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删除方针/存档7

最新留言:1年前由Jimmy-bot在话题修订删除方针内发布

关于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请求的RD5理由是否能适用于Wikipedia:删除方针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

RD5的描述为“删除守则下的有效删除,使用RevisionDelete执行”,而“删除守则”我认为应该对应Wikipedia:删除方针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的RD5的对应描述链接,就是删除方针),而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SD)是删除方针的删除理由之一,而且SD本身是为了避免冗长讨论而对于特定理由能快速执行删除处理的特例,本身就应该满足了删除方针的要求。

所以如果特定版本中用户名或编辑摘要满足SD的条件(或者),是否能以RD执行版本剔除?

这源于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请求/存档/2021年3月,“YouTuber”的一个版本中编辑摘要列出一个YouTuber的频道地址(而且用户名也是该频道的名称,不过没申请处理,暂且不提),如果按照SD的话,已经符合G11的要求。但@蟲蟲飛:没给出具体原因而拒绝了请求,所以对于虫虫飞或者其他有处理删除作业的管理员表个态,对于编辑版本三个元素(内容、编辑摘要、用户名)中存在满足删除方针和速删方针的内容,是否能以RD5申请处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3月23日 (二) 09:41 (UTC)

严重程度达到RD级别则可以。应该以目的和语气判定。所提的Special:Diff/64784719,我认为没达到这个程度,第一眼可视作在举证,没有让普通人访问的欲望。如果用户名或编辑摘要如:快来访问xxx、xxx有好东西、xxx某日大优惠 之类的,则可以参照G11或G3来RD5,如果是病毒或骚扰则RD3。--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3日 (二) 09:55 (UTC)
需考量回退或直接忽略是否可行。--Xiplus#Talk 2021年3月23日 (二) 10:24 (UTC)

修订删除方针第1(删除理由)章节第9项

对象:Wikipedia:删除方针#9
提案:
现行条文

9. 多余无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

提议条文

9. 未被使用或被脚本引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或近期没有使用价值也缺乏参考意义,其中:

  • 参考价值,可以指诸如:功能已被合并的模板,仍被部分页面的历史版本所使用,其存在有助于主要历史版本完整呈现时,模板所具备的价值。
理由:近期在存废讨论和存废复核中多见有关多余无用模板是否应当保留的讨论,一些模板尽管并非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也有合意删除的,且这种删除也并非不合理:
  1. 2021年1月“Template:2017年香港播出之动画”存废复核指出此种删除其实回应了站内“日常整理、保持井然有序”的需求,我认为这是合理的;
  2. 该条方针制定的原始讨论来看,现行条文的制定主要是为避免仅仅因为没有链入而提删(尤其实务上也起到了阻止对无链入模板作单纯批量提删的效果),而本意不是一概地阻碍多余无用但尚未影响模板命名和百科运作被删除。
故建议允许“经讨论在合理预期范围内近期没有使用价值也缺乏参考意义”也作为一可选条件,适当放宽现行条文。
以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5:45 (UTC)
这样的话“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无需再提。同意你的理由,我建议改成一句话“多余无用的模板”即可,原因是:
  1. 其他的删除理由比较简洁,没这么多字。
  2. 模板除了嵌入和脚本外还有其他使用方式(如subst),没必要列举。
  3. “参考价值”是一种保留模板的理由,但不需要写在删除方针里,完全可以在存废讨论中提出。
--Lt2818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17:25 (UTC)
改成一句话亦可,但应有适当描述阻挠单纯大批量提删无链入模板的行为(这也是之前加入“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这一条件考量之一),第3条原因所指的“完全可以在存废讨论中提出”,建立在所提出删除是适量的,可/来得及被社群仔细审视的基础上,而不是不足以应付的。故,第1条原因的简洁需求不是最终需求,而要建立在方针能够适用、能够阐述清楚规则的基础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7:35 (UTC)
你的提议条文说实话没阐述清楚,看两三遍才能读懂。整段话结构是!(A|B)&((C|D)|(!E&!F...)),不被你绕晕才怪。
要达到目的就直接说明好了,不用兜圈子。“多余无用的模板。请注意无链入模板也可能有用,并非提删的充分理由。”--Lt2818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18:08 (UTC)
可。(或再补个,“不要批量提删”一类的)。--KirkLU-Librarian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18:22 (UTC)
也不用。不合适的批量提删容易引起反感,离封禁不远。--Lt2818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18:32 (UTC)
好,这样说大致也是合理的。Lt2818阁下的方案,我觉得我也是可以赞成的。--Kirk★ # 2021年3月8日 (一) 06:17 (UTC)
(+)支持:修订得很好,但建议把“且”改为“或”。--虫虫飞♡♡→♡℃留言 2021年3月8日 (一) 04:27 (UTC)
绝对不能。--Bookwith留言2021年3月8日 (一) 07:50 (UTC)
DP说的是“一个页面通常出于下列原因而需要被删除”,所以在一定的情况下,不是那14个理由也能删除(但有点IAR了)。另一方面,DP有14个理由,那不合9但合其他还是能删除(例如12)。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8日 (一) 12:27 (UTC)
方案比较:
现行条文

9. 多余无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

提议条文

9. 未被使用或被脚本引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或近期没有使用价值也缺乏参考意义,其中:

  • 参考价值,可以指诸如:功能已被合并的模板,仍被部分页面的历史版本所使用,其存在有助于主要历史版本完整呈现时,模板所具备的价值。
现行条文

9. 多余无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

提议条文

9. 多余无用的模板。请注意无链入模板也可能有用,模板无链入并非提删的充分理由。

两个方案都还行,看看大家意见。无论采哪种,我认为最有必要实现的还是两点:
  1. 为什么改)放松过于严苛的约束,以免阻碍正常清理工作;
  2. 改成什么样)保证社群能够在AFD,对有无使用价值、参考价值的问题进行仔细审视、讨论和决定;
    包括,防止以“无用”为由进行批量提删,致使社群无暇审视、扰乱AFD运作的情况发生。--Kirk★ # 2021年3月9日 (二) 12:12 (UTC)

合并后新提案

现行条文

9. 多余无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

提议条文

9. 多余无用的模板。[1]

参考资料

  1. ^ 模板无链入并非提删的充分理由,除链入外应从是否被脚本引用、是否有助于主要历史版本完整呈现、是否短期内有机会再被复用等方面考量是否仍有使用价值。
基于上述两种方案和修订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提出了一个字面上简洁、而通过注释使得意思完整的新提案,作为拟付诸公示的文本。若经讨论合适可付诸公示。--Kirk★ # 2021年3月12日 (五) 14:19 (UTC)
还可以。建议你删去最后一句话,这和“游戏维基规则”不大一样,也没必要丑话在前,况且有时候确实需要大量提删模板。--Lt2818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5:01 (UTC)
两点想法:
  1. 指出“纯粹大量提删”的违规风险,不损害合理提删。 合理的大量提删往往是(虽然也并不必然是)系列模板(,就意味着可以合并审视),且更重要的是会附有为何需要大量提删的合理理由,且提删者常常会为社群审视提供必要便利。
  2. 正是有鉴于方针上一次收紧的原因,本次方针在放宽提删条件的同时,期待使用现行方针给WP:DISRUPT行为设置明确的阻碍(或事先劝诫)。纯粹“挖坟”旧模板、无差别大批量送交的行为,是滥用方针提供的提删程序,“用以推进明显非方针原意的目的”。[1]而方针的原意——同时也是根据现有的先例——是帮助编辑更方便地开展对模板的日常整理工作。[2][3][4]
以上。--Kirk★ # 2021年3月12日 (五) 18:20 (UTC)
提删者如果根本不重视维基规则,“游戏维基规则”的帽子戴着就不合适。不当行为还有很多种(比如把模板的链入都删除后提删之),无法一一列举。以此观之,条文越细,可能的漏洞就越多,所以宁可保持简洁,以留有适应各种情况的余地。--Lt2818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12:15 (UTC)
  • (+)支持,不过最后一句话有点WP:BEAN。——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13日 (六) 14:25 (UTC)
  • (+)支持最新提案。最后一句赞成删掉,不需预先警告模糊的边界,有碍勇于编辑。--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3日 (六) 14:33 (UTC)
    啊,众意如此便不明确写入了。根据具体情况适用GAME亦可。--Kirk★ # 2021年3月14日 (日) 11:34 (UTC)
  • 支持,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界定笼统-- Sunny00217  2021年3月14日 (日) 14:21 (UTC)
  • 不是很同意。删除是最终手段,模板“多余无用”(即使并不只在无链入的意义上无用)并不成为要删的理由。提删者必须说明删除该模板为何有利于百科全书建设。或许有人认为多余无用的模板的存在本身就不利于百科全书建设,但我现在找不到同意这一点的充足理由。--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10:04 (UTC)
    @DrizzleD:几方面想法:
    1. 修订主要是出于,对诸多存废案提出(或至少反映出)的“本站日常整理、保持井然有序”[2]的需求所进行的回应;逐案复核并以超越基本字面意思的方式说理[2]应当仅可作为短期措施,更长期来说如果需求合理,制定统一的新规则回应这种需求并给予明确规范是必要的;
    2. 在方针上回应这种需求(“本站日常整理、保持井然有序”),实际上就是认可其合理性,认可了处理“多余无用”模板确实能带来益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可能互有重叠):
      • 剔除无用的旧模板,有利于防止(尤其是新手或许因为不熟悉会)意外地使用旧的模板或在旧模板上贡献。
      • 所反映内容已在现实中失去效力的模板(比如,南京市旗帜模板[4])可以防止此类失效内容再被添加进条目。
      • 有些模板是纳入分类的,对确实不需要的模板进行清理,也能有利于分类的整理。
      • 甚至仅仅是视觉上,对整齐的追求。(只要能符合前提——确保被删模板确实无用)
    3. 为什么草案要求提删时审视“确保无用”而不同时要求说明“删除所带来的益处”:
      • 主要是因为“确保无用”才是最决定性的规则——即使论证了有一笔删除很多益处,只要模板仍然是“有用”的,就应当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协调处理——也是最需要众意审视的规则(类似“利于呈现历史版本”、“被脚本引用”的情况,由大家共同审视是最妥当的)。
      • 而与之相对地,“观感整齐”、“利于分类整理”、“利于防止废弃版本误用”等利处反而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多数模板是有分类的,模板的废弃多数是因为不必要也不应当再使用),不是提删说理和审视的重点。
      • 况且,模板的“废弃、不再使用、也不具有其他可利用价值”本身也事实上证明了“改善后继续使用”或“挪为他用”已是不可能或不经济(方便)或不必要的,其实也就证明了删除并不违背“删除是最终手段”这个精神。(“删除是最终手段”实际上是一种“我觉得还可以再抢救一下”的精神,对于一个有潜力的条目这个原则自然重要,对于废弃的模板却往往不是如此)
    以上,不知妥否?--Kirk★ # 2021年3月15日 (一) 16:01 (UTC)
    • 给废弃模板挂上{{deprecated}}等,足以防止新手意外使用旧模板。
    • 删除废弃模板源代码的[[Category:]]项,应该不会比删除它们更麻烦。
    • 请问对整齐的追求中的“整齐”是指哪一方面?
    • 人们很难预见一个模板是不是有用。原先以为没用的东西最后被证明有用的事情,至少在人类历史上为数不少。至于在维基百科上,也容易想象这样的情景,例如后来者利用了原废弃模板的代码(即使不利用内容)等。
    • 显然不应该使用的模板,也许(不敢说往往)可以依其他方针删除,例如广告宣传。
    • 对于某些个例,确实干扰到了百科运作的模板,可以依原方针删除。
    • 但我确实想到一个可能的通用理由,妨碍搜索。不知道技术层面上能否解决此问题。--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1年3月21日 (日) 06:00 (UTC)
      这和删除无用的MediaWiki系统消息没两样。你的理由对于非模板也一样适用,举个例子,难道删除小小作品还要说明为何有利于百科全书建设?维基百科不能变成垃圾堆,这一条就足够了。--Lt2818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0:41 (UTC)
      小小作品是在条目空间的,废弃模板不是。--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07:23 (UTC)
      @DrizzleD:意见部分同上:
      • “不整齐”是多方面的:提案设立的删除标准包括了没有使用和参考价值,加挂“不活跃/不使用/存档模板”的通常作用是备考(如,讨论页存档)或以备使用(如,不活跃专题)。加挂{{deprecated}}等模板但实际没有参考和使用价值,移除Category让原本各自归类的模板变得“流浪”,再加上(如您所说)这些模板又被搜索到,从而降低搜索结果的有效性。
      • “有用”或无用的问题,也没有上升到“最后被证明”的高度,只是以“近(短)期”内为准。看远期缺乏意义,不仅谁也看不准,且从模板技术实现和所包含的内容都不断变化的角度看,远期对陈年旧模板进行改造还不如重做更为方便也是高度盖然的。[5]
      总之,删除作为处理一部分退役模板的“最终手段”,符合删除方针的精神,不显著有害的同时,带来了一部分利处。--Kirk # 2021年3月22日 (一) 15:59 (UTC)
      • 凯恩斯这么说的背景是扩张性的经济政策的确至少在短期内有益,并不是长期危害看不清,所以问题还是回到比较好处和害处上面来。
      • 移除Category固然让原本各自归类的模板变得“流浪”,但此种“流浪”的程度低于直接删除带来的“流浪”的程度。毕竟“流浪”不好,也是因为它会妨碍利用。
      • 从实践上来说,难以期望每个提删者和参与讨论者能充分检查“是否被脚本引用、是否有助于主要历史版本完整呈现、是否短期内有机会再被复用等方面”,例如检查模板在未知条目的历史版本中的出现要比检查条目关注度困难得多。存在错删的风险。--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07:37 (UTC)
      不过我确实还没想到一个能让废弃模板逃脱一般搜索,却又能在某种选项下搜索到(否则失去意义)的办法  囧rz……--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07:39 (UTC)
      @DrizzleD:我能认可您提出的潜在风险的问题,不过我还是认为收益还是更大的。(考虑到方案的利弊上面逐项列示大致已经充分了)或许我换个角度,具体来说,此处所讨论的内容实际上是为了澄清包括前面提到的四个存废[2][3][4]在内的所有类似案例到底应该如何操作。或许为合理的实操建立更明确的规则,比完全需要逐个超越方针原文适用更为有益。--Kirk # 2021年3月29日 (一) 14:29 (UTC)
  • 小小作品是主空间,标准就不同了。另外未见有什么一定需要删除旧模版的理由。--Temp3600留言2021年4月5日 (一) 15:54 (UTC)
颇感讨论时间越长,持反对意见的编辑越多,可再观察7日,如若大家认为共识不够充分,建议搁置。--Kirk # 2021年4月10日 (六) 17:49 (UTC)

参考资料

  1. ^ 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第4(滥用程序)章节。在“游戏维基规则、人身攻击、为阐述观点而扰乱”三种情形中,模板提删尤以第一种为甚。
  2. ^ 2.0 2.1 2.2 2.3 2021年1月“Template:2017年香港播出之动画”存废复核([2021]DRV-01/11-23{TPLT}):“……不应该过度理解为阻碍本站日常整理、保持井然有序之理由……”。
  3. ^ 3.0 3.1 2021年1月29日“Template:NFSC”存废讨论([2021]AFD-01/29-9{TPLT}),并2021年2月“Template:NFSC”存废复核申请([2021]DRV-02/09-26{TPLT})。
  4. ^ 4.0 4.1 4.2 2021年2月“Template:南京市”存废复核申请([2021]DRV-02/20-40{TPLT})。
  5. ^ 或许可以不完全恰当地借用凯恩斯的一句话:“用长期指导当下是一种误导。因为长期来看,我们都完了。(……this long run is a misleading guide to current affairs.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John Maynard Keynes, A Track on Monetary Reform, Promethus Books, 2000 (originally 1923), p. 80.

近期很多老条目(如台湾老电视剧条目)被大批量以“不符关注度”提请删除,是否合理?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近期很多台湾老电视剧的条目(又见邮差来按铃草地状元 (电视剧)等)都被上了不符关注度的模版,多个条目已提删,也多个条目已被删除,其中很多条目确实很难找到来源,以关注度来看,已几十年前又是在台湾电的视剧,现今还要有关注度难度很高,当中很多条目也已建立十年了,当时的条目常常没来源或早已失效。 综合上述,删除的理由很充足,但想探讨以下几点:

  1. 这些条目如果删掉了,很多就真的难以找到这么详细的资料
  2. 当时台湾也只有老三台的电视剧,不论是八点档戏剧,或是其他时段播出的类戏剧,都是当时大多人收看的节目,收视率非常高,已是很多人的共同回忆
  3. 同样关注度状况的老戏剧、老节目的条目其实很多,也不限只有台湾的条目,更可能扩及到其他类型的条目,是否都可被提删

--ZephyrChen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3:16 (UTC)

这些条目你直接将youtube、流媒对应电视剧片尾名单作资料来源则可,完成后改用模板:Notability Unreferenced/auto标记就可以了。--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3:38 (UTC)
我觉得这个标题下得很奇怪。既然关注度不足,那当然删掉很合理。WP:关注度如果本来就有的话,那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很难找跟找不到来源不是同一回事,旧报章翻一下,如果是收视率高的节目,不可能没有报导吧?说到共同回忆的话,那肯定有相当的后续报导才对,不能靠空想和假定,而是要去亲自寻找和求证。删掉就难以找到详细资料更是诡辩,本来撰写条目就需要WP:可供查证,没有基于来源写出来的东西,是否可靠也存疑了,那这样的不确定资讯确实可以不要也罢,没什么好可惜的。当然制订一些下级关注度来快速确认也是一种可行的做法,这时候就需要思考一下怎样的标准才适用,而不是像这个讨论一样一刀切地假设某主题的所有条目均一定需要收录,这没有任何的合理性。--AT 2021年9月23日 (四) 04:20 (UTC)
确实这问题不妥,该删就删-ZephyrChen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8:42 (UTC)
问题很多时候关注度并不是没有,当年的旧报章、或者向电视台拿资料基本上都会有资料,你得有编者扩充,全中维闲得去翻旧书、资料馆的有多少啊。2000多个字节就这样没了少感觉很可惜的。我也不认为某主题的内容一定要有,但是既然有了,还是尽力保留好,毕竟也是维基人可能辛辛苦苦对着片尾名单写的作品。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9:06 (UTC)
结果这些低关注度的条目就会全部边成百度、搜狗百科的大作,感觉实在不太好。--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9:08 (UTC)
如果您觉得可惜就请作实际的行动,不然没什么好可惜的,可供查证本来就应该做好,而不是当有人质疑的时候反过来怪责别人,这是原则问题,要知道感情论在条目存废上是毫无意义的。--AT 2021年9月23日 (四) 12:35 (UTC)
我既不是台湾人,又没看过以上电视剧,手上还有一大堆日剧积压工作。你仔细看看我也没有批评挂模板的人。这不是感情论,而是抱着关怀新人的想法,无论是写的还挂模板的还不是为了维基好?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12:50 (UTC)
那您就交给有意去处理的人去做就好。谢谢。--AT 2021年9月23日 (四) 14:36 (UTC)
  • (!)意见 “不符关注度”与WP:可供查证本质上是不相等的,开初提删的理由是“不符关注度”,去到讨论时却转换成WP:可供查证,这是提告与审判的搬龙门,实有欠公允。针对关注度的话,该电视剧在两岸三地的电视台均有放映,关注度是肯定符合。针对可供查证的话,正如上述提到的例子先生贵性连外部链接和参考都欠奉,但这电视剧至少也是香港土生土长80后的集体回忆吧,自2008年存在至今亦保持一定编辑量且安然无恙,可以说一定程度反映维基的包容性。而同样的包容性理应亦可让其他条目参考。--Chunlaw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0:32 (UTC)
    (▲)同上:提删理由为不符关注度,讨论时却要求可供查证,有欠公允。--薄蛍留言2021年10月4日 (一) 06:35 (UTC)

江湖奇侠传 (电视剧)再叫一声爸爸都有我查联合知识库增补的1997年9月21日联合晚报10版报导〈新闻搬风 民视争功〉佐证其关注度,却依然被删?--Solomon203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12:24 (UTC)

@User:Solomon203我稍微研究了一下,应该是User:渝晴没有能力判断关注度、后续存废讨论又没人发现所致。又从Special:Diff/67814183Special:Diff/65666962Special:Diff/65649270这几笔看起来他应该是善意编辑,只是没人提醒、引导所致。看谁愿意介入帮忙啰。--回廊彼端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16:12 (UTC)
(!)意见 WP:NTEMP关注度不是一时的,不需要有持续的现下的关注度,曾经公开在电视台播放过的,而且网上直接可以找到片源的电视连续剧条目被删,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事情。电视剧的片头和片尾自带credit,其实就可以拿来作为来源的凭证了,因为原则上只是要证明曾经受到过关注就可以。维基百科又不是热点新闻,英文的Notability,不止是关注度一义,也有够不够分量的意思,道理上,但凡曾经涉及到公共领域,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或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都符合后者之含义。在中文维基百科对方针指引精神不甚了解就笼统刻板进行套用攻防的情况很普遍,当然很多方针指引本身的质量就非常不理想,加上翻译的问题,结果出现很多违反常识的论述和处理。一般出现违常识的情况,深究都是方针指引本身不够完善的原因。--Bluewhalie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17:42 (UTC)

(?)疑问:不是有收视就有关注度吗?-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1年9月24日 (五) 17:45 (UTC)

在下必须提醒一下,“关注度不足的老条目(如台湾老电视剧条目),是否该因不符关注度而删除?”这个标题词不达意,会让讨论发起者陷于自承错误、困兽之斗、甚至强辩的境地。一个数学命题两千多年来没有人能证明它是对的不代表它就是错的,这仅仅是无人能证明而已;类似地,这些条目未必关注度不足,只是没有人能够且愿意提供足够多的可靠来源证明其关注度罢了。讨论发起人立这个标题就如同问“一个错误的数学命题是否不能被称作定理?”一样,旁人还能怎么回答你?你自己都说“错误”了。所以麻烦标题修改一下,不要反害一些不该被删除的条目加快被删除,或让自己陷于窘境。-游蛇脱壳/克劳 2021年9月25日 (六) 01:33 (UTC)
@ZephyrChen,谨据克劳君意见稍作修正案题。可继续补充不同意见。--约克客留言2021年9月25日 (六) 02:10 (UTC)

解决方案:现在一步一步来,第一步留意每天的存废讨论,请一定要把来源写在存废讨论里,只写在条目里管理员是不会去看的。第二步在存废复核拯救被删除的条目,目前看来有两个可以在存废复核提出,江湖奇侠传 (电视剧)再叫一声爸爸,麻烦请把来源写在这里。第三步被用户渝晴挂上关注度模板的条目加上来源后移除模板,这样就不会被提删了。Sammypan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23:36 (UTC)

又来一个捣乱的:Special:用户贡献/2404:0:8020:7E3A:0:27:7BAE:1201--Sammypan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9:26 (UTC)
(!)意见请各位寻找旧报纸的网页存档作为来源,到时候再存废复核也不迟,现在仍然应按程序决定是否删除。--🎋竹之初生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1:03 (UTC)
如果某些人真要一票否定LTA的编辑,麻烦去把林浩生叔叔建的大越史记全书给G3了,谢谢。--🎋竹之初生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1:07 (UTC)

(*)提醒:实务上寻找2000年前的台湾新闻网页库存有相当困难度,因为在台湾雅虎新闻改版后,许多过往新闻都被一并删除,连网页存档都很难找到;而当时台湾最知名的搜索引擎是蕃薯藤奇摩站,如今也是连库存都难见。除非至公立图书馆或自行花费金钱购买各大报的付费数据库,较有可能找到2015年前的旧报纸资料。所以个人提出对此种提删还请谨慎,毕竟新闻库存因时代或媒体企业整并消失后,许多资料只能存在于论坛之中;但不代表没有关注度。--薄蛍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2:59 (UTC)

(*)提醒:部分被提删的电视剧根本是互联网时代之前的,需要以报纸作资料来源。这边推荐大家去线上注册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网站的借书证,然后就可以免费使用许多新闻数据库,像中国时报全版影像暨标题索引(民国39-88年)、中华日报全文影像数据库(1996-2003;2007-2008)、台湾新闻智慧网(台智网)_国资图版等等应该都可以找到不少报导,或是民生报、大成报之类的。--回廊彼端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3:54 (UTC)

(以下这段可以帮忙复制到客栈相关讨论,我不想去重复发言了)

3.AT等人认死理,道理是那么讲完全不错,但也就仅此而已。总结一下目前大概的实际情况,1.被提删的,最近的大概是20-30年前的,也就是90年代初的东西,我不排除有70、80年代的东西,没有看见21世纪(00年以后)的东西。2.基本都是经典老剧(就我个人来说,8成左右都知道或者听说过,4-5成是看过,准确说是基本全部看完了),从收视人群来说,80后或更早的人才看过(准确说需要85前,类似89年的80后根本是婴儿,不可能去看电视剧),90后及往后的人根本帮不上忙的(当年娱乐匮乏吧,90后可以看KB系女团了。喜欢的也是小鲜肉。谁还会去看古董电视剧)3.当年没有网络(这是最大的问题,00年以后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有网络了,会有留存的)依靠的是报纸、杂志这些纸质媒体,纸质媒体不等于没有关注度。下一个问题,我们应该到哪儿去找旧报纸旧杂志呢?因为afd是有时限的,如果能变成条目照旧可以查看编辑,只是多挂一个模板,可以转变成长期积压任务,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4.或者说,有人打算为电视剧条目网开一面?(找到来源不等于找到可靠来源,你认可贴吧吗?这不就完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今天, 02:12 pm (UTC+8)

  • 这个问题,恐怕需要第三方成立资料网站,作为参考来源的出处才能解套。不然很多相关条目都会因为在网络上难以搜寻到,而会误以为关注度不足而被提删的。-P1ayer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12:44 (UTC)
  • 大家只会跳针没有网络来源,那有没有想过其他手段可以证明?像上面提到的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此外电视剧也有发行DVD,这边也可以透过版号查询。另外电视剧还有奖项、社会影响等多个面向可以佐证,没必要卡死在一点。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0月1日 (五) 16:27 (UTC)
    (?)疑问:给予电视剧出版DVD的版号之后,即可符合来源要求了吗?即便该版号的网页不符合WP:可供查证的网站?我认为较严格的审查者会认为连提供版号的第三方网站都必须符合许可,这就是现行的矛盾。--薄蛍留言2021年10月4日 (一) 06:43 (UTC)
    不是只有网络来源才是可供查证,如果是这样那么纸本来源都可以替除了,版号这种东西不会因为网页挂了就不能查,你也可以去政府部门查阅。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0月4日 (一) 13:18 (UTC)
    (?)疑问:抱歉再询问一下,请问DVD版号是什么?因为查询了法规,我找不到这个东西…只有政府部门机关的出版品才需要版号和可供查阅。--薄蛍留言2021年10月5日 (二) 03:46 (UTC)
    台湾每个出版品都会有版号,例如《低俗小说》的“局影外字第106126号”[1]、《麻辣天后宫》的“新广四0940626996”、《中天 1300 新闻》的“通传字第09505091940 号”[2],不过台湾好像会根据类别有不同的称呼(NCC不知道在想什么)
    (:)回应:原来您指的是这个…这不是DVD版号,这是NCC的公文编号与电影上映分级字号,“局影外字”是电影作品上映前的“分级证明字号”之一。而您提出的麻辣天后宫与中天新闻那两件的编号,皆是NCC的“公文案件编号”,与两项节目本身没有关连。我查询了一下,现行电视剧发行DVD似乎无须审查,所以应该只要给予商品页(如博客来)证明该节目官方有发行DVD即可?--薄蛍留言2021年10月6日 (三) 07:52 (UTC)
    原来那不叫版号啊,话说发行DVD不可能不审核(同人展画R18本都要加注了,你发行DVD不审核那不就是走私)。另外我的重点不在是否发行,而是想说要证明关注度,使用这类讯息也是一种方法(但社群是否认可又是一回事)。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0月11日 (一) 12:03 (UTC)
  • (!)意见,目前的关注度提报,就是给网络的连结而已。一望而知的关注度,不必以此提删--叶又嘉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21:11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条目存废讨论

删除方针订明“若页面在存废讨论中删除,除非先前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否则同样不建议重新建立该页面。”条目四十二章经 (无线电视剧)之前是因WP:BALL和参考来源不足而删除,按理重建条目已有足够来源支撑,所以可以不用经存废复核。但用户A1Cafel以“任何经AFD讨论通过的条目,除非与原文明显不同,否则必须经DRV复核”为由回退我该笔编辑,并将我的编辑视作破坏并会被封禁。但与原文明显不同的条款,是无视电视剧条目演员内容肯定大致相同,所以在此寻求其他维基人解困,谢谢!-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2年1月14日 (五) 13:07 (UTC)

在这方面AFD的目的是避免以WP:G5删除,有信心不被G5也不是不可。我觉得可以接受,但是不太好。--Ghren🐦🕘 2022年1月14日 (五) 13:58 (UTC)
WP:G5条款“在某些情况下,重新建立的条目有机会发展,那么不应提交快速删除,而应该提交存废复核或存废讨论重新评核。”以条目四十二章经 (无线电视剧)情况是排除在外。-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2年1月14日 (五) 15:45 (UTC)
那就经存废复核重新评核,为何要偷步建立?--A1Cafel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02:33 (UTC)
就存废复核这效率还是算了吧。--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04:06 (UTC)
同中维021024:太慢了,个人认为可接受。前提是非常确认不合G5。--Ghren🐦🕑 2022年1月15日 (六) 06:17 (UTC)
我的想法是若创建者认为和原来提删的内容不同,或原来提删的理由已不成立,就直接建立。若有其他人有异议,提交G5,就提存废复核讨论。--Wolfch (留言) 2022年1月15日 (六) 07:05 (UTC)
之前的存废讨论是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1/10/19#隐门_(无线电视剧)、有种好男人、法证先锋V、廉政行动2022、四十二章经_(无线电视剧),其中有提到:“WP:BALL,而且参考来源不足,不适宜在未完全拍完时建立条目”,想确认此电视剧拍完了吧,有上映相关的新闻吗?若是没有,我会认为此条目可以用G5进行快速删除。因为原来提删的理由似乎仍存在。--Wolfch (留言) 2022年1月15日 (六) 07:10 (UTC)
目前是如果电视剧、电影、地铁、铁路等只要开拍和开建就不是水晶球。--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07:15 (UTC)
DRV效率低就要绕过它?上述条目明显有异议,偷步建立条目是十分不尊重AFD的共识。--A1Cafel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09:45 (UTC)
针对此一条目, 是否可以用G5快速删除仍有异议,我会建议转存废复核(此意见只针对单一条目)。--Wolfch (留言) 2022年1月15日 (六) 09:50 (UTC)
@A1Cafel:觉得对方新给出的理据不充分就再丢afd好了,也好过重定向或丢存废复核以及G5。--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12:03 (UTC)
个人认为就再丢afd会引起混乱。--A1Cafel留言2022年1月16日 (日) 02:24 (UTC)
像四十二章经、法证先锋V、詹天文,被人撤销重定向多少回了?如果存废复核能早点下决断就不至于如此。--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6日 (日) 02:49 (UTC)
不认同A1Cafe偷步建立条目的说法,删除方针订明“若页面在存废讨论中删除,除非先前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否则同样不建议重新建立该页面。”而现在重建条目已有充份理据支撑,根本不需走存废复核流程。-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2年1月15日 (六) 11:57 (UTC)
问题在于这个充分理据通常不应由相关用户自行判断,有时可能自以为足够,实际却未必,因此走DRV让其他人判断是合理做法。--AT 2022年1月15日 (六) 12:21 (UTC)
可供查证自行判断维基资深编辑并不难判断,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也有说,如果仍有异议可以丢G5,但我本身重建条目并没问题,走DRV只是多一层保险而已。-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2年1月18日 (二) 13:46 (UTC)
我倒是认为应该反过来在未能确认关注度的前题下,不应重建相关条目。就算重建也不应直接在条目空间内重建,而是应该在草稿或用户空间重建后,得到其他人核实具备关注度才移动至条目空间。--AT 2022年1月19日 (三) 05:53 (UTC)
如果严格按照现有方针,G5已经被严重滥用了。例如有得威版本对比,里面加了很多新内容甚至来源。这种条目实际上应该立即全部恢复然后转交AFD处理(因为不合快速删除方针),但是现在有很多类似的条目。--GZWDer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14:00 (UTC)
其实要是存废复核走得很快也没所谓,但是不是每个都会像老虎一样转提删。--Ghren🐦🕙 2022年1月15日 (六) 14:02 (UTC)
我倒是觉得关注度验证问题仍未解决的情况下,本身就不宜直接重建(尤其是相关编者可能缺乏能力判断关注度的话),理论上应先走DRV流程方为上策。--AT 2022年1月15日 (六) 14:17 (UTC)
有时候完全就是条目删除后才有可靠关注度来源,比如入关学第一次删除(其实转移至维基学院)4个月后才有BBC的详细报道[3],这时其实完全不需要再依赖管理员判断。总不见得假定除管理员以外的维基人智商比较低,无法判断吧。--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14:29 (UTC)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有人直接重建了应该如何处理,如果严格按照方针只要有几句话不同(特别是有新的来源)都应该重新存废讨论,但是有些用户不理解。如果按照方针的思想如果原条目是关注度问题删除那么重建的条目应该重点看有没有关注度来源。下面我开了一个G5的修订。--GZWDer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14:36 (UTC)
最近倒是见过好几个巡查豁免者创建的条目问题很大,也有巡查豁免在存废讨论删除后很快重建被抓包的。不过这应该是当事人权限使用不当,不是巡查豁免本身的问题啦。--Tiger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15:21 (UTC)
树大有枯枝,连树也不是的话那就更加不行。--AT 2022年1月15日 (六) 15:29 (UTC)
那要看看是谁,巡查豁免者以上的话我会相信其有能力判断。--AT 2022年1月19日 (三) 02:37 (UTC)
认同AT的观点,至少被关注度提删的应该重新走复核。--🎋🎍 2022年1月22日 (六) 12:17 (UTC)

“我不希望被记录在维基百科里面”

检视存废讨论惊然发现有人不希望自己成为维基百科的一个条目,并提出了删除请求,社群里面还有倾向于删除的立场,亦有人提到了“被遗忘权”的法律权利,并且认为维基百科的服务器有可能进入欧洲等地,会受到“被遗忘权”的法律限制。由此我认为社群应该对此进行特别讨论。大家设想这么一个问题,假使维基百科服务器受被遗忘权管辖了,接下来我们最最伟大的习近平总书记以及许多其他的共产党高干相继发来公函告知:我希望被遗忘,我不希望成为维基百科条目。请问到时候如何处理?难不成我们就把所有涉及到习近平的条目如数删除?这样不就变成了变相审查了吗?考虑到GitHub收到的中国网络协会对“zhao”项目的意见,这一设想极有可能变成事实,请问到时候怎么办呢?
我认为极有必要对此进行讨论,是否应该设立两种关注度线,一种作为可收录下线,一种作为可删除上限,或任何其他方案来进行处理?--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6日 (六) 12:16 (UTC)

支持设立“可删除条目关注度指引”。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4月16日 (六) 12:44 (UTC)
据公开资料撰写的条目能否不算入被遗忘权?我觉得要基金会出来解释。--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4月16日 (六) 15:45 (UTC)
zh.wikipedia.org可以决定zh.wikipedia.org的内容。与meta.wikipedia.org无关。
如果需要删除的内容包含多个维基项目,如en.wikipedia.org、fr.wikipedia.org等不同项目时,才需要meta.wikipedia.org
目前的讨论需要确定的只有zh.wikipedia.org是否有被遗忘权相关共识,及是否新增至zh.wikipedia.org方针指引--Rastinition留言2022年4月17日 (日) 02:07 (UTC)
虽然目前的讨论仅限于中维,但很明显会影响到维基媒体各个项目。很难想象利益相关人士真的会只要求删除中维条目。-- 2022年4月17日 (日) 04:14 (UTC)
我反对“被遗忘权”。允许把条目(部分)删去,删去的部分通常是负面部分。关注度而不是个人意愿才是决定一个条目是否应当存在的标准。--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6日 (六) 18:19 (UTC)
可以考虑引入en:WP:BLPREQUESTDELETEen:WP:BIODEL,大概是说较不知名的非公众人物(参见WP:NOTPUBLICFIGURE)若表示希望删除自己的传记,在存废讨论没有明确保留共识时,管理员可以“无共识地删除”作结(相对于一般条目的相反方向的规定,若无删除的共识则是以(暂时)保留作结)。—— 留言2022年4月16日 (六) 18:52 (UTC)
我更关注的是对这个“非公众人物”的界定,我没看到很明确的标准,是否应该为“非公众人物”也明定一个关注度标准?-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7日 (日) 02:10 (UTC)
就此次涉及的颜某来说,点开Google新闻都有涉及他的新闻,平时生活也保持高调,很难说不是非公众人物。--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4月17日 (日) 03:13 (UTC)
如果依传主意愿删除条目或者内容对于百科全书整体影响不大,删掉也无不可,有了这样的规则支持,省掉后续的基金会甚至法律的程序反而更好。不过界定允许删除的标准确实要相对更明确一些,确保留下适当的可操作空间避免滥用。--🔨留言2022年4月17日 (日) 05:29 (UTC)

有关模板的删除理由

此前讨论将《删除方针》中的第9项删除理由由“多余无用的模板”更改为“多余无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然而此更改导致了部分用户滥建重复模板的情形(其中一个例子),因此我认为有必要重新调整可删除模板的情形。现提案如下:

现行条文

多余无用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百科运作的模板

提议条文

多余无用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影响维基百科运作的模板

以上。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1日 (一) 13:31 (UTC)

@Ericliu1912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1日 (一) 13:31 (UTC)
行。另外百科应该可以写全成维基百科吧。——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1日 (一) 15:11 (UTC)
 完成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2日 (二) 08:54 (UTC)
兼ping原案推动者@Bluedeck阁下。——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2月21日 (一) 15:18 (UTC)
倾向同意,但是要确保无链入不是模板的删除理由,提删时要提出说明证明其多余无用。另同Ericliu1912,应写成维基百科。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21日 (一) 20:02 (UTC)
会设这个限制还不是因为有人乱提删模板,不少模板以subst方式使用,本来就不会有固定的引用数,就有人不懂模板运作原理又看到这个规则就直接以多余无用提删,试问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是否在该准则内详细说明多余无用的定义,例如“0引用”不等于“无用”。--Xiplus#Talk 2022年2月22日 (二) 05:55 (UTC)
@桐生ここXiplus:或许我这样理解:“0引用”的模板与“无用”的模板是两个集,两者有重复的地方,但不是同一个集。我觉得可以加一个注释说“无引用的模板不一定为无用的模板”之类的,但我不太能想到一个合适的说法,不知道在这方面能不能帮一下忙。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2日 (二) 08:53 (UTC)
如果无用未使用可能存在部分重叠意思,或者可以换个无歧义的无意义?--Kethyga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4:22 (UTC)
“无意义”反倒是另一个意思了。现在的问题在于“无用”与“未使用”只是部分重叠,但有人误解成完全重叠,所以只要弄一个说明解决这个问题就可以了。--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3日 (三) 07:57 (UTC)

当初把条文改严格的原因:1、subst模版引用数可以是0,你是看不出来是否有用的。有人想当然,提删一堆subst模版,造成很多不便。2、历史曾用模版,现在不用了的,大有人在,引用数也是0,但是都在历史里,这种模版一删,等于删除很多页面的历史。这两个问题你们觉得有道理没?总之因为此原因,模版区不是一个可以让喜欢整理电脑内容的洁癖用户每日打扫的区域。至于反复滥建模版,确实令人不舒服,但是实际上的不良影响何在?Bluedeck 2022年3月4日 (五) 08:04 (UTC)

1的根本原因是部分用户误解“无用”与“未使用”两个集的关系(“未使用”的模板与“无用”的模板是两个集,两者有重合的地方,但不是完全重合或包含与被包含),因此正解为澄清“无用”与“未使用”两个集的关系,加一个注释说“无引用的模板不一定为无用的模板”之类的可能有用。2无法从根源上防止其他用户误用或执意使用已弃用模板的行径(而且还要考虑到现在有用户公然包庇那些执意使用已弃用模板的行径的情形),不利于模板的维护(至少就Infobox而言是如此,不良影响的话请看MOS:IBT)。Sanmosa Veritas Vincit 2022年3月9日 (三) 14:01 (UTC)
Re 2: 参考en:Template:Template for discussion#Display on articles显示小型警示文字,让“目前”的引用能被注意,在阅读“历史”的引用又不太过于干扰。--Xiplus#Talk 2022年3月10日 (四) 05:19 (UTC)
这只能处理误用的问题,而不能处理(包庇)执意使用的问题,然而(包庇)执意使用的问题才是比较严重与发生频率较高的情况。Sanmosa 2022年3月11日 (五) 05:08 (UTC)
写个bot确保加入了Xiplus所提模板的模板可以自动清理调这些不合理使用的就行了吧。--Ghren🐦🕘 2022年3月13日 (日) 13:15 (UTC)
我95%不相信这个文字会起作用的,根据我的经验,脑子里存在“看不出为什么有用 == 无用”这一等式的用户并不在少数。Bluedeck 2022年3月12日 (六) 15:17 (UTC)
但不能质疑的一点是,如果要避免用户误解“无用”与“未使用”两个集的关系,加注释比起设立为滥建模板大开门路的条文更为恰当。因此,重点其实在于注释的行文该怎样表达才能使用户正确理解“无用”与“未使用”两个集的关系。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12日 (六) 23:27 (UTC)
就算改回旧版,我也不觉得Ping4符合删除条件,建立者不是已经很好的展现使用的状况了吗?--Xiplus#Talk 2022年3月13日 (日) 01:29 (UTC)
如果相关模板使用率(注意我说的不是“连入”)极低,而且机能很明显能够被其他模板替代,那相关模板很明显就是无用的。假设性的使用状况不能用于证明模板有用。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08:47 (UTC)
什么叫机能能被取代?那为什么不手动输入{{Ping}}的内容呢?没有复杂到需要使用模板啊?那是不是{{Ping}}也能删了?--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08:52 (UTC)
注意我上面提到的两个条件都需要被满足。{{ping}}很明显不是“使用率极低”的模板,因此不能归入“无用模板”的属性。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08:56 (UTC)
哪个模板刚建立的时候使用率是高的?这是在论断每个新模板都是无用模板吗?--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08:59 (UTC)
我重申一次:注意我上面提到的两个条件都需要被满足。假设我新建立了一个新主题的导航模板,里头的内容很明显是任何其他模板从未覆盖的,所以就算它一开始使用率极低,由于不满足“机能很明显能够被其他模板替代”的条件,因此仍不能归入“无用模板”的属性。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09:04 (UTC)
所以说{{Ping}}其实应该在它被建立的时候就迅速的被提删,然后如同Ping4一样被删掉吗?Ping模板还不是经过长时间使用才会累积引用数,它在“建立的那个时间点”“使用率极低”。--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09:07 (UTC)
你这里的一个逻辑谬误是假定这里拟定的规则可以无限追溯。在这里谈论“当初”的事情是完全没任何意义的。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09:12 (UTC)
我没有要让“现在的规则”追溯“以前的情况”,但是假设这个规则在2013年就存在,那么“以前的规则”处理“以前的情况”,Ping模板就会被删掉。--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09:15 (UTC)
所以我才说你有逻辑谬误啊,这种情景下是无法进行有意义的假设的。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09:19 (UTC)
那换个时间的方向,怎么认定Ping4未来不会变得非常多人用?--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09:25 (UTC)
没人推广。试问建立人自己也没有开始使用模板,又没有特别在客栈特地公布他建立模板的消息,会有多少人会真的留意到该模板?如果连该模板也留意不到的话,那就别说有没有人用了。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13:06 (UTC)
那么Ping4建立者自己不就使用了吗?--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13:08 (UTC)
有吗?--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13:10 (UTC)
我记忆有偏差,实际上是建立者主张过去有44则留言可改为Ping4模板,至于有没有用过我不确定。--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13:15 (UTC)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1/11/06#Template:Ping4,这里有人表示有连入页面,就是有人使用了啊。--Xiplus#Talk 2022年3月24日 (四) 04:08 (UTC)
我没有使用,但是确实提删时有链入。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4月3日 (日) 11:21 (UTC)
难道每一次都建新模板都要在客栈先写一次,我建了新模板啦,大家快点来用,难道这样好吗。--Ghren🐦🕙 2022年3月21日 (一) 14:12 (UTC)
@Ghrenghren:但至少也要自己先开始用啊,{{CSD Link}}(部分连入现在在{{CSD Reason}}那边,因为模板原名是{{sdr}})我也是自己先使用一会儿,然后也就多了使用率啊。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2日 (二) 03:14 (UTC)
建了只有一个月,又怎样判断使用率?--Ghren🐦🕛 2022年3月22日 (二) 04:49 (UTC)
但至少也要自己先开始用啊,重点在这里啊,连自己都没有真的在用的模板,其他人用来又有什么意思?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4日 (四) 00:05 (UTC)
这个你去问魔琴去。谁知道到底是用了被人还是没有用--Ghren🐦🕒 2022年3月24日 (四) 07:04 (UTC)
举一个实例,{{Ping2}}功能与{{Ping}}相差没有多少,完全可以透过改{{Ping}}来涵盖,但现在已经1500+使用了,而Ping4与Ping2就模板功能上情况类似,但Ping4没有等到很多人用就删除了。--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09:27 (UTC)
(-)反对:即使是“无用”模板,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有用。且假若修改条文后,那只需要把所有所谓“无用,滥建的模板”都标记上{{needsubst}}不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吗?而且从根本上来说,没有任何理由去删除这些模板。从服务器端来讲没有问题,从本地来看也几乎没有任何影响。WP:没坏别修。--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2022年3月20日 (日) 15:19 (UTC)
我认为这种事情不能一概而论,只能个别论证。我不认为可以在不就每个模板个别讨论的情况下统一认定所有模板“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有用”,而需要就每个模板各自分别进行论证,而且论证的有效性还需要分别获得社群认可。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08:42 (UTC)
举证责任还不是变成在保留那方,提删者都不用证明“多余无用”,只需要留下这四字就能提删了。--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08:49 (UTC)
我不认同“变成”这个说法,毕竟举证责任本来就只在主张保留方。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09:00 (UTC)
确实不是“变成”,而是本来就是这种有问题的情况;说的好像提删不需要写理由似的。--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09:03 (UTC)
没办法,毕竟一个模板(页面)就算不是无用的,只要有其他合理的删除理由,就算一开始的删除理由不成立,模板(页面)还是会被删除,而且勇于更新页面对模板是不适用的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09:07 (UTC)
那么除了“多余无用”4个字,“其他合理的删除理由”在哪?--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09:10 (UTC)
你问我,我又能问谁?难道你觉得我会参与(或参与了)此前与此后的所有存废讨论?存废讨论期间参与的用户提出新论点是正常不过的事情,而新论点可以是删除理由。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09:14 (UTC)
而且,容许我在这里重申:无用模板不利于模板的维护,因此有删除的必要。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09:10 (UTC)
那么现有条文“多余无用,且影响百科运作的模板”不就完全符合您的提删理由吗?--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09:30 (UTC)
如果你是这样认为的话,那这也意味着所有多余无用的模板都必然会影响百科运作,那一开始在条文中加入“且影响百科运作”作为限定条件也是无意义的。所以,我有必要向你问清楚一件事:“不利于模板的维护”是否“影响百科运作”的其中一种情况?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13:03 (UTC)
是。但怎样叫做“不利于模板的维护”?--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13:05 (UTC)
不利统一格式、不利重复使用、不利管理,诸如此类,都属于“不利于模板的维护”,但“不利于模板的维护”是必然跟随“多余无用”出现的。--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1日 (一) 13:13 (UTC)
那具体来说Ping4有什么问题?格式跟重复利用感觉没有,不利管理吗?--Xiplus#Talk 2022年3月21日 (一) 13:19 (UTC)
当然是不利管理了。ping4直接copy{{ping}}或{{ping2}}的源代码,也就是说如果未来要调整相关模板,我们要分开改4个模板,难道是有利管理的情形吗?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2日 (二) 03:23 (UTC)
那么按照下方所述的预制资料盒设计不就解决了吗?--Xiplus#Talk 2022年3月22日 (二) 03:27 (UTC)
我又不知道有多少个预制资料盒(除非我特地建一个分类来检查,但又不是所有预制资料盒都有加{{Wraps infobox}},{{Wraps infobox}}的那个分类机制甚至还是我自己改出来的),而且我动了主模板后其实有可能还是需要对预制资料盒进行调整的。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2日 (二) 03:57 (UTC)
所以预制资料盒是个好设计还是烂设计?--Xiplus#Talk 2022年3月22日 (二) 04:37 (UTC)
要看情况。如果是已经有比较多人用的模板,改成预制资料盒还是好设计;如果是没什么人用,甚至完全没人用的模板,改成预制资料盒就是浪费时间与资源。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4日 (四) 00:04 (UTC)
假如我将{{ping}}前面加上{{#if:{{{ping|}}}|ping}}然后将{{ping4}}变成了{{ping|ping=1|1={{1|}}|[...]}},将ping4变成预制资料盒你能接受吗?Ghren🐦🕙 2022年3月21日 (一) 14:18 (UTC)
预制资料盒使用的条件是原本的模板已经有一定的使用率,又难以全部替换掉的情形,所以我觉得不太行。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2日 (二) 03:17 (UTC)

重提KirkLU方案

翻了翻近期提删模板的理由,有这样一些:

很难说这些模板“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因而该项条件实际上是被忽略的。我认同Bluedeck修改条文的两个出发点,但条文中却并无体现,以使阅读者留意。在此推荐KirkLU的修改方案(此处的“合并后新提案”)。--Lt2818留言2022年3月22日 (二) 03:30 (UTC)

不反对。Sanmosa Avec cœur 2022年3月22日 (二) 03:59 (UTC)
除了已无导航作用之模板是在讨论之范围内,其他都和DP9无关。Ghren🐦🕐 2022年3月22日 (二) 05:11 (UTC)
所以不能大大方方承认这些模板“多余无用”吗?不见得要寻章摘句凑理由(DP5说的是条目,DP14为百搭的兜底条款)。--Lt2818留言2022年3月22日 (二) 05:31 (UTC)
DP5对应的方针还没定立,但是英维没有将其只包括在条目内。只是(such as Wikipedia articles or inter-wiki objects)而己。中维连方针成立讨论都没有讨论过就别谈了。--Ghren🐦🕑 2022年3月22日 (二) 06:06 (UTC)
SanmosaLt2818(-)反对:该提案对subst相关模板依然兼容性差。例如,本人创建了一个模板{{rawsign}},用来生成一个原始签名,这个模板(乃至CAT:应被替换引用的模板)理论上(除某些特殊页面外)不会有任何页面引用,而且也几乎不可能调查该模板是否“正在(被)使用”。对于这种情况,从该提案原始目的:删除“无用模板”来说,该提案是否就无能为力了?--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3月25日 (五) 15:37 (UTC)
Yining Chen我把“替换引用”的内容补充进了该修改方案,您可以看看下方提案如何。--Lt2818留言2022年3月25日 (五) 16:21 (UTC)

调整了KirkLU方案的行文,提案如下:

现行条文

9. 多余无用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模板

提议条文

9. 多余无用的模板

模板未被任何页面嵌入并非提删的充分理由,如被系统界面使用与应替换引用的模版可以无嵌入。此外亦应从是否有助于主要历史版本完整呈现、是否有机会再被使用等方面考量是否仍有存在价值。

删除的部分与实践脱节,见上。增加的注释将此前修改的出发点书面化,使阅读者可知其所以然。--Lt2818留言2022年3月25日 (五) 16:17 (UTC)

建议嵌入的连结换成Wikipedia:嵌入包含。--Xiplus#Talk 2022年3月26日 (六) 00:16 (UTC)
另建议以WP:RD2的格式,换行缩排小字的方式来说明,而非使用ref,比较容易看到。--Xiplus#Talk 2022年3月26日 (六) 00:21 (UTC)
已修改。--Lt2818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02:18 (UTC)
不过如果模板有任何嵌入还可以使用此款提删吗?--SunAfterRain 2022年3月26日 (六) 13:45 (UTC)
可以,模板无嵌入不是提删的必要条件,见此例。--Lt2818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4:36 (UTC)
现在有一个新问题,如果某人创建了一个新模板(例如{{Nwarn}}或{{ping3}}),貌似可能没有其他人会使用到,但该名用户表示自己和自己的朋友将要或已经在条目与讨论中多次使用该模板(不在用户页下创建子页面,理由之一是使用时需要输入较多的无用字符)。对于这种情况,是否应算作“无用模板”?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灵活决定”,那是否意味着“多余无用”这一词语范围过于模糊,不适合用于方针内?--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3月26日 (六) 14:06 (UTC)
“灵活决定”没啥错,存废讨论就是专门做这事的。方针规定原则即可,不需要事无巨细。“多余无用”一语源自en:Wikipedia:Deletion policy#10;何者算多余无用,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Lt2818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4:52 (UTC)
🕗 公示7日。--Lt2818留言2022年4月2日 (六) 15:10 (UTC)
请参考下方提案。--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4月3日 (日) 09:50 (UTC)
我认为我这方案对于“多余无用”给了还可以的定义,应该暂停公示。--Ghren🐦🕓 2022年4月3日 (日) 09:56 (UTC)
该小节的方案只需优于现行条文即可。如果您的方案被接受的话,那么再次修改也无妨。我对您的方案的意见会稍晚些给出。--Lt2818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10:08 (UTC)
(-)反对。“如被系统界面使用与应替换引用的模版可以无嵌入。此外亦应从是否有助于主要历史版本完整呈现”。。。。。。怎么考虑?怎么知道一个模版是不是被subst的模版?怎么知道一个模版对历史的影响?当初就是因为这些问题都无解,才改的删除标准。你不能现在就通过“请注意一下哦”的一段告示就把这个问题绕过去了。Bluedeck 2022年4月5日 (二) 06:47 (UTC)
举个例子。假如要在VFD里面以多余无用这个理由删除模版,应该怎么举证说明这个模版多余无用?根据新版多余无用的删除标准,我认为应该首先下载整个中文维基数据库,在历史版本中检索该模版的使用情况,然后再采访中文维基百科的所有用户,询问是否subst使用此模版。显然这个标准完全无法实现。因此这不是个好标准。Bluedeck 2022年4月5日 (二) 06:52 (UTC)
很简单,凭常识。判断历史使用情况需要下载数据库吗?有{{Needsubst}}的提示在,需要采访中文维基百科的所有用户吗?况且都不是硬性条件,只是让用户在讨论存废时去考量而已。我可以一样反问:怎么知道影响其他模板命名?(先到先得岂非更好)怎么知道影响百科运作?(硬说过时图表和滥建的用户框不影响百科运作,好像也挺有道理的)
如果这都不行的话,那么我主张删除小字部分,恢复原始版本,毕竟英维的条文到现在没见谁觉得不妥。您的方案不仅在当时有Shizhao等人反对,事后亦有KirkLU、Sanmosa与在下提出修改意向,且其在实际存废讨论中遭到忽略,实难称为社群共识。即使您能阻挡本次修改,今后也一定会有人认为此条不妥而再次提案。--Lt2818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8:38 (UTC)
@Lt2818:拜托,问题就出现在此前维基人“凭常识”判断错误导致重要模版被删除,才有的这个条文。反对现行条文没关系,但是你不解决条文所解决的问题,也不理解当时产生的问题,给出的理由也不服人,让我无法站到你这一边来。另,我还是想知道为什么多余无用模版的存在在你看来是如此有害的,需要删除的。如果你能在这一点上说服我,也许我也就更能理解你提案的意义了。Bluedeck 2022年4月25日 (一) 03:58 (UTC)
@Bluedeck:请问是哪个重要模板经过存废讨论被删除了?倒是您应当说明2017年修订是否有实际上的正面影响。“不理解当时产生的问题”,妄断而已。提删多余无用模板是现状,您去问问提删的人吧;我的理由在上面都说过了,KirkLU在两次讨论中讲得更详细。您的发言我只感觉到opinionated,继续解释或许意义不大。--Lt2818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08:19 (UTC)
中维正是参与人数不足,没有办法直接判断一些模板是重要还是不是重要的,所以才拉出上边的问题出来。--Ghren🐦🕐 2022年4月25日 (一) 05:05 (UTC)
参与人数不足是存废讨论的普遍问题,不特定于模板。如何判断存废如果都写成成文规则的话,可以有成千上百条,亦要与时推移。--Lt2818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09:19 (UTC)
专题关注度事实上就是将收录标准写成成文规则,目前看来写成上千百条和与时推移的规则并无不妥。依我看来en:Wikipedia:Categories,_lists,_and_navigation_templatesen:WP:G6WP:G8),en:WP:Template_namespaceen:Wikipedia:Templates_for_discussion#Reasons_to_delete_a_template是英维执行模板有关WP:DP的基础,直接修改WP:DP难免让人有只删除无用模板之感。但当然,站在现在的观点看来,下面的不是一个好的提案,可能直接翻译en:Wikipedia:Templates_for_discussion#Reasons_to_delete_a_template一节比较好。--Ghren🐦🕐 2022年4月26日 (二) 05:16 (UTC)
我觉得这是可行的,理由不一定要写在删除方针里。--Lt2818留言2022年4月26日 (二) 05:46 (UTC)
公示时间再延长7日吧,看看有没有其他意见。--Lt2818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12:43 (UTC)
此公示前后未出现显著支持意见,并同时存在其他方案和一些反对。因此,怀疑以公示7日为理由修改现有方针的效力,不满足“方可在已获取共识的前提下公示”。--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16日 (六) 18:17 (UTC)
Sanmosa“不反对”;同时存在的前后方案反对声浪大;Yining Chen的反对意见已经解决,Bluedeck的反对意见已获回应,我延长公示一周主要为了等待他的后续意见,无回应视为沉默共识。--Lt2818留言2022年4月16日 (六) 18:47 (UTC)
此例中存在多个选项(含原有条文),目前“赞成”较少,没有明确“反对”不宜视作认可,共识也不是比票数。反对已解决且赞成需当事人明确表达,@Yining ChenBluedeck且您似乎并未将公示列入T:Bulletin。--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16日 (六) 19:13 (UTC)
你的发言已有多处不符合事实,最后一句亦同(Special:Diff/70952582Special:Diff/71178018)。其他无意一一驳斥,但请说话负责。--Lt2818留言2022年4月17日 (日) 01:09 (UTC)
撤回最后一句,但公示“删除方针第9项”着实不太起眼,先前及发言前均未能发现这与模板删除相关。且讨论较长、公示实际进度不明显(1暂停+1反对,当事人并未表示收回发言)。其他静待更多讨论,我不认为这形成了共识。--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17日 (日) 08:22 (UTC)
“共识也不是比票数”:稻草人论证,没谁提到票数的事情。“反对已解决且赞成需当事人明确表达”:Wikipedia talk:删除方针/存档5#提高无连入模板删除门槛_2两次讨论有两个反对意见未满足这条,如果你的说法成立,那么当时的修改未达成共识。--Lt2818留言2022年4月17日 (日) 08:36 (UTC)
本人并未从上述讨论中看到明确的共识。因此很有可能只是您自己或几名特定用户一直在积极推进方针修正案。另外,本人依然对拟待删除模板的技术上的安全性,以及对未来该模板可能产生的积极影响的负面作用存在顾虑。因此依然持(-)反对态度。--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4月18日 (一) 14:36 (UTC)
已经撤回修改,重新开始讨论。@Yining Chen:“拟待删除模板的技术上的安全性,以及对未来该模板可能产生的积极影响的负面作用”不明所以,还望明示。您是否有推荐的修改方向,抑或偏好本条规则先前/当前的某个版本?--Lt2818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15:23 (UTC)
因出现对本次修改是否已获取共识的疑虑,故邀请上方讨论参与者@Ericliu1912桐生ここKethygaTemp3600魔琴,前次提案者@KirkLU与讨论参与者@BookwithBlackShadowGDrizzleD就本修改方案提供意见。如有打扰请见谅。--Lt2818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15:48 (UTC)
对自己的原提案略作回顾,思考有下:
  1. 原提案实际上是“现状引导修订”的习惯法逻辑(见《存废复核案例集·2021年卷·第4号》,简称存废集2021·4,及原提案各例);
  2. 所以一定程度上无论修订与否,可以预期的是有关存废的现状基本会保持与前述各例类似;
  3. 出现这种现状并不逾越原条文,这是因为“多余无用”/“影响百科运作”是在可解读范畴的;存废集2021·4认为“不应阻碍保持井然有序”即是一种充分解读,即认为维持一定程度的有序是百科正常运作的一部分;
  4. 原提案提及的修订没有扩张准则9的适用范围,而旨在更明确指导地存废操作;
  5. 原提案并未使用“枚举若干硬条件”的方式修订,是因为枚举无法穷尽各种情况,因事制宜的判断始终是必要的;
  6. 原提案提出以“给出应考量范畴”的方式进行修订,主要是促使站务操作中的自由裁量更符合当前的一般习惯,为管理操作提供更明确的指导(也是有益的软性约束);
以上。--Kirk # 2022年4月18日 (一) 18:10 (UTC)
结论:通过修订将原条文的大原则,转化成若干明确的方面,可能会更有益一些。在不易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我当时结案时觉得,不修订也关系不大,毕竟方针并不总能枚举所有现实状况(这也是为什么《方针指引实施导则》会有存在空间)。--Kirk # 2022年4月18日 (一) 18:21 (UTC)
这种关系类似于PL402的“有机会发展”和PL402.G5第三章的关系——无论方针或粗略或详细、执行起来总要具体解读。--Kirk # 2022年4月18日 (一) 18:30 (UTC)
个人执行操作时会因循的一些标准:《删除方针准则9实施导则(PL401.P9)》--Kirk # 2022年4月20日 (三) 16:00 (UTC)
感谢KirkLU的详细说明。模板的存废现状未因2017年修订出现明显变化,将有缺陷的现条文往合理方向解读亦可。个人并不在乎方针的字面解读,其与现状存在差距亦无所谓,只怕今后有人来抠这一条的字眼。--Lt2818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08:47 (UTC)

纵观上述讨论,妄断、贬低、虚假陈述、稻草人论证、涅槃谬误层出不穷,与汝等争执并无裨益。如无其他人继续讨论,本提案就此搁置吧。--Lt2818留言2022年4月25日 (一) 09:03 (UTC)

Ghrenghren方案

多余无用,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


模板(a)没有功能[1]或所提供的功能可以被其他模板或等效方式取代,(b)又或者缺乏合理预期模板有实际用途的模板[2]


[1]

功能不只包括直接调用以使用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 模板提供了除错功能;
  • 模板的有助于主要历史版本完整呈现;
  • 技术上或内容上有供后人参考价值;
  • 正文因为超出模板限制而统计资料改为放置在模板内等等。
[2]
  • 需要被subst使用的模板:(a)内容可以可以直接输入代替,(b)引致用户一般直接输入;
  • Navbox:(a)包含的条目缺乏实际预期可以建立的可能性,无法预期模板有导航作用,没有功能;
  • 其他模板:(b)模板没有一定的使用量或者无法预期有使用量,(a)而提供的功能可代替。

我的建议是这样。Ghren🐦🕐 2022年4月2日 (六) 17:25 (UTC)

(-)反对:“Navbox”一节过于严格。--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4月3日 (日) 03:03 (UTC)
预期建立也就是说这些Navbox应该的连结最少应该是绿连,或者是预期可以被建立的红连。本来“导航模板提供导览“现有”页面”的功能,所以理论上最好是全部建立。以实际建立的可能性来说已经可以保留这些,而且相当于其他维基来说这样写已经宽得多了(“这事情可能应该开个投票处理,一了百了。除了zhwiki以外,较大规模的维基百科基本都一致认同全红连无导航/消歧义作用这点,我认为zhwiki的情况属于常识认知问题/差异。”sanmosa语。),另外更改了一点--Ghren🐦🕑 2022年4月3日 (日) 06:16 (UTC)
  • 上下标的结构看起来过于复杂了,难以读懂。
  • 上标[2]的三项内容性质不一致。“一般模板”讲保留条件,“需要被subst使用的模板”和“Navbox”却讲删除条件。
  • 有的词意味不明。
    • 何为“除错功能”?产生追踪分类是否包括在内?
    • 何为“一般模板”?我猜意指“除下方列举项外的其他模板”,但叫“一般模板”就含混不清。
  • 从设计思路上讲,该方案尝试将各种情况包罗进来,乃至出现了Navbox的特定模板名称。此类行文即使现在把漏洞都补上,也预期会带来今后的高维护量。印度宪法世界最长,代价是在七十余年间修订了105次。
--Lt2818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11:37 (UTC)
上下标的方法主要是为了分开“多余”和“无用”这两个看似相同但是意义上未必一致的删除理由。我想单纯提供追踪分类的模板只怕不能计算在内,模板没有被使用自然难以产生追踪分类,我指的除错功能指的是{{1}}{{2}}之类的模板。附注二按这个情况来说不一定是需要的,最好还是另外找个辅助说明页来写,这样的话主条文就不需要分开a款和b款。--Ghren🐦🕘 2022年4月3日 (日) 13:01 (UTC)
英维是写“多余或其他情况无用”(redundant or otherwise useless),不过我看中文维持“多余无用”亦可,固定搭配容易理解。--Lt2818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13:35 (UTC)
事实上就是有上方的理解分歧才是需要更改,多余不一定是无用的,无用不一定是多余的。多余和无用是并列的关系,而英维的词语是or,也就是中维的词语表达上不清晰而引致有上方的争议。Navbox删除是因为多余而是不无用,{{动员令/11}}是无用但不多余。但是作为成语去理解就是一个字“冗”的意思,这是一个问题。--Ghren🐦🕙 2022年4月3日 (日) 14:49 (UTC)
非也,英维条文的逻辑是redundant ⊂ useless。汉语辞典里多余有多个义项,理解作“多出来的”抑或“不必要的”皆可。我认为此处让人快速理解为上,不必作形式化描述。--Lt2818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15:36 (UTC)
我无法从a or otherwise b 理解出a是b的子集,即使理解出来,两次更改条文的原因都是条文不清晰,引致不能判断什么是多余引致的。在此情况下,更改无不当,不然就不会有ping4的DRV。“多余无用”不清晰是整个讨论串的前提,而没有人按DP规则来是枝节而己。--Ghren🐦🕐 2022年4月4日 (一) 05:14 (UTC)
您可以问问熟练英语的人对此句的理解。这里有一些同样结构的语句:“glossed over or otherwise handled”“All of the books had been burned or otherwise destroyed”。更改以正确理解为前提。--Lt2818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06:16 (UTC)
这句很明显是“书籍要么被烧,否则就销毁掉”。otherwise只是排除了同时不被烧和不被销毁的可能性,或者其他的可能性而己,而常识推理来说烧和销毁是两个动作。Result = burn XOR destoyed。“glossed over or otherwise handled”是Result =glossed over XOR handled,然后子集"glossed over" 和"handled"是"method"的子集,"method"减去"glossed over"形成了补集 "handled",如果强行将动词这样理解的话。毕竟Wikipedia:是英文维基说的!,这个理解成OR就可以了,没必要拉到是子集不子集之类的,还是归来说回模板问题吧。--Ghren🐦🕑 2022年4月4日 (一) 06:44 (UTC)
希望其他人来评论一下吧。我觉得无能为力。--Lt2818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06:56 (UTC)
不对,你指的是理解成“除了多余之外,还需是无用的模板”?似乎意思想了想也无不妥。Ghren🐦🕒 2022年4月4日 (一) 07:03 (UTC)
这样的话应该是A B,然后假如出现了redundent 但 usefull的情况再去制造出其useless的情况?--Ghren🐦🕒 2022年4月4日 (一) 07:21 (UTC)
除了询问他人外,亦可把这两句过一下翻译工具看看结果。我认为您的理解有误。--Lt2818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08:15 (UTC)

删除方针-可删除模板的共识修改问题

先前讨论当前讨论)。方针版本差异。--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17日 (日) 08:35 (UTC)

修订删除方针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删除方针

现行条文

流程 (...)

存废讨论

七日后,若对于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新导向)有共识,一名未参与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或富有经验的编者将依有关指引关闭存废讨论,在页面讨论页记录讨论共识(除非共识为删除)并执行共识。如果有编者对结案有异议,则此讨论须由管理员最终结案。(...)

提议条文

流程 (...)

存废讨论

七日后,若对于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新导向)有共识,一名未参与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或富有经验的编者将依有关指引关闭存废讨论,在页面讨论页记录讨论共识并执行共识。请注意结案者的职责是执行共识。如果共识很明显的一面倒但结案的管理员不同意其他人给出的理由,那么他并不应该直接以管理员身份执行与共识相关相反的结果,而是应该以一个普通编者的身份参与讨论,并陈述为什么他认为其他人不符相关的方针指引,留待其他管理员结案。如果有编者对非管理员的结案有异议,则此讨论须由管理员最终结案。(...)


关闭存废讨论指引

现行条文

页面存废讨论关闭的规则 (...)七日后,若对于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有共识,一名未参与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或富有经验的编者将依《关闭存废讨论指引》关闭存废讨论,在页面讨论页记录讨论共识(除非共识为删除)并执行共识。如果有编者对结案有异议,则此讨论须由管理员最终结案。(...)

提议条文

页面存废讨论关闭的规则 (...)七日后,若对于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有共识,一名未参与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或富有经验的编者将依《关闭存废讨论指引》关闭存废讨论,在页面讨论页记录讨论共识(除非共识为删除)并执行共识。请注意结案者的职责是执行共识。如果共识很明显的一面倒但结案的管理员不同意其他人给出的理由,那么他并不应该直接以管理员身份执行与共识相关相反的结果,而是应该以一个普通编者的身份参与讨论,并陈述为什么他认为其他人不符相关的方针指引,留待其他管理员结案。如果有编者对非管理员的结案有异议,则此讨论须由管理员最终结案。(...)

发生过太多次管理员以个人意见罔顾共识关闭存废讨论,这种歪风自虫虫飞甚至更早就已经一直存在,应予制止。况且以现在情况“结案人必须未参与提删或讨论”这项规定就沦为无牙老虎:因为如果管理员不同意共识,那么只要他不参与讨论就可以以自己的一己之见结案-某人 2022年4月29日 (五) 18:39 (UTC)

  • (-)反对。在本站,共识不是数票数,而是要比较争议双方/多方意见的合理性。如果某一方“给出的理由并不符相关的方针指引”,而另一方则符合,那无论票数如何分布,按定义共识都是“一边倒”——只不过是倒向有合法理由的一方,而不是票多的一方,也不存在执行“与共识相关相反的结果”的问题。--Antigng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01:07 (UTC)
  • 最近两次[4][5]-某人 2022年4月30日 (六) 07:00 (UTC)
    @AINH:我这里参照Antigng“共识不是数票数,而是要比较争议双方/多方意见的合理性”的说法,想问一个问题:假设在某页面的存废讨论中,除了提删者本人外所有参与者都表达应保留页面意见,但他们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意见符合相关方针指引,这种页面能不能以删除结案?节删 2022年5月9日 (一) 10:52 (UTC)
    有具体案例吗?假设有十几个人都表达应保留,然后理由全部都是“我喜欢这个主题”那当然应该删除。但除了傀儡投票之外我还真好像从来没看过有活跃于AFD的正常用户这样投票过--某人 2022年5月9日 (一) 20:11 (UTC)
    如果“均不符合方针指引”不显著,我建议管理员自行投票,必要时存废复核或转交行政员,而非按自己设想执行,以免自身判断有误;并且有违反避嫌的嫌疑,自身是共识的50%兼执行者。某些条目有潜力出现均同意删除,但删除不符合方针指引。--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0:58 (UTC)
我的看法是管理员不能在社群有共识的情况下拿出新理据结案。否则的话,新理据是否成立根本没有得到社群认可是否成立,是与不是没有得到充分的讨论下,结果就是重新走DRV,废时失事。即是是资深用户也好,有时候都未必了解指引,于是就出现将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22年1月#徐哲_(南朝陈)的这样的问题。但是这样的问题我认为是否要直接修,以这样的方式修是有所相榷的。--Ghren🐦🕐 2022年4月30日 (六) 05:47 (UTC)
首先支持做修订,问题是存在的。但当前草案不理想,“结案管理员的职责”应该是“结案者”的职责。“在页面讨论页记录讨论共识并执行共识”本身已经概述了,重复强调感觉意义有限。方针和关闭规则相同内容也感觉怪怪的。“一面倒”的用词和限定也很怪,争执不休时管理员也不一定有权决定,有时应当“无共识”。简而言之“结案应符合讨论所体现的共识。”,且这个“讨论”共识有时是在客栈等地方的后续、统一讨论。--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22:31 (UTC)
方针抄指引是现在行文已经有的问题,并不在我现在想处理的范围以内。我现在也没有雅兴把整段方针铲掉重写--某人 2022年5月11日 (三) 01:02 (UTC)
@YFdyh000:所以你觉得当前草案字眼应该怎样改?-某人 2022年5月18日 (三) 23:08 (UTC)
暂时没有兴趣写,因为这虽然应当是共识,但实践中可能不乏违反。--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9日 (四) 05:40 (UTC)

唯一明确反对意见安亭久候未覆,视为无异议,且三星期讨论未见其他反对意见,开始七日公示-某人 2022年5月23日 (一) 08:02 (UTC)

(-)反对,此提案等于架空维基百科的所有方针,今后不论条目有什么问题只要凑出几个同道去AFD投票,就可强行宣称“握有共识”而妨害站务。对结案不满,有DRV程序可走,或者可以去弹劾管理员,此修只是单纯发泄不满,无助社群。->>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5月23日 (一) 11:14 (UTC)
妨害“删除”。不过确实严格执行提议条文的话,除了没人投票/全部投删除票的,其他情况下的条目删除难度会增加。--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5月23日 (一) 11:38 (UTC)
emmm.......我觉得相比起这个半吊子提案,弹劾管理员更加是不妥呢  囧rz……--Ghren🐦🕘 2022年5月23日 (一) 13:01 (UTC)
(-)反对,在已有存废复核的情况下,此提案完全是多此一举,User:AT/存废讨论并非单纯的多数决。--AT 2022年5月23日 (一) 12:57 (UTC)
我能否认为,问题是出自由“方针指引”形成的“大共识”和“存废讨论”形成的“小共识”两者不对应的情况?--Ghren🐦🕘 2022年5月23日 (一) 13:11 (UTC)
(=)中立在下支持管理员删除时不能依自己的想法而不顾共识,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管理员还是可以有一定空间的做出不符共识中的决定。不过在管理员执行不符共识的决定前提下,我认为管理员同一时间应加强对于存废复核的处理,不然有删除争议的条目将会面临被删后具充分合理理由提出复核,却因无人处理,而无法复原的处境飞马🎠🎈 2022年5月23日 (一) 13:23 (UTC)
问题之一是这种情况下,管理员可能不做解释或特别说明。应该有类似“(非管理员关闭)”那种说明来引导复议。--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4日 (二) 09:32 (UTC)
同意您的想法,我认为管理员未执行共识时应给出理由飞马🎠🎈 2022年5月24日 (二) 09:48 (UTC)

公示期间2票反对,1票中立,且提案违背相关方针指引,视为不通过。如有异议可重新发起讨论。--12З4567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04: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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