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裝(沖繩語:ウチナースガイ[1])是琉球民族的傳統民族服裝,16世紀時,琉球國時代確立了階級制度,服裝亦根據身份、階級分類。不同身份、階級的人所穿的服裝以色彩、模樣以及布料區別[1]。由於琉球同時受到中國文化日本文化影響,琉裝吸收了明制漢服以及江戶時代和服的特點[2],加上當地特有的民族色彩而形成。

琉裝
琉球漢字沖縄装
琉球國字頭ウチナースガイ[1]
拉丁化Ucinaa sugai
新年時穿着紅型琉裝禮服(御姊妹衣)的現代琉球女子
男子琉裝禮服

現在所見的琉裝成形於琉球國時代,特徵是交領、右衽、衣袖較寬大、衣帶結於前方,庶民女性服飾偶有左衽[3][4]。琉球國時代的琉裝,貴族、士族服裝、禮服以紅型(一種彩色的染色技法,也指這種技法所染的服裝)為主,色彩鮮豔,常服及庶民服裝多以芭蕉布製成,款式樸素。由於氣候溫暖,即使冬天也甚少穿棉襖等厚衣服[5][6][7][8]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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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花笠、身穿御姊妹衣的女舞者(左)與身穿常服的樂師(右)
琉球村裏穿比甲的清潔工

琉裝可分為常服禮服和表演服裝。常服和常禮服多以苧布、芭蕉布、棉布、桐板為質料,各地所用的布料又有不同的特色,如首里首里織久米島久米島紬讀谷山讀谷山花織[9]八重山群島八重山上布宮古島宮古上布[10]奄美大島大島紬[11][12][13]等。常服傳統上以素色、淺色為主,亦有以藍型技法漂染的,樣式樸素。最常見的款式是,男女皆可穿着,可單穿或配褲[14]。另外又有襖裙[15]裋褐比甲(ウッチャキ)、祫衣(ワタジン)、羽織(ウァボーイ)、打掛裲襠等種類。祫衣多在冬季作禦寒之用。大部份常服與漢服及和服相似,但也有受滿服影響的馬褂[3][14]

禮服有些是紅型衣裝,女性在重大儀式時還會在外加上一件稱為御姊妹衣(ウミナイビ)的大袖紅型外套[16]。襖裙作為大禮服時,會先在襖之內順序穿上白、紅、水色、黃的中衣[3]。男子的大禮服則是長袍加上於前面打結的寬腰帶[1]

表演服裝方面,一般民俗舞蹈表演的服裝與常服相近[14],又因應不同地區而有當地的特色,而作為大禮服的襖裙加御姊妹衣是最華麗的舞蹈服之一[16],多在表演宮廷舞蹈時穿着,舞者有時還會戴上花笠[17]。花笠的樣子像蓮花,花瓣為紅色,代表太陽,花下的部份為海藍色,代表大海[18]。比甲常用作祭典活動中跳鼓舞者的衣着[19]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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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物圖卷》中的琉球人服飾
《中山傳信錄》中的琉球國王圖像,身穿近似明代服飾

13世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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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人於13世紀前的服裝缺乏文獻記載,相關內容有《隋書·東夷列傳·流求國》的記載,書中記載當時流求人男女皆以白紵繩纏髮,從頸項後面繞至額頭。男子用鳥羽為,以珠貝、赤毛裝飾。婦人戴正方形、以羅紋白布製成的帽。織鬥鏤皮並雜色𦅜及雜毛以為衣,制裁不一。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佩,綴璫施釧,懸珠於頸[20]。但現時未有足夠史料證實「流求」與「琉球」指同一地,故此這些記載未必能反映古琉球人的服飾。

在較後期成書日本典籍《琉球國舊記》亦有關於古琉球人服飾的記載,書中指琉球人在天孫王朝時以蕉、麻纖維織布造衣[21]球陽》、《中山世譜》亦有關於古琉球人髮型的描述,傳說舜天的頭部右側長有一個瘤,常常結髻在右邊遮掩其瘤,國人也仿效他結欹髻於右方[22][23],進而形成一固守之習俗[24]

三山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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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明朝皇帝賜給琉球國王的皮弁,稱為「玉御冠」

三山時代起,琉球開始與中國有較為頻繁的來往,一些中國史籍如《潛確居類書》、《武備志》就記載了當時琉球人的衣着[25],但這些典籍對琉球人派官生到明之前的服飾記載與《隋書》相近,恐非實事。雖然如此,《潛確居類書》「區字」「東南夷」)、《武備志》等典籍均指琉球人在派遣官生到國子監讀書後開始仿效漢人衣冠[26],這應是後世琉裝的雛形。至元代汪大淵著《島夷志略》,才有較為可靠的記載,書中描述琉球男女皆拳髮,以花布為衫[27]。後來明代費信永樂年間(琉球三山時代末期)到過琉球,回國後著《星槎勝覽》,書中記載琉球人穿印花布大袖衫配褲[28]

另外,當時君主向明朝貢時,明朝常會賜冠服給他們。如《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載,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國遣使朝貢,明太祖就賜中山王察度衣巾,包括夏衣、冬衣、靴襪等[29]。後來中山國再派遣官生前往國子監讀書,感慕華風,於是中山王又遣使到明朝請求賜服予臣下,明太祖就賜冠服給他們[29]。永樂年間,南山、中山、北山三國之國王均向明朝朝貢,三方先後獲賜冠帶[29]。此後三國直至建文永樂年間仍繼續向明朝朝貢,其中以中山王國朝貢最頻繁[30],一次中山王察度遣使向明朝貢並請賜冠帶,明太祖見中山王國如此仰慕華風,就命禮部繪圖讓他們自製明式服飾[29],自此他們每次見明朝使節時,從國王到百官都穿着明朝服裝[31]。山北、山南也經常獲賜各種服飾,除國王獲賜冠帶外,官生也獲賜有巾服、靴絛等[32]。《大明會典》也有相關記載[33]。可見琉球自與中國建立起正式官方往來之後,服飾日趨漢化[24]

琉球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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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國時代士族男女的禮服
琉球國庶民男女的樸素服飾
身穿禮服的士族家庭
中級士族家庭
琉球庶民服飾

尚巴志建立統一的琉球國,史稱第一尚氏,仍然向明朝朝貢。據《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載,宣德元年,尚巴志王遣使向明朝求賜冠服,獲賜皮弁服[34]。後來又獲賜臣下服飾[35]至正統元年,尚巴志王再遣使朝貢,使者稱之前所賜的臣下冠服已經破爛,請求再賜,明英宗則下令琉球國自行製作冠服[35]。謝杰《琉球錄撮要補遺》則載吞併山南、山北的尚巴志王獲賜麟袍、犀帶《琉球錄撮要補遺》:「以其國有三王:曰山南王、山北王,後為所併,故獨稱中山封之者,仍其舊號也;賜以麟袍、犀帶視二品秩。」。後來尚圓推翻第一尚氏,建立第二尚氏王朝,繼續向明朝朝貢,歷代均獲賜服[1]

這時代琉球人的衣着亦有較多典籍記載,從中亦可見琉球國已有一套較完善的衣冠制度,王室貴族官員士族庶人之服飾均有差別。這套服飾制度一直沿用至廢藩置縣[1]。但在第一尚氏王朝末年至第二尚氏王朝初年,沖繩島以外地區如八重山群島宮古群島等地的庶民仍然保留較為原始的服飾,如有穿耳、串珠繞項之俗,男子辮髮,女子不束髻等[36]

洪武年間,明朝賜閩人三十六姓至琉球,織布、紡紗等技術也帶到琉球,此後服飾制式亦日漸多樣化和講究[24]。琉球典籍如《中山世譜》、《中山世鑑》、《球陽》,中國典籍如陳侃《使琉球錄》、《中山傳信錄》、《琉球國志略》、《續琉球國志略》,日本典籍如《琉球國由來記》、《琉球國舊記》,均有相當於中國明朝時期的琉球國服飾記載。琉球國通過冊封以及朝貢貿易,獲中國頒賜成衣和衣料,促進當地製衣工藝的發展當地的服飾習俗也受到影響[24]。除了以傳統的蕉布製衣外,按《琉球國舊記》所載,琉球人自萬曆年間起開始以織布製衣[37]

這時代的代表服飾為紅型衣裝紅型本是一種染色技法,以大膽華麗色彩及豐富多樣造型著稱,紅型衣裝就是以這種染色技法之衣料所製的衣服,是王族、貴族、士族女子及未成年男子的禮服[1],女子禮服的紅型大袖外衣又俗稱「御姊妹衣」(ウミナイビ,琉球語對王族女性的尊稱,本義為對姊妹的敬稱)[38][16][17]。士庶男女常服皆穿(チン),多以芭蕉布製成[8],有簡潔的圖案。相對於貴族的禮服,平民的衣服十分樸素,夏季至十月多穿葛布衣,即使在冬天,由於氣候溫暖,也是穿苧麻布製成的衣服,只是布質較為細密以作禦寒,或多穿幾件苧麻衣保暖,只有富貴家才會穿綿絲質料的衣服[6]。但鞋履方面男女貴賤差別不大,除了某些特定場合和少數士大夫會穿明式鞋履外,全國上下不論貴賤均穿草靸,也有赤腳者,只是富貴人家會以蘇席藉屨底,略加皮緣裝飾[39][40]。早期不穿襪子,後期穿二趾襪[41][42]

首服的顏色以及髮簪的材質皆可區分貴賤等級[43][24]尚真王始定簪制[44][45]。至清代時簪又分長簪和短簪,[46]長簪長一尺餘,為婦人、幼童所用[46];短簪長約三、四寸,狀似如意,為成年男子所用[47]

男子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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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琉球土著與華人後裔衣着並無明顯差別[48][24],常服外衣為寬博的及膝長袍,稱為(チン)[49][50] ,有帶束腰,袖口寬大,長二至三尺[51][48][43],袖長不掩指,袖口沒有縫緝[51][48][43],型制近似道士服[48][43],腰帶與纏頭布同色[48][52],鞋履方面則不論貴賤均穿草履,又稱「三板」(也作「三朳」)[53][54][42],在見中國使者時才會穿鞋和靴[53],只有少數文人、秀才會在平日穿鞋靴[55][48]。夏秋之衾多用葛布,冬春則多用紬(粗綢)[56]

在琉球國建立之初至第二尚氏王朝中葉,琉球土著與華人後裔的差別僅在於髮型,他們都在頭上結[48][43][24],以色布(又稱「手帕」)纏頭[51],所用的色布長一丈三尺,繞頭部捲八層,故又稱八卷[57]。另有部份文人秀才會戴漢式巾幘[55],尤其多見於聚居久米村閩人三十六姓後裔[58]。所不同的是琉球土著承襲古制結欹髻於頭部偏右方,華人後裔則戴網巾、結髻於正中[48][43][24]。初期只有華人後裔戴網巾[59][60],琉球土著本來並不戴網巾,至萬曆年間,冊封使謝杰舅父帶着幾百件網巾隨謝杰赴琉球。到了琉球,網巾卻賣不出去,謝杰就利用職權之便,遲遲不舉行冊封禮,對琉球人說他們既然穿中華服飾,冊封日若有任何一名陪臣不戴網巾,就不會舉行冊封禮,強逼所有參與冊封禮的官員購買,於是網巾被搶購一空[60]。自此琉球人才有戴網巾的習慣[24]。此事傳回謝杰的家鄉福州長樂,當地就有了「琉球人戴網巾」這句意指強逼買賣的俗語[60]。至琉球被薩摩藩入侵以及明朝被清所滅後,琉球人開始剃頂髮。國王以下的所有成年男子都只留外髮一圍,然後把頭髮綰成小髻在頭頂正中或前額[60][47][61],自此琉球土著與華人後裔的髮型無異[58][60]。當時琉球被薩摩藩入侵、控制,雖然同時期清朝也有薙髮易服令,但當時琉球男子的髮型較為接近日本,可能是薩摩藩強制當地人更改髮型[24]

當時首服及髮簪均按照身份地位而定,初期官員朝服不戴冠帽,以八卷ハチマキ,又作缽卷,是一種色布)纏頭[24][48],以黃色為最尊貴,然後是紅、青綠,白為最低等,國王則以錦帕纏頭。[48][62]清朝時八卷演變成帽子[24]。清初帽子的製法較為簡單,是以紙為帽胎,用一條長十分、闊三分的布裹在帽胎上繞三轉圍成一圈[51]。到了清後期,帽子的製法較為繁瑣,改用木片為骨,以絹帕包裹,前包七層或九層,後十一、二層,以絹帕的顏色區別等級,順序為紫、黃、紅、青、綠,同色的又以有花紋和無花紋區別高下[63][51][64]

自尚真王規定簪制後[65],常服所用之髮簪也能以形狀、材質、紋飾等區分貴賤[46]。張學禮《使琉球錄》記載當時簪的材質分為金、銀、銅、玳瑁、明角、竹等[47],有官職者插金、銀簪[24][48][66]百姓用銅、玳瑁、角、竹製之簪,賤民則不得用簪[66]

身穿禮服的士族男子(左)與身為庶民、穿常服的隨從(右)
身穿常服、穿三板的士族男子(左)與赤腳的僕人(右)
穿禮服、結大帶的向有恆
穿着明式衣冠的程順則
王室、官吏服飾及士族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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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類似明式補服的世子尚恭
於宮中穿大禮服的士族男子
王子與按司的常服(左)與大禮服(右)
攝政之服飾
御座樂演奏者與宮廷舞者(今人模擬)
 
穿戴皮弁冠服的國王

琉球國王的部份服飾及琉球官服及其布料多得自中國頒賜,因此樣式、質地、花色、穿戴規矩等方面都與中國頗為相似,尤其是冊封禮所用之器皿和服飾都必須按照明朝的禮數進行,因此每次冊封,明帝都會頒賜冠服[24]。例如陳侃《使琉球錄》引嘉靖十一年(1532年)明世宗向琉球國頒下的聖旨,提到尚清王獲賜展角紗帽、金廂犀束帶、常服、大紅織金胸背麒麟圓領袍、青褡獲、綠貼裏皮弁冠服、七早皺紗皮弁冠玉圭、五章地紗皮弁服,大紅素皮弁服、素白中單、纁色素前後、纁色素蔽膝一件(連玉鈎)、纁色粧花錦(連金鈎玉玎璫全)、紅白素大帶、大紅素紵絲(連)。此外還有絲綢衣料多疋賜予尚清王[67]。《中山世鑑》也有賜服的相關記載[68],雖然歷代獲賜的衣飾不同,但皮弁冠、弁服、胸背、貼裏、蔽膝都是常見的賜服[68]。在冊封禮時,國王會穿蟒袍,繫犀角白玉帶[69]

國王戴展角烏紗帽,雙翅向上,盤金朱纓,在頷下三、四寸處繫結,插頭金[70][65] 。穿蟒袍,帶用犀角、白玉[71][70][72]。燕居時有以錦帕或紅白綃、黑綃纏頭[24][48][73],後來改為裹五色帽[74][75],出入則戴斗笠[73]。皮弁則為大禮服,在受封後及望舟宴時穿戴[76]

王族、貴族、官吏服裝也有一定製度,當時的官服從穿戴、式樣、紋式、質料上都有嚴格的規定,可區分品秩[77]。不同典籍所記載的形制略有差異。據《琉球國由來記》載,由尚豐王時代開始,有品秩的官員朝服為端青袍,為長袍,以芭蕉布製成[2]。《琉球國由來記》載當時尚豐王看到有人穿大綠衣,覺得色彩光鮮、花紋美麗,於是下詔定王子按司朝服為大綠色,親方以下朝服為大青色,諸間切掟、目指的朝服為玉色,諸細工朝服則為家來赤頭[76][2]但《球陽》則指琉球國自尚質王元年(1629年)才開始以芭蕉布為朝服[78]。《中山傳信錄》則記載正、從一品官穿綠色袍,二品及以下穿深青色袍。《續琉球國志略》則統稱為端青袍[79]。此後官吏朝服式樣並沒有大改變,只是明時官常服並沒有束大帶,到清代才開始束大帶[24][80],大帶也有劃分等級的作用,《中山傳信錄》載正、從一品官戴錦帶,二、三品官戴龍蟠黃帶(二品官有功者賜錦帶),四品官用龍蟠紅帶,五品官用雜色花帶,六、七品官戴雜色衣帶[80]《續琉球國志略》[79]。端青袍以大帶束在腰間,提起三、四寸,以便懷納紙夾、煙袋等物件[81][1]。宮中武士則戴紅帽、穿皂衣[72]

首服最初為八卷,清代之後變成帽子[24][80][79]。不論是纏頭帕還是冠帽皆以材質、顏色分辨貴賤,《琉球國由來記》和張學禮《使琉球錄》皆有八卷、片帽顏色與材質規定之描述,《琉球國由來記》簡述當時八卷紬布的顏色可分為赤、黃、紫、青、黑等,又以紫、黃為尊貴,紅、綠其次,青則為最低等[82],張學禮《使琉球錄》則記載王子(包括國王之叔伯兄弟子姪)用黃花綾,宗族(按司)用黃光綾,法司紫金大夫用紫花綾,大夫通使等官用紅絹,秀才用紅光絹,役人和雜職用紅布[74]攝政則戴花錦帽作為識別[75]。此外,《中山傳信錄》和趙新《續琉球國志略》亦有記載官員帽子顏色材質的內容。《中山傳信錄》載,正、從一品官戴彩織緞帽,二品官載紫綾帽,三品至五品官皆戴黃綾帽,,六、七品官戴黃絹帽,八、九品官及官生戴大紅縐紗帽,雜職官吏戴紅絹帽[80],趙新《續琉球國志略》除載六七品官之帽為黃紬帽外,與《中山傳信錄》所載一致[79][83]。至乾隆五十六年,尚穆王仿中國制度以纓繫帽,規定王子、按司用青絲編纓,法司以下諸王和秀才的纓用黑絲,座敷以下用黑棉纓[84]。寒冷時會戴片帽,皮笠則為官役所用[75]

髮簪也因應官階、身份有所不同,不同典籍記載之實際制度均有所出入。夏子陽的《使琉球錄》載當時分為金簪、鍍金簪、銀簪、銅簪等,其中金為貴、鍍金次之、銀再次之、銅為下[62]。《琉球國由來記》載王世子結片髮時插黃金花葵簪,不結片發之時插大簪花龍。王子按司、紫浮織親方插黃金花葵簪,法司座親方、紫冠親方插黃葵黃金莖銀簪。御鎖側以下官員及一般士族插銀花葵銀台花簪。新參士不敍位時插鍮花銀台花簪。王子不結片發時改插黃金簪。按司以下一般士族不結片發時插銀簪[65]。張學禮《使琉球錄》所載與前者略有差異,指國王用起花金簪,王子用光金簪,三司官用紫金簪,大夫用起花銀簪,大夫通使用光銀簪[47]。而《中山傳信錄》對各級官員的髮簪和首服規定都有明確記載,正、從一品官戴彩織緞帽、錦帶、金簪,穿端青袍。二品官載紫綾帽、龍蟠錦帶冠帶,其中正二品插金簪,從二品插金花銀柱簪。三品至五品官皆戴黃綾帽,以腰帶區分品秩,三品官用龍蟠黃帶、四品官用龍蟠紅帶、五品官用雜色花帶。六、七品官禮服形制相同,大紅縐紗帽,雜色衣帶,三品至九品官皆插銀簪[79]。《琉球國舊記》也有關於簪制的記載,書中載除國王插龍頭金簪外,各級官員、士族之簪均為花形。王世子、王子、按司、法司戴葵花頭金簪,紫金官戴銀莖金葵花簪,御所側至有爵位的士族子弟戴玉花銀簪,未有爵位的士族則戴玉花銅簪[85][86]

此外,他們承襲中山王國之制,在明朝使節到來時會穿着仿效明朝制度的服裝,例如官員的補服[24][31][87][88]。至明朝滅亡,清朝建立,他們在冊封禮時就改穿本土樣式的服裝了。

當時宮廷樂舞如御座樂組踊、宮廷舞蹈等演出均由士族子弟擔任,御座樂中的樂童子是身穿女裝、腳穿紅襪的士族少男[89]。除表演人員外,還有一些有特殊職務的宮廷人員,包括醫官(又稱「五官正」)、宗叟(負責宮中茶湯職務,又名御茶湯)、司灌園樂工等都有與其他人不同的服飾,他們皆剃髮如僧、戴黑色六稜幔頂寬、稱為片帽的帽子,這是因為他們職務繁忙且急切,無暇梳理頭髮。他們除了穿衾外,還會在外多穿一件短[90][91]後來醫官也不剃髮[92]。樂工在演奏時則會改以紅帕裹頭[89]

士庶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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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庶男子日常所穿的長袍稱為「衾」
中級士族常服
在樹下乘涼的士族男子
身穿婚禮服的士族新郎
 
庶民男子服飾

士庶男子常服為衾,袖寬二、三尺,長不過手指,沒有連着衣服的繫帶,類似和服,多以蕉布、蕉葛製作,也有用緞子、絲綃、苧布製成的[93][94][52],要另外束帶[51][95]。《朝鮮王朝實錄》的《端宗實錄》載衣服有黑、白、紅等色[52],《世祖實錄》則記載他們的衣服以黑、白為主[50]。尊者袖口及衣上以五色絲繡獸形[52][87],腳穿草靸(三板),少數文人、秀才會在平日穿鞋靴[55],《成宗實錄》則指他們多穿白衣、以帛裹髻,有職事者用班染繒裹䯻,着白細苧布,結紅染帛衣帶[96]

髮型方面,《中山傳信錄》及夏子陽《使琉球錄》皆記載他們在明代滅亡前都留髮,土著結欹髻於頭偏右方,閩人三十六姓則結髻在頭頂正中[60][59][97],按司以下士族插銀簪[47],庶民插竹或玳瑁簪,後來有戴網巾[60]。明亡後開始剃頂髮,結髻於頭中央,簪短簪。但《端宗實錄》則指他們結髻於左耳上,餘髮環結於右耳上, 以白布裹着[52][96]可能是因為地區不同而有不同衣着。他們平日不常戴冠帽[50][97],所戴冠帽如上文所述,有琉球本土的冠帽和明式冠帽兩種。此外又有片帽、斗笠等帽子,斗笠亦因應用途而有不同的材質如竹、木和形狀,也會染成不同顏色。

八重山群島宮古群島的庶民男子之服飾於第二尚氏王朝初期又有異於以上所述,《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記載與那國島(《成宗實錄》作「閏伊是磨」、「閏伊島」)、波照間島(《成宗實錄》稱「捕月老麻伊是磨」、「捕月老麻伊島」)、新城島(《成宗實錄》稱「捕剌伊是磨」、「捕剌伊島」)、多良間島(《成宗實錄》稱「他羅馬是磨」、「他羅馬島」)、宮古島(《成宗實錄》稱「覔高是磨」、「覔高島」)等島嶼的男子服飾大致相近,他們結辮髮,再以苧繩束起,挽髻在頸旁上他們留長鬍子,有些人會把鬍子結辮或挽髻[98]。他們上身穿藍或青色直領、無領寬短袖苧布衣,下身以三幅白布圍著作為中裙[99][36]。多良間島、宮古島的服裝則用染藍的苧布製成,看起來有如彩[100]這些地區的男子都不穿鞋子。

波照間島有穿耳之俗,貫青小珠,又有串繞項[101],新城島人則串青珠繞繫手臂和小腿[102]

至第二尚氏王朝後期,這些地區的衣着也受到沖繩本島的影響,除了使用各地自行生產不同質料、紋樣的布料製作衣服外,款式和沖繩本島的大致相近。

 
寺院裏的僧侶
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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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傳世風俗畫所見,士族新郎頭戴赤冠(缽卷或帽),身穿黑色長袍,配大帶。庶民娶妻則多穿白衣[103]

僧侶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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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侶多穿朱黃色等紬絹製成的衣服[104]所穿之衣兩脇下皆不縫合,又有一種像背心的短衣,稱為「斷俗」,近似袈裟[105][61][95]。他們通常頭戴氈帽[104]

女子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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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常服襖裙
斗笠、頭巾,穿頸項有鈕扣之「衾」,結髻在腦後的庶民女子
常服士族女子(左)與庶民女子(右)的不同髮型與衣服
穿交領「衾」、不用腰帶的庶民女子
首里的士族婦女與侍女
(右起)首里、宮古島、八重山的婦女手背刺青圖案
身穿紅型禮服「御姊妹衣」的婦女與孩子、侍女

琉球婦女常穿無鈕無帶、不束腰的衣服[106],初期沒有穿褲子和中衣的習慣[107],後來有穿褲和中衣,衣襟和袖子較男子服裝稍長,其中一種下裳是有細褶的長裙[40][24][42][108][109]有些婦女會在上衣之外披上帷幔,見人時用以蔽面[40][24]。後來則出現了有鈕扣和繫帶的衣服[51]雙手有刺青,除花草、鳥獸圖案外,也有方形、圓形或不規則圖形的[110][40][109][54][111][112][113]。她們留長髮、結髻,庶民婦女多結髻在腦後[97]。亦有婦女結髻於頭頂,從後倒插髮簪[114][52],也有其他髮型如前後偏墮的「倭墮髻」等。除髮簪外不戴其他首飾[109][110],簪花也只會插戴木蘭花[45]。一如男子,女子頭上所插之髮簪也有身份、等級之分,庶民女子用玳瑁簪,[54][45]。她們不施脂粉,不纏足,平日多穿三板或赤腳[39][42][69][107]

王室服飾及命婦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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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層女性禮服為紅型衣裝。先內穿一套襖裙,襖(胴衣)一般為鮮色,長至大腿,右側繫帶,下穿百褶白裙(カカン),長至蓋着雙腳,外穿色彩鮮麗、圖案豐富的紅型大袖衫御姊妹衣),再以紫色帶繫結[115]。紅型的顏色、圖案亦有等級之分[116],琉球國因受到中國影響而視黃色為高貴的顏色,也常有「龍」、「鳳凰」等圖案[117][118][11],王妃、翁主、王子妃的紅型大袖衫(御姊妹衣)為採用福木黃金色染料的黃底。王妃所穿的大袖衫上有雲龍紋,內穿鳳凰模樣襯配花色底的上襖[119]。上級士族女子穿印有垂枝牡丹、鳳凰圖案的御姊妹衣,一般士族女子的御姊妹衣為水色底,上有花鳥山水紋[116]。地位越高,大袖衫上的圖案也越大[118][1]女官的其中一種服飾是紅襖白裙[119]

上層女性多結髻於頭頂,王妃插頭金[70],其他王族女子插金簪,命婦所用之簪視乎其夫之品秩而定[45]。她們外出時會戴箬笠

士庶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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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男子,士庶女子多穿芭蕉布製成的樸素服飾,富貴的士族女子有些會穿和上布[1]。女子又與男子一樣穿[109]。較早期時不穿褲子、中衣,後則有之[93][120]早期女衾無帶無紐,行走時要用手拽衣襟[121][42][120],而較後期畫像中的衾及傳世實物則在右側有繫帶,有些於頸上有鈕扣[51]。除衾外亦有其他款式女服的記載,如《端宗實錄》、《成宗實錄》有提及琉球婦女除穿衾之外,也有穿襖裙襦裙等類似明代和朝鮮王朝女服的服飾[52][96][50],當時之畫像亦繪有穿襖裙的士庶女子,富貴家還會穿彩緞衣服[96]。襖裙無刺繡[52],裙子多為白色。古畫中又有一種於頸上繫結的外套[122]。她們腳穿三板,與男子沒大差別。士族女子外出時會戴箬笠或用白布巾蒙頭[123][124]。從傳世風俗畫所見,庶民女子平時也會戴頭巾。

民女所插之簪以玳瑁製成,除此以外沒有其他首飾,亦不施脂粉[109],但所插之簪可辨別身份,按司家以下出身的士族女子插銀簪,已婚士族女子所插之簪視其夫之品秩而定[65]。庶民女子不得插金、銀簪,她們多插玳瑁[45][46]

據《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載,八重山群島宮古群島一帶的庶民女子服飾有異於以上所述,與那國島民女留長髮、不束髻,橫插木於鬢,有些髮長至地,最短也過膝[98]。身穿苧布製的直領、無領衣,袖短而闊,多用藍、青色,下穿青色[99]西表島(《成宗實錄》作「所乃島」)、伊良部島(《成宗實錄》作「伊羅夫島」或「伊羅夫是磨」)、多良間島女子服飾和與那國島相近。西表島女子有穿鼻之俗,她們鼻翼兩側穿孔貫小黑木,又在足脛繞繫小靑珠,寬至數寸[125],伊良部島婦女會佩戴水晶大珠在頸項[126]。波照間島、新城島婦女裝飾則與男子相同[101][102]

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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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紅型大襖、下穿數層不同顏色的裙子,用黑外衣覆蓋頭部的士族新娘

士族新娘出嫁時所穿的婚服在琉球國初期至中後期多為襖裙,有些婚服穿的上襖較長,為大襖,配下裙[3],由於琉球人把黑色用於吉事,故此有以穿黑裙為嫁衣[127],但也有穿紅型大襖配上白、紅、黃數層的裙子者。她們會用黑外衣覆蓋頭部[3],後來也有穿長至腳踝的衾再加長外衣和以黑外套覆蓋頭部的裝扮[24]

民女出嫁時多穿黑裙[127],以藍型(藍染蓋頭覆蓋頭部[3]

祝女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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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國時代祝女的其中一種裝扮(今人模擬)

祝女在祭祀時有專用的服飾,她們所戴之髮簪稱為ザバネ,另外又有綾蝶步搖(ハベラザバネ或アヤハベラ)、簪、頭帶(サジ)、草冠等頭飾。綾蝶步搖是一根綴有白羽、長約42cm的琉球竹,上面再加上三組白、黃、橙、藍的七個三角布連起上的裝飾。アヤ在琉球語中是ハベラ則是蝴蝶。綾蝶步搖是從祝女的頭髮後方倒插,當祝女移動時,三連二十一個蝶就會晃動,產生聲音[128]

衣着方面,祝女祭祀時多穿襖裙,有些上襖有特殊圖案如鋸齒紋等作為辟邪之用。也有衾、交領半臂、大襖、大袖衣以及袖子類似羽織的上衣等形制。這些衣服以、芭蕉布等為材料,也有以不同顏色絹布拼合而成的。祝女上襖通常比一般服裝有較多繫帶,有些上襖左右皆有三條或以上的繫帶,這是因為琉球人相信這些帶子可以驅魔。此外祝女也會佩戴水晶念珠[128]

娼妓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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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侏𠌯,臉上有化妝

琉球的娼妓稱為侏𠌯(ジュリ),又有侏麗尾類傾城等別稱。第二尚氏王朝初期的侏𠌯衣襟上會以紅絹為緣[129],後來多穿紅衣,故有「紅衣人」的別稱[130]。當時規定侏𠌯不得簪銀,只能插玳瑁或竹、木簪,然而她們若獲得中國人贈送銀簪或由中國人入主其家,則不需遵守此項規定[131]。有些侏𠌯會略施脂粉[132]。由現存圖像所見,到第二尚氏王朝後期,侏𠌯的衣着有更多不同樣式,她們會穿上花俏的紅型衣裝,髮型也較一般婦女多變化。

兒童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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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右方的士族男孩穿兩脇下不縫合之衣服

兒童服飾款式與成人相若,但有些士族兒童會有特別的服裝,這種服裝的兩脇下三四寸並不縫合,而是類似日本江戶時代服飾[61][51][95][105]。他們沒有剃胎髮的習俗[47],而是把頭髮梳成髻,再插髮簪。首里的兒童衣服皆以大紅為裏子,外面為五色紬,可雙面穿着[61]

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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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人送葬時穿白蕉布衫[133]居喪時穿白邊衣服或有特殊花紋的喪服。夏季是白底桐板衣,或白底上布衣。冬季穿白底木綿絣羽織,在上面綁帶。把上邊的白底疊起所指的白底其實是紺底,但通常會稱作白底[3]

被日本併吞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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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初期的煤礦礦工及其家屬
明治初期舂米的農村婦女
身穿琉裝常服的人
昭和初期的祝女
御座樂樂童子裝扮的女性

琉球國於1871年被日本所滅,翌年設琉球藩,琉球末代國王尚泰王被封為琉球藩王,保留王族服飾。至1879年(明治十二年)廢藩置縣,琉球王族和貴族不再擁有尊貴身份,紅型衣裝也走入尋常百姓家,此後多作為琉球藝能參與者的服裝以及重大傳統節日或儀式(如婚禮成年禮還甲)的服裝[1][19]。士庶常服則繼續於琉球人日常生活中穿着,紅型染色技法也同時用於常禮服。

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前,琉球各階層人士所穿的琉裝的款式多沿襲前代,並沒有大變化[134][19]。其後男子開始不結髻,男性琉裝樣式也較多受到和服影響,女性服飾裝扮則改變甚少,仍然穿着與琉球國時代款式相同的衣服和在頭上結髻,但已經甚少出現左衽的樣式了。而在雙手刺青的習俗直至明治十五年日本政府下禁令後才廢止[3][19][15][134][113][4]二次大戰後,琉裝常服發展得更接近和服樣式,但所用的特殊布料、染色技法等仍然具有與和服不同的特徵,且仍維持結腰帶於前方的樣式[3][10][12][13]

直至二十世紀中期,人們多改穿西服及時裝,琉裝則只在傳統文化相關活動、節日、婚禮,或需要穿着代表本民族服裝時穿着[15],也常有遊客穿着以體驗琉球文化[14]。現代琉裝款式一般保留傳統樣式,但亦有改良的款式[15],繫腰帶也不再是男性的專利,現代女性琉裝常服也有繫腰帶的款式。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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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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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隋書·東夷列傳·流求國》:「男女皆以白紵繩纏髮,從項後盤繞至額。其男子用鳥羽為冠,裝以珠貝,飾以赤毛,形製不同。婦人以羅紋白布為帽,其形正方。織鬥鏤皮並雜色紵及雜毛以為衣,製裁不一。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珮。綴鐺施釧,懸珠於頸。織藤為笠,飾以毛羽。」
  21. ^ 《琉球國舊記》:「天孫氏之世,取蕉麻類,成布造衣。教之於人民,以禦寒暑。」
  22. ^ 《中山世譜》:「舜天氏右髻有瘤如角, 常結髻於右以掩其瘤, 故國人皆效之。」
  23. ^ 《球陽·舜天王·國人始結欹髻》:「王右鬢上,有瘤如角,常髻於右邊,以掩其瘤。及就王位,國人皆法之,皆結欹髻。」
  24. ^ 24.00 24.01 24.02 24.03 24.04 24.05 24.06 24.07 24.08 24.09 24.10 24.11 24.12 24.13 24.14 24.15 24.16 24.17 24.18 24.19 24.20 吳永寧《琉球民俗文化研究》,福建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25. ^ 《潛確居類書·區字·東南夷》:「皆紵繩纏髮,從頂後盤繞至額。男以鳥羽為冠,裝以珠玉、赤毛。婦以羅文白布為帽;織鬥縷皮並雜毛為衣,以螺為飾而下垂小貝,其聲如佩。」
  26. ^ 《武備志·度載·琉球》:「既遣人學於國學,夷習稍變;奉正朔、設官職,被服冠裳、陳奏章表、著作篇什,有華風焉。」
  27. ^ 《島夷志略》:「男子婦人拳髮,以花布為衫。 」
  28. ^ 《星槎勝覽》:「男女以花印布大袖衫連褲穿之。」
  29. ^ 29.0 29.1 29.2 29.3 《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二十五年夏,中山貢使以其王從子及寨官子偕來,請肄業國學;從之,賜衣巾、靴襪並夏衣一襲。其冬,山南王亦遣從子及寨官子入國學;賜賚如之。自是,歲賜冬、夏衣以為常。明年,中山兩入貢,又遣寨官子肄業國學。是時國法嚴,中山生與南山生有非議詔書者;帝聞,置之死,而待其國如故。山北王怕尼芝已卒,其嗣王攀安知二十九年春遣使來貢;令山南生肄國學者歸省。其冬,復來。中山亦遣寨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魯妹二人先後來肄業:其感慕華風如此。中山又遣使請賜冠帶,命禮部繪圖令自製;其王固以請,乃賜之,並賜其臣下冠服。又嘉其修職勤,賜閩中舟工三十六戶,以便貢使往來。」
  30. ^ 《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自是,三王屢遣使奉貢,而中山王尤數。」
  31. ^ 31.0 31.1 《琉球國舊記》:「洪武十六年癸亥, 察度王始通中華時, 救賜金印、章服。自茲行大禮時, 王及百官, 皆穿中華之衣。」
  32. ^ 《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永樂)八年,山南遣官生三人入國學,賜巾服、靴絛、衾褥、帷帳。」
  33. ^ 《大明會典》:「琉球自洪武年間,其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皆遣使奉表箋貢馬及方物。洪武十六年,賜國王鍍金銀印並文綺等物,山南王亦如之。後賜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紵絲紗羅冠服,王妃紵絲紗羅,王姪、王相、寨官絹公服。」
  34. ^ 《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宣德元年,其王以冠服未給,遣使來請;命製皮弁服賜之。」
  35. ^ 35.0 35.1 《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使者奏:『本國陪臣冠服,皆國初所賜。歲久敝壞,乞再給』。』又言:『小邦遵奉正朔而海道險遠,受曆之使或半歲、一歲始返,常懼後時。』。帝曰:『冠服,令本邦自製;「大統曆」,福建布政司給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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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40.0 40.1 40.2 40.3 蕭崇業《使琉球錄》:「婦人真以墨黥手外,指為花草、鳥獸形。髻肖童子總角,首不飾簪珥;顏任質,無粉黛。足弛矯揉,大與男子同;故不知足而為屨,皆可用也。第富室以蘇席藉屨底,略加皮緣。上衣之外,更用幅如帷,周蒙背上;見人,以手升之為便面。下裳褶細而制長,乃欲覆足,不令顯耳。名族大姓之妻,出入戴箬笠,坐馬上,女僕三四從之。」
  41. ^ 《中山傳信錄》:「襪,或布或革,短及踝以上;向外,中線開口交系之。近足指處,別作一竇柄,將指以著草靸中。」
  42. ^ 42.0 42.1 42.2 42.3 42.4 《琉球國志略》:「女人衣不設帶,左右手曳襟以行;襟袖視男子較長。土妓多衣紅衫,俗呼「紅衣人」。俗呼「紅衣人」。汪錄云:『良家婦行路上,手持尺布以自別』。「徐錄」云:『妓襟用紅絹為緣』。今俱無之。男婦皆無中衣,今間有之。婦裳至短,疊其下為兩層,風不得開。髻垢,輒洗之;散髮行走,不以為異也。抱兒惟一手,叉置腰間。履無貴賤,男女皆草靸,名曰「三板」。編草為底,上橫平梁,中界寸繩;著時舉足入梁,納繩於拇指、二指之間。貴宦近亦著襪,或布、或革,及踝而止;別為一竇,棲將指。貴家女衣襟上,即本色或異色紬紗作鱗比五層狀;亦有比甲背後下垂處,或作燕尾形。……官家女人騎馬,擁領蔽面,多側坐鞍上」
  43. ^ 43.0 43.1 43.2 43.3 43.4 43.5 蕭崇業《使琉球錄·群書質異》:「但有職事者,以金銀簪爲差等。而廝賤輒不敢具,祗空髪束之耳。土人結髻於右,漢裔結髻於中。倶用色布纒首,紫、黃爲貴,紅、綠次之,以青爲下。衣則寛博廣袖,製如道士服。腰束大帶,亦以色布。稍貴者纒文錦,價可三五金。」
  44. ^ 《中山傳信錄》:「尚真王千臣任官、百僚分職, 定其職貴賤上下, 以其簪之金銀。是後世, 尊卑之巍鏡也。然則此時, 始定之歟。」
  45. ^ 45.0 45.1 45.2 45.3 45.4 《琉球國志略》:「簪制:王用龍頭金簪,妃鳳頭金簪。官爵最貴者,起花金簪;次者,金頭銀柱;餘皆用銀,百姓則用銅。命婦士妻,視其夫。民間,則以玳瑁:皆倒插髻中,翹額上。土妓,若中國人遺以銀簪,則弗禁。別無首飾,珠翠皆不用。凡花有香、有色者,俱不戴;惟木蘭,則纍纍髻畔。不穿耳,年十五,即針刺手指背,以墨黥之;歲歲增加,至中年,黧然矣;或方、或圓,形狀不倫。」
  46. ^ 46.0 46.1 46.2 46.3 《中山傳信錄》:「短髻簪,長三、四寸許;已冠,去頂中發者簪之。花頭圓柱,亦有方柱、六稜柱。金最貴、金頭銀柱次之,銀又次之;銅為下。 長簪,長尺余;婦人、幼童大髻者簪之;亦以金銀三品分貴賤。民家女簪皆以玳瑁。 」
  47. ^ 47.0 47.1 47.2 47.3 47.4 47.5 張學禮《使琉球錄》:「男女不薙胎髮;男至二十成立,娶妻之後,將頂髮削去,惟留四餘;挽一髻於前額右旁,簪小如意。如意亦分貧賤品級:國王用金而起花者,王之伯叔兄弟用光金;三法司、紫金大夫用銀起花者,大夫、通使等職用光銀;百姓用玳瑁、明角、竹簪而已,婦女亦然。」
  48. ^ 48.00 48.01 48.02 48.03 48.04 48.05 48.06 48.07 48.08 48.09 48.10 48.11 陳侃《使琉球錄·群書質異》:「但結髻於首之右。凡有職者,簪一金簪;漢人之裔,髻則結於髮之中。俱以色布纏其首,黃者貴、紅者次之、青絲者又次之,白斯下矣。王首亦纏錦帕;衣則大袖寬博,製如道服。然腰束大帶,亦各如纏首之布之色;辨貴賤也。足則無貴賤,皆著草履。」
  49. ^ 李鼎元《使琉球記》:「其衣大袖寬博,男女皆以帕蒙首,貴者戴冠,式如僧帽而淺。」
  50. ^ 50.0 50.1 50.2 50.3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男服則如本朝直領之制, 但袖廣闊, 色尙黑白, 女服則衣裳一如我國, 君臣上下男女, 皆不冠巾。 徒跣而行, 無靴鞋等物。」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51. ^ 51.0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琉球國志略·服飾》:「衣服,男女寬博交衽,袖廣二尺許,長不掩指。右襟末缺五、六寸,袖口不緝。夾衣,則兩面可反覆穿之。皆無鈕、無帶,總名曰衾;以織成棋紋細布為之,亦有素質染繪成文者。裏衣短小,男女皆作豎領如中國。女衣項上一鈕,胸右一帶。外衣惟男子以帶束之,別有大帶長一丈四、五尺,寬六、七寸,圍於腰。帶錦細花最貴,錦大花次之,龍蟠紅黃緞又次之,雜花色者不拘。胸前將前襟搊起凸然,煙包、紙袋、小刀、梳篦之屬皆懷之。幼童及僧衣,兩脅下皆不縫。帽則初以帕纏首,後易薄檻木片為骨,以帕蒙之。前七層或九層,後十一、二層;紫最貴、黃次之,紅又次之,青綠斯下矣;中又以絹之花、素為別。」
  52. ^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52.7 《朝鮮王朝實錄•端宗實錄》:「男子,常服袖廣如長衫;尊者, 袖口及衣上, 以五色絲繡獸形, 衣色則或黑、或白、或紅; 婦人, 或着廣袖衣如長衫, 或着短襖及裙, 無繡, 短襖之制, 似我國而差長; 僧人, 長衫亦似我國。…… 一, 男子頭髮, 結于左耳上, 餘髮環結于右耳上, 以白布裹之, 如回回之形; 婦人髮, 向後作髻, 如我國鄕吏之髻; 小女向後垂之。 冬月不着煖襖衣。」. [2010-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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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55.0 55.1 55.2 蕭崇業《使琉球錄·群書質異》:「故無貴賤、皆著草履。入室、則脫。古人有滿戸者、殆此也。唯謁見使臣、始具冠履。往往若束縛之、甚苦。然頃年讀書號秀才者、亦帶中國方素巾、足不草履而以鞋。整整乎入華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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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中山傳信錄·風俗·剃頂髮》:「前明琉球人,皆不剃髮,惟不明網巾。萬暦中,冊使謝行人傑--閩之長樂人,母舅某從行,攜網巾數百事,至無可售;謝使遲冊封禮久不行,雲本國既服中華冠帶,冊封日如陪臣有一不網巾者,冊事不擧;琉人競市一空。福建至今相謔強市者,則雲『琉球人戴網巾也』。至本朝,始剃頂髮。自國王以下,皆遵時制留外髪一圍,綰小髻於頂之正中;首里與久米人,皆無異。夏子陽「録」云:『首里人髻居偏,久米人髻居中』;今不然也。」
  61. ^ 61.0 61.1 61.2 61.3 《中山傳信錄》:「幼童,衣袖脅下令穿露三、四寸許;年長,薙頂中髮,即縫屬之。僧衣,兩脅下皆穿;其他皆連衽,無隙漏處。首里人衣,年小者皆用大紅為裏,外五色紬錦;亦反覆兩面著之。」
  62. ^ 62.0 62.1 夏子陽《使琉球錄》:「貴賤所別、閑居以簪、公謁以手巾。手巾者ー纒首色布圈也、紫、黃爲貴、紅、緑次之、青爲下;簪則金爲貴、鍍金與銀次之、銅爲下。俗尚白、男女衣倶純素;間有有男子服青者、則以治事於公者也。內衣短狹、袖僅容肘;外衣寛博、制類道土服。卑下者、則以兩袖翻結背中。
  63. ^ 李鼎元《使琉球記》:「令脫帽;取而審視,乃以薄木片為骨,疊帕而蒙之,前七層、後十一層。因問以冠品?對曰:『花錦帽,遠望如屋漏痕者,品最貴;惟攝政王叔、國相得冠之。次品,花紫帽;法司冠之。其次,則純紫。大略紫為貴,黃次之、紅又次之,青綠斯下;各色又以綾為貴,絹為次。 」
  64. ^ 《琉球事略》:「官民帽:後十二層、前七層;糊紙為骨,帕蒙之:式如僧毘盧帽,中空,項絹。方幅覆髻之半。口互交,前簷著額處鱗次七層,後簷十二層,彩色。帽以下,紫最貴,黃次之,紅又次之;中又以花素為等別。青、綠帽為下。」
  65. ^ 65.0 65.1 65.2 65.3 《琉球國由來記》:「聖上之簪,黃金花龍。世子之答, 黃金花葵。不結片發之時, 大簪花龍。王子、按司、紫浮織親方簪,黃金花葵。法司座親方、紫冠親方簪,黃葵黃金莖銀。御鎖側以下、普代士簪、銀花葵銀台花。新參士不敍位時簪,鍮花銀台花。且王子不結片發時簪黃金。按司以下普代士、不結片發之時簪銀也。王妃、聞得大君簪黃金花龍。翁主簪黃金。按司以下、普代士室女子簪銀也。」
  66. ^ 66.0 66.1 蕭崇業《使琉球錄·群書質異》:「但有職事者,以金銀簪為差等;而廝賤輒不敢具,祇空發束之耳。」
  67. ^ 《使琉球錄·冊封詔敕》:「頒賜國王,紗帽一頂(展角全),金廂犀束帶一條,常服羅一條,大紅織金胸背麒麟圓領一件,青褡獲一件,緑貼裏一件,皮弁冠服一副,七旒早皺紗皮弁冠一頂(旒珠金事件全),玉圭一枝(袋全),五章絹地紗皮弁服一套,大紅素皮弁服一件,素白中單一件,纁色素前後裳一件,纁色素蔽膝一件(玉鈎全) ,纁色粧花錦綬一件(金鈎玉玎璫全),紅白素大帶一條,大紅素紵絲舄一雙(襪全),丹礬紅平羅銷金夾包袱四條,紵絲二疋(黒緑花一疋,深青素一疋) ,羅二疋(黒緑一疋,青素一疋),白[毛莫]絲布一疋,妃,紵絲二疋(黒緑花一疋,深青素一疋),羅二疋(黒緑一疋,青素一疋) ,白[毛莫]絲布十疋。」
  68. ^ 68.0 68.1 《中山世鑑》:正統十四年,賜國王尚思達錦四(粧花連毬花紅一、粧花連勝寶相花紅一、十字綾花黃一、百花絨錦黃一)、紵絲六(織金胸背麒麟紅一、獅子青一、暗八寶天花雲紅一、雲綠一、素青一、綠一)、紗八(織金胸背白澤紅一、麒麟青一、暗花藍一、暗花骨朵雲八寶紅一、素紅一、青一、綠一、藍一)、羅六(織金胸背麒麟紅一、青一、素紅一、青一、綠一、藍一);賜王妃錦二(粧花雲鳳青一、百花絨黃一)、紵絲四(織金胸背白澤紅一、暗花骨朵雲青一、暗天花八寶雲綠一、素青一)、紗四(織金胸背白澤紅一、暗花骨朵雲綠一、素紅一、青一)、羅四(織金胸背彪一、素青一、綠一、藍一)。又賜王叔錦一(連勝寶相花黃一)、紵絲四(織金白澤大紅一、暗花骨朵雲青一、暗八寶天花雲綠一、素紅一)。景泰二年,賜國王尚金福及妃錦紵等數同,王叔無賜為異。嘉靖十三年,冊使陳侃「錄」:賜國王尚清紗帽一(展角全)、金廂犀束帶一、常服羅一、大紅織金胸背麒麟圓領一、青護一、緑貼裏一、皮弁冠服一副、柒旒皁皺紗皮冠一(旒珠金事全)、玉圭一(袋全)、五章絹地紗皮弁服一套、大紅素皮弁服一、纁色素前後裳一、纁色素蔽膝一(玉鈎全)、纁色粧花錦綬一(金鈎玉玎璫)、紅白素大帶二、大紅素紵絲與一雙(襪全)、丹礬紅平羅銷金夾包袱四、素白中單一、紵絲二(黑綠花一、深青素一)、羅二(黑綠一、青素一)、白氁絲布一;賜王妃紵絲二(黑綠花一、深青素一)、羅二(黑綠一、青素一)、白氁絲布十。與正統、景泰中所賜,已各不同。」
  69. ^ 69.0 69.1 黃景福《中山見聞辨異》:「衣服:王著蟒袍,犀角白玉帶。官民皆寬博交衽,袖長不掩指,右襟缺末。 三品上,例用緞;五品上,例用紬;余皆以布。帶,以黃地錦花為貴,次青地龍蟠、次赤地龍蟠;;七品下,雜色花帶(「志略」以紫地為貴;按帶無紫地者)。 國惟王著靴;臣民無,男女皆草靸。」
  70. ^ 70.0 70.1 70.2 《中山傳信錄·冠服》:「國王,側翅烏紗帽,盤金朱纓,龍頭金簪;蟒袍,帶用犀角、白玉,皆如前明賜衣制。王妃;鳳頭金簪。宮人,亦分為五等,約百人。命婦,頭簪皆視其夫品秩。」
  71. ^ 李鼎元《使琉球記》:「國王未受封時,戴烏紗帽,雙翅側衝上向;盤金,朱纓垂頷下,束五色絛。至是,冠皮弁--狀如中國梨園演王者便帽,前直列花瓣七;衣蟒,腰玉。」
  72. ^ 72.0 72.1 李鼎元《使琉球記》:「道旁,有紅帽阜衣者執長竿排班立,數武一人--意即武士。世孫戴皮弁、服蟒衣、腰玉帶、垂裳結佩,率百官跪迎道左,如前儀。」
  73. ^ 73.0 73.1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國王燕居, 或用紅白綃, 或用黑綃裹頭, 若出入則着倭笠, 狀如本國女竹笠, 內紅外黑。 服飾與朝官無別。」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74. ^ 74.0 74.1 張學禮《使琉球錄》:「王用五色花, 王之叔伯兄弟子侄用黃花綾, 宗族用黃光綾, 法司紫金用紫花綾, 大夫通使等官用紅絹。初進王府者為秀才, 用紅光絹, 王府役人及雜職用紅布, 百姓皆用青綠布。」
  75. ^ 75.0 75.1 75.2 《琉球國志略》:「國王見天使,仍明時衣冠:烏紗帽,雙翅側衝上向,盤金朱纓垂領下,更有皮弁。受封後詣館謝及望舟宴時,皆著之;聞居常亦裹五色帽。而攝政者則花錦帽,遠望如屋漏痕。又有片帽,以黑色絹為之漫頂,下簷作六稜;寒時皆戴之。雨笠,以麥莖及藤為之。皮笠,則黑漆其外而朱其裏,系官役所戴。」
  76. ^ 76.0 76.1 《琉球國由來記·衣服》:「尚豐王世代,或人大緑色衣着,王看之,其色光輝而花美也。故有詔,定王子、按司朝服也。(練蕉布之単衣也)四季用之也。大青朝衣,親方以下朝衣也。玉色朝衣,諸間切掟、目指。家來赤頭,諸細工朝服。」
  77. ^ 趙愛芹《服飾文化與琉球社會》,《哈爾濱學院學報》,2005年7月,第26卷第7期
  78. ^ 《球陽》:尚質王,即位元年始メテ芭蕉当職ヲ置ク,モト芭蕉当卜称ス。後二奉行卜称ス。イマ偽ホ称シテ旧ノ如シ。
  79. ^ 79.0 79.1 79.2 79.3 79.4 《續琉球國志略·冠帶簪衣制》:「正、從一品:彩織緞帽,錦帶,金簪,端青袍。 正、從二品:紫綾帽,龍蟠黃帶,正二品金簪、從二品金花銀柱簪,端青袍。 正、從三品:黃綾帽,龍蟠黃帶,銀簪,端青袍。正、從四品:黃綾帽,龍蟠紅帶,銀簪,端青袍。正、從五品:黃綾帽,雜色花帶,銀簪,端青袍。正、從六七品:黃紬帽,雜色花帶,銀簪,端青袍。正、從八九品:大紅縐紗帽,雜色衣帶,銀簪,端青袍。百姓:紅布帽、綠布帽,青花布帶,銅簪,藍袍(有功者銀簪,黃紬帽,端青袍)。」
  80. ^ 80.0 80.1 80.2 80.3 《中山傳信錄·冠服》:「正一品以下,帽八等、簪四等、帶四等。……正、從一品:金簪,彩織緞帽,錦帶,綠色袍。正、從二品:正二品金簪、從二品金花銀柱簪,紫綾帽(有功者,賜彩織緞帽),龍蟠黃帶(有功者,賜錦帶),深青色袍(下至八、九品,朝服皆同)。正、從三品:銀簪,黃綾帽,龍蟠黃帶。正、從四品:簪、帽、袍同三品,龍蟠紅帶。正、從五品:簪、帽、袍同三品,雜色花帶。正、從六七品:簪、袍同三品,黃絹帽,帶同五品。正、從八九品:簪、袍同三品,大紅縐紗帽,帶同五品。雜職:簪、袍同三品,紅絹帽,帶同五品。里、保長:銅簪,藍袍,紅布帽或綠布帽。蔭、官生:簪、帽、服、帶俱同八品。外有青布帽,百姓頭目戴之。」
  81. ^ 《中山傳信錄·冠服》:「凡官員外衣,長過身;大帶束之腰間,提起三、四寸:令寬博,以便懷納諸物--紙夾、煙袋皆自貯胸次,以時取用。」
  82. ^ 《琉球國由來記》:「聖主及世子、按司八卷。赤地、黃地、紫地、青地、黑地。皆以五色彩織也……以紫黃為貴, 紅綠次之,以青為下者」
  83. ^ 黃景福《中山見聞辨異》:「冠制:國王,烏紗帽,雙翅側衝上向,盤金,朱纓垂頷;更有皮弁五色帽。 王子弟,青地花帽。正一品,花紫錦;從一、正二、從二,素紫錦;正三至正七, 黃綾;從七,黃絹(「志」作正六至從七俱黃絹,非);正八至從九,紅絹。王府各役,青綠絹--民間不戴帽也。「志略」:『又有片帽,以黑絹為之漫頂,下檐作六棱』。按此因隨從人隨貢使入中國,特製此冠;非平居之冠也。」
  84. ^ 齊鯤《續琉球國志略》:「乾隆五十六年, 尚穆仿中國制以纓繫帽,王用黃絲組,王子按司青絲組,法司以下諸王秀才俱黑絲組,座敷以下用黑棉座。」
  85. ^ 《琉球國舊記》:「王之簪以黃金造之, 而刻龍形於簪頭。世子之簪用黃金而葵花也。王子及按司法司, 並加法司銜者之簪, 黃金葵花。紫金官之簪, 莖銀而金葵花。自御鎖側以至普代之士子弟之簪, 銀而玉簪花。新參之士、未敘爵位者之簪, 銅而玉簪花。」
  86. ^ 黃景福《中山見聞辨異》:「簪制:王,龍頭;妃,鳳頭:皆金簪。一品至正二,素金簪;從二,金頭銀. 柱;三品下,俱銀簪;民,皆銅。命婦、士妻,視其夫;民婦(「志」作「民間」, 誤),多以玳瑁。 貢使多三品官,加金簪;官生多八品官,特易紅綾帽。國人至中國,始著靴。」
  87. ^ 87.0 87.1 《朝鮮王朝實錄·端宗實錄》:「朝官衣服, 則與中國人無異; 無職人之衣, 袖口稍寬, 以色絲刺肅袖口, 以別尊卑。」. [2010-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9). 
  88. ^ 夏子陽《使琉球錄》:「惟謁余輩悉遵中國禮制、服冠裳、次第謁見跪拜、唯諾惟謹;然往往苦之、若桎梏不堪狀。一出使舘外、輒亟去冠裳、赤腳乘馬去;亦以素所不習故也。婦人至今、猶以墨黥手爲花草文。髻肖聰角兒、絶無簪珥、粉黛飾。足著草履、與男子無異。衣亦似道服;出見華人、挈領覆頂至眉、復引襟爲便面、止露兩目。下裳褶細而制長、使可覆足。名族之妻、出皆側坐馬上、以數尺白布巾蒙其首、隨以女僕三、四人。」
  89. ^ 89.0 89.1 《琉球國志略》:「樂工十餘人,俱著紅帕。伶童數十人皆戚臣子弟俊秀者習之;衣彩衣,著紅綾襪。」
  90. ^ 《中山傳信錄》:「國中惟三種人,皆薙髮如僧。一為醫官,名曰五官正;一為王宮執茶役者,名曰宗叟、又名御茶湯,六人;又有司灌園六人:皆全薙髮,戴黑色六棱幔頂寬檐帽,名曰片帽。衣外多著短褂一領,比大衣略短二、三尺許,黑色。二種人皆趨役,無時櫛髮;恐稽時事,故皆使從徑省雲。」
  91. ^ 《琉球事略》:「國中惟三種人剃髮:為僧;一為醫官,名曰吾官正;一為王宮執茶役者,名曰宗叟,又名御茶湯。二種人皆趨役,無時櫛髮,恐稽時事,故皆使從徑省雲。」
  92. ^ 《琉球國志略》:「今醫官亦不剃。」
  93. ^ 93.0 93.1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衣服制度一如倭服, 但不着袴。 其服用段子、絲綃及苧布, 男女同服。」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94. ^ 《中山傳信錄》:「衣皆寬博無後,交衽。袖大二、三尺,長不過手指。右襟未作缺勢,無衣帶;多以蕉布、蕉葛為之,綦文間釆。男女衣皆同呼之曰「衾」。」
  95. ^ 95.0 95.1 95.2 李鼎元《使琉球記》:「向善榮來。先是,途中見衣之兩脅有縫、不縫之別;因問衣制。對曰:『小邦衣制,皆寬博交衽,袖廣二尺,口皆不緝;特短袂,以便作事。襟率無鈕,總名衾。男束大帶,長丈六尺、寬四寸以為度;腰圍四五轉,而收其垂於兩脅間。煙包、紙袋、小刀、梳、蓖之屬,皆懷之,故胸前襟帶起凸然。其脅下不縫者,惟幼童及僧衣為然。僧別有短衣如背心,謂之「斷俗」:此其概也』。余屢見僧家服背心,今乃知其名,殆即袈裟之遺製稍異焉。」
  96. ^ 96.0 96.1 96.2 96.3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男女椎䯻於項邊, 以帛裹之, 庶人皆白苧衣。 婦人椎䯻於䐉後, 皆着白苧布衫, 白苧布裳, 或着白苧布長衣, 其貴者亦服綵段, 有襦襖兒、襦裳。 其守令, 用班染繒裹䯻, 着白細苧布, 衣帶紅染帛, 出則騎馬, 從者數人。」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97. ^ 97.0 97.1 97.2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男子椎髻在頭左, 女子椎髻在腦後, (當)〔常〕不冠巾, 雨日或着倭笠, 或着棕葉, 或着氈衫, 或着蓑衣。」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98. ^ 98.0 98.1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男女, 皆徒跣無鞋。 一, 男子絞髮, 屈而疊之, 束以苧繩, 作䯻於項邊, 不着網巾。 鬚長過臍, 或絞而繞䯻數匝。 婦人髮亦長, 立則及跟。 短者及膝, 不作䯻, 環統頭上, 橫揷木梳於鬢。」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99. ^ 99.0 99.1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無麻、木綿, 亦不養蠶, 唯織苧爲布, 作衣如直領, 而無領及襞積, 袖短而闊, 染用藍靑。 中裙用白布三幅, 統繫於臀, 婦人之服, 亦同。 但內着裳, 而無中裙, 裳亦染靑。」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100. ^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其俗用苧布, 染藍擣而爲衣。 其色如彩段。」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101. ^ 101.0 101.1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男女穿耳, 貫小靑珠, 亦串珠掛頂。」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102. ^ 102.0 102.1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島名, 捕剌伊是麿。 護送人, 翌日還本島。 其地平衍無山, 周回可二日程。人家僅四十餘, 其言語、衣服、飮食、居室、土風, 大槪與閏伊島同, 供饋俺等, 亦同。其俗以靑珠, 繞繫臂及脛, 男女同。」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103. ^ 汪楫《使琉球錄》:「嫁女不治奩具,父母走送之,婿家衣仍白。」
  104. ^ 104.0 104.1 《中山傳信錄》:「僧衣,多用朱黃色等紬絹為之;袈裟外,更有一衣如背心狀,名「斷俗」。帽多用氈,如中國笠帽然。」
  105. ^ 105.0 105.1 《琉球國志略》:「幼童及僧衣,兩脅下皆不縫。」
  106. ^ 汪楫《中山竹枝詞》:「兩耳無環髻不殊,孰為夫婿孰羅敷?譯人笑說公無惑!驗取腰間帶有無(國俗:男子二十,始薙頂髮為小髻。服與婦人無別,惟男子必以大帕束腰,女則曳襟而趨,皆無衣帶)。
  107. ^ 107.0 107.1 《琉球實錄》:「琉球婦女為市,若老、若幼,或數十人、或百餘人各集一處;俱衣大袖褐衫,內無小衣,赤足。髮盤髻,與男無異;惟簪別之:男以銅、銀,女以龜甲耳。」
  108. ^ 《中山傳信錄》:「女人外衣,與男無別。襟皆無帶,名之曰衾;披身上,左右手曳襟以行。前「使録」 云:『男婦皆無裏衣』。今貴官裏衣,亦有如中國者。女衣,貴家衣襟上,即本色紬紗作鱗比五層狀。男衣,無是。女比甲背後下垂處,或作燕尾形。 寢衣,比身加長其半;有袖及領,厚絮擁之。國人呼衣曰衾,此則衾又如衣也。」
  109. ^ 109.0 109.1 109.2 109.3 109.4 徐葆光《中山竹枝詞》:「衾子垂垂不繫腰,招風長袖學芭蕉;不知螺髻東西墮,玳瑁簪長尾倒翹(女衣名衾子,腰無帶,披身上。頭髻甚鬆,東西偏墮;蓋古倭墮髻也。女簪玳瑁,長尺許;倒插髻中,尾翹額上)。 纖纖指細玉抽芽,三五初交點點瑕;墻上空憐小垂手,迴風如捲落梅花(女十五,黥手指背,墨點如梅花)。海濱魚市早潮還,細徑斜通失汁山;頭帶荷筐趁墟去,歸來壓扁翠雲鬟。」
  110. ^ 110.0 110.1 張學禮《中山紀略》:「風俗:女子自幼即刺黑點於指上,年年加刺。至十二、三歲出嫁時,竟成梅花;至衰老,手背皆黑矣。髮長四、五尺,頭梳一髻,光如油、黑如墨;不修眉鬢,不帶釵環、手飾,不施脂粉。穿大領衣,色尚白;有時以手扯裳,有時以衣覆腦若兜衣之狀。」
  111. ^ 《琉球實錄》:「各婦女手背,悉以醋墨塗花樣。」
  112. ^ 李鼎元《使琉球記》:「女子皆鯨手背、指節為飾,甚者全黑,少者間作梅花斑。」
  113. ^ 113.0 113.1 《德之島事情》:「女子は貴賤の差別なく、總て十二三歲より、十五六歲に、至るの間手背に點を為し來りしか明治十五年一月より刑法施行と同時に身體刺文を為す。ものは違警罪を以て處罰する。ことに禁せられたる處、警察の注意周到なり、故今や全く該弊害を矯正したり。初め其刺文の本島に傳來したる以所を尋ねるに女子は刺文をなさされは女子たるの分限を失ひ死すとも前世に逝かれすと適適點をなささる女子死するときは黑にて手背に其點を摸寫し埋葬すとの事琉球時代より世世傳ひ來りしを以て尚ほ其弊風を墨習したりと謂ふ因て沖繩の婦女を見る。に今尚ほ剌文を為しつ、あるに拠れは本島にも琉球より傳來したるものと徵するに足れり。
  114. ^ 趙文楷《球女》:「異俗一何怪,南姑頂竹籃(球言,女曰「南姑」。以竹籃盛物頂於首,無論. 輕重,總不以手執也)!交通惟亥市(如中國之趁墟,皆女無男),負戴少丁男。 赤腳拖三板(球履,名三板),青絲倒一簪(簪末向前);侏𠌯衣紅絹,倚市更無慚(妓皆衣紅以自別,,土名「侏𠌯」--猶言傾城也)!
  115. ^ 琉球古典舞踊「組踊・端踊」. [2010-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8). 
  116. ^ 116.0 116.1 琉球紅型「城間工房」[永久失效連結]
  117. ^ 紅型(びんがた)とは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0-10-13.
  118. ^ 118.0 118.1 琉球染織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0-06-19.
  119. ^ 119.0 119.1 新春の宴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2-01-03.
  120. ^ 120.0 120.1 黃景福《中山見聞辨異》 「舊錄」:『男女無褲』;「志略」已云:『男婦皆無中衣』;今間有之。「潘錄」亦云:『古無襦褲,今皆有之』;則無褲,非近日風俗可知。乃李鼎元於嘉慶四年使琉球而記載「男女皆無褲,女衣又無鈕、無帶,且不束腰,勢須以 手曳襟而行」;豈第仍舊說而未之深考邪!又云:『女力作時,常卷兩袖至背,貫繩而束之。髮垢輒洗,洗用泥;解衣結於腰,赤身低頭,人亦不避』。按此前 古未聞,諸書不載;且此等事李公必不能目擊,率皆隨從人妄言之,而李公誤錄之耳。
  121. ^ 李鼎元《使琉球記》:「女衣既無鈕無帶,又不束腰,而國俗男女皆無褲,勢須以手曳襟。襟較男衣長,疊襟下為兩層,風不得開。」
  122. ^ 愛称募集(移転記念セール その2)[[Category:含有日語的條目]]. [2010-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6).  網址-維基內鏈衝突 (幫助)
  123. ^ 夏子陽《使琉球錄》:「名族之妻、出皆側坐馬上、以數尺白布巾蒙其首、隨以女僕三、四人。」
  124. ^ 《中山傳信錄》:「宦家女人騎馬,擁領蔽面,多側坐鞍上,兩足共一鐙,人控徐行。」
  125. ^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其言語、飮食、衣服、居室、土風, 大槪與閏伊島同, 供饋俺等亦同。婦人穿鼻兩旁, 貫小黑木, 狀如黶焉。 足脛繞繫小靑珠, 其廣數寸許。」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126. ^ 《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島名, 伊羅夫是麿……婦人, 掛水精大珠於頂。」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5-07-01.
  127. ^ 127.0 127.1 《琉球國由來記》:「也以緞子為制, 而嫁禮之時, 於黑裙之上着之。」
  128. ^ 128.0 128.1 下野敏見《奄美、トカラの伝統文化: 祭りとノロ、生活》,南方新社,2005年,ISBN486124028X, 9784861240287
  129. ^ 《中山傳信錄》:「土妓行市中;暑月衣襟上亦用紅絹緣於領掖間,以此識別。「舊錄」云:『良家入市,手持尺布以自別』;今亦間有之。」
  130. ^ 李鼎元《使琉球記》:「聞球俗有紅衣土妓」
  131. ^ 汪楫《中山竹枝詞》:「道是佳人亦復佳,一生赤腳守荊釵;宵來忽作商人婦,竟戴銀簪不脫鞋。(土妓,不得簪銀。道遇官長,必脫草靸,跣足據地,候馬過乃起。若中國人主其家,則超然禁令之外矣)
  132. ^ 李鼎元《使琉球記》:「初見紅衣人,頭面較良家修飾,衣亦鮮潔。蓋國俗不穿耳、不施脂粉,無珠翠首飾;此輩誨淫,或私為冶容、偷施脂粉耳。」
  133. ^ 《中山傳信錄》:「會葬者,皆衣白蕉衫。」
  134. ^ 134.0 134.1 《德之島事情》:「明治八年前迢は琉球人の如く男女共結髮して銀(上等人)又銅笄を差し。衣服廣袖にして、帶は前結なりしが、其後は男子十中九は散髮となり。衣服も稍稍內地風に化す。女子は尚ほ舊風を泦し。髮は輪曲(別に髮毛を添加ふ)結ひ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