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历史
台湾历史、台湾历史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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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时期 | |||||||||||
荷治 1624-1662 |
西治1626-1642 | 原住民政权及部落-1933 | |||||||||
明郑时期 1661-1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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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治时期 1683-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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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时期 1895-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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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时期 1945 迄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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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考古学家的研究,苗栗地区在史前时期已有先民在此生活,并留下许多历史遗迹。一千多年以前,台湾原住民移居此地,苗栗地区成为平埔族道卡斯族的生活范围。自17世纪中叶起,汉人开始移入屯垦,原住民被迫同化或向高山迁移。明郑时期,苗栗地区归属天兴县管理。清治时期,天兴县改称为诸罗县。1889年(清光绪15年),始设苗栗县。1895年日本统治台湾后,苗栗县遭废除。1901年到1908年间,另置苗栗厅,在日治时期行政单位与名称屡有变迁。1950年台湾施行地方自治后,苗栗县恢复设置,其行政区域沿用至今[1]。
史前时期
编辑根据考古学家的研究,(苗栗)地区最早的史前先民活动遗迹为鲤鱼潭水库地区发现“伯公垄文化”,年代约在10,000年前至3,700年前,属于旧石器文化遗址,也是台湾己发现的少数万年先民遗址之一。从各种石器和陶片等器物研判,先民的生活型态是以农业为主,但兼有渔、猎等生活方式。由于大部分出土的器物材质并非本地原产,可见得他们已经有基本的商业交易行为[2]。
另外,位于竹南镇的“山佳遗址”则是桃竹苗地区最早发现,也是面积最大的史前遗址。年代于在3,200年前至2,000年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址,具有重要价值。县政府文化局已将该遗址列管,并调查设置“遗址公园”的可行性[3]。
明郑时代
编辑苗栗在荷西时代,是一个尚未开发一片荒芜的地区,直到明末清初才有汉人登入开发[4]。据《苗栗县志》记载,1669年,郑经命刘国轩经略“蓬山八社”及“后垅五社”,悉归服,是为苗栗归明郑统治之始。[5] 当时的“蓬山八社”包括大甲西社(今台中市大甲区、大安区)、大甲东社(今台中市外埔区)、日南社(今台中市大甲区)、双寮社(今台中市大甲区)、猫盂社(今苗栗县苑里镇)、房里社(今苗栗县苑里镇)、苑里社(今苗栗县苑里镇)及吞霄社(今苗栗县通霄镇)[6][7],整体范围大致为今苗栗县西南地区及台中市西北地区;而“后垅五社”则包括后垅社(今苗栗县后龙镇)、中港社(今苗栗县竹南镇)、新港社(今苗栗县后龙镇]])、猫里社(今苗栗市中南部)及加志阁社(今苗栗市北部),整体范围大致为今苗栗县北部及中部地区[6][8]。
清领时期
编辑1878年,增设台北府,划淡水厅为淡水、新竹两县,归台北府管辖。新竹县中有竹南二堡、与竹南三堡、与竹南四堡(今大甲地区)。[9]
清光绪15年(1889年)台北府新竹县分拆为两县之际,将新的县治“猫里”改为近音雅字之苗栗,以作为新的县名、堡名及街名[10]。清代当时的苗栗县辖有苗栗一堡(又称“苗栗堡”,未建县之前为“竹南二堡”)、苗栗二堡(又称“吞霄堡”,未建县之前称为“竹南三堡”) 、苗栗三堡(又称“大甲堡”,未建县之前称为“竹南四堡”)[11]),居民大多由广东、福建移民而来,以客家人居多。
日治时期
编辑明治28年(1895年,光绪21年)日本领台后,以清政府所用的台湾省下辖三府一直隶州,分设三县一厅,台北县、台湾县、台南县和澎湖厅,将中港以南的地方并归台湾县,县之下置支厅,苗栗改设苗栗支厅,明治28年8月,台湾总督府针对接管上之困难,需要军方在地方治理上的配合,将台湾县、台南县改设台湾民政支部、台南民政支部,民政支部之下置出张所,苗栗支厅改设苗栗出张所。 明治29年(1896年)3月,总督府评估全台民情趋于稳定,于是恢复三县一厅,台湾县改为台中县,“出张所”也恢复为“支厅”,为台中县苗栗支厅。[9][12]
明治30年(1897年)5月,改设六县三厅,下属机构“支厅”废止,改设“办务署”,原台中县分划出新竹县,辖七个办务署,苗栗地区设有苗栗、苑里、头份办务署。然而此行政结构,却受限总督府财政困难,又将独立出来的三个县予以回并,形成三县三厅的行政区,苗栗为“台中县”“苗栗办务署”。
明治34年1901年11月,以第二〇二号修正地方相关规程,废止县及办务署,全台置二十厅,改苗栗办务署为苗栗厅,下辖大湖、三叉河、后龙、通霄、大甲等五支厅,头份、南庄两支厅为新竹厅所辖。
明治42年(1909年)10月,将全台二十厅并为十二厅,苗栗厅并归新竹厅,设中港支厅、南庄支厅、苗栗支厅、后龙支厅、通霄支厅、三叉河支厅、大湖支厅。[9]
大正9年(1920年)7月,重新划分全台为五州、三厅,合并新竹厅、桃园厅部分为新竹州,下置八郡,苗栗地区包括苗栗郡、大湖郡、竹南郡,郡下设街庄,州治设于新竹街,昭和5年(1930)新竹街升格为新竹市,中正路为城市轴线。
民国时期
编辑1945年,国民政府接管台湾,将原新竹州之新竹、桃园、苗栗等地改置为“八区一市”,设置新竹县政府,并设县治于桃园,苗栗地区则改为“苗栗区”。1950年调整行政区域,分置桃园、新竹、苗栗三县,苗栗县正式恢复至今。
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認識苗栗 歷史研革》,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2008-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8-04).
- ^ 《苗栗县史前遗址》,苗栗县铜锣乡九湖国小网站[永久失效链接]
- ^ 《遺址公園聲浪又起 苗栗縣府全面評估》,聯合報,2006年10月9日. [2008年8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25日).
- ^ 《皮皮遊苗栗 鄉土教材》,中華民國教育部. [2008-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1-09-08).
- ^ 环保署[永久失效链接]
- ^ 6.0 6.1 刘良璧,《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卷五城池(坊里、街市、水利、桥梁附)
- ^ 《蓬山八社》,道卡斯族簡介,蓬山文史工作室. [2008-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1).
- ^ 《後龍五社》,道卡斯族簡介,蓬山文史工作室. [2008-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1).
- ^ 9.0 9.1 9.2 存档副本. [2006-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2-11).
- ^ 《苗栗市志》,31页
- ^ [1][永久失效链接]
- ^ 存档副本. [2006-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2-22).
- ^ 中華民國行政院. [2006-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