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可供查证/存档4

违反了三大核心内容方针之条目内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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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为分享全球知识而努力奋斗的国际主义精神万岁😝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5年💑如需联系,请@用户:lyliylytl 2016年2月24日 (三) 21:00 (UTC)

如条目已经存在{{缺少来源的条目}}模板超过五年以上,即,该条目内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遵循中立的观点非原创研究可供查证,这样条目的内容应该如何处置? -😇©💌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为分享全球知识而努力奋斗的国际主义精神万岁😝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5年💑如需联系,请@用户:lyliylytl 2016年2月25日 (四) 20:28 (UTC)

要是很容易查找到资料后加上来源,还用{{缺少来源的条目}}超过五年,而且这样的条目很多。--😇©💌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为分享全球知识而努力奋斗的国际主义精神万岁😝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5年💑如需联系,请@用户:lyliylytl 2016年2月26日 (五) 15:28 (UTC)
我早就提醒了他要注意有否违反GAME,不过他依然没有停止。—AT 2016年2月27日 (六) 08:13 (UTC)
敝人提醒阁下注意,“对维基规则吹毛求疵”的对象是谁?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中指出,“以多条方针作为理据,对某用户吹毛求疵,进行骚扰。”,在下针对有违三大核心内容方针之条目内容苛刻要求,也算是“以多条方针作为理据,对某用户吹毛求疵,进行骚扰”了吗?@Mewaqua。另外,“游戏维基规则的编者是试图恶意使用方针,为自己明显的扰乱行为寻找理据,而方针原意并不支持这种行为”,在下再请问阁下@Mewaqua中立的观点亦有““中立的观点”是维基百科三大核心内容方针之一。其余两大方针分别是“可供查证”与“非原创研究”。这些方针共同订立了可被维基百科条目接受的内容类型与品质。这些方针是相辅相成的,它们不能被彼此孤立地理解,编辑者应熟悉这三大方针。任何其他的方针、指引以及编辑者的共识,都不能逾越或取代这三大方针的规定。”且非原创研究有“列明来源同避免原创研究是紧密相连的。要证明你没有发表原创研究,你必须列明与条目主题直接相关、且直接支持条目信息的可靠来源。”以及可供查证指出“维基百科不发表原创研究,其中收录的内容需要有既已发表的材料作为依据和支持,而不能仅由编辑者认定“真实正确”。编辑者应为条目中的内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来源,否则,这些内容可能被移除。”在下并不想引经据典,只是在明确,三大核心内容方针实质原则是什么?难道不是“编写任何条目内容是都要遵循中立的观点,以及不能是原创研究,且任何内容都要可供查证”。如果阁下们@Mewaqua和@AT,非要把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的帽子扣在在下的头上,那么,在下要说一句,对条目内容的严肃慎重的对待就一定是“对维基规则吹毛求疵”了吗?如此,在下可也表明,在下是在遵循中立的观点非原创研究可供查证等方针的内在要求,而您们却仅仅只注重于游戏维基规则,不知道哪一项维基百科方针和指引才是每一位维基百科编辑者最应该遵循的?如果很多人都说,最应该遵循游戏维基规则而非中立的观点非原创研究可供查证,那么在下立即停止所有的工作,不再对那些存在严重问题的条目进行编辑行为。--😇©💌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为分享全球知识而努力奋斗的国际主义精神万岁😝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5年💑如需联系,请@用户:lyliylytl 2016年2月27日 (六) 16:22 (UTC)
有时间写6千几bytes的长篇大论反驳,就没有时间为你大刀阔斧删掉或挂notability模板的一堆条目其中一两个寻找一些资料来源?还要藉“提醒”之名到处张贴你那扰人的“白底浅粉红字超小字体特长签名”,还不是扰乱?--Mewaqua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17:05 (UTC)
只要翻看编辑历史,就会发现在十年前,即使是当时或者后来当上管理员、行政员、监管员或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成员的用户所写的条目也有很多是缺少资料来源的,一般用户更不用说了,若干条目缺少资料来源的现象有其历史因由,按照你的强硬删除处理手法,我粗略估计整个中文维基百科大约一半现有内容要被删掉,这样好吗?--Mewaqua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17:48 (UTC)
尊敬的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由于精力所限,在下只作巡查工作。另外,您指责在下的签名,请问,有违反现在的签名指引吗?阁下,您无需如此动怒,只需补充条目的来源,就可帮助那些条目摆脱“问题”。如您所言,数年以前很多条目都无来源,然而,也因此,很多曾经是优良特色条目也因为缺乏来源支持而被取消。在下只是做另外一种挽救维基百科内容质量的工作。谢谢您。@Mewaqua--😇©💌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为分享全球知识而努力奋斗的国际主义精神万岁😝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5年💑如需联系,请@用户:lyliylytl 2016年2月27日 (六) 17:58 (UTC)
  • 遇到来源有缺的条目,因为其内容不一定错误,所以不应在未有查找资料的情况下,立即挂一堆模板。事实上一个平常人的知识广博有限,在大部分情况下,如果不去查资料也不能即时确定内容是否有误,除非是明显破坏才须要立即提删。协助查找资料,代为改善是最为正面的做法,在下最近才代为恢复了珊瑚海船务坪洲街渡棉花路等,原本没有来源的条目,正准备进一步改善条目。期望同样关心条目没有来源的 阁下,能够一起参与这种对百科有正面意义的工作。--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26日 (五) 19:33 (UTC)
  • 在下提醒一下阁下,可供查证明确有“维基百科不发表原创研究,其中收录的内容需要有既已发表的材料作为依据和支持,而不能仅由编辑者认定“真实正确”。编辑者应为条目中的内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来源,否则,这些内容可能被移除”。阁下所言“事实上一个平常人的知识广博有限,在大部分情况下,如果不去查资料也不能即时确定内容是否有误,”是不是为“不能仅由编辑者认定“真实正确””,编辑者如果仅仅依靠经验认为“某些内容”或许没有错误,就说明“那些内容”可以在“维基百科”存在,那么那位编辑者就应该去熟悉“要证明你没有发表原创研究,你必须列明与条目主题直接相关、且直接支持条目信息的可靠来源”,否则,那些或许没有错误的内容在敝人看来,就是“类似于原创研究”的内容,而,编辑者如久久不能列举“可靠来源”,在下难道就不能进一步认为“那些内容没有证据证实其不是原创研究”吗?敝人对于您所言“对百科有正面意义”很不理解,正如:“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和“如果某一主题得不到来自可靠第三方来源来的支持,则关于该主题的条目不应出现在维基百科上。缺乏来源的内容将可以被删除,但在删除前应给予加入此内容的编者充足的时间来补充来源,否则可能导致他们的不满”,难道在下遵循维基百科三大核心内容方针,对所有的可疑内容或可能为原创研究内容提出质疑,就是在进行一项“对维基百科负面意义的工作”吗?如果真是这样,对新条目的巡视工作也可以停止了,或许那些工作也是“负面意义的工作”,同理,在下再对很早之前就存在但有着严重问题的条目进行巡视也会同时停止。请阁下提议吧,在下全力支持。@Thomas.Lu——在下语气过重,请您见谅--😇©💌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为分享全球知识而努力奋斗的国际主义精神万岁😝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5年💑如需联系,请@用户:lyliylytl 2016年2月27日 (六) 16:22 (UTC)
Lyliylytl君,改善维基百科的整体品质,并不是仅仅挂挂模板,删除内容,以及提删条目。对于没有来源的内容,君 如有所质疑,可以找寻资料,为条目加入来源,并根据来源进行必要的改写,协助改善条目。如果 君认为内容查无来源或来源不可靠,可以提出条目出现的问题,通过讨论达致改善有关条目。例如 君最近大量删除大阴唇的内容至只有一句的小小作品[1]。虽然 君会认为只是把内容移到条目讨论页,但对条目主页面而言则是大量删除内容,君作为该条目的编者,如能够协助寻找来源,或更简单地查看对应的英文版所载的可靠来源,并根据来源对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对于改善条目品质的效果将会比仅大量删除内容为佳。--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18:34 (UTC)
Lyliylytl君,在下只是提出协助查找来源改善条目是具有正面意义的工作,没有提及与定义何为负面的工作。因此,君的回复出现自我定义“对维基百科负面意义的工作”,对于 君这种自行解读出现的曲解,实在不予认同。--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18:34 (UTC)
由于精力所限,在下只作巡查工作。且,现在只是将超过5年以上的存在{{缺少来源的条目}}的条目内容严肃对待。(无法查证内容,在下采用移动至讨论页面的方式)@叶又嘉--😇©💌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为分享全球知识而努力奋斗的国际主义精神万岁😝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5年💑如需联系,请@用户:lyliylytl 2016年2月27日 (六) 17:58 (UTC)
我把你今天投的几个条目都重写了,其实难度不大,但是需要检索、需要时间和精力。我担心一直删下去总归会有条目不能幸免于难。--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7日 (六) 18:02 (UTC)
谢谢 Walter Grassroot查找来源改善条目的协助。确实不搜寻来源,只是挂挂模板、删除内容、提删条目,远比查找来源去改善条目轻易、快捷得多。维基百科来源有缺的条目何其多,找来源改写条目须要较长时间,肯定赶不上个别用户只做删除内容、提删条目的速度,可是相比起编写新条目,维基百科更缺乏查找来源改善条目的人手。--Thomas.Lu留言2016年2月27日 (六) 18:54 (UTC)
我个人认为应该考虑提报至VIP。最初他是将目标定为8至9年以上没有来源的条目,全部弄了一遍后又将目标降为5年,以此推算,不用很久所有没有来源的条目也会有他的痕迹。挂挂模板也就算了,一股脑地提删也是让人费解,通过删除去改善维基百科,可说是削足就履,自毁长城。在众人劝告下依然故我,而且持续挂模板的行为,如我早期所言,很可能违犯了POINT和GAME,必须要有相应的处理去对应这种局面。—AT 2016年2月27日 (六) 19:00 (UTC)
其实是个两难的问题,因为如果不挂模板的话,恐怕我也没有关注过这些年限很久的问题条目。要不然@Lyliylytl:君把这类条目、或者分类,直接报给我吧,我集中处理一下。然后大概每隔一段时间,比如半个月一个月地,我们这样合作一下,或许比单纯对质要更有效率。我也可以教一下如何快速检索信息,毕竟还是有窍门的。--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8日 (日) 01:40 (UTC)
分类:缺少来源的条目。--Kolyma留言2016年2月29日 (一) 03:38 (UTC)
此事件凸显一个老问题:挂模板的人多,解决问题的人少;毕竟两者的难易程度及耗费时间差太多了!该君处理的方式也不是朝解决问题的方向走,并不比挂模板高明。--Kolyma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04:20 (UTC)--Kolyma留言2016年2月29日 (一) 04:37 (UTC)
User:R96340君曾在去年10月制造了一个统计图表: 
敬请参考。--Kolyma留言2016年2月29日 (一) 04:31 (UTC)
有无可能把这个分类:缺少来源的条目也放到公告栏里面?这样反而容易引起大家的注意,毕竟维基化、条目清理的问题就是通过这个来凝集人力。--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9日 (一) 04:46 (UTC)
敝人为这个话题的发起人,现在关闭这个话题,如您认为需要继续就该话题展开讨论,请您另外新建话题,原宥谅解,谢谢合作。--萌动之心所有维基人都在说谎😘维基百科主义万岁😝以让世界更萌的态度致力于使世界更萌🙏 中文维基13年🚭维基百科15年💑联系请@用户:lyliylytl 2016年3月6日 (日) 20:54 (UTC)

GFW可供查证的问题

看这边

问题的实质:某位用户要求有ref证明 1.某个东西(不仅限于单词或者其他任何东西)被列入某类名单的原因、理由,2.且必须有报道证明这个东西的确是被加入到这个名单了。

举例来说,某词在bing显示为:根据当地法律部分结果不予显示了,我必须找到可靠来源证明这词被加入名单了、这词被加入的原因和理由(一般也就是你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第XX款)

这个事情真是  囧rz...了,因为我能立刻想到的,不用怎么多解释的,只有类似大纪元之类的极少数东西了。无论华尔街日报还是彭博社,哪次GFW给你解释原因和理由的(类似包括 被直接入境拒签的,大型演出拿不到文化部的批文等等...)?哪次不是大家猜测,基本就是这个原因了吧?

这种难度的证明题,有能者来解答吧。  囧rz...

另外,照此,我们是不是该彻底清理GFW相关的任何东西(及其他方面的很多很多内容)?因为官方从来没正式承认过天朝存在一个叫GFW的东西(只强调依法管理,网络主权等等,方校长等等的发言?他发言是官方身份还是私人身份?差别大了去了。)另,ref模板可是满天飞啊(严格意义上来说,没有来源的东西全wiki多了去了,有来源挂毛线ref请求模板)全清空?(本身GFW主条目一直是ref模板常年重点关照的对象)

PS:我想到一件事,每季度B站买一大堆,然而不买的总有那么几个,我不记得哪次大家不是在猜某部为啥不买(然后你随便拿天朝刑法+各部门的各种管理规定、实施决定、司法解释,总有能对得上号的理由)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9:11 (UTC)


  1. 如果一个东西没有被第二手可靠来源介绍,那么就不应该出现在维基百科上。
  2. 虽然官方不把审查系统叫防火长城,但是境外媒体这么叫,且有专门的人员研究过这个审查系统,所以其实是有可靠来源查证的,不需要删除。--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9:22 (UTC)
@Antigng: 不是没有,有ref也会遇上死link,然而网页时光机未必每次都能救,然后就死循环了,这怎么办?另外,我当然知道一直有人研究,问题是研究也没人会具体研究到某个词(或者其他什么东西)为什么会被加入,还原因及理由...  囧rz...,比如“包子”,它就 根据当地法律部分结果不予显示了 这个...(实在头疼)
你去VOA RFI看看,也是大量的“某相关人士透露,估计就是某个原因”这样的,问题的实质根本没变,专业媒体也没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某些人要求的这种证明解决根本不可能好吧,除非档案馆完全开放查阅),因为消息源往往都是匿名的(很多事后也被证明的确是错误的)--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09:45 (UTC)
如果没有来源研究具体屏蔽哪个词/哪个网站,那么就不应该收录维基百科。我承认这样的信息可能对读者很有用,但是我们是百科全书,不是知乎,我们只能在百科全书的限制之内提供有意义的信息。--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09:59 (UTC)
你错了,现在是,某个词在微博等显示 根据当地法律部分结果不予显示了,这个是事实。但是,现在,如果要用到wiki条目中,有人要求证明这个词被封禁,要ref,要原因 要理由,这个事交给我们来做...  囧rz...。另外一种情况,有可能某个词只是短暂封禁,当时看到就看到了,抓到就抓到了,有可能不是所有人都看到。等你再去测试,封禁已经解除(你同样不能说,它没被封禁过)。另外,这仍然没有解决,要是ref死link了,我们怎么办?还有,现在wiki时间还不是太长,要是30年后有人说,某条ref死link了=无来源,这怎么办?网页内容的有效性没有谁能保证是永久。太多方面的东西,能找到一条ref就不错了。有充足ref,任何时间不成问题的,1.历史 2.基础科学。--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10:20 (UTC)
另外,你理解还是有偏差,不止是可能很有用,因为封禁-下架-直接影响作品传播(不然那个禁书/电影列表还保留干嘛)--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10:20 (UTC)
“某个词在微博等显示 根据当地法律部分结果不予显示了,这个是事实。”错了,网站显示的结果本身是第一手来源,而维基百科需要依赖第二手来源,否则就是原创研究。--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10:26 (UTC)
这个只是网站的系统提示,又不是显示的搜索结果,再说,这种一般都是长期的,复测很容易的,都知道。但是仍然有24小时有效的神经刀,防的是这种--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8:26 (UTC)
具体到本条目而言,是否有关必须要有可靠来源加以佐证,不是你觉得或者大家觉得有关就是有关。—Chiefwei - 2016年8月20日 (六) 10:07 (UTC)
解决ref死link能解决相当一部分问题,没人能保证 某条ref 一年有效 三年有效 10年30年仍然有效。具体到条目,如果能解决ref死link,证明曾经被封禁过问题不大,现在被重点圈出来的是:天朝封禁的原因(理由)是什么?(这事找两个审片人员 给出的理由可能都不完全相同)--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10:20 (UTC)
所以不写理由才是妥当的,而不是靠臆测。—Chiefwei - 2016年8月20日 (六) 10:47 (UTC)
  • 1.GFW 封锁这个动画片,不太准确。据我所知,GFW 负责封锁境外网站,国内的视频分享网站受到文化部的监视。2.封禁原因我不知道,这有点离题。—John Doe 120talk2016年8月20日 (六) 13:47 (UTC)
(+)支持,确实说是“GFW”不太准确,这是概念问题,应该重视。然后鲁路修的词条我刚刚去看了一下,发现居然全保护了,  囧rz...。至于这个被封的事,我也不太了解,不过我在网上听说是由于中華連邦的设定。但是这种东西确实也不是很可信,或许是某个人随口说说而已。 --Dqwyy谈笑风生微小工作 回复请ping 九十大寿 曰..曰 万寿吾江 2016年8月22日 (一) 13:26 (UTC)
大意大家都明白就行了,备份先谢了。现在有人说,三个ref都废了。8年前哪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被禁影视作品列表 和 2015年日本动画在中国大陆下架事件 嘛,这名单随时变的(流行度)--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8:26 (UTC)

基本上认同Antigng 的基本判断,有可靠来源报导事件(含不含原因的证明或猜测都行)就可以纳入,本人进一步建议WP:SUBSTANTIATE处理。来源连结失效未必要删。--❦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8月21日 (日) 02:32 (UTC)

到底行还是不行?因为我就知道,很多人都反对,不然没这事。ref死link绕不过的问题。--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8:26 (UTC)

另外一点就是,曾经大量见到(现在还有),有人大量删除各种fact请求 ref请求,是连原内容作为首要首先清理掉,既然要fact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了,fact请求当然也就不存在了。眼不见为净?这算哪门子事情的解决处理方法?不知各位怎么看?--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8:26 (UTC)

很正常啊,经过来源请求但长期无法提供来源的语句应当被清理。—Chiefwei - 2016年8月22日 (一) 04:53 (UTC)

如何区分是违反Wikipedia:可供查证,还是依“假文献”去认定是鬼祟破坏

我想请问维基百科,当我们不知道有人捏造来源,在阅读条目时所见到来源之中,并不知道有哪些是虚设文献,暂且不讨论内容是不是杜撰的,光看这些来源文献只是长得像与其它无异,就很平常样子都有提供作者名、文献名、出版年份等一一列出,然而从网络连线到图书馆系统查询,怎样也查不到,我就感到很怀疑,这种该如何区分是违反Wikipedia:可供查证,还是依“假文献”去认定是鬼祟破坏?比如说:条目送肉粽为例,在这笔差异编辑可见以下来源:

这来源在没经过查询之前,其实是不知道的,我们只知道条目有陈列来源,看上去一切都很正常的;可是,经一查之后,发现再怎么查都查不到,就会开始感到怀疑,纵使网络也有人引用,也不见得对方一样有查证,可能只是出处照抄去陈列而已。

此外,就我知道的而言,藉冒充来源去写出来的内容,来源可以是假的,却不能等于可证明内容也是假的,因为有的人是从不明之处抄袭,就是为了不想让人查出来,于是便造假出处,又或者他有个人考量(可能涉及利益),也会这么做的,所以我不会指控或笃定地认为内容是杜撰,只能依对方给出的文献是我查不到,因此去怀疑来源造假之可能性。--114.26.138.1留言2017年3月4日 (六) 16:12 (UTC)

试试图书馆?如果没有的话,就怀疑吧。所以引用写得清晰点(有完整isbn等编码、url等)会好很多。——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3月6日 (一) 00:34 (UTC)
应该是假的,见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6年3月#如果某个“来源书籍”几乎查不到任何可靠资讯,是否可认为是“伪造来源”? --Mewaqua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0:31 (UTC)

过去计划被放弃兴建、施工一半被放弃兴建、放弃兴建后又恢复施工并竣工落成,这三种情况哪一种可被允许撰写此条目?

我有大概翻查一下相关的方针指引,就是没找到可为我解惑的答案!现在情况是:

即使具备以上二项要件,撰写这种条目仍有问题:

  • 过去有计划兴建(来源并没记载“预定”二字),却未曾动工兴建,今已被证实永久放弃兴建
  • 兴建计划只实现一半,停工至今才被证实永久放弃兴建
  • 若是没被拆除的情况下,万一哪天对永久放弃兴建给翻盘,恢复并继续动工,直至竣工落成

以上这三种情况里,我考量到Wikipedia:关注度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故询问有哪一种是算“无争议”可被允许撰写此条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Kai3952对话贡献)于2017年4月2日 (日) 00:08‎ (UTC)加入。

    • @Kai3952:至少第一项是绝对可以的,在下所主编的GA桃园捷运蓝线就属计划取消的案例。- 不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1日 (六) 16:16 (UTC)
      • 你应该有发现吧!第一、二种情况都可能会变成第三种情况,也就是原本放弃兴建被改成继续施工到完成。问题是,维基百科不是预言家有写道:
        这些将来事件成为过去后,都必须有值得记载的价值。个别事件必须颇为肯定会发生、而且具一定的重要性,才应该值得记载。
────────────────────────────────────────────────────────────────────────────────────────────────────这要如何知道我上述三种情况,有哪一种算符合“成为过去后是肯定会发生”?规定当中又涉及到“一定的重要性”,我就考量到Wikipedia:关注度,上述三种情况有哪一种算符合值得记载?同时想顺便一问,“成为过去后是肯定会发生”此话又是何意,感觉语句不完整,是不是想表达“成为过去后是未来肯定会发生”?--Kai留言2017年4月1日 (六) 16:48 (UTC)
有第三方可靠来源的深入介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4月5日 (三) 03:45 (UTC)
我想向你确认你说的意思,我解读认为你是想说:“只要我来源引用是来自第三方的深入介绍,并且具有可靠性,上述所举出那三种情况,不管是哪一种,也都能可以写?”请问是吗?--Kai留言2017年4月7日 (五) 10:44 (UTC)

我后来发现我似乎误用了维基百科不是预言家,它是对“将来事件”而言,所以不适用于我讨论那三种情况已发生的结果,那么剩下的就是讨论Wikipedia:关注度。依据User:Shizhao所说,我创建条目得要在所谓“第三方可靠来源有深入介绍”为前提,但是当初我询问:“三种情况有哪一种算无争议可被允许撰写此条目?”看来如此就似乎是无法避免无争议?我所谓“无争议”,其实是在顾虑:当条目进入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虽然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与投票,但在结果上还是有一定的机会将条目给删除!由此看来,当条目所设定的主题无论是属于“过去已发生而未实现”,又或者是“过去已发生而未完全实现”,一旦被证实是永久放弃兴建,像这样的主题在条目创建出来之后,能否不被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结果是给删除,这说明条目要在Wikipedia:关注度基础下建立,即所谓“第三方可靠来源有深入介绍”,是否如此?若真是如此,争议就出现了。--Kai留言2017年4月9日 (日) 03:50 (UTC)

节目只在电视播放后,除了重播之外,就没在网络与DVD给人收看,条目欲引用为来源,此能否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证

对于Wikipedia:可供查证,我没找到条目在引用题材上是与电视节目有关的,所以我想询问:

通常在电视节目播放后,有的电视台或制作单位会上传网络给人收看,又或是录制DVD对外贩售,所以任何人可在市面买到以及在图书馆可收看到,又或者在网络上影音平台可阅览,这是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证。问题是另一种情况:一旦遇到我所引用的电视节目某一片段做为来源时,刚好这个节目只在电视播放一次(重播则另外算),除此之外就没对外公开与流通,就变成没DVD可看、网络也看不到,给读者看到就会发生“条目有这来源,却查不到来源”怪现象。

根据以上论述,考量到讨论范围与不拖延版面,对于节目在片段中是否有Wikipedia:非原创研究Wikipedia:可靠来源问题,这就另当别论,我就先暂时不问,只对引用题材去讨论Wikipedia:可供查证。如果说,只为了达到别人也能看到电视节目之目的,或许有人会设法在当时节目播放就录制下来存档,但也只有存档者自己看到其节目内容,别人一样也没看到,总不能要给人看到就对外散布,岂不是容易有侵权之嫌疑。

  • 面对上述的这种情况,请问这种电视节目究竟可不可以引用?
  • 日后若是网络有这节目可收看,却是“非官方之方式”散布流通,纵使日后有被移除而看不到该节目之可能发生,但不管会不会发生,这种情况欲要引用,也能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证吗?--Kai留言2017年4月2日 (日) 07:03 (UTC)
只要有人录影了该节目,理论上就已经可供查证。--Mewaqua留言2017年4月2日 (日) 12:45 (UTC)
举证责任在于作者,在来源受到挑战时,可以以合理使用允许的方式提供来源信息截屏/书籍照片。--Skyfiler留言2017年4月2日 (日) 21:43 (UTC)

────────────────────────────────────────────────────────────────────────────────────────────────────二位意思我还是不懂,是说我错误理解Wikipedia:可供查证?对于Wikipedia:可供查证写道: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

我不知道你们的解读是指下面哪一种:

  • 编辑者(包括作者)所添加内容要做到Wikipedia:列明来源,以达到举证责任
    【我解读】只要自己有列出来源就好,无论以后对于来源发生任何问题,一切都与我无关。
  • 编辑者(包括作者)所添加内容要做到Wikipedia:列明来源,以达到读者对于受到质疑的来源可以去查证
    【我解读】除了自己要做到列出来源,日后别人想去查证,一旦发生以下:

我必须得承担他们查证所发生这些结果(上述四种情况),并积极进行处理与说明,甚至要找寻替代来源,否则只能被移除。--Kai留言2017年4月3日 (一) 23:17 (UTC)

我支持后面一种(编辑面对质疑应该积极进行处理)。另外我恐怕截屏不是100%充份的查证,如阁下提到或会有捏造质疑。可见电视节目作为来源是有额外的限制,用了做为来源的编者应该多加考虑。——愚蠢的人类
支持?我可不是在提案修改,我是在询问Wikipedia:可供查证所写的,你们理解是上述二种的哪一种?一种对自己,另一种是对别人(也包括自己),二者之间可是差很多。所以我现在问只一次播放的电视节目,就是在顾及后者这种的情况,别人可是会查证不到,变成自己要有存档才能给人查证,却也不能超出合理使用(全部片长都给对方),否则容易有使他人散布而自己变成触法。--Kai留言2017年4月4日 (二) 15:38 (UTC)
  • WP:举证WP:忽略。只要来源曾公开出版,就应该假定其他人有可能留有副本并可能查证(例如在图书馆、资料中心等查阅)。如果被质疑来源可靠性,应承担举证责任,并了解可能因证明力不足而被移除内容。任何来源都可能在某时因某种原因变得灭失或无法查证,所以应尽量添加大众容易获取的资料作为参考来源。
  • Kai您所担心的情况,目前并无绝对的规则来约束处理方法,但基本可按共识和忽略所有规则来判定,如果共识(参与众人)认为来源无法查证或不可信,则相应内容变为无法查证。另外,如果相应内容确实只存在于特定一次的出版物,那么它有可能属于“爱好者”或者过于琐碎的内容,而不适合添加到百科全书--YFdyh000留言2017年4月10日 (一) 15:49 (UTC)
  • @YFdyh000
    • WP:举证WP:忽略……作为参考来源。
    • (:)回应:你说了这么多,意思就是指后者这一种:
      编辑者(包括作者)所添加内容要做到Wikipedia:列明来源,以达到读者对于受到质疑的来源可以去查证。
这就表示维基百科鼓励人们使用可供别人查证之二次文献。当初我会这么问,那是因为《游客温泉体验满意度与重游意愿之研究-以东埔温泉为例》这论文里有列一来源:
巴鲁/Takiyu(2011),庐山温泉荣景不再 迁至埔里争议多,原住民族电视台,2011年12月9日。
这我就查不到,但查到类似的来源:多次风灾重创 庐山温泉荣景不再 2014-01-07。虽然可用存档方式将来源备份,以供日后他人提出质疑时,届时我再拿出存档去让对方查证,但这方法有很大缺陷,第一:我不可能永远守在维基百科,等候有人来找我查证;第二:来源若是电视新闻所制作专题报导,又或是电视节目所制播单元题材,即使我有存档备份起来,也不可能每个人找我查证,然后我都将全部影片公开给对方查证,只能针对有受质疑之处去撷取某一片段去查证,虽然很费时间,但不这么做就将全部影片让人自己去查,恐会有侵权散布之嫌。
所以说,随着时间的流逝,可能因日久产生保存寿命的状况发生,使得前人出版的DVD、纸本文献、官方文件开始有查证困难(你要查证的来源所在的馆藏地变少),即使现在不严重,那也只是时间问题,未来数十年后,甚至百年后,我们都只能从国家某一专门馆藏单位可找到前人作品,其形式可能还是原状成古董,也可能是变数字化的电子档案,也有可能是原作品已消失而只剩复本保存;至于网络影片,有一天会失链而无法查证,除非是付费的保存平台,有专门企业在经营对影音媒体进行长时间的保存与备份的工作,否则即使是可以查到,网络上所见若不是备份,那么就是官方公开的。
    • Kai您所担心的情况……添加到百科全书。
    • (:)回应:我无法理解你说:“相应内容确实只存在于特定一次的出版物,那么它有可能属于爱好者或者过于琐碎的内容”这句话,请你看我在楼上举例,论文引用“庐山温泉荣景不再 迁至埔里争议多”来源是我所怀疑一次性播放的电视节目(播过就不再于他处播出)。当初我会这么问,那是因为我考量到日后写条目可能所面临到情况,难免不会遇到这种问题,差别只是我与他所引用的来源不一样(因为条目主题的不同)。由于我自己查不到,姑且不论他引用的来源是否为爱好者或是琐碎内容,为了避免离题,这问题可以另开话题讨论:“特定一次的出版物是否为爱好者或是琐碎内容?”--Kai留言2017年4月16日 (日) 09:03 (UTC)
      • @Kai3952:我认为这种引用是可以接受的。添加者有责任附上资料来源,但没有无限的义务提供查阅渠道或资源,就像论文作者/发布者不必提供所有参考来源的副本乃至试验资源来做到可供查证。没有人是预言家,有时很难预知哪种来源能持久保存,也不可能永久地提供相关资源,尽力即可。当资源失效,其他人可能视作没有来源/无从查证,从而更换来源或内容(即便有来源,也可能因内容的可信度、权威性等而达成共识来修订)。{{内联标签}}的“验证”部分就有多项标注方法。
      • 只是提一下,因为有些只播出过一次的内容属于琐碎内容,比如明星的喜好。关于资料性的发言,也可能不如纸质、正式材料权威。--YFdyh000留言2017年4月16日 (日) 10:47 (UTC)
  • @YFdyh000
    • 我认为这种引用……有多项标注方法。
    • (:)回应: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流逝,无论什么来源,保存怎么样再好,最终都会被人给替换掉,又或者是被移除掉;即使旧来源仍存在着可被人查证,却也不能保证日后被人所找到的新来源给替换掉,甚至因此也将内容给改写。但我顾虑的是:
  • 第一:目前在方针与指引里并没有写很清楚,当然其中也包括Wikipedia:可供查证,导致人与人之间在编辑上存有歧见,所以就像你说这些话,在我看来就变成是你个人观点,而非方针指引,这会使得每个人去各自解读方针指引,最后可能发生结果就是:“你现在对我说没错,但条目写出来被提删讨论时,换成别人不是这样说”这种现象,那么问题就是在遵守方针指引之下,仍有可能无法获得编辑上的保障(争议产生、条目留否),会不会使得条目作者无所适从?
  • 第二:日后有天真的因为保存问题或网址失效,导致纸本文献与影音媒体等性质来源就因此无法查证,方针指引却没告诉每一位编辑者(包括作者)要为这种情况之下,在心理上能随时接受条目被改写或来源被移除掉的准备,因为当初就有遵守方针,不但列出来源,还具备可供查证,怎么会到最后变成无法查证的令人诧异之意外结果(编辑者有可能在百年后不在世也会见不到这结果)。
至于你说论文,那是因为它不受维基百科所规范,“举证责任”这四字只存在于方针,既然方针是维基百科所制定的,那么它又如何与维基百科相提并论而有“不必提供所有参考来源的副本乃至试验资源来做到可供查证”可言?论文是论文,维基百科是维基百科,而我只是在讨论来源,并非在讨论论文。
    • 只是提一下……正式材料权威。
    • (:)回应:我知道你是提一下,只是提醒你离题了。你讨论的是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播出过一次的内容是否属于琐碎内容或比明星的喜好,这可以另开话题去讨论,所以我暂时将你这些话视为疑问(发表个人观点),不对此延伸讨论。资料性的发言,我不懂你是指什么?是否指节目中主持人或来宾有借由资料去延伸论述?我认为只要编辑者慎选判断去小心使用,不被个人观点所牵鼻子走,维基百科有何理由不能接受这种来源呢?--Kai留言2017年4月16日 (日) 12:01 (UTC)
      • @Kai3952:正因为没有明确的方针规定、限定,所以只能忽略所有规则,并按共识与常识行事。
      • 您或许在过度担心条目内容在未来的存留。没有人能确定维基百科的未来方向和共识变化,现有的方针、共识也并不能约束在未来进行的任何讨论和决定。曾经资料丰富但有维基人认为内容琐碎、资料不足或其他原因而提删、按共识删除(乃至多次被删、恢复或重建)的例子也有不少,而不满足可供查证要求但无人理会而存留的内容更是不计其数。您所说的“编辑上的保障”,只能依靠内容本身的品质和一些“运气”(无人前来订正/提出异议),详见Wikipedia:条目所有权。还有WP:CWP:DD,因此内容只是被难以、很难找到,但仍可供他人利用--YFdyh000留言2017年4月16日 (日) 15:23 (UTC)
        • @YFdyh000:回应你之前,我先说上次你讨论到“相应内容确实只存在于特定一次的出版物,那么它有可能属于爱好者或者过于琐碎的内容”这句话,我拆成以下二点讨论:
          • 我后来仔细思考才发现,你说:“这种引用是可以接受的”,但我所说“来源”并不是指论文,而是一次播放的节目,也就是原住民族电视台所播映“庐山温泉荣景不再 迁至埔里争议多”,当时我是假设它是一次播放就过去,这种来源若是真的可被引用,那么问题就出现:“当时播出只有一人看到,日后别人想去查证就看不到,请问这情况如何能被可供查证所接受?”所以说,这就要回来看上面,最初讨论有提及举证责任,如果说“举证”二字就视为列出来源,那么所谓举证不就等于是Wikipedia:列明来源?根据你给我看WP:举证,当中有写道:
            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资讯。来源须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列出,以使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资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
请留意“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资讯”、“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资讯”等关键,问题在于一次播放的电视节目(重播则不算),没有DVD,而网络上也没有,假设我引用华视新闻杂志某个单元片段去写在条目里,我也只不过能做到Wikipedia:列明来源,一旦遭人质疑就要拿出来源的内容物而使人可查证,除非我自己有预先将该片段给存档,否则“来源的内容物”也不可能会刚好被那位质疑这来源的人给碰巧看到,我不可能叫他去看电视重播吧,因为他又不能控制电视台在哪时候给他重播可看,更遑论要进一步讨论到所谓“可靠”,只剩我自己看到,别人看不到,谁会知道我引用华视新闻杂志某个单元片段是哪里可靠?根据这种逻辑思考,可靠的前提应该建立在可供别人查证之上,否则就会像上面我提出四种情况当中,可能会被人质疑是捏造来源,矛盾的是,当前方针并没提及有关一次播放的电视节目能否引用,我认为没写不能因此意味着不能引用,但也不能贸然地揣测可被引用,显然方针没给出答案。
          • 爱好者或者过于琐碎的内容,这部分问题因为卡在Wikipedia:可供查证尚未讨论出来,我根据逻辑思考,既然看不见来源的内容物为何,也就无法知道并判断爱好者或琐碎的内容,因此我选择暂时先不开新话题讨论爱好者或琐碎的内容。不解的是,不知道你是从何可知并判断出一次播放的电视节目属于爱好者或琐碎的内容?
        • 接着,我开始回应你现在说的话!回应如下:
          • 我发现我有离题了,我先姑且不说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我的当时所说,其实诉求的是方针指引里要有义务告知,每一位编辑者可能面对自己引用的来源,虽然在当时有尽到举证责任,仍有存在着“不可丧失之责而无法永久免责”,任何人都可以随时在受质疑的来源去进行变更(有新来源可替换),因为就来源性质而言,纸本文献则因年久发生保存问题(细节在上面有说过),网络则因网页错误或影片下架,这些都会使人难以查证,甚至会被质疑是捏造。
          • 那是因为我离题了,其实你应该看得出来,这属于个人能否适应并接受维基百科的环境与运作方式,不能算是编辑上问题或来源查证的质疑。我与其担心条目内容在未来的存留,还不如对症下药,去讨论Wikipedia:可供查证。就讨论现在为止,我发现到举证责任并非存在于一时的,也就是说,不仅仅只是做到Wikipedia:列明来源,就好像条目是一条马路,铺完一条就要进入维护的生涯,哪里有破洞就要去哪里填补,意思是指哪里被质疑来源就往哪里提供别人查证,除非对方主动询问(他找不到或没看到),这时才有必要自己主动拿给他看,以符合查证,直到连条目作者或添加这来源的编辑者是手上来源已消失,比如说他没备份存档,或是说他弄丢了,否则应该是以新来源替代(虽然方针是写:“没有标明可靠参考来源的编辑内容均有可能被其他编辑者移除”)--Kai留言2017年4月19日 (三) 16: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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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ai3952:以下多是个人观点与经验,无相关规定。可供查证是提供来源的责任,而不是提供证据乃至证明的责任。其他人可以假定信任/查证与质疑,还可能直接忽略该来源(例如此情况),这与证据的确实性无关。
    • “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资讯”,如果你不能提供(包括因违反著作权法,或者时间或经济成本,或者你也已经丢失——但确定曾经查证过),则无需提供,其他人会根据现有情况与观点来判断,如考虑查证/暂时保留(假定信任。可以ref标注或讨论页提及),或者移除段落(不可信或无必要)/更换来源/移除失效来源。
    • “我认为没写不能因此意味着不能引用,但也不能贸然地揣测可被引用,显然方针没给出答案。”,是的,所以你可以忽略所有规则,也可以避免添加此类参考来源。
    • 如果一项内容只能找到一个来源,那么它可能不太重要、很少被公开报道,或者可能缺乏同行评审(从而可信度或准确性可能有瑕疵)等。但不少冷门信息、领域除外,均应按常识判定。
    • 如果你有好的腹案,可以在方针板块提出修订建议与讨论。但是,过于细致的方针可能并不一定被遵循和应用。您也可以为其编写为指引或论述表达想法。
    • 并不是这样,因为条目所有权,已添加的内容已按相应协议授权,其他人有修订的权利,而作者并不承担(无人确保执行)回答相关质疑和后续修订的义务。--YFdyh000留言2017年4月19日 (三) 17:40 (UTC)
    • 所以不太喜欢这种没有可以查找索引标记的“朴素”来源(例如书籍没有ISBN等编号,没有URI,URL的网址),这就留下无法可供考证的祸根。网址其实根据失效链接的处理,也不应该移除,而是寻找存档站点或者保留失效标记来供查找。——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4月20日 (四) 01:37 (UTC)
      • @YFdyh000
        • 以下多是个人观点……确实性无关
        • (:)回应:其实在我一开始讨论时,就曾向Mewaqua、Skyfiler询问:“你们对Wikipedia:可供查证所谓举证责任的解读是指哪一种?”当一个方针里出现多人不同解读时,或者存在不确定性时,我就不能贸然地采用你说的这些话,这很有可能是一人己见,并不是我质疑你,也不是我不相信你,而是我顾虑到结果会是:“你现在对我说没错,但条目写出来被提删讨论时,换成别人不是这样说”这种现象,使得在编辑上会无所适从,后来你有回答我:“只能忽略所有规则,并按共识与常识行事”,我现在问不也是一样。如果说,我想要援用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假设结果出共识是可被援用这种情况【注】,即表示维基百科是有条件接受不受Wikipedia:可供查证所限制,另一共识可能会回到Wikipedia:可供查证,变成要继续讨论现在一样的问题。
        • 尽可能多地提供……移除失效来源
        • (:)回应:问题是质疑来源者,他是无法知道我有尽到查证之责,若是经由条目所陈列的来源去看见节目名、播放时间、片段、电视台、发行商(制作公司)……等出版物资讯,你可要知道的是出版物资讯有一半机会可被人捏造的,这就是他会质疑之动机。此外,你说“假定信任”、“确定曾经查证过”,使我想到一种情况,A来源查不到,却广泛被很多人所引用,实例如下:
          张其教(1984)东西横贯公路谷关梨山段公路边坡灾害性质之研究,国立交通大学交通运输研究所
        • 我认为没写……此类参考来源
        • (:)回应:你是说,我应该避免引用一次播放的电视节目,使得人们在节目单位没发行DVD,也没公开在网络播放,造成这种情况只能援用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是这意思吗?
        • 如果一项内容……均应按常识判定
        • (:)回应:我知道,这只能根据经验,见机而变。面对不同条目,每个条目对其物所介绍也不同,加上编辑者对来源记载上筛选,选择哪里要引用去写,还有内容的铺陈手法,如此等等,即使条目是热门,但遇到内容某一段介绍是属于冷门,那它就不得不被引用,所以才会有来源难以查证之问题,但冷门不能直接认定它对条目是不重要的,可能这段介绍是攸关前后文之关系,也有可能是对某段内容里所提及关键事物有直接影响,若一旦遭人连带内文与来源一同给移除,后果是:“内容不完整,表达文意不清”,所以面对这种情况,无论是可信度或准确性有何问题,那可是动一发牵全身。
        • 如果你有好的腹案……论述表达想法
        • (:)回应:这我再想想。
        • 并不是这样……后续修订的义务
        • (:)回应:即使是如此,人们最直接的反应,往往是看谁写的,就是直接过去找他问,因为只有他才知道,问别人又不会知道为何他要这样写,又为何会给出使人查不到的来源,按照这种逻辑思维以及人们普遍所认为最快的方法,当然试图从他身上看能否获得答案或可被查证的来源内容物,请问能与Wikipedia:条目所有权是有何关系?
【注】无替代来源(没网络与DVD给人收看)一次播放的电视节目被引用为条目来源,此举能否适用于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Kai留言2017年4月21日 (五) 17:56 (UTC)
  • @cwek:,虽然不方便,但感觉有书名就有一半的查证可能了(没试过)。如果编者自己检查并且找不到网络存档,感觉可以移除而不是标注供复查,因为其他人在网络上的搜索结果应该是差不多的,原地址一般也不会自己突然恢复。如果没空检查,就标注{{dead link}}了。--YFdyh000留言2017年4月21日 (五) 21:18 (UTC)
    • 因为你不可能得到一个确定性、有保证性的答案。即便它是一个方针,假如未来共识变化,那么移除它也是可能的,但它仍存在于历史记录和数据库转储中可供大众检索和使用(虽然不再轻易)。
    • 如果其他人以无法查证为由移除,那么只能靠发现后的处理/讨论决定。没人保证来源的可靠性认定与存留,悄悄破坏也时有发生,历史讨论也可能被推翻。
    • 这种来源应该也符合可供查证(有公信力的媒体曾公开播放,及电视中心或许有留档),但其他人查证肯定很费力。如果没有更好来源,加上也未尝不可,至于可信度,只能依赖引用者(读者)的查证与编者的良知。维基百科不为内容做担保,而且编者也难免出错,不必过分苛求。
    • 是的,但编者也有很大可能已经远离维基百科,或者不想或无从回应(比如资料已找不到)。所以询问编者是一个最快的方法,但绝不是唯一的方法,编者也并无义务提供“后续服务”。--YFdyh000留言2017年4月21日 (五) 21:18 (UTC)
      • @YFdyh000
        • 因为你不可能……使用(虽然不再轻易)
        • (:)回应:我知道方针是人制定的,共识也是人讨论出来的,只要是人所做出来的一切,也都会存在着变动,所以维基百科不会是一成不变的;但是我询问的问题并非指这里,而是人们对于Wikipedia:可供查证的运用,还有对于“举证责任”的解读,若我搞不清楚大家是想要什么时,只做到Wikipedia:列明来源就充当有尽到举证责任,这会很容易使人抓到举证问题(别人查不到,只有我查到),这正是为何我会询问一次播放的电视节目能否引用,因此我就不能自以为可以引用。不过,我不明白的是你说:“不可能得到一个确定性、有保证性的答案”这话,这是否意指来到维基百科进行条目上编辑的每一位编者,很有可能会遇到难以避免“无所适从”这种状况发生?
        • 如果其他人以无法……也可能被推翻
        • (:)回应:这与破坏是有何关系?我知道历史讨论也可能被推翻,但你不是之前就已经有对我说过了吗?你说:“如果其他人以无法查证为由移除,那么只能靠发现后的处理/讨论决定”这话,是否意指选择无替代来源(没网络与DVD给人收看)一次播放的电视节目被引用为条目来源,我就要有心理准备去承担这种可能被质疑而遭人移除的风险?也就是说,即使来源是很可靠,但没网络与DVD给人收看,只在电视播过一次后就没了,那么遇到编辑者属于谨慎之人,这种来源他就可能不会选择去引用?
        • 这种来源应该……不必过分苛求
        • (:)回应:因为这问题最初是从纸本文献发现到,后来我自己才发现到电视节目也存在这问题。请看上面,最初我有举出四种情况,其中一种是属于特定馆藏或特定单位,并限内部人员或者是申请许可者才能有权限去查阅。从这就可以知道问题,它不是开放每一个人可被查证的,这正是为何我会询问Wikipedia:可供查证;但如果说电视台或国家媒体中心都留有存档,甚至于制作人在自己的工作室有留下备份档,前者是内部人员或申请人员才有权限可看,后者是动用人际关系才能找到什么人有私下存有备份档,然而无论是哪一种,若非电视界、新闻界、学术界、政府单位这些人,那么对于每一个人而言,这种查证根本是:“看得到,却不能查”的空谈。假设说,我以是一般平民身份,动机是我看到维基百科某条目所写内容有质疑去追查该来源,我所查到该来源是在某家电视台曾经播出过(一次播放的电视节目),我猜测……结果会是被电视台给挡下,因为按照人性思考,任何人见到我这样子的人去查,只会感到莫名其妙,甚至于会被当成借故闹事的无聊人士,毕竟人们使用维基百科查看条目也只是阅读而已,一旦对内容介绍有疑问或对来源感到质疑,不可能会去选择找电视台或找制作人,肯定会找添加该笔来源的人去问,所以我也能预先站在电视台的立场去设想,他应该会叫我(质疑来源者)回去问维基百科。至于你说:“这种来源应该也符合可供查证”,问题是有的人不这么想,若是我使他查不到“一次播放的电视节目”这种来源,他会去搬出Wikipedia:可供查证而自己站稳立场,而我却拿不出什么可以反驳(我有尽到举证责任,但对方不认为,因为是我自己在说的),请问这种情况,你要叫我怎么对他说:“这种来源符合可供查证”这句话呢?所以说,正是维基百科不为内容做担保,任何人才会有权可质疑他查不到的来源去移除,即使编者也难免出错,但这种出错可以经由询问就能获得解决。至于过分苛求,并不是我希望如此,而是任何人都可以藉Wikipedia:可供查证去苛求我,请不要将角色给颠倒了,是我询问要引用这种来源,引用之前也得要遵守方针能否符合,否则现在我不想这么多,贸然不经讨论而去引用,日后步上编辑争议或提删讨论时,一旦被Wikipedia:可供查证给挡下,最终我还不是一样要回来面对问题。
        • 是的,但编者也有……提供“后续服务”
        • (:)回应:我也没说“询问编者是唯一的方法”,为何你会将我的话去假定设想另一种意思?我知道他可以找互助客栈询问,或是到条目讨论页发问,但我只不过就人性最直接的反应去解释给你知道,就像老师在台上教课给学生,学生有问题就当然会问老师,而不会去找课本的作者去问,这意思就如同这条目是我写的,但对方质疑“一次播放的电视节目”这种来源时,他不会直接找电视台询问,更不会知道从何找上节目制作单位去询问,而是会选择找上我去询问,因为除了是我添加这笔来源,以及内容介绍也是我写的之外,另一原因就是找我会远比找电视台、节目制作单位是容易许多,暂且不论我会不会马上回应,任何人若是像对方这一位质疑来源时,理所当然会觉得找我比较快,除非他觉得不想麻烦我,或是查看编辑纪录有一阵子没活跃,那么他才会直接跳过我而不问,改去找互助客栈询问。--Kai留言2017年4月22日 (六) 15:27 (UTC)

建议将没有明确标示来源的报导视为不可靠来源

先举例子:[4][5],自由时报和ettoday本身虽然是可靠来源,但这两篇报导文中写的是“党政高层”、“外界”。类似的用法还有什么“据传”、“据可靠消息表示”、“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都是根本不知道哪里来的言论,不排除记者胡诌的可能。这些来源虽然可以追溯至出版者,但不能追溯出自何人之口,不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证,应该将这类文章、报导都列为不可靠来源。 -KRF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1:32 (UTC)

  1. 作品本身(文献,报道等)
  2. 作品的作者(作者,记者等)
  3. 作品的发表者(某大学出版社,某新闻社等)

三者都可以影响内容的可靠性。可靠来源可能意味着有可靠出版过程的出版物,在主题上有权威的作者,或者两者兼具。来源的可靠性应可以被常人理解。

--Antigng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3:00 (UTC)

  • 然而并非所有的记者都受过专业训练,记者训练不足、素质低劣这种现象,在台湾早就不是新鲜事、而且为人诟病了(参台湾媒体乱象),把所有能在这些报上发新闻的人都当做“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士”并不妥。甚至有些报导连记者的名字都没写,就写个“生活中心”、“国际中心”[6],连记者的名字都没有,如何判断撰写报导者是专业人士?而一篇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的“报导”,根本不可信。 -KRF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3:39 (UTC)
    • 一份正规的报纸有很多不同的版面,有专栏部分、有广告部分、有读者来函部分,也有正经的新闻部分。通过版面就可以很好地区分是何种人士所撰。--Antigng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5:41 (UTC)
  • (-)反对。根据提案,连路透社的文章都不能用了:"The mining has slightly slowed down the army," said the source, who asked to remain anonymous because he is not authorized to speak to the media. --Mewaqua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4:47 (UTC)
    • (:)回应:难道只要挂上路透社招牌,什么文章都可以信吗?哪一家新闻并非这里讨论的重点。我的想法是报导里使用“据传”、“网友指出”之类没有明说来源的内容不可作为可靠来源。-KRF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4:56 (UTC)
      • 如何各种正规、不正规、公开、不公开的渠道获取、加工新闻信息,这是新闻工作者和编辑的事情;如何从各种正史、野史、日记甚至小说获取历史信息,这是历史学家和审稿人、出版社的事情。但是,我们都不关心。我们信任“一个来源中的某个特定的结论的作者和审核流程对某个特定的主题来说具有足够的专业性”,那么我们就把它当作可靠来源。这件事情就是WP:RS的基本逻辑。然而您讨论的问题无关乎可靠来源的逻辑,您所关心的是,可靠来源中的信息是否是记者最先(独家地)发掘出来的。这不是WP:RS的逻辑,这是WP:NOR中区分一次、二次、三次文献的逻辑。除了可靠性和一次/非一次文献的逻辑之外,还有独立性的逻辑。建议您阅读拙作WP:世界上的八种来源,理解这三种逻辑的区别在哪里。--Antigng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5:51 (UTC)
        • 这些报导是不是独家,并不是我在意的,我在意的是报导用词的不精确会影响内容的可信程度。记者怎么样包装我不管,我也不管是不是真有“党内高层”,可一旦记者用这个表示不特定对象的名词去说明自己的新闻来源,就会使得读者难以判断这篇报导的真实性,就算报商和记者都是可信的,但文章内容却暧昧不明,5W1H的Who不知道跑哪里去,还能算是一篇报导?您认为维基百科应该引用这种报导做来源? -KRF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06:15 (UTC)

提案的第一句话就不严谨了。不应该断言新闻报导能够做为百科全书的可靠参考源,这会误导很多人放心的引用那些材料。百科全书应该尽可能的优先引用扎实的专书、论文或学术期刊。新闻报导是比较不优先的参考源,能不用就别用,当有更好的参考材料就把新闻报导替换掉。另外Antigng说得很好,同样是新闻媒体网站刊出的材料,新闻报导、主题回顾报导、评论、来函、广告应当区别清楚。--Jasonzhuocn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13:16 (UTC)

    • 有严谨的专著、学术论文当然求之不得。但现况就是,很多条目里有新闻做为参考来源,而新闻内文里又丢三落四的,在找到更好的来源前,这是个要处理的问题。既然不是每则新闻报导都是可靠来源,那就得有个标准。-KRF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14:57 (UTC)
    • 那又如每日邮报之类的怎么说  囧rz...本身即为非可靠来源,记者不影响吧...在要判断人物是否为专业人士前,先决的来源是必要可靠的...--Z7504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15:05 (UTC)
反对。如此,维基上大部分的来源都不能用了。--Temp3600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16:51 (UTC)
一些报道引用匿名消息往往是保护资料提供者,如政府内部人士提供资料予媒体反对特定政策,我想既然媒体若为可信,则该新闻报道可信程度亦无可置疑。-Istcol留言2017年5月28日 (日) 18:37 (UTC)
就算有“党政高层”这样的字眼,也不是整篇新闻都不可靠,而是只有“党政高层”的意见不可靠;释字第748号的确认定现有民法禁止同性婚姻违宪啊!-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5月29日 (一) 09:42 (UTC)
  • 不建议列为不可靠来源,但建议这类第一的报道除了须要列明资料出处,也应进一步增补其他独立来源。绝对中立的媒体实际并不存在,否则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大纪元等都不是可靠来源,因此媒体可以有立场,但不可以与其报道的主体有利益联系,例如有偿报道。如果报道的主体与其背后赞助或操纵的组织相关,则应增加其他独立于主体的来源以便反映各方观点。至于专书、论文、学术期刊,也不一定比媒体来源可靠,学者一样有其政治立场及个人喜恶。此外,一些学术机构发表的民意调查和统计报告,常因为受托于执政党或政治组织,其民意调查的问题常被指有引导性而不能反映实况。--Thomas.Lu留言2017年5月29日 (一) 10:03 (UTC)
正如Kerolf666所言,这一类的据闻之类的所谓来源已经成为了当前媒体的一个糟糕的弊病,这不仅仅是台湾某些媒体的问题,而是全球所有媒体都面临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受到网络的影响,消息的快速报道造成了记者和编辑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仔细的调查和核实,甚至为了报道而报道,只好杜撰一些消息来源)。因此我赞成对这一类来源做更严格的把控,毕竟现实如此。另外,引用匿名消息一般正经的报道会说明这是出于保护原因而匿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5月31日 (三) 02:16 (UTC)
除销量因素,一些媒体因其他缘故也用匿名来源,见开局首季问大势权威人士,其对中国经济判断之可信度毋庸置疑,因人民日报为其背书。案新规例,是否亦因其匿名不予采信?抑亦是根据媒体本身之公信力决定?如媒体过往记录不佳,报道启人疑窦,如香港苹果日报有刊行无对证的政治批评等,因其曾假作新闻,有此情况,是否待抑亦一视同仁,不予采信?这徒添编辑负担。我倒认为,既已出版,就可采用,除非失实。媒体自己不爱惜羽毛,终有一天会和每日邮报一样,在此之前,我们管不了如此多。-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5月31日 (三) 16:57 (UTC)
恰恰相反,不对此作一定程度的规制,我才认为是胡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6月5日 (一) 02:18 (UTC)
考虑到记者保护消息来源的可能性,我就先不论“党政高层”、“知情人士”这种用词,单论“网友批评”、“网友指出”这种类型的来源好了,我希望可以对这种“新闻:‘网友说:...’”式的来源做出更严格的规范。现在维基百科把网友发在网络论坛、知识问答网站、BBS、贴吧、部落格之类的留言视为不可靠来源,那我认为“除非这则网友留言是新闻报导的主题,否则即使有第三方的可靠新闻机构引用了这些留言,也不能当作可靠来源”。举例来说,这一则里,主题是黄国昌,则“但有眼尖的网友发现,照片上方明明有伞扣?助理有伞,立委干嘛不用?”属于网友意见,就不可靠,但这一则里,虽然“谢姓网友”是位网友,但该篇新闻的主题就是“谢姓网友的留言”,所以谢姓网友的留言可靠,但底下“网友大呼:“太狂了”、“神藏头”、“浪费才能””就属于一般网友意见。 -KRF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04:22 (UTC)
不建议直接定义那些媒体是不可靠来源,避免不可靠来源的定义被不断扩大。至于“知情人士”、“网友批评”并非不能作为来源,但条目的内容也应述明有关消息来自“政党人物”、“知情人士”、“网友”,不应故意淡化来源的实际出处及潜在利益冲突,编者更不应单凭这类来源作为真理在条目大量发布偏颇的观点。另外,内容如有此情况也不建议反复删除,否则会引起编辑战,如对条目的来源有所质疑可提交客栈的条目探讨进行公开讨论。--Thomas.Lu留言2017年6月6日 (二) 12:15 (UTC)
赞同Thomas.Lu,重点是在使用资料的方式需要精确,而不是全面去否定这些来源。ffaarr (talk) 2017年6月6日 (二) 12:37 (UTC)
如果引用时有疑虑的话,在文中表明是该出版媒体的说法便可,无需全面否定。—AT 2017年6月6日 (二) 12:41 (UTC)
网友意见属市民的意见,可归纳为普通市民对某事的看法。--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6月7日 (三) 18:47 (UTC)
单一网友的意见不具代表性。-KRF留言2017年6月8日 (四) 13:48 (UTC)
我认为没有人简单的否定这些来源,只是说使用这一类来源时应当谨慎,小心甄别。“如果引用时有疑虑的话,在文中表明是该出版媒体的说法便可”这过于简单,我们很难分别这一类来源是媒体假借匿名来源来表达自己的说法,还真的是采访匿名来源得到的说法。所以我认为应当在可供查证里对中这种情况做一下提醒--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6月9日 (五) 03:07 (UTC)

关于存档网站与可供查证

上一次讨论之后,我还有留下疑问:

  • archiveurl
    • archiveurl采用别的网站保存的复制文,我只知道有可靠度问题,但一样都是存档,维基百科没规定不能这么用,所以我不懂为何有人反对?
    • 若因为这个讨论所言,它毕竟还是处于讨论,没有出现在方针指引或使用手册里有说明,等于是维基百科没有规定我们怎么用archiveurl,为何不被允许“采用别的网站保存的复制文去充当存档网页”呢?
    • 承接上一个疑问,既然是叫讨论,放在讨论里也除了参与者与旁观者之外,根本不会有人知道你们怎么规定archiveurl是这么用的,我的想法是讨论存有各自立场的偏见与不确定的,盲目遵循只会使自己陷入无所适从,所以我想问你们这该如何?
  • 来源
    • 可供查证是否仅限于在线(线上)网页?如果是,那么我留存的来源呢?
    • 因为某些文献极具珍稀,当条目撰写所引用的文献刚好需要引用这一种珍稀文献时,我面临的情况有二种:
      • 过去是开放任何人阅览,经年许久,如今是基于保存考量,变成只能经申请才能阅览。我因为不符申请资格,所以想问一种假设,若是有人符合资格可阅览,并愿意写入条目,那他引用这种文献能算是可供查证吗?
      • 在维基百科上,过去有人引用的这一个文献,我也想引用,但我找遍很多馆藏地都没找到,至少查到有论文引用该文献,证明是存在的,问题是我没有管道可以去看到,他这样不知从何来的文献引用在条目,能算是可供查证吗?--Kai留言2017年11月15日 (三) 07:29 (UTC)
关于archiveurl,社群一般比较认同使用使用存档站的来源。不过,有一个实际例子,钉宫理惠的一个介绍,曾经出现来源死链且没有存档的问题,当时的做法就是直接标记原链为死链,但是找了其他可以确认认为是其转载的来源url来作为新来源来补充。
至于线下来源,只是线上来源的确认比线下更高效,毕竟我们都是线上的,而线下来源所叙述的真实与准确性只能善意推断添加者认为其是可以考证的,但实际上并不一定,因为曾经出现过有问题的线下来源的冒充,所以说线下来源不是不好,只是线上不方便查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15日 (三) 09:20 (UTC)
archiveurl,以可靠度而言是如此,但我不会采用“一般比较认同”这种不确定性,至今我对上一次被纠正的经验仍存在疑问。
可供查证是不是有个“大前提”,凡是无法被人给查证则不能引用?我那二个问题,前者在问非线上(我自己留存),后者在问别人看过而我看不到。所以我想,你回答的应该是指前者。至少我知道来源曾被发表过(包括影音节目),无论用网络下载的、电视录影的、付费购买的,甚至是绝版的,这些留存方式都仅自己能看见来源的内容,问题是别人看不到,但也没限制或禁止我不能这么用。--Kai留言2017年11月15日 (三) 14:20 (UTC)
请问什么是线下来源?例如什么?谢谢!-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1月15日 (三) 12:18 (UTC)
archiveurl多数用archive.org和archive.is,也比较认同其作为存档网站,其他的话少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16日 (四) 01:13 (UTC)
很多,只要在网络上看不到,那些都算是,但一定能被查到有这种来源。例如:过去电视播放过的、线上影音平台过去可看而今被移除的、过去的原始网页可看而今失链,且查无存档的,这些情况发生之前,我预先留存给自己一份,如此别人看不到我有存档,除非有人主动向我索取。我发现很有争议的是,我无法将全部公开给对方看,若对方转载给更多人,我就沦为散布之罪,但不公开给人看就无法给人查证。--Kai留言2017年11月15日 (三) 13:24 (UTC)
@Kai3952cwek:这么说来,书籍、期刊、论文都是线下来源吗?-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1月15日 (三) 15:01 (UTC)
也不一定,很多书籍、期刊、论文都已经电子化,能在网络上查到。——C933103(留言) 2017年11月15日 (三) 23:02 (UTC)
按定义的话,书籍等都是线下,只是现在有线上版本。——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16日 (四) 01:13 (UTC)
@C933103:虽说很多书籍、期刊、论文都已经电子化,但想在网络上看到“全文”,恐怕不是要收费就是要加入会员,所以也不是人人在网络上都看得到。-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1月16日 (四) 03:12 (UTC)
@cwek:archive.org和archive.is并不是可靠来源,只是网页刊载的内容是与原始网页一样的,如同公路邦张贴县道140公告是一样的问题:存档网页不是在原始出处的网站。请问,为何有所谓“比较认同”,只认同archive.org和archive.is,那么为何公路邦不被认同呢?--Kai留言2017年11月18日 (六) 09:08 (UTC)
@克勞棣:书籍、期刊、论文没有这种问题,反而是网络上、电视上那些才有问题,因为考量到网页会失链、电视节目播过就没了这二种情况,那么问题是:保存下来备份只有自己知道,别人无法查证,又如何使人知道来源曾经有发表过?--Kai留言2017年11月18日 (六) 09:08 (UTC)
@Kai3952:我不是问书籍、期刊、论文有没有这种问题,我是问书籍、期刊、论文是不是线下来源。-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1月18日 (六) 09:37 (UTC)
我看了原本的发问是写“在线(线上)网页”,用意是询问我的存档内容取自网络上来源,日后这些来源失链,而我的存档又没有放在网络上,面对别人查证无法线上查到,这情况能被容许吗?至于你说书籍、期刊、论文,我不太能懂为何你用“线下”这种词来问我是不是,所以我当时回答是假设你在问纸质文献(指实体文献)。--Kai留言2017年11月18日 (六) 11:29 (UTC)
阁下看了原始来源没存档,可是这世界上某个角落的某个看到了同样来源的人可能有存档啊!还是用原始网址到archive.org和archive.is搜寻看看有无存档吧!archive.org和archive.is当然不是可靠来源,但是是存放可靠来源的地方。-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1月18日 (六) 13:43 (UTC)
@克勞棣
  • 我不知道是否我太多虑,维基百科没有明文规定不能我拿自己存档引用为来源,不就意味可供查证不一定要求我做到“百分百”有给人查证的机会,那么别人无法查证不可以视为移除不可靠内容及来源的理由,是吗?
  • 有一种人的认知是非出自原始出处都不是可靠来源,即使archive.org和archive.is也一样。所以按照这种人认知,若是遇上交通部档案科给我的说法:“政府在网络上任何公开给人民的资讯不会永远存在”,我无论引用是archive.org或archive.is这类存档网站,还是其它以外的网站(转载的复制文),他一样会质疑不是可靠来源,问题是原始网页失链,他既无法接受存档网页,又无法认同失链的网页就是原始出处,那么以他认知断定来源不是可靠,这合理吗?--Kai留言2017年11月19日 (日) 19:15 (UTC)
  • 贴出了原始网址,而原始网址死链,但另外贴出存档网址,这不可视为移除不可靠内容及来源的理由,因为来源是否可靠与它是不是死链无关。
  • 如前述,来源是否可靠与它是不是死链无关,所以这不合理。-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1月20日 (一) 02:58 (UTC)
@克勞棣:很感谢user:克劳棣细细解说。你言下之意,经过我的整理,问题就是在于人们的认知认不认同(接不接受),所以他们才会产生可靠疑虑,而你想告诉我的是:“看不见来源的内容不等于非可靠”,网络可以用archiveurl代替,那如果是纸质文献呢?就像我当初问题有提到“珍稀文献”,这类都会被馆藏单位管制,通常政府机关不会开放阅览,大学图书馆也只限制校内人士使用,在不符身份之下,一般人想看也只能申请,符合者才能看,于是问题就来了:
  • 我能看到,别人看不到,变成我要向对方解释,好使他相信我是如何取得,手上也确实有这种文献,而且有看过其内容才会引用。我既然符合可供查证所规定举证责任,我有必要因为对方在心理上衍生出可靠疑虑,“他不相信我就不能引用”这种道理吗?
  • 承上一问题,遇到这种偏执的人,那是他无法取得才会看不到,我又不可能为了取信于他,大费周章去查哪里的二次文献有引用我手上这种文献,若按照他这样搞(偏执的质疑),足以造成我很大的困扰,我能该怎么办?--Kai留言2017年11月21日 (二) 21:44 (UTC)
为抵消别人对来源的猜测二多虑地考虑如何保证随时可被查阅那才是偏执吧。可供查证和假定善意是相互作用的,来源的提供者被假设清楚引用与所描述相匹配(假设善意),当然为了更好的查阅,添加者可以使用其他方法使查阅更为便捷,尤其对于线上资料,因为存在存档网站。对于线下资料,应该提供完备的文献信息,例如ISBN等,方便去图书馆等查阅(可供查证)。而阅读者理论上假设善意认为引用与所描述相匹配,如果需要查证的话,只要按照上述保存方式或线索查验则可,而且查验认为不符合的话也可以认为该内容不能被查证以质疑移除。——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1月24日 (五) 09:17 (UTC)
我知道多虑是种偏执,但不表示没发生这种事,我自己就遇过。依你所言,还是有法子可以保证可被查阅,对方要求就不算过分,我就不算偏执了。只要完整的文献讯息、馆藏地点及如何向馆方调阅(告知哪些人身份才能符合申请),有如此详尽的查证通道,剩下问题就是他自己能否被允许进入馆方查阅该文献。若是我能做到,无论别人能否被查阅,我依然可以使用这样的文献,你应该是这意思吧?--Kai留言2017年11月25日 (六) 19:44 (UTC)
  • 不懂用cite模版的archiveurl参数的话,也可以手写<ref>[http://原.網/址 標題],存檔於[http://存檔.網站/網址]</ref>,或者用其他表达方式,总之重点就是应该是添加而不是取代原网址。 ——C933103(留言) 2017年11月15日 (三) 18:43 (UTC)
  • 另外,有关于难以获取来源的问题,如果是事先便知道来源会在一定时间后被删除或变成收费的话,建议在加入来源时同时进行存档并把存档的网址按上述方法一并加入参考资料。另外,需要付费不算看不到。——C933103(留言) 2017年11月15日 (三) 23:02 (UTC)
    • @C933103:很抱歉,你回答的问题,以上都不存在。说明如下:
      1. 不是不会使用archiveurl参数,而是在问archiveurl所使用的网站哪一种方式才算是存档的。现在问题是有二个:(1)维基百科没有说明,这个讨论也就仅止于是讨论,为何我的用法被质疑?(2)“别的网站保存的复制文”算不算存档,如公路邦张贴交通部公告一例,目前只有我认为算,至于你们呢?
      2. 不是难以获取来源,而是问自己存档的来源,日后有天要引用时会面临到可供查证的问题。另外,我从来没说付费,又怎么会有你说“不算看不到”这种话?--Kai留言2017年11月18日 (六) 09:08 (UTC)
      • 有关存档网址,原讨论就有说了,不推荐,并且在WP:ROT也提到了可行用处。有关别的网站的复制文,我个人认为可以附上但字眼可能要调整。有关付费来源,我是在回应另一用户。——C933103(留言) 2017年11月18日 (六) 12:49 (UTC)
        • 这也是我怀疑的,社群之前的讨论没看到哪里是有讨论存档引用自“别的网站保存的复制文”,很多网志、facebook、批踢踢都会张贴与原始出处相同的文章,像这种转载的复制文能不能视为一种存档,并将其网址运用在archiveurl参数,社群并没有回答我问题。--Kai留言2017年11月18日 (六) 13:03 (UTC)
如果这些网志、facebook、批踢踢所储存的文章除了储存了文章本身内容与图片,也记录了出处的原始网址、发行者、作者、原始日期等资讯,那是可以用的。以报纸新闻为例,像这个存档网站记录的新闻,有原始网址、发行者联合新闻网、新闻日期2016年11月16日,记者冯靖惠,就很适合使用;相反地,像这个只有文字内容与图片,至于原始网址、报社名称、新闻日期,记者姓名都付之阙如者,非不得已不要用。-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1月18日 (六) 13:43 (UTC)
新闻报导是如此,那如果是转载自某个官方网站的介绍资讯,或者转载自政府机关张贴的电子公文、新闻稿,像这种的呢?--Kai留言2017年11月19日 (日) 17:18 (UTC)
类似,来源的基本资讯越详细越好,原则是这样。-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1月20日 (一) 02:58 (UTC)
既然如此,出自政府机关的电子公文与archiveurl是二回事,却有人因为archiveurl而质疑电子公文不是出自政府机关,但我问题是电子公文里面就明列政府机关的名称,为何会被质疑是造假呢?我想法是archiveurl只涉及来源不可靠,只要改过来就好了,怎么会出现来源内容会是造假的问题。--Kai留言2017年11月25日 (六) 19:17 (UTC)
User:Kai3952个人认为archiveurl只应填入专用的网页存档服务,以避免内容被随意篡改。复制转贴只是转载,没人能证实真伪和完整性,可以填XXX转XXX,或者website=XXX(仍应遵守可靠来源准则)、author=XXX。线下来源的部分没看懂,似乎与此无关,一般你只需阐明所在书目、页码(必要时可引文摘录小段),无需提供副本(但副本应该公开存在)--YFdyh000留言2017年11月25日 (六) 08:07 (UTC)
线下来源是与archiveurl无关,在讨论自己留存能否被引用的问题。你不要用个人认为,这么说就等于你将archiveurl网页存档服务也变成你所说:“没人能证实真伪和完整性”不确定性,那么又与转载何异,可能内容会被随意篡改,而且archiveurl网页存档服务就不是原始出处,不符合可靠来源,同样也会留下你所说:“没人能证实真伪和完整性”结果。--Kai留言2017年11月25日 (六) 19:24 (UTC)

质疑来源本身的真实性,除了靠质疑者亲自取得来源才能眼见为凭,有没有其它方法是别人可代劳证明?

我反察自己,当我举证的来源,面对别人的质疑,我能做的也只有符合可供查证可靠来源。若是质疑的不是来源内容上记载,而是质疑来源本身的真实性,那么我能做到的是“自己查证,自己知道”,别人无法亲眼验证,虽然说符合可供查证,但对别人而言,则是不符合可靠来源,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才这么认为,这正是问题。我想的解决方法有二:

  • 请他自己查证,问题是:
    1. 如果他不去查证,只是在维基百科去质疑别人举证的来源,那么我能为他做什么?
    2. 有的来源是特殊情况,限制特定人士才能阅览,我能看到,他不一定能看到,那么我该如何证明给他看?
  • 从哪里取得就在那里重新查证,将找到馆藏地点与储放位置给拍照或录影【注】,问题是:
    1. 依我这种情况,因非公务在身而不被允许,我如何证明来源本身没有造假,也确实取自某单位?
    2. 我不采用影印或扫描是因为复制品无法证明取得确实取自某单位,那么我该如何证明给他看?

【注】通常人们去图书馆看书不会将自己所找到的书是放在那个位置,然后去特地拍下来给人家看,也没有人会录影,更何况是大学或政府。除非有监视器在录影,但我想应该没人因为这种事去调阅监视画面。--Kai留言2017年11月18日 (六) 12:42 (UTC)

User:Kai3952如果来源本身公众可查,只需标注而无义务为其他人提供查询途径、副本。如果来源是内部发行、非公开资料,这不是一个可靠来源:“应该采纳可靠的已经出版的来源”。附:质疑可以使用{{来源请求}}、{{可疑}}、{{需要更好来源}}。--YFdyh000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12:06 (UTC)
所以你言下之意,Wikipedia:可靠来源只约束我引用的来源是经过筛选,“必须保证”别人可查到,那么谁质疑就请他自己去查,是吗?我最近有个例子,来源出处是政府机关,人民可以经由申请去查阅来源。假如按照你说“来源本身公众可查”,问题就出现:
  1. 对方只想质疑我造假,不愿去查,我能怎么办?我知道没义务,但他就是想质疑,好像用意是希望别人帮他查证。
  2. 即使他去查,他向政府机关申请,若是他没通过,也不是我造成的问题呀,这能说是“来源不是可靠”吗?
此外提醒,我在这里只讨论查证,关于来源的可靠问题,我在“关于存档网站与可供查证”另有讨论。--Kai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14:34 (UTC)
个人观点是您无需理会,并可求助其他维基人(如到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探讨该来源有效/无效以求共识,对方无理移除可视作破坏。普通人有途径查阅即可,任何来源均有可能查阅受阻(如网页的失效、书籍的稀缺)。附注是供您以及其他查阅者参考。盼望对方可接受{{Verify source}}标注。自己查证政府文件可能属于第一手来源,应小心采用。--YFdyh000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21:50 (UTC)
你说个人观点的“个人”是指谁?是指你,还是指他?--Kai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05:31 (UTC)
我本人对目前方针的理解。不一定是社群共识,但供您参考和心安,有争议再由社群讨论更有效率。以前有过类似讨论,看到也是回答您的此提问,如果您遇到了此种争议,就争议细节开题可能更利于社群达成共识。--YFdyh000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06:39 (UTC)
有试过讨论了,我有理,他也自认有理,反而我被他谴责,甚至我帮他去查证。依我看对方的坚持,共识是抵不上个人观点(他质疑来源造假),社群对于我与他之间编辑纠纷是避之唯恐不及。我能奈他何?现在回想,我是很后悔引用这种来源,即使符合Wikipedia:可靠来源,仍无法满足他的质疑。叹~不知道是我的问题,还是他的问题?--Kai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09:33 (UTC)
面对纠缠不清的议题和编者,恐怕没什么好办法。第一手来源确非最优,容易原创研究。如果对方坚持移除(而您又得不到其他人的支持共识),您可考虑在自己的用户空间撰写作为草稿与参考,一般没有他人影响。--YFdyh000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13:29 (UTC)
他坚持的是来源造假,我已经先在这笔移除来源。来源出自政府机关,我引用了,这能如何原创研究,或者说如何造假?即便我向政府机关调阅来源,查证结果属实,这也不是他自己去查证,当然他不会相信,所以我就不知道该怎么满足质疑。--Kai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14:01 (UTC)

“香港流动媒体”成立的“一带一路资讯带联盟”及其近百家加盟媒体

按照目前官网上的标示,以下媒体已经加入了这个联盟:

[亚洲]香港流动新闻︱海外华媒头条︱日本中日新报︱柬埔寨柬华日报︱泰国东盟商界︱泰国东盟经济时报︱马来西亚亚洲时报︱台湾人间福报︱日本留学生报︱印尼国际日报︱印尼印华社︱香港环球评报 [美洲] 美国亚省时报 ︱ 美国神州传媒︱ 加拿大七天传媒 ︱加拿大七天商业周刊︱La Connexion︱美国红杉林︱美国华视 ︱ 美国华夏时报 ︱委内瑞拉委国侨报 ︱ 加拿大枫华之声 ︱美国美中报道︱美国芝加哥时报 ︱美南新闻日报︱美南英文报︱达拉斯时报︱华盛顿新闻日报︱亚特兰大新闻︱西雅图新闻︱波特兰新闻︱圣路易新闻︱华报︱波士顿新闻︱旧金山老中报︱加拿大多伦多在线网︱美国华兴报︱美国中美邮报︱美国ICN电视联播网︱加勒比海特多中文网︱美国新世界时报︱加拿大健康时报︱加拿大名人杂志︱南美新闻网︱美国伊利华报︱美华商报︱加拿大环球华报︱侨声报︱巴拿马侨声报 [大洋洲] 澳洲企鹅新闻网︱澳洲昆士兰华商周报︱澳洲华厦商报︱新西兰乡音报︱新西兰华页︱新西兰彼岸国际传媒 [欧洲] 意大利欧洲华人报︱罗马尼亚欧洲侨报︱北欧中华网︱北欧绿色邮报网 ︱英国英中时报︱荷兰侨网︱匈牙利新导报︱法国侨报︱英国华商报︱爱尔兰新导传媒︱意大利欧华联合时报︱意大利欧联网︱希腊中希时报︱德国华商报 [非洲] 毛里求斯华声报 ︱埃及中国周报

看了一下其中一部分的媒体的网站的报导,感觉虽然有数个网站是有些一般正常的报导,但大部分媒体的宣传成分都很浓厚。因此,建议把此等媒体的报导视为一次来源。有什么看法吗?——C933103(留言) 2017年12月8日 (五) 23:47 (UTC)

逻辑不对,一次文献是一次文献,可靠文献是可靠文献。没有必要在可靠来源指引中指出某些文献是一次文献,这是其一。其二,新闻报道属于一次文献还是二次文献不可一概而论,报章刊登的突发性的新闻报道乃至通告信息,都属于一次文献,但是回顾性的新闻报道则属于二次文献。--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12:45 (UTC)
或者可以参考这篇讨论?--No1lovesu留言2017年12月15日 (五) 06:50 (UTC)

有关用户解读可供查证方针和非原创研究方针

可供查证方针的引言写明:
“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这意味着写入维基百科的内容须要能被读者在可靠来源中得到验证。维基百科不发表原创研究,其中收录的内容需要有既已发表的材料作为依据和支持,而不能仅由编辑者认定“真实正确”。编辑者应为条目中的内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来源,否则,这些内容可能被移除。”
举证的责任亦写明: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资讯。来源须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列出,以使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资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如果某一主题得不到来自可靠第三方来源来的支持,则关于该主题的条目不应出现在维基百科上。缺乏来源的内容将可以被删除(尤其受合理质疑而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
另外,非原创研究方针可靠来源部分都阐述了:
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材料,都应有着可靠来源的支持。无法找到可靠来源的内容会被视作原创研究。唯一可让你的编辑不被归类为原创研究的方法,是去创作一篇包含相同内容,并已在可靠来源上发表的文章。再言,即便是一段来源充足的内容,如果你在其中撰写了与来源全文无关的文字,或者提出了来源中没有直接和明确支持的立场,你同样进行了原创研究......。
但是有用户却“只在编辑摘要内列明NASA相关资料”(由编辑者认定“真实正确”)而不在相关条目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7][8][9][10][11][12][13][14](依次为强烈热带风暴莫柏 (2011年)热带风暴摩羯 (2013年)强烈热带风暴塔巴 (2014年)强烈热带风暴北冕 (2014年)热带风暴莫拉菲 (2015年)强烈热带风暴彩云 (2015年)热带风暴丽琵 (2013年)台风蔷琵 (2015年)),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不承担举证的责任,不为条目中的内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来源,不列明与条目主题直接相关、且直接支持条目信息的可靠来源甚至未见改善意愿[15][16][17][18][19][20][21][22](依次为强烈热带风暴莫柏 (2011年)热带风暴摩羯 (2013年)强烈热带风暴塔巴 (2014年)强烈热带风暴北冕 (2014年)热带风暴莫拉菲 (2015年)强烈热带风暴彩云 (2015年)热带风暴丽琵 (2013年)台风蔷琵 (2015年))甚至有人当可供查证方针非原创研究方针为无物(本人提问[23][24]与用户回应[25][26][27] ,本人因此想由社群定夺,究竟“只在编辑摘要内列明相关资料”(由编辑者认定“真实正确”)而不在相关条目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不承担举证的责任,不为条目中的内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来源,不列明与条目主题直接相关、且直接支持条目信息的可靠来源甚至未见改善意愿的做法是否恰当。--MCC214留言2017年12月22日 (五) 08:45 (UTC)

WP:NPOVWP:V中有难以理解的句子,或许为翻译问题

WP:NPOVREASON第四段:“我们提出了这些理据,但由于维基百科是建基于社群的国际性资源库,我们不能期待参与者们都能同意我们的所有理据,甚而连许多理据都不能期待。”

WP:SOURCE第三段:“学院与同行评审出版物的价值很高,通常是它们所涉领域中最为可靠的来源,譬如在历史、医学与科学中。可靠但非学院的来源亦能用于这些领域,特别当它们是享有声誉的主流出版物时。”

以上两处疑似翻译错误,但未能在英文维基百科现行方针找到对应原文,希望大家能够来看看。--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CuSO4 2018年1月16日 (二) 09:00 (UTC)

关于简单罗列地名、地标是否逐一列明来源

  • 第一个例子:西木区设施章节;
  • 第二个例子:上海市中“旅游章节”。
  • 第三个例子:纽约市人文景观章节。

根据Wikipedia:可供查证方针规定,所有的描述都必须提供可靠来源。这包括,罗列任何东西,只要涉及到叙述、描述,都需要来源佐证。那么,以上海市条目为例,“旅游”一栏中以列表形式及其简单列举了东方明珠、金茂大厦、外滩等地标。列表中,仅有地标名称,没有任何描述和评论。今天与其它编辑就西木区简单罗列各个建筑是否需要逐一来源支持交谈,有编辑主张不管用途如何,不管是什么地标,即使是最简单的点名,只要点到一下名字,即使没有任何描述,也必须挨个列出来源,证明这个地标的存在性。也就是说,按照这个概念,上海市的“旅游”章节下的景点列表中,必须挨个添加总计30个参考来源,以证明“浦西”、“外滩”、“东方明珠”、“金茂大厦”、“上海中心”等地点或地标确实位于上海、且确实是地标。

同样的,纽约市人文景观一节,以图片列表的形式列出了诸多景点,但是没有任何景点或图片附有参考来源,以证明“这些景点的确是纽约的景点”。

如果金茂大厦名副其实地立在上海浦东,看得见摸得着,地图上看得到,尤其是在建筑物本身已经有单独条目、来源详细的情况下,那么还需要在“上海市”的旅游章节单独列出来源证明金茂大厦是位于上海的地标吗?尤其是仅仅是在点一下名字,不涉及到任何描述、不涉及任何叙述或评论的情况下。如果是需要列明来源,那么来源的目的是什么呢,仅仅是证明这个地标的经纬度坐标以证明是在上海?还是需要进一步证明地标的知名度?

这个问题可能以前就讨论过,但是我没有能搜索得到。我记得以前线下聚会的时候也有争论过这个事情,希望各位能够澄清下方针。如果结论是“无论如何,即使是点一下名字,也需要来源”,那么大量的条目都需要补充参考来源。--♥GO BRUINS! 2018年1月20日 (六) 09:19 (UTC)

WP:孙文--云间守望 2018年1月20日 (六) 11:42 (UTC)
假如有一天上海市条目被巡查的人修改成了这个样子,这是有道理的吗?上海市条目在2016年底进行过优良条目重审,当时似乎没有任何一个编辑认为30个地标需要一个个标注来源以证明它们一个个都是上海的。我在写作其它城市条目的时候,也参考了上海条目的格式。--♥GO BRUINS! 2018年1月20日 (六) 11:57 (UTC)
    • WP:VER写得太明白了。有的东西,本地人可能觉得是真的,但是对于其他地方的读者或者维基人来说,怎么去查证呢?这种提案本身就是很严重的WP:OR。没必要对现行方针作修改-- 西門豹治鄴·入報河伯 2018年1月20日 (六) 14:36 (UTC)
    • 我的观点:
      1. 即使编者确信某物客观存在,也可能需要来源。因为编者以外的人可能不如此确信,需要来源以供查证。例如霍顿平原国家公园里边生活着水鹿,水鹿客观存在,但是编者口说无凭,还是需要来源支持。至于“地图上看得到”,那是“地图算不算可靠来源”的问题。
      2. 不太可能受质疑的内容,不一定使用内嵌引用提供来源可供查证方针要求:所有内容要有来源;可能受质疑的内容要使用内嵌引用提供来源。因此,不太可能受质疑的内容,可以使用其他方式提供来源,例如文末的“延伸阅读”、“书目”,或者通过内链在相应条目中提供来源。
      3. “上海市存在金茂大厦”是不太可能受质疑的内容,不一定使用内嵌引用提供来源金茂大厦条目存在大量来源证明其位于上海,因此上海市条目中提及金茂大厦时,不一定使用内嵌引用提供来源。
      4. 如果有人质疑上海市存在金茂大厦,请使用内嵌引用提供来源。很多可靠来源可以证明金茂大厦、外滩、浦西、东方明珠都在上海,既然有人质疑了,随便引一个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不做呢?
    • --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1月20日 (六) 15:38 (UTC)
      • 您的观点了解了。那么,“不太可能受质疑的内容,不一定使用内嵌引用提供来源”,这似乎是社群默认的操作共识,就像从来没有人质疑过上海市旅游章节列表需要补充30个来源一样。但是方针上,除了孙文那个文章外,并没有仔细讲过。现在假如一个外国人、或一个纯粹找茬的人,立刻给上海市条目挂了30个来源请求,就像这样。或者说,假如有个人,憎恶上海&纽约,一次性把所有跟上海市&纽约市有关的条目全部拉出来,把所有“不太可能受质疑的内容”全部挂上“来源请求”的模板,一下子挂了几百个。此人的操作是应该被视为合理巡查呢,还是扰乱?--♥GO BRUINS! 2018年1月21日 (日) 00:26 (UTC)
    • 我提到孙文,是误以为你在说上海市,而不是西木。基于类似上海市或者类似量级的城市中的极知名旅游点,举证轻而易举,没人质疑那是很正常的。如果不是显然的,例如西木这个条目,对非本地居民并非极为知名,举证没那么容易,显然是需要举证的,不然我觉得有理由认为原创研究。-云间守望 2018年1月21日 (日) 06:34 (UTC)
基本赞同上面的说法。WP:举证:“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如果不符就不必内嵌引用来注明来源,条目中的内部链接、外部链接应有佐证和彰显(如果没有,需要{{fact}}或{{or}})。大量标注应劝止,是为扰乱。一个知识是否为常识、不需证明的断言,要看共识。--YFdyh000留言2018年1月21日 (日) 00:38 (UTC)
接上面,似乎阁下认为,即使不需要内嵌,也可以使用诸如外部链接、内部链接、参见、延伸阅读等间接方式来作为来源。那么诸如坐标、地图、google街景等方式可否作为参考来源呢,比如UCLA学生宿舍中,“有人质疑XX楼海拔最低、距离学校最近”属于原创研究。当然这个例子已经找到了第三方来源,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没有其它来源,使用地图、google街景、坐标系、或者官方提供的3D互动式地图,通过视觉效果,能否作为来源的一种。还是必须要来源明确写明“XX楼离学校最近”?上面提到了这种来源不一定可靠。--♥GO BRUINS! 2018年1月21日 (日) 00:54 (UTC)
这种研究性、总结性而缺乏引文表述的断言,个人认为应慎重加入,可能不准确(不同查证和理解方式)和缺乏关注度。--YFdyh000留言2018年1月21日 (日) 13:16 (UTC)
嗯,海拔高度这种东西,较难查证,地图也不能直接明白的显现出来。如果不是第三方其它来源,就删了。--♥GO BRUINS! 2018年1月21日 (日) 13:24 (UTC)
我个人同意论述中的表述。谷歌地图最多算一次文献,可以使用,但应当少使用。而权威机构出版的其它地图(比如上海市出版的行政区划图、《中国历史地图集》等)则更简单,地图本身就是文献的一种表达形式,直接被视为一般的可靠文献、出版物、网站,按照通用的规则引用即可。--♥GO BRUINS! 2018年1月21日 (日) 13:21 (UTC)

来源是否必须要有有效链接才算数?

如题。@MCC214NivekinSanmosa3ATENUW1 2018年6月30日 (六) 03:58 (UTC)

可以没有连结,例如各种纸本文献,只要提供可以查证的资讯,在图书馆确认便可。—AT 2018年6月30日 (六) 04:49 (UTC)
@AT话说葵青交汇处的纸本文献,我需不需要scan一下那页,然后email给你看?那个是我加的,我家里有一本(我自己也很惊讶为何会有)。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05:31 (UTC)
有当然比较好。—AT 2018年6月30日 (六) 13:09 (UTC)
那我明天enail给你,纯粹一个地图。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5:26 (UTC)
看过了,觉得不行。真的只是地图,无法反映些什么。—AT 2018年7月1日 (日) 15:44 (UTC)
@AT反映的不就是“葵青交汇处原为回旋处”这么一句嘛。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2日 (一) 01:58 (UTC)
那不用知会我吧,我还以为是要用来验证是否符合关注度。—AT 2018年7月2日 (一) 08:02 (UTC)
  囧rz……做多了功夫了。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3日 (二) 02:35 (UTC)

非中文来源的使用

“非中文来源的使用”这段与英文版相比内容不全。英文版中的“English-language sources are preferred over non-English ones when available and of equal quality and relevance. ”这句在中文版中没有体现。该句英文的意思就是在英文维基中如果有与非英文资料同样可靠和适用的英文资料时,英文资料来源优先于非英文资料来源。对于中文维基,这句就应该是如果有与外文资料同样可靠和适用的中文资料时,中文资料来源优先于外文资料来源。由于此处没有这句话,有些维基人误解为只有在外文资料有中文翻译版时才使用中文翻译版。即使有可靠适用的中文资料来源,外文资料也可以优先于中文资料来源。这与英文原版的原则是相反的。钉钉留言2018年8月21日 (二) 14:25 (UTC)

外文与中文资料来源的使用

英文原版的资料来源可供查证en:Wikipedia:Verifiability明确指出:“English-language sources are preferred over non-English ones when available and of equal quality and relevance. ”该句英文的意思是在英文维基中如果有与非英文资料同样可靠和适用的英文资料时,英文资料来源优先于非英文资料来源。对于中文维基,这句就应该是如果有与外文资料同样可靠和适用的中文资料时,中文资料来源优先于外文资料来源。但这句在中文版维基百科:可供查证中没有体现。有些维基人因此认为只有在外文资料有中文翻译版时才使用中文翻译版。即使有可靠适用的中文资料来源,外文资料也可以优先于中文资料来源。甚至有人在评优特的时候,以没有使用外文资料来源为由投反对或是因此认为文章质量不佳。这与英文原版的资料来源可供查证原则是相反的。中文版需要加进英文原版的这一条。钉钉留言2018年8月22日 (三) 05:43 (UTC)

Wikipedia:是英文维基说的!,不过原则上我认为任何语言的来源等价对待,如果以没引用等同描述的语句所引用的参考的话,只要能找到或有相应的中文参考代替或增补也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22日 (三) 05:52 (UTC)

Wikipedia:是英文维基说的!上面是挂了牌子的,只是一篇论述,“并非中文维基百科方针或指引”。维基的基本原则所有语言版都应该遵守,最初的维基就是英文维基,其基本原则中文和其它维基都应该遵守。中文维基百科的读者是中文读者,中文资料优先应该是很自然的事情。有些维基人在评优特的时候,以文章没有使用外文资料来源为由投反对或是因此认为文章质量不佳,真是让人匪夷所思。维基百科:可供查证需要加进此条中文资料优先原则,否则会被某些人歪曲。钉钉留言2018年8月22日 (三) 06:15 (UTC)

我引述这个,主要是声明en并不是都适合其他区的。实际上很多翻译型的条目都是直接使用翻译源的来源,我的观点是任何语言的来源都是等效果的,不区分优先,当然你说某些评选以此为理由,原则上这只是“合理”的反对意见,不好直接说人家这样做不好,虽然的确不太好。如果你要质疑的话,应该针对反对意见反驳如果是翻译型条目为什么不使用外语来源或者是这个中文来源为什么比外语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22日 (三) 09:56 (UTC)
维基百科不是简单地翻译其它语言版的文章。你所说的翻译类文章,如果之前仅局限于简单翻译,之后有人对其进行更新,修改都是应该优先使用同等质量的中文资料来源的。钉钉留言2018年8月22日 (三) 14:06 (UTC)
但是事实上,大部分翻译型就是这样,近似原样翻译,原来有没什么加什么,所以不能强求一定要用等效的中文参考替代。同时,对于以没使用外文来源,只能说是有点吹毛求疵罢了。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23日 (四) 00:36 (UTC)
BTW,作为人类的本质,我的观点是任何语言的来源都是等效果的,不区分优先。——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23日 (四) 00:40 (UTC)
所谓中文优先只应该建基于与外文来源同样或更可信和适用的情况下,使用中文来源时则会让较多读者能够更易理解和查证。然而,当中文来源的质素次于外文来源,甚至错误的时候,那就不能单纯以中文来源优先为由来拒绝外文来源。反过来说,如果该条目主题并非出于中文语境的话,那外文来源较为可靠的可能性要高更多。因此,除非您可以断定中文来源的质量与外文来源完全一致或更高,而且经过反复查证(可靠来源也有可能出错),多项来源均有同一结论、说法、主张(不论中外),否则无法构成中文来源优先的论调。—AT 2018年8月22日 (三) 07:56 (UTC)

有前提呀,如果有与外文资料同样可靠和适用的中文资料时,中文资料来源优先于外文资料来源。中文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怎么会有这条。钉钉留言2018年8月22日 (三) 08:00 (UTC)

您的主张并不单单是这样吧?而且,您理解的使用中文来源与我理解的并不一致。—AT 2018年8月22日 (三) 08:06 (UTC)
我的主张是中文维基应该遵循英文版原有的原则,并不是我个人说的什么原则。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基本上就是翻译英文版维基的内容,没有理由把英文版里的这条删除。钉钉留言2018年8月22日 (三) 14:06 (UTC)
英文维基会有此引述应该是考量到参与者来自各语文圈,唯一共通的语言是英文,所以为了让更多人理解参考来源在说些什么、便于母语是各种语文的用户查证,所以如此订定。但我认为,对于中文维基来说,哪个语文的参考来源是真正的源头,才是应该优先做为参考对象的。会如此说当然是因为除了与中华文化圈有关的事务外,几乎所有领域的学问都是翻译来的,因此就算是中文的参考来源也有很大一部分翻译自其他语言,既然可以找到真正的源头当然以源头最为准确。当然,为了便利只会中文的用户参考,同时将两种来源的资讯并列应该也是一种作法。--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2日 (三) 10:24 (UTC)

阁下的理解是错误的。英文维基里也有中华文化圈的文章,这些文章都是遵循英文资料优先,条件是有与中文同等质量的英文资料。钉钉留言2018年8月22日 (三) 14:06 (UTC)

哪里有理解错误了?两个立论在意的重点根本不同呀。毕竟会中文的英文维基用户,跟会英文的中文维基用户比例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2日 (三) 15:26 (UTC)
不同维基有不同的情况,无法直接套用。钉君需要解释为何要加入相关句子,而不是单纯地认为英文维基的规定就必然要引入,两者没有必然的关系。—AT 2018年8月22日 (三) 17:03 (UTC)

我认为本建议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现实情况不适合。中文维基还处在有没有饭吃的阶段,这种时候选定只吃牛肉,大多数写作人士会很难办,他们只会照着英维原文搬运,让他们找中文来源真是难于上天。不过说到这里,既然有ENWIKISAID,是不是也应该写一个“不要直接引用外语维基的参考来源”??毕竟外语维基贴的来源并不一定都是正确和可靠的,直接原文搬运而不查证可以被接受吗??--180.107.66.146留言2018年8月22日 (三) 22:20 (UTC)

说到en:Wikipedia:Verifiability我不得不吐槽两句:英文维基百科许多人死死抓住“English-language sources are preferred over non-English ones”这部分不放,而完全忽略“of equal quality and relevance”这部分,结果在争论外语人名地名的时候,他们会搬出英文资料来证明某个外语人名地名没有附加符号,就算外文资料怎么证明相关的外语人名地名有标点符号,就算我怎么主张这些外文资料远比对应的英文资料可靠,他们也会完全忽略外文资料。有见及此,我想说的是:阁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条规则执行起来难保不会被有心人滥用。【粤语文学大使残阳孤侠欢迎加入反对病毒音译名的行列! 2018年8月23日 (四) 00:16 (UTC)

  • 钉钉在过往的评审中的观点恰恰就有你说的那种倾向,他觉得仅仅使用中文材料编辑韩国相关条目是足够的。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8月26日 (日) 13:02 (UTC)

如果中外两个来源的质量无差异,应该优先用中文来源,因为便于查证和阅读。同理,如果外文来源有可靠的中文译本、转载,可以考虑替换掉。对于来源方的可靠性,有些编者可能认为外文来源和字句更具可靠性。“反过来说,如果该条目主题并非出于中文语境的话,那外文来源较为可靠的可能性要高更多。”,前提是编者和读者能准确、不曲解地理解外文来源的表述,此种情况下中文来源可能更利于查证(准确性争议是另一方面),避免对表述的原创研究。--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23日 (四) 01:50 (UTC)

维基百科的这一原则是不排斥使用外文资料来源的。在没有同等中文资料的情况下,使用外文资料与这一原则是不矛盾的。如果某些文章的中文资料少,或是质量不高,需要依靠翻译外文版的维基来创建或扩充文章。这与维基百科的这条原则丝毫不矛盾。因为维基的这条原则是有前提条件的。不是简单说中文资料来源优先于外文资料来源。以上几位的讨论跑题了。钉钉留言2018年8月23日 (四) 05:25 (UTC)
Wikipedia:可供查证#非中文来源的使用。如果有同等品质的译文,坚持使用外文来源是没道理的,一是编者翻译理解不一定准确,二是“因为原则上,读者应有机会查核原始资料,以得到最准确的信息。 ”--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23日 (四) 08:37 (UTC)
我承认除了中文圈的事物之外,对于其他领域的中文文献是抱持较为不信任的态度的(请原谅我的不信任,但事实就是中文的参考文献考证品质平均起来的确较差)。所以如果有同等品质的参考来源我宁可看到原文或至少让它们并列以供核对,这样才能避免因为翻译品质不佳或其他原因而曲解了原意,所以我反对用中文参考来源替代外文参考来源的可能性,纵使它们品质雷同。--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3日 (四) 17:45 (UTC)
您的感官和经验其他人或可理解,但不受到上述方针的认可。并列能接受,但可能冗余杂乱、不能作为要求。自行翻译理解可能带来很大的原创研究空间和争议,其他人难以查证和纠正。--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25日 (六) 17:15 (UTC)
确实很多维基人不是专业翻译,但钉钉过去曾经多次引用翻译质量很差的中文文本,质量差到根本不是专业翻译的人都能看出质量差来。--🐕🎈(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8月26日 (日) 13:06 (UTC)

这不是平均起来看到,要就是论事。有同等的中文资料就没必要必须使用外文的。大多数翻译维基文章的人都应该是业余翻译,翻译质量是没保障的。专业翻译不会有兴趣在工作之余还翻译维基的文章。此外外文资料无法让中文读者查证,给维基的可查证原则带来人为的障碍。钉钉留言2018年8月24日 (五) 05:50 (UTC)

请留意提供外文参考资料并不等于就是条目内容的翻译来源(是谁规定中文维基条目只能用翻译的?难道不能考究查证完了之后从头撰写吗?)还有,长期观察中文维基就知道比例不低的编辑用户拥有很不错的外语阅读能力,所以“外文资料无法让中文读者查证”的立论很奇怪,无论资料是中文外文一般的读者是不会去查证资料的,通常会查证资料的是“编者”,而编者很多都看得懂外文。所以正确的外文资料来源并不是困扰,但来路不明不知原文是啥的中文资料来源,对看得懂外文又想要查证资料正确性的编者(例如我)来说,反而是个真正的障碍!--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4日 (五) 12:46 (UTC)

阁下在不停地跑题,如果中文资料来源来路不明,那就不是与外文资料同等的资料来源。况且外文版维基的资料来源也不是一定来路都明朗。至于其它的什么维基读者不查证,大多数维基人都外语好,这些都是阁下毫无根据的POV。作为中国人最起码对自己的国家也该有些尊重,怎么也不至于妄自菲薄到如此地步。钉钉留言2018年8月24日 (五) 14:28 (UTC)

对不起,虽然我一点都不想挑起国族认同问题但如果您要这样人身攻击的话,我只能说好险我不是中国人也与您不同国!在维基百科上,我只是个维基人,尊重国家还啥的一点都不重要,力求条目资料的准确才是我的信念。话说,真正跑题的是阁下您吧?明明是在讨论中文维基参考来源的准确问题为什么要反复强调外文版维基也不怎样之类、莫名其妙的类比?而且如果中文资料有办法提供明确的外文来源的话,为什么我不直接参考更准确的外文来源就好?还有,NPOV是条目内容编写的政策,请不要滥用到互助客栈这种讨论场合。所谓的讨论,就是大家在发表自己个人的看法,是一点都不可能NPOV的事,要这样滥用维基百科的政策我也会呀,我是不是可以说您认为中文维基人的外语能力不好是莫须有的POV,在没有办法提出可靠参考来源证实外文不好的人占多数之前,任何对人物的负面评价都是维基百科禁止的!--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4日 (五) 17:54 (UTC)

我只想澄清下我之前说的中国人不是指某个国家的。不过阁下的确跑题,我之前已经说过多次了,维基的这项原则并不排斥使外文资料来源。阁下的这种单纯认为外文资料就比中文资料好的说法是没有任何维基原则与方针所支持的。钉钉留言2018年8月25日 (六) 04:00 (UTC)

讨论标题叫“外文与中文资料来源的使用”所以哪里有跑题?您莫名对人人身攻击的部分才是真跑题吧!好呀就不计较这点回归正题:您主张(同品质)中文资料应该优先于外文资料的说法,一样没有任何维基原则与方针所支持,不是吗?就是因为方针与原则没有清楚提到,所以才需要在互助客栈讨论,要不然直接看方针就好干嘛设互助客栈?重申一次,我主张“无论参考来源的语文是啥,谁是文献的源头就是以谁为优先,因为它一定比较准确”。请仔细看清楚这句,别再用滥诉别人跑题模糊焦点了。--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5日 (六) 08:28 (UTC)
对“文献源头优先”(=)中立,“因为它一定比较准确”的前提至少是理解准确无误,而这对于寻常编者、读者是有并造成一定困难的,会阻碍查证、违背列明来源的本质,即允许读者查证,维基百科不是精英主义。比如对西班牙文化,如果有编者用西班牙文文献取代中英文文献(及可能的更改叙述。当然,新增和变更内容带来讨论是更好的,但冷门条目易被忽略,“优先”之论更带来问题),表示这更准确,有多少编者能对此准确查证和纠正呢。其次,“文献的源头”有可能更接近第一手文献或者早期的第二手文献,而有关译文、报道或进一步研究可能有更加全面、准确或中立的内容和观点。补充:即便“文献的源头”仅指该主题的语言源头,内容也会潜在有地域中心的不全面性。--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25日 (六) 17:15 (UTC)

这个维基原则并非我个人主张。我开始这个讨论是因为中文维基将维基原有的这条原则删除或遗漏了。阁下不是说用外文资料找源头吗。怎么不到英文维基查证下。钉钉留言2018年8月25日 (六) 09:24 (UTC)

又在滥用维基政策,除了乱栽别人跑题之外是只会这招吗?要有参考来源是指条目内容的查证,非关WP字头的页面。中文维基又不是英文维基的分版,当初制订政策时就算参考了英文维基,也是适合中文维基的沿用、不适合的汰除,这并不是遗漏。中文维基也有很多英文维基没有的政策,难不成您要以英文版没有当理由将它们删除掉吗?--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5日 (六) 11:04 (UTC)
(-)反对:什么叫“中文维基将维基原有的这条原则删除或遗漏了”?中文维基百科和英文维基百科是同等地位的姊妹计划,不能因为英文维基起步早就将其方针视作所有姊妹计划都必须遵循的金科玉律。就如同没人会把姐姐当成妈妈一样。——٩(๑❛ᴗ❛๑)۶这里是一只名叫ozzy的小浣熊【来玩啊来玩啊2018年8月25日 (六) 11:24 (UTC)
提醒钉钉和大象不要继续诉诸人身。就“对看得懂外文又想要查证资料正确性的编者”,列出多种语言的来源是能够解决并兼顾的,具体需求和做法可另做讨论,但“源头优先”论我认为不存在共识,只是大象等一些编者的个人偏好。就“您主张(同品质)中文资料应该优先于外文资料的说法,一样没有任何维基原则与方针所支持,不是吗?”,我在上面提到过Wikipedia:可供查证#非中文来源的使用,我认为是支持中文优先的,具体争议可以仔细讨论,私认为大象您不应坚持“所以我反对用中文参考来源替代外文参考来源的可能性,纵使它们品质雷同。”为正确导向。就“我开始这个讨论是因为中文维基将维基原有的这条原则删除或遗漏了。”之论,我认为只是表达欠妥,意指中文维基没有对这条规则不适合中文维基做出过讨论和共识的遗漏,并不是方针应遵照英文的概念曲解。--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25日 (六) 17:15 (UTC)
请留意您的立论似乎是专指“文章的翻译/引用”,但是,我所指应以原始出处为主的概念,是建立在“资讯”(info)的查证上,这并不牵涉到编者(维基用户)翻译得准不准确的问题(因为根本就不是翻译的)。会有这种误解可能是大部分维基人都是以翻译作为条目撰写的主要方式,不管翻译对象是其他语版的维基条目,或是某篇外文报导,所以才用所有的条目都是翻译来的这样的想法在思考规则。但是,以我自己的作风为例我写的条目几乎都不是用翻译的,所以能够提供最正确资讯的资料才是最有用的资料,被人翻译过一手就是多了一次被曲解或写错的风险。
话说,“当引用来源的语言不为中文时,原文与译文同等或更加重要”不就是跟我的主张一模一样吗?若以数学式来譬喻,不就是“原文≧译文”?--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5日 (六) 17:36 (UTC)
您的意思是指撰写方式为总结+补充佐证来源,而非根据已查证来源总结和编撰?我会担心(但不抗拒)这种撰写方式的原创研究和倾向性理解风险。“我写的条目几乎都不是用翻译的,所以能够提供最正确资讯的资料才是最有用的资料”前半的含义是什么,撰写的内容是否是依照所提供的来源撰写呢。“被人翻译过一手就是多了一次被曲解或写错的风险”,编者在参照外文来源查证或撰写时,同样要进行翻译和理解,而翻译的质量没有保证,基于中文来源进行叙述和用词是否可能更加准确,或者至少可查证。如果来源叙述失准,那是来源选择和质量的问题,可以补充来源、备注;可供查证不等同正确
嗯,此处我之前的理解有些偏差,“读者应有机会查核原始资料,以得到最准确的信息。”是指查阅到原文,“同等或更加重要”指原文可能更重要,“无论译者是维基百科编辑或资深的翻译家”也指译文的质量最多等同原文。“直接引用来源中的语句时,应尽量使用公开出版的译文,而非编者自译的内容。”中的引用可能专指{{quote}}而非提供参考来源。“在文章中使用自译版本的译文时,提供原文,以便读者核对。”的确也支持提供原文(不过这个不太相关,用于不得已自译情况,有可靠译文时理论上不建议自译)。
在可供查证方针中的确没找到明确的语言相关条款,是我对“读者应有机会”片面理解(并认可)为应为编者、读者提供查证的便利(语言和可访问等层面),但该条属于“非中文来源的使用”之原文。不过,“非中文来源的使用”、“当引用来源的语言不为中文时”为单独一段,是否隐约暗示中文来源为主(也许没有),以及毕竟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希望能就来源语言的权重有更深入的共识。--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25日 (六) 18:30 (UTC)
(?)疑问在找得到原文与译文两种来源时,为何一定要坚持只放一种来源,还是已有规定不能同来源放两版本?如果两种都放是不是可以顾虑到外文能力不同的两类用户?如果原文与译文有所出入,一定是以原文为主吧。(如果因为TLDR导致抓错重点请告知)--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26日 (日) 03:16 (UTC)

Wikipedia:可供查证编辑历史可以看出,这个原则就是普通维基人从英文维基拷贝粘贴后翻译过来的。在此过程中,一些人的翻译不忠实,将维基原有的这条原则删除了。钉钉留言2018年8月26日 (日) 03:40 (UTC)

即使这样,如果有兴趣加入这句话,请达成共识确认先,而不是“这是en说的”。还是“人类的本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26日 (日) 05:41 (UTC)
如果只是怕部分用户有阅读外文的困难的话,我支持吉太小唯君所言、如同时有可中外文来源并列的方式之提议,但是,万万不可直接用中文参考来源取代更源头的外文参考。至于Wikipedia:可供查证的页面内容,钉钉君怎到现在还是不懂?中文维基本来就没有规定要遵从英文维基的规则来制订自己的基准,自然就不会有什么翻译不忠实的问题。如果您觉得中文维基需要加入这条规则您可以提议(这就是此处讨论的目的吧),但很显然没什么人认同中文参考来源优先的论调。--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6日 (日) 06:01 (UTC)
楼上两位不必上纲上线,钉钉既然开了讨论而非直接改方针(虽然隐约要求),就有讨论的空间。“但是,万万不可直接用中文参考来源取代更源头的外文参考”存疑,这是潜在的中文来源一定质量低的观念作祟,而有时中文来源会带来更全面、概况的观点,这也给读者和编者查证带来便利而不是困难。“自然就不会有什么翻译不忠实的问题。”其实是有的,英文维基的方针存在异地共识和历史渊源(虽然本地有时不认),中文维基讨论时会作为参考,而如果被曲解,讨论理解也可能曲解。我目前“认同中文参考来源优先的论调”。本讨论由于争执和离题,可能不会有共识产生。钉钉或其他人如果力求共识,以{{新增条文}}新开方针提议会更有效率。--YFdyh000留言2018年8月26日 (日) 08:52 (UTC)
请留意上述的意见是局限在主题事物原本就是来自中文圈外的领域,如果原本就是中文圈的主题,资料的源头原本就是中文,当然要以中文参考来源为主。对于“潜在的中文来源一定质量低的观念作祟”这句我有意见,这并不是观念也不是作祟,这只是正常的逻辑推理。我想问的是如果这件事物最原始的发源地就是在外国,相关的资讯一开始都是外文写的,有什么可能是基于这些不佳的外文参考来源、可以写出比源头还准确的中文参考?中文参考再怎样顶多就是与它的源头一样、或比较差,还有其他的可能吗?既然这样不就呼应了“原文≧译文”的说法,所以不管怎样最准确的原文参考来源如果有就一定要保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我主张如果参考来源品质雷同可以中文与外文资料并列的作法,所以“给读者和编者查证带来便利”这点不会是问题。但钉钉君当初的主张是如果中文跟外文参考文献都存在时,要用中文的取代外文来源(言下之意,就是不能保留外文参考来源,要被中文的取代),我有点不理解这样的作法有什么好处?
如果认为中文维基的政策有遗漏,随时可以提出讨论这是没问题的。有问题的应该是认为英文维基有的政策,中文维基应该就得跟进的说法。
或许有些人可能会质疑我干嘛这样贬低中文,但请注意我只是就事论事,如果今天是在讨论中文圈的事物条目,我也会坚持捍卫以使用中文参考来源为主,例如步 (单位)就是一个我前阵子撰写的小条目,因为是源自中文圈的事物,所以参考文献当然全都是以中文为主。只是提出作为一点印证。--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6日 (日) 09:20 (UTC)
如果质量相同,则应当优先使用外文来源。但问题是中文材料确实很多质量不行的。例如钉钉在过往就引用过不少有明显名字翻译错误的韩译中文献。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8月26日 (日) 13:09 (UTC)

这种认为中文圈之外的事物使外文资料就比中文资料好的观点是非常狭隘的。大多数中文圈之外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事物,中文资料都是相当丰富和高质量的。而且有些事物的中文名称翻译已经在中文里固化,比如青霉素、手机等。这种来自中文圈外的事物使用中文资料绝对是优于使用外文资料的。此外,中文圈的思维逻辑、视角与行文与大多数外文不同。许多外文资料,特别是最初原始的资料往往是凌乱无序的。有专业人士出版的中文资料往往倒是进行了相关的收集、梳理,便于写出好的文章。如果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质量等同或是更高,中文资料是优于外文资料的。当然也有些中文圈外的事物像外文电影、流行音乐之类,外文资料的确比中文资料强。这种情况使用外文资料是很自然的。这与被删除的这条维基的原则是不冲突的。因为中文资料优先于外文资料是在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有同等质量的前提下的,是不排斥外文资料的。因此中文维基加上这一原则对于使用外文资料的维基人是没有负面影响的。现在的问题是由于中文维基缺少这一原则,一些维基人排斥中文资料。说什么中文圈外的事物就必使用外文资料,否则质量就不行,不能评优特。钉钉留言2018年8月26日 (日) 12:04 (UTC)

我看不出条目评鉴关此规则什么事,如果问题的症结是评鉴,那应该讨论的是条目评鉴的规则,扯参考来源的原则干嘛?这不就跑题了吗?--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6日 (日) 12:29 (UTC)

哪里有跑题?这涉及到如何写出好文章的问题。维基的原则就是为了写出好的文章。此外,中文维基使用的大多数外文资料都是网上搜出的资料,就不是像书籍、期刊这样正经的出版物资料来源,因为中文圈的人就很难拿到这种外文书籍与期刊出版物。好多所谓翻译类的作品也是直接将外文版的资料来源拿来用,根本就没有进行查证。其实如果外文资料是书籍或期刊,也就没法查证。这种情况下还强调中文圈外的事物外文资料优于中文资料也是不恰当的。因此中文维基添加,同等质量前提下中文资料来源优先于外文资料来源,是保障文章质量的必要环节。钉钉留言2018年8月26日 (日) 12:45 (UTC)

钉钉先生,你自己过去在网上多次搜出低质量的中文文献,并盲目使用,您自己忘了吗?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8月26日 (日) 13:21 (UTC)
钉钉君:外文期刊跟书籍你查不到并不表示人家也一定查不到,您把资讯保留在上面,总有一天有人有办法去查证,但您把它删掉就死无对证了。我没有说您不能用中文参考文献,我只是说您不能主张因为有了中文文献、就把原文的给删了。--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6日 (日) 13:28 (UTC)

我从来没说过这种话。维基的这个原则也没这么说。钉钉留言2018年8月26日 (日) 13:32 (UTC)

“有同等的中文资料就没必要必须使用外文的”这句话是您说的吧?这句话解读起来就像是要把外文资料抹煞的意思呀。资料的“等级”很难用客观的方式去判断是否相同,判断谁有比较具体的文献背景、源头是哪儿还比较容易,所以如果规则中加了“同等的资料以中文的优先”这条,等于你只要咬定自己找到的参考资料“等级”很高,就可以排挤其他的外文资料。再加上其他人的发言后,这整件事怎越来越像因为自己找不到或无法运用外文的参考资料而吃亏,就想要改变规则以便解套的感觉?--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6日 (日) 14:28 (UTC)
总之,无论中文外文,有资料就应该尽量列出,如果资料来源的内容彼此有冲突,就应该看哪边比较接近源头,就以哪边为主。如果能做到这点,根本不必特意根据资料的语言去订定优先原则。--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6日 (日) 14:32 (UTC)
  • 在阅读大象意见之前,我也曾认为“如质量相同,应当优先使用中文来源”,但确实这和英文维基百科情况大有不同。举例而言,如果在一篇关于克里米亚鞑靼文化的条目里用到了克里米亚鞑靼语文献,显然只有很少维基人能够查证来源内容,如果是俄文来源,就好得多,而如果是英文来源,那么英文维基百科的所有维基人只要能看到来源正文就能查证。(我刚好写过一篇克里米亚鞑靼饮食条目。而且那个条目在网上能查到的中文文献质量都很低,包括俄罗斯政府机构(旅游局)的官方中文页面。)这对英文社群工作和共识很有好处。毕竟英文世界是信息最丰富的,提这个要求也不过分。而在中文维基百科强调中文材料优先于其他语言材料就没有这个效果。相当多的中文社区维基人有能力查证英文材料。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8月27日 (一) 03:26 (UTC)
在很上面的发言时我说“会中文的英文维基用户,跟会英文的中文维基用户比例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就是在指这件事。爱中文爱国是一回事,但是在制订规则时还是得正视中文跟英文在国际上的流通程度并不相似的现实。--泅水大象讦谯☎ 2018年8月27日 (一) 06:13 (UTC)

英文百科这句指引里面的of equal quality and relevance是重点。由于翻译是有损的过程个人认为翻译资料不论语言基本上都达不到这点。为了避免对此句解释可能引发的争端,建议不要加入这句。(-)反对。——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1日 (六) 07:12 (UTC)

Wikipedia:可供查证#可供查证不等同正确Wikipedia:非原创研究这二个方针应该怎么用

之前我在条目探讨有问这问题,不过当事人反对我这样问,所以我这次我拿方针询问,以“县道140线”为例:

“但是县道140线的终点是在直辖市”为个人研究。“而若该内容能被其他可靠来源证明为错误,则也有可能被删除”,应该是其他可靠来源直接地证明有误,依据可靠来源进行原创总结有相当风险,应尽力避免。“依照法律去修正”为原创研究,没有来源直接支撑时明显不当。--YFdyh000留言2018年9月8日 (六) 12:30 (UTC)
@YFdyh000 为了能让你更确定我在说什么,所以我先解释我所谓“依照法律去修正”意思:
根据公路法第2条有写:“联络直辖市(县)间交通及直辖市内重要行政区间之道路”,只要我知道这一条道路有通过直辖市(例如:县道140线从苗栗县通行至台中市),那么应该是叫“市道140线”而非“县道140线”。
就以上所言,我的问题如下:
  • 我要如何判断自己在哪些行为算是个人研究?
  • 我有提出根据,既然有了来源,为何仍算是原创研究呢?
  • 你说“没有来源直接支撑”,能将“直接支撑”说成更明白吗?--Kai留言2018年9月8日 (六) 13:25 (UTC)
  • 其他人应该能通过单一的可靠来源得到所述结论。“只要我知道这一条道路有通过直辖市”是不足够的,哪怕有可靠来源证明这一点也不足够,至少要有来源确实的使用“市道140线”,且最好是大多数来源或有效介绍。另见WP:原创总结的定义,是用两个可靠来源综合出一个结论,而“有通过直辖市”很难说有可靠来源,除非有来源对此做出过有效介绍。WP:第一手来源:“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而不由维基百科编者来进行原创分析。 ”,分析法条是否适用和发生效力已是原创分析。--YFdyh000留言2018年9月8日 (六) 13:36 (UTC)
  • 简单地说,来源必须是“单一的”,而且是“可靠的”,有效介绍也必须是“市道140线”,而且是“来源有这么写的”。如果你是这意思,那么你所谓“原创分析”是不是指:
  • 如果公路法第2条没有写出“市道140线”,我凭着现实环境发生的事实(县道140线有通行至直辖市),县道140线有符合公路法第2条所写“联络直辖市(县)间交通及直辖市内重要行政区间之道路”,这只能算“我自己认为”是市道140线,不可以视为“来源有写”市道140线?--Kai留言2018年9月8日 (六) 17:43 (UTC)
  • 不需要“公路法第2条”写出,而需要其他多数或多例报道或可靠文件记载,如果多数可靠来源记载的是“县道140线”,自然“县道140线”更权威、普遍,解读法条带来的可靠性和普遍性无从考证。是的,综合来源做分析就违反了非原创研究。--YFdyh000留言2018年9月9日 (日) 17:08 (UTC)
那么请问如果在下找到的所有可靠来源顶多只有写“连横连胜文的曾祖父”,是不是在下就不能引用它们但是写“连横是连胜文的三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即使这是事实)?否则就算是“分析”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乃原创总结?谢谢!-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9月9日 (日) 18:14 (UTC)
个人认为那样写不算原创研究,但如无必要不应当用这么诘屈聱牙(而且较“曾祖父”缺乏信息)的表达,除非是为了在亲等之类的条目里举例:如果真的是为了举例,应当也能在二次来源中找到合适例子,而不是专门自己写一个。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0日 (一) 03:14 (UTC)
我也不想诘屈聱牙,但我暂时只能想到这个例子,我只是认为“曾祖父是三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不是分析法条,而是应用法条,任何一个有足够中文阅读能力的人都能根据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得到相同的结论,而不会像个人研究、个人看法会因人而异。另外,我承认县道140号的事件是我当初太过自信、轻忽、怠惰,没有读完公路法所有相关条文,便认为“根据公路法第二条,任何县道只要有通过直辖市,便‘自动’改制为市道”,为此我感到抱歉。-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9月10日 (一) 05:04 (UTC)
@YFdyh000 你说的重点就在于“当可靠来源愈多,也就愈能证明”,即使如此,我仍然有二个问题想请教您:
  • (1)请看看Wikipedia:可供查证#可供查证不等同正确,你所谓“多数的可靠来源”只是在减少被推翻的机会,所以问题在于——假设现在找到的可靠来源有二个是写“县道140线”,未来有找到三个的可靠来源是写“市道140线”,这种情况只是相差一个,如果贸然移除“县道140线”这二个来源会引来“Wikipedia:可供查证#可供查证不等同正确”问题,那么应该相差多少才能算多数?
  • (2)既然必须是可靠来源,如果我找到的来源是出自交通部、公路总局、苗栗县政府,实际上这三个来源也只能算是WP:第一手来源,因为他们是“公告”,所以问题在于——假设我引用来源是《逐路台湾:你所不知道的公路传奇》这本书,从这则新闻知道作者是公路迷,并曾经受邀节目访问,如果这本书是可靠来源,我要如何确定作者是否权威,又如何知道他所写“县道140线”是否有考证?--Kai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14:16 (UTC)
  • 举隅:有来源指北魏元氏是女皇帝,可向下兼容为“北魏元氏是女性”,但当来源是指北魏元氏是女性时,不可向上兼容为“北魏元氏是女皇帝”;“曾祖父是三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例子即属此类。Sæn我将达一出路,或 2018年9月10日 (一) 07:46 (UTC)
  • 至于“县道140线”,由于相关法规所应用的文字不带有向下兼容性,所以不能直接照搬“曾祖父是三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那一套。Sæn我将达一出路,或 2018年9月10日 (一) 07:46 (UTC)

修改Wikipedia:可供查证中不准确描述

通过:已公示满七天,无反对意见.--Jimmyshjj 2019年4月29日 (一) 14:34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Wp:V 里有这样一句话:

参考资料

  1. ^ 参见帮助:编辑页面#字体样式:“您可以给其他的编辑者留下注释,在<!--和-->之间的文字只会在编辑时才能看见。”

其存在以下一些小问题:

  1. “或将{{缺乏来源}}{{改善来源}}挂于条目中。”的“与”字可能不恰当。根据相关模板文档,Unreferenced和Refimprove不应同时使用。
  2. {{or}}等模板也可适用于无来源的内容。

昨天在站外的一个QQ群进行讨论后,根据他人意见,本人在此提议进行如下修改:

现行条文

{{缺乏来源}}{{改善来源}}挂于条目中。

提议条文

选用{{缺乏来源}}{{改善来源}}等模板挂于条目中。

如有反对意见,或有其他修改方案,欢迎提出。

抄送站外参与讨论者:94rainKalicine730CohafRowingboheHyijunHamish。 --Jimmyshjj 2019年4月6日 (六) 06:04 (UTC)

缺乏来源用于没有来源的条目,而改善来源主要用于来源不足的条目。原文适用的情况是“有一句无来源的陈述”,其中整个条目完全没有来源或来源不足都是可能的。--Kali留言2019年4月6日 (六) 07:57 (UTC)

鉴于改动较小且目前无人反对,故进入7天公式期。如有意见则请务必尽快提出。--Jimmyshjj 2019年4月10日 (三) 02:41 (UTC)


现行条文

{{缺乏来源}}{{改善来源}}挂于条目中。

提议条文

选用{{缺乏来源}}{{改善来源}}等模板挂于条目中。


已获通过--Jimmyshjj 2019年4月29日 (一) 14:19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维基新闻的读者投书以及WP:NOR

WP:NOR提到:“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并且强调这是核心方针之一,然而维基新闻的读者投书就性质而言大多是原创研究。

我想请教的部分是,将原创研究内容先投稿到维基新闻,再于条目中引用维基新闻的连结,这样是否违反WP:NOR?如果没有违反,其他条目若需要加入原创研究是否可以比照办理?谢谢。--Salix56留言2019年5月7日 (二) 16:54 (UTC)

一般来说维基新闻不是可靠来源,参见:WP:V。--zy26 was here. 2019年5月7日 (二) 18:32 (UTC)

依照WP:V的内容,任何人均可自创网站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局域网络站、开放性wiki、部落格、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注解7同时提到,如果报纸在发表专家的观点时声明不对此观点负责,那么引用部分的作者也应被明确提及(例如:“张三认为……”)。但是,由读者留下的贴文无论何种情形均不可作为来源使用。依照这个定义,维基新闻并非可靠来源。

如果维基协作计划并非可靠来源,是否仍然可以在条目内加入该计划的连结?--Salix56留言2019年5月8日 (三) 14:19 (UTC)

如果该链接与条目主题相关,可考虑放在外部链接中,而不能作为参考资料。--おつかれ平成、よろしく令和。by Super Wang. 2019年5月9日 (四) 06:28 (UTC)

有关WP:V的修正

撤回:

避免争议,让有心人在适当时候再提案--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7日 (四) 10:46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由于近日有不少用户在未尝试寻找来源及验证来源的情况下,就急于提删条目,令afd造成积压,而且这种急于提删条目的态与WP:DP:“删除为最后手段”的精神相违背,因此须要修正相关条文:

现行条文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1]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2]来源须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列出,以使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信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3]

提议条文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但用户请勿谨因为看到条目上没有来源,而在未尝试寻找来源和验证来源的情况下就提删条目或删去条目内容。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4]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5]来源须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列出,以使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之原始材料。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信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6]

参考资料

  1. ^ 在维基百科中,当内容要求被直接证实时,现有惯例是在内嵌引用中提供支持内容的参考文献。这样能最为直接地核实条目内容与参考文献是否一致。其他已有的惯例如果亦能清楚且准确地解释条目中的断言,则同样可以接受,但内嵌引用依然是此种目的下的最佳方式。详情请参考维基百科:列明来源
  2. ^ 不同人之间有时会对所给来源是否能完全支持条目内容产生争议。此时可直接引用来源原文以及被要求的其他细节信息,来说明来源真实可靠。
  3. ^ 注明章节时不要求注明至页码,因为一些畅销书会再版,刊物会出合订本,页码可能有变。页数亦可注,因为在章节页数大时可加注页码以方便查证。
  4. ^ 在维基百科中,当内容要求被直接证实时,现有惯例是在内嵌引用中提供支持内容的参考文献。这样能最为直接地核实条目内容与参考文献是否一致。其他已有的惯例如果亦能清楚且准确地解释条目中的断言,则同样可以接受,但内嵌引用依然是此种目的下的最佳方式。详情请参考维基百科:列明来源
  5. ^ 不同人之间有时会对所给来源是否能完全支持条目内容产生争议。此时可直接引用来源原文以及被要求的其他细节信息,来说明来源真实可靠。
  6. ^ 注明章节时不要求注明至页码,因为一些畅销书会再版,刊物会出合订本,页码可能有变。页数亦可注,因为在章节页数大时可加注页码以方便查证。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04:33 (UTC)
(-)反对:相关条文就是把举证责任留给主留方,主删方本就毫无举证责任,这提议无疑是把举证责任卸给主删方。核心内容方针不可轻言更动。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5:58 (UTC)
我仍然认为提议条文有为主删方卸举证责任的效果(“请勿……在未尝试寻找来源和验证来源的情况下就……提删条目”中的“寻找来源和验证来源”就是举证责任)。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09 (UTC)
  • 现在就是有很多人只看条目的情况,然后不搜寻来源就直接提删条目,结果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和精力在处理afd。后加的那句只是提醒大家要审慎提删,不要急于热提删。条文已经写得很清楚,或者您可以提出更好的建议如果把它改得更好。--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06:14 (UTC)
  • (~)补充:不只用户,有些管理员也是以这种态度去处理删除条目,在没有google一下条目有没有来源的情况下,只看条目有没有来源,就把条目批量删去了。--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06:17 (UTC)
然而提议条文确实为主删方卸了举证责任,这是无可争辩的。基于提议条文的如此意思而调整出来的任何变体仍然会为主删方卸了举证责任。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29 (UTC)
  • 您重复提出追问同样的问题,我上面已经回应了,不再重复回应。我想就算即使如您这样理解,如果有问题,也不等于不能改。现在的问题是有人不google 一下就提删条目,作为巡查员来说是很差的巡查态度,浪费afd人力物力;作为管理员,如果不google一下看看有没有来源,就直接删去,管理员这样处理afd也很草率,但这肯定不是方针的精神。--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06:52 (UTC)
然而,我并不认为你能够有效回应我的疑虑,因为我提出的疑虑就是事实,而事实是不可能被否定的。我也不相信有任何人能够有效回应我的疑虑,因此我也不打算寻求任何人的回应。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7:10 (UTC)
我的意见是你的提案所表达出来的意思并不单单只是“审慎提删”那么简单,你这个提案是有side effect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3:19 (UTC)
WP:DP导言:“在把页面提交删除流程之前,请仔细考虑其他非删除的手段是否能改善页面”、WP:DP#REASON:“请在提删、删除页面前注意:若能改善页面的违规部分,使页面仍有保留价值,务必先考虑改善页面,而非提删、删除页面”,这“考虑”其实并不是硬性规定;下面Tiger其实说中了,这句就是一个态度指引。另外一个side effect我刚才才留意到:“急于”这个词语无疑是把所有主删方都给定性为“不谨慎行事的”,然而这并非实情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3:28 (UTC)
您应该请求修订WP:FAILN,而不是WP:V吧。--SCP-2000 2020年2月23日 (日) 06:56 (UTC)
也是可以改WP:V吧,意义就变成,无论是没来源的条目或条目中没列明来源的内容,都要先尝试查证过,查无来源才能移除(对于条目内文,适用来源请求模板,无期限;对于条目本身,适用关注度模板,大限30天)。-- 娜娜奇🐰鲜果茶(宇帆·☎️·☘️2020年2月23日 (日) 07:02 (UTC)
(!)意见:还是觉得这类话应该要放到删除方针里去。可供查证可以影响许多方面,不只是是否删除一个条目,还有是否要写一个段落,怎样写,编辑争议如何解决等等。如果对每一个方面都写在可供查证里面,会令条文变得臃肿,且偏离主题。就算是把这句话放到同一章节后面一点的部分也比放在第一段好。第一段就是阐明一个大意,而后面才涉及具体的处理方法(比如第二段有说到可以删除,或是用模板标记)。在开头添加这种处理方式、态度的文字会让人抓不到主旨。--Tiger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08:19 (UTC)
关于 Sanmosa 对于举证责任的担忧,我的理解是这句话(不管放在哪里),都是一个态度指引。因为要删除一段内容的话(不论是因关注度删除整个条目,还是删除条目内的一部分内容),删除者没法主动证明“找不到”这件事,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人能够找遍所有可能的地方,并且还举出证据证明他找过了。所以本质上来说,这句话不会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真有人没搜过来源就删东西,要把内容加回来还是需要给出来源,而不是援引提议的条文去反删除(这一点我觉得也需要作为提议条文的补充写一下,不然可能会被人误用)。--Tiger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08:42 (UTC)
  • 删除方针已经有“审慎删除”的意思,无须再修改,~因此在这里把条文不清晰的地方配合其他方针改得准确一些有什么问题呢?没错这条文确实没什么约束力,但对于一些未经尝试找来源就提删的用户或管理员也说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指示,因为我确实见过有管理员批量删去条目,引述此条文指“删除不用举证”,结果就出现轻率提删及删除条目的情况。--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08:54 (UTC)
  • 放置位置的问题是这样的:本来这一段都在说明举证责任由添加内容者承担,并且对添加的来源提出要求,前后是有关联的。如果添加这段话在中间的话,读起来可能会影响行文的逻辑和流畅性。比较合适的就是在叙述“如何处理无来源内容”的地方,专门提醒怎样才是好的处理方式。删除的时候引用这句话本身是没问题的,要反驳这种说法也很简单,给出来源就好了。而且就算加了这句话,还是能引述“删除不用举证”(就像上面说的,其实这句话不会有实质性的作用)。这样说来是和删除方针里的“审慎删除”有重复,不过我不反对再多论述一遍这个精神。--Tiger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11:41 (UTC)
  • 您看看其他版的提案就明白这个提案的意义,很多人连google一下都不做,然后就提删了条目,其他人随便google一下就找到来源,然后提删者就引了WP:V说:“主张保留的才有举证责任”,这明显是曲解了方针。您说的文句语意流畅性等问题,如果您觉得真的很有问题,可以提出具体建议修正,或者把新加的那几句放在括号内。--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11:54 (UTC)
你这句话有问题:既然“其他人随便google一下就找到来源”了,那样我相信“其他人”会把那些来源给列出来,“其他人”其实就已经举证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3:30 (UTC)
  • 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在没先google一下,就提删至afd;如果先google 一下再决定提删,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存废争议。甚至有人可能连条目也不看一下,就批量提删了条目,然后就说方针订明“保留才有举证责任,提删者只看条目有没有来源”,这是导致afd积压的原因及争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必须解决。--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13:40 (UTC)
我不认为AFD积压是一个问题,遑论“很大的问题”。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3:55 (UTC)
首先,即使AFD积压是一个问题,也不代表这全然是“急于”提删条目的结果,更多的是有极大讨论争议而长期无共识,又或是讨论有共识删除但完全没人处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4:33 (UTC)
我还未看到您有什么实际理据,请勿为反对而反对,也不要以岔开话题的形式去反对提案,如果您有合理理据,请提出﹗--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14:36 (UTC)
一句话说:我打从一开始觉得这提案不可能解决这提案声称能解决的事情。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4日 (一) 02:23 (UTC)
  • 感谢虫虫飞邀请我参与讨论。但在这个话题下,我的意见跟Tigerzeng相似,即把这句话加到这个位置稍显突兀,更好的话是应该加在删除方针里;但是删除方针里已经有了“删除是最后手段”。因此我感觉意义不明,我选择(=)中立。~~Ἐπίκουρος 2020年2月23日 (日) 14:47 (UTC)
  • (~)补充:既然编辑冲突了,我就干脆详细解释一下吧。关于最近的AFD,我个人的观感是这样的,空气小猫那两串批量关注度之所以提出来,不在于方针指引上有多大需要弥补的漏洞(还是那句话:“删除是最后手段”),而是在于这名编者对删除方针和关注度指引的理解问题(其实说白了就是不看),以及对TW模板内容实质上的不了解(“致各位编者:xxxxxx”,也不看)。单单为此进行条文增补,我认为必要性不大。
  • 但现在确有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批量刷关注度的问题。经查WP:关注度/提报,除了AAA唱片和叱咤乐坛两串以外,不乏维基人一次提报三四个、四五个条目,中间间隔极短的时间。当然我们可以完全假定聪明,认为提这些关注度的维基人都提前搜索了可用来源没有搜到,然后一起关注度,但如果说这里面完全没有空气小猫这种漏网之鱼,显然也不太可能。如何使得经常提报关注度的维基人,提报之前记得认真搜索来源,是一个问题。
  • 其次,三十天关注度期间条目完全无改善问题。目前的TW关注度提报,没有任何一个步骤是要提醒页面创建者补充来源,三十天后就在讨论页堆满提删模板,这是很离谱的。依在下拙见,像无来源和缺乏关注度这样的模板,应当在挂上的同时就通知页面创建者进行改善,这样无疑比把页面全给删了更加适当。然而我不会改TW代码,所以这也是一个问题。
  • 最后,关于上古条目几年如一日无来源或缺来源问题。我不认为目前的人手能很好地解决,批量挂无来源模板是一种可行的拖延方法(这样的话至少有人认为自己为此做了什么,只是没有很好的解决问题,但是至少做了),但你显然不能批量挂关注度吧。为纺锤形这样的条目挂关注度模板简直有点丧心病狂了。~~Ἐπίκουρος 2020年2月23日 (日) 15:24 (UTC)
  1. 说我没查询也好,说我故意不看方针也好,我无所谓,但是有些条目我也没有挂上关注度模板,唯独说我是漏网之鱼就太假定恶意了。一堆条目都是英文标题,举Wake up!为例,就算我用了引号去查询,我还是只查到关于起床的事,当然我要如何证明我所说的话?现在有人对我就是假定恶意的态度,我说出这句话,我要凭什么让他们对我假定善意?
  2. 添加来源的责任在于内容贡献者,参与巡查的编者只应对当前出现在页面中的内容负责。我放的不是提删模板,我放的是关注度模板,而说我没看模板的那位,那模板上写道“此条目可能不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确实条目真的不符合关注度指引,那么我挂上模板错了吗?
  3. 此外,我从来不对被我提报至关注度的条目进行提删,提删的人又不是我,但是矛头却都指向我这?我不提删的原因是我只想让这些条目被更多编者关注,一番好意,被践踏就算了,竟然还被人说中文不及格,难道我就必须承受这些压力吗?更可悲的是完全没有人教我未来遇到相同的事应该怎么做,只会用更严厉的语气责备他人,甚至是假定恶意,而其他人看到也不会稍微劝阻,反而跟着同样的节奏继续霸凌。
  4. 条目所有的内容都有被质疑的可能性,我质疑这个条目的关注度,不代表我就是支持删除。
  5. 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因此写入维基百科的内容须要能被读者在可靠来源中得到验证:维基百科是独立的网站,无法要求任何编者都能通过站外方式进行有效的查证,因此在条目得到改善前,对于不符合核心方针的条目理应提报关注度或删除(非在下言论)。
  6. 到底是谁说我没看方针?挂上关注度模板难道就代表最后只能删除,我就是希望有人看到能改善,才挂上模板,并没有要对这些条目做出提删的意思。
  7. 对于此章节的重点,我不予置评,我只是希望我的善意之举不要被假定恶意而已。 2020年2月23日 (日) 16:37 (UTC)
  • 我相信您是能够认真审视过关注度问题才挂关注度模板,事实上关注度问题是很容易引起争议的。现在这条方针就是给了用户一个错觉:“添加来源的责任在于内容贡献者,参与巡查的编者只应对当前出现在页面中的内容负责”,令有些提删者只看页面情况,就提删;甚至也有管理员只看页面情况而决定“删除”,由于方针给人有这个错觉,大家即使在提删前不google一下都可以是“理所当然”,因为WP:V就有一句令人容易误会的表述,因此有必要修正方针。--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4日 (一) 00:33 (UTC)
  • 其实不论删除方针,还是WP:FAILN,都强调用户在提删前不能只看页面情况:“如果一个主题所需的来自独立来源的有效介绍仍有找到的可能,那么就不宜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够的努力后仍然无法找到这样的来源。对于关注度不明了的条目,删除应是最后诉诸的手段。”--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4日 (一) 00:43 (UTC)
现在依scp2000建议,增加一个新章节“举证责任与条目的提删”: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虽然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但两者关系在于编辑者提删之前应先搜寻来源,以确保没有误判关注度,但提删后提供来源以求保留,则是保留方的责任(亦即“举证责任”)。如果一个条目所需的来源仍有找到的可能,那么就不宜以缺乏关注度为由提删条目,除非在已经努力寻找,但仍然无法找到这来源证明关注度,然后才提删,可以减少编辑者卷入不必要的存废争议。

提案人不用再诬告我“为反对而反对”和“岔开话题”了,提案人在这讨论串的所有提案不可能解决AFD积压的,AFD积压更多的是有极大讨论争议而长期无共识,又或是讨论有共识删除但完全没人处理,而不是全然因为提案人声称的“‘急于’提删条目”。因此,我依旧(-)反对提案人在这讨论串的所有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4日 (一) 02:23 (UTC)
(:)回应:其实我没有加任何新的东西,新加的内容都是来自WP:FAILN,不明白您反对什么?如果没有实质反对理据,请勿为反对而反对﹗--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4日 (一) 02:51 (UTC)
(~)补充:本提案不是为了解决afd积压问题,而是厘清用户对方针的误解及错觉。--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4日 (一) 02:55 (UTC)
经过和提案人在即时通讯工具上的交流,我理解到这个提案的本源是有一些编者忽略了关注度指引要求的应在尽力寻找来源无果后才可提删,以及删除方针要求的删除应是最后手段,并且以“举证责任在于保留方”为理由合理化自己的行为。事实上现有方针指引(上述两个)已经指出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且“举证责任”本身也没有任何问题。提删之前搜寻来源是提删者的责任,提删之后给出来源以求保留,是保留方的责任(亦即“举证责任”),这两个不矛盾。问题是,编者要真正做到在提删前尝试寻找来源,而且不能用举证责任为自己开脱。但是要实现这一点,并非复读方针就能解决(因为两处强调都有人忽略,Ἐπίκουρος也说了),而是要在实践中改正。(以上存废讨论及关注度处理的现状,均来源于和提案者的沟通,未查证,仅假设存在)--Tiger留言2020年2月24日 (一) 05:04 (UTC)
(-)反对:提案人说的好:“如果一个条目所需的来源仍有找到的可能,那么就不宜以缺乏关注度为由提删条目。”,但是,挂上关注度模板不等于提删,更不代表就是已经进入删除程序,除非已经提报至存废讨论,否则应将此行为视为维护。因此,无论是基于应在尽力寻找来源无果后才可提删也好,还是删除应是最后手段也罢,都不可能解决我这种“漏网之鱼”的行为,如此提议修订条文无非是治标不治本。唯一能解决这类问题的只有明确告诉当事人什么地方做错了,不要只会对新手做出攻击,然后也不愿意指导新手未来遇到相同事情应该怎么做。既然有人如此说我,要不干脆改名成“漏网之猫”好了。 2020年2月24日 (一) 10:37 (UTC)
(:)回应:您可能误解了提案的意思,提案其实没有新增规限,现在的删除方针和关注度指引已明确指出用户应审慎处理提删的事情。挂关注度模板前是否算提删流程与本提案无关,阁下可以另外提案再讨论。本提案是要厘清一些对方针的误解,老虎君已经解释得很清楚,您可以看看他的理据。--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4日 (一) 10:49 (UTC)
Tigerzeng其实说了一个点:“要实现这一点,并非复读方针就能解决”,所以这提案是不可能解决这提案声称能解决的事情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4日 (一) 11:42 (UTC)
  • 他所说的“复读”是指原修订条文抄录自关注度指引,我已经根据他的意见再修正了条文。现在就是有不少用户误解了“举证责任”一句,误以为巡查时可以只看页面的来源,而不先google一下就提删,这种轻率巡查态度完全由于对方针的误解,因此须要修正方针,避免用户产生误解。就算您一直在反对,导致方针不能修正,按现时的方针,也不代表您可以“只看条目,不google来源就提删”,希望您能够理解方针。--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4日 (一) 12:15 (UTC)
我说的复读,不只是指直接照搬另一处的方针,而是指反复强调“要尽力查来源、能不要提删就不要提删”的理念。这无所谓是不是照抄。--Tiger留言2020年2月24日 (一) 12:54 (UTC)
  • 由于其他方针没有很明确地指出“举证责任与提删的关系”,而且有不少用户误解了“举证责任”这句,以为巡查条目不用先google下就可以提删条目,详见其他版的讨论,因此我不认为厘清方针条文的歧义文句,是属于“复读”,这是对提案的误解。现在确实有不少用户,包括资深巡查员就因为对方针的误解,以为提删条目前不用先google一下,这种轻率的巡查态度完全是由于方针写得不好所致,解决方法很简单,把有问题的方针修正就可以。--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4日 (一) 13:09 (UTC)
  • 我也是站务人员,我能理解如果抓着“保留方才有举证责任,提删者只看条目的当前情况,然后就不先google下,就提删”,那是多么方便和省事,作为管理员如果也以这种态度去处理afd,那是更省事的,几分钟就批量删去了条目,既省时又方便,但对维基的发展一点好处都没有。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4日 (一) 13:24 (UTC)
(:)回应:您看一下里面的留言吧,很多人都是这样误解了方针,而且也不只那个讨论,维基一直有人是这样误解方针,其中包括巡查员和管理员,他们都抓着方针“举证责任在保留方”这句,然后认为巡查只须看条目,不用先google下,就可以提删;如果误解方针是一个人,我哪里须要烦着走来修正方针,就是不想有人抓着方针写得不好的地方,以为巡查可以这样轻率。我相信有一大部分这样误解方针是善意的误读,因此修正方针就可以解决问题。--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5日 (二) 10:47 (UTC)
已讨论多天,已回应及处理反对意见,修订条文公示七天,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6日 (三) 00:44 (UTC)
(-)反对:你现在论的主题是针对提删这个行为,那么引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0年3月#条目未符合关注度指引能否提删?的意思是挂模板依然能认为举证责任在保留方吗?因为挂模板不是提删。 2020年2月26日 (三) 11:56 (UTC)
  • 您在上面已经投了反对票,不用重复投票。挂关注度模板不算提删,但挂关注度模板前应该先google下,以确认条目有关注度问题,这是巡查基本态度,难道您不认同?“举证责任在保留方”但不等于可以轻率地巡查。我引用那个提案不等于在针对您,请勿误会,而且您在我引用的提案中不是已经说明自己已经google了,才提删呢?如果只是您一个人对方针的误读,我何必要烦着修正方针?您仔细看一下我引的提案,误解方针的有不少资深用户,而且这种对方针的误解是一直存在的。此外,就算您一直在反对,令方针不能通过,也不等于用户可以轻率地巡查,您可以看看删除方针和关注度指引,换句话说本提案没有新增限制,只是厘清方针不清晰的地方,请理解方针。--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6日 (三) 12:27 (UTC)
不,因为你公示了,所以要再反对一次。我当然知道你引用那个提案不是在针对我,但你就是在说我,不是吗?我从来都没有做出提删这个行为,请问我什么时候在你引用的提案中说明我已经Google,才提删呢?我也不是要一直反对,只是你这个提案只说明提删这个动作,我觉得把挂模板的行为加入会更好,如此“令方针不能通过”属于假定恶意,修正提案后我就会收回反对。 2020年2月26日 (三) 12:49 (UTC)
  • 您说得对,您只挂了关注度模板,然后由一位巡查员提删,很明显提删的巡查员没有很认真地先google一下,然后就轻率地提删了。您应该在提案中说自己已经google了再挂关度模板。从那个提案和过去我见过的存废讨论,都见过有不少用户抓着“保留者才有举证责任”一句,就只看页面,然后就挂关注度模板,然后另一用户也不google下,就提删,最后处理afd的管理员也不google下,就删了条目。我最近才处理了一个这样的drv,而从当中的存废讨论,都可看见“保留者才有举证责任”成为提删者轻率提删的借口,因此我才有厘清方针的提案。如果只是您一个人的问题,我直接到您用户页留言提醒就行,没必要在此提案。--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6日 (三) 13:19 (UTC)
我重申:这提案不可能解决这提案声称能解决的事情。我有理由相信提案人意图透过提案扭曲方针,并无视、扭曲合理反对意见;我从不认为提案人有有效地回应过我的疑虑。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7日 (四) 08:40 (UTC)
我一早在上面说了,难道你看不到?另外,这个提案明显被更多的用户反对,你这样的公示是不合规的。我会请行政员处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2月27日 (四) 10:16 (UTC)
  • 您所有留言,包括您岔开话题,离题的留言我都回应了,而您最近的留言是在三天前,我回应后,您没有再回应,其他反对我也回应了,他们也没有再回应,这就等于共识已形成,然后我才公示。我提醒您即使这个提案未能通过,也不等于您可以轻率地提删,因为删除方针及关注度指引已清楚说明用户应审慎处理提删,请了解方针。为了避免与您争议,我撤回提案,让有心人在时机成熟时再提案。--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27日 (四) 10:45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就Wikipedia:可供查证寻求社群共识

多数使用者认为翻译外语维基百科条目时,翻译者不需要逐一查阅参考资料原文。--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30日 (四) 04:35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案说明

Wikipedia:典范条目评选/提名区#长岛三百周年半美元的讨论中,我与U:JarodalienU:SanmosaWikipedia:可供查证的适用上没有共识,因此在互助客栈提出讨论,寻求中文维基百科社群的意见。

目前的问题

U:Jarodalien翻译英语维基百科的FA条目写出长岛三百周年半美元,其中这句话

1609年,亨利·哈德逊成为首位踏上今纽约州长岛地区的欧洲移民,这时岛上已有13个美洲原住民部落,此后位于牙买加湾的第一个欧洲移民定居点也是由荷兰人建立

引用自这本书

“Slabaugh, Arlie R. United States Commemorative Coinage second. Racine, WI: Whitman Publishing. 1975. ISBN 978-0-307-09377-6.”。

然而U:Jarodalien手边没有这本书,未曾亲自确认过来源的原文内容可以支撑这句话,并且U:Jarodalien认为可供查证从来不是说编者(译者)一定要站在根本不信任外语编者的立场上,一定要核对每一位资料才写。很遗憾地,我不认同U:Jarodalien的这个说法与做法。

我的观点
  1. 从英语维基百科将FA翻译至中文维基百科时,翻译者有责任阅读每一份参考资料,确保在参考资料中都有原文支持翻译过来写入中文维基百科条目的字句
  2. 长岛三百周年半美元的案例中,把“1609年,亨利·哈德逊成为首位踏上今纽约州长岛地区的欧洲移民,这时岛上已有13个美洲原住民部落,此后位于牙买加湾的第一个欧洲移民定居点也是由荷兰人建立”这句话写进中文维基百科的编者,必须加上可靠来源,并且必须亲眼读过可靠来源的内容,确认这句话没有偏离来源原文的文意。
  3. 若是翻译自英语维基百科,但是手边没有英语维基百科条目中引用的那份参考资料时,就应该寻找其他可靠来源,亲自确认过另一个可靠来源的原文内容可以支撑这句话,并且在中文维基百科条目中改为引用编者可取得的这份来源,而不是编者无法取得的那份英语维基百科条目中的来源。

我这次发起的讨论,只是想要调查社群的意见,没有涉及修订方针与指引。讨论结束后,我会根据这次调查的社群共识决定是否需要提出修订方案。

以上,请社群成员发表意见,并请问各位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另同时邀请@JarodalienSanmosa:参与讨论。--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08:37 (UTC)

“必须亲眼读过”实际上不可行:部分可靠来源具有严格的阅读限制[1]。“寻找其他可靠来源”实际上也不可行:很可能没有任何其他来源有如此表述(但是提供那个表述的那个来源本身是可靠的,我找不到不用的理由),如果因此而不翻译该句,则对全文造成缺陷。理想归理想,现实归现实。我个人完全不赞同任何脱离现实的想法和提议,我也认为这个讨论的展开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不过我不管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1日 (二) 08:46 (UTC)
当然,如果那句话看上去真的很可疑,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像CaryCheng一样把所有内容都当成可疑内容来看,就显得庸人自扰。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1日 (二) 09:04 (UTC)
(个人评论)然后再参照上面的讨论,我不清楚完全照搬CaryCheng的思维会不会让劣质来源当道,毕竟社群辨认可靠来源的能力比较低下。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1日 (二) 09:12 (UTC)

参考资料

  1. ^ 我就引用7的另一句话吧:很多时候他就是愿意花钱买书也做不到,因为有很多书籍还必须有特定的会员身份才能购买,更可怕的是我还知道有些必须要有对应安全级别才能购买,甚至知道有维基百科的编辑因为把部分内容扫描后做成PDF上传到大学网站上供他人“查证”而被解职。可供查证是说,如果读者或其他编者觉得某个地方不大对,有必要查证的时候,也有路子去查(列出的来源),而不是说这个一定要编者提供给他查。我没有这本书,有,我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扫描出来传给谁这样的事。
为方便大家参考,我把相关留言搬过来: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1日 (二) 09:09 (UTC)
感谢阁下的意见。我的目的是调查社群的看法,在此就不再反驳阁下的意见了。感谢阁下参与讨论。--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10:26 (UTC)
我不赞成CaryCheng的观点--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21日 (二) 09:59 (UTC)
感谢阁下的意见。不过阁下的留言插到Sanmosa的留言之中了,请容我移动阁下的留言到适当位置。--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10:26 (UTC)
(※)注意
  1. 来源的举证责任是保留方,但来源的验证责任是提删者及管理员;用户用了线下来源写了条目,提删者不应只以恶意推定,认为线下来源一定有问题,然后在未经验证来源前就走去提删条目;管理员处理线下来源时,也应该到图书馆验证来源,然后才能删去条目,不能恶意推定,认为线下来源一定有问题。
  2. 翻译条目前,如果怀疑外文条目上的来源有问题,可以去验证;或者选择其他认为可信的条目来翻译;不应在未到图书馆验证线下来源前就恶意推定来源有问题。
  3. 医学来源提案通过后,医学条目只能用学术来源,而且不容许找到学术来源替换后才移除非学术来源,然而学术来源“线上要付费,线下要到大学图书馆”一般用户在未验证来源前,也应该善意推定,而非无法验证学术来源时,就删去条目。
感谢阁下的意见。请问中文维基百科编者在添加内容到中文维基百科时,是不是应该先看过可靠来源的原文,才能引用该份来源佐证添加的内容?--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10:26 (UTC)
感谢阁下的意见。--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22日 (三) 12:54 (UTC)
@蟲蟲飛:您的见解“医学来源提案通过后,医学条目只能用学术来源”似乎有误,该提案是针对条目中的“医学资讯”,不是所有条目,--Wolfch (留言) 2020年7月21日 (二) 10:37 (UTC)
  • 当然“非医学资讯”可用“非学术来源”,但有不含“医学资讯”的医学条目吗?或者说用户找不到“学术来源”,所写的不含“医学资讯”的医学条目的内容还符合收录标准吗?但这个与本提案无关,没必要在这里详谈。虫虫飞♡♡→♡℃留言 2020年7月21日 (二) 10:50 (UTC)
(!)意见如果按照Wolfch解读路径,条文可针对资讯内容,牵涉(条目)面可能更为广泛。应当研判本地原查证方法,是否在有关修订后会受更不确定的影响。而对于来源验证问题,以现有关推定实践等,认为应当考虑提高推翻条目多个不同参考来源的门槛,应审查提删案中对条目来源的质问是否恰当、有否在限制使用不同来源改善条目等问题。譬如若进一步限制使用跨语种来源采编,认为以目前编辑实际而言,将会严重阻碍改善本地多方面专案,有触及中立性和地域观点的问题。后续有必要考虑前述几点。——约克客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10:58 (UTC)
阁下在这串突然提医学来源简直莫名其妙,完全离题。---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23日 (四) 20:43 (UTC)

@CaryCheng:我先设想两个情境

  1. 在商业翻译上,如果书籍的译者坚持拿不到参考文献的原文文本,就不放上参考文献,或要求用其他参考文献代替,请问这是可行的吗?
  2. 如果原文文本是作者不会的语言,或是罕见语言,而中文世界又找不到可以代换的资料,那么我们应该舍弃这个参考文献,或甚至删除相关段落吗?

---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23日 (四) 20:51 (UTC)

感谢阁下的意见。--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24日 (五) 13:59 (UTC)
感谢阁下的意见。--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24日 (五) 13:59 (UTC)
  • (+)支持:对于FA来说,编者亲自去考证和阅读来源非常必要,GA的话有条件也应该考虑,至少目前我是这么做的。中文维基不是外文维基的中文译本,参考资料同样如此。对于用心撰写某条目的编者而言,想办法亲自阅览相关书籍考证一下或许并不难。--Patriotard 2020年7月24日 (五) 16:36 (UTC)
    • 您跟Cary对参考文献的accessibility真的让人感到惊讶,尽管我是会尽量翻阅原始文献的人,但有时都还是得寄信给原作者请求文献,或甚至根本要不到,尤其是书籍类的引用文献。不知道是不是阁下写作的领域特别好拿到。总之我觉得这个条文通过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第一就是有些有心参与GA、FA的参与者会用比较次级的文献来做为surrogate,会不会反而比转译原文带来更大的落差我不清楚,更甚者可能就会直接将整段段落删除;第二就是有些人就不再愿意翻译英文世界、中文世界以外的内容,整体来说可以说伤害极大。---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24日 (五) 17:03 (UTC)
      • 我提到的“资料来源需要亲自查证”只是针对FA和大部分GA而言,而不会变成方针或强制性措施。如果某些领域确实“必须要有对应安全级别才能购买”,那么使用某些提示性模板或者在相应位置附上标志也是可以接受的。--Patriotard 2020年7月24日 (五) 18:48 (UTC)
  • @AirScott感谢阁下的意见,我也觉得中文维基百科不应该只是外语维基百科的翻译本;虽然我在提案中没有说明,不过我原本也只是要针对FA和GA评选,没打算要求中文维基百科的所有翻译条目。很高兴知道中文维基百科仍然有编者坚持亲自去考证和阅读来源。--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28日 (二) 02:45 (UTC)
  • 前面有些人似乎认为线上来源比较好,我完全反对。网络资料大家都能取得,抄来抄去都是同样的话,搞到后来还可以循环引用无中生有,而且多得是可疑的网页、或是媒体为求快求点阅而不加查证。相较下传统纸本媒介因为印制较花时间、制作成本较高,通常内容是较好的。甚至就算不考虑其正确性,光是从“物以稀为贵”的角度看,维基面科就应该多用传统纸本媒介,才能创造出其他网络资源没有的价值。维基百科如果只是把网络上已经有的内容抄过来重新复述一遍,那我干脆去读 AI 爬资料后自动写成的 wikihow 或每日新闻就好了,何必用维基?回到正题,条目不属于任何人,谁觉得哪句话的来源可疑或有误的话,任何人都可以编修;如果有两方的人不同意见,基于假定善意的原则,举证责任在提出异议的人。--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5日 (六) 03:54 (UTC)
    @Yel D'ohan:根据可供查证方针,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提出异议者没有。这里我比较担忧的是提出异议者会滥用提出异议的机能(还是这句老话:像CaryCheng一样),并导致维基百科条目整体上劣化。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5:44 (UTC)
    “可供查证”不等我在上文提的“举证”。提供引文已经是“可供查证”,质疑该引文有问题的人才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质疑。--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5日 (六) 06:20 (UTC)
    严格上来说,引文可以算成“添加或恢复内容”中所指的“内容”。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13:58 (UTC)
    我反对这样解读,这样的意思是所有的引注本身也都要添加引注证明该引注正确,然后就变成无限回归……,就算解释成只要有互联网的连结即算是可查证,如前述,我认为纸本资源的价值高于线上资源。--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5日 (六) 19:57 (UTC)
@Yel D'ohan感谢阁下的意见。--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28日 (二) 02:45 (UTC)
  • 原文有这句->难以查证->原文有ref->难以查证->因为原文有ref->那就拿过来好了,结果是:原文有这句->照搬。这是普遍现状。现状是现状,这是正确的吗?
  • 为什么不想想难以查证的内容不应当放入条目中这个基本原则?
  • 对于责任也有点意思,提供来源的责任在内容添加者,对有来源内容的质疑应当直接引用该来源讨论,可是添加者本身都未必看得到的东西,要求质疑者去拿出来,难道不是一个谬误?往大了推论,随便拿线下材料作来源,真有问题时辟谣还不要跑断腿?
  • 讲到底,只是社群整体素质不够,这类提案啥都改变不了,徒增不信而已。->>Vocal&Guitar->>留言 2020年7月27日 (一) 00:52 (UTC)
问题在于:改了做法以后,可能比原本的做法更差。例如CaryCheng要求“亲自确认过另一个可靠来源的原文内容可以支撑这句话,并且在中文维基百科条目中改为引用编者可取得的这份来源”,但是参照上面的另一个讨论串,我认为CaryCheng支持在条目中使用劣质来源代替非劣质来源,而这会令条目品质有可能实际下降。这是一个短期内解决不了(可能永远也解决不了)的问题。SANMOSA SPQR 2020年7月27日 (一) 08:23 (UTC)
不管什么做法,单纯的照搬条目质量必然会下降,这是永久都解决不了的。至于另外的讨论太长没有兴趣拜读,但如果非要拿劣质来源与未知来源相比,我倾向于0.1,而不是x。->>Vocal&Guitar->>留言 2020年7月28日 (二) 00:50 (UTC)
但实际操作上显示,x在大部分时候都大于0.1。而且,劣质来源代替非劣质来源本来就是大忌,这种做法可谓错得更离谱(如果你执意要谈“正确性”的话)。SANMOSA SPQR 2020年7月28日 (二) 05:21 (UTC)
人类是不完美的。中文维基也是如此。--Temp3600留言2020年7月27日 (一) 19:35 (UTC)
我只是讨论正确,可没有讨论完美,您大可不必为社群洗地。->>Vocal&Guitar->>留言 2020年7月28日 (二) 00:50 (UTC)
然而有些事情是不可能存在所谓“正确的做法”。他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不可能和你谈论“正确性”。SANMOSA SPQR 2020年7月28日 (二) 05:21 (UTC)
中文维基当然充满不足之处,或者如你所言,“素质不够”。我认为这种情况在可见将来都不会有大幅改善。--Temp3600留言2020年7月28日 (二) 06:46 (UTC)
我同意这句话,所以我也无意寻求改变。->>Vocal&Guitar->>留言 2020年7月28日 (二) 22:47 (UTC)
@Ohtashinichiro感谢阁下的意见,
  • 我认为现状不是正确的。
  • 我同意难以查证的内容不应当放入维基百科。
  • 我同意提供来源的责任在内容添加者,对有来源内容的质疑应当直接引用该来源讨论。
  • 我同意社群整体素质不够,这类提案啥都改变不了,徒增不信而已。
  • 我同意单纯的照搬条目质量必然会下降,这是永久都解决不了的。
很高兴在中文维基百科遇到观点相近的使用者。--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28日 (二) 02:45 (UTC)
感谢阁下的意见。--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29日 (三) 01:41 (UTC)

除提案者以外,参与讨论者10位,支持提案观点者1位,反对提案观点者7位,未明确回复者2位。

调查结果为多数使用者认为翻译外语维基百科条目时,翻译者不需要逐一查阅参考资料原文。--CaryCheng留言2020年7月30日 (四) 04: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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