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年體

史書體裁

編年體是以歷史事件發生的時間為順序,來編撰、記述歷史的一種方式。[1]以編年體紀錄的歷史稱為編年史。比較著名的編年體史書有:中國的《春秋》、《竹書紀年》、《左傳》、《資治通鑑》、《續資治通鑑》、《明通鑑》等,以及日本的正史六國史,《日本書紀》、《續日本紀》、《日本後紀》、《續日本後紀》、《日本文德天皇實錄》、《日本三代實錄》等,越南的正史《欽定越史通鑑綱目》等。而《史記》等中國官方正史「二十四史」,則是以紀傳體的形式記述的。

劉知幾史通》曾說:編年體之短處在於無法詳盡記錄所有人事,尤其較不具名人物多被忽略,無法如紀傳體般為之立傳。[1]南宋史家袁樞讀《資治通鑑》有感編年體對一事之記載散落於各年,閱讀不易,在編年體基礎上創立紀事本末體[2]

其他地區類似形式的歷史書則稱為年代記,編年體也是年代記的一種。以下列舉各地主要的編年體史書。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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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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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朝代 作者 原卷數 今傳本卷數 補充
建康實錄 唐代 許嵩 20卷 同左 三國南方六朝編年史書。
通曆 唐代 馬總 15卷
大統紀 唐代 陳鴻 30卷
統史 唐代 姚康 300卷
古今通要 唐代 苗台符 4卷
續通曆 五代 孫光憲
資治通鑑外紀 宋代 劉恕 10卷 同左 記載三皇至周威烈王的編年體史書。
資治通鑑前編 宋代 金履祥 18卷 同左 記載三皇至周威烈王的編年體史書。
資治通鑑 宋代 司馬光 294卷,附《資治通鑑目錄》30卷、《資治通鑑考異》30卷 同左 記載戰國至五代的編年體史書。
宋元資治通鑑 明代 王宗沐 64卷 同左 記載宋、元二朝的編年體史書。
宋元資治通鑑 明代 薛應旂 157卷 同左 記載宋、元二朝的編年體史書。
續資治通鑑 清代 畢沅 220卷 同左 記載宋、元二朝的編年體史書。
明元清系通紀 民國 孟森 前編1卷,正編15卷 同左 初名《清朝前紀》,繼改《滿洲開國史》。

綱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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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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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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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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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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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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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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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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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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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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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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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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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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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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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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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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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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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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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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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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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idayatul hidayah,以編年體的形式,從造人時代到伊曆768年為止。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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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劉知幾《史通·二體》,夫《春秋》者,繫日月而爲次,列時歲以相續,中國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備載其事,形於目前。理盡一言,語無重出。此其所以爲長也。至於賢士貞女,高才儁德,事當衝要者,必盱衡而備言;跡在沈冥者,不枉道而詳說。如絳縣之老,杞梁之妻,或以酬晉卿而獲記,或以對齊君而見錄。其有賢如柳惠,仁若顏回,終不得彰其名氏,顯其言行。故論其細也,則纖芥無遺;語其粗也,則丘山是棄。此其所以爲短也。
  2. ^ 楊萬里《通鑑紀事本末》敘:予每讀《通鑑》之書,見其事之肇於斯,則惜其事之不竟於斯。蓋事以年隔,年以事析,遭其初莫繹其終,攬其終莫志其初,如山之峨,如海之茫。蓋編年繫日,其體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