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简化争论

對於簡體字的爭議

汉字简化争论是一个讨论汉字正式字体议题。

“汉字简化运动”主要指中国大陆推行、新加坡马来西亚跟进采用的简化字中华民国政府于1936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是汉字简化运动的首次官方尝试。但次年因时任考试院院长的戴季陶反对而作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重新推行简化字。中国共产党推行简化字当时也曾招致多方批评,于“大鸣大放”时更有激烈辩论,反右运动中批评者则遭到清算[1][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汉字简化运动者曾一度认为“汉字简化不是文字的根本改革,要进一步进行拼音化”,但在二简字遭遇到巨大的阻碍和失败之后,中国大陆就此放弃这种设想[5][6]。198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要求国家语委“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正式宣告拉丁化道路的放弃,简化字作为中国大陆的官方书写系统一直使用至今[7]

本条目中的“繁体字”是中国大陆对传统汉字字体的称呼,在香港、澳门等地区也较常使用此名称,中华民国官方称之为“正体字[8][9][10]。由于两岸三地的使用习惯、文化认同、意识形态不同,至今简繁双方仍争执不休。汉字文化圈其他国家如日本越南韩国则较少关注这一争论。[1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分类,简化字为规范汉字,繁体字、异体字为非规范汉字,非特殊场合如书法、艺术、古籍、教育、研究外,不可使用于普通印刷品。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其他部分海外华人地区也采用简化字。[12]

日本和韩国的也有汉字简化方案,但没有中国的简化字规模大。

背景 编辑

自19世纪,中国社会开始出现对汉字进行改革的声音。

近代作家鲁迅提倡废除汉字,并曾经说过:“汉字不灭,中国必亡”,并认为“汉字是愚民政策的利器”,是“劳苦大众身上的结核”,“倘不先除去它,结果只有自己死。”[13]鲁迅临终前接受《救亡情报》记者访问时指出:“汉字的艰深,使全国大多数的人民,永远和前进的文化隔离,中国的人民,绝不会聪明起来,理解自身所遭受的压榨,理解整个民族的危机。”

毛泽东最早在1940年指出:“文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加以改革,言语必须接近民众。”[1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1956年中国讨论文字改革的时候说“汉字是一种落后的字体”,所以“必须要改革成像拉丁文那样”[15],方便学习及辨识,以使其能够符合其救国的思想。

苏联十月革命列宁提出“拉丁化之东方伟大革命”运动,开始协助远东地区中国人进行扫盲[16]

1931年9月26日苏联为推动中国废除汉字改行拉丁化文字,在海参威举行“中国新文字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共代表瞿秋白吴玉章等人与苏联共同草拟“北方话拉丁化新文字”,并发表13条共同宣言:(节录)“中国汉字是古代封建社会的产物,成了统治阶级压迫劳苦群众的工具之一”、“要根本废除象形文字,以纯粹的拼音文字代替。并反对用象形文字的笔划来拼音或注音”、“大会反对中国资产阶级的所谓统一国语运动”[17]

1935年8月21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教育部选定了在民间流传最广的324个俗体字,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并准备次年7月起编入小学课本,却引起轩然大波。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尤为反对。在一些人士的反对下,1936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因而夭折。

1938年9月26日,苏联真理报表达应协助世界各民族改用俄国语言[18]

1941年苏联控制下的蒙古人民共和国创立以斯拉夫字母为基础的新蒙文[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苏联斯大林表示:“全世界都是要通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而实现共产主义的,全人类的语言文都是要通过统一的民族语走向区域语,而实现共同的世界语。”毛泽东对此附和:“中国文字改革的方向要走向世界各国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并采纳吴玉章提议,着手进行废除汉字的工作[20]

1952年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重点研究汉字简化问题。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俄籍顾问谢尔应琴柯(Selchiuchinko)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会议上指示:“严格的拼音原则是采用中共党员在苏联创制的那套拼音文字是最合理的”[17]

1953年毛泽东提出:“作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出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减缩。只有从形体上和数量上同时精简,才算得上简化。”[21]1954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直属于国务院。

1955年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说明》中提出汉字难以在短时间改成拼音文字,在开始实行拼音文字后,仍会有一个新旧文字并用的过渡时期,汉字仍然是一定时期内必须使用的重要工具,并提出了三种简化汉字的方法:笔画、字数、写法。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22]

1956年1月《汉字简化方案》由国务院正式公布。从1956年2月至1959年7月先后分四批推行。1964年5月文改会编印出《简化字总表》。经过补充、调整,简化字由方案收录的515个增加到2236个。

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及各省级行政区一级报纸发表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二简字正式开始推行,此后不断引发争议。1978年4月到7月,教育部、中共中央中宣部分别发出内部通知,在中小学课本、教科书和报纸、刊物、图书等方面停止使用二简字,最终于1986年6月24日正式废止。[23]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认识到废除汉字的不现实,汉语拼音成为辅助中文学习的注音工具[24],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25]

1986年10月,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对原来总表中的个别字进行了调整。[26]

2013年,《通用规范汉字表》正式颁布,恢复了部分异体字,并明确规定表外字不作类推简化。原有字表全部停止使用。[27]

双方观点 编辑

汉字简化影响汉字书写 编辑

  • 支持者认为,简化字能够方便书写,比如许多简体字大幅的减少了繁体字中含有的笔画[28],可大幅减少书写所耗费的时间、精力[29]。中国大陆曾作过一项统计,取一百篇北京《人民日报》的社论,总字数为255,124字,传统字每字平均9.15画,简化后7.67画,平均每写一个字减少了1.48画(约16%),一份论文集取日常用字1,250,320个字频,简化前后为9.0减至7.3划,相差1.7划(19%)。[28]
  • 批评者则认为,繁体字正书系统里原本即存在很多自古袭用之简写,如台、铁、岩、塩、体等,熟练的繁体字使用者在日常手写时笔画也常会自然加快和潦草化。
  • 批评者则认为,简化字能节省的时间有限,现代人多数使用电脑等电子产品,手写汉字的机会已减少许多,即便需要手写,使用行书草书亦可快速写下汉字。[30]

汉字简化影响汉字阅读 编辑

  • 支持者认为,简化字结构清晰,更易辨认,能提高阅读者的整句阅读能力,这在一些简化前的形近字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然熟识简体后辨识繁体,会出现繁字不易识别之情况;类似情况也会出现在繁字使用者阅读简体时,面对个别结构变化极大的简化合并字,出现误解或难以识别的情况。
  • 支持者认为,简体字更便于阅读,比如:書晝畫(书昼画)、興與輿(兴与舆)、態熊(态熊)、義羲(义羲)、業叢(业丛)等。经过简化字教育且熟识简化字的群体业已步入老年,易于书写辨认的字体对于长者有所助益。
  • 支持者认为,繁体字“著”“着”不分,统一写成“著”经常会引起阅读上的混乱。[注 1]
  • 批评者则认为,有些原来不相似的汉字,简化后变成形似字,反而造成辨识困难。如“风、凤”、“东、乐”、“叉、义”、“旧、归、妇”、“异、导、寻”“开、升”、“丙、两”、“厂、广”、“毕、华”、“驼、鸵”、“街、衔”等。2016年9月3日,中国领导人习近平2016年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工商峰会的开幕演讲,把“轻关易道,通商宽农”的“宽农”说成“宽衣”,事后当局紧急封杀网上的相关言论和影像。有批评者谓,乃因简体字“农”、“衣”二字近形而累事。[31]

汉字简化影响汉字学习 编辑

  • 支持者认为,笔划减少较为简单,新造形声较有系统,可大幅减轻学习难度,达到扫除文盲的效果。[29]
    • 针对扫除文盲的效果,批评者回应,汉字简化运动一开始就存在一个误解,即繁体字难认、难读、难写,所以造成中国人不识字、文化低。事实上,识字水平和文化程度与社会经济发展及教育的普及提高有很大关系,和字体难易程度的关系不是很大。18世纪之前,中国人的识字率持续是世界上最高的,维持在5%左右,这既得益于中国经济的相对富裕,也得益于中国人“耕读传家”的教育传统。相反,中世纪欧洲的乡村,除了神职人员之外就再也没有几个识字的人[32]。文盲或半文盲,是在经济与教育资源缺乏的大环境下所产生,而读写能力的贫乏,只是其中一个表象。文盲的数量,并不会因为文字系统书写容易,识字的人就多;也不会因为文字书写稍微复杂,识字的人就减少。有观点认为,整体较中国大陆富裕、以繁体字为主的台港澳,由于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于识字教育上,识字率近乎百分之百。因而得出,识字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教育普及度及投入财力人力的多少有关,而非关文字系统的难易度。[33][34][35][36][37]
  • 支持者认为,简化字由于多字兼并减少了总字数,且笔划少字体简单,能减少记忆量,更容易学习。且经验显示给中文初学者自由选择,一般会较倾向选择学习简体字。
  • 批评者则认为,心理学研究表示,笔划数效应仅对启蒙时期有影响,对高频字或阅读技能较高者而言,多是以组块为单位识别,笔划数效应并不明显,反而是组合性更有影响,简化字自成一体,难以由常用部件组合,反而不利学习。[38]

汉字简化影响环保 编辑

  • 支持者认为,简化字普遍使用较小的字体,且字形较简,可在印刷或书写中减少用墨,达致环保。
  • 批评者则认为,由于事实上不能完全废除繁体字,简化字政策让本来统一的汉字系统分裂成两套,造成电脑字库成本增加、简繁转繁的人力浪费、华文教学难以统一、网站、文件需要准备两份等诸多问题,环境负担远超过印刷用墨减省。[39]

汉字简化影响汉字文字密度 编辑

  • 支持者认为,因为电子产品屏幕的分辨率有限,简化字可以显示出更多细节而不仅仅是保留外形,字级较小时尤其明显。使用繁体字的网站及印刷品,一般字体大小会略大于使用简化字者。[40]
  • 批评者则认为,繁体小字在电子屏幕和印刷品上显示细节模糊的问题,只是囿于往日科技水准不足使然,现在已随科技进步而被克服。如今高分辨率屏幕随手可得且价格低廉,高品质印刷成像科技和微型化高清屏幕也被普遍使用。简字与繁字在所谓电子显示细节和清晰度方面已几无差距,构不成优势和弃繁用简的理由。

汉字简化顺应“历史规律” 编辑

  • 支持者认为,民间大量的简写现象证明了简化字符合民意[来源请求]。中国文字从图形文字,递改草书以迄于楷书,大多是由繁入简,简化字符合这个规律,此说法并非属实(下文)[注 2]。且李斯作篆,程邈定隶,本是秦朝国策。各朝各代或传承沿用,或创作新字,或兼而有之。武曌自作字,明成祖沈度为正字,皆拟政令下达。以政令推行书写规范,符合历史现象。且推行简化字时,中国大陆亦参照部分古体制定简化字,符合六书原则[41][注 3]。绝大多数的简化工作参照民间俗体简化规范异体字,以歧义较少笔画最简为优,符合历史传承与连贯。
  • 批评者则认为,从甲骨文到篆书,再到楷书,笔划数目增加才是主要趋势,所谓简化只是从刀刻到毛笔书写形式的简化。另一些批评者认为,篆、隶、草之繁衍是自然的过程,不能与由政府制定推行的简化字相提并论。推行简化字时,中国大陆政府尚未改革开放,在“极权统治”下,对政策的反思意见很可能受到打压。[41]简化汉字会破坏字体演变系统性。
    • 也有一些支持者认为简化字来自古体,比繁体字使用地区规定的正字更符合六书原则,但这类古体只占简化字总数的一小部分,常是生硬照般冷僻古字而忽视字体演化的历史连贯性。[41]
  • 第三方学者认为[谁?]支持者胡乱解释“去顺应历史规律”。字形趋于简化,在历代俗字中比较常见,但许多俗字并非古代的通用字体,亦不能就此妄断汉字演变只是由繁趋简。汉字在由甲骨文金文篆文等古文演化时,字体其实是呈现“由简变繁”的现象,因为语言文字多由于社会进步使内容变得丰富,字义需配合语意而作出区分,遂于字形上加添偏旁,以表达某一特定语意,以致也会产生“繁化”现象。这与个别字形演变趋向简化的情况是两回事。故有论者认为字形“由简变繁”与“由繁变简”乃是双轨并行,“简化”不是主要的演变趋势。事实上,汉字演变至汉代隶书时结构已趋于稳定,没有根本性的大幅简化或繁化,至唐代楷体(又称今隶)时更是基本定型,与现今所用繁体字几乎一致,故汉字往隶书、楷体过渡的这个现象称为“隶定”(也称隶变),今日的繁体字亦称“正楷”。唐朝订制的开成石经更成为自唐以降的官方标准字体参考,从唐朝至清朝、民国以来的官方文书、教科书、印刷典籍皆不脱这类楷体字形。整体而言根本没有所谓汉字一律是“由繁趋简”的历史规律。[来源请求]
 
一些中国大陆店家会用繁体招牌。图中招牌使用电脑字型华文隶书,記(记)为繁体字,炖鸡面(燉雞麵)为简化字,炖更是少数成为规范汉字二简字
 
这张中国大陆政府宣传广告海报中,最显眼的毛笔字是错字。书者对传统汉字生疏,误以为“魂”字中的“云”是“雲”的简化,结果写出不存在的字
 
繁简混用之例:山东东平明湖中学北大门以电脑字型舒体书校名山東东平明湖中学

汉字简化破坏汉字结构、破坏汉字原意及造成混淆 编辑

  • 批评者指出,汉字简化破坏汉字的字形结构,以及由此带来的部首归类等问题。汉字源出有理,构字的“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42]
    • 字体结构中往往包含声音和意义,简化字则破坏了汉字的结构,无法读音和解意。如歡、觀简化成欢、观,失去了形声意义。且有许多简化字并非是以六书原则进行简化,往往是照搬笔画少的罕见古字俗字,或以无关联的记号替代部首,或将草书楷化,或合并字义字形完全不同的同音字、谐音字。[42]
    • 简化字破坏了汉字六书的造字方式,如象形字的形体同音化,不易联想到原形,难以通过字源学习汉字(必须先了解对应的传承字),若要不学习传承字直接学简化字,需要死记硬背。[注 4]
    • 简化字破坏了组合字的形体,无法有效表达原有的含义;还有构成汉字的部件与汉字字意的关联遭到破坏,诸如此类。
    • 批评者认为,一些汉字在简化后改变了原有的部件结构,破坏了原有的表意表音功能,例如:
      ①“轂”简化作“毂”时,“车”字上的横画消失了(通用规范汉字表试图将该横画恢复)。
      ②“條、務”简化作“条、务”时,“”变成了“”。
      ③“殺”简化作“杀”时,“朮”变成了“朩”(通用规范汉字表试图将“朩”改成“木”)。
  • 批评者认为,有些汉字的简化没有理据,如捨己为人的“捨”有提手旁是明显的动词,简化成“舍”跟房舍发生混淆;将植物类的食用“薑”简化成带女子底的“姜”等。反对者认为,此为“对华夏文化的侮辱”。[43]
  • 批评者认为,简化字打乱了原有的字义系统,如鬍、鬚、髮、髯、髭、髦本有共通部首“髟”,代表与毛发有关,因不一致的简化成了胡、须、发、髯、髭、髦,成了不同的归类。除破坏部分系统外,简化字有时也建构了错误的系统。例如头(頭)、买(買)、卖(賣)、实(實)、,批评者认为,对传承字没概念的人可能误以为“買”和“實”里面有个“頭”。
  • 批评者认为,简化字“篡改”了人名。如简化后,趙雲变为赵云,畢昇成了毕昇,幾姓变几。简化字改革中还出现了不尊重姓氏原字导致“姓氏合并”的事例发生,比如“党”、“黨”原本是不同的两个姓氏,却被合二为一,依《华夏百家姓探源》不同姓氏代表着不同的起源族群与血脉传承,例“黨”氏起源于冯翊,祖宗姬氏,“党”氏起源上古圣君夏禹的后裔,支裔世居党项遂姓党氏,在两姓合一之后“党”“黨”不分,造成代对于探寻先祖起源产生一定的困扰[44]。而1975年二简字的推行,导致大量“萧”姓人士的姓氏被简化成“肖”,对“萧”、“肖”两个氏族造成的影响延续至今。[45]同理,还有詹姓被简化成“占姓”。另外,“於”“于”两字皆为规范字,但因受“于”做虚词义时,两岸用字不同的影响,被误解为简繁转换关系,造成网站的简繁转换中在繁体环境下都被转成“於”,反之在简体环境下都转成“于”“於”源自于则;“于”源自邘国,有极大不同却被混淆。
  • 文字学家裘锡圭:“在20世纪50年代的汉字简化里,也采用了一些记号字和半记号字,如‘头’ 是记号字,‘鳮’、‘疟’是半记号字。”而“为了把象形的古文字改造成隶、楷而破坏一部分字的结构,是迫不得已的,也是值得的。在楷书早已成熟的情况下,仅仅为了减少笔画而去破坏某些字的结构,把它们变成记号字,这样做究竟是不是必要,是不是值得,就大可怀疑了。”[46]
  • 文改会委员曹伯韩,虽然支持并从事汉字简化,但在《汉字简化方案》推行一年多后,表示他认为有部分同音代替简化字应该取消,其中一部分另作简化,比如:辟(闢)、蒙(濛懞矇)、淀(澱)、冬(鼕)、面(麵)、累(纍)、帘(簾)、困(睏)、咸(鹹)……(1986年恢复“叠”“像”“覆”“啰”四字。)[47]
  • 古文字学家陈梦家:“文字是需要简单的,但不能混淆。这些简化字,毛病出得最多的是同音替代和偏旁省略。简化后有些字混淆了。”[48]比如“回(迴)”字,“迴”字是“回”加“”产生的分化字,表示“迴旋”义,接近英文的go round,“回”接近英文的go back,这是一个发展的结果,杜甫的诗句“渚清沙白鳥飛迴”简化字写作“渚清沙白鸟飞回”,难免会让人误解为“飞回来”,从而丢失经典文本的特定语境,所谓的“一简多繁”中还有甚多这样的例子。
  • 有些简化字较有争议,例如“羆”是熊的一种,按照字源为“罒+熊”,但《简化字总表》却按照“罢(罷)”类推简化为“罴”,造成表意不明。再如:“聖”简化为“圣”[注 5]、“僅”简化为“仅”、“鳳”简化为“凤”、“風”简化为“风”等,其中“乂”“又”倾向“符号化”[49];“陕西”的“陝”简化为“陕”,《简化字总表》列在“夹[夾]”之下,但事实“陝”字右方是“㚒(大+两个‘入’)”而非“夾(大+两个‘人’)”;作两个“人”的“陜”是另一个字,音义同“狭”。《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将不少常用于人名的异体字废除,造成了一些问题,例如废除“浚”的异体字“濬”,会使人混淆晋朝大将王濬王浚,再如将常用于女子名、带“愉快”义的“媮”字视为“偷”的异体字废除,实际上“媮”除了tōu还有另一读音“yú”。[50]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异体字概念不严格,保留下来的字不能完全代替废除的异体字,影响了表达的准确,造成使用上很多不便。[51]
  • 有些原来不相似的汉字,简化后变成形似字,反而造成辨识困难。如“风、凤”、“东、乐”、“叉、义”、“旧、归、妇”、“异、导、寻”“开、升”、“丙、两”、“厂、广”、“毕、华”、“驼、鸵”、“街、衔”等。2016年9月3日,中国领导人习近平2016年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工商峰会的开幕演讲,把“轻关易道,通商宽农”的“宽农”说成“宽衣”,事后当局紧急封杀网上的相关言论和影像。有批评者谓,乃因简体字“农”、“衣”二字近形而累事。[52]
  • 由于民众对简化字的各种简化方法和官方文件(如《简化字总表》)不了解,对偏旁类推的规定不熟,自行“发掘”简化原理,容易造成不正确的“类推简化”[53][54]。不仅一般民众对简化方法不了解,甚至学者也不时出纰漏。有支持简化字的学者举“体”字为例,称赞该“新造”的字又妥当、又巧妙[55],但其实“体”是俗字[56],简化时将其升格为规范汉字,把原字“體”降为“不规范汉字”。
  • 批评者认为,简化字有“一简多繁”的问题,导致对字义理解的偏差和学习的困难,如“面粉”不知是化妆品(面)或食物(麵)、“白干”不知是“白乾”或“白幹”。又如发(發、髮)、脏(髒、臟)、系(係、繫)等字亦同。[57][58](亦参见多繁对一简问题
  • 批评者认为,部分简化字的部首被改变,与繁体字不同,造成使用古代词典等工具书进行检索时的不便。[57][59]
  • 造成了阅读古籍的障碍,全部古代文献必须重新翻译成简化汉字,并且重新注释。因为许多古籍及其注解的用字不复存在,需要用新字,从新角度解释。如“鬥”,训为“ 两王相争”,简化成“斗”,字形上就看不出了。如“燈”,繁体登音,且与橙、凳、蹬同组,可知是家具,简化“灯”,音义皆失。[60]

汉字简化破坏传统汉语文化及汉字美感 编辑

  • 批评者认为,汉字简化造成原本以繁体字构成的传统文化消失,如春联组合字「招財進寶」、「黃金萬両」都可以相同部件重叠,若写作简化字「宝(寶)」、「万(萬)」则改变原样。批评者认为,有些汉字的简化没有理据,如舍己为人的“舍”有提手旁是明显的动词,简化成“舍”跟房舍发生混淆;将植物类的食用“姜”简化成带女子底的“姜”等。反对者认为,此为“对华夏文化的侮辱”。
  • 批评者认为,简化字使得汉字失去原有的美感,简化汉字的书法美感要比繁体字差,损坏了汉字固有的美。汉字以象形为本,逐渐演进为以线条和结构替代图形,形成独特的书法美感。简化汉字打破了原有结构和线条的意义,使字形与音义脱离,丧失了书法的审美。[60][61][62]
  • 批评者认为,简化字紊乱了文字系统,造成“一简多繁”的问题,对古文考释不利,音韵、训诂部分也难以探究。但如能识得繁体字,可直接阅读。
  • 南怀瑾认为“中华文化数千年都是在用繁体字,但将汉字简化后不识繁体字,不可以很好地了解与传承中华文化”。[63]
  • 香港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认为没有学过简体字的一辈人在今天简体字愈趋流行的环境“没有读写困难”,但反过来只懂简体字不懂繁体字的“恐怕称不上有十足的读写能力的中国人[64][65]
  • 中国全国政协委员梅葆玖曾于200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提议恢复繁体字,称“繁体字非常美,中国传统文化不能丢”,2016年3月全国政协会议第12届全国委员会第4次会议上,他再度提案,呼吁青少年练毛笔字、学繁体字、听京剧[66][67]

汉字简化为政治干预文化 编辑

汉字简化造成区域间交流障碍 编辑

  • 简化字给两岸三地交流以及汉字文化圈的沟通带来困难。日本、朝鲜(韩国)、越南及一些东南亚国家,都有汉字文化传统,多数并没有接受简化汉字。[60]

解决方案 编辑

全面使用繁体字或全面使用简体字并不是仅有的选择,一些学者[谁?]提出以下观点,试图部分修正现今的简化字政策,为繁简混乱的现况提供解决之道:

  1. 消除一简对多繁
    理由主要有二:一是简体文章中可能出现相应繁体文章中不会出现的歧义情况,尤其是古文。二是免除繁简自动转换的错误,促进简繁之交流及相互理解。[70][71]
  2. 简化时不应同音代替
    “餘”与“余”有区别,不可以“余”代“餘”。“余”是常见姓氏字,《百家姓》收录,“餘”是罕见姓氏字,“於”简化以“于”代替,明代有於竹屋、于谦。“範”简化以“范”代替,宋代有範显、范仲淹,二人不同姓。“範”作部件“车”可简化为“车”。姓氏字由于采用同音替代方式简化从而造成异姓混乱,这种现象理应杜绝。[72]
  3. 停止非常用字的类推简化
    现行的偏旁类推简化字中有很多不是常用字,其对应的繁体字在识别上没有太大困难,但却占用了大量汉字的编码空间。因此,简化字应当只对3500个常用字进行简化,罕用的古字只收录原型,不再收类推简化偏旁后的形态。[71]
  4. 简化时不应该破坏美观及六书原则
    在简化时不应该违背六书及美观原则,不少违背这些原则的字还比原字难学难辨,应该回复繁体字或另造更科学的简体字。因为六书是分类与归纳原则,若只有少数繁体字与简体字用不同的六书原则,则可以减少记忆两套字体的难度。
  5. 不应把草书简化为简化字
    草书的写法只是方便书写,笔划次序违反传统写法。经草书楷化的简化字,和原本的草书写法差天共地,如“马”字等。草书中连笔书写的情况普遍,而且写法不一。如繁体字“團”和“專”都有相同部件“專”,但这部件经草书简化后,写法就不再统一。

也有一些人提出繁简分工的概念:

  1. 繁体字用于印刷,简化字用于手写
    一些学者提出“读繁写简”的观点,认为简化字用在手写上即可,而不必用在印刷上面(至少像一些偏旁类推简化字不必让印刷完全与书写等同),特别是现时中文数码化,已经没有过往输入困难的问题。这种做法其实更为便利。[8]王若谷认为“繁体汉字文脉严谨但笔画繁多不易书写、反之简体汉字易写但文脉不清、因此是各有利弊。故繁体和简体不应该是你死我活的冤家对手、而应该双赢。英文有大小写字体、日文有片假名和平假名字体、为何中文就不能有印刷体和书写体的分工呢?繁体汉字严谨,完全可以作为法定印刷体用于各种文件书刊;简体字易写,完全可以作为日常书写体用于各种信函便笺。这种分工、既方便了汉字的日常使用、又保障了汉字的科学严谨,相信施行起来也不会有文化障碍和抵触。”[73]
  2. 以繁体字为主,允许书写部分俗体字
    中华民国政府民进党执政时的教育政策是鼓励使用繁体字,考试时亦使用俗体字(部分简体字)可以不扣分,而允许使用的俗体字简化程度低于中国大陆使用的简化字[谁说的?];民进党对于马英九在总统任内对中国大陆提出的“识正写简”建议[9],则表示谴责,原因在于中国大陆使用的简化字与繁体字差异太大,允许识正书简很容易消灭繁体字,对于文化传承及字体美观不利,政治上的反中立场也加强民进党坚持繁体字的态度(汉字非中国专用)。[74]
  3. 古文用繁体字呈现
    一些人认为现代文用简体字无妨,但古籍若使用简化字,尤其是“多繁对一简”的简化方式,将导致理解上的障碍,应当以原文呈现较好。这个想法目前已使用于一些环境,例如与中医学相关的文献如一些《黄帝内经》注本,原文部分以繁体字印刷,而注解部分以简化字印刷。[75]

现状 编辑

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仍然沿用绝大部分的传统汉字。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的分类,简化字传承字称作规范汉字,繁体字和异体字是非规范汉字;除特殊场合如书法、艺术、古籍、教育、研究以外,繁体字和异体字在中国大陆不可用于一般印刷品。“繁体字”是中国大陆对传统汉字字体的称呼,在香港、澳门等地区也较常使用此名称,中华民国官方称之为“正体字[8][9][10]

两岸三地 编辑

由于网络的发达,跨文化交流越趋频繁,繁体字使用者因与中国大陆交流而需要认识简化字;简化字使用者则因研读古文、艺术需要及与港、台、华侨交流,而有学习繁体字的需求。由于中国大陆的许多输入法同时支持简体与繁体的输入,也有很多中国大陆人在使用电脑时录入繁体字。在繁体字使用区如台湾香港澳门,除少数特殊场合(如与简化字有关之研究)以外,印刷品、契约书、网站等正式文件皆使用繁体字。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手写时偶尔会使用个别的简字[76],主要为民间广泛流传的俗体字,如台(臺)、抬(擡)、医(醫)、体(體)、銹(鏽)、綉(繡)、対(對)、画(畫)、国(國)、(傳)、会(會)、転(轉)、无(無)、蜡(蠟)、発(發)、(與)等都很容易在宣传海报、店家招牌、公告、书信等场合见到[77],目前“台”已被视为“台”之通同字或正字而非简体字[78]。商家为求方便亦使用简体字;甚或使用“注音文”、“拼音文”等代号速记,正式文书则无此类用法。另由于英文在港澳台非常普及,许多使用者会干脆使用英文及英文缩写取代部分中文字词,以节省书写时间。

即使用于考试之问答题,只要使用之俗字不致难以理解或过于突兀,通常都能被容忍接受;但台湾的国文相关科目要求较为严格,大考赋予阅卷者对简体字斟酌扣分的权利,但标准不一,使用各式简字仍有被扣分的风险[79]

繁体字使用地区 编辑

繁体字主要使用的地区,如台湾香港澳门等,这些地区的官方文件、电视、广播、网志、网络论坛杂志著作新闻等公开媒体上,几乎看不到希望改用简化字的想法,学校亦一律教授繁体字。但也有人会在非正式场合部分地使用简化字,但主流观点仍反对在学校教授简化字[80],不少反对简化字人士会以“残体字”、“残废字”、“文盲字”攻击简体字。[81]次要地区则包括马来西亚新加坡等等。他们都能接受两种字体,也不会引起较大的反感。

  • 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在2008年7月5日下午探访台湾作家陈冠学时表示,不会因大陆观光客来台,而使用简体字,但会用繁、简对照,让大陆人民领略繁体字之美,并希望未来中国大陆的人们都使用繁体字。[82]
  • 马英九在2009年6月9日接见美国到来的华侨拜会中,建议大陆对中文采取“识正书简”看法[9],一时招致各界不解与批评,后总统府于2009年6月23日发表新闻稿解释其意涵以端正视听[9]
  • 香港和澳门一直是使用繁体字地区,在1997年香港和1999年澳门回归至中国时,基于一国两制下,香港和澳门不受中国大陆推行简化字政策的影响。但由于与中国大陆交流频繁,尤其是自由行的影响,香港和澳门的商店在公众地方有时会为大陆游客提供简化字的宣传单张、大型广告板、交通路线图或路牌等。如果有简化字在公共场合上出现有时会引起公众哗然,香港有餐厅曾用只有简体字及英文的餐牌引起大众反感[83]
  • 香港和澳门的主权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暂时未有香港和澳门的政府官员为此发表意见。然而近年来(指2003年自由行开放后一段时间之后),网上出现不少反简体字的讨论、文章,尤其是在Facebook高登讨论区等网络社群上。
  • 次要地区则包括马来西亚、新加坡等等。繁体字虽不是当地的主流汉字,但在民间却广泛使用。如:当地的报纸(标题繁体,内容简体)、华人老招牌、写书法、从港澳台地区进口的书籍、一些说明手册、一些商标、些许标签等等。因此,绝大部分的当地华人居民皆能看得懂繁体字,但在书写上有一定的难度。

简化字使用地区 编辑

 
在中国商标设计可以保留繁体字。上图为1991年远眺广州火车站东广场,可见大北立交桥上繁体字商标有健力宝飘柔广东万家乐,只有海飞丝为简体字。然而至2020年,仅健力宝尚存繁体字商标,其他已改为简体。

简化字通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及地区以及缅甸北部果敢佤邦勐拉等地,简体字也是联合国文件中文文本的指定字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行简化字以后,其公民自幼接受的是简化字教育。[11]现时中国以《语言文字法》规定正式文书、印刷品必须使用简化字,政府、教育、出版社等机构只可以在特殊场合上使用繁体字。

简化字的主要使用地区,除一些研究历史国学文字学学者外,有人将繁体字用于毛笔字书写,如书法店招[84],但不少字很不规范,很多大厦的题字错别字相当多(繁体、异体、简体与二简混用)[85]。也有人主动阅读用繁体字排印的古籍、古文,还有人提出应开放繁简共存,或者全面或部分恢复繁体字的想法。

有观点认为应该在简化字的基础上恢复部分繁体字,避免简繁一对多转换[70]。例如恢复“後”以区分“皇后”和“前後”(恢复后为“后後”)。恢复“髮”以区分“头髮”和“發生”(恢复后为“發髮”),并就美感、传统性将过于简化的字做部分恢复。这种新造的汉字系统被一些人称为“和谐体”,目前有学者专门研究[86],在中国大陆政商、学术界传有部分人士已经正面支持,甚至简体字支持者也对此有好评,是目前最有可能倡导恢复使用部分繁体的形式。有人认为这些主张在中国的影响力不大,中文学者主流观点及民众普遍看法仍然认为简化字易识适用,不赞同让下一代加重识字负担。[11]目前恢复繁体字的意见和呼声主要通过网络言论的形式体现出来。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曾公开承认“不学习繁体字影响文化传承”进而主张“‘识繁写简’、‘繁体字申遗’等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提出“要注意维护合法使用方言、繁体字的空间。”基本上表达了中共温和派对于繁体字的态度。[87][9]

  1. 继续贯彻国家现行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汉字简化的方向不能改变。各种印刷品、宣传品尤应坚持使用简化字。
  2. 海峡两岸的汉字,当前可各自维持现状,一些不同的看法可以留待将来去讨论。
  3. 书法是一种艺术创作,写繁体字,还是写简化字,应尊重作者的风格和习惯,可以悉听尊便。
  • 2008年3月,作家王干在其博客上发表文章:《五十年内,废除简化字如何》[90],在网上引起支持方与反对方激烈辩论。随后,新浪网请王干在第四十九期的网上大讲堂作了简体字在当代尴尬境遇的专题阐述。[91]
  • 在2008年两会期间,宋祖英等21位文艺界的政协委员联名递交了一份关于《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的提案,建议在小学开始设置繁体字教育,将中国文化的根传承下去。[92]这份提案更引起了繁体字传承教育的大讨论。但教育部部长周济以“国家有基本国策,就是要使用简化字,就是要推广普通话,这是一个基本要求”为由表示不考虑“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93]
  • 2009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潘庆林提出,建议全国用10年时间,分批废除简体汉字,恢复使用繁体字。[94]根据《南方日报》和搜狐网的联合调查,反对恢复繁体字的网民略多于支持一方[95],但也出现了势均力敌的局面[96]。新浪网的投票调查结果显示支持简化字与反对简化字的人数比例大约在6:4。支持简化字的历史学王立群博客上发表文章《简化字不能轻率废除——二论繁简字之争》[97],一一驳斥潘庆林的观点,与王干爆发论战。
  • 2009年8月12日中国发表了《通用规范汉字表》的意见征求稿,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该表试图对用字现状加以修补和完善,正式颁布后,将成为中国最新的汉字规范。
  • 2014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吴仕民提议国家应“恢复繁体字,传承传统文化”。[98]仅为提案讨论。
  • 2019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中国教育部官方立场表示学校教学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99]但在教育中学习经典的过程会接触繁体字,毛笔书法教育的古帖也以繁体楷书为主,并强调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汉字就有简体两用形式;南北朝以来楷书、草书、行书中也不断有简体字产生,简体字本就是自古以来的文化组成。[100]
  • 有人认为[谁?],虽然中国部分地区已消除大部分文盲和半文盲,但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仍不乐观。在欠发达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中,错别字二简字和不规范字依然普遍存在,说明语文教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多繁对一简问题 编辑

中国大陆目前施行的简化字,其中一部分是用笔划较简单的字替代多个传统汉字,一方面为了减省笔划,另一方面是借由兼并文字减少总体字数。有些人认为这像假借,但实际上更像训诂学里的“本有其字”的“通假”。

 
正体字和简体字对照范例,部分字型容易在简化后混淆。

“多繁对一简”大致上有3类:

  1. 依简化原则简化汉字,恰好和已存在的不同意义的(较少用的)字相同。例如将“廣”简化为“广”后恰好和古字“广”(yǎn)相同。其他例如:叶(葉)、听(聽)、术(術)、腊(臘)。
  2. 将多个字依简化原则简化为形体相同的字,如将“發”、“髮”均简作“发”,“髒”、“臟”均简作“脏”,“曆”、“歷”均简作“历”,“須”、“鬚”均简作“须”,“贊”、“讚”均简作“赞”。
  3. 用本来就存在但形体较简单的音近字取代较复杂的字,如用“干”取代“乾”、“幹”、“榦”;“并”取代“並”、“併”;“复”取代“復”、“複”、“覆”,有些字本不通用,如冲(沖、衝)、系(係、繫)、松(鬆)、谷(穀)、里(裏)、丑(醜)、只(隻)、划(劃)、舍(捨)、喂(餵)、采(採)、斗(鬥、鬭、鬪)。而有些是本来就可通用,只是有时意义不同的字。如“后”和“後”常通用,但“後”不用于“皇后”。“后”不用于“後宮”,其他尚有于(於)、制(製)、才〔纔〕、伙(夥)、克(剋)、了(瞭)、准(準)、游(遊)、几(幾)等等,其中一些字即使在繁体字使用区也常混用。

这样的兼并造成了汉字的表意功能削弱,更依赖上下文才能准确理解文意,例如有些人会以“船只(隻)停在基隆港”[101]、“我下面(麵)给你吃”等造句,突出简化字造成的歧义问题。就现代白话文而言,这些例子放在具体的句子中极少会造成歧义问题[40]。且这种会发生歧义的情况也不仅产生在用简化字的造句中,如“书本在桌子上”、“喜欢上一个人”等。但在文学、古籍等较讲究精炼用字的领域,使用简化字则不易理解或容易误解,如“余一人”与“餘一人”,前者指“我一个人”,后者指“剩下(多出)一个人”,简化字将餘并入余,不利解读古文。目前的新规范决定当“餘”字与“余”字有歧义时,可使用“餘”的类推简化字“馀”。

当初施行简化字的本意是借由强制规定达到统一,但由于中国大陆以外的一些政权并未采用相同的标准,造成现今在交流时,程式进行繁简自动转换时容易因“一对多”转换错误,需要人工校对,造成诸多额外成本。比如软件常把云一概转为雲,余一概转为餘,里一概转为裡,干一概转为幹[102];此等情况常见于人名,如香港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姚松炎及其他议员被两名市民入禀申请司法复核取消议员资格,据推测,该入禀状虽以繁体中文写成,但应为入禀人先以简化字撰写,再以软件简转繁方式转为繁体后再呈交至法院,因当中郑姚两人之名字被写成“鄭鬆泰”及“姚鬆炎”[103]。由于“简一对繁多”较多,简转繁出错的情形远远高于繁转简,这也是许多繁体字使用者批评与反对简化字的原因。另外,不同姓氏的人也会被归为同一姓氏,比如说鍾和鐘变成钟(目前新的规范将作为姓氏的“鍾”改为简化为“锺”),塗和涂变成涂;种和種变成种;范和範变成范;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在二简字中,蕭和肖皆合并作肖。

一些简化字的支持者认为,合并只是增多了一些多音多义字,现代文书主要以白话文为主,相较于书写、学习等方面带来的好处,简化字造成的歧义问题小得几乎可以忽略;而要解决转换时的“一对多”问题,只要让繁体字使用者全面改用简化字即可。批评者则认为,简化字在书写、学习等方面带来的好处相当有限,且因文学、古籍等因素,繁体字不可能全面废除。一些简化字使用者也对此现像做出省思,认为应当朝消灭“多繁对一简”问题的方向努力。(亦参见不统一的问题[104][58][59][40][70]

不统一问题 编辑

简化字创立后,由于各地使用不同的系统,很多媒体不得不设立繁体字和简化字两种版本,耗费人力物力。大的字库、字典除繁体字以外,尚须收录各种不同体系的简化字,如中国、日本的简化字,于是字数大大增加。如GBK中有“国”、“囯”、“國”,有“鈡”“鍾”“鐘”。

汉字总数约有10万上下,《简化字总表》只收录了2235字。然而,由于简化字政策的偏旁类推原则,导致许多罕用字除原字形外,不得不加收简化字版本,造成整理、编码上的负担。[40]

其他各国的汉字简化 编辑

国际上,新加坡、马来西亚采用并推行了与中国《简化字总表》几乎相同的用字政策。[注 6]联合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代表权后)及各国际组织也都采用了简化字。

此外,同属汉字文化圈的日本采用新字体,甚至一度限制汉字使用,因而产生了和中文简化字类似的遗留问题,参见日本国语国字问题

注释 编辑

  1. ^ 民间可听闻此说,但“著”“着”并未出现于《简化字总表》,且同用繁体字的台湾香港便有不同用法,故此项严格而言并非简化字政策是否适当之争论,而是两岸三地国字标准字体规范采取不同策略之议题。
  2. ^ 甲骨文往篆、隶、楷等字体演变时,结构其实是越来越繁杂,通过任何一种比较汉字源流演变的工具书皆能轻易检查出此现象。草书刻意省略笔画常是为追求艺术性的表现,未经特别训练者甚至难以识别,并非用于日常沟通纪录和官方文书的常态写法,与此现象不能混为一谈。
  3. ^ 此说有误。有大量简化字根本不是以六书原则简化,亦不符合六书原则,订定简化字的方法也不是只以六书为准,如同音替代、近音替代、草书楷化、偏旁简化等方式变造的字体皆不符六书原则,俗体字也往往无法解释汉字根源上的流变。
  4. ^ 例如字源演变动画: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檉、蟶”类推简化作“柽、蛏”,但“怪”字与“聖”无关
  6. ^ 新加坡先是在1969年推出自己的《简体字表》,与中国大陆的简化字有差异。到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采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的简化字。

参考文献 编辑

著作 编辑

引用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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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编辑部. 筆談. 文字改革. 1957, (8): 4. 反右运动展开后,《文字改革》组织了所谓“笔谈”,列出十条问题,第九条为:“你对于右派份子对文字改革的攻击有什么意见?一切赞成文字改革的人应当怎样向右派份子展开斗争?”,明言要针对批评文字改革人士组织群众批斗,其后多期刊出了不少此类批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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