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0年9月

关于Category分类的问题

第一、Category:法律中有子分类Category:法学,其下又有子分类Category:法律....是否为循环嵌套?请修复之。同时是否应在方针中不提倡这种用法?

第二、需要在分类的方针中重申以下几点吗:

  • 所有新建的分类都应该有已存在的父分类
  • 新建的分类可能有已存在的子分类
  • 善用‘分类索引’把新建分类的父分类找出来

这样可以让建立分类的人主动把已存在的关连分类联结起来,提高维基百科的质量。

第三、有把没有父分类的分类页面和没有分类的条目页面找出来的工具吗?

没有父分类的分类页面很有可能是分类树的顶部,应该要用一个特殊页把他们装起来,以建立更严紧的分类体系。处于顶部的分类与‘分类索引’中的分类性质又不一样了。

其他没有父分类的分类页面和条目页面也应该能被检索出来,方便大家自发加入适当工具。

同时也需要建立一套机制去评测和维护维基百科分类的质量。

最后,分类页面的父分类有没有不用Catmore就能自动找到分类树顶的方法呢?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06:48 (UTC)

遇到那种中国 vs 台湾的父子分类关系,方针有明确正确的做法吗?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15:15 (UTC)
还是按照方针来么,对于对等关系的就不能放入任意一个的子分类,具体方针里似乎有规定-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8月28日 (六) 15:56 (UTC)

第一点,本人的想法是,分类应当遵守集合论的规则(高中数学,应该问题不大吧),具体而言:

  1. 设有分类C1,C2;
  2. 则C1属于C2而C2又属于C1的情况,只能得出C1应与C2合并。

以上换成数学语言则是:  

第二点本人支持。

法律和法学是可以属于一个大范畴的,只是如果要把法律和法学分清,我认为需要专业人士参与。可惜我浏览过各种各样的分类,专业性和精确性都较缺乏。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4:48 (UTC)

第三点,Special:未归类页面Special:未归类分类。维基百科的分类树只有一个顶,即Category:页面分类。--达师147228 2010年8月30日 (一) 09:08 (UTC)

Special:未归类页面Special:未归类分类只是基于管理的特殊页面,而非分类页面。有学过OOP的程序员都知道所有东西都来自Class(类别),类似的概念也适用于维基分类。要把这样的顶层分类找出来需要更多的人文及描象手法,比如说一中各表一国两制都属于政治主张政治主张小道消息的父类可能是组织行为,在管理学的角度而言这大抵属于我所说的顶层分类了,虽然对浏览者的用处不大,但是对内容结构发展会有着深远的影响,像学科列表一样。不过实践起来比较难吧,不同阶段定义出来的顶层分类是支持维基人编辑工作的;功用不同于分类索引(通俗版)
顶层分类 + 自动catmore + 分类多继承 = 更丰富的关连内涵。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4:48 (UTC)
(:)回应User:Ivantalk的最后一个问题,似乎方针里没有说应该怎么做。不过我个人认为,遇到与台湾事物有关的分类,如Category:台湾电影,如果归入Category:中国电影,台湾人会反对;如果归入Category:各国电影,大陆人又一定会生气。因此,最理想的做法应该是把Category:台湾电影同时归入Category:各国电影Category:中国电影,这样才“中立”。大家同意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0:50 (UTC)
(+)支持支持这种理想的做法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4:48 (UTC)
插句题外话:其实我觉得英文维基的en:Template:Category treeen:Template:Category tree all模板不错,能很方便地查看子分类与父分类。--Stevenliuyi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5:10 (UTC)
台湾电影归入中国电影应该没问题吧,中华民国也是中国啊,如果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那才有问题。—ATRTC 2010年8月31日 (二) 01:00 (UTC)
(-)反对Category:各国电影分类的内页已经有澄清字句“包括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以及附属国或地区。”,但把台湾电影归入Category:中国电影为一抱持政治立场之行为,违反中立原则。--Computor (留言) 2010年8月31日 (二) 02:31 (UTC)
2005年曾经有过一次Wikipedia:投票/台湾相关分类的归类原则,大家可以参考一下。--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31日 (二) 10:54 (UTC)
这个可以考虑将Category:各国电影改为Category:各地电影,台湾归入各地应该没有问题了吧?--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02:22 (UTC)

何为顶层分类?没有父分类的分类,对吗?如果要把“组织行为”的分类局限在管理学内,并且把它称作“顶层分类”的话,我们同样可以把更多的分类局限起来,维基百科的“顶层分类”就不仅仅是“多如牛毛”的问题了。而这样做又有什么实际价值呢?或者换句话说,我们来统计这些所谓的“顶层分类”得到的好处又和绞尽脑汁来想它到底是不是所谓“顶层分类”的成本哪一个更大呢?好比动物学中脊椎动物已经是顶层了,但是在生物学中又不是顶层一样,我们可以把任意一个楼主定义的“顶层分类”放到范围更广的学科中去,最终归到人类的全部知识中——研究如何将人类知识归类的学科叫做图书馆学;面向对象的程序语言则不一样,一切class都是人为定义的,任何人可以独立在所有已有的class之外建立新的class,只要代码第一行少两个词即可——我想这点您比我要清楚吧?因而维基百科只能有一个分类树顶;至少条目的分类是如此。如果想实现楼主的想法,应当是建立诸如“n级分类列表”一类的统计资料。--达师147228 2010年8月31日 (二) 10:45 (UTC)

建立zh-mo语言转换

具有严重歧视用户的签名档

“年龄”竟成炮火攻击对象

建议明确维基百科:消歧义的指引

基于维基编者长期对于消歧义的问题有长期的持续的争执,例如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华民国还是中国历史文化领域等)的问题、韩国大韩民国还是战国的国家名)的问题、东京(日本首都还是宋朝首都)的问题、棒子(棍棒、玉米还是韩国人的蔑称)的问题等等,请大家仔细讨论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引起维基编者的编辑战。虽然从读者的角度来讲维基应该尽量少建立消歧义页,但是比起编辑战而言,还是应该避免编辑战为重要。我的建议是“在大量争议双方不相上下的情况之下,主条目应当指向消歧义页。”这一条正式写入指引。请大家讨论。--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01:42 (UTC)

消歧义应该基于客观事实,而不是基于编者(们)的主观判断。如果客观事实中同名词的使用程度不相上下时,才该拿主条目作为消歧义。至于如何判断客观事实使用程度的问题,我觉得应该依据可靠来源中出现的数量来判定,而不应掺杂编者(们)的个人意见甚至主观情绪。--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8月18日 (三) 04:57 (UTC)
不是已经有了吗?

如先前所提及,如该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那么我们应让该名称成为该主要解释的条目名称。

当然应该基于客观事实,但是你说得依据可靠来源中出现的数量来判定,没有可行性.我认为应该基于直觉(比如苹果派说的韩国中国,基于当下(比如东京),基于大众—Humorright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1:32 (UTC)
咦,不在框中显示?—Humorright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1:38 (UTC)
大家可以参考[韩国的讨论]争执的激烈性可见一斑.--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2:30 (UTC)
基于当下的可靠来源?我并不反对这一说法。--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8月20日 (五) 05:33 (UTC)
我觉得目前在各指引的内容是明确的,“该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那么我们应让该名称成为该主要解释的条目名称。”,这句话本身是明确的,我认为根据这句话来判断是具有依据的。-- SamiZhan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2:14 (UTC)
  • 投票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他当然有缺陷,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对于坚持不决的争议,难道要管理员直接判断?那真会有人来弹劾的。而按已有方针来执行,也不忘了方针仍然是投票确立的。

他的目的是体现大家的共识而非遵守某一个人高见。现实中的投票就真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了吗,不照样有投票率存在。纵观其解决投票率低的方法皆是想办法提高投票率而不是废除投票。

如果说什么未成年人,成年人等等。拉票不是未成人发明的,也不是所有的成年人都符合客观中立这一理想的投票人形象。 --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02:36 (UTC)

  • (!)意见在下不愿意看到投票率低的投票,有没有人有更好的办法能够不靠拉票而提高投票率呢?[韩国的讨论]这个地方我觉得也太隐蔽了。本人自觉威望不足,现在求助管理员决定是否应该经这个改为投票,以及在什么地方投票如何宣传才能提高投票率。--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03 (UTC)

重提开放IP用户编辑权限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0年9月4日 (六)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启用AdvancedSiteNotices之提议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0年9月4日 (六)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建议

增加新的用户等级

资深用户:注册30天且编辑500次

资深用户的权限:页面存废讨论、管理员投票、请求保护页面、管理员提名及罢免、成为巡查者、编辑新手保护页面……

新手保护页面:重要方针、警告、欢迎、封禁模板……

这里还需要补充省略号的内容--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05:08 (UTC)

和自动确认重复--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9月2日 (四) 05:11 (UTC)
页面存废讨论、管理员投票、请求保护页面、管理员提名及罢免、成为巡查者并普通自动确认用户可行的事,为了防止破坏,建议增加新的用户等级。新手保护也是出于如此。可以看看[1]。自动确认用户只保留移动页面、编辑半保护页面、解除编辑限制、上传文件、防滥用过滤器(部分)、普通投票6项权限。--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05:24 (UTC)
还可以看看下面的。--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05:51 (UTC)
具体地说,就是不同的投票应该有不同的门槛,比如新条目推荐、意见调查等,投票门槛最低;特色条目和优良条目候选和复审、授奖提名投票其次;申请成为管理员、申请罢免管理员的投票门槛最高。大家应该也都清楚看到了吧,在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Shizhao/第4次,支持票和反对票之差如此的小,Shizhao差点就被罢免了。其实,投支持票的很多都是一些编辑不到一百次、对维基百科还不够了解的人,他们的投票理由也大多不合理。当时大家讨论来讨论去,怎么没有人建议提高投票门槛呢?提高投票门槛,不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吗?把投票门槛提高到注册30天及编辑500次,支持票肯定会大减,而反对票的数目基本不变,被罢免的危险不就降低很多了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23日 (五) 18:46 (UTC)
  • (!)意见在这里写一个可能让我千夫所指遗臭万年的意见:提高资深编者的投票权重,比如:50次编辑投一票记一票,50-500记2票,500-2000记3票,2000-5000记4票,5000以上记5票。或者类似的办法。我感觉资深编者和刚刚到达自动确认用户的编者拥有同样的投票权重很不公平。--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38 (UTC)

个人的意见是,规则愈复杂,就会在未来引发愈多执行上的困难。像是计算票数都是人工在判断,还要加上理由是否恰当等等,这样会有执行上的难处。-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44 (UTC)

  • (!)意见再写另一条意见,建议投票与讨论分离(现在已经有部分分离)讨论区负责讨论,投票区只管投票。投票无需任何理由。本人觉得在这里投票和现实中的投票没有太多分别,没听说过现实中的投票公决还要附带理由。有人不喜欢发表意见(或者写上意见同上),难道这样就算无效票吗?本人反对剥夺这些人的有效投票。--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1:02 (UTC)

现在要写意见是因为对于反对票的奇特要求所导致。社群当中不少人的想法是反对票不应该出现,可是明明是具有对等权利基础的意见表达,加上烂投赞成票的状况,反而出现压至反对票的声音。如果能够将两种意见表达视为对等,那就没有写上理由的必要,只需要表达反对或者是赞成就好。-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1:23 (UTC)

Cobrachen,你说得太对了。现在就是存在滥投的现象。很多人其实根本没有固定的见解或者说没主意,一冲动或是一被别人挑拨就投票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6日 (一) 01:51 (UTC)
  • 我觉得反对者提出意见可以让人知道那些地方需要改进,在一些条目推荐类的投票如果只是单单反对的话,条目的作者会不清楚条目哪里不够好而错失了改进的机会。当然,如果只是单纯征询意见的投票的话,应该只要用支持与反对的投票模板就够了。--祥龙 (留言) 2010年9月3日 (五) 14:36 (UTC)
  • “注册30天且编辑500次”根本不足以称为“资深”。如果一直在刷很差的条目或是一直在讨论页与人论战,5000次也称不上资深。--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6日 (一) 01:51 (UTC)

本人郑重建议

按照英文维基更改WP:维基荣誉的形式。取消与新条目推荐、优良特色条目、各类大师等等奖项的挂钩。大师等等需要投票的奖项一律取消。改为像英文维基一样与注册年龄和编辑数挂钩的形式。WP:DYK取消投票制度,改为管理员(或者类似团队)审核,也不计算入个人贡献(可以自己计算)。

说实话本人对于投票深恶痛绝。一些明显质量不佳的条目限于投票而获选,而质量明显较好的条目落选,拉感情票的大有人在。--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3:07 (UTC)

  • 这些事情其实是应该要回到底层来反思一下:究竟新条目推荐,优良和特色条目的资格,是为了推广之事,还是为了某些人的分数?对于推广知识,给予协助的人一些奖励与参与感是无可厚非,适当的方式还可以有较佳的回馈效果。可是,假如整个社群追求的是个人分数,那么,无论怎么改,都还是会走上这个老路。一些用户可以用这些分数在个人页面上添加花絮,但是品质不佳的果实却要整个社群消化了。光是要求一下优良和特色条目的参选过程就可以招来一堆怨言,真的要去管新条目推荐,那就会像前两年一样,还有人出来哭说要退出。退出之后维基就会垮了吗?两年下来也没看到,不是吗?-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5:02 (UTC)

“一些明显质量不佳的条目限于投票而获选,而质量明显较好的条目落选”明显较好是什么定义?非常非常非中立,非常非常模糊。是不是较好就达到了优良呢?

靠操纵投票使条目落选的情况个人至今未见……--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7日 (二) 17:03 (UTC)
上面说“至今未见”恐怕不见得吧?我就不举例子了。我一般不会参加投票,不过看得并不少。--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20:42 (UTC)
除了条目评选以外,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Wikipedia:维基荣誉/授奖提名投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都有过操纵投票的情况。比如Shizhao的第四次罢免案,就是一个例子。--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21:32 (UTC)

现在讲的是条目评选,其他议题请另开讨论。-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22:47 (UTC)

我觉得因为有操纵选票的情形就放弃投票不是很好的做法,事实上只要牵扯到两人以上做决定就几乎会采用到多数决(在此先不讨论现实中某方可能借由其权力和影响力而产生独裁或寡头的情形)。一般讨论或评论的时候虽然可能最后没有实质形式上的投票,但实际上在产生所谓的共识时多数决的方式便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了。要抑制这种情形,我觉得还可以让社群多参与投票讨论来降低所谓人情票与操纵选票所占的比例,毕竟一个人在维基上能拉的人情票与能影响的票有限,如果能提高社群主动投票意愿的话便能降低被干涉的票的影响比例。这就像研究上为了正确的进行评估,需要大量的案例支持,而各种民调为了准确性则需要增加调查样本。因此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不应该将一切评选投票贸然废除,相反的应该增加主动投票人数才是。以上是我的一点想法。--祥龙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0:52 (UTC)
  • 现在将英文的维基奖励简单介绍以资借鉴:完全没有和DYK、优良、特色的条目相关的奖项。比较客观的是:标准如下:
  • Registered Editor (or Signator) – 1 day and 1 edit
  • Novice Editor (or Burba) – 1 month and 200 edits
  • Apprentice Editor (or Novato) – 3 months and 1,000 edits
  • Journeyman Editor (or Grognard) – 6 months and 2,000 edits
  • Yeoman Editor (or Grognard Extraordinaire) – 1 year and 4,000 edits
  • Experienced Editor (or Grognard Mirabilaire) – 1.5 years and 6,000 edits
  • Veteran Editor (or Tutnum) – 2 years and 8,000 edits
  • Veteran Editor II (or Grand Tutnum) – 2.5 years and 12,000 edits
  • Veteran Editor III (or Most Perfect Tutnum) – 3 years and 16,000 edits
  • Veteran Editor IV (or Tutnum of the Encyclopedia) – 3.5 years and 20,000 edits
  • Senior Editor (or Labutnum) – 4 years and 24,000 edits
  • Senior Editor II (or Most Pluperfect Labutnum) – 4.5 years and 35,000 edits
  • Senior Editor III (or Labutnum of the Encyclopedia) – 5 years and 50,000 edits
  • Master Editor (or Illustrious Looshpah) – 6 years and 75,000 edits
  • Master Editor II (or Almighty Looshpah) – 8 years and 100,000 edits
  • Sovereign Editor (or Redoubtable Togneme) – 10 years and 250,000 edits
  • Ultimate Editor (or Rocambolesque Bordonth) – 12 years and 500,000 edits
  • Vanguard Editor (or Laureate Kipzock Inziklopediock) – 15 years and 1,000,000 edits

我们可能不需要那么多级别,不过我觉得可以借鉴,建议取消任何荣誉与DYK、优良、特色联系,包括动员令。评选DYK、优良、特色,只有管理员或者诸如高级别的用户才能发表意见。条目不能当作个人荣誉。另外建议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Wikipedia:维基荣誉/授奖提名投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等等投票增加资深编辑的投票权重,或者限制低级别的若干用户不能参加某项投票。建议违规的用户以减低用户级别作为惩罚。--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0:43 (UTC)

(!)意见:个人认为只有与社群人事案或方针更改相关的讨论投票才可能较需要限制资深用户处理,新进用户在对社群环境还不了解的情况下做出不恰当判断的可能的确是有(但也不排除这个新进用户其实是以前在维基上待了很久的IP用户的可能)。但阁下将条目上的贡献与个人荣誉分开我觉得不恰当,这是鼓励大家进行创作的诱因之一。而前面也有人提到了,就算将条目数与个人荣誉分开,实际上还是会有新的数据作为个人荣誉的指标,而以阁下所提的方案来说,我认为采行阁下的方案后会变成以“编辑次数”取代现有的以条目数量为个人荣誉的标准,进而可能出现洗编辑数的行为。重点还是社群的心态上,不然解决不了条目质量的问题。现行的制度至少可以鼓励量的成长,但阁下的提议无法确保会对质的成长有所助益。--祥龙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1:06 (UTC)

需要生者不传

生者不传,文言文维基百科也是。现在许多用户写一些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或意图删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报道。—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asee25对话|贡献)加入。

加入无来源的内容可按WP:生者传记直接回退,删除有可靠来源的不利事实报道属于破坏,删除生者条目中无来源的负面资料被方针允许--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9月5日 (日) 03:26 (UTC)
删除不按照来源撰写的负面内容不被管理员允许,会被视为编辑战。--百楽兎 2010年9月8日 (三) 01:12 (UTC)

关于小小作品的两个问题

  1. 在小小作品的定义“正文内容有50字”中,这50个字包不包括标点符号?--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12:40 (UTC)
  2. 如果有小小作品被提删,但提删结果却是保留,那么以后还可以再挂上{{Substub}}模板提删吗?亚成体条目就是一个例子,今年3月曾经提删(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03/24#亚成体),结果是保留,但条目没有任何改善,仍然不足50字,于是前天昨天又提删了一次(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09/01#亚成体),现在有两张保留票,一张删除,万一这次的结果仍然是保留的话,那以后再挂{{Substub}}模板 → 再提删 → 再保留 → 再挂{{Substub}}模板……,岂不是就可以无休无止地进行下去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12:40 (UTC)
顺路好奇问一句,为什么中文维基有substub这种东西而英文维基没有呢?--海牛欢迎吐槽~^^2010年9月2日 (四) 12:45 (UTC)
先不管英文维基有没有Substub,先回答我的两个问题好不好?--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13:19 (UTC)
新手菜鸟表示真的不懂……爱莫能助……--海牛欢迎吐槽~^^2010年9月2日 (四) 14:16 (UTC)
(:)回应:英文版是直接提存废讨论的。--海藻脑袋~YA!动员令 2010年9月2日 (四) 13:49 (UTC)
(:)回应英文版废除了小小模板,不过有提议删除这种东西代替。--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42 (UTC)
你们还是没有回答我的两个问题。--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58 (UTC)
(:)回应我试着回答一下:1,包不包含标点无定论,本人意见是不包含。2,以目前的规则的确可以无休止的进行下去,直到条目被删除或者超过50字。--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1:08 (UTC)

关于诺顿360

论权限与荣誉

本来这件事我不想谈的,但是看到可怜的管理员Ellery遭到屡屡令人惊叹的维基百科天才们的围剿,我还是花个10分钟写一下。

事缘于昨日Ellery基于管理员的权限自行决定给予本人巡查豁免权巡查豁免权页面中写得很清楚:“巡查豁免权旨在减少新页面巡查员的工作量”、“任何一位管理员均可依其判断向经常创建页面且熟知维基方针及指引(特别是生者传记和关注度)的可信赖用户授予此权。”可见此权限无关乎荣誉,只视被授予者创建条目的实绩,而且管理员有授予的裁量权。然而SymplectopediaMark85296341Chunchun2345三剑客天才以本人无一关于创建条目的封禁记录为由,严词质问Ellery的决定,将这个权限与封禁记录挂钩,逼迫Ellery取消本人此权限。

本人创建过数以百计的条目,无一侵权、无一被删、无一不符合维基格式,若本人尚不符合巡查豁免权所载的授予标准,我们用相同的标准检视维基百科上的所有用户,看能剩几人?

本人写这些并非要求授予本人巡查豁免权,我根本不在乎,也没想过要申请。我没有这个权限,我创建的条目谁要巡查就去巡查,浪费他自己的时间而已(此段基于巡查豁免权所述而写)。

本人写这些的目的是希望这个“天才越来越多的维基百科社群”,你们自己搞清楚,“权限和荣誉不是挂钩的”。一些天才们对规章的天才式幻想解读,你们还没那么天才的人要如何处理就任由你们。

看了这些天才,我真惊叹他们父母如何生得出这种不世出的天才脑。感动ing...--百楽兎 2010年8月27日 (五) 15:04 (UTC)

希望各位冷静一下,也希望大家在Ellery讨论页中留言讨论时注意下wp:文明。-202.156.14.110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5:24 (UTC)
强烈怀疑你跟User:Ellery有不寻常关系,否则他是不会帮你加入这荒唐职权的。百乐兔先生你也蛮天才的喔,你看你把Google Chrome玩的多次被封锁,这就是你的杰作啰,不是天兵到了极点嘛。—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5:59 (UTC)
比得上你吗?提不出证据却坚持空格是官方命名的一部分,硬将没证据的东西写进条目里,基于维基百科的编辑目标,我当然回退你的胡言乱语。最好笑的是,用你相同的逻辑却又不适用于诺顿360,我真好生佩服你的脑袋。--百楽兎 2010年8月28日 (六) 12:28 (UTC)

首先,不管管理员怎么错,他并非不回应而是有事出外,他也作出了恰当的解释。其次,维基百科:巡查豁免权只注明“任何一位管理员均可依其判断向经常创建页面且熟知维基方针及指引(特别是生者传记和关注度)的可信赖用户授予此权。”并未说明“曾被封禁用户不能有此权限”。再次,本人其实并不支持百乐兔此一争议性人物拥有豁免权,但更反感几个用户如此质问管理员。即使有错,也应该提交社区讨论而不是用这样恐吓的语言对待任何一个维基人。强烈建议管理员立即终止百乐兔的豁免权,而且,曾在管理员讨论页恶言相向的人,应该自己站出来道歉。—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02 (UTC)

尤其是Mark85296341,你的语言极为不文明,请回家修正你的说话态度再回来说话吧,谢谢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03 (UTC)
User:Edouardlicn别再帮User:Ellery讲话啰,在那装清高,本人对此事件不满,讲了重话,也请User:Edouardlicn见谅。我不希望你卷入此事件中。—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11 (UTC)

当初百乐吐开这个讨论就是错,想制造更大的冲突而已。管理员不应让此在讨论下去,只是更吵而已,想要让人吵得没完没了罢了。—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17 (UTC)

请不要恐吓本人,我没打算装清高,但更不想你在这里装流氓。不过百乐兔也不见得有多纯洁而已。—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35 (UTC)

建议管理员对对话双方的内容作为参考,考虑因不文明发言将几个用户一同封禁。—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39 (UTC)

指出不文明的语言用词,不过是参考方针的指引,以此加上为别人说话的帽子,先考虑一下自己是不是有做帽店小开的本钱和能力。-cobrachen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6:50 (UTC)

  • 再次强调,要不要给我这个巡查豁免权不是重点,我不再乎也不需要,恳请汲汲营营于这些的天才们,不要再把你们那种令人拍案叫绝的执著意识任意投射到他人身上,怪恶心的。我只是请你们维基百科自己好好检讨“权限和荣誉产生挂钩关系”是否合乎维基百科自己所载的规章。我开此段全是因为看不惯照规章做事的管理员遭人围殴,不照规章做事的管理员却一再得到包庇的歪曲怪象而已。当然你们也可以不检讨,我也无所谓,可怜了管理员Ellery就这么遭人泼黑漆、打一顿罢了。--百楽兎 2010年8月28日 (六) 01:04 (UTC)

怎么又是百乐兔阿?真夸张……请不要唯恐天下不乱,虽然你是提供意见,但是请注意语气,以免引发争论!--海藻脑袋~YA!动员令 2010年8月28日 (六) 02:06 (UTC)

我只是清楚明白地说出你们被任意扭曲的规章而已。我不像你或一些人,遇到坏人坏事便只会闭上眼睛装作没看到,看到敢说话的人就说人唯恐天下不乱。当然你可以继续骂我,继续选择性忽视问题,我既无所谓,亦不痛不痒。--百楽兎 2010年8月28日 (六) 12:21 (UTC)
强烈反对Mark85296341的讨论事情方式,对事情有所不满不能用正常语气方式反应吗?管理员非得24小时在线上听你差遣?(试问这权限晚一两天解除有多严重?给百乐兔一两天的巡查豁免权马上维基就会大乱了?)是否应给或收回百乐兔权限当然可以讨论反应,但这事情上ellery完全按规定来做,为何要接受你这种谩骂?ffaarr (talk) 2010年8月28日 (六) 02:16 (UTC)

无论拿出任何正当合理的理由或立场,若一开始进行讨论就没有注意礼节,再怎么有理也是惘然,这就是人性。人家可不会愿意为了一个听取对方合理的声音而让自己放下应有受到对等的尊重之权利。说穿了,别人不是你的出气包,没有一个出气包会乖乖听对他出气的人所说的话,因为出气包也是“人”。—122.125.58.235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14:37 (UTC)

我是建议方针写上强调的语气说出:“礼优先于理”因为态度决定高度( 别移除连结,我刻意加的。 )—122.125.58.235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14:44 (UTC)
中文维基是不是吵得比其他语言的维基更厉害呢?这不是一个好现象吧,中国人的政治性....Ivantalk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15:20 (UTC)
没必要上升到中国人的政治性上,就事论事即可。无论是否有理,都应当对他人礼让三分,这才是维基倡导的文明。严厉的批评是可以的,但尖刻带讽的发言或指名道姓的人身攻击,是不能容忍的。--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8月28日 (六) 15:56 (UTC)
说得对。像User:ChoijUser:Msuker,不管对方有理还是没理,都固执己见,一点也不肯听取别人的意见,不肯作出让步,说话时也满是嘲讽,实在是不可取。尤其是Choij,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看出是抄袭的条目,他却硬说不侵权([2][3][4][5]),还骂别人“垃圾”,大家更应引以为戒。--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20:19 (UTC)
(:)回应其中部分所谓的侵权条目已经被管理员恢复,所以说“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看出是抄袭的条目,他却硬说不侵权”这种说法颇有疑义。说实话,对于那些化学专有名词条目中的纯事实陈述,我觉得保护版权的意义已经不大。--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29日 (日) 00:27 (UTC)
Symplectopedia,我不认为你应该出来在这里指控别人,在你们长久的争执中已经都看不到维基礼仪了。就算你有理,你这些言论只会帮助挑起别的争端,请你自肃。如果你被挑衅,你要做的是用维基正常的手段维护维基的和平,不是自己卷进去扩大纷争。—Zhxy 519(联系啊) 2010年8月29日 (日) 05:46 (UTC)
在下上面说的那段话是在倡导礼让三分,反对指名道姓的人身攻击。结果Symplectopedia君却在赞同在下发言的情况下,做了一个不恰当的示范。或许在下应该再加上一句,要学会宽容,当然不是要宽容各种扰乱行为或攻击性的言论,而是要宽容异己的观点。--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8月29日 (日) 09:21 (UTC)
的确,在敏感时机,本是不该触动别人的神经线,再说,论事是不对人的,所以自己的一举一动是需要先注意,这才是停止一切纷争最好方法。—122.125.61.42 (留言) 2010年8月29日 (日) 11:47 (UTC)
我很好奇那个已确认用户是怎么回事。--达师147228 2010年8月29日 (日) 12:48 (UTC)
未明此事有多严重,要Mark君措辞强硬如此,使百乐兔君至此开题论之。但百乐兔君,在下建议阁下下次引例应当详尽,《权限申请》“门槛”一段明例︰“巡查豁免者:获权者务为可信且资深用户,盖此权乃由管理权拆分而成,获权者之可信度当要与管理员看齐。”管理员候选者遭多次封禁,想必其参选之路亦分外难行。不过,在下无意于此判断阁下过往多次封禁是否合情合理,亦无意判断阁下可信度克否与管理员看齐。其实可信与否,全赖主观决定。有人以封禁多少,断定可信与否。就此向授权者提出疑问,实乃无可厚非。但任何事情均要适可而止。此事绝未严重到非即日解决不可,亦未须措辞强硬如此。正如远君所言,难道迟处理一两天,维基百科会就此毁坏殆尽?事未知可别以缓急轻重,仅凭一己好恶,大闹大吵。再者,可寻求其他管理员介入或复审,究竟何故要一直针对授权者,咄咄逼人,威胁服从,根本匪夷所思。对之,无奈之至。
覆达师君︰此权乃授予可信而未确认用户,百乐兔君未会适用……。又,请诸君勿再离题,牵扯至过往大小争执之上。亦希望此案早日完结。—J.Wong 2010年8月29日 (日) 19:39 (UTC)
我很好奇此处增加的“获权者可信度要与管理员靠齐”的规定是哪次讨论通过的。按理说巡查豁免权的门槛应该在WP:巡查豁免权中写明,而不是四下分散且规则不一。--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8月30日 (一) 05:01 (UTC)

此讨论应该移出方针区,移动到其它区。-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03:13 (UTC)

我曾把此讨论移到“其他”区,但被移回。如果你真的认为“其他”区那边更适合的话,也可以再移动一次。—Altt311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4:16 (UTC)

巡查豁免权只会让用户创建的条目免于巡查,而不会让用户作出的所有编辑免于巡查。就百乐兔的贡献来说,就算他之前在ACG类条目犯下了哪般不是,但我依然相信他创建的条目是符合维基百科内容方针的:第一不会侵犯版权,第二不会违反生者传记,第三不会创建非百科条目,第四不会创建欠缺关注度的条目或小小作品。所以,要我判断的话,百乐兔的贡献记录完全值得授予巡查豁免权,哪怕他之前曾作过某些具有高争议性的编辑。WP:巡查豁免权并未强制要求用户在近期内未遭封禁,且允许管理员根据用户行为判断是否授权。因此我认为,Ellery的做法并没有错,换做我也会予之以授权。不应授予百乐兔的,是巡查员或回退员的权限,而不是巡查豁免权。--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8月30日 (一) 04:54 (UTC)

意见同上。菲菇是个明事理的人。说实话我对百乐兔在富士康事件中的表现深表不满,并且有某些怀疑性推测;对于他和ralfx的ACG之战,也认为此二人表现不佳。不过我认为就他创建的条目来看,我找不出理由不允许授予他免检权。维基需要的是冷静的思考,而不是记仇报复或简单的由此及彼。 --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8月30日 (一) 13:29 (UTC)
在下也认为给与白乐兔巡查豁免权没有什么不妥。按照他的一贯表现,他所建立的条目根本没有再巡查的必要。--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15:52 (UTC)
“获权者之可信度当要与管理员看齐”这句话着实好笑,管理员往自己脸上贴金可以如此明目张胆。请问,当选管理员要求或审查了“编辑可信度”了没有,如果没有,当上管理员便不代表他就是普通用户可信的。又请问“编辑可信度”是否为罢免管理员的要件之一?如果不是,管理员亦没有须比普通用户可信的要求。不然,根据管理员唐戈的编辑,我很怀疑大家的编辑要不要向他的“可信度”看齐?
管理员特权化我已提过好多遍,特权化的原因不在别的,就在于“方便自己”和“过信自己”而已。要嘛,公开地彻底地当个专权无上的皇帝,若不敢嘛,就乖乖地好好地遵守维基百科早就定下“管理员只是执行社群共识”的戒律。--百楽兎 2010年8月31日 (二) 08:24 (UTC)

适可而止吧!百乐兔

请注意您的口气,提出意见是好事,可是如果闹成大家互骂就不好了,并请注意您的用语!--海藻脑袋~YA!动员令 2010年8月30日 (一) 13:32 (UTC)

礼貌我是用在讲理的人身上的。子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对于一些违背维基百科编辑方针及无证据却坚持“编辑前要讨论”、“你的行为是扰乱”、“空格是Google命名的一部分”等等不讲理的人,我亦不懂得“礼”字。当然你们可以因此选择做出“不合理”的决定,但你们因礼废理,最终只会乱了你们自己的秩序,伤了你们自己权益。总之,随你们便,我又不在乎结果。--百楽兎 2010年8月31日 (二) 02:49 (UTC)
我认为来了维基的人,就要遵守维基的规章制度。阁下既来之,如果不能去基金会修改方针,就必须遵守。讲理和讲礼从来不矛盾,无一方被废。阁下觉得被冒犯,有很多更好的方法让先行为不当的一方受教训。德不等同于礼貌,且就算以德不能抱怨,不等于一定要以怨抱怨。—Zhxy 519(联系啊) 2010年8月31日 (二) 13:27 (UTC)
“遵守维基的规章制度”说得好,你先发难批斗至今不遵守维基规章制度的管理员给我看看。--百楽兎 2010年8月31日 (二) 14:59 (UTC)
现在在就事论事。阁下如上言论,则涉嫌针对个人。另外,请勿对别人用不礼貌的口气发号施令,这是不符合维基礼仪的。—Zhxy 519(联系啊) 2010年8月31日 (二) 15:16 (UTC)


在提醒别人注意语气的同时,请留意你自己伤害新手与IP用户的发言和作为。都说要退出了,还担心这些作什么?既然摆出那么高的架势,那就把它做完给大家看吧。-cobrachen (留言) 2010年8月31日 (二) 15:13 (UTC)

后一句语气有反唇相讥之嫌,恐不符维基礼仪,请自肃。—Zhxy 519(联系啊) 2010年8月31日 (二) 15:18 (UTC)
你的行为真得非常恶劣嚣张!--海藻脑袋~YA!※动员令。对于这样的发言,请问是不是应该有所制止与行动?-cobrachen (留言) 2010年8月31日 (二) 15:45 (UTC)
恕尚不知道这段话在何页。面对不适宜的发言,每个用户都应有合理运用规则教育不适宜发言者的权利,不单是管理员。当然遇到这些言论自己也应该不加入过激争执。—Zhxy 519(联系啊) 2010年8月31日 (二) 16:10 (UTC)
在下以为User:j87j8787君的出发点还是好的,但是措辞方面还欠考量,达到的效果和初衷背道而驰。cobrachen兄想必也看过j87j8787君近来的发言,不必太苛责了。 --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9月1日 (三) 03:04 (UTC)

--60.240.149.6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08:03 (UTC)

离题太远了

  • (!)意见大家有点离题太远了吧?我觉得第一,管理员授予白乐兔的巡查豁免权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根据百乐兔的一贯表现他所创建的新条目没有巡查的必要。第二,我质疑管理员在用户没有创建任何不当条目的前提之下擅自取消巡查豁免权,我觉得这是擅权的行为,因为没有任何方针指引授予管理员这样的权力。在此我表示抗议。(转发给取消豁免权的管理员。)--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20:18 (UTC)
在这个事件上有问题的不是管理员,而是一些用户错误解读维基百科方针,轮番强逼管理员就范。--百楽兎 2010年9月7日 (二) 10:00 (UTC)
我之前已经提过建议了,就是没有管理员在管。这个讨论的主题根本和维基方针无关,应该移动到其他版面。—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3日 (五) 04:03 (UTC)
跟方针如何无关?这个讨论就在讨论权限与荣誉不当挂勾的错误,纠正一些用户错误解读维基百科方针的荒谬。--百楽兎 2010年9月7日 (二) 10:00 (UTC)
我个人真的没发现上面在讨论此内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7:34 (UTC)
(:)回应同意苹果派的说法。常识令我们知道,在持卡人没有任何违约情况的前提下,信用卡公司不会擅自取消已发出的信用卡,同理。Sakuradate 公众Δ 2010年9月3日 (五) 14:09 (UTC)

百乐兔小姐,我爱你!

情人节已经过去了  囧rz...
--海藻脑袋~YA!动员令 2010年9月8日 (三) 13:59 (UTC)
晕了,难道是为了七夕?--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6:02 (UTC)
是女的?--达师147228 2010年9月9日 (四) 02:11 (UTC)
好像是影武者,不过要等他下一次编辑才能决定。--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9月9日 (四) 02:35 (UTC)

加强监察管理员的滥权行为

由于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群缺乏自我控管的机制,一些素质不良的管理员一再有意无意违反维基百科的规章,因此本人提议社群应加强对管理员使用管理权限行为的监察,以免管理员特权阶级化的问题日益严重。--百楽兎 2010年9月9日 (四) 01:15 (UTC)

建议你日后提议事情前准备好详尽的方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04:10 (UTC)

请各位巡查员不要只巡查条目名字空间

其他名字空间也需要巡查,尤其是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是侵权和广告的重灾地。刚才我就发现了一大堆广告:[6]。--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11:27 (UTC)

有地方可寻吗?例如newpages这种地方?-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12:19 (UTC)
[7]--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日 (三) 12:31 (UTC)
有时看看AES是什么,基本上写着{{subst:welcome}}或欢迎用户的,我一般都不打算看的了。-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日 (三) 12:53 (UTC)
Special:最新页面里面选择“所有名字空间”即可。很惭愧的是,这个是我卸任巡查员后才发现的  囧rz...。--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9月1日 (三) 14:03 (UTC)

"""!"""--Rocking Man !! 舌战 2010年9月2日 (四) 04:17 (UTC)

咦?我记得shizhao的bot不是会自动巡查user talk的吗?还需要巡查员手工巡查?-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05:51 (UTC)
我没有这么个bot...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6日 (一) 02:28 (UTC)
考虑上线Mys_bot了....用P-bot的CV检查脚本检查一下非主条目空间...估计得召唤灰菇技术支持--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9月6日 (一) 14:42 (UTC)
我曾经跟PhiLiP说过让他的机器人检查其他名字空间(User talk:PhiLiP#其他名字空间也会有侵权页面),但他没有回应。--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4:58 (UTC)
忙。toolserver上我的svn上有个半成品放着的,有兴趣的自己拿去改,没兴趣就等我慢慢写。--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9月7日 (二) 16:09 (UTC)
另,机器人已经上传到gae中,请行政员处理WP:BOTR中的申请,并请社群展开对User:Mys_bot的投票。-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9月9日 (四) 04:57 (UTC)

撤消电视剧人物介绍模版

我建议把电视剧条目中人物介绍模版给撤除。单个人物的介绍(角色名单—非人物介绍除外)包含了演员、角色名与人物的说明等,光人物的介绍就占了很多空间,而角色名与演员则被介绍拉得很长,既占页面空间又显得空当当的。所以建议今后撰写人物介绍借鉴于动漫、游戏的条目。请大家提出关于此提议的意见与看法。--Anilro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04:18 (UTC)
--
不太懂您指的是哪一个模板。-TW-mmm333k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3:44 (UTC)

例如《紫玫瑰》中角色介绍所用的模版。--Anilro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3:49 (UTC)
朋友,《紫玫瑰》的角色介绍使用的并非模板(使用统一格式的被引用条目)而是表格(只在本条目上的一个表格)。相对来说,这个《紫玫瑰》的所谓经典台词段落的问题更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4:13 (UTC)
好吧,是表格。我也不是专门针对《紫玫瑰》这样的条目,有很多电视剧的条目都用了这种表格,我认为单单写个演员与角色名称等也就算了,主要是用这种表格再来加写个角色的介绍那就觉得介绍会拖空了演员与角色名这样没有内容的表栏,所以提议把写有角色介绍的表格给撤除,转化为类似于动漫、游戏中那样的格式。以下参看:
角色名
- 演员名
人物的介绍……
  • (注: - 也可用:代替)
  • (:)回应本人没觉得有何不妥,每个人编辑的方式不同,不必强求统一。如果您认为的确不妥,可以自行更改,只要不造成编辑战就好。--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7:26 (UTC)
对,请自行更改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6日 (四) 10:53 (UTC)
经典台词是有问题,就是经典台词的客观标准在那里?但收视率、制作团队是资料为什么不应该收?--203.80.228.114 (留言) 2010年8月31日 (二) 09:28 (UTC)
咋们不针对此条目好不?像这样的情况在维基百科内已屡见不鲜了,再说条目也不是一个人写的,有些该留的还是要留,要不自行修改要不就在页面讨论区提出删除废弃段的提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nilro对话|贡献)于2010年8月26日 (四) 22:50加入。

(!)意见,是否可以置于指引来帮助新维基人写出质量更加的条目?--Dingar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23 (UTC)

Zhxy 519侵犯他人言论之行为

遇难事件人员名单是否有必要一一列出清单

现在伊春空难马尼拉前警员劫持香港旅行团事件都有详细的遇难人员名单。根据WP:NOT#INFO第2点,这些并非百科内容,对于条目内容的叙述也并没有太大帮助。事实上,很多条目的作品列表也属于同一性质。--Dingar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01 (UTC)

留下名单,是令读者知悉事件之受影响者。-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9日 (四) 10:06 (UTC)
基本上我觉得如果在列表之外的内容已相当充实,那么即使添加此类列表也没关系。比较头痛的是有些不太算是列表的条目感觉是在靠列表在支撑内容,这一类条目才应该要多加注意。--祥龙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23 (UTC)
WP:NOT#INFO应该只适用于很长的名单,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死难者名单吧?如果只有十几名遇难者,还是可以一一列出吧?更极端的情况,如果只有一人遇难,比如北京中学生杀害家教事件,是不是也不能列出受害者的姓名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26 (UTC)
顺带一提,或许可以仿造这里的方式,将罹难者名单折叠,这有可能会造成对亲属的二度伤害。—Frankou (对话页) 2010年9月9日 (四) 11:28 (UTC)

维基荣誉的门槛

今天用最近更改随机挑了许多人出来颁奖,发现很多人的贡献极大,但是却卡在DYK无法颁更高的奖。例如User:Litalex,编辑次数达到18784次(检查),新增了100条条目(检查),但却因为没有DYK,只能和编辑次数250次,新增条目5的用户一起颁维基助理编辑。我的建议是在进阶荣誉中的执行编辑里,能在现有的规定:“若仅有2条则需2000次编辑以上”后再加上“若仅有1条则需3000次编辑以上,若无新条目推荐则须达4000次编辑以上”。才不会因为没有DYK而被埋没起来。—Frankou (对话页) 2010年9月8日 (三) 03:38 (UTC)

  1. (+)支持--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1:59 (UTC)
  2. (+)支持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8日 (三) 12:07 (UTC)
  3. (!)意见:可否有换算机制?例如一个特色100分,一个优良70分,一个DYK20分,创建和扩充按照字数算分,维基化10分,清理10分,每XXX次编辑次数再给10分。。虽然说这种换算机制不是非常公平,也非科学的统计方法,但能很好的解决Frankou提出的问题。-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2:16 (UTC)

3RR 的问题

昨晚险些被封,我在此想询问一些问题。

  • 如果我帮助一位管理员、回退员回退,但我又犯了3rr,会否被封?
  • 如果对方使用ip继续回退,但我又犯了3rr,会否被封?
  • 如果对方使用傀儡继续回退,但我又犯了3rr,会否被封?

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5日 (日) 08:06 (UTC)

违反3rr是不允许的,除非是回退明显的破坏。如果对方使用IP或傀儡继续回退,那是对方的错,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3RR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提报。至于会不会被封,那就要看情况了,如果是初次犯规,一般只会得到警告,但如果屡次违反3rr,那就很有可能被封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5日 (日) 10:26 (UTC)
有时候会忘记了3次,能否修改有关规定?例如收到警告后继续违反才封,又或者给予一定时间自我回退?—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5日 (日) 10:49 (UTC)
谨记发生冲突后应以交流为上,主动避免编辑战就可以避免自己触犯3RR了(除非你完全能够确认那就是破坏,这个时候更应该立即报告管理员处理)。3RR往往都发生在短时间内,管理员难以在所有3RR发生之前都对当事人及时予以警告,所以,还请自觉。--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9月5日 (日) 13:20 (UTC)
如果通报了也不理会的话,我应该怎么办?那一位user:yym1997及疑似他的傀儡经常骚扰我,我又应该怎么办?—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5:31 (UTC)
如果通报了也没人理会,可直接在管理员的对话页报告,如果该管理员还是不理会,再向另一位管理员报告,直到有管理员愿意处理为止。如果被人骚扰,应该对骚扰者给予警告。--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5:47 (UTC)
我不那么认为,尤其是通报了也毫不理会及那些我又觉得是破坏、骚扰性用户的内容,我觉得应该要继续回退,而且不应该封禁被骚扰的用户。—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7:04 (UTC)
建议回退时留意一下条目历史,触犯了3RR以后自行回退第四次RV是可以接受的。(根据WP:3RR)—Altt311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4:51 (UTC)


违反3RR会被封禁,但也可能只回退3次也被封禁。若对方为规避3RR而联合多人或使用傀儡回退也不会被封禁。--百楽兎 2010年9月8日 (三) 01:17 (UTC)
使用傀儡进行编辑会被视为规避规则,同样被禁。傀儡--  废 话  +  2010年9月9日 (四) 11:17 (UTC)
那是当这种行为被发现的时候。显然不会总被发现,或者发现也可能被部分人掩盖。如果是不同人串通的话就更没办法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9日 (四) 12:05 (UTC)
更坏的是管理员还装作没看到、不知道。--百楽兎 2010年9月16日 (四) 23:25 (UTC)
装作没看到就可以不用负责了,两人或以上串通就更加是所谓共识。—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4:02 (UTC)

这个东西在中文没有达成共识,在英文乃是一个指引,不具备方针的地位。建议更改为维基百科:讨论页指导以避免误导。--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1:01 (UTC)

名从惯例?名从原文?

测试性开放前的建议

建议应该在客栈上发出正式公告,参考建议范例: 在社区投票结束后(若干结果)并因有人建议投票结果在某一范围内进行测试性开放,现在宣布于2010年某月某日开始进行测试性开放,结束期为XXX。结束后将再次展开投票以讨论是否长期开放。期间若有影响维基百科正常运作的事件,管理员有权暂停开放并提交bugzilla开发修正补丁。在修正后重新开放并保证总时长为3个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3:55 (UTC)

既然现时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的投票形势已经陷入混乱,

是不是现在从零开始,按程序重新从零开始讨论会更好? 用户页;用户贡献;对话页(留言);C933103;let me q u now 888;zom leli 2010年9月20日 (一) 18:22 (UTC)

at least doing so can reduce argument C933103 2010年9月23日 (四) 21:04 (UTC)
此讨论应存档到投票讨论页。—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22 (UTC)

有关IP用户创建新条目时发生异常的紧急求助

建议维基客栈增开“/条目”分栈

对IP创建条目权限开放争议的一点想法:何谓共识?

就我个人看来,这次争论的参与者可以分为三派:注册用户支持者,注册用户反对者,还有IP党人。IP党人和某些注册用户反对者经常拿出一些很绝对的、帝王条款之类的东西作为论据,比方说:“IP也是人,IP在维基也有权利,不能禁止IP编辑”、“IP人也要你们注册用户管”之类...这类意见单独拿来看都是对的,只是汇聚一起实在没有办法执行。这种情况可比“谋而不决”,出主意的人一堆,谁要认真承担责任呢?

我想不少用户都知道什么叫政治协商政治妥协吧?不谋求中立路线,只求开放权限或不开放,这根本不是在制造共识,是缘木求鱼。当双方提出的主张有矛盾的时候,就需要制造共识;共识不是你死我亡,你胜我败,理想的共识往往是双方有所退让而能满足双方的主要需求。投票不是制造共识的好办法,只有认真提出意见并阅读别人的意见,方向一致才能制造共识。如果没有共识,哪何来国家?(现实中各人有自身的利益需要维护,还不是要靠共识维持吗。我比方说水公司明天要加各位的水费500%,你不服就别用,这叫鱼死网破;水公司也不敢这么做,因为它的行为要符合社会共识。)

虽然维基不是政治试验场,但是我们在为维基的将来有所谋划的时候,一定要定出一个正面且切实的方向,然后努力达成。我感到这次的投票只划出了支持和反对两方,没有点晴之笔,点出投票的方向,支持反对的话太容易投了,反正就画个字就完了,没有带出共识路线的思考。对于这个投票,我的主张是必须适当限制IP人的权限来维护维基安全性,但是又不得完全禁止IP人编辑;并以适当的措施引导IP人册注(或其他变通方法)。一方南辕,一方北辙,没有共识那是注定的事。

我还想跟IP党人说,什么叫政治现实你懂吧,这不再是谁管谁的问题了。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09:53 (UTC)

要求共识谈何容易,这种东西要么开放,要么不开放,并无妥协余地。总不能1、3、5开放,2、4、6封禁,周日猜丁壳吧。-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0:57 (UTC)
Ivantalk的话很有意思,说到了问题的关键。诚如他所说的,“不谋求中立路线,只求开放权限或不开放,这根本不是在制造共识,是缘木求鱼。”之前也有维基人提及投票的弊端,今天经Ivantalk一说,我突然想到问题所在:所谓的投票,就是两方对阵,看谁比较强,弱者(票数少的)服从强者。就是说先看谁比较强,再让另外一方妥协。如果一方是很少数的人那没有问题,但好像这次投票双方差别不大,矛盾就无法解决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1:48 (UTC)
可以限制IP编辑频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19日 (日) 11:51 (UTC)
将以往IP编辑造成维基破坏的几率统计一下,然后制定相应的IP编辑规则。完全禁止IP编辑 是违背维基自由原则的。--维基动力引擎 2010年9月19日 (日) 12:54 (UTC)
其实以我巡查IP和新手的最近更改来看,对IP的回退要低于新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19日 (日) 13:47 (UTC)
那可以设立一个机制,让那些新手编辑足够才成为会员?(很多人比如我,注册维基只是一时冲动)维基小测也可以用来确认他们的热情。我们应该在各处加入注册连接,注册页面会连接到Wikipedia:为什么要注册?,在里面条列充份的理由去吸引、说服IP人(最重要一点应该是传承维基精神了)。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6:04 (UTC)
(-)反对,适当的注册连接和介绍当然可有,但类似铺天盖地广告宣传或传教、传销式的硬拉注册便是对眼睛和思想的强奸了。做为参与维基计划数年者,亦有二度注册用户名,深知登入使用的种种好处,但个人仍不喜欢使用用户名。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13:08 (UTC)
  • (:)回应限制IP编辑频率,此建议甚好。即开放了IP创建权,又与注册用户相区别。而且限制了潜在破坏的强度。不失为一种合适的妥协。请大家都要有些妥协的精神,好不好?--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3:59 (UTC)
IP频率限制目前只能做到限制编辑,而不能限制创建(创建也是编辑的一种);FlaggedRevs或PendingChanges初始设置很多,灵活性比较大,需要深入讨论怎样比较合适;Captcha貌似现在就有在用吧?强制预览是否可以包括新用户在内?--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19日 (日) 14:30 (UTC)
不好意思,扯回主题。Ivantalk的话让我想起,投票往往会被认为是民主的,但投票又往往是容易被误导的。支持者认为这是对的,未必是永久的想法,甚至说未必是长期的,可能只是那么一两天。换一种情况,支持者认为这是对的,但实际上这个决定对社区构成不利因素,这个在投票中也看不出来。另外,投票也有像前面所说的“强者压倒弱者”的问题。到最后很容易会发生矛盾爆发的情况。而某些信息灵通,能力出众的人士的举动,往往也会被弱者认为是对他们的压迫。但目前看,并没有代替投票的方法,或者说这个方法暂时还没想到。所以投票机制应该尽快改进,一方面是让投票者有更好的渠道去表达意见,另一方面是要产生一种能逐渐弱化投票影响的协商机制。—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5:03 (UTC)
维基的编辑群体以年轻人为主,所以妥协很难,这不是年轮人喜欢的东西,有人说过维基的动力靠的就是编辑者的偏执(大意)。我认为某些反对者和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所说的一样。
甚至说这群体的特质已使战斗俨然成为现时中文维基的动力…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6:01 (UTC)
限制ip编辑次数对广告或破坏影响是很小的,事实上一个广告商或破坏者是不会傻只会用ip来编辑,懒到连注册都不愿。
改进投票最好就是:匿名投票,不准发意投票意见,因为投票本身就代表了意见。
--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5:18 (UTC)
限制IP编辑是势在必行的,只是用什么方式去做到更开放,如果有投票,这主题应该被点出来,结合振兴维基为主要目的。你引那编文章很能说明问题。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6:02 (UTC)
想更好贡献维基的话,除了参与投票,我们要学习魏徵李绛,看到什么问题都要说出来,不要因为害怕这个害怕那个就不说了;要一起探讨问题。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6:07 (UTC)
对,但反对者往往以这是方针来反驳,所以共识这个东西是有时间局限的。魏徵以直谏而闻名,却又不懂妥协,正是矛盾综合体啊。--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6:17 (UTC)

(×)抗议。政治现实?好一个政治现实,真是太现实了,跟你人一般现实,现实的令人咬牙切齿。
  维基百科这个协作平台,经不起整日打架折腾,这与出几条低质量条目相比,要坏的多。我不懂政治现实--以前不懂,现在不懂,将来也不会懂,而只懂政治诉求。有些人要搞政治现实,搞威胁不知谁管谁之类,没有人会怕,但可以预见的惟一结果就是维基百科崩坏。另外IP党这个词也太搞笑了,所谓IP用户便是不留名册,要论党,阁下何不撒泡X自己照照?
  言归正传,各种防止破坏的手段,都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到用户的正常使用。注册用户并无较IP用户更高的地位,所以一切防止破坏的机制必应是“非常迫切的”和“非常必要的”,先至能够获得所有用户(无论注册与否)之理解。一切“必要以上”的手段,皆有侵犯人权之问题,请务必留意,由以对特定无辜人群的限制为甚。
  例如,电话公司限制每月网内免费简讯一万条--这程度通常不会影响到正常用户,而只会限制滥发广告者。如果限制每日十条,用户显然便会对“网内简讯免费任发”之条款提出质疑。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20:08 (UTC)

IP朋友你真是一成不变啊,那我简单举例好了。我捣乱维基的话维基可以和我沟通协调、封我账号一段时间甚至永久封禁。你捣乱维基的话,拿什么来制止你?你人品过关不代表连账号都不注册的人会过关;注册了以后人品不过关的人还可以让他们永不超生。上面不是讨论IP和注册用户谁高谁低的问题,请不要偷换概念。还有,你肯定你是在制造共识?出现可能的破坏由你负责?我说的IP党也是一个代名词而已,本身中性,请不要说海藻攻击完别人,然后又拿同样的东西来攻击我。你说IP人也是维基人吧,Wikipedia:礼仪这个你懂了?什么叫Wikipedia:共识你也懂了?(根据方针,共识不是投票或者骂出来的)你可能要再学习一下什么是民主社会的权利义务了。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0:40 (UTC)
帐号可以封禁,Ip也同样可以封禁。如果其他用户因为共用IP而被连累封禁,还有IP封禁例外的权限可以申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0日 (一) 07:35 (UTC)
(!)意见
我就是曾被浮动IP连累封禁过,跟人沟通又不知我是谁,才会注册账号。与其申请IP封禁例外解除,还不如注册个账号比较省事。其实只要不是真实姓名注册,都算是匿名表达意见,问题在于浮动IP及跳板,会让人搞不清楚其主体。个人看法是可开放固定IP创建条目。--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0:51 (UTC)
对于是否开放,我持中立态度,但如果真的很害怕破坏的,可以参考IP编辑非常活跃的日语版的应对。日语版实际上也是会限IP的,最主要会封(不容许编辑)的是容易转换的IP,例如大学的电脑(这是本人的实际体验)。不信的话,可以请现正留学日本的维基人帮忙看看。—Altt311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5:51 (UTC)
我的IP并未被封过,可能因为我总使用比较奇怪的ISP吧。感觉日文维基对IP封禁的管理比较细致,并能获得各群体接受。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9:25 (UTC)
(!)意见我只能用四个字形容:“闹剧一场”。--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0年9月21日 (二) 13:54 (UTC)
(:)回应 あ な た の 怨 み  晴 ら し ま す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4:15 (UTC)
哪有用あなた的?不是机器翻译的吧?--达师147228 2010年9月21日 (二) 14:37 (UTC)
“昭雪你的怨恨”in Chinese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4:49 (UTC)

p.s. 参考WP:PNSD

"如果该建议有争议,“点人数”去看主流意见在那一方不但无助于解决争议,甚至只会激化争议。投票过程本身可能落入争议之中,就投票的技术性细节引发辩论。人们倾向用投反对票,或者开一新段落写上“投票是邪恶的”等方式对这些轻率发起的投票作出回应。"

exactly what is happening

C933103(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21:29 (UTC)

维基人脑子都有毛病么

搞出来个投票是不是开放匿名用户创建条目权限,结束之后又来争论投票规则。。。早知道我就不给意见了

要想解决这种问题很简单:只要任何人都可以随手建一个维基百科的复制品,实在不行想走就走了,失败就自己死掉,效率比这要高得多,搞出问题来还能有个教训。既然都呆在这个地方,就不能团结点么。差那么几个数字又能怎样,引一大堆规则,讲一大堆道理,就能证明你比别人对了?要是没有内容,没有用户,规则就什么也不是。

建议以后再有类似的问题给个提示:“维基人一般根本不会考虑别人的想法”之类的,别再把我这种路人引进来了。 --111.174.46.138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8:25 (UTC) (cosechy)

另外刚才看了一下发现维基百科有“不要人身攻击”这种规则。当然要是假设维基百科是个很高级的地方的话,进来的人一般确实应该比较有素质。但是要是两个人真有矛盾怎么办?某个人真让人不爽怎么办?要是不能骂,就只好什么也不说任其发展等着他自己吃亏了。我想现在中国网络某些坏风气可能是这的原因,稍微惹点麻烦就想把人赶走,只要不影响自己就行,赶到别处惹麻烦去。毕竟维基百科也算是很多地方的人的榜样,建议赶快把这规则改掉。最多当个建议就好,有矛盾非要指出个对错干什么,旁边的人说规则之前不能先劝劝么。迷信规则实在是很可怕的事。 --111.174.46.138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8:28 (UTC)

同意阁下的观点,互信互助是很重要的。迷信规则不可取。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8:43 (UTC)
虽然我觉得你说的有点对,但请不要将部分人的作风强加于全体维基人身上。另外请你们发言注意善意推断。—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14 (UTC)
人身攻击一点都不可取,只会让争论的重点跑掉。禁止人身攻击并没有禁止对不良举止的指责,若是有人做出不当的行为的话,就直接冷静地指出来即可,用愤慨的语气去骂并不会比较好,只会让指责者在当下得到一点情绪发泄罢了。--祥龙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25 (UTC)
换位思考吧,有注册用户以极个别的ip用户判断所有的ip用户都喜欢破坏。楼主也因某些人的行为而认为是所有的维基人有问题。这思维和那些↑有什么不同?

究竟是哪里出错了呢?我们不能因为太阳在地球上是东升西落,就认为其他七大行星 上也是如此,不是吗?所以凡事请看全面点。--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48 (UTC)

你这个比喻不好......七大在地球上看的确是东升西落的,这是因为地球自转规律。—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2:11 (UTC)
虽然有点跑题,不过玖巧仔的意思应该是说在其它行星上看起来太阳未必是东升西落,应为其它行星和地球自转方向未必相同。--海牛欢迎吐槽~^^2010年9月24日 (五) 04:44 (UTC)
是严重跑题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6:46 (UTC)

不管跑不跑题,这名IP用户的发言违反维基礼仪不说,还涉及在这里推动一个针对已有共识方针的废弃案。维基是一个只要言之有理就可以自由发言的所在,在这里我不认为讲理还要把不文明的话都要使出来。本来这位用户说的劝是一个可以考虑的办法,但为什么提一个建议还要用这些难听的话来说?好好说话,相信维基人不是一个听不进别人话的群体。--Zhxy 519(联系啊) 2010年9月26日 (日) 09:47 (UTC)

建议新条目候选应增加“质量评选”

维基百科:条目质量评级专题创立之后立意颇佳,但是新条目不断创建且各维基百科:专题大部分处于不活跃状态,难以为现存32万多条目一一评级,况且许多条目尚未纳入专题,且新条目候选未有较佳评选机制,因此建议DYK使用此评级机制,让新条目作者可得知条目水准,也可让条目主编养成习惯能寻找专题,并能以此获得撰写条目的资源,并可采用WP:动员令方式自动检查是否有挂评级模板。--安可 留言請按此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11日 (六) 01:28 (UTC)

修改DYK评级方案如下:

  • 推荐者在被推荐的条目讨论页顶端加上{{DYK Invite}}与{{Gpart}}以提示读者该专题与评级。

3.2 更新步骤
7.将被推荐条目讨论页的 {{DYK Invite}} 去除,并加上 {{DYKtalk|2010年|刊登日期}}并根据最多票评级更新{{T1|Gpart|Project= 專題名稱| }} ,如没有专题不用填写,等级有FA特色, FL特色列表, GA优秀,A甲级, B乙级, C丙级, start初级, stub小作品)。


评级后讨论页会显示内容如下:

{{Gpart|Project =ACG | A}}

每人于投票前需为该条目作评级并附上简短理由。 例:

  • 维基百科哪一个计划是为了旨在提升特定条目之质量?
  • (+)支持甲级,内容详尽,再加强内容即可送GA评选。—海绵宝宝
  • (-)反对丙级,脚注无法满足2010年闪亮亮的标准。—蟹老板
  • (+)支持甲级,符合DYK水准。—派大星


以上更新安可 留言請按此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11日 (六) 12:19 (UTC)

动员令那个只是初步判断是否评级,原理在于讨论页有否被创建,因此不能套用至DYK (DYK有个邀请投票模板,会令讨论页被创建)。-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05:36 (UTC)
似乎没人反对,所以敝人预计在方针发起二周后开始实行(也就是9/25)。--安可 留言請按此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18日 (六) 16:24 (UTC)
(~)补充此仅作为置于各条目讨论页参照,实际的特色、优秀条目评级仍需按照WP:GANWP:FAN进行评选。--安可 留言請按此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21日 (二) 14:17 (UTC)
目前推广似乎还不是很充足,因此改为2010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这段期间先改模板的说明。--安可 留言請按此请来启动质量提升讨论)发表于 2010年9月27日 (一) 03:34 (UTC)

问:

问: 我如何上传关于岁差条目的图片??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0年9月27日 (一)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建议修订投票要求

WP:AFDWP:IFD的投票及提报要求由

自动确认用户,即编辑满50次及注册满7天

改为

  • 投票:在提删日之前达自动确认用户者,即需在提删日之前七天注册及于提删日的00:00 UTC之前编辑满50次
  • 提报:提报者需于当天00:00UTC或之前达到自动确认用户等级,即需于七天之前注册及于当天00:00 UTC之前编辑满50次

此举有助防止滥用傀儡。-HW (留言 - 贡献) DC8 BEST 2010年9月27日 (一) 13:10 (UTC)

hw我不是打击你,你还觉得社区的决定需要投票么?不是先试用在讨论决定就可以完事了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5:14 (UTC)
打击别人不是您的专长吗?还这么客气干麻?您看看,讨论论战每战必与的您,口气有任何改善吗?从没看见:“您”;“个人以为”这些字眼,反问;否定;揶揄口气倒是越用越多
我讲重一点的话;以阁下的文笔风格;对维基的了解熟透度,实在不适合每每来当互助客栈“版主”,动辄论定人跑题;裁定是非等,这些事情做多了,不仅伤害新手及其他偶有讨论者,也失去“来百科最主要目的是来编辑百科,不是来维护客栈安宁”的确切意义。跟许多条目相同,您要记得:您也并非拥有“互助客栈”的所有权。听我劝,要活跃,请活跃在编辑条目上吧,这才是正途。互助客栈没有阁下,不会变的您想像中的“更坏”。论辩是非,管理论坛,维基这里真的不太适合。--Winertai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6:19 (UTC)
  • 我倒是认为“您”在中文网络上更经常被用在敌意的情况中。分明就打算彻底毁灭对手还要装做客气,这有什么意思?不要忘记,欧美文化的客气是因为双方预期最后会达成妥协,而中国人的吵架一开始就以“你输我赢”为前提。缺少了互相让步妥协这个关键因素,客气不过是消灭对方前的虚伪罢了。哪次争吵靠着客气就平定下来了?最后总是以暴力投票结束。要说投票,在完美情况下是民主的表现,在虚拟的电子环境下可就未必;何况一个小问题,讨论都没到两句,就有人急着祭出投票法宝了,投票上瘾不可不治疗!另外,现在的互助客栈快变成某些人的家了,大批人不写条目,就盯着这互助客栈打算上去提出各种花样,然后又引来更多人。如有必要,我建议把互助客栈关闭一个月。--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28日 (二) 02:06 (UTC)
对于讨论口吻与态度,虽与您(呵)持有不同看法,但是个人完全赞同您“关闭客栈”一个月的建议。--Winertai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3:09 (UTC)
HW的建议很好啊,本来就应该如此。但是要注意的是,删除存废讨论不是简单的投票,而是寻求共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8日 (二) 04:04 (UTC)

Winertai朋友,说真的,我说人家跑题最近也就最近说起几大行星这一次,还是开玩笑的。还有就是我为什么很少用“您”。因为我是广东人啊,我们平时说粤语都不用您的,只有国语发音才有这个词,习惯成自然啊。Winertai朋友,你看我什么时候打击过你啊,我说话做事都凭良心说。要不是你说起,我都不愿意提。我在这里提出一下,IP创文权投票上HW的做法引起社区(包括我)的部分人的意见。不要说道歉,至今HW没有为此事作出任何解释。反而是投票本身跟他本人关系不大的computor本人,自己站出来提出解决方案。computor的勇气我很佩服,做事方式我很赞同。在这里我可以这么说,从这件事我对HW的做事方式是彻底的失望了。我不敢推断HW是为什么目的(社区也好,自己也好)提出对社区投票方式修改的建议,但是我自己觉得我不站出来,我就是对不起我自己啊。Winertai朋友,我对你本质上并无与对HW那样深刻的认识,但是我从你的话中知道你还是希望社区好,为了社区好的。你对我有意见,我不能强加于你。正如IP创文权那样,我希望针对任何问题的解决,都应该以合情合理的手段,而不是虎头蛇尾甚至于朝秦暮楚。如果是以这样建立起IP创文权,甚至于社区的其他方针,最终只会被人以同样的手段推翻。前面我对HW提出维基年会的意见也是这样:你的意见中肯,但是,你不适合做主持人。因为你不会做事。当然我也希望HW日后多多嘉勉。至于Winertai朋友要求的我多写条目,目前我看自己的条目贡献占比接近60%,客栈讨论约20%,前段时间看的我记不清楚了。不知道这个比例你觉得是否合理,我是觉得不太合理了,日后也应该多多嘉勉。最近我在跟进故宫系列的条目,你可以看看故宫的讨论。另外法国大革命因为我的英文翻译水平有限,速度极慢。我打算和故宫条目交替进行。其它我写的条目和我的计划你可以在我的用户页上看到。当然这是我写的条目的一部分而已,一些我不想写出来的我都不写了。如果我真的说气话,我丢给你Winertai朋友一句“我自己写多少条目关你屁事”就完事了,但我是很认真地在这里回复你的意见的。请你也不要怪我老在客栈发言啊,有人的行为损害到社区的利益,我不吐不快;然后又有人误会我,我就更加需要解释。所以我觉得像shizhao那样做管理员,少跟人家解释问题,未尝不是一种好的处理方式。当然上次投票要求他解任,刚开始我的意见也是很大,因为我的问题他的确没有回复。所以说,说话与不说话,本身就是一个矛盾.......-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4:29 (UTC)

补充一下“讨论论战每战必与”这个可不能挂在我头上,上次韩国的讨论我由于不懂以及觉得很无聊,实际上没有参与过(有没有回话我就忘记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4:32 (UTC)
-Douglasfrankfort的话说的很对啊,投票的确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投票只会让结果倾向于势力较强的一方,对于双方势力相若,比如是这次的IP创文权投票,最后就是搞的社区分裂。这在上次shizhao投票中也有凸显。往后应该以一套非投票的方法去解决维基百科的争端。我不是不想支持你们,我不是不想想一套好办法。但是我的条目计划之前因为追DC8都拖了一段时间了,作为基础条目法国大革命,放在维基这里的中文版本竟然是这个样子,我觉得这对全体维基人都是一种耻辱。对于我,我觉得我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知耻而后勇。加上我还在想怎么做优特条目评选方式,再加上一些中途加入的条目计划,我觉得我现在是绝对没有时间去参与这个工作的。当然我支持大家去往这个方向想。-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4:42 (UTC)

关于页面和档案存废讨论大量积压

为什么会这样呢?

看看7月28日的,那一项早已达成共识,但管理员无法执行(需要删除12398个User talk),也无法关闭(并非无共识),我认为Wikipedia:关闭删除投票指南必须改进。

8月17日的招收都、砂浦都人物,已经共识删除,但一个月仍然没有处理。

8月20日、8月23日,无共识保留。

8月24日、8月27日,无积压请求。

我已经删除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积压投票的那4天,现仍有15项。--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07:21 (UTC)

7月28日的那个写个bot去删除并不难,棘手的问题是并不是所有的都应该删除,哪些应该删,那些不应该删不好判断。对于“无共识”的使用我比较保守,持慎用态度。很多难以决断的问题不是没有共识,而是难以判断,或者不好操作。例如一些要合并的项目,如果对内容完全不了解,合并起来有时会很困难。而造成积压的原因,我想主要是有几点:一是并不是所有管理员都非常关注存废讨论,只有部分管理员会去处理这些存废讨论。二是经常参与的部分管理员其中又有一部分经常参与讨论,而鉴于此前多次发生的争议,目前大家普遍采取避嫌的方法,这造成了部分条目只有经常参与存废讨论的管理员中没有参与讨论的管理员(极少数)才会去处理。总的来说,还是处理存废讨论的管理员太少,或者说整个管理员群体的人数太少,也可以说是整个中文社群的人数太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1日 (二) 08:43 (UTC)
事实上,可以看看[10]--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09:49 (UTC)
这个讨论是上面“在剧集条目里以自己的观点标示角色忠奸,是否已经违反NPOV?”的吧?—祁勋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3:20 (UTC)
有管理员留意到吗?仍有不少条目积压。58.152.68.150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6:21 (UTC)

在剧集条目里以自己的观点标示角色忠奸,是否已经违反NP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