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年体

史書體裁
(重定向自编年

编年体是以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为顺序,来编撰、记述历史的一种方式。[1]以编年体纪录的历史称为编年史。比较著名的编年体史书有:中国的《春秋》、《竹书纪年》、《左传》、《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明通鉴》等,以及日本的正史六国史,《日本书纪》、《续日本纪》、《日本后纪》、《续日本后纪》、《日本文德天皇实录》、《日本三代实录》等,越南的正史《钦定越史通鉴纲目》等。而《史记》等中国官方正史“二十四史”,则是以纪传体的形式记述的。

刘知几史通》曾说:编年体之短处在于无法详尽记录所有人事,尤其较不具名人物多被忽略,无法如纪传体般为之立传。[1]南宋史家袁枢读《资治通鉴》有感编年体对一事之记载散落于各年,阅读不易,在编年体基础上创立纪事本末体[2]

其他地区类似形式的历史书则称为年代记,编年体也是年代记的一种。以下列举各地主要的编年体史书。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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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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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朝代 作者 原卷数 今传本卷数 补充
建康实录 唐代 许嵩 20卷 同左 三国南方六朝编年史书。
通历 唐代 马总 15卷
大统纪 唐代 陈鸿 30卷
统史 唐代 姚康 300卷
古今通要 唐代 苗台符 4卷
续通历 五代 孙光宪
资治通鉴外纪 宋代 刘恕 10卷 同左 记载三皇至周威烈王的编年体史书。
资治通鉴前编 宋代 金履祥 18卷 同左 记载三皇至周威烈王的编年体史书。
资治通鉴 宋代 司马光 294卷,附《资治通鉴目录》30卷、《资治通鉴考异》30卷 同左 记载战国至五代的编年体史书。
宋元资治通鉴 明代 王宗沐 64卷 同左 记载宋、元二朝的编年体史书。
宋元资治通鉴 明代 薛应旗 157卷 同左 记载宋、元二朝的编年体史书。
续资治通鉴 清代 毕沅 220卷 同左 记载宋、元二朝的编年体史书。
明元清系通纪 民国 孟森 前编1卷,正编15卷 同左 初名《清朝前纪》,继改《满洲开国史》。

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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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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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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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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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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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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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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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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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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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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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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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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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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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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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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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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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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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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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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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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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idayatul hidayah,以编年体的形式,从造人时代到伊历768年为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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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刘知几《史通·二体》,夫《春秋》者,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此其所以为长也。至于贤士贞女,高才儁德,事当冲要者,必盱衡而备言;迹在沈冥者,不枉道而详说。如绛县之老,杞梁之妻,或以酬晋卿而获记,或以对齐君而见录。其有贤如柳惠,仁若颜回,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故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此其所以为短也。
  2. ^ 杨万里《通鉴纪事本末》叙:予每读《通鉴》之书,见其事之肇于斯,则惜其事之不竟于斯。盖事以年隔,年以事析,遭其初莫绎其终,揽其终莫志其初,如山之峨,如海之茫。盖编年系日,其体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