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8年8月

有关修改主题缩略图模板(Module:Portal/images/chinese)的讨论

江苏路街道这个消歧义页怎么了?

郑成功郑经父子“潮武王”、“潮文王”谥号来源?

台湾之最列表好像坏了

有关苏定方

对于小猪佩奇#流行文化里说的在中国大陆,小猪佩奇成了不务正业、沾染了社会不良气息的年轻人的标志的起源

釜山行》的译名混乱,马新简体还可以使用吗?

日食列表

ISBN的中图法

刊宪是否等于公布

“刊宪”一词似乎是香港的“地区用词”?--苞米() 2018年7月30日 (一) 12:27 (UTC)

外交条目顺序

郑和条目

是时候解决法轮功相关条目长期被法轮功支持者们把持霸占的问题了

法轮功相关条目似乎是中文维基百科的“法外之地”,只要加入不利法轮功的内容就会被支持者们回退,使用打编辑战的方式全保护为之前(即他们认可)的版本。社群是否有魄力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8年6月30日 (六) 11:07 (UTC)

没有。不要和粉丝扯皮。--Junjie Yuan留言2018年6月30日 (六) 14:03 (UTC)
不是没有;编辑审核,大家想要不?(我个人是支持的)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5:23 (UTC)
如果人手够的话,要。--Junjie Yuan留言2018年6月30日 (六) 16:33 (UTC)
然并卵,如果某些优秀编辑同时有“法轮功支持倾向”做了PC审查员的话。PC审查俄区也有使用,感觉反而容易造成更新问题。现有保护与封禁机制应该仍能应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日 (日) 01:23 (UTC)
User:Cwek找1233?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1日 (日) 02:05 (UTC)
?????--1233( T / C 2018年7月1日 (日) 12:17 (UTC)
路过说句,我认识大部分不相信维基百科的大陆人都是因为维基百科轮子有关条目的不中立性。几位老轮子对此真是做了好大贡献啊。反正我也不在这里和你们玩了,随你们便吧。至于解决这问题,苏州你是想多了,管理员们只会说“要中立”,毕竟乌拉尝试打击轮子后被罢免还没过几年,大家估计都怕了。(PS:某著名轮子还跑去commons企图河蟹反轮logo,呵呵)--CHEM.is.TRY 2018年7月2日 (一) 03:01 (UTC)
一直怀疑轮子有成立专门的维基作战小组,有针对性地为自己的宣传服务。当然,肯定还有被洗脑后自愿参与的。一粉顶十黑,爱好者们的战斗力是无穷的。"自干五"和"美分"群体就是例子。其实,那些轮子只要眼下不去搅和xx功以外的条目就谢天谢地了。李大师能不能撮火球、收蛤妖,不关我的事。邪不压正,谁站得住脚,以后历史肯定会有公论的。反正我觉得中共中的邪派和轮子脑残粉是半斤对八两。试图利用维基条目说服读者去相信其中哪一方,都是愚蠢的做法。明白人都知道维基是不可信来源。想利用维基达到自己目的的人,只会成为后代人眼中的笑柄。能被政府或任何宣传机构洗脑的人,智商能高到哪里去。日语维基美化南京大屠杀的结果是什么?真能让世界所有人对右翼人士的说法信以为真?那些日语维基回退者自以为把持了话语权,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就可以高枕无忧、完全消除负面事迹?不!其实他们这样做只会成为我们眼中的小丑和智障。洗白越努力,形象越完美无缺,笑话越好看。只有骗子和爱自欺的人,才会沉迷于过度吹捧自己,给自己打鸡血,迎合多数群众不爱动脑子、喜欢瞎追捧各种梦幻泡影的心理。优秀编辑者中有亲共的,有对轮子感兴趣的,是包容性高的表现,不是坏事。只要不把自己的信仰倾向强加在条目里就行了。(你信什么无所谓,你别要求别人认可你的价值观就行。)中立性编辑这一方面我也不是做得最好的,但我会努力的:)。宗教自由不是挡箭牌,任何已卷入政治事件的宗教,都不可能显得那么单纯,批评是不可能不存在的。大不了,李大师不再渡那些黑过他的人,不让他们成仙成佛就行了。如果李大师能活到几百年,那时自然就会有人相信他有神通了啊,事实胜于熊便是吧,何必靠发动弟子磨嘴皮子。(不过神话故事告诉我们,神也会有做错事,所以即使成为神也不能保证没有黑点,该有的差评还是可以有。)如果还活不过蛤公,那说明还需要再修炼一个!话说现在维基上的蛤丝们和轮子们是怎么看待对方群体的?团结有爱还是相互鄙视? -- 59.63.206.200留言2018年7月20日 (五) 14:28 (UTC)
“能不能撮火球、收蛤妖”:我认为江泽民被读心了。—john doe 120talk2018年7月20日 (五) 14:43 (UTC)
[谁?]--BR 2018年7月21日 (六) 01:42 (UTC)
膜法师蛤利波特。—john doe 120talk2018年7月21日 (六) 05:57 (UTC)

苏州两年前九大指控涉扭曲事实。这次仍不符事实

(!)意见-虽然苏州给不同意见的用户扣帽子、贴标签,在下实在不大想说什么。但苏州的指控,不符事实、又给不同意见用户扣帽子贴标签、已涉及人身攻击。对比两年前苏州提九大指控(涉扭曲事实),这次又涉扭曲事实,这是否故意中伤、诽谤用户?至少已又一次诋毁了其他用户的信誉。
先简单说几句
  1. 苏州突袭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证---苏州2016年在一名管理员解任案中,违反程序突袭提指控,皆针对法轮功条目,但指控内容,显与事实不符,给管理员扣上帽子(上面连结内都有实证,请自行过目)、伤害不同意见用户、管理员的信誉;当时苏州回应却避重就轻,当时及后来,每每请苏州举证说明,苏州都拒绝说明回应、但又不撤回指控。---(注:该管理员,(1)曾因为苏州在敏感议题与Wetrace编辑战、拒绝沟通,而封禁苏州;以及(2)曾“因为双方用户或其他管理员达成共识”,而“配合执行”变更法轮功相关条目的保护版本。苏州对该管理员的突袭指控,经Wetrace查证,非常明显的违反事实,苏州又拒绝具体举证回应说明。)
  2. 苏州说“以编辑战形式全保护至他们认可的版本”是完全与事实不符,是恶意的中伤。
    1. 在这次(6/30)法轮功条目,苏州加POV模板,却拒绝依照模板规范提出具体说明,违反模板规范,而强以“编辑战”编辑。
    2. 苏州在过去他就经常发动编辑战,而且经常拒绝沟通、拒绝履行编辑的说明举证义务;曾经因为拒绝沟通,而被管理员封禁,但后来在管理员被解任时,苏州却公然扭曲事实,形同报复管理员。
    3. 您可以看法轮功的编辑历史,常有“新账号”(疑似傀儡)添加内容,但不符合方针或常属恶意、原创研究内容。
    4. 而有其他些争议内容,也是在讨论页彼此讨论、沟通等等处理,绝非像苏州所言。苏州的说法恶意中伤,涉及人身攻击、诋毁其他用户的信誉。
  3. 苏州说“使用打编辑战的方式全保护为之前(即他们认可)的版本”,也与事实不符
    1. 实际上,被保护的版本,相当高比例,是“争议”的版本;而且经常发动编辑战的,是负向编辑者,常有“新账号”,且常不参与讨论举证。
  4. 苏州作为公开的共产党组织成员,屡屡将不同意见用户贴标签“法轮功”、甚至发动抵制、扭曲事实,实在不宜。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1日 (日) 12:22 (UTC)
(:)回应-楼上IP用户93.216.79.70您好。(1)苏州的页面挂有是“共青团员”、曾是现役军人模板、并宣扬共产党,目前的页面未称自己是党员,在下修正上述发言为“共产党组织成员”。在下极少去提及这些,而只是提醒,为何苏州屡屡对不同意见用户、甚至管理员贴上标签?而共产党是作为镇压法轮功的一方,在下点出他页面上公开讯息,正是提醒他。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2日 (一) 23:31 (UTC)
(:)回应User:Wetrace阁下您好!如果您觉得您的政治取向,不是罪恶的话;苏州选择共产主义为何得是罪恶?既然您承认,苏州只是共青团员,您就不要夸大别人为“作为公开的共产党员”,(当然就我所知,对于法轮功而言都有一样,支持共产的都是“邪恶”的)。就法轮功议题,基本和台独....等议题类似,是西方政权攻击中国现有政权的一个工具而已。一个是利用代理人,一个是反制代理人。您愿意帮着欧裔殖民政权宣扬打压中国共产党,苏州可以选择和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起反制。您和他之间大约是“反共组织成员”和“拥共组织成员”的关系。--93.216.79.70留言2018年7月3日 (二) 17:41 (UTC)
(:)回应-IP用户您好,在下并未说苏州“罪恶”,此外,您上述的言论“愿意帮着欧裔殖民政权宣扬打压中国共产党”,这些言论臆测他人主观看法,并不适当。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4日 (三) 06:33 (UTC)
(!)意见-
  1. 法轮功条目,并非维基百科的“法外之地”,反而在各方用户多年切磋中,是维基条目中高比例第三方来源编写的条目。但这样的写法,是“中国共产党网络过滤的‘法’外之地、‘墙’外之地”,但这也是维基百科珍贵的所在,吸引世界各地用户参与。
  2. 有几个“新账号”、相对不活跃账号,在条目讨论页认为不中立,然而一则并未具体说明,二则其实可能跟中国大陆境内外的资讯来源差异有关。---而且,至少(1)在下都有积极的回应讨论说明(苏州却称在下“回复不过来就都无视”,与事实不符),(2)一名编辑次数3次的新账号,质疑中立性,认为“半保护”不当,也有其他用户回复说明为何需保护。(3)活跃用户表达的意见,在下也同样积极回应对话。
    1. 在下从事法律人权相关研究,跟不少中国大陆朋友、网友都有切磋交流过,也包括一些大陆维基用户。就有些朋友告诉我,法轮功议题在国外听到的,跟在国内中共媒体说法,差异相当大,对他们形成相当的冲击,需要时间跟空间与机缘去了解。
    2. 维基百科要求第三方来源,共产党治下的中国,“新闻自由”世界倒数第五、“网络自由”排名--有全球最“厉害”的墙、最过滤的网;对中国人知的权利、对个人合法权益的争取及保障,在方方面面形成影响。
  3. 在整理资料过程,有两名著名记者的描述,对在下很有启发
    1. 刘宾雁前辈,前人民日报记者、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非常著名且受尊敬的中国记者,曾说中共镇压法轮功是“文化大革命”式的迫害
    2. 张彦(美国白人),前驻北京记者、因为报导法轮功议题获得普立兹新闻奖的记者,曾出书分析,中共对法轮功的说法指控,完全没有第三方的查证等等。“这些说法是不被支持的。中共当局从不允许法轮功受害者单独受访,以致于几乎不可能查证当局的这些指控。即使一个人从表面上去相信当局的所有指控,他们杜撰的案例数量也仅占法轮功修炼者总数中的极小比例。”
    3. 中国司法部“十大律师”高智晟,曾获大陆媒体赞誉报导,2005年因为对法轮功好奇,亲自与北大教师独立调查法轮功被镇压酷刑的状况,发出三封给当局的公开信,成为国际上最负盛名的中国律师之一、被称“中国良心”,是美国国会、欧洲议会、台湾立法院等国际政界、媒体界多年来最关注的中国律师。他也引发不少中国律师参与辩护信仰议题,被当局严重迫害。
    4. 哈佛大学法学院,对中共的封网研究,法轮功相关关键字,是被过滤封锁最严重目标之一。国际权威人权机构自由之家,在美国国会听证会发表证词说,“修炼法轮功的中国公民,目前依然生活在不断遭受绑架和酷刑的威胁当中。...各种同音字,一直是中国互联网上被新闻检查最严厉的字词,而由任何(中共)国营媒体或由其外交官所提及的都是妖魔化标签了的措辞。”
  4. 维基百科,应当是“共产党的‘墙’外之地、‘法’外之地”。在下,看到什么、编辑什么,进行合理查证与比对。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1日 (日) 12:35 (UTC)
  • 阁下一谈到问题,始终有两个套路。第一个是树稻草人、一口一个共产党,一口一个“民主自由”。第二个,就是诉诸权威,找一些不知道怎么搜集到的名人语录,彰显某新兴宗教多么受到人们的支持、共产党的“迫害”多么深沉。但始终却避谈问题的本质,这真的很让人失望。-- パンター·パンツァー 2018年7月5日 (四) 12:57 (UTC)
(:)回应-Panzer您好,讨论时会提到共产党,是因为来源问题。维基要求第三方来源,而共产党是镇压一方、又对媒体出版等严厉的控管过滤,但有时有用户会使用非第三方来源。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5日 (四) 14:37 (UTC)

IP用户讨论

  • (?)疑问Wetrace阁下,就我看到的,好像是阁下在帮助亲法轮功的人士在维基百科建墙啊,实质是在言论审查任何“有害于法轮功”的异议观点或信息啊。还有,阁下您整天挂一个类似“人权专员”的牌子是否有"挟天子令诸侯"、以打压异己信息的倾向啊?你要扯“人权”,最好不要拿侵占美洲原住民家园、在美洲原住民土地上实施种族灭绝的的欧裔殖民政权当自诩的“人权方面”的“权威”。那样,只能凸显白人殖民者以及他们的崇拜者们一贯的肆无忌惮打压异己的倾向。难道麦卡锡是人权斗士吗?--93.216.79.70留言2018年7月2日 (一) 06:41 (UTC)
(:)回应-楼上IP用户93.216.79.70您好。正好忙没能上线,先简单回复。(1)您以IP发言,觉得有些回避言论责任了,您指控在下“打压异己”、“建墙、言论审查”,更是莫须有、也涉及人格攻击。(2)关心人权议题,难道必须“同时、同量”关心“全世界各地同时发生的所有事件”,才叫做关心人权议题吗?您当然可以编辑维基,去研究、批判白人历史,也可以研究批判共产主义及纳粹主义在白人世界的问题。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2日 (一) 23:22 (UTC)
(:)回应User:Wetrace阁下,您好!您要抱怨本人IP发言?起码,您知道本人的IP,我不清楚何来的“回避言论责任”?反过来,您用您的帐号,掩盖了您的所在IP,起码本人无法知道。要是发言违规大家一样会被禁止发言的。您放心,维基百科搞封杀的机制还是非常强大的。
您有您自己定义的支持法轮功的“正确标准”,以此去删除您不认同的比如“有害于法轮功声誉”的言论相关信息[1],这个行为就是在实施对异己的言论审查,就是帮助你认同的一方建立言论城墙。
我不认为“人权”这2个字能被反共一方所把持的?就我看到的,纳粹主义和麦卡锡主义都是反共的佼佼者,或则说麦卡锡接过了希特勒的反共旗帜。而就种族清洗而言,在殖民北美的欧裔殖民政权要比在欧洲本土的纳粹政权要“成功”的多。所以,本人说:“不认为‘人权’这2个字能被反共一方所把持的”。反共的和拥共的从历史到现在,是十分残酷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斗争。被以“共匪”名义给屠杀掉的人,也不在少的。当然,残酷的政治斗争不限于共产议题,否则,一次和二次世界大战就不会发生。--93.216.79.70留言2018年7月3日 (二) 17:41 (UTC)
(:)回应-IP用户93.216.79.70您好
  1. 首先,您的“相同内容发言”能否只贴在一处,这样讨论可以集中在一处
  2. 在下并未抱怨您以IP发言,而是感到奇怪,为什么讨论这类议题,常会有IP发言:
    1. 您的发言看起来并非新用户,所以好奇,为什么不用主账号表达意见。也许您有您的“苦衷”考虑、也许您真的没有主账号?
    2. 在下只是提出基本的质疑,毕竟使用IP账号、或傀儡账号,有几种可能性,(1)回避言论责任,(2)回避主账号的编辑纪录、行为模式。也许都不是您的情况?---对于基于(1)(2)理由使用IP者,透露其他地点的IP并无妨,反而不易被要求CU用户查核,能确保主账号不被究责、也能隐藏主账号所做过的事,“没纪录一身轻”,说什么话都不易被反向检验。
    3. 您说在下“以账号掩盖了的所在IP”---这说法是相当不合理的,维基百科的政策,是以账号编辑是保护用户的现实人身安全。您所指的“掩盖”,应该是“傀儡账号(掩盖IP)”或其他手段掩盖主账号。
    4. 在下并不认为,哪一方能把持“人权”,在下认为,人权是普世价值,任何一方都能主张。
  3. 关于您所提出,指在下“删除不认同的比如“有害于法轮功声誉”的言论相关信息[2]”。---在下附上编辑理由,这笔添加来源,拷贝自另个条目的编辑争议,在另个条目讨论页也有讨论。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4日 (三) 06:33 (UTC)
(!)意见-IP用户93.216.79.70您好,您提到麦卡锡主义,您反对的应该是“给人贴标签”?在下没有这么做,也希望您关注苏州的行为,苏州几年来对不同意见的用户“标签化”、以及过去经常对在下拒绝具体沟通。在下也很希望能跟苏州,彼此平和的在维基方针下讨论对议题的不同看法。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5日 (四) 06:35 (UTC)

苏州说法不符事实,在下说法却遭DELTALK

[3]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1日 (日) 13:41 (UTC) [4]第二次DELTALK。

  1. 在下所说,苏州突袭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证点进去都能看到明显涉及与事实不符,苏州至今都未说明。
  2. 苏州这次又提出与事实不符的说法,并伤害用户信誉,为什么苏州说法“不违反善意推定”?在下的澄清抗议,却违反“善意推定”?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1日 (日) 13:46 (UTC)
(:)回应-楼上IP用户93.216.79.70您好。正好忙没能上线,先简单回复。(1)您以IP发言,觉得有些回避言论责任了,您指控在下“打压异己”、“建墙、言论审查”,更是莫须有、也涉及人格攻击。(2)关心人权议题,难道必须“同时、同量”关心“全世界各地同时发生的所有事件”,才叫做关心人权议题吗?您当然可以编辑维基,去研究、批判白人历史,也可以研究批判共产主义及纳粹主义在白人世界的问题。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2日 (一) 23:22 (UTC)
@Wetrace我真诚相信IP没大号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3日 (二) 14:42 (UTC)
谢谢楼上Sanmosa的意见。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4日 (三) 07:11 (UTC)
(:)回应User:Wetrace阁下,您好!您要抱怨本人IP发言?起码,您知道本人的IP,我不清楚何来的“回避言论责任”?反过来,您用您的帐号,掩盖了您的所在IP,起码本人无法知道。要是发言违规大家一样会被禁止发言的。您放心,维基百科搞封杀的机制还是非常强大的。
您有您自己定义的支持法轮功的“正确标准”,以此去删除您不认同的比如“有害于法轮功声誉”的言论相关信息[5],这个行为就是在实施对异己的言论审查,就是帮助你认同的一方建立言论城墙。
我不认为“人权”这2个字能被反共一方所把持的?就我看到的,纳粹主义和麦卡锡主义都是反共的佼佼者,或则说麦卡锡接过了希特勒的反共旗帜。而就种族清洗而言,在殖民北美的欧裔殖民政权要比在欧洲本土的纳粹政权要“成功”的多。所以,本人说:“不认为‘人权’这2个字能被反共一方所把持的”。反共的和拥共的从历史到现在,是十分残酷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斗争。被以“共匪”名义给屠杀掉的人,也不在少的。当然,残酷的政治斗争不限于共产议题,否则,一次和二次世界大战就不会发生。--93.216.79.70留言2018年7月3日 (二) 17:41 (UTC)
(:)回应纳粹一词是德文国家社会主义的缩写的中文翻译,可算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家族成员,纳粹与苏联共产党结盟瓜分波兰,是二战的开端。纳粹集中营也学自于苏联集中营。后来纳粹与苏联两者间是有矛盾冲突,但前期两者的同谋合作是客观事实。麦卡锡没有杀一个人吧,把其与纳粹相提并论,并不公正。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9日 (一) 12:02 (UTC)
(:)回应反共的麦克熙本人也许没有杀过一个人,那么反共的希特勒本人有杀过一个人吗?反共的蒋介石本人也是没有杀过一个人,是吧?您说波兰?您最好也不要忘记,之前的纳粹德国与波兰联合瓜分捷克斯洛伐克 的那段历史。关于纳粹国家社会主义的关系和区别,维基百科上有专门条目,国家社会主义也不是希特勒才搞出来的,而是俾斯麦。本人看了阁下对1223的回复,请问江泽民杀过人吗?你们干吗那么仇恨他啊?“集中营”这类玩意在18XX年以前,在被欧洲殖民的美洲印地安土地上早就有了,欧洲人是知道如何搞的,根本扯不到苏联吧?而当大家知道苏联的古拉格的时候,希特勒早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了,您所谓的学自苏联,有点穿越时空的感觉。苏联的劳改营是由于政治,而纳粹的和美洲土地上欧裔殖民政权所建立的集中营倒是处于相同的种族问题。您知道,您说到的“‘民主国家’向希特勒屈服”,的原因吗?他们都是所谓“民选”的“反共斗士“啊,对,纳粹德国和其他反共国家之间是有些矛盾冲突,但是他们之间的反共合作也是客观事实。您知道为何,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从1939算起,而不是从1931年或则1937年算起的吗?那是因为,纳粹下的德意志帝国依旧是老牌帝国主义国家,世界大战是西方殖民列强瓜分世界的大战。而中国这类非西方殖民列强,是否陷入大战,不是世界大战的概念。这也是,朝鲜战争不被算为世界大战的原因。二战的开端是,纳粹德国侵蚀了昂格鲁势力对世界的统治地位,这才是二次世界大战的开启的原因。这和有无苏联根本无关,否则,二战也许应该从’民主国家’入侵苏联波苏战争就该开始算了。但不是啊,因为苏联不被认为是老牌帝国主义国家,也许以前的俄罗斯算,但苏联是另外一个议题了,即共产主义。--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9日 (一) 18:50 (UTC)
已经离题十万八千里了,以及现在美国还是殖民政权?啥时候小粉红过来解放啊?--140.180.249.80留言2018年7月9日 (一) 19:10 (UTC)
当然是啊,当年的杰斐逊,华盛顿.....都是欧洲殖民者啊,这个是常识啊。这也是为何在北美被要求说的是欧洲小岛上的英语。1776年是欧洲殖民者之间瓜分或独吞美洲殖民地盘之间的内斗,不是美洲原住的印地安民族反欧洲殖民侵略的独立运动。至今,欧裔殖民势力对北美的殖民占领并没有结束。--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9日 (一) 19:52 (UTC)
要扯法轮功以外的无关维基百科议题去WP:知识问答好吗?-- Matt Zhuang写条目时,请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20:14 (UTC)
说不过就扯到两百多年前?大清亡了了解一下。北美被要求说英语?魁北克了解一下。--140.180.249.80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04:48 (UTC)
(:)回应反共的麦克锡没杀人,其整个反共过程中,也没人被杀。把麦克锡与纳粹相提并论是完全错的。苏联1917年即开始成立集中营,纳粹集中营始建于1934年,曾派人向苏共学习集中营害人经验,是确有其事。苏德合谋瓜分波兰是二战序幕。苏联还屠杀两万多波兰精英人物,并栽赃成是纳粹杀害的,维基上有对应条目卡廷大屠杀。在这一点正宗共产党上是比其社会主义小兄弟纳粹还要邪恶。从受共产党训练的周小平等网评员不知人类真实历史和普世价值,可见共产党的训练手段能令被受训者被操纵也并不自知。 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9日 (一) 21:53 (UTC)
(:)回应user:Marvin_2009阁下,您不是说您了解北美吗?您应读的懂英文吧?请阅读下,集中营条目的的英文版本的相关内容。您在编撰反共故事的时候好歹依据一下历史事实,好吗?
...The United States set up concentration camps for Cherokee and other Native Americans in the 1830s.[8] ... From 1863 to 1868, the U.S. Military persecuted and imprisoned 9,500 Navajo and 500 Mescalero Apache. Living under armed guards, more than 3,500 Navajo and Mescalero Apache men, women, and children died from starvation and disease.[9]...
...Between 1904 and 1907, the Imperial German Army operated concentration camps such as the Shark Island, Swakopmund and Lüderitz Bay camps in German South-West Africa (now Namibia) as part of its genocide of the Herero and Namaqua peoples. ...
各欧裔殖民政权起码自19世纪起在各个殖民占领地开始建设处理比如原住民的集中营了,好吗?也在海外殖民地设立过集中营的德国人需要向1917年才冒出来的共产主义的苏联学习吗?集中营是神马德国人搞不懂的高科技产品,需要向苏联学习?而俄罗斯在沙皇时代就有的卡托加的劳改营,倒是后来出来的苏联在时间逻辑上有本族的学习榜样,斯大林就是从那里出来的。
关于波兰和苏联的大规模军事冲突早在(1919年-1921年)的波苏战争就开始了,好吗?不要把波兰搞的像小白兔一样嘛,1938年纳粹德国与波兰等联合瓜分捷克斯洛伐克[6]这就已经是二战“序幕”了。
前面都纠正过您对国家社会主义的谬误认知了,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俾斯麦建立起来的,一定层度上缓和了原本由于初级工业化而赤裸阶级对立的的社会矛盾。倒是俾斯麦死后的1917年,德国把列宁送回了俄罗斯才建立起来的苏联。非要扯“社会主义的师生”关系上,苏联怎么也扯不到当德国的大哥,恰恰相反。
最后,麦克锡主义反共只限于北美的白人吗?只限于麦卡锡本人吗?不是吧?由麦克锡主义掀起的西方血腥的反共攻势,涉及的区域遍布美洲、亚洲、非洲、欧洲的,比如,1960年代有CIA策划参与印尼反共大屠杀;还有西方对皮诺切特的法西斯反共的大力支持,这些都是麦卡锡主义的典范啊。--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0日 (二) 13:39 (UTC)
(:)回应列宁受流放时,沙皇给列宁薪金和较好伙食。但列宁后来把沙皇全家残杀(用硫酸等)。苏联共产党于1917年开始建立的集中营邪恶程度是前所未有,连邪恶的纳粹三十年代也要到苏联学习建立集中营经验,纳粹两字是国家社会主义的缩写,这些史实你自己在维基在网络上可找到依据的。谈到共产党邪恶程度超过纳粹时,美化共产党者称十九世纪如何美国和欧洲如何如何,不敢面对共产党在二十世纪的罪恶,一味粉饰。前边你谈到你方立场,是不是说只要持有共产立场后可不顾基本史实,编造任何谎言替共产党辩护。印尼排华,跟美国的麦卡锡是没有关系。当时中共操控印共马共等活动猖獗,一次共产党大会上,周恩来在莫斯库称只要中共一声令下,可令东南亚变成共产国家。之后,有印尼将军发动清共,无数华人受到报复迫害,但引起这些屠杀的中共完全抛弃印尼华人,没有丝毫帮助。有人象在江泽民条目有人不顾真实的历史,不顾维基的可靠来源方针,只按江泽民办公室授意库恩版江传在维基为江泽民粉饰宣传,我也难以相助。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1日 (三) 03:44 (UTC)
(:)回应阁下,各个语言版本的关于“国家社会主义“的条目都说明清楚了,国家社会主义是俾斯麦时代就建立的。而且在1904年,国家社会主义的德意志帝国就建立过处理殖民地原住民的集中营。德国干吗要去落后于他们才出现的苏联学习?难道阁下参与过您所说的“集中营经验”的“交流活动”?是“万恶”苏联一方的,还是纳粹德国一方的? 阁下说“纳粹两字是国家社会主义的缩写”,阁下是要说,俾斯麦是纳粹之父?啊,这样看来,原来德国纳粹不是1933年才上台的,而是在早在19世纪末就在台上了。
印尼排华就是“麦卡锡主义”在东南亚的实践啊,您干吗要掩饰大屠杀的本质呢?难道就因为麦卡锡主义是反共同道?哦,在您看来“中共操控印共马共等活动猖獗”;印尼大屠杀难道不恰恰就是麦克锡主义的CIA直接猖獗操控的结果?CIA授命在印尼扶植反共独裁傀儡,发动军事政变,推翻印尼政府,对包括广大华人在内的无数民众实施大屠杀。为何有人要粉饰印尼大屠杀背后的那个对美洲原住民就开始实施种族灭绝的凶手?--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11:15 (UTC)
(:)回应纳粹是德国历史上的怪胎,阁下认为纳粹集中营延续德国早先的集中营,这即是在为纳粹辩护。你凭着中共灌输的虚假宣传,是不知道东南亚各国反华运动的由来跟早被解职的美国参议员麦克锡是毫无关系。美国使馆给予苦难中印尼华人以救助的。1998年印尼排华时,也是美国救助华人,中共没有丝毫求助,反而是支持印尼对海外华人的屠杀。周小平网评员竭力以各种谬论为共产党辩护,但失去利用价值后,也受共产党抛弃的。这与当初中国城市红卫兵被利用打倒刘少奇之后却被赶到乡下是一个理。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1日 (三) 12:59 (UTC)
(:)回应阁下,干吗要否认德国早先在殖民地的集中营本来就是在搞的就是种族灭绝的事实?纳粹集中营是搞种族灭绝,德国早先在海外殖民地的集中营本来就是在搞的就是种族灭绝,怎么不是延续?请您不要因为本人用维基百科上就记载的有关德国早就搞过集中营的历史事实,揭穿了所谓的“纳粹建集中营得要向苏联学”的谎言,而毫无逻辑地栽赃本人神马“给纳粹辩护”好不?维基百科上集中营条目内都有的历史记录,你造谣神马本人“凭借中共灌输的虚假宣传”?还有,麦卡锡主义反共的欧裔殖民政权特务组织直接参与印尼种族大屠杀,而您却用所谓的“反华运动和麦克锡个人是毫无关系”来诡辩,把麦卡锡主义偷梁换柱地限缩为麦卡锡个人,根本是在用诡辩术给反华主谋涂脂抹粉,在帮助掩盖欧裔殖民政权在非欧地区用代理人实施的持续数世纪的种族屠杀。98年为何再次大量华人被屠杀,而没能提前逃离的根本原因。就是以台湾为基地的反共宣传导致的印尼当地华人被反共洗脑,误以为中国的敬告是共匪宣传,自己反共不会被牵连,结果深陷灾难。你这里还把责任反扣在共党身上,根本转移世人对凶手的注意力。欧裔殖民政权帮着给华人收尸是吧,就如他们在美洲大陆给原住民收尸数个世纪一样,好有爱心啊。--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2日 (四) 08:56 (UTC)
(:)回应种族灭绝是纳粹集中营的罪行,在集中营#纳粹德国条目自己去阅读吧。条目开始处也有提到“集中营的形式有很多种,可以单纯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强迫劳动,纳粹德国的集中营甚至进行种族灭绝式的屠杀。纳粹时期的集中营一词有时被用来指代灭绝营,但实际上,尽管纳粹集中营的艰苦条件使得死亡率居高不下,我们还是应将两者加以区分,因为集中营并不是为了杀人而设计的。有些难民营也属于事实上的集中营,难民们由于不受欢迎以及治安隐忧而被拘留或隔离在难民营中”。在下从未听说纳粹之前的德国有种族灭绝的集中营,在下看来,把空前邪恶的纳粹罪行粉饰成继承德国历史,即是为国家社会主义小兄弟纳粹在狡辩了。纳粹集中营曾向苏联集中营学习经验是实有其事。刚看到中国媒体也已经刊登与我类似的观点,20世纪的两大极权罪行:纳粹集中营和苏联“古拉格”。 还有人民网报导苏联在1945年占领德国后继承纳粹集中营迫害百姓。历史一页:纳粹集中营成了苏联战俘营

其实近年来,中国媒体已经渐渐承认共产暴政犯下的种种罪行,比如前不久中共高官在财经杂志已经承认3000多万人死于饥荒的那三年气候其实不错,是共产党的错误政策导致了巨大灾难。象纳粹集中营和苏联“古拉格”两大极权罪行,3000多万人死于共产党错误政策,在许多人眼中早已是常识,共产党没有隐瞒的必要了。现在已经公开承认了。这方面一心为共产党辩护的也得看看现在共产党已经承认的错误了,不必再掩盖这些了。共产国际成立后在全世界煽动阶级斗争,作为共产国际一个支部的中共建立后,至1949年成功夺取了政权。其后继续在其他国家煽动夺权,印尼反华,导火线在于印共阴谋夺权。国内媒体也有报导-印尼共捕杀陆军高级将领;陆军清洗数十万“亲共左派”其中谈到:“1951年,印尼共只有不到1万名党员;到1963年,党员人数超过了200万;到1965年,超过了300万,成为印尼国内人数最多的党,也成为仅次于苏共和中共的世界第三大共产党。.. ②1965年8月3日,苏加诺突然病倒,紧急召回了正在中国访问的印尼共领袖艾地。与艾地同机返回的中国医生对苏加诺的病情非常悲观。8月中旬,印尼共举行政治局会议,通报和讨论了苏加诺的病情,艾地在会上表态:是我们首先扑过去呢,还是等着让别人扑过来?我更倾向于先下手。③ 1965年9月30日深夜,在印尼共的策划下,印尼总统卫队营长翁东中校等人发动政变,6名陆军高级将领人头落地,此即“九卅事件”。随之陆军将领苏哈托发动反扑,翁东等人溃败,苏加诺成为傀儡,包括印尼共领袖艾地在内的数十万人被清洗;被误杀者不计其数。” 你所给的麦卡锡主义条目中根本把麦卡锡主义没有与印尼反华联系(对此,你从未给出过任何证据)。相反,该条目中有提到“麦卡锡主义也因纯历史问题而颇富争议。随着苏联克格勃档案的解密与联邦调查局维诺娜计划的公开,人们才发现共产主义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对美国进行渗透。美国共产党得到了苏联共产党的资助,并被后者控制;因此,美国共产党员常常被指责是苏联的间谍。当时一些评论家认为,这些证据证明麦卡锡主义在某些方面是正确的。另一些人认为美国的确存在严重的颠覆威胁,而这种威胁需要用到极端的手段办法。另一些人认为虽然麦卡锡主义太过分了,但当时一些历史学家轻视了在美国的苏联间谍或是美国共产党反民主的本质,后一种观点得到了一些托派的认同,作为反斯大林主义的社会主义者,他们遭到美国共产党的迫害。”美国长期受共产国际渗透也是实有其事,这儿举一个例子,1946年中国民族英雄孙立人将军在东北打败中共最厉害的林彪部队,在即要消灭中共军队主力的关键时刻,蒋介石受到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巨大压力而叫停了孙立人,把孙立人调到台湾练兵。马歇尔疑似苏联间谍。美国人是支持了中国的抗日战争,但其后的中国内战时,美国人受苏联间谍在华盛顿渗透的影响以及中共当时的亲美民主宣传的影响(中共在四十年代多次声称向往美国民主制度),停止支持蒋介石,间接支持中共,相当于中共在苏美两个超级大国联合支持下打败了蒋介石。蒋离开大陆后,美国认为自己对中共有功,期望与中共建交,但毛向来是过河拆桥(后来的红卫兵小将也是被利用后抛弃),决定向苏联一边倒之后,以别了司徒雷登一文,把美国大使赶走。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2日 (四) 15:39 (UTC)

解释一下为何你认为是中立的

中立是中立地说一件事情。我放POV模板是因为法轮功条目确确实实并没有以合理篇幅解释中共观点。--1233( T / C 2018年7月4日 (三) 03:08 (UTC)

(:)回应-1233您好,谢谢您的意见,在条目讨论页过去有些讨论,我们可以在条目讨论页具体交流对话。而在下该次操作也快了些,应该先在讨论页留言,请您谈看法,彼此交换意见。在下已留言表达初步意见,谢谢。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4日 (三) 07:09 (UTC)


(:)回应-1233用户好!我来尝试回复一下您的问题。一,中共江泽民相关势力作为镇压一方对法轮功的说辞均属妖魔化仇恨宣传,不少中立学者有谈到这一点。我看来恶劣程度不次于希特勒的反犹太人宣传。二, 条目中引用的许多第三方来源文献已经大量涵盖了中共观点。比如 美国自由之家的国会书面证词“The Origins and Long-Term Consequences of the Communist Party’s Campaign against Falun Gong” 如此经过中立机构间接引述中共观点,对于江泽民仇恨宣传比较客观的描述了,不至于让维基百科变成江泽民仇恨宣传的工具,也符合维基第三方来源的指引。您可能先前不清楚这些来由,请考虑对于按维基方针大量客观引用第三方来源的条目是否不适合再添加POV模板了。您也可注意到有中共党员和蟆蛤组织成员和上海帮社群成员等长期来在江泽民条目大量引用江办推出的江传为江泽民粉饰罪行,在法轮功条目则作反法轮功仇恨宣传或者对于比较客观可靠的条目加上POV模板误导读者。也有个别管理员在附佛外道条目把条目保护在一位曾在江泽民条目添加大量源自于江办第一次文献宣传的用户刚添加国内一次文献宣传内容的状态,却“误称”该状态是条目稳定状态,被指出问题后长期不作更正。中共势力表面上看来很不小的,并在负面影响世界,象纳粹势力当初也席卷欧洲,民主国家纷纷向希特勒屈服。愿维基用户按维基方针防范中共的侵蚀,保护好自由的百科全书这一方干净的所在。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9日 (一) 12:34 (UTC)
(:)回应阁下,您拿和您一样反共的一方的东西当证据,那个不能叫做“中立一方”或神马“第三方”,只能叫“我方材料显示”。希特勒反犹,那是种族问题,这个历史在希特勒存在之千百年以前就存在,希特勒死了的今天也存在;而您和中共之间属于政治斗争问题。谁妖狐谁,这个是个相对视角问题,比如阁下上述的所用措辞。此外,纳粹势力恰恰现在在有您说的有“自由之家”的北美就很兴盛啊,而且享有那个神马修正法案保护啊。--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9日 (一) 19:30 (UTC)
(:)回应阁下不了解北美吧?纳粹象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不敢公开猖獗。自由之家是一家有声望的中立人权机构,接近于大赦国际,尊重普世价值。目前世界上除中国外只有北韩古巴越南是在共产党统治下,世界上其他各国普遍反感于共产党对百姓的残暴统治,按阁下的意思,难道来自于四个共产国家之外来源均非中立,非第三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Marvin 2009对话贡献)于2018年7月9日 (一) 21:53 (UTC)加入。
(:)回应北美纳粹“象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吗?看不出来啊。在下比较好奇,在北美当法轮功团体和白人纳粹团体相遇的时候,会是谁打谁?或则,欢聚一趟共享反共经验?希望了解北美的阁下能给些实例,或促成一些实例。而阁下说说的那些自诩的“自由之家”或“大赦国际”这类都是西方专政系统的外围附随组织,他们能被您说成“中立”,实在是让人无语。那些西方专政系统的附随组织的相关活动规律基本是,当西方政权需要攻击那些被敌视的非西方国家了,被您描绘为“中立”的附随组织就会积极跳出来大声控诉某几个“人权暴行”,而后就是那些地方发生大规模战乱,被西方政权敌视的国家政府被颠覆,而后就是连绵的杀戮。然后,神马自由之家啊,神马大赦国际啊....就又消失了。这个和日本侵华时候,那些所谓保护侨民,或者寻找失踪士兵的把戏,没有本质区别(当然,日本会的也是从他的西方老师那里学来的) 。还“普世价值”,全球现在近70亿人口,您有对近70亿人口的关于“价值观取向”的问卷调查的实际统计数据吗?若您连数据统计的材料都拿不出来就扯“普世”,这不是典型的“挟天子令诸侯”的把戏嘛。阁下所谓的“各国”是指西方阵营及其辅助的各个傀儡政权吧?他们是“第三方”吗?--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0日 (二) 13:31 (UTC)
(:)回应看来你除了为纳粹和共产党一味辩护之外,还听信江泽民的610邪教对法轮功的妖魔化宣传。实际上,除了在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在其他国家,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得到普遍尊重。举一个最近看到的例子,6月20日美国国会山数千法轮功学员集会,我看了录像,许多非政府人士和国地议员的演讲令人感动。 其实,在九十年代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社会也普遍受到欢迎的,当时中国的许多媒体曾表扬过法轮功。你谈到西方专政系统?这是不成立的,普世价值是民主国家的立国之本。实际上共产党才是专政,这一点共产党自己也承认的。共产国家正因为专政暴力才受到非共产国家的谴责。比如,共产党成员一般不能公开党员身份申请签证进入美国的。你所精通的CCTV对民主国家的灌输仇恨宣传,没有一点是真实的。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1日 (三) 03:44 (UTC)
(:)回应 “为纳粹辩护”的是阁下,还是别人啊?阁下是否可以展示下法轮功团体和北美纳粹交锋的实例啊?本人只是看到,纳粹积极反共,阁下也属于积极反共的一方仅此而已。所以本人比较好奇,在北美法轮功团体遇到纳粹团体是会打架呢?还是欢聚一堂共享反共经验?
法轮功团体自己不是说中国媒体被共产党给包办的吗?您这里要描述什么“九十年代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社会也普遍受到欢迎的,当时中国的许多媒体曾表扬过法轮功。”难到,阁下是要炫耀法轮功和“邪恶的共产党”曾经多亲密吗?您上面曾描绘到德国纳粹和“万恶的共产苏联”有过短暂的“亲密”,阁下是要大家留下这样的印象吗?
西方怎么就“民主”体制了?西方社会是全民执政?还是依旧是极少数专政人士决定社会走向专政体制?请您告诉大家北美的任何一项法律是全体民众参与决策,共同实施的结果吗?有社会全体民众共同背书的证据吗?您既然号称那里“民主”,那么那里的全体民众为何依旧要总被人统?除了,您在帮着粉饰西方的反共专政体制以外,本人看不出任何西方社会实质全体民众当家做主的证据。
共产党承认他们的社会制度依旧属于专政,这恰恰非常诚实啊,因为社会不是全民执政,而依旧如任何社会体系一样,只是由占社会人口少数的专业人士专职从事社会管理方面的事务,而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则从事其他行业的事务。--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11:32 (UTC)
(:)回应维基的纳粹主义条目,明确提到““纳粹”音译自 Nazi,本身是缩写,来自德语的“国家民族社会主义”:Nationalsozialismus),指1933年至1945年间统治德国的独裁政治,即“第三帝国”。”这国家民族社会主义是专门指纳粹,你用什么十九世纪俾斯麦如何,是为纳粹在辩护了。阁下的许多言论确有美化纳粹和共产党。把世界历史上的怪胎纳粹和共产党的空前罪恶,比如用几个世纪前殖民者迫害原住民历史来掩饰(难道因为西方殖民者曾迫害原住民,德国纳粹就应迫害犹太人?共产党就应迫害法轮功了?)。民主国家有民主选举(并非中共搞的虚假民主选举,全国的合法选民选举的议员们是代表全国选民在立法),总统也是经历全国民主选举出来,是应依照法律施政的。民主制度与共产专政是完全不同的。在九十年代中共江泽民政治势力大规模非法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之前,中国媒体对法轮功有过独立客观的真实报导。比如这是《羊城晚报》1998年11月10日着头版报导(扫描件) 希望阁下不要老考虑什么你方中共立场,而应努力查询了解中共灌输宣传之外的真实可靠历史,再作衡量。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1日 (三) 12:59 (UTC)
(:)回应朝鲜还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缩写呢,阁下会说朝鲜民主吗?何必用双标不停地借纳粹玩弄文字游戏。反共者给纳粹戴神马“社会主义”的帽子根本无非为服务于自己的抹黑共产党的伎俩而已。是,纳粹剥夺犹太人的财产,但也只“剥夺犹太人”的财产,纳粹从来不剥夺他们同族资本财阀的财产。大家都清楚,希特勒是由于坚定的反共姿态而靠资本财阀资助上台的,而且通过种族清洗帮助容克财阀扩大资产。
请阁下停止造谣把戏,好吗?国家社会主义就是俾斯麦建立起来的。纳粹是纳粹,维基百科都有各自的条目明确记录。怎么,到阁下这里变成本人“给纳粹涂脂抹粉”?果然如,User:Erquanmen给本人的留言所说的[7]
...此条用户会无视一切不利于TA的论据,一味散播自己的观点,进而倒打一耙反指责你...

中共媒体上面曾登载过法轮功广告的的内容就变成了“独立“、”客观”?没有的话,就变成了“灌输宣传”?呵呵,何必不断双标嗫?。法轮功为敛财自觉自愿委身做欧裔殖民政权反华反共的代理人,就如当年川岛芳子等等自觉自愿甘当日本侵华的代理人一样,相关人士自己主动卷入反华反共的国际政治角逐,就不用扯什么所谓的“被迫害”了,不就是被人断了骗财之路嘛。还有,就不要粉饰神马北美纳粹“不敢公开猖獗”了,本人就没有看到法轮功有过和纳粹组织斗争的任何资料,倒是和纳粹一个立场积极反共。而且,法轮功在自己控制的言论平台上面大搞言论审查的手法,一点不逊色于他人,不要假装自己多“民主”。
哇,还“西方民主选举”?阁下您能给出西方社会让专政者捞取肥缺的大规模票选是全体民众自主发起实施的证据吗?而且,为何“民主”被限缩到所谓“选举”的范围内,而不是全部社会治理事务?还有,所谓的“总统”、“议员”等不是专政者,还能是啥?把社会治理的大权放弃给专政统治阶级,是全体民众在当家做主?还是缴械投降、放弃权力啊?阁下就不要扯“依照法律”了,谁订立的所谓“法律”?是全体民众吗?您干吗躲闪回避回答本人前面提出的问题啊?
请您告诉大家北美的任何一项法律是全体民众参与决策,共同实施的结果吗?有社会全体民众共同背书的证据吗?
西方的专政游戏系统,是那里的全体民众参与制定的结果吗?有证据吗?阁下,干吗要帮西方专政机器涂脂抹粉嘛,干吗不老实地承认西方自己搞的就是少数人把持社会秩序的专政体制嘛。--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2日 (四) 08:40 (UTC)
我觉得重点不在于事情是否由人民执行,如果没有领导人,会乱,如同现在维基每个人都可以删除条目,都可以封禁他人,何来客观中立?再看古代村落,也会推选出一个代表性的村长替整个村落做发言与处理事务。但是我觉得与民主国家不同的是,如果习近平真的做到不得民心时,中国人民有办法替换掉他吗?其他民主国家应有一套对于上位者不信任时可用的法律,但我不知中国有无,甚至有无人用过,抑或用过还活着的人。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7月12日 (四) 10:00 (UTC)
阁下,您显然不认同民主的可行,觉得社会没有专政者统领无法运行。既然,根本不是全体广大普通民众一同治理社会的西方专政体制,何必非要给它套一件皇帝“民主”新衣呢? 不是就不是嘛,何必自我洗脑,自我欺骗?(维基若真人人可删,本身也不是问题,反正人人同时可以添加嘛,这才是人人平等的自由嘛。现在的维基其实根本不是神马“自由”的百科,只是免版权百科而已,翻译或用词就根本是在忽悠人,完全定位不准) 
阁下对于中国的专政体制的疑问,也是很有点多余。若不得人心了,也就没人听了,这就也已经实质替换掉了。就如,假若某人自称为上帝,别人也就笑笑,理睬都不理睬他,一个自我意淫的“上帝”,和普通人有啥不同嗫?又比如,开一家商店,别人来的不来,那家所谓商店能卖出啥东西,怎可能赚得一丝一厘?其实,在西方专政社会,要不认同,有没有被称为法律的人造法是否纯在也同样根本不重要。所谓的总统被不认同者枪毙、被暴力颠覆...的实例不罕见。所以,所谓“能不能替换掉”这类貌似的疑问,本身是完全脱离现实的多余的所谓疑虑。
阁下说到所谓的法律,在人类社会所谓的法律本身就是人治的结果,完全能不受人操制的,那只有自然法。在东西方的各个专政社会里面由专政人士独裁出来的的法律,若没有人认同,也就是废纸;有人认同并得以执行了,人造的所谓法律才“存在”于人类社会,无论东西方,无论古今,人造法均如此。所以,一部人造的法律可以让所谓法官、所谓律师去任意按照所谓自由心证去强奸。同样的案件,遇到不同的法官,就会给出不同的判决。这就是人造法的在人类社会的现实。--93.216.64.230留言2018年7月12日 (四) 13:45 (UTC)
我想你我对民主都有一点观念偏差,民主简单说:不是君王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觉得“全部”人民都依照“自己”的想法做事不能称作民主,应该称作“自私”。为什么西方政治体系不能称作专制?因为做不好,就有另一群政治理念不同之人获得权力,这是与一党专制的中国不同之处。如果共产党做不好,有哪个在野党能够取代他们呢?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7月12日 (四) 14:23 (UTC)
对呀,朝鲜的全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表明朝鲜是社会主义小兄弟;这与纳粹全称是“国家民族社会主义”:Nationalsozialismus),表明纳粹是社会主义小兄弟是同样的道理。至于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民主一词,他们自己称是社会主义的民主,称与资本主义的民主完全不同。毛泽东有所谓人民民主专政一说,他的所谓民主其实即是规定他本人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任意镇压百姓。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学说,实质上即阴谋夺取掌控天下权力由共产党党魁任意使用,马恩过世前后社会主义阵营产生众多支派,支派间时有合作,也有互相争斗,打压,有的民主社会主义者从人道出发反对共产党暴政,但他们都是社会主义者。纳粹既然叫做国家民族社会主义,也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支派。九十年代,江泽民未公开镇压法轮功之时,中国众多媒体对法轮功有过自由报导。对政治运动下的揭批谎言,有人不加思考全盘接受,却把镇压之前媒体在没有政治指挥棒下自由报导称为广告。这儿再举中国青年报在九十年代一则报导-1998年8月28日,《中国青年报》以《生命的节日》为题介绍98年中国沈阳──亚洲体育节上1500人的法轮功队伍的良好表现和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并配以两幅法轮功学员参加开幕式的压题照片。上个月在华盛顿DC的国会山也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出现。法轮功学员在其他国家,没有受到镇压,本就是可自由活动,在99年镇压前的中国,也是如此自由活动,有媒体非经政治干预的自由报导,这不是非常正常的事?为何非要编造跟中共合作之流东西?实际上1995年时法轮功因教人向善及神奇改善健康还是中国气功协会中最受欢迎的一员,在中国社会各界受普遍欢迎,但中共试图利用来搞政治与赚钱,中共当时命令在法轮功中成立中共党支部,中共也命令学法轮功必须交会员费(法轮功)。这两者均与法轮功的原则相背离(不参与政治,学法轮功是免费的),故法轮功拒绝接受这些命令,主动退出了气功协会,中共渐渐开始谋划打压。但这一切是中共幕后政治,不少媒体当时还在自由报导。西方民主社会,并非你所说的专政(尽管共产党从小给中国人如此灌输)。对此话题,你自己查阅文献可弄清楚的,上边一位用户回复得很好,我不多说了。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2日 (四) 15:39 (UTC)

请勿大幅删除他人留言,已属破坏

@Sanmosa:您好,您以NPOV理由删除19000字元的他人留言[8][9]。提醒您,这是互助客栈,不是条目。删除修改他人留言,是属于破坏。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12日 (四) 02:14 (UTC)

如果是“宣传”、“攻击”,Sanmosa您是否先看看苏州所写的,与事实不符的情况?(1)在下是回应说明,(2)另外IP用户与Marvin是在各自讨论交流,提出各自观点。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7月13日 (五) 11:25 (UTC)
一、苏州的留言与其他留言没关系,不判断;二、看不出是“交流”。Sæn中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7月15日 (日) 06:12 (UTC)
这个主题是苏州老乡发起的讨论,这位朋友不判断,那么我来说几句。其实是此主题是虚假命题。按维基规则引用第三方可靠来源,被其说成是法轮功支持者如何如何,是不是一种攻击?而有的用户,大量使用江办授意的库恩版江传,在江泽民条目为江泽民洗地。包括曾在用户页声明的中共党员,也参与其中。在法轮功相关条目,则用江泽民相关的来源,为江泽民镇压背书;或者把不存在NPOV问题的条目强加一个NPOV模板。曾有管理员公正执行维基方针,却受到苏州老乡发起罢免,称其支持法轮功(这位老乡可能不知道在江泽民控制之外的世界,支持法轮功并非什么罪行。何况执行维基方针不等于支持法轮功)。维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书,并没有执行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指令这样的方针,苏州老乡也并非生来是中共党员,何必如此热衷在维基百科推销江泽民的镇压?须知维基百科并非江泽民政治宣传工具。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24日 (二) 13:38 (UTC)

直接引述时的来源

比如,条目中提到明慧网说什么了(比如生病不用吃药的例子),直接用明慧网的来源应该可以吧?--苞米() 2018年8月2日 (四) 01:54 (UTC)

按第三方来源的方针,在法轮功相关条目,使用法轮功相关的来源,比如明慧网来源,与使用江泽民镇压一方的来源一样,两者均是在用一次文献了,故均不宜使用。关于生病不用吃药一说,应是来源于江发动镇压时的宣传。从法轮功朋友处了解到,他们认为修炼后身体健康了不生病,何必要吃药?比如此则明慧网文章有一节标题是“生病是否吃药的问题”。我不赞成在条目引用江的宣传,也不赞成在条目中引用这样的明慧网来源。小莲庄处士 2018年8月2日 (四) 03:25 (UTC)
(*)提醒WP:八种来源,搭配WP:第一手来源互相参照,可能会有一些新看法。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2日 (四) 03:37 (UTC)
多谢吉太小唯!受教了。在下完全同意WP:八种来源一文提到的宜引用“独立、可靠、非一手来源。”小莲庄处士 2018年8月2日 (四) 03:57 (UTC)

火车站前的城市名?

非汉字文化圈的国家,他们的火车站有时会把所在地城市加在火车站前面(如华盛顿联合车站),有时却不会(如维多利亚车站 (伦敦),有时还是中文自己加进去,如巴黎北站巴黎东站),也有用消歧义方式显示的(如联合车站 (华盛顿)),让人混淆不清。是否有一个比较好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8年7月31日 (二) 05:04 (UTC)

看不出来哪里会混淆,有一样的站名吗?风鸣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09:53 (UTC)
我想owennson是说命名格式不一样,令下一个建立车站条目的维基人不知用哪一个格式才对。--虽不能至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0:27 (UTC)
没错,我就是说这个。一会儿将城市名列在前面,一会儿将城市名列在后面,让人不知道该以何者为准。这些非汉字文化圈的国家的火车也不用指望会有官方中文路线图可以对应,进一步增加了麻烦。而各个语种的维基百科,也是各自命名。--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8年7月31日 (二) 15:38 (UTC)
根据WP:消歧义,有这么一句话:“如果那些定义拥有另外的名称,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称,我们就可使用它们。”并举了两个例子“例:泰坦火箭(而不用泰坦 (火箭))、计算机病毒(而不用病毒 (计算机))”。看来,把城市名加在火车站名前确实较接近维基守则。User:SElephantUser:SuicasmoUser:Howard61313的想法呢?--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8年7月31日 (二) 15:43 (UTC)
上述提到的华盛顿联合车站维多利亚车站 (伦敦)条目,目前在英语维基全都是市名前缀,看来是我们这里没一致?——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7:00 (UTC)
刚把维多利亚车站 (伦敦)移至伦敦维多利亚车站了。Sæn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1日 (三) 10:38 (UTC)
要看状况吧,巴黎北站、巴黎东站是因为那本来就是中文圈的最常用译名,但并不保证其他车站也可以比照办理。中文维基追求的是命名原则的统一(以广为使用的名称为主),不是格式的统一。--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1日 (三) 15:10 (UTC)
同意;但当没有一个单一且广为使用的名称时,我认为可以统一格式。Sæn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2日 (四) 04:57 (UTC)
只要不违背既有的政策,当然是没啥问题的。--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日 (四) 06:43 (UTC)

化学类条目的问题

请问李登钦的日文名岩里武则怎么念?

苏州宇文宙武在长津湖战役条目掀起编辑战

港独派条目中的“组织”和“人士”部分

关于本人多次指出某用户作出明显侵权行为(几乎完全是复制贴上)但反被指不实指控的问题

user:JNO1经常性地侵权(先强调,我指他侵权是因为他的做法完全是从来源复制贴上,且几乎没有丝毫改动一字,部分例子见[10][11][12],本人有一些编辑也因为所谓“内容相似”而被指“侵权”,何况是他那种完全是复制贴上的),有几次都是因为我提醒或作出警告他才愿意去“略作修饰”,还数次跟我说他侵权不是故意的,甚至反过指责我“假定他故意侵权”是没有善意推定(见他的讨论页),我有合理理由怀疑JNO1犯了WP:GAME。--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15 (UTC)

很明显阁下是在恶意推定,我己说明过往并非故意犯错,而且己作出修改,如2,阁下是在对我作出不实指控。--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10 (UTC)
也强调一点,首先说出“我在假定JNO1侵权是故意的”这种话的人正正是JNO1自己。--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22 (UTC)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JNO1的意思是他每次明显侵权(完全直接C&P)都不是故意的,反而是每次都提醒他的本人是在WP:BULLY他和没有对他作出善意推定,老实说我觉得这很可悲。--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26 (UTC)
是No1lovesu己说“认为经常重犯一件事也可以竟然不被定义为故意的行为”,加上WP:GAME的指控,可以作善意推定吗?--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34 (UTC)
不好意思,“我在假定JNO1侵权是故意的”这句话,是阁下对我说“阁下又是在假定侵权是故意的”之后。--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37 (UTC)
所以阁下之后干脆承认是故意?--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52 (UTC)
请JNO1别随便更改他人的标题,还有你是作出过修改,不过是被我提醒过后,然后不久后JNO1历史重演,再次“不小心地”用几乎是复制贴上的方式侵权[13]。--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28 (UTC)
No1lovesu的标题明显有误导成分,不实指控是指WP:GAME--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34 (UTC)
把WP:BULLY跟不实指控放在一起的是你自己,先看你自己在上面写什么:“閣下是在對我作出[[WP:BULLY|不實指控]]”。--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41 (UTC)
不实指控是回应WP:GAME。--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43 (UTC)

又被JNO1“游花园”了,总之JNO1是想告诉我们,JNO1是永远不会犯错的,指出他有犯错尤其是明显侵权的都是在WP:BULLY他和作出不实指控,JNO1每次C&P的侵权行为都不是故意的,无论他侵权多少次也绝对不是,我们一定要善意推定,JNO1每次侵权都是不小心的,指人发现侵权了就修饰一下语句就行了。--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47 (UTC)

是No1lovesu在“游花园”了,还用标题作出误导。--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52 (UTC)
对,差点忘了一点,就是错的都是别人,JNO1无论侵权多少次和有多夸张也是不得指责的。--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54 (UTC)
不得指责?看来被No1lovesu指控后连辩护也不可以--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5:58 (UTC)
阁下可以一直侵权一直辩护下去,别担心指责你的都是在bully你。--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02 (UTC)
阁下的还认定“一直侵权”,明显是恶意推定。--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08 (UTC)
怎会呢,反正阁下侵权都不是故意的,都是不小心的,那又怎会有恶意呢,同理,既然有人杀多少人都都不是故意的,都是不小心的,那又怎会有恶意呢,这样本来根本就不能恶意推定,因为侵权者和杀人犯根本没恶意。--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31 (UTC)
No1lovesu将非故意侵权者比附为杀人者,这种类比是在暗示其他维基人我数次非故意侵权犯错(即使有修改补救)是不可原谅吗?--JNO1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6:42 (UTC)
  • 你们俩无聊不无聊。故意不故意并不是很重要的事。我就问3件事:
  1. JNO1是否多次侵权?
  2. JNO1是否在多次被告知后仍在做侵权编辑?
  3. JNO1是否能够理解自己什么样的编辑是侵权的?
是不是故意的当然不重要,我长篇大论地跟JNO1“游花园”和以杀人者作比喻,是让大家看清楚他的思路,也某程度上解答了以上三条问题。--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02:19 (UTC)
不好意思,被告知编辑侵权己作出修正,而且是不是故意也重要,否则WP:FAITH就不是方针,以杀人者类比本身就违反WP:FAITH。--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2:56 (UTC)
@Inufuusen:看看,解答了3个问题了吧。--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09 (UTC)
说那些没用的干啥。已充分警告就行了。主观意愿不重要。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8日 (三) 13:31 (UTC)
然后对侵权内容作出修改。--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40 (UTC)
让你见识一下维基社群里最能wp:game的人啦。--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33 (UTC)
“游戏维基规则是指恶意使用维基百科方针和指引,阻碍维基百科目标实现的行为。”而被提醒编辑侵权己作出修正。如阁下所说,阁下确是最能wp:game的人。--JNO1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3:43 (UTC)
再有一次,就直接提报破坏就行了。说那些没用的干啥。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24日 (二) 04:35 (UTC)
受到指控“故意”还不可以否认?--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6:35 (UTC)
这是个好机会让大家欣赏一下唐琳玲法院偷拍案中的主审法官在面对“战无不胜”的唐女士的“舌战群儒”(绝非贼喊捉贼、强词夺理、无理取闹)神功下有多无奈,而且就算唐女士被放了一马,她的“英勇事迹”已全城皆知了。--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09 (UTC)
及不上犯错的我遭受某人没有根据地指控为“故意侵权”。--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18 (UTC)
对了,“故意侵权”本来就是某人自己“自曝”的呢,侵权者自己非要“恶意推定”他人指责他“故意侵权”,有够好笑的。--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40 (UTC)
如果某人没有指控“故意侵权”又何必持续反对“不小心侵权”的善意推定,又没有人否认犯错侵权的过失。--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55 (UTC)
还有我想请教一下大家,一个人在被提醒多次后依然接二连三地大篇幅复制贴上,还宣称是“不小心”的,反过来指责别人是“在没有根据下说我故意侵权”,这种人,是学习能力极度低下的人,还是的确是故意搞事侵权的人呢,还是有第三种呢?--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45 (UTC)
反正某人认定犯错一定是故意搞事的(即使没有根据),没有不小心犯错的可能,而且一边不承认有指责别人故意侵权,一边指责别人故意搞事侵权。--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8:55 (UTC)
这个人呢,还把自己多次的“不小心侵权”比喻成“出门不记得拿东西”,似乎对某个侵权者而言,侵权这种不尊重来源提供者、不尊重知识产权(甚至属于犯罪)以及会为维基百科带来严重影响的举动就是“出门忘带东西”这种小事,这种人到底是否意识到自己犯了什么错,我就不“恶意推定”了,不过呢,这个人非要千方百计地恶意推定他人是在指责他故意侵权,而“故意侵权”四字本来就是他首先说的,自已说漏了嘴还要怪人,这又是何苦。--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03 (UTC)
不知某人是否在恶意推定我“故意侵权”,也不知在我承认犯错还在指责我什么(如果不是指责故意侵权)。还有某人执著于“故意侵权”四字是谁首先说而不是有否指责我故意侵权,不知何意--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18 (UTC)
某人整天把“故意侵权”挂在嘴边,在没有根据下恶意推定他人指责他故意侵权,现在还反过来指是别人在执著这四个字,这个人还把侵权这种可以被指犯法的事比喻成“不小心把东西留在家”的小事,真可怕。--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31 (UTC)
某人一边不承认有指责别人故意侵权,一边指责别人“故意搞事侵权”,还反过来指责别人“在没有根据下恶意推定他人指责他故意侵权”,既然如此,某人就该表明自己有否指责他人故意侵权,有或没有就可以。--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37 (UTC)
总之呢,如果一个人在被提醒多次后依然接二连三地大篇幅复制贴上,还宣称是“不小心”的,反过来指责别人是“在没有根据下说我故意侵权”,这种人不是学习能力低下、把他人的善意提醒当作是耳边风且智商有问题的人,就是故意侵权的人,既然某人否定他是后者,那么就只剩下前者这个选项了。--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40 (UTC)
长时间内偶然犯错数次,在某人眼中必然是“接二连三地”,可以在没有根据下恶意推定别人“智商有问题”或“故意侵权”,还可以反过来指责别人“在没有根据下恶意推定他人指责他故意侵权”同时不对“指责别人故意侵权”这指控作出否认--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48 (UTC)
这种程度的“长时间”内和所谓的“偶然犯错数次”竟然不算是接二连三,真神奇,一定是我的中文水平不好,而不关宽己严人和贼喊捉贼的的侵权者的事。还有呢,完全彻底的复杂贴上的行为,不论时间距离多远,在被提醒或警告后还再犯下这种低级错误的,不是智商有问题,就是故意犯贱。--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09:59 (UTC)
某人当然可以认为发生在“长时间内偶然犯错数次”乃至“一年后犯错第二次,二年后犯错第三次”内的被提醒或警告后改正,再犯错再改正是接二连三,不过这并不能证明是“故意侵权”。某人一边不承认有指责别人故意侵权,一边指责别人“故意搞事侵权”,当真是贼喊捉贼。还可以在没有根据下恶意推定别人“智商有问题”或“故意犯贱”。--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06 (UTC)
真是神奇,好像小偷“偶然”偷件东西就不是故意偷东西似的(对于那些把侵权[实际上无异于偷窃]当作是“不小心忘记带东西”的人.是不会理解的),何况从来就没有人要证明任何人在“故意侵权”,也根本没有人指责别人在“故意搞事侵权”,不过如果有小偷,不,如果有侵权者非要对号入座,或者是侵权者自己的中文水平不佳,或者单纯是在贼喊捉贼,那我也没有办法。还有那个侵权者很搞笑,先是自己说漏嘴,自己说出“故意侵权”四字(本来根本就没人说他故意侵权),现在还在一直让别人承认“指责他故意侵权”,真神奇。--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21 (UTC)
如果从来就没有人要证明任何人在“故意侵权”,某人只要表明自己有否指责他人故意侵权,有或没有就可以。当然某人能一边不承认有指责别人故意侵权,一边以故意偷东西类比指责别人“故意侵权”,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他人是故意。神奇的竟是谁首先说“故意侵权”四字比是不是有“指责别人故意侵权”更重要。某人理解有误,首先说“故意侵权”四字是承认故意侵权?不知所谓“说漏嘴”是漏了什么?--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30 (UTC)
某个人自己妄想出来一个靶子自射自爽,还要让他人表明这个靶子是否存在,原谅我受不了和不想回应这种蠢事。我在特殊学校参观时,也遇过一些不断重复(或对于某些人而言是“偶然”)做蠢事的学生,这些学生是很难管教的,因为他们把你说的话当耳边风,丝毫不懂得尊重别人的善意提醒,当然,由于是特殊学校的学生,对着他们当然要付出更多爱心和耐性,如果某个“偶然”犯错的侵权者也想得到同样待遇,我会很乐意地把他当作是特殊学校的学生看待的。--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35 (UTC)
如果一个小偷(再说一次啊,侵权和偷窃是没什么分别的)“偶然”偷走了人家的东西,被警察叔叔抓到后,警察叔叔是不会理会那个小偷“不小心拿了别人的东西”这种辩解的,是不会去找证据去证明他“是不是故意”的,警察叔叔只会骂一句“你智障啊”然后把小偷关进去。--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43 (UTC)
真是神奇,某人能一边不承认有指责别人故意侵权,一边以故意偷东西类比指责别人“故意搞事侵权”,难怪可以不承认又不否认,当然对某人来说指责他人“智商有问题”或“故意犯贱”这己经是“善意”。侵权和偷窃类比,不过侵权行为有不小心犯错,虽然某人一直在证明(指责)别人“故意搞事侵权”(“是不是故意”)--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44 (UTC)
我看不到有任何人在指责别人“故意搞事侵权”,还是那一句,某人要对号入座我也没办法,话说回来,在香港法院偷拍的那个疑似神经病人士,法官有没有找证据去证明他“是不是故意偷拍”喔,没有,人家没有听她的废话(她也是挺可怜的,说了一大堆智障废话,可是没一个人帮她说话),干脆地把她关进去了,香港社会也从此把她当作是饭后笑料。--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50 (UTC)
哎哟,侵权行为原来真的是可以“不小心犯错”的,我在某个网站或某本期刊看到一篇文章,我像个白痴一样把文章中一大段内容在完全没有一丝改动的情况下复杂贴上到其他地方网站,这一定是不小心的行为,因为我是个大智障,可以犯这种极度无耻的错误,尤其是在被人警告过后依然如此。--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56 (UTC)
法官没有去证明“不是故意”偷拍,也没有去证明“是故意”偷拍,不过既然某人认为没有“故意搞事侵权”,不知为何谈论不相关事件?如果某人非要以某种故意的行为类比我也没办法。--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0:59 (UTC)
偷东西也可以是故意的喔,偷东西的人可能不是“故意搞事偷窃”,而是心智有毛病,或者是个智障患上病态性偷窃的人,所以才“偶然不小心偷了东西”,不知道有没有“病态性侵权”的呢。--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00 (UTC)
法官没有去证明那个疑似神经病的“不小心在法院内拍摄”的人是不是故意偷拍,而是直接关了她,香港人把她的智障言论当作是饭后笑料,同理,我没有去证明某人是不是故意侵权,我只会直接把他自称不小心侵权的言论当作是饭后笑料。--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04 (UTC)
或许某个“看不到有任何人在指责别人故意搞事侵权”的人觉得侵权行为就不可以不小心犯错的,虽然在被人警告过后改正,但“长时间内偶然犯错数次”乃至“一年后犯错第二次,二年后犯错第三次”内的再犯错就是故意,可以认定别人不是“智商有问题”就是“故意侵权”。--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07 (UTC)
看来某个“看不到有任何人在指责别人故意搞事侵权”的人一边用某种故意的行为类比以指责别人“故意搞事”的言论是饭后笑料。--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13 (UTC)
插句话,No1lovesu君请不要歧视智能障碍者,阁下似乎在暗示智能障碍者总有一天会偷窃(不论是否故意),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另外,二位离题太远了,为了替自己出一口气,这样的争吵对维基百科有何帮助?-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7月24日 (二) 11:15 (UTC)
没有,阁下想多了好像真的有用词不当,抱歉,已修改。我也尽量不理会这位妄想自己被指控“故意侵权”的宣称自己“偶然侵权是不小心”的“唐琳玲之流”了,正如其他人所说,“无需纠缠下去,直接提报便可。”而且根本没有人支持他的“理论”,所以明显不是我有问题。No1lovesu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23 (UTC)
如果某人没有作出“故意搞事侵权”的指控,就没有什么要争论。问题出在一边不承认有指责别人故意侵权,一边又以故意偷东西类比来指责别人“故意侵权”,还反过来说别人“智商有问题”的人身上。当然我也承认犯错侵权,虽然不是有意,但以后会更小心避免再犯侵权错误--JNO1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1:58 (UTC)
  • 再来一次就封禁三天不就完了。哪有那么多可矫情的。有没有坏影响?有。是否已经多次警告?是。被警告者是否已理解警告?是。那么再出现一次的时候是否应当封禁?是。拿主观善意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当挡箭牌有意义吗?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8月3日 (五) 06:14 (UTC)
可以没有证据就指控别人“故意”(不实指控)犯规,但不准别人用善意推定的方针吗?我也没有否认曾经犯错侵权,但诋毁别人故意侵权有意义吗?封禁前要有警告,当然我以后也会更小心避免再犯侵权错误。如果并没有指控别人故意侵权,那还这么多矫情干什么。--JNO1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07:22 (UTC)

足球转会费问题

一方面是CCTV5、国内门户等,另一方面是国外权威媒体(如队报、BBC)、名嘴、名记、前央视顾问、俱乐部官方人员... 转会费数字以哪个为准?主要是1000和3000也差太多了  囧rz...

我加粗了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10:08 (UTC)

有差异的都写上不就好了。--180.17.43.115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23:38 (UTC)

{{名侦探柯南}}的吉田步美、圆谷光彦、小岛元太是次要角色?

模板中能使用ref标签吗

嘻嘻,我来问几个问题:
1.模板中能使用ref标签吗?如果可以,在模板中是不是不推荐放上参考资料的做法 (即只在正文中放参考)?
2.模板中的ref标签也能通过name属性引用到在正文中用过的同名ref标签吗?
3.像萌学园这个条目这样,把大部分列表形式的正文内容乖乖放入模板,然后在页面调♂用,是否值得效仿?此时,如果模板中有ref标签,其内容能否正确地自动显示在页面底部的参考资料段落中? -- 42.49.112.224留言2018年7月28日 (六) 15:24 (UTC)

1~3 没试过,不推荐。模板应该适用于多个页面,所以引用特定页面才有的东西不合适。表格放入模板也不太合适,非导航的琐碎内容不该频繁出现。如果特定系列的页面有使用规范和共识,也许可以。--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29日 (日) 15:42 (UTC)
1可以,不推荐,但有专门调用模板、2可以,但通常是广泛调用,例如部分生物与天文条目、3不推荐,以提删。--Zest 2018年7月31日 (二) 02:36 (UTC)

嘻嘻,我是题主,靴靴大家的回复。 -- 59.63.206.200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14:09 (UTC)

现时有2018年7月东北亚热浪2018年8月东亚热浪,但把它们合并为2018年夏季北半球热浪(例如有2016年1月北半球寒流)应该更好吧?再加入一下欧洲方面今季的热浪资料。

打扰一下主编@卡達:和@Tenbeens:,诸位意见如何呢?Silvermetals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21:17 (UTC)

  • (:)回应@Silvermetals:主要是北半球影响的热浪主因大不相同,合并校验资料会有相当高的难度,此部分我与Tenbeens君在站外讨论时便取得共识,认为这部分必须拆分条目撰写,后续视情况再另立母条目,这样的做法会相对符合各区状况,也比较不太会有资讯过度堆积的问题。--🍫巧克力~✿ 2018年8月5日 (日) 23:41 (UTC)

请问这句话是否是曲解、造谣,是否可以引用到条目

请求管理员协助合并条目历史

目前该用户的关注度提报似乎已不限于“对已经由存废讨论保留的条目再次标记关注度模板”、“移除条目的全部参考资料,并随后标记关注度模板”、“已经由存废复核复还的条目再次标记关注度模板”。可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8/08/06#悬挂30日模板后仍无来源以佐证关注度的条目_2,他提报的很多条目确实没有关注度,也没有经过AFD或复核,但另一方面他的提报不会记录到WP:关注度/提报中,会带来很多额外的工作。另外这种行为是否属于破坏我认为也需要进行探讨--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8月6日 (一) 17:03 (UTC)

关于免疫球蛋白系列条目的命名规则讨论(第二次)

弃用第二个参数

en:Template:URL中已将参数二弃用。我认为,基于同样的理由,在中文维基百科中也应将参数二弃用(保留代码,删去文档,不鼓励编者使用)。--无疯子 说胡话 癫狂史 2018年8月5日 (日) 20:09 (UTC)

User:Franklin Yu应当厘清“同样的理由”。--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7日 (二) 04:24 (UTC)
User:YFdyh000他应该是指en:Template talk:URL#Deprecation of Parameter 2Sæn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7日 (二) 04:37 (UTC)
有看过一些,但第一条是已回退移除,所以估计详细原因在更早的讨论。--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7日 (二) 04:40 (UTC)
已回退的是对模板代码的移除。我并非主张移除模板代码,因为使用的条目可能很多,我认为影响过大。我主张仅仅将文档中的相关描述移除,或者标明“弃用(deprecated)”,这样就不会有更多的人使用第二个参数。目前 en:Template:URL 的模板已经将此参数标为 deprecated。当初的讨论我还未能考证,但至少在 en:Template_talk:URL/Archive_1#Deprecated? 中已有解释,且未见异议。若要说理由,或许 en:Template_talk:URL/Archive_1#Optional_display_text 可以解释。--无疯子 说胡话 癫狂史 2018年8月7日 (二) 13:56 (UTC)
希望将“已有解释”译制并整理,看大段英文有点头痛,尤其是担心上下文可能不全。“且未见异议”只是英文维基暂时共识,不足为据。Archive_1#Optional_display_text 的确有理由,影响微格式(未做了解)和违背初衷。不反对文档中加注禁止说明、加维护分类跟踪第二参数使用,但理由在此列清更有助未来回头看。比如说,英文维基提到信息框中用{{URL|www.example.com/|official website}}为格式不当,这在中文维基的公司、网站、人物等信息框中也有普遍出现,社群的使用和禁止意愿是什么,应当确立共识和指引。--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7日 (二) 15:44 (UTC)
Wikipedia:是英文维基说的!,请解释why,而不是简单跟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8日 (三) 00:30 (UTC)

关注度提报被删

对习近平的个人崇拜条目中,将没有提到“个人崇拜”的内容加入,是否属于原创研究?

关于的问题

2018年收视排名争议

按条目收视来说《天命》只高过无间道,但收视应不会排第10,最终收视是21.7点: 翻生武林,最终收视系22.3点 栋仁的时光最终收视22.2点 《天命》应该是低收视电视剧,除大结局外出23点外,重末接独23点收视,更有一周只有20点收视。[1]

所以应系排12。--Ryan Wong 99留言2018年8月9日 (四) 10:40 (UTC)

李承乾条目

在 太子妃苏氏 后有 一说苏璟[来源请求],

但根据 苏威条目资料, 这个来源不明的说法是是否可以删除?否则就要同时修改多个条目了.

--Adyu留言2018年8月9日 (四) 07:40 (UTC)

  • 怎么觉得李承乾条目的资料都比苏威条目多,基本上有点不太了解苏威条目的哪项资料支持了那个句子,好像都没内文脚注。--Farry104uck留言) 2018年8月9日(四) 08:00 (UTC)
    • 李承乾条目 在太子妃的叙述有2 个

一说苏璟[来源请求], <--这说法没法跟后文连接.

苏亶第三女,苏威曾孙女,.......这段则可以和WIKI的其他条目呼应, 在苏威条目中, 可见世系为苏威>>苏夔>>苏亶>>苏氏

故个人觉得是否可以删去苏璟那一句, 毕竟, 目前WIKI完全没有相关的资料可以佐证苏璟的说法.

--Adyu留言2018年8月9日 (四) 15:05 (UTC)

哲里的问题

  • User:哲里有关于编者哲里,看起来有必要开个thread来讨论一下。User:Cohaf
  • 主要问题是:
    1. 翻译条目后不在wikidata上链接到其他维基,很多条目因为是音译,一下子很难找到对应条目。
    2. 翻译后不加ref,在新加坡的菲律宾人一条上,还把ref符号给复制到了正文
    3. 考察编者以往的讨论,只要在该编者讨论页留言,几乎无一例外地没有相应的回复。同样的问题可能被不同编者提起很多次。
    4. 有时会加入与事实相悖的无来源内容。如亚美尼亚志愿军历史版本中宣称“这些与俄罗斯合作反奥斯曼帝国的亚美尼亚人就是引起亚美尼亚种族灭绝的原因。”但英文维基没有此句,而事实上亚美尼亚大屠杀也不是因此而起。

目前就是以上几点。欢迎补充。----煤桶骑士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2:00 (UTC)

在下在这个条目已经3RR,因为有IP用户多次加入没有来源的内容(见Special:用户贡献/218.250.34.123)。而IP用户继续加入没有来源及错误内容,请问“移除没有来源的内容”是否可以不受3RR限制?3RR页面中仅对“移除涉嫌诽谤、非中立、无来源或来源不充足,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争议材料”,那么移除其他用户在非生者条目中加入没有来源的内容是否不受3RR限制?--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 您想拥有维基荣誉吗? 2018年8月9日 (四) 04:09 (UTC)

该IP在条目加上“不熟悉校情者,请勿胡乱删除屯天人更新的资料。”,假定自己对条目的所有权,应该回退。--No1lovesu留言2018年8月9日 (四) 04:16 (UTC)
真换校长的话,9-10月更新也未迟。“违反生者传记方针”是和“来源不充足”一并解读的,在非生者条目中加入无来源内容已不受3RR限制。Sæn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10日 (五) 09:54 (UTC)

关于罗马尼亚字词转换问题

愉贵妃晋升顺序

发现愉贵妃条目里的“愉贵妃晋升顺序”和百度百科的“愉贵妃”里的“愉贵妃晋升顺序”完全一样,且未提供资料来源,这个项目可以保留吗?抑或删除?--首医女张德 ☎札记 2018年8月12日 (日) 08:08 (UTC)

不用,根据历史版本,应是百度抄袭维基百科的内容。相关内容已经在Special:Permalink/17515551出现,可是在百度百科出现的时间比较晚。--1233( T / C 2018年8月12日 (日) 09:20 (UTC)

提议将每周翻译的过往内容也做存档页面

物理专题布告栏

铁路系统前的公司名

又是这个老掉牙的问题了。路线如果没有命名重叠的情况就不应加上公司名,我也知道了。但是如果命名重叠了,应该采用消歧义方法还是直接加公司名在前面,则各有做法。我和SElephant就这件事争执了一下。目前我所见,基本上同一个系统的命名方法都是统一的,例如北京、上海等地的地铁采用公司名开头,而在日本、台湾等地的地铁就多采用消歧义方式。这还不算问题,但是一到了机场线 (福冈市地下铁)就出问题了。我认为同一个系统就采用同一种方式会较佳。User:KolymaUser:KasugaUser:Howard61313,你们觉得呢?--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8年8月14日 (二) 08:00 (UTC)

刚才看了条目,已经移动了。--Kolyma留言2018年8月14日 (二) 09:45 (UTC)

西九龙站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以及一地两检争议

高雄市立图书馆总馆下方阅论编

李科永纪念图书馆已兴建完成,请修正 —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8年8月15日 (三)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在该条目观察到破坏,然仔细查看条目,却有非百科内容的嫌疑,且内容堆砌负面新闻。请查看是否需要将内容整理进主条目并删除。--Tiger留言2018年8月15日 (三) 13:34 (UTC)

你是说整理至Lamigo桃猿#球团年鉴Lamigo桃猿#争议吗?虽然整并后应该不至于超过50k,不过主条目可能要改结构(而且我不是猿迷也没时间修)。-- Matt Zhuang写条目时,请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8年8月15日 (三) 14:00 (UTC)

第五套横式新台币怎么没有表列之钞票硬币正反面图案的说明?

还没完全校对完,不过一方面希望让社群一起帮忙校对,一方面我自己之后也会校对。—— 烈羽留言2018年8月16日 (四) 18:08 (UTC)

Infobox Website中slogan的移除

关于动画作品中移除英文译名

近日发现有位使用者User:Wyghthy贡献)将部分作品的英文译名移除,例如音乐少女工作细胞。其理据为“作品制作方并非英文国家,不必加英文”,想问近期是否有类似共识,因为印象中没有看到,且其他动画条目好像也还保留着--Suaveness对话贡献 2018年8月8日 (三) 01:08 (UTC)

(:)回应 没有,自己直接处理好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8年8月8日 (三) 04:40 (UTC)
如果作品原标题就有的话,可以考虑保留。看infobox的说明。——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8日 (三) 06:36 (UTC)
日文原版没有类似副标题的英文标注,应该没必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9日 (四) 00:40 (UTC)
  • 基本上原文是什么文,就标什么文:如此例,只标中日两文即可;此规矩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动画。(有个比较特别:逃避虽可耻但有用,原作标题以日文及匈牙利文对照表示,所以要标中文、日文和匈牙利文)Sæn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9日 (四) 01:53 (UTC)
  • 结果真的变成编辑战了啊 (远目 --Suaveness对话贡献 2018年8月12日 (日) 13:09 (UTC)
  • “原文是什么文,就标什么文:如此例,只标中日两文即可”→请问这是出自哪里?除了这了次以外,我没有找到相关的讨论~另外,原文的定义很广泛,专指原作吗?还是只要官方认可就可以算了?既然已经发生编辑战,那就必须要出现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了,“在官方的出版品中(包含漫画、小说、动画、电影、宣传海报以及官方授权的周边产品等)如果有使用中文与原作语言以外的语言,可以酌情选择标注。”,这样如何?风鸣留言2018年8月17日 (五) 14:48 (UTC)

关于“Sex Abuse”对应的中文翻译应该是“性虐待”还是“性侵犯”或“性侵害”?

中文维基百科上对于涉及“sex abuse”相关中文条目并没有统一的翻译。例如Catholic Church sexual abuse cases就被翻译成天主教会性侵害案例,而Child sexual abuse又被翻译成儿童性虐待。而事实上,在维基百科上性虐待对应的正是Sexual abuse;而性侵犯则是对应Sexual assault。从两个词条的描述上来说,性侵犯包含性虐待。虽然两个词条都含有“违背对方意愿而发生性行为”的含义,但是性虐待特别强调了凡是涉及没有达到同意年龄的未成年人则都应该归类到性虐待中。不知道中文维基百科是否应该承认英文维基百科对于这两个条目使用的规范?--冰心相谈室✉ 2018年8月18日 (六) 14:59 (UTC)

关于年表的几个问题

—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8年8月18日 (六) 16:42 (UTC)之前加入的。

关于太平洋台风季的两岸论述

对存废讨论通知模板的修改

条目075型两栖攻击舰的三个维护模板

此条目由 User:Mys 721tx挂了3个维护模板,分别为citecheckoriginal researchrefimprove

其认为“新浪《出鞘》不是可靠来源”,因此挂上refimprove模板,对此我表示理解(即使不完全赞同)。

同时其认为“来源6、来源7、来源8中根本没有条目中佐证的内容。”要维持citecheck、original research,对此我并不赞同,觉得没这么严重。(来源6无法明确佐证的,用5或8也能佐证)

条目非常短小,在此希望大家能协助检查条目描述是否对来源6、来源7、来源8进行了曲解或者进行了原创研究。我并非条目编者,但是可以依据大家的意见以改进这些问题,感谢。

--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8月20日 (一) 02:57 (UTC)

  • 首先来源6跟8是“军事评论”很明显不是适合的来源,来源7则有看图说故事的嫌疑,中立性很值得怀疑。其次来源8只有提到075型在战略上“或许可以”填补071型的缺点,条目中的“可与071型船坞登陆舰或航母配合使用”确实有歪曲解读来源甚至原创研究的问题。风鸣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04:51 (UTC)
回应楼上,1.我认为对于来源的疑问或者中立性问题可以提出需要改善来源,但不能认为条目进行了曲解或者原创研究。2.“可与071型船坞登陆舰或航母配合使用”是由来源7(而非8)[14]来佐证的。--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8月20日 (一) 08:15 (UTC)
    • 来源7也一样阿,文中算是说得很保守,相关的部分都是用“可能会”,差一个字差很多~而且对象都是航母,并没提到071型。如果要修改,这一句干脆就拿掉就好了,其他部分并没有什么问题,该舰现在也还在设计阶段,连动工都还没动,现阶段在讲这些东西本来就太早。风鸣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09:27 (UTC)
关于071,在来源7[15]的说法是“据美国《国家利益》网站报道,075型服役后,将与071型船坞登陆舰合力为中国海军提供“令人生畏”的军力投送能力。”。当然可能理解有差异。我会参考您的建议并感谢。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参与此讨论。--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8月20日 (一) 10:09 (UTC)
    • 这样说吧,同样那句话,改一下主词会比较容易了解,“罗斯福号服役后,四艘核动力航空母舰将合力为美国海军提供“令人生畏”的空中攻击能力。”,但是一般情况下,四艘航母并不会凑在一起攻击。所以上面那句话要解读成“可与071型船坞登陆舰或航母配合使用”实在太迁强,它指的只是数据上两者的投送能力加起来很可观而已,实务上会不会配合使用,还言之过早。风鸣留言2018年8月20日 (一) 14:54 (UTC)

西九龙站内容同亲中和官方媒体有分别吗?

IP编辑相同条目IP现时的编辑说法同亲中和官方媒体有分别吗?本人用中立的字眼却被  一望而知被封禁的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中港条目鬼祟破坏者回退,而且违反WP:3RR,该人之后用另一个浮动IP编辑相同条目,也是很快回退我的编辑。本人在两天前已就西九龙站请求保护,但一直没有人理会,管理员是不是对条目政治敏感而置之不理呢?

本人的修改:

为实施一地两检,连接香港查验区的范围将被宣布为内地口岸区,即视为处于内地,主要实施中国内地法律,若违反内地法律,由内地机构采取法律措施。

IP的修改:

为实施一地两检,连接香港查验区的范围将被宣布为内地口岸区,乘客于区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违法者由中国内地派驻的执法人员查办。

“内地口岸区后即视为处于内地....由内地机构采取法律措施”有文献支持。而下方内地口岸区章节,由于已经有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条目,所以毋须再提及人大通过的合作安排,而且IP的修改将内地口岸区范围变成法律条文,变得复杂化令可读性下降,而不是直接说内地口岸区的范围有什么。而且没有必要在章节开头宣传一地两检好处(其实在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已有提及),这是政府的观点。

内地口岸区本人的修改:

内地口岸区的范围为西九龙站B2、B3层划定区域、B4层月台区域及有关连接通道,包括内地监管查验区、办公备勤区、离港乘客候车区、车站月台和连接通道及电梯。在香港特区境内的广深港高铁营运中的列车车厢(包括行驶中、停留中和上下乘客期间)亦视作在内地口岸区范围之内。[1]范围根据《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香港法例第632章)附表2中的平面图编号1及平面图编号1附件1上所划定并填上橙色的范围,具体范围以界线点座标列出[2]

根据《合作安排》。内地口岸区的设立及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批准。内地口岸区自启用之日起,由中国内地依照内地法律和《合作安排》实施管辖,并派驻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海关检验检疫机构、口岸综合管理机构和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上述机构及其人员不在内地口岸区以外区域执法。[3][4]

政府虽认为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可达致香港与中国内地高速铁路交通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两地人员交流和经贸往来和推动共同发展,但泛民主派认为该区被视为香港特区的区域范围以外,《基本法》将不再适用,变相“割地卖港”。[5][6]港府提交给立法会审核的内地口岸区平面图只用颜色显示范围,并非标准建筑图则,未有显示各设施的位置。立法会法案委员会部分委员曾要求政府当局提供平面图,但被政府拒绝。[7]

内地口岸区IP的修改:

为实现香港与中国内地高速铁路交通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两地人员交流和经贸往来,推动两地经济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的效益,经协商,两地就在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达成《合作安排》。[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批准《合作安排》。内地口岸区的设立及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批准。内地口岸区自启用之日起,由中国内地依照内地法律和《合作安排》实施管辖,并派驻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海关检验检疫机构、口岸综合管理机构和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上述机构及其人员不在内地口岸区以外区域执法。[9][4]

内地口岸区为《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香港法例第632章)附表2中的平面图编号1及平面图编号1附件1上所划定并填上橙色的范围,具体范围以界线点座标列出[10],涵盖了西九龙站B2、B3层的划定区域、B4层月台区域及有关连接通道,包括内地监管查验区、办公备勤区、离港乘客候车区、车站月台和连接通道及电梯。在香港特区境内的广深港高铁营运中的列车车厢(包括行驶中、停留中和上下乘客期间)亦视作在内地口岸区范围之内。[1]《条例》于2018年6月22日刊宪,自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以宪报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实施。

泛民主派认为该区被视为香港特区的区域范围以外,《基本法》将不再适用,变相“割地卖港”。[11]港府提交给立法会审核的内地口岸区平面图只用颜色显示范围,并非标准建筑图则,未有显示各设施的位置。立法会法案委员会部分委员曾要求政府当局提供平面图,但被政府拒绝。[12]

西九龙站是有争议性大的基建条目,政府及议会文件只能参考,还需依靠媒体的补充。维基不是宣传内地口岸区好处的地方,而且“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的决定可在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条目说。现时内容可读性减低,根本不是IP所说“政治审查他人编辑”--Wpcpey留言) 2018年8月17日 (五) 02:13 (UTC)--Wpcpey留言2018年8月17日 (五) 02:13 (UTC)

参考资料

按照自己的理解,你觉得一地两检不好的话应该在后面加上对立侧的意见、新闻评论什么的,而非改动原文。写出条文来自哪个法律是有正面意义的。--论人是非者,唇寒如临秋风留言2018年8月17日 (五) 06:51 (UTC)

(:)回应更支持W君更中立的版本。但现行的版本似乎并不是W君或210ip中的任一版本,且存在逻辑问题和语病。MNXANL 贡献 讨论 2018年8月18日 (六) 05:10 (UTC)
(:)回应:@MNXANL:210ip还是坚持以法律观点为先,本人昨天已举报破坏和要求保护条目,但管理员还是认为是编辑争议,默许认同ip的修改是对的,真是对中文维基很失望,根本是有hidden agenda。这么快就回退我的修改,除了五毛党,我想不到了--Wpcpey留言2018年8月18日 (六) 05:36 (UTC)
我认为W兄的版本是比较中立持平合理,但有时候你发表的一些猜测性言论和贴标签的行为实在是没有必要。--No1lovesu留言2018年8月21日 (二) 05:11 (UTC)

反对抹黑

说到NPOV问题,为何此人对此编辑毫不反对?

内地口岸区一定有其成立原因。
原因A:为实现香港与中国内地高速铁路交通设施互联互通……达成《合作安排》(这是合作安排开首列明的成立原因,有文献支持)
原因B:“割地卖港”(阴谋论
从证据上来说,原因A比原因B更可靠。我从来没有删除原因B,但是此人却把原因A整段以“亲中”为由删除,这不是政治审查是什么?

此人在删除我的编辑之后,随即请求保护页面。又在持续出没的破坏者里编造“事实”制作IP名单以作羞辱,并提报破坏,以图加强提报的“说服力”。现在又来到互助客栈。这种全方位的施压、羞辱与抹黑,是不文明的。210.3.92.210留言2018年8月17日 (五) 03:16 (UTC)

关于Unicode中的西里尔字母的来源扩充

关于Unicode中的西里尔字母的来源目前有两类:

  • Unicode官方文件,状如“www.unicode.org/charts/nameslist/n_XXXX.html”的网页
  • “www.key-shortcut.com/en/writing-systems/abv-cyrillic-alphabet”,该网站提供了除了西里尔字母扩展-C以外的字母名称、编码等。

目前想要以维基百科中其他对于该语言的“正写法”、“字母”有多着墨的页面作为来源(中文维基为主,若从缺则参照其他语言),不知是否可行,也不敢确定格式是否妥当,烦请给予建议与指正。--   ฅ • ω • ฅ 2018年8月16日 (四) 07:10 (UTC)

  • 不太理解你的疑问是什么。首先那两个来源内容不同吗?其次其他来源与这两个来源又有不同吗?如果有请举个例子。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8月21日 (二) 15:52 (UTC)

“货币改值”Redenomination

部分条目最近突然出现地图

举个例:中国银行大厦 (香港),右边Infobox突然出现了一张OpenStreetMap地图,但从编辑码中找不到根源,是来自{{Coord}}自动生成吗?Silvermetals留言2018年8月21日 (二) 18:01 (UTC)

这个吧?—AT 2018年8月21日 (二) 18:13 (UTC)

关于小学校令之类的日语翻译条目的格式完善

%、百分之〈数字〉的用法和〈数字〉度C的用法

请问以下的用法是否都正确以及讨论:

  • 百分比使用百分之15:这样的写法,是否为正确还是只是单纯中文和数字混用(此处数量约500条目)
  • 百分比使用百分之15%:这一点则是明显错误。(此处数量约36条目)

关于以上两点,根据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的说明,原则一节写具有科学意义的数值写确定使用阿拉伯数字,以百分比条目内的例子来看如果一篇文章是用大量数据都是百分之四十二点六二七,会导致条目变得不好阅读,我拟全部改成15%(〈数字〉%)这样的写法,而原本使用百分之五(全中文)则不动。

  • 〈數字〉_%:数字与%之间有空格(约数百条目)

这个在en的格式手册有规范数字与%之间没有空格(参见en:wp:%)中文无规范,请教各位意见,如有需要再另开讨论修改格式手册。

  • 〈數字〉度C

部分条目书写如:排放出来的废气温度高达150度C、可工作于军用温度范围(-55至125度C),多数条目使用皆为〈數字〉°C攝氏〈數字〉度,我认为度C是°C的符号混用,除节目和口语外皆须修正。 --Zest 2018年8月8日 (三) 02:26 (UTC)

百分比小总结

  • 本人认为现已有一定共识:
    • 具有科学意义的数值写确定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原本使用全中文(百分之五)则不动。

--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13日 (一) 02:08 (UTC)

  • 现阶段不反对。Sæn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13日 (一) 02:09 (UTC)
  • 不反对。“百分之15”无错但建议(注意为指引)改掉,不利于阅读。“20 °C”同上,建议但不强制写空格(即共识倾向改成有空格,不建议反改,不要求更正)。“原本使用”是指条目中吗,或者指引用原文?脑洞延展:“100分之15”(似乎同样是不当的)、“15/100”(似乎还可以?)。--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13日 (一) 07:09 (UTC)
    • 已经使用全中文(百分之几)的条目内容不做修改,但若是具科学意义仍强行修改(不具科学意义:如民调、人口比例等)。疑问:若共识为无空格,现在条目内已有空格的温度是否要强行更改?个人认为若有空格,在缩放时或许会有分离的情况,不利阅读。100分之15应和五分之4同样中数混用,15/100用法应算正确,但又有点别扭(在文字叙述中不用%而用/100感觉很故意)?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13日 (一) 09:52 (UTC)
      • 不太明白为何按科学意义而定,以来源或全文风格统一为准就可以。我认为共识偏向有空格,虽然无空格写和看起来舒服,但很多文稿规范要求有空格,不过中文维基百科的确不太相同,比如汉字与英数之间不加空格。如果来源用百分数当然继承,我的想法是比如“20/120”是否是合格的分数表现形式(稍微跑题。应该是吧)。再想到一个,是否能单独使用千分号(如果来源没这样写),容易看错。写法与来源不同且又违背规范时倾向更正,是作为指引的作用。--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13日 (一) 20:27 (UTC)
        • 格式手册有列举,也就是非中文惯用词应写数字。上面有表态的人似乎是偏向可不加空格与不加空格,我们其实也不必一定遵照论文要求(还能帮教授抓出直接复制百科的大学生)。就我而言,20/120没化为最简,不合格。如果一篇条目使用到的数值有大量0.X%,用千分号能更加清楚时,我认为OK,但突然插入一个千分号就不佳。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15日 (三) 02:01 (UTC)
  • 除百分比有明显共识,将会着手修改,第三点将不动,第四点和第五点还没有啥讨论,修改方式是〈數字〉度C〈數字〉°C〈數字〉度C攝氏〈數字〉度,这边的写法要么是X°C、X°F,要么摄氏X度、华氏X度。-Zest 2018年8月22日 (三) 03:06 (UTC)

臃肿模板该怎样清理

Template:小米集团变成臃肿模板,需怎样清理?-日月星辰 | 留言簿 2018年8月22日 (三) 10:57 (UTC)

  • (&)建议删除掉那些不知名或没有开创性的商品。模板里只需要列举小米知名的产品,其余产品完全可以归纳到小米这个主词条或单列一个小米所属产品列表里即可。不需要全部列出来,现在看起来太像是广告或商业宣传了。--冰心相谈室✉ 2018年8月22日 (三) 12:36 (UTC)

请求:整理“小书痴的下克上”的部分条目

主要原因是某些条目太过与本故事小说无所谓关系,超出一般人不可能会写的条目,列如

:第一点,领主一族、王族、职务。先前有人写,但太像教科书范本,日文版维基的(本好きの下克上)都不可能会写入,这些项目都取自“トップページ - 本好きの下克上 有志まとめwiki@2ch”专门爱好者所写的网站,几乎占掉整个网页,也不会有那个美国时间翻译。

:第二点,境界门、国境门,同上太多、除了专门爱好者外,没人会去写这个,原作(香月美夜)的“本好きの下克上 设定等まとめ”也没写这些,(本好きの下克上)日文版维基没写。

:第三点,领地“卓斯卡(ザウスガース)”,本人查过日文维基百科,并无写入卓斯卡这领地的资料,后去查日文版领地设定(领地まとめ)也无记载卓斯卡这领地(包括以代理小说的地图), 只在“(领主会议の报告会(三年) 前编)。”说明并简单带过,请问一下,有必要写入吗?谢谢!。 以上是对于莫名条目的质疑,可能成抱怨文,十分抱歉,谢谢!111.185.9.191留言2018年8月23日 (四) 11:08 (UTC)

我想问下这种赛事信息怎么可能不“相同或非常相似”?

行吧,又被删了,所以这种赛事条目只要被删一次就没法再创建了,是吧?--Someone留言2018年8月25日 (六) 23:52 (UTC)

您好。删除理由是违反WP:关注度规定,因此您需要提出可证关注度的来源,条目才有可能还原。谢谢。—AT 2018年8月26日 (日) 02:41 (UTC)

关于动画作品中的地区旗帜

近日发现有位用户:Fglffer将部分作品的地区旗帜替换为其他名称,例如魔法律事务所中的{{flagicon|CHNML}}(中国大陆)替换为{{flagicon|PRC}}(中华人民共和国),并称“修正为更中性的词汇”。想问该用户的做法是否有理据?戊戌中华复兴留言2018年8月26日 (日) 06:31 (UTC)

好像以前用户就提议过尽量用代表地区(像CHNML、TW)而不是国家(CHN、ROC),但就是还是一片混乱。——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26日 (日) 06:59 (UTC)
@Fglffer:,求解释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26日 (日) 06:59 (UTC)

该讨论已间隔一年,今日再次翻出来讨论,因为本人认为这些时间分类的重新命名很不妥当:当前某位维基人大量地重新命名时间分类,虽然WP:页面分类#用词要求中规定勿以口语化短语词汇用作为分类名称,但针对有形容词的分类名称,个人认为不应该将名称中的“的”字省略,如“○○○○年开业的商场”换成“○○○○年开业商场”(Special:diff/50678463),虽然中间有一个字的差距,但所表述的意思就不一样:

  • ○○○○年开业的商场:描述“商场是在○○○○年开业”,此时“商场”是主词,“○○○○年”是时间副词;
  • ○○○○年开业商场:原先用以修饰名词(商场)的形容词(开业的)变成了动词,形成○○○○年“开业商场”这个动作,“○○○○年”变成主词,“商场”变成受词。

像是“○○○○年开业的商场”换成“○○○○年开业商场”等时间分类,因所涉及的分类众多,若要将这些分类进行大量的重新命名,应先于互助客栈中讨论,以寻求共识;若无共识,依WP:先到先得原则,移回先前所使用的名称。

有请当事人@Howard61313,还有当年讨论该议题的@克勞棣MewaquaXiplusA2569875讨论。

--Steven |_-。) 2018年8月1日 (三) 10:20 (UTC)

  • (:)回应@StevenK234君:“○○○○年开业商场”在此并不会使“○○○○年”成为“开业”此一动词的主词,理由如下:“○○○○年开业”在此是作为形容词,完全可以用来修饰“公司”此一名词,而且在实践上,也有诸多“○○○○年开业企业”这样的用法。

至于“○○○○年建立○○”,如果此方案可行性搁置,(&)建议可用“○○○○年所建○○”或“○○○○年所创○○”,来避免句型混淆的问题,同时达成精简的效果,毕竟“的”字的存在,在非必须使用的情况下,确实会有口语化的效果,意即上面提到的“口语化短语词汇”。WP:页面分类#用词要求当中也提到一个例子,就是“陕西的县”对应“陕西县份”。上述的编辑,不仅改善目标与此类似,省略了无必要之“的”字,使之口语化程度降低,同时还达成另一个目标:变得更精简了。这可谓一举两得。

另举个例子:目前大量存在于维基的“依○○划分的○○”或“依○○来做的分类”分类名称,都是既冗长又口语化的累赘分类名称,事实上使用“各”字便可达成同样效果。精简的分类名称是有益处的。在替条目分类时,徒增非必须的短语词汇,并无益处。

以上回应,旨在对我的编辑做出解释,同时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法。——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0:25 (UTC)

(:)回应Howard61313君:“○○○○年开业”在此不是形容词,而是形容词子句,形容词末尾的"的"常常可以省略,但形容词子句末尾的"的"原则上不能省略,否则就像我当初举的例子一样,“妈妈买鱼腐败了”或“奶奶最疼爱妹妹借走了我昨天买书”,这是"精简"的中文吗?-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8月1日 (三) 10:43 (UTC)
这个举例失当,也与此案性质不同。“妈妈买鱼腐败了”是一个叙述事情的句子,而上述的分类名称,全部都是名词。我目前仅在意名词的精简化,对于句子的精简化,我不评论。——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0:54 (UTC)
可是“○○○○年开业”在此的确是形容词子句,而不是形容词。另,您说您仅在意名词的精简化,那么“鱼”难道不是名词吗?“妈妈买的鱼”可以"精简"成“妈妈买鱼”?-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8月1日 (三) 11:06 (UTC)
您前面说的没错,它是形容词子句,但无论形容词或形容词子句,在这里的功能都是用来修饰名词的,所以其实不影响结论。至于“妈妈买的鱼”,我知道您只是在举例,但由于维基百科不会把“妈妈买的鱼”这种小事当成分类,因此我换个维基百科会出现的案例,比较好回答。由于是买卖,这里就举个“军售”议题好了,比如“美国对台军售”,也是用来叙述一方购买的东西,但并不需要加“的”。承上所述,我的结论没有改变。——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0:54 (UTC)
所以我没有把话说满,我本来就说形容词子句末尾的"的"原则上不能省略。更明白地说,如果该形容词子句用的是及物动词,那么"的"字就不能省略,否则就会变成“及物动词+及物动词的受词”的结构,这跟原本想表达的“形容词子句修饰名词”是完全不同的。-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8月1日 (三) 12:27 (UTC)
感谢说明,回应如下:1、此原则或许存在,但不是很适用于此,毕竟很多既有分类的正确命名方式都无遵循此原则即可达成。2、“变成”一词,不甚精确,毕竟“及物动词+及物动词的受词”的结构,仅是字面意义的其中一种解读,而另一种就是我说的“形容词(或形容词子句)+名词”,我在这里采用的是后者的意思,并不是前者。——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3:34 (UTC)
如无必要,不要省略“的”字。书面语和口语的省略方式还有不同,容易做错。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8月2日 (四) 06:12 (UTC)
但反过来说,也可以表示“如无必要,无须另添‘的’字”。上面的WP:页面分类#用词要求当中也提到“切忌使用口语化短语词汇用做分类名称或条目名称”。另一个提到的例子“美国对台军售”也是,不须称作“美国对台的军售”。——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3:34 (UTC)
@Howard61313:我本身很赞同将“依○○划分的○○”等赘语的分类重新命名成精简性的用语,但像是“开业的商场”改成“开业商场”等纯粹只删掉“的”字的分类,个人认为实在不必要重新命名。--Steven |_-。) 2018年8月2日 (四) 13:15 (UTC)
@StevenK234:其实此类改动与我去年(2017年)8月和其他使用者讨论后得到的共识有关系。那时关于“XX年成立的电子游戏公司”以及相关的公司系列分类,我们当时达成了共识,采用“XX年开业公司”这种格式为新的名称。这次我将“开业的商场”改成“开业商场”,其实只是想比照与当时同样的名称而已,没有想太多。——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5:01 (UTC)
@Howard61313:既然有与其他用户达成共识,那应该有该提议的讨论吧?我需要看全文,了解其来龙去脉。--Steven |_-。) 2018年8月2日 (四) 15:16 (UTC)
(:)回应User_talk:Where_was_I_last_night?/存档VIII#Re:_Category:各年份成立电子游戏公司User_talk:Howard61313/存档#Category:各年份成立电子游戏公司。(补充:这次讨论中达成共识的方式,与今年初另一次与“各类○○”相关的讨论类似:Category_talk:叙事结构中各类角色,都是在交涉过后直接获得认可)。——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5:01 (UTC)
我本身对“各类○○”等分类并没有意见。根据其讨论,“开业”或“结业”等名称的确有达成共识,原则上命名方式应以共识为主,但是两人之间的共识是否等于是全体用户的共识?相关用户是否知情?尤其是涉及页面非常众多的议题,必需要告知其他用户。许多人(包含我)在此之前并不晓得有此共识,只有看到2017年8月无共识的讨论,所以在建立分类时,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与共识不符的分类名称。由于此议题(时间分类中“的”字之加入与否)所涉及的页面非常众多(包含分类本身,还有分类中的所有页面),不单仅是电子游戏公司而已,还有其他的时间分类,甚至是中文维基尚未有的时间分类,个人认为若相关议题有在互助客栈以外的地方达成共识,需于互助客栈中告知,以让其他用户了解与评理。--Steven |_-。) 2018年8月2日 (四) 17:01 (UTC)
(:)回应:人数无妨共识形成吧。上面提到的两次讨论,虽然一次在用户页,一次在分类讨论页,但基本上本质相同,后者当中甚至管理员也认可有共识达成了。在当时看来,如果第一交涉阶段就有共识,自然不会想到下一阶段的后续共识。另外,若说知情,2017年9月那次互助客栈讨论,我也是直至今天的讨论才知情啊。——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07:05 (UTC)
  • Wikipedia:没坏就不要修,多了一个“的”字并不会产生错误,但是从以前“逢‘被’必改”争议起,我已经不再对“Howard61313会接受他人意见”有期待。(最低限度,应该在得到共识,或者至少是没有显著反对意见后才进行大量的特定字词改动。)--Mewaqua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0:44 (UTC)
    • (:)回应:第一句真是文不对题,我上面本来就不是说加了“的”字有误,而是有更精简更好的方法能够取代,更何况维基百科很多的编辑,本来就都是对没坏的东西进行改变或润饰,所以“没坏就不要修”或有可用之处,但也不能无限上纲适用到所有场合。至于“不期待会接受他人意见”这句,有点讽刺呢。我上面列了论述及缘由,阁下看都不看,就直接拿个旧案子来妄下结论,谁才不接受他人意见?看来,在这场合中,是我不再对“Mewaqua会接受他人意见”有期待吧。再者,那场所谓的“争议”有讨论存档,最后似乎还说成是圆满收场,提及此案,诚与当前议题脱节。上面的克劳棣君都比阁下可敬,至少他讨论此议题有用到自己的依据,而不是像您一样还要牵扯到其他无关的陈年案例,加上主观臆测来批评(最后反而批评到自己)。当然,依据Wikipedia:假定善意,您提这些的内在本意,或许不是出于恶意,但恕我直言,外在所造成的效果终究是负面的,这不会使阁下的论述更有说服力,反而让人更加不耐。——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0:56 (UTC)
  • (!)意见:看起来分类精简化符合上面的维基方针,虽然这初衷很好,但如同提案人所言,“XX年建立XX”这解决方案是不行的,有让人误会的问题,不够周详。如果是后来提出的“XX年所建XX”(或所设,所创,反正意思差不多),那就可以取代原本的“XX年建立的XX”。—Ntlshuanghe4629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6:27 (UTC)
  • @Howard61313: 我希望你不要再发生“你将维基共享资源当成中文维基百科,并对我要求将分类页面依你意思翻译”这种事。维基共享资源没规定中文要怎么将英文翻译,但维基共享资源也不是中文维基百科,所以不能这么要求,更不能因为我们使用中文,所以你就要求我按照你意思去做。我依照你的话去参照中文维基百科的分类页面,我看见你所谓“翻译”是出自你所为,我随机抽查都刚好是你移动过去的分类页面,这显然就是你个人意思所为,并不是出自社群的共识。如果你在维基共享资源再次这样要求(发生编辑战),我会向维基共享资源呈报给管理员知道,望你能自制。--Kai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7:04 (UTC)
    • (:)回应:显然你随机抽查和观察的能力有重大局限,才会有这种严重的误会。我在维基共享资源提出的改变,包括Category:台北市道路这种存在已久的分类命名方式,根本就不是我原创的,而是更早之前就有的既存名称。我即使移动过什么分类,也是参考或启发自这样的先例,绝非个人意思。反而是上面下的武断结论,才是你个人意思所为,与现实有所出入。以上,我证明你的评论与现实脱节,或许你并非恶意混淆视听,但也请别因为自己单方面的误会,而不小心让视听被混淆。望你能自制,谢谢。——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5:55 (UTC)

---Kai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6:57 (UTC)

  • (:)回应:以上举例,和前面所述是误会,并无冲突吧。因为以上显示了这些编辑与更早的Category:台北市道路格式相同,并非我原创。
    (~)补充:我想说明清楚,我之所以说你“误会”,是因为我内心相信你出自善意,并非故意这样批评的。假设我认为你蓄意的话,就不会说“误会”而会说“造谣”“扭曲”之类的词,这样就会严重冤枉到你,对你不公平,也会变成我的不当。——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9:04 (UTC)
    • @Howard61313: 我看你说的话:“既然你直接把意见发表到这里来,而没事先找我”就知道为什么没有冲突,因为你都把你在维基共享资源做的事给忘记了。如果你在意的是我随机抽查这事,我在下面另有回应(见第(3))。--Kai留言2018年8月7日 (二) 18:12 (UTC)
      • 怪哉,既然你自己都说维基共享资源的事,那就贴在那里解决啊。另外,从下面的回应看来,你自己才不清楚你在那边做的事吧,有些你甚至自己都在下面认证了。——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0日 (五) 06:55 (UTC)
  • 没错,我指“翻译”就是他说的省略“的”字。如果每一个类别都这么做,容易造成误解,全部都变成名词了,所以我认为他对“的”字有主观的感受才会想省略。例如:台湾的公园变台湾公园,有哪一座公园是叫台湾公园?台湾的大道变台湾大道,为什么台中市的台湾大道变成整个台湾都有台湾大道?台湾的政府变台湾政府,所以你意思是指台湾执政当局吗?--Kai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17:17 (UTC)
    • (:)回应:太离谱了,误解也该有个限度吧。将“台湾的公园”变成“台湾公园”根本是毫无凭据、空穴来风的假设吧。举个类似例子,我之前编辑时,还发现有分类叫“台湾的银行”,也是支持它维持现状,不将它改为“台湾银行”(因为与现有机构撞名)。除此之外,我自己甚至还创造过包含“的”字的分类呢,例如Category:美国的司令部以及当中的Category:美国陆军的司令部Category:美国海军的司令部Category:美国空军的司令部,都是我建立的(因为没有“美国陆军司令部”这样的机构,所以这样命名)。以上显示,我对于“的”字的使用,是会看实际状况的,并非像你误会的一样主观(顺道一提,你误会的内容才主观呢,不过这种主观误会也不是第一次犯错了,真是遗憾)。在此郑重要求你适可而止,避免稻草人论证构成曲解,即使你并非有意导致此效果,也一样。——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5:55 (UTC)
      • @Howard61313
        1. 首先我向你回应:是你自己误会,我根本就不是在说你这里的话题!将“台湾的公园”变成“台湾公园”这例子,是我就你在维基共享资源将“的”字去掉的编辑而举例来说,其意是表达“去掉‘的’字应视情况而定”,而且你也看到克劳棣说的话,哪些可省略,哪些不宜省略。但是我看到你在维基共享资源的编辑就不是如你说的,所以我只相信我所见到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对你误会、曲解。
        2. 我随机抽查都刚好没看见你说的,因而将问题加诸在你身上,我承认这做法太偏颇。但是问题仍没有解决,因为你只是叫我参照中文维基百科的类别去翻译,你们怎么命名类别,而我就依样画葫芦去翻译,这我不能如此盲目。我认为像你这样大规模编辑,不论在中文维基百科或维基共享资源,我想任何人都会出面阻止你,所以建议你应该先向社群讨论,取得共识之后,我相信很多在沟通上问题都能顺利解决,也不致于所谓你说“误会”、“曲解”。
        3. 我很乐意为我自己对你的误会与曲解致上十分的歉意,但是你也有责任要沟通,因为那时我看你在维基共享资源一意孤行的态度,我用英文与你沟通多次都没用,我心中的疑问也没有获得解答,根本不知道为什么,我当然会认为是你个人意思所为,这种想法是人之常情,只不过通常人们不会说出来,而是抱着疑惑跑去问别人,我的做法有争议就是我直接将事情说到你身上去,这是我另一个对不起你之处,再次致上歉意。--Kai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6:57 (UTC)
        • Howard61313,我从来没有表明反对或支持省略“的”字,至于为什么我会回退,我已经将我的目的及用意都说出来了,请你慢慢思考并理解我说的话,不要这么就快就回应,然后才说我曲解你、误会你,其实我也有被曲解、被误会的。如果你有问题,可以问我,好吗?--Kai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7:12 (UTC)
          • (:)回应
            1. 请放心,你举例的本意(即“去掉‘的’字应视情况而定”)并不是问题,我对此本意非常赞同。真正的问题,在于举例本身并不贴切。你凭我在那边的编辑,就举了个例子假定“台湾公园”在这样的前提下也会被移动。以我上面提到的“Category:美国的司令部”此例,应可证明你的假设不一定会发生,毕竟这是我5年前就已经手的案例,你举的例子,我早就设想过类似状况了。而且,我一直在讨论这里的事情,没想到会有“根本不是这里的话题”跑出来,如果因此误会了,我很遗憾。
            2. 我在最前面,以我去年8月参与的编辑讨论为例,当时就是与其他用户达成共识的情况。而社群共识对我来说,通常是用户之间达不成共识的后续解决手段(毕竟Wikipedia:共识#过程即有提到“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英语Wikipedia:Silence and consensus”)。既然当时达成了共识,也没被回退,我依据以上方针,自然没想到要诉诸进一步的手段。
            3. 当时的事情,我应该也花了很多时间用中英双语解释吧。我很遗憾我的解释能力还不足以化解你心中的疑问,更遗憾我们两人都认为彼此“一意孤行”。至于你说我“也有责任要沟通”,我很同意,而既然你直接把意见(后来你承认是误会的意见)发表到这里来,而没事先找我,那我要“尽到我自己的沟通责任”,方式当然就是直接在这里“沟通”了啊。
          • 最后,从你上述的致歉中,可看到你愿意尽力坦白,我对这点倒是很感谢。——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14:47 (UTC)
            • @Howard61313: 回应如下
            • (1)举例的本意就不是像你说的,不要胡乱揣测我的意思。举例是对各位说明“翻译”是指什么事,既然是说明,我举什么例子并不是重点,但意思有表达出你确实有做了省略“的”字。
            • (2)那就是你的问题了。因为你可以选择不去做,既然你做了,你就要负责取得共识,而不是像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把维基共享资源很多含有“的”字翻译被你改掉。
            • (3)你不是解释能力不足,请你看你在维基共享资源对我说的话,这就是你说的“误会”。但是依你现在这样说话来看,你这也不是叫“沟通”,之前你也是这样,当我说“望你能自制”这话,你也是回应“望你能自制”,我不知道你所谓“沟通”是在哪里?我会找你,就是像我一开始说的,向你提出建议,如何避免发生。可是你在意我举例,并没看懂我的重点在哪里,我很害怕你又会做一样的事,突然大规模编辑之后就给别人善后,这不是我乐见的“协作”。--Kai留言2018年8月7日 (二) 18:12 (UTC)
              • 我其实不打算花太多时间揣测你的意思,因为你的本意无论是什么(即使是善意的),造成的效果都都一样。至于举例,我前面也解释过,我遇过很多种处理“的”字的经验,彼此之间是有差别的,不能混为一谈。所以,你举什么例子当然是重点,说他不是重点,只是显得你表面上好像不在乎当中的差别,但这些差别却会有混淆的效果。既然你本意不差,那你说明本意就好了,举例什么的就省省了,那种举例对你我两人都没帮助。
              • 我这里只是想要解释,说最初步的共识早在去年就取得了。你根本没看懂,就直接冠问题,这又算哪种“协作”?
              • 依你现在这样说话来看,所谓的“找我”也就是直接把你想对我说的话贴到这里,事先没给我什么“沟通”的余地,能沟通的内容本来就很有限了啊。我对你的害怕也无法理解,这次大规模编辑之后,不只是面对编辑本身的争议,还亲自另行提出解决方案来当善后。反观那个“别人善后”,如果指的是像之前一样搞回退,结果还不慎回退了其他无误的东西,那我也“很害怕你又会做一样的事”啊(因为这么个“给别人善后”法,我可是比别人更不敢恭维呢)。最后,你的建议看起来也不能能避免什么发生,只是你先行把其他地方的案件贴过来,到头来效果上只会徒增无必要的焦点而已。如果还想继续讲这件事,请移驾用户讨论页。——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8日 (三) 07:52 (UTC)
                • (1)我知道,不然为何我叫你先向社群取得共识?我已经有说过了,那是给各位看的,重点是表达你有做出省略“的”字。既然你那么在意我举什么例子,你继续纠结好了。对你有没有帮助,我倒不是很在乎。
                • (2)如果你真的取得,你在维基共享资源对我说的话就应该说了,所以你现在才说“去年”,看起来像是卸责,而且你现在也没有列出是出自哪里的共识,真不知道你是哪里来的勇气敢质问我:“这又算哪种协作?”
                • (3-1)请问我有哪一句话是用“贴”的?手、脑在你身上,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且我没移除你的留言,哪里有像你说“事先没给我什么沟通的余地”?我不认为不能避免发生,那是看你要不要选择向中文维基百科的社群取得共识,你如果没去做,又怎么知道会不会发生。
                • (3-2)我知道我不慎回退了其它,但你可以不用说话这么“酸”,例如你现在说“我可是比别人更不敢恭维呢”这话。我会这样说是因为担心“大规模编辑”,只是在维基共享资源我看见这事刚好是你做的,所以我说的话让你觉得我在针对你。我不是想刻意针对你或找你麻烦的,纯粹就事论事,让你有这种感受,我很抱歉,但我希望你能体会我的立场,我确实真的在担心,就像你说的话,你会担心别人对你的编辑会将不相关的也给回退掉。实际上,这是二个不一样的情况,你做出的编辑是需要社群的共识,我的并不用,因为我“没有义务”帮你过滤哪些编辑才是我应该回退的,你可以说我懒惰,你尽管因此就对我言语酸刺,但我说的实话。如果你认为这有不公平,你可以向各位评理,看你的编辑是需要取得社群共识,还是我的编辑才需要。--Kai留言2018年8月8日 (三) 12:37 (UTC)
                  • (1)是给各位看啊,但就是与当前这种“的”不同,而且也早就被反驳了(反驳的内容,就是我处理过各种“的”字分类后所发现的差别),你还说你“不是很在乎”,那么你下面说的“卸责”这个字,是不是可以拿过来反丢给这句话?举例失当就是举例失当,又不是说你举例的本意不正确。
                  • (2)我就说明白了,我对你单方面的“卸责说”非常厌恶。无论我什么时候提及这场讨论,都不影响其存在,也不会因为我向您禀报的时间有差,就与卸不卸责扯上关系(难道我没在共享资源跟你说,去年那场讨论就消失了?)。现在来回答你的问题:我哪来勇气质问你“协作”?很简单,就是凭你这种动不动就先乱指责人的行为(注意,我也不是说你恶意要这么做,详见3-2)。
                  • (3-1)你想太多了,“贴”这个字根本不是指责谁有犯错,我自己在用户讨论页留言,也是用“贴”的啊,问题根本就不在那。“事先沟通余地”则是说,你对我有什么疑问,先贴到我的讨论页看看,而不是没找我澄清,就“率先”把你单方面认定的内容发到这里来,和你删不删我留言关系何在?我即使不认同你说的话,也不会把你当成那种删留言的霸道人士好吗。
                  • (3-2)若我“酸”的过激了,造成你不快很抱歉。不过我也要讲清楚,我从来都没说你“想刻意针对或找麻烦”,还宁愿假设你不管是不是造成麻烦,顶多都是无心之过,只是希望这种无心之过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而已。最后,我没说你的问题在于“需要取得共识”,而是在于你说你“没义务过滤哪些编辑应该回退”。这话即使没动用到什么伟大的共识,也是只要拿你自己讲过的话就能推翻的了,“给别人善后,这不是我所乐见的协作”,难道回退了不该回退的东西,不需要别人善后?难道回退了不该回退的东西又不负任何责任,是让人乐见的协作?至于我自己在这里的编辑,我可不会说“我没有义务善后”,因为我早就针对善后的方法进行分析,并且贴到下面去讨论了。你担心别人之前,还是先担心自己吧。
                    你是个好人,你也想为了维基好,但你讲的有些话实在很偏差,更别说是实话了,而你在这里不断找我就其他地方的事讨说法,加上我对你的解释,也已经太占空间了。重申一次,要回应的话请移驾别的地方讨论。——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10日 (五) 07:02 (UTC)
                    • @Howard61313: 为表诚意,我已经将例子用<del></del>划掉,并向您再次致歉。
                      • (1)无论是举例失当或举例本意不正确,反正我不是来讨论的。我本意找你,劝你行事之前要取得社群共识,若是你的编辑有问题,你拿共识给他看,共识会讨论什么情况适用及什么不适用,而且也会解释及说明其顾虑,这些都能厘清疑问的,为什么你会这样做,那么责任就不在你身上了。你何必在意“卸责”、“不是很在乎”这些话,你也不用花时间对我解释“的”字分类如何如何。
                      • (2)我也不愿意指责你呀,是因为你一边解释又一边在反问我,这样态度像是在否认自己做了什么事,就连我将你的编辑纪录都列出来,你还能有理由解释,如果这样不叫“卸责”,那么你何必这样子?编辑纪录显示就是你做的,编辑纪录不会有假,我不懂你解释是要做什么?况且,我在维基共享资源有问过你二次,当时看你还能接话下去回答,当然认定你有看见我请求你回退自己的编辑。可是,你却处处找理由,第一:说我无差别回退(没有将该回退的地方给回退),第二:说我在茫茫讨论中夹杂我请求你回退,才让你没看见,第三:说我没跑到你的讨论页通知。如果你厌恶,我又何尝不会感到厌恶,只要你愿意去面对,自然就能平和地好好讨论,否则只会让人误解,以为你这种态度是想告诉别人:你以后还会这样做(叫人去看中文维基怎么命名类别,然后你自己继续移除“的”字,被人制止却又搞回退战)。
                      • (3-1)想太多的人是你!我当时是问你:“请问我有哪一句话是用‘贴’的?”,所以我根本什么都没有说,何来所谓“你想太多了”,哭笑不得。此外,我怎么会知道你删不删与我留言关系何在,因为是你自己说“事先没给我什么沟通的余地”,而且这话已经说死,与你现在澄清你不会删留言这意思是相差甚远,既然你立了稻草人给我,我当然赶紧澄清“手、脑在你身上,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且我没移除你的留言”。如果你还不懂为何我这样说,就问你自己,若被人这样说,你会怎么做。
                      • (3-2)你是没说“想刻意针对或找麻烦”,但是你很在意,所以你才会对我说这些话。我的来意在(1)有说了,为的就是像你说的,这种无心之过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还有,你说的是“这里”,而不是维基共享资源,当然没有所谓“我没有义务善后”可言,因为我不想管你在这里做了什么,所以我不需要担心。如果我说的话哪里有让你不懂,你可以问我,但是不要说“你讲的有些话实在很偏差”这种话,请留意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Kai留言2018年8月23日 (四) 18:16 (UTC)
                        • (1)您这样说明本意,我觉得很好,也很有道理。至于“的”字的解释,我其实不只针对特定对象解释,所以我认为解释一下还是无妨的。
                        • (2)何必这样的理由,就是为了澄清啊。我不但未曾否认那些编辑是我的,还解释背后的缘由和考量呢。另外容我郑重提醒,这三点宣称是“我找”的理由,是阁下不小心搞错了吧。我当初回应你要求时,用的说法根本不是这三点,而是以为你说你会回退,才没有回退,根本没料到事后会有不该回退的东西一起被回退了,而后者才是我说的“无差别回退”。一个是事前的回应,一个是事后的批评,显然您不慎搞混时间点,把后者当前者了。
                          另外,既然你不是来讨论的,那么维基共享资源的纠纷,你一直搬到这里来,我还要在下面解释,对于讨论又有何帮助呢。还想继续讨论的话不如换个地方讨论这件事,也不会干扰这里的主题了。
                      • (3-1)这句回应反而证明了您确实是想太多的人啊,我说贴的时候根本没有额外的意思,即使是用贴的,我也不觉得这就表示什么不好的事。你拿这种无关紧要的东西询问我,有什么意义呢。
                      • (3-2)这确实是我的疏失。虽然我原本无意人身攻击或把阁下本人的人格当批评对象,只想批评外在的行为(讲的话),结果“你讲的有些话实在很偏差”这句话的效果仍然是让阁下不快,觉得被人身攻击了。我对此感到抱歉。——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7日 (一) 07:44 (UTC)
  • (-)反对删除任何的“的”。这里是协作平台,有人反对的话你不能无视,无共识的话也不能擅自行动。“○○○○年建立○○”,(&)建议可用“○○○○年所建○○”或“○○○○年所创○○”?乱七八糟,没有规范,用“的”可以很好地规范和统一,为何要改得乱七八糟?; ; 有CAS号重定向物质条目→有CAS号重定向物质条目?重定向物质是什么?有一种物质可以用来组成重定向?; ; 含有日语条目→含有日语条目?日语条目?中文维基有全文以日语编写的“日语条目”?WP:CSD#G14可能清空分类→可能清空分类?到底是我们要去清空这个分类还是,这个分类可能清空?,根本都不是,是这个分类中的分类有几率被清空。使用ISBN魔术链接页面→使用ISBN魔术链接页面?是ISBN魔术链接到一个页面?。。。 继续可以列出非常多,因此反对废除“的”,也不要有的有“的”,有的没“的”,有的还要想其他称呼,很乱,使用“的”可以很好地规范和统一。--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试用小工具]) 2018年8月1日 (三) 17:52 (UTC); 完成:划掉失当举例-- 宇帆(维基贡献十周年!留言·欢迎签到 [试用小工具]2018年8月24日 (五) 10:27 (UTC)
    • (:)回应:我同意“有人反对的话你不能无视”,据此,我现在也要反对这种“反对删除任何‘的’字”的武断做法,也反对你关于“乱七八糟”的指控。上面也说过了,我即使想改动“的”字,也是会看状况的,像“台湾的公园”这种情形,我就不会去改它。而像目前讨论的“xx年建立政府机构”,我的作法也不是坚持维持它,而是提出另行方案。以下列举我为何反过来提出反对的理由:
      • 与我不同,反观阁下“反对删除任何‘的’字”,从“任何”两字看来,这样的作法是无视实例或个案,武断反对任何改动,此外您还假设一些乱七八糟的改法,再将任何针对“的”字的改变都与此对应,借此主张“任何‘的’字都不得更改”,这种稻草人论证法才叫做乱七八糟,继续列可以列很多?省省时间吧,列了也是毫无用处,反而越搞越乱、模糊了焦点。承上所述,阁下也跟Kai3952一样举例失当,这里乱举的这些例子,我根本没打算去改动。我自己甚至还创造过包含“的”字的分类呢,也就是上面引述过的Category:美国的司令部以及当中包含的子分类,全都是我创的。
      • 至于“不要有的有‘的’,有的没‘的’”这点,这样才更是“改的乱七八糟”。话说在前,即使没有我这次的更改,现况也早已是“有的有‘的’,有的没‘的’”了,如果要不分青红皂白全数加上“的”,我也将会反对,如同阁下的反对一样。——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5:36 (UTC)
        • 我已经举例失当之处用<del></del>划掉了,因为我不是来讨论,所以是不是失当并不重要,只是你这么认真看待,并且视为“稻草人”,那么我列出你在维基共享资源的编辑纪录给大家看,一来不会冤枉你,二来清楚看见你做了什么,有利于你们讨论哪些适合而哪些失当,不知道为何你还会说“误会”?--Kai留言2018年8月23日 (四) 18:37 (UTC)
@Howard61313:君:我觉得这还是要看实例来做个案处理。像“○○○○年开业商场”就比较没有问题,但是“xx年建立政府机构”就有歧义了,您想表达的是“xx年建立的政府机构”(形容词子句+名词),但是它也可以解读为“xx年主词-----建立及物动词-----政府机构"建立"的受词”。您想表达的是解读方式1,可是您却无法避免读者看成解读方式2,所以此例的“的”不宜省略。-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8月1日 (三) 18:24 (UTC)
(:)回应@克勞棣君:您这次的观点,尤其是“看实例来做个案处理”,我完全(+)同意,这对本议题也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针(与上面某三位的言论高下立判),所以我目前不再、未来也不会将“xx年建立政府机构”列为问题解决的方案,而是“○○○○年开业商场”这种无歧义的名称。事实上,此类改动与我去年(2017年)8月和其他使用者讨论后得到的共识有关系。那时关于“XX年成立的电子游戏公司”以及相关的公司系列分类,我们当时达成了共识,我提议采用“XX年开业公司”这种格式为新的名称,并得到了同意。这次我将“开业的商场”改成“开业商场”,其实单纯是想比照与当时同样的名称而已。——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5:02 (UTC)
关于这两种解释,我看法不同,如下所述。—ILMRT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4:18 (UTC)
  • “建立的政府机构”显然不可以删掉其中的“的”字。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8月2日 (四) 01:40 (UTC)
  • 请批量回退。Sæn动员令:为西雅图桥梁列表消绿 2018年8月2日 (四) 04:52 (UTC)
    • (:)回应:引述上面我相当同意的“要看实例来做个案处理”这句话:在回退之前,请先审视一下实况再决定要不要回退处理吧。上面也有些使用者觉得某些改变合理,某些改变则否。总不会是合理的改变也回退吧。另举一例,像是“依○○年划分的●●”这种冗长而有语病的分类名称,也包括在内。中文维基存在已久的“各年●●”就是语病更少,也更精确而简洁的作法。视情况对“的”字进行省略也是类似道理,只不过两者精简的程度有别而已。——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05:48 (UTC)
  • (+)支持移动,不一定要回退,比如说最近登上首页的DYK条目“水库诱发地震”,这里谈的“____建立____”不过就跟“____诱发____”一样,不必然是没有“的”字就不行。但如果有比原案或“____建立”两者都更好的方案,也不反对。--Sufbdbsnshsvsh讨论2018年8月2日 (四) 09:34 (UTC)
  • 经查,Wikipedia:页面分类的“切忌使用口语化短语词汇用做分类名称或条目名称”是于2011年4月28日07:16由一位用户疑似在未经讨论下自行加入[16],而查看Wikipedia talk:页面分类及其存档,以至用关键字“口语化短语”搜寻,皆找不到支持该修改的讨论记录。--Mewaqua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1:26 (UTC)
    • 如果“少一个字就是好”,为何没有人走去把分类名中的“埃塞俄比亚”改成“衣索比亚”,这样不是“变得更精简”吗?同样,“Category:川普集团”也比起“Category:特朗普集团”“精简”了一个字呢。--Mewaqua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4:30 (UTC)
      • (?)异议:这逻辑好像在暗示说,如果没人移动,就表示其他的情形下也不能移了?而且,如果按照阁下这种逻辑,那么上面提到的“切忌使用口语化短语词汇用做分类名称或条目名称”若属不当,为何这条原则截至本次探讨之前,还能让人看见,没有人走去改?——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4:35 (UTC)
  • 那我也来站个队吧,(-)反对删除“的”。并要求在没有共识的情况下,依照先到先得原则,恢复所有类似分类(时间+动词+“的”+宾语)中被删除的“的”。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8月2日 (四) 12:36 (UTC)
    • (?)异议:很抱歉,“先到先得”好像是完全不讨论改变的性质为何,就不分一切全盘恢复。“要看实例来做个案处理”这句话可不是完全没道理的。而且上面也补充了,我去年8月就曾经针对“XX年成立的电子游戏公司”这种公司类的分类,与其他使用者进行过讨论,最后提议改为“XX年开业公司”这样的格式,最后还达成了共识。——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5:03 (UTC)
    • “行文通顺”比起“较少字数”优先“xx年建立的yy”没有明显坏处的前题下,(-)反对把现有分类名称中的“的”字删除。--Mewaqua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5:07 (UTC),后有修改
      • (?)异议:恕反对阁下,因为光前提就没有意义了,遑论这种前提后面的结论。第一前提(被删者):比起浪费时间讨论两者谁“优先”,还不如考虑两者“兼具”的可能性,现在比起“○○年建立○○”,有更能兼具“行文通顺”跟“较少字数”的新方案。第二前提(最新版):早已于“2018年8月1日 (三) 10:56 (UTC)”反驳过,坏处与否也一样,本来就不是当初考量的争议。——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5:09 (UTC)
  • 小计:倾向使用/保留“xx年建立的yy”有8人,倾向不使用“xx年建立的yy”有3人。--Mewaqua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6:26 (UTC)
  • 就标题的例子而言,我无法理解为何不使用“的”字(或是说使用“的”字并未见有问题)。—AT 2018年8月2日 (四) 16:33 (UTC)
  • 为了删掉“的”字而把“成立的公司”改成“开业公司”之类也有可能产生新的问题,举例A公司在1990年注册成立,初期一直没有实质业务,直至1991年投得土地兴建工厂,1993年工厂建成,1994年才获得营运必需的所有政府牌照,那么其成立年份是哪年?开业年份又是哪年?--Mewaqua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17:34 (UTC)

参考资料

  1.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国家教育研究院. [2018-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3). 
  • (+)支持“xx年建立政府机构”(或“所设”“所创”等其他同义词)方案,看法如下:前面有留言表示,在“xx年建立政府机构”(形容词子句+名词)及“xx年主词-----建立及物动词-----政府机构"建立"的受词”两者当中,读者会看成解读方式2。但解读方式2,在逻辑上本来就是缺乏意义的非正常句子,因为“年”不是法人自然人,完全不可能成为执行“建立公司”这种动作的主语。既然这种解读方式行不通,那在排除法之后剩下来的合理解读方式,只会是1了。若这行得通,可能也不必以“开业”另作区别,一致以“建立”等同义词选一者来全面适用即可。—ILMRT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4:07 (UTC)
阁下的看法我早就想到了,"年"的确完全不可能成为执行“建立公司”这种动作的主语,但是阁下有想过“读者宁可认为这个分类的名称怪怪的,也不会想到自己解读错误”或“读者根本想不到其他解读方式”的可能性吗?如果不要省略“xx年建立的yy”的"的",这种问题不就几乎不会发生了吗?-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8月5日 (日) 05:16 (UTC)
(:)回应:这问题的答案是“错”。阁下这么爱以读者犯错当假设,那您又有没有想过,如果“某某年建立的公司”会让读者误认为“某某年”这个主语建立公司,那“某某年建立的公司”还不是会让人以为公司是“某某年”这个主语建立的?(真要谈读错的话,读者怎样都可能读错啊)看起来后者根本没比较好。若要以这种类型的误认来追究,那看起来原本的命名方式也没多少不可更改的价值嘛,甚至还有多余的字。最后说句结语好了,或许最好的结局,就是“某某年建立的”或“某某年建立”都一起被更好的新名称取代掉算了,反正两者都防不了这种“读错”情况嘛。—ILMRT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11:03 (UTC)
(:)回应:我好像没有非常坚持一定要有“的”?我只是表示一下若是有“的”,被读错的几率小很多而已。不过我认为您说的对,“某某年建立的公司”一样会被错误解读,那就只好变成“在某某年建立的公司”了,这就太过分了。-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8月5日 (日) 13:19 (UTC)
噢,我也不是说您有非常坚持,只是就上面的假设状况来判断而已,如果造成您这种感觉,那对不起啊。—ILMRT留言2018年8月7日 (二) 12:39 (UTC)
好的,谢谢阁下的谅解。-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8月7日 (二) 13:11 (UTC)
  • (!)意见:其实我还蛮讶异看到“xx年建立yy”重新成为各位讨论的内容。毕竟我前面也有说过,我不再坚持以此作为取代“xx年建立的yy”选项了,而是有另提别的选择。当然,希望共识是促成“语意无误”及“精简”两个目标都能同时达成的新分类,而不是变成非在两个方案里二选一不可。——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7日 (二) 08:58 (UTC)
  • “xx年所建yy”就无歧义了。 ——CommInt'l留言2018年8月7日 (二) 17:04 (UTC)
    • (:)回应@CommInt'l君:(+)支持您的这项意见,事实上“xx年所建yy”就是我同时针对我先前改的“XX年建立YY”和原本的“XX年建立的YY”两种方案提出来的改善选项,意在同时解决两者的不足之处,并同时兼顾“语意无误”及“精简”两项目标。(在实例当中,像“XX年所设机构”、“XX年新设机构”都已经作为正式而简洁的用语在使用了)。希望这次讨论不只是限于“XX年建立YY”和“XX年建立的YY”两种情形而已,更别像某些人一样想都不想就直接批评“乱七八糟”。——Howard61313留言2018年8月8日 (三) 07:56 (UTC)
  • (+)赞成“xx年所建yy”就无歧义了+1,“xx年建立yy”不行,改的太生硬,但“xx年建立的yy”也被指出上面的问题,干脆两者都朝这方向移动算了。--Farry104uck留言) 2018年8月9日(四) 07:46 (UTC)

有匿名用户孜孜不倦地在曼谷条目中添加自行音译的译名“估忒妈蛤那空”怎么办?

曼谷的泰国官方名字叫做“Krungthep Maha Nakhon”,过去在中文维基百科中一直没人添加这个名字的译名。2016年11月1日,Joe Wetwitoo将这一自制译名添加进曼谷条目中,此后被不少自媒体账号使用(也有学术文章中招)。但是这一译名并不符合当前泰国地名翻译用字要求,比如“Maha”一般译作“玛哈”而不是“妈蛤”。两年后的今年7月,这一译名经讨论(详见Talk:曼谷#曼谷条目中的“估忒妈蛤那空”、“估忒”由来)后决定删除。但不久又被匿名用户添加进来,我曾就此与匿名用户反复回退对方编辑,一直争执至今,没有个结果。现在该怎么办?--大南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2018年8月28日 (二) 08:43 (UTC)

送保护,这么久的编辑战应该可以送长时间办保护了,然后举报当前的破坏。风鸣留言2018年8月28日 (二) 08:49 (UTC)

匿名用户在Talk:曼谷解释了他音译的缘由,大家可以点开来看一下。--大南国史馆从九品笔帖式留言2018年8月28日 (二) 10:18 (UTC)

Wikipedia:化学物质专题 之 重要性评级 讨论

目前以概括性文字来表明其重要度,如“中”对应的是“在该条目主题所在的主要领域中具有重大影响力”。但“重大影响力”的描述比较模糊,因此我对此有一个定性评价的提议,即某一物质所涵盖文献的数目,以及相关新闻报道数,以体现在专业领域及公共领域的重要度。--Leiem签名·留言2018年8月22日 (三) 04:07 (UTC)

问题在于英文维基也是任意一个编辑都可以自己评的啊……也没有定性评价的标准。其他维基就更不用说了。--CHEM.is.TRY 2018年8月29日 (三) 11:42 (UTC)

似乎重复

表情包贴图 --小猪佩奇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2018年8月18日 (六) 16:44 (UTC)

两者性质相仿但不完全相同,后者是特指Line或者电报内程序自带的类似emoji的功能,前者是偏自制的而非程序所提供的,可以相互提及但无须合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19日 (日) 01:56 (UTC)

“本”还是“该”

条目中提及主题时,用“本”还是“该”更符合百科用语?--苞米() 2018年8月28日 (二) 10:56 (UTC)

How to translate it into Chinese……

不费那个劲贴在这里了,从小就了解的东西,翻到中文来……有够难的。翻译机器的翻译:立式活套、垂直曲、垂直环……--10³留言2018年8月23日 (四) 11: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