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导航模板

Jimmy-bot在话题“关于模板“原创大杂烩”的争议”中的最新留言:2个月前


导航模板统一置于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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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部分导航模板都是置于页面底部,但有些导航模板却是挂在页面右边的,严重影响了页面排版和美观,似乎这些模板的创建时间都比较早。现在是否应该统一使用Navbox将这些模板改建?我发现的这类模板有Template:医学Template:儒学Template:道教Template:佛教(均创建于2005年)。--Zhangzhugang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04:42 (UTC)回复

反對,另外Template:军事是2007的....卍田卐JC1 2012年7月9日 (一) 05:23 (UTC)回复
  囧rz...:這樣有問題嗎……?--KOKUYO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05:45 (UTC)回复
支持,内容为重,条目搞那么花干啥……--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06:45 (UTC)回复

好像是要表達是否反對之意,那咱先投反對好了,而且咱覺得這樣安排得宜還蠻好看的。要內容為重那就維持現狀全心去編條目就好,我從沒聽過有人因為導航模板而在優良條目中投反對票的。而且硬改或者是限制的話,反而會造成很多不方便。--KOKUYO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06:57 (UTC)回复

順便整理一下咱找發現的好了,在右邊的導航模板包括:Template:德国历史(2004年)、Template:USHBS(2004年)、Template:Case table(2005年)、Template:Literature(2005年)、Template:伊斯兰教(2005年)、Template:餐(2005年)、Template:基督教(2005年)、Template:希伯来圣经(2005年)、Template:太平天國諸王(2005年)、Template:Style(2005年)、Template:History of Australia(2005年)、Template:不列顛群島歷史(2005年)、Template:法國歷史(2005年)、Template:日本历史(2005年)、Template:希腊历史(2005年)、Template:西班牙历史(2005年)、Template:香港歷史(2005年)、Template:RPG(2005年)、Template:Doujin(2006年)、Template:Linguistics(2006年)、Template:审查制度(2006年)、Template:大公會議(2006年)、Template:聖經(2006年)、Template:先知书(2006年)、Template:新约圣经目录(2006年)、Template:漫畫(2006年)、Template:哆啦A夢(2006年)、Template:方针列表(2006年)、Template:WikipediaFAQ(2006年)、Template:Alphabet(2006年)、Template:古埃及歷史(2006年)、Template:Cambodia History(2006年)、Template:印度历史(2006年)、Template:两河文明(2006年)、Template:土耳其历史(2006年)、Template:Iran History(2006年)、Template:Star Formation(2006年)、Template:荷兰政治(2007年)、Template:東方基督教(2007年)、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2007年)、Template:二十八个布尔什维克(2007年)、Template:指引列表(2007年)、Template:分类帮助(2007年)、Template:关注度标准导航(2007年)、Template:History of Bulgaria(2007年)、Template:朝鲜历史(2007年)、Template:蒙古族历史(2007年)、Template:挪威历史(2007年)、Template:葡萄牙历史(2007年)、Template:台灣歷史年代(2007年)、Template:泰國歷史(2007年)、Template:突尼斯历史(2007年)、Template:越南歷史(2007年)、Template:QuranRelated(2008年)、Template:聖經相關(2008年)、Template:耶稣(2008年)、Template:新教(2008年)、Template:名侦探柯南剧场版(2008年)、Template:马来西亚历史(2008年)、Template:瑞士歷史(2008年)、Template:上海历史年代(2008年)、Template:電遊歷史(2008年)、Template:Kings of Judah(2009年)、Template:信義宗(2009年)、Template:中美三个联合公报(2009年)、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2009年)、Template:EU history(2009年)、Template:老撾歷史(2009年)、Template:VG Industry(2009年)、Template:WPVG Sidebar(2009年)、Template:基督教末世论(2010年)、Template:希伯来圣经目录(2010年)、Template:加尔文主义(2010年)、Template:阿民念主义(2010年)、Template:聖公宗(2010年)、Template:中国缘十大国际友人(2010年)、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2010年)、Template:History of Greater Iran(2010年)、Template:迪士尼世界(2011年)、Template:伊朗政治(2011年)、Template:印度支那歷史(2011年)、Template:琉球歷史(2011年)、Template:巴林歷史(2011年)……在分類中有導航模板的便大概有這麼多了,其他同樣是在右側、作為導航用的模板還會更多;而且想把導航模板統一,之後的編輯工作絕對不是單純把模板格式修改那麼簡單。--KOKUYO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08:55 (UTC)回复
看了一下,像Template:德国历史Template:法國歷史这种总述式,按顺序,而且比较长的貌似竖式比较普遍。Template:基督教属于整个基督教范围内最重要的条目。这些一个页面用上一个竖式不会很难看。
不过Template:USHBS这种只叙述美利坚合众国的可以被{{美国专题}}替代。而Template:哆啦A夢Template:太平天國諸王Template:Kings of Judah则可以改到底部。Template:名侦探柯南剧场版写成这样就可以删除。而Template:中国缘十大国际友人本身就可删除。Template:WikipediaFAQ属于站务模板,不在讨论范围内。
而且很多模板搞得花花绿绿的,页面很难看。--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09:17 (UTC)回复
(~)補充不过话说回来,竖式模板只用在历史和宗教上?--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09:26 (UTC)回复
(:)回應:一些戰役模板也會放在右側,但是通常只會很依照時間來放,放在條目下方反而內容不足會很奇怪。而且很多情況下放在底下的模板很多也是花花綠綠的顏色,一大堆模板塞在一起一樣很難看。所以咱是認為應該是列為個案參照其他外國模板將不合適的內容作修改,而不是要以一個標準統一套在不同類型的導航模板上。要不然等咱有空時,依照其他語言版本的內容修改一部分導航模板好了。--KOKUYO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09:42 (UTC)回复

1.如果条目不需要信息框模板的话,比如格物致知,那这种导航模板倒是问题不大,否则,像孟子一样,真正的内容没多少,几个模板倒显得喧宾夺主。2.像Template:二十四史这样,其它多种语言版本都使用Navbox,只有中文版和日文版是竖式模板。3.像Template:二十八个布尔什维克这种模板实在找不出任何理由不改用Navbox。

咱仍然認為這些應該是以個案處理,另外開討論頁尋求共識,而不是統一格式處理。畢竟沒有人能夠一次懂這些模板所指的東西,所以應該要尋求那些懂得人的意見,且美觀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很主觀的。--KOKUYO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11:53 (UTC)回复

使用{{Sidebar}}、{{Sidebar with collapsible lists}}的也都是放在右侧的导航模板。其实上面有一些导航模板可以用这两个模板来改写,至少格式上能统一些。--Stevenliuyi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12:58 (UTC)回复

至少打印页面的时候,会把这些导航模板杀干净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9日 (一) 13:07 (UTC)回复
  1. 在那些有许多图片的条目中,竖式模板常常影响图片的摆放,而且和左边的目录一起并列,不好看,而且如果有infoxbox更麻烦,各自占了很大一块地方,正文被到处排挤,影响阅读;
  2. 您说的显示问题是{{Navbox}}本身的问题,这个模板我不懂技术参数,基本没编辑过。您说的显示偏右的问题并非反对横式模板的理由,因为那是技术问题,可以修正。即使竖式模板不转换成横式模板,现在条目里已经在用的横式模板也同样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3. 我引用横式模板时,采用的都是模板的最基本形式。使用{{ScienceNavigation}}比{{Navbox}}更麻烦一些,因为竖式模板涉及大量的换行,原来许多模板不得不大量使用<br />标志来强制换行,代码不易阅读,不方便后人修改;
  4. 平常参与上述问题讨论的人不太多,我做修改那几天里,我这里发过一次言之后,后来基本没人响应(反而是“参与维基需要管理员撑腰?”之类的无聊讨论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如果可以,请在这里开一个投票吧,如果大家坚持用竖式模板,请回退我的操作即可,我尊重社群的意见。
  5. 另外,模板横竖的问题,还有分类和模板的问题,需要尽早解决,不要光庆祝50万、60万,现在不解决以后更麻烦。 AlexHe34留言2012年7月17日 (二) 13:30 (UTC)回复
    • (:)回應:咱剛才講話可能有點衝……
  1. 這是我個人的推論,一、基本上在一開始設計時這類模板本來就沒有要跟infoxbox(就我所如人物模板)合用,因為就主要是作為一個概念的導航模板使用,例如以物理這類型條目來講從模板:經典力學之中如果我想知道矢量力學的觀念,我馬上可以從側邊模板知道他跟分析力學有關,同時也能夠迅速得知他跟艾薩克·牛頓有關。但是如果我是想知道牛頓的生平,那麼不意味我一定要知道物理的矢量力學。就必要性來講我認為如果是擔心側邊模板跟infoxbox模板合用的話,那麼問題就是他們本來就不該合用。另外觀於跟目錄會兩者衝突部分,我不認為會有這麼嚴重,以來好的條目首段部分本來就會有一定長度,且絕大部分模板都有隱藏的功能,那麼以在下觀點並不會不美觀。
  2. 如果改用成{{.w}}或許可以有所改善,之前咱許多底式模板都是如此編輯。另外觀於編輯便利性部分,我認為這類模板應該是要編輯前就該完善,而不是事後才期望有人能夠添加修改東西。
  3. 其實我也被吸引過去了(遭毆)……我比較希望能夠在條目那邊討論,而希望能在方針這邊討論這類型修改的走向,不過沒想到閣下提出後也真的辛苦修改了,真是抱歉。
  4. 咱是認為以個人美觀來講是十分不客觀的,例如我對於先前物理模板的安排並沒有覺得到有到必須修改的部分。因為對咱來講這剛好能夠填補首段右方圖片處,也能夠快速將整個物理概念作個分類,這些都是放置在最下方的模板永遠作不到的。因此咱是提議有需要的模板在「互助客栈/條目」那邊討論,另外甚至有必要的話或許也能夠同時讓橫式模板(用於人物)與側邊模板(用與相關概念)相存。--KOKUYO留言2012年7月17日 (二) 14:00 (UTC)回复
    • 我是被您的强烈反对和抗议吓着了  囧rz...我认为呢,把导航放在条目最开头,确实容易分散人注意力,实际上,导航在一个条目里的作用应当是一个“延伸阅读”的作用。。此外,我用Firefox浏览条目时,右侧的{{ScienceNavigation}}会偶尔地无法自动折叠(可能与您的Chrome出现显示问题一样,说明维基这个系统兼容性有提升空间),如果它没法折叠,就会导致本来可以打开条目第一时间能看到的图片被挤到下面去了(话说当时编辑衍射的时候就发现这个问题了)。有朋友之前其实创建过{{光學橫覽}},并在部分光学条目里试用,可能是动静小了点,没引起大家注意。另外: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涉及方针,不过最开始它就在这…… AlexHe34留言2012年7月17日 (二) 14:31 (UTC)回复
  • 我也使用Chrome,没发现这些模板修改后有显示问题。我认为,凡是模板中所涉及条目需要使用信息框的,则模板应该改用Navbox,比如Template:儒学内的条目大多需要信息框,像孟子这样极端的例子,页面右边全都是模板,实在难看至极,非改不可。另外有些模板可以删除,比如Template:中国缘十大国际友人,还有Template:太平天國諸王,太平天国封了几百个王,改为列表更合适。--Zhangzhugang留言2012年7月17日 (二) 13:52 (UTC)回复
  • 又没人跟进讨论了?呵呵~ AlexHe34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10:09 (UTC)回复
    没法讨论xD,我一部分是上认为模板放底部格式比较统一,所以主观地认为把竖式模板改成横式比较好。不过观察上面讨论的意思大概是不用{{infobox}}的条目可以考虑放一个竖式模板,如果这样的话,可以强制把竖式模板的宽度设为信息框默认的264px?另外就是书生说的竖式导航模板会被列印出来。--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10:43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本來就很難討論了……或許咱們也可以將同一主題同時使用豎式模板與橫式模板,少內容的就用豎式模板、多出的內容的則另外安排在橫式模板。對於咱來講會把豎式認為比橫式模板美觀,尤其是只需要安排一個導航模板時,相比之下咱更討厭那些花花綠綠的橫式模板。--KOKUYO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11:18 (UTC)回复
  • 其实铁兄的说法也不错,把默认的竖式模板的宽度都限制了,例如统一改成前面提到的Siderbar,并且不建议用户用太复杂的代码来实现太花哨外观,毕竟条目正文才是重点。早期建立的有些模板,好像没有采用后来比较统一形式的导航栏(条),这些我建议予以统一。 AlexHe34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11:24 (UTC)回复
    但這也不代表都用Navbox取代吧……不過Navbox好像是在更後面所開發並廣為使用的。--KOKUYO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11:48 (UTC)回复
    • 我还是认为,条目的竖条对条目中可能存在的信息框、图片、文字都有影响(即使它折叠起来),而横栏在最后放置,一般不会影响前面的正文。 AlexHe34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12:11 (UTC)回复
      • 但咱認為就功能上來講橫式模板並不能取代豎式模板馬上整理整個概念脈絡的能力,同時對於可能存在的資訊框(如果排除人物資訊框,我想不到旁邊還有什麼資訊框能加)、圖片(以物理為例很少首段上方會擺置「必要」圖片,因為物理更加偏向一種概念,就算有其實如果是用英文版本的干涉條目作法安置在條目內可放置的地方也可;但是假如是在軍事這類來講,比較有首段圖片能夠明確指明東西)、文字(在咱的想法上就是一個擺有很多功能的模板,因此如果是將重點放在模板寬度與其他模板、常用圖片大小相似的寬度即可)不會有多大影響。利弊比較過後我會傾向使用豎式模板,因為如果出現的問題往往條目經過安排就可以處理(不過跟目錄並排這種問題我就不好講……這蠻主觀的說),但是豎式模板拿來整理概念的方式並無法用橫式模板取代;尤其是物理內容並不像冷戰那樣需要許多事件條目連結時,使用橫式模板並不意味著能夠對於相關條目分類有多大的影響。--KOKUYO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12:36 (UTC)回复
  • 看看其他人是何种看法呢? AlexHe34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12:50 (UTC)回复

1. 模板是否必须被置入所有其提及的条目中?2. 关于“中国”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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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模板的方式,本人与@Zenk0113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分歧[1]。本人认为模板中某些内链所指向的条目并不一定需要挂上这个模板。Zenk0113所阐述的原则是“模版有使用就放入条目”。请问社区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另外,关于“中国”,Zenk0113认为“指的就是历代中国跟中华人民共和国,这点应该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参阅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其中提到“……尤其“中国”一词不应被用作与现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治下的地区,或与未包含香港及澳门的“中国大陆”同义。”请问社区关于“中国”的共识到底是什么? (抱歉,本人是第一次卷入维基百科上的编辑冲突,之前已经尽力化解矛盾了,但是还是有以上两点主要的分歧不知道怎么处理,请大家帮忙解决,不胜感激!)——,Schenad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07:00 (UTC)回复

本人對於模版的使用認知應是關連性強的內部連結才使用模版集合起來(所以正常模板內所提及的條目理當也會放入模板,無法理解模板內建立了條目,卻不在條目內使用模版的道理)。如果關連性不強應是在條目內敘述即可。對於中國的認知,除上述歷代中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應僅有在政治及外交相關的正式條目才需要使用正式名稱的理解。以上可能會產生一個問題,中國音樂與台灣音樂的交集應該是語言上的相同,所以使用中文音樂或是華語音樂的名稱可能更為合適。如果在台灣音樂下擺了中國模版??即會產生爭議。Zenk0113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07:28 (UTC)回复
有些参见、顶栏底栏乃至左边的名称未必要置入,但正式列表项应该还是要置入的。确实有一些觉得放不进去的情况,那么一般是这个模板有问题。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2月23日 (五) 19:39 (UTC)回复
之前討論有建議使用華語影視作品這種模板去含概中文使用範疇EX電影或是音樂。Zenk0113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9:28 (UTC)回复


被提刪的模版可以置於條目下嘛? EX.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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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導航模板沒實際作用也非實際管理地區所以被刪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3/22#模板: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行政區劃。但是中國wiki使用者多次把導航模板原始碼貼於臺灣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底部, 請問提刪的模板可以如此使用嘛? 這樣沒有違反WIKI的刪除規定? Light0113留言2019年6月7日 (五) 15:06 (UTC)回复

@彭鹏Jyxyl9:兩位對於刪除規則有特殊見解的兩位,麻煩說明。Light0113留言2019年6月7日 (五) 15:17 (UTC)回复
只在这一条目内我觉得ok。Viztor留言2019年6月7日 (五) 16:00 (UTC)回复
我觉得不违反,把已删除的内容并至其他页面在维护百科有无数先例。不适合独立为模板的内容并不代表它不可以成为其他条目内容的一部分。——彭鹏留言2019年6月8日 (六) 01:25 (UTC)回复
@彭鹏:想確認,之前是否有將已删除的模版模版形式并至其他页面的先例?--Wolfch (留言) 2019年6月8日 (六) 03:08 (UTC)回复
再仔细说一下的话。我觉得如果有人把这个模板复制粘贴到台湾各城市中,我觉得可以认为是破坏。但如果只是这一条我觉得ok。Viztor留言2019年6月8日 (六) 04:09 (UTC)回复
這個模版在提刪前後一直都在這個條目自己置底而已。被提刪就合併的說法應該是在原條目沒有這些資訊的前提下(ex.香港最高電影票房Template:香港最高票房華語電影),但這內容來說,也一直以來與原條目內容資訊重覆。其實沒有存在必要Light0113留言2019年6月8日 (六) 08:48 (UTC)回复
我也觉得没什么必要。但有人要加的话我没意见。Viztor留言2019年6月8日 (六) 10:25 (UTC)回复
@Sanmosa: 可以,直接貼過去嘛?Light0113留言2019年6月8日 (六) 08:48 (UTC)回复
  • 我把討論移來VPP了。基本上,現在的論爭是已刪除的模板內容是否能以模板形式置於條目內。我個人的意見是:除非有個別共識許可如此併入內容(每個條目各自討論),或另立方針指引一概許可,否則應該是不能這樣做的。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9日 (日) 03:45 (UTC)回复
  • 我認為是完完全全的WP:POINT。可以想像到如果接受這種行為的話,原本有共識刪除的內容將能夠通過不同形式重現,導致已刪內容自動復活,這顯然屬於違反共識的行為,應予以抵制。—AT 2019年6月9日 (日) 07:50 (UTC)回复
    • 不要滑坡。模版删除的理由很多。被删除也有可能是因为没有必要,但很多时候类似的文字在某个条目中可能是有用的。~ viztor 2019年6月9日 (日) 08:11 (UTC)回复
      • 類似的文字與複製貼上模板參數是兩回事。顯然地,目前條目的狀況屬不可接受。—AT 2019年6月9日 (日) 08:31 (UTC)回复
      • 我觉得那段代码不能算作模板,而是长得很像模板的列表。列表的内容与条目主题相关,并有来源可供查证,放在条目中有何不可?模板删除的主因是它不具导航性,不适合做导航模板,那把它移动到条目中当列表用有什么错吗?——彭鹏留言2019年6月9日 (日) 15:39 (UTC)回复
        • 左側的閱、論、編,您點進去看看是什麼來的,還說長得像模板的列表,這樣的說辭不自欺欺人麼?這可是跟已刪模板完全一模一樣的內容啊。而且,您所說的「內容」,上方正文已經有適當的表格顯示,無必要使用模板形式再展現一次。另外,相關內容置於條目底部,並且跟其他模板一樣使用NAVBOX(可不要忘記NAVBOX本身就是一個模板),而您卻聲稱不能算作模板,您只不過是將代碼從已刪模板中複製過來而已,明顯就是模板。我完全無法接受您這種漠視共識的行為,如果您想繼續使用模板的話應該提出DRV,而不是在這POINT,請您馬上自行回退。感謝合作。—AT 2019年6月9日 (日) 15:54 (UTC)回复
        • 确定不是模板,模板是单独一个页面,并可在多个页面重用的,而列表可以是一个页面,也可以是某个页面的一部分,且不具备重用性。那段代码是某个页面的一部分且仅在这个页面里使用,所以是列表。维基没有明文禁止已删除的内容出现在其他条目中,所以我不认为我有漠视共识或是在扰乱,共识是它不适合做模板,是否可以成为某个条目一部分没有共识。——彭鹏留言2019年6月10日 (一) 00:36 (UTC)回复
          • 原來navbox不是模板啊,原來將一個已刪模板的代碼複製貼上就變成了不是模板了,原來模板內容複製貼上就變成了列表了,原來共識說不適合做模板,那就直接複製代碼便沒有問題。您如此取巧的行為除了point和漠視共識外,我實在不知道怎樣形容了。按照您的邏輯,所有已刪模板都可以按照您的所謂列表方式重現囉?請問您這種行為和說辭跟架空afd有什麼分別?—AT 2019年6月10日 (一) 07:40 (UTC)回复
          • 只能说我们对模板的定义和删除规则的理解不一样,或许AT君的理解是对的,而我的理解是错的,但AT君没有必要这样阴阳怪气地讽我,还恶意推定我是在扰乱和漠视共识,个人认为这不应是一个管理员应有的作风。——彭鹏留言2019年6月10日 (一) 11:05 (UTC)回复
            • 首先,我沒有惡意推定,只是根據您的行為,得出point和漠視共識的結論而已。另外,我也無意諷刺您,只是將我想表達的地方放大一些好讓您能夠理解清楚我的意思,如果造成您的誤解,我很抱歉,這並非我的本意。希望繼續得到您或其他人的意見,謝謝。—AT 2019年6月10日 (一) 11:12 (UTC)回复
              • 我就是回退了一次我认为不合适的编辑,在互助客栈发表了一些个人意见而已,我不觉得我的这些行为是在扰乱和漠视共识,如果AT君坚持这么认为,我也没什么办法。另外补充一句,我没有说所有已刪模板都可以按照列表方式的重現,那些明显破坏的、无实际内容的、无任何其他页面可供合并的等等,这些模板肯定是无法以任何方式重现的。——彭鹏留言2019年6月10日 (一) 11:35 (UTC)回复
                • 不只是您,我泛指所有複製貼上已刪模板代碼的用戶。另外,我倒是想請問一下有什麼模板可以通過複製貼上的形式重現?還望指教。謝謝。—AT 2019年6月10日 (一) 11:43 (UTC)回复
                  • Wikipedia: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導航模板说,如果模板囊括的条目不符合那四个标准,一个列表或分类也许更适合它们。所以仅仅因不符合模板的四大标准,而无其他问题被删的模板,维基百科允许它以列表的形式展示,至于列表应该长什么样,维基百科好像没有硬性要求,它可以是纯文字,也可以是表格,或者其他任何样子。因此,愚以为这种情况下复制贴上源码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在您和其他一些维基人看来这么做是不合规的)。——彭鹏留言2019年6月10日 (一) 12:46 (UTC)回复
                    • 當然是不合規的,因為根本的問題完全沒有解決到,您所作的版本從顯示上來看可是與模板尚存的時候一模一樣。沒錯列表可以是純文字,也可以是表格,但不是navbox。然後,您看看相關內容,您敢說其他人會覺得那不是一個模板嗎?原本afd有人提出的導航和指向目標問題也完全沒有得到任何解決。我想說的是您要弄個表格什麼的,當然可以沒有問題,但是不是將原本模板內容複製貼上,然後告訴別人這是列表,您覺得有誰會信?最後,您還沒有回答我什麼樣的已刪模板可以通過複製貼上的形式重現於條目內?—AT 2019年6月10日 (一) 13:32 (UTC)回复
                      • “當然是不合規的,因為根本的問題完全沒有解決到”缺乏依据,属原创研究。请注意,现有方针并未规定条目中的表格不能以navbox呈现,法无禁止即许可。从Navbox的链入页面查询可知,在条目空间中以非嵌入形式使用Navbox模板的条目(也就是将navbox作为内文表格的条目)有近两百个(如重庆大学#院系设置),可见此类运用并非孤例,且行之有年。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0日 (一) 13:43 (UTC)回复
                        • 首先,navbox是模板,這個是肯定的,Wikipedia:格式手冊/表格Help:表格也沒有提及表格能夠使用navbox,所以就算重慶大學條目內文使用navbox,它仍然只是一個模板,而不會忽然變成表格。另外,請您考慮看看您舉的例子的位置跟台灣省條目的位置有多大區別?不要放在下方就不會讓人誤會啊。如果您要考慮將相關「表格」移至內文的話,台灣省條目的內文中已經有一個非常好的表格,我想就沒有必要再弄一個了吧?—AT 2019年6月10日 (一) 13:53 (UTC)回复
                          • (1)现有方针指引没有规定表格不能引用模板参数呈现。经查目前有近两百个条目以类似方式呈现,可见并非孤例。
                          • (2)“不要放在下方就不會讓人誤會啊。”我不觉得这里有什么误会。维基百科中直接使用原代码粘贴到条目上作为信息框的条目也有很多,如三K党天津奥租界。甚至还有使用普通表格参数作为信息框的条目,如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您不能说这些条目是用表格假装信息框,这些表格参数放在条目首段也不会使读者感到误会。您之前认为把表格参数放在导航模板的位置就是“让人误会”,这是不成立的。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0日 (一) 14:13 (UTC)回复
                            • 您提到{{Start expwy exit box}}仍然是一個模板,無論它在內文、底部還是首段,都是一個模板,而不是一個表格。另外,我再說一次navbox是一個模板,而不是什麼表格參數,信息框也是模板,不是表格,真正的表格是Wikipedia:格式手冊/表格Help:表格內列出的那些。就算您要將模板當成表格在用,也應該在排板上下一些功夫,像您提及的京哈高速公路等等,雖然我看來仍然是模板,在您看來是表格,但是也完全不構成任何問題。但是,台灣省條目是怎樣?直接就跟其他導航模板放在一起,然後說是表格,但是跟它跟其他導航模板一樣都使用navbox,誰不誤會?—AT 2019年6月10日 (一) 14:27 (UTC)回复
                              • Wikipedia:格式手冊/表格Help:表格都只是论述而已,并不是方针指引,也不具有约束力。其中Wikipedia:格式手冊/表格更只是一个翻译半成品,您恐怕不能拿这些来约束条目。您所称的“真正的表格是Wikipedia:格式手冊/表格Help:表格內列出的那些”这一论断就目前而言尚不足以成立。
                              • 维基方针指引中并未将“让人误会”作为删除条目内容的理由之一。本人之前已经说明过,维基百科中直接使用原代码粘贴到条目上作为信息框的条目有很多,如三K党天津奥租界。甚至还有使用普通表格参数作为信息框的条目,如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您不能说这些条目是用表格假装信息框,然后就把这些条目中的表格源代码删除。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0日 (一) 14:48 (UTC)回复
                                • 好歹先移除那三個目前基本沒有任何作用的「閱」「論」「編」按鈕(或修改內部連結)好嗎?您舉出的例子中的那三個按鈕至少都還有連結到Infobox、Navbox等模板。—— Eric Liu 編輯次數突破一萬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6月10日 (一) 15:04 (UTC)回复
                                • 沒錯是論述,所以您到底是想解決問題,還是想說沒有規管,便可以亂來沒人管得到?如果您覺得有需要定義表格是什麼的話,我很樂意共同協商啊,但是這也不影響navbox是模板的事實。另外,信息框是模板,不是原代碼。至於,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則是一個表格,我沒有說用表格假裝信息框,一直都是您說而已,我也沒有要刪除這些條目的模板、表格。我針對的是台灣省條目。讓人誤會是一個很大的問題,afd既有共識刪除模板,而有人直接將模板代碼複製貼上,讓人誤會為導航模板,將您所說的「表格」當成導航模板來看的話,就是沒有解決到原本afd提出的問題,也就是說這種行為只不過是在想暪天過海。其次,如果您真把它當成表格來看的話,就請您在排板上下功夫,而不是籠統地將它原原本本地跟導航模板放在一起(例如加個分段?),我亦再次強調既然上方已有類同(而且更好)的表格,我想沒有需要再弄一個同類型且混淆視聽的「表格」。最後還原基本步,該模板刪除後一段長時期都是沒有現在的代碼的,既然已經引起爭議就應該先還原至原版本,而非保留具爭議版本。謝謝。—AT 2019年6月10日 (一) 15:09 (UTC)回复
                                  • 首先,需要再次重申的是,没有任何方针指引规定表格不能引用模板参数呈现。请您在发表观点前注意这一点。想要解决问题不代表就可以跳过方针指引径自使用论述对条目进行执法,您这是偷换概念。
                                  • 其次,您这是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凭什么您可以拿着论述来规管条目,而不许其他编者指出您的这一行为错误?难道只许用表格作为信息框模板,不许用模板作为表格?这样的双重标准是不是太明显了一点?
                                  • 您一直强调“讓人誤會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但您提出这一点于法无据,一直是您的原创研究。维基方针指引中并未将“让人误会”作为删除条目内容的理由之一。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0日 (一) 15: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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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我只是在說明navbox是一個模板,您要將它當表格在用的話隨便您,但是引起問題的話,那就不能坐視不理。其次,您說我拿論述管條目,我想請問一下又有哪一篇方針指引在說模板可以當成表格用?連篇論述都沒有。而且,您連表格和信息框的差異都未分得清楚,我不知道如何跟您討論,什麼雙重標準更是無稽。最後,我不知道您是不是沒人細閱我上面的回應,我引用一次給您看清楚:「讓人誤會是一個很大的問題,afd既有共識刪除模板,而有人直接將模板代碼複製貼上,讓人誤會為導航模板,將您所說的「表格」當成導航模板來看的話,就是沒有解決到原本afd提出的問題,也就是說這種行為只不過是在想暪天過海。」那違反的方針指引是什麼呢?不就是WP:共識WP:POINT嗎?(WP:GAME也相當有可能)我最不認同的就是這一點,這麼公然踐踏共識的行為,不知道為何還可以如此理直氣壯。模板當表格用什麼的我根本不在意,因為在我看來一直都是個模板,沒有引起問題的話完全可以接受。但是,把已刪模板的代碼複製貼上,強調只是表格,而非導航模板,而原本的條目在顯示上卻沒有絲毫分別,這樣嘲弄共識的行為實在令人不齒。如果您沒有意識到我提出的問題或是堅持這種複製貼上的行為是可以接受的話,只能說從一開始大家的理解差異就已經是南轅北轍。—AT 2019年6月10日 (一) 16:05 (UTC)回复
  • 發起人作出的修改,我覺得是非常正確的,剩餘的就是位置問題,應該移至內文(雖然我覺得行政區劃的表格已經非常足夠,移至內文屬多此一舉,那倒不如刪掉或將相關內容補充至內文)。當然您要堅持兩個「表格」同時存在的話也沒有問題,至少移一移位置。—AT 2019年6月10日 (一) 16:16 (UTC)回复
    • (:)回應:请您阅读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和论述间的差别,谢谢。维基百科没有方针指引规范的事情有很多,法无禁止即许可。您在没有方针指引的情况下,反复拿论述当令箭,对彭鹏等其他编者进行指责,并要求他人依论述行事的做法同样令人不齿。您一方面指责他人“公然践踏共识”,另一方面自己却拿着论述当方针用,这是不是双重标准呢?
    • 可以确定的情况是,方针指引没有限定条目内文中所使用的表格的位置,您既然没有要求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中用表格作为信息框模板的内容移动位置,那么就不应要求本条目中的模板作为表格的内容移移动位置。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1日 (二) 00:43 (UTC)回复
      • 「法無禁止即許可」?我說了違反共識、POINT、GAME,請問哪裡來沒有禁止?還有我沒有反覆拿論述當令箭,只是引用了一次供您參考,而您所主張的什麼模板當表格的說法從來沒有出現在任何WP頁面,按照您的所謂「法無禁止即許可」的說法,我拿論述來作補充說明也遠比您自己的個人主張要有力得多。雙重標準的恐怕是您本人吧?另外,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條目的那個是表格,您要當作是信息框模板是您的意見,從代碼看來它就是個表格,不是信息框,因此您說服不了我什麼為何不能移位置。而且,為什麼表格就一定要放在底部,我跟您提出了疑慮,您的回應就是不能,而沒有說為何不能或如何解決我的疑慮,我已經提出了解決方案,請問您的解決方案又是什麼?謝謝。—AT 2019年6月11日 (二) 04:54 (UTC)回复
  • 既然目前僵持的原因在於沒有硬性規定是否可以放置,或許應該對這方面制定相關指引?—— Eric Liu 編輯次數突破一萬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6月10日 (一) 15:04 (UTC)回复
    • User:Ericliu1912其實如果嚴格按照刪除方針的定義來辦的話,AT他的解釋是正確的;所以要務確實是制定相關方針指引。Σανμοσα 今天, 11:20 pm (UTC+8)
    • 本人亦支持起草方针指引,从而对“用表格作为信息框模板”以及“用模板参数作为表格”的问题进行规范。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6月10日 (一) 15:38 (UTC)回复
    • 我的著眼點是複製貼上的行為,至於無論是“用表格作为信息框模板”以及“用模板参数作为表格”我都沒有所謂,只要沒有引起上述的問題的話。—AT 2019年6月10日 (一) 16:08 (UTC)回复
    • 一直忘了说,navbox模板本身就是一个表格,它的HTML源码同维基百科的其他表格一样,都是table-tr-td结构,这是HTML语言里典型的表格结构。——彭鹏留言2019年6月11日 (二) 10:10 (UTC)回复
      • 我對技術了解不深,無法確認是否如您所說navbox本身是一個表格。但是我的重點是這個嗎?我說了您們要將navbox當成表格來用我是沒有意見,只要沒有引起問題的話。我認為最大的問題是完全複製貼上已刪模板的內容,您要將navbox當成表格什麼的我根本不在乎,但是讓人誤解為導航模板,而且與刪除前的版本完全一致的情況下,我認為這種行徑是取巧、鑽漏洞,也就是point、game,無故重現afd已刪模板的內容則屬於違反共識,這是我的觀點。—AT 2019年6月11日 (二) 14:00 (UTC)回复

  • 如果要制定指引(或是討論出一個共識)的話,大概要包含以下幾項:
  1. Navbox(或Infobox等)模板樣式與一般表格不同,能否視為表格?
  2. 表格內容可否透過模板(Infobox、Navbox)呈現?另,二者可否同時存在?
  3. 經過提刪,刪除通過的模板(或原始碼)內容,是否可以任何方式重新複製貼上至條目中?
靜候各位高見。—— Eric Liu 編輯次數突破一萬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6月11日 (二) 15:01 (UTC)回复
  1. 沒有意見。
  2. 沒有意見。
  3. 不能。
以上。—AT 2019年6月11日 (二) 15:58 (UTC)回复
  1. 無意見。
  2. 無意見。
  3. 不可以。

--Wolfch (留言) 2019年6月12日 (三) 04:34 (UTC)回复

  1. 無意見。
  2. 無意見。
  3. 不可。

Light0113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06:20 (UTC)回复

  1. 個人同意可以視為表格而非模板,並將之設為A2的例外,但前提是有預設欄位名稱以外的字數(意思就是還是需要輸入一些内容以在當中顯現)。
  2. 對於表格內容可否透過模板呈現,我沒太大意見,但至少要確保使用是符合Infobox、Navbox的原意,否則盡量不要這麽做;Infobox、Navbox在一定的情況下可以同時存在,本地的例子多的很。
  3. 如果共識並不是“合并内容後刪除”的話,不可;共識是“合并内容後刪除”而先前未及進行合并的話,個人認為無不可。
個人意見如上。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2日 (三) 11:44 (UTC)回复
但合併後刪除應該是改成表格或是其他型式,不是一直把原始碼重覆貼上(光是一直看那個紅鏈的閱字就覺得邏輯上不合理)。覺得有需要改成表格的使用者應該自行合併修改 而不是重覆貼上。除了以上,一樣資訊的兩個表格出現在同一個條目也不會是問題了。Light0113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14:52 (UTC)回复
這點我同意,不過我認為到時方針裏說建議改成表格或是其他型式就好。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3日 (四) 03:27 (UTC)回复
OK 最後請教,如果以此案為例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3/22#模板: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行政區劃 。並沒有合併後刪除的意見,您的建議來說,也並不符合這個但書吧? 所以如果覺得有需要的使用者應該自行改成表格,而不是強硬一直複雜貼上。Light0113留言2019年6月13日 (四) 11:49 (UTC)回复
如果覺得有需要的用戶應該先在DRV請求取回內容以便合併,在請求獲得允許之後才自行改成表格併入。ΣανμοΣαν 2019年6月13日 (四) 13:40 (UTC)回复
@Light0113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3日 (四) 13:41 (UTC)回复
@Sanmosa:了解,感謝您的回覆。所以理解沒錯的話,不管是否有合併後刪除的意見,有需要的使用者可以於DRV請求並於通過後自行更改表格合併。 這樣理解應該沒錯吧? Light0113留言2019年6月13日 (四) 14:08 (UTC)回复
User:Light0113如是。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3日 (四) 14:25 (UTC)回复

選秀節目模版條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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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模版不應該條目化Template:偶像練習生Template:创造101,所以我覺得不應該把所有參賽者列出(ex前幾名列出僅可或是保留欄位七八成有個人條目者之類),完整資訊應該查到條目即可 不知道其他使用者對於此模版的使用有啥看法?Light0113留言2019年8月11日 (日) 10:53 (UTC)回复

以這兩個模板為例我建議刪除偶像練習生36-99名欄位、创造101 37-100名Light0113留言2019年8月11日 (日) 17:59 (UTC)回复
  • 我认为,《偶像练习生》属于偶像男团竞演养成类真人秀节目,每位参赛选手都是能吸引粉丝们的关注。通过导航模板,读者可以方便地点击条目链接来查阅选手条目,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选手成绩。因此将他们列出来是有必要的。至于暂时没有个人条目的选手,我们可以先不加上内链,以免红链影响美观。--風雲北洋Talk 欢迎参与第十七次动员令 2019年8月11日 (日) 12:58 (UTC)回复
回歸導航模板功能是連結高度相關的條目並且避免出現過多文字。這類選秀節目大部分是新人,幾乎沒有關注度可言。這樣感覺反而是宣傳之嫌。另外完整性的部分,以有條目足以完整表達。Light0113留言2019年8月11日 (日) 17:59 (UTC)回复
此类选秀节目有部分是曾经出道的艺人,未出道的练习生在参与节目后也有多数人在原经纪公司以团体出道,说没有关注度可言的话似乎不太适合。--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19年8月12日 (一) 05:23 (UTC)回复
後半段的人如果有關注度應該早就已經設立了。我想討論的是這類選秀模版不可能把所有參賽者都列入,那我們的停損標準如何設立比較適合?Light0113留言2019年8月12日 (一) 18:09 (UTC)回复
  • 《偶像练习生》跟《快乐男声》之类的性质不同,因为偶练是偶像团体养成类选秀节目,练习生有控制在一定的量,每位练习生都能较高的具备人气;而快男则是个人选秀节目,节目一开始就是参赛者达到300多人的海选,最终只有十几个左右的选手能进入全国总决赛的比拼。所以,《偶像练习生》这类节目的模板,将所有选手(练习生)列出来会比较好;《快乐男声》这类节目的模板,仅列出前十几名会比较好。--風雲北洋Talk 欢迎参与第十七次动员令 2019年8月12日 (一) 18:45 (UTC)回复
那就是等創了以後再說。後半段參都有關注度個人持疑? 高人氣不等有關注度,而且照您所說的選秀方法 其實我覺得人數上是差不多的 模板:超快家族 或是Template:星光幫但最後6到10名很多人根本也是沒有條目Light0113留言2019年8月12日 (一) 21:12 (UTC)回复
我认为需要保留所有参赛选手。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未来可能有些网页会失效而导致一些信息无法查询这时候维基百科可能会是唯一可以查到信息的了。基于此我认为需要保留。--舞月書生(Joye.Zhang)👉☎️👈∮菜鳥,主要维护杨超越 2019年8月14日 (三) 13:27 (UTC)回复
有條目完整的資訊了Light0113留言2019年8月14日 (三) 21:40 (UTC)回复
导航模板可以方便读者查阅。--風雲北洋Talk 欢迎参与第十七次动员令 2019年8月15日 (四) 13:18 (UTC)回复
如果條目就可以查閱,幹麻還要重複資訊使用導航模版? 麻煩回到定義問題,導航模版用於連結條目,避免過多文字或是紅鏈(印象有些更嚴格的導航模板是連綠鏈都不可行)。Light0113留言2019年8月16日 (五) 02:18 (UTC)回复
我個人主張這是節目關注度,就像專輯條目會有曲目、票房條目會有電影等,這是節目的模板,所以參與者只是出現其中的人,我們只是展現有誰而已。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8月14日 (三) 13:53 (UTC)回复
依導航模板功能所述 用來避免出現過多文字 用於連結高度相關的條目。關注度的主張應該用在條目 Light0113留言2019年8月14日 (三) 21:40 (UTC)回复
沒有人針對我提出的討論給予正面回應,我不覺得這個叫維持現狀。如果無提出其他停損標準的討論,就依我提出的建議,欄位紅鍊或是文字不保留(但欄位未擁有七八成以上的條目可保留)。Light0113留言2019年8月18日 (日) 08:52 (UTC)回复
不行,要尊重共识。如果阁下的个人观点没有成为共识,就不可自作主张。--風雲北洋Talk 欢迎参与第十七次动员令 2019年8月20日 (二) 17:25 (UTC)回复
共識不是投票,是討論。針對我提出的理由(導航模板是用於條目間的連結,並不是當條目完整性撰寫的。雖然我的立場是刪除過多文字或紅鍊,但我也退一步了欄位只要條目七八成有條目就不刪)你們並沒有提出討論。Light0113留言2019年8月23日 (五) 16:59 (UTC)回复
順便一提,不只只有選秀節目有這個問題,很多藝人的個人模版都會有這個問題,過往我處理的原則也是刪除不可能成立條目的作品集欄位(EX.單曲.小型演唱會等)。Light0113留言2019年8月23日 (五) 17:04 (UTC)回复
有些参与讨论的用户没继续讨论,可能是因为他们没看到,而不是拒绝沟通。阁下可以ping或者mute他们。--風雲北洋Talk 欢迎参与第十七次动员令 2019年8月29日 (四) 03:06 (UTC)回复
如果對於自已討論過的話可以講完就不理,那幹嘛來討論?Light0113留言2019年9月5日 (四) 16:59 (UTC)回复
@SoftyuMilkypine::幾位對於此案是否有其他異議?如果沒有回應,就以本人以上提出的建議做為共識。Light0113留言2019年9月5日 (四) 17:35 (UTC)回复
還能說甚麼,我們的想法不同,而且也說服不了對方,這樣下去根本沒有結果。 --I know that's plastic love 2019年9月6日 (五) 02:07 (UTC)回复
你的論點有兩個人都提出相似的見解,您並沒有回應,當然你覺得不合理可以去方針討論。Light0113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20:26 (UTC)回复
關注度可以用在模板內文嗎? --I know that's plastic love 2019年9月11日 (三) 15:46 (UTC)回复
不行。請往上看和平至上與我給出的理由。Light0113留言2019年9月16日 (一) 15:46 (UTC)回复
请注意您讨论基础的维基百科:导航模板是一篇没有强制力的论述。--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19年9月6日 (五) 05:24 (UTC)回复
所以才針對這個主題提出討論的共識,不然我大可依指引刪光無條目內容就好了。Light0113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20:26 (UTC)回复

关于选秀节目导航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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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观察,上次那个话题“选秀节目模版条目化”并没有形成共识,不知不觉中被Jimmy-bot关闭(见Wikipedia talk:导航模板#選秀節目模板條目化)。然而,User:Light0113却以“讨论共识”为由对{{偶像练习生}}、{{创造101}}作出删减。私以为此举有不妥之处,故重开这一话题。--風雲北洋Talk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9月30日 (一) 09:50 (UTC)回复

已經照您的要求 回應該次發言討論者 ,也說明了不講話代表沒意見。如果請您提出方案吧? 我的方案也提出了 並沒有看到其他建議跟討論。你就只一直說不能刪,但是講話要依據,可以麻煩您針對不可全刪的理由以相應規定嘛? 不然我的確是不知道怎麼跟您討論下去Light0113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10:29 (UTC)回复
因為根本沒有刪除的必要,如果有必要你早解決問題了不是嘛?所以討論共識來尋求解決方案在我看來根本就不存在,因為本來就沒有依據來指示选秀节目导航模板的樣式,所以甚麼模板人太多根本不成問題,還有,甚麼是條目化?可以先解釋一下他的意思嗎,畢竟「把所有參賽者列出」我看不出來與條目化有何干係 --善有善報,星有星爆 不是不爆,十秒未到 2019年9月30日 (一) 14:55 (UTC)回复
依據規範來講,導航模板本來就不該出現太多文字或紅鍊,主要功能是用來連結其他條目的。麻煩下次還有其他意見早點回應,但是請依規範。Light0113留言2019年9月30日 (一) 16:03 (UTC)回复
早就回應很久了,每次你都說依據規範來講,但都不去執行,請問刪除無連結的內容有很難嗎?覺得沒錯就去做,我的話就到這裡,看你是要繼續討論不會有結果的共識還是直接刪除,都站在有裡的那方為什麼還可以綁手綁腳。 --善有善報,星有星爆 不是不爆,十秒未到 2019年9月30日 (一) 16:15 (UTC)回复

关于模板“原创大杂烩”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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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创大杂烩”一词未见诸WP:原创研究WP:删除方针,但却被作为删除理据被用在包括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17#Template:老北京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7/25#Template:老天津卫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老济南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老成都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宁乡市历史文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5#Template:武汉市等在内的诸多模板,并得到了部分支持。
  2. 由于“原创大杂烩”涵盖广泛且未有定义标准,因此这个“口袋罪”似乎什么都可以往里装,仅相同主题涉嫌“原创大杂烩”的模板就有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模板Category:中国地区和领土专题模板下的各城市、各省份模板以及Template:臺灣主題Template:高雄主題Template:Hong Kong topicsTemplate:New York City等等模板。
  3. 在此就①对“原创大杂烩”一词在删除理据中的使用②对类似主题模板的处理③对已删除模板的处理等问题寻求诸君的意见。--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17:22 (UTC)回复
    我个人的意见和《T:武汉市》存废意见中基本相同:若所谓“大杂烩”并未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那么当然不属于“原创总结”,而是维基百科鼓励的总结(撰写百科全书本身就是一种“总结”,如果不允许“总结”那就变成只能复制粘贴了,甚至复制粘贴也属于一种“总结”——内容如何组织?乃至,复制哪里的内容?)。但具体是否“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这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比如《T:武汉市》我的意见就是“暂时保留,但需要根据《武汉市志》等文献来组织内容”,否则追究起来就可能可以解读出“暗示武昌鱼是最著名的菜肴”“暗示武钢集团是经济支柱”等信息(即“总结”的过程中可能造成了部分信息明显不合比重地被“曝光”),那就违反WP:非原创研究方针了(当然这里也同时可能违反WP:中立。(当然,对这方面“暗示”的判定应该从宽处理,它和典型的“联合国……,但/且……”原创总结这种“明显得出原创结论”的从严处理应该区分开来。)另外推荐英维en:WP:SYNTHNOT
    此外,“老北京城”等模板和“武汉市”等模板不同,它的本质问题不是原创总结而是主题缺乏明确定义,那么应算作WP:原创研究而删除(即编者在自行定义“老北京城”这一概念的范围)。如果主题存在明确定义(如“武汉市”显然有明确定义,另外一些“老/古”城如“定海古城”就在舟山市文件里有明确定义,那么当然可以“总结”这一主题下的内容建立模板(只要不暗示特别的结论)。
    至于楼主的问题。①“原创大杂烩”当然不是正式用词,不能在正式的删除理据中使用;但编者主要是用它来表达“原创总结”(主题明确但暗示了新结论)或“原创研究”(主题不明,原创定义范围来收录各种杂物),这一点是没疑问的。所以它并非“口袋罪”,只是一种修辞手段。我想维基百科的讨论没必要严肃到禁止修辞手法的使用。②③我认为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仍按一贯以来的WP:删除方针、WP:非原创研究方针等进行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17:38 (UTC)回复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个人十分赞同您对维基“总结”的论述,尤其是“撰写百科全书本身就是一种‘总结’”很精辟,en:WP:SYNTHNOT读后亦十分受用。
    “老北京城”等模板就以北京为例,一般理解上的“老北京城”(亦作“北京老城”)范围十分明确,空间范围无非内城+外城
     
    ,学术上范围亦十分明确。论文:《清波环绕北京城——记老北京城的水系》《北京老城城市形态演变研究( 2000—2020 )》《北京老城文物建筑开放利用的分类 评价方法研究》《北京老城建筑遗产"主题式整合"保护路径探讨》。
    赞同“原创大杂烩”不能在正式的删除理据中使用,我亦不反对在别处使用。之所以说“原创大杂烩”是“口袋罪”正是因其不清不楚,而正所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其次鉴于WP:JUSTAPOLICY,应避免直接使用WP:OR。--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6:54 (UTC)回复
    读了一下您给的来源,我认为“北京老城”是有明确定义的——标题取名“北京老城”可能比“老北京城”更好——《北京老城城市形态演变研究(2000—2020)》的ref4《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明确定义了“北京老城”的范围:“老城是指明清时期北京城护城河及其遗址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区域,其中二环路内占地面积约为62.5 km2”且,并没有其他与之相矛盾的定义。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没有编者举证(我前面是按照当时的存废讨论来判断“无明确定义”的)。既然有明确定义那么这一概念显然不是“原创新概念”(不过模板内标题“老北京地名与历史文化主题”确实有待商榷)。至于是否可能可能构成“原创总结”,我还没有看到过模板内容,不好判断。如果要新建{{北京老城}}等模板,我认为可按前面的《详细规划》等明确收录范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20:14 (UTC)回复
感謝您的意見,我的想法大體相同。有些用戶用此理由提出存廢討論,粗暴蠻橫地刪去前人總結的成果,不可取。諸如「老北京城」這類模板,在明確收錄範圍後完全可以保留。「非所獨有」,並不代表內容不可被收入模板中。--AdyaTalk 2024年8月13日 (二) 12:47 (UTC)回复
你可以隨時查詢已刪除內容,對之前存廢討論不認可,可循正規途徑恢復內容。如果本來就有理據保留,個人更建議在他人發起存廢討論時積極參與,避免反復。--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01:57 (UTC)回复
我刚刚看到这个讨论,在济南老城的案例中我已提出了很多的观点,综合起来就是,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既不应当持条目和导航模板不同的标准,亦不应当作与现实相悖的解读和推定,对于区域性的地理类主题,比如“武汉市”、“长江新区”、“台儿庄古城”、“南浔古镇”、“山塘街”,以及“XX山”、“XX湖”、“XX景区”等等,要依靠参考资料界定其空间范围或者区划范围容易,但界定其内容收录范围明显不现实,导航模板(如果有)显然也是如此。长久以来我一直认同老北京和老天津卫这两个模板,是因为在对应的条目中也完全可以充分介绍这些内容,且条目和模板都不足以“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但是如果像武汉市模板这样大而无章(武汉作为地级市,模板有些栏目里却只有一两个条目),即使不用大杂烩,用缺乏导航实用价值的理由一样可以提删。
另外顺便一提,无论是府州县厅卫所,只要历史上曾经建立过能够标示明确范围的城墙(甚至是城门),都可以具有XX老城或者XX古城的概念,它具有通用性,并不依赖于条例、规划、论文来重新定义,只是大多数古城如果要建立模板的话没有足够的条目支撑罢了。至于如今各类规划、保护所涉及的都是以古城所残留的内容(从街区再到文物,很多都是一小部分),并不能与历史时期的古城同日而语,不然的话,为何如今以定海为代表的很多地区还在追忆被改造前的古城呢?--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6:22 (UTC)回复
@自由雨日@RecoveryRing@FreeePedia
参见:Wikipedia_talk:非原创研究#如何区别“维基鼓励的总结”和“原创总结” , Wikipedia_talk:非原创研究#提议恢复原方针中被删的有关段落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4:57 (UTC)回复
分散討論的弊端是,回覆同一議題,要重複幾次,切勿超越来源中的表达,或者将来源用在与其本意不符的场合,譬如撰写与来源上下文无关的内容這段描述沒有改變過,總結的行為鼓勵與否,也是根據「來源」編寫。
你只是斟酌「鼓勵」,而忽略總結必須依據來源,也無補於事。--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2:05 (UTC)回复
谢谢,折叠了此处, 不在此处讨论。--Gluo88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03: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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