲:在京华城案收取的资金99%用于公共利益,所以不算贪污!--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4日 (五) 22:09 (UTC)
- 参见User:Wcam/著作权问题探讨#关于“图像本身就是评论的主体”。--Wcam(留言) 2024年10月5日 (六) 01:35 (UTC)
- 按照英语社群图片的介绍这个图片是描述事件的那为什么不能(○)保留?(除非英语社群那边改类型或者删除此照片)-- 柯文哲:在京华城案收取的资金99%用于公共利益,所以不算贪污!--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5日 (六) 04:09 (UTC)
- 英文维基某张图片存在而没有被删除不代表一定符合规定。如果该图片在英文维基被提删,仍有可能被删除。另可参见WP:OTHERSTUFF和WP:RTRL。--Wcam(留言) 2024年10月5日 (六) 13:51 (UTC)
- 按照英语社群图片的介绍这个图片是描述事件的那为什么不能(○)保留?(除非英语社群那边改类型或者删除此照片)-- 柯文哲:在京华城案收取的资金99%用于公共利益,所以不算贪污!--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5日 (六) 04:09 (UTC)
- 参见User:Wcam/著作权问题探讨#关于“图像本身就是评论的主体”。--Wcam(留言) 2024年10月5日 (六) 01:35 (UTC)
讨论-历史-日志-链入-删除,上传者为User:Iflwlou(对话(+)-贡献-上传记录-封禁)
(×)删除理据:本图片为以前的政府徽记,且条目内有处于公有领域的其他徽记,有无本图片应该不影响对条目内容的理解,不符合WP:NFCC#8和#3。此外,图片亦无合理使用理据。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4年10月5日 (六) 08:23 (UTC)
- (○)保留:其实够格PD-textlogo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7日 (一) 00:40 (UTC)
- 此图片与c:COM:TOO Taiwan中列出的法院判决受著作权保护的“双手/SUNSHOW”图形商标一例类似,很有可能受著作权保护。--Wcam(留言) 2024年10月7日 (一) 13:41 (UTC)
讨论-历史-日志-链入-删除,上传者为User:Hoben7599(对话(+)-贡献-上传记录-封禁)
(×)删除理据:已有自由著作权的File:DeepStateMap.Live map on 25 April 2022.jpg用于说明相关软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0月6日 (日) 05:43 (UTC)
- c区的自由著作权可能有问题--北极企鹅观赏团(留言) 2024年10月7日 (一) 00:03 (UTC)
讨论-历史-日志-链入-删除,上传者为User:Whzizhi(对话(+)-贡献-上传记录-封禁)
(×)删除理据:条目并非评述该书法作品,缺少不妨碍理解,违反WP:NFCC#8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Wcam(留言) 2024年10月6日 (日) 14:20 (UTC)
讨论-历史-日志-链入-删除,上传者为User:Chinyen Lu(对话(+)-贡献-上传记录-封禁)
(×)删除理据:装饰性配图,图片本身不是条目评述的主题,缺少不妨碍理解条目主题,违反WP:NFCC#8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Wcam(留言) 2024年10月6日 (日) 14:25 (UTC)
讨论-历史-日志-链入-删除,上传者为User:Wpcpey(对话(+)-贡献-上传记录-封禁)
(×)删除理据:图中平面美术作品不是条目评述的主题,缺少不妨碍理解条目主题,违反WP:NFCC#8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Wcam(留言) 2024年10月6日 (日) 14:37 (UTC)
讨论-历史-日志-链入-删除,上传者为User:Darshia3739(对话(+)-贡献-上传记录-封禁)
(×)删除理据:在世人物的非自由图像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im Wu(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09:55 (UTC)
- (×)快速删除:丰岛心樱仍然在世,符合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F10规定--林勇智 2024年10月8日 (二) 10:01 (UTC)
- @D2513850:,已代加模板14810jessie(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10: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